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会议队长讲话(优质20篇)

时间:2023-11-05 08:18:33 作者:GZ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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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现在开会。按照市上安排,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今天下午,我们在这里组织召开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全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今天的会议共有四项议程。

第一项,请政府办副主任贾x通报今年以来发生的与学生有关的安全事故。

第二项,请县教育局纪检书记张x通报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情况。

第三项,表态发言。

第一位,请公安局负责同志发言。

第二位,请食药局负责同志发言。

第三位,请水利局负责同志发言。

现在,会议进行第四项,请县政府副县长、教育局长张剑同志安排部署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同志们,今天会议的各项议程已进行完毕。会上,贾x对今年以来发生的与学生有关的安全事故进行了通报,张x通报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情况,公安、食药、水利等三个部门也做了很好的表态发言。会议最后,张x县长对去年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围绕今年五个方面的整治重点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总结客观准确,部署全面细致,工作要求明确实在,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补充强调三点:

一要高度重视。当前,我县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为民务实清廉,活动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走群众路线。教育历来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校园周边环境及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全力抓好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就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应有之义。全县各级要站在讲政治、讲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以赴地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建设良性发展。

二要抓住关键。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关键在思想认识上是否真正重视,预案制定上否考虑周全细致,应对措施上是否恰当有效。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区,以及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对照张剑县长安排部署的五个方面的整治重点,认真分析研究,积极借鉴成功经验,吸取错误的做法和教训,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细致的工作方案和预案,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切实把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加强日常性地检查和巡逻,增强敏锐性和预见力,努力做到一旦发现苗头性倾向和问题,就及时妥善予以处置和解决。

三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总体上说,近年来,我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但是,从刚才张剑县长的客观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流动摊贩的问题、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问题、“黑校车”超速超载等问题亦然没有根绝。这就要求我们要深入分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清理。要针对容易反弹的问题,建立健全整治的长效机制,坚持经常抓,长期抓,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实,推动全县校园及周边环境有质的改善,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创造更为优良的社会环境,为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增添新的动力。

今天的会议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散会!

煤矿安全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一元复始山河美,万象更新锦绣春。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x安全工作会议,其目的是总结一年来安全工作,肯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做法,安排部署20x年安全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及措施,团结带领广大干部员工,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把安全工作抓严、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为企业营造一个安全、高效、和谐的工作环境。

下面我宣布,《x20x年安全工作会议暨安全有功人员表彰大会》现在开始。

进行会议第一项:请x作安全工作报告。进行会议第二项:表态发言。

首先,请x上台作表态发言,x做准备。下面请x上台作表态发言。

进行会议第三项:请x宣读20x年度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后50天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优胜单位及立功人员表彰命名决定。

进行会议第四项:颁奖,颁奖共分5批。

第一批:请x为荣获20x年度安全达标红旗单位的x;安全达标先进单位的x;安全教育培训先进单位的x代表颁发奖金。

第二批:请x为荣获20x年度安全达标先进集体颁发奖金。请x等7个安全先进集体的代表上台领奖。

第三批:请x为荣获20x年度安全先进个人的代表颁发奖金。

第四批:请x为20x年度后50天安全生产竞赛优胜单位的x代表颁发奖金。

第五批:请x为20x年度后50天安全生产竞赛立功人员代表颁发奖金。

最后,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幸福平安!

煤矿领导安全工作会议讲话

2月3日,筠连县维新镇钓鱼台煤矿发生重大瓦斯事故。这起事故是在我们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的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全市上下认真吸取巡司镇大地煤矿地面爆炸事件教训,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后发生的事故;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站在gdp千亿元的新起点上,加快建设区域性经济强市的关键时刻发生的事故,使我市近年来良好的安全生产形势发生逆转,打乱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常工作部署。更为重要的是,事故夺走了13条鲜活的生命,让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蒙受重大损失,给遇难者家属带来了巨大痛苦。

