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方案大全(20篇)

时间:2023-11-11 09:21:26 作者:BW笔侠 热门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方案大全(20篇)

工作方案是在工作中为了实现某一目标或解决某一问题而拟定的详细计划和实施步骤,它可以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指导。我想我们需要制定一个工作方案了吧。下面是一些优秀的工作方案范文,希望对大家在撰写工作方案时有所帮助。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国内外尾矿库溃坝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我国尾矿库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着力提升尾矿库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落实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各项工作任务,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促进地方经济和企业健康发展。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人民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和尾矿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严格监督考核,建立政企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按照安全风险大小程度,区分轻重缓急,以尾矿库“头顶库”(初期坝坡脚起至下游尾矿流经路径1公里范围内有居民或重要设施的尾矿库)为重点,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进度计划,稳步推进。

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坚持实事求是,根据地方特点,采取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推进工作;坚持“一库一策”,针对每座尾矿库安全风险状况,研究确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二)工作目标。

自20xx年起,在保证紧缺和战略性矿产矿山正常建设开发的前提下,全国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不再产生新的“头顶库”。到2022年年底,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全面落实;完成所有尾矿库“一库一策”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编制,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基本形成;坚决遏制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溃坝事故。

(一)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责任体系。

1.明确地方人民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行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有关成员在各自分管范围内对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负领导责任。对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安全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从产业规划、立项审批、用地审批、安全监管、林地草原征用、河道保护、水土保持等方面全面推进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机制,明确每一座尾矿库的监管责任主体。(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尾矿库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本企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第一责任人,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工作全面负责。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尾矿库,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按职责分工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工作承担相应责任。(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强化源头准入,严格控制尾矿库数量。

1.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安全生产、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采取等量或减量置换等政策措施对本地区尾矿库实施总量控制,自20xx年起,在保证紧缺和战略性矿产矿山正常建设开发的前提下,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要实行尾矿库基本情况公告制度,每年年初将上年度尾矿库数量、名称、地址、所属或管理单位等信息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网站以及当地其他主流媒体上公告,主动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严格准入条件审查。鼓励新开发矿山项目优先利用现有尾矿库;确需配套新建尾矿库的,严格新建尾矿库项目立项、项目选址、河道保护、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审查,对于不符合产业总体布局、国土空间规划、河道保护、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严格控制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严禁新建“头顶库”、总坝高超过200米的尾矿库,严禁在距离长江和黄河干流岸线3公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新建四等、五等尾矿库必须采用一次建坝方式。(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严格控制加高扩容。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尾矿库加高扩容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强化尾矿库加高扩容项目工程勘察、安全评价、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凡不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严禁审批“头顶库”、运行状况与设计不符的尾矿库加高扩容项目。(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有效管控尾矿库安全风险。

1.全面评估管控尾矿库安全风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监管原则,对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每年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尾矿库企业要构建源头辨识、过程控制、持续改进、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强化尾矿库安全风险动态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编制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明确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有效实施,确保尾矿库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尽量降低库内水位,确保尾矿库干滩长度、安全超高、调洪库容、浸润线埋深等主要运行参数及排洪系统始终满足设计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着力防范化解“头顶库”安全风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头顶库”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点对象,在2016年至2018年遏制尾矿库“头顶库”重特大事故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对于具备搬迁下游居民条件的“头顶库”,要尽快实施搬迁;不具备搬迁条件的,要组织对前期综合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安全。对于前期已采用隐患治理方式进行治理但本质安全水平没有提高的“头顶库”,要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治理方案,采用闭库销号或升级改造、尾矿综合利用等方式进行治理,原则上2021年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头顶库”企业每年要对“头顶库”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尾矿库下游1公里范围内不得新设置居民区、工矿企业、集贸市场、休闲健身娱乐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因公路、铁路以及其他项目建设导致尾矿库成为“头顶库”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出资对尾矿库进行治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建立完善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尾矿库企业要建立完善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并确保有效运行。到2022年6月底前,湿排尾矿库要实现对坝体位移、浸润线、库水位等的在线监测和重要部位的视频监控,干式堆存尾矿库要实现对坝体表面位移的在线监测。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实现与企业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的互联互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尾矿库安全风险相关信息要接入国家灾害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应急管理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针对台风、暴雨、连续降雨等极端天气,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企业发出预警信息,并督促做好应急准备。(应急部牵头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完善尾矿库应急管理机制。尾矿库企业要切实完善溃坝、漫顶、排洪设施损毁等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向从业人员和下游居民公布,在下游居民区建立应急警报系统,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确保上坝道路、通信、供电及照明线路可靠和畅通。严格执行应急值班、专人巡查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与企业应急预案的合理衔接;定期组织尾矿库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及下游居民联合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应急联动响应能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将尾矿库事故救援纳入重点设防范围,加强针对性训练和装备配备,提高专业救援能力。发生溃坝、漫顶等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部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信息,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强化综合施策,切实减少尾矿库存量。

1.加强尾矿库闭库治理和土地综合治理。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制定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对已完成闭库治理的尾矿库,必须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实施销号,不得再作为尾矿库进行使用,不得重新用于排放尾矿。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以及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必须在1年内完成闭库治理并销号。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闭库的,应当报经相应的应急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应急部牵头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尾矿库企业要严格落实已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及时向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部门申请验收。利用闭库销号后尾矿库的土地建设其他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报经相关部门批准,依法依规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稳妥推进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积极推广尾矿回采提取有价组分、利用尾矿生产建筑材料、充填采空区等尾矿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鼓励尾矿库企业通过尾矿综合利用减少尾矿堆存量乃至消除尾矿库,从源头上消除尾矿库安全风险。建设一批尾矿综合利用典型示范项目,在尾矿产生和堆存集中的地区建设一批尾矿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尾矿回采再利用工程要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回采设计实施,确保安全。对尾矿库矿产资源的再利用,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由采矿权人实施,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由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突出重点,严格监管执法。将尾矿库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执法检查,以“头顶库”、停用库为重点,聚焦重大隐患加大专项执法力度。要加大汛期等关键时段尾矿库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确保各项防汛度汛措施落实到位。长江、黄河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高度重视长江、黄河流域尾矿库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对尾矿库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应急部牵头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未批先建、恶意规避审批、不按批准的设计施工、擅自加高坝体、擅自改变筑坝方式、发生重大变更不履行报批手续、停用时间6个月以上尾矿库擅自启动使用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尾矿库企业,要依法依规采取吊销证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严追责等执法措施,严防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应急部牵头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严厉打击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未取得立项、环保、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用地等合法手续的尾矿库,以及非法占用河道的尾矿库,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组织予以取缔。对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责令停止建设并依法予以处罚。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原行政许可文件规定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论证,采取改进措施,并依法报原审批部门批准或备案,未报批或报备的,依法予以处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向水库、江河、湖泊等排放尾矿的行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负总责,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安排,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部门,并督促相关部门和市、县级人民政府抓好落实。应急部牵头推进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广泛宣传引导。充分运用舆论宣传渠道,加大对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知识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组织“头顶库”企业从业人员及周边居民观看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增强从业人员及周边居民风险意识,了解风险知识,凝聚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的共识。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引导形成全社会共抓共治的工作局面。

(三)加大资金投入。尾矿库企业必须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有效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尾矿库作为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的重要内容,安排资金支持和引导尾矿库企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特别是加大对“头顶库”企业搬迁下游居民、尾矿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对治理“头顶库”成效显著的地方,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研究给予必要支持。

(四)强化监督考核。国务院安委会将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情况纳入对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内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对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内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按期完成,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强化公众参与,健全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对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企业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工作要求,西流河镇政府对全镇政府性资产及相关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按照统一部署,对我镇政府性资产及相关债权债务进行清理,通过分类施策、一债一策的原则,研究制定《西流河镇政府债务化解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债务化解的总目标、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为切实做好管控和化解好政府债务风险提供保障。

成立西流河镇债权债务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长肖刚强同志任组长、副书记徐凌峰同志任副组长,党政办、财务室、经委办、纪检委、财政所相关人员任小组成员,负责研究部署清理资产债务债务工作。

历年来欠(借)镇政府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镇政府历年形成的债务。镇政府财务室会同财政所负责对办机关所有的债务、债务进行全面摸底,分门别类进行造表登记,并督促相关单位、个人进行清帐。

镇政府财务室会同财政所负责全镇债权债务清理工作,重点对单位及个人的欠(借)款进行清理汇总并上报镇党委进行处理。

党政办负责全办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登记工作,形成全镇固定资产管理台帐,确保租赁收入足额及时入帐。

经委办负责镇政府所属企业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

纪检委负责对全镇债权债务清查中违反相关财政纪律和工作责任的部门及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此次资产及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负责,按照“摸清底数、反映问题、揭示风险提出建议”的总体要求,抓好本单位的资产及债务债务清理。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计划是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和工作步骤等方面对某项工作作出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性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刻吸取国内外尾矿库溃坝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我国尾矿库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着力提升尾矿库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落实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各项工作任务,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促进地方经济和企业健康发展。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人民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和尾矿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严格监督考核,建立政企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按照安全风险大小程度,区分轻重缓急,以尾矿库“头顶库”(初期坝坡脚起至下游尾矿流经路径1公里范围内有居民或重要设施的尾矿库)为重点,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进度计划,稳步推进。

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坚持实事求是,根据地方特点,采取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推进工作;坚持“一库一策”,针对每座尾矿库安全风险状况,研究确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二)工作目标。

自2020年起,在保证紧缺和战略性矿产矿山正常建设开发的前提下,全国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不再产生新的“头顶库”。到2022年年底,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全面落实;完成所有尾矿库“一库一策”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编制,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基本形成;坚决遏制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溃坝事故。

(一)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责任体系。

1.明确地方人民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行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有关成员在各自分管范围内对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负领导责任。对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安全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从产业规划、立项审批、用地审批、安全监管、林地草原征用、河道保护、水土保持等方面全面推进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机制,明确每一座尾矿库的监管责任主体。(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尾矿库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本企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第一责任人,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工作全面负责。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尾矿库,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按职责分工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工作承担相应责任。(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强化源头准入,严格控制尾矿库数量。

1.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安全生产、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采取等量或减量置换等政策措施对本地区尾矿库实施总量控制,自2020年起,在保证紧缺和战略性矿产矿山正常建设开发的前提下,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要实行尾矿库基本情况公告制度,每年年初将上年度尾矿库数量、名称、地址、所属或管理单位等信息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网站以及当地其他主流媒体上公告,主动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严格准入条件审查。鼓励新开发矿山项目优先利用现有尾矿库;确需配套新建尾矿库的,严格新建尾矿库项目立项、项目选址、河道保护、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审查,对于不符合产业总体布局、国土空间规划、河道保护、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严格控制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严禁新建“头顶库”、总坝高超过200米的尾矿库,严禁在距离长江和黄河干流岸线3公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新建四等、五等尾矿库必须采用一次建坝方式。(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严格控制加高扩容。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尾矿库加高扩容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强化尾矿库加高扩容项目工程勘察、安全评价、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凡不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严禁审批“头顶库”、运行状况与设计不符的尾矿库加高扩容项目。(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有效管控尾矿库安全风险。

1.全面评估管控尾矿库安全风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监管原则,对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每年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尾矿库企业要构建源头辨识、过程控制、持续改进、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强化尾矿库安全风险动态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编制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明确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有效实施,确保尾矿库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尽量降低库内水位,确保尾矿库干滩长度、安全超高、调洪库容、浸润线埋深等主要运行参数及排洪系统始终满足设计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着力防范化解“头顶库”安全风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头顶库”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点对象,在2016年至2018年遏制尾矿库“头顶库”重特大事故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对于具备搬迁下游居民条件的“头顶库”,要尽快实施搬迁;不具备搬迁条件的,要组织对前期综合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安全。对于前期已采用隐患治理方式进行治理但本质安全水平没有提高的“头顶库”,要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治理方案,采用闭库销号或升级改造、尾矿综合利用等方式进行治理,原则上2021年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头顶库”企业每年要对“头顶库”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尾矿库下游1公里范围内不得新设置居民区、工矿企业、集贸市场、休闲健身娱乐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因公路、铁路以及其他项目建设导致尾矿库成为“头顶库”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出资对尾矿库进行治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建立完善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尾矿库企业要建立完善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并确保有效运行。到2022年6月底前,湿排尾矿库要实现对坝体位移、浸润线、库水位等的在线监测和重要部位的视频监控,干式堆存尾矿库要实现对坝体表面位移的在线监测。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实现与企业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的互联互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尾矿库安全风险相关信息要接入国家灾害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应急管理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针对台风、暴雨、连续降雨等极端天气,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企业发出预警信息,并督促做好应急准备。(应急部牵头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完善尾矿库应急管理机制。尾矿库企业要切实完善溃坝、漫顶、排洪设施损毁等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向从业人员和下游居民公布,在下游居民区建立应急警报系统,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确保上坝道路、通信、供电及照明线路可靠和畅通。严格执行应急值班、专人巡查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与企业应急预案的合理衔接;定期组织尾矿库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及下游居民联合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应急联动响应能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将尾矿库事故救援纳入重点设防范围,加强针对性训练和装备配备,提高专业救援能力。发生溃坝、漫顶等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部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信息,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强化综合施策,切实减少尾矿库存量。

1.加强尾矿库闭库治理和土地综合治理。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制定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对已完成闭库治理的尾矿库,必须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实施销号,不得再作为尾矿库进行使用,不得重新用于排放尾矿。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以及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必须在1年内完成闭库治理并销号。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闭库的,应当报经相应的应急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应急部牵头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尾矿库企业要严格落实已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及时向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部门申请验收。利用闭库销号后尾矿库的土地建设其他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报经相关部门批准,依法依规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稳妥推进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积极推广尾矿回采提取有价组分、利用尾矿生产建筑材料、充填采空区等尾矿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鼓励尾矿库企业通过尾矿综合利用减少尾矿堆存量乃至消除尾矿库,从源头上消除尾矿库安全风险。建设一批尾矿综合利用典型示范项目,在尾矿产生和堆存集中的地区建设一批尾矿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尾矿回采再利用工程要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回采设计实施,确保安全。对尾矿库矿产资源的再利用,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由采矿权人实施,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由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突出重点,严格监管执法。将尾矿库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执法检查,以“头顶库”、停用库为重点,聚焦重大隐患加大专项执法力度。要加大汛期等关键时段尾矿库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确保各项防汛度汛措施落实到位。长江、黄河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高度重视长江、黄河流域尾矿库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对尾矿库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应急部牵头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未批先建、恶意规避审批、不按批准的设计施工、擅自加高坝体、擅自改变筑坝方式、发生重大变更不履行报批手续、停用时间6个月以上尾矿库擅自启动使用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尾矿库企业,要依法依规采取吊销证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严追责等执法措施,严防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应急部牵头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严厉打击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未取得立项、环保、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用地等合法手续的尾矿库,以及非法占用河道的尾矿库,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组织予以取缔。对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责令停止建设并依法予以处罚。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原行政许可文件规定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论证,采取改进措施,并依法报原审批部门批准或备案,未报批或报备的,依法予以处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向水库、江河、湖泊等排放尾矿的行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负总责,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安排,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部门,并督促相关部门和市、县级人民政府抓好落实。应急部牵头推进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广泛宣传引导。充分运用舆论宣传渠道,加大对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知识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组织“头顶库”企业从业人员及周边居民观看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增强从业人员及周边居民风险意识,了解风险知识,凝聚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的共识。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引导形成全社会共抓共治的工作局面。

(三)加大资金投入。尾矿库企业必须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有效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尾矿库作为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的重要内容,安排资金支持和引导尾矿库企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特别是加大对“头顶库”企业搬迁下游居民、尾矿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对治理“头顶库”成效显著的地方,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研究给予必要支持。

(四)强化监督考核。国务院安委会将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情况纳入对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内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对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内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按期完成,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强化公众参与,健全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对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各党总支,学院各单位:

为落实《河北省教育系统维稳工作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方案的通知》要求,明确目标措施,保障我院的安全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院存在的风险隐患,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学院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维护我院的和谐稳定。

防止发生重大伤亡事件;防止发生涉及师生和社会人员(包括学生家长)组织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罢教、罢工、静坐、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防止发生各种非法传教活动;防止发生利用校园网络、广播、有线电视插播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防止发生敏感时间节点舆论炒作事件;防止发生学生群体斗殴事件以及暴力恐怖重大事件,保障我院的安全稳定和教学秩序。

(一)政治安全方面风险。

1、炒作及负面舆情。师生被蛊惑,发表不正当言论及游行事件。

防范目标:不发生师生聚集、不发生发表不正当言论,不发生游行示威事件。

防范措施:加强敏感时段的巡查及张贴广告处的检查,发动信息员、协防员、安全员、辅导员发现苗头及时上报。网上检查由现代化教学中心和组宣部联合负责。

2、新疆“三股势力”渗透。在学生中传播民族分裂、极端恐怖思想。

防范目标: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讲台上防止出现政治性失误。

防范措施:关注少数民族学生思想动态,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严格门卫管理,加强反恐演练。

3、邪教人员入校园宣传。典型的“法轮功”邪教分子,可能存在向大学生发放反宣传影碟等和蛊惑大学生退团退党,拉拢加入邪教组织的风险。

防范目标:不发生邪教组织在校园宣传事件。

防范措施:开展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开展校园反邪教宣传教育,及抵制邪教的活动如征文、微视频征集评选。

(二)意识形态方面风险。

1、思想政治工作“失灵”

防范目标:不发生思想政治工作“失灵”情况。

防范措施:规范课堂教学管理,加强教师教育培训和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学检查,坚持定期检查、随机检查、抽样检查并用,确保教学内容和形式规范;完善课堂教学管理制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机制,对各类涉及意识形态违规违纪情况做到认定有依据、处理有对策;加强课堂教学过程管理,坚持学院领导人员、全体中层干部听课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班级、联系师生制度。完善讲座、论坛、报告会等审查机制,活动主办机构负初审和管理责任、党委宣传部负审查审批和监督责任、分管领导人员负具体把关和领导责任,坚持“事先审批”、“一会一报”、“一事一报”;下设各机构主办的思想文化类活动,由组宣部具体负责审查。

2、校园网络舆情错误思想传播。

防范目标:不发生校园网络舆情错误思想传播“失控”情况。

防范措施:认真执行我院规章制度《关于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的暂行规定》。

(三)社会稳定方面风险。

1、境内外宗教传播渗透校园。

防范目标:不发生校园讲经、传教事件。

防范措施:严格把关组织培训、学术交流、资助等活动,防止借此掩护,拉拢师生信教。严格管理审查外籍教师,聘任后进行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加强日常及教学的管理和监督。

2、少数民族学生因民族习俗差异引发纠纷。

防范目标:不发生因民族习俗问题引发的学生群体矛盾事件。

防范措施: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关爱少数民族学生,尊重其习俗,加强学生思想工作。

