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养老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大全(13篇)

时间:2023-12-11 10:35:55 作者:灵魂曲

工作汇报还可以用于回顾和总结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最后,希望大家能够在工作中认真对待汇报工作,用更好的汇报展示出自己的工作价值和实力。

防养老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优秀作文推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乌海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打出系列“组合拳”,全力守护老年人“钱袋子”。

乌海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办公室,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率先于4月28日召开了全市两级法院部署动员会,党组书记、院长王效俊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两级法院干警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力开展。

对标对表上级单位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工作方案和具体任务,详细制定《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为专项行动提供了全面的制度保障。对专项办公室突出保密管理,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开展提供严密纪律保障。

为全面发动人民群众,做好违法线索的征集,面向全社会发布了《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养老欺骗犯罪线索的通告》,公布了举报方式,积极发动社会各界提供养老欺骗犯罪线索,制发了《涉养老欺骗犯罪案件线索摸排卡》,立案之初随案移送至承办法官处,由承办人结合案件情况,对案件中是否存在涉养老诈骗线索进行全面摸排。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加大普法力度,印发精美宣传手册、手提袋等老年人喜欢的宣传品,分别于4月29日、5月17日、5月19日深入学校、社区、公园、广场等地开展了养老诈骗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600余册,普法手提袋600多个;二是充分利用本院自媒体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动态、法律知识、通告公告等普法宣传稿件,设置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专栏,自媒体制作“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横幅。截至目前,官方微信等自媒体已发布涉养老诈骗信息23篇次。三是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继续加强《内蒙古法制报》、乌海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法治时空》栏目的合作,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类普法宣传稿件5篇次。制作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横幅标语5个,宣传展板12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ppt,在办公楼前门广场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不断增强公众防诈反诈意识。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5月24日下午,我市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雷,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国强,市法院院长王建宏、市检察院检察长尹涓、咸阳市公安局秦岭分局局长李胜坤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开展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也是保持国泰民安社会环境的实际举措。要在宣传教育上再深入,创新形式,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大力宣传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提高老人防范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要广泛收集线索,畅通举报渠道,发动群众提供违法犯罪线索。要精准依法打击,要严格按照“稳、准、狠”要求,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违法犯罪,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兴平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为加强电动车产品质量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进一步巩固国省道穿越村庄、镇区部位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根据县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精神、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我局负责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火灾事故发生,为切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质量安全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产品质量、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行为,杜绝非法拼装、改装或加装电动自行车行为,力争通过专项整治,实现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产品质量安全明显提升。

二、专项整治内容。

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流通销售:销售无3c认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销售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假冒伪劣、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电动自行车拼装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

三、专项整治时间。

2020年9月8日开始至2020年10月28日。

四、专项整治任务。

(一)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栏(墙)、报纸、网络等宣传载体,结合质量月活动开展现场宣传、进小区、进学校教育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违规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相关产品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并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宣贯工作。

(二)开展电动车销售、维修领域排查行动。分局应当全面排查辖区内有无无照经营的销售门市(单位),电动自行车维修者是否有非法拼装、改装、加装行为,是否有超范围销售整车、配件行为。

(三)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销售专项检查。各分局依法开展辖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销售领域监督检查,填写检查表格(见附件1),并形成台账,同时督促销售单位建立进货查验制度、销售台账并索票索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肃查处。各分局要切实认识到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扎实开展开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县局发布警示信息和消费提示,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无3c认证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维修者非法拼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电动机、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的改装行为;查处无照经营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违法行为。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本周按照《吉安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排查工作、宣传工作都有序开展。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坚持逢场天在场镇设立集中宣传点,坚持到各村(社区)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导。各村(社区)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向镇反馈排查结果,到目前为止,暂未发现风险隐患点。

结合我镇实际,一是由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牵头定期组织在场镇设点,通过形式多样,简单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在制作宣传海报时,考虑到宣传对象主要是老年人,海报主要采用漫画的方式简单易懂的.进行宣传,海报上面的字体相对较大,看起不费劲,达到最大的成效。二是各村(社区)通过微信、广播向群众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资料;确保每个村至少2条以上标语,每个社区至少4条以上固定标语,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三是各村(社区),打好工作组合拳,通过召开社长会、农民夜校、院坝会、进村入户走访、“1+n”干部包联群众工作等,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确保全面覆盖上下功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定期不定期到各村(社区)进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督导,检查各村(社区)工作完成情况。

1.线索摸排再动员,组织各村(社区)再次排查问题线索,发动群众对辖区养老诈骗线索进行举报,努力做到排查不遗漏。

3.督导检查再加压,要求各驻片班子成员督导联系村(社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5月26日上午,海东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制定《海东市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海东市检察机关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海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玉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和省市委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推进会精神和《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海东市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分析讨论海东市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风险隐患和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情况。各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和检委会专职委员结合分管的业务作了发言,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讨论。

