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担保分期付款合同汇编(专业14篇)

时间:2023-12-17 10:47:39 作者:文轩

在经济活动中,担保是一种重要的信用机制,可以增加债权人的信心。担保协议的解除和变更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并经过各方协商一致。

无担保分期付款购买眼镜合同书

丙方(保证方):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分期付款购车合同。

第一条购车的型号及数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以厂方的质量合格证为准)的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____汽车_________辆:

第二条购车单价、方式、期限及金额。

一、乙方所购汽车的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元,其中首付款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银行贷款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即向甲方支付首款元。

二、乙方所借的银行贷款还款期为_______个月,每月还款按购车方与银行签订的合同及还款明细表,向银行及甲方支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

三、按银行及代收代付合作协议的要求,乙方需在每月18日前将每月应付(本金额)及利息交至银行。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如实提供购车的证明文件。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拥有所购车辆的使用权。

三、乙方须按期如数向银行及甲方交纳车款、利息,如出现拖欠按购车方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规定须向甲方交纳有关费用,乙方到期还清本息后,车辆所有权转归乙方。

四、乙方对所购车辆购前已有损伤、质量问题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对所购车辆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应按厂方相关的三包条款处理,乙方不能以此做为拖欠车辆款的理由。

五、本合同设计的全部款项(含滞纳金)全部结清前,乙方不得将所购车辆自行转让、销售、出租、抵押、偿债。

六、当乙方客观上有危及所欠车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经济纠纷的诉讼、交通责任事故、经济状况恶化等)应当在时间发生后三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并保证所欠甲方车款本息的全部偿还。

七、为降低甲方风险,乙方须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规定甲方及银行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单正本和保险费收据复印件交由甲方存执,保险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还款日止。

如发生全车失窃、报损或其他形式的灭失,乙方必须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支付所欠车款、利息及滞纳金)并要将保险赔付通过保险公司一次性偿还所欠甲方的款项。其中,车辆损失保险的公司理赔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含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车辆损失)。

乙方在车辆使用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坏,并且不属于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的,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乙方未付清全部车款、利息及滞纳金等费用前,甲方拥有车辆的所有权。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下述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和对车辆做任何处理,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回。

1、乙方利用所购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所购车辆转让、转售、转租、抵押、偿债。

3、乙方从事其他有损车辆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4、乙方连续拖欠银行及代收代付款项二个月。

三、甲方不承担乙方所购车辆使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四、在乙方缴纳首付款、保险费,办理完车辆抵押手续后,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日期和地点为乙方办理提车手续,交付汽车,并为乙方提供车辆上牌咨询或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对用户的售后服务工作。

六、甲方在乙方付清全部车款及利息后,将购车发票交还乙方。

第五条综合条款。

一、接车方式及费用负担:

注:接车途中如遇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属甲方代办的,甲方自负;属乙方自提的,乙方自负。

二、车辆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厂方规定、标准验收,并当场提出异议,车提回按厂方售后服务规定执行。

三、随车备品、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厂方规定、标准,提车时当场验收合格。

第六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均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变更、解约或退货,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及丙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乙方付清全部购车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滞纳金、违约金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八条经济担保。

一、乙方配偶对乙方还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二、丙方自愿为乙方购车作连带责任保证,不论发生什么情况,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要求按期交纳车款、利息及各项费用时,丙方将负责偿还乙方所欠甲方的全部款项,丙方有义务提供实际运营信息。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2、分期付款明细表。

3、车辆交接清单。

4、借公司款项及相关约定。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及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如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应无条件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否则,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保险公司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甲方将对以下单据进行保管:(1)发票正本;(2)保险单正本;(3)购置附加费用收据原件;(4)身份证复印件;(5)户口本复印件;(6)购车申请表;(7)购车合同书;(8)保证承诺书(不可撤销保证函);(9)抵押(质押)承诺书。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有担保分期付款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买受人: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所认购的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开发位于孝感市火车站胜利街的阳光美苑物业,现房出售。

2、甲方同意乙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甲方开发的__栋单元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单价为元/平方米,总价为元整。

