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模板21篇)

时间:2023-12-18 21:41:26 作者:梦幻泡

规章制度是为了管理和约束人们的行为,确保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章制度范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库房管理制度

一、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

二、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三、物资验收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以假乱真。

四、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发现霉变、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五、每天定时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规范化整理,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

六、每月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消防隐患,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进行整改处理。

七、库房管理人员要严格库房物资进、出库手续,严禁事后补办,做到帐物相符,随时接受单位主管或财务稽核人员的抽查。

八、库房要每月进行盘点,检查货物实存数与明细帐目是否一致,每季度要进行盘存,并填制盘存报表。

九、库房物资如遇贬值、报废、报损、盘盈、盘亏等,要及时上报中心经理,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的,库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处理。库房管理人员禁止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十、库房管理人员下班离开前,应巡视库房门窗、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库房内的物资安全。

库房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我矿供电质量,合理使用电力,特制定本制度:

1、地面所有用电单位(包括施工单位)的用电负荷增减,须到机电管理部填写增(减)电力负荷申请簿,并由机电管理部安排按指定地点、位置接线,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凡未申请自行增减用电负荷或未经检查验收擅自送电的单位,一经查出,根据增减负荷容量40kw以下扣款500元,40kw(含40kw)以上按每kw加扣50元累计。

2、用电申请单位必须写明设备容量、电压等级、电缆型号、规格、长度、使用地点等。机电管理部负责审批供电系统图,并进行继电保护整定计算,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按增(减)电力负荷申请簿接入负荷,机电管理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并计量。

3、地面所有线路(35kv、10kv、1140v、660v、380v)变电所及配电点均应分片到单位,责任到人。

4、地面所有变压器(不含箱变)点均必须有合格的栅栏及围墙,一处没有扣责任单位200元,防护不起作用扣责任单位100元/处,并限期完成整改,限期完不成者加倍处罚并停止供电。

5、所有配电点的配电箱(柜)及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均须上锁,配电箱、变电所的门、窗均应完好无损。检查发现无锁(或不起作用)每次扣款100元,配电箱及门窗损坏扣款50—100元。

6、地面所有电气设备及电缆均应完好无损,检查发现一处不完好扣款50元,一处明接头扣款100元。

7、机电管理部每月定期组织对地面供电情况进行大检查,查出问题立即下三定表。凡不按要求及时处理或复查时重复发生的问题每条扣款100—500元。

8、35kv、10kv线路每月至少检查一次,1140/660v、380v线路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各变电所、配电点每月至少检查三次,并建立巡回检查记录簿,发现一次不检查扣款100元,不记录一次扣款50元,记录簿记录不全一处扣款50元,无记录簿扣单位领导100元,并罚单位500元。

9、所有高压配电柜、开关的各种保护齐全,灵敏可靠,整定要符合要求。

10、地面主要用电单位、主要电气设备及施工单位均应安装电度表,每月计量考核。

11、所有220v用电设备、用电场所及临时用电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按期进行漏电试验。

12、机电管理部负责各用电单位的验收、移交,并落实用电单位的职责。

(一)职责划分。

1、机电管理部负责井下新增综采、综掘工作面的供用电设计计算;高压线路负荷的整定计算工作;对井下供电的负荷增减审核工作;对井下主付接地极、轨道绝缘、杂散电流的测试进行监督考核;对每周瓦斯断电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低压系统计算整定(包括本单位移动变电站和干变),并将整定结果报机电管理部资料员处存档,并负责各种漏电保护试验和每周的风电闭锁试验,并将结果于每周报机电管理部。

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属的低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的整定计算、试验、测试工作。

4、试验单位每周负责将瓦斯断电试验、风电闭锁试验结果报通风管理部。

(二)电气试验管理。

1、各单位每季度要对井下接地电阻测试一遍,每月做一次远方漏电试验,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队组处理,测试结果存档备案。

2、机电队每年要对主付接地极至少检查测试一遍,每天对所属井下变电所的检漏继电器,做一次跳闸试验,并将试验结果存档备案。

3、各队组每班机电工要对其维护范围内的接地系统检查一遍,检查试验要有记录。

4、各队组要对所属的检漏、选漏装置每天试验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留有记录。

(三)电气管理。

1、用电申请管理。

井下新增综采、综掘工作面和其它10kv设备,机电管理部要绘制出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布置图;开拓、普掘工作面要由本单位技术员绘制的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布置图,(图中要有设备型号、容量、电缆型号、截面、长度、整定计算,短路计算等),并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审批。需接火时由安装单位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机电管理部核定,方可进行接火。

