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的管理规章制度(专业15篇)

时间:2023-12-10 10:33:41 作者:QJ墨客

规章制度的实施可以统一员工的行为准则,提高工作效率和组织运行的稳定性。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规章制度的范例,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

员工的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一、学生寝室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周日至周四晚23:00)。

以电铃声为熄灯信号声,准时熄灭寝室内日光灯,及时就寝休息。

二、同学不得在宿舍从事打牌、酗酒等违反校纪校规性质的活动,熄灯小组成员将对此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情况将进行登记并上报给辅导员。

三、熄灯就寝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及处理:

(一)检查人员由学生会人员和宿管小组成员。

(二)学生宿舍熄灯就寝制度执行情况:周日至周四晚进行检查,其他时间将进行抽查。

(三)检查中发现的违纪处理:

1、违反熄灯制度对学生个体的处理:

(1)宿舍管理中心给予通报批评,性质严重的',上报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2、违反熄灯制度对寝室的处理:

(1)第一次违规将进行警告,第二次违规起的宿舍则进行登记上报给系辅导员,该宿舍将被取消系优胜宿舍的评比资格,在综合测评中将对相应的宿舍成员进行扣分。

(2)取消当月院优胜宿舍及当年度文明寝室评比资格。

四、落实宿舍长责任制,宿舍长负责督促本宿舍成员共同遵守本规定,协调宿舍成员关系,协助学生宿舍管理队伍开展工作。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增强员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识,保障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节约能源,正确使用电器设备,防止发生种类安全事故。

第二条所有入住员工必须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人走时要切断一切正在使用中的电器设备,关闭灯具,禁止使用热得快、电褥毯、电炉子、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违者将按酒店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第三条禁止将电源插座放在床铺上,以免发生电源过热起火,违者将给予50元致100元以上的罚款;请使用酒店配发的电源插座,不得使用伪劣电源产品。

第四条严禁员工室内烧煮、烹饪食品,禁止私自拉接电线及装接电器,不得使用或存危险及违禁物品,违者没收并按酒店规章制度处理,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

第五条禁止在床位上抽烟,违者将给予当事人200元以上的罚款。

不在规定区域内吸烟的给予30元的罚款。

严禁向窗外或通道上扔杂物、垃圾、烟头等其它物品以免发生伤人事故;

第六条禁止在宿舍区城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宿舍内酗酒闹事、赌博、偷东西、打架及做有伤风化之事,违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过失处分直至终止劳动关系。

第七条宿舍属公共场所,现金及证件要随身携带,请锁好酒店配。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员工宿舍管理,保障全体员工的正常工作和休息,建立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宿舍管理制度。

一、1、严格执行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酒店全体员工的共同利益。

2、宿舍实行定置管理,员工服从酒店统一安排,实行统一编号,对号安排床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换住房和床位,不得擅自拆离床位,违者每次扣5元。

二、全体员工进入宿舍区应做到:

1、不影响他人休息,上下楼梯脚步轻。

2、不准大声喧哗、吵闹。

三、宿舍卫生管理制度:(管理层将不定期抽查,凡有不符合以下各项要求的寝室均做扣10元处理):

2、保持各宿舍墙面原有面貌,严禁乱贴乱划乱钉;

3、地面无纸屑、果皮、瓜壳等杂物,保持地面光亮。

4、垃圾、纸屑扔到指定的垃圾筐内。

5、换洗衣服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摆放整齐。衣服、被褥在规定位置晾晒。

四、不准往走廊和窗户外倒水或扔东西,发现一次扣5元。

五、保持公共卫生间和各公共区域的清洁,不准乱扔卫生纸、塑料袋、旧牙膏等杂物,以免堵塞下水管。违者每次扣15元,并支付疏通下水管的费用。

六、未经允许不得在外住宿;

酒店将按员工的休、请假情况不定期检查员工的归寝情况。

七、所有员工必须在23:00之前归寝(正常上晚班除外),未经休、请假回家,又未及时归寝者,发现一次扣10元处理,重犯者作待岗直至开除处理。特殊情况需及时向寝室长或管理层请假,未经批准而未及时归寝者每次扣5元。

八、宿舍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违者每次扣1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开除处理或移送公安机关。

九、会客管理制度:

1、酒店男女宿舍不得互访,违者每次扣5元。

2、未经允许不得留宿外来人员,父母、兄妹等直系亲属来探望,确需留宿者应提前向经理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留宿。留宿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二天。