4、乙方应在本协议书签订后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带齐相关资料到__物管处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同时交清购房款,乙方交付的购房首付款无息转为购房款的一部分。

5、若乙方未在本合同第3条约定期限内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则甲方有权将该物业另行出售,乙方购房首付款不予退还;甲方在本合同第3条约定的时间内,若将乙方所认购物业另行出售,则甲方双倍退还乙方所付购房款。

6、乙方保证本合同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否则,因此造成的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即生效。双方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后本协议自动作废。

甲方: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

有担保分期付款合同

甲方:

乙方(购买方):

双方本着互利、平等、公正的原则,特定此合同。

一、乙方本次购买产品单价为 大写 元。

二、乙方在此次分期购买中所有钱款分三次付清,首次付款需缴纳产品金额的30%为首次付款。

三、首次付款日期 金额 。二次付款日期 金额 。三次付款日期 金额 。

四、若乙方在履行日期内,未缴纳应缴款项,甲方有权将乙方所购买的产品拆除。并没收以缴纳的钱款。

五、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将此次安装的产品转让、买卖、他人。如违约,甲方可强行拆除此次安装的产品。并没收以缴纳的钱款。

六、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若乙方遵守合同,甲方不得将此次安装的产品拆除、转让、买卖。若甲方违约,要退回乙方所缴纳的所有钱款。

七、望甲乙双方遵守合同。若出现纠纷,可协商解决或向当地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担保分期付款合同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买受人: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所认购的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开发位于街的,现房出售。

2、甲方同意乙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甲方开发的 栋单元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单价为 元/平方米,总价为 元整。

3、分期付款方式

首付:

第二次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

第三次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

……

4、乙方应在本协议书签订后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带齐相关资料到x物管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交清购房款,乙方交付的购房首付款无息转为购房款的一部分。

5、若乙方未在本合同第3条约定期限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甲方有权将该物业另行出售,乙方购房首付款不予退还;甲方在本合同第3条约定的时间内,若将乙方所认购物业另行出售,则甲方双倍退还乙方所付购房款。

6、乙方保证本合同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否则,因此造成的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即生效。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动作废。

甲方: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无担保分期付款购买眼镜合同书

质押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质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作质物在乙方质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本单位)所有,在质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质押借款综合费率按月______%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壹个月综合费用共计_________________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预交,借款利率按月______%计算,按月计收,即每月____________元,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______%违约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综合费及利息,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

第四条:甲方将质物相关品(详见质物清单)交由乙方占管,在质押期间甲方不得将质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质押等权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质押期间质物交由乙方占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质物丢失或损坏,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

第六条:如果甲方购置的车辆为分期付款车,甲方必须每月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处置质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质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处置质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甲方承诺声明: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处分,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八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利息、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质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合同范文汇编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乙方受丙方的委托,愿意以个人所有财产及权益为甲丙双方所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甲方经审查,确认并同意乙方作为丙方的还款连带责任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名)按下列条款特订立本合同。

乙方对主合同及今后可能发生的修补、补充条款中丙方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丙方未按主合同中的承诺按期足额偿还全部债务,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索款通知后十五日内无条件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两年,自主合同约定的还款届满之日起算。

1、乙方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在甲方尚未全部收回借款之前,无论乙方是2。

否已经向甲方部分履行了代偿责任,必须待甲方借款全部收回之后,才可向丙方行使债权人的权利。

2、甲方给予丙方和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各项义务。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丙方(签字、手印):

担保合同范文汇编

委托人(甲方):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应乙方年月日的申请,经审查,甲方同意为乙方贷款(含展期,下同)向银行(以下称贷款方)提供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间:

一,乙方拟贷款的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实际损失的100%,为乙方向贷款方提供担保。

三,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乙方与贷款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第二条保证方式:

1、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贷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

2、超出甲方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3、甲方的担保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或甲方代为偿还贷款或贷款方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第三条甲方的保后监督管理权:

