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条则(优质20篇)

时间:2023-12-01 21:09:03 作者:梦幻泡

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各种实际情况和特定需求,确保其具有可操作性和适用性。小编整理了一些常见的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和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

企业员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学校员工管理,规范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学校全体行政人员。

三、内容: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天休息。

2、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3、打卡管理。

(1)学校行政人员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2)实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换。

4、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班、下班。

(1)因公出差。

(2)因私请假,经校领导批准。

(3)紧急事故,经事后核实者。

5、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者;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经批准者。

(3)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职者。

四、请假手续:

1、各种请假应书面形式提前1天办理(突发事故或急病应电话或口头通知,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假期届满未及时销假、续假视为旷工)。

2、请假由分管校长批准。

五、考勤奖惩:

1、全月出满勤,发给全勤奖150元。

2、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每分钟扣款1元。

3、迟到超过30分钟,早退超过30分钟,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及未经准假而不到岗位者,均为旷工。超过半小时不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不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4、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5、旷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6、事假1天扣50元,扣完为止。

7、病假1天扣20元,扣完为止。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工作氛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集团公司所有员工(董事长、集团总经理和指定人员除外)。

1、作息时间:冬季为8:10——12:00,13:30——17:30夏季为8:10——12:00,14:00——18:00公司执行单休制度,每周日为固定休息日。

加班及值班情况按照各部门工作安排商定,法定节假日休息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

上班期间,集团公司各部门员工考勤以指纹考勤机记录为主,部门记录为辅。

2、指纹考勤机使用及注意事项。将已经存档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纹镜面上,指纹机提示“谢谢”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纹;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1、指纹考勤机采取刷指纹或密码打卡方式进行签到、签退,每日四次。不得代替他人签到、签退,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员工外出办理业务时,应到集团公司办公室填写《集团公司员工外出签退签到表》,作为出勤记录,月底统一交到考勤员存档。

3、工作时间内,正常出勤,忘记打卡者,情况属实,需要本人补签《考勤打卡补签审批表》,由各部门上级领导签字,月底统一上交考勤员存档。

补签没有通过者,视为迟到。

每位员工月超过三次忘记打卡,每超过一次按迟到或早退处理,部门经理酌定。

4、各部门领导及集团办要加强对考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考勤员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进行统计,于每月十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报各部门领导进行核实,并报工资核算员。

1、迟到: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以上视为迟到;迟到60分钟及以上,未跟上级领导请示,非工作原因,视为缺勤半天。

3、旷工:没有刷指纹记录、未写请假条,无故不到岗视为旷工;

4、月迟到3次以下(含3次),警告;超过3次,每超过一次,扣10元。

月早退1次,警告;早退2次及以上,每超过一次扣30元。

旷工半天,扣当日工资;旷工1天,扣3天工资;旷工3天及以上者,属重大违纪,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并自行解除劳动关系。

1、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五种。

公司执行逐级请销假制度,员工请假必须执行请假条制度,特殊情况必须先打电话告知部门领导,回到岗位后要及时补交请假条。

2、审批权限:请事、病假1天,部门经理审批;3天以内(含3天),集团总经理审批;超过3天,董事长审批。

企业员工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条例,在维护公司员工的权利,明确员工义务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严格劳动纪律,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考勤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第三条适用范围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行政人员每周周一至周六工作,周日休息。

2、行政人员日工作时长8小时,非行政人员日工作时长8.5小时;3.具体时刻表:上午7:30(行政员工8:00)—11:30下午12:30—17:00注:1)因季节变化需调整作息时间,另行通知。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现场员工,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四条关于指纹打卡的规定1.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打卡记录作为日常考勤记录。

2、按规定工作时刻表打卡,即每日打卡四次,上午上下班各一次,下午上下班各一次。

3、上午下班签退、下午上班签到时不能连续打卡,如出现此类情况按打卡一次计算。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勤起止时间,事由。

5、异常未打卡考勤处理办法:1)指纹考勤机为正常上下班考勤,其他考勤(如公差、加班、调休、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带薪年假等),必须填写相应表单,经批准后留存备查。

2)所有员工必须先到公司刷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确因工。

作外出、临时业务原因或者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等无法按时进行指纹签到或签退的员工,需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或总经办门说明情况,并于当天或者次日9:00(节假日顺延)前主动填写《补卡申请单》,由上级主管签字后交至总经办;不办理相关手续或无负责人签字者,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3)6.因打卡机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总经办登记上下班时间。

严禁因迟到等异常原因(如迟到、早退,电话请假的)故意不刷卡事后补卡,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第五条关于迟到、早退的规定1.未按规定时间上班的行为视为迟到;未按规定时间下班、擅自离岗行为视为早退。

2)当月只有迟到早退累计在20分钟(含)以内,才不扣发全勤奖;除此以外,有请假、旷工、迟到早退累计超过20分钟的任一情形出现,都将扣发全勤奖。

3)当月累计迟到早退总时长达120分钟,记警告一次。

4)累计3个月有迟到早退记录,且每月累计时长超过60分钟,记警告一次。

退超过1小时(含);当天打卡记录不完整,且未提交《补卡申请单》(或无负责人签字);未经请假批准擅自串岗、脱岗等离岗行为;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但未获准;以虚假理由请假;续假未获批准;公司、部门或者职位调整,逾期不到岗;虽提交辞职申请,但未到规定离职日期而不到岗。

2、旷工者处以扣薪罚款,从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一次迟到超过1小时(含),计旷工0.5天;一次早退超过1小时(含),计旷工0.5天;每月累计旷工时数达1天,扣除2倍日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时数达2天,扣除3倍日基本工资,并记警告一次;每月累计旷工时数达3天,扣除4倍日基本工资,并记小过一次;每月累计旷工时数超过3天以上,扣除5倍日基本工资,并予以辞退。

当月连续旷工2天,扣除4倍日基本工资,并记小过一次;当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

注:旷工时间以0.5小时为计算单位;不满0.5小时,按0.5小时计。

月累计旷工时数已满0.5天,不满1天,按1天计。

第七条关于请销假的规定1.员工请假无论时间长短,提前请假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领导批准后方能离开,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突发紧急事件,可口头知会(需电话请假,短信请假无效)领导先行离开,次日之前及时补写请假单经领导签字后交由总经办门,否则作旷工处理。

2、请假一天可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需由总经理批准,并在总经办备案。

3、请假员工事毕需及时销假。

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4、病假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总经办备案。

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9:00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病假在一天之内,并执有当日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扣除日均工资;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即扣除工资=日均工资x(病假天数-1)。

5、事假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两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9:00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3)一般员工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15(含)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经本部门车间主管审核后交总经理批准。

4)5)事假不满0.5小时者,以0.5小时计算。

事假扣除工资=日均工资x事假天数。

第八条关于因公出差的规定1.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因为公事要外出,需向直接上级报告,获得批准以后再在《外勤登记表》上登记,否则酌情按早退或旷工处理。

(1个小时以内为早退,1个小时(含)以上为旷工)2.因公到外地出差,出差日视为出勤日。

第九条关于加班的规定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部门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后,交予总经办。

加班后可采取以奖金(加班费)或假期(补休、调休)的方式进行补偿。

若申请调休,须填写《请假申请单》提前两天申请,由部门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领导批准后,交予总经办登记备案。

经批准的调休事假不扣发工资。

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3、加班费在公休日为单倍日均工资,在节假日为三倍日均工资。

正常工作日加班费=时薪x加班时数。

4、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计算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

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调休的依据。

(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四舍五入)5.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6、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7、实际加班时间少于申请时间的,以当时打卡时间为准,实际加班时间超出加班时间的,由所在部门主管另行填写《加班申请单》,具明原因,于次日交予总经办,否则依当日申请时间处理。

第十条关于法定休假的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一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国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

在节日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节假日员工因公司安排需要进行值班或加班时,公司以300%日薪支付加班工资。

注:三八妇女节,女性员工放假半天。

第十一条关于带薪年假的规定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4、年假的起止日期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按天数累计计算。

5、年假只限当年度适用,不得累计至下一年。

若因工作需要公司未能安排员工休年假的情况出现,在次年给予现金折算。

折算公式为:年假折现=最后一个月的日基本工资x未休完的年假天数。

6、已提出调动或者辞职申请或者被公司辞退的员工,自提出之日期不再享受年假福利,不予休年假,不补当年剩余年假,不折现。

第十二条关于婚假的规定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须提前一周由本人提供结婚证等相关证明并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总经办备案。

