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XXX市知识产权调研报告范文(16篇)

时间:2023-11-25 23:26:35 作者:琉璃 2023年XXX市知识产权调研报告范文(16篇)

知识产权涵盖了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多个领域。我们总结了一些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最新趋势和发展动态,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知识产权审判“四老”问题调研报告

随着科技的发展,只有给“天才之火浇灌利益之油”,才能激励智力成果的诞生,才能推动技术创新,才能提高国际竞争力。加强对智力成果的产权保护,能够促进我国经济科技文化不断发展,践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离不了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通过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更新老观念、解决老问题、保护老字号、完善老机制不断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进入新阶段,为市场经济发展创造开放和谐公平的竞争环境。

(一)老观念。

知识产权审判过程中的一大弊端就是地方保护主义观念盛行。相同的仿冒行为,也许在他省可能被认定为侵权,但是在本省却不认定为侵权。这种地方保护导致同案不同判的不良现象存在,反而不利于树立我国知识产权审判的公信力。在实务中,造成当事人竞相提出管辖异议,均要求在本省进行审判。通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检索时间范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0月1日止,有关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件有51081件,其中涉及管辖权异议的有1273件,占比约2.5%。

(二)老问题。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有时候会存在一些主体查明不清和证据审查不严的情况。例如在侵权案件中,原告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并不享有相应的权利或者被告已经被注销,没有承担侵权后果的主体,法官在审理结果中却判决不存在的主体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形成“啼笑皆非”的后果。

同时证据问题是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诉讼活动均是围绕证据的收集、提供、质证、认证进行的。证据对认定案件事实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任何未经法庭公开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在实务过程中,由于知识产权类案件较为复杂,不少法官存在超负荷工作的情况,难免存在对证据审查不严、认识不够的问题。

老字号。

2017年2月,商务部等联合多部门颁发《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商务厅通过认定首批江苏老字号来提高企业的品牌意识,鼓励企业尊重并重视知识产权。

2016年5月江苏省老字号企业协会成立,并于2017年12月举办中国(江苏)老字号博览会暨老字号创新发展高峰论坛。2017年泰州市委五届三中全会“坚持创新驱动,助力‘四个关键突破’”的要求,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要求。同期,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展开“泰州老字号”调研活动,寻求更好地途径保护泰州老字号。

在调研中可见,部分泰州老字号遭遇过被侵权的情况。而且大部分企业还是存在知识产权保护薄弱的情况,很多企业在假设遭遇知识产权侵权后,仅选择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这一单一方式来处理纠纷,而缺少多元解决纠纷的意识和能力。

(四)老机制。

上海浦东法院自1996年起开始试点实行“三审合一”机制。实践证明,“三审合一”有利于司法标准的统一,审判质效的提升,能够全方位实现知识产权的救济。我国虽然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庭多年,但“三审合一”仍未由一个设想变成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概念,还未被立法所承认。同时这种“三审合一”更多是形式上三大诉讼归属审理上组织、人员、机构的“合”,在实质上的审判指导思想、理念、规则等实质内容的整合还不完善。

(一)老观念。

1.思想狭隘。

法官拥有独立的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是在司法改革进行不久的现在,司法综合配套措施还没有完全到位,法院人财物的管理更多依靠地方政府,在此种情况下,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会不自觉考虑到地方政府,站在地方政府的角度去审理案件。

另外部分法官就是单纯狭隘的地方保护思想。在审理中片面维护地方利益,对本地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置之不理。

2.执行不力。

根据本庭发放的《“泰州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调查问卷》显示,江苏美味鲜食品有限公司、泰兴市人民饭店等老字号企业均反映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过程中,企业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执行。本地企业如此,外来企业更加执行难。部分法官依旧抱有老观念,对外地来办案的公安人员、法官不仅不配合,甚至故意设置障碍。表面看起来是维护地方经济和名誉,殊不知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

(二)老问题。

目前“案多人少”已经是各个法院共同面对的问题。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智力成果的重要性并学会通过诉讼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智力成果。我庭近三年知识产权类收结案数量一直居高不下,数据如下:

年份。

收案数。

结案数。

审判法官数。

人均结案数。

2015。

127。

2016。

130。

139。

68.5。

2017。

114。

126。

而我庭员额法官只有两名,法官处于高负荷工作状态。自司法改革以来,推行“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的人员配置模式,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随着知识产权案件的日益复杂化、新型化,法律主体和法律关系较之前更为复杂,需要法官为之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导致法官单个案件审理环节工作量大幅上升。

(三)老字号。

1.老字号权属争议较多。

老字号品牌在历史长河中经历了公私合营、改革开放等特殊时期,导致其产权发生多次变更,许多老字号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其产权归属长期处于模糊状态,导致部分老字号被抢注,真正的传人无法再使用老字号。再加上不少老字号经营状况堪忧,无法得到老字号应有的保护和传承。

2.保护意识薄弱。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老字号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时代发展,经营困境频现,很多老字号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金钱精力用于生产经营,而忽略对老字号的保护。而一旦发生知识产权纠纷,不仅会降低自身品牌的信誉,还会消耗大量的时间用于诉讼,不利于企业成长和发展。

(四)老机制。

1.改革模式缺乏统一性。

自从上海浦东法院探索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的保护模式后,全国有不少法院分布进行试点实践,但由于最高院没有对“三审合一”制度进行具体标准化规定,导致各地在具体做法上存差异,以至于出现“浦东模式”“西安模式”等,不同模式之间主要是审判组织的确定和民刑行案件管辖的确定等差异,这些差异的存在会给“三审合一”审判模式的改革带来阻碍。

2.审判模式局限于普通法院内部。

“三审合一”审判模式目前主要在各级法院内部进行,其审判成员主要是知识产权审判庭全体人员和刑庭、行政庭的部分人员。因此,“三审合一”审判模式中审判人员的独立性是相对的,并不像海事法院或者铁路法院这类专门法院的审判组织和人员一样直接区别于各级普通法院的审判组织和人员。这就导致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人员发生变动的可能性较大。在“三审合一”的一些模式中,刑庭和行政庭的审判人员的加入本身存在临时性的特点,就更加难以保证执行“三审合一”审判任务的审判组织和人员的相对固定和稳定。

三、

规范路径:解决知识产权审判“四老”问题的对策。

(一)老观念更新。

1.跨地域管辖。

从美国历史来看,由于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很少审理专利案件,尚未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认识。各个巡回法院对专利侵权案件的判决经常存在不一致,导致“挑选法院”现象的出现。为有效破除知识产权审判中的老观念——地方保护主义,我国成立跨地域管辖法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目前已经设立的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在其设立的三年内,可以在所在省(直辖市)实行跨区域管辖,这显然是一种有益尝试,既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又推动知识产权案件裁判的统一性,因此在全国范围内的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管辖值得期待。

2、发布指导性案例。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知识产权案件相当重视,现在已经通过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发布指导性案例等方法减少了判决不一致的问题。虽然我国是一个成文法国家,但是可以通过典型案例汇编、发布指导性案例等方式进行指导,避免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同案不同判”的严重后果,损害司法权威。

3、加大执行力度。

从上文可知,我国知识产权案件中所谓的“地方保护主义”实际上更多地指向执行问题。判决结果是够能够获得较好的执行往往成为当事人挑选法院的主要考量因素。冯象曾有这样的论断:“侵权泛滥和随之而来的执法不力,乃是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西方式法律,作为可持续消费的文化偶像和意识形态,在中国被崇拜模访的当然结果”。由此可见,破除地方保护主义,不仅仅需要在观念上进行更新,统一裁判标准,更需要在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之外付出更多的努力。

(二)老问题解决。

“案多人少”虽然目前困扰大部分法院的一大难题,但是在现阶段不可能大批量增加人手,此时如何化压力为动力,值得研究。

1.优化审判资源配置。

审判资源适当向审判业务部门倾斜,尤其是向“案多人少”状态比较突出的业务部门倾斜。具有审判资格的人力资本属于稀缺性资源,应该严格遵守“院庭长办案制度”,具有审判资格的人员都应该安排到审判业务部门从事办案工作,只不过具有领导职务的审判人员的审判数量可以适当少于一般审判人员。对于业务较少的综合部门的具有审判资格的人员可以作为机动人员参与案件审理。

2.深化审判辅助人员改革。

法官职业化是法院改革的必然方向,法官助理制度改革是这一进程不可缺少的步骤。

一是明确法官助理的职责,区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工作范围。大量的程序性工作如送达、证据交换,甚至是庭前调解工作等事务性工作和庭前准备工作都可以交给法官助理处理,尽可能消化单个案件法官的工作量。完善审前准备程序,充分发挥审前准备程序的作用。同时,给予法官助理足够的发展空间,提高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待遇以防止人才流失。二是与高校合作建立实习基地。法院缺乏人才资源,而不少高校法学院的学生缺少实习机会,法院可以通过与高校合作,提供实习机会,既给予了法学院学生更多的实习机会,又可以较好地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实现双赢。

3.规范司法绩效考核。

对于办案质量优秀的,也有及时给予鼓励,提高法官办案的积极性。值得注意的是,司法绩效考核不应仅仅局限于承办法官个人,应该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的责任也应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明确。

(三)老字号保护。

1.提升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当今时代是知识经济的时代,老字号企业应当提高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时有效进行商标注册申请以及专利保护申请,并且老字号企业可以通过设立专门部门来对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管理,也可以利用“互联网+”思维,整合老字号知识产权信息,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档案,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获得支持。一旦遭遇知识产权侵权,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法院不仅仅需要在审理过程中进行普法教育,还应当在企业还没有遭遇侵权问题之间及时提供司法服务,对老字号企业进行宣讲、典型案例汇编的发放,多手段提高老字号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2.理清权属,建立共享机制。

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老字号权属争议,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应当秉持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态度,给予弱势方一定的保护和发展空间,切实有效地理清老字号的权属。同时可以在调解程序中发挥司法能动性,推动双方建立品牌共建、利益共享机制,形成老字号品牌之间相互扶持,共赢的竞争局面,共同推动老字号的传承。

(四)老机制完善。

1.培养复合型法官。

知识产权法不仅仅需要法官具有深刻的法学功底,还要法官多多少少了解理工科知识。例如在专利审判中有“现有技术”抗辩的规定,法官如果需要判定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现有技术,就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知识,了解相关技术要点。因此对知识产权审判庭的法官培训不仅要侧重法学理论审判实务,更要加强其理工科知识的学期,至少具备某一领域的技术背景。同时这种培训还必须常态化,才能更是科技进步的步伐。

2.引入技术陪审员制度。

当然法官也不是万能的,要求法学背景出生的法官精通理工科知识也不太现实。为弥补这一缺陷,我们可以向德国、日本进行学习,借鉴其做法,对现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行改造,尤其是将专利案件中的陪审员局限为技术专家,以利用其专业技术知识处理技术纠纷。在一些疑难复杂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中,由技术陪审员通过翻阅卷宗或参加庭审的方式帮助合议庭解读专利权利要求、结合被控侵权产品进行技术比对,提供技术意见,对技术事实问题作出判断。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帮助合议庭成员尽快达成共识,还提高了审判质效。为了妥善引入技术陪审员制度,分门别类地将各领域的技术专家录入数据库,以便后期能结合案件类型引入最适合的技术陪审员。当然也必须在补贴福利等上面予以支持,以便切实保障技术陪审员的权利。

知识产权调研报告

本文目录。

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与技术的创新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关于目前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之处,比如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不强,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较低,知识产权的流失严重等,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但是,就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往往只注重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大量外资涌入国门,国际企业竞争国内化,国内企业竞争国际化态势日益明显。中外合资合作形式已经成为外国企业与国内企业实现双赢的重要选择。然而,在某些领域,由于外企实力强劲,或者国内企业意识欠缺,这种结合往往是建立在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的正当权益削弱甚至流失的基础上的。

为了解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市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员调研了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有限公司等单位,并在闵行区知识产权局召开了闵行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福祥陶瓷有限公司、东杰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紫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英海底系统有限公司等10多家企业的知识产权事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一、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企业的。

合同。

和章程中都没有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的规定。这有多方面的原因,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时间较早,知识产权意识不强,也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初期,没有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内容,还有的合作企业,中方只投入土地,甚至不参加经营管理,收益也是固定的(即土地的租赁费用),对知识产权更是不会关心。这带来很多问题,如企业知识产权权利的归属问题,特别是在合资期满后如何分配问题;新开发的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企业日常知识产权的管理问题。因为成立时没有约定,实践中各个企业因其本身情况的不同,只能采取不同的操作办法,或再协商签订新的合同、或者作出新的管理规定。但这也衍生出许多新的问题。因此,建议在相应的合资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范本中加入专门关于知识产权的条款,在相应的法律规定或审批程序中要求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对知识产权要有相关规定。

二、新开发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调查中发现,新开发的技术和品牌的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问题往往与企业的股权分配情况紧密相关。通常中方控股的企业新诞生的知识产权是属于合资合作企业的,其权益也是按照股权分配的。有人提出,通常中方人员是独立地完成新技术的开发,但也要将知识产权的权益分配给外方,有些不公平。但实际上,更不公平的是在外方控股的企业,外方将知识产权权利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很多企业尽管是在国内双方共同开发的技术,专利却由外方总部申请,有的企业甚至是中方人员设计的图案,设计人却要署外方总裁的名,有的企业规定中方在外方提供的技术基础上开发的新技术,外方可以免费使用,但中方却不可以免费使用外方新开发的技术,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这些情况,在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都有相应的规定,但在合资合作企业中,尤其是外方控股的合资合作企业,中方要主张自己的权利有很大的难度。为此,建议在针对合资合作企业制定的单行政策法规中对这些问题作一些细化的、强制性的规定。

三、技术引进时未能做合理的知识产权界定和评估。在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外方经常以技术入股或技术转让给中方,但往往都是“打闷包”,对其中的知识产权并不作事先的检索和评估,等支付了费用后,根据外方开列的专利清单,经检索发现只有三分之一是在中国的有效申请,但因为当时没有发觉,支付了一大笔“学费”。也有的外方连专利清单也不列,只是告诉你我这项技术里有专利、有技术秘密,要问你收多少钱,中方因为手里没有多少谈判的筹码,或是因为知识产权的意识本来就不强,糊里糊涂就签了协议。因此,在座谈会上,有企业提出,希望有专业权威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能够帮助企业在技术引进时把好关。

四、企业内部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的管理人员。调研中发现,除部分企业(特别是专利试点企业),由于企业领导重视,企业本身拥有的知识产权较多,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其知识产权的管理人员也有着较好的知识产权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外,大部分合资合作企业与国有企业一样,也存在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管理人员的问题。有些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还刚刚建立,有的还在筹建过程中,甚至有的还未提上议事日程,在这些企业中,知识产权的管理没有专人负责,而兼职的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的了解也很有限。我们在以往对企业的宣传培训中,往往只重视国有企业,实际上,加强对合资合作企业中方人员的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对防止国有无形资产的流失同样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五、对员工新开发知识产权如何奖酬,大部分企业还很不规范。除已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合资合作企业外,大部分企业对员工新开发知识产权的奖励很不规范,没有明确的规定。有的是在决定晋升、评定奖金时作为参考,有的是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但对于具体数额和奖励的时间都没有明确,因而发明人、设计人权利的实现无法得到保障。没有规范的奖酬措施,必然会挫伤员工发明创新的积极性,也必然会影响合资合作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尽管在专利法和实施细则中都有给予发明人和设计人奖酬的相关规定,但在具体的实践中,员工不一定有这个意识,而且要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我们建议在合资合作企业中推广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代理),并将员工的知识产权奖励机制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

