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学校管理制度大全(20篇)

时间:2023-11-05 07:09:40 作者:FS文字使者 规范学校管理制度大全(20篇)

学校是学生学习各类学科知识的中心,可以提升他们的综合能力。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介绍一些学校生活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规范学校管理制度

1.教学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学用语。

2.各种集会上的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会议用语。

3.学校各类文体活动和校园广播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广播用语。

4.校园内的各种交流、交际活动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交际用语。

5.教师要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交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7.教导处、总务处定期检查和评价师生校园用语。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奖状、奖旗等各种标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2。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海报和通知等,用字必须规范。

4.公文、黑板报、教案、试卷等用字要规范。

5.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必须规范。

6.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

学校视频监控规范管理制度

学校监控室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中心,为了加强学校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行为准则。

1.监控室实行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2.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3.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

4.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在室内娱乐活动,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

6.注意防潮,防腐,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8.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二、管理准则。

1.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3.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

4.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5.严禁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软件。

6.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若在监控中发现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有关领导。

7.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三、保密准则。

1.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2.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4.经学校领导同意,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学校视频监控规范管理制度

一、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的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酒后上岗。

二、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向学校主管安全领导报告并报修。

三、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或将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品带进监控室;监控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或使用有干扰系统设备严禁使用有干扰系统设备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设置密码,密码只能有校长和分管安全的领导保管,未经允许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遵守有关保密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五、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注意防潮,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六、保安人员不准向被监控人员介绍监控范围和效果,做好监控记录。每天向学校带班领导汇报当天的工作情况。

七、监控告知。在校门口设置告知牌:“你已进入24小时监控区域,请注意行为规范”。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

第三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行政主管责任,学校承担主体责任。

第四条校长(托幼机构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从事供餐活动,确保食品安全。

第五条学校必须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不得制售凉菜。

第七条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不得加工制作销售干鲜野生蕈、发芽土豆、四季豆、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

第八条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的单位及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为进一步增强食堂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食堂工作优质、安全、高效的运转,特制订以下安全营运制度。

1、建立食堂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陈生坤担任。

组员:张(安全卫生专干)、易(总务主任)、李(工会)、张(食堂管理员)。

1、加强安全保卫,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及餐厅等食堂重地,严防发生投毒事件。

2、加强门卫值班巡查,严防食堂失窃等事件的发生。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把好质量关,严禁购买、使用、出售腐烂变质、有害有毒的食物,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2、操作中生熟食物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各种炊用具定期定时消毒清洗。

3、严把拣菜、洗菜关,确保拣清、洗净、烧熟;防鼠咬蝇叮,严禁病从口入。

4、食堂的所有设备必须按规范操作,注意用电、用气安全,杜绝各种人为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进出食堂、仓库、餐厅时必须及时关门。

5、食堂配备的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保持完好,正确使用,不得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学校视频监控规范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校长室负责监控室的管理工作,校长对监控室进行日常检查监督。

第三条:学校监控人员负责监控设备简单的维护和保养。

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通报并协调处理。

第四条: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第五条:保障监控使用的计算机、电视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六条:保持监控设备及室内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

第七条:不得在监控室内娱乐活动,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八条: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除学校规定使用监控人员外,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如需查看相关资料必须经学校负责人同意,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方可查阅。

第九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第十条: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第十一条:确保监控范围内夜间照明,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及时向学校报告。发现网络使用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1.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任课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

2.学校每学年开展推普周活动,对师生进行语言文字法规及常识的宣传、培训,活动要求全员参与,积极投入,出勤率和表现与评选语言文字先进个人挂钩。

3.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全体教职工参与的语言文字常识的普及,结果全校公布,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4.学校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以身作则,严格管理。

5.语文教师要立足课堂教学和班级活动,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知识的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全体学生接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听说读写能力教育培训,90%以上的学生掌握应知应会的汉语拼音和规范汉字,90%以上的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60%以上的学生能说标准的普通话。学校将写字与口语成绩作为评价教学业绩的重要依据。

6.其他学科教师也要立足课堂教学和学科活动,对学生进行用语用字规范化的指导和管理。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的参与意识,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我校特制定制度如下:

1、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严格遵守语言文字法规定。

2、全体干部、教师在校内必须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做“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表率。

3、学生在校内要讲普通话,在老师指导下写规范汉字。

4、号召全体学生在校内、外做好宣传工作,带动家庭成员、亲戚朋友也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并积极做“小教员”。

5、教师在批改作业时要认真、细致,对学生作业中的错别字要圈出,并指导学生改正。作业批语特别是作文批改时教师必须写规范汉字,语言要通顺、流利,不出现错字、别字。

6、学校对宣传栏、教室黑板报、张贴的各种通知、标语等要认真检查,保证不出现错别字。

7、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及测评工作。

关于作业布置批改的有关要求:

做作业是学生巩固知识,熟练技能的实践活动,所以教师要切实保证作业布置、批改的质量。

一、作业设计要目的明确,符合《课程标准》和教科书的要求要有助于学生掌握双基,发展智力。

二、对学生的每次作业教师都要提出明确、严格的规范化要求,必要时教师要做示范性指导。要培养学生按时独立完成作业的习惯,作业的字迹要规范、工整,卷面要整洁。

三、不同学生要有不同层次的作业,作业难度以中等水平的学生为准,照顾好“两头”的学生,对学困生要加强具体指导。

四、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课外作业总时间,禁止将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五、教师在批改作业时要认真、细致,对学生作业中的错别字要圈出,并指导学生改正。作业批语特别是作文批改时教师必须写规范汉字,语言要通顺、流利,不出现错字、别字。

