环境卫生责任书(专业12篇)

时间:2023-11-26 22:45:04 作者:FS文字使者

岗位职责的内容应该具备一定的可操作性,有助于员工更好地理解和执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岗位职责范例,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在理解和履行岗位职责上提供一些帮助。通过学习和借鉴这些范例,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激发自己的工作动力,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范例,找到和自己岗位相关的内容,为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准备吧。

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

乙方:

为推动我区市容市貌、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旅游、观光、投资环境氛围,让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我区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旅游度假区,甲乙双方就城市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一)包卫生:即无垃圾污物,无果皮纸屑,无乱贴乱画,保持地面平整,排水通畅。不得从事有碍市容环境和破坏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业。

(三)包秩序:即保证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凉晒和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不乱搭乱建、乱贴乱挂广告标语,制止和及时清“牛皮癣”等非法广告及其他违法行为。临街商店不倚门设摊,占道经营,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临街不得饲养家禽。

二、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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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

根据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结合东小口地区及通品绿保实际,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造清洁、优美的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健全和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制定本责任书。

在本地区居住和生活的公民,均有参加“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维护良好城市环境的义务。

(一)包环境卫生。负责划定的责任区内环境整洁,清扫地面,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积雪,制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废弃物和乱贴乱挂的行为。

(二)包绿化。在划定的责任区内,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划布置,种植并管护树木花草,维护绿化设施。

(三)包社会秩序。在划定的责任区内,不乱堆乱放杂物,不乱设摊点,不私搭乱建,不乱停车辆。发现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的,或者发生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并应当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一)地处城市道路两侧临街的单位,其责任区是本单位临街一侧房基线(有护栏或者围墙的.,从护栏或者围墙起算)至便道道牙;无便道的,至道路中心线;无毗邻单位的,从单位四周房基线起算(有护栏或者围墙的,从护栏或者围墙起算)。

(二)各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区内有经批准的集贸市场、停车场、存车处和零散摊位等,由集贸市场、停车场、存车处的管理单位和零散摊位的经营者按照批准或者规定的范围,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监督执法。

(一)根据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由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及物业部对各单位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单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负责人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二)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园林、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违反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风景名胜区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甲方:__乡人民政府。

乙方:

为推动我乡乡容乡貌、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发展,塑造程岭新形象,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让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程岭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卫生集镇,甲乙双方就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一)包卫生:即无垃圾污物,无果皮纸屑,无乱贴乱画,保持地面平整,排水通畅。不得从事有碍市容环境和破坏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业。

(二)包绿化:即包培植门前绿化和保护门前行道树,保护管理好门前公共设施,禁止损坏花草树木等。

(三)包秩序:即保证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凉晒和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临街不得饲养家禽。

二、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

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营造良好的人居住环境和发展环境,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关于市容环境卫生。

责任书。

供大家参考借鉴。

责任内容及规定:

1.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携带证照、施工图纸等有关资料,到所在辖区市容园林局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建筑垃圾排放处置计划。如超出审批处置量,须重新申请办理处置手续。

2.所在出土、拆迁工地必须安装建筑垃圾车辆限高标杆,施工现场必须封闭施工。建筑工地设置标准遮挡门,严禁用蛇皮布代替遮挡门。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并保持清洁、完整。

3.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出入口要设置冲洗设施,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工程施工的废水、泥浆应经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集水统一沉淀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和污染施工区域以外的河道、路面。

4.处置建筑垃圾时,必须由各区市容园林局认证的建筑垃圾运输资质单位处置。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认定的单位或个人处置,将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处1万元以上10万以下罚款。

5.在清运建筑垃圾时,应密闭清运,严禁超载、冒尖、抛撒。所在施工车辆驶离施工现场时,车轮、车体必须清洗,保持车容、车貌整洁。严格按照审批的时间、路线行驶,按指定地点倾倒。

6.建设单位需要回填建筑垃圾,必须在辖区市容园林局主管理部门登记,由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受纳建筑垃圾。

7.坚持市场化运营方向。建设单位施工工地要配备容貌监督员,容貌监督员接受区市容园林局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和管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8.为了保证建筑垃圾运输安全,防止污染城市道路,提升城市整体形象,项目建设方和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分别缴纳一定数额的清洁运输保障金和运输安全保障金,由辖区市容园林局主管部门对两项资金进行监管,如有违规现象,将扣除保障金。未出现违规行为,退还全部保障金,并支付同期银行利息。

