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总结(汇总13篇)

时间:2023-11-27 08:33:06 作者:琉璃

月工作总结是一个自我反思和提醒的过程,我们可以借此机会回顾自己的工作目标和进展。通过阅读这些月工作总结范文,我们可以学习到如何将自己的工作经验和知识融入到总结中。

劳动能力鉴定委托书

本人xxx,于在工作中受伤,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现委托前往贵局申报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等事宜,请贵局予以方便、支持。

受委托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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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日期:年月日

受委托人:

日期:年月日

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工作总结

工作常中做。

自我鉴定。

会鼓舞人心,会使自己对工作更加有信心!那么你要怎么去写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人社部门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学习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省市人社工作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主线,强化岗位责任制,狠抓工作落实,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紧抓发展机遇,大力推进人事人才工作。

(一)积极争取人事人才政策支持。去年末以来,我们在认真开展人事人才工作调研的基础上完成有关我区干部知识结构和执业资格情况、近两年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和退休人员情况、设立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人才项目孵化器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情况等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和今后人事人才工作改革提供依据和思路。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发展的意见》精神,我局赴平潭综合实验区考察学习人事人才工作先进经验和优惠政策实施工作,并多次与市公务员局汇报协调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及建设人才创业平台等问题,市公务员局大力支持我区工作并专门印发了《关于支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对我区引进和培养人才、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人事人才工作业务指导等三方面工作给予支持。

(二)大力推进毕业生就业推荐。通过组织参加省市大型人才集市,宣传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等,共向华映光电、新大陆、国脉科技等20多家企业推荐各类大中专毕业生及技术人员870人次,成功推荐就业462人。做好人事代理综合业务服务工作,今年新增代理对象336人,完成新进非公企业毕业生的档案代理接收工作,现已为区内101家非公企业代理人事档案5120人。发放储备人员生活补助金25人5.2万元。及时为企业新进的人员办理审批落户、干部调动、职称评聘等有关手续,积极为企业解决有关进人留人的具体困难。同时抓好非公企业5个支部211名党员的党建带团建工作。

(三)抓好高层次人才服务及创新创业项目推动工作。做好20xx年高层次人才“两节”慰问工作,在春节前会同区委组织部走访了张易宁等20名高层次人才,发放慰问金2.6万元。积极开展优秀人才评选工作,新大陆徐涵参选全国“千人计划”,推荐福建省三奥公司曾启柚、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丁原杰等7人成功参评xx市高层次优秀人才,新大陆等企业共有15名高层次人才参加xx市第二届优秀人才选拔工作,共有1名创业人才、3名创新人才入围福建省第三批“百人计划”评审答辩会,格通公司布兰卡教授免答辩直接入选,黄文著团队通过市公务员局申报。协助做好申报开发区物联网产业人才基地作为全省产业人才基地建设重点选拔对象,积极推荐国际人才项目(垃圾管道自动分类收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到高新园区落户(该项目还在进一步洽谈中),鼓励和吸引更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我区创新创业。

(四)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录补充工作,我区20xx年政府机关及参公单位公开招考15家单位32个岗位,委托xx市公务员局组织事业单位招聘25家单位57个岗位,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7家单位30个岗位均已完成录用、聘用工作。组织区卫生系统卫生技术人员招聘工作2场,共招聘工作人员46人。同时,我们做好退伍军人的分配安置工作,经过多方联系协调共安排符合政府安置对象4名、进藏兵5名,还积极推荐了7名退役士兵到有关机关事业单位担任编外人员,既给这些单位提供了新生力量,又妥善安排了退役士兵。

(五)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工作。完成20xx—20xx年度公务员奖励工作,并继续做好公务员绩效考核及20xx年度考核工作。同时完善政府系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信息,健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归集、整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档案。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抓好我区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和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今年我们还组织经济、农业、工程等专业人员赴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州大学等继续教育高研班学习培训,并积极向市局申报推荐相关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赴国内外访学进修,从而提升我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和能力。

