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公安局严打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优质15篇)

时间:2023-12-21 11:41:52 作者:FS文字使者

实施方案是在解决问题或达成目标的过程中,为了明确具体操作,提前做好准备和安排的必要步骤。在制定实施方案时,我们可以参考一些相关领域的最佳实践和经验,以提高项目的成功率。

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上级消防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慈溪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慈党办〔2021〕8号)文件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周边镇(街道)多起火灾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坚决遏制火灾多发态势,确保火灾事故可防可控,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集中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以不发生有影响和亡人火灾事故为工作底线和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扎实开展各类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打赢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攻坚战,实现消防安全形势根本好转,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聚焦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精准识别重大风险隐患,实现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消防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群防群治局面不断巩固、全民消防素质明显增强、火灾智能化防控水平明显提升、火灾事故总量持续平稳,确保2021年我镇火灾发生起数同比持续下降,坚决杜绝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和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消防安全治理综合水平力争处于全市前列。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四、整治对象。

工业企业(含群租厂房和小微企业)、居住出租房(民房)、合用场所(沿街商铺)、高层建筑、住宅小区、其他重点领域场所等。

五、整治重点。

(一)工业企业。重点为制鞋、制衣、塑料、纺织、毛绒制品、家电、汽配等企业厂房(仓库)及其他存在严重影响消防安全违法建筑情况的厂房(仓库),参照群租厂房“四通一消除”和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整治主体责任不落实、堵塞消防通道、占用防火间距、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和结构、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火源管控不到位等现象。对工业企业存在的违法建筑进行分类处置:对阻碍消防通道畅通等严重影响安全的违建,一律拆除;对新增违建,严格控制、“零容忍”对待,一经发现,一律依法“即查即拆”;对历史遗留违建,分类处置、分步拆除、逐年消化。(牵头单位:镇安监所、消防工作站,责任单位:镇“三改一拆”办、发展服务办、城建办、逍林城管中队、逍林国土所、各行政村等)。

(二)出租房(民房)。由逍林派出所负责完成所辖区域出租房复查整治工作,对集中连片的居住出租房实施“旅馆式”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居住出租房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依照《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加大对拒不改正消防隐患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对民房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排查“空巢老人”和分散养老特困人员等特殊人群住所,完善物防、技防举措,定人定责落实管控。(牵头单位:逍林派出所,责任单位:镇消防工作站、流口办、各行政村等)。

(三)合用场所(沿街商铺)。原则上不允许合用场所出现住人现象:对住宿3人以下的,责令限期搬离人员并落实重点管控措施;住宿3人(含)以上的,责令立即清空住宿人员。如确需留守值班的,住宿人数不得超过2人并按要求实施技术改造:住宿区域与其它区域进行防火分隔;住宿区域有独立通向室外的安全出口或逃生窗口,不得设置固定防盗窗;配置消防“四件套”(简易呼吸面罩、逃生绳、手电筒、灭火器),居室内安装独立式感烟报警器,不得使用或存放液化石油气,严禁电动自行车入室充电。(牵头单位:镇消防工作站,责任单位:逍林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安监所、三产办、食安办、各行政村等)。

(四)高层建筑。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对采用易燃可燃的外墙保温材料高层建筑进行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核查建立全镇高层建筑底数清单,督促管理方排查整改问题。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和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制。落实消防设施定期维保检测制度,逐栋明确消防设施维保机构。力争今年高层建筑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等重大火灾隐患全面消除,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居住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率分别达100%和90%,按规定实现微型消防站设置全覆盖。(牵头单位:镇城建办,责任单位:消防工作站、各行政村等)。

(五)公共建筑及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及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组织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道通畅。加强现有单位、住宅停车位优化利用,结合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治理和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实施“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采取改造小区道路、调整绿化布置、增划停车位、建立小区交通微循环等方式,提升消防车通行能力。同时,清理楼道内和上人屋面(平台)堆放的杂物,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全面清理建筑内外部通道,确保畅通。(牵头单位:镇消防工作站,责任单位:镇城建办、逍林城管中队、各行政村等)。