婚假需在领取结婚登记证1年内一次性休完。

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2、婚假时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3、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和其他待遇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4、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十三条关于产假的规定1.怀孕满七个月者,予以照顾不安排加班、夜班和重体力劳动。

2、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办备案,方可休假。

3、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60天(含节假日,产前)产假,难产加假15天。

4、女员工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

对晚育的员工延长女方产假至9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5、女员工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予20天妊娠假;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40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60天产假。

6、若员工生育第二胎,则需出具政府相关允许证明,方可享受产假待遇。

7、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难产7天)。

8、产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不发相应补贴及奖金;护理假正常发薪。

9、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不能上班的,可请病假,具体按病假规定执行。

10、休假期间不发放工资,销假后两个月的工资发放日补发产假工资;若销假回岗两个月内申请离职,产假工资扣发,且30天后方能离职。

第十四条关于丧假的规定。

1、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申请丧假,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总经办备案。

2、员工的父母(养/继父母及岳父母、公婆)或配偶或子女去世,可休丧假3天;祖父母去世,可休丧假两天;超过假期的按事假计算。

3、丧假期间薪资正常发放。

4、销假时,必须附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及户口文件(复印件即可)或本人与死者关系证明。

第十五条关于工伤假的规定因公负伤、因公致残,须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病例卡、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单和公立医院门诊费用凭证,并经上级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考勤。

工伤休养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第十六条关于其他假期的规定1.调休假:员工配合加班不报支加班费或不得报支加班费人员,累计之加班时数改以补休方式处理,用来调休加班时间只可为假日或节日加班时数抵扣。

第十七条算。

关于考勤统计、核实与公告的规定1.总经办每月初统计上月全体员工的考勤情况,并就考勤结果进行审核计2.生产部门员工的异常考勤情况,由车间主任负责登记、核实、汇总;如迟到早退、请假、旷工、外出、加班等,车间主任为第一证明人,并于下月初与总经办门进行核对,结果作为最终考勤记录。

3、每月初公布上月考勤结果,存在异议的员工,最迟在每月10号前落实清楚,否则视为无异议。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2011年夏季版范本参考。

说明:2011年夏季来临,员工晚睡、晚起、迟到等违反公司考勤制度现象严重,为加强公司员工工作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加强规范公司内外部管理体制,特针对2011年夏季特殊情况制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2011年夏季版》。考勤管理制度为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根据有关规定,除部分公司领导、总经理由于工作需要特别准许外,所有员工必须考勤打卡。每天打卡4次,没有打卡视为旷工。

一、为加强2011年度夏季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除部分公司领导、总经理由于工作需要特别准许外,所有员工均需参加考勤打卡。打卡每天4次(早、午、晚),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最多只能提前10分钟(即13:00上班,需在12:50分后才能打卡),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罚。

三、工作时间:除个别工种外,员工每星期工作时间为三天,每天六个小时。

工作日:星期二~星期四。

工作时间安排: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公司各车间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各工作组安排为准。

四、各种假期类别介绍及考勤工资核算管理。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因公出差。

(1)因单位技术问题、业务事由出差;

(2)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本单位出资的相应的和本单位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相关等;

(3)经车间主任及以上领导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1)国家法定休假日共10天:元旦1天、春节3天、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具体放假安排按国家劳动部颁布的规定执行。

(1)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即可申请年假。

(2)满一年可申请7天带薪年假,以后每满1年增加10天年假,直至满70天年假。超出70天的年假将以当年工资水平的.3倍以现金形式给予申请人。

(3)如果本年度年假员工没有申请使用,次年第1次发工资时将以2倍工资返还给员工。

(1)员工患病及非因公负伤。持有二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病假证明书,可核予病假;

(2)病假期间工资照发,另外每天每人按不同级别补助300元至800元调养费。

(3)经领导同意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就诊超过6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2)根据公司领导关于员工考勤管理的指导意见,事假将只发80%的工资,特殊情况经副经理以上级别领导同意可发全额工资。

五、请假审批权限。

本单位所有员工请假的均须向总经理办公室按照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规定提出请假申请,由办公室呈送总经理批阅。未经批准而私自休假的则按旷工论处。

1.总经理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监督执行部门,各部门车间为负责部门。公司各车间办公室值班保安及前台人员负责监督执行员工考勤打卡,对不遵守员工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员工考勤日志记录,经理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抽查员工出勤状况。

2.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项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时回来打卡的,须在“考勤情况登记表”上注明未打卡的事由、地点,由其主管领导审核,其“考勤情况登记表”必须在2天内报办公室核准,于每月月末报送总经理审批。

3.每月迟到累计达120分钟内、上班忘记打卡不超过6次,不予以扣款。

4.部门经理和公司领导须带头遵守执行员工考勤制度,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5.公司将于每月10日在各车间办公司公示栏处张贴本部门的员工考勤情况。

注:本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只适合2011年度夏季执行,夏季过后会有新的制度发布。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请假两天以内的由部门组长批准,请假三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上班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提出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上午上班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事假当日不支付工资。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4、事假期限期满未返岗的,按旷工计罚。

1、根据国务院出台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后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必须先休完,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已提出离职申请的员工,如还有本年度没有使用完的带薪年休假的,部门经理须安排其休完当年年休假后办理离职手续。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满足在本单位工作期间领取结婚证,且须在领取结婚证后1年内申请,否则视为放弃休假。

2、由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休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1、员工休产假前须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证、户口本、诊断证明等有关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并提供员工本人签字确认的证件复印件。复印件人力资源部存档。如无法提供以上证明原件而休产假的均按照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公司有关规定处理。2、女员工怀孕流产的,应根据医院诊断证明,妊娠不满四个月的,给予15天的产假;妊娠在四个月以上的,给予42天的产假。

3、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根据《xx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有x日产假。男员工依法享受陪产假。

4、难产可额外再享受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1、员工的亲属(配偶、子女、本人或配偶的父母)亡故可以申请3天(自然天)有薪丧假。

2、丧假期间工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xxxx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xxxx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特别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1)08:30—17:30(午餐时间:11:30—13:00)。(2)8: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7:3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请假2周以内由学校审批,2周以上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不超过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审批,事假每学期不超过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丧假7天(指直系亲属死亡),产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请假,护理假7---10天。

3、请假人必须到教务处领取学校专用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应托人请假,来校后及时销假并补办请假手续。

1.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校,正常上班时间,无课时有事需离开,必须向学校打招呼,否则视为旷工。周五需乘早车者,必须经过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

2.有事先请假再离开,拒绝口头请假,否则按旷工对待。假满不销假、续假的按旷工对待,外出考试、开会、出差、学习等超过规定时间不请假的按旷工对待。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需晚来、早走或中途离开,需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必须进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不得提前下课,教室内不准打电话、玩手机。不得私自调课、换课。

5.教师考勤情况按周汇报并公示。

1、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2、无课时有事需离开不口头请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迟到者,需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不提前说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调课一节扣5元,缺会一次扣10元。

5、无故缺课一节扣10元,3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一节计算,上课迟到15分钟或早退10分钟按旷课对待。

6旷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过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从绩效工资或奖金中扣取。

1、教师考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每周汇总并公示,学期末统计。

1.目的。

为方便员工日常考勤,保证公司正常工作运行,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实现科学高效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使用钉钉考勤的所有员工。

3.管理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的日常管理、考勤统计工作。

3.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宣导、管理本部门、车间人员的考勤工作。

4.软件安装。

4.1下载安装好“钉钉"手机app或电脑客户端软件,按操作提示注册申请账号(请实名注册),一个终端设备只能绑定一个账号。

4.2注册成功后-“加入团队"-搜索团队名称“__x有限公司"-“申请加入";也可以通过输入团队号“____x"申请加入。

4.3目前钉钉软件的功能主要有:人事管理、协同效率、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市场营销、客户管理等,其中“人事管理"中的“考勤打卡"、“外出"、“出差"、“签到"、“补卡申请"、“请假"、“审批"、“公告"等功能以及“协同效率"中的“钉盘"功能先行使用,其它模块功能等条件成熟后逐步开放使用。

5.考勤时间。

5.3考勤打卡次数及时间:一日四次,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中午两次打卡时间点前后不能低于30分钟。

