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实用14篇)

时间:2023-11-26 15:09:08 作者:XY字客

在工作中,一个好的方案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并且能让我们更加清晰地知道自己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可以给大家一些启发。

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水文局总工会要求,为确保顺利完成我局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选举程序,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热爱工会事业、深受职工信赖的优秀工会干部选进局工会领导班子,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投身于博州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建设,为把博尔塔拉水文勘测局打造成为服务高效的水文队伍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准备阶段。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领导小组与工作班子。

二是实施阶段。

(一)积极筹备、分解落实任务。召开局工会委员会成员会议,安排落实相关任务,明确组织、会务、宣传等的分工与职责。

(二)汇报请示。以文件形式向区水文局工会呈报召开代表大会的请示。

(三)动员部署。根据区水文局工会批复的文件精神,召开由局工会主席参加的换届选举动员会。同时,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换届选举工作氛围。

(四)委员酝酿推荐。局工会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拟选举产生的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候选人进行提名推荐,并通过适当形式征求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初步名单后,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将候选人初步名单报局党组和自治区水文局工会同意。

(五)落实起草大会报告准备。局工会将结合实际,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广大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全面总结过去三年的工作,研究部署今后三年工作目标任务,努力形成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引领发展的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召开代表大会。主要任务:(1)审议和批准博尔塔拉水文勘测局工会第四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选举产生博尔塔拉水文勘测局工会第五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根据我局工会工作需要和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局工会第五届委员会委员为5名;设主席1名。局工会第五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为2名,设主任1名。

三是报批总结阶段。

局工会要及时向局党组和自治区水文局工会书面报告本次大会选举结果,并认真做好会后各项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在自治区水文局工会对选举结果批复后,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要及时召开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细化工会工作的目标思路。

局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关注度高、工作量大,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和时效性都很强,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局工会要按照自治区水文局工会的部署与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好选举工作和业务工作,努力做到讲政治把好原则方向、抓统筹加强组织领导、重规范做到依法依规、强纪律确保风清气正、抓宣传营造舆论氛围,确保圆满完成这次换届选举工作。

 

乡镇党委换届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实施方案

为严肃我镇换届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央、市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镇换届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创先争优,按照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县委有关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选好配强班子干部,努力建设一支组织放心、党员干部服气、群众满意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实现镇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宣传换届纪律要求,尤其是将“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贯彻于换届工作全过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原则,严格督查检查、严厉查处问责、健全制度规范,促使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所有人员全面掌握和遵守换届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确保镇党委换届工作圆满完成。

三、工作原则。

1、坚持重在预防,教育在先。坚持预防在先,把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坚持教育在先,严明换届工作纪律;坚持警示在先,让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2、坚持纠防并举,严查严办。严厉查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失责必究,让投机钻营者无机可乘,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让触犯法纪者受到惩处。

3、坚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把严肃换届纪律各项要求和措施教育到人、落实到人,以铁的纪律把中央保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的要求落在实处。

四、重点措施。

(一)强化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换届纪律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原则,把换届纪律教育到人,确保对“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知晓率达到100%。

1、组织专题培训集中学习。

通过组织培训、以会代训、典型示范引导、研究讨论和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重点强调,进一步明确严肃换届纪律的重要意义和各自应恪守的工作职责,引导大家认真学习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以及市委、县委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要求,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以坚决的态度抵制不正之风。

2、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加强自学。

一是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重点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程序。二是学习干部监督工作制度,重点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明确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要追责等各项规定。三是要以市委组织部编发的《严肃换届纪律学习读本》、《严肃换届纪律宣传卡》为教材,重点学习《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xx‟21号)、《中央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组厅字„20xx‟49号)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工作意见》(京组发„20xx‟7号)等文件精神,确保深刻领会、融会贯通。四是中央、市县委下发有关严肃换届纪律的政策、文件和学习资料后,要及时认真组织各干部党员学习。五是及时通报典型违纪案例,警示教育领导干部。通过换届期间各地查处的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案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不越“雷池”。

3、开展专题谈心谈话。

党政正职要同班子成员、后备干部进行专题谈心谈话,副职领导要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专题谈心谈话,科长要与科室干部谈心谈话;班子成员要同村“两委”干部谈心谈话;各村党支部负责人还要同村两委干部和党员谈心谈话,切实了解和掌握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动态,提醒、督促他们带头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达到交流思想、发现问题、共同提高的目的。

4、开展公开承诺。

班子和班子成员要在模范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执行换届纪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匡正换届风气等方面,带头做出公开承诺,签订。

承诺书。

;机关全体干部和各村党支部、党员干部,也要做出公开承诺,签订承诺书。

5、进行知识测试。

组织所有机关在职干部和农村“两委”干部进行严肃换届纪律知识测试。并对成绩进行公示,将其作为检验学习效果的重要依据。对于成绩较低的干部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批评教育,进行督促整改。

(二)、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把监督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

加强监督是严肃换届纪律的重要手段,要突出重点,创新举措,把严格监督贯穿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和换届选举等各个环节,把换届的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

1、组织开展问卷调查。民主推荐时,配合县考察组组织参加推荐人员对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问卷调查,重点了解掌握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了解是否有干部存在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对问题调查中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由县考察组结合考察工作进行深入了解,并形成书面结论。

2、广泛征求意见。要紧密结合严肃换届纪律有关规定,广泛征求机关全体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农村“两委”干部和党员群众在严肃执行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向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反馈。

3、开展换届风气测评。要向机关全体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村“两委”干部和普通党员群众,发放《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调查问卷》、《换届风气测评表》和《治理拉票效果评估表》,并及时统计汇总,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进行量化,作为进一步开展工作的重要参考。

4、配合做好考察对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5、加强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重点举报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对各基层支部反映的有关换届纪律的政策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指导性处理意见,及时上报镇纪检和组织科。

6、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建立换届工作监督举报网络,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镇党委设立并公布换届专用举报电话。

7、实行违反换届纪律案件查核专项制度。对涉及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要逐件梳理,凡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一律进行督办或查核,对线索不具体的举报或查核不属实的,也要进行提醒谈话。要严格查核责任,明确查核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举报查核情况报告要有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署名,对查核结果负责。

8、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查办,确保一查到底。其中,对线索比较清楚、内容比较具体的问题,一般办结时间不得超过7天,对上级组织部门的立项督查件,将在10天内报送查核结果,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将在考察工作结果前办结。

9、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通报,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10、做好换届舆情应对工作。建立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换届舆情应对方案,加强舆情实施监控,规范舆情处置流程,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经查问题属实的抓紧处理并适时公布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的迅速公布真相予以澄清;对别有用心散布谣言的会同有关机关迅速依法处理,以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1、高度重视严肃换届纪律工作。镇党委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人大副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党委严肃换届纪律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有力措施,做到宣传教育、提醒告诫、监督检查和查办处理“四到位”。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2、落实工作责任。镇党委书记为镇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对履责不力造成后果的,要依照有关文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换届工作开展情况,制定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建立工作小结制度,及时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送加强换届纪律监督的措施、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换届期间突发事件及苗头性问题等情况,重点问题随时报送。

4、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向县内新闻媒体报送宣传信息,同时借助镇刊《xxx动态》和村报《内宣面对面》向全镇范围内发布换届纪律规定和要求,宣传监督措施和办法,提高换届纪律特别是“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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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为开展好党支部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按照党管干部、依法选举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选出能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密切联系群众,真抓实干党支部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为建设湖北人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职数。

党支部:设3人支委,其中设书记1人,支部委员2人。

(二)任职条件。

1.组织关系在党支部的中共正式党员。

2.文化程度大专学历以上,具备履职的身体条件。

3.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我中心的业务工作情况,群众信任。

4.热爱党务工作,能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具有敬业、奉献、创新精神,能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从2019年4月22日开始至5月13日结束。换届选举分为宣传动员、选举、总结三个阶段。

(一)宣传准备阶段(4月22日~5月9日)。

1.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撰写支部工作报告,明确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的名额、入选条件、构成原则和推荐提名程序,准备选举材料。

2.召开支部委员会,酝酿提名候选人。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本次换届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1名。根据民主集中办法,确定候选人名单。

3.向机关党委呈报关于举行支部换届选举的请示。

(二)实施选举阶段(5月10日)。

1.召开党员大会。本届支部书记为会议主持人。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清点到会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预备党员只参加酝酿和选举大会,不参加投票)。

2.作工作报告。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并组织党员对工作报告进行讨论。

3.通过选举办法,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推选监票、计票的选举工作人员并经大会表决通过。

4.填写选票,进行投票、计票。计票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需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二分之一,以得票多的当选。

5.宣布选举结果。监票人公布候选人得票数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名单。

6.新一届支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产生支部书记,讨论支委分工。

(三)报批总结阶段(5月11日~5月13日)。

1.向机关党委报告选举结果。将选举情况(包括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每个当选人获得的票数)及支部委员分工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选举产生的支部书记需报机关党委审批。

2.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支部要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总结,同时做好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好职数设置和程序关,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可控、有序进行,确保换届工作按期圆满完成。

(二)严肃纪律,规范操作。要加强监督,严肃党风党纪,严格按照党内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防止以欺骗、拉票、贿选等违法手段干扰推荐和选举,或妨碍党员、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对换届选举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党内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取消其选任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认真总结,整理材料。党支部要按照实施意见,认真落实。选举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做好换届选举材料归档工作。