这起事故值得我们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进行认真回顾和深刻反思。从客观上讲,我们在抓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特别是新一届市委、市政府成立以后,将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抓得紧之又紧,在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市委四届二次全体会、市政府四届一次全体会等会议上,都对安全生产进行了重点强调。近两个月,市上还连续5次组织召开了有区县政府领导参加的各类安全工作会议,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明确部署。我们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不断完善一把手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内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措施、责任都非常明确。特别是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市政府要求各区县政府对煤矿实施了停产措施,并对煤矿节后复工复产进行了严格管理,严把隐患排查整改、验收检查、复产审批关口。针对春节前后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高发的特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区县和重点骨干企业,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大检查。仅煤矿行业,就组织三个安全检查组,采用暗访、夜查、突击检查等方法,检查了煤矿14个,查出违法行为和隐患289条。

尽管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但筠连县继去年12月20日发生大地煤矿地面爆炸事件后,今年2月3日再次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我们在安全生产监管上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必须加以深刻反思。一是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仍然对安全生产的艰巨性、重要性、复杂性和反复性认识不到位,对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措施执行不坚决。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差,对煤矿内部的安全检查督促、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不了解不过问,对安全工作的监管不深入。三是监管不到位。一些负有煤炭安全监管责任的区县部门工作不扎实,没有靠前指挥,只把安全生产工作停留在口头上,落实在表面上,没有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去真查、实查,盯住整改,致使一些重大隐患至今仍未得到解决。四是投入不足。煤炭资源整合矿井技改工程建设进度缓慢滞后,对科学治灾、技术防灾的研究运用还有差距,没有完备可靠的煤矿瓦斯数字化远程安全监控系统平台,一些区县没有实时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全程信息化监管。五是行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煤炭行业员工安全知识缺乏,素质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明显不够,监管专业人才严重不足,专业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同志们,新的历史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有着极强的特殊性和极端的重要性。只有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对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对经济带来的损失和对事故家庭带来的不幸,社会才能和谐安定,经济才能健康发展。当前,我市正积极抢抓机遇,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确保“一季度”开门红顺利实现和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吸取这起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把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安全与发展的辩证关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和“以人为本”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在血的教训面前,做到清醒、清醒、再清醒,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创新的方法,真抓实干,超前防范,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安全生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公共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涉及范围广,工作环节多,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一)切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造成事故的根源是安全隐患的存在,隐患不除,事故难免。全市上下必须立即行动起来,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要做到“三个必须”:一是排查必须彻底。隐患排查年年都在搞,容易使部分单位、部分干部职工产生麻痹松懈、疲劳厌战情绪。全市上下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隐患排查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特别是煤矿、道路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要排查彻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是由于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台账必须规范。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市级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台账,将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内容、整治要求、整治时限明确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三是重点必须找准。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特点,突出煤矿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必须把问题找准,找到症结所在,对症下药,重点突破。要突出找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设备带病运行、超期服役、超负荷运转、超能力生产等问题,集中开展好整治。