2、正常生产中新增设备的用电申请。

正常生产中新增负荷,由用电单位提出申请,并在申请单中标明使用地点,新增容量、设备型号、电缆截面、长度、型号等,经机电管理部审批后并存档后方可施工。

3、拆除设备的减荷申请。

拆除设备或施工完毕,拆除单位要填写减荷申请,减荷申请中要注明拆除设备的容量、型号,机电管理部审批后并存档后方可拆除。

需移交的设备,移交单位要填写减荷申请,接收单位要填写增荷申请。

4、各单位填写增减负荷申请后,机电管理部电气管理员要根据实际供电情况,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和负责人对相关线路上各种保护做相应的整定计算,并通知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整定值并备案。

(四)考核办法。

各单位出现有违《供用电管理办法》的事件时,严格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1、无申请计划随意增减电力负荷,每次扣责任单位或责任者100元。

2、电力线路、电气设备超负荷使用,每台(条)扣责任单位100元。

3、不按规定对电气设备各级保护进行整定计算,扣责任者100元/次。

4、处理供电事故不执行指令,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5、不按规定组织电气试验(无试验报告单或测验记录)或不按期报结果,均视同无试验,扣责任人100元/次处。

6、对电气试验查出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弄虚作假者,每处扣责任单位100元,每一处保护失灵者,扣责任单位200元,甩掉各种电气保护者每台扣责任单位500元。

(一)所有施工单位、各生活办公场所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矿所属范围内办公、生活场所除可以使用饮水机、空调外,一律不允许使用超过300瓦以上的大功率的取暖、做饭、烧水等电器。

(三)办公场所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取暖、烧水电器时,必须拿申请和安全措施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使用许可证,并将使用许可证及安全措施张贴到电器使用处醒目位置,使用前还必须经机电管理部、保卫科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使用审批程序如下:

2、使用单位到保卫科凭签字后的申请领取使用许可证,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公寓在无人的情况下要及时关闭照明灯、电视机,同时矿区供电范围未经许可使用电热水器、电饭锅、电磁灶、电炉等用电设备,一经发现没收用电设备,并对责任人扣款500元。

(六)办公室、接班室晚上无人后要将照明灯、电脑、饮水机等用电设备及时关闭,白天在能达到可见度的情况下不得开照明灯。若发现未按要求及时关闭用电设备的单位,对单位罚款500元,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库房管理制度

一、领导查库。仓库领导每季度集体查一次,主管业务工作的领导每月查一次,业务处领导每周查一次,保管助理员每天查一次,检查内容是:库房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物资数量与账、卡是否相符,质量是否完好,机械、电子设备是否安全,库房使用是否合理,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措施是否落实。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检查。

二、保管员必须坚持一检三查。一检是:每周对所管库房和物资有重点地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是:库房门窗是否严密,防潮措施是否得当,物资有无丢失、受潮、发霉、生虫、生锈、鼠咬、老化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需要倒垛保养的.物资,应提出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力量实施。三查是:在风雨雪前,风雨雪中,风雨雪后,对库房和物资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库房门窗、天棚、垛顶是否漏雨,露天垛是否盖严,绳子捆绑是否牢固,排水沟是否畅通,垛底垛顶是否积水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三、建立查库登记簿,无论是领导还是保管员,均应将检查的情况认真登记。对检查出的问题,要一一提出处理意见,并抓紧落实。

库房管理制度

1 中心库是厂内各单位材料、产品的统一管理库,统一代保管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中心库必须严格执行物资纪律以及政策、规章、制度。

2 中心库对各分厂、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分别独立建帐。

3材料的管理

3.1 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材料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材料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3.2 各独立核算单位购回材料后,由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料票,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3.3 为满足分厂生产现场需要,方便分厂使用,对中心库存放不便的材料,中心库管理人员与分厂材料管理人员共同点收、入库后,可由分厂材料管理人员领出,分厂自存。

3.4 各独立核算单位用料时,填写一式两份用料单,经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消耗主管负责人签字后,向中心库领取,中心库管理人员按生产计划和材料定额发放,用料单一份留中心库结帐存查,一份交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3.5 用料单必须有分厂材料消耗负责人与中心库管理员的共同签字后,财务方可入帐,对于手续不齐全的,财务人员可拒绝入帐。

3.6 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料票不得积压突击出具,分厂自存的材料,用料后必须在一周内完善手续;每月底前对本月内使用的、未向中心库房出具料票的所有材料补签完所有手续。