会议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专项行动工作,从扎实抓好宣传发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协同开展整治规范三个环节,推进海东市检察机关专项行动。通过宣传发动群众,畅通举报渠道,有效回应群众诉求;通过培育、收集、编发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发放宣传册、开展现场普法,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提高人民群众识骗防骗意识;通过突出打击重点,适时提前介绿色作文网入,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通过督促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涉案资产,督促引导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全力追赃挽损,针对养老重点领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最大限度降低被害人损失;通过主动分析研判养老诈骗案件发生背后的原因,查找发现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及时向其他行政机关通报情况或者制发检察建议;通过加强老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督促个人信息处理者堵塞监管漏洞,协同开展整治规范工作。

下一步,海东市检察机关将按照《实施方案》组织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集中查办一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形成严打高压态势。深入剖析诈骗“套路”,揭示案件特点和社会危害,选编发布典型案例,为提高人民群众识骗防骗能力提供生动教材。强化溯源治理、深挖诱发违法犯罪的监管漏洞,查找有效防范的方法措施,为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提供支撑。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扩大专项行动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有效提高人民群众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打击整治活动,共同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实现预期目标。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捂紧老年人的钱袋子,守住老年人的“养老钱”,真正让老年人乐享晚年。近日,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涉老“食品”“保健品”等涉诈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为充分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该局首先进行了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的防老诈骗宣传活动。运用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商场超市电子屏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重点宣传了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不要把普通食品当保健食品”“听从医生建议”等内容,通过深入细致地宣传,让老年消费者及其家人增强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全局已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多份,滚动播放宣传标语20xx多条次,大大增强了老年人预防诈骗的意识和辨别诈骗手段的能力。

为确保整治行动做到有的`放矢,该局把查处食品、保健品广告、经营标签标示不规范等作为检查工作重点,定期开展保健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不断强化对“涉老”食品、保健品广告的监测监管,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必须依法履行社会责任,落实专区专柜销售、消费提示、核对产品标签及说明书、进货查验及记录、信息追溯等主体责任,推动保健食品销售管理规范。与此同时,还严厉打击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保健”产品的行为。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局已摸排涉老保健品等经营户253家。

为有效震慑养老诈骗行为的发生,该局进一步加大了案件查办力度,确保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截至目前,县局系统已出动执法人员212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63家。

预防养老诈骗工作情况汇报集合

为全面强化防范养老诈骗宣传力度,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老年人防范养老诈骗能力,7月27日,江千派出所深入辖区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教育引导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养老诈骗,共同守护幸福生活。

活动中,民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现场老年群众耐心讲解“投资养老”“养老保健品”“缴纳养老金”等常见的诈骗手段和作案方式,切实提高辖区老年人识别养老诈骗能力。并热心提醒广大群众要做到不贪图小利,不轻信陌生人电话信息,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及家人身份信息、存款、银行账号等情况,如遇到可疑情况,一定要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谨防上当受骗。同时,民警帮助老年群众下载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并现场教学使用方法。

下一步,江千派出所将继续深入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成效,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xx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xx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集中利用二个星期时间对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了“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全市现有公办养老机构xx家,民办养老机构x家,共有xxxx张养老床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xx家,都是由社区(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市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根据《xx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统一制定宣传标语等相关内容由乡镇民政办牵头,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

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及综治网格员作用,在社区、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和各小区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

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养老服务机构拒绝诈骗集资承诺书、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人员动向,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牵头组织乡镇(街道)、乡填民政办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区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等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二是要求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市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市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的涉及养老领域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市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局将动态监管,逐步建立长期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养老诈骗工作情况汇报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是落实关心关爱老年人的重要工作,为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我区召开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会议要求,迅速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专班,统筹谋划、组织实施,保证工作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

我区镇街组织网格员入户开展“养老诈骗”宣传工作,发放养老反诈宣传手册,本周共发放宣传手册3000份,张贴100多张海报、标语、横幅等,手机短信发送7000余条。进一步提高群众的防诈骗意识,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减少老年人上当受骗的机会。

我区相关单位和镇街依法按照职责主动开展摸排,对可能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切实将一切可能威胁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之事,尽早尽快地扼杀在摇篮之中,让他们知法懂法,安全、开心地安度晚年。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提高站位,将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统筹部署,强力推进,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养老诈骗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xxx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的文件精神, 我局制定了《xxx文化和旅游局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 成立了领导小组,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对我市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宾馆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对低价旅游为诱惑老年人参团旅行以及以旅游名义组织会销等风险隐患进行了“大宣传、 大排查、 大整治” 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 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根据xxx省文化和旅游厅,xxx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工作安排,我局迅速制定方案,展开行动,统一制定宣传标语,广开投诉举报渠道、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 找准重点, 全面杜绝隐患。