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我乡党委已任期届满,根据《党章》的规定,需召开党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为保证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方案:

这次乡党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加强领导,开出一个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同心同德的大会,选出一个执政能力强、党员满意、群众认可的党委班子,为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构建和谐的xxxx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这次乡党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查乡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出席县党代表大会代表。

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这次乡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从11月初开始筹备,到12月上旬结束。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做出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决定。11月初,乡党委召开动员大会。会后,乡党委要召开党委会,研究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包括召开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候选人名额,代表、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选举办法等,并研究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有关事宜。11月10日前,要以党委文件形式向县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

2、选举产生党代表大会代表。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经县委批准后,乡党委要召开代表选举工作会议,研究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布置代表选举工作,并向本乡所属党组织发出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会后,由所属党组织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推荐候选人名单;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研究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经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初步审查同意后,由所属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酝酿、选举产生。整个代表选举工作要在11月20日前全部完成。

3、酝酿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乡党委要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酝酿推荐,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召开党委会,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确定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11月20日前,要以党委文件形式向县委呈报关于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在《请示》中,要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干部任免审批表及考核材料。

4、起草、编制大会有关材料。主要是:起草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及有关决议(草案);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编制代表名册,提出代表编组的意见;编制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起草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起草大会主持词和领导讲话;编制党代表大会日程(草案)等等。

5、召开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经县委批复后,乡党委要召开党委会,听取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草案);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通过大会议程(草案);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研究大会主席团成员、秘书长等建议名单,研究列席人员、来宾提名原则及建议名单等。会后,要以党委名义下发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通知。拟定于11月下旬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会上,各代表团分组讨论,认真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酝酿党委、纪委候选人建议名单,提出意见和建议。党的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席县党代表大会的代表,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党的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由党代表大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党代表大会闭幕后,首先召开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纪委书记,并将选举结果在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通过。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一次全会后,要及时以党委文件形式向县委呈报选举结果。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沈组通字[2005]21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党的.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席县党代表大会的代表,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党的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由党代表大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在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上以无记名投票进行等额选举后,在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通过。

        布情况、工作需要确定。要严格把握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议事能力,坚持先进性,注意广泛性,代表主要由各级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作)一线的党员构成。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20左右,生产(工作)一线的党员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30,妇女党员及少数民族党员应占一定比例。45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应少于代表总数的50。代表的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差额比例不少于20。在代表选举中,参加选举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党员的半数,才能当选(在应选名额内)。

3、关于提名党委委员候选人的条件。提名党委委员候选人,原则上应干满一届,以保证任期内的相对稳定,更好地发挥党的委员会的领导作用。要注意优化班子结构,强化整体功能。党的委员会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干部一般要在50以上,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至少应有1名。在文化和专业结构上,党的委员会委员一般应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与其工作相适应的文化和专业知识,特别要注重选拔那些熟悉经济管理、农业科技,懂得法律常识的干部进班子。还要注意选配妇女和少数民族干部。

4、关于党委、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当选条件。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县委研究决定,各乡党委委员设11人,即书记1人,副书记2人,党员人大主席1人,党员副乡长2人,武装部长1人,专职委员4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党委秘书);纪委委员设5人,即书记1人(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副书记1人(由党委纪检委员兼任),委员3人(原则上由财政所长、经管站长、办公室主任等人员组成)。党委、纪委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党委委员候选人差额2人,纪委委员候选人差额1人。党委、纪委委员选举中,实到会代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的,方可当选。如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一般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党委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实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半数为当选。

5、关于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要求。乡党委要积极探索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充分利用换届选举的有利时机,赋予代表在闭会期间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为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继续发挥代表作用奠定基础。

乡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是涉及全乡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必须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乡党委成立了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这次换届选举的全面工作。乡党委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建立责任制,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各支部也要建立相应组织,支部书记负总责。建立组织,制定方案,确保这次选举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要严格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对代表的选举,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的酝酿,各类材料的起草,大会选举等环节要认真把关,必须严格按照县委和乡党委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乡党委拟于11月初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要充分发扬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意志,对选举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的情况要及时报告乡党委直至县委。要严肃选举工作纪律,约束、制裁选举中各种各样的违纪违规行为。对搞贿选或利用宗族派性、恶势力操纵选举的,对以暴力、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的,一经发现,要坚决查处,以保证换届选举的正常秩序。要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进行换届选举重要意义的教育、形势和任务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等等,形成一个浓厚的政治氛围,从而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

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x镇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x次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全镇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x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部署要求,主动适应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激发活力、推动工作为目标,坚持加强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选举产生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村“两委”班子,统筹做好村妇联、村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努力健全由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明确班子职数。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一般由3至5人组成,村民委员会一般由3-7人组成。结合我镇实际,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支委会由3人组成,支部书记1人、支部委员2人;村委会由3人组成,主任1人、委员2人。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支委会由5人组成,支部书记1人、支部委员4人;村委会由5人组成,主任1人、委员4人。

(二)拓宽来源渠道。坚持标准选人和事业选人导向,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的需求,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突出“三有三带”,即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注意从现任村干部、本村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专业大户、复员退伍军人、乡村医生教师、返乡回村居住退休干部职工中挖掘选用;从民营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联系回引;从各类面向基层的服务人员中重点培养选拔,通过引导党员群众推选、鼓励动员回村参选、重点培养择优遴选,县镇机关派任、优秀书记兼任、邻村干部跨任等方式把各类优秀人才推选到村干部岗位。

(三)优化整体结构。实施“一村一年轻干部”计划,注重加大返乡创业大学生、农村优秀青年培养使用力度,确保各村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倡导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兼任村民小组长。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在村民委员会设妇女委员职位,实施专职专选,保证100%的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100%的农村妇联组织负责人进入村“两委”班子,村“两委”女性成员较上届有大幅提升,确保至少有1名女性正职。

(四)实现“三个确保”。确保按时完成换届任务,不留尾巴;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不出非正常事件;确保组织意图和群众意愿有机统一,不让不符合资格条件人选进入村“两委”班子。要通过这次换届选出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全镇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x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21年2月初开始,到8月底结束。先进行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和村级妇联、团组织换届选举。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1.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2021年3月20日前完成。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5月20日前完成。

3.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6月20日前完成。

4.村级妇联、团组织换届选举。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

(一)严把条件标准。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过硬,对党忠诚,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核心地位和党中央权威;2.锐意创新、能谋善战,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3.心系群众,办事公道,致富能力强,“三变”思路清,有较强的奉献精神;4.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有较好群众基础和口碑;5.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村党支部书记年龄不超过60周岁,村委会主任年龄不超过55周岁,新提名村“两委”正职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村“两委”正职平均年龄不超过50周岁,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人选还应具有一年以上党龄。计算年龄、党龄时间截至选举大会召开日。

(二)从严审查把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提名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时限的;2.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3.三年来(截至选举大会召开日),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土地政策和环保政策,受到职能部门处理的;4.信奉邪教,从事地下宗教、封建迷信活动的,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5.涉黑涉恶,操纵宗教、宗派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6.非法串联拉票、胁迫蒙蔽群众或者操纵、破坏选举的;7.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违反村规民约,群众威信不高,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员的;8.不能正常履职、不能长期驻村或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

(三)落实审查责任。要严格履行人选资格条件的审查把关责任,首先要征求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的意见,书面征求纪检监察、信访、卫计、公安、环保、国土等部门意见,严格审核候选人资格条件。第一书记和省市县选派的驻村工作队员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不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一)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实行“两推一选”办法,即: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员和群众推荐、镇党委推荐的情况,由村党组织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批准后进行党内选举。

1.准备工作(2021年2月12日至2月24日)。换届前,镇党委将全面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镇党委书记与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必谈、党委班子成员与村“两委”其他成员必谈、包村干部与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必谈,重点强调换届纪律,引导现有班子成员摆正参选心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村党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后,村党组织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议,传达镇党委批复要求,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相关事宜。

2.民主测评和党员群众推荐(2021年2月25日至3月2日)。民主测评由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现有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民主测评后,由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村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入围得票较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推荐结果报镇党委审核。

3.镇党委推荐(2021年3月3日至3月5日)。镇党委召开会议,结合民主测评情况和研判结果,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组织。

4.确定考察人选(2021年3月6日至3月7日)。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上报预备人选名单。镇党委按要求征求意见,审核预备人选资格条件,并对审核通过的预备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5.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2021年3月8日至3月16日)。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根据镇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统一为5天(公示截止日为3月15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预备人选报镇党委批复。

6.党内选举(2021年3月17日至3月20日)。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先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然后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党员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当选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另行选举。选举结束后,选举结果报镇党委批复。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镇党委同意,并经村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3)年老体弱卧床不起或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的;(4)长期居住在外地或外出务工超过半年以上,经村党组织通知,本人确认不能返回参加换届选举的。

