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采购计划管理制度(优质15篇)

时间:2023-11-24 07:40:36 作者:QJ墨客 2023年采购计划管理制度(优质15篇)

采购的结果应该通过评估和反馈来不断完善和优化,以满足企业的发展和变化需求。物流采购是企业运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下面是一些物流采购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

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各项采购活动的管理和控制,结合《预算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采购包括公司各项固定资产及其附属设备的采购、车饰等商品采购、配件及其他材料采购、低值易耗品和办公用品采购、各种广告和展示设计采购。

第三条公司所有的采购活动统一由公司的所指定的相关专业部门负责执行。具体规定为:

1、广告和展示设计采购由行政部负责执行;。

2、生产车间、办公室物品由采购部负责执行;。

3、电脑、软件等电子信息设备的采购由行政部负责执行。

4、其他上述未包括的采购全部由行政部或其他公司另行指定部门负责执行。

第四条单项(含综合项目采购,整车和配件采购及整车供应商指定的采购除外)采购金额超过10万元的采购项目,应由相应的采购部门会同有关采购需求部门、财务部、审计部和总经办举行采购听证会或合同评审会,采购部门应在会前准备好充足的资料,如项目方案介绍,供应商询价记录或招投标情况,各供应商优惠办法,性价比意见书,其它相关资料等。

第六条采购部门接到批准的采购申请单后,优先到公司指定的供应商处购买,如指定供应商无货供应时,必须进行多方比价,1千元以上的物品,货比三家,作好市场询价记录(市场询价记录表附后),择优择廉购买,同时保管好《市场询价记录表》以供以后参考和审核,保管期限为一年。

第七条审计部和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联合进行市场信息调查,作好市场信息调查记录(记录表附后),对前期购买活动进行评审,做好评审工作总结,报总经理参考。

第八条定期评审分为季度评审、半年度评审、年终评审。不定期评审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由总经理或审计总监决定。

第九条采购价格选定后,采购商品单位价格在5000元以上或采购合同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或有经常供货行为的(一年内有3次以上)必须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广告、展示设计采购必须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十条采购合同必须进行合同评审会签,各职能部门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逐一进行审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合同进行联合会签,并对会签结果负责。只有经过会签同意的合同才能加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第十一条参加合同会签的职能部门:总经理、审计总监、财务部、行政部。合同会签的经办人为相关采购责任部门。

第十二条采购合同的保管:采购合同原件由采购责任部门保管,留复印件在财务部备案,合同原件保管时限为3年。

第十三条采购合同条款的执行跟踪:日常跟踪由采购责任部门负责,审计部对合同条款的执行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

第十四条供应商给予公司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的情况,必须在合同条款中反映。严禁采购人员私自收取或索要供应商回扣、佣金等,一经查明发现将由公司视具体情况给予责任人开除、降职或其他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属于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必须办理固定资产验收手续(附固定资产验收单格式),验收合格才能入库。

第十六条属于公司商品、原材料(车饰精品、配件、车间辅料等)的必须办理入库手续,认真填写入库单,仓管员对入库数量负责,月末盘亏时需进行赔偿。

第十七条办公用品和其他不需入库的零星物料(数量在5个以下金额在10元以下且不属公司商品、原材料的物料),必须有两人以上在送货单或发票上签名确认。

第十八条采购金额超过50元的,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十条每年年初,由审计部组织,对上年度的各类供应商进行评审,对价格高、服务差的供应商进行淘汰替换。列出合格供应商名录。

第二十一条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行政部负责人、售后服务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计总监、总经理共五人组成。

第二十二条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及标准分。

1

产品报价。

(50分)。

1、合理最低价(几家相比后确定,详见备注)。

50分。

2、比合理最低价相差0-1.9%。

45分。

3、比合理最低价相差2-3.9%。

35分。

4、比合理最低价相差4-6.9%。

30分。

5、比合理最低价相差7%以上。

0分。

2

付款方式。

(30分)。

能遵循我方提出的付款方式。

30分。

若供货单位自己提出付款方式,则根据其付款方式酌情加减分,但最多只能加20分。

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司能购到高品质低成本的产品,从而达到降低成本之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对采购过程进行严格的控制,确保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能满足公司各门店的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采购部所有采购人员,价格之审核、接单、订购、验收等,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制度处理。

1、由本公司采购部门负责生鲜产品的采购工作

2、订单处理负责订单的收集汇总,生鲜产品的销售统计

3、收货部和检验室负责对生鲜商品的相关质量数量进行审核

4、储运部门负责对货物进行运输,加工,分拣,配送

2、职责分离原则。采购人员不得干涉商品采购外的其他部门工作

3、一致性原则。采购人员采购的物品或服务必须与采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

4、廉洁自律,不收取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

5、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1、选择供应商

(1)生鲜供应商的采购选择要从批准的合作供应商中选取;

(2)本组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当挑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询价,以作比价、议价依据