1、 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市文化和旅游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我们将旅行社、星级酒店、a级旅游景区作为宣传重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投资艺术品高额回报”、“免费旅游”、“低价旅游”形式赠送体检,推销保健品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作案特点进行宣传普及。提醒群众加强防范意识,杜绝小利诱惑,叮嘱老年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告诫老年人不要贪图小利,遇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警求助。

2、动态管理。一是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xxx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案件情况统计表》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人员动向,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二是开启2019至2022年案件梳理工作。针对文旅部门执法单位三年来所办案件以及正在办理中具有苗头性的案件,进行重新梳理审查,查找文旅行业养老涉诈问题隐患,截至目前,共梳理案件xxx件,未发现养老涉诈问题隐患。

(三) 加强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组织县区文化旅游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市、县区两级文化旅游局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监管领域内存在养老涉诈等问题隐患。二是加强督导检查。2022年x月xx日至xx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xx县、xx县开展了为期4天的督导检查,2022年5月26日,27日市文旅局对xx县、xx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总体来看,被检查涉旅企业能够积极宣传养老反诈活动,实际经营中未发现养老诈骗等恶劣行为。三是要求全市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坚决不参与以“艺术品经营为名实施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活动”;以“旅游年卡”“储值卡”“会员卡”等预付卡方式吸纳大额资金等活动;以高额反息(佣)、低价旅游等方式发展会员等行为;以利用虚假宣传、低价旅游为诱惑老年人参团旅行以及以旅游名义组织会销等行为,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文化旅游领域涉诈隐患。

目前我局通过官网专栏以及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等广开投诉举报渠道。在检查过程中严格审核面向老年人的旅游项目内容,但经过几周的线索筛查,收获甚微,综合分析原因有以下两点:

一是由于xxx旅游环境多以夏季项目居多,据以往数据显示,旅游人数由5月至9月逐月递增,处于每年旅游起步阶段,所以旅游团队相对较少。二是受新冠疫情影响,跨省旅游业务严重受限,对我市文化和旅游业冲击较大,我市具备一定规模的旅行社业务稀少,许多规模较小的旅行社一直处于停业状态。检查到的景区等企业,入园量微乎其微。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市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排查力度。我局将结合“xxx”小长假来临之际,由局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小组,组成检查组分赴xx个县区,对文化和旅游领域企业进行线索排查。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进一步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下一步我局计划通过文旅节庆活动深入景区和文旅经营场所开展文旅行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活动。讲解有关养老涉文涉旅诈骗、权益保障、安全旅游、文明旅游等相关知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文明旅游、安全出行。

打击养老诈骗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要求,加大《条例》普法和防非宣传力度,按照《xx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集中利用xx月对我县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宣传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我县目前正在运营的养老机构1个,养老床位199张,护理型床位50张,其中“全覆盖”项目1个,床位100张,入住特困人员43名;日间照料中心9个,其中农村日间照料中心2个,城市日间照料中心7个,农村1+n互助养老模式试点5个,老年活动中心1个。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根据《xx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局迅速行动,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开展宣传工作。

(二)广泛宣传。

为做好我县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老年活动中心、社区及乡镇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作用,在8个社区及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以挂横幅、宣传栏、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1、加强力量深入社区、村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要充分提高对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紧迫性,深入基层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向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工作人员普及非法集资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大家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法律约束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小组讨论,结合工作实际,从社区工作人员所处部门、岗位等实际出发,就如何遵守和落实“禁令”、有效预防和杜绝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和交流,以此增强大家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创新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我局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媒介由贴宣传广告、播放宣传标语等媒体拓展。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语言,利用一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

2、加强老年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在养老机构进行宣传,教育广大老年人紧紧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结合防疫抗议战役等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抓好宣传工作。一是聚焦当前非法集资“上网跨域”新特点,对养老服务领域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老年人和养老经营者有效识别非法集资。

我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县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人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宣传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县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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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中央及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召开后,第一时间召开了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在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破案打击组、排查整治组、宣传教育组等4个工作组。制定印发了《××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行动步骤、主要措施、工作要求以及专项办各工作组主要职责,为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奠定了坚实保障。

