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大全(15篇)

时间:2023-11-29 09:54:19 作者:MJ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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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机打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三讲”教育整改措施,严肃劳动纪律,完善考勤管理,总行决定实行打卡考勤制度。为保证打卡考勤机制度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行机关在册正式职工、临时用工(以下简称“总行职工”)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总行职工上班与下班均要打卡。实行打卡考勤机制度后,总行机关仍然坚持正常的工作作息时间,即每周1至周5为正常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上班,下午5∶00下班,但考虑到打卡占时等因素,因此,上午8∶10分以前和下午4∶50以后打卡,均视为正常出勤,其他情况则为非正常出勤。打卡机24小时不关机。上午8∶10分至8∶30分打卡按迟到记录;下午4∶30分至4∶50分打卡按早退记录;上午8∶30分以后到达和下午4∶30分以前离开,按缺时记录;每个工作日只打一次卡按少卡记录,两次均未打卡按缺勤记录。

第四条总行职工如有非正常出勤记录,本人必须如实填写《月度出勤及工作完成情况报告表》(以下简称《打卡考勤机报告表》),说明非正常出勤的原因,交本部、室考勤员审核,部、室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第五条总行职工因公出国、出差、市内公务等不能正常出勤时,须在《报告表》中注明,按正常出勤对待;否则,以打卡考勤机记录为准。

第六条总行职工请事假、病假、婚丧假、产假、探亲假、工龄假,须按打卡考勤机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在《打卡考勤机报告表》中注明;未履行请假手续又未在《打卡考勤机报告表》中注明的,按旷工对待。

第七条新入行人员和遗失考勤卡的人员,在领取(补办)考勤卡以前,由本部、室考勤员负责考勤登记。有非正常出勤情况的,应填报《打卡考勤机报告表》。

第八条总行职工忘记打卡或忘记带卡时,本人应在正常考勤所规定的时间内,向人事教育部劳资处报告,并在当月《打卡考勤机报告表》中注明。没有报告或未在《打卡考勤机报告表》中注明,按旷工对待。

第九条经鉴定确因打卡考勤机失灵而没有打卡记录的,按正常出勤对待。班车因特殊情况晚到,按正常出勤对待。

第十条总行职工无正当理由考勤少卡,每少卡一次按缺时4小时对待,每月累积缺时4小时视同旷工半天。

第十一条打卡必须由总行职工本人履行,任何人不得请他人代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发现代打卡行为,扣除当事人双方当月增收节支奖,并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总行职工上班打卡后即应到岗工作,在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准擅自离岗。

第十三条考勤机卡同时作为职工午餐的就餐卡,今后视情况还将开发其他功能,因此,总行职工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的考勤机卡,爱护打卡设施。丢失考勤机卡应及时向人事教育部劳动工资处申请补办,并由本人负担工本费100元。

第十四条各部、室要加强考勤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总行职工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以及各种假期待遇,按农发行人字(1994)14号《总行机关考勤办法》、《总行职工享受各种休假的规定》及《总行机关增收节支奖金发放暂行办法》办理。

第十五条人事教育部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打卡考勤机记录明细表》印发各部、室核对,各部、室应于5日前将《打卡考勤机记录明细表》、《打卡考勤机报告表》、《总行机关职工奖金及伙食补贴发放表》一并送人事教育部劳动工资处。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人事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十二月一日起试行。

公司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厉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无论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还是冬季作息时间,上午、下午打卡时间界线均以中午1:00划分。在1:00以前打卡的,相应计入上午上下班时间纪录;在1:00以后打卡的,相应计入下午上下班时间纪录。

四、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经单位统一支配,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并需要兑现加班工资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兑现加班费。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兑现加班费。

六、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考勤人员在当月考勤表后附文字说明。

七、工作人员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状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遗忘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分别按以下状况处理: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根据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根据迟处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根据旷工处理。

八、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准时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班次内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担当。

九、工作人员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缘由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办公室依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事先未向办公室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担当。

十、部门职工因下列状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本人负责,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因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未准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担当: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单位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科室、部门负责人有上述状况者,由分管领导签批《核销登记表》,并由本人负责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

干部、职工或部门负责人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部门领导或局分管领导的同意。

十一、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遗忘打卡的,可根据本制度第十项规定的方法和程序,经部门负责人或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更正。