担保贷款发放后,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担保贷款的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查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第四条甲方的代位求偿权: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履行担保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时偿还甲方欠款,甲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债权等一切可执行财产。申请强制执行的金额为:甲方承担担保责任代乙方向贷款方偿付的全部债务金额,即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鉴定费,估价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担保费)。

第五条甲方的抗辩权: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权抗辩。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2、必须承担主合同规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以后的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等。

3、借款用途必须符合主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4、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资金来源,时间,数额等严格执行还款计划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利息。

5、因不能按期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偿,在接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15天内清偿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超出15日的,甲方有权委托相关银行从乙方的账户上代为扣还相关款项。

第七条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7、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甲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八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本次贷款总额5%的保证金,即(大写)万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将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九条甲方应对《反担保合同》设置的抵(质)押资产按惯常投保的险种和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确保反担保财产的安全。

第十条甲方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1、甲方认可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出具的《保函》和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并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2、《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包括甲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x年xx月xx日。

实用的担保合同汇编

xx银行分(支)行(以下简称甲方)和保证人为xx银行信用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领_________币信用卡(以下简称_________卡)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约:

一、保证人承认《_________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和《_________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并履行本合约。

二、保证人自愿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领用_________卡进行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同意甲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了解本人的资信情况。甲方应为保证人保密。

三、保证人中途不愿继续为乙方保证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申请,待乙方使用_________卡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和乙方的全部_________卡失效45天后,其担保责任方可解除,否则,保证人仍负有连带保证责任。如因法律原因导致乙方对甲方所作的清偿无效,保证人仍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乙方_________卡有效期满,保证人未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要求的,甲方将视同保证人继续为乙方保证,乙方领到新卡后,保证人仍继续负有连带保证责任。

五、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本合约的一切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除甲方和保证人双方另有约定外,则依据甲方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电话:

地址:邮编:

贷款人:电话:

地址:邮编:

抵押人:电话:

地址:邮编:__年__月__日。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第二条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本项贷款用于___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利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法偿还。

本合同首期还款日为__年__月__日,还款金额为____元,剩余款项分____月偿还(具体还款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

第四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五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保证金存款账户上按偿款期逐期扣还当期应偿还款本息金额。不足偿还部分,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七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八条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九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请次数不超过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十条借款人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借款期内,借款人或保证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合同自动失效。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借款人:(签字)贷款代表人:(盖章)。

(授权委托人)。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授权委托人)。

签约地点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

抵押权代理人:

抵押人:

债券发行人:

第一章总则。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于年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丙方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丙方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协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定义。

第一条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

第二条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丙方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抵押人--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抵押权人--指丙方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抵押权--指在抵押担保法律关系成立后,当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甲方声明。

第七条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

2.任何第三人对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特种金融债券到期兑付风险;。

5.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偿债务,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

7.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偿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第四章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八条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乙方董事会已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进行抵押;。

2.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权;。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权属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

5.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6.设立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7.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设立过任何抵押和转让;。

8.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13.乙方保证每年度依法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并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满之前,续办工商登记手续。

第五章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六章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十一条债券发行人应在债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偿还债券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七章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十二条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罚息、应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八章抵押资产。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包括:

以上抵押资产建筑面积共计。

第十四条根据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经甲、乙、丙三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价值为人民币。

第十五条有关资产抵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六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资产的完好,甲方有权检查抵押资产的管理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条乙方占管的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第十八条在抵押期间,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因毁损、灭失而获得的赔偿金,属于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十九条在抵押期间,因其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而取得的保险金,乙方应书面要求并保证保险公司汇入甲方指定帐户,该项资金作为抵押资产。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经甲方认可的、相当的抵押资产并进行抵押登记后,甲方应将该保险金返还给乙方。

在主债务履行期满而债务未获清偿前,甲方有权从该保险金中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为抵押资产投保,并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履行《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第十章抵押资产的处分。

第二十一条甲方在代理抵押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抵押权时,有权采取如下方式:

1.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折价以抵偿丙方所欠的债务。

2.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______________调解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资产时,乙方和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三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处分权利包括部分处分权和全部处分权。

