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人员出入管理制度(热门14篇)

时间:2023-11-10 19:47:43 作者:翰墨 库房人员出入管理制度(热门14篇)

规章制度的修订应该及时跟进,以适应团体运作中的变化和发展。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执行中常见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大家可以参考和应用。

工地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1、实行施工人员与车辆出入挂牌制度,维护施工现场的秩序及安全,对施工人员与车辆实施有效的管理,实现安全文明施工。

2、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出具函件,提供施工人员名单、职务、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及照片(免冠一寸彩照)到项目管理部办理施工人员和车辆出入证,并明确各具体施工小组组长名单和联系电话,方便联络。

3、每次新进入的施工人员必须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出具函件,到项目管理部办理出入证。

4、施工人员与车辆的出入证失去有效性(如终止服务)后,不准使用;若继续持证进入施工现场,视为侵权行为,将被追究。

5、如施工现场允许某些人员住宿,有关单位应将入住人员名单报给项目管理部,保安人员有权在每天晚上对施工单位宿舍进行检查,其他人等一律不得在施工现场居住逗留。

二、对材料与设备出入管理

1、材料与设备进入之前,由施工单位将进入材料或设备明细复印件到项目管理部备案;材料与设备运到之时,保安人员必须首先通知项目管理部,核对无误之后引导车辆进入有关施工单位的库存区,交由该单位负责人签收,不得妨碍施工现场交通流畅。

2、为了防止材料或设备被盗窃外运,保证材料或设备的安全,从而保证整个项目的顺利施工,若有任何人员或施工单位未经项目管理部出具加盖公章的《物品放行条》,保安人员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向项目管理部报告。

3、施工人员个人携带手工具或设备器材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实行物品进入登记;携带物品离开时,保安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得放行。

三、保安人员的组织形式、值班行为准则与具体任务

1 、保安人员(共 人)值班分配:

早班:( — ) 门岗 人,巡逻 人

中班:( — ) 门岗 人,巡逻 人

夜班:( — ) 门岗 人,巡逻 人

2 、保安人员值班行为准则:

3、举止文明、大方、端庄,微笑服务;

4、穿着规定制服,佩带员工牌,整齐干净;

5、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8、不得配戴饰物,不得哼歌曲、吹口哨;

9、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10、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

13、如遇下雨或气温高时应为客户遮风挡雨;

14、对进入工地的外来人员进行对话时要注意言语。

四、 保安人员的5项具体任务

施工现场周边为全封闭围墙,有 个出入道口(以下简称道口),人员、物品与车辆进出,都必须经过这 个道口, 个道口皆设门岗,保安人员轮流看守门岗和巡逻全场,具体任务如下:

1、在道口执行“外来人员未经项目管理部许可不得进入制度”。

(2)对闲杂人员,一概不准进入;

(5)如有个别合理请求,凭书面约定办理;

(6)对人员随行物品,在进入时有登记的,检查记录证实后放行,在进入时未登记的,检查《物品放行条》证实后放行。

2、在道口执行车辆出入登记和核实制度。

(1)保持良好交通秩序,避免出现堵塞现象;

(2)做好车辆出入登记(车辆出入登记表,见附件二);

(3)对离开的所有车辆,必须检查车内或车上是否载有物品,车内或车上的物品没有在道口登记,或没有《物品放行条》的,一概不准放行。

(4)在道口执行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9)对进入时已登记的随行物品(包括工具),原样带离时,经核对,可放行,不需《物品放行条》,但必须做好记录。

3、在施工现场执行保安巡逻制度。

(3)与竹晖派出所建立紧密联系;

(4)定期分析治安形势、特点以及防范的方法和技能。

4、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的措施

(3)偷盗案件发生时,保安人员必须控制现场并立即报警,协助警方调查破案;

(4)对捣乱、破坏等突发事件,保安方必须特别提供应对方案以便执行。

5、履行保安人员应尽的相关职责:

(1)保安人员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2)注重思想道德教育,防范监守自盗或与外人联手偷盗等违法活动;

(3)主动与项目管理部、施工单位的联系,促进相互信任,共同掌握情况,加强保安工作。

一、施工现场人员出入由项目消防保卫组负责管理。

二、公务人员出入 

1、公务人员出入免办登记手续。 

3、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可随时出入现场。

三、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出入 

1、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进入现场应戴安全帽,佩戴施工证。

4、对于无任何证明出入现场者,值班警卫有权盘查,并制止其行为。 

5、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及因公需经常出入现场的人员可随时出入现场。 

四、来访人员出入 

1、来访人员应向警卫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会客证”后,方可进入现场。 

2、来访人员离开现场应向值班警卫交回有被会见人签名的“会客证”。 

3、值班警卫有权阻止无有效证件,又不能证实其身份的来访人员进入现场。 

五、施工证的管理 

3、施工人员应妥善保管施工证,严禁将施工证转让他人使用,保卫组如发现有故意使用他人施工证蒙混出入现场者,应对使用人和借用人同时进行批评教育并各罚款200元。

机房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为了公司信息化工作有序、正常地开展,保障机房设备与软件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现制订以下制度。