十、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

1、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及使用电炉,未经批准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电器设施,违者每次扣10元,并没收设备。

2、故意损坏公共门锁、桌椅等设施照价赔偿并扣10元处理,性质恶劣或屡教不改者作除名处理。

3、寝室应做到人走灯熄、熄灯就寝,随手关灯。

4、随手关好水笼头和电器开关。

5、23:30时后员工娱乐室停止一切活动,违者每次10元处理。

十一、严禁乱拿乱翻同事的物品,不准私拿他人物品,更不得乱翻他人箱包,偷看他人书信、日记,违者每次扣3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三、自己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报总经理配合公安机关处理。

十四、室内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十五、积极主动全员搞好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内禁使用明火,发现火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迅速报告处理,以免引起火灾事故,造成损失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十六、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1、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2、讲文明风格、不准骂人、吵架,违者进行严肃处理。

3、宿舍严禁打架、斗殴及酗酒,违者每次扣30元直至辞退,造成伤害的,一切费用由肇事者自理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七、宿舍钥匙由酒店办公室统筹管理、分配、复制,其他人员非经同意不得复制,违者每次扣10元。

十八、本制度解释权属御粥坊,修订权属总经理办公会。

(宿舍每间寝室设寝室长一名,其职责如下:

1、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清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门户等;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

3、检查本寝室员工的归寝情况。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主管及亲友并送医院。)。

十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实行。

我已仔细阅读并理解御粥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并同意且认真遵守。

员工宿舍的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职责包括:员工宿舍人员出入手续情况登记、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请住宿。

4、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携眷住宿。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当日内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保卫人员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如房间钥匙等)移交手续,并于当日内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员监督下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公司为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员工必须严格服从行政人事部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5天(特殊情况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另行安排人员入住。

第八条宿舍评出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员必须服从舍长的有关安排,不服从者将依规定处罚。

第九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伤风化之行为。

第十条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十二条注意安全,放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三条员工宿舍的公用水电设施若有损坏,宿舍长必须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室员负责。室员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四条按时作息,宿舍就寝时间以不超过晚间十时为原则;休息后不得有干扰他人宁静之行为。上、下夜班员工应保持安静。

第十五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六条除有关人员查房、检修外,任何男士不得进入女宿舍,女员工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在男宿舍逗留;员工亲友来访,男性不得进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逗留;若确需长时间逗留,须报经行政人事部批准。

第十七条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7、1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7、2每个宿舍由宿舍长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17、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7、4宿舍及宿舍区内一律禁止饲养家禽、家畜。

17、5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第十八条行政人事部每周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每月综合评比一次,确定相关的奖惩制度并据以实施。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和睦相处。

第二十条处罚规定。违反上述款项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记过、开除及10元-100元罚款等处罚。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简单的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二、每间宿舍选一位宿舍长,负责宿舍内卫生安排情况。

三、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五、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包括洗衣机、热水器等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六、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七、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八、宿舍员工必须在12:00之前,回到宿舍就寝,超过规定时间后回宿舍由宿舍长负责登记人员名单,第二天上交部门经理给予。

九、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探访人员必须在11:30分后离开,由宿舍长劝其离开。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扣50-100分。

十、宿舍内请勿大声喧哗,影响其余员工休息,如有违反罚5-10元。

十一、部门主管负责每天检查各宿舍卫生,纪律情况、部门经理进行不定期抽查。

十二、各宿舍长,部门主管必须登记好每天检查宿舍工作情况,每星期把登记本交予大堂经理处。

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好自己及其他人。工作。

十三、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十四、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十五、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十六、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十七、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员工宿舍的管理规章制度

1.1 为了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良好的住宿环境,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薇凯集团旗下各分子公司(包含但不限于薇凯投资、薇凯医疗门诊、德尔美客、德欣达、铂锂、王瑜兰等)。

2.1 非沪籍员工且在上海无房产,可申请入住员工宿舍。

2.2 每人每月缴纳300元管理费,用于支付宿舍公共费用,当月入住不满15天者,按半月计算缴纳150元。管理费从当月薪资中扣除。

3.1 申请人提交《员工宿舍申请表》,经所属部门、人事部领导审核,行政部同意后获得住宿资格。

3.2 由行政部统一分配宿舍,宿舍长协助安排床位、配发钥匙、介绍宿舍情况。

3.3 申请须提前至少3天,搬入宿舍时间以行政部通知为准

4.1 须提前至少3天报备行政部,结清当月住宿管理费用。宿舍长负责监督清点公用物资、收回钥匙并交还行政部。

4.2 离职人员须在离职后两天内搬离宿舍,不得无故拖延,违者每住一天收取费用100元。

5.1 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个人内务整洁有序及公共环境卫生良好。

5.2 不随地吐痰,不随处倒水,不乱丢垃圾。禁止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厕所内和抛出窗外。