(六)认真抓好企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工作。全区有181个事业单位和3834人推行聘用制工作,共计172家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工作,经市人事部门审批同意的方案有165个,共计批复管理岗位472个,附设岗位88个,专业技术岗位2695个,现全面转入岗位实施续聘阶段。目前全区已有146家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实施认定。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组建新一届xx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完成全区中小学教师过渡登记表的审核及验证工作,审核全区中小学专业技术资格1555人,并重新测算区属各小学(幼儿园)中、高级空岗数,做好教育系统空余岗位70%竞聘上岗、30%空余岗位的推荐评审和第二轮岗位聘任工作。组织开展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初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共35人通过评审获得初级资格。另有34人获得工程师、7人获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二、加强就业服务,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一)开展就业服务,努力扩大和稳定就业。通过与省内外劳动部门、院校加强沟通,与劳务输出基地共同协作,开展“春风行动”、“海西招聘行动”等招聘活动,并深入工业园区举办“服务企业用工天天招聘会”,依托市人社局“摇工作”平台,为企业招聘合适人才劳动力,基本满足企业用工需求。20xx年求职登记人数1.26万人,成功介绍就业1.08万人;共举办各类招聘会13场,其中举办高校毕业生交流活动2场,接待求职毕业生20xx人次。

(二)落实就业政策,全力帮扶重点群体就业。通过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支持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自主创业。今年来发放小额贴息贷款24人,贷款162万元。目前全区城镇新增就业884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13%,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37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87人,转移农业劳动力2020人,全面完成就业目标任务。

(三)强化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通过细分职工受教育水平、年龄、职业技能掌握程度等情况,20xx年共开展了25期培训班,其中农村劳动力岗位提升317人,职业技能鉴定直补1607人,siyb创业培训32人。推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为我区培养高技能人才队伍,目前我区已成立含国家级1家、省级5家,包含了10个工种的6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四)完善制度保障,着力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缓解企业用工短缺做好用工服务八条措施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鼓励区外机构组织向我区输入劳动力的积极性,我区重新修订印发了《福州开发区关于扶持企业用工奖补办法》(榕开政办[20xx]38号),同时为稳定企业技术骨干,提高我区企业对高技术人才的吸引力,制定了《对开发区规模以上企业技术骨干稳定就业实行社会保险补贴奖励的试行办法》(榕开政办[20xx]71号),明确了补贴标准、范围和程序,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开展。

20xx年以来,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的工作任务,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履职尽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就业创业形势良好。坚持把促进就业创业放在突出的位置,深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20xx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4.9万人,再创新高,城镇登记失业率1.91%,再创新低,扶持自主创业1.19万人,带动就业7.62万人。一是扎实开展大学生就业工作。组织开展大学生阳光就业行动,举办公益性招聘活动231场,组织2369家用人单位与高校对接,全年共引进大学生4.12万人。继续实施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全年接收租房补贴申报1.1万余人,发放9220万元。全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管理工作,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96.18%。二是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举办首届中国无锡“东方硅谷”大学生创业大赛,深入推进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开展“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无锡行”、创业融资辅导营等活动,通过比赛与引智相结合、宣传和落地相结合、政府引导和市场孵化相结合,打造大学生创业能力展示舞台,被评为全国“20xx年度地方就业创新事件”。已有73个优秀参赛项目落户无锡,吸引和扶持大学生创业1421人,培育产值超过100万元的大学生企业37家。三是支持和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扩大了就业援助范围,调整“两项补贴”的分担基数,共发放“两项补贴”4.91亿元,惠及8325家用人单位,帮助10万余名扶持对象实现稳定就业。四是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组织重点用工企业先后赴江西、四川等地开展劳务对接,举办各类招聘会153场,帮助重点企业招工28万人。