(六)其他重点领域场所。党建办、社事办、三产办、文化站等部门要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宗教活动场所、养老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医疗卫生机构、商(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同时,要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工作站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检查等工作机制,推广应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牵头单位:镇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六、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20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和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召开部署动员会议,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整治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合力推进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摸底阶段(3月21日至4月20日)。各村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面组织开展辖区内各行业场所排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按照整治要求逐一建立基础台账信息,统一汇总上报镇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整治办)。

(三)全面整改阶段(4月21日至11月10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方案要求,结合本村、本行业、本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系统实际,突出重点进行分类整治,发动基层全部力量开展整治工作。排查过程中发现有火灾隐患的,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落实整改,并书面登记做好闭环措施;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落实过渡期安全措施;对存在严重隐患或拒不配合整改的,及时抄送相关职能部门,强化行政执法,落实高限处罚,确保整治落地见效。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11日至12月31日)。镇整治办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验收,验收结果纳入镇对村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对整治工作进行汇总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之处,提炼吸收好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长治有效的工作机制。各村各有关部门于12月10日前上报整治工作总结至镇整治办。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镇政府成立由镇长郑登科任组长,马新丰、潘娜红、宣国桥、岑迪科、陈红晖、施焕法、林强等镇领导任副组长的消防整治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中心(镇安委办)。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格局,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迅速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推动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二)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安全监管。大力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督促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除立查立改的以外,要制定“问题”“责任”两张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和具体责任人,并逐级包干、签字背书。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消防行政许可,强化建筑审核、验收和备查抽查工作,消除滋生火灾隐患的根源。同时,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承接消防安全行政委托执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站、安监所、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行刑衔接执法机制,实现执法联动、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始终保持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赋能产业升级,推动“科技兴安”。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把本次集中行动与淘汰落后产能及工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整治实效。发展服务办要研究产业转型升级政策意见,依法淘汰一批落后产能、落后设备及工艺,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进一步优化全镇工业产业结构。各村各有关部门在开展治违除患促安全行动时,要充分推广运用各种先进技术手段,收集掌握违建线索,实现全镇建成区违建管控全覆盖。要充分利用镇消防专职队内设立的智慧消防监控平台,推广智慧用电、燃气安全智能控制、智能烟雾报警器、智能充电桩等智慧消防新技术,提高消防智能化、数字化防控水平。

(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考核。镇党委、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集中行动进行专项考核,纳入年度镇对村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项目清单。集中行动所需经费由镇财政予以保障。坚持问题导向,对重大安全隐患、拆违钉子户实行领导包案制度,限期落实整改;对整治进度滞后、发生火灾亡人事故或有一定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单位,实行挂牌督办。镇整治办将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通报整治情况。此外,要严肃问责问效,对干部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走形式、行动组织不到位、推进缓慢或因工作不力发生亡人或造成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五)广泛宣传教育,加强舆论监督。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逃生自救互救、报警疏散技能。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开展投诉举报消防违法行为活动,对久拖不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要坚决予以曝光,做到有报必查、每查必果,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消防隐患排查整治的良好格局。

(六)认真总结提炼,构建长效机制。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每月研判会商、每季调度指挥、不定期明察暗访、年末考核评价及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查处和征信管理等工作机制。要善于总结集中行动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范,巩固整治效果。

县公安局严打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依法治校,规范管理,注重减轻学生的过重负担.使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但是“;减负”;工作仍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而长远的任务.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全教会精神以及上级有关“;减负”;工作的规定,我们特制定我校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端正办学思想,提高对“;减负”;的认识。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上级部门有关减负的精神,从根本上转变教育观念,端正教育思想,要充分认识到“;减负”;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感.“;减负”;是提高民主整体素质,使青少年健康成中的需要,是提高人才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竞争能力的需要,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因此,每位教师都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做好学生的“;减负”;工作.

二、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学生的过重负担。

l、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学校成立减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中层领导分兵把关,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减负”;工作要求和规定,完善各项督导制度,把“;减负”;工作纳入学校的目标管理目标考核.

3、结合我校的高效课堂改革,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加强师德和学生的德育教育,为学生创设―个宽松的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条件和氛围,这是减轻学生心理压力的有力措施.让学生有一个平衡的心态,在宽松榆悦的环境里学习,促使学生主动学习,主动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因此,我们要改善育人环境,改善师生的人际关系,尊重学生,信任学生,关心爱护学生,耐心帮助教育学生,特别要如强对“;三生”;的帮教工作,同时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坚强意志和刻苦学习精神,减轻学生的精神负担,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学校成立“;心理健康咨询辅导站”;,开展知识讲座和咨询活动,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板等形式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保证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发展,培养健全的人格.