(3)部门主管在审价时,认为需要再进一步议价的,则由采购主管亲自与供应商议定价格

(4)公司领导在核价时,均可视需要再行议价或要求采购部门进一步议价

2、价格调查

(1)已核定的商品,采购必须经常分析或收集商品资料,作为降低成本的依据

本组成员均有义务经常性市调以协助主管了解市场行情,以利于领导做决策参考

(2)已核定的生鲜产品采购单价如需上涨或降低,应及时了解相关情况汇总上报

(3)采购数量或频率有明显的浮动时,应及时作出采购计划的调整以应对变化

3、询价和比价

(5)专业用具或相关材料采购人员应该和部门相关人员共同询价议价;

(6)在供应商的报价条件不能满足要求时,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及时进行磋商,以使双方最终在全部条款上达成一致。

4、订购作业

(1)在采购作业所需的全部条款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后,采购人员需填写正式的采购单,订单需要列明一下内容:

a供应商资料:包括名称、编号

b采购商品的详细描述: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等,如有超出标准的特殊要求需特别注明;

c订单所采购的数量、重量;单位包装数量、重量,包装件数

d价格:单价,合计价、合同总额,定金或预付款

e交付期:分批交付时应明确每批的交付时间和交付数量

f付款方式:主要有现金采购和银行转账支付

g标示:商品本身或包装上的文字标记(订单号、供应商、品名、规格、单位包装的数量、重量、批号)

h所需的质量证明材料(检验单、质保单、出厂证明单、化验报告等)

i质量保证条款:发生质量问题时进行退换或其他处理方法。

j装箱清单(送货单)和销售发票的要求。

(3)采购人员应控制商品订购交期,及时向供应商跟踪交货进度。

1、依相关检验与入库规定进行验收工作

2、依财务管理规定,办理供应商付款工作

采购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采购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

二、医疗设备的采购申请程序。

1、甲类大型医疗设备,向市卫生局申请,待逐级上报省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2、乙类大型医疗设备,向市卫生局申请,上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3、三万元以上普通医疗设备,向市卫生局申请,审批后,向市财政局申请,审批后,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填写《政府采购实施申请表》,确定采购部门及采购方式。

4、向采购部门提供所需要的数据和相关信息。

5、接到采购部门的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6、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三、三万元以下普通医疗设备,在院长领导下,由医疗设备科按照《丹东市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暂行管理办法》(20xx)58号文件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规程;竞争性谈判采购规程;单一来源采购规程;询价采购规程,进行采购。

四、医疗设备采购对象(企业或供应商),应具有如下内容。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可生产或经营范围内经注册的产品。

2、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和其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产品检测报告。

6、产品合格证。

7、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或委托书。

8、进口医疗器械应用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应用中文标识中文说明书。

9、包装和标识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储运要求。

五、与供应商鉴定合同的条款内容及相关内容。

1、医疗器械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产品出厂时每件包装中应附产品合格证。

3、厂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复印件。

4、产品应有生产日期或批(编)号。

5、限期使用产品,应标明有效期。

6、医疗器械包装要符合储运部门及有关部门要求。

7、整件医疗器械需附产品合格证。

采购管理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办公用品系指用于xx日常办公所需之耐用物品和消耗品,包括:文具、纸薄、办公室自动化耗材、劳保用品、卫生清洁用品等。

1、办公用品由总务处集中管理,实行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统一回收处理;

2、基建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和日常管理;

4、财务办公室负责对办公用品采购价格的审计,并定期审核办公用品台账;

5、校长办公室对基建的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实施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纠偏。

3、填写《办公用品申购表》,报校长办公室审批后实施采购;

4、凡一次性购买金额预计超过500元的,必须安排两人一起外出采购;

5、对于大宗办公用品,由基建办公室负责询价和议价、选择合格供货商,并签订购销合同。总务主任在过程中实施配合。

2、物资采购完毕,须在10个工作日内,填写《费用报销单》,经校长审核后,按实际支出报销费用。财务办公室须对报销凭证予以严格审核,对于不符合申购流程和报销凭证不全者,应予拒销。

2、办公用品领取后发现不适用或未用完部分,由总务主任统一调换或回收;

3、学期末,教职工须根据有关规定与总务主任交接办公用品。

1、总务主任须建立和登记办公用品台账,做好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和库存管理;

2、财务办公室须会同基建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查对台账与实物,保证账实相符;

3、办公用品存放过程中应避免受潮、虫蛀、损坏或丢失,保证办公用品的功用和性能;

4、总务主任须根据办公用品的消耗或领用情况,确定和保持合理的库存种类和数量,以减少资金占用和保证正常使用。

1、本制度由总务处制订,并负责解释;

2、今后若有未尽事宜,由总务处另行发文通知。

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室。

第三条办公室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计划。

第四条任何物品采购前必须由使用部门申报采购计划,部门采购计划须有部门领导签字,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物品采购计划每月申报一次,于每月3日前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报办公室,对计划外物品办公室有权拒绝采购或办理办入仓手续(经总经理批准的急件除外)。