6.钉钉app部分功能的使用。

6.1考勤打卡。

6.1.1使用范围:凡员工正常上下班都须使用“考勤打卡"功能。

6.1.2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考勤打卡"-“打卡"(正常上班/下班打卡或外勤打卡)。

6.1.3查看方法:员工可随时查看自己的各时期考勤记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考勤打卡"-“统计"-“我的考勤"。

6.1.4注意事项:

6.1.4.1离开常驻地点的打卡为外勤,需要有公务外出的审批或详细说明外勤原因,如无正当理由视为异常考勤。

6.1.4.2须按规定一天四次打卡,多打卡将导致系统显示为早退。

6.2外出。

6.2.1适用范围:凡员工因公外出都须使用“外出"功能。

6.2.2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外出"后,选择“外出时间"、“结束时间"、“外出事由";添加“审批人"、“抄送人"(根据《钉钉考勤审批流程与权限表》参照附件)。

6.2.3弹性时间:公司给予员工每人每月累计2小时的私人外出时间(不超过2次),用于处理私人紧急事务。(须在外出事由中说明“因私外出")如果超出,累计每超出4小时扣半天工资,每超过8小时扣一天工资,以此类推。

6.2.4查看方法:员工可随时查看自己的各时期外出记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外出"-“更多"-“查看记录"。

6.3出差。

6.3.1适用范围:凡员工因公出差都须使用“出差"功能。6.3.2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出差"后,填写“出差事由",选择“交通工具"、“出发城市"、“目的城市"、“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添加“审批人"、“抄送人"(根据《钉钉考勤审批流程与权限表》参照附件)。

6.3.3查看方法:员工可随时查看自己的'各时期出差记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出差"-“更多"-“查看记录"。

6.4签到。

6.4.1适用范围“外出":凡员工因公/因私外出都须使用“签到"功能。从公司出发签到一次,到达目的地时签到一次、离开目的地时签到一次、返回公司签到一次。

6.4.2适用范围“出差":凡员工因公出差都须使用“签到"功能。在始发地拍照签到一次、每到达一处办事目的地须签到一次、返回驻地后签到一次。

6.4.3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签到"。在“拜访对象"栏内填写外出办事地点或事项(要与申请的外出或出差中的事由相关)。在“签到"内用相机拍摄该地点显著标志的照片上传(在该软件内拍摄的照片将自带日期姓名等水印)。

6.4.4查看方法:员工可随时查看自己的各时期签到记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签到"-“统计"-“我的“,可在地图上选择“范围"和“日期"查看。

6.4.5部门负责人可随时查看部门内员工的签到情况,单位领导可随时查看全体员工的签到情况。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签到"-“统计",可在地图上选择“范围"和“日期"查看。

6.5补卡申请。

6.5.1适用范围:因个人疏忽、手机或网络故障等原因未打卡或签到。

6.5.2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补卡申请"-“去月历补卡"-“提交申请"-“申请补卡",填报补卡日期、事由并说明。

6.5.3管理方法:

6.5.3.1补卡申请须在当日或三个工作日之内补卡,由于个人疏忽未打卡的填报,每月认可三次,其余的均按迟到、早退、旷工等实际情形处理。

6.5.3.2实际迟到未打卡的,一律不得正常补卡。

6.5.3.3补卡一律由本人亲自在钉钉上操作“补卡申请"并由上级领导审批方可有效,未审批或退回者按无出勤处理。

6.6请假。

6.6.1适用范围:员工因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原因请假。

6.6.2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请假",选择“请假类型"、“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请假事由",添加“审批人"、“抄送人"(根据《钉钉考勤审批流程与权限表》参照附件)。

6.6.3管理方法:

6.6.3.1请假以半日为最小单位,需提前申请,遇紧急事件或生病等临时特殊事件,无法提前申请的,需电话告知直属上级,并得到批准后方可请假,并在钉钉系统内补填请假单并提交,审批完成后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6.6.3.2各部门负责人在审批请假时,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原则,同一天内部门员工不得全部请假,特殊原因必须请假,需找到代替人员行使其岗位职责。

6.6.3.3关于续假,经上级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续假,且必须在钉钉上重新申请请假流程(也可在原有请假流程中进行修改日期后重新审批);未获批准的续假,视同旷工;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续假者,员工本人应向直属上级口头申请或电话申请,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时内补办钉钉请假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6.7审批。

6.7.1适用范围:本人发起某项审批流程或领导审批相关事项时使用。

6.7.2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审批"。在“我审批的"、“我发起的"、“抄送我的"里面操作相关事项审批流程。

7.钉钉指纹考勤机的使用。

7.1适用范围:员工因不会或不能使用钉钉app手机软件的情况。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员工的作风建设,严格劳动纪律,以树立企业文明办公、文明营销形象,促进企业文化建设,特制定xx总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依据奖勤罚懒的原则,将出勤率、经济效益、工作效率与津贴的发放挂钩。对劳动纪律涣散、迟到早退、出工不出力、上班时间干私活、打牌赌赙、玩忽职守、酿成平安事故等各种违章违纪者,视情节轻重,扣发或停发当月津贴直至工资。

1、打卡范围:在公司办公大楼内工作的正式员工(含聘用员工)。

2、打卡地点:公司办公大楼1楼大厅。

3、考勤(打卡)时间:每天上午7:00至8:30,中午12:00至14:00,下午17:00至18:00,一天内考勤(打卡)四次。因公外出不能出勤(打卡)的员工,应通知部门考勤员。

4、员工不得请、替他人代打考勤卡。

5、考勤卡损毁或丢失,影响打卡考勤的,须准时向总公司办公室备案。

6、各部门(或实体)负责人为本部门(或实体)考勤第一责任人,考勤员由部门(或实体)负责人确定。每天上班后半小时和下班前半小时内,考勤员须对本部门(或实体)上班人员进行考勤记载,迟到、早退人员要向考勤员报到,不报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7、各部门(或实体)每月5日前依据考勤原始记载和打卡记录状况,对本部门(或实体)上月的出勤状况实事求是的汇总,经部门(或实体)主要负责人审定并签字后报办公室(或实体)汇总。

8、一个月迟到、早退达3次以及请人、替人代打考勤卡者,在公司内通报批判。

9、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状况,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予以公示。

10、总公司将不定期对考勤状况进行抽查,检查结果作为各部门(或实体)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

1、病假:凡请病假者,需持有医院假条并按下列程序审批:部门(或实体)主要负责人请病假,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部门(或实体)工作人员请病假一周以内,由所在部门(或实体)主要负责人批准,请病假一周以上者,由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时报办公室备案。

2、事假:因特别状况需请事假者,写假条并按下列程序审批:部门(或实体)主要负责人请事假,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部门(或实体)工作人员请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者,由所在部门(或实体)主要负责人批准;请事假三天以上者,由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时报办公室备案。

3、公司员工的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但必需履行以下审批程序:由本人书面申请,部门(或实体)负责人签字(中层以上干部还须分管领导同意),并交办公室备案。

1、依据本人岗职工资(固定部分)、津贴(活动部分)及每月22天来测算本人日工资和日津贴。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下班以铃声为准,当月迟到、早退两次以下累计超过半小时,每次扣发津贴5元,三次以上(含三次)或一次超过半小时,每次扣发津贴10元;一次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

3、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按天扣发日工资和日津贴。

4、一个月内准予病假2天(限于当月),从第三天起,按天扣发日津贴。

5、请病假超过一天的,应交医院开据的病假单。弄虚作假、开假病假单、假证明者,一经发觉,其所休假一律按旷工论处。

6、旷工超三天以上的'停发当月津贴;病假超过十天以上的(含十天)停发当月津贴(节假日除外)。

7、长期病休和办理劳保手续的员工,无岗位津贴,并按国家规定扣发肯定比例的月工资(固定部分)。哺乳期请长假的女员工,无岗位津贴。

8、上班时间禁止带小孩到办公室,禁止进行文体活动(集体组织除外),违者每人每次扣罚津贴5元。

9、各部门节日加班需于节日放假前两天将加班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查,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支配加班。

10、工作人员全年的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定等次的依据之一,并与年终一次性奖金挂钩。全年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其中:全年累计迟到、早退5一10次者,扣发50%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全年累计迟到、早退10次以上者,全额扣发年终一次性奖金。

11、病、事假一月含一个月(自然月份)以上者,按月计算,等比例扣发半、全年一次性奖金。

1、因公负伤住院,在家休息的病人,经总公司领导讨论同意,病休期间不扣款。

2、对严峻违反考勤制度,经教育不改者,除按上述规定予以惩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令公开检查、行政处分、直至辞退处理。