六、教师批改作业时要做好摘记,对解题有独创性和错误有代表性的作业要详细记录,以做讲评和辅导的依据。

七、学校对教师作业批改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记入教师年终考核档案。

学校规范收费管理制度精选

深入贯彻落实市、区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学校收费行为的管理。

1、明确、规范收费,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收费纪律。

严格收费管理,不违反规定擅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违反规定办班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绝不暗箱操务管理,不准设置小金库、帐外帐,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学生订购市教委确定书目之外的各类文字资料、音像资料。

2、严格执行“一证、一单、两公开、四统一”的收费管理制度。一证,学校凭物价部门的《中小学收费许可证》收费;一卡,学生凭《中小学收费公开卡》缴费;一单,学校凭《收费结算清单》与学生结算;两公开,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的使用情况;四统一,统一收费时间,统一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

4、进校书刊按区教育局审定的用书目录征订,学校所定的课本目录都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再由新华书店征订。

5、严格学校代办项目的收缴工作。

凡属于由学生自愿参加的代办项目,如课外教育活动、校服、报刊、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等,学校应在开学前制订计划,听取学生家长委员会意见、签字同意后报上级职能部门审批后才能代为办理,学期末向学生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并按“多退少不补”的原则结算。

6、严格杜绝学校违规办班收费,严禁对本校学生收费补课。加强学校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健全学校财务制度,规范收费收缴入专户,不得坐收坐支,加强监督机制,将收费项目及使用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食堂指设于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供应学校学生、教职员工等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食堂,包括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等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第四条学校食堂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责任

第五条学校应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机构及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并公示。

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含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食品安全管理员和其他食品从业人员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依法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开展日常监管,查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七条教育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行政管理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下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考核内容,督促学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八条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员救治、卫生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学校开展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第九条(社会共治)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制度,成立由学校、经营方、就餐人员代表等组成的监督员队伍,有条件的学校要引入家长代表及社会公益组织、志愿者机构代表等组成的监督员队伍,引入社会监督,加强社会共治。

第十条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章食品安全基本要求

第一节持证经营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学校申办学校食堂应以学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为申请人,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二条学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并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得将学校食堂承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经营,严禁社会经营单位将学校食堂经营进行分包或转包。

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食堂宜由学校自主经营,自行管理。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悬挂在学校食堂就餐场所的醒目位置。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严格按照许可经营项目在许可有效期内开展经营。不得超范围、超期限经营。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量化评定等级应当达到b级以上(含b级)。

在中、高考等各级政府确定的重大活动期间承担为考生供餐的学校食堂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应当达到a级。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为a级的,在申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国家级、省级评选评优时应优先考虑。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关键岗位责任制度和操作流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采购查验、加工制作和贮存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关键岗位责任制度应当包括学校校长或主要负责人、经营方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进货查验岗位责任及其操作流程、专间(备餐间)岗位责任及其操作流程、消毒保洁岗位责任及其操作流程、食品贮存岗位责任及其操作流程等制度。

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及操作流程应上墙张贴在相应岗位区域。

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按规定要求配备经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取得国家或省认可的食品安全相关资质。

供餐人数30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应当有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团队,团队负责人应为专职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并相应配备1名以上专职的中级或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供餐人数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应当配备专职的高级或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其它学校食堂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级别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社会经营的学校食堂,学校和经营者应当分别配备相应级别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第十八条学校和食堂经营者应赋予食品安全管理员相应的权责,确保其能够完全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每日实施对人员健康状况、当天食品采购查验以及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等情况管理控制。

学校分管食堂的负责人应至少每月组织并参加一次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检查评价。

学校校长或主要负责人应定期听取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汇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有关事项。并应至少每季度组织并参加一次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检查评价。

学校应当建立检查评价记录。对检查评价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或风险的,学校及食堂经营者应当立即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整改措施,必要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学校应当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中层以上管理干部陪餐制度。

第十九条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全省统一格式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二十条学校食堂应建立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以及《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目录》所列等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一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每年参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学校或学校食堂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记入档案。

第二节场所与设备设施

第二十二条学校食堂食品处理区应当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防止食品在存放、运输、操作过程中产生交叉污染。

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宜通过地面材质或颜色不同进行区分。

新建、扩建、改建的学校食堂在施工前应当将建筑设计图纸送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专业技术机构进行规范性审查。

第二十三条学校食堂的备餐间应当按专间要求设置。

第二十四条在教室或就餐场所分餐的托幼机构、学校可不设备餐专间,但应根据情况设置相应的成品暂存场所。

成品暂存场所应当按专用操作场所进行设置。

第二十五条从供餐单位统一订餐的学校食堂需现场进行分餐的,其分餐场所应当符合专用操作场所设置要求。

第二十六条食品加工的工用具、存贮设备设施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用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加工的工用具及容器宜通过形状、材质、颜色区分,并做到标识明显、定位存放。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和容器应专用。

第二十七条学校食堂餐饮具消毒应以热力消毒为主,化学消毒仅限于因材质或大小原因无法热力消毒的餐饮具。

采用化学方式消毒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设置足够的水池,严格执行并落实消毒液浓度、浸泡时间及冲洗等要求。

第二十八条学校食堂应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建设,采用设立透明式、视频监控式厨房等方式向就餐者展示食品加工制作关键场所和关键过程,保障就餐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三节食品采购和贮存要求

第二十九条学校食堂应当选择相对固定的食品供货商。采购米、面、肉、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料,应与供货单位签订包含食品安全内容的供货协议。