第三章询价。

第六条各部门报采购计划前须进行初步询价,并随采购计划一并报办公室。

第七条单价100元以下,批量300元以下的材料由使用部门和办公室询价;单价100元以上,批量300元以上的材料报集团材料部询价。日常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由使用部门和办公室询价。

第八条每种物品询价不少于三家并填写询价表,询价表内容应包括品名、品牌、单价、规格、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电话等。

第四章采购。

第九条公司所有物品均由办公室依据按规定程序审批的采购计划统一办理采购。

第十条采购物品时须由办公室采购人员和使用部门指定人员同时进行,违者每次罚款50元。特殊情况下单独采购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采购必须遵照"货比三家"、"择优择廉"的原则,严禁采购质次价高的物品。如有发现每次罚款100元。

第十二条所有采购的物品均需开具税务发票。5000元以上物品采购前须签订购销合同,并由总经理批准。不签订购销合同每次罚款50元。

第五章入仓。

第十三条所有采购的物品均需按规定办理入仓手续并填写入仓单,无入仓单的,财务不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四条办理入仓时,仓管员应对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进行审验,并与审批单、发票进行核对。物、单、票不符者不予入仓,如仓管员没发现账物不符而被督导室检查发现,对仓管员处以50元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相关规定如与本制度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总经理或办公室会议决定。

采购管理制度

1.生产原材料采购:由采购部门负责办理。

2.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由办公室或办公室指定的部门或专人负责办理。

3.对于重要材料的采购,必要时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办理采购作业。

一般情况,采购部门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1.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采购前,先通知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集中办理采购。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供应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批准后通知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3.未经公司主管领导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变更、替换现有面辅材料供应商;如有更适合供应商而需要替换原供应商的,采购部必须提交书面变更供应商陈述材料,获得书面批准后方可变更。

4.询价、议价结束后,需公司主管领导书面同意方可定价,否则公司不予认可价格;由此引起后果由责任人负全责。

5.采购作业合同签订由公司指定或授权委派专人负责,否则视为无效。

6.毛领、毛条、面料等大额材料合同签订由分管采购副总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办理。

采购部门应依采购地区、材料特性及市场供需,分类制定材料采购作业处理期限,通知有关部门以便参考,如果有变更时,应立即修正。

(一)经办人员应对厂商的报价资料进行整理并经过深入调查分析后,以电话或其他联络方式向供应厂商议价。

(二)凡是最低采购量超过请购量的,采购经办人员在议价后,应在请购单中注明,经主管签字确认后上报。

(三)采购经办人员接到“材料采购单”后应依采购材料使用时间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需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产品的书面比价,经分析后进行议价,议价结果书面上报主管领导。

(四)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生产部、总经理办)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情况,主管应立即指定经办人员先行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

附注:凡是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采购项目应该以“财产支出”批准权限进行上报。

(一)采购经办人员接到经批准的“材料采购单”后,应以“订购单”向厂商订购,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到货)日期,同时要求供应商在“送货单”上注明“请购单编号”及“包装方式”,材料需按款号标明分包包装。

(二)若属分批交货者,采购经办人员应在“材料采购单”上署名“分批交货”以供识别。

(三)采购经办人员使用暂借款采购时,应在“材料采购单”上署名“暂借款采购”,以供识别。

1.面辅材料仓库应按照已办妥收料的入库单单,经与供应商送货核对无误后,于第二日将原始单送会计部门。

2.缺交应补足者,请购部门应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

1.采购部门应调查主要材料的市场与行情,并建立厂商资料,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的参考。

2.采购部门应就企业内所需要的材料,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为材料批准价格的参考。

采购部应就企业内所使用的材料质量予以复核(如材料选用、质量检验等)。

审查作业中,若发现异常情况,采购单位审查部门应立即附异常情况报告资料,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附则。

1,根据计划单采购主、辅、料。

2,现款采购:采购员必须凭有经理签字的借款单向财务部借款,采购回来后,采购员持货品、购货x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由仓库保管员验收并开出入库单,(入库单必须注名:供货方名称,货物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用途签字)。入库单必须通过采购员、保管员、会计签字后。随同购货x收据才能由经理签字。然后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3,订单采购:供应商货到后,由采购员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由仓库保管员验收并开出入库单(入库单必须注名:供货方名称,货物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用途)。入库单必须通过采购员、保管员签字。并将第二联传递会计作往来帐。供应商需要结款时,应凭入库单,随同购货x收据由经理签字,然后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采购管理制度

1.负责制定采购政策。执行政策法规,组织市场调研,按照经济适用原则提交购买或招标方案。

2.负责招标组织工作。每次招标活动都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认真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整个过程。

3.负责业务咨询。要充分发挥招标采购智囊团作用,负责采购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宣传、解释、参谋和咨询工作。

4.负责招标项目的落实。对每次招标活动要检查监督,确保落实,并负责听取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1.要加强计划性,尽量形成批量规模,吸引厂商,促进竞争,产生效益。