(二)社会保障不断完善。参保人数持续增加,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社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社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一是扩面工作持续推进。20xx年全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32.81万人、296.72万人、197.14万人、194.48万人、186.39万人,扩面人数分别为6.61万人、8.11万人、4.47万人、4.42万人、4.4万人,均超额完成目标。养老保险净增缴费人数5.28万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55.3%。二是及时调整保障待遇。调整20xx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市区人均提高247元,精简退职人员定补金人均提高86元,市区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310元提高到340元,征地补偿性养老金分别由300元和190元提高到330元和220元。继续提高失业金待遇,上、下限标准分别由1480元和780元提高到1630元和858元。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增长10%以上。三是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定《江苏省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贯彻意见,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在全省率先实施大病保险制度,20xx年有4.6万余人次获得大病补偿,共计约9100万元,有效缓解参保人员因病致贫问题。积极推进零售药店医保定点管理。扩大护理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推进养医融合。积极完善医保费用结算办法,调整20xx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加大对医疗定点机构的管理力度,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出台《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贯彻实施意见,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四是改进工伤保险工作机制。实施工伤认定责权下放,形成市、区分级办理工作机制。成立市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开发工伤认定网上预约申报系统。实行工伤医疗定点管理,工伤职工住院医疗费通过划卡结算,切实减轻单位和职工现金垫付负担。

(三)人才工作取得新进展。以建设“东方硅谷”为目标,大力推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人才7848人,海外留学人才1952人,新增专技人才4.49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2.75万人。一是高层次人才引进取得新成就。全力推进“东方硅谷”人才引进工作,累计引进9名诺奖得主、11名外籍院士与民营企业共建研究院,累计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人才102名。20xx年44人入选省“双创”人才,分别新增社会事业和中介服务领军人才25人、6人。大力推进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共有120个项目入选国家和省市引智项目计划。新增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6人。新增8家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3家分站,在全省名列前茅。二是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着力完善职业培训政策体系,加强职业培训管理。在省第二届技能状元大赛中获优秀组织奖;在第六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江苏选拔赛中总分列全省第二,并在全国决赛中获冠军一名。加强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市高训中心成功申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新增省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达57家。成功完成apec技能开发促进项目。三是积极做好创新创业人才服务工作。20xx年举办各类服务交流和对接洽谈活动29场,为创新创业人才及企业搭建了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四是大力推进人力资源产业发展。整合后的市人力资源市场建立起“现场、网络、手机终端”三位一体的信息化人力资源服务平台,获“江苏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荣誉称号。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意见,扎实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核心园区建设,人力资源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四)人事制度管理不断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依法规范人事管理服务。一是公开、公平、公正做好考录工作。坚持“凡进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录(聘)工作,招录公务员414人,招聘197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接收安置338名军转干部。二是稳慎推进相关改革工作。严格政策规定,加强宣传指导,基本完成市(县)区事业单位参公申报工作,扎实做好全市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登记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完善基层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推进机关规范津补贴的整改工作。扎实推进职称改革工作,完成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三是不断加强人事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全市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严格年度考核的审核备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全力做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在编不在岗、超编进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充分发挥聘用合同在单位人事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五)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20xx年,规模以上企业。

劳动合同。

签订率99.79%,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97.54%,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一是加强服务指导与执法力度。采取组织专题培训、上门服务指导、重点单位分工包干等举措,加强对企业用工管理的服务指导。深入开展两网化管理工作。完善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评定20xx年度无锡市劳动保障诚信企业86家。不断创新调解仲裁服务企业的内容与形式,举办“千企法盾行”活动,全面深化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街道(镇)巡回仲裁庭的作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案件4116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处理各类案件23204件。二是认真落实劳务派遣新规。认真抓好宣传培训,稳妥推进法规落实,率先在全省创新实施“二级代码”制度,强化劳务派遣用工监管,企业劳务派遣用工得到进一步规范。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20xx年共许可361家。指导劳务派遣行业协会发挥积极作用,着力引导行业自律。三是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在全省率先发布20xx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11月1日起,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630元/月和14.5元/小时。四是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定期组织矛盾排查和预警分析,重点抓好信访积案的化解工作。处置各类信访事项1.89万件,处置率100%。加强“事改企”政策的梳理和相关调研工作,做好“事改企”上访人员的维稳工作。