一、机房人员与出入管理

1 、机房设置专人管理,未经批准,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随意无故地进入机房,杜绝陌生人进出机房。

2 、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更不得动用机房设备、物品和资料,确因工作需要,相关人员需要进入机房操作必须经过主管批准并在机房人员的指导或协同下进行。

3 、参观人员进入机房需由机房管理人员陪同,陪同人员应全程陪同并承担参观过程的管理责任。

4 、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区域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

5 、任何人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机房。

6 、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钥匙、密码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给其他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信息保密。对于遗失钥匙、泄露信息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

7 、绝不允许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房任何设备。

8 、出现机房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 报警等严重事件时,机房工作人员必须尽快到达现场,协助处理相关的事件。

二、机房设备与环境管理

1 、统一管理机房设备,并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合格证及重要随机文件。

2 、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等网络关键设备,非机房专职人员不得自行配置或调试。

3 、机房设备的报废应经相关专职人员鉴定和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申请报废。机房重要设备的添置应由机房管-理-员申请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办理。

4 、中心机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 包括温度、湿度、电力系统、网络设备等) 。

5 、机房管-理-员应对网络安全及其所涉及的服务器各种帐号严格保密。同时应对网络数据流量情况进行监控,从中检测出攻击行为及时应对处理。

6 、机房管-理-员应对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

7 、机房内严禁吸烟、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机房工作人员应保持机房安静。

8 、定期对机房环境进行清洁,对机器设备吸尘清洁,以保持机房整洁。

三、数据保密与备份管理

1 、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机房管-理-员应确定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

2 、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严禁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3 、机房管-理-员应做好数据的备份并异地存放,确保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备份数据不得更改。

4 、业务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异地异机保存。

5 、中心服务器数据库要定期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

6 、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

四、计算机病毒防范与安全管理

1 、机房管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并通知相关部门。

2 、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

3 、经远程网络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4 、机房管-理-员应随时监控中心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详细记录。

5 、做好网络安全工作,严格保密服务器的各种帐号,对操作密码定期更改,超级用户密码由机房主管掌握。

6 、机房管理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中心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

五、机房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1 、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信息中心主管审批后进行;同时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2 、严格按规章制度要求做好各种数据、文件的备份工作,并严格实行异机存放、专人保管。所有重要文档定期整理装订,专人保管。

4 、禁止在服务器上进行试验性质的软件调试,禁止在服务器随意安装软件。如需要对服务器进行配置,必须在主管的批准后才能对服务器进行配置。

5 、服务器发生故障必须请示主管后进行维护,不得私自重启或配置。

1、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认真填写登记表后方可进入。

2、进入机房人员应遵守机房管理制度,更换专用工作鞋;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工作服。

3、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4、进入机房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机房内文件、软件等资料,不得随意碰触机房内电子仪器。

5、机房内严禁吸烟。

6、外来实习或因临时性工作需要进入机房,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有本中心管理人员在场。

出入境人员挂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方便出入境人员的对外交往,规范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含义:

“外币”是指中国境内银行对外挂牌收兑的可自由兑换货币(见附件1);

“现钞”是指外币的纸币及铸币;

“出、入境人员”是指出境、入境的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当天多次往返”是指一天内出境或入境超过一次;

“短期内多次往返”是指15天内出境或入境超过一次。

第三条 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

第四条 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凡不超过其最近一次入境时申报外币现钞数额的,不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携带证》,见附件2),海关凭其最近一次入境时的外币现钞申报数额记录验放。

第五条 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按以下规定验放:

一、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内(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

二、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出境时,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对使用多张《携带证》的,若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累计总额超过等值10000美元,海关不予放行。

三、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第六条 “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按以下规定验放:

一、当天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须向海关书面申报,出境时海关凭最近一次入境时的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验放。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当天内首次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关不予放行;当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5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超过等值500美元的,海关不予放行。

二、短期内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须向海关书面申报,出境时海关凭最近一次入境时的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验放。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15天内首次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关不予放行;15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1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超过等值1000美元的,海关不予放行。

第七条 出境人员可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也可以按规定通过从银行汇出或携带汇票、旅行支票、国际信用卡等方式将外币携出境外,但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

第八条 出境人员向银行申领《携带证》,携带从自有或直系亲属外汇存款中提取外币现钞出境的,应当持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签证或签注,存款证明向存款银行申请;购汇后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的,应当持规定的购汇凭证,向购汇银行申请。

银行审核出境人员提供的材料无误后,向其核发《携带证》,并留存上述材料复印件5年备查。

第九条 银行向出境人员核发《携带证》时,不得超过本行存款证明的.金额或购汇金额核发《携带证》,银行核发的《携带证》每张金额不得超过等值10000美元,但可以低于5000美元。

第十条 出境人员向外汇局申领《携带证》的,应当持书面申请,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签证或签注,银行存款证明,确需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的证明材料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

外汇局审核出境人员提供的材料无误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其核发《携带证》,并留存书面申请及其它材料的复印件5年备查。