(四)经济方面风险。

建设工程欠款可能产生讨债聚集上访。

防范目标:及时化解债务,严防出现施工队群体上访事件,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防范措施:学院开源节流,勤俭办学,并积极向主管部门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筹集资金,偿还债务。做好应急预案,做好妥当安排及协调工作。

(五)公共安全方面风险。

1、学校重大传染疾病蔓延。

防范目标:及时处置,严格控制。

防范措施:加强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了解学生因病请假情况。一旦发生疫情需采取停课、隔离等措施。

2、学校学生食物中毒。

防范目标:不发生重大群体食物中毒事故。

防范措施:落实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员工健康体检、食品留样等制度。

3、学校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防范目标:不发生活动期间的拥挤踩踏、火灾、房屋倒塌等事件。

防范措施:落实活动备案审批,加强安保防范,一旦有突发事件,保证疏散通道顺畅,采取应急措施。

4、校内交通安全事故。

防范目标:不发生学院内部重大交通事故。

防范措施:加强学院车辆的安全管理,门卫严格登记来访车辆,学院师生员工车辆备案。增加交通设施如减速带、反光镜等等。

5、大学生误入传销组织,失去自由。

防范目标:不发生大学生参与传销事件。

防范措施: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安全宣传。关注贫困生为其尽可能提供勤工助学。加强学生的请假、休学的审批制度。

6、大学生网贷,陷入“套路贷”风险。

防范目标:减少甚至杜绝网贷及“套路贷”。

防范措施:加强校园贷危害的安全教育,摸排学生网贷情况,一旦出现暴力催款及时报警。

7、大学生校外住宿人身安全风险。

防范目标:保障学生安全。

防范措施:落实校外住宿审批制度,学生申请、家长同意、学校审批程序。加强安全教育,确保不失控。

8、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品操作不当。

防范目标:确保实验安全。

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危险品购买、使用、回收、操作、贮存等登记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培训。

(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学院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工作情况纳入考核。

(二)各系部、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到人,制定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确保落实。

(三)定期研究、研判安全形势,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落实。

(四)加强信息沟通,出现情况及时报告。

(五)认真落实值班制度。

为扎实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切实守好底线,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全力全方位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奋力确保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公路管理局研究决定开展为期1个月的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刻认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问题的重要性,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超前预防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反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抓手,把安全风险管控置于隐患前,把隐患排查治理置于事故前,着力减少重大风险点(源),降低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构建形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实施安全监管执法,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要求,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2.全面辨识管控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

3.御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重点监管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率要达到100%。

4.实现重特大事故零发生和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及较大事故“三个下降”。

1.道路交通。加大国省道路路面管控力度,严查、严管、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重点车辆安全检查,减少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2.施工工地。重点查处违规施工、违章作业、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3.特种设备。重点围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开展督查,加强施工工地、料场等场所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

4.移动污染源。加强工程机械车辆管理,严格落实抑尘降尘措施,规范车辆通行时间和路线,切实减少重污染机械、车辆。

5.面污染源。加强施工工地、料场等污染防治检查,严格落实“7个百分百”要求。

6.社会稳定。做好社会稳定排查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行动,从源头防范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建立长效机制,减少到省赴市进京上访及群体性事件发生。

7.网络舆情。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对网络舆情工作的全面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唱响主旋律、筑牢主阵地、打好主动仗,切实维护好全县网络舆情环境。强化新闻舆情风险评估,排查施工点风险,对易被媒体关注的敏感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作台账并明确专职舆情责任人。

8.廉政建设。紧紧围绕各工作领域容易滋生腐败的风险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党纪条规学习检查。加大《党章》《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等学习检查力度,督促领导干部对照各级要求,深入查摆自身问题,切实增强廉洁意识;强化廉政主体责任的落实,围绕人、事、权“三要素”在思想作风、制度机制、岗位职责、行为过程、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监督检查。

督导科室: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工程、养护、路政。

(一)加强组织领导。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局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成立以局党总支书记、局长靳民军任组长,总支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部门和局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各部门也要成立以责任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强化工作保障。

(二)加强组织实施。局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突出重点,制定针对性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和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注重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舆论引导。局属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力量,做好工作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先进典型,通报典型案例,曝光安全隐患,大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加强应急值守。局属各部门要科学安排应急力量和物资,严格落实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规定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往现场,并按规定快速准确核实、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做到快速反应、合理决策、科学救援,确保将突发事件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

(五)强化督导考核。局办公室将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对局属各部门各项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曝光力度。并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纳入年度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奖优惩后。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三大攻坚战的首位之战,关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按照今年区政府召开的离石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工作安排会会议部署,在对全区重大风险隐患进行初步梳理排查的基础上,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关于“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千方百计构筑“托底、守底、保底”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区经济稳健运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一)主动防范。加强动态监测,提高发现和识别风险隐患的能力,加强风险防范的顶层设计,未雨绸缪,明确每个阶段风险管控的重点,把握住风险化解的时间窗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

(二)系统应对。建立新型风险管理体系,将防范化解风险作为系统性工程进行战略谋划,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进行系统规划,事前加强风险的评估、预判和防范,事中加强风险的应对与处置,事后加强风险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设。

(三)标本兼治。针对各类风险,既要从治标上化解风险,更要从治本上控制风险。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风险管理、处置和分担上的作用,避免风险向政府转移或集聚。立足抓常抓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守住底线。坚持底线思维,抓早抓小,做到心中有数,不忽视任何一个风险,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充分估计风险发生最坏的可能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不犯颠覆性错误的底线。

我区正处在转型发展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面对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复杂变化的风险易发高发期,防范化解重点领域的风险隐患是当前全区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前一阶段全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情况,当前重点关注以下11个领域的重大风险隐患。

(一)生态环境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水、大气、土壤、森林等环境质量恶化风险,生态环境脆弱性风险,生态环境问题对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健康及社会稳定的影响和风险,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牵头部门:区环保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农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卫计局)。

(二)金融领域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担保链风险、地方法人机构风险、流动性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金融和各类交易场所风险。(牵头部门:区金融办,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城建局、区经信局、区工商局)。

(三)财政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政府债务风险、隐性债务风险等政府性债务风险。(牵头部门:区财政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经信局、区金融办)。

(四)国有企业债务风险。主要包括:高资产负债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债务结构风险、各类带息负债兑付风险、担保风险等。(牵头部门:区经信局,配合部门:区金融办、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五)房地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房地产和土地价格过快上涨的风险。(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局、区税务局)。

(六)城乡建设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未交房,桥梁、隧道等建筑未达抗震设防标准的风险。(区城建局牵头,配合部门:区科技局、区安监局、区交通局)。

(七)社会保障(基本养老金)的可持续性风险。主要包括国有企业改制后下岗职工失业保险、养老保险金领取问题。(牵头部门:区人社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经信局、区税务局、区体改中心、区金融办)。

(八)传统产业转型过程中的经济性、社会性风险。主要包括:资源型产业、传统型产业在去产能、产业升级和转型过程中面临的各种经济和社会风险。(牵头部门: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重点办、区金融办)。

(九)农业农村领域风险。主要包括:大宗农产品价格下跌、区域性农产品“卖难”对于农民增收的风险,易地扶贫搬迁中拆除复垦等风险。(牵头部门:区农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粮食中心、区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办)。

(十)社会领域突发性事件风险。主要包括:信访维稳、涉军维稳、拆迁及移民安置、宗教活动、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网络信息等领域发生突发性事件的风险。(其中,信访维稳牵头部门区信访局,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相关单位;涉军维稳牵头部门:区民政局,配合部门:区人社局、区城建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信访局;拆迁及移民安置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扶贫办、区信访局;宗教活动牵头部门:区宗教局,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公共卫生牵头部门:区卫计局,配合部门:区食药监局、区农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食品安全牵头部门:区食药监局,配合部门:区农委、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网络信息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十一)生产安全及自然灾害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采掘业、化工、道路交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类风险,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类风险。(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按照既定的部署持续抓紧抓好)。

(一)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坚持常态化全面梳理排查风险隐患,制定排查工作制度,落实排查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抽查、跟踪复查。列为重大风险隐患的要建立工作台账,持续做好跟踪复查。

(二)风险隐患评估机制。构建风险隐患评估指标体系,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认真分析事件本身的危险性、相关利益群体、触发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程度等,科学开展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高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三)风险隐患预警机制。对风险隐患相关的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监控风险因素的变动趋势,研判风险状态。建立风险隐患预警等级体系,提高风险隐患预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前采取防控对策,防范风险的发生。

(四)风险隐患处置机制。根据对风险隐患评估的等级,做好各方面的防范应对准备,制定相应的处置化解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同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定期检查、常态化督查。

(五)重大风险规避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中分散决策优势,发挥多元主体分担风险的优势,从经济和社会运行的制度安排上规避重大风险的形成,避免各方面风险不合理地向系统传导、向政府积聚。

(一)调查研究阶段(2018年7-8月)。对上述所列11个重点领域,由各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在前期梳理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风险形势,提供详实数据和典型案例,提出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思路与对策。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起草调研报告,于8月底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二)汇总报告阶段(9-10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借鉴其他市、县(区)经验做法,组织相关部门,发挥智库作用,借助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全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调研总报告,为区政府决策提出对策建议。

(三)形成政策阶段(11-12月)。在汇总报告的基础上,立足于做好顶层设计,着眼长远,从隐患排查、风险预警、防范化解等各个方面研究制定我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长效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于年底前完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跨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事宜,使风险排查常态化、风险识别具体化、风险评估精细化、风险防控长效化。

(二)明确防控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把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好,不能把责任都推给上面,更不能把责任都推到后面。对确需区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报告。

(三)抓好督导检查。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所属行业、领域主动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协作、指导、监督和查处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纳入区政府“13710”电子信息督办系统抓好落实。

(四)严格追责问责。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的台账制度。发生风险事件的,要倒查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对未建章立制的,未按规定开展自查、检查、督查和风险评估的,未落实风险处置准备导致风险事件发生或使事态扩大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实施意见》(***发〔2020〕196号)文件精神,按照《***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合字〔2020〕79号)文件安排部署,***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决定从7月20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看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掌握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存在非法集资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活动线索,依法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妥善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同时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财政、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或单位定期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域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有力遏制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此次风险排查对象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往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重点对群众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认真调查核实。通过全面排查和重点调查,摸清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案件隐患、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等,及时做好一线把关,力争将非法集资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坚持统筹领导。县人民政府牵头统筹指挥,领导联席会议推动、协调督导,部门协同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来。结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及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坚持稳步推进。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更要做好防范预警,尽可能使非法集资不发生、少发生,一旦发生要打早打小,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依法持续严厉打击,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防范好处置风险的风险,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坚持疏堵结合。依法将打击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与保护合法投融资、鼓励正规创新活动相结合,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在积极遏制高发蔓延态势的同时,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宣传教育,全力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非法集资风险。

(一)加强摸清底数。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协同镇街摸排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涉农互助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形成全覆盖、无疏漏的排查网络,确保不留死角。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排查:

1.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未经许可开展或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

2.农民专业合作社未进行资金存管,违规设立使用账户,通过各种方式吸收合作社成员以外无特定群体存款并承诺对其还本付息或给与高额回报的行为;。

3.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讯等。

(二)强化监测预警。全面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预警监测,建立社会化、信息化、立体化的预警监测体系,加强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通过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异动线索摸排涉嫌非法集资违法行为,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统筹整合人员信息、经营信息、资金信息、舆情信息、线下信息,逐步形成上下左右联动、线上线下结合,集合情况采集分析和疑点识别,处理全流程的预警监测体系。镇街履行属地管理、行政审批局履行行业一线把关、农业部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建立监测台账,定期汇总本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情况,形成监测报告,及时上报。

(三)稳妥处置风险。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线索,要加强会商研判,充分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意、资金投向或用途、造成资金损失及信访维稳等因素,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分类处置,平稳有序化解风险,最大限度维护投资人权益。有违规集资现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得领用专用收据、不得参选评比各级示范社评定、不得享受各类财政项目资金支持。

(四)依法打击犯罪。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犯罪,坚持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的工作原则。公安部门落实牵头责任,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地制定统一处置方案,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妥善处置,防止风险蔓延扩散,实现执法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规范行业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严格坚持对内不对外,入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的原则,限于合作社内部成员开展信用合作和资金互助,并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开展互助资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指导和审计监督。

(六)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法治宣传周、普法教育、风险提示、广告咨询等媒体手段,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净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正确引导投资人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用好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和惨痛教训,教育农民群众提高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名义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农业农村局负责人担任召集人,邀请县政府主管领导参加,联席会议由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农经站等单位组成。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并配合市场监管局做好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的排查;行政审批局负责把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业务范围;市场监管局做好超范围经营等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排查处理;公安机关负责非法集资活动犯罪线索的侦办和查处;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各类账户监测管理;财政局负责享受各类财政项目资金的审查并提供经费保障;农经站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运行。

(二)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季度调查、半年排查、年度核查”制度。每季度对发现的非法集资线索进行重点调查查,纠正违法行为,并实行动态监测;每半年对合作社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合作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将发现的信息列入异常名录,建立工作台账。年度核查,结合合作社年报,对合作进行全方位核查,对“空壳社”“僵尸社”、涉嫌非法集资的责令其停止营业,依法进行取缔。

(三)及时信息报送。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内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汇总分析,包括基本情况、发现的风险问题及处置措施、工作成效等按照信息报送要求每月15日前报送至农业农村局邮箱。由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告县委县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为了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责任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主体责任稳定房地产市场,防止房地产泡沫,引导好市场预期,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切实承担起房地产市场调控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坚持“房住不炒”定位。

(二)坚持完善住房的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三)坚持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因城施策、分类指导,要不断完善市场监测预警和考核评价机制,特别是要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责任落到实处。

(四)坚持调结构、转方式,特别是要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重点解决新市民的住房问题。

(五)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大起大落。

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遏制不合理价格形成,防止出现泡沫;平衡市场供求关系,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建立科学的监控体系,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全覆盖,为分析研判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开展有效调控提供技术支撑。

(一)开展房地产风险排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在6月底前,全面普查在建、在售楼盘情况,排查梳理辖区内房地产项目风险点,建立防范房地产风险机制,建立问题台账。要对高价拿地的中小企业、自有资金不足、财务成本过高的企业,有延期交房、逾期办证风险的房地产项目进行风险防控。(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税务局)。

(二)妥善处置“问题项目”

对已出现延期交房、资金断裂、项目停工等问题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梳理,根据“问题项目”具体情况,厘清债权,引入资本,盘活存量,制定方案,提出具体解决措施,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和负责人,逐步化解相关问题。(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

(三)加快清理已供土地未开工项目。

7月底前完成对已实际具备开工条件但未到合同约定开工期限的宗地进行督查,督促房地产企业加快建设进度;要对已超过合同约定开工期限但未开工的宗地,逐宗梳理未动工原因,因企施策解决存在的问题;特别要对因征地拆迁、清场腾地不到位等原因影响开发建设的宗地,尽快解决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四)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给。

御东地区,随着行政东移和高铁建设,群众纷纷在御东地区置业,从而造成房源紧张,房价增长较快,房价高位运行。因此应适当增加商品住宅土地供应量,尤其是御东区,以平衡房地产市场上的供求关系,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五)大力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要将房屋回归居住属性,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一是扶持住房租赁企业,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和提供金融支持;二是鼓励供应主体多元化,允许商业用房改租赁住房,土地年限不变,水、电、气,均按居民标准执行;三是保障租售同权,居住五年以上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落户等公共服务权益;四是增加住房公积金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六)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

一是扩大公租房保障服务对象范围。在我市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我市城镇居民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全部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二是增加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有效供应。充分利用中央、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购买市场库存中小户型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七)打通商业用房与住宅的通道。

我市目前商业地产库存量较大,可以通过打通商业用房与住宅通道的方式,将商业用房转化为住宅用房。具体措施为:对在建但尚未销售的商业用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在确保房屋质量安全的情况下,允许企业对户型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对已建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改造为商务居住复合式地产,商务居住复合式用房可享有与普通住宅相同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支持商业用房转型利用,对符合条件的商业用房,可改为电商用房、教育培训、日间照料场所、养老院等用房,也可改造为酒店式公寓以及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等其他符合条件的经营性、公益类用房。(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

(八)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多部门联合持续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重点查处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发企业必须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个工作日内到市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将房屋信息全部录入智慧房产信息平台,出售的房屋及时网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第一时间掌握开发企业楼盘信息,坚决遏制开发企业捂盘惜售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九)规范商品住房价格销售行为。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协助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价格行为自我约束机制,有效制止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售房过程中乱摊费用或借交房之机乱收费用等坑蒙消费者的行为。商品房销售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应当在其售房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商品房明码标价牌和售房标价表,标明位置、户型、套内面积、价格、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禁止虚假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实行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商品房销售合同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同时,应当将销售合同价格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

强化智慧房产对政府决策的信息支撑作用,确保房地产政策牢牢把握市场需求、紧跟市场动态、更加科学合理,引导居民购买住房理性消费。(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办、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人民银行、市发改委、市法制办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落实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责任人,层层分解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配合。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风险防范工作的完成。同时,各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三)狠抓攻坚进度。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节点,保证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确定专人每月向牵头单位报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各牵头单位要每月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牵头的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四)加强督促检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全程跟踪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工作方案落实的情况,督促各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x大精神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决策部署,打好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攻坚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超前研判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整治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x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防范遇制重特大事故为抓手,把安全风险管控置于隐患前,把隐息排查治理置于事故前,着力减少重大风险点(源),降低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构建形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实施安全监管执法,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要求,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为加强对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领导,x镇政府成立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农业园区安办,由农业园区副主任杨小康兼办公室主任,张浩、刘传宝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一)防范化解建筑施工行业安全风险。实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程,督促企业编制并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加强高风险作业风险管控;加强园区危旧住房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全面排查。配合做好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加强建筑电气设计图纸审核,严控建筑电气施工质量。全面开展城镇燃气、道路桥梁、污水和垃圾处理、风景管理区等城市公用设施运行安全源头治理,配合做好高层建筑消防、电气火灾专项整治,开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积极完善应急预案,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二)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严格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区域定量风险评估、整体性安全评价;督促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经营单位仓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盯住爆炸品、易燃液体、液化气体、有毒有害气体,依靠制度和技术手段,对重点设施、重点场所、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以及重点人群严格监管,有效管控。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危化企业落实应急救援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行为,强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管理。(三)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整治,抓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大力推广智慧安全用电技术。

(四)防范化解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严格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制度,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安全措施,严格控制参与人数。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订并实施人员密集场所人流管控疏导方案,严防人员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实施防范化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扎实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动防范。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分析研判与动态监测,提高发现和识别风险隐患的能力,深入排查梳理各类苗头风险隐患,明确防控重点,把住时间窗口,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

(二)稳妥化解。针对不同领域风险的紧急程度和危害程度分类施策,做好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案,分清政策界限,依法、有序、稳妥化解风险,防止发生处置风险的风险。