(六)基层平台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层人社平台标准化建设全面深入推进,被确定为全国首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一是规范平台建设要求。市政府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明确了街道(镇)人社所工作职责和管理体制,理顺了工作机制,提出对平台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专业化建设、作风效能建设等方面的新要求。二是业务标准优化到位。进一步优化基层人社站所业务流程和服务项目,业务项目优化为38项,业务环节减少15个,22项业务可即时办结,11项业务可同城同办,修订了20xx版服务规范,发布了国内首个人社所公共服务地方标准。三是提升业务办理水平。开发上线了基层人社所新业务系统,实现单点登录、“一窗式”服务。对市区500余名人社所工作人员进行标准化实务培训,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窗口评选,提高了平台业务办理能力与水平。

(七)队伍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以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和“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年”活动为抓手,全市人社系统扎实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一是制度建设成效显著。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为作风建设常态化提供保障。出台12个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完善局公务接待办法等7项内部管理制度,建成从机关到事业单位、从法定行政权力到内部管理服务事权全覆盖的内控体系。二是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围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集查摆出来的问题,汇总归纳五大类43个整改项目,制定局“543”整改方案,按进度已完成整改事项33项。三是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全面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实际办结时限平均提速20%,打造高效、便民的服务环境。

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xx年工作总结和20xx年工作打算的通知》(开江委〔20xx〕176号)要求,现将县人社局20xx年工作总结暨20xx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社局的科学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大力开展“双年三创”实践活动,继续扩大和稳定就业,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力地促进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以拓宽就业渠道为手段,就业形势日趋稳定。

始终把就业再就业这项民生工程放在首位,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形势基本稳定。20xx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813人,失业人员再就业934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282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12.15%、133.43%、112.80%;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同比增长14.75%。为富士康成都项目部成功招募1858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零就业”家庭实现了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8%以内,全面完成市上4.1%的目标任务。

1.落实就业政策推动就业。认真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和特困城乡失业人员救助等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为132名城乡失业人员和创业人员办理小额担保贷款66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20%,救助特困城乡失业人员7人,发放救助金3500元。

2.搭建就业平台推动就业。积极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学毕业生就业服务援助月、就业困难群体援助月等活动,举办大型现场招聘会4场,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开发企业就业岗位20xx个,社区就业岗位506个,公益性就业岗位153个。

3.依托就业培训推动就业。积极健全培训体系,加大培训设施设备、师资力量的投入,大力开展创业、农村劳动力技能等培训工作,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958人,农民工在岗培训1856人,品牌培训100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30.53%、123.73%、100%;创业培训34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17.50%,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创业成功率达55%以上。加大劳务开发,完成劳务输转18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4亿元。

4.力促高校毕业生创业推动就业。积极宣传创业优惠政策,加强实习基地建设,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机会和就业实践,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13人,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40人,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以完善社保体系为目标,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

深入贯彻落实各项社保政策,逐步提高社会保险覆盖率,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20xx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285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2.07%;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50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60.71%,其中,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69700人,新增参保缴费43200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112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1.53%;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1515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工伤保险参保人数9186人,同比增加223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33.13%;生育保险参保人数7172人,同比增加99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7.57%。

1.养老保险工作。解决失地农民参保遗留问题,集中办理了达万高速公路、达万铁路、万年庙收费站、宝城电站、110变电站、垃圾处理厂、工业园区、政务中心等新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10664人,其中,在职人员4838人,领取养老金待遇5826人。为提高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将其养老保险关系统一转移到县社保局管理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共转移1249人(其中退休人员611人),养老金待遇人均增加814元。全力开展关闭破产企业养老保险欠费核销工作,首批三家核销企业财务资料已基本完成。

2.医疗保险工作。从“两定”机构服务质量着手,做好所管辖的21家定点医疗机构、51家定点医疗药店的服务管理和指导工作,健全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机制,扩大医疗保险影响。健全日常就医管理,加强医疗审核、稽查力度,定期深入定点医疗机构、药店核查。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坚持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工作目标,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参保政策,增强城乡居民参保意识,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20xx年,新增参保人数9886人,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三)以公共服务管理为抓手,单位活力得到激发。