4 产品的管理

4.1 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成品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成品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4.2独立核算单位的产成品经验收合格后,根据成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由所在单位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入库单,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4.3 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产成品出库时,填写一式两份出库单,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向中心库领取,出库单一份留中心库结帐存查,一份交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4.4 出库单必须有分厂负责人与中心库管理员的共同签字后,财务方可入帐,对于手续不齐全的,财务人员可拒绝入帐。

5 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帐应与中心库的材料、产品帐,帐物相符。各分厂每季度小盘库,半年大盘库,年终总盘库,并与中心库核对,编制报表。中心库每季清查、清点所有帐务,年终总盘点,如有差误,应及时向分厂及厂领导提出,并查明、清理。

6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库存不得超过厂定的限额标准。中心库发现超额时,应及时向厂领导反映。

7各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帐、中心库的厂保管帐作为厂财务科的汇总核算依据。

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均应树立保密观念,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共同保守档案机密。

二、对各类档案均应按规定的范围进行查、借阅,并严格履行手续。查、借阅机密档案要经主管领导批准。

三、对机密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将机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外传,对机密档案内容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复制。

四、凡涉及档案机密的人员一律不准在家庭、子女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有关档案机密内容,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档案机密。

五、利用者对所借档案文件、技术图纸等必须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携带公出、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六、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要按规定销毁,不得以废纸出售。

七、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保密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和被盗密者,应按其性质及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库房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 物资储存场所的消防器材配置,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安排专人维护和保养。

第四条 严格执行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检查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窃等工作。

第五条 在仓库、堆垛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六条 仓库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第七条 仓库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物品入库验收制度和物品发放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标签、质量、数量、包装。无产地、铭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

第八条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合格证。具有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化学品性质和懂得防护、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

第九条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所保管的物资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十条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库内物资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无能力整改的,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确须在露天存放时,必须做好防火、防晒等措施。规定禁止在露天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严禁在露天存放。

第十二条 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化学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十三条 库内储存化学品的面积和间距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堆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 平方米。

(二)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 米;堆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 米;堆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 0、3 米。

(三)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 米。

(四)装有照明灯的仓库,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 米。

第十四条 储存易燃和可燃化学品的仓库及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报安全部门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第十五条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装置的标准规范的规定。

库房管理制度

一、学校车棚(库)为本校师生提供无偿停车服务。师生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实行定时、定位停放管理,非存取车时间段不存取车辆。

二、师生的自行车、摩托车一律停放在地上车棚内;教师的汽车一律停放在地下车库内,车位有限,停满为止。非本校师生的任何车辆一律不得在车棚(库)内停放。

三、进入车棚(库)的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必须服从车棚(库)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按指定位置整齐停放,严禁乱停乱放。严禁在棚内骑行自行车。

四、自行车、摩托车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汽车进库必须关锁好车门车窗。贵重物品自行保管。若发生车辆损坏或车辆及物品被盗,车主应及时报告学校安保处,安保处将协助公安部门查处。学校不负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不准任何人偷骑、偷开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车门的视为偷窃行为。

六、汽车进出车库一律不准鸣号,要减速慢行,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若发生安全事故,车主负全部责任。

库房管理制度

规范仓库的管理,为正常的物业服务和后勤保障及时提供合格物品。

适用于物业服务及xx集团公司所需采购的物品储存的管理。

3.1库房保管员负责物品的储存控制。

3.2总工办或各使用部门负责所需物品的进货检验。

4.1出入库手续。

c)对入库物品、库管员应填写《入库单》并及时登记入账;。

f)对有储存期要求的物品要保证先入先出,防止过期、变质;。

g)维修用料及保修期内住户、公共设施施工用料凭《维修派工单》到库房办理领用手续,超过保修住户用料凭物业公司财务室开具的收据办理领用手续。

4.2物品码放要求。

a)库内物品要分区、分类码放整齐,保持防火通道畅通;。

b)库存物品应尽量上架,上轻、下重,保持货架稳定、易取;。

c)怕潮湿的物品,如需放在地上,应采取防潮措施(如铺垫防潮层);。

d)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严格按《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储存。

4.3库房环境要求。

a)室内应防暴晒和风雨侵袭,屋顶不得漏雨,墙面不得渗水,室内保持干燥通风;。

b)不准使用电炉等明火或大功率发热设备,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并保证在有效期内。