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单位职能职责,扎实组织开展“全民动员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守护百姓养老钱”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绿洲××”客户端等载体,广泛宣传防养老诈骗相关知识和方法,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提醒老年人守好自己的养老钱。至目前,全县共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50余条,通过微信推送“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和防诈反诈知识4.6万余条,在县电视台播出电视新闻9条,通过新华社客户端、××融媒人民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微视频、微海报及老年人防诈骗知识等新媒体稿件106条,有效在全社会形成了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浓厚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全县智慧养老服务云平台作用,常态化开展养老诈骗防范预警。将“互联网+养老服务”应急救助方式融入服务,为分散特困、经困、空巢、留守、高龄等重点服务老人配发智能腕表1000个,安装智能监控1000台,实时掌握老年人的活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通过喊话提醒老年人提高警惕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严防老年人上当受骗。今年以来,累计服务人次6.27万人次。

向全社会发布了《××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举报方式公告》,公开各成员单位受理养老诈骗问题线索的举报电话、邮箱和举报内容,广泛征集涉养老诈骗问题线索。在县扫黑办增设养老诈骗线索工作组,负责全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和市专项办转办、领导批办、群众举报、部门移交等各类线索的管理办理。积极发动离退休党员、平安志愿者、治安户长、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提供违法犯罪线索。至目前,全县暂未收到涉养老诈骗问题线索。

坚持边摸排、边整治,紧盯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加大监管力度;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进行处理整改;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依法进行严厉打击。至目前,全县共侦破涉养老诈骗类型案件2起,其中侦破养老诈骗现案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侦破养老诈骗积案1起,公诉犯罪嫌疑人3人,挽回群众经济损失50万元。

县专项办组织工作人员,成立两个督查组,结合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维稳安保工作督查,对各镇(街道办)、各相关部门单位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了2轮次督导检查,对个别思想不重视、排查不全面、宣传发动不到位的镇和部门单位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督导责任单位按照要求抓好整改落实,有效促进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养老诈骗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xxx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xxx文化和旅游局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对我市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宾馆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对低价旅游为诱惑老年人参团旅行以及以旅游名义组织会销等风险隐患进行了“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根据xxx省文化和旅游厅,xxx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工作安排,我局迅速制定方案,展开行动,统一制定宣传标语,广开投诉举报渠道、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

1、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市文化和旅游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我们将旅行社、星级酒店、a级旅游景区作为宣传重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投资艺术品高额回报”、“免费旅游”、“低价旅游”形式赠送体检,推销保健品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作案特点进行宣传普及。提醒群众加强防范意识,杜绝小利诱惑,叮嘱老年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告诫老年人不要贪图小利,遇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警求助。

2、动态管理。一是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xxx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案件情况统计表》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人员动向,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二是开启2019至2022年案件梳理工作。针对文旅部门执法单位三年来所办案件以及正在办理中具有苗头性的.案件,进行重新梳理审查,查找文旅行业养老涉诈问题隐患,截至目前,共梳理案件xxx件,未发现养老涉诈问题隐患。

(三)加强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组织县区文化旅游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市、县区两级文化旅游局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监管领域内存在养老涉诈等问题隐患。二是加强督导检查。2022年x月xx日至xx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xx县、xx县开展了为期4天的督导检查,2022年5月26日,27日市文旅局对xx县、xx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总体来看,被检查涉旅企业能够积极宣传养老反诈活动,实际经营中未发现养老诈骗等恶劣行为。三是要求全市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坚决不参与以“艺术品经营为名实施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活动”;以“旅游年卡”“储值卡”“会员卡”等预付卡方式吸纳大额资金等活动;以高额反息(佣)、低价旅游等方式发展会员等行为;以利用虚假宣传、低价旅游为诱惑老年人参团旅行以及以旅游名义组织会销等行为,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文化旅游领域涉诈隐患。

目前我局通过官网专栏以及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等广开投诉举报渠道。在检查过程中严格审核面向老年人的旅游项目内容,但经过几周的线索筛查,收获甚微,综合分析原因有以下两点:

一是由于xxx旅游环境多以夏季项目居多,据以往数据显示,旅游人数由5月至9月逐月递增,处于每年旅游起步阶段,所以旅游团队相对较少。二是受新冠疫情影响,跨省旅游业务严重受限,对我市文化和旅游业冲击较大,我市具备一定规模的旅行社业务稀少,许多规模较小的旅行社一直处于停业状态。检查到的景区等企业,入园量微乎其微。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市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排查力度。我局将结合“xxx”小长假来临之际,由局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小组,组成检查组分赴xx个县区,对文化和旅游领域企业进行线索排查。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进一步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下一步我局计划通过文旅节庆活动深入景区和文旅经营场所开展文旅行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活动。讲解有关养老涉文涉旅诈骗、权益保障、安全旅游、文明旅游等相关知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文明旅游、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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