(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村党组织领导和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全程指导下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要求,全面采取提名候选人的选举方式,全面推行候选人资格审核机制,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2021年3月21日至3月25日)。根据《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八条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4至8人,人数一般为单数。村民选举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名妇女成员,委员中除普通群众外,还应有党代表、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代表。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候选人的,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各村党支部要发挥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通过组织谈话、宣传动员等形式,引导群众把村党组织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把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导选举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2.制定村选举办法(2021年3月26日至4月1日)。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依法拟定本村选举办法,提交村民会议或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各村要将“五选八不选”资格条件进一步细化后写入选举办法,明确不符合条件的当选无效。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2021年4月2日至4月8日)。截止本村选举日为止,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工作或居住1年(截至选举大会召开日)以上,本人申请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告知,本人书面表示或2人以上电话联系并登记确认不参加选举的,不列入本次选民名单。选民名单应在选举前20日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选委会提出。村选委会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调查核实,作出纠正或解释,并公布处理结果。

4.提名初步候选人(2021年4月9日至4月22日)。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必须先提名初步候选人。提名初步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提名前公布候选人资格条件。提名的初步候选人人数多于法定正式候选人名额时应进行预选。

5.确定正式候选人(2021年4月23日至4月30日)。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村委会职责要求、人选条件的法律规定和本村选举办法,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初审后报镇换届选举领导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候选人中应至少有1名女性,没有产生女性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女性为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名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以提名得票多少为序张榜公布。

6.组织选举投票(2021年5月1日至5月16日)。积极动员、组织选民亲自投票。选举时,应设立主会场,居住分散的可设立分会场或投票站,会场要设立秘密写票处,从严把控流动票箱。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规范委托投票和代写选票,确保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唱票计票,按照“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双过半”原则,确认选举投票结果并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对于通过“另选他人”方式得票过半的,需经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资格初审,并报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另选宣布选举结果。

7.做好工作交接(2021年5月17日至5月31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10日内,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镇政府监督,完成新、老村委会工作移交手续。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的各项民主制度和村规民约,研究确定本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落实措施。

(三)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6月1日至6月15日)。结合实际,4个村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均由主任1人、委员2人组成。村党组织负责提名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资格初审后报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审核。换届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提倡把村党组织委员特别是负责纪检工作的委员推选为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符合“五选八不选”条件,其中有懂财会、会管理的人员。村党组织书记原则上不得兼任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级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

(四)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选举(2021年6月1日至6月15日)。结合实际,村民代表名额一般由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具体人数各村自行确定。根据经验,100户以下的村不推选村民代表,101户以上的村设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任期与村委会相同,可连选连任。村民代表推选产生后,发布公告并登记造册一式三份报县民政局、镇政府。村民小组长在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后15日内,由村委会成员主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形式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按照规定,村会计人选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不能由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兼任,与主任、副主任不能有近亲属关系。

 (五)村妇代会、团支部换届选举。村妇代会与村委员会换届同步进行,村党组织一般应提名村“两委”中女性成员作为妇代会主任候选人,提倡村“两委”中女性成员与妇代会主任交叉任职。村级团组织建立3人的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委员2人;提倡村“两委”班子年轻成员兼任村团支部书记;村级团组织换届工作要在村党支部换届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是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村级组织自治法治德治治理体系的基础工作。各村党支部、村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新思想新要求,从严从实抓好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实施。镇党委决定成立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x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专人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成立督导指导组,建立包村包片、联户联人的责任体系,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督查指导。各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村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明确程序要求,夯实工作责任。各村要严格资格审核,对于在资格审核、选举组织等环节出现失职失误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扶贫。

项目资金等群众关心的事项进行重点审计,审计时应有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参加。审计结果应当向群众公开。对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还;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搞好学习培训。通过召开群众会、张贴标语、制作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换届选举纪律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对待换届工作和自己的权利义务,积极有序、依法依规参加选举。加强对负责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干部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指导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警示教育,及时公布和报道换届中出现的违法违纪处理情况,把选不准选不好选不强村干部的危害性告之广大村民,把违法违纪的代价告之村干部和候选人,把干扰或破坏选举的后果告之别有用心的人。全面推行镇党委和参与竞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组织候选人围绕三年发展目标、脱贫攻坚任务开展“三承诺一宣誓”(竞选承诺、服务承诺、辞职承诺和就职宣誓),其中“三承诺”内容要由候选人亲自书写签名并向选民公示,严防出现候选人“乱承诺、空承诺”现象。

(四)实行“四个全程”,规范选举程序。实行换届选举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各村务必按照县上统一制定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程纪实登记簿明确的换届选举重要阶段、重要事项和具体环节,做到一个环节一记,相关人员签字认定,竞职人员签字认可,镇党委书记签字把关,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和步骤不变通,全程纪实登记簿和选票由镇党委负责保管备查。实行换届选举工作全程指导制度,镇指导组负责全程检查、督促和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实行换届选举工作全程监督制度,邀请党员和群众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风纪监督员,在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实行换届选举工作全程公示制度,将候选人提名、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镇上将公布举报电话及其他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对选情复杂的地方,要成立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对“难点村”、“重点村”要“一村一策”制定。

方案。

选派得力干部驻村指导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尾巴。

(五)严肃换届纪律,查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形成强大威慑,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深入开展“双承诺”活动,镇指导组成员、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参与竞选人员分别与镇党委书记,农村党员分别与村党组织书记签订《严格遵守村“两委”换届纪律承诺书》。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打击。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对黑恶势力、“村霸”等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各村要摸清有意参选或辅助他人参选的涉黑涉恶人员、归正人员、劣迹人员,逐一开展重点警示谈话,逐人落实动态管控措施,认真做好换届选举过程中的矛盾排查化解,妥善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全力营造安定有序的换届选举环境。

(六)落实保障措施,完成新老交接。换届选举结束后,村级领导班子要按照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搞好教育培训,开展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好新老班子交接,完善落实村干部的补贴待遇、激励保障和监督管理机制。同时,要切实做好离职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好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乡镇党委换届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保障选举各环节的公正有序,保障村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严肃村“两委”换届纪律,推动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换届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1.明确换届纪律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针对村“两委”换届中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特制定村“两委”换届选举“十个严禁”、换届选举贿选“八个界定”、候选人提名“十个不选”(附件1、2、3)。各乡镇要把严肃换届纪律贯穿到制定换届。

工作方案。

组织换届选举全过程,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2.加强换届纪律宣传。各乡镇及各村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标语、公开栏等方式对“十个严禁”等纪律要求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参与换届选举人员人人知晓。注意总结在严肃村“两委”换届纪律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及时上报。

3.发放换届工作“明白卡”。向参与换届的所有人员发放明白卡,印制本村“两委”换届时间安排、工作流程、纪律要求以及市、乡两级举报电话与受理人员姓名。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在村“两委”换届工作部署后,驻村指导员向全体选民发放,并进行讲解;第二次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发放选票前,工作人员现场向与会选民发放,重申换届程序和纪律。

4.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各村党组织在提名候选人2天前,以严肃换届纪律、争做遵纪守法模范为主题,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力争村全体党员参加。

5.开展专题谈话活动。在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确定后,各乡镇党委同参与竞选人员进行集体谈话,强调政策规定,严明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合法有序参与竞争。

6.开展“换届承诺”活动。参选人员就公平合法有序竞争、严守换届纪律作出承诺,驻村指导员就履行职责、依法操作、不干扰选举作出承诺。承诺向全体村民公开,接受监督。

7.进行换届准备工作检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派出检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严明换届纪律、开展换届纪律教育宣传情况进行检查。凡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不能正式启动换届工作:对换届政策和纪律知晓率不高;参选人员公开承诺不真实;没有进行集体谈话的;换届工作指导员没有到位的;因选情复杂而不能确保换届选举有序进行的。

二、畅通举报渠道,做到受理及时。

1.明确举报受理人员。各乡镇要落实受理举报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办理程序,做到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就地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将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及村“两委”换届时间安排等报市委组织部。

2.设立举报电话。各乡镇设立村“两委”换届举报电话,从村“两委”换届工作开始到结束,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并公开受理渠道、受理方式、受理内容。

3.建立举报信息日报告制度。各乡镇每天对受理的举报信息进行统计汇总,随时上报市委组织部。

4.抽查举报办理情况。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在村“两委”换届期间,对群众举报受理和办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三、严查举报问题,做到取信于民。

1.建立分级办理制度。要注意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各乡镇要及时受理和查处农牧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不了的,按照管理权限及时逐级报告请示,重大案件随时上报。涉及问题性质严重、内容具体的,市委组织部将协调相关部门单位直接调查。

2.提前介入解决难点问题。对村情复杂、竞争激烈,可能出现拉票贿选或各种势力影响干扰换届选举的重点村、难点村,各乡镇党委要提前介入,派出得力干部组成工作组驻村指导。

3.实行限时办结。坚持有访必接、应查必查,凡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要迅速查处,15日内办结。逾期5天,进行口头批评;逾期10天,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须主动到市委组织部说明情况;逾期15天,在全市通报批评。

全体选民反馈。

5.加大处理和问责力度。对违反换届纪律的,一律从严查处;对经查属实的,一律进行通报;对查处不力的,一律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因没有及时受理、查处而引发重复举报、越级上访的,或调查不认真、处理不到位、逾期未办结的,以及对查处情况该通报未通报的,要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典型案件,市委组织部随时进行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6.落实工作责任。严肃村“两委”换届纪律,各乡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市委组织部将适时通报一次受理各乡镇举报情况。对工作指导不力和对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监督检查,做到全程跟进。

1.实行换届纪律要求全过程记实签字制度。各乡镇要成立换届纪律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监督和查办在村“两委”换届中违纪案件。对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的纪律要求,实行全过程记实签字,确保换届选举法规、纪律、步骤严格执行不变通。