实用的担保合同汇编

乙方:广东省工程有限公司。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工程预付款,为规范乙方用款,保障各方权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在收到甲方工程预付款后,应按甲方要求缴纳预付款使用保证金,该保证金总额为20xx万元。

2、甲方收到乙方工程预付款申请后一个月内完成支付。如甲方分批支付,则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7天内应按比例缴纳预付款保证金,甲方收到该保证金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3、在工程进行到12个月且总工程量达到80%后,甲方可根据乙方申请及实际工程款支付情况,在两个月内分两次无息返还1000万元保证金。

4、甲方将在项目工程验收及结算完成后10天内,将余下1000万元保证金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乙方。

5、乙方未按期支付该保证金的,每延迟一天,甲方每天按该保证金数额的万分之五收取利息,按天计算,同时,甲方有权延迟支付工程进度款,直至乙方支付该保证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工程款为由拖延工期,否则,甲方将视乙方严重违约,甲方可按双方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严重违约方式处理。

6、本协议约定之工程预付款保证金是甲方为加快项目进度。

提供给乙方用于本工程的,乙方不得将该款项挪作他用,如甲方发现若乙方把本工程预付款用作非本工程所用的,乙方须按挪用金额的2倍对甲方进行赔偿,如因此对本工程造成进度、质量影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索赔。

7、本工程采取银行贷款,为加快项目建设,甲方先筹资予以解决,待银行按施工总承包合同将该预付款直接支付乙方后,乙方应于收到银行直接支付的预付款后7天内全额将甲方先行筹资支付的预付款退回甲方。

8、乙方收到银行按施工总承包合同支付的预付款后未及时将甲方筹资支付的预付款退回甲方的,每延迟一天乙方按预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补偿。

10、中心施工总承包合同之工程预付款为:46606741.10元(大写:肆仟陆佰陆拾万零陆仟柒佰肆拾壹元壹角零分),最终支付方式按本协议第2条约定执行。

1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广州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住所:开户银行:帐号:邮编:

电话:

乙方:(公章)广东省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地址:。

开户银行:帐号:。

邮编:。

电话:。

本合同签于:年月日。

略论分期付款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一、案情:

1999年,程某欲将其座落在某市市区的自有房屋一栋(二层楼房)出售。个体户刘某闻讯后,主动上门洽谈买房。经过协商,程某与刘某于1999年4月12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规定:房价总共15万元,买方分三次给付:1999年4月18日前付4万元;1999年5月1日前付9万元,1999年6月20日支付剩余的2万元。卖方于第二次付款后交付第一层房屋,全款付清后交付第二层房屋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合同还规定,如果卖方将房屋又私自另卖给他人或者买方届时悔约,不买此房的,违约方需赔偿对方总房价的5%的违约金。同年4月17日,刘某支付房款4万元,4月28日支付9万元,程某依约将房屋第一层钥匙交与刘某,自己仍居住于二层房屋内。刘某遂将该房的一层进行了装修,准备做为个体经营的店面。1999年5月,该市新设一个经济开发区,因程某的房屋邻近开发区,某贸易公司遂与程某洽谈,愿一次性给付其房款17万元购买此房。程某同意,双方于1999年6月4日另行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于6月15日到房管机关依法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登记手续。6月20日,刘某依协议到程某家付剩余的2万元房款时,得知房子已被别人买走,即与程某发生争执。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第一个买卖合同有效,解除程某与刘某之间的购房合同。

二、对本案的不同观点。

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哪一个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在讨论中形成几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程某与刘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应当给予保护。因为根据民法理论,房屋是特定物,对特定物的买卖合同从双方达成协议时成立,本案中双方已经依约作出了部分履行,可见该合同已经生效,为保护先买者的优先权,应当保护程某与刘某之间的合同。某贸易公司明知程某已将房屋卖与刘某,仍与程某签订购房合同,办理过户手续,其主观上具有恶意,所以其与程某之间的购房合同应确定为无效。