4.4每半年对库物品进行一次盘点,保持帐、卡、物一致。

zgb-008《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

入库单。

领物(料)单。

物品标识卡。

库房管理制度

对幼儿园的物资、食品进行管理,保证幼儿安全、减少浪费、提高效率。

适用于幼儿园对物资、食品使用的控制。

3.1 仓库管理员

——负责物资、食品的仓库管理工作。

3.2 其他部门

——负责物资、食品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4.1 幼儿园的仓库分为:物资库、食品库。

4.1.1物资库管理的物资包括:办公用品、教材、教具、幼儿用品、设备、工具、备品、配件等。

4.1.2食品库管理的物资包括:粮食、食用油、酱油、醋、调料、蔬菜、干菜等。

4.2 物资入库及入库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4.2.1物资入库

a) 物资采购回来后,由采购人员填写《入库单》(蔬菜除外)一式三联(库管联、财务联、采购联),连同采购物资交检验人员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由检验人员签字确认,交库管员进行验收,验收后签字确认,并保存库管联。

b) 依据《入库单》,由库管员在物资台帐上进行进帐处理,必要时填写物资卡片。

c) 采购人员在报销时,《入库单》上必须有库管员、检验员签字,财务人员方可给予报销。

4.2.2 根据物资分类,管理员对物资入库情况(包括:物资名称、规格、类型、数量、单价、金额等)建立台帐。

4.3 物资标识

a) 管理员负责在仓库内设立标识(可以插牌、划定区域等)

b)状态标识

——合格区;

——不合格区。

c) 物资标识

——建立物资卡片,注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出入库记录等

4.4 物资防护

4.4.1 物资存放仓库的基本条件:

——窗明库净,无蜘蛛网(每周清扫不得少于一次);

——通风良好(每天通风);

——光线充足;

——防雨、防潮、防鼠、防虫等;

——具有足够的摆放架。

4.4.2 对易燃、易爆、挥发性强的物资应单独设置仓库或隔离存放,并应注意:

——无明火、远离热源;

——摆放在地下;

——配备灭火器;

——保持包装完好;

——库房结构坚固,门窗封闭牢固;

——仓库门内开;

——对于有毒有害物资,应实行“双人双锁制”进行管理。

4.4.3 易发霉、生锈的物资:

——注意通风;

——放置在有防潮设施的仓库内。

4.4.4 易碎、易损的物资:

——体积较小的物资,应放置在货架的底层或地上;

——体积较大的物资,应靠墙立放,物资上方不能有悬挂物资;

——有胶垫保护。

4.4.5 食品:

——防鼠、防虫、防蛀、防潮;

——先进先出的原则;

——严禁贮存过期食品;

——所有食品必须分类、上架摆放;

——所有盛装容器、袋子必须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每次使用完后进行清洗,保持外观干净;

——对于易发生霉变的食品,包括米、面、干菜等,尽可能计划采购,并定期晾晒。

4.5 出库手续的办理

a) 物资领用人应凭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领料单》到仓库办理物资出库手续;

b) 管理员根据《领料单》上所列物资,逐一发放;

c) 管理员根据《领料单》内容登记仓库物资台帐;

d) 对于有毒、有害物资,还应在《有毒、有害物资登记表》上进行记录;

e) 管理员应于每日下班前,将《领料单》汇总后核对,并进行相关的帐务处理;

f) 管理员按照物资分类负责建立并填写《物资借用登记表》,在物资借用时,经借用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4.6 定期盘点工作

4.6.1 每学期末,管理员应对仓库内物资进行逐一清点;

4.6.2 根据清点结果,填写《库存物资盘点表》;

4.6.3 管理员应将库存物资台帐的余额和盘点表上的实物进行核对:

4.6.4管理员应在放假前,将学期《库存物资盘点表》送交财务室审核,并上报园长。

4.6.5 财务室应于放假前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样或全部核对,并将核对结果上报园长。

4.7 记录管理

依据《记录控制程序》财务室、仓库管理员负责对记录进行收集、整理、编目、归档。

库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仓库管理工作,防止产品在使用或交付前受到损坏或变质,特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原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的贮存管理。

1、仓库重地,严禁非仓库工作人员随意出入;有事须进库房时,必须有库房人员陪同。

2、仓库应以“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堆码合理、整齐,无倒置现象。物品码放应距墙面20厘米以上,必要时,采取上苫下垫措施。

3、仓库内温度应控制在5-38℃,湿度在30-80%之间。做好仓库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应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填写《温湿度记录表》。温湿度异常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采取措施。

4、仓库应保持光线充足,保持通风透气,避免阳光直射,不积水,不积尘,不结蜘蛛网,阴雨天气及时关窗。

5、仓库内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区为绿色、退货区为黄色、不合格区为红色。

6、仓库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报质管人员确认和处理,将有问题的产品放入不合格区存放,待查明原因后,作退货或销毁处理,处理结果应有记录。