2.加强换届风气巡视监督。各乡镇要及时对村“两委”换届工作进行巡视监督,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把检查、了解各地换届风气情况作为一项重点内容。

3.注意舆情引导。各乡镇要确定专人负责舆情监控,及时了解村“两委”换届特别是换届风气舆情,正面引导舆论。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舆情,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公布调查结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严肃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工作实施方案》(组办字„20xx‟11号)、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乡镇党委换届中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有关工作的通知》(皖组电明字„20xx‟8号)、区委组织部《关于对乡镇党委换届中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和换届风气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颍东组明电„20xx‟10号)和有关部署,结合我镇换届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换届纪律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教育是预防的基础。在换届工作中,要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承诺等活动,增强每一位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严守纪律规定。

1、开展一次换届纪律教育活动。引导大家认真学习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省委提出的“8条禁令”和市委、区委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要求,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确保我镇日常各项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

2、开展一次自觉承诺活动。每位收到宣传册的党员干部要填写回执,签署《自觉遵守换届纪律。

承诺书。

》并报镇组织办。

3、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换届前,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形式进行思想教育。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于月日前召开。民主生活会具体时间确定后,要提前1天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报告,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派人参加。会后3日内,将民主生活会有关材料分别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4、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换届期间,镇主要领导干部与本镇全体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要进行一次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的专题谈心谈话。特别是对涉及进退留转的干部,镇党委有关负责同志要亲自谈;对有推荐权的干部,要在民主推荐会前逐一进行提醒谈话;对思想不稳定或有不稳定苗头的干部,要及时做好思想工作。谈心谈话活动结束3天后,将谈心谈话活动形成专题报告,主要包括谈心谈话的时间、形式、范围、人数、谈话人以及谈话的有关内容,分别报镇纪委和镇组织办备案。

5、开展一项重点宣传活动。将换届纪律宣传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刷写标语、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以及省委的“8条禁令”,及时宣传严肃换届纪律的做法和成效,营造浓厚的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氛围。

二、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把监督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加强监督是严肃换届纪律的重要手段。要突出重点,创新举措,把严格监督贯穿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和换届选举等各个环节,把换届的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

1、组织开展问卷调查。在民主推荐时,组织参加推荐人员对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问卷调查,重点了解掌握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及省委“8条禁令”纪律要求的情况,了解是否有干部存在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对问卷调查中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由考察组结合考察工作进行深入了解,并形成书面结论。

2、普遍开展反向调查。换届期间,考察组要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对所有班子成员和新提名人选,普遍进行一次反向调查。针对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如大局意识淡薄、办事不讲原则、驾驭能力不强、工作推诿扯皮、缺乏廉洁自律、不敬业、吃喝严重、生活作风有问题等,特别是在本次换届推荐中有无拉票行为或有无委托他人为自己拉票行为,均以测评表的形式进行逐项调查。对反向调查票比较高的,是班子成员的不再提名,是考察对象的一律取消考察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

3、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成立换届纪律监督机构,切实加强对遵守换届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

4、开展换届风气测评。向党代会代表下发会议通知,并发送换届风气测评表,请他们对本镇换届风气总体情况和是否存在突出问题进行民主测评,并在党代会结束前收回。同时,要及时填报严肃换届纪律有关情况统计表。

三、强化违纪查处,狠刹换届工作中的歪风邪气。

换届工作中,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要从严从快查处、决不姑息,以铁的纪律、铁的手段,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1、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健全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

2、实行违反换届纪律案件查核专办制度。对涉及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要逐件梳理,凡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一律进行督办或查核;对线索不具体的举报或查核不属实的,也要进行提醒谈话。要严格查核责任,明确查核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举报查核情况报告要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署名,对查核结果负责。

3、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查办,确保一查到底。其中,对线索比较清楚、内容比较具体的问题,一般办结时间不得超过7天;对上级组织部门的立项督查的案件,要在10天内报送查核结果。

4、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通报,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5、做好换届舆情应对工作。建立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换届舆情应对方案,加强舆情实时监控,规范舆情处置流程,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经查问题属实的抓紧处理并适时公布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的迅速公布真相予以澄清;对别有用心散布谣言的会同有关机关迅速依法处理,以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次换届工作要求严、标准高,要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成立换届纪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落实专责,集中精力抓好对遵守换届纪律的监督。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是换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真正负起责任。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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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水文局总工会要求,为确保顺利完成我局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选举程序,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热爱工会事业、深受职工信赖的优秀工会干部选进局工会领导班子,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投身于博州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建设,为把博尔塔拉水文勘测局打造成为服务高效的水文队伍作出新的贡献。

换届选举工作,在2020年5月中旬举行。

一是准备阶段。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领导小组与工作班子。

二是实施阶段。

(一)积极筹备、分解落实任务。召开局工会委员会成员会议,安排落实相关任务,明确组织、会务、宣传等的分工与职责。

(二)汇报请示。以文件形式向区水文局工会呈报召开代表大会的请示。

(三)动员部署。根据区水文局工会批复的文件精神,召开由局工会**参加的换届选举动员会。同时,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换届选举工作氛围。

(四)委员酝酿推荐。局工会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拟选举产生的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候选人进行提名推荐,并通过适当形式征求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初步名单后,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将候选人初步名单报局党组和自治区水文局工会同意。

(五)落实起草大会报告准备。局工会将结合实际,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广大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全面总结过去三年的工作,研究部署今后三年工作目标任务,努力形成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引领发展的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召开代表大会。主要任务:(1)审议和批准博尔塔拉水文勘测局工会第四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选举产生博尔塔拉水文勘测局工会第五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根据我局工会工作需要和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局工会第五届委员会委员为5名;设**1名。局工会第五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为2名,设主任1名。

三是报批总结阶段。

局工会要及时向局党组和自治区水文局工会书面报告本次大会选举结果,并认真做好会后各项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在自治区水文局工会对选举结果批复后,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要及时召开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细化工会工作的目标思路。

局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关注度高、工作量大,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和时效性都很强,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局工会要按照自治区水文局工会的部署与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好选举工作和业务工作,努力做到讲政治把好原则方向、抓统筹加强组织领导、重规范做到依法依规、强纪律确保风清气正、抓宣传营造舆论氛围,确保圆满完成这次换届选举工作。

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认真做好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吉发[2011]8号)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做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长春市委及榆树市委相关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到8月末完成我镇党委换届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遵循党章和党内规定,以谋划和推动科学发展、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为重点,规范工作程序,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和谐换届,努力实现镇党委班子结构优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明显提高、党委工作报告质量明显提高、党代表素质明显提高、党员干部民主议政能力明显提高、委员候选人遵规守纪自觉性明显提高的“一优化五提高”目标,努力塑造镇党委善于领导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新形象,为实现我镇“十二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此次镇党委换届要突出抓好“形成一个好报告、选出一个好班子”两件大事:

(一)形成好的党委工作报告。

1、报告的内容。镇党委工作报告,要突出“发展”和“民生”两个关键,实事求是地回顾总结5年来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提炼基本经验,分析发展形势和面临的机遇,提出未来5年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总任务和阶段性任务,明确落实任务的具体措施,务求形成一个让代表记得住、群众听得懂、干部好操作、工作能落实的党委工作报告。要使起草和审议报告的过程,成为一个学习上级精神、确定发展思路、明确工作任务的过程,成为一个调查研究、集中智慧、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过程,号召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紧密团结起来,为完成我镇的奋斗目标而努力。

2、报告的形成过程。要按照“六步四征四把关一提前”要求进行。“六步”,即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报告起草小组,按照“酝酿起草、确定主题、调查研究、形成初稿、征求意见、讨论修改”6个步骤,形成党委工作报告。“四征”,即报告初稿形成后,采取“上请、下求、内听、外访”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四把关”,即党委工作报告多方征求意见修改后,提交由村书记、镇站所长参加的镇党委扩大会讨论把关,然后提交半数以上镇党代表参加的报告讨论会把关,再分送市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包我镇市领导审核把关。“一提前”,报告讨论稿提交党代会讨论前,提前3至5天发到党代表手中。8月14日前,镇党委要形成党的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二)选好配强镇党委班子。

1、两委委员名额。这次换届,按照市委要求,镇党委实行“7+x”配备模式,我镇党委委员确定为11名。“7+x”是指必须进党委的人员7名,分别为党委书记、人大**、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长和组织、宣传、纪检委员;“x”为其他须进党委的人员,其中,镇其他领导干部为必进人员,此外,优先在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优秀大学生“村官”、选调生或者公安派出所负责人、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中提名。镇纪委委员名额为5名。

2、优化班子结构。党委书记要以35岁至50岁的为主体,注重选拔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坚持人岗相适、能岗相宜原则,着力优化知识能力结构,选配相应干部进班子,特别是要注重选配善于谋划发展、统筹发展、优化发展和推动发展人才进入班子。我镇党委原则上要有1名女委员。按照市委要求,换届时,干不满一届的原则上不再继续提名。

此次镇党委换届工作从现在开始,到8月25日结束。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一)调查摸底(6月25日前)。

1、分类发放调查问卷。镇党委要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镇领导班子成员、镇村党员干部群众、镇直涉农部门、辖区“两代表一委员”、老干部、老代表中分类发放专题调查问卷,全面了解我镇党委班子成员的思想状况和镇村党员干部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并随机调查普通群众50人左右。