六、外方只许可转让低层次的专利技术,不转让核心技术。外方为了在经济上达到控制中方和或合资合作企业的目的,同时避免过于引人注目或投入过多产生风险,往往不刻意以有形资产作股权控股方式,而采取在知识产权方面加以控制。由于合资合作企业中往往采用的是外方投入或许可使用的技术,其知识产权控制方式更能以小投入达到强势控制的目的。如外方在许可中方使用其专利技术时,往往只给中方低层次的技术,而涉及到核心技术的,外方就要求中方购买具体的设备或配件,这样一来,中方既得不到核心的技术,又在生产上依赖外方的设备或配件。另外,还有的外方在转让、许可中方使用专利技术时不转让、许可使用相关的其它专利技术,使得受让方仅凭受让技术无法生产时,外方再高价向中方兜售其相关专利技术,中方陷于被动局面而不得不支付高额使用费。对此,企业在引进技术时应对外方转让、许可的技术认真进行检索、分析,不仅要了解引进技术,还要了解其它的相关技术。

七、中方原有商标在合资合作后被淡化。我们以前经常提到的一个最典型的案例就是“美加净”商标,90年代初,家化以三分之二的固定资产,以及“美加净”、“露美”两个销售额达3亿元的品牌与一家国际著名跨国公司合资。然而,该外方公司却以控股为手段,将“美加净”和“露美”束之高阁,致使消费者对这两个品牌越来越陌生。而合资后留下的母体家化,由于没有了“美加净”和“露美”的支撑,销售额一年中锐减54%。通过这沉痛的教训,企业领导终于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花重金“赎回”了这两个商标。然而,90年代的悲剧到如今的21世纪初却仍在上演,为占领市场,多赚利润,有些企业在合资合作后往往会启用外方的商标,有时也是因为外方为了扩张自身品牌,而要求企业这么做。产品可能是好卖了,但中方原有的商标却被淡化了,实际上,这不仅是无形资产的流失,更会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中方不仅每年要支付大笔的商标使用费给外方,而且一旦合资期满,外方撤走自己的商标,中方再想到要用自己原来的商标时,这个商标早已被消费者遗忘了。浦东有一家中日合资企业,中方原有的商标仅用了一年,第二年外方把他们的商标加在中方的商标前面,到了年底,外方增资以后,就完全改成了外方的商标,中方原有的商标被搁置至今已有六、七年,消费者再也不会在购买这个商品的时候想起这个商标,要耗费巨资重新打造品牌,不论从人力、物力、财力和市场风险的角度看都十分艰难。

八、企业面临合资期满后知识产权权益如何分配的问题。同样也是在90年代初,益民食品一厂有限公司和香港屈臣氏合资成立了屈臣氏食品有限公司,但合资时对知识产权并无明确的约定。合资企业生产的“蔓登琳”牌各类冷饮非常畅销,企业也每年投入几百万元为这个牌子做广告。但由于当初办理商标注册是以外方名义申请的,所以中方并无利润可分。合资企业解体时,香港屈臣氏带走了全部冷饮的专利权和“蔓登琳”商标,而用他们“慷慨”留下来的设备做出来的冷饮却受到了对方侵权的警告。企业现在的合资合作也还在面临同样的问题,企业在成立初期并没有对知识产权的归属做出明确的约定,合资合作到期了,知识产权应该怎么分配,中方企业很少有想过这个问题,只是有些快要期满的企业开始担忧这个问题。当然,这与企业现有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外方在企业中所占的股权,中外方的合作形式都有关系。其实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可以协商将知识产权经评估折价后归一方所有,或转让后由双方按股权分配,或是继续共有。在实践中,如果是中方经营管理并控股的,中方还有可能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是外方控股的公司,到企业拆分的时候,中方很难分到其应有的份额,如果原来就是由外方申请并拥有知识产权的就更是如此。

九、外资企业利用合资合作的机会以不正当手段无偿占有中方的知识产权,给中方带来损失。这在我国传统产业为扩大规模而将技术作为引资条件时最容易发生,如“景泰蓝”术以及“宣纸”技术的失密事件,由于既没有对传统技术在国内申请专利保护,又没有在产品的主要出口国申请专利,也没有在引资过程中做好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疏于防范而被外方掌握了关键技术,结果是外方抛开了中方而使中方丧失了优势的市场竞争地位。但调研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即使不是我国的传统产业,同样的事情也在发生。有一家企业,中方员工在讨论时提出的技术方案竟然被外方管理人员偷偷地在外国以个人名义申请了专利,中方员工事后检索发现,公司也只能亡羊补牢式地出台了相关规定限制这种行为,但为时已晚。

十、企业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缺少信心。在座谈会上,很多合资合作企业提到了发明专利审查周期长,侵权现象普遍,知识产权诉讼取证难、费用高、赔偿低、维权成本高等诸多问题,认为现有的执法立法力度不足以保护他们的知识产权。还有的企业提出出台的鼓励科技创新、申请专利的相关政策与实践操作有矛盾之处。这些现实存在的问题削弱了企业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也间接地影响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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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二、困难和不足。

x、知识产权经济的评价考核体系尚不完善。

x、对专利知识产权的产出和实施转化扶持的倾斜度不足。

x、不少企业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认识程度和运用能力低。

x、知识产权信息公众服务平台建设滞后。

三、对策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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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与技术的创新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关于目前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之处,比如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不强,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较低,知识产权的流失严重等,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但是,就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往往只注重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大量外资涌入国门,国际企业竞争国内化,国内企业竞争国际化态势日益明显。中外合资合作形式已经成为外国企业与国内企业实现双赢的重要选择。然而,在某些领域,由于外企实力强劲,或者国内企业意识欠缺,这种结合往往是建立在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的正当权益削弱甚至流失的基础上的。

为了解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市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员调研了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有限公司等单位,并在闵行区知识产权局召开了闵行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福祥陶瓷有限公司、东杰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紫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英海底系统有限公司等10多家企业的知识产权事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一、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企业的合同和章程中都没有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的规定。这有多方面的原因,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时间较早,知识产权意识不强,也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初期,没有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内容,还有的合作企业,中方只投入土地,甚至不参加经营管理,收益也是固定的(即土地的租赁费用),对知识产权更是不会关心。这带来很多问题,如企业知识产权权利的归属问题,特别是在合资期满后如何分配问题;新开发的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企业日常知识产权的管理问题。因为成立时没有约定,实践中各个企业因其本身情况的不同,只能采取不同的操作办法,或再协商签订新的合同、或者作出新的管理规定。但这也衍生出许多新的问题。因此,建议在相应的合资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范本中加入专门关于知识产权的条款,在相应的法律规定或审批程序中要求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对知识产权要有相关规定。

二、新开发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调查中发现,新开发的技术和品牌的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问题往往与企业的股权分配情况紧密相关。通常中方控股的企业新诞生的知识产权是属于合资合作企业的,其权益也是按照股权分配的。有人提出,通常中方人员是独立地完成新技术的开发,但也要将知识产权的权益分配给外方,有些不公平。但实际上,更不公平的是在外方控股的企业,外方将知识产权权利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很多企业尽管是在国内双方共同开发的技术,专利却由外方总部申请,有的企业甚至是中方人员设计的图案,设计人却要署外方总裁的名,有的企业规定中方在外方提供的技术基础上开发的新技术,外方可以免费使用,但中方却不可以免费使用外方新开发的技术,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这些情况,在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都有相应的规定,但在合资合作企业中,尤其是外方控股的合资合作企业,中方要主张自己的权利有很大的难度。为此,建议在针对合资合作企业制定的单行政策法规中对这些问题作一些细化的、强制性的规定。

三、技术引进时未能做合理的知识产权界定和评估。在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外方经常以技术入股或技术转让给中方,但往往都是“打闷包”,对其中的知识产权并不作事先的检索和评估,等支付了费用后,根据外方开列的专利清单,经检索发现只有三分之一是在中国的有效申请,但因为当时没有发觉,支付了一大笔“学费”。也有的外方连专利清单也不列,只是告诉你我这项技术里有专利、有技术秘密,要问你收多少钱,中方因为手里没有多少谈判的筹码,或是因为知识产权的意识本来就不强,糊里糊涂就签了协议。因此,在座谈会上,有企业提出,希望有专业权威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能够帮助企业在技术引进时把好关。

四、企业内部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的管理人员。调研中发现,除部分企业(特别是专利试点企业),由于企业领导重视,企业本身拥有的知识产权较多,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其知识产权的管理人员也有着较好的知识产权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外,大部分合资合作企业与国有企业一样,也存在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管理人员的问题。有些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还刚刚建立,有的还在筹建过程中,甚至有的还未提上议事日程,在这些企业中,知识产权的管理没有专人负责,而兼职的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的了解也很有限。我们在以往对企业的宣传培训中,往往只重视国有企业,实际上,加强对合资合作企业中方人员的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对防止国有无形资产的流失同样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五、对员工新开发知识产权如何奖酬,大部分企业还很不规范。除已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合资合作企业外,大部分企业对员工新开发知识产权的奖励很不规范,没有明确的规定。有的是在决定晋升、评定奖金时作为参考,有的是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但对于具体数额和奖励的时间都没有明确,因而发明人、设计人权利的实现无法得到保障。没有规范的奖酬措施,必然会挫伤员工发明创新的积极性,也必然会影响合资合作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尽管在专利法和实施细则中都有给予发明人和设计人奖酬的相关规定,但在具体的实践中,员工不一定有这个意识,而且要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我们建议在合资合作企业中推广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代理),并将员工的知识产权奖励机制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

六、外方只许可转让低层次的专利技术,不转让核心技术。外方为了在经济上达到控制中方和或合资合作企业的目的,同时避免过于引人注目或投入过多产生风险,往往不刻意以有形资产作股权控股方式,而采取在知识产权方面加以控制。由于合资合作企业中往往采用的是外方投入或许可使用的技术,其知识产权控制方式更能以小投入达到强势控制的目的。如外方在许可中方使用其专利技术时,往往只给中方低层次的技术,而涉及到核心技术的,外方就要求中方购买具体的设备或配件,这样一来,中方既得不到核心的技术,又在生产上依赖外方的设备或配件。另外,还有的外方在转让、许可中方使用专利技术时不转让、许可使用相关的其它专利技术,使得受让方仅凭受让技术无法生产时,外方再高价向中方兜售其相关专利技术,中方陷于被动局面而不得不支付高额使用费。对此,企业在引进技术时应对外方转让、许可的技术认真进行检索、分析,不仅要了解引进技术,还要了解其它的相关技术。

七、中方原有商标在合资合作后被淡化。我们以前经常提到的一个最典型的案例就是“美加净”商标,90年代初,家化以三分之二的固定资产,以及“美加净”、“露美”两个销售额达3亿元的品牌与一家国际著名跨国公司合资。然而,该外方公司却以控股为手段,将“美加净”和“露美”束之高阁,致使消费者对这两个品牌越来越陌生。而合资后留下的母体家化,由于没有了“美加净”和“露美”的支撑,销售额一年中锐减54%。通过这沉痛的教训,企业领导终于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花重金“赎回”了这两个商标。然而,90年代的悲剧到如今的21世纪初却仍在上演,为占领市场,多赚利润,有些企业在合资合作后往往会启用外方的商标,有时也是因为外方为了扩张自身品牌,而要求企业这么做。产品可能是好卖了,但中方原有的商标却被淡化了,实际上,这不仅是无形资产的流失,更会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中方不仅每年要支付大笔的商标使用费给外方,而且一旦合资期满,外方撤走自己的商标,中方再想到要用自己原来的商标时,这个商标早已被消费者遗忘了。浦东有一家中日合资企业,中方原有的商标仅用了一年,第二年外方把他们的商标加在中方的商标前面,到了年底,外方增资以后,就完全改成了外方的商标,中方原有的商标被搁置至今已有六、七年,消费者再也不会在购买这个商品的时候想起这个商标,要耗费巨资重新打造品牌,不论从人力、物力、财力和市场风险的角度看都十分艰难。

八、企业面临合资期满后知识产权权益如何分配的问题。同样也是在90年代初,益民食品一厂有限公司和香港屈臣氏合资成立了屈臣氏食品有限公司,但合资时对知识产权并无明确的约定。合资企业生产的“蔓登琳”牌各类冷饮非常畅销,企业也每年投入几百万元为这个牌子做广告。但由于当初办理商标注册是以外方名义申请的,所以中方并无利润可分。合资企业解体时,香港屈臣氏带走了全部冷饮的专利权和“蔓登琳”商标,而用他们“慷慨”留下来的设备做出来的冷饮却受到了对方侵权的警告。企业现在的合资合作也还在面临同样的问题,企业在成立初期并没有对知识产权的归属做出明确的约定,合资合作到期了,知识产权应该怎么分配,中方企业很少有想过这个问题,只是有些快要期满的企业开始担忧这个问题。当然,这与企业现有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外方在企业中所占的股权,中外方的合作形式都有关系。其实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可以协商将知识产权经评估折价后归一方所有,或转让后由双方按股权分配,或是继续共有。在实践中,如果是中方经营管理并控股的,中方还有可能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是外方控股的公司,到企业拆分的时候,中方很难分到其应有的份额,如果原来就是由外方申请并拥有知识产权的就更是如此。

九、外资企业利用合资合作的机会以不正当手段无偿占有中方的知识产权,给中方带来损失。这在我国传统产业为扩大规模而将技术作为引资条件时最容易发生,如“景泰蓝”术以及“宣纸”技术的失密事件,由于既没有对传统技术在国内申请专利保护,又没有在产品的主要出口国申请专利,也没有在引资过程中做好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疏于防范而被外方掌握了关键技术,结果是外方抛开了中方而使中方丧失了优势的市场竞争地位。但调研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即使不是我国的传统产业,同样的事情也在发生。有一家企业,中方员工在讨论时提出的技术方案竟然被外方管理人员偷偷地在外国以个人名义申请了专利,中方员工事后检索发现,公司也只能亡羊补牢式地出台了相关规定限制这种行为,但为时已晚。

十、企业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缺少信心。在座谈会上,很多合资合作企业提到了发明专利审查周期长,侵权现象普遍,知识产权诉讼取证难、费用高、赔偿低、维权成本高等诸多问题,认为现有的执法立法力度不足以保护他们的知识产权。还有的企业提出出台的鼓励科技创新、申请专利的相关政策与实践操作有矛盾之处。这些现实存在的问题削弱了企业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也间接地影响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

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研报告

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与技术的创新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关于目前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之处,比如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不强,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较低,知识产权的流失严重等,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但是,就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往往只注重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大量外资涌入国门,国际企业竞争国内化,国内企业竞争国际化态势日益明显。中外合资合作形式已经成为外国企业与国内企业实现双赢的重要选择。然而,在某些领域,由于外企实力强劲,或者国内企业意识欠缺,这种结合往往是建立在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的正当权益削弱甚至流失的基础上的。