7、仓库应定期进行清洁打扫,保持库房环境清洁,配置消防、安全防鼠、防虫、防尘设施,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污染工作。

8、对各类养护仪器及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

9、酒精等化学品必须进行隔离存放,搬运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时,严禁烟火,做好防护措施。

9.1化学品管理职责:采购部负责公司化学品采购。原材料库负责对库存化学品进行管理。

9.2化学品管理规定细则:原材料库对库存化学品进行隔离存放,库区内严禁烟火。库存化学品台帐,标识卡片等必须标注生产日期,以生产日期为准,按生产日期或保质期出库。化学品存放地点应避免高温线照射,温度过高应采取通风降温措施。

10、物品入库/出库管理:

10.1所有原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由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填写物料卡片,原材料和配件要填写该批料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填写仓库物料标示卡。10.2成品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库管员根据成品进仓单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填写有关帐、卡。

10.3库存物品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库。发放的物料必须是检验合格的物料。

10.4原材料、包装材料出库时,由领用部门填写领用单,到库房领用,库管员根据审核后的领用单进行发货。

10.5成品出库时,库管员根据销售部提供的《出库单》进行发货,详细记录发货数量,编号及货物流向。

10.6所有存货每季度盘点一次,及时填写有关帐,卡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

10.7发生盘盈(亏)时,库管员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查明原因,责任人须提交说明报告,如数额巨大,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10.8对于退回的不合格品,库管员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隔离存放,同时做好不合格状态标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10.9仓库内无人时必须关灯,断电,并关好门窗做好防盗措施。

库房管理制度

厂中心库房管理办法中心库房管理是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厂内各单位生产成本的重要环节,是按照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内容,保证原材料和产品质量的重要工作。为降低成本、保证质量,中心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敬业爱岗,为分厂做好服务,严格把关。

1、中心库是厂内各单位材料、产品的统一管理库,统一代保管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中心库必须严格执行物资纪律以及政策、规章、制度。

2、中心库对各分厂、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分别独立建帐。

3、材料的管理。

3.1、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

材料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材料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3.2、各独立核算单位购回材料后,由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料票,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厂材料管理人员领出,分厂自存。

3.4、各独立核算单位用料时,填写一式两份用料单,经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消耗主管负责人签字后,向中心库领取,中心库管理人员按生产计划和材料定额发放,用料单一份留中心库结帐存查,一份交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3.5、用料单必须有分厂材料消耗负责人与中心库管理员的共同签字后,财务方可入帐,对于手续不齐全的,财务人员可拒绝入帐。

4.1、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成品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成品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4.2、独立核算单位的产成品经验收合格后,根据成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由所在单位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入库单,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4.3、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产成品出库时,填写一式两份出库单,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向中心库领取,出库单一份留中心库结帐存查。

库房管理制度

1、产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产品应登记。

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3、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产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4、产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5、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6、产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产品有明显标志。

7、贮存产品,应在外包装上标明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9、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定期通风换气。

10、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11、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库房管理制度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退回产品应分别建账反映。

2、必须严格按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登记入帐,做到日清日结,确保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电脑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

1、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仓库管理制度按采购计划单、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通知采购经办人员及时处理。

3、一切原材料的购入都必须用增植税专用发票方可入库报销,无税票的`,其材料价格必须下浮到能补足扣税额为止。同时要注意审查发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4、入库材料在未收到相应发票前,仓管员必须建立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账,并根据检验单等有效单据及时填开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在当月票到的可不开),在收到发票后,冲销原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并开具材料票到收料单,月底将货到票未到材料清单上报财务。

5、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收料单上必须有仓管员及经办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每批材料入库合计金额必须与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一致。

6、因质量等原因而发生的退回产品,必须由技术质量部相关人员填写退回产品处理单,办妥手续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用(按消耗定额),车间领用物料必须凭由车间主任(或其指定人员)统一领取,领料人员凭车间主任或计划员开具的流程单或相关凭证向仓库领料,后勤各部门只有经主管领导批字后方可领取,领料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卡、入帐。

2、成品发出必须由业务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仓库管理人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和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发货,并登记卡片。

1、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三个月以上积压物资报表、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表,每月2日前上报财务及相关部门,并确保其正确无误。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4、仓库现场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6s要求、iso9000标准及各事业部分厂的具体规定执行。