2、搞好班子现状分析。镇里将采取个别谈话、走访调查等方式,重点了解掌握镇党委班子团结共处的和谐度、促进发展的推进度、社会稳定的和谐度、廉政建设的自律度,并进行比对分析,形成镇党委班子情况分析报告。

3、开展谈心谈话。镇党委书记要与班子成员和所属党组织负责人作1次谈心谈话,透析全镇情况,摸准实情。

(二)动员部署(6月15日至6月25日)。

1、镇党委召开换届工作动员大会。参会人员由镇机关干部、站所干部、村组干部、辖区内所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镇党委书记作动员讲话,市指导组组长到会指导并讲话。

2、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发动。采取召开专门会议、电话联系、发送短信、寄发致党员一封公开信、入户走访等多种有效方式,广泛宣传镇党委换届有关情况,努力提高社会的知晓率、参与度。

(三)统筹推进(6月26日至8月14日)。

1、推荐选举党代表(6月26日至7月25日)。

按照“一降低六提高”原则和“六公开六不推”要求,认真做好党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

(1)摸清党员底数。结合去年党内统计,摸清党员基本情况特别是流动党员情况,做好党员登记。对全镇党员中长期外出务工、长期卧病在床、举家迁居等人员情况进行认真排查登记,做到不重不漏。

(2)严格代表资格条件。按照“六公开六不推”要求,从严把握代表的资格条件。在坚持代表“条件资格、名额结构、参选对象、选举办法、操作程序、选举结果”六公开的基础上,采取党员书面自荐、党员和群众书面举荐、党组织书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政治素质好、群众基础好、工作作风好,带富能力强、协调本领强、法制观念强、年富力强的“三好四强”党员为代表候选人。同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不能把具有以下行为的党员推选为党代表:一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二是不能与党组织保持一致,甚至消极对抗的;三是违反村规民约,群众口碑不好的;四是带富能力弱,模范作用差的;五是参选动机不纯,拉票贿选的;六是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正式选举时,设独立划票地点。

(3)加大竞争性选拔代表力度。代表构成原则和选举差额比例为“一降低六提高”。“一降低”,即按照低于上届5%的比例,减少党代表中的领导干部数量。“六提高”,即按照高于上届5%的比例,确定基层一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各条战线先进模范、45岁及以下代表数量;按照高于上届5%的比例,提高各选举单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比例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比例,分别按代表35%和25%的差额比例掌握。换届时,我镇代表名额确定为109人。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代表所占比例不少于本党委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35岁以下代表达到7%以上。

2、产生两委委员候选人(7月26日至8月14日)。

镇党委委员人选产生主要经过5项程序。新提名人选要按照“全程差额”的要求操作,5项程序分别是:。

(1)对现任党委领导班子进行考核。(2)对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人选进行民主推荐提名。(3)组织考察。(4)市委票决。(5)镇党委上报请示。

镇新一届纪委委员人选的提名推荐和考察,参照党委委员提名人选产生办法,与党委换届工作同步进行。镇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差额比例不低于20%。

(四)召开党代会(8月15日至20日)。

改进镇两委委员候选人介绍方式。综合运用“张贴公告、调研介绍、亮相陈词”等方式进行。“张贴公告”,统一印制带有候选人照片、工作简历和主要业绩的公示公告,下发基层党支部张贴。“调研介绍”,镇党代会召开前3天,由镇党委主要领导带领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到基层党支部实地调研,与党代表见面。“亮相陈词”,在党代会逐一介绍候选人时,让他们登台亮相,简短阐明工作设想和措施,有组织地宣传介绍候选人。

(五)总结归档(8月21日至25日)。

镇党委换届工作结束后,镇里要向市委及时报告换届工作情况、选举结果,填报有关统计表格。镇党委要及时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深刻、系统的总结,形成总体和单项的工作经验,并对换届选举相关文件资料进行规范的归档立卷。

此次镇党委换届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镇上下一定要统一思想,提升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和谐换届、规范选举的既定目标。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韩亮为组长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我镇党委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党委书记是换届工作“第一责任人”,镇党委副书记是业务责任人。工作中,严格把握“上级要求一个不能落、规定程序一个不能少、工作失误一个不能有、模糊问题一个不能留、信访问题一个不上交”的“五个一”工作标准,严格执行请示报告、调度反馈、信访考核、守纪承诺等工作制度,层层抓好党员群众组织发动工作,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2、严肃换届纪律。坚决贯彻中纪委、中组部“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和省、长春市委及榆树市委有关要求,对肃风正纪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同时认真抓好政策、党性、警示“三项教育”,认真开展各层面谈心谈话活动,扎实做好换届纪律知晓率和换届风纪测评工作。镇里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畅通基层党员干部监督换届工作渠道,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4、加强宣传引导。镇里要在各村设立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等,大力宣传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有关政策,引导广大党员群众积极有序参与,努力营造和谐换届的工作氛围,扎实稳妥地做好换届宣传工作。

党委换届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党章程》的有关规定,我镇党委任期即将届满,今年将进行换届。为切实做好我镇党委换届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党委换届是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加强党的班子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结带领广大党员青年推动我镇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从确保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党委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抓好换届工作,按期完成换届任务。

二、党委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的领导下,以《党章》为依据,认真总结三年来党委的工作,进一步理清和完善工作思路,实事求是地提出今后三年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选举产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党结协作、精干高效、党员信任的党组织班子,为大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建带党建”原则。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始终坚持党委领导,并采取灵活、适当的组织手段,对过程和结果保持合理的引导和掌控,保证达到预期目的。

2、坚持竞争择优原则。在人选确定上要通过适当的方式体现竞争性,把那些真正有责任心、有奉献精神、有影响力的优秀青年选拔出来,吸纳到党组织中。

3、坚持合理配备原则。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合理配备村党干部,要保证选配方法、班子结构和委员人数的合理性,要把代表不同群体、阶层、领域的青年选配到党组织中来,形成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有利于扩大联系青年,有利于推动工作的人员结构。

(三)目标任务。

1、讨论通过《工作报告》,规划今后三年党的工作。

2、选举产生乡镇党的新一届委员会、书记及副书记。

三、党委换届工作的要求。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党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党的委员会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召开党员大会。

各村、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党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有关规定,广泛动员,大力宣传,精心部署,认真做好党员大会筹备工作,并通过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乡镇党的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

2、召开党员代表大会。

(1)代表条件:代表应是具有选举权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党籍的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积极投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在党员青年中能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原则,能如实反映党组织和党员青年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力,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

(2)代表名额:此次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90至100人。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

(3)代表结构:此次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应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党的专职工作者一般占20%左右,党员不超过50%,应有各级党的领导干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农村青年致富能手、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志愿者以及青年文明号集体代表、学生、流动党员等各方面的代表。少数民族代表比例应与当地少数民族党员在党员总数中所占比例相适应。女代表一般不少于代表总数的25%。代表的平均年龄应低于上届平均年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代表所占比例应高于上届。

(二)党的委员会的要求。

党的委员会由9至21人组成,不设会。委员会委员由镇党委讨论协商,征求有关党员意见后,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报同级党委和党县委同意,提交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委员提名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三)党的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要求。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印发加强新时期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云组发„20xx‟14号)、《中共昭通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意见》(昭发„20xx‟8号)、共青团中央关于乡镇(街道)党组织格局创新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要求,采取编制内外、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选配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应配备书记1人、副书记3至5人。书记原则上应由镇党政班子成员中的年轻干部兼任,副书记可从镇党政机关、信用社干部、民警、教师、农技推广人员、致富带头人、创业青年、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民营企业、大学生村官等各行业的优秀青年中选拔。由镇党政班子成员兼任党委书记的,应再配备1名专职党委副书记,负责日常工作。

四、实施步骤。

按照省、市委的部署,此次镇党委集中换届安排在20xx年7至9月进行。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前期筹备阶段(7月1日至7月30日)。

镇党委研究并制定下发镇党委换届工作方案,指导镇党委全面启动换届的筹备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各项会务工作。如选择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换届的要及时组织所属党支部(总支)按时完成出席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为党委换届选举做好组织准备。

(二)换届选举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

镇党委将按照《党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组织召开好党的代表大会和新一届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认真履行民主程序,按部就班地进行党委换届选举工作。

(三)培训总结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

镇党委集中换届工作结束后将及时组织新当选党委班子成员系统学习党务知识,切实提高新当选党委班子成员的业务工作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共青团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加强领导,严格程序,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党委要提高认识,把党委换届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时研究和解决换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履行有关程序。

镇党委换届将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党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党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党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认真履行党内民主程序。党员代表应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酝酿提名,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需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同意后召开。党的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同级党委管理为主,上级党组织协助管理。在任免、调动党组织负责人时,应严格按照干部双重管理的规定,事先征求上级党委的意见,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配备好乡镇党委的领导干部。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委员、书记和副书记的选举结果,应及时报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批准。

(三)做好各级党干部的转岗工作。

当前,各级党干部存在年龄超龄、转岗困难等问题,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解决好党干部转岗问题,保持党干部队伍的年轻化和组织优势,增强党干部队伍的活力。