9.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xx年3月18日至20xx年9月28日止。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营造良好的人居住环境和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1号令)、《国家团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73号令)及《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西湖桥社区范围内门店业主在经营过程中,所应承担的管理责任明确如下。

一、临街门店经营户及业主在经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守法、诚信,具体内容有:

5、不出店占道经营,人行道两侧禁止摆放广告招牌、灯箱等,禁止超出门、窗外墙摆摊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不得在街面晾晒衣服、拖把等物品,确保门前车辆摆放有序。

二、环卫部门不履行责任或未按规定时段收集垃圾的,临街单位住户可向环卫主管部门投诉,对责任人予以处罚,投诉电话:。

三、临街门店如不履行责任,违反上述条款,经居民举报、城管人员巡查或上级领导督查后发现,由社区执法人员告戒,仍不改正的,社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拍照取证后,由城市管理执法局依照《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国家团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责成立即整改落实,并处以个人十元至二百元、单位五千元至五万元罚款。

社区(盖章):经营业主(盖章):

责任人:徐海珍责任人(盖章):

为强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管理,改善环境卫生与容貌面貌,营造洁净、有序、优美城市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1号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号公告)、《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特制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

市容环境卫生纳入部门一级目标管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责任人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市容环境管理工作负责。

一把手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措施有力,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水平达到市民基本满意。

(一)定期研究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进行综合管理、执法,形成纪要,并将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干部年度干部考核主要内容。

(二)加强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管理。按照×政办发[××××]××号文件划分职责,市容环境卫生日常工作基本达到《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日常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切实履行职能职责:负责编制××市环境卫生管理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协调、指导区(县)编制区域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城区主干道车行道清扫保洁;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及无害化处理;负责制定环境卫生质量考核标准及日常考核,监督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机械装备配套建设及管理;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执法管理及市民投诉事项的受理、解决;负责城区垃圾处理费等费用的集中收取,会同财政部门拟定资金分配兑现方案;负责对城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检查;负责城区重要活动的环境卫生保障协调工作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三)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环境卫生责任人、分管领导、承办责任人、作业负责人及责任明确并公示。

(四)完善运行机制。

投诉举报制度健全,设有受理群众投诉的机构,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建立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并实行市容环境重大事项预公开制度和听证制度。

(五)加强督办检查。

制定严格的日常检查、复查制度并认真执行。组织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月不定期抽查至少两次,每次检查对上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所有检查记录必须形成详细的档案。

(六)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按照十堰市市容环境卫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实施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硬件设施建设,必要装备、设施达到国家标准。

上述各项责任落实情况,按照“日检查、周进度、月通报、季公示”进行考评,并根据完成情况实行奖惩。

市人民政府(章)市建设局局(章)。

分管领导:

责任人:

环境卫生的责任书

为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我市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治理与管理并重,全面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使广大群众树立热爱家乡、美化家园的文明理念,提高全民改善环境卫生的意识。特制定如下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各乡镇(街道)书记是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第一责任人,乡镇长(街道主任)是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直接责任人,对本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责任范围。

辖区范围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覆盖。

三、责任目标。

要围绕文件要求,采取“抓点、带线、促面”方式,有效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积极推进农村保洁工作和生态环境建设,健全完善农村环境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具体目标:

1、无暴露性垃圾。对路边、河边、桥边、墙边、公共地段、村庄内、镇郊结合部的垃圾彻底清除,无暴露性生产及生活垃圾。沿路沿街要求无零星垃圾,视野范围无白色垃圾和暴露垃圾。垃圾箱垃圾不外溢,建筑、医疗、企业生产垃圾不入箱;垃圾箱、垃圾房内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焚烧垃圾现象。废旧物品收购封闭经营。

2、无水面垃圾漂浮物。对所有河道、水塘、水沟的垃圾漂浮物彻底清理,确保河流清畅。已整治河道河滩无杂草,无漂浮物,做到定时打捞,定时清运,保持环境卫生干净;对低洼处臭水沟、塘、坑、涵要进行改造填埋,保持河道、库塘、沟渠水质干净清澈、无异味。