3、各部门待聘人员在待岗期间无岗位津贴,在上岗试用三个月考核期内只发给津贴的50%。

4、业务看片脱场视同旷工;上班时间抹牌赌赙从重论处:中层干部通报批判就地开除,下岗待岗;一般员工下岗待岗。

5、各部门考勤统计严峻失实,被查实的,考勤员、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与当事人同等惩罚。

商业企业员工考勤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高级主管——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主管——经(副)理、科(副)长;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三条本公司从业人员,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责任的轻重,分为六职等。

第四条每一职位均设置一“职位。

说明书。

”,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人员的列等,应按其所派任的职位,决定其职等。每一职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时,以列较低职等为原则;在该职位工作满3年,成绩优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条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表”,经总经理核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备。

(二)任用。

第六条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七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1.总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2.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3.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4.科长——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5.副科长——由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

第九条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条新进人员应先办理安全调查,并按其学历任用。

第十一条除正式从业人员,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人员,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条件以同合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2.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3.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4.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5.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

6.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7.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

8.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9.未满十五周岁者;。

10.主管人员,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者。

第十三条新进非主管人员一律须经试用40天,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行为者,可随时停用。

第十四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1.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履历表;。

2.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3.缴验户籍册;。

4.缴验医院最后一个月体格检查表;。

5.缴验前任职机构离职。

证明书。

7.填交劳工保险加保表2份;。

8.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张;。

(三)服务。

第十五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六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准时上下班,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十七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十九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的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1次。

第二十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7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员值日值宿,其办法另定。

第二十四条从业人员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5.娩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分娩假8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人计算);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1星期。

6.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集会以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7.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二十五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1.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3.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二十八条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可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三十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2.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3.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2019年者,每年14日;。

4.工作满2019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日数不得超过30日。

第三十一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仍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四)考核。

第三十二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的从业人员,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的责任。每3个月一次,应将各项人员的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凡列优等及劣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三条年度工作考核,应分别于各从业人员到职届满1年的月份办理。由人事部门每月将当月份到职满一年的人员考核名册,分别列送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优等或劣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条凡考核列优等者,经总经理核准予以二级以上的晋级或升级,列甲等者晋升二级,列乙等者晋升一级,列丙等者留任原级,劣等者免职,均以各从业人员任职期满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执行;但在考核年度内曾经核准升职或升级者,该年度考核不再晋级。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科长以上人员及优等的考核;由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他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经理核定。

(五)奖惩。

第三十六条从业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奖金及升迁或晋级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且有事证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于记功或记大功:

(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的方法作重大改革的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而成效显著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可视实际贡献的价值决定;。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升迁或晋级:

(1)一年内曾记功2次以上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以上晋级可视实际情况晋升一至二级;但其薪级已达本等最高级者,可改发相当级数薪水之全年份奖金。

第三十七条从业人员的惩戒,分为警告、记过、降级及免职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携带不必要物品入厂者;。

(2)未经准许擅带外人人厂参观者;。

(3)擅用他人经管的工具及设备者;。

(4)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的物品者;。

(5)涂写墙壁、机械用具有碍观瞻者;。

(6)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4)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5)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6)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7)故意涂改、丢失计时卡者;。

(8)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9)在工作时间瞳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场所吸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降级:

(1)在公司或工厂内酗酒滋事,妨碍秩序者;。

(2)向外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

(3)在工作时间内偷懒睡觉者;。

(4)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5)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6)一年内记过2次者;。

以上降级,应视各款实际情况降一至二级,无等级可降者,应予降等改任;。

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免职:

(1)无故继续旷工至3日以上,或1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6日以上者;。

(2)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之事业者;。

(3)胁迫上级主管,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5)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6)未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8)有偷窃行为,经查明属实者;。

(9)在公司内赌博,有伤风化行为;。

(10)携带武器、凶器或违禁品前来公司者;。

(11)亦公司rh3't^前百相灯留夯.

(12)散播有损本公司之谣言而妨碍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引起灾害者;。

(14)有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15)触犯刑律,经判有期徒刑确定者;。

(16)一年内记过3次者。

第三十八条从业人员的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除嘉奖、记功、警告、记过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外,其余均须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三十九条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戒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四十条从业人员奖惩可累计,以嘉奖3次作为记功一次,记功3次作为记大功一次,警告3次作为记过一次,记过3次作为记大过一次、同一年度功过可以互相抵消,以嘉奖抵警告,记功抵记过,记大功抵记大过。

(六)离职。

第四十一条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1.有违犯本公司规章的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2.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末确定者。

第四十二条前条第1、1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的薪水。

第四十三条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1.在公司服务1年以下3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2.在公司服务3年以下,1年以上者,于加日前预先通告;。

3.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的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照上项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第四十五条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的工作时间,其请假日的薪水照发。

第四十六条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1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从业人员最后服务月份的薪水为准。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辞职,应于7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公司的主管人员核准,事后汇报总经理核准。其为副经理以上人员者,应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四十八条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七)保险。

第四十九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应一律参加劳动保险。

第五十条参加劳动保险,应于新进同时,亲自填写保险表一式两份,交人事部代办参保手续。应纳保费,由公司补助80%,自行负担加%。自行负担部分,由发薪部门,按月在应领的薪水内代为扣缴。

第五十一条参加劳动保险后,其应享的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应由本公司人事部门代向保险公司拾办。保险人除依法应享的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的赔偿或补助。

(八)出差。

第五十二条从业人员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及特别费。其中除交通费可按现行费率报支,膳杂费可按日计支外,其余各项费用,均应检据报销。如无法取得支出的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呈奉经理核准后,才能报支。

第五十三条出差天数,应由指派的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务提前完毕,应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滞留。如因公确实无法于核定天数前返回者,应列具事实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准后,方得支给旅费。如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五十四条出差前可酌情预借旅费。

第五十五条出差国外,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特别费及手续费。其中除膳杂费按实际出差日数核支外,其余均须检据核实报支。

第五十六条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国外出差标准8折支给。羽。

第五十七条出差同一地点半月以上者,旅馆费及膳杂费8折支给;两羽个月以上者,以7折支给。

第五十八条国外出差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非经许可,不得'绕道或延滞非公差地区。

第五十九条出差国外,可酌借必要旅费,办理结汇。回国后应即报销旅费,多缴少补。

第六十条出差国外期间,不得有危害国家民族或本公司的行为言论,并遵守出差国当地的法律及习惯,如因违反而惹是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负责,与公司无涉。返国后,应于1个月内提出考察或。

工作报告。

考察报告。

的内容应力求充实,并对公司业务应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如未依期提出报告者,旅费暂缓核销。

(九)福利及建议制度。

第六十一条本公司依法提拨福利金,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办理福利事宜;职工福利委员会的组织办法另定,并依规定向主管机关呈报。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设施。

第六十三条本公司为协助同仁解决困难,为沟通上下意见起见,特设立“从业人员建议制度”。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行政部门,均设置意见箱,由高级主管亲自定期启阅。从业人员对于工作上的困难,无法由直属主管或同一部门同仁协助解决,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门人员协助者,或对公司某项措施未能满意提出申诉者,或发现有人营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证据拟予检举者,或根据平时服务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提供建设性的建议者,均可以书面列具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内,亦可公开呈报上级主管转呈总经理或有关部门主管核阅。如因文字表达困难或其他原因,不便以书面说明而须以口头报告者,可先以简略报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见箱内,等高级主管人员拆阅后,再定期约见。

第六十五条提供意见人必须签其真名,填明服务部门,否则不予受理。如屑检举性质案件,检举人应负法律责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诬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诉办外,本公司将再依第三十七条有关的规定对检举人予以惩处。

第六十六条本公司对提供的意见,经采纳施行后,可视其对本公司做出贡献分别议奖。如属检举案件,经查明属实者,除对检举人酌情给予奖励外,并为其永保机密。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汇编

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对员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

二、公司夏季工作时间(冬季工作时间另定):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加班:18:00起。

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正常状况下一天应打卡四次(行政、后勤人员只需打上、下班卡),午后连班不用打卡,如需加班的,也应按规定打卡。

四、员工在打好上班卡后,即时开始上岗工作。未经许可长时间离岗、脱岗视情节严重予以处理。

五、无故不打卡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依此累计。

六、凡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扣款10元/次;每个月累计三次以上,按一天事假处理;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直接按半天事假处理。