第三十条学校食堂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查验并索取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资料。采购大米还应每批次索取包含重金属指标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在商场、超市等采购的食品应当保存好每日进货票据;在农贸市场采购的食品,应由供货方、采购人员在采购单据上签字后妥善保管。不得采购无票证或票证不符的食品。

第三十一条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应当做好食品采购验收和登记,建立食品进货台账,确保食品可追溯。

从固定供货商采购且供货票据信息齐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记记录,但应按照时间顺序分类整理、妥善保管好有关票据。

鼓励学校食堂建立使用电子台账,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和使用情况。

第三十二条学校食堂除严禁采购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二)不得使用防腐剂、乳化剂、稳定剂等食品添加剂;

(三)没有完整标识的散装油等其他散装食品;

(六)严禁违规加工制作野生毒蕈、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

(七)尽量不采购四季豆等豆类。在加工制作四季豆等豆类和豆浆等食品时须确保烧熟煮透。

第三十三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离墙、离地存放,标识明显。洗涤用品和减灭有害生物用品等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贮存在食品仓库。

食品及原料应当按品种分类存放。货架应根据存放情况加贴标识,标注食品及原料的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

拆袋后的大包装原料、散装食品应当采用符合食品包装材质要求的容器存放,并加贴标识。

食品添加剂应设专柜或专区存放,并显著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制作存放品种清单。

第三十四条食品及原料应当根据贮存的要求进行冷冻或冷藏。冷冻冷藏设施内的食品应当分类分层放置,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成品、半成品应当盛装在容器内,并加盖或用保鲜膜覆盖。

第三十五条食品及原料的使用应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食品及原料。

第三十六条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学校食堂应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并达到食品安全等级评定b级以上的单位订购。应对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供餐能力、运输车辆等进行实地考察,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

供餐单位运送食品的车辆应配备符合条件的加热保温设备或装置,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并确保食品从制作完成到食用时间间隔不得超过4个小时。

学校食堂不得订购生食类、冷食类食品(水果除外)和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

第四节加工过程控制要求

第三十七条学校食堂在加工制作食品时,应严格按照各功能(区)间与设备设施的用途和加工规程进行,不得随意变更、交叉使用。

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食品原料应分池清洗。

各切配区的刀具、砧板不得混用,砧板应立式存放。

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按照标识严格分开使用。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存放。

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第三十八条学校食堂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三十九条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暂存。烹饪后至食用时间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四十条供餐后剩余的食品应冷藏,且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时,应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食用。

不得将剩余食品与新加工食品混合加工后出售。

第四十一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遵循不用或者少用的原则。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应当存放于专用设施或区域中,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准确称量,并建立完整的使用登记记录。

第四十二条餐具、饮具等工用具清洗消毒应严格执行清洗消毒管理控制制度,并确保消毒达到规定的效果。

餐具、饮具的保洁设备设施应确保洁净、密闭,并有明显标识。保洁设备设施内不得存放杂物或私人物品。

第四十三条学校食堂提供的每餐次食品成品应当留样。食品留样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并在5℃左右的条件下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

第四十四条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卫生。

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应更换成专间专用工作服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洗手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

第四十五条学校食堂供餐需分送各班级教室的,应当配备数量足够的运送、存放等工用具,并保证送餐过程中的清洁卫生。每次运送食品前应对运送工具、容器等进行清洗消毒,运送装卸过程中应密闭加盖。

第四十六条学校食堂食品加工用水应符合国家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第四十七条学校食堂应加强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整洁,排水沟渠通畅,地面无积水、无积垢,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第四十八条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应存放于标识清楚、密闭的容器中,并日产日清。

餐厨废弃物应交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或个人处理,学校食堂经营者应与其签订合同,索取其经营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

第四章事故应急与处置

第四十九条各级教育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级政府制订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明确各部门在应急处置中的具体职责。并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第五十条学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学校(包括学校食堂经营者)和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教育行政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做出反应,依法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十一条学校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并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列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并适时组织开展模拟演练。

学校应在食堂就餐区张贴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并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学生和教职工事故应急报告和处理的宣传。

第五十二条学校应急联系人或其他人员接到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学校(包括学校食堂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员或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报告。

学校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采取下列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二)组织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

(五)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食堂应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对被污染的食品和接触过被污染食品的容器、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进行清洗、消毒等处理。

第五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遵照法律法规要求,会同同级卫生计生、教育行政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做好对事故的现场控制、调查取证、信息发布等工作,并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相关单位和人员事故责任的认定、追究等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依法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报告。事故最终调查报告和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要逐级上报当地政府、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教育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

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应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前的沟通和论证,及时、统一、客观、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

第五十五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教育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监管,落实春秋两季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专项检查工作,指导并督促学校食堂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五十六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会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定期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会议,通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整改要求等事项。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会同教育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定期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集中培训和考核。

第五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学校食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应当重点对下列事项进行检查:

(一)经营许可情况及保持状况;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培训及在岗履职情况;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制订情况;

(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及档案建立情况;

(六)食品处理区及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设备设施运行、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等情况;

(七)对食品贮存、加工制作等过程的管理控制情况;

(八)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情况。

第五十八条学校食堂应主动公开米、面、油及肉等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购和检验证明等信息,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学校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食品安全等级评定等情况。

第五十九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级评定未达到本规定要求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检查的频次,必要时应联合学校主管部门开展对学校食堂开办者和经营者的约谈。

第六十条学校食堂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主管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或风险未及时进行整治、消除隐患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率和力度,必要时应联合学校主管部门开展对学校食堂开办者和经营者的约谈。