(三)系统应对。将防范化解风险作为系统性工程进行谋划,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角度进行系统规划,事前要加强风险的评估、预判和防范,事中要加强风险的应对和处置,事后要加强风险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设。

(四)标本兼治。把对症治标与制度治本贯穿始终,既从治标上化解风险,更要从治本上控制风险。坚持注重长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制度规定和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控制、防范和化解风险。

(五)守住底线。压实风险防范处置属地管理责任,坚持把忧患意识、底线思维贯穿始终,以临战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防早防小、抓点带面,不忽视任何一个风险,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和战略性、颠覆性错误的底线。

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可能存在“整体向好、局部恶化反弹”的风险。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生活污水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等环保基础设施在建设、运行方面问题较多。农村固体废弃物、农田农药化肥、尾菜、农膜等面源污染的来源日趋多样,治理难度不断加大。

应对措施:

(1)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持续用劲抓好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确保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按要求建成投运,医疗废物依法妥善处置。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污控股、办公室。

完成时限: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按整改方案时序要求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企事业单位环保“三同时”未落实、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倒逼企事业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3)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开展农膜回收利用和尾菜处理利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生态环境局分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二)提高政治站位。各股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监测站要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扎实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以实际行动体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明确防控责任。各股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监测站主要负责同志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要把风险防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细节、每个人员。

(四)加强防范化解。要突出“稳”字当头,坚持问题导向,善于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看待、分析和处理问题。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善于抓苗头、抓倾向,抓早抓小。要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矛盾中把握规律,抓住要害、找准原因,果断决策,善于引导群众、组织群众,善于整合各方力量、科学排兵布阵,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集合

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建立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监督、制衡的约束机制;建立高效运行的机构设置,保证各机构间的信息畅通、确保各机构高效运行。使公司的重大决策都能通过集体决策进行,并且能得到有效执行,规避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强化债务管理事项,完善制度流程,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审批权限,加强债务审批流程的管理。

(三)加强担保业务的审核担保业务属于企业的一项非常规业务,它会使企业面临一定风险,形成企业的或有负债,因此对于担保业务要尤其谨慎。对担保申请人的整体实力、经营状况、信用水平等都要仔细调查,资信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必须充分,对每项担保业务进行严格的审批,重大担保业务要实行集体决策。

有条件的公司应该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建立合理、科学的预算系统,指导公司的正常运营。一般的大额融资都是用于投资项目,我们要加强对专项投资的预算,事前对投资项目进行详尽的预算,以预算结果来指导投资行为,只有预算盈利的项目才允许进行筹资,预算不过关的项目不允许筹集资金,尽量降低企业的融资规模,严格控制超出预算、预算外项目的新增债务。

有些国有企业盲目追求经营规模,未经仔细研究便盲目投资,导致很多投资项目经营失败,这也是引发债务风险的一个主要原因,对于投资项目要进行详尽的可行性研究,新增投资要量力而行,谨慎投资,不要因为不合理的投资行为而盲目举债,努力缩小融资规模,进行去杠杆化,降低财务风险。

目前部分国有企业的融资成本过高,很多国有企业的融资成本超过了6%,融资的高成本也使本来效益就不好的国有企业雪上加霜,所以企业要严格控制融资成本,规避高息债务的发生。有些国有企业是集团公司性质,可以利用这一优势,从集团公司角度进行融资的筹划,加强“总对总”战略对接合作等方式,从企业集团的角度统一与银行谈合作,大的企业集团具备更高的谈判资本,可以争取到长期、稳定、低成本的信贷支持。这样就可以为整个企业集团的下属企业争取到更低的融资成本率,也可以为企业争取到更多的信贷优惠政策,也就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企业自身要加强信用等级管理,使企业整体的信用水平得以提升,这样又可以进一步增强融资能力和议价能力,不断降低融资成本,使企业轻装上阵。

国有企业效率低、效益差主要还是由于与市场脱节、企业活力不够,归根结底还是体制问题。国有企业体制、机制问题已成为国有企业发展的重大障碍,国有企业生产运营、市场销售、人力资源等各方面都没有完全的市场化,在现在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以需求为导向的经营模式下,国有企业的运营模式显得格格不入,其市场主体地位未得到确立。因此我们要加大国有企业的体制、机制改革,使其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激发企业活力,加快国有企业的战略重组,通过“四个一批”促进国有企业中的僵尸企业退出,对于那些长期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的投资项目或企业,要加大清理力度,结合国家“出清一批”、“出让一批”工作,实现“瘦身强体”,减少竞争性不强、效益低下、高负债业务板块的投资,从根源上清理对外债务,压缩债务规模。另一方面把国有资本推向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结合“混改一批”和“上市一批”工作,加强企业的资本运作,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通过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政府注资等方式增加权益性融资比重,优化资本结构,提高企业资产的证券化水平,降低债务性融资规模。

我们一直在强调国有企业要降本增效,但是很多国有企业对成本问题不够重视导致企业的成本长期居高不下。因此我们要加强成本意识,改变国有企业成本管理理念落后的现状,引进精益制造、精细化管理、作业成本、目标成本等管理理念,从制造成本到期间费用全方位的降低成本费用,助力企业发展。企业成本费用的降低,可以为企业挤出利润,让企业有更大的利润空间去应对债务成本负担,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债务风险的降低。打仗还要自身硬,单位经营好坏是关键。面临当前经济下行、消费疲软的现状,我们要采取多种举措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按照政府提出的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质量、供给效率,改善产品供给,努力开拓市场、扩大销售;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向管理要效益;通过不断创新增加企业动力、催生企业活力。努力改变企业借新债还旧债的恶性循环,使企业进入良性发展轨道。另一方面还要优化企业的资产,加大对资产的管控力度,加大对不良存货和应收账款的清理力度,提高资产周转率,提升资产的使用效率,盘活存量资产,加快现金流的收回。

国有企业上级单位要加强对债务的管控,要求各下级单位建立详尽的债务管理台账,对下级各单位的负债情况定期要求其汇总上报,对大额筹资项目加强管控,通过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加大监管力度,监督其筹资前的预算分析是否到位,监控其筹资活动的审批流程是否合规、合法,监管其筹资后资金的运用是否脱离预算等,特别是对于即将到期的债务要重点关注,关注其是否具备到期偿付能力,通过全方位的监管避免债务风险的发生。

很多国有企业对于新型的融资模式应用很少,企业融资模式单一,以我所在的单位为例,资产负债表中只有短期借款有余额,单位对银行的借贷只采用短期借款方式,企业应根据业务需求均衡、优化融资期限和融资结构,通过短期债务与长期债务的合理设置来有效解决“短贷长投”和债务的期限错配。合理安排筹资计划,以分散大额单笔债务,减少债务的集中还款压力。企业要根据产业性质、资本结构与偿债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多个品种的融资组合来巩固资金链,科学确定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规模,确保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适当。单一的融资结构不能有效地规避风险也不利于融资成本的降低,只有设置科学、合理的融资结构才能有效地降低融资成本、规避债务风险。

在当前的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过我国经济的平稳运行提供了重要支撑。国有企业更应该加大力度防控债务风险,通过提质增效、瘦身健体、苦练内功来渡过难关、抵御债务风险,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和案例之前呈现的方法是“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三大攻坚战的首位之战,关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按照今年区政府召开的离石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工作安排会会议部署,在对全区重大风险隐患进行初步梳理排查的基础上,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关于“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千方百计构筑“托底、守底、保底”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区经济稳健运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一)主动防范。加强动态监测,提高发现和识别风险隐患的能力,加强风险防范的顶层设计,未雨绸缪,明确每个阶段风险管控的重点,把握住风险化解的时间窗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

(二)系统应对。建立新型风险管理体系,将防范化解风险作为系统性工程进行战略谋划,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进行系统规划,事前加强风险的评估、预判和防范,事中加强风险的应对与处置,事后加强风险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设。

(三)标本兼治。针对各类风险,既要从治标上化解风险,更要从治本上控制风险。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风险管理、处置和分担上的作用,避免风险向政府转移或集聚。立足抓常抓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守住底线。坚持底线思维,抓早抓小,做到心中有数,不忽视任何一个风险,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充分估计风险发生最坏的可能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不犯颠覆性错误的底线。

我区正处在转型发展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面对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复杂变化的风险易发高发期,防范化解重点领域的风险隐患是当前全区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前一阶段全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情况,当前重点关注以下11个领域的重大风险隐患。

(一)生态环境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水、大气、土壤、森林等环境质量恶化风险,生态环境脆弱性风险,生态环境问题对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健康及社会稳定的影响和风险,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牵头部门:区环保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农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卫计局)。

(二)金融领域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担保链风险、地方法人机构风险、流动性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金融和各类交易场所风险。(牵头部门:区金融办,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城建局、区经信局、区工商局)。

(三)财政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政府债务风险、隐性债务风险等政府性债务风险。(牵头部门:区财政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经信局、区金融办)。

(四)国有企业债务风险。主要包括:高资产负债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债务结构风险、各类带息负债兑付风险、担保风险等。(牵头部门:区经信局,配合部门:区金融办、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五)房地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房地产和土地价格过快上涨的风险。(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局、区税务局)。

(六)城乡建设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未交房,桥梁、隧道等建筑未达抗震设防标准的风险。(区城建局牵头,配合部门:区科技局、区安监局、区交通局)。

(七)社会保障(基本养老金)的可持续性风险。主要包括:国有企业改制后下岗职工失业保险、养老保险金领取问题。(牵头部门:区人社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经信局、区税务局、区体改中心、区金融办)。

(八)传统产业转型过程中的经济性、社会性风险。主要包括:资源型产业、传统型产业在去产能、产业升级和转型过程中面临的各种经济和社会风险。(牵头部门: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重点办、区金融办)。

(九)农业农村领域风险。主要包括:大宗农产品价格下跌、区域性农产品“卖难”对于农民增收的风险,易地扶贫搬迁中拆除复垦等风险。(牵头部门:区农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粮食中心、区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办)。

(十)社会领域突发性事件风险。主要包括:信访维稳、涉军维稳、拆迁及移民安置、宗教活动、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网络信息等领域发生突发性事件的风险。(其中,信访维稳牵头部门:区信访局,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相关单位;涉军维稳牵头部门:区民政局,配合部门:区人社局、区城建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信访局;拆迁及移民安置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扶贫办、区信访局;宗教活动牵头部门:区宗教局,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公共卫生牵头部门:区卫计局,配合部门:区食药监局、区农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食品安全牵头部门:区食药监局,配合部门:区农委、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网络信息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十一)生产安全及自然灾害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采掘业、化工、道路交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类风险,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类风险。(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按照既定的部署持续抓紧抓好)。

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工作机制是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之一。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单位要加快建立健全以下工作机制:

(一)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坚持常态化全面梳理排查风险隐患,制定排查工作制度,落实排查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抽查、跟踪复查。列为重大风险隐患的要建立工作台账,持续做好跟踪复查。

(二)风险隐患评估机制。构建风险隐患评估指标体系,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认真分析事件本身的危险性、相关利益群体、触发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程度等,科学开展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高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三)风险隐患预警机制。对风险隐患相关的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监控风险因素的变动趋势,研判风险状态。建立风险隐患预警等级体系,提高风险隐患预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前采取防控对策,防范风险的发生。

(四)风险隐患处置机制。根据对风险隐患评估的等级,做好各方面的防范应对准备,制定相应的处置化解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同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定期检查、常态化督查。

(五)重大风险规避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中分散决策优势,发挥多元主体分担风险的优势,从经济和社会运行的制度安排上规避重大风险的形成,避免各方面风险不合理地向系统传导、向政府积聚。

(一)调查研究阶段(2018年7-8月)。对上述所列11个重点领域,由各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在前期梳理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风险形势,提供详实数据和典型案例,提出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思路与对策。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起草调研报告,于8月底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二)汇总报告阶段(9-10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借鉴其他市、县(区)经验做法,组织相关部门,发挥智库作用,借助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全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调研总报告,为区政府决策提出对策建议。

(三)形成政策阶段(11-12月)。在汇总报告的基础上,立足于做好顶层设计,着眼长远,从隐患排查、风险预警、防范化解等各个方面研究制定我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长效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于年底前完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跨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事宜,使风险排查常态化、风险识别具体化、风险评估精细化、风险防控长效化。

(二)明确防控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把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好,不能把责任都推给上面,更不能把责任都推到后面。对确需区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报告。

(三)抓好督导检查。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所属行业、领域主动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协作、指导、监督和查处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纳入区政府“13710”电子信息督办系统抓好落实。

(四)严格追责问责。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的台账制度。发生风险事件的,要倒查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对未建章立制的,未按规定开展自查、检查、督查和风险评估的,未落实风险处置准备导致风险事件发生或使事态扩大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三大攻坚战的首位之战,关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按照今年区政府召开的离石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工作安排会会议部署,在对全区重大风险隐患进行初步梳理排查的基础上,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千方百计构筑“托底、守底、保底”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区经济稳健运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一)主动防范。加强动态监测,提高发现和识别风险隐患的能力,加强风险防范的顶层设计,未雨绸缪,明确每个阶段风险管控的重点,把握住风险化解的时间窗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

(二)系统应对。建立新型风险管理体系,将防范化解风险作为系统性工程进行战略谋划,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进行系统规划,事前加强风险的评估、预判和防范,事中加强风险的应对与处置,事后加强风险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设。

(三)标本兼治。针对各类风险,既要从治标上化解风险,更要从治本上控制风险。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风险管理、处置和分担上的作用,避免风险向政府转移或集聚。立足抓常抓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守住底线。坚持底线思维,抓早抓小,做到心中有数,不忽视任何一个风险,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充分估计风险发生最坏的可能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不犯颠覆性错误的底线。

我区正处在转型发展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面对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复杂变化的风险易发高发期,防范化解重点领域的风险隐患是当前全区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前一阶段全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情况,当前重点关注以下11个领域的重大风险隐患。

(一)生态环境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水、大气、土壤、森林等环境质量恶化风险,生态环境脆弱性风险,生态环境问题对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健康及社会稳定的影响和风险,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牵头部门:区环保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农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卫计局)。

(二)金融领域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担保链风险、地方法人机构风险、流动性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金融和各类交易场所风险。(牵头部门:区金融办,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城建局、区经信局、区工商局)。

(三)财政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政府债务风险、隐性债务风险等政府性债务风险。(牵头部门:区财政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经信局、区金融办)。

(四)国有企业债务风险。主要包括:高资产负债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债务结构风险、各类带息负债兑付风险、担保风险等。(牵头部门:区经信局,配合部门:区金融办、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五)房地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房地产和土地价格过快上涨的风险。(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局、区税务局)。

(六)城乡建设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未交房,桥梁、隧道等建筑未达抗震设防标准的风险。(区城建局牵头,配合部门:区科技局、区安监局、区交通局)。

(七)社会保障(基本养老金)的可持续性风险。主要包括:国有企业改制后下岗职工失业保险、养老保险金领取问题。(牵头部门:区人社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经信局、区税务局、区体改中心、区金融办)。

(八)传统产业转型过程中的经济性、社会性风险。主要包括:资源型产业、传统型产业在去产能、产业升级和转型过程中面临的各种经济和社会风险。(牵头部门: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重点办、区金融办)。

(九)农业农村领域风险。主要包括:大宗农产品价格下跌、区域性农产品“卖难”对于农民增收的风险,易地扶贫搬迁中拆除复垦等风险。(牵头部门:区农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粮食中心、区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办)。

(十)社会领域突发性事件风险。主要包括:信访维稳、涉军维稳、拆迁及移民安置、宗教活动、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网络信息等领域发生突发性事件的风险。(其中,信访维稳牵头部门:区信访局,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相关单位;涉军维稳牵头部门:区民政局,配合部门:区人社局、区城建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信访局;拆迁及移民安置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扶贫办、区信访局;宗教活动牵头部门:区宗教局,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公共卫生牵头部门:区卫计局,配合部门:区食药监局、区农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食品安全牵头部门:区食药监局,配合部门:区农委、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网络信息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十一)生产安全及自然灾害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采掘业、化工、道路交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类风险,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类风险。(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按照既定的部署持续抓紧抓好)。

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工作机制是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之一。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单位要加快建立健全以下工作机制:

(一)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坚持常态化全面梳理排查风险隐患,制定排查工作制度,落实排查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抽查、跟踪复查。列为重大风险隐患的要建立工作台账,持续做好跟踪复查。

(二)风险隐患评估机制。构建风险隐患评估指标体系,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认真分析事件本身的危险性、相关利益群体、触发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程度等,科学开展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高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三)风险隐患预警机制。对风险隐患相关的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监控风险因素的变动趋势,研判风险状态。建立风险隐患预警等级体系,提高风险隐患预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前采取防控对策,防范风险的发生。

(四)风险隐患处置机制。根据对风险隐患评估的等级,做好各方面的防范应对准备,制定相应的处置化解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同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定期检查、常态化督查。

(五)重大风险规避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中分散决策优势,发挥多元主体分担风险的优势,从经济和社会运行的制度安排上规避重大风险的形成,避免各方面风险不合理地向系统传导、向政府积聚。

(一)调查研究阶段(2018年7-8月)。对上述所列11个重点领域,由各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在前期梳理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风险形势,提供详实数据和典型案例,提出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思路与对策。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起草调研报告,于8月底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二)汇总报告阶段(9-10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借鉴其他市、县(区)经验做法,组织相关部门,发挥智库作用,借助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全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调研总报告,为区政府决策提出对策建议。

(三)形成政策阶段(11-12月)。在汇总报告的基础上,立足于做好顶层设计,着眼长远,从隐患排查、风险预警、防范化解等各个方面研究制定我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长效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于年底前完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跨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事宜,使风险排查常态化、风险识别具体化、风险评估精细化、风险防控长效化。

(二)明确防控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把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好,不能把责任都推给上面,更不能把责任都推到后面。对确需区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报告。

(三)抓好督导检查。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所属行业、领域主动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协作、指导、监督和查处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纳入区政府“13710”电子信息督办系统抓好落实。

(四)严格追责问责。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的台账制度。发生风险事件的,要倒查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对未建章立制的,未按规定开展自查、检查、督查和风险评估的,未落实风险处置准备导致风险事件发生或使事态扩大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三大攻坚战的首位之战,关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按照今年区政府召开的离石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工作安排会会议部署,在对全区重大风险隐患进行初步梳理排查的基础上,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关于“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千方百计构筑“托底、守底、保底”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区经济稳健运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一)主动防范。加强动态监测,提高发现和识别风险隐患的能力,加强风险防范的顶层设计,未雨绸缪,明确每个阶段风险管控的重点,把握住风险化解的时间窗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

(二)系统应对。建立新型风险管理体系,将防范化解风险作为系统性工程进行战略谋划,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进行系统规划,事前加强风险的评估、预判和防范,事中加强风险的应对与处置,事后加强风险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设。