4、规范办学行为,保障“;减负”;工作的实施。

(3)严格控制作业量.适当布置趣味性、时间性强的家庭作业。

(4)规范考试制度本学期,我校将通过对学生多种能力的考察,结合期未考试,正确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今后我们将继续优化考核制度,学习成绩评定继续实行等级制,并不准以考试成绩排名次.

5、丰富学生的课外活动让学生从大量、繁琐、重复的学习劳动中解放出束,让学生参加有利于身心健康的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给学生创设施展才华的时间和空间,促使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

8.严格管理、依法收费.严格按教委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次性公开收费,不乱收费、不搞不正当的奖罚.

三、加强考核、奖罚分明.

总之,在今后的“;减负”;工作中.我们将狠抓学校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制度的建立和健全,进一步完善“;减负”;方案,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突破口,标本兼治,把减负工作落实到处,抓出实效.

卫生院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成员:杨在山副院长。

潘洪友副院长。

刘洪奎副院长。

高乐宝副院长。

刘霞副院长。

周兴家工会主席。

秦东礼办公室主任。

冯瑞起财务科长。

徐晓宁妇科主任。

葛胜仁保卫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应急办,李玉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兴家兼任副主任。

成员:秦东礼冯瑞起。

乡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把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真正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采取强有力措施,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全镇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化工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大型商场、网吧、歌城及娱乐场所、养老院、医院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校车、消防、城市燃气、涉氨涉爆、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油气管道、玻璃等事故多发易发领域。

1.道路交通领域:严格查处超速、超员、超载、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对七类(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渣土车、低速载货汽车)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开展大清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大交通违法警示教育工作力度,集中开展“大劝导、大曝光、大联播、大通报、大联动”活动;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大力实施“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

2.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排查高空作业及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深基坑支护与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制定与专家论证、审查和使用;起重机械办理使用登记,塔机、物料提升机等拆装队伍资质、安拆人员资格证;脚手架的设计、搭设、使用、拆除等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搭设队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及搭设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严厉打击不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3.消防领域: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集中整治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业务不熟练、脱岗漏岗等问题。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等问题。按照有关要求,督促违规场所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彻底分离,拆除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4.瞒报、谎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7.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10.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不落实的;

11.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

12.企业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各种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县公安局严打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一)编制节水规划,完善节水制度。xxxx年前编制完成《xx市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xx市海绵城市规划》,并依法批准实施。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供水、节水和水资源管理、非常规水利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城市节水奖惩制度。明确城市节水管理机构,依法对城市供水用水单位进行全面的节水监督检查、指导管理,加强城市节水日常培训和管理,组织城市节水技术与产品的推广应用。建立生活节水器具财政补贴机制,以节水型水嘴、坐便器、沐浴器为主要补贴对象,对消费者进行直接补贴。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专业化服务公司通过募集资本、集成技术,为用水单位提供节水改造和管理,推动形成市场化节水服务模式。

(二)推进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推进城镇供水计量管理,全面配套完善市政公共建筑单体、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城镇供水计量设施,实现“一户一表”计量收费,计量器具受检率达xxx%。推进节水型单位、小区示范点创建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使创建工作常态化。按照《xx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逐项推进工作落实,按时报送考核资料,准备现场考评,迎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组成的考核组对我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考核验收。

责任单位:xx区政府,市住建局,各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责任单位。

(三)开展园林绿化节水。根据本地气候、土壤、光照、海拔等自然因素,选种国槐、馒头柳等耐旱型树种,间植沙枣树、红柳等地方特色树种。以城市绿地的养护单位为用水户,严格记录各阶段的用水情况及设备使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节水情况抽查检查,确保节水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优化传统园林绿地灌溉方式,采用微喷灌、滴灌、小管出流等方式为主,人工浇灌为辅,水车浇灌为补充的综合浇灌模式,设专人管理喷灌设施,按照天气、绿地失水率对喷灌进行调节,做到按需灌溉、按时灌溉。充分利用再生水资源灌溉,杜绝开采使用地下自备水源,提高雨水收集效率,及时补给园林植物用水。天马湖景观工程、海藏湖湿地公园等园林绿地灌溉优先使用再生水和雨水。合理控制公园水域面积,杜绝扩大水体景观、娱乐水域面积。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