第二种意见认为,房屋是一种特殊的特定物,其买卖必须到房管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合同关系才生效。刘某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还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所以程某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将该房出卖给他人。刘某在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之前即对房屋进行装修,主观上也具有一定过错。因此刘某无权要求程某履行一个未生效的合同,也无权要求解除贸易公司与程某的购房合同。

第三种意见认为,刘某与程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因程某的违约行为,导致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刘某无法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刘某有权要求程某按约定实际履行合同,补办登记手续。但由于程某已将房屋登记过户给第三人,造成实际履行不能,所以刘某仅可就合同要求程某承担违约责任。

三、笔者的观点。

(一)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登记对于购房合同具有什么效力的问题。

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已为各国民法所接受,但各国对登记的效力却有着不同的学说。一为成立要件主义,即物权变动如未进行登记,则确定的不发生变动的效力;一为对抗要件主义,即登记虽具有社会公信力,但并非物权变动的要件,未经登记的物权的变动在法律上也可有效成立,但只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我国的立法采纳了成立要件主义。目前已有许多学者对成立要件主义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因为这将不利于保护善意一方当事人在非因其自己的过错而未进行登记情况下的利益保护。学者们的这些观点是有道理的。但我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不应放在采纳何种学说更为合理上,因为无论学说合不合理,法官在执法过程中仍须按现行法的规定去判决,而不能脱离现行法律的强行性规定而按学者们的理论学说去处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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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担保合同汇编

甲方:

住所: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

住所: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根据《担保法》《合同法》《民法总则》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乙方就甲方与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x合同(合同编号:)提供履约担保,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担保条款: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上述主合同项下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配合甲方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不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丙方违约以致解除合同产生的合同之债。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

上述主合同约定丙方将合同所涉房屋转移登记期届满,丙方未将合同所涉房屋转移登记至甲方名下,甲方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微信、短信、电话、书面通知)丙方解除合同,自丙方收到通知之日起应当返还购房款并按照主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保证方式。

乙方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四、保证担保范围。

乙方对解除主合同时丙方应当返还甲方的购房款###元及丙方违约应当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律师代理费承担担保责任。

五、保证期限。

自主合同解除,甲方与丙方债权债务关系确定之日起两年。

六、乙方权利。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履约担保费壹万元(小写:元),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条。

七、其他。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三方均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各方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抵押担保合同模板汇编

兹因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一、抵押物。

(一)抵押物:__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型汽车____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物:__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型汽车____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二、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

三、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担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四、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

五、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条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担保法所定应占有情事时。

(二)未经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被损毁时。

(三)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抵押物出租时。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的价值显然减少或显有减少之虞时。

(五)乙方认为甲方借款运用不当时。

(六)乙方依前5项规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绝交付时,乙方得申请法院径行强制执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赔偿。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权收取,以之抵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及甲方债务。

(八)乙方占有处分抵押物,应依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行之。

七、甲方可以选取乙方认可的保证人,以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给付责任的保证。保证人并愿以本合同为证,声明放弃先诉抗辩权公民法保证各法条内有关保证人的一切权利。

八、本合同所订给付义务,以乙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订事项而涉讼时,不。

审管辖法院。

九、本合同书所载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连带保证人均包括其继承人。又甲方、

合同书权利义务主体的代表人,毋庸为变更的登记。

十、除本合同所订的条款外,凡乙方现在或将业所订与借贷有关的各项章则以及金融业。

现在或将来所适用的一切有关章则,甲方均愿遵守,决无异议。

带借据和承诺书。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分期付款担保租赁合同纠纷

受托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拟向_________购入____________,同时按照《____________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向________________申请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为此,委托人、受托银行双方达成本协议。

一、委托人向_________购入_________用于_________,期限_________天,贷款每月按______%偿付,由受托银行出具以_________为受益人,担保金额_________元的有条件不可撤销保函。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提交由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_________提供的受益人为_________,担保额度为_________元的反担保函。委托人不能按期支付货款由受托银行代为支付时,_________应在规定期限内代委托人偿付受托银行所垫资金。