(三)标本兼治。针对各类风险,既要从治标上化解风险,更要从治本上控制风险。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风险管理、处置和分担上的作用,避免风险向政府转移或集聚。立足抓常抓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守住底线。坚持底线思维,抓早抓小,做到心中有数,不忽视任何一个风险,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充分估计风险发生最坏的可能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不犯颠覆性错误的底线。

我区正处在转型发展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面对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复杂变化的风险易发高发期,防范化解重点领域的风险隐患是当前全区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前一阶段全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情况,当前重点关注以下11个领域的重大风险隐患。

(一)生态环境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水、大气、土壤、森林等环境质量恶化风险,生态环境脆弱性风险,生态环境问题对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健康及社会稳定的影响和风险,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牵头部门:区环保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农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卫计局)。

(二)金融领域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担保链风险、地方法人机构风险、流动性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金融和各类交易场所风险。(牵头部门:区金融办,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城建局、区经信局、区工商局)。

(三)财政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政府债务风险、隐性债务风险等政府性债务风险。(牵头部门:区财政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经信局、区金融办)。

(四)国有企业债务风险。主要包括:高资产负债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债务结构风险、各类带息负债兑付风险、担保风险等。(牵头部门:区经信局,配合部门:区金融办、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五)房地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房地产和土地价格过快上涨的风险。(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局、区税务局)。

(六)城乡建设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未交房,桥梁、隧道等建筑未达抗震设防标准的风险。(区城建局牵头,配合部门:区科技局、区安监局、区交通局)。

(七)社会保障(基本养老金)的可持续性风险。主要包括:国有企业改制后下岗职工失业保险、养老保险金领取问题。(牵头部门:区人社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经信局、区税务局、区体改中心、区金融办)。

(八)传统产业转型过程中的经济性、社会性风险。主要包括:资源型产业、传统型产业在去产能、产业升级和转型过程中面临的各种经济和社会风险。(牵头部门: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重点办、区金融办)。

(九)农业农村领域风险。主要包括:大宗农产品价格下跌、区域性农产品“卖难”对于农民增收的风险,易地扶贫搬迁中拆除复垦等风险。(牵头部门:区农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粮食中心、区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办)。

(十)社会领域突发性事件风险。主要包括:信访维稳、涉军维稳、拆迁及移民安置、宗教活动、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网络信息等领域发生突发性事件的风险。(其中,信访维稳牵头部门:区信访局,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相关单位;涉军维稳牵头部门:区民政局,配合部门:区人社局、区城建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信访局;拆迁及移民安置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扶贫办、区信访局;宗教活动牵头部门:区宗教局,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公共卫生牵头部门:区卫计局,配合部门:区食药监局、区农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食品安全牵头部门:区食药监局,配合部门:区农委、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网络信息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十一)生产安全及自然灾害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采掘业、化工、道路交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类风险,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类风险。(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按照既定的部署持续抓紧抓好)。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工作机制是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之一。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单位要加快建立健全以下工作机制:

(一)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坚持常态化全面梳理排查风险隐患,制定排查工作制度,落实排查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抽查、跟踪复查。列为重大风险隐患的要建立工作台账,持续做好跟踪复查。

(二)风险隐患评估机制。构建风险隐患评估指标体系,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认真分析事件本身的危险性、相关利益群体、触发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程度等,科学开展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高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三)风险隐患预警机制。对风险隐患相关的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监控风险因素的变动趋势,研判风险状态。建立风险隐患预警等级体系,提高风险隐患预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前采取防控对策,防范风险的发生。

(四)风险隐患处置机制。根据对风险隐患评估的等级,做好各方面的防范应对准备,制定相应的处置化解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同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定期检查、常态化督查。

(五)重大风险规避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中分散决策优势,发挥多元主体分担风险的优势,从经济和社会运行的制度安排上规避重大风险的形成,避免各方面风险不合理地向系统传导、向政府积聚。

(一)调查研究阶段(2018年7-8月)。对上述所列11个重点领域,由各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在前期梳理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风险形势,提供详实数据和典型案例,提出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思路与对策。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起草调研报告,于8月底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二)汇总报告阶段(9-10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借鉴其他市、县(区)经验做法,组织相关部门,发挥智库作用,借助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全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调研总报告,为区政府决策提出对策建议。

(三)形成政策阶段(11-12月)。在汇总报告的基础上,立足于做好顶层设计,着眼长远,从隐患排查、风险预警、防范化解等各个方面研究制定我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长效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于年底前完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跨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事宜,使风险排查常态化、风险识别具体化、风险评估精细化、风险防控长效化。

(二)明确防控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把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好,不能把责任都推给上面,更不能把责任都推到后面。对确需区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报告。

(三)抓好督导检查。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所属行业、领域主动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协作、指导、监督和查处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纳入区政府“13710”电子信息督办系统抓好落实。

(四)严格追责问责。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的台账制度。发生风险事件的,要倒查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对未建章立制的,未按规定开展自查、检查、督查和风险评估的,未落实风险处置准备导致风险事件发生或使事态扩大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三大攻坚战的首位之战,关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按照今年区政府召开的离石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工作安排会会议部署,在对全区重大风险隐患进行初步梳理排查的基础上,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千方百计构筑“托底、守底、保底”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区经济稳健运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一)主动防范。加强动态监测,提高发现和识别风险隐患的能力,加强风险防范的顶层设计,未雨绸缪,明确每个阶段风险管控的重点,把握住风险化解的时间窗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

(二)系统应对。建立新型风险管理体系,将防范化解风险作为系统性工程进行战略谋划,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进行系统规划,事前加强风险的评估、预判和防范,事中加强风险的应对与处置,事后加强风险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设。

(三)标本兼治。针对各类风险,既要从治标上化解风险,更要从治本上控制风险。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风险管理、处置和分担上的作用,避免风险向政府转移或集聚。立足抓常抓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守住底线。坚持底线思维,抓早抓小,做到心中有数,不忽视任何一个风险,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充分估计风险发生最坏的可能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不犯颠覆性错误的底线。

我区正处在转型发展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面对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复杂变化的风险易发高发期,防范化解重点领域的风险隐患是当前全区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前一阶段全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情况,当前重点关注以下11个领域的重大风险隐患。

(一)生态环境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水、大气、土壤、森林等环境质量恶化风险,生态环境脆弱性风险,生态环境问题对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健康及社会稳定的影响和风险,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牵头部门:区环保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农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卫计局)。

(二)金融领域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担保链风险、地方法人机构风险、流动性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金融和各类交易场所风险。(牵头部门:区金融办,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城建局、区经信局、区工商局)。

(三)财政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政府债务风险、隐性债务风险等政府性债务风险。(牵头部门:区财政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经信局、区金融办)。

(四)国有企业债务风险。主要包括:高资产负债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债务结构风险、各类带息负债兑付风险、担保风险等。(牵头部门:区经信局,配合部门:区金融办、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五)房地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房地产和土地价格过快上涨的风险。(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局、区税务局)。

(六)城乡建设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未交房,桥梁、隧道等建筑未达抗震设防标准的风险。(区城建局牵头,配合部门:区科技局、区安监局、区交通局)。

(七)社会保障(基本养老金)的可持续性风险。主要包括:国有企业改制后下岗职工失业保险、养老保险金领取问题。(牵头部门:区人社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经信局、区税务局、区体改中心、区金融办)。

(八)传统产业转型过程中的经济性、社会性风险。主要包括:资源型产业、传统型产业在去产能、产业升级和转型过程中面临的各种经济和社会风险。(牵头部门: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重点办、区金融办)。

(九)农业农村领域风险。主要包括:大宗农产品价格下跌、区域性农产品“卖难”对于农民增收的风险,易地扶贫搬迁中拆除复垦等风险。(牵头部门:区农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粮食中心、区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办)。

(十)社会领域突发性事件风险。主要包括:信访维稳、涉军维稳、拆迁及移民安置、宗教活动、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网络信息等领域发生突发性事件的风险。(其中,信访维稳牵头部门:区信访局,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相关单位;涉军维稳牵头部门:区民政局,配合部门:区人社局、区城建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信访局;拆迁及移民安置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扶贫办、区信访局;宗教活动牵头部门:区宗教局,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公共卫生牵头部门:区卫计局,配合部门:区食药监局、区农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食品安全牵头部门:区食药监局,配合部门:区农委、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网络信息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十一)生产安全及自然灾害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采掘业、化工、道路交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类风险,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类风险。(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按照既定的部署持续抓紧抓好)。

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工作机制是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之一。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单位要加快建立健全以下工作机制:

(一)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坚持常态化全面梳理排查风险隐患,制定排查工作制度,落实排查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抽查、跟踪复查。列为重大风险隐患的要建立工作台账,持续做好跟踪复查。

(二)风险隐患评估机制。构建风险隐患评估指标体系,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认真分析事件本身的危险性、相关利益群体、触发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程度等,科学开展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高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三)风险隐患预警机制。对风险隐患相关的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监控风险因素的变动趋势,研判风险状态。建立风险隐患预警等级体系,提高风险隐患预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前采取防控对策,防范风险的发生。

(四)风险隐患处置机制。根据对风险隐患评估的等级,做好各方面的防范应对准备,制定相应的处置化解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同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定期检查、常态化督查。

(五)重大风险规避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中分散决策优势,发挥多元主体分担风险的优势,从经济和社会运行的制度安排上规避重大风险的形成,避免各方面风险不合理地向系统传导、向政府积聚。

(一)调查研究阶段(2018年7-8月)。对上述所列11个重点领域,由各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在前期梳理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风险形势,提供详实数据和典型案例,提出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思路与对策。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起草调研报告,于8月底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二)汇总报告阶段(9-10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借鉴其他市、县(区)经验做法,组织相关部门,发挥智库作用,借助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全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调研总报告,为区政府决策提出对策建议。

(三)形成政策阶段(11-12月)。在汇总报告的基础上,立足于做好顶层设计,着眼长远,从隐患排查、风险预警、防范化解等各个方面研究制定我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长效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于年底前完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跨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事宜,使风险排查常态化、风险识别具体化、风险评估精细化、风险防控长效化。

(二)明确防控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把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好,不能把责任都推给上面,更不能把责任都推到后面。对确需区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报告。

(三)抓好督导检查。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所属行业、领域主动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协作、指导、监督和查处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纳入区政府“13710”电子信息督办系统抓好落实。

(四)严格追责问责。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的台账制度。发生风险事件的,要倒查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对未建章立制的,未按规定开展自查、检查、督查和风险评估的,未落实风险处置准备导致风险事件发生或使事态扩大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各党总支,学院各单位:

为落实《河北省教育系统维稳工作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方案的通知》要求,明确目标措施,保障我院的安全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院存在的风险隐患,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学院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维护我院的和谐稳定。

防止发生重大伤亡事件;防止发生涉及师生和社会人员(包括学生家长)组织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罢教、罢工、静坐、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防止发生各种非法传教活动;防止发生利用校园网络、广播、有线电视插播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防止发生敏感时间节点舆论炒作事件;防止发生学生群体斗殴事件以及暴力恐怖重大事件,保障我院的安全稳定和教学秩序。

(一)政治安全方面风险。

1、炒作及负面舆情。师生被蛊惑,发表不正当言论及游行事件。

防范目标:不发生师生聚集、不发生发表不正当言论,不发生游行示威事件。

防范措施:加强敏感时段的巡查及张贴广告处的检查,发动信息员、协防员、安全员、辅导员发现苗头及时上报。网上检查由现代化教学中心和组宣部联合负责。

2、新疆“三股势力”渗透。在学生中传播民族分裂、极端恐怖思想。

防范目标: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讲台上防止出现政治性失误。

防范措施:关注少数民族学生思想动态,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严格门卫管理,加强反恐演练。

3、邪教人员入校园宣传。典型的“法轮功”邪教分子,可能存在向大学生发放反宣传影碟等和蛊惑大学生退团退党,拉拢加入邪教组织的风险。

防范目标:不发生邪教组织在校园宣传事件。

防范措施:开展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开展校园反邪教宣传教育,及抵制邪教的活动如征文、微视频征集评选。

(二)意识形态方面风险。

1、思想政治工作“失灵”

防范目标:不发生思想政治工作“失灵”情况。

防范措施:规范课堂教学管理,加强教师教育培训和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学检查,坚持定期检查、随机检查、抽样检查并用,确保教学内容和形式规范;完善课堂教学管理制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机制,对各类涉及意识形态违规违纪情况做到认定有依据、处理有对策;加强课堂教学过程管理,坚持学院领导人员、全体中层干部听课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班级、联系师生制度。完善讲座、论坛、报告会等审查机制,活动主办机构负初审和管理责任、党委宣传部负审查审批和监督责任、分管领导人员负具体把关和领导责任,坚持“事先审批”、“一会一报”、“一事一报”;下设各机构主办的思想文化类活动,由组宣部具体负责审查。

2、校园网络舆情错误思想传播。

防范目标:不发生校园网络舆情错误思想传播“失控”情况。

防范措施:认真执行我院规章制度《关于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的暂行规定》。

(三)社会稳定方面风险。

1、境内外宗教传播渗透校园。

防范目标:不发生校园讲经、传教事件。

防范措施:严格把关组织培训、学术交流、资助等活动,防止借此掩护,拉拢师生信教。严格管理审查外籍教师,聘任后进行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加强日常及教学的管理和监督。

2、少数民族学生因民族习俗差异引发纠纷。

防范目标:不发生因民族习俗问题引发的学生群体矛盾事件。

防范措施: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关爱少数民族学生,尊重其习俗,加强学生思想工作。

(四)经济方面风险。

建设工程欠款可能产生讨债聚集上访。

防范目标:及时化解债务,严防出现施工队群体上访事件,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防范措施:学院开源节流,勤俭办学,并积极向主管部门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筹集资金,偿还债务。做好应急预案,做好妥当安排及协调工作。

(五)公共安全方面风险。

1、学校重大传染疾病蔓延。

防范目标:及时处置,严格控制。

防范措施:加强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了解学生因病请假情况。一旦发生疫情需采取停课、隔离等措施。

2、学校学生食物中毒。

防范目标:不发生重大群体食物中毒事故。

防范措施:落实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员工健康体检、食品留样等制度。

3、学校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防范目标:不发生活动期间的拥挤踩踏、火灾、房屋倒塌等事件。

防范措施:落实活动备案审批,加强安保防范,一旦有突发事件,保证疏散通道顺畅,采取应急措施。

4、校内交通安全事故。

防范目标:不发生学院内部重大交通事故。

防范措施:加强学院车辆的安全管理,门卫严格登记来访车辆,学院师生员工车辆备案。增加交通设施如减速带、反光镜等等。

5、大学生误入传销组织,失去自由。

防范目标:不发生大学生参与传销事件。

防范措施: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安全宣传。关注贫困生为其尽可能提供勤工助学。加强学生的请假、休学的审批制度。

6、大学生网贷,陷入“套路贷”风险。

防范目标:减少甚至杜绝网贷及“套路贷”。

防范措施:加强校园贷危害的安全教育,摸排学生网贷情况,一旦出现暴力催款及时报警。

7、大学生校外住宿人身安全风险。

防范目标:保障学生安全。

防范措施:落实校外住宿审批制度,学生申请、家长同意、学校审批程序。加强安全教育,确保不失控。

8、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品操作不当。

防范目标:确保实验安全。

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危险品购买、使用、回收、操作、贮存等登记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培训。

(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学院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工作情况纳入考核。

(二)各系部、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到人,制定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确保落实。

(三)定期研究、研判安全形势,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落实。

(四)加强信息沟通,出现情况及时报告。

(五)认真落实值班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x大精神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决策部署,打好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攻坚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超前研判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整治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x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防范遇制重特大事故为抓手,把安全风险管控置于隐患前,把隐息排查治理置于事故前,着力减少重大风险点(源),降低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构建形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实施安全监管执法,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要求,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为加强对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领导,x镇政府成立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农业园区安办,由农业园区副主任杨小康兼办公室主任,张浩、刘传宝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一)防范化解建筑施工行业安全风险。实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程,督促企业编制并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加强高风险作业风险管控;加强园区危旧住房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全面排查。配合做好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加强建筑电气设计图纸审核,严控建筑电气施工质量。全面开展城镇燃气、道路桥梁、污水和垃圾处理、风景管理区等城市公用设施运行安全源头治理,配合做好高层建筑消防、电气火灾专项整治,开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积极完善应急预案,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二)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严格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区域定量风险评估、整体性安全评价;督促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经营单位仓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盯住爆炸品、易燃液体、液化气体、有毒有害气体,依靠制度和技术手段,对重点设施、重点场所、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以及重点人群严格监管,有效管控。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危化企业落实应急救援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行为,强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管理。(三)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整治,抓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大力推广智慧安全用电技术。

(四)防范化解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严格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制度,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安全措施,严格控制参与人数。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订并实施人员密集场所人流管控疏导方案,严防人员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实施防范化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责任制,要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要结合本辖区各自实际,明确工作目标、措施、责任,并逐一落到实处,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格监管,大力推进安全风险管控。要充分发挥安全监管检查工作职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强化对农村道路交通、建筑工地、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督促企业全面排查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三)详细摸排,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深入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建筑工地、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加油站等行业领域企业一线、生产现场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与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防讯抗早、地灾防范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整体与重点相辅相成、互促互进,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等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保障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有序开展,通过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成效提升全镇安全生产整体工作水平。

(四)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要科学安排应急力量和物资,严格落实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规定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往现场,并按规定快速准确核实、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做到快速反应、合理决策、科学救援,确保将突发事件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

(五)加强舆论引导,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工作。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力量,做好工作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先进典型,通报典型案例,曝光安全隐患,大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为深刻吸取国内外尾矿库溃坝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我国尾矿库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着力提升尾矿库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落实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各项工作任务,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促进地方经济和企业健康发展。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人民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和尾矿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严格监督考核,建立政企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按照安全风险大小程度,区分轻重缓急,以尾矿库“头顶库”(初期坝坡脚起至下游尾矿流经路径1公里范围内有居民或重要设施的尾矿库)为重点,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进度计划,稳步推进。

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坚持实事求是,根据地方特点,采取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推进工作;坚持“一库一策”,针对每座尾矿库安全风险状况,研究确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二)工作目标。

自2020年起,在保证紧缺和战略性矿产矿山正常建设开发的前提下,全国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不再产生新的“头顶库”。到2022年年底,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全面落实;完成所有尾矿库“一库一策”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编制,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基本形成;坚决遏制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溃坝事故。

(一)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责任体系。

1.明确地方人民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行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有关成员在各自分管范围内对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负领导责任。对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安全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从产业规划、立项审批、用地审批、安全监管、林地草原征用、河道保护、水土保持等方面全面推进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机制,明确每一座尾矿库的监管责任主体。(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尾矿库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本企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第一责任人,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工作全面负责。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尾矿库,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按职责分工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工作承担相应责任。(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强化源头准入,严格控制尾矿库数量。