2.要加强市场调研,做好前期准备。要首先做好选型工作,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充分了解市场行情,做到胸中有数;公开招商并审核资质和业绩。每项招商不得少于3家。

3.要根据采购需求制定标书,标书内容应详细具体,以免引发争议。

4.要根据招标内容组织招标人员。招标开始时负责介绍招标投标概况。

(一)基本宗旨

招标小组成员代表学校和各使用单位的根本利益,必须公平公正,客观全面,不倾向或排斥某一确定的指标,并对个人的评标意见负责。

(二)组织纪律

招标小组成员不得以招标名义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宴请,不得收受投标人的礼物,不得透露对中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以及评标有关情节。凡是国家规定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不得变相交易方式,更不得变成个人行为,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凡是擅自违规操作,以个人身份所签协议和合同视为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材料出现问题,组长是第一责任者,工作组集体负责。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的.亲属不能参与招标。

(三)评标原则

坚持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坚持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后,同质比价;坚持质量第一,以防止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格带来后患;价格最低,不一定是最好的标;争取最大回报率。

(四)评标方法

在各投标厂商开标后,招标小组成员要进行充分地讨论评标,要求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在充分讨论基础上,以无记名投标方式或其它方式产生中标者,少数服从多数,如果两家以上出现同等票数要进行重新投票。每次中标活动结束,要现场做出《招标记录》,招标小组成员要当场签字,每次招标要建立招标档案一套,以备查考。

(五)大型采购项目,联络员不参与投票。

1.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确定(组长负责);

2.项目公示(联络员负责);

3.应标单位材料送达(联络员负责);

4.相关市场调研(申请单位及联络员)

5.项目说明会(应标单位参加、联络员负责通知);

6.工作组和议,敲定购买对象与应标单位;

7.履行法律手续,公示结果。

1.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交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2.一次采购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1000~3000元的,由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3000~5000元的,由纪委书记、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5000元以上物资或1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项目的,由招标小组全体成员招标。

采购管理制度

一、食堂原料采购必须由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二、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三、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四、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五、食堂食品采购采用公开、公平、定期(2年)招标3家以上供应商的方式进行,通过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的方式供货。

六、食堂食品采购的价格在一般情况下应低于市场零售价。

七、采购的食品必须是新鲜、无变质、无污染的食品。

八、食品的采购由食堂厨师组组长配好每周所需原料的品名、数量、质量要求,交食堂管理员,管理员初核后报行政后勤科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做好记录并通知送货人,送货人必须按品名、数量、按质、按时送货到食堂。大型会议、活动制定的菜品计划要报分管领导审签后方可采购。

九、食堂食品的验收鲜货类采用两名食堂验收员、一名值班厨师同时验收的方式进行;干货类采用两名食堂验收员、一名库管员同时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食物时一定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有问题的.食物坚决不能验收入库或使用。

十、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一)检验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

(二)检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果保质期只剩余三分之一或已超过保质期的决不能收;

(三)检验包装是否有厂家、厂址;

(四)检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汁、变形、杂物、霉变等;

(五)嗅气味,是否有异味;

(六)手感,是否有异样。

十一、非定型包装食物的验收。

(一)看: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

(二)闻:是否有异味;

(三)手感有无异样;

(四)蔬菜是否新鲜。

十二、验收人员必须对每天食堂所需的食品进行质量、数量、单价等方面的验收,杜绝变质、霉烂的食品进入食堂,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严禁验收后不签字。

十三、食品验收中发现霉烂变质应予以当场清退。

十四、食品采购验收过程中如有重大问题,应及时逐级汇报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仪器设备采购行为,加强财务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根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各单位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及贷款资金、捐赠资金等财政性资金采购仪器设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校仪器设备采购,是指学校各单位以购买、委托研制开发、租用等方式获取仪器设备的行为。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仪器设备采购,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可以不适用本办法: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机密的;

(二)因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需紧急采购的;

(三)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危险,需紧急采购的;

(四)某些特定的其它情况。

第五条 学校各院系、各单位采购仪器设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高效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采购主体和供应商

第六条 仪器设备采购的主体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非集中采购机构。

第七条 成立"中国地质大学仪器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作为学校的集中采购机构,资产处负责办理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下列采购事务:负责全校单价20万元及以上(包括批量)仪器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审定招标、采购管理文件(含制度、办法),审定招标项目,主持采购项目招、投标的全过程。

第八条 非集中采购机构(各院系、各单位)负责下列采购事务:单价2万元及以下的仪器设备,由各院系、各单位自行采购。单价在2万元以上(包括批量)的仪器设备,须由各院系、各单位会同资产处,与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并需符合本办法第三章、第四章要求。

第九条 供应商是指具备向采购机构提供仪器设备和服务能力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包括中国供应商和外国供应商。

第十条 中国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国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五)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外国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经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进入我国市场的外国法人和其它组织;