(二)突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把煤矿安全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抓紧抓好。一是要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决纠正重生产、轻安全的倾向。各级领导干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二是要进一步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班组和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必须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严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三是要突出抓好煤矿“一通三防”、煤与瓦斯突出及水害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执行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煤矿,要依法严肃惩处;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有效治理的煤矿,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要突出抓好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特别要严格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和程序,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资源整合矿井、技改矿井未经安全验收,不得恢复建设项目施工,擅自开工建设的,经信、安监等部门要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取消矿井资源整合技改资格。四是要切实强化县、乡政府打击煤矿非法违法行为的责任。进一步明确辖区内的重点矿井、重点部位,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事故的非法生产建设煤矿,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已经取缔的非法生产建设煤矿,要严防死灰复燃;对“打非”责任不落实、引发事故的,除要追究矿主责任外,还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全力确保安全生产总体稳定。举一反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分析存在的安全问题,突出抓好全市各行各业安全生产。一是要抓好交通安全。严格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对河道和库区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二是要抓好消防安全。切实抓好公共聚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切实加强对市场、商场、歌城、网吧、宾馆等消防重点监控单位的执法检查。三是要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大力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督促落实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勘查、设计、监理等方面的安全责任,严防各类建筑事故发生。四是要抓好学校安全。要加强对学校的安全检查,特别对危房、餐饮、住宿等部位要重点监控,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五是要抓好食品卫生等安全。要加强对副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检查整治,坚决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在全市各行各业中形成安全工作人人重视、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安全第一”和“不安全不生产”作为一种理念、一种意识,贯穿于安全生产全过程,切实做到预防为主,超前防范。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把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层层分解细化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加大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力度,督促逐级抓好工作落实。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工作措施,以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政府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是通过有关职能部门实现的,市安监局、经信委、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及川南煤监分局均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部门,既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又要强化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细、做实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措施,严格执法。一是要切实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建立完善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已经建立的区县要按照事业化管理、企业化运作的方式健全完善,发挥作用,全面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尚未建立的区县必须在今年9月以前建成投运。要督促煤矿业主加大资金投入,在资源整合和技术改造中,建设本质安全矿井。二是要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各区县要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队伍建设,增加人员编制,保证监管工作需要。要加大从芙蓉集团、芙蓉煤矿、川南煤业等单位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区县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队伍。要创新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与省安监局联合建立安全技术服务中心,为煤矿提供安全技术服务和人才支撑。三是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重点查处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的行为,及时督促企业建立严格的“不安全不生产”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坚决克服陈旧的安全生产思维模式、管理模式和操作规程。要把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加大督办力度,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严查事故,依法问责。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和事故查处规定及处理权限,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安全事故,依法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要实行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制度,目标责任完成进度月通报、季检查、年考核制度,重大事故“一票否决”制度,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积极构建快速、准确、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不断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对负有煤矿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个人的失职、渎职、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以及不正确履职行为,市监察局要严肃追究责任。

煤矿安全矿长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市直档案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全省档案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xx年市直档案工作,部署xx年档案工作任务,动员市直档案工作者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振奋精神,努力工作,为盐城早日实现"两个率先"这一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我现在就xx年度市直档案工作情况和xx年档案工作意见谈几点看法:

一、关于xx年度市直档案工作情况。

xx年度市直档案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主要表现在:

1、依法治档水平有了显著提高。xx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正式施行的第一年,各单位普遍加强了对各项工作原始记录--档案的管理,既利于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又维护了多方的合法利益,同时又符合加入世贸组织的实际需要。为巩固以法治档成果,提高档案法制化水平,我局对市人大办、公安局、人行、国税局、审计局、农林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工商联、盐城师范学院、盐城卫生学校、悦达集团、八菱集团、农科院等14个单位档案工作情况进行了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市直不少单位加深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立法精神的理解,加强了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修订了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完善了档案管理网络,加大了对档案工作的投入,改善了档案的保管条件。市公安局、市人行、市地税局、市审计局、市交通局、市农发行、市环保局、盐城工商局、市纪委等单位已将档案工作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之中,纳入计划管理、岗位责任制考核,在做好自身档案工作的同时,还卓有成效地对所属单位及系统内档案工作进行了监督指导。市地税局、市农发行、盐城电信公司、市水利工程管理处等单位还召开了系统内档案人员与分管主任会议,以会代训,学习档案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最新行业标准。市地税局、市农发行已将档案工作纳入行业规范化建设工作之中,与其它业务工作同等看待。市地税局还制订了系统内档案规范化管理规划,力争用三年时间使系统内所有单位档案综合管理整体水平达到省内一流水平,截止去年11月该系统就有30多个单位档案工作达到省一级标准,在档案规范化建设方面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市国税局档案工作达省特二级标准,市建设局、盐城商检局、盐城电信公司、市检察院、市社保中心等单位均达到省一级标准。总之,xx年市直单位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载体的以法治档水平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2、全面完成了文件立卷归档改革工作。为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新形势,贯彻"强化收集,简化整理、细化检索、深化利用"的业务工作方针,简便、高效、科学地开展归档工作,推进归档文件整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现代化,国家档案局制订了国家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这是我国首次以法规标准形式规范归档文件整理工作。市直单位经过两年的实践,截止xx年9月底全面贯彻《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完成了文件立卷改革工作。大部分单位根据最新一轮机构改革编制部门核定的职能,修订了档案归档范围,基建设备等科技文件与未经收发文程序的内部文件得到了有效控制,文件归档率有了很大的提高,分类的科学性、编目的正确性、保管期限划分的准确性均有了较大提高。大部分单位很注重平时归档工作,如市委办对市委召开的重要会议材料,会议一结束就归档,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业务档案随时形成随时归档,市地税局等单位不但完成了xx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还完成了xx年已形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3、档案信息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近年来、市直单位在对文件立卷归档实行改革的同时开始加强档案信息化工作。xx年市级机关工委、国税局、科协、农机局、商检局、社保中心、信访局、海事局、审计局、银宝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油公司、水利工程管理处、计生委等14个单位配置了档案管理软件,截止xx年底,共有60个市直单位有了档案管理专业软件,建立了档案检索目录数据库,既提高了档案检索速度,又提高了档案查全率、查准率。盐城师范学院、盐城工学院和市公安局建立了档案网站,盐城供电局、电信公司、盐城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盐城发电厂、射阳港发电厂等单位可在计算机中实现全文检索。从而实现了档案利用工作的网络化。