1.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完成20xx年公开招录的21名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录用工作,完成20xx年下半年公招公务员计划招录10名乡镇公务员和4名乡镇司法助理员的资格初审工作。承办县政府任命的领导职务89人,免职38人;领导职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职的10人;提交县人大会任免议案中任职33人、免职5人。对部分行政机关和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进行职务任免,任职10人,免职7人。对国资办、普查中心1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了登记;完成了56名成建制划转为行政公务员的登记上报工作。

2.抓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xx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18人,其中,对专业对口的研究生直接考核聘用1人。完成城普紧缺科目教师选调工作,在全县范围内选调在编在岗教师30人。完成“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聘用16人。拟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9人,目前正在编制招聘方案,明年1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15人,借调5人,辞聘、解聘3人。新接收学生报到1154人,累计接收学生报到4996人,学生档案4296个,推荐到县内民营企业就业17人。

3.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启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对全县4000余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岗位级别聘任。对288名新评定职称人员进行了资格认定,其中高级74人、中级15人、初级199人,转评职称23人。审核上报高级、中级职称评审资料146份。

4.有序开展工资福利工作。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后岗位工资变动工作和对公共卫生、义务教育、其他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审批工作。294名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正常晋升级别工资,月增资总额9408元。1967名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岗位)工资档次,月增资总额83900元。620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月增资总额158072元。办理正常退休157人、提前退休111人。办理死亡职工抚恤金、丧葬费82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79人,落实工龄19人。

5.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政务中心人社窗口统一办理,受理、办结审批事项376件,其中,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审批225件,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118件,企业职工工龄认定33件;对审查不符合条件的15件作出退档处理,并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要提交的资料和退档的原因,群众满意率达100%。

6.规范职工档案管理。妥善保管干部职工个人档案12883份,其中在职人员档案9723份,退休人员档案3160份;接待查阅档案740人次,借阅档案47人次,传递档案62人次。

(四)以健全维权机制为重点,劳动关系稳定和谐。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建立监察、仲裁、工伤“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畅通投诉、举报、仲裁、工伤的维权渠道,大力开展针对性的维权活动,提供全方位维权服务,切实发挥劳动行政工作“稳定器”的作用。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大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守法意识。在县电视台制作政策法规宣传专栏4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次,印发宣传手册、宣传单5000余份。

2.加大争议仲裁维权力度。简化程序,压缩时限,对投诉案件当场受理,及时调解裁决,切实维护投诉者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3件,结案处理43件,结案率100%,其中调解35件,仲裁8件。接待上访群众400余人次,信访件83件,回复83件,回复率100%。受理工伤认定申请136人次,作出工伤认定133人次,不予认定为工伤的3人次。在不予认定工伤中,1人申请行政复议,1人提起行政诉讼,1人提出上诉,均维持了我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或伤残等级鉴定申请86人次,全部作出鉴定结论。

3.强化劳动保障执法监察。通过专项监察、日常巡查和举报专查,着力打击和纠正非法用工行为,营造良好用工环境。主动监察用人单位503户,涉及劳动者5947人,补签劳动合同813人,审查用人单位建立的。

规章制度。

347件,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规章制度54件。受群众举报投诉案件33件,结案33件,投诉举报结案率100%。追发劳动者工资及待遇82.5万元,涉及劳动者172人,其中,农民工工资76.4万元,涉及农民工157人。督促73户用人单位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90.2万元,涉及劳动者360人;督促35户用人单位进行社保登记,涉及劳动者271人。责令改正58家违法用工单位,查处使用童工案件2件,行政处罚案件2件。

4.积极开展企业诚信评价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企业信用评级活动,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探索实施失信违诺惩戒机制,引导企业诚信合法经营。深入企业宣传政策法规200余次,下发诚信评价活动宣传资料5000余份;全县中小型企业劳动用工23000余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13%,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4%。