(三)外国供应商一般应在我国境内设有代表机构或能有效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外国供应商享有并履行与中国供应商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学校采购方式

第十二条 学校采购一般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须公开招标采购的仪器设备,按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文件精神执行。

邀请招标采购,是指采购机构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或三个以上特定供应商投际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机构直接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是指采购机构对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机构向一家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第十三条 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时,一般应实行邀请招标采购的方式,被邀请的特定供应商一般由采购机构和资产处商议确定。

第十四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

(二)因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而急需采购,无法按招标方式得到的;

(三)投标文件的准备需较长时间才能完成的;

(四)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需要高额费用的;

(五)对高新技术含量有特别要求的;

(六)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

第十五条 采购价格弹性不大的标准规格的仪器设备且有现货时,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第十六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一)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有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的;

(二)原采购的后继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四)预先声明需对原有采购进行后继扩充的;

(五)从残疾人机构,慈善机构采购的。

第十七条 购置单位采购进口仪器设备,应尽量通过符合海关优惠政策条件的形式进行采购。

第四章 学校采购程序

第十八条 购置单价为5万元及以下的一般仪器设备,申请人应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器材申请卡",由各院系、各单位负责审批。

购置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申请人需填写"中国地质大学申购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由资产处负责审批。

购置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报主管校长审批。"中国地质大学申购大型精密仪器可行性论证报告"要求组织专家论证。

单价在5到20万元之间(不含20万元)的仪器设备,由各院系、各单位自行组织专家论证。

单价4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由资产处与学校仪器设备专家论证组组织论证。

第十九条 购置国家规定的社会集团控制购买的商品,各院系、各单位必须书面提出申请,由资产处审核,报省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购买。购置空调器等耗电量较大的仪器设备,需报学校用电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条 重点建设项目均实行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各项目领导小组应明确一名仪器设备购置负责人。各项目领导小组应根据学校审核同意下达的每年项目设备购置总经费额度情况,于每年年底编报全年仪器设备购置清单,报项目主管职能部门和资产处,各项目仪器设备购置负责人应在采购前一个月及时与装备处联系,并按要求向装备处提供有关材料,以便进行采购前论证、审批等各项采购程序的操作。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投标程序规定如下:

(二)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供应商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五)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由购置单位和资产处派人共同组成评标小组进行评标。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由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进行评标。

第二十二条 非招、投标方式的采购工作程序一般在30天内完成,招、投标方式的采购工作程序一般在60天内完成。

第二十三条 采用招、投标方式时,由资产处和采购机构共同编制招标文件,文件内容和招标程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 学校采购合同需要变更时,购置单位应当将变更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告资产处。

第五章 学校采购监督

第二十五条 学校采购工作接受党纪、政纪、审计、财务和群众监督。

第二十六条 采用招、投标方式的采购项目,由资产处配合采购机构共同开标。第二十七条 学校监察处、仪器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有权从下列方面对合同文件进行审查:

(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二)是否符合学校采购预算的要求;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合同中是否包括了对合同履行验收提出的特别要求。

第二十八条 采购机构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为采购行为无效,学校纪监办、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应责令其进行整改;对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按学校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有意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应当采用招标采购方式而未采用的;

(二)擅自改动采购标准的;

(三)与供应商违规串通的;

(四)开标确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定采购合同的;

(五)拒绝采购监督小组的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不提供有关材料的;

(六)其他违纪违规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为采购行为无效,应责令其改正: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追究其经济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学校采购供应商资格的;

(二)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四)与采购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机构签定采购合同的;

(六)向采购招标领导小组、采购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七)其它违纪违规的行为。

第三十条 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和招标采购工作人员,不履行本办法的规定,循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可按学校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具有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余所列违规情况,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采购管理制度

1公司采购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工作。采购前应网上填报信息,并向区安监局申请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证明。购买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购买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

我公司需提供材料: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书面申请(注明品种、数量、用途);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法人代表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单位内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存放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员(双人双锁)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发生火灾、被盗等事件时的安全处置预案;购销合同。

销售单位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固定、移动联系电话;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

2办理购买备案证明需进行网上申报。

3购买使用时应当:

3.1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使用台账(出入库登记),如实记录购进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使用情况和库存等,并保存二年备查。

3.2应当在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购买使用情况报区公安局备案。

4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易制毒化学品的包装说明书、安全技术说明书及使用说明书。

5双方签订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明确签订易制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6对采购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有验收记录,并对其质量负责。

7对易制毒化学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采购管理制度

一、凡属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商品,不论金额大小都必须进行政府集中采购。属采购目录以外的商品,单项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上、批量采购超过5万元的也应纳入政府采购。

二、学校应在每年初根据自己的资金来源和学校实际需要,经行政会议研究制定出当年的采购项目计划。采购计划经中小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局,教育局对各校采购情况进行汇总后报政府采购中心备案。未制定采购项目计划的学校或不在采购计划中的项目,除遇突发事件和上级要求需采购外,年内不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三、学校进行物品采购时,在向教育局报《采购申请表》同时要写出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性能等,采购报告必须经乡镇教育办公室审核。