(四)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开展城市供水管网普查工作,加强管网维修和漏水监测,完善管网检漏制度,运用科技手段提高检漏、补漏、堵漏水平。推广应用新型管材和先进施工技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全面改造混凝土管、灰口铸铁管、镀锌管等落后管材以及漏损严重的老旧供水管网,到xxxx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xx%以内。xxxx年,全市城市(县城)公里,公里,其中,xx城区计划新建供水管网x.x公里;公里;公里;xx县城计划新建供水管网xx公里,改造老旧供水管网xx公里。xxxx年,全市城市(县城)计划新建供水管网xx公里,改造老旧供水管网xx.x公里,其中,xx县城计划新建供水管网x公里;xx县城计划改造供水管网x.x公里;xx县城计划新建供水管网x公里,改造老旧供水管网xx公里。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五)推进节水器具换装。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定期开展用水器具检查,生活用水器具市场抽检覆盖率达xx%以上,市场抽检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xxx%。xx城区和三县县城制定公共建筑节水器具换装年度计划,xxxx年前全面完成换装任务,公共建筑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到xxx%。加快餐饮、娱乐、洗浴、洗车、清洗、保洁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鼓励居民家庭淘汰和更换非节水型器具。

(六)提高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鼓励并积极发展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将非常规水纳入统一配置管理。完成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再生水厂、深度处理车间运行正常,实施xx区北片区园林绿化中水浇灌供水工程,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xx%以上。xx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成投运,逐步提高再生水利用率。xx县城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xx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成投运,拟定中水利用项目建设计划,并按计划实施中水利用项目。推进城市(县城)中水利用管网建设,提高城镇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生态景观等领域的中水利用水平。制定雨水利用工程与项目的持续政策并逐步推广实施。推进下凹式绿地、渗透管沟、渗透井、绿色屋面、屋面集水沟等雨水利用工程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七)合理调整供水价格。建立供水企业水价调整成本公开和定价成本监审公开制度,城镇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出台限制特种行业用水、鼓励使用再生水的价格指导意见或标准。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经所在县区政府同意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均征收水资源税、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税征收率不低于xx%,污水处理费收费率不低于xx%,收费标准不低于国家标准。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水务局。

(八)关闭城镇自备水源。排查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驻武各单位自备水源井产权单位、数量、位置、供水范围、供水性质、年取水量及取水许可等情况。加强水政执法监督,xxxx年关停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井,禁止取用地下水,确需保留的,经所在县区政府同意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

(九)落实节水“三同时”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节水“三同时”制度的实施意见》《xx市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制定高耗水项目负面清单,明确“三同时”制度的实施程序。严禁高耗水项目用地,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和节水器具,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新建、改扩建工程要同步建设取用水计量设施,加强取用水计量设施质量监管,对取用水计量设施开展抽样校核和定期检验。提高城市供排水检测监测和信息化水平,打通信息壁垒,促进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加快推进城市供排水管理信息化、智能化进程,提升便民惠民水平,为实施城镇节水行动提供决策依据和支持。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

(十)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加强城市水环境保护力度,建成区范围内无黑臭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xxx%。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违法用地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维护法律严肃性和权威性,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营造城市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氛围、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拉萨将在全市中心城区范围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根据《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即:南北山脉之间的河谷地带,东至城关区与达孜县边界,西至堆龙德庆区羊达乡,南至堆龙德庆区与曲水县边界,北至城关区娘热沟和夺底沟,包括城关区八廓、吉日、吉崩岗、扎细、公德林、嘎玛贡桑、两岛和金珠西路8个街道办事处和纳金乡的全部,娘热乡、夺底乡、蔡公堂乡的局部,堆龙德庆区东嘎镇、乃琼镇、羊达乡的局部,柳梧新区管委会柳梧乡局部,总面积约295平方公里。