(五)以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载体,自身建设逐步加强。

1.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以“双年三创”实践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办事时限,积极营造“一日事一日毕”的服务环境。实施党务政务公开,修改完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积极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岗位先锋”等竞赛活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高度评价。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加大对人事招考和财务管理两个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力度。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形成“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

3.加强机构平台建设。经积极争取,依托县级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xx县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综合办公大楼,目前,该项目已进入招标阶段,即将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将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更加规范、便捷、高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加快金保工程建设,完成包括除农保外的五大保险数据整理,待与市级信息库联网后,即可上传数据。根据上级要求,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拟将公招人员充实队伍。

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

职业:***********有限公司职工。家庭住址:山东省济南市******,电话:**********。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系山东******有限公司职工,2月23日在从事运输方管的工作时左手大拇指被砸断。后经齐鲁医院住院治疗17天后诊断为左手挤压伤、左拇指离断伤、左拇指软组织损伤。209月26日经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鉴于以上情况,申请人不能正常参加工作,劳动能力受到影响。为此,特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请求对申请人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作出鉴定,望予支持!

此致

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咨询电话】:62774770。

鉴定标准及条件。

1、经上海社保局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2、经治疗后伤情相对稳定,但存在参加或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

2、《工伤认定书》;。

3、医疗机构诊治工伤相关材料。

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

第一条为开展因工负伤、患职业病和疾并非因工负伤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维护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国家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因工负伤、患职业病和疾并非因工负伤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的各类人员。

第三条市、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鉴定中心)是劳动能力鉴定的专职机构。

市、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市鉴定中心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技术性鉴定结论。

第四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它受同级人民政府领导,由同级劳动保障、卫生、工会等部门的负责人和企业代表共五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指导、检查、协调、督促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市鉴定中心的工作;。

(三)受理申请人对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及市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鉴定申请。

(四)受理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市鉴定中心呈报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第六条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市鉴定中心的职责分工如下:

(三)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市鉴定中心应当及时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呈报本地区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鉴定。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本单位因工负伤、职业并非因工负伤和因病致残人员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用人单位不提出申请的,个人也可以按本办法的`规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没有单位的,个人可以按本办法的规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上海市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或《上海市因工负伤或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表》(以下简称《鉴定表》)并按规定提供如下材料:

(三)申请因精神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的,提供在各级精神卫生中心就诊的《挂号卡》复印件。

第九条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劳动能力鉴定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二)因病连续停止工作满1年;。

患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难治性情感障碍者,还需提供5年以上(含5年)确诊病史;患器质性精神障碍者,还需提供2年以上(含2年)确诊病史。

第十条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市鉴定中心受理鉴定申请后,应当安排被鉴定人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作医疗检查(另有规定的除外),并核对被鉴定人身份。

第十一条指定的医疗机构应当组织有经验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进行检查,并将职工主要病情填入《鉴定表》,由检查医师签名,门诊办公室或者医务科盖章。

第十二条市、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市鉴定中心应当聘请不少于十人的医疗专家组成劳动能力状况技术鉴定组。劳动能力状况技术鉴定组应根据医疗检查结果、原始病史及相关资料,在面见被鉴定人的基础上,依据鉴定标准进行集体讨论,作出技术鉴定意见。

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市鉴定中心审核技术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出具《鉴定结论书》,通知申请人办理签收手续。

第十三条鉴定结论一般应自受理之日起90日内作出。

第十四条申请人对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市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自收到《鉴定结论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鉴定程序作出鉴定结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因伤情病情变化,被鉴定人或待遇支付单位可再次按本办法提出劳动能力鉴定书面申请。再次提出申请的时间必须距上次作出鉴定结论日期6个月及以上,但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六条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患并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预付,如经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用由原鉴定机构负担。

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第十七条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应当按规定收取鉴定费。劳动能力鉴定的收费标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市财政局和物价局核定。

第十九条个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单位安排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处理。

第二十条从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标准,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严禁以权谋私,弄虚作假。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6月1日起实施。《上海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暂行办法》(沪劳保发[94]36号)同时废止。