第六十一条各级教育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相关政策和要求,组织指导学校科学制定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全面推进学校食堂的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健全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考核机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风险及时处理。

第六十二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学校等人群聚集单位的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同时应会同学校主管部门指导学校加强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对食源性疾病的辨别、防控能力。

第六十三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教育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与联合督查工作机制,强化沟通协商和协调协作。

第六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应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举报受理、查处和反馈工作。

第六十五条学校和学校食堂经营者在食品加工经营过程中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上一级教育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部门有下列行为的,应重点开展督查督办:

(二)未按本规定定期组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应急演练的;

(三)隐瞒、谎报、缓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

(八)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按规定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提交调查报告的。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七条供餐人数在50人以下的学校以及以简单加工学生自带粮食、蔬菜或以为学生热饭为主的.规模小的农村学校其供餐场所可不列入本规定的范围。

第六十八条本规定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九条本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

学校视频监控规范管理制度

为保障泸县二中校园监控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维护校园安全、文明,特制定以下学校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校安全保卫处负责监控室的安全管理、检查监督工作,进行负责全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学校信息中心负责监控系统的维护、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校长有权对监控室进行检查监督。

第二条监控人员负责作好安全(治安)劳动纪律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第三条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第四条保障监控使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游戏、上网、看电影等活动。

第五条保卫部监督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第六条保持监控管理中心设备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

第七条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中心,除学校规定使用监控人员外,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如需查看相关资料必须经校领导同意。

第八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第九条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第十条爱护公物,各班应保证教室内监控摄像头的安全,不得擅自动用摄像头;如出现人为损坏,追究该班及损坏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确保监控范围内夜间照明,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及时向学校保卫部报告。发现网络使用异常情况及时向安保处报告。

第十二条高考期间,视频监控室配备专人值守、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非高考考务人员严禁进入高考视频监控室;任何人不得擅自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第十三条本管理制度经校领导同意后即刻生效。

规范学校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基本建设管理,明确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程序和要求,规范学校基本建设行为,实现公平、公正、公开,使学校的基本建设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现就进一步规范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学校要切实加强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以及招(议)标和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小组。各小组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司其责,确保工程质量高、进度快,安全有保证。

基建工程必须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凡投入3000元以上的'项目,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向县局申报立项,县局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答复,经批准后方可实施;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项目,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向县局基建办申报备案后再予以实施。严禁将3000元以上的项目拆解为3000元以下的小项目,分散处理入账;严禁擅自更改工程规模,特殊情况的需经县局批准。

基建维修项目一律实行招(议)标制度,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暗箱操作。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县局基建办、监察室组织招投标,1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学校通过比价或询价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并报经县局基建办审批后实施。

学校工程质量监督小组必须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施工,确保质量无问题。工程结束后,须按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县局基建办和学校共同参与,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大型工程需严格按照合同和工程进度付款,严禁超进度付款和超标准付款,并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加强工程审计,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过有资质部门的审计后方可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小型基建维修工程,需由县局基建办和学校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学校基建工程决算付款必需经县局基建办签字,无县局批准的《洪泽县中小学基本建设项目申报表》和基建办负责人签字的一律不得付款。付款时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把关,否则将严肃追究校长和财务人员的责任。

学校基建工作各项资料必须收集整齐、明确专人,给予专柜,妥善保管。认真履行付款相关规定,按照要求,规范装订,以备检查。

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办公室管理有章可循,加快公司行政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之进程,提高大家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仅限办公桌面摆放的物品:电脑显示器(可以附带键盘和鼠标;若无显示器,可以放置笔记本电脑一台),书架或者文件架,文具盒一个,笔记簿一个,水杯一个。

2、如果申领了办公室绿色植物,桌面可以摆放一盆植物。

3、除了仅限办公桌面摆放的物品以外,员工可以临时存放与自己工作相关的资料和产品,但是当天下班后必须将临时存放于桌面的物品收归他处,不得留存于桌面之上。

是指摆放于办公室内的物品、它包括办公用品、项目文件和产品(例如报批资料,完工资料、产品样品等),员工的私人物品、员工办公用桌等。

放置物品的要求。

1、各部门对项目产生的文件,可以暂时存放在办公室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应一周之内将该文件收归处理,不得占用办公室公用空间超过一周。

2、办公室严禁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员工私人物品和办公桌椅摆放不得妨碍他人工作,办公桌椅未经人事行政部批准,不得私自随意摆放、移动。倘若是特殊情况,必须报备给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并放置到合理位置。

3、办公室摆放文件柜、五节柜、办公桌、饮水机等设施,应规范、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4、文件柜、五节柜、保险柜的顶部严禁堆放旧书籍、旧文件、旧资料及杂物。

5、木质玻璃门文件柜摆放的书籍、文件等办公用品应整齐、合理。

6、新进设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除。

(一)职工区域卫生。

2、不在办公室墙壁乱悬挂、张贴杂物。

(二)公共卫生维护。

1、办公室内不得随地乱扔纸屑,地面随时保持无积尘、污物、烟头、痰渍、口香糖渣等渣滓。

2、墙面、门窗严禁张贴与工作、学习无关的纸张及印刷品。

3、请自觉保持办公区内环境卫生,桌面、窗台、地面、墙壁不能有污迹,时刻保持空气清新。

4、办公室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和吐痰。

1、公司统一实行“办公室门户开放政策”,即在办公时间,任何办公室均须开门办公,请勿在办公时间将办公室房间门关闭或虚掩;特殊情况(如有时需要保密)才可以关门办公。

2、请勿在办公场所讲不文明用语,在办公室和走廊不能嘻笑、打闹;工作时间请勿聊天、开低级玩笑。

3、请勿破坏性地使用和对待公司物品;借用他人或公司的东西,使用后应及时送还或归放原处。

4、工作时间无事请勿串办公室;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开同事的抽屉、柜子、使用他人的电脑等物品,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5、办公室内未经允许,请勿进行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严禁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玩游戏。