4、重点工程项目档案工作得到了加强。市高速公路指挥部、市水利局、盐城供电局、盐城发电厂、盐城电信公司、悦达集团等单位非常重视重点工程项目的档案工作,项目档案建档做到与工程实体建设同步,为今后工程维护、运行留下了宝贵的科技资料。高速公路指挥部还制订了工地标准档案室标准,在盐通、盐淮、盐连三条路段所有施工单位中全面推行。

xx年度市直各单位档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有个别单位档案法制意识极差,还不知道中国有个档案法;少数单位不重视基建设备等科技档案工作;部分单位档案人员变动频繁,甚至有的单位一年换几个档案员,非常不利于档案工作的有效开展等等。希望存在上述问题的单位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做好档案工作,使档案工作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全市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二、xx年工作意见。

xx年市级机关、市直及省属驻盐单位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目标,大力创新档案工作服务机制,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为中心工作服务水平,在改革创新中开创各单位档案工作新局面。根据这一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1、继续认真贯彻"强化收集、简化整理、细化检索、深化利用"的业务工作方针。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印发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组织,妥善安排,切实做好xx年度应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对xx年应归档文件应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做到职能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一办理完毕就进行归档。我局拟于5月底开始组织检查验收,希各单位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2、切实加强室藏档案文件级目录数库工作。各单位xx年度形成的室藏档案文件级目录必须全部录入符合《江苏省文书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数据交换格式》(db32/505-)标准的档案管理软件,真正实现计算机检索和管理。此项要求今后将作为各单位年度档案工作"评先"和"省一级档案室"评定的必备条件。为便于馆室信息共享,推荐各单位使用省档案局研制的"永乐文档一体化"管理软件。

3、认真抓好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促进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的进程。《江苏省档案工作等级评定试行标准》已施行一年,《标准》中的各项条款是对等级评定工作的要求,也是各单位档案业务建设的工作标准,希各单位正确认识,积极贯彻,省三级是基本要求,由各单位自行对照检查,年内拟达省二级以上标准的请于4月底前将计划上报我局业务指导处。

4、进一步加强档案执法检查工作的力度。xx年我们对包括市人大办在内的14个单位档案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并得到了被检查单位的肯定,对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将于今年年底进行复查。为了使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正常化,结合档案工作的特点,xx年度的执法检查工作我们将采取提前一个月电话通知的办法进行,希各单位按照执法检查细则,认真对照,抓好落实。

5、进一步加强档案业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xx年我局将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全市干部教育工作的意见,结合全市档案员队伍实际情况,举办一期档案业务人员岗位资格培训班,对象主要是各单位新调整的档案业务人员及未参加过省档案局新编教材岗位培训的在职专(兼)职档案人员。同时,将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业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举办3-4期档案业务新知识短期培训班,时间一天左右,希各单位档案业务人员对照要求,积极参加。

6、落实档案"分类方案备案制度"。分。

类方案是各单位开展档案业务工作的基础,各单位应根据本部门的职能,结合档案工作的新规则、新要求制定一套可操作性强、切合实际的"分类方案",根据国家档案局贯彻国家行政许可法制定的"分类方案备案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市档案工作的实际,各单位要将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及分类方案三位一体的本单位档案分类方案表于6月底前报送我局备案。