十二、有意不打卡形成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即认同为迟到、早退或缺勤,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工作人员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担当。

十四、干部、职工个人考勤记录由局办公室负责定期公布,干部职工有异议的,可以到办公室查询。

十五、本制度与《房管局干部职工工作考勤和请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结果作为兑现工资奖金和工作人员考核、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十六、为了维护房管局的整体形象,严厉工作纪律,干部职工要树立大局意识,自觉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消失有损于团队的言论和行为。工作人员消失无理取闹,与考勤管理人员争吵的,或行政管理人员营私舞弊的,赐予通报批判,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本局有关规定处理。

十七、局机关各科室及公房管理所的考勤登记适用本制度。

公司员工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考勤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管理规定3.1.工作制度3.1.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1.2打卡制度3.1.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

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3.1.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

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

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2.5手工考勤制度3.1.2.6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2.7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2.8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2.9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3.2加班管理3.2.1定义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

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3.2.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3.2.2.1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

班次。

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

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

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

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3.2.2.2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

《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

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3.2.2.3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3.2.2.4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3.2.2.5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

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

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3.2.3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3.2.3.1《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3.2.3.2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

各部门的考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

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

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管。

3.2.3.3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3.2.3.4如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未设文员,以上职能由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指定的人员履行。

3.2.4倒休3.2.4.1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

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由部门考勤员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后,交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签批。

3.2.4.2当月倒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3.2.4.3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倒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倒休天数。

3.2.4.4员工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3.3各类假期规定3.3.1病假3.3.1.1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3.3.1.2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

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3.1.3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3日以上,在7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

超过7(含)日以上的,从第7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所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公司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6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3.2事假3.3.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

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公司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一、凡外出办理各种业务的公司员工,须先到公司指纹打卡后,可视为上班;上班期间外出办理各种业务时,需首先请示部门经理同意,并报行政办(赵小利处)备案;特殊状况不能打卡者,须经部门经理书面签字批准并于当日报行政办(闫柯宇处)备案,业务完毕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批准手续,视为有效上班。

二、凡公司员工漏打上下班卡的,除在次日内出具书面有效说明并经部门经理签字审批的外,一律以迟到、早退论处;按月度统计时,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至1小时以内按旷工1小时论;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日论。

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中对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罚规定。每月度考勤统计时,累计迟到、早退超过两次以上者,从第三次算起:员工扣罚30元/次、中层管理人员扣罚50元/次、高层管理人员扣罚80元/次;每月度考勤统计时,旷工一天者,扣罚当月2倍日均上班工资;旷工两天扣发当月3倍日均上班工资;旷工三天,扣罚一个月出勤工资;旷工时间不足一天的按小时计算,扣罚金额为当月日均上班工资除以8小时乘以2倍旷工时间。

四、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

1、外出办公不按上述规定报备的、签字批准手续不全或不办理批准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论处,按照集团公司考勤制度进行处罚,并在当月工资中体现(扣发金额按次累加)。

2、若以外出办理公司业务为名,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其他事务活动等,一经查实,一律以旷工论处,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本通知从20xx年元月一日起执行,相关条款行政部不再另行通知,请各部门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并严格执行。

公司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考勤卡管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特制定此规定。

适用于公司所有需要打卡的人员。

1、管理职责:

(一)传达室门卫对打卡机及员工打卡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

(二)办公室主要负责考勤卡办理、登记、退卡及注销等工作。

2、考勤卡的办理:

(一)发卡:新员工入厂后,由部门内勤负责通知新员工到办公室经办人处办理考勤卡。

(二)补卡:考勤卡在个人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或遗失等情况时,应立即向办公室经办人员说明情况,并办理补卡手续。

办理补卡手续:

在出纳处缴纳工本费10元,凭缴费单到办公室经办人处以旧换新,补发新卡;特殊情况下丢卡者将现金交至办公室经办人直接办理;由其负责待出纳回公司后转交现金。

(三)退卡:员工离职时,将考勤卡退还办公室经办人,并由办公室经办人确认考勤卡已归还,如离职时考勤卡遗失的,公司将收取10元工本费。

(四)销卡:凡出现考勤卡损坏、遗失、退卡的,办公室经办人应当天在考勤系统里办理销卡手续。

1、公司员工没有在规定上班时间打卡的,当日工资不予计酬;。

2、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上、班工作时间,不允许迟到、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内扣5元;10-20分钟内扣10元;20-30分钟内扣15元;30分钟后视为当日旷工。