库房管理制度

一、库房统一建立《物资收发保养登记簿》、《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登记簿》、《领导查库和库房安全登记簿》、《设备、工具账》、《物资堆垛卡片》、《库房温湿度变化记录表》,保管员要按要求认真作好登记。

二、登记内容清楚、准确,字迹工整,改错方法正确,不得错记、误记和在登记簿、卡、表上乱写乱面。

三、及时登记。库房所有登记要在当日下班前全部完成,严禁日后补记。

四、登记簿、卡、表用完后,要分类装订,保存五年后,经批准销毁。

库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仓库物资管理力度,全面落实走动式管理的办法,及时防止和解决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时效,做好基础管理工作,提高仓库管理能力,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巡视检查人员。

1、经理、副经理。

2、主管(各矿区、分子公司仓库)人员。

二、巡视范围(仓库)。

1、园区仓库。

2、所属成品库。

3、三大矿区配件库。

4、四大分子公司配件库。

三、巡视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库房内部。

1、库房物资摆放是否整齐、卫生是否干净;

2、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现场有无灭火器,是否按照安环部要求摆放。

5、检查消防水是否有水。

6、巡视检查公共区域有无消防设施。

7、巡视检查禁烟区有无人员吸烟,如有发现立即制止并执行罚款。

8、巡视检查员工及送、领料人员有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如有发现立即制止。

9、检查仓库及办公室门、窗是否关好。

10、库房内外有无烟头。

11、安全指示灯是否正常;

(二)库房周边。

1、夜间值班人员巡查仓库周边是否有异常人员走动和徘徊逗留,若发现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2、每天巡视检查存放在露天大型设备设施有无缺失情况,及时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3、每天巡视钢材库。库管员每天巡视钢材库及周边情况,做好巡察工作,如实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4、库房保管员巡视检查库房周边有无不安全隐患。

(三)巡查员工精神面貌及具体工作情况。

2、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检查。

3、安全检查,关闭电源。

4、员工交接班检查。

5、上岗是否穿工作服,上岗后注意礼貌礼仪、仪表仪容仪态,杜绝语言粗暴、态度强硬等现象。

6、库房保管员巡查库房内的消防、安全标识,照明情况,发现问题如实记录,上报领导。

7、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严格执行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

8、禁止聚堆聊天、当班睡觉、脱岗现象出现。

9、做好巡查记录及处理意见并做出评价。

10、检查员工参加晨会的情况,并做好记录。

11、按照工作流程操作,检查员工的仪容仪表,着装整齐。

12、检查叉车是否违章操作情况。

13、对传达及交待的重点事情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四、对所分管区域采取定时或不定时检查(每天不少于2次),将检查情况记录在《现场巡视记录表》中,并对出现的问题跟进整改。要求及时总结现场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重要事项要当面交接,互相提醒。

五、不定期进行员工意见调查,协助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及时将员工意见及工作进展情况反馈上一级管理人员,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库房管理制度

1、产品必须码放在垫板上,不允许产品直接接触地面(包括散装产品),产品摆放要做到“三齐”,堆码整齐、码垛整齐、排列整齐,不得出现混放或错放现象。产品必须要集中码放,一种产品必须码放在一排或并排二排,不能相隔另一种产品或过道码放。

2、仓库每种产品要有物料卡,对每类每批产品在物料卡上严格标明采购日期、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及最终保质时限,做到帐、卡、物相符,挂卡存放。

3、库房码放产品必须留出进出货通道,码放垫板产品离顶部和墙壁不得小于30cm,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有非食品、个人物品、药物、杂物及亚硝酸盐、鼠药、灭蝇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4、经常检查所存放的产品,发现有霉变或包装破损、锈蚀、鼓袋等异常、变质时做到及时清出,清出后在专用区域内落地另放并标明“不得食用”等字样,及时销帐、处理、登记并保存记录。

5、仓库内保持清洁、卫生,仓库要每周一次进行全面卫生清扫,仓库要保持空气流通,要有防潮、防火设施,要有防鼠粘板。做到无鼠、无蝇、无虫、无灰尘。仓库内严禁吸烟。

6、仓库要有产品储存区、产品出货区、产品退货待处理区、不良产品存放区,用标签将每个区域标识明确,用胶带将每个位置区分清楚,不同的产品放置相对应的区域。

7、仓库消防灭火器要固定在墙壁上或水泥柱上,消防通道位置不能存放货物,货物放置也不能影响灭火器的取拿;紧急出口一定要保持畅通,为了产品不丢失,可用公司封条将安全紧急出口封上,定期检查是否损坏,并定期组织消防演习,对新进员工进行消防工具使用培训和消防安全培训。