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以可转让的自有资产____________元抵押给受托银行,委托人不能按期偿付受托银行垫付的资金时,受托银行有权将抵押财产折价或变卖,并从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五、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凭保函和证明其与委托人债务关系的文件,有权要求受托银行从委托人存款中支付贷款,受托银行审查无误后通知委托人并从委托人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划付。保证金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可从委托人其他账户支付。

六、受托银行代付货款后,享有此债务追偿权,委托人予以承认,并承担垫付款项的利息。委托人应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的_________日内,归还受托行垫付款项及利息。

七、受托银行代垫款项,按建设银行其它贷款计收利息,超过_________日不还,按逾期贷款加收_________%利息。

八、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有关经济合同事宜如发生变更,委托人应事先通知受托银行,在得到受托银行书面认可后方可变更。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银行各执一份。协议任何条款的修改或变更,必须经双方同意。

十一、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办理。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略论分期付款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一、案情:

1999年,程某欲将其座落在某市市区的自有房屋一栋(二层楼房)出售。个体户刘某闻讯后,主动上门洽谈买房。经过协商,程某与刘某于1999年4月12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规定:房价总共15万元,买方分三次给付:1999年4月18日前付4万元;1999年5月1日前付9万元,1999年6月20日支付剩余的2万元。卖方于第二次付款后交付第一层房屋,全款付清后交付第二层房屋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合同还规定,如果卖方将房屋又私自另卖给他人或者买方届时悔约,不买此房的,违约方需赔偿对方总房价的5%的违约金。同年4月17日,刘某支付房款4万元,4月28日支付9万元,程某依约将房屋第一层钥匙交与刘某,自己仍居住于二层房屋内。刘某遂将该房的一层进行了装修,准备做为个体经营的店面。1999年5月,该市新设一个经济开发区,因程某的房屋邻近开发区,某贸易公司遂与程某洽谈,愿一次性给付其房款17万元购买此房。程某同意,双方于1999年6月4日另行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于6月15日到房管机关依法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登记手续。6月20日,刘某依协议到程某家付剩余的2万元房款时,得知房子已被别人买走,即与程某发生争执。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第一个买卖合同有效,解除程某与刘某之间的购房合同。

二、对本案的不同观点。

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哪一个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在讨论中形成几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程某与刘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应当给予保护。因为根据民法理论,房屋是特定物,对特定物的买卖合同从双方达成协议时成立,本案中双方已经依约作出了部分履行,可见该合同已经生效,为保护先买者的优先权,应当保护程某与刘某之间的合同。某贸易公司明知程某已将房屋卖与刘某,仍与程某签订购房合同,办理过户手续,其主观上具有恶意,所以其与程某之间的购房合同应确定为无效。

第二种意见认为,房屋是一种特殊的特定物,其买卖必须到房管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合同关系才生效。刘某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还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所以程某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将该房出卖给他人。刘某在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之前即对房屋进行装修,主观上也具有一定过错。因此刘某无权要求程某履行一个未生效的合同,也无权要求解除贸易公司与程某的购房合同。

第三种意见认为,刘某与程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因程某的违约行为,导致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刘某无法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刘某有权要求程某按约定实际履行合同,补办登记手续。但由于程某已将房屋登记过户给第三人,造成实际履行不能,所以刘某仅可就合同要求程某承担违约责任。

三、笔者的观点。

(一)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登记对于购房合同具有什么效力的问题。

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已为各国民法所接受,但各国对登记的效力却有着不同的学说。一为成立要件主义,即物权变动如未进行登记,则确定的不发生变动的效力;一为对抗要件主义,即登记虽具有社会公信力,但并非物权变动的要件,未经登记的物权的变动在法律上也可有效成立,但只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我国的立法采纳了成立要件主义。目前已有许多学者对成立要件主义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因为这将不利于保护善意一方当事人在非因其自己的过错而未进行登记情况下的利益保护。学者们的这些观点是有道理的。但我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不应放在采纳何种学说更为合理上,因为无论学说合不合理,法官在执法过程中仍须按现行法的规定去判决,而不能脱离现行法律的强行性规定而按学者们的理论学说去处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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