3、无乱贴乱画。对墙壁、电线杆、门面、树上等乱张贴的大小广告、无序标语进行清理洗刷,确保环境有序。村民房前屋后墙面整洁、不能出现乱涂乱画随意张贴的宣传品;杜绝牛皮癣、非法小广告。

4、无乱堆乱放。集镇、中心村庄所在地经营户不得占道经营,随意堆放货物,确保有序经营。道路两侧、农户房(农家乐)前屋后乱堆乱放要有序清理,杂物、农具、基建剩余的建筑用品要堆放整齐。集贸市场、专业市场保洁良好、卫生整洁,地面无污水,下水道畅通,垃圾及时清运。季节性农副产品上市要做好废弃物有效处置,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堆放或往河道、塘渠倾倒。农村种植养殖企业,要有效处置废弃物、粪便等,无异味、无随便丢弃现象。街道、中心村无乱搭乱建、私拉乱接、违章占道、出店经营、秩序混乱等现象;集镇、农贸市场、自然村庄车辆有序停放。

5、无污水横流。对所有阴沟、下水道要进行疏通,农户厕所及家圈要进行改造,确保污水有序排放。农户、餐饮业(农家乐)、商贸企业禁止污水乱泼乱倒,无污水横流现象。对沿路及集镇村庄露天粪坑、破旧棚屋,要积极整治改造。强化对相关工业企业监管,确保其污染物排防达标,不造成空气、水源、土壤污染。

6、无杂草垃圾。绿化小品中的杂草垃圾要及时拔除,确保环境美化。同时对路边可视范围内“一枝黄花”等有害植物要及时清除。绿化带、花坛、公共场所卫生整洁,做到无杂草、无乱堆放和无畜禽外窜散养。加强农村农业污染面源的管理,做好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包装物的回收管理,统一处置。

7、按照公共设施管理标准,做好环卫设施保洁和养护工作,确保环卫设施的整洁、完好。

四、严格奖惩。

按照《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严格兑现奖惩。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

市政府(盖章)负责人(签名):

乡镇(街道)(盖章)负责人(签名):

社区环境卫生责任书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营造良好的人居住环境和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1号令)、《国家团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73号令)及《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西湖桥社区范围内门店业主在经营过程中,所应承担的管理责任明确如下。

一、临街门店经营户及业主在经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守法、诚信,具体内容有:

5、不出店占道经营,人行道两侧禁止摆放广告招牌、灯箱等,禁止超出门、窗外墙摆摊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不得在街面晾晒衣服、拖把等物品,确保门前车辆摆放有序。

二、环卫部门不履行责任或未按规定时段收集垃圾的,临街单位住户可向环卫主管部门投诉,对责任人予以处罚,投诉电话:xxxxx。

三、临街门店如不履行责任,违反上述条款,经居民举报、城管人员巡查或上级领导督查后发现,由社区执法人员告戒,仍不改正的.,社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拍照取证后,由城市管理执法局依照《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国家团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责成立即整改落实,并处以个人十元至二百元、单位五千元至五万元罚款。

社区(盖章):

经营业主(盖章):

责任人:

责任人(盖章):

社区环境卫生责任书

为推动我场场容场貌、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发展,塑造林场新形象,营造良好的旅游、观光投资环境氛围,让广大居民积极参与村容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林场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卫生文明林常林场就环境卫生相关责任特与住户签订本责任状。

一、住户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二、要保持道路美化。不在场区道路及公共场所乱倒生活水和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杂物,自觉爱护道路的整洁卫生。

三、要保持房前屋后清洁整齐。自觉搞好“门前三包”(包环境卫生、包无乱堆乱放、包绿化),做到垃圾干湿分离,干垃圾入桶(袋、筐),定时定点投放(周三、周日放大门外),居民住户菜园内挖渗水坑倾倒脏水,道路两侧边沟内禁止倒脏水。

四、家禽、家畜实行围栏圈养,不准散放。

五、清理占道物和子常占道物品彻底清除。按照“以煤代木”工程的要求继续清理超储子。

六、庭院整齐美观。院落内菜园、库房杂物、牲畜圈合理安排、堆放达到规整美观。室内家具摆放有序,衣服、铺被干净,叠放整齐。

一、责任单位:

二、责任目标。

1、成立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环境综合整治监管、协调机制。

2、定期召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布署检查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3、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单位内及周边沿线的环境整治。