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深圳市职工劳动能力怎样鉴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按法律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具体内容由为您整理介绍。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二)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四)各项检查报告原件;。

(五)疾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还需提交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名称:__

申请人联系电话:

申请人联系电话:

用人单位名称及地址:

用人单位名称及地址: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否

工伤认定时间:

工伤认定时间:___ 年 _ 月 _ 日

收到初次鉴定结论时间及等级:

收到初次鉴定结论时间及等级:__ 年 _ 月 _ 日,伤残玖 级

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__ 年 _ 月_ 日 _ 时左右,申请人在开县水电建筑开发 有限公司工作过程中, 因吊车钢筋摆动致使申请人被撞击在车箱 板上受伤。 事故发生后, 申请人被送往丽江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__ 年 _ 月 __ 日,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为因工 受伤,并出具丽工认__ 号工伤认定通知书。 __ 年 _ 月 _ 日,丽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了丽劳 鉴办__号劳动能力鉴定审批通知,认定申请人伤情如 下:

1、左第 2 肋骨折,右第 1 肋骨折;

2、双肺挫伤并胸腔积液,胸壁软组织挫伤;

3、外伤后认知功能损害。该鉴定通知书认定 申请人为玖级伤残。

申请人认为,丽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丽劳鉴办 86 号劳动能力鉴定审批通知,未能全面鉴定申请人伤情,具体表现为:

1、申请人肋骨五处受伤,但该鉴定结论只鉴 定申请人肋骨两处受伤。

2、对申请人的认知功能损害、四肢麻 木无力、神经受损、损伤性耳聋症等主要伤情未作鉴定。

基于上述原因,申请人特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此致 __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2009年1月8日11时左右,申请人在开县水电建筑开发有限公司工作过程中,因吊车钢筋摆动致使申请人被撞击在车箱板上受伤。事故发生后,申请人被送往丽江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009年9月21日,江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为因工受伤,并出具丽工认【2009】552号工伤认定通知书。2010年7月9日,丽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了丽劳鉴办【2010】86号劳动能力鉴定审批通知,认定申请人伤情如下:1、左第2肋骨折,右第1肋骨折;2、双肺挫伤并胸腔积液,胸壁软组织挫伤;3、外伤后认知功能损害。该鉴定通知书认定申请人为玖级伤残。申请人认为,丽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丽劳鉴办【2010】86号劳动能力鉴定审批通知,未能全面鉴定申请人伤情,具体表现为:1、申请人肋骨五处受伤,但该鉴定结论只鉴定申请人肋骨两处受伤;2、对申请人的认知功能损害、四肢麻木无力、神经受损、损伤性耳聋症等主要伤情未作鉴定。基于上述原因,申请人特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申请人:

劳动能力鉴定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一、申请条件。

(一)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或者残疾人,因病或非因工负伤。

(二)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申请鉴定年度内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申请退职的,不受年龄限制。

(三)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未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依据有关规定)。

(四)有医疗机构的有效医疗资料(原件或加盖封章的复印件)。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劳动能力鉴定按照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机构审查同意,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审核,省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批准的程序办理。

在县(市、区)申报的,由县(市、区)人社局受理,报市(州)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审核。

驻长中省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申报,由省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受理,驻其它地区中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申报由属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受理。

(二)申报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表,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机构加盖公章,并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费证明(或者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出具证明)。

(三)其他申报程序,继续按照原规定执行。

三、鉴定程序。

(一)劳动能力鉴定采取统一组织、公开实施、公示结论的办法,由省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实施,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鉴定工作全程监督。

(二)劳动能力鉴定报名日期为1月15日至3月15日,本年度起实施每年一次集中鉴定,申报疾病不超过三种,鉴定地点一般以社保缴纳所在地为准。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参加中省直鉴定,由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通知。报名后无故不参加鉴定的人员两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具体规定详见劳动能力鉴定须知。鉴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被鉴定人员应当按照确定的鉴定时间、地点参加鉴定,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病历和辅助检查资料(x光、ct片等)。