8、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1、入库产品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有发霉、变质、腐败、不洁的产品不准入库。

2、对采购的产品认真验货,做好登记,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存,将卫生检疫资料、海关资料收集并分类存档,登记台帐。

3、产品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4、入库的产品要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每月一次对库存产品进行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如库存产品有变动应及时向仓库管理部和财务部用时反映,以便及时调查原因调整库存数据。

1、所有产品出库时必须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

3、产品出库时必须做到按单出货,出货人员应根据出货单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出库发货;出货后,仓管人员要将出货数据登记入卡,管理人员登记入帐。

4、任何人员不得在仓库随意拿取样品。业务人员需要样品时,仓管人员应根据业务人员填写的《样品需求单》,给予发放,并登记入帐。

1、退货产品入库时仓管人员要区分良品和不良品,要将良品放置在退货待处理区,将不良品放置在不良产品存放区,不得混放,不得随意不分区域放置。

2、区分好的合格产品要整理分类、清点数量、做好标识。能够在市场上重新销售的产品要重新包装重新入库,不能再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要通过特殊渠道销售,或做促销活动时采用。

3、对确认报废的不良产品由仓管人员填写《报废处理单》交于仓库经理确认,并经财务人员审核后,仓管人员根据《报废处理单》将报废产品的型号、数量清点清楚,方可报废处理。

4、报废产品不得随意倾倒处置,要将报废产品统一倒倾之当地相关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区域。

1、产品有效证件不全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入库。如有仓库有效证件不全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入库,对仓库管理人员处罚50元/次,出现损失的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2、异常库存未上报的,盘点时发现有质量问题产品未上报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次,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3、仓库存放物品不符合规定的,仓库卫生没有按时打扫的第一次给予整改,以后处罚50元/次。

4、将不良产品和合格产品未分开存放的处罚20元/次,将不良产品未规定出库的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次,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5、产品出库时未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次。

6、将不良产品未经过《报废处理单》处理的,由仓库管理人员和管理者全额赔偿。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

库房管理制度

1.药品、器械入库,必须登记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经营企业等相关信息,如药品、器械有效期不足一年以上,仓库保管员将不与入库,退回经营企业自行处理,特殊药品或急需药品,有效期不足一年如需入库,需上报药剂科管理部门,入库报备。

2.如药品、器械其经营企业送货时发票未与货同时到达,需由仓库保管员填写代入单(医院自制),药品会计依据该代入单入账,并留存,以做替换正式发票凭证,代入单由保管员签字后方可生效。

3.如货物与发票同时到达仓库,药品会计需由保管员在货物随货通行单上签字,方可登记入库。如未见保管员签字,不可入库。

4.药品、器械仓库管理需每个月自检、自查。如发现药品、器械有效期不足六个月,应立即形成报表,上报药械科,由药械科管理人员进行退换货处理,以避免医院财产流失。所有退换物品由仓库保管员进行详细登记。(如药局退药品到仓库,由仓库将该药品退换到该药品经营企业或生产企业,并登记该药品的名称、批号、数量、厂家及供货商等)如药品、器械发生换货后,由仓库保管员再次登记该药品、器械的相关信息,并从换货记录登记中删除。如该药品、器械发生退货,由保管员与药品会计共同将退货冲票冲掉此帐,并在退换货登记中删除。

5.药品配送企业与院方约定,每周三、周五为送货时间,仓库保管员应在送货日期前做好药品购进计划,保证医院临床及时用药。

库房管理制度

对幼儿园的物资、食品进行管理,保证幼儿安全、减少浪费、提高效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幼儿园对物资、食品使用的控制。

3.职责。

――负责物资、食品的仓库管理工作。

3.2其他部门。

――负责物资、食品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4.1幼儿园的仓库分为:物资库、食品库。

4.1.1物资库管理的物资包括:办公用品、教材、教具、幼儿用品、设备、工具、备品、配件等。

4.1.2食品库管理的物资包括:粮食、食用油、酱油、醋、调料、蔬菜、干菜等。

4.2物资入库及入库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4.2.1物资入库。

a)物资采购回来后,由采购人员填写《入库单》(蔬菜除外)一式三联(库管联、财务联、采购联),连同采购物资交检验人员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由检验人员签字确认,交库管员进行验收,验收后签字确认,并保存库管联。

b)依据《入库单》,由库管员在物资台帐上进行进帐处理,必要时填写物资卡片。

c)采购人员在报销时,《入库单》上必须有库管员、检验员签字,财务人员方可给予报销。

4.2.2根据物资分类,管理员对物资入库情况(包括:物资名称、规格、类型、数量、单价、金额等)建立台帐。

4.3物资标识。

a)管理员负责在仓库内设立标识(可以插牌、划定区域等)。

b)状态标识。

――合格区;。

――不合格区。

c)物资标识。

――建立物资卡片,注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出入库记录等。

4.4物资防护。

4.4.1物资存放仓库的基本条件:

――窗明库净,无蜘蛛网(每周清扫不得少于一次);。

――通风良好(每天通风);。

――光线充足;。

――防雨、防潮、防鼠、防虫等;。

――具有足够的摆放架。

4.4.2对易燃、易爆、挥发性强的物资应单独设置仓库或隔离存放,并应注意:

――无明火、远离热源;。

――摆放在地下;。

――配备灭火器;。

――保持包装完好;。

――库房结构坚固,门窗封闭牢固;。

――仓库门内开;。

――对于有毒有害物资,应实行“双人双锁制”进行管理。

4.4.3易发霉、生锈的物资:

――注意通风;。

――放置在有防潮设施的仓库内。

4.4.4易碎、易损的物资:

――体积较小的物资,应放置在货架的底层或地上;。

――体积较大的物资,应靠墙立放,物资上方不能有悬挂物资;。

――有胶垫保护。

4.4.5食品:

――防鼠、防虫、防蛀、防潮;。

――先进先出的原则;。

――严禁贮存过期食品;。

――所有食品必须分类、上架摆放;。

――所有盛装容器、袋子必须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每次使用完后进行清洗,保持外观干净;。

――对于易发生霉变的食品,包括米、面、干菜等,尽可能计划采购,并定期晾晒。

4.5出库手续的办理。

a)物资领用人应凭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领料单》到仓库办理物资出库手续;。

b)管理员根据《领料单》上所列物资,逐一发放;。

c)管理员根据《领料单》内容登记仓库物资台帐;。

d)对于有毒、有害物资,还应在《有毒、有害物资登记表》上进行记录;。

e)管理员应于每日下班前,将《领料单》汇总后核对,并进行相关的帐务处理;。

f)管理员按照物资分类负责建立并填写《物资借用登记表》,在物资借用时,经借用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4.6定期盘点工作。

4.6.1每学期末,管理员应对仓库内物资进行逐一清点;。

4.6.2根据清点结果,填写《库存物资盘点表》;。

4.6.3管理员应将库存物资台帐的余额和盘点表上的实物进行核对:

4.6.4管理员应在放假前,将学期《库存物资盘点表》送交财务室审核,并上报园长。

4.6.5财务室应于放假前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样或全部核对,并将核对结果上报园长。

依据《记录控制程序》财务室、仓库管理员负责对记录进行收集、整理、编目、归档。

5.记录。

库房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1)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三条对于入库的货物,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内容不相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五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保管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六条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种货物明细账,做到日清月结,到达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卡相符。

第七条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保管员对库存货物每月月末盘点对账。发现盈余、短少、残缺,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做好仓库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对于有特殊要求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有特殊要求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内存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放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库房管理制度

1、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单位接待用酒管理。

2、办公室为本规定的'监督、管理部门。

二、接待用酒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保管。

三、接待用酒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任何人不得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四、接待用酒分重要接待用酒(300元以上)、中等接待用酒(200元-300元)、普通用接待用酒(100元左右)三个档次。各科室接待,按层次选用中等或普通接待用酒,原则上不得领用重要接待用酒。馆领导班子对外接待使用酒水,酌情处理。

五、坚持谁经领、谁签字原则。所有接待用酒,都需经馆领导书面或口头同意。未经馆领导批准的,不得领取。领用重要接待用酒,需经馆长同意。

六、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科学适度接待的原则,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随意提高接待档次、扩大接待范围。

七、酒库内不准吸烟、生明火。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准私自进入库房。

八、做好酒库安全消防工作。

库房管理制度

一、清库工作每年进行两次,通常上、下半年各一次。通过清库,要彻底清查库存物资的数量、质量,核准账目,查明积压物资的品种、数量和质量,研究利用办法,提出处理意见。清库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找出教训,改进管理方法。

二、清库工作要严密组织,通常在仓库首长的`领导下,由业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请上级业务部门派人参加。

三、清库时,要对所有库存物资,逐品名进行清点,查清数量,核对账卡,有重点的检查质量。同时,对库房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以及保管员的业务水平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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