1.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安全生产、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采取等量或减量置换等政策措施对本地区尾矿库实施总量控制,自2020年起,在保证紧缺和战略性矿产矿山正常建设开发的前提下,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要实行尾矿库基本情况公告制度,每年年初将上年度尾矿库数量、名称、地址、所属或管理单位等信息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网站以及当地其他主流媒体上公告,主动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学校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方案

组长:

副组长:

组员:校委会成员、年级组长班主任。

1、教育。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所有成员要经常向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学生在上学或放学路上,特别是教育学生在出校门时要注意门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过多造成交通事故,并作好交通安全记录。

2、报告。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在场的教职工均有权也有义务立即报告。一般情况报告程序:现场教师或知情教师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展开营救工作,同时立即向县教育局和交警部门报告情况。

3、应急工作分工。

现场处理组:

各年级组长。

责任任务:迅速了解情况、接应工作:

负责向县教育局汇报;迅速查清受伤学生的人数、具体姓名、家庭地址、家长姓名和联系电话。机动应急组:年级组长班主任职务任务:迅速到校集中持命,做好随时准备接应的一切准备。

4、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讯要求工作日,必须保持通信畅通;休息日尽可能开机。

做好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谨防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万一发生学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乱,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级报告工作,尽量降低当事人人身伤害。

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集合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扎实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切实守好底线,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全力全方位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奋力确保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公路管理局研究决定开展为期1个月的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刻认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问题的重要性,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超前预防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反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抓手,把安全风险管控置于隐患前,把隐患排查治理置于事故前,着力减少重大风险点(源),降低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构建形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实施安全监管执法,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要求,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2.全面辨识管控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

3.御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重点监管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率要达到100%。

4.实现重特大事故零发生和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及较大事故“三个下降”。

1.道路交通。加大国省道路路面管控力度,严查、严管、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重点车辆安全检查,减少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2.施工工地。重点查处违规施工、违章作业、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3.特种设备。重点围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开展督查,加强施工工地、料场等场所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

4.移动污染源。加强工程机械车辆管理,严格落实抑尘降尘措施,规范车辆通行时间和路线,切实减少重污染机械、车辆。

5.面污染源。加强施工工地、料场等污染防治检查,严格落实“7个百分百”要求。

6.社会稳定。做好社会稳定排查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行动,从源头防范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建立长效机制,减少到省赴市进京上访及群体性事件发生。

7.网络舆情。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对网络舆情工作的全面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唱响主旋律、筑牢主阵地、打好主动仗,切实维护好全县网络舆情环境。强化新闻舆情风险评估,排查施工点风险,对易被媒体关注的敏感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作台账并明确专职舆情责任人。

8.廉政建设。紧紧围绕各工作领域容易滋生腐败的风险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党纪条规学习检查。加大《党章》《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等学习检查力度,督促领导干部对照各级要求,深入查摆自身问题,切实增强廉洁意识;强化廉政主体责任的落实,围绕人、事、权“三要素”在思想作风、制度机制、岗位职责、行为过程、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监督检查。

督导科室: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工程、养护、路政。

(一)加强组织领导。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局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成立以局党总支书记、局长靳民军任组长,总支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部门和局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各部门也要成立以责任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强化工作保障。

(二)加强组织实施。局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突出重点,制定针对性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和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注重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舆论引导。局属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力量,做好工作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先进典型,通报典型案例,曝光安全隐患,大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加强应急值守。局属各部门要科学安排应急力量和物资,严格落实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规定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往现场,并按规定快速准确核实、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做到快速反应、合理决策、科学救援,确保将突发事件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

(五)强化督导考核。局办公室将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对局属各部门各项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曝光力度。并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纳入年度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奖优惩后。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三大攻坚战的首位之战,关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按照今年区政府召开的离石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工作安排会会议部署,在对全区重大风险隐患进行初步梳理排查的基础上,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关于“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千方百计构筑“托底、守底、保底”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区经济稳健运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一)主动防范。加强动态监测,提高发现和识别风险隐患的能力,加强风险防范的顶层设计,未雨绸缪,明确每个阶段风险管控的重点,把握住风险化解的时间窗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

(二)系统应对。建立新型风险管理体系,将防范化解风险作为系统性工程进行战略谋划,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进行系统规划,事前加强风险的评估、预判和防范,事中加强风险的应对与处置,事后加强风险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设。

(三)标本兼治。针对各类风险,既要从治标上化解风险,更要从治本上控制风险。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风险管理、处置和分担上的作用,避免风险向政府转移或集聚。立足抓常抓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守住底线。坚持底线思维,抓早抓小,做到心中有数,不忽视任何一个风险,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充分估计风险发生最坏的可能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不犯颠覆性错误的底线。

我区正处在转型发展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面对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复杂变化的风险易发高发期,防范化解重点领域的风险隐患是当前全区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前一阶段全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情况,当前重点关注以下11个领域的重大风险隐患。

(一)生态环境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水、大气、土壤、森林等环境质量恶化风险,生态环境脆弱性风险,生态环境问题对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健康及社会稳定的影响和风险,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牵头部门:区环保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农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卫计局)。

(二)金融领域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担保链风险、地方法人机构风险、流动性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金融和各类交易场所风险。(牵头部门:区金融办,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城建局、区经信局、区工商局)。

(三)财政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政府债务风险、隐性债务风险等政府性债务风险。(牵头部门:区财政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经信局、区金融办)。

(四)国有企业债务风险。主要包括:高资产负债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债务结构风险、各类带息负债兑付风险、担保风险等。(牵头部门:区经信局,配合部门:区金融办、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五)房地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房地产和土地价格过快上涨的风险。(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局、区税务局)。

(六)城乡建设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未交房,桥梁、隧道等建筑未达抗震设防标准的风险。(区城建局牵头,配合部门:区科技局、区安监局、区交通局)。

(七)社会保障(基本养老金)的可持续性风险。主要包括:国有企业改制后下岗职工失业保险、养老保险金领取问题。(牵头部门:区人社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经信局、区税务局、区体改中心、区金融办)。

(八)传统产业转型过程中的经济性、社会性风险。主要包括:资源型产业、传统型产业在去产能、产业升级和转型过程中面临的各种经济和社会风险。(牵头部门: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重点办、区金融办)。

(九)农业农村领域风险。主要包括:大宗农产品价格下跌、区域性农产品“卖难”对于农民增收的风险,易地扶贫搬迁中拆除复垦等风险。(牵头部门:区农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粮食中心、区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办)。

(十)社会领域突发性事件风险。主要包括:信访维稳、涉军维稳、拆迁及移民安置、宗教活动、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网络信息等领域发生突发性事件的风险。(其中,信访维稳牵头部门:区信访局,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相关单位;涉军维稳牵头部门:区民政局,配合部门:区人社局、区城建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信访局;拆迁及移民安置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扶贫办、区信访局;宗教活动牵头部门:区宗教局,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公共卫生牵头部门:区卫计局,配合部门:区食药监局、区农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食品安全牵头部门:区食药监局,配合部门:区农委、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网络信息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十一)生产安全及自然灾害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采掘业、化工、道路交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类风险,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类风险。(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按照既定的部署持续抓紧抓好)。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工作机制是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之一。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单位要加快建立健全以下工作机制:

(一)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坚持常态化全面梳理排查风险隐患,制定排查工作制度,落实排查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抽查、跟踪复查。列为重大风险隐患的要建立工作台账,持续做好跟踪复查。

(二)风险隐患评估机制。构建风险隐患评估指标体系,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认真分析事件本身的危险性、相关利益群体、触发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程度等,科学开展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高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三)风险隐患预警机制。对风险隐患相关的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监控风险因素的变动趋势,研判风险状态。建立风险隐患预警等级体系,提高风险隐患预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前采取防控对策,防范风险的发生。

(四)风险隐患处置机制。根据对风险隐患评估的等级,做好各方面的防范应对准备,制定相应的处置化解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同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定期检查、常态化督查。

(五)重大风险规避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中分散决策优势,发挥多元主体分担风险的优势,从经济和社会运行的制度安排上规避重大风险的形成,避免各方面风险不合理地向系统传导、向政府积聚。

(一)调查研究阶段(2018年7-8月)。对上述所列11个重点领域,由各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在前期梳理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风险形势,提供详实数据和典型案例,提出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思路与对策。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起草调研报告,于8月底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二)汇总报告阶段(9-10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借鉴其他市、县(区)经验做法,组织相关部门,发挥智库作用,借助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全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调研总报告,为区政府决策提出对策建议。

(三)形成政策阶段(11-12月)。在汇总报告的基础上,立足于做好顶层设计,着眼长远,从隐患排查、风险预警、防范化解等各个方面研究制定我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长效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于年底前完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跨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事宜,使风险排查常态化、风险识别具体化、风险评估精细化、风险防控长效化。

(二)明确防控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把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好,不能把责任都推给上面,更不能把责任都推到后面。对确需区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报告。

(三)抓好督导检查。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所属行业、领域主动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协作、指导、监督和查处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纳入区政府“13710”电子信息督办系统抓好落实。

(四)严格追责问责。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的台账制度。发生风险事件的,要倒查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对未建章立制的,未按规定开展自查、检查、督查和风险评估的,未落实风险处置准备导致风险事件发生或使事态扩大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1.政治安全领域:社会热点问题和重要时间节点负面舆情,新疆三股势力向高校渗透,邪教组织及人员进校干扰破坏等。

2.意识形态领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失灵”,“杂音噪音”侵蚀高校意识形态阵地,校园网络舆情领域风险网上错误思潮传播、网络安全风险。

3.社会稳定领域:校园传教渗透,学生参加宗教组织举办的培训班,因民族习俗差异引发的学生矛盾纠纷滋事。

4.经济领域:高校隐形债务风险,建设项目工程欠款产生讨债聚集上访。

5.公共安全领域:重大传染病蔓延,食品安全事件,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事件,校车安全事故、大学生传销、校园网贷、校外住宿人身安全风险.

6.外部环境领域:赴海外进修讲师、海外孔子学院教师和志愿者,因公临时出镜经教育团组、出国(境)留学生人身安全问题。

7.科技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风险、新技术研发应用带来的伦理安全、生命安全风险、科学技术失泄密风险。

8.党的建设领域: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邯郸市委、市政府坚持底线思维防范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为学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提供强大动力,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坚持底线思维、化解防范风险的决策部署和件精神,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和改革发展稳定给教育系统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点,自觉实践四个意识,实现两个维护,坚持下划线思维,加强风险预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提高预判对策能力,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和有序的教育和平稳定的教育,为国家做出安全和安全的贡献,为国家做出安全和安全的工作。

总体目标:。

一是达到三个提高:全面提高师生风险预防意识,全面提高学校重大风险预防能力,全面提高依法学校管理水平。

二是实现四个到达:学生教育管理到达的安全稳定风险和危险调查处理到达的舆论监视和网络管理到达的紧急理到达。

第三,实现八个严防。也就是说,严防相关人员发生重大伤亡事件,严防网上违背中央精神的发言炒作事件,严防师生利益发生异常集体访问事件,严防暴力恐怖和重大治安事件,严防旅游集会示威请愿事件,严防师生宗教团与校园教育宣传事件合作,严防各敏感时间节点舆论炒作事件,严防敌对势力和宗教校园渗透事件。

工作原则:立足于早发现、早解决、早处理。为了防止解决重大风险的工作,在思想上受到重视,在行动上反应迅速,在措施上积极安全,实行上不会受到损害。根据谁负责,谁负责,谁负责协调的要求,将风险预防管理责任执行到各部门、各领域、各环节、各负责人,发扬从严格的实践风格,确保各项措施的执行、执行。建立周报、月度、季度、年度日程通报机制,及时分析风险防范解决新情况,严格调查各种风险危险,完善预防措施,深入、细致、牢固,确保万无一失。

1.政治安全领域:社会热点问题和重要时间节点负面舆论,新疆三股势力渗透大学,邪教组织和人员入学干扰破坏等。

2.意识形态领域:高中思想政治工作失灵,杂音噪音侵蚀高中意识形态阵地,校园网络舆论领域风险网络错误思潮传播,网络安全风险。

3.社会稳定领域:校园教育渗透,学生参加宗教组织举办的培训班,民族习俗差异引起的学生矛盾纠纷。

4.经济领域:高中隐形债务风险,建设项目工程债务收集访问。

6.外部环境领域:海外研修讲师、海外孔子学院教师和志愿者,由于公开暂时经过教育集团、海外(国境)留学生的人身安全问题。

7.科学技术领域:重要核心技术的脖子风险、新技术开发应用带来的伦理安全、生命安全风险、科学技术泄露风险。

8.党建领域:基层党组织软弱分散,党支部战斗要塞作用不足。

1、学校成立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导风险解决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相关工作部的暑期要求,推动落实责任制,协商解决重大问题。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常务副组长:主管安全稳定的校党委常务委员、副校长。

负责学生工作的副校长。

副组长:其他学校级领导。

成员:各室、各教育辅助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执行领导小组安排,协调日常工作,建立研究判断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密切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作。

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各行政室、教育辅助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各部门的责任分工:。

党政办公室负责全校重大风险形势的研究判断,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指导开展应急突击训练的重大风险事件,率先设立应急组织进行应急处理。安全工作所负责反邪教、校园日常管理、消防治安、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应急事件的风险防范等。组织部负责全校党建领域、中层干部队伍的风险防范。人事部负责防范员工工作动态风险。工会负责人德师风防范风险。宣传部负责宗教、意识形态、校园舆论、对外宣传、统一工作、教师思想状况的风险防范。科学研究所负责讲学、学术报告、专家讲座审查防范风险。学工部负责学生方面的风险防范。教务所、教育研究和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负责课堂教学、实验室、实习训练领域的风险防范。实训中心负责校园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对外文化交流中心负责防范涉外、外籍教师、留学生管理的风险。物流部负责学校食堂、住宿、食品、公共卫生领域的风险防范。其他单位负责总部分管理领域的风险防范。

2.各二级学院相应成立重大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强化领导,制定方案,压实任务,精心组织,严格执行。

(一)认真调查风险危险。

1.定期研究和判断稳定的形势。学校党政办每周召开风险研究会议,除常规工作外,对目前面临的风险防范形势进行研究判断,分析预测各种不稳定问题的发展趋势和风险危险,及时提出工作对策和建议。坚持周报制度。

2.强调调查重点问题。强调六个重点问题的调查。

一是国内外敌对势力可能危害校园政治稳定活动的征兆。

二是可能引起过激行为的重大矛盾纠纷。

三是学校周边的交通、摊位配置环境管理。

四是各种安全管理。校内包括食堂、宿舍、公共卫生、实验室、消防设施管理、实习训练管理的学术交流中心、实习中心、机房、图书馆等重点场所安全管理的师生重大集团集会活动校外住宿、实习训练、国内外研修考察学习等。

五是非法网络贷款校园贷款,煽动破坏事件活动和个人极端行为。

六是网络舆论的迹象和危险。

3.及时进行调整和解决。要着眼于稳定大局,创新方法,及时掌握警报性、动态状况,掌握主导权,在萌芽状态下解决问题。

(二)深入开展校园和周边综合管理。

1.严格的校园日常管理。

一是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检查各类消防设施,更换消防设备,检查电气线路,疏通消防通道,加强各类人员救援技能训练。

二是对重点部位进行安全危险的调查管理。例如教育大楼、逸夫大楼、图书馆、机房、宿舍、食堂等重点部分。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监督,防止食物中毒。

四是加强门卫管理,加强进出校园人员、车辆管理。

五是加强学校集体活动,特别是外出实习活动的管理。

六是加强课堂教学管理。

七是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危化品管理。

2.校园周边的综合管理。积极联系管辖区政府、事务所,国保、公安、城管、交通警察等部门优化校园周边环境管理。

(3)严格防止渗透。

1.严格防止敌对势力渗透到校园。要关注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对校园活动情况,加强校内教育、学术交流、教育研究、科研工作管理,防止利用上述活动实施教育。密切关注学生动态,及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应对国内外敌对势力对学生思想的渗透。

2.加强反邪教工作。必须严格防止";法轮工作";邪教组织渗透校园。

(4)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1.完善各种紧急预案。结合学校的实际,重点是防止可能发生的集体事件和事故处理,制定完善各种紧急预案,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执行措施。调查疏忽的稳定问题和重点人员,明确承包领导和分工责任,对确定的重点人、重点事,要掌握下落,了解动态,掌握工作主导权。

3.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部门各部门主要领导、主管领导15分钟赶到现场,正确判断事件性质,协调力量前期处理,迅速报告,提供建议参加。

(5)打击校园侵权违法行为。

1.了解情况。严格管理学生宿舍,对可能危害校园安全的人,包括临时进入学校的人,掌握情况,掌握动向,制定预防措施,特别是防止可疑人进入校园。

2.提高自己的防范能力。加强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防火、防盗、防范各种欺诈能力。加强校园保安力度,完善安全设施。所有教职工都要学会自我保护,各部门要训练各种紧急预案,发生情况时,迅速反应,科学应对,有效处理。

1.非常重视。各部门、各部门应充分认识安全重大风险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管理自己的人,做自己的事,看自己的门。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及时传递会议精神,利用多种形式,加强系列安全教育,不断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责任和能力,营造有利于学校和谐发展的环境氛围。

2.执行主体责任。二级学院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是防范重大风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团队建设。建立检查、整改制度,开展训练活动。坚持领导带班、值班、重大事件报告请示制度,做好节日等重大时间节点安全稳定工作,做好重点部位三防工作。建立风险防范工作台帐,完善相关文件,收集和管理信息资料,妥善处理紧急事件。各部门必须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方案纸版于4月4日在安全所监视室(行政大楼xxx房),电子版送到xxx)。

3.加强审查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综合管理审查制度,将重大风险防止纳入年度评价内容,作为评价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懈怠、工作拖延的职场和个人,认真批判通报。对工作无责、疏忽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严肃追责。

4.继续执行学校领导班子、中层值班和安全部24小时制度,所有中层干部手机24小时启动,保证通信顺畅,指挥顺畅。中层干部外出严格履行请假程序。

5、建立周报制度。全校各部门、各部门每周五上午10:00前向安全所报告《风险防范调查表》,学校党政办公室每周五下午向市教育局高职所、法规所报告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邯郸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底线思维防范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为学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提供强大动力,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坚持底线思维、化解防范风险的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和改革发展稳定给教育系统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底线思维,加强风险预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识,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提升预判应对能力,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断提升师生的安全感和幸福指数,打造安全、和谐、文明、绿美校园,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国70周年,为省市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总体目标:

一是达到“三个提高”:即全面提高师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全面提高学校重大风险隐患防范能力,全面提高依法治校的管理水平。

二是实现“四个到位”:学生教育管理到位;安全稳定风险和隐患排查处置到位;舆情监控和网络管控到位;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到位。

工作原则:立足于“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反应迅速、措施上积极稳妥、落实上不折不扣。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要求,把风险防控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领域、每个环节、每个责任人,发扬从严从实作风,确保各项措施落得实、落到位。要建立周报、月度、季度、年度调度通报机制,及时分析研究风险防范化解新情况,严密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完善防控措施,把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确保万无一失。

1.政治安全领域:社会热点问题和重要时间节点负面舆情,新疆三股势力向高校渗透,邪教组织及人员进校干扰破坏等。

2.意识形态领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失灵”,“杂音噪音”侵蚀高校意识形态阵地,校园网络舆情领域风险网上错误思潮传播、网络安全风险。

3.社会稳定领域:校园传教渗透,学生参加宗教组织举办的培训班,因民族习俗差异引发的学生矛盾纠纷滋事。

4.经济领域:高校隐形债务风险,建设项目工程欠款产生讨债聚集上访。

5.公共安全领域:重大传染病蔓延,食品安全事件,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事件,校车安全事故、大学生传销、校园网贷、校外住宿人身安全风险.