6、不允许公司员工在办公室内吸烟;如果吸烟,请到卫生间内吸烟。

1、工作时间全体职员着正装,保持工装干净,不得穿脱鞋上班工作;。

3、仪容仪表:女士宜化淡妆,不得浓妆艳抹;男士不宜留怪异头发或过长头发,刮净胡须。

1、在接听电话时,最好在电话铃响第二声或第三声的时候接起,以给对方最为适宜的心理准备时间,同时体现公司高效的办公效率。

2、接听电话要主动报出自己的公司名称或部门名称,在接听时请说“您好,xxxx”;接听电话要使用文明用语,语速适中,态度亲切、温和、耐心,同时要简明扼要,体现公司的工作效率;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应及时告诉对方,请其重复;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后,自己再放话筒。

3、接听公司外部人员打给公司其他同事的电话时,同样要耐心礼貌,可以在说过“请您稍等”之后以最快速度找到相关的同事或者将电话转到相关的部门;当同事不在时,应礼貌地请对方稍后再打,并主动表示可以帮助对方转达紧要的信息。

4、当接听到不指名的电话,而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坦白告诉对方,并马上将电话交给能够处理的人;在转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谈内容简明扼要地告诉接收人。

5、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电话严谨超过30分钟;如果确有重要或紧急的私人事情需要处理,注意节约时间,长话短说。

6、不论遇到何种情况,均应避免在电话中与对方发生争执或使用过激的语言,宜耐心、冷静、有修养地解决问题。

适用会议:周会、项目会议、临时会议、会见业主、临时办公等均属于此范围。

内容。

1、会议室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哈尔滨菱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会议室只限本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使用,外单位借用会议室须经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并到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各部门无权将会议室借给外单位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行政部同意不得将会议室的各种设施拿出会议室或转做他用。

3、会议举行必须到人事行政部登记签名,登记后方可使用;会见客户时,需要会客员工到行政部登记;临时办公人员必须到人事行政部登记签名使用,倘若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紧急使用会议室,可以事后到行政部补签登记。

4、凡是在人事行政部登记签名后,签字登记人对如下事宜承担责任:

(1)会议前对投影仪、电脑等会议设备的试用与布置;

(2)会议后会议室的'清扫、会议桌的清洁卫生;

(3)会议后对所使用的设备复原到会议前的放置状态;

(4)会议桌、会议椅的整齐摆放与归置。

(5)关好窗、门、电器,并向办公室及时说明并在申请登记表上签署使用意见。

签字人可以自行处理上述事宜,也可以安排其他人代办处理。使用会议室期间,使用部门和与会人员要爱护室内公物,保持室内清洁,不得随意将会议室用品带走或挪作他用。损害公物由签字登记人负责。

办公用品的申请购买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各部门经理将需求细化到规格和型号填写进《月采购计划表》于每月20号上报给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汇总交于财务审批,将审批后的表递交给人事行政部审批采购。

具体内容。

1、为了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用品的购买,都由行政部统一负责。

2、员工填写申请表,必须明确、详细、以避免采购物品与需求出入过大,无法满足使用;因员工填写错误而引起的采购物品无法使用,部门经理承担相应责任。

3、办公用品原则上由公司行政部统一采购、分发给各个部门。如有特殊情况,允许各部门提“加急采购表”进行采购。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经总经理、财务审批同意方可购买。

4、公司各部门应按公司核定的办公用品费用定额标准严格把好申购和领用关。保管人不得超标发放办公用品,确因工作需要超标领用的,应经人事行政部经理同意。

5、各部门及各使用人的办公用品使用标准;每人每月最多领用1支签字笔,如果保管不好丢失自行负责购买。每月15日至20日为办公用品领用时间,其他时间严禁领用办公用品。

6、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笔记本、签字笔芯、固体胶棒、涂改液、计算器、订书器等办公用品重新领用时以旧换新。

7、凡调出或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或交接手续时,应将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8、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资产类),要按报废流程填写《资产报废单》经总经理、人事行政部审批方可报废;同样如有办公物品(资产类)按调转流程填写《资产调拔单》经总经理、人事行政部审批方可进行调拔。

打印纸为办公室常用a4打印纸,打印纸分成可使用的单面及新纸两种,可使用的单面纸是指已经使用过一面,还剩一面可用,且用过一面的内容已无效的纸张。新纸是指两面均未经使用是纸张。

1、在打印及收传真的时候,如果是不重要的、非正规的、对内的文件或资料一律使用单面纸。在打印及收传真的时候,如果是重要的、正规的、对外的文件或资料须使用新纸。

2、凡是经装订过的单面纸,留有装订的孔洞或者订书钉痕迹的单面纸,均为不可使用的单面纸,一律作废纸处理,不得放入打印机内重复使用,以免损坏硒鼓和打印机。

3、打印机和传真机送纸的地方只放可以使用的单面纸,如有需要用新纸时,请自行手动更换,打印或传真完成后请务必将纸换回单面纸,若复印资料数量较多时,应先选择复印1件,确认质量合格,再输入余数,以免浪费纸张。

4、如果打印、复印资料超过100页,即为大规模打印。大规模打印的使用者可以带着打印纸到人事行政部用大型打复印机打印(人事行政部不备有打印纸),以免自己部门的小型打印机硒鼓墨粉不足,耽误后期工作使用。