第十一条 《携带证》应盖有“国家外汇管理局携带外汇出境核准章”或“银行携带外汇出境专用章”,并自签发之日起30天内一次使用有效。

第十二条 《携带证》一式三联。原《携带证》是由银行签发的,第一联由携带人交海关验存,第二联由签发银行按月交当地外汇局留存,第三联由签发银行留存。原《携带证》是由外汇局签发的,第一联由携带人交海关验存,第二、三联由签发外汇局留存。

第十三条 出境人员遗失《携带证》,原《携带证》是由银行签发的,应当在出境前持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到原签发银行申请补办,原签发银行应当审核出入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原留存材料无误后,向其出具《补办证明》(见附件3),出入境人员凭银行出具的《补办证明》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补办《携带证》,银行应当在补办的《携带证》上加注“补办”字样;原《携带证》是由外汇局签发的,应当在出境前,持补办申请以及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向原签发外汇局申请,外汇局应当审核出入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原留存的材料无误后,为其补办《携带证》,并在补办的《携带证》上加注“补办”字样。禁止外汇局和银行在出入境人员出境后为其补办《携带证》。

第十四条 银行应当在每月终了5日内,将上月签发《携带证》的情况,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统计表》(见附件4)报送所在地外汇局。

第十五条 各外汇局应当汇总辖区内外汇局和银行签发《携带证》的情况,并在每月终了10日内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统计表》报送国家外汇管理局。

第十六条 银行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出入境人员核发《携带证》,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银行,由外汇局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直至取消其签发《携带证》资格的处罚。

第十七条 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海关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出入境人员携带汇票、旅行支票、国际信用卡、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外币支付凭证以及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外币有价证券出入境,海关暂不予以管理。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出境  

(一) 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二) 填写出境申请表;  

(三) 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境的意见;      

(四) 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  

(二) 出境探亲访友,须提交亲友邀请证明;  

(三) 出境继承财产,须提交有合法继承权的证明;  

(四) 出境留学,须提交接受学校入学许可证件和必需的经济保证证明;      

(五) 出境就业,须提交聘请、雇用单位或者雇主的聘用,雇用证明;      

(六) 出境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处汇费用证明。  

第三章 入境  

第四章 出境入境检查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站有权阻止出境、入境:   

(一) 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      

(二) 持用无效护照或者其他无效出境入境证件的;  

(三) 持有伪造、涂改的护照、证件或者冒用他人护照、证件的;    

(四) 拒绝交验证件的。  

具有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情形的,并可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五章 证件管理  

(一) 持证人因非法进入前往国或者非法居留被关回国内的;      

(二) 公民持护照、证件招摇撞骗的;  

第六章 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中国公民因公务出境和中国海员因执行任务出境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1、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

2、协助消防部门做好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协助业户做好防盗、防爆、防火、防灾害事故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3、消防安全的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监督执行。

4、负责治安、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收集相关信息,组织物业公司内部员工进行治安、消防知识学习和消防演练。

5、负责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的监督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处于良好备用状态,通道畅通。

6、会同工程部及消防系统保养公司制定消防设施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配合工程部及外判单位实施。

7、制定治安、消防应急处理方案、防范措施。

8、二次装修的管理,督促施工方按《装修管理规定》施工,对违章装修予以处理、纠正违章行为。

9、出入小区访客、车辆的登记(如检查员工、装修工人、探访客、临时雇工、外判商工作人员),对可疑人员、车辆、物品按规定进行检查。

1)凭物品出闸条核时带出物品;。

2)检查时按章行使权力(如先敬礼);

3)外判工作人员在管理部没人陪同进入业户家中维修时,陪同进屋。

10、发生各类案件或重大事故现向,有扭送犯罪分子到机关或监视盘查的.权力,但没有拘留、关押、罚款、审讯、审查、侦查和处理的权力;有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的权力,但没有勘察现场的权力。

11、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批评、教育。

12、对可疑人员、鬼鬼祟祟的人员进行检查、盘查(不得打骂和污辱人格)、监视,掌握事态发展,不轻易采取行动,以免打草惊蛇,并报当地部门处理。

13、遇到下列情况时,按培训时要求采取正确的行动并向上级报告;发现工程、清洁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知会,通知工程人员、管理处人员,密切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a)暴力侵害事件。

b)斗殴。

c)人身及其它骚扰事件。

d)火警。

e)灾害性天气。

f)水浸。

g)违章装修。

h)设施损坏。

i)煤气泄。

j)保安系统、可视对讲等出现故障。

k)停水停电。

l)人员受伤。

m)灯泡坏了、缺损。

n)不干净的地方。

o)发霉、青苔。

p)设施的跑、冒、漏。

q)公共设施损坏。

r)其他紧急事件。

14、对违反小区各项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劝阻、批评、教育、制止。

a)噪音。

b)损坏公共设施、消防设施。

c)违章使用公共场地、占用消防通道。

d)环境卫生管理(如乱扔垃圾)。

e)工作证、出入证、加班事务的清场。

f)治安、消防制度。

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封闭小区,规范物品出入管理,保障小区内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封闭小区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3、1秩序维护主任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3、2秩序维护当值班长、秩序维护员负责实施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4、1对熟悉的住户进入小区时:

1)当值秩序维护员立即起立,并主动问好;