为了解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市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员调研了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有限公司等单位,并在闵行区知识产权局召开了闵行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福祥陶瓷有限公司、东杰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紫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英海底系统有限公司等10多家企业的知识产权事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这有多方面的原因,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时间较早,知识产权意识不强,也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初期,没有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内容,还有的合作企业,中方只投入土地,甚至不参加经营管理,收益也是固定的(即土地的租赁费用),对知识产权更是不会关心。这带来很多问题,如企业知识产权权利的归属问题,特别是在合资期满后如何分配问题;新开发的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企业日常知识产权的管理问题。因为成立时没有约定,实践中各个企业因其本身情况的不同,只能采取不同的操作办法,或再协商签订新的合同、或者作出新的管理规定。但这也衍生出许多新的问题。因此,建议在相应的合资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范本中加入专门关于知识产权的条款,在相应的法律规定或审批程序中要求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对知识产权要有相关规定。

调查中发现,新开发的技术和品牌的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问题往往与企业的股权分配情况紧密相关。通常中方控股的企业新诞生的知识产权是属于合资合作企业的,其权益也是按照股权分配的。有人提出,通常中方人员是独立地完成新技术的开发,但也要将知识产权的权益分配给外方,有些不公平。但实际上,更不公平的是在外方控股的企业,外方将知识产权权利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很多企业尽管是在国内双方共同开发的技术,专利却由外方总部申请,有的企业甚至是中方人员设计的图案,设计人却要署外方总裁的名字,有的企业规定中方在外方提供的技术基础上开发的新技术,外方可以免费使用,但中方却不可以免费使用外方新开发的技术,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这些情况,在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都有相应的规定,但在合资合作企业中,尤其是外方控股的合资合作企业,中方要主张自己的权利有很大的难度。为此,建议在针对合资合作企业制定的单行政策法规中对这些问题作一些细化的、强制性的规定。

在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外方经常以技术入股或技术转让给中方,但往往都是“打闷包”,对其中的知识产权并不作事先的检索和评估,等支付了费用后,根据外方开列的专利清单,经检索发现只有三分之一是在中国的有效申请,但因为当时没有发觉,支付了一大笔“学费”。也有的'外方连专利清单也不列,只是告诉你我这项技术里有专利、有技术秘密,要问你收多少钱,中方因为手里没有多少谈判的筹码,或是因为知识产权的意识本来就不强,糊里糊涂就签了协议。因此,在座谈会上,有企业提出,希望有专业权威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能够帮助企业在技术引进时把好关。

调研中发现,除部分企业(特别是专利试点企业),由于企业领导重视,企业本身拥有的知识产权较多,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其知识产权的管理人员也有着较好的知识产权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外,大部分合资合作企业与国有企业一样,也存在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管理人员的问题。有些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还刚刚建立,有的还在筹建过程中,甚至有的还未提上议事日程,在这些企业中,知识产权的管理没有专人负责,而兼职的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的了解也很有限。我们在以往对企业的宣传培训中,往往只重视国有企业,实际上,加强对合资合作企业中方人员的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对防止国有无形资产的流失同样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除已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合资合作企业外,大部分企业对员工新开发知识产权的奖励很不规范,没有明确的规定。有的是在决定晋升、评定奖金时作为参考,有的是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但对于具体数额和奖励的时间都没有明确,因而发明人、设计人权利的实现无法得到保障。没有规范的奖酬措施,必然会挫伤员工发明创新的积极性,也必然会影响合资合作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尽管在专利法和实施细则中都有给予发明人和设计人奖酬的相关规定,但在具体的实践中,员工不一定有这个意识,而且要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我们建议在合资合作企业中推广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代理),并将员工的知识产权奖励机制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

外方为了在经济上达到控制中方和或合资合作企业的目的,同时避免过于引人注目或投入过多产生风险,往往不刻意以有形资产作股权控股方式,而采取在知识产权方面加以控制。由于合资合作企业中往往采用的是外方投入或许可使用的技术,其知识产权控制方式更能以小投入达到强势控制的目的。如外方在许可中方使用其专利技术时,往往只给中方低层次的技术,而涉及到核心技术的,外方就要求中方购买具体的设备或配件,这样一来,中方既得不到核心的技术,又在生产上依赖外方的设备或配件。另外,还有的外方在转让、许可中方使用专利技术时不转让、许可使用相关的其它专利技术,使得受让方仅凭受让技术无法生产时,外方再高价向中方兜售其相关专利技术,中方陷于被动局面而不得不支付高额使用费。对此,企业在引进技术时应对外方转让、许可的技术认真进行检索、分析,不仅要了解引进技术,还要了解其它的相关技术。

我们以前经常提到的一个最典型的案例就是“美加净”商标,90年代初,家化以三分之二的固定资产,以及“美加净”、“露美”两个销售额达3亿元的品牌与一家国际著名跨国公司合资。然而,该外方公司却以控股为手段,将“美加净”和“露美”束之高阁,致使消费者对这两个品牌越来越陌生。而合资后留下的母体家化,由于没有了“美加净”和“露美”的支撑,销售额一年中锐减54%。通过这沉痛的教训,企业领导终于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花重金“赎回”了这两个商标。然而,90年代的悲剧到如今的21世纪初却仍在上演,为占领市场,多赚利润,有些企业在合资合作后往往会启用外方的商标,有时也是因为外方为了扩张自身品牌,而要求企业这么做。产品可能是好卖了,但中方原有的商标却被淡化了,实际上,这不仅是无形资产的流失,更会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中方不仅每年要支付大笔的商标使用费给外方,而且一旦合资期满,外方撤走自己的商标,中方再想到要用自己原来的商标时,这个商标早已被消费者遗忘了。浦东有一家中日合资企业,中方原有的商标仅用了一年,第二年外方把他们的商标加在中方的商标前面,到了年底,外方增资以后,就完全改成了外方的商标,中方原有的商标被搁置至今已有六、七年,消费者再也不会在购买这个商品的时候想起这个商标,要耗费巨资重新打造品牌,不论从人力、物力、财力和市场风险的角度看都十分艰难。

同样也是在90年代初,益民食品一厂有限公司和香港屈臣氏合资成立了屈臣氏食品有限公司,但合资时对知识产权并无明确的约定。合资企业生产的“蔓登琳”牌各类冷饮非常畅销,企业也每年投入几百万元为这个牌子做广告。但由于当初办理商标注册是以外方名义申请的,所以中方并无利润可分。合资企业解体时,香港屈臣氏带走了全部冷饮的专利权和“蔓登琳”商标,而用他们“慷慨”留下来的设备做出来的冷饮却受到了对方侵权的警告。企业现在的合资合作也还在面临同样的问题,企业在成立初期并没有对知识产权的归属做出明确的约定,合资合作到期了,知识产权应该怎么分配,中方企业很少有想过这个问题,只是有些快要期满的企业开始担忧这个问题。当然,这与企业现有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外方在企业中所占的股权,中外方的合作形式都有关系。其实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可以协商将知识产权经评估折价后归一方所有,或转让后由双方按股权分配,或是继续共有。在实践中,如果是中方经营管理并控股的,中方还有可能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是外方控股的公司,到企业拆分的时候,中方很难分到其应有的份额,如果原来就是由外方申请并拥有知识产权的就更是如此。

这在我国传统产业为扩大规模而将技术作为引资条件时最容易发生,如“景泰蓝”术以及“宣纸”技术的失密事件,由于既没有对传统技术在国内申请专利保护,又没有在产品的主要出口国申请专利,也没有在引资过程中做好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疏于防范而被外方掌握了关键技术,结果是外方抛开了中方而使中方丧失了优势的市场竞争地位。但调研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即使不是我国的传统产业,同样的事情也在发生。有一家企业,中方员工在讨论时提出的技术方案竟然被外方管理人员偷偷地在外国以个人名义申请了专利,中方员工事后检索发现,公司也只能亡羊补牢式地出台了相关规定限制这种行为,但为时已晚。

在座谈会上,很多合资合作企业提到了发明专利审查周期长,侵权现象普遍,知识产权诉讼取证难、费用高、赔偿低、维权成本高等诸多问题,认为现有的执法立法力度不足以保护他们的知识产权。还有的企业提出出台的鼓励科技创新、申请专利的相关政策与实践操作有矛盾之处。这些现实存在的问题削弱了企业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也间接地影响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

网络游戏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调研报告

案由:

(填写当事人、违法情况、修建项目)。

一、当事人概况及项目情况。

1、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单位地址:

2、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受委托时间:

3、项目情况:

1、(项目核准文件,包括批准内容)。

2、(取得案件调查相关手续时间、情况,按时间排列)。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

4、(项目开工、完工时间)。

5、(项目合同签订情况、合同价)。

二、调查经过:

案件调查所涉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1、年月日,经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领。

导批准,准予立案查处,并责成具体承办;。

2、

3、

4、

5、

6、

7、(填写调查人员与被调查单位调查经过)。

5、(填写被调查单位提供手续内容)。

三、调查结果的行为。经调查,该项目存在。

1、(项目如存在超规划建设行为,则应说明规划批准情况,以及实际修建情况);。

2、(项目如存在手续办理前已修建,则应说明办理前修建进度)。

四、证据说明:

1、

2、

3、

4、

5、

6、(填写取得的证据能说明的违法情况)。

五、法律依据:

1、违反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2、处罚法律依据:

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的,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5‰—10‰的罚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款:未按照国家规定。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责令改正,处20万—50万元的罚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四款: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列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2%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六、自由裁量理由及争议:

(填写案件处理存在的问题、案件处理从轻、从重处罚理由等)。

七、处理建议:。事。

实清楚,证据确凿,拟形成以下处理建议:

1、该项目。

2、该项目。

3、该项目。

4、该项目。

5、该项目。

6、该项目。

注:

1、(项目违法情况,字体加粗)。

2、(列出处罚依据)。

3、(列出自由裁量基准依据)。

4、(涉及平米造价的,应说明平米造价来源或方法)。

办案人员签名:

调查结束时间:

XXX乡农民增收调研报告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民增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指出,现阶段农民是否能够增收,增收的速度和质量如何,不仅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而且关系到大多数农民的情绪,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威信和执政党地位问题。我们必须从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民增收工作的紧迫感。

xxx乡位于xx县东南部,区域面积203.6平方公里,辖13个村,总人口2.15万人,有耕地11.5万亩。201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216元,201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460元,比上年增长11%。农民增收缓慢。

为此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查找影响农民增收的原因,采取相关的对策和措施,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那么,现在农民的收入状况如何?存在着哪些制约因素?该采取何种措施解决?下面我就从我镇的农民收入情况入手,通过分析现状,提出几点农民增收的建议。

一、 当前我乡农民的收入情况

产业达到1.5亿元,第一产业达到0.4亿元;第一产业所占份额仅约为11%。

2、城镇化程度不高,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困难。农民务工收入逐渐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部分,然而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未能以劳动力产生价值,造成了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据2017年统计,我乡农村总劳动力人口1.26万人,其中常年外出劳动力仅为2200人,约占总人口1.79人的12%,外出务工收入仅为2546万元。同时一些纯农户的收入持续徘徊,依靠农业生产收入的增收困难。

3、当前农民的农业生产消费开支负担相对过重。农民的收入主要支付于农业生产,由于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日渐增长,农业生产的费用占农民收入相当大的部分。

二、 制约农民增收的几个因素:

1.劳动者素质不高。建国50多年来,农民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对农民形象的传统认识。但是从当前的形势要求看,农民的整体素质还有很大差距,主要体现在文化科学素质、生产经营管理素质和观念意识等方面。

2.农业结构不合理。一是种植结构不合理,大多数农民仍然把粮食生产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又作为主要的`收入来源,在买方市场的条件下增收困难。二是品种结构不合理。突出表现在经济作物中名优稀特品种少,不利于农户经济效益的提高。

3.农户生产经营粗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

产规模过于狭小,规模经营还只是极少数。二是科技含量低,农户缺少农作物新品种的应用、种植、病虫害有效防治等技术。三是管理粗放,尤其是缺少精耕细作的田间管理以及经济核算。

4.农户信息不灵。改革把农户推向市场经济的前台,农户成了真正意义上相对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成为相对独立的经营者和决策者,在这种情况下,农户正确地掌握信息,指导生产经营成为在市场中取胜的必要条件。但就目前而言,农户信息不灵是一种普遍的现象。

5.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难。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农户家庭经营来自于非农产业的收入也呈现加速发展的势头。但从近几年势态看,城市就业压力增大,乡镇企业对农业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下降,使农业劳动力进一步转移发生了困难,转移速度减慢。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土地上,影响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6.农产品价格不高。农产品的上涨属成本推动型,但单位农产品价格已经是连续几年下降,影响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民增收缓慢。

三、增加农民收入的对策

制上有一个大的转变。针对以上原因,要加快农民收入增长,当前应主要抓好如下几点:

1、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四种意识。一是树立质量效益意识。调整农业结构是在农产品相对过剩、消费结构转型、农民增收趋缓的背景下进行的,必须适应市场对农产品优质化和多样化的需求,把提高农产品质量放在首位,以此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二是树立市场主导意识。调整农业结构必须面对市场,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市场需求安排生产,不仅要以当前市场行情为导向,还要以未来市场变动趋势为导向,要重视开拓市场,抢占市场。三是树立竞争风险意识。调整农业结构一定要有风险意识,既要注意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又要增加抗御市场风险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四是树立特色创新意识。调整农业结构一定要树立创新意识,注重特色,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变粗放经营为精细管理。实践证明:农民家庭经营,管好管坏大不一样,在同等条件下,实施精细管理能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农户家庭经营同企业经营一样,必须搞好收支账目记载,搞好成本核算,分析某一项农产品的投入产出比,研究降低成本的途径和对策。营销是产品成效的最终实现的环节。搞好营销,对提高农户的经济效益,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对内抓改制规范,抓科学管理,对外抓市场开拓,尽快把企业改制中的体制优势转换为效益优势。同时,要以丰富的农产品资源为依托,调整乡镇企业发展的方向,积极发展果蔬加工等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走一、二产业紧密衔接连带发展的路子。“活三”即搞活第三产业和个体私营经济。重点把农村的富余劳动力转移到个体商贸业和运输业,把农民的闲余时间转移到家庭工副业方面。通过推进两个转移,在农村培植出更多的农民老板和打工者,以此提高劳动力资源的利用率,拓宽农民收入渠道。今后,我镇将以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为依托,拉动我乡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

4、加强服务,逐步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全力搞好农村科技培训工程,农技推广部门跟踪提供技术指导,手把手地教农民干。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杂志、互联网等传媒手段,为农民解疑释惑,最快捷地推广普及农业实用科技,满足农民对科技的渴求。对农民要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地抓好市场意识教育和科技知识教育,培养农民的市场头脑和科技头脑,提高农民一切围绕市场转,一切依靠科技干的致富本领。要把说理教育和典型引路结合起来,增强教育效果。

指导方式。二是转变指导目标。在搞好对常规农业指导的同时,要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主要目标,抓“关键的少数”,把工作指导重点集中转移到与农民增收密切相关,具有支撑主导作用的工作上来,着重搞好高效农业生产、农产品市场开发、农业科技普及、农田水利建设等工作指导,帮助农民解决好自己不会干和办不到的事情。