七、打卡时间以考勤钟时间为准,出现红字或违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按迟到或早退的规定来处理。

八、不得打重卡,凡是人为原因造成打卡时间识别不清,该时间段按事假处理。

九、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务必在当天交由直接领导签卡确认(逾期无效),签卡次数每个月限3次。超过3次以上,签卡10元/次。

十、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未能依时打卡的,能够在2天内请直接上司签卡证明。

十一、事假务必在前一天下班前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未获得批准而离开的作旷工处理。

十二、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不计当月工资。

十三、生产员工辞职务必提前15天提出申请,非生产员工辞职务必提前30天提出申请,不足申请天数自行离职的扣除基本工资的20%。

十四、员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为准,并以此为依据结算员工每月工资。十五、本规定自公布日起开始严格执行。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员工出勤管理,规范员工考勤行为,明确出勤、缺勤计算方法,根据《xxx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特制订本细则。

一、本制度适用于事业部各职能部门及所辖项目部全体员工。

二、集团公司员工到事业部出差或临时借调到事业部的,适用《xxx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集团公司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负责整个集团考勤工作的整体规划,并负责监督、指导事业部员工考勤管理工作。

二、事业部综合管理部经理负责制订、修订、培训本细则,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本细则内容,审核通过后由事业部总经理审批。

三、事业部综合管理部经理在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授权下,负责管理事业部“钉钉”办公软件后台,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调整事业部员工考勤规则。

四、事业部综合管理部人事岗负责监督员工日常出勤情况,按时统计员工出勤,并制作考勤表。

五、事业部员工在执行本细则过程中,如有疑问,由综合管理部人事岗负责解释。人事岗无法处理的,报至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员,并及时反馈处理信息和解决方案。

一、事业部办公室员工

(一)事业部办公室员工实行每周五天和六天交替工作制,即星期一至星期五是固定工作日,星期六是交替工作日,星期日是固定休息日。交替规律以自然周计算,从一而终,不受法定节假日影响。

二、项目部员工

(一)项目部员工实行综合工时制,即每月有2天休息日,全年共计24天休息日,休息日之外全部为工作日。若集团公司有统一安排休息的,以发文通知为准,不扣除24天休息日。

(二)通常情况下,项目部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08:30-12:00分,下午13:30-17:30分。若施工工期紧张,需要延长每日工作时间的,由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统筹安排。

一、事业部员工必须自行配备智能手机,并在手机上安装“钉钉”办公软件,用以落实考勤相关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配备智能手机的,由综合管理部人事岗上报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备案后,可采用纸质签到方式进行考勤。

二、新员工入职当日,由人事岗负责指导安装“钉钉”办公软件,协助新员工注册“钉钉”账号,同时报请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将其纳入考勤组。

三、员工离职的,由人事岗上报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由人力资源组在员工离职当日关闭其“钉钉”账号,以免离职员工照常打卡考勤。

五、实行标准工时制的,上班和下班各打卡一次,中间时段不用打卡。实行多个班次的,每个班次的上班和下班均要打卡。采用纸质签到方式记录考勤的,每个工作日手工签到两次,上班和下班各签到一次。

六、无论采用一个班次还是多个班次,在每日的起止时间段内,打卡次数必须为双数,以保证“若有上班卡,则必有下班卡”。

七、通常情况下,员工考勤地点为员工常驻办公地坐标区域内,具体区域范围由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设定。

八、集团公司高层领导或特殊岗位员工,经总裁批准后可免予考勤。

九、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本月最后一日为一个自然月。

十、自然周以星期一为第一天、星期日为最后一天计算,星期六、星期日为周末。

十一、每日以00:00分为开始时间、以23:59分为结束时间。员工在使用“钉钉”进行打卡及申请、记录等相关工作时,时间一律以钉钉后台运行的时间为准,不以员工自行设置的手机时间为准。

二、员工在上班途中应关注时间,若预知迟到,应在08:30分前通过“钉钉”信息向直接上级领导报告,以便领导做出相应安排,以免影响工作。

三、迟到的员工应在到达工作地点或外勤地点后打卡,在上班途中、未进入工作地点范围或未到达外勤地点不得打卡。

四、迟到的员工应当乐捐,乐捐金额见表1:《迟到时长与乐捐金额对照表》。乐捐款在迟到员工的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员工上班当日若迟到1小时以上(即09:30分后打卡)、3.5小时以下的,应当向直接上级说明情况,迟到时长与表1合并计算,正常乐捐。未向直接上级说明情况的,按旷工半日处理,处罚1.5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单独从工资中扣除,迟到时长不再与表1合并计算。

六、员工当月迟到累计在三至五次的,由直接上级对其进行口头警告;在六至八次的,在事业部范围内进行书面通报批评;超过八次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由工程事业部报请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建议辞退。

一、员工当日上午正常上班,因处理个人事务需要在下午提前下班的,可申请早退。

二、早退员工应提前10分钟以上通过“钉钉”信息向直接上级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提前下班。未经批准不得提前下班;强行提前下班的,按第八条进行处罚。

三、员工早退时,应在离开工作岗位之时打下班卡,不得延迟打卡,不得离开工作地点打卡。

四、早退的员工应当乐捐,乐捐金额见表2:《早退时长与乐捐金额对照表》。乐捐款在早退员工的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员工上班当日若早退1小时以上、4小时以下的,应按休假程序申请调休、补休、事假或病假,不再按早退计算。未请假的,按旷工半日处理,乐捐1.5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

六、上午不得早退;上午已经休息半天的,下午不得再早退,否则不予批准。

七、员工直接上级领导应关注员工早退原因,并给予人性化关怀。若员工一个月内早退超过15个工作日并影响正常工作的,其直接上级领导应逐级汇报至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视情况调整该员工岗位,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一、员工在工作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一)未请假或请假、延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的;

(二)未申请早退或申请早退未被批准而强行下班的;

(三)一天内无上、下班打卡记录、无补卡记录、无休假说明也无其他形式情况说明的;

(四)未经批准的.调休、外出、出差等情况;

(五)本细则其他条款中所称的视为旷工的情形。

二、员工在工作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视为旷工:

(二)员工外出或出差过程中,因环境所限致无法及时打卡、联络,事后补卡、联络的。

三、员工当日旷工3小时以下的,按旷工半日计算,处罚1.5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当日旷工3小时以上7.5小时以下的,按旷工1日计算,处罚3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

四、员工当月旷工累计达到3个工作日的,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员工当月旷工连续超过3个工作日或累计达到5个工作日的,视为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除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外,由工程事业部报请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建议辞退。

一、加班是指员工按公司要求在公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仍照常上班处理工作的情况。

二、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当日工作时间的情况。

三、需要加班或加点的,应有直接上级领导以书面形式或“钉钉”信息下达的指令或员工通过“钉钉”“加班”模块向直接上级领导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或加点。若上级领导有加班指令的,员工亦应通过“钉钉”“加班”模块提出申请,完成正常审批手续,以便核实。

四、加班人员应在加班开始和结束时各打卡一次,打卡地点根据加班需要而定,不受原设定位置限制。

五、加点人员加点时,应先在17:30分后打完下班卡,以示结束当日正常工作时间。之后,再打一次卡以示加点开始。加点结束后,打下班卡,结束当日加点时间。

若加点至次日凌晨,应在当日23:50分前打下班,以免产生当日缺卡情况而造成误算。次日凌晨00:10分后,再打一次上班卡,待加点全部完成后,打下班卡。考勤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工合并加点时长。

六、员工加班当日超过8小时的,仍按加班1天计算,不视为“加班当日又加点”。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加班或加点:

(一)无领导指令或员工未通过“钉钉”履行加班、加点申请的;

(二)员工申请加班、加点未被批准的;

(三)项目部员工因工期紧张而延长工作时间或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

(四)休息日期间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工作会、培训会或其他公共活动的;

(五)员工加班、加点期间无打卡记录的;

(六)员工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而在休息日上班或在工作日延长时间的;

(七)因工作性质特殊(如施工岗位、司机),需要晚间临时工作的;

一、外出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短时离开固定工作地点到非固定工作地点办事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是指时间短、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或距离近、在同一个城市内办事的情况。具体情况由员工直接上级领导判定。