拆除、没收、处罚一批教育多数。

此次集中整治要包括未经规划许可或者未按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未经许可或者未按许可内容进行建设,侵占住宅小区道路、绿地、楼宇内公共空间等小区公共用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已经到期且尚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绿地、林地、湿地、水源地等公共空间和公共用地的建筑物、构筑物;非法开采地下水的行为;侵占电力线路及设施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压占市政管道(包括:供水、排水、电讯、通信、燃气等市政管线)或者影响市政管道安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及全国文物保护单位通视走廊内影响文物保护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中心城区内店铺、牌匾、建筑风貌、户外大型广告与要求不符的行为;其他违反城乡规划的违法建设行为。

对已建成的违法建筑有拆除、没收、罚款和批评教育4种处理方式,强行拆除一批、强制没收一批、依法处罚一批、依法教育多数。对位于历史文化街区、古城申遗范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城市重要节点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且存在安全隐患和危害群众公共利益的,坚决依法强行拆除。

同时,强拆、回填、整改所产生的费用都由违法建设行为的当事人承担;对违法建设实物或违法所得进行没收。当事人拒不配合调查,拒绝执法人员入户的,可以根据情况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整治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本次违法建设集中整治主要包括调查摸底、政策宣传、集中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四个阶段,利用3年时间完成违法建设存量的消化,2年时间进行巩固提升。,分两批重点对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整治;着重对20发现的屋顶加层和违法规划、屡禁不止、顶风作案的违法建设进行整治,同时对中心城区内已立案处理的违法建设进行处理;重点对历史文化名城和古城申遗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整治;至对中心城区剩余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整治。对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巩固整治成果。

本次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按照“尊重历史、针对现状、疏堵结合、依法整治”的工作原则,坚持以“强行拆除一批、强制没收一批、依法处罚一批、依法教育多数”的思路处置“存量”,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增量”。通过5年时间的集中整治,以达到坚决抑制新增违法建设行为,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精选

通过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村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重大隐患,落实防控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乡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精选

各项目部由项目负责人牵头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工人,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准主管准负责”的原则。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各项目部负责人亲自组织自查自纠,按照安全生产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上报公司和住建局质安站。

(三)明确责任、强化措施。

坚持边检查、边整治,一般隐患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并限期整改,跟踪督查整改情况。

(四)“知责、履责”安全承诺。

工人对班组,班组管理人员对项目部,项目部对公司,公司总经理对社会做出安全承诺,并严格兑现。

(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个项目部要针对不同岗位、工种分期分批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并组织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六)全面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各项目部要把大检查大整改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首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认真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地分析总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细化到每个王伟日常排查整改制度,做到一旦出现事故及苗头,安全隐患能早发现、早排除、早处置,杜绝事故发生。

违法用地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成员:杨在山副院长。

潘洪友副院长。

刘洪奎副院长。

高乐宝副院长。

刘霞副院长。

周兴家工会主席。

秦东礼办公室主任。

冯瑞起财务科长。

徐晓宁妇科主任。

葛胜仁保卫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应急办,李玉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兴家兼任副主任。

成员:秦东礼冯瑞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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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精选

这次普查整治的目标为:组建起业务熟练、涉及领域广泛、责任分工明确、配合协调有力的专业普查队伍,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按照“问题在哪里、隐患是什么、可能发生什么事故、应该如何解决”的总体思路,利用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广泛深入村户、企业、单位,进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全面普查,彻底托清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状况底子,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整治,促进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明显提高,促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促进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知识、水平明显提高;努力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违法用地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实施“双五”战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潞城”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反弹,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为重点,保护饮用水源安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改善重点流域环境质量,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巩固环保专项行动成效,持续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后督察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集中整治。

1、对和20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凡是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和调整不到位的、各类排污口取缔措施不落实、保护区边界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设立不规范的,一律挂牌督办;依法查处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排污行为,坚决取缔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坚决取缔二级保护区内所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着力抓好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准确掌握水质变化状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编制完善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健全完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报告制度,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饮用水源污染事件,一经核实要及时上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和误报行为。凡是发现一级保护区新增设排污口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饮用水源水质指标100%达标。

2、督促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进度、提高运行负荷和出水达标率。重点整治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达不到设计能力、不能保证正常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泥达不到无害化处理处置要求的,污泥外排造成环境污染的,擅自停运、超标排污和直接排污等问题。对污水处理不达标的污水处理厂,要依法征收超标排污费,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同时,对排入市政管网严重超标、影响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工业企业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3、全面整治垃圾填埋场环境违法问题。重点整治垃圾填埋场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已经投入运行但未通过“三同时”验收的,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群众反映强烈及未经处理仍在直排渗滤液的问题。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要加强对已经封场垃圾填埋场的环境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1、对“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的企业;不符合环保有关规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拒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企业;严厉打击已被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企业。