6、争取项目,改善农业和农村的条件,从夯实农业基础上增加农民收入。(1)加快农村交通、水利、通讯设施建设步伐。积极争取各项资金,加快农村公路网络建设,逐步实现公路硬化,积极推进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农业基础设施改造的市场化运作进程,组建农业基础设施改造投资主体,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专门设立农副产品供求信息、农产品市场价格信息栏目,构建农村信息平台。(2)加大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实施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项目,在参合率95%的基础上,争取所有的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

发展农村经济,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尽快富裕起来。这是我们在本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不能回避和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为此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增强促进农民增收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尽快实现农民收入的较快增长,努力开拓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为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最大的贡献。

网络游戏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调研报告

当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断增多,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同时出现,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以下简称高法司法解释)于**年1月1日正式施行,急需在实务中将其精神贯彻落实,挖掘一些解决审判实务的办法,以正确地定纷止争。现仅就公诉案件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问题进行讨论。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属性及特征。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一种特殊的诉讼形式,是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结合。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同一行为引起的,被告人被指控的行为,在刑法上是犯罪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在民法上则是侵权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本质上附带民事诉讼仍属于民事诉讼,但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具有以下特征:

1、对刑事的依附性。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以刑事诉讼的存在为前提,在程序运用和法律适用上均优先适用刑事诉讼法,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应严格限定在犯罪行为所引起的民事侵权范围之内。附带民事诉讼的依附性还体现在诉讼时效、地域管辖、上诉期限、审判组织、送达等方面的一致性。

2、相对独立性。

附带民事诉讼可分开审理、分别判决;在适用民事诉讼相关法律,即民事诉讼规定的原则和制度可在附带民事诉讼中适用,如诉讼启动的自愿原则、诉讼权利的处分原则等。

3、赔偿范围的物质性和直接性。

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因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物质性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失,而且,物质性损失是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间接损失不在赔偿范围之列。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几个具体实务问题。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权利主体及义务主体。

1、赔偿权利主体。

(1)被害人。即被刑事犯罪行为所侵害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被害人为未成年人、患有精神病等,由其监护人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监护人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出现。

(2)已死亡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近亲属按继承法等民法规定的顺序行使,应根据具体案情,按照民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3)犯罪致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由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前的实际扶养的人提起。被扶养人包括抚养、扶养、赡养三种情形,应根据具体案情,按照民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4)人民检察院。在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因种种原因未提起时提起。

(5)财产保险关系中,先行支付赔偿金的保险公司。

2、赔偿义务主体。

(1)刑事被告人。

(2)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它共同致害人。

(3)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及共同犯罪中无刑事责任能力致害人的监护人。

(4)共同犯罪中,已死亡犯罪人的遗产继承人或财产保管人。

(5)单位犯罪中的.单位。

(6)其它与犯罪相关的民事责任承担者。如交通肇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按劳务关系、职务关系等转由行为人之外的主体承担民事责任。

(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犯罪的,赔偿权利主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高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

4、同案犯在逃的,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高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同案犯在逃的,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逃跑的同案犯到案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对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已经从其他共同犯罪人处获得足额赔偿的除外”。

5、在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将保险公司追加为被告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这就说明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第三者强制保险的存在,则应当将承担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追加为被告,是否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断。而对于那些并不是基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直接规定,而是当事人与保险公司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签订的其它保险合同而发生的保险,由于保险公司不是法定的其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对于保险合同的效力及赔偿范围要另行审理才能确定的,不应将保险公司追加为被告。

年知识产权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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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二、困难和不足。

x、知识产权经济的评价考核体系尚不完善。

x、对专利知识产权的产出和实施转化扶持的倾斜度不足。

x、不少企业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认识程度和运用能力低。

x、知识产权信息公众服务平台建设滞后。

三、对策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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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一篇调研报告,为您提供帮助!

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与技术的创新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关于目前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之处,比如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不强,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较低,知识产权的流失严重等,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但是,就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往往只注重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大量外资涌入国门,国际企业竞争国内化,国内企业竞争国际化态势日益明显。中外合资合作形式已经成为外国企业与国内企业实现双赢的重要选择。然而,在某些领域,由于外企实力强劲,或者国内企业意识欠缺,这种结合往往是建立在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的正当权益削弱甚至流失的基础上的。

为了解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市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员调研了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有限公司等单位,并在闵行区知识产权局召开了闵行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福祥陶瓷有限公司、东杰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紫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英海底系统有限公司等10多家企业的知识产权事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一、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企业的合同和章程中都没有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的规定。这有多方面的原因,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时间较早,知识产权意识不强,也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初期,没有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内容,还有的合作企业,中方只投入土地,甚至不参加经营管理,收益也是固定的(即土地的租赁费用),对知识产权更是不会关心。这带来很多问题,如企业知识产权权利的归属问题,特别是在合资期满后如何分配问题;新开发的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企业日常知识产权的管理问题。因为成立时没有约定,实践中各个企业因其本身情况的不同,只能采取不同的操作办法,或再协商签订新的合同、或者作出新的管理规定。但这也衍生出许多新的问题。因此,建议在相应的合资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范本中加入专门关于知识产权的条款,在相应的法律规定或审批程序中要求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对知识产权要有相关规定。

二、新开发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调查中发现,新开发的技术和品牌的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问题往往与企业的股权分配情况紧密相关。通常中方控股的企业新诞生的知识产权是属于合资合作企业的,其权益也是按照股权分配的。有人提出,通常中方人员是独立地完成新技术的开发,但也要将知识产权的权益分配给外方,有些不公平。但实际上,更不公平的是在外方控股的企业,外方将知识产权权利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很多企业尽管是在国内双方共同开发的技术,专利却由外方总部申请,有的企业甚至是中方人员设计的图案,设计人却要署外方总裁的名,有的企业规定中方在外方提供的技术基础上开发的新技术,外方可以免费使用,但中方却不可以免费使用外方新开发的技术,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这些情况,在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都有相应的规定,但在合资合作企业中,尤其是外方控股的合资合作企业,中方要主张自己的权利有很大的难度。为此,建议在针对合资合作企业制定的单行政策法规中对这些问题作一些细化的、强制性的规定。

三、技术引进时未能做合理的知识产权界定和评估。在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外方经常以技术入股或技术转让给中方,但往往都是“打闷包”,对其中的知识产权并不作事先的检索和评估,等支付了费用后,根据外方开列的专利清单,经检索发现只有三分之一是在中国的有效申请,但因为当时没有发觉,支付了一大笔“学费”。也有的外方连专利清单也不列,只是告诉你我这项技术里有专利、有技术秘密,要问你收多少钱,中方因为手里没有多少谈判的筹码,或是因为知识产权的意识本来就不强,糊里糊涂就签了协议。因此,在座谈会上,有企业提出,希望有专业权威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能够帮助企业在技术引进时把好关。

四、企业内部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的管理人员。调研中发现,除部分企业(特别是专利试点企业),由于企业领导重视,企业本身拥有的知识产权较多,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其知识产权的管理人员也有着较好的知识产权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外,大部分合资合作企业与国有企业一样,也存在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管理人员的问题。有些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还刚刚建立,有的还在筹建过程中,甚至有的还未提上议事日程,在这些企业中,知识产权的管理没有专人负责,而兼职的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的了解也很有限。我们在以往对企业的宣传培训中,往往只重视国有企业,实际上,加强对合资合作企业中方人员的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对防止国有无形资产的流失同样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五、对员工新开发知识产权如何奖酬,大部分企业还很不规范。除已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合资合作企业外,大部分企业对员工新开发知识产权的奖励很不规范,没有明确的规定。有的是在决定晋升、评定奖金时作为参考,有的是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但对于具体数额和奖励的时间都没有明确,因而发明人、设计人权利的实现无法得到保障。没有规范的奖酬措施,必然会挫伤员工发明创新的积极性,也必然会影响合资合作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尽管在专利法和实施细则中都有给予发明人和设计人奖酬的相关规定,但在具体的实践中,员工不一定有这个意识,而且要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我们建议在合资合作企业中推广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代理),并将员工的知识产权奖励机制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

六、外方只许可转让低层次的专利技术,不转让核心技术。外方为了在经济上达到控制中方和或合资合作企业的目的,同时避免过于引人注目或投入过多产生风险,往往不刻意以有形资产作股权控股方式,而采取在知识产权方面加以控制。由于合资合作企业中往往采用的是外方投入或许可使用的技术,其知识产权控制方式更能以小投入达到强势控制的目的。如外方在许可中方使用其专利技术时,往往只给中方低层次的技术,而涉及到核心技术的,外方就要求中方购买具体的设备或配件,这样一来,中方既得不到核心的技术,又在生产上依赖外方的设备或配件。另外,还有的外方在转让、许可中方使用专利技术时不转让、许可使用相关的其它专利技术,使得受让方仅凭受让技术无法生产时,外方再高价向中方兜售其相关专利技术,中方陷于被动局面而不得不支付高额使用费。对此,企业在引进技术时应对外方转让、许可的技术认真进行检索、分析,不仅要了解引进技术,还要了解其它的相关技术。

七、中方原有商标在合资合作后被淡化。我们以前经常提到的一个最典型的案例就是“美加净”商标,90年代初,家化以三分之二的固定资产,以及“美加净”、“露美”两个销售额达3亿元的品牌与一家国际著名跨国公司合资。然而,该外方公司却以控股为手段,将“美加净”和“露美”束之高阁,致使消费者对这两个品牌越来越陌生。而合资后留下的母体家化,由于没有了“美加净”和“露美”的支撑,销售额一年中锐减54%。通过这沉痛的教训,企业领导终于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花重金“赎回”了这两个商标。然而,90年代的悲剧到如今的21世纪初却仍在上演,为占领市场,多赚利润,有些企业在合资合作后往往会启用外方的商标,有时也是因为外方为了扩张自身品牌,而要求企业这么做。产品可能是好卖了,但中方原有的商标却被淡化了,实际上,这不仅是无形资产的流失,更会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中方不仅每年要支付大笔的商标使用费给外方,而且一旦合资期满,外方撤走自己的商标,中方再想到要用自己原来的商标时,这个商标早已被消费者遗忘了。浦东有一家中日合资企业,中方原有的商标仅用了一年,第二年外方把他们的商标加在中方的商标前面,到了年底,外方增资以后,就完全改成了外方的商标,中方原有的商标被搁置至今已有六、七年,消费者再也不会在购买这个商品的时候想起这个商标,要耗费巨资重新打造品牌,不论从人力、物力、财力和市场风险的角度看都十分艰难。

八、企业面临合资期满后知识产权权益如何分配的问题。同样也是在90年代初,益民食品一厂有限公司和香港屈臣氏合资成立了屈臣氏食品有限公司,但合资时对知识产权并无明确的约定。合资企业生产的“蔓登琳”牌各类冷饮非常畅销,企业也每年投入几百万元为这个牌子做广告。但由于当初办理商标注册是以外方名义申请的,所以中方并无利润可分。合资企业解体时,香港屈臣氏带走了全部冷饮的专利权和“蔓登琳”商标,而用他们“慷慨”留下来的设备做出来的冷饮却受到了对方侵权的警告。企业现在的合资合作也还在面临同样的问题,企业在成立初期并没有对知识产权的归属做出明确的约定,合资合作到期了,知识产权应该怎么分配,中方企业很少有想过这个问题,只是有些快要期满的企业开始担忧这个问题。当然,这与企业现有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外方在企业中所占的股权,中外方的合作形式都有关系。其实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可以协商将知识产权经评估折价后归一方所有,或转让后由双方按股权分配,或是继续共有。在实践中,如果是中方经营管理并控股的,中方还有可能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是外方控股的公司,到企业拆分的时候,中方很难分到其应有的份额,如果原来就是由外方申请并拥有知识产权的就更是如此。

九、外资企业利用合资合作的机会以不正当手段无偿占有中方的知识产权,给中方带来损失。这在我国传统产业为扩大规模而将技术作为引资条件时最容易发生,如“景泰蓝”术以及“宣纸”技术的失密事件,由于既没有对传统技术在国内申请专利保护,又没有在产品的主要出口国申请专利,也没有在引资过程中做好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疏于防范而被外方掌握了关键技术,结果是外方抛开了中方而使中方丧失了优势的市场竞争地位。但调研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即使不是我国的传统产业,同样的事情也在发生。有一家企业,中方员工在讨论时提出的技术方案竟然被外方管理人员偷偷地在外国以个人名义申请了专利,中方员工事后检索发现,公司也只能亡羊补牢式地出台了相关规定限制这种行为,但为时已晚。

十、企业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缺少信心。在座谈会上,很多合资合作企业提到了发明专利审查周期长,侵权现象普遍,知识产权诉讼取证难、费用高、赔偿低、维权成本高等诸多问题,认为现有的执法立法力度不足以保护他们的知识产权。还有的企业提出出台的鼓励科技创新、申请专利的相关政策与实践操作有矛盾之处。这些现实存在的问题削弱了企业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也间接地影响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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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专利法宣传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二、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建设,专利申请量大幅度提高。

三、知识产权工作体系逐步健全完善,专利工作得到了重视和加强。

四、知识产权工作仍不能适应“入世”的要求。

今年及明后两年的主要工作目标。

对策措施。

知识产权调研报告

核心提示:群体性诉讼是社会转型过程中利益分化和不同社会层次矛盾冲突的必然反映,也是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现实利益问题的直接体现。随着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加大,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成为群体性诉讼的新增长点,出现了较多的新情况、新问题,亟待研究并寻求应对之策。为此,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课题组对此展开专项调研。

(一)案件增长快、影响广。

本课题将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的标准界定为,原告一次性起诉5个以上被告的关联案件。以湖北省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为例,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年度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数量分别为2196件、4758件、5982件、2560件,其中,群体性诉讼案件数量分别为56起1462件、103起3252件、68起4161件、36起1845件,群体性诉讼案件的比例分别占到该年度知识产权案件总数的66.58%、68.34%、69.56%和72.07%(见图一),案件数量逐年大幅上升。相当一部分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在当地引发了强烈的社会影响。

(二)诉讼规模大、被告多。

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的权利人为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一般采取批量起诉的诉讼策略,一次性地起诉数十个甚至上百个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被告。以湖北法院受理的若干系列案件为例:20xx年,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在125起案件中起诉130个被告侵害其商标权;20xx年,软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在71起案件中起诉75个被告侵害其著作权;20xx年,广州美即化妆品有限公司起诉30个被告侵害其商标权,并且将每款被控侵权商品上的3个商标分别提起诉讼,该系列案件总数达697件。据统计,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湖北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案件中,被告人数在20至49个的有36起,被告人数在50至99个的有9起,被告人数在100个以上的有3起(见图二)。

(三)矛盾尖锐、对抗性强。

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往往矛盾较为尖锐,双方当事人尤其是被告的对抗情绪强,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案件上诉率高,如广州美即化妆品有限公司起诉武汉市汉正街等小商品市场经营者侵害其商标权的697件系列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有586件之多,上诉率达到84.07%;二是调解难度大,如部分地区的卡拉ok经营者持“抱团”态度拒绝调解,既拒绝缴纳版权使用费,也拒绝就涉案被控侵权行为进行调解;三是文书送达难,相当一部分被告不出庭、不应诉、不签收法律文书,法院适用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的比例较高;四是被告的对抗情绪严重,众多被告基本上是作品的终端使用者或产品的终端零售商,往往认为自己也是侵权作品或产品的受害人,不应承担法律责任,而原告有意选择经营获利最少且诉讼能力最弱的终端使用者或零售商起诉,却不追究侵权源头的责任,有悖情理。