镇党委集中换届工作是共青团政治体制、组织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措施。各级党委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创新党干部选用机制,开阔视野、拓宽渠道,把各行业中政治素养好、知识层次高、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党的各级领导岗位上来。要以换届为契机,全面加强镇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把党的号召和要求落实到广大党员青年中,为实现我镇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2012-9-6。

【2012】46号)文件及《英吉沙县教育系统各学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英教党工字【2012】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党支部实际,特制定以下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做好学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是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体现,是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途径,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搞好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加强我校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搞好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对象范围。

色提力中学党支部。

二、党支部成员配备及任务条件。

(一)新一届党支部成员配备情况:

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工作的要求,此次选举通过等额选举选好配强我校党支部领导班子。党支部委员5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宣传委员1名,组织委员1名,妇联、青年委员1名。

(二)新一届党支部成员任职条件:

(1)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执行党的各项政策及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领导水平。

(2)坚持党的宗旨和群众观点,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注重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4)思想解放,积极进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能够团结,带领干部群众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公道正派,作风过硬,踏实肯干,以身作则,用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6)具有正确的办学思想,熟悉教育规律和。

教学。

科研与行政管理工作,并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换届选举的内容与程序。

1.召开本届委员会全体会议(9月7日——9月8日)对本届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对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安排,包括时间要求、文字材料、会场会务等;研究讨论下届委员会的委员设置,拟定委员候选人,并明确其中的书记任选。

2向县教育工委提出换届申请(9月11日)。

请示内容包括:选举大会召开的时间安排;由本届委员会提出下届委员会组成的人数以及书记的设置情况;由本届委员会提出下届委员会委员初步人选名单(包括书记人选名单)。

3.县教育工委审核并下发批复(9月11日——9月12日)。

4.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9月13日)。

由本届委员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分工情况,抓好落实工作;起草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大会的主持程序词;拟定选举具体日程安排和会议议程;起草选举办法(草案),召开本届委员会全体会议。

5.召开党员大会(9月14日——9月18日)。大会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共同负责,并确定具体主持人。会议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其具体程序为:(1)清点到会人数,超过法定人数,方可开会。召开党员大会的,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应超过党支部有选举权党员总人数的4/5(含4/5)。大会由本届委员会书记主持。(2)宣布开会开幕,唱《国歌》。(3)宣布会议议程。(4)宣读教育工委的批复文件。(5)作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6)党员讨论通过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7)介绍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情况。

(8)党员讨论通过候选人名单。(9)宣读选举办法(草案)。(10)党员讨论通过选举办法(草案)。(11)提出(推荐)并通过计票人、监票人(可用选举表决的方式通过,一般多于2人)。(12)核实到会人数。由计票人再次清点人数并向大会报告应道人数、实到人数(如果符合法定人数,由主持人宣布进行选举)。(13)选举人举手表决。(14)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清点选票,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15)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同时说明会后需报上级党组织审批)。(16)新当选的党支部书记讲话。(18)全体起立,唱《国际歌》。(19)宣布散会。召开换届选举大会时,县教育工委将组织人员进行督导检查、指导。

6.上报选举结果(9月19日——9月20日)。向上级党委报告选举结果,包括换届选举大会的概况(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和得票情况以及选举过程中的重要情况),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名单和书记名单。

五、选举结果的申报与审批。

支部接到教育工委的批复后,应召开党员大会或以公示的形式告知全体党员。换届选举过程中所形成的有关书面材料应进行归档。

六、组织领导。

组长:奥布拉什姆.喀迪尔(色提力中学党支部书记、副校长)。

副组长:麦尔耶姆古丽(色提力中学党支部副书记、校长)。

吞萨古丽〃买买提明(色提力中学工会主席)。

成员:木合塔尔.买买提明(学校教务室主任)。

努尔阿米娜.艾力(学校政教室主任)。

屯亚仔.艾木子(教师)。

此次我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严格做到坚持标准,严把程序,严肃纪律,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纪律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写出专项工作总结,与9月21日前报县教育工委党建办。

换届选举结束后,将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原件本单位保留存档,复印件上交教科局党建办备案。资料目录如下:

2.本届党支部工作报告(工作总结)。

3.向教育工委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4.县教育工委下发的批文。

5.选举大会的主持程序词。

6.换届选举日程安排和会议议程。

7.选举结果上报表。

9.相关图片资料。

10.相关表格,包括选举票等资料。

另外,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相关新闻上报教育工委。

色提力中学党支部。

二0一二年九月六日。

党委换届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左云县委转发《左云县人大会党组关于做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左发[20xx]4号)精神,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对我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建设全省先进、全县一流的新云兴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根据市、县委的安排,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这次县、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自今年2月13日开始部署,4月底前选出代表,5月底前召开新一届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按照这一安排,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分六个阶段进行,具体步骤为:

4月29日(农历三月十三日)为全镇选举日。

第一阶段:从2月13日起,至3月10日止,历时26天。主要任务是,认真传达贯彻省、市、县关于县乡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成立镇、村、街道换届选举组织和工作机构,配齐工作人员,制定换届工作方案,提出来安排意见,召开镇换届工作会议。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以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为重点内容的宣传发动,让广大选民和代表明确这次换届的目的和重大意义,积极参加选举,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第二阶段:从3月11日起,至4月9日止,历时30天。主要任务是:划分选区和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在这一阶段,镇选举委员会和各村、街道,选举工作组要按照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便于选民了解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便于选民监督代表的原则分别划分选区。选区的大小,按每一选区一至三名代表划分,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城镇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农村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也应当大体相等。各村、街道要统一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凡年满十八周岁(公历1989年4月29日,农历1989年3月24日零点以前出生)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能根据自己的意愿行使民主权利的公民,均应进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要按选区进行,各选区要严格按照《选举法》第六章的规定进行。尤其要采取积极措施,搞好农村流动人口和城镇下岗职工的选民登记和组织参选工作,做到不漏登、不重登、不错登。登记就绪后,务于4月9日前,即在选举日20日前(法定时间)各选区要公布选民名单,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应当发给选民证。

第三阶段:从4月10日起,至4月14日止,历时5天。主要任务是:要按照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推荐代表侯选人。各政党、人民党体或者选民联合提出的侯选人都应列入代表侯选人名单,并如实向选民介绍侯选人情况。提名、推荐的代表侯选人,经选举委员公审查无误后,务于4月14日前,即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法定时间)公布。

第四阶段:从4月15日起,至4月24日止,历时10天。主要任务是:由各选区的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以多于应选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确定正式代表侯选人名单,并在4月24日前即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法定时间)公布。

第五阶段:从4月25日起,至4月29日止,历时5天。主要任务是:做好选举和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制作投票箱,印制选票,布臵选举会场以及充分发动选民,积极参加选举等,4月29日(法定日)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第六阶段:召开新一届县、乡镇人大第一次会议(20xx年5月9日—5月31日)。主要任务是完成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进行选举,上报选举结果等工作。

三、代表名额、构成和素质要求。

(一)代表名额。

(二)代表结构。

选举产生的代表首先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确保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党外人士、妇女及少数民族代表在人大代表中占有适当的比例。县级人大代表中,中共党员不超过65%,妇女代表不低于25%。乡级人大代表中,中共党员不超过65%,农民代表不少于60%,妇女代表不低于25%,其他方面的代表比例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各级人大代表尽量不要交叉,代表中领导干部的人数不宜过多,连任的人大代表不应少于1/3,以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代表素质。

人大代表应具备与执行代表职务相适应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法律素质。要把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实践“三个代表”要求,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具有较强的代表履职能力的公民作为代表侯选人推荐。不要将人大代表作为荣誉职务来照顾安排。

四、换届选举工作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操作。在选民登记、选区划分、提名酝酿、确定代表侯选人、投票选举以及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等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不能简单从事,防止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发生。

(二)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镇和街道村两级选举工作机构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把选民登记和组织选举工作做细、做实,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原则上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选举,无工作单位的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选举期间临时在外工作、居住的选民,有条件的回原选区参加选举,凡不能回原选区参加选举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有选举权的原选区选民代为投票。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县外一年以上,但没有迁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以后,可以在原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也可以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县、乡镇选举委员会要在流动人口中广泛进行宣传,使参选者明白参加选举的意义、具体途径和法定程序,积极主动地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

(三)介绍好代表侯选人的情况。对代表侯选人的了解和认识是选项民作出投票选择的基础,选举委员会要有组织、有秩序地统一向选民介绍侯选人的情况。介绍内容要充实,方法要多样,防止简单化。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安排侯选人与选民见面,让侯选人介绍自己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选项民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参加选举,切实防止并及时纠正各种违反法律规定的参选活动和代表候选人单独开展自我宣传的竞选活动,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换届选举的尊严,确保选举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四)依法做好提出县、乡两级国家机关领导成员候选人工作和选举工作。在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上,要依法制定好选举办法,正确处理好组织提名和代表提名的关系,坚持差额选举原则,依法选举县、乡两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要保持乡镇领导班子在任期内的相对稳定,尊重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利。

(五)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要认真贯彻执。

行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杜绝换届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注意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对以金钱或者其它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的;对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利的;对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的;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国家工作人员有上述行为的,要从严惩处。

(六)保证选举所需经费。按照选举法的规定,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经费由国库存开支。乡镇政府要保证落实这次换届选举的经费,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五、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这次县、乡镇人大是同步换届选举,涉及选民多,工作量大,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镇党委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全镇换届选举工作。