三、任务。

(一)负责治理办公区域和宿舍周边的'五乱,确保环境卫生和绿化达标。

(二)做好乡镇管网(蜘蛛网)治理,保证单位公用设施整洁,规范,不影响镇容镇貌。

(三)按照县委办(×委办发〔××××〕××号)文件的标准,查找问题,与社区一道研究解决办法,建立长效机制。

(四)督促本单位职工及家属积极参与、配合本镇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四、具体任务、要求。

(一)门前三包。

1、包卫生:负责清除责任区内的果皮、纸屑、痰迹等;禁止乱丢、乱倒杂物、乱倒垃圾污水;维护好痰盂、果皮箱、垃圾桶、路标等公共设施,做到路面整洁,无乱贴乱挂。辖区内的公共区域,由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户)清扫并全日保洁,临街面或单位围墙外公共区域不得种植农作物和堆放桔杆等杂物。

2、包绿化:按园林绿化要求,管理好绿地和园林设施。

3、包秩序:维护门前公共秩序,保护门前公共设施。不在责任区内乱堆物品,乱摆摊设点(商店摆设货物不出黄线)、乱停车辆、乱贴乱画、乱牵乱挂、乱搭建棚房。搞好治安防范,防止火灾、盗窃、打架斗殴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和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常保持门前秩序良好。

(二)门内达标要求本单位职工及居民做到室内清洁、整齐、美观;家具、家电、衣物等摆放整齐、清洁;个人清洁卫生良好;无电线乱牵、无衣物乱挂现象。

五、奖惩制度责任书执行情况,由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和社区共同监督、检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按月评比;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义务的,按有关规定处罚,并追究有关单位(个人)责任。

六、此责任书一式两份,××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存一份,各单位存一份。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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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责任书

责任内容及规定:

1.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携带证照、施工图纸等有关资料,到所在辖区市容园林局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建筑垃圾排放处置计划。如超出审批处置量,须重新申请办理处置手续。

2.所在出土、拆迁工地必须安装建筑垃圾车辆限高标杆,施工现场必须封闭施工。建筑工地设置标准遮挡门,严禁用蛇皮布代替遮挡门。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并保持清洁、完整。

3.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出入口要设置冲洗设施,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工程施工的废水、泥浆应经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集水统一沉淀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和污染施工区域以外的河道、路面。

4.处置建筑垃圾时,必须由各区市容园林局认证的建筑垃圾运输资质单位处置。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认定的单位或个人处置,将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处1万元以上10万以下罚款。

5.在清运建筑垃圾时,应密闭清运,严禁超载、冒尖、抛撒。所在施工车辆驶离施工现场时,车轮、车体必须清洗,保持车容、车貌整洁。严格按照审批的时间、路线行驶,按指定地点倾倒。

6.建设单位需要回填建筑垃圾,必须在辖区市容园林局主管理部门登记,由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受纳建筑垃圾。

7.坚持市场化运营方向。建设单位施工工地要配备容貌监督员,容貌监督员接受区市容园林局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和管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8.为了保证建筑垃圾运输安全,防止污染城市道路,提升城市整体形象,项目建设方和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分别缴纳一定数额的清洁运输保障金和运输安全保障金,由辖区市容园林局主管部门对两项资金进行监管,如有违规现象,将扣除保障金。未出现违规行为,退还全部保障金,并支付同期银行利息。

9.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xx年3月18日至20xx年9月28日止。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环境卫生责任书

为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我市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治理与管理并重,全面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使广大群众树立热爱家乡、美化家园的文明理念,提高全民改善环境卫生的意识。特制定如下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各乡镇(街道)书记是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第一责任人,乡镇长(街道主任)是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直接责任人,对本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责任范围。

三、责任目标。

要围绕**文件要求,采取“抓点、带线、促面”方式,有效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积极推进农村保洁工作和生态环境建设,健全完善农村环境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具体目标:

1、无暴露性垃圾。对路边、河边、桥边、墙边、公共地段、村庄内、镇郊结合部的垃圾彻底清除,无暴露性生产及生活垃圾。沿路沿街要求无零星垃圾,视野范围无白色垃圾和暴露垃圾。垃圾箱垃圾不外溢,建筑、医疗、企业生产垃圾不入箱;垃圾箱、垃圾房内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焚烧垃圾现象。废旧物品收购封闭经营。