5.3 制定卫生轮值表由员工轮流打扫、宿舍长监督执行,以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5.4 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5.5 住宿人员必须服从、配合宿舍长的管理。宿舍长发现有违规行为,应立即提醒并制止,情节严重者应及时上报行政部。

5.6 未经行政部同意,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5.7 通行过道禁止堆放杂物,公共区域物品需堆放整齐。

5.8 禁止在宿舍区域乱涂、乱画、乱贴、乱钉钉子、乱拉绳索。

5.9 禁止大声喧哗、吵闹、高声外放音乐和从事任何商业性活动,保持宿舍安静。

5.10 提高安全节能意识,节约用水、用电。外出需锁好门窗,做到人走灯关,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11 严禁宿舍员工私拉电线插座,以免引起电线短路失火,若因此造成火灾等意外事故,将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及相关刑事法律责任。

5.12 员工严禁在宿舍内吸烟,违者罚款200元/次,违规5次取消住宿资格。

5.13 访客须经宿舍长同意,由住宿员工陪同方可进入宿舍。访客22:00前必须离开宿舍,严禁留宿,违者行政部有权取消其住宿资格。

5.14 严禁打架、赌博、偷盗、吸毒、酗酒闹事,观看和传播淫秽书刊、光盘。

5.15 严禁饲养任何小动物。

5.16 宿舍内他人物品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随意动用。

5.17 住宿人员如晚上超过22:00回宿舍,须提前报备宿舍长。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6.1 员工如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将视情节轻重予以100-500元的罚款。屡教不改或情况严重者将予取消住宿资格,并承担因个人行为产生的不良后果。知情不报者与违规者相同处罚。

6.2 宿舍长人选由宿舍人员推举、行政部核定。负责宿舍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每月参加宿舍长会议,向行政部汇报管理情况。宿舍长管理费予以免除,以示鼓励。

7.1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7.2 本制度公司总裁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7.3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年员工宿舍的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室内电灯定为一室一灯、一插座,灯泡在100瓦以内(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七、厂内单身宿舍,凡室外安装计费电表的,除不准使用电炉外,可暂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电器。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十三、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住宿舍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厂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员工宿舍的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宿舍日常管理,维护宿舍整洁与卫生,规范员工住宿条件及行为,保障住宿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远洋装饰天津公司所有员工。

1、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执行、监督、完善。

2、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住宿的安排、分配、管理。

3、宿舍长全面负责本宿舍卫生、安全、纪律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1、公司宿舍按员工职位级别划分为普通员工、主管、经理、高管四类级别标准,具体标准见下表:

2、公司宿舍房租费、物业管理费、供热费、有线电视费由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宿舍的水电费(由宿舍成员均摊)、电话费、网络费、宿舍设施非正常损坏产生的费用。

3、原则上要求所有非天津本地的员工都要入住公司宿舍,特殊情况如需外宿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填写《员工外宿申请表》(见附件1)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经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批准后,可按级别标准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4、公司聘用天津本地的员工不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5、因个人违规被取消入住宿舍资格的,不能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1、每个宿舍设宿舍长一名,由该宿舍内部成员投票产生,公司补贴宿舍长每人每月100元。

2、宿舍长负责制定本宿舍的《宿舍卫生轮值表》,宿舍成员必须服从宿舍长的管理,按《宿舍卫生轮值表》安排,自觉打扫宿舍卫生。

3、注意个人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衣服、床单、被套等私人用品要经常换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员工起床后,自觉把床上和宿舍内的私人物品整理好。

5、员工个人贵重物品如钱包、手机、电脑、银行卡等要妥善保管好,不得随意乱摆放。

6、爱护公物,不得有故意破坏行为,对丢失或非正常损坏公司财物的,要按价赔偿。

7、不准在宿舍地面、墙壁、门窗、床架上乱贴乱画,不准高空抛物。

8、保持卫生间清洁,定期清洗便池,便后必须冲水。

9、节约用水用电,注意用电安全,不准私自乱接拉电线及违规用电。

10、宿舍内不准大声喧哗、追逐取闹,晚上22点过后不可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1、宿舍内不准赌博、打架、斗殴,不准有伤风化等违法行为。