3、门卫应监督员工出、入厂时打卡;严禁代打卡。一经发现,打卡者和被打卡者均给予扣100元/次,当班门卫100元/次;如发现第二次的,无条件辞退。

4、新员工入厂后因未及时办卡造成当日工资无法计酬的,由具体经办人承担其工资;员工忘打卡的,凭《签卡单》计酬,每次-5元;如无《签卡单》,当日工资不予计酬。

5、员工考勤卡出现损坏、遗失,丢卡者未及时通知办公室经办人注销卡号,造成丢卡者当日上班未打卡,由丢卡者承担责任;办公室经办人未及时注销卡号,造成丢卡者无法打卡而无法计算当日工资的`,由办公室经办人承担其当日工资,月底工资中汇总。

5、凡是遇到有遗失、损坏的考勤卡,或员工离职后交回的考勤卡,办公室经办人应在7天内办理销卡,如未按规定执行,将在其当月工资中扣5元/次。

本规定从20xx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公司将不断修改完善。

公司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第1条目的.

为了使员工明确工作和休息时间,严肃纪律,保证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

第3条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若有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作息时间。

第4条上班时间为每天9:00至17:00,中午12:00至13:00为午餐时间。

第5条打卡地点:公司行政部。

第6条打卡时间:8:30至9:00及17:00至18:00,每天打卡两次。

第7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领导陈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门领导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8条所有员工上下班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打卡者与持卡者每次各扣xx元。

第9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监督人员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行政部,行政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10条如考勤卡损毁或丢失,须及时向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11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的第一责任人,考勤员由部门负责人确定。

第12条各部门(或实体)于每月是xx日前根据考勤原始记载和打卡记录情况,对本部门上月的出勤情况进行如实汇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

第13条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情况,由公司办公室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公司迟到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1.8:30以后到班者,按迟到论处,每次扣20元,第一次记警告;超过1小时到班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扣发当天基本工资。

2.提前1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每次扣20元;超过1小时的,按旷工半天论处,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

3.如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4.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5.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6.旷工0.5工作日扣除当日工资;旷工1个工作日扣除2倍当日工资。

7.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扣发15天工资或是根据情况强制辞退。

8.未签到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则视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实到时间来计算迟到、早退、旷工。

9.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行政部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10.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100元。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因季节变化需要调整上下班工作时间,则由办公室另行通知,夏时令(早上8:00—12:00,13:30—17:30)/(早上7:30—12:00,14:00—17:30),冬时令(早上8:00—12:00,13:00—17:00)。

第二条员工(除特殊审批外)在公司上班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登记制度,一个月内无特殊原因累计二次未见指纹打卡记录的,如能证明确实在上班,须填写附件补打卡申请,否则按旷工半日论处(扣除当月日工资1.5倍),依此类推。因工作需要在项目部上班,则由项目部负责考勤,如若发现既不打卡,又无项目部考勤,视作旷工论处。

第三条所有员工(除特殊审批外)须先到公司指纹打卡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及时通知办公室。不办理批准手续者,经查实,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四条上班时间开始后,如因特殊原因,需填写补打卡申请上交办公室。否则5分钟至30分钟内打卡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扣除当月日工资的1.5倍)。

备注:1、按迟到论处时间表(夏时令8:06—8:36/7:36—8:06、冬时令8:06—8:36)。

2、按旷工(半天)论处时间:

(夏时令8:36之后/8.06之后、冬时令8:36之后)。

(夏时令17:00之前、冬时令16:30之前)。

第五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两次以上(含两次)累计发生,按50元/次扣款处理。

第六条员工迟到、早退1次,当月扣工资20元,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2次者,除按规定20元/次扣工资外,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含以上)者,除按规定20元/次扣工资外,给予记小过的处分;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含以上)者,除按规定20元/次扣工资外,给予记大过的处分,并上报总经理。