6.外部环境领域:赴海外进修讲师、海外孔子学院教师和志愿者,因公临时出镜经教育团组、出国(境)留学生人身安全问题。

7.科技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风险、新技术研发应用带来的伦理安全、生命安全风险、科学技术失泄密风险。

8.党的建设领域: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

1.学校成立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风险化解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工作部暑要求,推动落实责任制,协商解决重大问题。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常务副组长:主管安全稳定的校党委常委、副校长;

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

副组长:其他校级领导。

成员:各处室、各教学教辅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落实领导小组部署安排,沟通协调日常工作,建立研判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主任:党政办主任。

副主任:各行政处室、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

各部门责任分工:

党政办负责全校重大风险形势研判,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指导开展应急处突演练;遇有重大风险事件时,牵头成立应急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安全工作处负责反邪教、校园日常管理、消防治安、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应急事件的风险防范等。组织部负责全校党建领域、中层干部队伍的风险防范。人事处负责教职工工作动态风险防范。工会负责师德师风方面风险防范。宣传部负责宗教、意识形态、校园舆情、对外宣传、统战工作、教工思想状况方面的风险防范。科研处负责讲学、学术报告、专家讲座审核把关风险防范。学工部负责学生方面的风险防范。教务处、教育研究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负责课堂教学、实验室、实习实训领域的风险防范。实训中心负责校园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对外文化交流中心负责涉外、外籍教师、留学生管理的风险防范。后勤处负责学校食堂、住宿、食品、公共卫生领域的风险防范。其他单位负责本部门分管领域的风险防范工作。

2.各二级学院相应成立重大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压实任务,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认真排查风险隐患。

1.定期研判维稳形势。学校党政办每周召开风险研判碰头会,除常规性工作外,就目前面临的风险防范形势进行研判,分析预测各类不稳定问题的发展走势及风险隐患,及时提出工作对策与建议。坚持每周报告制度。

2.突出排查重点问题。突出抓好六项重点问题的排查:

一是境内外敌对势力可能危害校园政治稳定的活动苗头;

二是可能引发过激行为的重大矛盾纠纷;

三是学校周边交通、摊点摆放环境治理;

四是各类安全管理。校内的包括食堂、宿舍、公共卫生、实验室、消防设施管理、实习实训管理;学术交流中心、实训中心、机房、图书馆等重点场所安全管理;师生重大群体集会活动;校外的包括校外住宿、实习实训、国内外进修考察学习等。

五是非法网贷校园贷,煽动破坏滋事活动和个别人的极端行为;

六是网络舆情的苗头和隐患。

3.及时做好调处化解工作。要着眼维稳大局,创新方法,在及时掌握预警性、动态性情况方面下功夫,把握主动权,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

1.严格校园日常管理。

一是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检查各类消防设施,更换消防设备,检修电器线路,疏通消防通道,加强各类人员扑救技能训练。

二是对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如教学楼、逸夫楼、图书馆、机房、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监管,防止食物中毒。

四是加强门卫管理,强化对进出校园人员、车辆管控。

五是加强学校集体活动特别是外出实习实训活动的管理。

六是加强课堂教学的管理。

七是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危化品的管理。

2.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主动联系协调辖区政府、办事处,国保、公安、城管、交警等部门优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三)严密防范渗透。

1.严密防范敌对势力向校园渗透。要关注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针对校园活动情况,要加强学校内教学、学术交流、教研、科研工作的管理,防范利用上述活动实施传教。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及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应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对学生的思想渗透。

2.强化反邪教工作。要严密防范"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对校园的渗透。

(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以防范处置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和意外情况为重点,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

2.落实措施。对排查疏理出来的涉稳问题和重点人员,明确包办领导和分工责任,对确定的重点人、重点事,要掌握行踪,了解动态,掌握工作主动权。

3.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要在15分钟赶到现场,准确地判断事件性质,协调力量先期处置,并迅速上报,提供建议并全程参与。

(五)打击侵害校园的不法行为。

1.摸清情况。严格学生宿舍管理,对可能危害校园安全的人员,包括临时进入学校人员要摸清情况,掌握动向,并制定防范措施,特别要防范别可疑人进入校园滋事。

2.提升自身防范能力。加强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防火、防盗、防范各类诈骗能力。加强校园保安力量,完善安全设施。全体教职工要学会自我保护,各单位要演练各类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情况,能快速反应,科学应对,有效处置。

1.高度重视。各处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重大风险防范工作极端重要性,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门。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利用多种形式,加强系列安全教育,不断增强风险防范的意识责任和能力,营造有利于学校和谐发展的环境氛围。

3.加强考核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考核制度,将重大风险防范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思想懈怠、工作拖沓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批评通报。对工作不负责任、麻痹大意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严肃追责。

4.继续实行校领导带班、中层值班和安全处24小时制度,所有中层干部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通信畅通,指挥畅通。中层干部外出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5.建立每周报告制度。全校各单位、各部门每周五上午10:00前上报《风险防范排查表》到安全处监控室,学校党政办每周五下午分别向市教育局高职处、法规处(电话:6269908、6269981)上报情况。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三大攻坚战的首位之战,关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按照今年区政府召开的离石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工作安排会会议部署,在对全区重大风险隐患进行初步梳理排查的基础上,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关于“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千方百计构筑“托底、守底、保底”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区经济稳健运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一)主动防范。加强动态监测,提高发现和识别风险隐患的能力,加强风险防范的顶层设计,未雨绸缪,明确每个阶段风险管控的重点,把握住风险化解的时间窗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

(二)系统应对。建立新型风险管理体系,将防范化解风险作为系统性工程进行战略谋划,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进行系统规划,事前加强风险的评估、预判和防范,事中加强风险的应对与处置,事后加强风险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设。

(三)标本兼治。针对各类风险,既要从治标上化解风险,更要从治本上控制风险。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风险管理、处置和分担上的作用,避免风险向政府转移或集聚。立足抓常抓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守住底线。坚持底线思维,抓早抓小,做到心中有数,不忽视任何一个风险,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充分估计风险发生最坏的可能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不犯颠覆性错误的底线。

我区正处在转型发展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面对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复杂变化的风险易发高发期,防范化解重点领域的风险隐患是当前全区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前一阶段全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情况,当前重点关注以下11个领域的重大风险隐患。

(一)生态环境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水、大气、土壤、森林等环境质量恶化风险,生态环境脆弱性风险,生态环境问题对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健康及社会稳定的影响和风险,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牵头部门:区环保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农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卫计局)。

(二)金融领域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担保链风险、地方法人机构风险、流动性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金融和各类交易场所风险。(牵头部门:区金融办,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城建局、区经信局、区工商局)。

(三)财政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政府债务风险、隐性债务风险等政府性债务风险。(牵头部门:区财政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经信局、区金融办)。

(四)国有企业债务风险。主要包括:高资产负债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债务结构风险、各类带息负债兑付风险、担保风险等。(牵头部门:区经信局,配合部门:区金融办、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五)房地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房地产和土地价格过快上涨的风险。(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局、区税务局)。

(六)城乡建设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未交房,桥梁、隧道等建筑未达抗震设防标准的风险。(区城建局牵头,配合部门:区科技局、区安监局、区交通局)。

(七)社会保障(基本养老金)的可持续性风险。主要包括国有企业改制后下岗职工失业保险、养老保险金领取问题。(牵头部门:区人社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经信局、区税务局、区体改中心、区金融办)。

(八)传统产业转型过程中的经济性、社会性风险。主要包括:资源型产业、传统型产业在去产能、产业升级和转型过程中面临的各种经济和社会风险。(牵头部门: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重点办、区金融办)。

(九)农业农村领域风险。主要包括:大宗农产品价格下跌、区域性农产品“卖难”对于农民增收的风险,易地扶贫搬迁中拆除复垦等风险。(牵头部门:区农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粮食中心、区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办)。

(十)社会领域突发性事件风险。主要包括:信访维稳、涉军维稳、拆迁及移民安置、宗教活动、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网络信息等领域发生突发性事件的风险。(其中,信访维稳牵头部门区信访局,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相关单位;涉军维稳牵头部门:区民政局,配合部门:区人社局、区城建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信访局;拆迁及移民安置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扶贫办、区信访局;宗教活动牵头部门:区宗教局,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公共卫生牵头部门:区卫计局,配合部门:区食药监局、区农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食品安全牵头部门:区食药监局,配合部门:区农委、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网络信息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十一)生产安全及自然灾害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采掘业、化工、道路交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类风险,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类风险。(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按照既定的部署持续抓紧抓好)。

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工作机制是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之一。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单位要加快建立健全以下工作机制。

(一)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坚持常态化全面梳理排查风险隐患,制定排查工作制度,落实排查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抽查、跟踪复查。列为重大风险隐患的要建立工作台账,持续做好跟踪复查。

(二)风险隐患评估机制。构建风险隐患评估指标体系,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认真分析事件本身的危险性、相关利益群体、触发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程度等,科学开展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高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三)风险隐患预警机制。对风险隐患相关的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监控风险因素的变动趋势,研判风险状态。建立风险隐患预警等级体系,提高风险隐患预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前采取防控对策,防范风险的发生。

(四)风险隐患处置机制。根据对风险隐患评估的等级,做好各方面的防范应对准备,制定相应的处置化解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同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定期检查、常态化督查。

(五)重大风险规避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中分散决策优势,发挥多元主体分担风险的优势,从经济和社会运行的制度安排上规避重大风险的形成,避免各方面风险不合理地向系统传导、向政府积聚。

(一)调查研究阶段(2018年7-8月)。对上述所列11个重点领域,由各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在前期梳理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风险形势,提供详实数据和典型案例,提出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思路与对策。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起草调研报告,于8月底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二)汇总报告阶段(9-10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借鉴其他市、县(区)经验做法,组织相关部门,发挥智库作用,借助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全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调研总报告,为区政府决策提出对策建议。

(三)形成政策阶段(11-12月)。在汇总报告的基础上,立足于做好顶层设计,着眼长远,从隐患排查、风险预警、防范化解等各个方面研究制定我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长效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于年底前完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跨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事宜,使风险排查常态化、风险识别具体化、风险评估精细化、风险防控长效化。

(二)明确防控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把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好,不能把责任都推给上面,更不能把责任都推到后面。对确需区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报告。

(三)抓好督导检查。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所属行业、领域主动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协作、指导、监督和查处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纳入区政府“13710”电子信息督办系统抓好落实。

(四)严格追责问责。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的台账制度。发生风险事件的,要倒查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对未建章立制的,未按规定开展自查、检查、督查和风险评估的,未落实风险处置准备导致风险事件发生或使事态扩大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为深刻吸取国内外尾矿库溃坝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我国尾矿库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着力提升尾矿库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落实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各项工作任务,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促进地方经济和企业健康发展。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人民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和尾矿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严格监督考核,建立政企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按照安全风险大小程度,区分轻重缓急,以尾矿库“头顶库”(初期坝坡脚起至下游尾矿流经路径1公里范围内有居民或重要设施的尾矿库)为重点,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进度计划,稳步推进。

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坚持实事求是,根据地方特点,采取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推进工作;坚持“一库一策”,针对每座尾矿库安全风险状况,研究确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二)工作目标。

自2020年起,在保证紧缺和战略性矿产矿山正常建设开发的前提下,全国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不再产生新的“头顶库”。到2022年年底,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全面落实;完成所有尾矿库“一库一策”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编制,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基本形成;坚决遏制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溃坝事故。

(一)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责任体系。

1.明确地方人民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行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有关成员在各自分管范围内对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负领导责任。对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安全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从产业规划、立项审批、用地审批、安全监管、林地草原征用、河道保护、水土保持等方面全面推进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机制,明确每一座尾矿库的监管责任主体。(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尾矿库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本企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第一责任人,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工作全面负责。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尾矿库,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按职责分工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工作承担相应责任。(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强化源头准入,严格控制尾矿库数量。

1.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安全生产、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采取等量或减量置换等政策措施对本地区尾矿库实施总量控制,自2020年起,在保证紧缺和战略性矿产矿山正常建设开发的前提下,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要实行尾矿库基本情况公告制度,每年年初将上年度尾矿库数量、名称、地址、所属或管理单位等信息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网站以及当地其他主流媒体上公告,主动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严格准入条件审查。鼓励新开发矿山项目优先利用现有尾矿库;确需配套新建尾矿库的,严格新建尾矿库项目立项、项目选址、河道保护、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审查,对于不符合产业总体布局、国土空间规划、河道保护、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严格控制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严禁新建“头顶库”、总坝高超过200米的尾矿库,严禁在距离长江和黄河干流岸线3公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新建四等、五等尾矿库必须采用一次建坝方式。(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严格控制加高扩容。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尾矿库加高扩容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强化尾矿库加高扩容项目工程勘察、安全评价、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凡不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严禁审批“头顶库”、运行状况与设计不符的尾矿库加高扩容项目。(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有效管控尾矿库安全风险。

1.全面评估管控尾矿库安全风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监管原则,对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每年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尾矿库企业要构建源头辨识、过程控制、持续改进、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强化尾矿库安全风险动态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编制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明确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有效实施,确保尾矿库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尽量降低库内水位,确保尾矿库干滩长度、安全超高、调洪库容、浸润线埋深等主要运行参数及排洪系统始终满足设计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着力防范化解“头顶库”安全风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头顶库”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点对象,在2016年至2018年遏制尾矿库“头顶库”重特大事故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对于具备搬迁下游居民条件的“头顶库”,要尽快实施搬迁;不具备搬迁条件的,要组织对前期综合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安全。对于前期已采用隐患治理方式进行治理但本质安全水平没有提高的“头顶库”,要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治理方案,采用闭库销号或升级改造、尾矿综合利用等方式进行治理,原则上2021年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头顶库”企业每年要对“头顶库”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尾矿库下游1公里范围内不得新设置居民区、工矿企业、集贸市场、休闲健身娱乐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因公路、铁路以及其他项目建设导致尾矿库成为“头顶库”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出资对尾矿库进行治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建立完善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尾矿库企业要建立完善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并确保有效运行。到2022年6月底前,湿排尾矿库要实现对坝体位移、浸润线、库水位等的在线监测和重要部位的视频监控,干式堆存尾矿库要实现对坝体表面位移的在线监测。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实现与企业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的互联互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尾矿库安全风险相关信息要接入国家灾害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应急管理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针对台风、暴雨、连续降雨等极端天气,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企业发出预警信息,并督促做好应急准备。(应急部牵头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完善尾矿库应急管理机制。尾矿库企业要切实完善溃坝、漫顶、排洪设施损毁等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向从业人员和下游居民公布,在下游居民区建立应急警报系统,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确保上坝道路、通信、供电及照明线路可靠和畅通。严格执行应急值班、专人巡查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与企业应急预案的合理衔接;定期组织尾矿库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及下游居民联合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应急联动响应能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将尾矿库事故救援纳入重点设防范围,加强针对性训练和装备配备,提高专业救援能力。发生溃坝、漫顶等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部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信息,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强化综合施策,切实减少尾矿库存量。

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动防范。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分析研判与动态监测,提高发现和识别风险隐患的能力,深入排查梳理各类苗头风险隐患,明确防控重点,把住时间窗口,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

(二)稳妥化解。针对不同领域风险的紧急程度和危害程度分类施策,做好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案,分清政策界限,依法、有序、稳妥化解风险,防止发生处置风险的风险。

(三)系统应对。将防范化解风险作为系统性工程进行谋划,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角度进行系统规划,事前要加强风险的评估、预判和防范,事中要加强风险的应对和处置,事后要加强风险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设。

(四)标本兼治。把对症治标与制度治本贯穿始终,既从治标上化解风险,更要从治本上控制风险。坚持注重长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制度规定和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控制、防范和化解风险。

(五)守住底线。压实风险防范处置属地管理责任,坚持把忧患意识、底线思维贯穿始终,以临战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防早防小、抓点带面,不忽视任何一个风险,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和战略性、颠覆性错误的底线。

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可能存在“整体向好、局部恶化反弹”的风险。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生活污水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等环保基础设施在建设、运行方面问题较多。农村固体废弃物、农田农药化肥、尾菜、农膜等面源污染的来源日趋多样,治理难度不断加大。

应对措施:

(1)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持续用劲抓好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确保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按要求建成投运,医疗废物依法妥善处置。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污控股、办公室。

完成时限: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按整改方案时序要求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企事业单位环保“三同时”未落实、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倒逼企事业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3)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开展农膜回收利用和尾菜处理利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生态环境局分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二)提高政治站位。各股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监测站要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扎实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以实际行动体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明确防控责任。各股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监测站主要负责同志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要把风险防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细节、每个人员。

(四)加强防范化解。要突出“稳”字当头,坚持问题导向,善于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看待、分析和处理问题。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善于抓苗头、抓倾向,抓早抓小。要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矛盾中把握规律,抓住要害、找准原因,果断决策,善于引导群众、组织群众,善于整合各方力量、科学排兵布阵,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安全考试题库及答案大全。

企业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方案

为有效规范化解我乡村级债务,确保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大力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以20xx年底村级债务(不含经营性债务)为基数,20xx年底前实现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负债清零,20xx年底前实现负债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村负债清零,负债50万元以上的村在20xx年后逐年清零,到20xx年底前完成债务全部清零目标。

(一)公开公示原则。坚持“四议两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债务化解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审核把关,通过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和徇私舞弊行为发生,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

(二)稳步推进原则。村级债务形成原因比较复杂,在处置过程中,必须从各村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分类消化,从有条件、易化解的环节入手,先个人后单位,积极稳妥、有序进行,不搞一刀切、简单化。

(三)依法操作原则。村级债务化解必须遵循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的财务制度,规范程序、依规操作,切实维护集体和广大农民的利益。

(四)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事实,以原始票据、账簿、表册和当时的实际情况为基本依据,据实进行清理化解。

(一)宣传培训。

制定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债务化解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责任单位、专班人员、宣传培训,债务清理核实的时间、内容、方法、步骤、要求及化解债务的.目标、任务、原则和措施等。