2、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对钢铁、焦化、水泥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检查。摸清本辖区内工业企业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及国家产业政策的基本情况。严肃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拒不淘汰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淘汰类目录的设备、工艺,主要污染物超标和超总量排放的违法行为。重点检查脱硫设施和污水处理装置的运行情况。

(三)全力推进cod减排,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污染专项检查。

按照《x市浊漳河沿岸企业专项检查》要求,通过集中开展对直接排入或相当于直接排入(相当于直接排入,是指污水排入河道或沟渠、排污口距河道干流500米以内的排污口)浊漳河的工业企业污水排放口、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进一步强化排污申报工作,全面规范直接排入河道的排污口设置,建立企业排污口及污染物排放档案,严肃查处私设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

2、检查重点。

(1)重点检查并掌握企业日均排水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按月进行水污染物排污申报;

(3)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水污染物排放口和排放口标志;

(6)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7)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制订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8)检查企业是否产生危险废物,是否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处置危险废物;

3、检查要求。

(3)对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流域,要采取挂牌督办等有力措施,并严肃追究监管责任。

(四)强化污染治理力度,推进重点区(流)域整治工程。

在去年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对本区域的排污企业重新进行全面梳理,对每一个企业都要有明确的处置意见,合法企业继续巩固提高,违法的企业依法处理。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强化对店上、王里堡等重点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8月底前通过省环保部门验收。

认真落实《x市重点工业区域和行业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35号),潞宝工业园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全面开展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所有工业项目,都要通过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重新核实确定排放指标和减排任务,积极开展治理工作;焦化行业要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的后期工作。全面实施浊漳河重点河段清理整治,彻底取缔重点河段两岸500米范围内的土小企业、拆除设施,恢复地貌。重点河段两岸500米范围内不得新建污染项目,杜绝新增排污口,对现有排污口要按照国家规定要求进行规整,设立排污标志,注明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的种类数量及排放达到的国家标准,接受监督;坚决清理堆弃于河道两侧的垃圾等废弃物,对河道进行规整,加大河道两岸的植树造林和绿化工作。淘汰钢铁、电力等落后生产项目,全面完成焦炉煤气和然煤电厂烟气脱硫建设任务,已建成焦炉煤气和烟气脱硫设施的要全部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全面提高焦炉煤气和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设施的投运率和脱硫效率,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市污水处理厂要进一步完善配套管网建设,提升污水处理标准,落实运行经费,保证稳定运行,水质达标。店上镇要积极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通过以上措施,到底使重点区域、流域的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五)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推进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开展。

按照省环保局《关于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晋环发〔2009〕127号)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查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对畜禽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督促企业制订整改方案,监督其整改到位。对地处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底以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依法处罚并责令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未建畜禽粪便、废水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以及污水不能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除依法处罚外,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或关闭;对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贮存的畜禽废弃物渗漏、溢流、雨水淋失、散发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及向水体排放、倾倒畜禽废弃物等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负责对全市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组长:杨鸿斌(副市长)。

副组长:王双泰(市政府办副主任)。

王翠则(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田杨太(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赵耀红(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怀生(市发改局副局长)。

宋伟斌(市经贸局主任科员)。

杜进才(市城建局总工程师)。

刘建国(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建东(市司法局副局长)。

郑学先(市工商局副局长)。

马维忠(市电业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赵耀红兼任。

办公室电话:0355—6762306(兼传真)。

各乡镇、办事处要将环保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主管负责同志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完善工作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动员部署,有序推进,落实各项重点工作。

(二)明确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各职能部分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责,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合力治理环境污染问题。

环保部门负责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清理整治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发改部门要按产业政策,严把项目审批关,对未完成清理整顿的乡、镇停止核准或审批基本建设项目。

经贸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名单所列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依法提请市人民政府对有关企业予以关停、实施淘汰。

监察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环境行为实施监察,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其责任。