12、宿舍内严禁私藏刀具、物品、毒品等违法物品,一旦发现,公司将按国家法律法规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3、如遇外出,晚上不回宿舍过夜的,必须在当晚22点之前通知宿舍长,并说明去向,由宿舍长进行登记。对未按规定通知宿舍长而又在外发生人身财产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4、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应检查确认关好水电开关、窗户,锁好门后方可离开,睡觉前必须对宿舍大门进行反锁。

15、宿舍公共设施出现故障,由宿舍长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维修申请,如属人为故意破坏的,一经查实,维修费用由损坏者承担。

16、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准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必须得到公司领导批准方可。

17、遵守社会公德及宿舍小区管理规定,与邻舍和睦相处。

18、违反上述规定的,人事行政部将视具体情况进行通报、警告、罚款、取消入住宿舍资格的处理。

1、每月底由人事行政部组织本部门人员及所有宿舍长对宿舍进行检查,并依据《宿舍安全卫生检查表》(见附件2)项目对检查进行评分。

2、人事行政部于检查后第二天对检查评比结果予以公布,以示嘉勉和改善。对检查评分不合格的,则取消该宿舍长当月补贴100元。

3、参加宿舍检查的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检查评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

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1日起实施。

工厂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一、就寝:

1.每晚熄灯钟敲响前2分钟,各小寝室长负责清点人数,然后由寝室长统计,并及时向老师汇报未到或请假学生名单。

2.熄灯钟响后,要做到熄灯、熄声,未洗漱完毕的由各小寝室长督促完成,不得拖延。

3.熄灯钟响后,不得有妨碍别人休息的行为。禁止有吃东西、乱跑、乱窜、说话等现象的发生。

二、纪律:

1.在校住宿期间,晚上一般不得回家,若有急事必须回家者,必须由班主任批准,并且结伴而行,方可回家。

2.晚上不得留宿校外人员。

3.不得私调床位。

三、安全:

1.上下楼梯要注意安全,不得挤扛、推拉,以免发生不安全事件。

2.晚上休息时,注意将门窗关好,以防发生意外。

3.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防火、防电,以免出现火灾等事故。

四、卫生:

1.寝室由寝室长负责安排所在寝室人员每天1—2名进行值日。

2.寝室内应做到常通风换气,使室内保持空气流通。

3.每位同学应注意卫生保持,有生活垃圾尽量自己带到垃圾桶或垃圾池内。

4.不要将剩饭、剩馍、剩菜等乱扔、乱倒,以免影响室内整洁,或造成无谓的浪费。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公寓住宿学生的管理,确保学生住宿有序化、规范化,营造“健康、文明、整洁、温馨、安全”的宿舍氛围,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使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和休息环境,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文件精神和学校管理制度,特制定此公约:

一、住宿学生需严格遵守《长岭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和安装、使用私人电器(含照明灯具),严禁点蜡烛、点蚊香、焚烧纸屑、使用明火。

二、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和淫秽书刊进入宿舍。

三、不准将身体伸出窗外,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在楼顶晾晒衣服时要注意安全,不许在楼顶打闹嬉戏和长时间逗留,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五、睡上铺的学生上下床时要注意安全,禁止在上下床时互相打闹和在上铺做其它运动。如床铺有问题,要立即向宿管人员报告,以便及时维修。

六、不准私自住进宿舍或自调宿舍及床位。不准容留家长、同学或其他外来人员借宿,禁止无故窜宿,特别是男女窜宿。

七、不准在宿舍抽烟,酗酒,聚会,高声喧哗,起哄。禁止在宿舍打牌、赌博。

八、保护好个人财物,柜子上锁,钥匙随身带,房间无人时门上锁。

九、不准向窗外扔果皮,纸屑,矿泉水瓶等物,严禁向下倒污水,吐痰,住二楼以上的学生不许翻越窗户,任何人不许在窗外晾晒衣物。

十、晚自习下后及时回宿舍休息,坚决杜绝不假外出和夜不归宿的现象。

十一、不准在宿舍及楼道进行妨碍他人休息、学习的文体活动,特别是踢球,拍球等。

十二、爱护公物,不准在墙面乱贴、乱画、乱钉钉子,不准在桌、门、窗上刻涂。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十三、正常上课,上自习期间及节假日,未经学校相关部门和公寓楼管理室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宿舍滞留。