政策宣传。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清理化解村级债务的基本政策法规和制止新增债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宣传到户。

组织培训。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清理核实工作专班,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限期完成,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业务水平。

(二)摸清底数。

在原有债权债务台账基础上,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集体资产清查成果,组织工作专班对“全国村级债务摸底调查管理系统”已锁定的村级债务进一步清理核实。按照形成时间、金额、利率、原因、用途、期限、经手人、审批人等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建立债权债务台账和数据库,锁定债权债务数额。

(三)确认债权债务。

在全面清理各村债权债务的基础上,对锁定的债权债务金额,根据村级债权债务形成的原因,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偿还责任,分别由债权人、债务人和村民代表成员签字确认。

(四)债权债务公布。

清查结果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逐笔核对、审查、确认后,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公布(内容包括债权债务金额、形成时间、原因、债权债务当事人等),公布期为7天,接受群众监督,村民无异议的,向乡上报数据,对债权债务有异议的,要求村重新进行核实。

(五)统计汇总上报。

乡财政所负责各村统计汇总工作,于20xx年6月10日前将清理核实情况和债权债务统计汇总表报经乡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市财政局审定。

(六)债务审查锁定。

乡政府牵头组成工作专班,配合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专班,于20xx年6月20日前根据债务清理审定的数据,对全乡所有村级债务进行审查,形成报告,锁定数据。

(七)化解债务。

以锁定债务(不含经营性债务)为基数,按照工作目标任务,在20xx年7月1日-期间,分阶段进行化解,实现阶段清零目标。

(一)剥离经营性债务。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甄别经营性债务,逐村建立台账,对有明确偿还来源和化解途径的经营性债务,村级组织制定还款计划,乡人民政府实行动态监管,督促及时还款。

(二)清收债权。对农户税改前应缴税费欠款,可采取先挂账的办法,待承受力明显增强后再做处理。对农户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可采取对冲方式处理。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的欠款,采取法律和行政手段限期归还。对企业欠款,按合同协议据实清收,确有困难的,可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对债务单位撤销、债务人死亡等原因形成的虚(空)账债权,依法依规进行追溯清收,确实无法收回的依法予以核销。

(三)落实减免减债政策。对村级公益性事业负债,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制定措施,依法依规给予政策减免和资金支持;对税改前村级集体欠缴税费形成的债务予以豁免;对村集体拖欠上级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形成的债务,确定无力偿还的,积极与相关单位协商减免;对因上级项目资金落实不到位,项目配套资金产生的村级债务,用市政府筹措资金帮助化解,沟通协调金融机构制定相应优惠政策;对税改前的村级贷款,相关机构从未主张过债权,且符合《金融企业吊账核销管理办法》吊账核销条件的,按程序核销,一直主张债权的,可依法予以减息免息。

(四)利用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充分利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对已经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村,集体股收益按一定比例用于偿还债务,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可用分红收益冲抵所欠债务。

(五)利用村级集体经济收益还债。有条件的村可从当年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金额依法依规用于偿还村级债务。

(六)坚决遏制新增债务。把禁止增加新的村级债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控制村集体支出,禁止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和发放村组干部报酬、补助,禁止以任何名义为企业提供担保。对未按要求擅自举债的,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政府每年按照实际化解债务金额的10%设立化债专项奖励资金,自20xx年起连续五年,以“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突出的村给予奖励。

(八)鼓励村企“结对帮扶”。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国有和民营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结对帮扶”,利用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优势、资金优势,帮助村级集体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获得更多集体经济收益来支持化解债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财贸、农业农村工作和纪检监察的领导任副组长,乡组织办、党政办、民政办、乡村振兴办、综治中心、司法所、市场监管所、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为成员的凉雾乡村级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财政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周德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抽调乡组织办、乡纪委监察室、财政所等单位业务骨干和驻村公务员组成工作专班,指导推进全乡村级债务化解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要切实担负起化解村级债务的主体责任,安排专人、组建专班,结合实际按照“一高两化三到位”的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有序有力推动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并及时向乡村级债务化解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化解村级债务纳入村基层治理和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驻村干部考核和各年度目标考评内容,严格督查、加强指导,确保村级债务清理的质量和进度。

(四)建立长效机制。将村级债务化解纳入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内容,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擅自借款,造成村级集体经济重大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集合

(一)统筹财政资金,按时还本付息。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通过盘活存量、调入资金等方式优化政府预算安排,债务资金还本付息做到应支尽支,没有发生过债务逾期情况,维护了政府信誉。

(二)强化债务管理,规范举债行为。坚决堵死后门,杜绝一切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在限额内规范举债,切实开好前门。一是用活置换、再融资债券政策,平滑债务风险。再融资券的发行,有效减轻了我县的还债压力。二是发好专项债。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我县积极申报发行专项债,以专项债资金支持了我县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建设,以及土地资源开发和利用等,有效推动了我县社会事业的长足发展,为我县的健康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三)完善规章制度,防范债务风险。制定出台《永修县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实施方案》、《永修债务信息公开方案》等制度,按照“底数明晰、疏堵结合、联动协作”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工作职责,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规矩。

目前,我县政府债务规模适中、增速稳定、结构合理,未发生债务风险,不存在违规举债和违规担保的现象。平台公司成功转型,各项债务按期偿还,政府债务风险正逐步化解。

银行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汇报

总则。

第一条。

为防范和化解xxxxx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风险,落实有关岗位和人员的责任,促进本行平稳运行与健康发展,改进和加强本行对“三农”、对社区的服务,维护正常秩序和日常平安,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防范和化解本行风险,遵循“自我救助为主、外部扶持为辅”的原则,按照“一般性本行自主防范并解决;必要时有条件调剂自己缓解临时支付风险;当地政府依法管理。组织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风险;业务监管机关承担监管责任,适时予以有代价的政策扶持”的思路,落实好各方责任。

第三条。

防范和化解本行风险,实行董事长负责制,分别制定并落实正常的持续性发展措施、治理性的整改与救助措施或处置性的整顿与后备退出措施。

第二章。

风险类别与防范处置措施。

第四条。

本行经营管理中的风险按照成因与表现形式,主要划分为以下种类:

一、支付风险,也称流动性风险。指本行因资产流动性不足或其他突发事件而导致不能正常对外支付,导致银行信誉受损,并可能引发挤兑**,危及区域内金融平稳运行。

二、操作风险。本行由于内部控制失效及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导致业务操作中出现越权、失误、帐外经营等种种违规甚至违法现象,使本行蒙受损失。

三、

道德风险。指因主要负责人或员工在经营管理中的隐瞒、欺诈、挪用和盗用资金、转移资产、内外勾结等恶意经营行为给本行造成损失的风险。

四、市场风险。由于市场波动和变化,本行资产业务可能面临损失的危险。

五、信贷风险。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方未能履行偿债责任而面临的风险。

第五条。

支付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一、本行经营班子严格头寸管理,做好对定期存款到期日统计分析,分析活期存款支付情况,匡算好资金头寸,留足备付金,确保正常支付,并制定支付风险处置预案;严格执行资产负债比例指标管理,认真分析业务变化情况与发展趋势,促使资产与负债总量均衡、结构对称、比例合理,保证自身经营的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一旦出现支付困难,应立即启动支付风险处置预案,落实自救措施,同时向当地政府和监管机构报告。

二、本行监事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本行支付能力的监控指导和监督其保持合理的资产流动性。

三、内审岗位必须加强对本行的非现场监管,重点强化对支付能力的监控。建立并落实支付风险预警报告制度,随时匡算备付率,未达到法定备付率规定的要及时向直接监管机构上报支付预警报告,监管机构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对确属临时性资金短缺的,应申请动用存款准备金予以支持,对酿成区域性、系统性支付危机的,本行应查处有关责任人,并实施责任追究。

第六条。

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一、本行强化约束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四自”原则,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自觉完善信贷管理、会计财务、风险控制等内控制度,重点规范一线业务岗位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标准,确保各岗位责任落实,相互制衡,切实防范操作风险;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落实决策权、经营权、监督权的相对独立与相互制约;实行员工竞聘上岗;重视对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加强业务操作培训和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教育。

二、本行健全和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加大对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注意操作岗位轮换与交流,按照条件和程序选举聘任并引进人才。董事长、行长、监事职位分设;发挥内部稽核作用,严格执行对银行主要负责人和会计、财务、信贷等重要岗位的离任、离岗审计与稽核,从眼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组织好对全体职工的教育培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持队伍思想稳定,努力提高队伍的政治、道德、业务素质。

三、内审要充分发挥非现场监管的分析预警作用,落实人员加强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的现场检查,发现有违规行为或存在风险隐患的,提出限期整改的措施和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已出现的风险,应建议并督促对责任人进行依法处置。对违规经营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查处,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市场风险和信贷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一、本行要根据隆昌经济运行与增量资金来源情况,合理调整资产结构特别是信贷结构,坚持依法审慎经营。遵守银行业监管机关的审慎监管比例及监管法规和政策要求,坚持服务“三农”和社区及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品种、增加服务手段,增强和完善服务功能。积极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对客户开展动态,科学的授信,促进信贷资金的有效、安全运用,防止信贷资金向行业、个别贷款户和关联客户的集中。建立“分类管理、分别授权、职责明确、程序清晰、责任落实”的授信体系。规范开办农户及小企业的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推广发起银行的信贷经营与管理好经验,并结合隆昌经济运行实际,进行积极创新。明确执行各级授信权限、额度、程序。落实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到期清收、风险分类、计提拨备、资产保全、依法起诉、损失弥补、责任追究等制度。实施贷款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审慎监管比例、跨地区贷款、贷款逆程序操作、匿名贷款、贷款手续不齐、合同要素不全、转移用途等违规的责任人,根据损失大小予以经济、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行经营班子要高度重视职能部门和营业机构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发挥好技术保障与操作指导职能。加大对各个岗位、职能机构的稽核检查力度,对资金运用、成本管理等加强监测、检查、指导和引导,合理调整信贷投向与结构,促进本行增加盈利能力。

三、内审应积极引导和监控为“三农”服务、为县域服务的宗旨,对全行资金运用和成本管理给予及时的政策咨询与指导。按旬监控,按月收集、整理、分析,并向监管机关报送有关报表资料,对经营指标出现异常变化的需配合接受现场检查,制定出处置措施,及时化解潜在风险。

第三章。

第八条。

一、本行的责任。

1、董事长、经营班子承担风险防范与处置领导工作,董事长对银行承担基本规章制度缺失的责任,行长对银行承担经营管理责任。

2、董事长的责任:检查银行经营班子风险防范及处置预案制定与落实情况;抽查职能部门是否按风险处置预案开展工作;督促经营班子、监事及时查处人员违规问题;对自身难以控制和化解的风险,及时报告直接监管机关和有关部门。

4、本行职能部门责任:组织部门职工按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开展防范、处置风险的具体工作;监控并分析报表、资料,加强财务核算、成本管理、盈亏分析、风险识别、趋势判断,对可疑现象深入分析,提出处置建议,向行长和董事长报告;做好对业务经营、业务操作的督查;在本职范围内,切实履行防范和处置风险责任,避免失职、渎职和违规、违法。

二、本行营业机构责任。

1、本行部门负责人为单位的风险防范与处置第一责任人,承担经营管理责任。

2、营业机构的负责人责任:执行本行领导、经营班子的决议和决定,严格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坚持勤俭办行、依法经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规范各项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程序;检查职工履行岗位职责与完成工作质量情况;分析报表、资料,主动防范风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和监管机关报告;组织职工自主处置突发风险,消除风险隐患;确保报表和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3、职工处置风险责任:勤勉工作,遵纪守法,规范操作,热忱服务,抵制违法,检举非法,忠诚事业,恪尽职守。

第九条。

本行一旦出现自身不可抗拒于防范的风险,在自身积极应对风险的同时,即在出险的工作日或发案的第一时间报告监管部门和隆昌党政有关负责人。及时控制风险,避免事态扩展,发挥地方党政在领导防范和处置风险方面的责任。本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争取党政支持,打击逃废债,查处银行案件,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维护农村金融秩序稳定。

第十条。

争取监管部门支持,防范和处置风险。

1、本行一旦出险,即在第一时间和营业工作日内报告银行业监管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隆昌县支行。争取银行业监管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帮助处置风险,预防风险扩散,防范区域性风险。

2、配合监管机构落实风险防范与处之责任:组织各职能部门按风险处置预案要求履行配合监管机构的工作职责,按照监管要求落实风险防范与处置的具体责任;配合依法开展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做好信息统计和风险评估;落实监管对异常情况和风险隐患提出的预防性、警示性、处置性措施,并实施跟踪汇报;接受监管部门约见,采取具体的风险处置性措施,确保措施到位,整改到位;配合监管机构查处违规违法经营,惩处恶性竞争,维护金融秩序;配合监管部门督促落实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负债者、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银行的整改到位;配合监管部门向地方党政提供监管数据及有关信息,对风险提出预警,共同主动处置风险,接受协调解决突发事件;配合惩治虚假信息,确保数据真实。

第四章。

信息反馈。

第十一条。

本行主动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加强信息反馈和沟通,以确保及时研究和解决各种突发事件,排除风险隐患。

第十二条。

信息反馈的基本途径与主要形式:电话、信息专报、报表、公文几种形式。对突发事件采取及时电话通报、事后补充书面正式报告;对于一般信息和报表,主要采取电子文档方式报送;非紧急性的请示、报告,通过日常公文程序处理。

第十三条。

建立信息的“双线”反馈机制。本行对突发事件、案件等重大风险,确保在8小时内电话报告直接监管机关和中国人民银行。对可能危及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立即报告当地党政;配合隆昌县监管办事处按照风险处置的意见,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告上级监管机关。

本行的风险紧急请示与应对争取在两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与应对,并作出进一步的风险防范和处置。在风险处置完毕的10个工作日,将事态与风险处置结果报监管部门,抄送地方党政有关方面。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预案由xxxxx银行负责解释和修改。第十六条。

本预案处文发之日起生效。

学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和省教育厅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部署安排,及时有效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隐患,确保校园持续和谐稳定,根据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和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信心,敢于担当,负起责任,切实做好学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

进一步明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着力点,压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责任,确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增强发现风险、认识风险、化解风险的本领,争取把各类风险问题化解在源头,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和不稳定事件发生。积极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提供坚强保障。

虽然我校安全形势一直总体稳定,但随着办学规模和社会影响力的不断扩大,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学生心理健康、网络电信诈骗、意识形态等领域面临的风险隐患长期存在。为切实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建设平安校园,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思维。使全校教职工尤其是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部门党政负责人深刻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防控能力,树牢“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定不移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责任体系。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2、全面排查隐患,制定风险清单。为切实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和部门要对自身风险点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分析、研判,建立工作台账,制定责任清单,完善防控机制,细化应对措施,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由保卫处牵头,对全校风险点进行疏理、汇总,对风险点实施分级管理、归口负责;建立好工作台账,制定好责任清单,明确好负责专人。

3、注重基础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和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主动作为,积极化解矛盾,把工作做到平时,把功夫做到日常。经常深入师生,深入宿舍、食堂、教室、运动场,做重大风险的'防范者、化解者,做平安校园的守护者、推进者。对师生反映的问题,能及时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答和疏导工作,并及时把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和党委层层反映,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

4、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一是要着力构建全员化、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建立起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教学部)、辅导员、任课老师、宿舍管理员、安保员共同参与、协同发力、齐抓共管的安全教育体系。二是要搭建宣传教育多维平台,通过大学生安全教育必修课,“平安安城”微信公众号,校园网,军训期间的国防教育和入学教育,各类安全主题宣传画册,安全主题班会,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三是要有的放矢,注重重点时段的安全教育。在新生入学、法定节假日前夕、寒暑假前夕、毕业生离校等关键节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宣传。注重对食堂、学生宿舍、实验实训室等重点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四是要安全教育内容全覆盖,要涵盖国家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实训室安全、网络安全、法律常识、心理健康、急救逃生等内容。

5、增强阵地意识,严防校园渗透。全方位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对敏感时期、重要时间节点的掌控,严防敌对势力和宗教势力的渗透和破坏,坚决防止宗教活动、宗教行为、宗教言论、宗教思想进入校园。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和宗教法规,加强对信教学生的动态掌控。提升校园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校园网络安全工作,严格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密切关注苗头性预警性信息,提前预警,及早防范。果断处置有害信息,避免造成现实危害。加强对课堂教学、社科类教材和各类报告会、讲坛讲座的管理,严格审批制度,实行“一会一报”。

6、加强校地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定期检查、分析、梳理校园周边安全状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同属地党委政府以及公安、应急管理、城管、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学校主动对接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建立风险研判、预警、防范、处置的联动工作机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消除校园周边安全风险隐患,提高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成效。

7、强化应急值守,提升处置能力。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值班体系,增强值班力量。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控制局势、有效处置、及时上报,确保校园安全在任何时间都不失控。针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相关部门要联合进行有效的实战演练,保证遇到各类突发事件做到反应迅速、指挥得当、组织有序、处置有效,把危害和影响降到最低。

化解债务风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撤并学校债权债务核实和清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为做好本次清理工作,成立县中小学校债权债务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拟订债权债务清理工作方案;核实与统计债权债务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全面清查核实(时间:10月9日至11月20日)。

全面清查撤并学校债权债务,核实往来科目明细,理清每笔债权债务的形成原因、审批程序、期限和现状。

﹙二﹚集体研究,确定债权债务清理意见(时间:11月21日至12月10日)。

办公室要如实上报债权债务底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和建议。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债权债务清理的意见。

﹙三﹚分类梳理,及时整改到位(时间:12月11日至12月20日)。

按照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清理意见,认真抓好落实。对手续不完备的债权债务,要补充、完善好手续;对有偿还条件的债权债务要尽可能还清;对确实无偿还条件的债权债务,要积极予以消化,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四﹚完善制度,确保风险可控(时间:12月21日至12月30日)。

通过本次清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债权债务管理相关的制度和办法,切实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压缩债权债务数额,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案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总书记20xx年1月21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内容和内涵要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省、市委强调要始终做好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河津市委召开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会议精神,紧密结合下化乡实际,经乡党委会议研究,特制定《下化乡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的实施方案》,现予以下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按照河津市委工作部署与要求,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战备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千方百计构筑“托底、守底、保底”的长效机制,确保我乡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一)主动防范。加强动态监测,提高发现和识别风险隐患的能力,加强风险防范的顶层设计,未雨绸缪,明确每个阶段风险管控的重点,把握住风险化解的时间窗口,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

(二)系统应对。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将防范化解风险作为系统性工程进行战略谋划,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进行系统规划,事前加强风险的评估、预判和防范,事中加强风险的应对与处置,事后加强风险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设。

(三)标本兼治。针对各类风险,既要从治标上化解风险,更要从治本上控制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抓常抓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守住底线。坚持底线思维,抓早抓小,做到心中有数,不忽视任何一个风险,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充分估计风险发生最坏的可能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不犯颠覆性错误的底线。