司法部门负责组织环保法制的宣传教育,并结合我市“五·五”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环保法的宣传教育,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城建部门负责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建设及日常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提供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基本情况。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违法的污染企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违法企业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对应取得而未取得环保部门前置审批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注册登记。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负责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整顿、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化工企业。

电力部门负责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淘汰、取缔、关闭的违法企业依法实施断电措施。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指导。

各乡镇、办事处,有关部门要继续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强化政府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全面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重点、目标、时限、责任人,限期完成。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开展专项行动的指导;要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制定督察工作方案;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指导基层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环保专项行动的考核,从组织领导、信息报送、阶段情况及工作总结等方面加强对基层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考核,切实保障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采取综合措施,全面进行整治。

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在加强挂牌督办、后督察等环境行政执法手段基础上,环保部门要分阶段对照工作重点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经济、工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并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淘汰落后企业名单;监察机关要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司法机关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城建部门要加强对()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运营的监管;工商管理部门要严肃查处“两高一资”行业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安全监管部门要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防范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电力监管机构要监督供电企业,对违法企业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相关管理部门的配合,在金融信贷、进出口监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放大环境执法效果。

(三)加强分类指导,严格环境执法。

环保部门要强化执法意识,对于存在主观恶意的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要从重处罚,并移送法院,追究法律责任;对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要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指导企业切实解决问题。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有效发挥企业监督员监督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企业守法意识的提高。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公众监督。

要以环保专项行动促进建立健全日常环境执法的长效机制,将专项行动检查过的重点行业企业纳入日常重点监管范围。建立后督察制度,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巩固整治成果,防止环境违法企业死灰复燃。规范和完善挂牌督办制度,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要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监管,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畅通“12369”投诉渠道,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乡镇、办事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有关部门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钢铁、焦化、水泥等行业、重点流域排污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对各乡镇、办事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督查。

(三)总结阶段。

各乡镇、办事处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完成《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精选

1、十行: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交通运输企业;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旅游企业;批发零售企业;公众聚集场所(包括网吧等)。

2、百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及各类民营企业。

3、千村:辖区内的57个行政村。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精选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街办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xx街道办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街办主任王九洲同志任组长,各(主任科员)副职领导任副组长,街办安委会成员单位和街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整治行动具体由街办安监站组织协调实施,分管领导陈涛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和督促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街办纪委组成督查组对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于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全过程。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制止、劝导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经营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街办电子信息办要深度报道安全生产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生产执法指令不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予以曝光。

(三)扎实排查整治。本次检查活动由各包片领导组织开展,包村同志实施,村(社区)、组、企事业干部深入到一线,以对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重点查看干部思想上是否重视安全生产,查看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查看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上是否健全,查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否深入有效,查看整治行动安排部署是否到位,查看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查看已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整改,查看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处理,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的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按照“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按时销号落实。对于无法解决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向街办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上报。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整治与日常监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协同推进,全面构建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网,强化安全监管硬约束,促进街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五)严格责任追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把开展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的成效作为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一票否决”、责任倒查、约谈问责机制。凡是对安全生产整治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凡是因安全生产整治不彻底、走过场,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凡是区域内发生1起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受奖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凡是整治行动期间未认真履行检查整治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进行责任倒查。

各党(总)支部、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时限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确保我街办安全形势平稳。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精选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以“巩固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成果,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为载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以“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造舆论声势,让农机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真正走进千家万户,提高广大驾驶人员和有机户、农民群众的遵章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营造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部门协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严格道路安全管理,规范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县农机监理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分工协作,共同搞好以查处无路权车辆(即无牌车辆)和无证驾驶为重点的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警监联合开展路检路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违规、违法行为严格处罚。对经多次耐心教育仍拒不办理牌、证的农机驾驶员要依法强制执行。

(三)强化行业服务,提高驾驶人员素质。农机监理部门要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深入开展“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热情为有机户服务,树立农机监管部门良好行风。大力推行规范化、亲情化服务,努力做到“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要主动上门服务,深入村、屯及有机户家中进行现场办公,方便有机户。同时,开展技术咨询活动,无偿为有机户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无偿为农机户安装反光标识,指导农机使用和保养,提高广大驾驶员素质。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精选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藁城市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商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贸局局长温永恒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沟通、宣传、联系等工作。(联系人:陈雪强办公室电话:xxxxxxx;手机:xxxx)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相互之间配合与协调,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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