十四、星期六、星期日及节假日学生安全由家长负责(在校补课学生除外)。

十五、凡违反《宿舍安全管理公约》的住宿学生,如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十六、学生申请住宿,必须承诺恪守《长岭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和《宿舍安全管理公约》,由住宿生及家长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与公寓楼管理室签订《宿舍安全管理公约》。

十七、一旦住宿生违反上述公约,由管理员批评教育,并记录在册,周末汇总交学校总务处、教导处,按学校有关规定扣除班级量化积分。

十八、严重违反《长岭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和《宿舍安全管理公约》,经管理员批评教育无效,由公寓楼管理室上报学校相关部门,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通知家长取消该生住宿资格。

同学们,公寓是我们共同的家,让我们共同努力,遵守公约,也希望家长朋友们能积极配合,加强教育,创造更加和谐、温馨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

班级舍号住宿生签名。

家长签名班主任签名。

总务处。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宿舍楼层中间的施工缝为分界线,分为东西两个区域。每个区域内的宿舍员工负责本区域的楼道及洗手间、厕所卫生。

(1)每日由宿舍人员对宿舍楼所有区域进行全面清扫。

(2)居住员工对所属区域内的卫生要做到:保持干净整洁,共同维护公共卫生。

(3)宿舍楼居住员工对自己所属区域内设施要做到爱护和及时维护,每天及时关闭走廊和卫生间照明灯。

(4)宿舍楼居住员工离开宿舍后应做到人走灯关、电器关,门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1)保持墙壁清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不乱涂乱画、乱张贴启事。

(2)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送到垃圾桶里。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公共区内,任意堆放。

(3)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不可乱丢杂物,乱吐泡泡糖,乱画墙壁。

(4)保持卫生间、浴室和洗手间的卫生。大小便入池,便后要放水冲洗干净;洗发精等包装袋要放在垃圾箱内;不向水池内倒杂物,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清除。

(5)不可在楼道泼水、吐痰、堆放杂物和垃圾。

(6)不可向窗外倒水、扔东西。

(1)宿舍公共设施正常使用损坏应由宿舍管理员提出,汇总至集团总裁办,由行政部联系集团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2)宿舍公共设施属人为损坏的,维护费用由公共设施所属区域住宿员工均摊,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3)宿舍管理员发现公共设施损坏后及时通知集团总裁办。

(4)集团行政部确认设施损坏后,核实是否为人为损坏。若为正常使用损坏,公司行政部部提出,经领导批准后,通知集团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5)宿舍每月进行一至两次巡检,一旦发现有损坏的公共设施,应及时修理,对突发故障要在第一时间抢修,严禁有长流水和长明灯现象。

(1)集团行政部对宿舍卫生要进行定期检查、限期整改。

(2)公司管理员与宿舍管理人员要不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发现卫生区域内和洗手间不干净,有积水、垃圾的,对此区域内所有人员进行每人次10元的处罚。

(3)宿舍管理人员不定期对宿舍楼进行检查,发现有长明灯或长流水现象,对此区域内所有人员进行每人每次20元的处罚。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1、宿舍是同学休息和学习的场所,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外大喊大叫。

2、为了所有住宿生生命财物安全,任何非管理人员不得带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更不得坐卧在他人床铺上乱翻乱动,私自拿走别人东西。

3、住宿生临时有事晚上不住宿,须持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向管理人员请假。从宿舍内向外搬东西,须经过管理老师同意,并做记录后方可搬走。

4、所有住宿同学,不得私自乱拉电线,或使用不安全电器;电扇、电灯开关只有社长和当日值日生有权开关,其他人不要随便开启。

5、所有住宿生上早操前须将开水壶放到食堂门口,早饭后提回宿舍。

6、午休11:50——14:00,晚上21:00——6:30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大声喧哗,不得做与学习,休息及其它学校严令禁止的事情。

7、除午休11:50——14:00,晚上21:00——6:30外,任何人不得在宿舍逗留,特殊情况必须经过管理老师批准。

8、值日生上早操时,打扫宿舍卫生,将宿舍物品摆放整齐,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值日生晚饭后在食堂抬水,抬满后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9、宿舍社长坚持报告住宿同学午休,晚休表现,对于宿舍内出现的不和谐因素,须及时向管理人员回报,以便迅速处理。

10、对住宿生违犯管理制度处理意见:违犯以上任意一条,须认真抄写宿舍制度五份送交管理老师以作自罚;对于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的送交班主任处,经班主任和家长教育后回宿舍入住;回宿舍后仍有违犯宿舍制度现象,送交学校,并将违纪事项记入学籍档案。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1、学生宿舍床位、被褥、洗漱用品等设备和用具由学校统一配备,同学之间不得随意调换,私自占用或挪用,并按要求把物品放回原来位置。