2)待住户离开后,当值秩序维护员方可坐下。

4、2当陌生人进入小区时:

1)当值秩序维护员立即起立,敬礼,并说'您好!请问您去哪一栋哪一号房。

3)当事人说明是业主/租客,但无携带有关证件时,当值人员应立即报告班长前来处理。

4)当来人说明是来访者,当值人员应首先询问其去哪栋哪号房。

5)对公司领导或员工进入小区检查或进行工作进,当值人员应主动问好,然后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姓名、部门、进出时间。

3、1租客、来访者进入小区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当值秩序维护员应礼貌的拒绝物主勿将此类物品带入小区。

3、2租客、来访者携带物品离开小区时,当值秩序维护员应礼貌检查放行手续。

3、3如已经办理有效的`放行手续时,应要求物主在办理有效放行手续后放行。

3、4物品经核对无误后放行后,当值秩序维护员应及时在放行条上签署姓名及日期。

3、5物品入行后,当值秩序维护员应及时将物品的种类、数量等记录在《物品放行登记本》上。

3、6下班前,当值秩序维护员应收集所有放行条交班长,并由班长上交办公室统一保管。

5、1附表。

5、1、1《物品放行登记表》。

5、1、2《放行条》(见业主手册)。

外来人员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确保公司财物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出生产经营场所的外来人员。 

三、场所类型 a类:进出公司指定的'接洽场所(如洽谈室、接待室、展厅、培训室及办公室)。 b类:进出公司生产各车间、加工制造场所、仓储场所及生产现场等。

四、具体规定 

1、凡进出公司a类场所的所有外来人员,需由大门值班保安进行登记,由接洽人员核准后,在指定的接洽场所完成接洽工作。

2、凡进出公司a类场所的所有外来人员,需由接待人员提示安全告知,如:指定的接洽场所禁止吸烟,场所内的电气设备禁止随意打开或关闭。

3、车间主任严格管理本车间,严格控制非加工人员进出情况。 

4、凡进出公司b类场所的所有外来人员,需由大门值班保安进行登记,并报相关部门负责人,由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完成工作。事毕在大门值班保安处签注出厂时间。

6、未经许可,任何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危险作业场所。 

7、工程承包施工及设备安装维修人员进出公司b类场所,相关负责人还需审核相关单位及人员资质证明,做到持证上岗。

8、政府及其它嘉宾等参观人员,入厂时先由工厂办公室接待,按接待程序安排好陪同人员和参观路线,再由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带领参观,参观完毕出厂时签注出厂时间。

9、外来人员参观非经准许区域或核心区域,必须由总经理核准。

10、外来人员来访及参观时间以上班时间内为限,非工作时间,概不接待。 

11、外来人员未经许可禁止进入厂区。 12、公司生产作业现场禁止拍照、摄影,任何外来人员禁止携带照相机、摄影机入厂。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者不在此限,但须加以限制,不得逾越指定准许摄影的范围。

 

1目的 

为维护厂区安全,加强外来人员进出公司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除海易集团及日照海恩锯业有限公司员工之外的所有外来人员。 

3职责 

安保部是公司门卫的归口管理部门,直接对外来人员出入公司进行管理。 

4具体细则 

4.2 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市政府及其他兄弟单位领导、客户除外)必须持有效证件到公司门卫处登记,由门卫问明事由,并电话联系受访部门是否同意接待,若同意,则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和“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凭证”,由受访部门派专人引领进入公司,离开公司时,将有接待部门或接待人员签字的“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凭证”交回给门卫方可出厂;若不同意或受访人员不在则不予进入。

4.6 未经批准,严禁公司员工私自带外人进出公司。 

5 本规定经总经理签发有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凭证 

外来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为了使外来人员出入厂区得到有效管控,并确保人员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3.1安全环保部负责人:负责制定外来人员出入厂安全管理办法,并督导安全保卫员的.执行情况,纳入其绩效考核。

3.2安全保卫员:按照该管理办法执行外来人员出入厂的安全管理,并确认告知受访人员。

3.3各部门:被访部门提前向中心副总经理申请(vip人员不需提前申请),并提醒外来人员持好有效证件。

5.1.1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需到安保室进行登记并由安全保卫员通知(被访)部门接待。

5.1.2安全保卫员对外来人员进行培训告知,本厂区相关规定,外来人员需在[外来人员安全培训记录]上签字确认,并按照[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表]对其进行有效证件的登记。

5.1.3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必须由接待人员全程陪同,不能随意进入厂区作业区,如有需要,需相关部门人员许可并陪同方可进入。

5.1.4对于供应商和客户来厂区拜访和参观,需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接待人全程陪同方可进行。

5.1.5外来施工人员需进入厂区作业,由安全员对其进行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签字确认,安全保卫员必须全程陪同并监督其作业,对于厂区的“四种作业制度”必须有相应的作业证方可进行作业。

5.1.6所有外来人员需要进入厂区必须提前申请(vip人员不需提前申请),如当天申请需中心副总级以上特批,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可进入。

6.3[安全须知]。

学校疫情出入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维护校园治安和交通秩序,落实防疫指挥部“身份必验、体温必测、信息必录、口罩必戴”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校门,是指荆楚理工学院的东门、南一门、南二门、北门。