(一)被告人数的群体性。

传统的群体性诉讼主要涉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环境保护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和农村土地纠纷等类型。这些群体性诉讼一般是原告为数众多而被控侵权或违约的被告只有一个(或是有关联关系的若干个),故而可以适用代表人诉讼。但对于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来说,一般是作为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原告只有一个,被控侵权的被告则为数众多,但因被告侵权行为各自独立,人民法院只能分别立案、分案审理。

(二)发现侵权的主动性。

由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高度分散,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的维权人往往通过对市场进行调查而主动发现侵权,明显区别于传统的群体性诉讼基于被动发现侵权或违约而委托他人诉讼获取司法保护的诉讼活动。

(三)维权主体的专业性。

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的维权人一般是律师事务所或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等专业的维权团队,在维权活动中采取分工负责、流水作业的工作方式,调查侵权行为、公证保全证据、出庭参加诉讼往往由不同的专业人员分工负责。

(四)商业维权的普遍性。

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知识产权权利人往往不再亲自从事维权和诉讼活动,而是以各种授权的方式将权利许可、转让或委托给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或职业律师行使。商业化维权模式的积极意义在于可以有效地制止侵权,其消极作用则在于诉讼牟利的动机较强,少数权利人会采取“放水养鱼”甚至不惜采取引诱侵权的手段,这也是被告对抗情绪强烈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的主要问题。

(一)权利难以认定。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权利一般可以以许可或转让的方式流转,其权利并不必然归属创造者,需要人民法院在个案中对权利状态进行审查与认定。例如,各地法院在审理著作权案件中,对于作品权利归属和权利来源的分歧较大,在单独的个案审理中,这一问题还不是特别明显,一旦涉及到群体性诉讼,各地法院认定结果不一致的矛盾就立即凸显出来。如中国台湾著名音乐人叶佳修在全国各地起诉卡拉ok经营者侵犯其《外婆的澎湖湾》等歌曲的词曲著作权系列案件,有的法院支持了叶佳修主张的复制权、放映权、署名权中的一项或是几项权利,有的法院则驳回了其诉讼请求。至于叶佳修作词作曲的部分歌曲,因各地法院对证据审查的严格度不一致,有的法院认定其享有著作权,有的法院则认为其未举证证明享有著作权。此类截然相反的裁判结果,必将影响到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在涉及众多被告的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中,也容易成为引发不满的导火索。

(二)调判难以结合。

审理知识产权案件,首先要求对原告享有权利的事实有一个清楚明确的判断。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出现法院为避免案件被改判,权利归属争议越大反而越加强调解的现象,以至于部分案件在原告并不享有权利的情况下,以被告支付赔偿款的方式调解结案。这样一来,法院在审理群体性诉讼案件时容易导致两种后果:一是为避免颠覆性判决而将错就错,在后续无法调解结案的案件中明知原告不享有权利却仍然判决其胜诉;二是在同一批关联案件中,部分案件以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款的方式调解结案,而其他案件却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利益难以平衡。

在商业维权的诉讼模式下,维权有时不仅仅意味着制止侵权人侵犯知识产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在网吧、卡拉ok等多个行业的案件中,维权本身就是迫使侵权人与权利人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重要手段,部分原告甚至坚持将案外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与涉案的侵权赔偿款捆绑在一起调解。人民法院如果脱离基本国情盲目地拔高经济赔偿标准,必将导致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水涨船高,进而引发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失衡。知识产权的无形性和知识产权价值的难以确定性的特点,决定了侵权人的获利和被侵权人的损失往往均难以确定,这需要人民法院合理酌定赔偿数额,实现知识产权权利人和使用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一)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树立司法公信。

1.统一裁判尺度。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是一批各自独立而又互相关联的案件的集合,审理此类案件,应当高度重视同类案件的裁判结果和论证理由的一致性,对于分属不同被告但侵权情节基本相同的案件,在裁判结果上应避免出现重大差异,防止因“同案不同判”激化社会矛盾。

2.加强案例指导。典型案件的裁判往往会产生超过案件本身的影响,具有规范引导的重要功能,比起个案的调解更加具有法律价值和社会意义。在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的知识产权审判中,加强案例指导制度可以有效地克服成文法的滞后性的不足,及时总结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形成具有规范导向意义的司法政策,指导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案件的裁判,避免二审或再审程序中出现大面积颠覆性的改判。

3.完善陪审制度。针对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性强的特点,可以考虑引入专家陪审员制度,由专利技术、信息网络等方面的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这样既能充分发挥专家陪审员的专业特长,弥补法官专业技术知识的不足,对专业事实作出准确判断,又可以体现出司法民主的价值。

(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形成解决合力。

1.引导被告合法经营。审理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案件,不仅要解决个案的纠纷矛盾,而且还要积极创新调解方法,引导被告合法经营,预防重复侵权现象的出现,避免群体性诉讼的再次发生。例如,20xx年,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在审理“玛姬尔”压缩纸面膜生产厂家浙江临安中正无纺制品厂系列案件中,引导双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最终促成双方签订长期供货协议,变“侵权赔偿款”为“进货款”,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促使被告今后合法经营,实现了双赢。

2.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中,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能力差距较大,原告基本上是由专业维权人员或职业律师代理,而被告往往是网吧业主、零售商店店主等小本经营者,诉讼能力较弱,且部分被告无法负担律师费用。加强对被告的法律援助工作,可以弥补双方当事人诉讼能力的差距,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地寻求纠纷解决方式。

3.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对于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这类专业性强、影响面广的纠纷,充分发挥网吧协会等行业协会的作用,协助法院开展调解工作,有利于疏导被告一方的对抗情绪,促进群体性诉讼的顺利解决。

(三)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加强源头治理。

1.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的形成,部分原因在于行政主管单位在管理上存在问题或疏漏,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针对有关行政主管单位在制度上、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管理工作的建议,具有加强源头治理的积极作用。

2.建立信息报备制度。及时和全面掌握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的信息,可以为预防矛盾激化、控制冲突升级、统一裁判尺度创造必要的条件。人民法院应当建立逐级上报的信息备案制度,掌握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的诉讼动态,实现对群体性诉讼的动态跟踪、及时反馈和提前预判,及早发现问题、研究对策。

3.制订应急反应预案。群体性案件经常会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容易引发群体性的连锁反应。在审理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案件时,要针对此类案件被告人数众多、对立情绪严重等特点,制订相应的应急反应预案,做好稳控工作,防止纠纷复杂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年统计局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情况调研报告市级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开展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情况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了此次调研活动,成立专项调研工作组,通过问卷调查、座谈相结合的形式实地走访调研了部分企业、相关单位,重点了解了企业对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知晓情况以及企业在专利管理、申请、维护、运用、纠纷等方面现状,并归集整理了有关问题、需求与建议,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1、xx市知识产权发展情况。

近年来,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知识产权方针政策,着力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整体推进各项工作,知识产权发展成效明显。

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针对我市知识产权拥有量极少的状况,近年来我市将提升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狠抓落实,围绕能源化工、现代农业、中医药等我市重点产业领域,通过引进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对发明创造进行鼓励资助、科学设置政府考核任务指标等一系列措施,促使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实现了跨越式发展,xxxx年至xxxx年,专利申请平均年增长率xx%,专利授权平均年增长率xx%。xxxx年,全市专利申请、授权累计分别达到xxxx件、xxxx件。xxxx年,截止x月份,全市专利申请、授权累计分别达到xxx件、xxx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x件,有效发明专利总量xxx件。

在知识产权运用方面,重点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建设,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培育,围绕特色产业,探索实施专利导航产业发展,不断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

2、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

近年来,重点落实中省有关政策,我市出台了《xx市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xx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本目的是为了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加大科创投入,努力形成各类成果,并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运用,x年来共资助专利申请xxxx多件,资助企业xx余户。

近几年,专利侵权纠纷数量在不断增加,发生纠纷的主体涉及企业、个人、社团组织等,以企业居多,且具有群体性,即一项专利被多人侵权,侵权成本低,给专利企业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挫损了专利企业的研发信心,侵权企业专利保护意识不强,涉嫌侵权后,不太配合专利管理部门的调查处理。自xxxx年以来,知识产权保护单位依法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xxx件,办理审结专利侵权纠纷案件xxx件;查处假冒专利案件xxx件。向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专利侵权纠纷案件x件。另外,因当事人不服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应诉xx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案件x件,应诉xx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上诉案件x件,应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再审案件x件。

xx市本土目前无独立的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只有xxxx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在x设立了一个分支机构,实地解决我市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服务需求,大多数企业都是与xx或xx等地的服务机构合作,但是外地服务机构不能实时快速的解决企业的服务需求也是当前企业所面临的困境。

1、调查企业情况。

本次调研企业x家,其中国有控股企业x家、私人控股企业x家,大型企业x家、中型和小型企业各x家,制造业企业x家、采矿业企业x家、服务业企业x家,x家规上工业、x家限下服务业。据调查,x家企业都有大小不同、类型不一的知识产权,整体来看,发明专利的占有量仅有xx%,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是绝对的主体,其占有量达xx%,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占xx%。

根据调查,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各类政策知晓度一般、满意度较高,被调查x家企业中有x家企业对政策是完全知晓的,其它x家都是听说过但不了解,企业获得政策信息的途径主要是同行企业告知、关注政府网站以及政府机构举办的论坛或峰会、咨询政府管理部门、各类培训等。对政策的满意度较高,xx%的被调查企业表示对政策满意,表示“一般”的、“不满意”的各占xx%。xx%的被调查企业都表示享受到了政策,xx%的企业认为政策办理手续繁杂,享受政策的成本高而没有享受到政策。另外通过调研了解到,企业在知识产权申报时可以得到知识产权的申请费、代理费、授权登记费等补贴。

3、企业对知识产权的管理比较规范。

xx%的被调查企业都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其中xx%的企业有明确的详细的战略,xx%的企业有大概的战略的方向,另外xx%的企业是没有制定战略规划。全部被调查企业都制定了各式各样的规章制度。xx%的被调查企业对无形资产进行核算、评估和公开,xx%的企业正在推进该工作,xx%的企业没有开展此项工作。在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措施上,全部被调查企业都采取了“开展或接受相关培训”措施,xx%的被调查企业采取了“跟踪知识产权发展动态”措施,有xx%的企业采取了“制定未来发展规划”措施,xx%的企业采取了“推进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措施。

4、知识产权申请途径单一,申请目的较为统一。

知识产权申请途径全部被调查企业都是委托代理申请,没有其他申请方式。xxx%的企业表示申请专利是为了保护技术研发成果,xx%的企业表示申请专利是为了进行技术储备、获取相关资质认证、提高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广告宣传等。

5、知识产权维护积极性高。

从调查企业情况来看,目前企业全部都在正常维护所拥有的没有过时、没有失去它应有价值的知识产权,没有一家发生过由于未缴年费而导致专利失效事件,只有一家被调查企业由于知识产权已失去价值而主动放弃了专利。

6、知识产权交易状况不佳。

被调查的所有企业都没有买卖过国内外的知识产权。

7、企业如果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时会通过合法合理途径处置。

当企业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时,都会通过发停止侵权律师函后协商解决、寻求政府或行业组织的支持、举报、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办法来保护知识产权。

二、存在的问题。

从调研情况来看,伴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创新驱动战略的全面实施,科技创新成果日益丰硕,知识产权的申请、管理、维持和运用等方面遇到了各式各样的问题。

(一)行政主管部门知识产权人才不足。

目前全市只有x名专利代理人,其中x人已经退休,x人不能从业,在行政单位上班。从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专职人员,就是原知识产权局的xx名在职人员,但由于机构改革原事业编制人员不能继续承担行政职能。执法人员中多为原县科技局的兼职人员,而且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没有梯队。各县区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中,懂法律又有理工科教育背景的人才短缺,企业缺乏具有知识产权管理实务技能又熟悉商贸规则的专业人才,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才奇缺,很难适应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等各项工作要求。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二)知识产权服务不能适应知识产权工作需求,中介服务机构严重缺乏。

xx市目前没有一家独立的本土中介机构,知识产权代理全部依托外地中介机构,给我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申请带来诸多不便。

(三)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不高。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时有发生,自主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比较弱,企事业单位领导往往重视有形资产的管理,忽视无形资产管理,拥有知识产权的个人保护意识差,更多的是由于个人不重视、不懂得、不及时保护造成知识产权损失。

(四)侵权易,维权难,保护难度大。

通过调研了解到,一是企事业单位创新需求不足,缺乏有效的导向,创新活动起点低、重复多、模仿多。二是专利技术质量低,像一层窗户纸,一捅便破,同行业内其他企事业单位通过观摩即可仿造,易学易会,很难做到技术不外传,机密不外泄,保护难度大。对于企业来讲,虽知道被侵权,但是考虑到知识产权(无形资产)举证列证难,诉讼周期长,所耗人力、物力、财力高,企业望而却步,想维权而不敢维,只能放弃。三是企业的成果技术在参与各级各类奖项评比的过程如果全程监管和保密工作不到位,就会极易造成成果技术的泄漏。

(五)知识产权运用、推广、转化率低。

通过调查发现,企业形成的知识产权都是为了提高本企业生产功效,只适用于本企业,且成果技术质量低,价值不高,推广转化面小,产品化、商业化、产业化意义不大。

三、对策建议。

(一)着力提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素质,加强专利人才队伍建设。

着眼于专利事业的长远发展和人才需求,加快培养专业人才,努力提高专利工作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队伍,为我市专利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并且还能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服务。

(二)加快组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步伐。

积极培育和建立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打造并完善我市科技服务体系,应对专利代理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一些优惠政策,为我市提供快捷、便利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以加速知识成果的产权化和商品化进程,从而为知识产权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律保护。

(三)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一要继续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普及的力度,树立大局意识,站在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高度,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展开;二要在方式方法上善于创新,在把握宣传重点的同时,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专利工作,让接受知识产权宣传的人群不断扩大,使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得到不断提高,所以最好的保护就是知识产权意识。

(四)建立扶持激励机制。

建立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制度,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各类研究机构加大研发、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等投入,对于形成的高技术、含金量高、有绝对市场竞争力、领先国内外的知识产权应当重点扶持奖励,从而不断提升我市知识产权整体质量,改变由于专利技术质量低而导致保密难、侵权易的现状。同时支持专利申请,实行专利申请资金资助,依法保护专利权的合法权益,有效激发发明人创造人的技术创新精神。

(五)加强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和监管工作,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司法便利。

一要知识产权执法部门主动出击,多办案,办大案,通过执法办案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为形成强力震慑,努力净化知识产权运用环境。二要加强对知识产权在形成、运用、推广和转化的全流程监管,做好“堵口子”工作,杜绝核心技术成果被动、变向公开化,造成知识产权侵权。三要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与司法机构协调配合,提供知识产权纠纷司法解释、推荐专业律师等法律援助,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便捷服务。