2、无水面垃圾漂浮物。对所有河道、水塘、水沟的'垃圾漂浮物彻底清理,确保河流清畅。已整治河道河滩无杂草,无漂浮物,做到定时打捞,定时清运,保持环境卫生干净;对低洼处臭水沟、塘、坑、涵要进行改造填埋,保持河道、库塘、沟渠水质干净清澈、无异味。

3、无乱贴乱画。对墙壁、电线杆、门面、树上等乱张贴的大小广告、无序标语进行清理洗刷,确保环境有序。村民房前屋后墙面整洁、不能出现乱涂乱画随意张贴的宣传品;杜绝牛皮癣、非法小广告。

4、无乱堆乱放。集镇、中心村庄所在地经营户不得占道经营,随意堆放货物,确保有序经营。道路两侧、农户房(农家乐)前屋后乱堆乱放要有序清理,杂物、农具、基建剩余的建筑用品要堆放整齐。集贸市场、专业市场保洁良好、卫生整洁,地面无污水,下水道畅通,垃圾及时清运。季节性农副产品上市要做好废弃物有效处置,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堆放或往河道、塘渠倾倒。农村种植养殖企业,要有效处置废弃物、粪便等,无异味、无随便丢弃现象。街道、中心村无乱搭乱建、私拉乱接、违章占道、出店经营、秩序混乱等现象;集镇、农贸市场、自然村庄车辆有序停放。

5、无污水横流。对所有阴沟、下水道要进行疏通,农户厕所及家圈要进行改造,确保污水有序排放。农户、餐饮业(农家乐)、商贸企业禁止污水乱泼乱倒,无污水横流现象。对沿路及集镇村庄露天粪坑、破旧棚屋,要积极整治改造。强化对相关工业企业监管,确保其污染物排防达标,不造成空气、水源、土壤污染。

6、无杂草垃圾。绿化小品中的杂草垃圾要及时拔除,确保环境美化。同时对路边可视范围内“一枝黄花”等有害植物要及时清除。绿化带、花坛、公共场所卫生整洁,做到无杂草、无乱堆放和无畜禽外窜散养。加强农村农业污染面源的管理,做好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包装物的回收管理,统一处置。

7、按照公共设施管理标准,做好环卫设施保洁和养护工作,确保环卫设施的整洁、完好。

四、严格奖惩。

按照《***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严格兑现奖惩。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

市政府(盖章)负责人(签名):

乡镇(街道)(盖章)负责人(签名):

环境卫生责任书

为了创建整洁、靓丽的卫生环境,提升付集村对外形象,确保集镇每户居民以良好的行为习惯配合村集镇环境卫生打扫和保持,争创“生态、文明示范村”,村“两委”特与集镇各户签订以下责任书:

一、划分“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各户责任区,系自家门前屋后及临近街道为该户责任区。

二、包卫生。在责任区内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不乱堆杂物、不乱贴乱划、不乱拴畜禽;及时清扫门前垃圾、积水、积雪、积冰;保持责任区内地面、墙面、屋顶、门窗、公用设施等干净整洁。

三、包绿化。保护和管理好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适时浇水、除草、清理杂物;不在人行道树杆上拉绳晒物;制止、监督毁坏花木、践踏草坪、破坏绿化设施、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四、包秩序。包秩序,即禁止乱挂晒、乱占道、乱堆放、乱张贴等影响村容秩序的行为,对其他行为人的乱停、乱靠、乱摆摊设点、乱挖掘等影响村容秩序的行为有监督、劝说和举报的责任等。

五、奖惩制度。成立村卫生保洁领导小组,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和保洁员。对各户“门前三包”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导检查。每半年召开了一次户主点评会。对表现突出的`住户,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落后住户给予经济处罚,并在村民大会上给予通报批评。

xxx。

20xx年x月x日。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

为强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管理,改善环境卫生与容貌面貌,营造洁净、有序、优美城市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1号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号公告)、《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特制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市容环境卫生纳入部门一级目标管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责任人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市容环境管理工作负责。

二、控制目标。

一把手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措施有力,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水平达到市民基本满意。

三、工作目标。

(一)定期研究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进行综合管理、执法,形成纪要,并将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干部年度干部考核主要内容。