第三条学校各校门实行人车分流,各行其道。

(一)东门为学校授权车辆和社会车辆通道。

(二)南一门为单向驶入通道,学校授权车辆和社会车辆只能从此门驶入校园。

(三)南二门为学校授权车辆和社会车辆通道。此门还设有摩托车专用通道,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实行刷卡通行。

(四)北门为学校授权车辆通道和后勤保障车辆通道。

(一)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办事、联系工作或走亲访友者,需经相关部门和保卫处同意后,方可入校。办事人员进入校园时应提前办理《荆楚理工学院校外人员进出校园审批表》。

(二)校外人员开车进出校园时,必须出示《荆楚理工学院校外人员进出校园审批表》,车上乘客名单不在表中者禁止带入或带出校园。车上乘客信息要详细登记。

(一)学校各校门都设有人行通道,校内人员(师生员工、文园和馨园住户、校内商户)步行出入时,刷“校园卡”进出校门,一人一卡,禁止一卡多人进出校门。在校居住的小学生、中学生、高中生由门卫验明身份后放行(中学生、高中生必须穿学生本校校服)。

(二)校内人员开车进出校园时,必须出示校园卡。车上成员是教职工者,出示校园卡,不是教职工者,出示《荆楚理工学院校外人员进出校园审批表》,车上乘客名单不在表中者禁止带入或带出校园,车上乘客信息要详细登记。

(三)学生无必须禁止出校。学生有特殊情况凭临时出入证出校(临时出入证办理流程:班主任、辅导员审批-学院书记、副书记、学生科审批-兰书记审批-办理临时出入证)。学生突发疾病由老师带出校园就医,出校老师和学生信息要详细登记。

(四)为食堂、超市等送货人员及车辆从北门进出。保卫处为其办理临时进出校门通行证。车上禁止载人进出校园。

(五)摩托车、电动车由南二门摩托车专用通道刷卡出入校门,车上所载的人员也要出示校园卡或《荆楚理工学院校外人员进出校园审批表》。

(六)进入校园内的车辆禁止鸣笛,禁止超速(限速15km/小时)。

(一)车辆运载物品出校门时,必须提供相关部门书面证明,自觉接受学校门卫检查,经门卫检查登记后方可出校。

(二)个人携带物品出校门时,凭本人有效证件,经门卫检查登记后物品方可出校。

(三)禁止将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带入校园。

第七条校内外人员和车辆进出校门时,要自觉服从门卫管理,对拒绝门卫检查,无理取闹、强行进出校门者,保卫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通报单位或上报学校处理;对构成违法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特殊时期进出校门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九条本办法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学校疫情出入人员管理制度

为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校园内扩散,切实加强进出学校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全校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特制定办法。

1.校外无关人员和体温超过37.3度的人员一律不得进校。

2.所有进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未按规定戴口罩人员不得进校。

3.本校教职工如驾车来校,在入校前需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温度正常者经道闸系统识别后进入学校;如步行或驾驶非机动车来校,需走人员通道,经人脸识别成功、温度检测正常者进入学校。

4.南、北校区所有机动车辆一律从该校区南大门进出。

5.学校物业服务人员凭工作证进出校园。后勤、基建、绿化、维修、商业服务区(含超市、理发店等)等外来务工人员及长期固定送货人员进校需办理临时通行证,进行体温检测、登记、核验身份后进入校园。

6.外卖人员、快递员一律不得进校。相关快递一律到校内快递投放点投递和接收。

7.所有非本校教职工或物业人员,因疫情防控或学校保卫、医疗、后勤保障等工作需要进出校门的,均实行预约制。预约申请由各办事申请部门发起,并至少提前一天在协同上完成申请流程,或至少提前一天向保卫处递送纸质《疫情防控期间校外人员进校预约申请表》(见附件)。学校分管领导同意后,校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进行体温检测、登记、核验身份后方可进入校园。

8.本规定自20xx年4月18日起施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药品仓库出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1、采购员完成采购任务,货到厂时应及时通知品质部检验员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其程序具体规定如下:

(1)、认真填写《检验通知单》,一式三联,并签署。

(2)、供货单位发票(符合国家税务规定)。

(3)、发货明细表。

(4)、质保书。

(5)进口物资应附码头提单、装箱单、合同、发票四证齐全。

(6)、使用说明书。

(7)、公司领导批准的采购。

2、保管员判明实属本库保管物资后,应对货物及凭证认真检查所收物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当证件完全符合后,提请有关技术部门进行质检,暂不验收,存放在待验区。

3、技术质检应根据分管物资的特性,按不同规定办理。

4、设备、备件质检由工程部管理人员共同开箱检验,签证合格后入库。

5、钢材检验签证合格后,方可入库。

6、化工原材料技术部检验签字后,方可入库。

7、对进场物资验收,应严格强调及时、全面、严格、慎重,遇有违反合同规定或质量问题,要在索赔期内按规定进行交涉处理。

8、入库物资验收合格无误后,由保管员签署才有效。

9、办妥后的入库单由保管员、采购员、财务部各存一联记帐。

10、物资验收后一段时间内若发现问题,保管员应立即通知采购员与供货单位交涉,办理退货,由采购员负责追加经济损失。

11、如货已到,无论发票到或未到,均办理正式入库单,一式四联。

12、通过全数的方式逐件进行数字验收,按实有数量验收,按重量计算的物资,应通过过磅员签发的磅单为准(空、重车分别过磅)按长度或m3计量的物资应丈量或量方。

13、下列情况应严格把关,不准验收:

(1)、无公司领导批准采购的`。

(2)、与合同订货单不符的。

(3)、违反公司规定,采购员工作标准,没按规定进货渠道采购的。

(4)、质量不合格的。

14、公司自制的器具、配件的入库由制造部门填写入库单,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15、待验收物资,不合格物资,保管员应妥善保管,并督促抓紧处理,手续应健全。

16、物资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便入库,而直接送到现场,保管员要亲自赴现场办理入库和发料手续。

工厂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维护公司安全,规范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的管理,特订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厂门时,应遵守本规定,由门卫负责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出入厂门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上下班应穿着制服,出入厂门必须打卡。

(三)普通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持外出通知单(或出门证)出门。

(四)员工于上班时间请假出厂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厂。

(五)厂内住宿人员,在勤务时间外,凭住宿证进出工厂。

第四条其他企业人员出入厂门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洽公人员须于门卫处出示相关身份证明,办理入厂登记手续,发给来客出入公司登记单,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非经厂单位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公事完毕,公司接待人员须在来客出入公司登记单上签字,由来宾交还门卫处。具体流程详见行政系统流程管理中的出入公司管理流程。

(二)协作厂商长期派驻工厂人员,凭公司发给之识别证进出工厂。

(三)政府机关、客户、人民团体或本厂区人员亲友如有必要入厂参观时,由经办人或申请人填具参观申请登记单,经核准后通知各有关部门并派员引导参观。入厂时门卫应在参观申请登记单签注入厂时间,参观完毕出厂时签注出厂时间。

(四)本公司部门经理或副经理以上人员陪同宾客参观,事前可免办申请手续,但应于当日内补填参观申请登记单,由门卫签注入出厂时间。

(五)参观时间以日常上班时间为限,若遇到休假日,须事先来函核准或经当日值班负责人核准。

第五条公司员工亲属或朋友来访,门卫应要求其出示相关身份证件,并负责联络该员工进行接待。

第六条外部厂商车辆出入厂门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交货车辆应填写车辆出入证,并注明车号、随车人数、装运品名、事由、入厂范围等事项,经门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厂。卸货后空车出厂,车辆出入证须经洽办人签章,并于出厂时交还门卫。

(二)提运本公司各种货品车辆,入厂时须填写车辆出入证,经门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厂。装货出厂时,须交还经洽办人签章的车辆出入证并出示送货单或物品出门证等证明,经门卫审查后出厂。

(三)非运货车辆入厂必须在门卫处领取停车证,凭此证在厂区内指定区域行车、泊车,车辆出厂时必须返还停车证,否则,不允许出厂。

第七条本公司车辆出入厂门时凭车辆出入证不需进行登记,但装运各种货品出厂时,也应出示送货单或物品出门证等证明,并经门卫审查后出厂。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的自行车不得进入厂门,全部停放在公司门外的车库中。公司内部使用的自行车一般情况下不得出厂门,仅限公司厂区内使用。对于在厂区内住宿的外地员工,经部门相应主管批准后可以将公司自行车骑出厂外,但必须进行登记,自行车如果在厂区外发生故障,由该员工负责修理费用。

第九条公司内部使用的自行车不可骑入车间,只能在规定区域存放,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条一般情况下,物品出厂均应凭核准的送货单、出门证等证明经门卫核对无误后放行。放行物品的'分类(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资产、废料、机械设备等)及授权核准人员由公司相关部门制订列表送门卫执行。

第十一条各协作厂商交货时所随带他家厂商物品的运出,在进厂时先由保安人员查验登记,于离厂时再经保安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才可放行。其他有关物品出入的管理参见保安人员执勤准则。

第十二条出入厂管理如有异常情形,门卫应即填报异常情况报告单(见附件),报告相关主管领导。

第十三条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以命令补充或修正。

第十四条本准则由安保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

工厂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厂区安全,并使出入厂区的人员、物品的管理有所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人员及物品出入厂门悉遵守本规定,由保安人员负责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人员出入管理

(一)  本公司员工出入厂门,应穿着规定服装,配挂工作证于胸处,以示识别,并严禁赤足或穿着拖鞋。

(二)  员工出入厂门,如携有物品,应自动出示,接受检查。

(三)  员工上下班时,应行排队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如经发现依人事管规则处分。

(四)  凡进出厂在大门及在厂区范围以内,无论上下班时间一律佩挂工作证,未按规定佩挂者,依人事管理规则处分。

(五)  工作时间内出厂者

1、  员工临时因公外出时,应填写“员工出入门证”,经部门主管核签后交保卫室,并由保卫人员签注出厂时间。公毕返厂时,亦由保卫人员签注入厂时间后由保卫于翌日上午十时前转送管理部核对考勤记录,如遇有异常情况 应即联络其所属部门的'主管自理。