按照《选举法》和《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乡镇应设立选举委员会,乡镇选举委员会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党、政党、人民党体的负责人五至七人员组成。乡镇选举委员会,由县人大会任命,在县人大会的领导下,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选区设立选举工作组,由乡镇选举委员会决定,做好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

要认真负责地向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公主席党提供候选人的有关情况,准确全面介绍候选人。要及早做好领导班子人选的考察推荐工作。需要推荐为人大代表的,应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前落实到选举单位或选区。

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宣传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正确引导选民和代表依法参加选举,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社会理论氛围。对于具体的法律问题,专业问题要多与选举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沟通。

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村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我村换届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认可,干事创业的新一届村级组织班子,为全面推进xx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目标任务: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班子成员职数,我村拟定为5人。真正把政治素质好,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会做群众工作,群众公认的农村优秀人才选进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班子。按照镇党委、政府下发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村级组织成员中成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鼓励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交叉比例不低于80%。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把分管纪检工作的村党组织成员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把具有一定财会、管理等知识和经验的党员或村民代表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原则上按照先村党组织换届、再村委会换届、后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的顺序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10月18日——10月24日)。

1、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村情民意,分析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因素,认真梳理三年来工作,排查矛盾,妥善处理各种关系。

2、制订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确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阶段,重点任务和时间进度等。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有序进行。

3、搞好宣传动员。及时召开选举工作动员会进行部署,采取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深入宣传发动,使广大干部、党员、群众全面了解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熟悉选举程序和要求,掌握投票方法及选举有关规定。公布村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职数和任职条件,动员他们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参与这项工作。

(二)组织选举阶段(10月25日——11月24日)。

1、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1)严格任职条件、严格程序要求。村党组织候选人必须是又选举权的正式党员,除具备规定的条件外,还要重品行作风、重政治觉悟、重工作业绩、重工作能力、重群众基础。坚持“一好双强”的标准,注意村党组织成员年龄、学历、知识结构的把握。换届选举劝全面推行“三推一选”的办法,即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上级党组织推荐情况,由村党组织讨论提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镇党委批准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出的问题。演说的内容要符合本村和本人的实际,实事求是。禁止私自开展竞选活动,严禁私下拉票和随意许愿。

(3)、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党员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才能进行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得当选。选举结果上报镇党委审批备案,并张榜公布。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1)依法组织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保证村民的推选权。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7—9人组成,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换届前的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家庭联户代表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无记名投票产生,获得票数多得人员当选。主任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不得指定。投票产生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向村民发布公告,报镇党委备案。

(2)依法组织选民登记,保证村民的选举权。凡户籍在本村,截止到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的20日前完成选民登记、张榜公务选民名单、颁发选民证。村民对已公布的选民名单由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超过提出异议期限的,不予受理。

(3)依法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保证村民的直接。

提名权。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不能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过半数的选民参加会议有效;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1名,委员的候选人应当比应选人数多1至2名;获得提名票多的当选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确定之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前发布公告;要引导选民把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人提名为候选人。

(4)依法组织选举日的投票,保证村民的投票权。组织大会选举要重点做到“三个规范”:一是规范大会组织程序。召开村民会议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一般要经过报告换届选举工作筹备情况、介绍选举办法、候选人竞职演说、组织填票投票、公开唱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等程序。选举工作人员和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与正式候选人有配偶和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得提名为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二是规范候选人介绍方式。为了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在选举大会上,要统一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发表竞职演说,介绍自己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竞职演说内容要符合本村和本人实际,实事求是。不能私自开展竞选活动,不允许私下拉票和随意许愿。履职设想或竞职承诺要存档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由群众监督落实。采取定期对照检查、群众评议等措施,督促当选人员自觉履行承诺。三是规范投票行为。加强投票现场组织工作,切实维护选举秩序。

过半数的选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村民委员会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得票多的当选。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对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得票多的当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投票结束后当众开箱验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并张榜公布,向当选人颁发当选证书。选举结果应当及时报镇党委备案,选票由镇统一封存,期限3年。违反村民委员会选举规定的,由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决定,并宣布选举无效,依法重新组织选举。重新选举在宣布选举无效后30日内进行。

3、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南省《实施办法》和河南省纪委《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豫纪发〔2011〕21号)精神,按照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程序,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人口较多的村不超过5人,其中主任1名。

(1)资格条件。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且具备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村情、热心公众事业、能正常履职等条件。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报账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应是中共党员,为便于开展工作,也可由村党组织副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从家庭联户代表中产生。

(2)选举办法。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家庭联户代表大会或村党组织提名,也可由村民自荐或联名推荐。在充分酝酿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由镇纪委向村党组织提出,连同其他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报镇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主任候选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1名,委员候选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1至2名。正式候选人名单须于村务监督委员会投票选举日的5日前张榜公布。

(3)组织选举。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半数的,选举有效。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当选条件同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当选条件。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其近亲属等利害关系人不得担任监票、计票工作人员。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宣布,并报镇纪委和民政部门备案。

(三)后续工作阶段(11月25日—12月15日)。

1、抓好思想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落选干部的生活安排好、思想疏导好、待遇落实好,帮助他们消除顾虑、放下包袱,正确对待进退流转,尤其是对那些长期在基层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老同志,要千方百计地予以照顾,继续发挥他们在农村的骨干带头作用。

一届村级组织移交办公设施、财务账目、经营资产、档案资料以及其他应当交接的事项,移交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的,要及时依法处理。镇纪委对移交工作予以指导、监督。

3、完善工作机制。要及时依法推选村民小组长、家庭联户代表,健全共青团、妇女、民兵、治保、民调等配套组织,健全民主决策、村务公开、民主监督等制度,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机制,发展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深入开展以村民会议、联户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全面推进村民自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4、做好。

总结。

验收。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写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制定工作规划。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要在上届“两委”工作的基础上,尽快进入角色,自觉践行承诺,结合实际,制定本届班子的目标责任和工作规划,积极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把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稳妥进行。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悬挂横幅、刷写固定标语、创办村情民意小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有关政策法规和经验做法,引导广大党员群众积极有序参与,促进候选人之间理性公平竞争,营造和谐的换届选举环境,确保党员群众知晓率达95%以上,参与率达90%以上。

(三)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在换届过程中,要坚持标准,规范操作,严把质量和程序关。要积极探索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选举监督员等形式,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换届选举过程的监督。要实行村委会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在选举的各个环节,由参与竞争的人员签字认可,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和步骤严格执行。同时,要加强选情监测与分析,分别建立选情台账,做到情况清、措施实、工作有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加强信访工作,做到有访必登记、登记必调查、调查必有果、结果必反馈。要建立换届工作应急管理机制,尤其是对选情复杂的村,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置,确保换届选举期间农村大局稳定,保证换届的质量和效果。

xx镇xx村党总支。

xx镇xx村村民委员会。

2011年10月。

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维护广大村(居)民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四川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村组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居组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以下简称《村委会选举条例》)和《中共四川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川委办〔2021〕40号)等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涉及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是城乡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切实落实、省政府的重要部署,圆满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周密组织,严明纪律,全力抓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党在城乡基层的执政基础。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是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要求和根本原则,丝毫不能动摇。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的整个过程,体现在换届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大力提倡通过民主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社区)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换届选举工作。

(二)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发扬民主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基础。透明、阳光是民主得以生存的养料。要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原则。要把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拓宽民主参与渠道作为根本,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提高换届选举的公认度、公信度。

(三)严格依法选举。严格依法办事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保障。严格执行换届纪律。深刻汲取辽宁、衡阳、南充等地拉票贿选、破坏选举典型案例的教训,把严明纪律贯穿整个选举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换届选举纪律,着力防止和打击请客送礼或乱许愿、随意委托投票、不按规定路线投票、不设置或不使用秘密投票间、抢夺或毁坏选票或票箱、在选举现场起哄闹事等干扰投票、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落实“九个严禁、六个坚决查处”,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坚决守住“不出事”的底线。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学习我省新修订(正)的《村组法实施办法》和《村委会选举条例》,切实执行登记参选、委托投票、查处不正当选举行为以及村务监督、村民小组自治、村规民约、村干部履职等方面的新的规定,依法换届选举和开展村(居)民自治工作。

(四)搞好统筹协调。搞好统筹协调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方法。统筹协调好各方面诉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通常是城乡基层矛盾的集中反映期。各地要讲究工作艺术、改进工作方法,把党的领导、群众意愿和法律规定紧密结合和有机统一起来。统筹协调好各部门工作。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紧密配合,为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提供法律、经费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保障。各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结束后正式启动,至2017年3月总体结束,分为选举准备、全面实施和总结收尾3个阶段。

(一)选举准备。

换届选举工作启动后至11月下旬为选举准备阶段。重点工作是摸排整改重点村(社区)、部署选举工作,工作目标是健全内部工作机构,理顺外部选举环境。

1、建立机构。市、县、乡要尽快分别成立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担负换届选举的组织领导责任。抽调素质好、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干部组成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换届选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等日常工作。县(市、区)党委书记作为换届选举“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作为换届选举“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担任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负责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实行分片包干,定点联系、责任到人,加强换届选举的具体指导工作。

2、调查摸排。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等方式,真正掌握干部、群众思想动态和本地人口、经济、文化状况以及宗教、宗族、宗派等社情,排查换届选举重点、难点村(社区)。制订整改方案,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切实整顿和转化重点、难点村(社区)。