规范材料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对仓库原材料出/入库、标识、现场等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管理职能原材料仓库由采购部负责监督和指导,仓管员负责仓库具体事务管理。指定人员协导仓库数据库管理工作。

3、仓库电脑数据库管理仓管员每天将出、入库数据输入电脑,在合适时机盘点核实库存数据与实物是否相符。月底拷贝复制当月整个月份库存数据,并将复制文件名称改为下月份库存数据”,同时将“月底结存数”作为“次月期初数”。

4、原材料入库a、原材料入库分为二类,一类是采购;一类是外协。b、任何入库物资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c、入库物资一律由仓管员开《入库单》,由仓管员或采购部人员负责签字。d、对于急要采购或外协物资,到库后仓管员应第一时间反馈给使用部门。e、物资入库后及时调整电脑数据库资料。f、对于来不及检验入库物质,仓管员指导入库人员将物资拉到“待处理区”。g、未入库物资临时堆放在“待处理区物资”,没办理入出库手续不得领用。

5、原材料出库a、为了提高原材料领用效率,使仓管工作更好服务于生产,原材料领料最多是装配车间,按目前操作规则:由仓管员根据“装配任务单”代装配工配料;其他车间由于领用原材料比较零星,由领料人根据仓管员指示自己领取。b、原材料出库后,仓管员应及时更新库存数据库信息。

6、装配多配或领多,定期清退a、领料时,对于标准件或整袋原材料,尽可能散领,不整袋领。以免仓库对物资库存数量监控不准;b、对于多配或多领物资,仓管员每个周末定期到装配车间各装配岗位做好清退工作,平时顺便上去时也可清退部份,尽可能避免多余物资堆在车间现象。

7、原材料质量及不合格品处理摆放管理a、考虑到公司检验人手配置问题,仓管员应兼顾入库物资抽检工作,特别是关注电镀质量,托运原材料在运输途中有无碰坏问题。发现问题马上反馈相关领导,并做好不合格品返工及退货手续。b、检查不合格品原材料,检验员或其他岗位人员发现退给仓管员,由仓管员在帐务上做退货记录,并指定堆放处,适时退给供应商。

8、仓管员中途有事离岗、请假及临时顶岗管理a、为了确保库存数据准确性,仓管员根据经验在领料高峰期,尽量不要离开仓库,以便领料人或外协单位找不到。b、如果仓管员临时请假,采购部应安排好人员临时替代其工作。

9、盘库每月底仓管员应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盘点,确保“帐实、帐卡、帐帐”相符。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报表。

10、安全库存及采购申请仓管员每天监控库存物资数量情况,当库存数量低于设定“安全库存数量”时,应及时填写《采购申请单》向采购部申报,,特别做好采购及外协进度监控,供货周期长原材料更要早早申购。

11、仓库现场7s管理整理:将仓库有用和无用物资区分开。对于有用物资在规定区域摆放整齐。整顿:将无用物资移出仓库或加以处理,以便腾出宝贵空间,更利仓库管理。清洁:做好有用物资及场地保洁工作。清扫:将清洁后脏物打扫出仓库。素养:加强自律,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安全及服务意识强。安全:管好仓库门前禁烟牌,消防设施宣传警示牌,做好仓库防盗、反腐、防莓、防台、消防安全工作、注意装卸搬运安全。严禁外人吸烟入库。服务:树立“上级为下级服务理念”,做足为相关衔接部门服务工作。

12、仓管员自我时间调配管理a、如当天仓库进出物流遇忙时候,一般情况物流部会主动来帮助和支持,如果没及时到,自己也可向其打招呼寻求帮助(正在装柜或装车除外),同时也可向电工刘师傅寻求帮忙,或向董助寻求支持。b、平时稍有点时间空时候,帮装配车间粘踏脚板、装按钮等;帮沙发车间上电镀扶手等。实在感觉累了,适当休息调节下。

项目规范管理制度

1、总承包单位须在开工前7日内提供对项目的整体工作规划,且根据目标工期要求制定总进度计划。总进度计划应包括总包和各分包的开工时间节点、进度安排、验收移交等,并充分考虑各分包的合理工作时间。总承包单位必须承担总包的现场管理职责,有权利和义务对各分包(含业主指定分包、独立分包、材料采购单位)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验收移交等工作进行管理、协调、控制、服务。整个工程中,总承包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具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并对分包的进度、质量、安全、资料等负有总包责任。

2、总承包单位必须对现场所有施工单位的成品保护负有管理责任,对现场所有的施工安全、成品保护及财产安全等负有管理责任。若有伤亡、偷盗、损坏,违反当地城市管理规定、环保要求、河道管理规定等,均由总包单位负管理责任。

3、总承包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规划,为各分包提供必要的临舍、施工材料堆放场地,为各分包单位提供必要的.临电、临水(要求每单元至少每3层一个供水点,每5层一个供电点)。水电的布置必须满足各施工单位的施工、生活的用水用电需要。总包尤其是要保证高层楼层的用水用电,并在所有分包均不需要后才能拆除。

4、总承包单位必须配合必要的设备进场和安装工程的需要。总承包单位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按照机电、设备等专业安装厂家要求的时间节点,提前施工完成和移交的建筑物内的配电房、电梯机房、水泵房、管道井等土建条件。总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土建条件的交付,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影响自身进度安排等原因,拖延交付。