(六)强化服务,努力推动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推广和转化工作。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也是知识产权产生、保护和转化的载体,应以强化服务为宗旨,持续推动知识产权推广和转化。一是搭建权威的技术交易平台,使其成为知识产权推广的主阵地。二是积极引导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扶持、鼓励企业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孵化器等。三是积极推进企业实施专利战略,重点是引导企业善于运用专利制度,使知识产权在技术创新、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四是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核算评估体系建设,建议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核算评估专门机构或引导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的核算评估工作,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的核算、评估提供专项服务。五是为企业及时提供知识产权相关培训,引导企业积极跟踪知识产权发展动态,鼓励企业推进知识产权贯标认证。

在xxx村精准扶贫蹲点的调研报告范文

只有把官当小,才能把事干好。“官当小”核心两个字“清”和“钻”。“清”就是政策清、下情清、干部队伍现状清。“钻”就是要有钉钉子精神,不断钻研、突破难点。做不到这两个字,就会误事。

小穷村应合大战略。

低层次更应高起点。

我包抓的x村地处xx镇西北角,距离市区xx公里,是全区最偏远的山村之一。全村有x个村民小组,xx户x人,总土地面积x亩,其中林地x亩。20xx年人均纯收入x元,属省级贫困村。截至目前全村共有贫困户xx户x人,其中一般贫困户xx户xx人,低保贫困户xx户xx人,五保贫困户x户x人。

20xx年,我初到这个村,心里沉甸甸的,看到的情况,

一是基础设施落后。大部分道路都是土路,有许多贫困户还居住在土坯房中,群众安全饮水没有彻底解决,三堆(土堆、粪堆、柴堆)随处可见,在当时的农村已很少见到这一景象。

二是医疗水平低。村上没有卫生室,群众看病远,全村xx户贫困户中,有37户的致贫原因之一是因病,占比高达%。

三是收入渠道单一。主要是种植业,大多数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少数种有核桃、花椒等经济林木,大多农户主要依靠外出务工。因村穷民苦,30岁以上的光棍25人,不少青年去外面“倒插门”。

20xx年xx月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就认真思考这个地方如何挖穷根、换穷貌。结合是老城区,又是主城区的实际,请专家和研究机构,总体规划布局全区产业,对提出产城融合、全域旅游的发展方向,先后委托xx集团、x大学研究生院、策划x人对河流域进行整体策划规划,对xx镇最终定位为“天问、多彩”,并把河作为全域旅游的一个重要节点,打造“五彩山村”,以期达到“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

为了破好这个题,在“彩”字上做文章,我安排当时负责农村工作的副区长和xx镇镇长专门到等地考察多彩山村建设情况。回来后,我们一起研究,认为多彩山村投资量不大,全国发展的点位也少,有旅游引爆点的效果。

因此,我们整合资源,一方面先期拿出x万元作为启动资金,硬化道路,安装路灯,实施饮水工程,并建成了标准村化卫生室、农村幸福互助院等。另一方面开展环境整治,使河的村容村貌、生活环境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具备了发展乡村旅游的条件。

这时,又请先生对x乡村旅游实地指导,建成了村口游乐广场、休闲啤酒广场、五彩池、孔雀谷等景观节点。并和文理学院美术系合作,把这里作为美术系学生的实习基地、体验基地,让他们的毕业作品在x村农户外墙上来展示,制作3d油画彩绘墙面幅。同时,我们在xx高速制作宣传牌,利用微信平台推送,加大对旅游宣传力度,使原来无人问津的小山村,变得游客络绎不绝,还出现了高峰堵车现象。

在旅游产业有了起色后,鼓励农户发展农家乐、彩色草编、彩色食品、土特产销售等相关旅游业态,带动当地农民和贫困户增加收入。同时,逐户落实中省市“八个一批”脱贫措施;对7户贫困户实施易地移民搬迁,一次建成景观房、产业房;发展农家乐x户,今年计划xx户;推出彩色餐饮系列,发展农产品销售x户,从事彩编多人;规划并启动了谷建设,提出了和旅游相关的x亩红豆杉、x亩药材和特色经济作物的种植计划。通过一年多的努力,x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群众的收入情况和精神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我市xx集团感到这里很有商机和潜力,与区政府签订了协议,要进行深度旅游开发,一个充满希望的新景点呼之欲出。

启示一。

条件可能是其他地方的百分之一,就要用倍的创意、思路和干劲,来弥补这一差距。

小问题折射大农村。

精准扶更应开放帮。

这次全省精准扶贫整改工作启动后,按照省市安排,我住到,解剖麻雀,同时调研了、等邻村。从走访的情况来看,大家对精准扶贫政策都很赞成,对帮扶措施的落实基本上持肯定态度。正如xx村x组xx岁的老人说“咱干部比儿强,前两天还给我理了发,帮助我劳动,还要怎么呢”,等等,这是好的方面。

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我让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包抓干部将所有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反映的问题,不管是大事小情,都逐一查找。

扶志层面。

x村一组的建房户白让绪,是一名多岁的光棍,老父亲瘫在炕上,自身没有技术,说没有精力和力气去发展其他产业。我们觉得在实施移民搬迁、产业帮扶的同时,要扶其志,帮助他树立信心、克服困难,增强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政策落实层面:x村一组的尹绪生,种了x亩药材,区上有相关政策扶持资金,但在走访时说自己没有见到钱。这说明我们的一些政策还没有落实到位。

医疗层面。

一组尹朱贵,本人患脑溢血,老伴是肺结核,因为老伴要照顾他,无法住院医疗,只能自费买药。这说明,我们在健康扶贫上有政策,但操作上还有一些实际情况没有照顾到,要研究解决。

产业扶持层面。

在xx村集中安置点,有的农户房子盖的很漂亮,进去后家里都是六七十年代的旧家具,很简陋,炕上就一张席、一床被子。这说明,移民搬迁后离“稳得住、能致富”还很远。有的农户反映虽然搬到安置点,但离耕地太远,去耕作需要一个多小时,非常不方便。这说明群众一些具体问题和困难还没有解决,在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等工作上,还需要我们下更大的功夫。

非贫困户层面。

x组从事农家乐炸油糕的,他说“少一个懒汉,国家就少一份负担,就少一个贫困户,政策很好,但要惠及全体农户,不能让贫困户手一操,等着人来帮扶”。三组有个留守老人,儿子儿媳都在城里打工,孙子在城里上学,他说“我想当贫困户,人家能免费体检,我啥都没弄上”。现象上有贫困户自身问题,也有非贫困户心理不平衡的问题。但深入分析,会得出农村的各项工作要统筹兼顾,不能顾此失彼,要精准扶贫,也要开放扶农,整体推进农村工作。

村干部层面。

我和市级劳模、大柳树村党支部书记贺斌等村干部座谈,大家有一个共同的愿望,就是这次精准扶贫政策既要掷地有声、落实到位,也要帮扶非贫困户发展产业。因为农村资源有限、劳动力有限,总体上贫富悬殊不是很大,对非贫困户的产业帮扶是必要的,从根本上说也有助于贫困户的脱贫产业发展。

一个药方治不好所有人的病,所以对农户反映的问题进行条分缕析,总体上共梳理6类100多个问题,涉及产业、医疗、村务、低保等方方面面,并分类施策“开方子”拿出三个办法。

1、对小问题逐一解决,对需要时间的拿出方案,逐一销号,并体现在村规划和户计划中。

2、在精准扶贫中开放扶贫,并以扶贫为契机整体推进“三农”工作,我让区xx局拿出非贫困户产业帮扶政策,在发展规模化种养殖、特色农场、农家乐、光伏发电等项目方面,根据规模效益和吸纳农户人数等,都出台相应的奖励政策。

3、针对在调研中发现的一般农户家中一人大病全家返贫率达70%的实际,安排区卫计局等拿出一般农民大病救治政策。

至此,

我觉得这次精准扶贫可产生三件好事:

一是干部作风大转变。

二是农村情况大调研。

三是三农工作大推动。

启示二。

群众要脱贫致富,必须要有竞争力强的主导产业。强主导产业是经济要素的最优组合,而贫困户在劳力、智力、动力、财力等方面,是目前社会上最弱的一个群体,很难完成搏击市场、做强产业的任务。要形成产业竞争力和比较优势,就要导入非贫困户和优势企业的力量,来共同完成这一使命。在扶贫方法上,既要扶、更要带,既要予、又要激,避免一味地给钱给物“养懒汉”,造成一些非贫困户争当贫困户或对政策、对扶贫工作有怨气,挫伤一般农户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出现“干得好”不如“扶得快”的思想。

全域清则一户准。

眼光远则小康近。

做强脱贫产业思路上要纲举目张,实施中要抓纲带目,而这个纲就是一个县区或者一个乡镇的产业规划之“纲”。用主导产业的市场功能优化产业分布和区域分工,带动每户产业脱贫的精准度和长效性。我们这次扶贫工作,许多帮扶干部从主观愿望出发,为贫困户购买了鸡苗、猪苗、种子等,这些措施在短期内是有效和管用的,但不少措施的持续性和长效性不强。可以说,给贫困户送鸡苗、猪苗,第一年可以增加收入,但这些鸡和猪养大卖掉后,第二年收益怎么考虑。不少干部帮农户种这种那,单家独户,五花八门,技术问题、销售问题、持续问题等很难统筹,弄不好就会出现一次性或短期性,好心无“好效”。

针对这一情况,我们把河放在河、国际旅游度假区51公里旅游环线上的一个重要节点来思考和谋划。通过这一主导产业形成产业链和社会分工,让每一户农户选择最适合他的发展方向,达到产业聚集、特色聚集的目的。于是我们首先是加快区镇两级和xx集团达成的投资亿元的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实施,尤其是4个节点的规划建设。目前已委托xx大学和设计团队进行策划设计,然后择优选用,确保项目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同时,加快投资亿元的谷建设,力争今年10月份建成开放,形成示范引领。

在这一大前提下,我们确定河的发展方向:

1、创办农家乐。

按区上政策,对贫困户发展农家乐每年补助1万元,连续补助3年,并对非贫困户在开办农家乐方面也给予适当补助,调动群众积极性;对集中安置的贫困户,我们建成产业景观房,后边住人,前面搞特色旅游产业,制作销售彩色草帽和彩色食品。

2、发展孔雀养殖。

加快孔雀谷开发建设,先期引进孔雀500只,引导全村95户村民以家庭散养的形式,大力发展孔雀和鸵鸟等特色珍禽养殖,既增加了景区的观赏性,又可以销售羽毛、孔雀肉和孔雀蛋。

3、发展红豆杉产业。

红豆杉释放的负氧离子是其他植物的十几倍,而且它可以吸附化解空气中的尘埃,在环保方面的作用非常大。我们有全国最大的红豆杉基地,又有全国唯一的侯惠民院士工作站,这里的红豆杉栽培技术也是最先进的,移栽成活率达到95%,在全国竞争力很强。我们发挥这一优势,先期种植红豆杉500亩,让红豆杉既成为生态旅游产业,又成为农民增收产业。

4、发展特色经济作物。

比如柴胡、油葵、药用牡丹等,规划种植700亩以上,这些都是结合村上劳动力不足,病人较多而发展的“懒作务”,每年主要是除草,而且观赏性、体验性较强。

5、加快土地流转。

结合村里劳动力不足,把撂荒地集中起来流转到合作社,发展樱桃、葡萄、草莓等特色采摘。

这些计划,使河的主产业把镇村的大产业和每户的小产业结合起来,把主项目和分项目串联起来,把贫困户和非贫困户融合进来,既接国内外市场的“天线”,又接各个农户的“地气”,大家认可,也有积极性。

启示三。

扶贫既要用政策,又要用市场,产业的精准度上不能想当然,更不能“形而上”,要把每家每户的产业发展放在全域产业的布局中去谋划、去创新,产业的竞争力—“纲”才能出来。

小事最连民心。

扶志首先扶情。

x村第一书记有次外出办事后回村,在村口遇见了住在x组的老太太,老人刚下班车坐在村口歇脚,旁边放了两袋土豆,很主动地帮老人扛起了土豆,一路拉着家常送回了家。一件很小的事情,却让老人非常感动,觉得干部好。xx村第一书记,他从20xx年x月任职以来,坚持把xx村当作“第二故乡”,把村民当“家人”,带着感情,扑下身子,做了许多小事、具体的事,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称赞。

扶志的前提是扶情,如果干部和群众的感情不好,感情浅或者没感情,干部的话就没人听,群众也不会买你的账。所以我们在全区组织开展了“九个一”帮扶活动,即:在困难群众家中住一晚上、和困难群众一起做一顿饭、帮助困难群众洗一次衣服、打扫一次室内外环境卫生、讲一次个人卫生、和困难群众一起干一次农活、给困难群众家中至少栽一棵树、和困难群众谈一次心、联系医务人员给困难群众做一次病情会诊。正是这一件件的小事,使干群关系融洽了,干部号召力增强了,开展工作就有了群众基础,跟着干群众就有心劲。下一步,我们将把“九个一”帮扶活动拓展到非贫困户,特别是贫困户的左邻右舍和“三留守”人员,让扶贫工作成为一个群众工作的练兵场,成为干部作风转变的大机遇。

扶病最显扶情。在x村的xx户村民中,大多数家中有病人,原来全区实行贫困户看病“零支出”,但还有慢性病门诊、居家就医等问题没解决好,下一步要拿出具体办法。针对非贫困户大病返贫率高的问题,计划推出一般农户在新农合和大病救助报销基础上的政策,目前正在算账拿方案。想法是把大病救助帮扶措施和村风、家风挂钩,对孝敬父母、子女教育好、勤俭持家的家庭,给予优先全部报销。这样既解决了医疗扶贫、医疗扶农的问题,又倡导了好村风、好家风的形成。

启示四。

农村工作有大事,但更多的是小事,看不见、看不上小事,就做不了、做不上大事,甚至没资格做大事。只有从最基础、最具体、最琐碎的事情做起,才能一步步融入群众之中,获得他们的信赖和支持,才有前提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干部的能力也才有展示的平台。

网络游戏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调研报告

最高法的调研报告首先说明,校园暴力在我国时有发生,但是情况复杂,违法与犯罪交织,且多数事件未进入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责任,加上目前缺少统一的事件报告、统计制度,导致难以了解我国校园暴力发生的真实情况。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从-各级法院审结生效的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中抽取100多件典型案件样本进行了梳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此类犯罪的特点,最高法刑一庭审判长冉容介绍,校园暴力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相对集中。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比例最高,其中,故意伤害罪占57%,故意杀人罪占6%。

校园暴力涉及的罪名还包括寻衅滋事罪占10%;性侵、侵财犯罪各占12%,还有很小比例的聚众斗殴罪与绑架罪。

报告统计数据显示,抽查样本涉及的159名未成年被告人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占35%;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占65%。

冉容介绍,虽然我国规定,十四岁是可以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但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只对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未满十六周岁的放在比较轻微的校园暴力行为,没有进入我们刑事犯罪处罚的程序,所以相对来看,这一百多件案件中,处罚的高中生及职业高中的未成年被告人占比较高。

抽取的案件样本显示,持凶器作案、造成人身伤亡后果比例较高。

冉容总结,“全国的校园暴力案件我们当时看了一下,大概持凶器的占30%多,选的这100多件案件里,持凶器的达到了49%,基本上是一半了,这些孩子一般是带弹簧刀、水果刀、猎刀……主要带刀具的比较多一些,而且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这一百多个案子,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占35%,重伤的占32%,也就是60多起案件将近七成的被害人要么死要么重伤,不能说明全部问题,但是比例是非常高了。”