二、需要外出办事的员工,应提前向直接上级领导口头请示或钉钉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外出。需要连续多日外出办事的,应一日一申请,不可一次申请多日。

三、员工在上班时间之前外出的,可以直接在外出途中或目的地打卡,但打卡时间不得晚于正常上班时间。

四、下班时间已到,员工仍然在外办事的,可以返回固定工作地打卡,也可以在外打卡。

五、在外打卡时,“钉钉”系统中显示为“外勤”,员工应当在备注中注明外勤原因。未备注原因的,每次乐捐10元,在工资中扣除。

一、出差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长时间离开固定工作地点到非固定工作地点办事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是指时间长、超过一个工作日,或距离远、跨城跨省办事的情况。具体情况由员工直接上级领导判定。

二、员工因公出差,应提前通过“钉钉”“出差”模块向直接上级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出差。

三、员工出差期间,应按时打卡,打卡方式与工作日相同。

四、员工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延长出差时间的,应提前对超出部分另行申请。

五、出差员工提前返回工作岗位的,剩余时间无法撤销,上班时按时打卡即可,考勤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统计出勤结果。

六、员工出差时,在出发或返回途中遇休息日的,按加班计算。

一、补休

(一)员工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一律补休,不发放加班费。

(二)员工在上年度12月1日至本年度11月30日间加班的,须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补休完毕,剩余未休的将自动清零,不跨年补休。本年度12月1日至31日加班的,可以延后至次年补休。

(三)补休方式为“先加后补,加一补一”,即先有加班后再补休、加班一天补休一天,不得先休息后加班、加班一天补休多天。

(四)员工加班次数较多的,可以合并连休,也可以分散补休。合并连休的,一次连休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五)员工加点至当日22:00分以后的,次日上班可自动延后一个小时,即09:30分前上班打卡,并备注情况说明,不再安排调休。晚于此时间打卡或无情况说明的,按迟到计算。若遇次日为休息日,隔日上班则不再享有“延后一小时”待遇。

二、全年24天休息日

(一)全年24天休息日待遇仅限工程事业部项目部员工享有,事业部机关办公室员工不享有。

(二)全年24天休息日应分散休息,不得一次性连续休完24天,每月最多可一次连休10天。

(三)项目部员工休息时,休息日从24天中扣减,由综合管理部人事岗记录并统计。24天休息日扣完后继续申请休息的,根据实际按其他休假种类计算。

(四)新入职的项目部员工,全年休息日的总数按“入职后本年度剩余月数×2天”计算。其中,入职日期在当月15日之前(含)的,则当月享有2天休息日;入职日期在当月15日之后的,则当月仅享有1天休息日。

(五)新入职的项目部员工在试用期内的,每月仅可休息两天,连休或分休均可。转正后,可按本款第(二)项休息。

(六)项目部员工转为机关办公室员工的,自转岗之日起,适用“单双休”,不再享有24天休息日待遇,剩余未休的自动清零。

(七)机关办公室员工转为项目部员工的,取消“单双休”,享有24天休息日待遇。实际休息日总数按本款第(四)项折算。

(八)项目部员工转岗后仍为项目部员工的,休息方式不变,剩余休息日接续执行,不再重新计算。

三、事假

(一)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要请假的,应请事假。

(二)原则上,员工一次请事假不得连续超过10天(含休息日),两次事假间隔不得少于10天(含休息日)。

(三)员工请事假时间较长或频繁请假的,直接上级应给予人性化关爱,详细了解员工实际困难,必要时进行调岗,或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四、病假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请病假:

1.本人自然生病或身体自然产生不适需要就诊或休息的;

2.非工作原因发生意外致病、致伤需要就诊或休息的。

(二)请病假的员工,应在上班后三日内向综合管理部人事岗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病历或医院诊断证明。无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事假或调休。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病假,按事假计算:

1.因个人原因聚众闹事、主动与他人打架、斗殴致自身伤害就医治疗的;

2.违法乱纪、违规违章引发事故致自身伤害就医治疗的;

4.员工本人身体健康、但为照顾本人之外的其他人而请假的;

5.员工休病假天数已超出医嘱,则超出部分按事假计算。

(四)若员工故意制造、提供虚假材料骗休病假,按旷工处理。其中,一年内骗休病假累计不超过三次的,所休病假一律按旷工计算,旷工1日处罚3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一年内骗休病假累计超过三次的,视为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除所休病假按旷工计算外,由工程事业部报请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建议辞退。

五、其他休假

婚假、产假、陪产假、年休假、探亲假、工伤假、丧假等,集团公司另有制度规定,详见相关制度。

六、休假规定

1.需要休假的员工,应提前半日以上,通过“钉钉”申请,按要求详细填写相关内容。审批人、抄送人已提前设定,系统将自动分配、处理信息,申请人无需选择或更改。特殊情况,应口头或书面申请和审批,事后再通过“钉钉”补办申请和审批手续。

2.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将多种假期合并连休,由审批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3.员工一次连休多种假期的,应分别申请和审批,以免造成误算。

4.员工在休假期间不得打卡。

5.员工应按已批准的时长休假,到期必须返回工作岗位。原则上,员工休假时长不得超过已批时长,不得故意采取“少请多休后补”的方式休假。

6.休假员工提前返回工作岗位的,剩余时间无法通过钉钉撤销。提前返岗员工应通过“钉钉”告知人事岗,上班时按时打卡,以便人事岗根据实际情况统计出勤结果。

7.每月28日至次月8日,员工不宜请假,以免影响考勤核实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8.员工休假会引起工资变化,休假与工资的对应关系详见集团公司相关制度。

七、请假审批原则及权限

一、员工请假时,相关领导应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对待、工作为重、人本关怀”的原则进行审核和审批。

二、员工请假应逐级审批,具体审批权限见表3:《员工请假审批权限表》。

一、综合管理部人事岗于每月3日前下载事业部员工上月“钉钉”考勤数据电子表格,打印并签字,并依此制作考勤表和项目部员工24天休假统计表。每月1日以前或3日以后下载的“钉钉”考勤数据仅供参考,不作为制作考勤表和项目部员工24天休假统计表的依据。

二、考勤表须使用集团规定的固定格式,不得更改。

三、考勤数据中,若无打卡记录、也无补卡、请假、调休、出差信息的,当日缺卡一次按旷工半天计算,处罚1.5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当日缺卡两次按旷工1天计算,处罚3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

四、综合管理部人事岗于每月5日前将制作好的考勤表初稿、休假证明材料和24天休假统计表电子版报至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员审核,并根据审核反馈意见进行修正和再次上报。如遇法定节假日,上述材料可延后3个工作日上报。

五、经审核通过的考勤表由综合管理部人事岗签字、由事业部总经理审批,经扫描后再报至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员备案。

六、考勤表原件和休假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由综合管理部人事岗存档备查,同时用于制作《工资表》。

七、经签字的考勤表和项目部24天休假统计表应发布在工作群中进行公示,以便员工掌握本人的出勤情况和休假情况。

八、每年1月底前,综合管理部人事岗应将上一年度的考勤表和休假证明材料汇总、装订成册,存档保管。

一、如遇“钉钉”软件故障、员工手机故障或其他环境影响致员工无法正常打卡的,须及时口头告知综合管理部人事岗说明原因,经核实属实后,由人事岗补录出勤情况。

二、员工正常上班若忘记打卡,每月前两次漏打卡免予乐捐,自第三次开始,每次乐捐10元,从工资中扣除。

三、员工应经常关注、自检本人打卡情况,如有漏打卡、漏申请情况,须在本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补卡或补办申请手续。逾期的,每次乐捐10元;未补办申请手续的,每次乐捐100元,从工资中扣除。

四、员工发出申请后,应及时与审批人沟通、快速处理,以免耽误时间造成不良后果。

五、审批人应在接到申请后当日内完成审核、审批。若审核、审批不予通过,应立即通过“钉钉”信息的形式说明理由和改正措施,而后重新办理申请和审批手续。

六、因员工申请不及时或申请被退回后改正不及时造成考勤数据缺失,由员工本人承担责任。因审批人疏忽、拖延造成审批不及时的,由审批人承担责任和罚款,罚款从审批人工资中扣除,申请人不承担责任和罚款。

七、在事业部考勤管理工作中,若员工对考勤记录、相关证明资料、申请、审批程序有异议或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填写《员工申诉表》报综合管理部人事岗,人事岗登记备案后报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由人力资源组组织相关领导进行裁决。人力资源组的裁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相关人员必须服从。