5、总承包单位必须配合市政、园林景观等专业分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和专业分包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建筑物周边堆放的材料、设备等搬离到不影响专业分包的施工之处或撤离现场。塔吊、人货电梯等设备基础破碎后必须清除,必须将建筑物周边的所有建筑垃圾清运出现场,并且进行场地平整,上述所有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6、总承包单位必须按要求进行四口五临边的围护。尤其是在阳台栏杆、电梯门、进户门未安装前,总承包单位必须进行防护和封闭,以确保施工安全和防止偷盗现象发生,否则一切责任由总承包单位承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7、总包单位必须不得将中标工程另行转包,如被甲方、监理发现有转包情况发生,一切责任将由总包单位承担。

请假管理制度规范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此制定此请假管理制度。其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

期内的员工。

第二条 公司员工请假,需要向所在车队队长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

车队队长应及时把员工《请假条》交给办公室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三条 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及其请假相关手续

的规范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并将《请假条》递

交给各车队队长。如因身体不适等紧急状况需要临时请假的',应该在上班前电话联系车队队长,并同时将请假原因、时间等具体情况以短信方式转告给队长以作备案使用。返岗后应立即补办请假手续,逾期仍没有补办好请假手续的,一律当旷工处理。

第五条 员工请假期限届满时,如出现紧急状况而需要继续请假的,同样应该在

上班前电话联系车队队长,并同时将请假原因、时间等具体情况以短信方式转告队长以作备案使用。返岗后应立即补办请假手续,逾期仍没有补办好请假手续的,一律当旷工处理。

第六条 员工请假2天以内的需经车队队长批准;请假4天以上的车队队长批准

后,还需公司上级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办公室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七条 车队队长请假,需要经过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条》交给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员工确实是因为生病不能坚持工作的,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

出具的病历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第九条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仍没有返岗的,一律当旷工处理。

第十条 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 本规范制度的解释、修订权归总经理所有。

第十二条 本规范制度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实施期限为1年即2015年9月13日

起至2015年9月13日止。

日常规范管理制度

4、生产人员请假要严格按照《员工请假管理制度》,审批方可生效。

5、单据填写要清晰明了,数字书写要整齐清楚;

6、不得在裱花间内剪脚指甲、挖耳朵、剃胡须、接、打手机,有碍观感;

7、水果夹心,使用前要将其表面水分滤干,做到保质保味;

8、如本店蛋糕数量不够,要及时向其他店进行调拨;

9、工具落地要及时清洗干净后方可使用;

10、认真培训新员工,严格把好考核关,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

11、口罩、帽子要穿戴整齐,口罩以遮住口鼻为标准;

12、工作时间不戴夸张、昂贵和过多的首饰,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

13、不得与同事争执、打架等行为,如有不满之处,可直接向上级反应及时解决;

14、不得让非生产人员进入车间,特别是同行; 1

15、不允许在裱花间吃零食;

16、上班前必须做好原材料核对工作,有问题及时反映给上级;

17、下班后做好检查,关灯、关空调等工作;

18、对上级指示的工作没完成时,要虚心接受批评及是改正错误;

19、订单的生产,要严格按照顾客的要求完成,不得马虎对待;

20、做文明人,不用脏话、粗话辱骂他人,要与他人和谐相处,遇事理让为先;

21、清洗东西时,洗完后要及时处理水槽,不得有杂物留槽现象,并随时拖干地面;

22、调色后发泡鲜奶油不得直接用于蛋糕夹心,应加入适量咖啡浓度调制后方可使用;

24、如无特殊订货,不得在展示柜内摆放两款同样造型的生日蛋糕;

25、装饰西点,要按标准装饰花样,不得私自改动或走样;

26、垃圾桶每天至少清洗一次以上,以免发出异味;

28、每月换班时,必须和本店店长核对生产工具及原材料,做好交接工作;

29、犯错误后,不得隐瞒,要勇于承担责任,虚心接受批评; 2

30、使用电磁炉烧开水,严禁无水空烧,烧坏按原价赔偿;

31、西点装饰要普及统一规范,不可胡乱更改;

32、下班后,不得在门市闲聊过夜,影响他人工作;

33、店与店之间原料或成品调拨,必须开上调拨单;

34、中午不允许外出用饭,可以买盒饭在店里后堂食用;

35、不可以私下议论工资,有意见直接向上级提出;

36、使用水果时,不得同时切开几个,应用完第一个才能切开第二个;

37、力求技术上做到“虚心学习,精益求精”;

38、工作中互敬互爱,对同事不足之处,作出明确指出,帮助改正;

40、当顾客批评时,不得当面反驳,应当认真听解,当面道歉并且立即更改;

42、在店堂里捡到顾客财物,要即时上交店长,做到拾金不昧;

43、切硬块饮料时,不准用胚刀、雕刀、锯刀等工具;

44、不能穿拖鞋上班;

45、要养成随时关灯、关风扇的习惯;

46、下班后,应对角落进行杀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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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无论帮人什么事,都要爱护公司财物;

48、清洗打蛋桶球,不得用钢丝球;

49、空调开启时,进出裱花间门要随手关门;

50、机器设备插头拔掉后,不能乱甩乱扔,以免损坏;

51、假如有工作服、工作帽坏掉的,应及时修补或替换;

52、严禁私自处理坏的产品,若有品质问题应及时间向上级汇报;

53、发现品质不良的'原料被使用,要向上级请示,查明使用者,并追究其责任;

54、所有模具一律不允许当茶杯用;

55、手脏时,或用水是不许解摸产品;

56、任何人的工作交接时,一定要交接清楚,使对方完全明白,方可离开;

57、整理废料时,一定要将可利用的废料分类整理好,不得与其他废料混放后一起倒掉;