四、在政府采购中心未进行招标前,任何人不得与供货商确定所购物品的价格和作出任何承诺,更不得向供货商收受或索要物品和现金。

五、学校采购的物品一经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确定后,学校应及时与供货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严格按合同规定验货、付款。

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不得以任何借口规避政府采购,对不按要求进行政府采购的,按规定将在教育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xxx小学

20xx年x月xx日

采购管理制度

明确采购付款的过程及节点控制,做好预付帐款、应付账款、现金用款的管理,加强公司现金内部控制和管理,确保现金业务安全、准确运营的制约和监督。

本流程适用于所有与采购用款管理环节有关的部门和人员。

3.1采购部控制好采购付款节点,使付款计划与财务支付能力的平衡。

3.2采购部负责根据采购计划及预算,编制《用款申请单》。

3.3采购部负责协同财务与供应商对账,定期安排付款。做好应付账款的日常管理,保证每笔业务的正确性。

3.4企管部审核款项,使汇款业能顺利开展。核对订单与入库单及发票是否完全一致。

3.5企管部制约并监督现金业务的运营。

3.6总经理负责应付账款的审核和审批。

3.7财务部负责应付账款对账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事务。

3.8财务部负责付款、支款和做好相关账务记录。

4.1预付款:

4.1.2经采购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双方签订采购合同

4.1.4采购部相关人员根据采购订单预算情况,计算预付款数额,填写《预付款申请书》报采购经理、企管部、总经理审批。

4.1.5.1采购部传真采购订单至供应商,注明货物名称、数量及到货时间。

4.1.5.2供应商接到传真,根据订货内容备货。

4.1.6.1采购部通知供应商发货,供应商安排装车。

4.1.6.2供应商装车完毕,传真装车单至采购部通知汇款。装车单上需注明货物名称、数量、金额。还必须盖上供应商的公司公章,附有物流司机签字。

4.1.6.3采购部接到传真,核对无误。凭装车单传真件及用款申请单通知财务汇款。

4.1.8.1采购部与供应商沟通,确认款到后通知供应商发货,并安排接货。

4.1.8.2货到后,如有余款未付请,采购部持入库单和检验单报企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安排付清余款。

4.1.9.1财务部付清余款,通知采购部.

4.1.9.2采购部与供应商沟通,确认余款是否收到。并稽催供应商尽快开具发票并邮递至我司。

4.1.10财务部收到发票后入账,做好记录。

4.2现金:

4.2.1采购部根据各部门需求制订采购计划,报采购经理审核和企管经理审批。

4.2.2采购部根据企业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及库存情况,确定单项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的`当期市场状况、价位等,采购部确定此项采购项目所需费用,编制采购预算。

4.2.3.1采购人员根据采购项目预算,填写《借款单》,报采购经理审核。

4.2.4企管经理对采购项目及借款进行审批,通过后,财务部按照相应程序支付借款。

4.2.5采购人员进行采购活动,根据企业的实际要求,对所要购买的货品进行比较、选择。

4.2.6交易达成后,采购部与之结算货款并索取发票

4.2.7采购人员整理各项单据,详细列明各项费用情况,填写《报销单》,交采购经理、企管部、总经理审批,报销采购费用。

4.2.8财务部做好会计记录,登记各类账目,相应单据存档备查。

4.3应付款:

4.3.1采购人员根据采购合同的付款约定,收集采购订单、入库验收单等相关单据及记录,核对合同的执行情况,汇总应付货款款项。

4.3.2采购部、财务部每月定期与供应商对账.

4.3.2.1本地供应商持入库单客户联来我司对账,月结供应商每月27号对账。采购会计协同财务应付会计与供应商对账无误后,公司财务出纳根据应付金额写欠条交给供应商。

4.3.2.2外地供应商每月27号发上月25好至本月的业务对账单,对账单需盖供应商公司公章。采购会计负责对账单的审核工作,审核无误后签字存档。并复印一份给财务应付会计进行复核。复核中发现账务不一致是及时追查原因,并做相关处理。

4.3.3.1采购会计根据供应商对账结果,协同财务部应付账款会计,编制每月的应付账款表。

4.3.4采购部供应商主管核对应付款表,在应付款表上填写付款金额,报总经理审批。

4.3.5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实际付款金额安排付款。

4.3.6.1本地供应商每月15号凭我司出纳开具的欠条,采购人员通知供应商取款结账。

4.3.6.2外地供应商,采购人员通知供应商自行查收款项是否到账。

4.3.7采购部进行付款记账。

付款目前主要有三种形式

a.现金:随机接到财务结算记账员电话通知,近期付款情况。采购会计根据结算记账员提供的数据,抄写付款客户、付款时间、金额。

b.转帐支票:随机接到财务结算出纳电话通知,近期支票付款情况。采购会计根据出纳提供的数据,抄写付款客户、付款时间、金额。

c.银行汇款:采购会计根据采购员填写的用款申请单绿联记账。

5.1《山东惠发食品有限公司采购用款申请单》

5.2《山东惠发食品有限公司采购合同》

5.3《借款单》

5.4《货比三家记录表》

5.5《月应付款批款表》

采购管理制度

(一)食堂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定点采购食品。

(二)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三)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料。