被告人作案后自首、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的比例分别占49%、54%。

冉容介绍,通常是构成犯罪以后,公安机关将孩子拘留或抓捕,通知家长,家长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判刑情况统计显示,致被害人重伤的32起案件中,宣告缓刑的22件,占68.75%;判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4件,占12.5%;致被害人死亡的35起案件中,宣告缓刑的8件,占22.86%;三至五年有期徒刑的4件,占11.43%;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2件,占34.29%;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件,占28.57%。

报告认为,理念存在偏差,对校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还不够的问题比较突出。如何做到宽容而不纵容,社会还缺乏共识。从近几年处理的校园暴力事件来看,有的地方认为校园暴力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小问题,主要强调教育、挽救原则,没有意识到对于那些社会危害性大的失足青少年,惩戒实际也是教育、挽救的一种重要方式,对同为未成年人的被害人的平等保护还不够。

在冉容看来,应该正确的认识到,对于被告人,实施欺凌的被告人,我们要挽救、教育,但是对被欺凌,被伤害的孩子,更应该得到法律和社会的关注和保护,因为他们,一是守法者,二,他们是弱者。

XXX派出所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研究调研报告

社区警务工作是落实公安部党委“三项建设”的有力抓手。按照市局和分局调研要求,我所高度重视,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研究的工作的思路和任务进行了调查研究,我所围绕***副市长提出的:“用警心传递党心,用警心温暖民心,用关爱凝聚警心,用理解形成合力。”讲话精神,对在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中,如何科学界定社区民警的工作职责?如何使社区民警专起来?如何推进社区警务信息化?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统一思想,以战略高度认识社区警务工作的重要性,科学界定社区民警职责。

社区警务更是一种警务战略,其基本观念是要通过社区警务这种模式,密切公安机关与社区之间的关系,宣传和教育社区成员,使其能认识到社区本身对于社区治安所应承担的责任,从而改变以前那种单纯由公安机关承包治安责任的工作思路。由公安机关和社区共同承担社区治安的责任,不仅可以形成公安机关和社区在社区治安问题上的默契,密切警民关系,而且也将大大增加社区治安的力量资源,增强对社区违法犯罪的防控能力。科学界定社区民警的工作职责,首先,要让社区民警要从派出所日常工作中脱离出来,除了值班备勤外,专司社区工作。给社区民警提供一个平台,要让社区民警有地位,让社区民警有作为,让社区民警有实惠。其次,要调整力量,使社区警务工作与治安管理、防范职能相对称。加强对社区民警的业务培训,提高社区民警的业务水平。第三、突出重点,建立完善以服务现实斗争的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现行的社区民警考核机制,减少“填写式”过程的指标考核,突出业绩指标。要求社区民警的工作模式为“以每天走访、摸排为主轴,布建信息员队伍为纽带,组织群防群治为后盾”,扎实推进社区警务工作,努力创建平安和谐社区。第四、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与社区警务工作相协调的运行机制。在工作环境中给社区民警创造一个安心于社区工作的良好氛围,建立与社区民警工作相吻合的运行机制。让社区民警做到社区情况熟悉,信息反馈灵敏,居住在社区内的犯罪人员发现得了,刑事犯罪控制住。

综合上述分析,结合社区警务工作已有的一些经验,作为一名社区民警要与社区相结合,依靠群众,群防群治,履行以下职责:

(一)、宣传与教育。宣传与教育职责是社区民警的重要职责之一。这里所讲的宣传和教育,与我们以前所提倡的宣传教育不同,不再是一种单向传输并由群众被动接受的的宣传教育,而是指社区民警要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手段和措施,动员和组织社区成员参加社区的治安防范工作,培养社区成员的自助和互助能力,以营造社会和谐感。

(二)、信息收集。治安信息是治安决策的前提和依据,社区民警应利用其工作上的优势,广开渠道,收集掌握治安信息。比如可以通过人口调查、物建治安耳目、信息员和日常治安管理等进行治安信息的收集。

(三)、人口管理和治安管理。这是对原有警务职责的继承,社区民警要以人户调查为主要方式,对常住、暂住人口、境外居留人员进行经常性的管理,掌握基本情况。同时还要通过管理社区内的公共复杂场所、特种行业、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和人员,督促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以减少滋生违法犯罪的因素,预防和减少治安灾害事故。

(四)、治安防范。这也是对原有警务职责的继承。社区民警要充分发动社区功能和资源,组织采取各种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以形成严密的治安防控网络,确保社区成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五)、社区服务。社区民警要能密切与社区的关系,除了必要的宣传和教育外,还应履行好为民服务的职责,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社区成员排优解难,以密切警民关系,使群众对公安机关及社区民警产生认同、依赖和信任感。

(六)、社区矫正。通过社区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督考察,帮助教育,了解监管对象、重点人口的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工作生活问题,促进社区稳定,构建和谐社区。

二、提高认识,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使社区民警专起来。

如何深化社区警务工作,尽快出台相关措施?硬件建设上,该配备的,如何落实?软件建设上,如何进一步明确社区民警的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采集信息的类型,如何确保信息的鲜活实用?使社区民警更加专注于基础工作,从而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我们认为应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用警心传递党心,用警心温暖民心,用关爱凝聚警心用理,解形成合力。”说实话、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使社区民警专起来。

(一)准确定位,把社区民警工作的重点放到开展群众工作上来。公安工作的最终落脚点就在于群众满意,而在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如何调动群众积极性,使之自觉、自愿地协助、参与公安工作,已成为开展群众工作必须解决的一大难题,而解决这一难题的重要途径,就是深入群众、宣传群众、发动群众、耐心做好群众工作,打牢群众的思想基础。一是要把握社区警务的定位,将警务前移,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全方位了解公安,为开展群众工作提供机制保障。二是要学会做群众工作,学会用群众的语言与群众沟通,学会发动群众、鼓动群众,组织、带领群众积极开展各种群防群治工作。三是要加强法制宣传和防范宣传,在提高群众自防自卫意识的同时,增强群众参与治安工作的自觉性。

(二)完善机制,使社区民警真正走进辖区融入群众。一是实行弹性工作制。社区警务的工作重点应放在案件高发以及群众最需要的时段和地段,特别是错开社区居民上下班的时段,实行群众休息、我上班的灵活机动的弹性工作制,从时间上满足民警开展群众工作的需求。二是建立“以房找人”的实有人口管理模式。“以房找人”,需要切实建立起长期的、日常性的社区民警入户查访工作机制,并形成惯例、促成规范。三是建立社区人口管理责任倒查追究机制。从追逃、抓获暂住流窜犯罪嫌疑人等方面扩大责任倒查的渠道,提高社区民警的责任心,促使民警走进社区,融入群众,强化实有人口管理。

(三)注重考评,调动社区民警做群众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评价社区警务工作的标准应该是围绕公众的反应而制定的。第一是群众的认同满意程度。第二是协破案件的程度。因为,社区发了案,有没有线索,除了科技手段,主要就看社区民警了。第三是发案的升降程度,即群众的安全感。构建和完善社区民警绩效评价体系,建立社区工作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实行单列指导、单列考核、单列奖惩的模式,不仅把社区的基层基础业务有效地划分出来,还增强了社区民警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制定社区群众工作评价指标时,既要考查工作过程,也要注重实现结果。在考核形式上可以采取定期考核与即时监测相结合,保证公开、公平和透明,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四)整合资源,增强社区民警的整体作战能力。在大力推进三基工作过程中,要着力解决制约基层发展的警力配置、经费投入、装备配备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基层人、财、物的投入,做到人往基层走、物往基层送、权为基层放、事为基层办,巩固基层、夯实基础,增强公安工作的后劲。同时,充分发挥村干部的作用,维护社区稳定。首先,要发挥村干部“引路人”的作用,提高民警入户走访的工作效率。充分发挥村干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注重与他们沟通联系,在入户走访中,让村干部引路,为民警牵线搭桥,做到走访目的明确,针对性强,提高走访效率。其次,要发挥村干部“百事通”的作用,提高民警创建和谐社区能力。村干部是“活地图”、“家家通”,要调动好他们参与治安防控工作的积极性,为做好社区警务工作奠定基础,实现“案件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第三,要发挥村干部“和事佬”的作用,促进民警在社区警务工作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第四,发挥村干部“传声筒”的作用,与村干部相结合,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并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形式作普法宣传,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干部是本乡本土,讲起来通俗易懂,村群众愿听、更信。从而减轻警务区民警的个人工作压力,推动社区警务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强化培训,提高社区民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社区民警必须基本具备三种能力。一是群众工作能力。即组织发动群众,带领群众维护治安、创建和谐社区的能力。要具备一定的人际交往能力,创造警民合力的工作氛围;要有较强的工作魄力,当机立断处理问题,协调各方,找准结合点,使问题圆满地得到解决。二是要较强的执法办案能力。社区民警服务是主业,但必须具备办案所需要的基本法律素质和办案技能。三是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社区民警即是信息员也是宣传员,又是战斗员,社区民警的宣传服务能力可以理解为在社区内对法律的普及和实施,培育社区良好的法治环境,并应当贯穿于社区民警工作的始终。

(六)让社区警务工作实现警力不足民力补。“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实践证明,广借民力,依靠群众是解决社区警务中警力不足的良好途径和方法。首先,加强认识,力争群众支持。社区警务工作的对象是群众,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群众,依靠的力量也是群众。目前我所社区警务工作警力有限,所以,必须紧紧依靠社区管理组织和社区群众的支持,在实施社区警务战略中坚持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念,开创出适应形势的社区警务工作新局面。其次,重视群众工作,求真务实地开展社区警务工作。社区民警要从相信群众的认识出发,立足实际,坚持走义务性群防群治的路子。做好群防群治工作,强化社区治安,树立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形象密切联系群众,增强警民关系,充分运用民力资源开展基础工作,弥补警力不足。

三、全面夯实社区警务基础,加强社区警务工作信息化建设。

社区警务信息化工作是对社区基础工作的服务和支撑,建立和完善信息工作机制将创新社区警务工作模式。首先,要加强民警信息化培训。加强社区民警信息化应用培训是工作基础和先决条件。通过培训,切实提高社区民警基层基础科技应用能力,减轻民警工作负担,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其次,整合信息数据,加强分析研判,开展社区防控网络建设。通过警务信息平台和流动人口管理系统,充分利用市局警务信息综合平台和流动人口管理系统的优势,拿出资金支持,开发适用于社区警务的管理系统或软件,实现社区警务共工作信息录入和公安信息网无缝链接,有针对性地指导派出所、指导民警开展社区防控基础工作,利用信息化的手段使基础工作跟着社会治安形势走,切实做到“精确指导”和“信息导警”。第三,明确社区警务信息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社区警务信息化建设的简单而实用,让民警会用,能用,满足派出所领导和社区民警的实际需求,社区警务信息化建设不断贴近基层工作实际。

在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工作中,我们认为,全局上下要统一思想,以战略高度认识社区警务工作的重要性,科学界定社区民警职责;提高认识,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使社区民警专起来;全面夯实社区警务基础,加强社区警务工作信息化建设,从而推动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实施,归纳总结在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中的经验和不足,将理论联系实际,以“四个满意”为引领导向,深化社区警务工作,出台相关措施。硬件建设上,该配备的,必须落实;软件建设上,进一步明确社区民警的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采集信息的类型,确保信息的鲜活实用,使社区民警更加专注于基础工作,从而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进而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的深入。

xxx派出所。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五日。

XXX派出所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研究调研报告

目前,黑龙江省已建社区警务室2312个,配备社区民警4910人;建立农村警务室4054个,配备驻村民警4400人;有社区专职巡逻队2865个,队员万余人。

我市把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三基一化”总体战略部署之中,并作为重中之重强力推进。今年市政府把社区农村警务纳入2010年“十件实事”之一,市里拨款,为县以下级别每个警务室划拨专项建设经费万元,每个乡镇投入万元用于配套建设,为每个警务室配备了电脑、摩托车、工作包。

与此同时,市里还充分运用公安机关综合考评和“三基一化”验收考核手段。

强力推动社区农村警务建设,各级公安机关党委纷纷把做好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作为改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形象的重大突破口,增强了抓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今年5月份开始,市公安厅坚持每月对全市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进展情况打分排名,直接通报到各市州公安局,抄送各级党委、政府,强力推动落实。针对每月通报反映出的问题,实行带队分片包干的做法,重点深入落后地区进行督导,并将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纳入治安业务工作考评,推动了全省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的发展。

立足实际多措并举,突破五大难题。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市里各级公安机关借鉴外省市的成功经验,结合本省实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逐步突破了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缺人干、无阵地、怎么干、考不实、留不住”五大难题。

去年以来,按照省公安厅机构改革方案,对一些机构进行了清理,精简下。

工作中,严格考核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并严明奖惩,将全市社区和驻村民警工作考核以群众见警率、情况熟悉率、信息提供率、辖区发案率、人民群众满意率和群防群治组织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把考核重点放在社区和驻村民警工作的实效上。各地公安机关采取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办法,全面推动全省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的规范化、正规化、科学化发展。

在见实效、上台阶、可持续上狠下。

功夫。

市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从过去重“硬件”、轻“软件”转变为“硬件”、“软件”协调发展,在着力提高社区民警素质能力、提升工作实效方面下功夫,确保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的方向正确。

市各级公安机关狠抓“三化”建设,推动了派出所警务、勤务机制体制改革。他们通过建立基层待遇优于机关的利益导向机制,使民警乐于在派出所、警务室工作;通过实行文职人员聘用制度,置换非执法岗位上的民警到警务室工作;通过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增加编制和精简内部机构,让没有基层一线工作经历和新招录警力全部下沉警务室,实现警力配置科学化;按照“警务跟着警情走”的理念,进一步调整了警力投向和勤务方式,实现了勤务方式实战化;加快了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了民警信息化应用水平,实现了警务工作信息化。

网络游戏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调研报告

世纪恒程资讯:据知识产权行业调查报告显示,随着工作负荷压力的持续增加,知识产权队伍工作效率面临威胁;77%的企业知识产权专家和64%的律师事务所从业者强调,工作负荷压力是主要难题;59%企业受访者表示,加强知识产权与业务战略的配合对其工作发挥有显著的影响;75%律师事务所受访者认为,吸引新客户是其面临的主要挑战。

中国深圳20xx年10月28日电--由于知识产权战略价值认识的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工作负荷压力日趋增加,因而全球各地知识产权专家工作效率所面临的威胁也日益严重。目前,各企业知识产权团队正努力应对日渐增加的预算和资源压力,而各律师事务所面临的主要挑战则是吸引新客户和提升盈利能力。

以下是思保环球今天发布的《20xx年知识产权行业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调查结果。来自企业及律师事务所的1,600多名知识产权专家接受由全球顶尖知识产权管理软件与服务供应商思保环球进行的此次调查。