第七条员工无故旷工,当月按应扣日工资的。三倍扣款,因旷工造成公司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无故旷工1天,除按规定扣除本人当天工资的三倍外,给予记小过的处分;当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记大过;连续旷工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八条员工(除经总经理提出的特殊处室特殊审批外)因病因事要请假的,无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请假,填写好请假单,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处室长审批,并报办公室,超过一天的还需报分管副总批准;处室长请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未经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办公室由专人考勤,考勤人员必须在上班后将员工到勤情况报办公室主任。考勤人员在每月五日前须将考勤汇总表及值班费上报各财务处核实,且各公司财务处务必于每月15日前将工资发放到员工手中(中实建设为每月8日发放)。

第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5月13日制定,于20xx年5月16日生效,若本人对考勤结果有异议,可至办公室考勤管理员处查询。请公司全体员工认真遵守,互相监督,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执行。

申请人。

公司考勤打卡规章管理制度通知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9:00——17:00。

周六,周日实行单双休制度。

第四条考勤打卡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2、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

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总经理批准后,月底由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

第五条迟到/早退

1、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

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

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第六条请假

1、病假:员工病假须于前一天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医院就诊证明。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

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第七条出差

1、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财务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第八条考勤记录及检查

1、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汇总公布,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2、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

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公司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作息时间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为休息时间(夏季作息时间)。

1公司(总部)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节假日按国家规定的执行。

1、公司除总裁外,其他全部员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别员工不考勤须经总裁批准。

2、本公司员工除总裁之外的其他员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为两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饭不用打卡,打卡前请认真核对姓名,以免打错。由前台文员负责监督,当打卡机出问题时应准时向人事部反映。

3、员工不得代人或托付他人打卡,违者双方以旷工一日处理,假如前台文员代人打卡,违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遗忘打卡、打重卡或打错卡时,应在24小时内向部门经理说明状况,由部门主管开据证明交人事部处理,并留存说明记录。一个月内累计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迟到或早退一次。

5、员工外勤需仔细填写外勤表,并由相关部门签字,如下班前不能回来者,临走时打下卡。

6、外勤表由各部门的经理在人事部领取并保存,每月1号将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对。如有遗失,由各部经理负责。

7、每月最终一天下班后,人事部需将下月的考勤卡预备好放前台桌面,并在次日早上将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后将卡放入相应的位置。

8、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出差。

(5)外勤。在外办事。

(6)调休。

1、人事部责收集各部门上交的外勤表,并做好工资预算表,然后将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财务核对建档。

2、考勤计分方法。

a:迟到。迟到10分钟扣2分,迟到10~30分钟扣5分,迟到30~60分钟扣10分,迟到60分钟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钟扣2分,早退10~30分钟扣5分,早退30~60分钟扣10分,早退60分钟以上扣20分。

c:旷工。旷工一次扣20分。

d:请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为基数扣除,考勤成果分为四级:

优:85分以上;良:85~75分;中:75~65分;差:65分以下。

3、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果打算员工的考勤嘉奖、惩罚。

公司总裁办公室会同人事部执行本制度,其他未尽事宜经公司总裁批准后择时颁行。

公司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使员工明确工作和休息时间,严厉纪律,保证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

第2章员工作息时间。

第3条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若有特别状况,可另行支配作息时间。

第4条上班时间为每天9:00至17:00,中午12:00至13:00为午餐时间。

第3章员工考勤规定。

第5条打卡地点:公司行政部。

第6条打卡时间:8:30至9:00及17:00至18:00,每天打卡两次。

第7条员工上下班必需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领导陈述缘由(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门领导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8条全部员工上下班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反规定者,一经发觉,打卡者与持卡者每次各扣元。

第9条公司每天支配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监督人员负责将员工出勤状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行政部,行政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10条如考勤卡损毁或丢失,须准时向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11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的第一责任人,考勤员由部门负责人确定。

第12条各部门(或实体)于每月是日前依据考勤原始记载和打卡记录状况,对本部门上月的出勤状况进行照实汇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

第13条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状况,由公司办公室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格执行当班工作时间,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订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须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实行一人一卡、专卡专用、自行保管(如有遗失需交5、00元卡费及补发卡手续)。

三、上下班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则按违章处理。

四、当班执行时间为:上午*****到***,下午**时到**时。上班刷卡时间:不得超过当班时间10分钟,如上班超过刷卡规定时间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刷卡视为早退,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违章处理(罚款***元),超过三次,每次加罚**元。迟到、早退超过当班时间1小时按旷工处理。

五、在当班时间内出差、施工、办事或参加会议的必须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当班前或下班前外出办事不能按时刷卡的,应及时向考勤管理员或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原因,可按考勤办理登记手续。