58、在清理工作台时,严禁用扫把直接在工作台面上扫,以免影响产品的卫生及质量;

59、做剩下的原料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60、有任何突发事件,应及时汇报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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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促进依法行政,使本办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办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

规范性文件是指本办制定或联合其他部门制定的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行政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作的文件。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应当以'××××××办公室关于。。。。。。'的字样发布,根据内容使用'规定'、'办法'、'细则'、'规则'、'通告'、'命令'、'决定'等规范的名称。

第四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适应人防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

第五条本局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由人事秘书科负责,主要内容包括:

(一)组织起草调整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本办规范性文件的公布工作;

(三)负责本办规范性文件的`解释;

(四)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第六条下列事项,本办可制定规范性文件:

(一)实施人防法规、规章的具体措施和方案,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的;

(二)实施人防法规、规章的程序,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确定的;

(三)调整本办机关对外的行政行为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

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由相关责任科室拟定项目建议书后提交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批准。

第八条规范性文件,按各部门职责分工,由相关科室或单位负责起草,人事秘书科统一审查把关。

第九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注重本市的实际情况,借鉴吸收国内外的先进成功经验。具体工作由相关科室负责。

第十条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也可以举行听证会。

起草专业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征求有关机构及专家的意见。

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与其他部门工作关系紧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进行会签,或者与有关部门联合起草。

第十一条起草规范性文件的责任科室应对征集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作为审查、修改的参考。

第十二条规范性文件草案经人事秘书科审查后报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人事秘书科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人员,列席有关文件审议的办公会议。

报审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规(草案);

(二)审查意见;

(三)起草说明;

(四)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三条规范性文件草案在主任办公会议通过后,上报市政府法制办,由市政府法制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会签后由主办部门负责报送。

送审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向市政府法制办提交下列材料:

(一)规范性文件审查表;

(二)规范性文件草案正式文本;

(四)制定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本。

第十四条市政府法制办机构审查规范性文件时,需要本局进一步说明情况的,本办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说明。

第十五条经审查准予公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法制机构通知本局后,由主任签署,以本办文件的形式发布与施行,并自发布之日起2日内在网站上登载规范性文件全文。具体工作由人事秘书科负责。

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青少年儿童的德育教育,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使我校学生整体素质进一步得到提高,依据近期我校学生现状和学生管理现状,制定本方案。

成班级学生行为规范达标。

第二步,根据《西建中英文学校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班级学生行为规范要求及检查管理办法》,班级得分达到90分以上、并排名前两名的班级获“行为规范示范班”荣誉牌。

各班在20xx年5月至学期末竞挂“行为规范示范班”荣誉牌。

1、班级学生行为规范达标过程和“行为规范示范班”荣誉牌竞挂过程,作为本学期班主任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

2、本学期在竞挂“行为规范示范班”荣誉牌活动中,中小学各选出两个班级,在下学期开学典礼上给予奖励。

西建中英文学校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

班级学生行为规范要求及检查管理办法。

一、班级学生行为规范检查管理。

1、班级学生行为规范起始分为100分。依据本办法第三条,各班每两周得出班级学生行为规范得分。

2、检查由少先大队委、学生会、德育处、值周教师、值班领导分别进行督促检查,由德育处汇总并公布。

二、班级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一)、有序。

1、晨会、课间操、集会等集体活动结束后,必须整队后,单列按规定路线离开。

2、集体上下教学楼时,必须先在楼道或楼前整队,单列靠右行进。

3、集体出入所有的.门,必须先整队,然后单列靠右出入。(集体从教室外出,须按小组依次从座位上离开。)。

4、两班在行进时同时相遇,高年级礼让,一班先走。

5、三操要全班参与,做到整齐统一。早操尤其要整齐、有口令、无缺勤。

(二)、安静。

6、自习课做到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不下座位。

7、若需向老师或同学问问题,应做到轻声、有序,不影响他人学习。

8、晚自习结束后,迅速在固定地点整队后,带到宿舍楼前清点人数,返回宿舍。期间,做到迅速、安静、有序。

9、教学楼内和宿舍楼内及周边做到不喧哗嬉戏、追逐打闹。

(三)、干净。

10、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班级内要做到干净整齐。

11、班级周边及常保洁区无经常性垃圾。

12、宿舍卫生状况保持良好。

(四)、宿舍起居。

13、能按时起床,班级学生早操无多人迟到现象。

14、能按时按要求午休,班级学生无多人违规现象。

15、能按时按要求就寝,班级学生无多人违规现象。

(五)、就餐。

16、厉行节约,饭桌上无明显剩饭菜。

17、就餐文雅,保持饭桌干净整洁。

18、文明就餐,不在食堂内追逐打闹、高声喧哗,打取饭菜、馒头、汤等时必须自觉排队。

(六)、个人自律。

19、学生形象必须符合学校要求。

20、学生严禁抽烟喝酒。

21、学生严禁拉帮结派、欺负弱小、打架斗殴。

22、学生禁带违规物品。

23、学生严禁与社会不良人员来往。

24、学生必须服从管理,不得顶撞教职员工。

25、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尤其不乱吐泡泡糖、口香糖等。

(一)、违犯本办法第二条之11、12、17、18条的,每次扣3分。

(二)、违犯本办法第二条之1、2、3、4、5、6、7、8、9、10、13、14、15、16、25条的,每次扣5分。

(三)、违犯本办法第二条之19、20、21、22、23、24条的,每次扣10分。

西建中英文学校德育处。

规范消防管理制度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 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沙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 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实施。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应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换粉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作业人员和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1)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方可使用。

3)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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