(二)加强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管理。按照×政办发[××××]××号文件划分职责,市容环境卫生日常工作基本达到《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日常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切实履行职能职责:负责编制××市环境卫生管理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协调、指导区(县)编制区域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城区主干道车行道清扫保洁;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及无害化处理;负责制定环境卫生质量考核标准及日常考核,监督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机械装备配套建设及管理;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执法管理及市民投诉事项的受理、解决;负责城区垃圾处理费等费用的集中收取,会同财政部门拟定资金分配兑现方案;负责对城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检查;负责城区重要活动的环境卫生保障协调工作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三)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环境卫生责任人、分管领导、承办责任人、作业负责人及责任明确并公示。

(四)完善运行机制。

建立动态循环提高的管理机制和绩效监督体系及经费保障,能够确保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人员正常履行职责;建立行政“一把手”巡查制度及建立巡查、抽查、考核挡案,列入干部考核记录;投诉举报制度健全,设有受理群众投诉的`机构,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建立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并实行市容环境重大事项预公开制度和听证制度。

(五)加强督办检查。

制定严格的日常检查、复查制度并认真执行。组织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月不定期抽查至少两次,每次检查对上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所有检查记录必须形成详细的档案。

(六)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按照十堰市市容环境卫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实施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硬件设施建设,必要装备、设施达到国家标准。

四、考核与奖惩。

上述各项责任落实情况,按照“日检查、周进度、月通报、季公示”进行考评,并根据完成情况实行奖惩。

市人民政府(章)市建设局局(章)。

分管领导:

责任人:

环境卫生责任书

为创建一个健康文明,整洁美好的校园环境和学生读书、学习的.良好氛围,为使学校卫生工作做到统一安排,相互配合,常抓不懈,从根本上提高全校师生员工和各班、各办公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落实责任,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全校卫生区域进行统一要求,责任包干到各班主任和各办公室。

(一)、教室卫生要求:

1、教室门窗玻璃干净。

2、地面干净无纸屑及其它赃物。

3、墙壁干净,张贴整齐。

4、学习用具、生活用品摆放整齐,过道干净无污物。

5、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垃圾及时清理。

6、教室前后走廊范围内,无垃圾纸屑。

7、教室空气保持通风。

8、个人课桌内要整洁,无剩食品烂纸等赃物。

(二)、环境公区卫生要求:

1、卫生公区无杂物纸屑,垃圾每天清理干净。

2、花坛内无杂物、塑料袋。

3、每天清扫及时,班与班交界处清扫干净。

4、每周星期一第二节课后大清扫。

(三)、办公室卫生要求:

1、办公桌和桌上用品摆放整齐。

2、其它地方物品(扫帚、拖把、垃圾桶等卫生器具等)摆放整齐。

3、地面打扫干净,无明显垃圾。

4、墙壁、门窗干净,无乱贴乱挂现象。

出现问题要严格按照学校教职工卫生量化细则,在班级量化、师德等方面予以体现,并实行效能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xx中心小学校(盖章)。

责任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农村环境卫生责任书

1、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为环境卫生第一责任人,并责成一名副职主要负责,实行村干部包街、包户制。

2、各村确定固定垃圾集中堆放点和固定的保洁员,并由专门清运人员每日负责将垃圾清理运送到指定的垃圾集中堆放点。

3、规划完善村内排水设施,村内无生活污水积存现象。

4、粪堆出村,堆放到村委规划的田间地头。

5、大街小巷无煤堆、粪堆、杂物等乱堆乱放现象,无废纸、废塑料乱弃现象,排水沟无垃圾。

6、建筑材料要规范管理,建筑垃圾及时处理。

7、各村主干道两侧的违章建筑要全部拆除,对乱设摊点、无照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游商占道等行为要全部取缔;对沿街门店的各类广告牌匾进行规范整治,不准占道摆放。

8、各村主要街道围墙要粉刷,并涂写环境整治标语,各企业的围墙粉刷由涉及的村委督促完成。

9、村内村外主干道两侧目及范围内垃圾杂物全部清除,保持道路畅通清洁。

10、各村委要与门店、企业签定“门前四包”责任书(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硬化),同时确保所在村的公路沿线绿化美化。

xxx乡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字):

村支部书记(签字):

村委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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