六、因公出差在外,无法执行打卡规定的,应事先向考勤管理员报告,并经部门以上负责人证明后办理考勤登记手续。

七、当月出现迟到、早退***次以上(含***次)或缺勤、旷工**次以上(含**次),将给予警告,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如连续二个月出现类似情况或当年累计出现迟到、早退30次或累计缺勤、旷工10(含10次)以上,给予除名处理。

公司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1、按指纹前,应注意手指是否干净。

手指上不要带有脏物及可能的化学腐蚀物,按指纹前手指保持清洁,确保指纹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2、将已经存档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纹镜面上,指纹机语音提示“谢谢”即操作成功;

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纹,或者用备用指纹刷。

3、刷指纹要尽可能大面积接触感应板,不要有翘、刮、滑、晃动、抠镜面等动作。

4、指纹考勤机上其他键盘不许随便按动,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5、指纹考勤机对手指干燥、太冷等会感应失灵,自己要提前处理后再试(可用口呵温、润)手不可有水。

6、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时间向人力资源部反应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

7、指纹处脱皮严重,十指都无法准确采集指纹的同事可到人力资源部审核领取个人密码,每天实行密码考勤,直到指纹可用时终止。

8、常用和备份指纹因各类原因刷指纹不顺畅时可以到人力资源部重新采集指纹。

二、指纹考勤时间及规定

1、刷指纹时间为(暂执行每天两次指纹考勤):

a每日早上上班前 b 下午下班后

2、指纹机全天候固定位置开机,只要为上班前首次进入岗位,无论是否公私事迟到都必须刷指纹。公事刷后写出书面详细证明经上级主管审核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挡。

3、漏刷考勤人员写出详细证明经上级主管签字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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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对局机关作息时间、请假销假、带薪休假、考勤奖惩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特重新修订全局干部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一、考勤的范围。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勤的内容及方法。

考勤内容包括上下班考勤、会议和重大活动考勤。

1、上下班考勤。

考勤签到时间为上班8:30以前,下班5:00以后(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或早退,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手续的视为旷工。具体工作由局人事科、监察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2、会议和重大活动考勤。

实行签到制度,如有请假者,由科室负责人将请假者名单及请假事由范文就来交考勤人员,由考勤人员汇总定期向局领导汇报。

3、因公外出和请假的考勤。

工作时间科室、单位人员不得随意关门,外出时,要在办公室门上公务活动告知牌上明确去向。

因公外出和请假,按管理权限逐级报批。

科室人员请假:1天内的(含1天),普通工作人员经本科室负责人批准;科室负责人经分管局长批准。5天内的(含5天),普通工作人员依次报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批准;科室负责人依次报分管局长、局长批准。5天以上的普通工作人员依次报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局长批准;科室负责人依次报分管局长、局长批准。

副局长、纪检组长及县级非领导职务人员请假:1天及以上的报局长批准。

凡请假人员均须履行请假手续,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后报人事科,作为考勤依据。

4、请假的考勤。

产假、护理假、婚假、探亲假和年休假,由休假人填写《休假审批表》,在人事科审核休假期限后,休假人按管理权限签字报批。休病假需出示公费医疗医院的诊断书休假。休假、事假需要事前办理手续,事后补办的无效。丧假,允许休假人口头请假(事后补填事假审批表)。

因公出差、检查、执法等不能签到、签退的,要填写《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干部职工外出签报表》,工作人员5日内的由主管局长审批,5日以上的由局长审批。审批表报人事科备案。因执法、检查等工作原因,临时外出来不及办理手续的,必须提前打招呼,告知人事科和分管局长,由人事科登记备案。外出归来2日内,补办《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干部职工外出签报表》,报人事科备案。

三、各种假期时间。

(一)产假:职工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可以延长至一百八十日,男职工享受护理假五至十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职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按以下规定休假: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休假二日;

(2)结扎输精管、输卵管的,休假二十日;

(3)终止妊娠的,根据不同情况休假十五至四十日。

(二)婚丧假: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假期一至三天。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职工晚婚的(男25岁,女23岁),增加婚假十五日。

(三)探亲假:根据xx《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新招录试用期未满的职工不享受《探亲规定》的待遇。

(四)年休假:根据xx《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xx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xx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xx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考勤的奖惩。