3、宣传培训。组织选举工作人员和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以下简称选民)认真学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他们认识到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目的、意义,熟悉选举的程序及要求。

4、任期审计。由县级农业、财政部门或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在县级审计部门指导下对村(社区)财务收支等进行全面审计,审计工作应当有3名以上村(居)民代表参加。审计的具体内容和结果要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5、统一部署。各地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后,要召开会议部署本辖区的换届选举工作。换届选举日期由县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确定,延期换届选举不得超过三个月。全县(市、区)整体延期换届选举的,应由市(州)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上报省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审查。

(二)全面实施。

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上旬为全面实施阶段。重点工作是集中组织选举投票,工作目标是顺利选出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

1、制定选举办法。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经民主推选产生后,即要负起主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职责,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制定本村(社区)的选举办法。选举办法要明确选举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名额、选民资格、候选人条件和提名程序、投票方式及会场设置、委托投票、另选和补选以及回避原则等作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规定,提交村(居)民会议或者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2、登记选民。实行直接选举的,应当登记并公布选民名单;实行间接选举的,只须登记并公布代表名单。登记分为初次登记和多次的补充登记。依据户籍进行登记的,要对实际居住情况进行核实,保护外来人口的合法权利。选民名单的变动情况,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对于名单初登、补登和公布过程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要采取民主方式灵活解决,尊重和保护每一名具备选民资格村(居)民的民主权利。直接选举居民委员会的社区,在要求居民主动登记的同时要加强小区、市场等人员集中区域的宣传工作,依托驻区单位、物管企业等开展上门登记和动员工作。

3、提名候选人。初步候选人的提名,要体现广泛民意。正式候选人的确定,要严格按照本村(社区)《选举办法》中规定的条件,体现德才兼备原则。如果群众对《选举办法》中所规定的候选人资格条件有较大意见,应暂停选举,倒查《选举办法》的制定过程,把矛盾妥善解决后再继续选举。

4、组织投票。要切实组织好投票选举工作。投票选举时,应当设立主会场或中心会场;人数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若干投票站。区域较大、交通不便的村,经乡镇(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批准后,可设置流动票箱作为补充投票形式,但仅限行动不便、又不能委托他人投票的选民使用。流动票箱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名单不得事先确定。任何形式的投票,都必须在3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投票结束后要当场密封票箱,集中到主会场或中心会场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经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立即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民政部门备案。

5、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10日内由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直接提名候选人的方式推选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一般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县级换届选举指导小组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当调整)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应由不是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的支部委员或其他党员担任。换届选举不仅要把政治觉悟高、群众威信高、监督能力强、勇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的人选进新一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还要注意在选举期间宣传好关于村(组)务监督和村(组)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把村(居)务监督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6、推选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和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村会计或村文书等的产生,各下属委员会和其他村级组织的产生,以及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分工,要按照“四个自我”原则,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按照大多数群众的意愿确定,体现群众当家做主。提倡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居)民小组长。

7、交接工作。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上届村(居)民委员会应在法定时限内向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移交集体资产、办公场所、印章、账目、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移交工作由选举委员会主持,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拒不交接的,依法严肃处理。

(三)总结收尾。

2022年3月上旬至月底为总结收尾阶段。重点是做好统计报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和统计、建章立制,工作目标是建立起规范和保证新一届村级组织正确履职的制度框架。

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指导新班子结合本村(社区)实际,进一步健全村级组织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制定任期工作规划。修改完善原有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务监督、议事、听证、论证、民情恳谈、民主评议、问责等自治制度以及“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等工作机制并形成制度体系,让权力在制度的轨道上良性运行,进一步促进村(居)民自治和村(社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换届选举结束后,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及时对新任村(社区)干部开展任职培训。

(一)选举方式。村民委员会全部实行直接选举。85%以上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集体资产未处理完成的“村改居”的社区、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村改居”的社区实行直接选举,其它成建制整体“村改居”的社区如居民构成无重大变化也应当实行直接选举,上一届已实行直接选举的社区应继续实行直接选举。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要依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可以参考但不能简单照抄照搬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程序和方式、方法,要根据本地群众的生活方式、传统习惯、文化认同,科学合理地设计调查、宣传、通知、登记、开会、投票等环节,提高征集民意、集中民意、体现民意的有效性。

(二)候选人条件。各地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和川委办〔2016〕40号文件关于依法产生候选人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基本条件应包括: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2.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3.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谦虚谨慎,乐于奉献,正确对待权力;4.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5.本人主动依法登记参加本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6.承诺遵守换届选举纪律,承诺当选后认真履职。对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选举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各地也应从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具备履职能力等方面着手制定资格条件。、省政府明确要求由县级党委、政府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做出具体规定,请各地务必认真研究、尽快落实。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要深入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将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候选人资格条件内化为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共识,并通过民主程序将这些条件写入《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固化为有约束力的规则条款。

(三)选举监督。为依法有序组织好换届选举,各地要建立健全选举监督体系,采取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换届风气督查工作组,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担任选举监督员,换届选举全过程影音记录、电子存档等措施,加强对换届选举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四)选举培训。今年是我省的换届年,各地党委、政府换届刚刚结束,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变动较大,因此一定要加强分类、分层次的选举培训工作。一是集中授课,各级要分别办班,层层培训,使每一级选举工作人员都能尽快掌握业务知识。二是布置作业。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和领导讲话、政策问答等整理成册,要求选举工作人员认真自学。三是组织考核。在考核中要注重实战,以往届选举中发生的案例为题考查工作人员的法律、政策把握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考核不过关的,不得上岗。

(五)重点村(社区)。按、省政府要求,有问题的村(社区)必须先整顿再换届,整顿不彻底不得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要重点排查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村(社区)“两委”不团结、“三宗”势力影响大、征地拆迁等历史遗留问题突出以及信访多、网络负面信息多的村(社区)。对于排查出的重点村(社区),要落实领导责任,组织得力队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对查出的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已经解决的,要形成制度巩固整顿转化成果。

(六)妇女成员“专职专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组法实施办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委会选举条例》中对于确保妇女成员当选也作出了具体的程序性规定。要充分考虑到多次组织召开选举大会的困难性,确定村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时可以适当增加名额,保证妇女正式候选人不少于2人。在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没有妇女当选的情况下须在委员中指定一个职位,在事先确定的2名或更多妇女候选人中进行“专职专选”。选举前要注意向广大选民充分宣传,并在投票开始前再次重申这一新的规定。多民族居住村人数较少民族的候选人,参照女性成员“专职专选”操作办法进行选举。

(七)候选人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双向承诺”。要抓住选举时机,大力规范和强化村(社区)干部管理工作,把签订《候选人竞争承诺书》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书》设定为选举工作基本程序。《候选人竞争承诺书》要明确拉票贿选、利用“三宗”或黑恶势力干扰选举等不当竞争行为和纵容或指使他人闹事等违反选举纪律行为的具体表现。《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书》要对任期目标、岗位要求、工作纪律等作出具体规定。划定如不履行承诺即按自动退出、自动辞职处理的“红线”。

(八)信访和舆情工作。我省个别地方社情比较复杂,“四个民主”发展不均衡,一些不是由于选举带来的长期累积的问题,有可能在换届选举期间通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这一“阀门”集中释放出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各地要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和良性舆论监督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合作,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着力防止对换届选举工作的不实报道和恶意炒作。对群众反映的换届选举问题要及时核查、正面回应、澄清事实,缓和、消解群众的负面情绪。

(九)统计工作。各地要及时、准确地做好换届选举数据统计工作,把确保数据真实作为统计工作的中心环节,从每一个村(社区)的具体填报抓起,核实每一项数据。选举情况动态表在选举结束前每周报送一次,选举结果统计表在本地换届选举结束后一周内报送。

党委换届实施方案

按照中省市要求和县委安排部署,我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已于6月底相继完成。为切实了解掌握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严格遵守换届工作纪律,执行换届工作各项政策规定等情况,根据县委《乡镇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和《严肃换届纪律实施意见》有关工作要求,县委决定对乡镇党委换届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考核内容。

对各乡镇党委换届工作进展情况和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重点检查考核以下内容:1、各乡镇换届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乡镇党委是否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对严肃换届纪律和换届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

2、学习宣传换届纪律的情况。党委中心组和乡镇机关是否对换届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特别是换届纪律进行专题学习;是否将相关换届文件印发到每一名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学习;是否将《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资料选编》和严肃换届纪律教育警示卡发到每一位党员干部或党代表手中;是否将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纪律要求上墙宣传。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是否按照县委要求,以“严守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为主题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4、遵守换届纪律的情况。干部是否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有无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

5、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报告形成情况、党代表产生情况、代表比例构成情况、党代会召开情况、文件资料和档案整理归类情况。

二、检查考核的方法。

检查考核主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听取汇报。即听取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汇报。

2、查看资料。查看乡镇党委换届有关请示、批复、工作方案、会议记录等各种档案资料。

3、座谈了解。要组织召开座谈会,注意发现乡镇党委换届中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及时了解掌握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注意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了解广大党员对本次乡镇党委换届情况的反映。

三、组织领导。

本次检查考核工作在县委乡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各督导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检查考核工作结束后,各督导工作组要写出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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