7、围绕服务中心工作目标,抓好经济科技类档案的监督检查。突出抓好交通、水利、能源等部门的重点工程项目档案建设。对改制企业的档案各主管部门要督促做好收集、整理、监交工作。适时对私营企业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继续做好信用档案工作。

8、大力协助做好社区档案工作和及时报送档案年统工作。各双挂单位要积极支持社区档案工作,我们将把社区档案工作情况列入其双挂单位档案工作的考评事项。同时将把档案年统工作纳入年度档案工作评比的必要条件。

9、做好到期档案移交的准备工作。市档案馆将于近年接收文件立卷改革前各立档单位形成的档案,请各单位做好立卷改革前的永久和长期保存的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的建立工作,整理好各自的政策法规文件汇编、年鉴、志书、大事记等出版物,编写好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待进馆时随档案一并移交给市档案馆。

三、如何做好xx年度档案工作提三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学习。大家都知道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爆炸的时代,知识更新的速度有时达到一月一次,一天一次,处在这样的时代,我们应该时刻保持强烈的求知欲望和端正的学习态度,否则就会很容易被时代所抛弃、所淘汰。革命导师列宁曾告诫我们要"学习、学习、再学习",我们敬爱的周恩来也曾要求要我们"活到老,学到老"。党的xx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全党同志必须联系实际刻苦学习,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相统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四中全会要求全党要"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推动建立学习型社会",从某种程度上讲,学习已成为我们立足社会,争取进步的第一要素。特别是我们这些在机关从事文秘性质工作的同志,加强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就显得更为重要。专业知识主要从四个方面学:一是参加档案部门组织的档案知识培训。包括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二是从书本学习。《档案工作文件选编》《中国档案》《档案与建设》等专业书刊既是我们平时工作的工具书,更是我们提高专业水平的"加油站";三是积极参加协作组活动,互帮互学,共同提高;四是从网上学。国家档案局网址:中国档案报网址:江苏档案信息网址:盐城市档案局网址:,我的这次讲话及xx年度工作意见都将在档案局网页上发布。

二是要认真。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档案工作是造福子孙的事业,是自己实践的记录,后人是要检查的,要对得起历史。毛泽东讲: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认真就是有事业心、有责任心,有敬业奉献精神。我们要做到及时、主动、超额完成各项工作。

三要落实规范化。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做任何事情、干任何工作都要讲究一个程序或规定的问题,那么档案工作到底有那些规范呢?(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3)地方法规《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4)规章国家档案局颁布实施的各种办法等(5)各种标准。如《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文书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数据交换格式》等(6)规范性文件《江苏省档案工作等级评定试行办法》等近二百件。有了这些规范、要求,我们如何去做好、如何去落实。首先要学好这些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真正做到"心中有谱"。其次还要学好现代化档案管理工具--计算机的应用,真正做到利用计算机完成档案的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第三要按规范标准结合本单位工作制定好档案分类方案及保管期限表。

煤矿安全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广东梅州兴宁市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23人被困,是今年以来全国第二次涉难百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损失惨重,影响恶劣,大家的心情都很沉重.事故目前正在抢救之中.有关的情况,刚才铁锤同志已经进行了通报.初步调查分析,从煤矿企业层面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企业负责人事故后逃匿,性质极其恶劣;从监管方面讲,广东梅州24天里发生两次煤矿透水事故,一次比一次大,说明处理不力,整顿不实,暴露出政府安全监管存在的巨大差距和一些深层次问题,教训非常深刻.