调查显示,77%的企业知识产权专家和64%的律师事务所从业者认为,工作负荷的不断增加是其知识产权团队提高工作效率面临的'主要威胁。其他威胁工作效率的挑战包括:“过度管理”(企业受访者占64%,律师事务所受访者占47%)和“公司规模调整大小的能力”(企业受访者占58%,律师事务所受访者占55%)。63%企业受访者认为,预算和资源的压力增加是影响其知识产权队伍工作的最重要因素之一。这得到律师事务所调查对象的认同,62%的调查对象强调,这些压力对客户的知识产权服务需求有着重大影响。

许多不同领域的知识产权工作都在日益增加。对企业受访者而言,知识产权工作持续增长的三大领域包括:专利检索(52%)、专利审查(45%)和国内专利申请(44%);而对律师事务所受访者中,三大领域包括:专利审查(48%)、国内专利申请(46%)和专利诉讼(42%)。

鉴于知识产权价值在全球获得更大的认可以及知识产权管理日趋战略化的发展趋势,企业调查对象称,(除预算或资源压力外)对其工作影响最大的因素包括:改善知识产权工作与业务战略的配合(59%)以及加强知识产权组合优化/货币化的压力(49%)。

52%的企业受访者还指出,知识产权工作无法与公司广大业务战略配合是公司知识产权资产面临的主要威胁,这明了知识产权工作配合公司广大业务战略的重要性。企业受访者认为其他主要风险包括竞争对手诉讼(50%)和有限的预算(48%)。

律师事务所调查对象认为,知识产权工作所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吸引新客户(75%)、提高盈利能力(67%)和固定费用申报带来的压力(53%)。固定费用申报问题棘手之处主要体现在律所的对策。在被要求指出哪些是客户要求收取固定费用的服务时,律师事务所受访者特别指出几个最常见的服务领域,包括国内专利申请和审查(58%)、境内外专利申请和审查(54%)、商标续展(53%)和专利续展(51%)。

思保环球业务开发总监simonwebster表示:“知识产权市场持续升温,全球范围内专利申请量同比增长继续加快。市场环境竞争如此激烈就愈发要求知识产权专家将工作中提高到战略层面,致力于帮助公司或客户充分实现其知识产权组合的价值,并确保知识产权工作能配合企业广大的业务战略。”

“企业知识产权队伍专利检索工作的增加表明,这项工作越来越被视为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的关键部分,同时也成为建立高质量专利组合的关键环节。专利检索工作有助于企业更好地理解其身处的技术格局,从而能决定如何更好地建立和部署其知识产权资产。”

webster还表示,“调查结果也显示,资源配置仍旧是主要问题,客户要求少花钱、多办事的压力也日趋增加。来自律所受访者的认为,在吸引和留住客户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备感压力。解决这类问题需要提升自身在价值链上的地位,为客户提供更富有战略意义的咨询建议,为客户投资组合管理及优化提供更深入的见解。这对于强化客户关系以及为律师事务所增加收入都是同等重要的。”

年度xxx镇乡村振兴情况调研报告范例

为深入了解掌握xxx镇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进一步找准助推xxx镇高质量发展路径,有效释放引领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笔者立足岗位职责,深入19个村(社区)、相关站所、企业、合作社等单位进行走访座谈,对xxx镇乡村振兴实施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xxx镇地处xxx“南大门”,东连金湖、西靠大堤、南临入江水道,下辖19个村(社区),面积141平方公里、拥有人口4.6万人,分别列于全区第3位、第4位、第4位,是一个“五路”(宁淮高铁、宁连高速、国道205、省道420、330)穿境、两面环水的农业大镇。稻米、菌菇和文化遗产是xxx“三宝”。优质水稻种植面积10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0%;辖区内的紫山食用菌是省级农业龙头企业,也是xxx被称为“蘑菇小镇”的原因;境内有xxx湖大堤6.5公里遗存等世界文化遗产,有乾隆御碑、信坝、头坝、九龙湾等遗址,有“xxx花船”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底蕴比较深厚。

禽业、冠宇农牧、润物科技等农业项目。二是镇村风貌显著改善。近年来,向上争取2600多万元资金用于镇村建设,锦宏嘉园项目被列为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实践案例,先后创成国家级卫生镇、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省级文明镇、省级健康镇等,获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省级试点镇。三是品牌创建不断深入。创成省“味稻小镇”、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示范基地,绿色稻米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获选市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3.5万亩的稻田综合种养基地被列为市现代农业产业重点项目。拥有国家级示范合作社4家,省级以上绿色注册商标品牌4个,渔业“三品”认证1个,“苏油”有机米获江苏好大米特等奖。四是村集体收入持续增长。坚持“项目为王”,依托“党建联盟”,多渠道推进村集体增收,镇党委与江苏农垦集团公司宝应湖分公司党总支签订党建合作协议,企村联建覆盖率100%,同步实施精准扶贫统筹带动增收项目,各村(社区)年集体经济收入均超18万元。

二、存在问题(一)产业发展还不够清晰。主要表现在:缺乏长期清晰的产业规划,特别是镇工业集中区发展定位不清、基础不足。进驻产业类别不一、特色不显;产业链补链性不强、配套企业不全,同时缺乏支柱企业和高投资强度企业的引领,难以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东西片区布局规划杂乱,不少厂房闲置破旧且东西分布零散,集中区内基础设施条件薄弱。

(二)产业融合还不够深入。主要表现在:在承接全区沿湖规划,策应蒋坝、产业园以及方特项目联动发展上办法和载体不多,老镇街的集聚效应没有进一步发挥;农产品品牌不够响、不够多,在观光旅游、壮大规模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思考;局限于本镇范围内发展规划,缺乏跨区域联动特色发展的思路,亮点不多。

(三)党组织引领还不够突出。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未主动谋划村级规划和发展目标,过于依赖政策执行;虽然配备了后备干部,但是没有制定跟踪培养的方案,导致人员虽有增加,但人员素质跟不上发展需要;旅游发展资源挖掘较少,项目招引成效有待提升等。

三、工作意见建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振兴是重中之重。因此。必须坚持把产业振兴、绿色发展作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举措,以产业振兴、绿色发展推动乡村振兴,以乡村振兴推动新时代“三农”工作实现新提升。结合此次调研情况,建议xxx镇应利用自身资源禀赋,紧扣区十二次党代会“三拼三求”要求和区委殷切希望,以“产业强镇、三美新镇”发展定位,制定“一年建成精品点、两年连成示范线、三年形成特色面”的村级振兴计划,矢志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三美xxx”,力争建成xxx工业经济子引擎、乡村振兴小样板,奋力为全区打造长三角地区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标“135”争先进位(即1年进位、3年领先、5年翻番),努力把xxx打造成xxx“双轮驱动”的样板镇。

做强实体工业。按照“1+n”特色园区建设要求,瞄准实体工业,积极开展特色园区集成创新试点建设。做好园区国土空间规划,形成特色园区总体发展思路,强化企业质效提升工作,提高土地利用率、亩均税收等关键指标。瞄准纸塑包装、建材、纺织等产业方向,与食品产业园融合发展,推动镇级工业集中区提档升级。找准主导产业,发展包装产业,加快推动环保纸塑包装产业项目落地。壮大建材产业,推动现有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通过产业配套、对外合作等方式上项目、扩规模。打造纺织产业,积极承接加弹机产能转移,为全区纺织产业发展补链。提升承载能力,积极与食品产业园对接规划,加快园区水、电、气、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赵集村集中居住点,内部提升道路、路灯、广场、商超等周边三产服务配套设施,不断集聚人气,就近就业创业,为企业提供用工、基础生活保障。推行项目“帮办代办”机制,及时为进园企业提供审批、劳务等服务。优化营商环境,针对近年企业流失严重问题,实施“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对辖区内用工资源开展摸排,建立全镇工业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储备库,实现企业用工需求与本地劳动力精准对接,聚力打造“xxx最舒心、服务最暖心”营商服务品牌。力争三年新增规模企业20家,建材、纸塑、纺织等产业产值分别达20亿元、10亿元、5亿元。

做优高效农业。积极创建省级农业示范园,推动卫岗奶牛、伍丰。

禽业等重点项目开工,实现紫山三次发酵、汉世伟等重点项目竣工。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链,形成产值10亿元以上食用菌产业,5亿元以上奶牛、生猪养殖等产业,1亿元以上稻米加工等产业。力争2023年前,完成培育农业示范园区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3家以上。创建国家级农产品品牌,开展稻米农产品品牌“三品”认证及地理标志认证,建成紫山蘑菇主题观光工厂,做好稻米、食用菌、牛奶、生猪等深加工产业链延伸,培育好xxx麻辣鹅、大闸蟹等农副产品。整合现有4个国家级专业合作社、2个省级家庭渔场等资源,成立区域电商联盟,拓展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链,把特色农副产品送上京东、抖音等电商直播平台,培育一批销售百万、千万的电商大户,推动实现“两个100”(即新增市场主体100个、注册资本增量100%)。

的旅游产品,让游客既能“干农家活,吃农家饭”,又能“满载而归”,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二)聚焦美丽乡村,谋划“三美新镇”蓝图。实施“三美建设”工程,主动融入“百里画廊”“两条轴线”新格局,打造“美丽村庄”“美丽廊道”“美丽湖岸”,力争一年布局“3点3线”,三年建成环境优美、业态丰富、功能完备的“三美新镇”。

启动“美丽村庄”。

试点。以省级特色田园乡村为目标发展双坝村;以为xxx食品产业园项目落地、食品学院2000名师生服务、少儿影视基地建设提供配套餐饮、休闲等三产配套服务发展长堤社区;以省级人居环境示范村为目标发展桥南社区,为农业循环产业园的建设提供生态支撑;以产业振兴为方向,集中发展加弹机纺织、建材加工产业,连片式带动宁连路两侧梁墩村、赵集村片区发展;以乡村振兴示范村、网红民宿新地标为目标发展五里牌村;以蘑菇餐饮打卡地、创客中心、苏北地区一流党群服务中心为方向发展八里社区,破解乡村旅游人气难题,力争三年形成看有“特色田园”、食有“蘑菇家宴”、住有“网红民宿”、财有“振兴试点”的美丽村庄格局。

为主题的美食体验廊道。狠抓xxx“五道”周边环境整治提升,打造“一道一景”,串联民宿、生态园等文旅小景,建成安全、康养、通畅、美丽的乡村旅游休闲廊道。以入江水道为载体,串联特色节点,打造以“农”文化体验为主题的绿色生态农业观光廊道。规划“美丽湖岸”景观,深入挖掘xxx湖堤岸文化底蕴,发展石刻文化、漕运文化等文旅景观,讲好“xxx故事”,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文旅资源开发,打造能看历史、会讲故事的湖岸文化景观带,建成可游可住的美丽湖岸。

(三)聚焦补短强特,实施“三力提升”行动。为扎实推进目标任务落实,实施“三力提升”行动,进一步提振士气、增强干劲。

压实责任,提升工作引领力。设立“党的建设”“重大项目”“乡村振兴(创建省级农业示范区)”“蘑菇小镇”“民生实事”五大振兴攻坚支部,由党委分管负责人作为支部书记,成立工作专班,采取“月调度、季观摩、年评比”方式,强化责任落实。将乡村振兴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坚持日常考核和年底考评并重,加大约谈提醒力度,倒逼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将乡村振兴工作牢牢抓在手上。

分工,重点围绕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落实、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指标进行评定,探索“双挂双增”利益联结机制,充分激发干群干事创业热情,争当招商引资、旅游富民、乡村振兴三个“模范生”,大力营造“我敢干、我会干、我能干成”的拼搏氛围。

注重融合,提升党建创造力。实施党建引领“三名工程”,力促旅游富民、乡村振兴。打造“名点”,通过建设八里党群服务中心,用好党建文化广场,做好宣传推介活动,建成可看、可学、可推广的“党建服务示范点”,提升党建阵地竞争力。打造“名社”,发挥祥发农机、民创养羊等国家级合作社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业增收、农民致富,提升乡村振兴带动力。打造“名村”,改善乡村面貌“增颜值”,培育农副产品“打名气”,激发基层干群干事创业热情,提升乡村旅游吸引力。加强人才选育,及时将本地好的政策传递出去,通过招聘一批兴村专干、聘请一批兴村顾问、选拔一批兴村骨干、回引一批兴村能手,广泛吸纳在外乡贤、退伍军人、高效毕业生扎根xxx创业兴业。

XXX派出所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研究调研报告

新型社区和农村警务运行机制”作为重点,采取各种措施,积极推进。对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在运行机制等软环境建设上采取有效措施。

一是对警务室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不间断地督导检查。局里要求党委成员按照联系派出所分工、各科队按照科挂所分工加强对各所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进行督导、调度,每周至少要督导调度一次。局三基办专门设计了《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检查记录》,与治安部门联合对全局警务室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每周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及时、全面地掌握工作实况,力促警务室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二是改进和完善警务室薄册档案。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我局本着实用、实效的原则,对原有的30余本派出所基础台帐进行了梳理、整合,根据现阶段警务室开展工作的需要,整合为16本警务室基础档案,既减轻了基层民警的记录台帐、整理档案工作上的负担,又着重体现了警务室民警日常工作效率和质量,现已在所有警务室施行。近期,我们正组织专人对警务室相关薄册再次进行整合、精减,最大限度为警务室民警减负,让他们能腾出更多的精力投身各项基础工作。

三是积极探索警务室弹性工作运行机制。为完善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运行机制,局里根据警务室建设现状,研究出台了《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弹性工作实施意见》、《社区和农村警务室民警考核办法及标准》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规定,指导全局面上工作。各派出所也结合辖区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了本所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弹性工作制度及相应的考核办法,并在具体实践中及时调整。例如:xx派出所结合城区各个警务室辖区人口、地域、治安复杂状况不同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和“实用、实效、可操作”的原则,在工作中探索总结出社区警务工作“正时制、错时制、分时制、隔时制和定时制”“五个时制”,在社区警务弹性工作机制建设上迈出坚实的一步,推动了全局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的健康深入开展。

四是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民警综合业务素质。民警下社区后,怎样开展各项基础业务工作,采取什么方法,达到什么标准等等,这也是我局警务室全面铺开后的工作重点。为此,我们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外出学习、集中培训、分头指导、现场教学、跟班学习、个人自学、以老带新传帮带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对民警公安业务和开展群众工作等基层工作能力进行强化学习和培训,有效提高了民警的综合素质和群众工作能力。今年x月份,我们组织全局各科室警种,对需要派出所警务室民警开展的工作进行了系统整合,出台了《社区(农村)警务工作内容》,对各种业务工作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方法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对指导警务室民警有效开展工作起到了良好效果。近期,我们还准备对社区民警开展刑侦基础、人口管理、情报信息、消防安全等方面业务知识的专业培训将陆续展开,确保民警胜任工作。

五是组织阶段性考核验收。为检验、自查我局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开展情况,我局由三基办牵头,组织了xx个考核组,采取实地检查等形式,对各派出所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开展情况、警务室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同步考核验收,就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的基本知识及应掌握的辖区基本情况对各派出所长及全体警务室民警组织了闭卷考试,并将考核考试作为各派出所三基建设和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我们又根据城区社区警务现状,召集治安、户政、刑侦、经侦、政工等部门全体人员和xx派出所全体社区民警召开讲评会并组织考试,通过这些考试考核,要求各警种部门都要关注并积极参与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对全局各单位在抓警务室建设的认识上和工作力度上都是一个很大的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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