(一)公共安全方面。重点对涉恐涉暴、邪教组织等重点群体及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对涉及民生的供水、供电等重点部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防控设备进行检查,研究制定我乡重点部位公共安全防范行业标准。(责任单位:派出所、综治办、中心校)。

(二)社会综合治理方面。通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雪亮工程”建设、视频会议终端建设以及网格化信息绑定工作,构建“空中有监控、路面有巡逻、村内有联防”的农村社会治安管理新模式,提升我乡基层社会治安防控的能力。积极完善接待群众来访、矛盾纠纷排查、转办交办案件办理、预警信息报送等工作,多举措实现全乡的和谐稳定。(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

(三)交通安全方面。加强乡村公路沿黄临桥等重点路段隐患治理;深入开展我乡车辆安全专项动态管理;强化“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打击非法营运和营运车辆非法改装等行为。(责任单位:派出所、交通管理站)。

(四)食品安全方面。对全乡范围内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领域进行专项治理;建立和落实报备、监管等工作责任制,保障食品安全。(责任单位:市场管理所)。

(五)公共卫生安全方面。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及时做好疫情应对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市场管理所、安监站、卫生院)。

(六)生态环保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活垃圾焚烧等环境质量恶化风险,生态环境脆弱性风险,生态环境问题对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健康及社会稳定的影响和风险,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责任单位:安监站)。

(七)消防安全方面。严格消防设施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面开展防火巡查检查。(责任单位:安监站、派出所)。

(八)教育领域方面。组织开展针对校内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危化品和易燃易爆品、校舍安全、特种设备设施、校车安全、校园安防、校园周边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化解。(责任单位:安监站、中心校)。

(九)烟花爆竹方面。关闭烟花爆竹零售点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责任单位:安监站、派出所)。

(十)网络舆情应对方面。加大对敏感节点、敏感问题舆情问题的处置力度,要按照“确认事实,快速反应,妥善处理”总体要求,在第一时间启动公共安全舆情应急响应机制,坚持积极正面引导,进行有针对性地解答,以正视听,有效引导涉及我乡的舆情信息,防止负面炒作。(责任单位:党政办、综治办、派出所)。

(十一)工贸行业方面。进一步核查企业底数,切实做到“一地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严格标准、真查实改,彻底整治和消除存在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安监站、派出所)。

(十二)建筑施工方面。积极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建设,强化企业对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提高事故预防能力。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安监站)。

(十三)金融领域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担保链风险、合作社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金融和各类交易场所风险。(责任部门:党政办、派出所)。

(十四)社会保障的可持续性风险。(责任部门:人社所、派出所)。

其他领域或突发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由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责任部门予以解决。

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机制是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坚持常态化全面的梳理排查风险隐患,制定排查工作制度,落实排查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抽查、跟踪复查。建立重大风险隐患的要建立工作台账,持续做好跟踪复查。

(二)风险隐患评估机制。构建风险隐患评估指标体系,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认真分析事件本身的危险性、相关利益群体、触发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程度等,科学开展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高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三)风险隐患预警机制。对风险隐患相关的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监控风险因素的变动趋势,研判风险状态。建立风险隐患预警等级体系,提高风险隐患预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前采取防控对策,防范风险的发生。

(四)风险隐患处置机制。根据对风险隐患评估的等级,做好各方面的防范应对准备,制定相应的处置化解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同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定期检查、常态化督查。

(五)重大风险隐患规避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中分散决策优势,发挥多元主体分担风险的优势,从经济和社会运行的制度安排上规避重大风险的形成,避免各方面风险不合理向系统传导,向政府积聚。

(一)调查研究阶段(7月1日—7月31日)。对上述所列的重点领域风险,由各牵头单位负责,相关单位配合,在前期梳理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风险形势,提供详实数据和典型案例,形成调研报告,提出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思路对策。

(二)汇总报告阶段(8月1日—8月31日)。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其他乡镇经验做法,组织相关部门,形成下化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调研报告,为以后的相关决策提出对策建议。

(三)形成政策阶段(9月1日—9月30日)。在汇总报告的基础上,立足于做好顶层设计,着眼长远,从隐患排查、风险预警、防范化解等各个方面研究制定我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长效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不同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事宜,使风险排查常态化、风险识别具体化、风险评估精细化、风险防控长效化。

(二)明确防控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把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好,不能把责任都推给上面,更不能把责任都推到后面。

(三)抓好督导检查。下化乡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深入到村、到企业对风险隐患排查和防范处置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大协作、指导、监督和查处力度。

(四)严格追责问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的台账制度,发生风险事件的,要倒查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对未建章立制的,未按规定开展自查、检查、督查和风险评估的,未落实风险处置准备导致风险事件发生或使事态扩大的,都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在实践中探索出来的预防腐败的新途径新方法。区人劳社保局高度重视,先后5次召开班子会,专题学习研究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相关文件,理清思路、把握要领。班子成员带头学习研究,带头更新观念,带头组织实施,为全局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为使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理解、支持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该局及时印发了《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手册》,达到人手一册,转发了《新华区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新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成立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同时不定期、多层次组织召开会议广泛宣传、学习、动员,使大家尽快认知和了解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实施步骤、目标任务、工作要求,确保了全局廉政风险管理工作整体规划、步调一致、扎实推进。

针对工作开展中出现的部分人员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要义把握不准,内涵领会不深等问题,该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时间,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相关文件进行多次学习讨论,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集中解惑疑问。通过交流研讨,使广大干部认识到,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与每个人紧密相连,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紧密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及时查找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廉政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才能不断推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同时,该局还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流程等相关内容制成宣传版面,结合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活动制作“焦裕禄廉洁奉公警示句”宣传版面等,在全局办公场所显要地方和就业创业服务大厅,张贴上墙,通过广泛宣传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自觉参与到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中来。

廉政风险点查找是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整个工作流程的重点和难点。在全局干部职工领会廉政风险防范内涵的基础上,该局于及时组织召开全局廉政风险点查找动员大会,对廉政风险点查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该局紧密结合岗位职责、部门职能,广泛开展了个人自查、交叉互查、部门评查、评估审查等“四查”活动。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四个程序,认真查摆和分析廉政风险。每名干部职工在查找风险点时要求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楚,防范措施得力。每个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以及各股室《制度机制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认真查找、填写后,先由负责各股室领导进行把关,对语言描叙不清楚,风险点查找不准确,措施制定针对性不强的一律推到重来。该局还成立廉政风险点审核小组,对每个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以及各股室《制度机制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再次进行严格把关,然后报区纪委审批。廉政风险防范是一项前瞻性、探索性的工作,在工作开展中,该局还通过不断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廉政风险防范个人学习档案。该局在全局每名干部职工中建立风险防范个人学习档案。廉政风险防范个人学习档案内除装入每个人的学习笔记、《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手册》、《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以及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外,还要求装入每个人廉政教育学习计划、每个阶段的学习心得。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廉政风险防范个人学习档案进行抽查,确保在思想道德风险的前期预防阶段打牢思想基础。二是设置廉政风险警示牌。该局为重要岗位及股室制作“廉政风险警示牌”,实行廉政风险警示牌制度。警示牌一面是“廉政勤政、自律自警”警示句,一面是各自岗位工作职责。廉政风险警示牌出现在办公桌的醒目位置,不仅是一次警示教育,也是一次承诺,更是一面“镜子”,让广大干部职工做到进门思廉,抬头望廉;它也不仅是在激励约束自己,同时也是主动接受大家的监督,给自己保持廉洁自律多设了一道“防火墙”。三是公开重点岗位风险点。

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该局把重点岗位及股室作为切入点,突出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和重要岗位“三个层次”。通过全面查找风险点,并逐一确定风险等级,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建立防控模式和监察预警机制,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环环相扣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该局还对掌握组织人事权,行政许可、审批以及执法权,财政审批权,物品采购和管理权,社保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审核管理权等职权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及自我防控措施,在办公楼的显要位置设置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公开承诺公示栏进行公示,并在全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的电子屏幕上滚动播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案

为扎实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切实守好底线,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全力全方位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奋力确保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公路管理局研究决定开展为期1个月的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刻认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问题的重要性,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超前预防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反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抓手,把安全风险管控置于隐患前,把隐患排查治理置于事故前,着力减少重大风险点(源),降低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构建形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实施安全监管执法,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要求,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2.全面辨识管控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

3.御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重点监管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率要达到100%。

4.实现重特大事故零发生和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及较大事故“三个下降”。

1.道路交通。加大国省道路路面管控力度,严查、严管、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重点车辆安全检查,减少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2.施工工地。重点查处违规施工、违章作业、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3.特种设备。重点围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开展督查,加强施工工地、料场等场所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

4.移动污染源。加强工程机械车辆管理,严格落实抑尘降尘措施,规范车辆通行时间和路线,切实减少重污染机械、车辆。

5.面污染源。加强施工工地、料场等污染防治检查,严格落实“7个百分百”要求。

6.社会稳定。做好社会稳定排查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行动,从源头防范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建立长效机制,减少到省赴市进京上访及群体性事件发生。

7.网络舆情。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对网络舆情工作的全面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唱响主旋律、筑牢主阵地、打好主动仗,切实维护好全县网络舆情环境。强化新闻舆情风险评估,排查施工点风险,对易被媒体关注的敏感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作台账并明确专职舆情责任人。

8.廉政建设。紧紧围绕各工作领域容易滋生腐败的风险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党纪条规学习检查。加大《党章》《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等学习检查力度,督促领导干部对照各级要求,深入查摆自身问题,切实增强廉洁意识;强化廉政主体责任的落实,围绕人、事、权“三要素”在思想作风、制度机制、岗位职责、行为过程、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监督检查。

督导科室: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工程、养护、路政。

(一)加强组织领导。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局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成立以局党总支书记、局长靳民军任组长,总支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部门和局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各部门也要成立以责任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强化工作保障。

(二)加强组织实施。局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突出重点,制定针对性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和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注重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舆论引导。局属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力量,做好工作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先进典型,通报典型案例,曝光安全隐患,大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加强应急值守。局属各部门要科学安排应急力量和物资,严格落实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规定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往现场,并按规定快速准确核实、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做到快速反应、合理决策、科学救援,确保将突发事件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

(五)强化督导考核。局办公室将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对局属各部门各项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曝光力度。并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纳入年度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奖优惩后。

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精神,有效防控化解我区政府债务风险,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财政部、省财政厅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处置政府性债务风险。

(二)分级负责原则。

成立由区委书记沈裕谋任组长的开福区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区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按照“谁举债、谁偿还、谁负责”的原则,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区本级具体工作;金霞经济开发区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本园区具体工作。

(三)平等协商原则。

在政府与社会资本方谈判中,遵循平等协商、长期合作、公开透明的原则。

(四)分类施策原则。

针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涉及财政责任的重大债务问题进行分类,逐项整改。优先解决财预〔2017〕50号、财预〔2017〕87号、财办金〔2017〕92号文件发布后新举借的债务产生的风险。

(五)稳妥处置原则。

避免盲目进行突击整改,防止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如用期限短、利率高的流动贷款置换期限长、利率低的贷款等。

二、目标任务。

逐年稳妥消化存量,依法严格控制增量,确保我区政府债务可承受、可持续,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任务分工。

(一)妥善化解存量。

1、锁定存量债务。

区发改局牵头,对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逐项清理核实存量在建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落实情况。

区审计局牵头,按照政府性债务、隐性债务和其他债务的口径,逐笔清理存量政府债务情况,分类锁定政府与平台公司的债务。

2、分类筹措资金。

区财政局牵头,将存量政府债务中政府应承担的资金分年足额纳入预算,并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按比例新设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应急专项;指导平台公司按市场化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妥善处置其应承担的存量债务;按照资产规模、变现价值、变现时序等口径和要求,逐项清理核对其管理的国有资产情况,制定资产盘活和处置方案。

3、继续完成整改。

区财政局牵头,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要求,继续整改违法担保,纠正政府投资基金以及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将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4、做好配套安排。

区法制办牵头,进一步提高部门、单位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切实防止在化解存量政府债务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区金融办牵头,协调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确保必要的在建项目可持续融资,避免因盲目抽贷压贷停贷出现资金断链,防范在化解存量政府债务过程中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

(二)严格控制增量。

区发改局牵头,制定政府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科学论证和编制新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对于无法落实资金来源或难以实现资金平衡的项目,不得批准立项和开工建设。

区财政局牵头,强化新建ppp项目的“两评”论证;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图预算(招标上限值)、工程变更、结算和决算的审核,积极介入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审查。

区金融办牵头,指导平台公司依法依规开展项目融资。

(三)规范平台发展。

区委办牵头,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平台公司的边界,严格控制新设平台公司,加快整合现有平台公司,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四)强化考核问责。

区审计局牵头,对政府债务进行年度审计,查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

区绩效办牵头,将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区对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范围。

区委督查室牵头,督促审计查处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整改,并商请有关部门,对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后出现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党政干部进行严肃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强化督导,定期召开各责任部门(单位)工作调度会,及时向区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区直各责任部门(单位)、平台要统一思想、强化担当,抽调精干力量,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本部门(单位)防控化解政府债务的工作。结合牵头任务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金霞经济开发区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具体工作方案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

为落实中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结合龙华山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目标:到期政府债务偿还率100%,政府债务率控制在80%以下,无违规举债。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债务化解领导,明确工作专班职责。

龙华山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常务副主任为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财政、审计、统计、财办、综治、管理区、金融部门等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时调整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各有关单位财务人员,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形成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逐项分解工作目标,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二)全面排查债务底数,锁定债务性质数据。

1、全面清理债务及相关资产。落实清理全办债务及资产情况,按时上报市财政局。

2、开展专项审计。如实提供相关债务资料,接受市审计局的审计。

3、实行债务信息季报制度。每季度次月7日前将债务报表上报市财政局,对风险进行预判,发现问题迅速上报。

(三)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配合市级完善管理制度。

2、规范举债行为。

3、遵守相关规定。控制投资项目计划、控制债务规模和债务率、杜绝新增债务。

4、加强预算管理。按市财政局要求,强化债务收支和财政支出责任管理。

(四)统筹全办各类财力,稳妥化解存量债务。

1、明确责任主体。办事处承担全办债务偿还的责任。

2、制定偿债规划。制定全办3年偿债规划和工作方案,报送市财政局。

3、落实偿债资金。采取开源节流抓增收、清理资产补收入、强化招商稳增收等手段,筹措各类资金,化解存量债务。

4、建立债务审计认定和交接制度。在市委组织部的监督下,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调整时,如实提供债务资料,办理债务认定和交接,明确划分离任者和接任者经济责任。

(五)控制遏制各类债务,完善债务管理制度。

1、严格控制新增或有债务。严禁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2、坚决遏制隐性债务。不搞违规举债的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搞贴钱赚吆喝的面子项目。

3、严格履行公益性项目申报手续。

4、提高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综合财力,拓展承债空间。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

5、推动政府职能由“建设型”向“服务型”转变。改变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最大供给方的局面,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规范、合理、有效地运用专项建设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投资基金等新型模式,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严格划分财政支出边界,地方政府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6、按照债务分类管理原则,搭建信息化平台,建立符合债务管理需求的国有公司债务信息化系统,增强信息化管理平台功能。按月报送债务数据的变动情况,确保债务报送信息的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通过对债务规模、结构和安全性的动态监测和评估为债务管理决策、风险预警和考核机制的完善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中关于违法违规举债问责的相关规定,对脱离实际过度举债、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违规使用债务资金、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加强协调沟通。化解债务风险是一件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大事,全办上下要密切配合支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用发展的眼光和魄力去看待问题、解决问题。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反馈,主动出谋划策,合力推进各项工作。

(三)严肃财经纪律。财经纪律是财经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化解债务风险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全办要时刻严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重点围绕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环节加强内部控制力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强化工作督查。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举借、使用、偿还等情况。接受市审计部门的债务审计监督和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违规举债及债务风险的监控力度。全办也要不定期组织力量开展检查,确保化债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认真、长效机制不健全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五)严格责任追究。通过考核问责机制,强化债务人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于政府债务,实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重点考核债务偿还、计划执行、资金使用效率、债务规模占可变现资产的比例、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占总(净)资产比例等指标,促进化解存量债务,控制增量债务和提高债务资金运行绩效。考核结果纳入政绩综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对在工作中作风不实,敷衍塞责的人员,由办纪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实施方案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按照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会议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围绕教育改革与发展,求真务实,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不断健全完善管理机制,推进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党支部纪检小组。

2.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各项规章制度。根据落实主体责任的相关要求完善《学校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制》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书》并细化工作,逐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晰责任,做到定目标、定任务、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工作,学校将通过周工作安排和集中检查两种方式相结合进行落实。

1.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宣教总体安排,使学习有序推进。将党风廉政教育及时安排进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学习和教职工政治学习,开展确定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负责人的教育活动,使教育落到实处。

2.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廉洁自律和艰苦奋斗作风教育,通过书记上党课,校长从教从政报告,组织党纪条规知识测试、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中心组专题学习、举办学习交流会、办好宣教平台,扎实开展依法依规从政从教教育活动。

3.继续深入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在教师队伍中开展“弘德育人,廉洁从教”专题教育活动。在学生中开展班级黑板报评比、“廉洁文化”道德讲堂,积极培育学校廉洁文化建设品牌。

4.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纪条规宣传学习活动,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党纪条规意识。把遵守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自觉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绝对一致,与学校正思想、正能量保持统一。强化党员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努力解决思想上、作风上、管理上、效率上的问题。

5.完善师德师风评价体系,细化师德行为规范,加强师德师风监督和考核,树立师德楷模,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学校发展的良好氛围。

2.完善纪检小组、工会经审小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项目公开进行招投标、基建维修项目、大宗物品和设备仪器实行政府采购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强化工作研判,继续排摸学校廉政防控风险点,不断完善制度,建立廉政防控长效机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3.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学校党、政、工班子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遇事通气、多商量、要体现集体领导的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学校的重大事项向教代会报告,重大决策交教代会审议,并且做好备案报告工作。

4.做好信访工作,设立信访信箱,每周收集整理一次信访意见,认真对待并及时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

1.加强党风建设。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局党组规定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把述职述廉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

2.加强行风建设。加大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力度,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学观念。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学校“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将学校的资金切实落实到学校发展上。围绕办学行为、招生工作、学校收费、校务公开、师德师风、制度建设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治,改善和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开展行风建设民主测评。

3.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严肃纪律,提高服务教师、服务学生、服务家长的意识。引导党员干部以终身学习与敬业奉献为价值取向,以求真务实和创新发展为工作方法,深入第一线,密切联系群众,打造和谐共事和务实、清廉、高效的班子团队形象。

4.积极深化专项治理。严格遵守关于节假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要求,杜绝奢侈浪费、违规外出考察学习、收受贿赂等现象;严肃纪律,对党员干部个人廉洁自律、遵守财经纪律、杜绝有偿家教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检查结果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