(四)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同时要让货主填写采购回执单,并做好采购记录,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五)采购食品,必须向货主索要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六)食品采购回来,要经2人以上验收,并有验收记录。

(七)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凡采购大米、面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5类食品必须具有市场准入标志,认准“qs”标志。严防不合格食品、劣质食品。

(八)采购肉类、禽类、水产类食品必须新鲜,不采购变质食品。

采购管理制度

建立和完善价格比较制度,保证所购产品的质量和可负担性。

月末将关键月份的缴费情况、拖欠情况、拖欠票数进行汇总,并提出下月的缴费方案。

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当取得货物交付情况的全部资料,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提前两天告知请购单位或者申购人。

所有货物均应开放接受,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并尽快加以解决。

采购要求--采购计划--寻找供应商--询价、价格、谈判--采购谈判--签订合同(确定付款条件、分配方法、售后服务)--交货验收(仓库管)--质量检查(不合格品退回)--收入调节--财务结算。

采购计划:买方应根据请购单和公司销售计划拟订采购计划。

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对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一般从经营条件、供应能力、质量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定期在质量、交货、价格、逾期率和合作方面进行评分。

合同:是在双方通过询价、报价、谈判、价格比较和其他程序签署有关协议时订立的。采购合同应当根据采购商品的要求、供货方的情况、企业本身的管理要求、采购准则和其他要求订立。与财务部门联系确定付款方式、出货方式、售后服务等。

接受交货:买方必须确定货物的正确类型、数量、质量和交货时间。以买方的确认书和合同作为验收数据。

质量检验:货物通过质量检验合格的,应当予以保管检验不合格的,应当补正、退货。

采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制度管理,健全企业采购制度,提高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降低采购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保证采购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涉及的采购类别包括:项目采购(材料采购、工程采购)、年度采购、零星采购、应急采购。

本制度涉及的采购物品包括:单价万元以下的工程设备、工程原料、实验器材、实验药剂、化学药剂、劳保用品、办公用品以及应急事件、突发事件中需要采购的物品。

本制度中有权申购的部门包括:工程部、研发部、咨询部、市场部、办公室、财务部。

1、采购公司经营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高度重视。

2、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因素,择优选取。

3、各类物资均应向正规商家采购,原则上要求所有采购物资均应开具发票。

4、物资采购由需求部门负责采购、询价及后期谈判。

5、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采购事务,申购人与采购人不得为同一人。

1一般采购流程

1.1采购申请

1.1.1采购之前,申购人应向仓库询问所需物资是否有库存,以免重复采购。

1.1.2采购之前,申购人依据所需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填写“申购单”。其中工程项目采购应提交工程预算,按采购原则进行采购。

1.1.3紧急采购时,由申购人在“申购单”上勾选“紧急”选项,以便各部门加快流转,及时处理。

1.1.4若撤销采购,应立即通知采购人,以免造成浪费。

1.2申购:工程项目采购提交工程预算并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由申购人填写“采购物资流转单”,其他采购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申购人填写“采购物资流转单”。

1.3询价

1.3.1各部门负责采购的人员分别询价,提供三家以上供应商及价格,财务部提供历史价格加以比对。

1.3.2采购人询价时应注意审查供应商的主体资格(经营状态、是否按时年检、有无失信记录、是否涉及重大诉讼等),要求供应商提供联系方式以便相关负责人核价。确定供应商后,应要求供应商提供证明主体资格的材料(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采购人应在“采购物资流转单”上注明所采购物资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基本信息。

1.4核价:采购人或相关负责人参考历史价格对拟采购物资进行核价,填写“采购物资流转单”中的“核价结果、核价意见”。

1.5审批:采购人将“采购物资流转单”经逐级审批,报公司各级负责人审批后,方能进行采购。

1.6采购实施与验收入库

1.6.1“采购物资流转单”经各级负责人审批签字且经财务部备案后,由采购人办理借支采购金额或通知财务办进货款手续。

1.6.2采购人按照核准的“采购物资流转单”向供应商订货,并以电话、传真等方式确定交货日期或到市场采购。对于需要订立买卖合同进行采购的物资,应同时按公司合同审批程序进行流转。

1.6.3所有采购物资到货后,由采购人、申购人、入库人协同,按照预定的采购质量标准及数量进行验收,并办理入库手续。如因需立即使用不能及时入库,应先由申购人、采购人验收,在紧急情况解除后,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如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保存证据,与供应商协调退换货事宜。采购人、入库人验收完毕后,应出具证明验收合格的单据,交予财务部备案。