八、员工在使用钉钉时,如遇其他非正常情况无法处理的,应及时告知综合管理部人事岗,由人事岗协调处理。

一、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有权对事业部的考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事业部总经理有权对经常迟到、早退、请假和旷工的员工调整岗位,有权建议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进行辞退处理。

三、事业部综合管理部有权对事业部全体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四、事业部各部门负责人和项目部负责人应掌握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如发现旷工,应及时联系询问原因,并向事业部综合管理部人事岗备案。

五、直接上级有权力和义务对直属下级的出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员工之间有权互相监督,有权对违反本细则的人员进行举报。

本细则由工程事业部综合管理部编制并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正常工作时间按国家及公司规定执行。

二、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需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三、公司及各部门都要指定专人进行员工考勤。每月月底考勤登记人员“考勤登记表”核实汇总后报统计,作为员工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

四、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严禁错报、漏报,对错报、漏报者公司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罚款。

五、公司员工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累计每五次按一个旷工处理。

六、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部门领导请假需经公司董事长批准。末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来不及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七、请假人员应按准假时间休假,按期到岗,到岗后应及时销假。

八、请病假一天内免附医院证明,二天以上病假需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九、公司实行日工资制及全勤奖制,出满勤者发全勤工资及全勤奖。

1、病假一天以内不扣工资,不扣全勤奖;二天以上时间按事假扣除工资,全勤奖减半计发,十天以上扣发全部全勤奖。

2、事假扣发工资,扣发全勤奖。

3、旷工每日扣发本人1.5倍工资,扣发全勤奖,无故旷工连续15天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十、员工加班,由公司统一安排调休(按年计),不能安排调休的执行国家统一加班报酬标准。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特别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备注:(如中午、夜间遇有混凝土浇筑等加班的应随施工班组安排人员进行轮流值班休息中栋号长记录)

二、员工上下班自觉遵守考勤制度,点名制员工以进入和离开工作岗位为准,由专人做好记录指纹,刷卡制员工必须本人亲自刷卡,上下班时间以指纹刷卡时间为准。

三、员工上班时间未准时到位(迟到)或未按下班时间离开(早退),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如遇急事需请假,必须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未满一天者,以工作时计算,按个人工资标准由财务核扣。

五、旷工:按正常工资的两倍核算扣旷工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积6天予以除名。

六、员工每月休息不超过2天,如超过按旷工处理,休息时段应提前说明,且主管人员应避开重要环节时段而安排休息(有特殊情况除外)

七、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在办公室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藏在工地宿舍玩电脑、手机,在施工现场工作应起到监管、指挥施工班组人员正常施工运作的作用,发现施工现场各施工段作业有不正常的情况,能处理安排就绪的应着手安排,遇有自身无法处理解决的应遂级上报情况。

八、员工进场后需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关系。

九、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主管报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十、所有员工都应服从公司的岗位调配和工作安排,严格执行上级领导的工作布置,不得随意改变、无故拖延或停止工作。

十一、各栋号放样上班时间由栋号长安排,管理人员服从安排。

十二、上班指纹考勤制度于20xx年5月8日实行。

企业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避免公司员工发生早退、迟到、旷工等违纪行为,以使其认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参照执行。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9时30分 至 6时30 分,每周日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 10分钟至 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五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

第六条: 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第七条: 公司每天安排专人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填报员工考核表及核发全勤奖。

第八条: 员工办理外出业务时,必须先办理打卡手续。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签卡批准,违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 员工外出工作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 (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如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者扣发全勤奖 1/2,达10次者扣发全部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当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 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情况紧急不能向总经理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因各种情况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差旅费;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

第十五条: 本制度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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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为提高工作效率,以确保餐厅经营目标的有效达成,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西番红全体员工。

3、术语或缩略语:无。

1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考勤制度各种假期的申请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凡未经批准的,缺勤,迟到,早退等都将受到公司的处分。

2打卡或签到,本店所有员工上下班应打卡或签到。

3主管以下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和签到,未按规定时间提前离岗的视为早退。

4当月上班迟到10分钟(含10分钟)之内不予处罚,超出10分钟(无全勤奖)。

5迟到30分钟以下按每分钟一元计算、迟到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处罚60元,迟到超过1小时不足4小时的扣发当日工资(除每次的罚款外、还扣当日工资)。

6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罚工资10元,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按60元处理,早退超过30分钟的扣发当日工资(除每次的罚款外、还扣当日工资)。

7病假必须出示假条最多请假两天,医院证明方可生效(病假含全勤奖)否则按事假处理,(事假无全勤奖)。

8一个月内三次忘记打卡必须由领班签名方可生效,领班卡必须由主管签名方可生效(三次以内有全勤奖,三次以上无全勤奖)。

10不得伪造指纹打卡,如非本人指纹打卡违者:罚300元。

11公休:每月公休三天,由部门领导统一安排,不得私自排休;原则上不予连休,需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店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12请假权限:每月请假超过两天者,需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店长审批后方可生效。

13事假:原则上先排公休后请事假,当月不在岗10天以上(含10天)取消当月公休。

14旷工:员工无故旷工不上班或迟到,旷工超过四小时按旷工一天计算,旷工一日按平均工资三倍扣发,(当月无全勤奖)。

15当月连续旷工三天者或月累计旷工三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工作天数清零)。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的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内部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全体工作人员,市场营销部、各项目部及驻工地代表,由分管副总经理安排,报董事长批准执行。

第三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四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6时,每周日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经董事长核准,行政部另行通知。

第五条、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六条、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超过晚上十点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第七条、公司实行签到签退制度。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签到签退,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签到签退,违犯此条规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均给予50元罚款处分。

第八条、行政部负责考勤管理,安排专人监督员工签到签退,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汇总。

第九条、员工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第十条、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每月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含5天),予以辞退。

第十一条、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九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员工因公外出,不能签到签退者,应事先告知或及时通知行政部,经批准后补签。

第十三条、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员工出差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出差由董事长批准。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行政部备案。

第十四条、员工请假或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丧假、产育等假时,必须申请公司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五条、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全勤奖。凡公司员工在当月没有迟到、早退、矿工、请假者可获得全勤奖金。全勤奖奖金100元,随当月工资发放。

第十七条、本制度经董事长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一条上班时间及指纹管理规定。

1、上班实行六天工作制,具体上班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1)全体员工一律实行每一天上下班4次打卡制度。

具体打卡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在上班时间8:30和14:30前,下班时间11:30和17:30后打卡;3、上班时间因个人原因外出,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进行处理。

第二条公出:指因公司相关业务及事务外出。如客户拜访、会议、培训、出差等。公出视为出勤状态。如因公出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须告知部门负责人,使用钉钉软件异地打卡并备注外出事项.

1、员工公出应至部门经理处据实填写纸质版的《员工外出登记表》,方可外出。

2、各部门经理/主管应于每周一将《员工外出登记表》交至综合事务部,以备考勤之用。若每周内综合事务部未收到相关材料,上述状况视为迟到/早退,旷工等按相关规定处理。若虚造外出理由,一经发现,按旷工进行处理。

第三条漏考勤:指员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进行指纹考勤。也未告知综合事务部。

1、员工上班或者下班无打卡记录的,但依据人员证明能证明有在司状况的,应及时告知综合事务部。若不能证明有在司状况,则计为旷工。

第四条迟到、早退。

1、迟到:在工作时间后打卡的视为迟到。

a、在上班时间后半个小时内打卡,视为迟到。迟到次数每到达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b、在上班时间超过一个小时打卡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c、注意事项:员工迟到,入司的时候也务必打卡,否则找不到记录,按旷工处理。

2、早退:在下班时间前打卡的视为迟到。

注:每人每月能够有三次迟到的机会不予计算。

第五条旷工。

1、指员工未办理任何请假、续假手续、未出勤或迟到、早退、无故离岗到达一小时以上。

2、本制度规定其他视为旷工的状况(例如,迟到一个小时以上、漏打卡未证明在司状况)。

3、旷工处理:按旷工天数处罚薪资。月累积旷工超过六天,视为自动离职,予以辞退。

第六条考勤核对。

1、综合事务部每月1日统计考勤状况。各部门在每周一上午11:00前将完整的《员工外出登记表》交给综合事务部以便统计,如外出信息有遗漏或错误请在每周一下班前,进行补充,未按时补充,按截止时间前的信息进行统计。