每个月,迟到或早退的累计6—9次的,一次扣发年度考核奖金(含年度各种奖励,以下同)10%;10次以上的一次扣发年度考核奖金20%;全年累计超出30次的,取消一切评先争优资格并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

当月累计旷工1天扣发年度考核奖金10%,当月累计旷工2天扣发年度考核奖金20%,当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扣发全部年度考核奖金。

全年病假超过30天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全年病假累计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全部年度考核奖金,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工资。

全年事假累计7天以上扣发年度考核奖金20%,全年事假累计15天以上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含20天)扣发全部年度考核奖金。

工作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勤纪律。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严格遵守机关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随意脱岗;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带孩子到办公场所;严禁下棋、打牌,严禁无故串岗,严禁利用微机聊天、玩游戏、炒股票等。

2、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或早退,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

手续的视为旷工。

3、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事科备案,但要明确外出时间。

4、到外地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2日内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

5、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人事科)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6、考勤情况由人事科每月公布一次,并作为年终考核和评先、优、模依据。

7、外县(市)局局长离开本地区需向市局领导请假。

8、各事业单位按照此规定执行。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组织纪律性,树立精简、勤政、务实的机关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考勤内容。

第一条市分行机关考勤内容,包括在勤、值班、加班、请假、迟到、早退、旷工。

第二条市分行机关员工准时到达、准时离开工作岗位,即为在勤。

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视同在勤:

(一)由领导派其到外地、县、乡出差、开会或经领导批准在城区范围内办公事,不能按时在机关上下班。

(二)经批准脱产、半脱产学习或从事其它公务活动的。

第三条工作时间。

第四条迟到、早退或旷工。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从每月月初开始累计迟到(早退)按分钟计算扣除当月工资,1分钟扣除1元,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罚款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将按待岗处理,并另行安排工作。

每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5.5天,连续旷工3天者,视同待岗对待。

第五条值班指报警监控室、门卫及信息电脑部按规定需要夜间值班或在节假日值班。值班经领导批准,按守库费标准发给值班费。

第六条加班因特殊情况(包括定期上报省分行报表),员工需要在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工作,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班。加班原则上由部室安排轮休,不能轮休的,经行领导批准按规定标准发给加班工资。

第二章工作学习纪律。

第七条上班时间工作纪律。

一、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串岗,严禁高声喧哗,严禁打牌聊天,严禁用单位电话拔打私人电话,严禁在微机上玩游戏、严禁会友。因公外出30分钟以上要请示部门经理(主任),得到许可后方可离开岗位。

二、不允许机关员工从事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

三、保持机关和办公室清洁卫生,下班前要将办公室的门、窗、柜关好,确保安全。

第八条学习纪律。

机关员工要不断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准确、完整地掌握、执行各项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的方式,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函授、自学考试、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技能。

一、机关员工应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活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拒绝或无故不参加市分行机关统一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

二、学习类型。

1、员工学习:由市分行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每周周一早上8.309.30为全体员工学习时间。

2、党内中心组学习:每半月一次党委中心组学习,由党委办牵头组织、党委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3、机关党员学习:由党机关党委各支部负责组织实施、每半月一次,重点学习党方针、政策和党的理论知识。

三、参加市分行组织的各类会议和学习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会议期间要专心听讲、认真讨论、并做好会议纪录、严格遵守会场纪律、自觉关闭手机铃声、严禁在会场内交头接耳、严禁会议期间中途退出会场。

第三章假期的管理。

第九条市分行机关公休假包括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伤假。员工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

(一)节假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3天)、国庆(3天)、春节(3天)等法定休假日,参照政府机关规定执行。

(二)事假。员工因处理个人的私事,不能出勤者,经批准请假,称为事假。

下列情况经科室领导批准,可不计为事假:

1、女职工有一周岁以下婴儿,占用工作时间哺乳,每天累计不超过1小时。

2、为子女开家长会有学校通知,每学期累计不超过4小时。

3、带10岁以下子女打预防针、体检,有保健部门通知,每半年累计不超过2小时。

(三)病假。指员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休息,经医院证明和领导批准的请假,称为病假。

(四)婚假。指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后结婚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休假。假期一般为3天,晚婚者为10天(男25岁,女23岁)。对方工作单位在外地,职工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的,可给予往返路程假,超过假期规定的按事假处理。