(四)劳动能力鉴定报名不收取费用。被鉴定人员需要在鉴定现场做辅助检查的,费用由医院按规定收取,由被鉴定人员自行承担。

(五)鉴定结论于全省鉴定结束60个工作日后下发。省鉴定机构对鉴定结论公示5天,接受监督。

(六)各类人员劳动能力鉴定表由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统一制作。……可以到省人社厅网站下载。

四、有关要求。

(一)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直接关系到有关人员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各级人社部门要给予足够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工作做好。

(二)劳动能力鉴定、档案管理、养老保险经办、残疾人管理等机构要密切配合,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流程,提供优质服务。

(三)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抵制不正之风影响,排除干扰,确保鉴定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四)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宣传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条件、申报程序、鉴定标准等政策,及时解答群众咨询,保证群众充分理解相关政策。

(五)要妥善化解矛盾,防止出现矛盾简单上交等不负责任做法。要及时反馈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方面遇到的倾向性问题,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2016年1月5日。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1973年3月24日生,汉族,是x雁镇第x小学的一名教师。

请求对申请人因工伤事故导致的.身体情况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0xx年3月28日星期三,上午学校师生进行大课间活动,其中申请人xxx老师负责组织六年二班学生站队、做操。大约在9:40分左右,因地面有浮冰,滑倒,左膝着地,倒地后无法动弹,被其他老师看到后,立即报告校长,联系120,当场送往大雁医院,医院确诊为左侧髌骨粉碎性骨折。在大雁矿务局医院住院治疗20天,于20xx年4月17日出院,出院诊断为:左髌骨粉碎性骨折。申请人由于腿部活动受限,已经失去了劳动能力,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为此,特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请求对申请人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作出鉴定,望予支持。

申请人:xxx

20xx年3月28日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女,19__________年12月_____日出生,单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号,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_____月_____日被申请人因工受伤。20xx年_____月_____日,天津市__________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等级为十级的鉴定结论,申请人认为该鉴定结论有失客观、公正。因被申请人停工留薪期满后,不到岗接受复岗教育,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连续旷工。虽被申请人明确告知,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由单位陪同办理以便单位核实鉴定材料的真实性,而被申请人却有意规避擅自办理,再结合被申请人受伤当时伤情,申请人认为其提交的鉴定所需材料并不客观,不亦作为鉴定依据。并且天津市和平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也未提前告知申请人有关鉴定的时间、地点及申请人在鉴定中相关权利,导致申请人未能参加鉴定,鉴定程序有失公正。

故,申请人特申请贵委对被申请人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并在鉴定时重新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此致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被鉴定人:______________,男,40岁,籍贯: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职业:_________________工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__________号,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号,邮编:_____________.

工伤认定部门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收到市级鉴定结论时间及等级: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伤残_____级。

申请鉴定的类别:_________________劳动能力鉴定。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申请人因工受伤,后经__________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为_____级。申请人认为鉴定结论明显偏低。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xx年)规定应评定伤残等级为_____级,申请人因不服__________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特申请贵委对劳动能力再次鉴定。

此致

__________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张建开,男,1963年4月28号出生,汉族,系嘉兴前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员工。

因20xx年11月19日在下班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经上海市奉贤区中心医院诊断为:右额脑叶挫裂伤伴血肿,右额急性硬膜下血肿,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额骨骨折,鼻骨骨折,右视神经受损。20xx年12月23日复旦大学眼耳鼻喉科医院门诊诊断为:右眼被车祸伤1个月,查体:(右眼瞳孔)对光反射消失,黄斑(中心凹)反光消失。20xx年3月26日经司法鉴定诊断为颅脑及眼部交通伤,后遗双目失明,相当于三级伤残。后于20xx年8月24日经浙江省嘉兴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由于我左眼在事故前已失明,现右眼视力障碍造成双眼盲目及其他身体不适的后遗症,鉴于以上情况,本人已不能参加正常工作,且生活大部分自理困难,特此提出申请,请求给予我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人:张建开。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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