1.6.4所有采购物资原则上要求货票同行,采购人应在货到后1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因超过报销时间财务部门不受理报销的,责任由采购人承担。

1.6.5采购物资不论金额大小,一律由采购人签字,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总负责人核准签字后方可报销。

1.6.6采购人应将供应商的送货单及我公司开具的入库单、物资采购流转单、收款收据等单据交予财务部方可结款或开具支票。

2特殊采购流程

2.1集中计划采购:凡属日常办公用品必须集中购买的,各部门应在每月25日前将审批通过的“采购物资流转单”交至办公室,由办公室在月底统一购买。

2.2零星采购零星采购是指偶然发生的、所采购物资低于元的采购(如因公司接待、聚会需要进行的采购,场地调查、工程施工过程中因缺少配件、材料而临时进行的采购等),具有临时性、偶发性、金额低的特点。

2.2.1各部门人员需要进行零星采购的,应首先以电话的方式征求本部门负责人,征得负责人同意后,坚持“必需、质量、价格”的原则进行采购。

2.2.2采购人应选择可靠的供应商进行采购,采购时应购买注有品名、商标、制造厂商、保质期等基本信息的合格商品。所购物资原则上要求供应商开具发票,应供应商原因不能开具发票的,应要求开具收款收据。

2.2.3零星采购原则上由采购人先行垫资采购。采购人完成采购后,应填写“物资采购流转单”,按照一般采购程序完成流转后,将“物资采购流转单”、发票或收款收据交予财务,由财务进行报销,财务应在所有材料提交后日内将采购人垫付金额退还采购人。

2.2.4零星采购采购人应对所采购物资的质量负责,若所采购物资发生质量问题,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退换货事宜。

2.2.5因场地调查、施工等工程需要而进行的零星采购,应在完成采购后纳入工程预算。因其他原因发生的零星采购,需要入库的,应在采购完成后补办入库手续,由仓库管理人员开具入库单,将入库单交予财务部方可报销。

2.3应急采购应急采购是指公司因应急处置需要,而临时进行的采购。应急采购由公司应急处置小组进行。

2.3.1在接到应急处置任务后,应急处置小组负责人发现需要紧急购买材料、设备的,应先向仓库管理人员询问,确定没有所需材料、设备后,向上一级负责人汇报,得到上一级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

2.3.2应急采购无需进行三方询价,应以最便捷的方式进行采购,兼顾价格和质量。

2.3.3应急采购结束后,应急处置小组负责人应编制应补填“采购物资流转单”,按照一般采购流程进行流转。剩余物资要补办入库手续,取得入库单。若应急采购无法开具发票或收款收据的,应急处置小组负责人应作书面说明,列明应急采购物资来源、价格等信息,报上一级负责人审批、签字。

2.3.4应急采购原则上由应急处置小组负责人垫付。采购完成后,应在日内将“采购物资流转单”、入库单、发票、收款收据(说明)交予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在所有材料提交后日内将垫付金额退还垫资人。

2.4年度采购年度采购是指因部门生产需要,需定期进行的采购。

2.4.1需进行年度采购的部门,应编制年度需求预算,逐级申报审批后,交予财务部审核、备案。

2.4.2年度需求预算批准后,各部门采购人应从优秀供应商名录中选取三家进行询价,要求供应商提供盖有公司公章的报价单。需要进行招标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招标。

2.4.3采购人询价后,填写“年度采购物资流转单”,逐级审批后,交予财务部备案。

2.4.4“年度采购物资流转单”获批准后,采购人应与选定的供应商订立合同,确定价格及付款方式。合同应按公司合同审批程序流转。财务部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

2.4.5年度采购进行过程中,采购人应注意市场价格的变化,若供应商供货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应及时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终止履行合同。

2.4.6应年度采购需要订立的合同,应为不固定总价合同,按季度或按年度进行结算。

1采购结束后,采购人应将采购单、采购物资流转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材料复印两份,原件交予财务部审核、付款,一份复印件留存本部门,一份复印件连同供应商主体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交予公司法务保管。

2法务人员接受采购相关材料时应要求采购人填写材料接受清单,按照采购所属项目进行归档,以便日后查询。

1采购人职责

1.1建立供应商资料与价格记录档案。

1.2做好市场行情的经常性调查。

1.3询价、比价、议价及订购作业。

1.4所购物资的品质、数量异常的处理及交期进度的控制。

1.5做好平时的采购记录及对账工作。

2采购人行为规范

2.1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采购作业,采购完成后及时进行备案并确保备案材料真实、齐全。

2.2若采购人员违反本制度进行采购作业或没有及时备案导致采购资料丢失或损毁的,第一次由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若再发生类似事件,按严重程度给予采购人员降职、降薪、转入试用期或予以辞退。

2.3采购人员不能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或贿赂;若因严重失职或违反本制度作出不适当行为的,给予辞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损失,情节严重涉及违法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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