2、爱护室内各种设备和用具。不得私自对各种用具和设备进行增减、拆改和损坏,凡损坏空调、热水器、门窗、桌椅、灯具等设备者,根据损坏程度照价赔偿,严重者还要给予纪律处分。设备和用具损坏应及时报告生活老师。

3、按学校规定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休息时不得窃窃私语、看书、走动等,半途起床上洗手间应轻手轻脚,以免影响他人睡眠。

4、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区大声喧哗,到处走动,严禁在宿舍内或走廊里进行游戏,追逐等活动,上洗手间等日常生活中要互相礼让,互相体谅,不要争先恐后,吵吵嚷嚷。

5、保持宿舍整洁美观。值日生按时轮值清洁宿舍,宿舍各成员起床后及时折叠好被褥,不在室内乱写乱画,乱挂衣物,乱丢垃圾。上完厕所要及时冲水。不准携带杂物,特别是有异味的物品进入宿舍。进入宿舍前必须保证衣物、鞋帽不粘连有脏物。袜子、鞋子、衣物等要及时换洗。勤洗澡,漱口,坚持早晚刷牙。

6、节约用水、用电,用水后及时关好水阀,晚上就寝时关上电灯。离开宿舍时要检查空调,灯具、水阀是否关好。

7、注意用电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用异物玩弄电器和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玩火、焚烧纸张等。

8、不随便进入别人寝室,确实需进入他人寝室时,必须先经该室同学同意方可进入。非本校人员或遇见不熟悉的陌生人不要让其进入宿舍。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向老师或保安人员汇报。

9、上课期间不能随便回宿舍,如有特殊情况要经生活部负责人批准才可进入。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营业所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公约。

第三条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宿舍统由所长(或职位最高者。职位相当以年资长者)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一)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二)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三)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营业所所长或总公司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八条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九条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二)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三)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五)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六)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七)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八)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九)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十)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十一)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备。

(十二)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十三)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十四)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十五)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十六)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3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4沐浴以20分钟为限。

(十七)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

(十八)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十条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一条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议处:

(一)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指挥者。

(二)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三)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四)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六)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七)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八)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二条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三条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

第十四条本公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一个工厂如何管理好员工内部宿舍,提高员工素质呢?下面请看工厂如何管理好员工宿舍。

1、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2、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外出请假并按时限返回,男女生宿舍不得互串。离开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齐。

3、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赌博,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4、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损坏(浪费)公物按价赔偿。

5、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6、所有探视员工的亲属,必须由经理批准后,方能进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

7、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8、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当天清扫房间卫生者,可找同房间的另一人顶替),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办公室不定期检查、评比。

9、自觉遵守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热炊具、不得吸烟、不得使用电褥子及功率超过50瓦的电器。人离熄灯,断电源,宿舍严禁吸烟。

10、其他未涉及事项由主管经理负责解释。

11、员工因工作需要且在市区内无住所可申请住宿;住宿员工均应提供体检健康证明。

12、宿舍长负责宿舍卫生清扫工作安排,维持就寝秩序,维护各项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13、出现住宿员工违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情况,宿舍长应立即制止,情节严重者,宿舍长应上报院长。

14、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所有公共设施(如电视机、洗衣机、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告知宿舍长,情节严重时宿舍长应上报院长。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损坏,由员工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公司将酌情进行处罚。

15、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被辞退、开除等),应于离职之日起3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住宿者迁出时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16、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换洗衣物应在指定位置晾晒及摆放;暂不用的衣物应收入柜内,鞋子应整齐摆放在床铺下面。

17、房间清洁由宿舍长安排轮流打扫;废弃物、垃圾等应放置在指定场所;室内外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18、节约用水用电,用完随手关闭水源电源开关;使用电视机、收音机应将音量控制在适当范围,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19、员工外出应将宿舍水电、门窗关好,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避免携入宿舍,违反规定放入宿舍丢失者,责任自负。

20、住宿员工不得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21、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得留宿亲友,特殊情况需要留宿亲友须经宿舍长批准。住宿员工夜间晚上不在宿舍就寝应提前告知宿舍长。

22、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资格:不服从宿舍长管理;在宿舍赌博、酗酒、斗殴;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经常破坏宿舍安宁、屡教不改等。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上条例严格遵守,违者按事情轻重罚款10元——1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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