2、  因故请假出厂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厂。

3、  下班时间除公务者外,禁止逗留或进入厂内。

第四条  公司外人员出入管理

(一)  公司外人员来访时,应先填签“来宾登记表”,由保卫人员签注入厂时间。

(二)  外来人员出厂时,并由保卫人员签注出厂时间。

(三)  凡进现场参观的人员,不得携带任何危险物品、照相机或描绘工具等。

(四)  禁止来宾未经准许进入现场参观,发现或接获他人检举,应由管理部门查明责任归属,依人事管理规则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物品(含托外加工品、下脚品等)出厂,应凭“携物外出放行证”由经办单位填具名称、数量、出厂原因、车号、经单位主管签章确认后交“保室”检点存查。

第六条  厂商交货车辆,经保卫人员查验后,并登记于“进厂交货登记簿”注明车行、车号、装运品名、入厂时间以备查考。

本公司员工遗失“工作证”,应即向人事单位申请补发,如有重领或原领工作证已经找到不立即缴回而故意使他人蒙混出入厂者,一经查觉无论使用人或借用人应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或法律规定办理惩处。

第一条 员工进入厂内需佩带识别证(胸前工作证)才能进入。

第二条 员工未佩带识别证时,守卫(门卫)人员需查明身份及登记后才准进入。

第三条 上班时间出入厂区者,除患急病、受伤或部级以上人员外,一律须凭"进出单"通行。进出单由各部门部长签字执行,遇部长不在,由人资行政部签字执行。

第四条 迟到、早退或请假者,须在门岗签字进出。

第五条 员工出入厂区限在规定时间内,早6点至晚23点前。

第六条 本厂大门每天自晚20:30以后至次日凌晨7:00以前关闭,由门岗人员守卫,除特殊事故,经批准外,一律禁止车辆出入。

第七条 早7点至晚18点间,员工出入大门须穿着制服,并将识别证佩挂于制服上,严禁酗酒或携带危险物品。违者将予以处罚,乃至开除处理。

第八条 员工夜间加班或例假日加班时,其出入规定亦须遵守以上规定。

第九条 守卫人员每天须将"进出单"送人资行政部门,并登记在出勤卡的出勤记录中。

第十条 员工陪同亲友进入厂内时,亦须办理入厂登记手续后方准进入。

来宾出入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凡是来宾访客(包括外包协作厂商,本公司其他单位人员、员工亲友等)进入厂内时,一律在警卫室办妥来宾出入登记手续,并查明来访事由,经内线征得受访人员同意及填写"会客登记单"后,颁发"来宾识别证"及持第2份"会客登记单"进入厂内,并依下列规定使用:

(一)"来宾识别证"应佩挂于胸前,才能进入有关单位,会客后,受访者需在"会客登记单"上签字,来宾须将"来宾识别证"及"入厂登记单"交还给门岗检查后,方可离厂。

(二)团体来宾参观时,须由有关单位陪同才准进入。

第十二条 来宾来访时,除特殊业务需要准许其进入厂内外,其余原则上均须在门岗会客室会面,不准进入厂内。

第十三条 本公司人员陪同其他单位人员,因业务需要进出厂区时,除部长级以上主管外,一律须先办登记后才准进入。

第十四条 员工亲友私事来访时,除特殊紧急事故,经由部长核准外,不得在上班时间内会客,不得于会客室内等候在下班时会见。

第十五条 外包协作厂商出入厂区频繁者,由有关单位(采购或贸易关联部)申请识别证,凭识别证出入大门,没有申请识别证的厂商亦须办理登记后才准进入。

第十六条 来宾出入厂区时,门岗人员须检查随身携带的物品,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

第十七条 严禁外界推销人员或小贩进入厂内。

工厂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 员工进入厂内需佩带识别证(胸前工作证)才能进入。

第二条 员工未佩带识别证时,守卫(门卫)人员需查明身份及登记后才准进入。

第三条 上班时间出入厂区者,除患急病、受伤或部级以上人员外,一律须凭"进出单"通行。进出单由各部门部长签字执行,遇部长不在,由人资行政部签字执行。

第四条 迟到、早退或请假者,须在门岗签字进出。

第五条 员工出入厂区限在规定时间内,早6点至晚23点前。

第六条 本厂大门每天自晚20:30以后至次日凌晨7:00以前关闭,由门岗人员守卫,除特殊事故,经批准外,一律禁止车辆出入。

第七条 早7点至晚18点间,员工出入大门须穿着制服,并将识别证佩挂于制服上,严禁酗酒或携带危险物品。违者将予以处罚,乃至开除处理。

第八条 员工夜间加班或例假日加班时,其出入规定亦须遵守以上规定。

第九条 守卫人员每天须将"进出单"送人资行政部门,并登记在出勤卡的出勤记录中。

第十条 员工陪同亲友进入厂内时,亦须办理入厂登记手续后方准进入。

来宾出入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凡是来宾访客(包括外包协作厂商,本公司其他单位人员、员工亲友等)进入厂内时,一律在警卫室办妥来宾出入登记手续,并查明来访事由,经内线征得受访人员同意及填写"会客登记单"后,颁发"来宾识别证"及持第2份"会客登记单"进入厂内,并依下列规定使用:

(一)"来宾识别证"应佩挂于胸前,才能进入有关单位,会客后,受访者需在"会客登记单"上签字,来宾须将"来宾识别证"及"入厂登记单"交还给门岗检查后,方可离厂。

(二)团体来宾参观时,须由有关单位陪同才准进入。

第十二条 来宾来访时,除特殊业务需要准许其进入厂内外,其余原则上均须在门岗会客室会面,不准进入厂内。

第十三条 本公司人员陪同其他单位人员,因业务需要进出厂区时,除部长级以上主管外,一律须先办登记后才准进入。

第十四条 员工亲友私事来访时,除特殊紧急事故,经由部长核准外,不得在上班时间内会客,不得于会客室内等候在下班时会见。

第十五条 外包协作厂商出入厂区频繁者,由有关单位(采购或贸易关联部)申请识别证,凭识别证出入大门,没有申请识别证的厂商亦须办理登记后才准进入。

第十六条 来宾出入厂区时,门岗人员须检查随身携带的'物品,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

第十七条 严禁外界推销人员或小贩进入厂内。

库房出入库的管理制度准则

对幼儿园的物资、食品进行管理,保证幼儿安全、减少浪费、提高效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幼儿园对物资、食品使用的控制。

3.职责。

3.1仓库管理员。

——负责物资、食品的仓库管理工作。

3.2其他部门。

——负责物资、食品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4.1幼儿园的仓库分为:物资库、食品库。

4.1.1物资库管理的物资包括:办公用品、教材、教具、幼儿用品、设备、工具、备品、配件等。

4.1.2食品库管理的物资包括:粮食、食用油、酱油、醋、调料、蔬菜、干菜等。

4.2物资入库及入库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4.2.1物资入库。

a)物资采购回来后,由采购人员填写《入库单》(蔬菜除外)一式三联(库管联、财务联、采购联),连同采购物资交检验人员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由检验人员签字确认,交库管员进行验收,验收后签字确认,并保存库管联。

b)依据《入库单》,由库管员在物资台帐上进行进帐处理,必要时填写物资卡片。

c)采购人员在报销时,《入库单》上必须有库管员、检验员签字,财务人员方可给予报销。

4.2.2根据物资分类,管理员对物资入库情况(包括:物资名称、规格、类型、数量、单价、金额等)建立台帐。

4.3物资标识。

a)管理员负责在仓库内设立标识(可以插牌、划定区域等)。

b)状态标识。

——合格区;。

——不合格区。

c)物资标识。

——建立物资卡片,注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出入库记录等。

4.4物资防护。

4.4.1物资存放仓库的基本条件:

——窗明库净,无蜘蛛网(每周清扫不得少于一次);。

——通风良好(每天通风);。

——光线充足;。

——防雨、防潮、防鼠、防虫等;。

——具有足够的摆放架。

4.4.2对易燃、易爆、挥发性强的物资应单独设置仓库或隔离存放,并应注意:

——无明火、远离热源;。

——摆放在地下;。

——配备灭火器;。

——保持包装完好;。

——库房结构坚固,门窗封闭牢固;。

——仓库门内开;。

——对于有毒有害物资,应实行“双人双锁制”进行管理。

4.4.3易发霉、生锈的物资:

——注意通风;。

——放置在有防潮设施的仓库内。

4.4.4易碎、易损的物资:

——体积较小的物资,应放置在货架的底层或地上;。

——体积较大的物资,应靠墙立放,物资上方不能有悬挂物资;。

——有胶垫保护。

4.4.5食品:

——防鼠、防虫、防蛀、防潮;。

——严禁贮存过期食品;。

——所有食品必须分类、上架摆放;。

——所有盛装容器、袋子必须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每次使用完后进行清洗,保持外观干净;。

——对于易发生霉变的食品,包括米、面、干菜等,尽可能计划采购,并定期晾晒。

4.5出库手续的办理。

a)物资领用人应凭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领料单》到仓库办理物资出库手续;。

b)管理员根据《领料单》上所列物资,逐一发放;。

c)管理员根据《领料单》内容登记仓库物资台帐;。

d)对于有毒、有害物资,还应在《有毒、有害物资登记表》上进行记录;。

e)管理员应于每日下班前,将《领料单》汇总后核对,并进行相关的帐务处理;。

f)管理员按照物资分类负责建立并填写《物资借用登记表》,在物资借用时,经借用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4.6定期盘点工作。

4.6.1每学期末,管理员应对仓库内物资进行逐一清点;。

4.6.2根据清点结果,填写《库存物资盘点表》;。

4.6.3管理员应将库存物资台帐的余额和盘点表上的实物进行核对:

4.6.4管理员应在放假前,将学期《库存物资盘点表》送交财务室审核,并上报园长。

4.6.5财务室应于放假前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样或全部核对,并将核对结果上报园长。

4.7记录管理。

依据《记录控制程序》财务室、仓库管理员负责对记录进行收集、整理、编目、归档。

5.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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