(五)丧假。指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后,按规定给予职工处理丧事的假期。直系亲属死亡,可请丧假3天,前往外地办丧事时,可给予往返路程假,超过假期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六)产假。指女职工生育后按规定享受的休假。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明的,可休产假5个月;未办理独生子证明的休产假3个月。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需要继续休养的经医院证明,可按病假处理。

女职工怀孕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意见,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育龄女职工采取长效节育措施放节育环的,给予7天计划生育假,实行输卵结扎的,给予21天计划内生育假;对己采取长效措施而又流产的女职工,经医院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男职工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实行输精管结扎的,给予7天计划生育假。

到医院进行产前检查,避孕门诊做节育手术的医疗和休养时间,一律凭医疗证明按出勤对待。

(七)护理假。指因配偶生育需要护理的假期。按规定男职工因配偶生育可给予710天的护理假,其中晚育者享受10天。超过规定假期的按事假处理。

(八)探亲假。指同父母、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按国家规定去外地探望父母或配偶的假期。

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原则上一次用完,但最多两次用完。只报销往返1次路费。职工因工作不能请探亲假的,可以动员配偶来单位探望本人。对于配偶往返路费,单位予以报销。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予探亲假1次,假期为20天。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准假的,可2年探望一次,假期为45天。往返路费由单位予以报销。

己婚职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予探亲假1次,假期为20天。机关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从第二年起,经领导批准即可探亲。往返路费由单位予以报销。

职工探亲时,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探亲假及相应的路程假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如遇法定节假日可以顺延。

第四章请假程序及审批。

第十条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要严格遵守机关请销假制度:

员工请假,一律填制统一印制的一式两联《请假条》,一联由请假人部室留存,一联交办公室存档,作为考核的依据。员工请假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凡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按旷工对待。

(一)病、事假(不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1天以内由部室负责人审批;3天以内,由部室负责人加注意见,报请分管行长审批;3天以上,由分管行长加注意见后,报请行长审批;副经理以上干部3天以内由分管行长审批,3天以上由分管行长加注意见后,报请行长审批。机关所有员工的请假手续须交办公室考核备查。

(二)探亲假、丧假、婚假、产假、护理假,部室加注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手续交办公室考核备查。

(三)副行级干部请假一律由行长审批;行长请假报省分行人事处批准。

(四)凡请假者,假满后必须按时到岗,并在到岗后及时向人力资源管理部消假。到岗不消假者,视同超假对待;假满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的,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电话续假,并在返回单位后补办超假手续。否则,超假天数按旷工对待。

第五章加班管理。

第十一条员工加班后,原则上进行轮休,不再领取加班费,加班后因工作原因不能轮休,又未领取加班工资的,员工季度内所请的病、事假可以与季度内实有加班天数相抵销,也可以用年度探亲假相抵减。对抵销(抵减)不完的病、事假再按相关规定比例扣发本人工资。

第十二条抵销(抵减)程序。季未,由请假人提出抵销(抵减)申请,写明季度请病假、事假天数,季度实有加班天数,经部室审查并加注意见报主管行长或行长审批后,交人力资源管理部办理具体抵销(减)病、事假手续。

本年未用完的探亲假除抵减病、事假外,不能跨年度享用。

第六章考勤。

每十三条考勤。考勤是指对市分行机关员工在各类请假或学习期间的考核及工资计算办法。

1、员工因组织派遣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以给基本工资与岗位工资。

2、员工按规定享受的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和公休假,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按不同比例发放:产假扣发40%的假期工资;护理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扣发15%的假期工资;公休假按100%发给绩效工资。

3、员工因病、因事休假,按比例扣发岗位、绩效工资,其中,病假6个月以内,每请假一天,扣发当日60%的岗位、绩效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以上,停发其岗位、绩效工资。每请事假一天扣发当日90%的岗位、绩效工资。

4、员工旷工,扣发当日全部工资。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市分行机关员工考勤办法在行长领导下、由办公室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管理部协助执行。

实行考核、发放、监督责任制。各部室经理(主任)负责本部室人员的勤、绩考核。考核情况由各部室经理审签后于次月5日前报人力资源管理部。考核如有虚假问题,由本部门经理(主任)负责。管理监督部门审查不严或发现问题不做纠正的也要承担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

每十六条本办法条款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人力资源管理部协同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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