2、每月2日,人事专员汇总上月整月的考勤结果,发给各部门进行核对,并在2日时间内反馈问题,以便及时调整。如未反馈则按统计的结果进行处理。

第七条。

1、迟到与旷工的处罚金,纳入公司公益经费中。(公司公益经费主要用在奖励满勤的员工,由综合事务部统计并通告)。

2、每月旷工处罚金原则上不超过薪资的10%。

第一条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请的假期。

1、2天以下事假应在休假前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2、3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经部门经理以及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4、员工请事假,按相应时数的100%扣除薪资。

5、连续的事假时间试用期员工不得超过5天,正式员工不得超过15天。

第二条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疗或休养而申请的假期。

1、若无法提前请假,须在当天上班10分钟前通知部门经理及人事,并于病愈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补齐《请假单》及相关资料至综合事务部。

2、一天(含)以内的病假,可不带给病假证明;连续请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带给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或正规发票;病假时间以证明或发票上是日期为准。否则按事假计。

4、员工请病假按相应时数扣除基本工资的60%。

5、连续请病假时间15天以上的另行处理。

第三条婚假。

1、因本人结婚且到达法定年龄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3天(日历日),最迟应在休假后上岗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出示结婚证,否则按事假计。

2、结婚证在员工入职后登记领取的,方可申请婚假;婚假应在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逾期无效。

3、婚假应为连续的假期,不可分开请。

第四条丧假。

因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亲属身亡而享受的假期。丧假假期为1-3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根据员工实际状况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能够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五条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1、产假&陪产假。

a、贴合国家计划的规定女员工可享有产假158天(日历日);申请产假需带给医院的相关证明,且不得分开使用。

b、女员工怀孕第1—8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怀孕第8个月以上,可享受2天产检假;天数能够是当月累积的1天或者2天;申请产检假需带给医院的相关证明,未带给者按事假进行处理。

d、男员工给予10天陪产假,陪产假不得分段享受;最迟应在休假后一个工作日内出示子女出生证明,否则按事假计。

2、产假薪资。

a、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改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基本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

b、生育的津贴月数:顺产补三个月津贴,难产可再补半个月津贴。

c、女员工因晚育与领取独生子女证延长的产假,生育保险未支付生育津贴的部分,按女职工产假前基本工资由公司支付。

d、生育津贴由员工个人向社保中心进行申请。

3、产假续假。

a、女员工休完产假后,因个人原因要延长假期的,按事假进行处理,续假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按停薪留职进行处理。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公司审批后执行。

b、停薪留职期间,公司不终止社保关系,但公司与个人缴交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c、产假与停薪留职期间应缴交的社保费用,应在产假前一次性缴足。

4、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女员工产假复职后,需要补差工资的,应带给“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核对单”复印件,人事部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差处理。

第六条带薪年休假。

1、凡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带薪年假。

3、员工享受的年休假能够根据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由公司统一统筹安排。原则上不理解直接申请。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当年未休完的,不累积到次年假期内。

第七条如公司发现假期证明不合格的将视为事假并扣除该员工当天相应工资;如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第八条假期较长的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假满回公司后需到综合事务部报到并销假。

第九条请假打卡:请假离岗前应打下班卡,请假到岗后应打上班卡。打卡时间应与请假条的时间一致,如出现考勤空白,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如需续假者续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星期;对无限期续假者按自动离职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出差。

出差:因公司公务需要派遣到外地办理事务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学习,以上两种状况计为出差。

第十二条请假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

请假按旷工处理的规定:无法提前请假的,在事后到岗一天内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全勤奖励。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励100元。

第十四条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各部门应用心落实执行。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4、病假工资发放,1-10天以内按照基本工资的30%发放;10天以上按照《xx市工资支付规定》有关规定发放。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2、婚假时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5、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共计10天带薪假期。

6、女职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企业考勤管理制度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全园教职工在工作日期间,每天两次按照规定时间签到。一月内无迟到、早退、请假、中途外出、脱岗视为全勤。全勤者第一个月奖xx元,下一个月连续全勤,每月增加xx元(至学期末)。中间出现非全勤月,下一月全勤从xx元重新算起。

(一)工作人员因公、因私请假,都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因公请假,应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事先向园长申请,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外出开会、办事、学习一律向园长请假。

因私请假,半天向分管园长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向园长请假,一律提前一天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时,应在当天到岗前两小时内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请假,上班一天内找园长销假。离开岗位一律要事先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填写《请假申请单》(由单位存档),园长准假后,方可离岗。只有两位教师在岗的班级,在无人接替的情况下不准请假。

请假超过3天的,报局人事科备案。

事假期满,须及时向准假人销假,单位及时将请销假情况记入《请销假情况登记表》。无正当理由超假的,作旷职处理。

(二)因私请假期间的工资,7天以内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累计超过7天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5%;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超过2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3%;考核年度内请假累计超过4个月的,停发工资,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参加职称评聘。

(三)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作旷职处理。旷职期间停发工资。对旷职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作自动离职处理,终止用人关系;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予以辞退。

寒暑假、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外出(本县以外),1天以内(含1天)的,向园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事假(三)条相关规定处理。

(一)工作人员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病情证明履行请假手续,并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参照事假)报批。请病假连续超过1个月(含1个月)的,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主治医师出具的病情证明、相应医院医务科出具证明以及病历卡和医药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经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方可按本规定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病情证明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请假人员作旷职论处。对给其出具假病情证明者通过教育局报请县政府,建议医疗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二)工作人员请病假7天以内,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2%;7天以上不满1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25%;学期病假累计满1个月,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5%;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工作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5%;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算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5%。

(三)工作人员中获得国务院工作部门联合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称号和获得国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省级劳模,仍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四)享受教科研津贴的人员,其津贴病假期间以实际工作时间计发。

(五)学年累计病假6个月以上,当年不参加年度考核,不能参加职称评聘。

(六)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并视情节,按事假第三条规定处理。

(七)病假期满,须及时销假。确因病情原因,需续假的,要及时办理续假手续。无正当理由超假的,按事假超假处理规定执行。确有重大疾病者,须报请主管部门领导批准。

(八)补充规定。

1、教职工请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出示医生诊断证明、假条、药费单据等,并及时报告园长。

2、教职工有病当天不能上班,须在上班前两小时请假,上班后持医院相关证明补办手续。

3、教职工在工作时间看病,应事先取得园长同意。急诊就医者可以由家属代为请假,但病愈后必须持医院出具的急诊证明向园长补假。

上班时间因私事外出,需持园长签字的请假条外出,回来销假。每次超过2个小时的,按请假半天计算;每次不超过2小时,每月累计按每2小时半天计算(四舍五入)。

(一)工作人员享受婚假正常7天,丧假(直系亲属死亡)可批准3~6天的假期。如结婚双方不在同一县工作,或者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给路程假。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路程费自理。

(二)享受产假的女工作人员,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增加产假15天。对实行晚婚并晚育的女工作人员增加产假60天(共计不超过150天),对实行晚婚并晚育的男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可享受7天以内的护理假。

(三)享受上述假期人员,在假期内,工资和各项补贴照发。凡病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发生在假期间的,上班后假期均不另加。各种假期发生的时间有交叉的,亦不重复计假。期间上班的,按加班执行,每天不少于20元。

1、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本班教师有特殊情况确需倒班、替班的,需报园长批准备案。非园长同意,不得自行倒班、替班。自行倒班、擅自离岗串岗的,在班级和个人考核中按规定分别扣分。

2、教师跨班顶班:空班顶副班,每天补助20元;空班顶主班,每天补助40元。

(一)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汇总表报局人事科,复核无误后送交局计财科。

(二)以上各项扣发、停发的款项一律由幼儿园收缴后,于每季度末统一交局计财科,由局计财科将该款项计入本单位账户,用于本园职工临时代课、津贴补贴等补充支出,并实行专项审计。

(三)对以上各项规定,本人拒不执行者,从严处理。

(四)幼儿园执行不严,每学期出现瞒报漏报2人(含)以下者,给予分管园长行政处分,园长通报批评;瞒报漏报4人(含)以下者,分管园长撤职,园长行政处分;瞒报漏报5人(含)以上者,给予园长、分管园长撤职处分。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务必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务必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职责人自行承担。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务必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务必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务必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到达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状况根据工作潜力决定;年假务必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务必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状况务必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时务必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状况非加班不可的,务必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务必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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