总局已对广东梅州大兴煤矿事故发出了通报,提出了当前必须突出抓好的七项工作.此外,8月份以来,河南禹州市兴发煤矿,河北邯郸陶顶山煤矿,贵州省六盘水湾子煤矿,也相继发生特大瓦斯突出和火灾事故,造成多名矿工遇难.调度统计,7月1日-8月8日,全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46起,其中27起为明令停产整顿和关闭的煤矿,占60%.包括梅州大兴煤矿事故在内,其共同特点是该停不停,该关不关,假整顿真生产,明停暗开,日停夜开;一些非法业主无视国家法令和政府监管,无视矿工生命安全,公然继续非法开采,违法违规生产,给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构成现实的严重的威胁.已经反复明确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措施,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得不到切实认真的贯彻落实,雷声大雨点稀,有决心没行动,安全生产工作不实,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假如听任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势必贻误我们的工作,甚至有可能使煤矿安全状况继续恶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煤矿安全问题."8.7"透水事故发生后,锦涛,家宝,黄菊副和永康,建敏国务委员,迅即作出重要批示,指出:要抓紧时间,千方百计抢救被困矿工,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做最大努力;要认真接受梅州在不到一个月内接连发生两起透水事故的深刻教训,提醒各地煤矿高度重视生产安全,认真排查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否则重特大事故就难以遏制.8月10日,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大兴煤矿事故的救援处理工作,决定在继续抢险救灾的同时,成立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监察部,公安部,煤监局,全国总工会等部门以及广东省政府组成的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负责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责任.会议强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都要从这起特大事故中吸取教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对安全生产检查的执法力度.安全措施不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同时,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将在认真总结近期煤矿事故教训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出台关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防范责任追究的行政法规,强化煤矿安全行政问责制.

13日上午,总局党组召开会议,再次认真学习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分析了当前煤矿安全形势.党组认为,近来发生的一些重特大事故,再次表明了煤矿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面对在强化监管,深化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一定要保持坚强的意志和坚定的信心,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采取更加过硬,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在这次视频会议上,广东安监局陈建辉同志,河南局李九成同志,贵州局何刚同志,就如何接受事故教训,改进监管监察工作,分别作了发言.铁锤同志讲了下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七条措施,大家要坚决执行.根据党组13日上午集体讨论的意见,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大兴煤矿事故就是突出例子.7月14日梅州富胜煤矿死亡16人的透水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曾要求所有煤矿一律停产整顿,但没有真正落实.据了解,大兴煤矿在停产整顿指令下达后仍非法生产.一处设计能力3万吨的小矿,事故当日下井人数多达127人,这表明不仅没有停产,而且存在超能力超强度生产问题,上半年就采煤5万吨.该矿以包代管,管理混乱,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用两天两夜才核清了入井人数.

8月2日发生瓦斯突出事故的河南禹州兴发煤矿,当地政府也发出过停产整顿通知,但矿主借停产维修之名而行突击生产之实,加上防范不力,导致采空区瓦斯涌出.同样,该矿管理混乱,入井人数不清,上报遇难人数变了三次,死亡27人.

8月2日到8日,贵州省接连发生4起无证煤矿重大事故.8月8日,六盘水市湾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17人死亡,该矿属停产整顿煤矿.此前的7月27日,贵阳市枫香坡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4人,该矿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合格,拒不执行地方煤监局下达的停产整顿通知.

8月3日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的河北邯郸陶顶山煤矿,利用废弃矿井进行非法生产.邯郸煤监分局曾三次下达指令要求停止生产,均未得到执行.

刚才调度中心通报,7月份以来全国煤矿事故死亡和下落不明人数上升70.3%,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中60%为明令停产整顿或关闭煤矿.这些情况表明,一些煤矿非法追逐利润,不顾政府三令五申,公然无视国法,无视监管,无视生命,铤而走险;同时也表明,煤矿安全工作中监管不扎实,执法不严格,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情况仍然相当严重.

一是对安全隐患心中无数,或者明知危险但存在侥幸心理.一些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和业主,经营管理人员对存在的隐患不了解,不掌握,或知道了而不处理,不报告,明知有危险,仍然一味追逐产量利润,要钱不要命,冒险组织生产.初步调查,梅州富胜煤矿7.14透水事故前的7月10日,就发现井下水情异常,但煤矿的经营管理者仍决定继续掘进;大兴煤矿"8.7"透水事故发生前,也发现了漏水,出水征兆,只是简单处理,仍然冒险作业.

二是逾期没有申请办证煤矿应即停产整顿,工作还没有落实.7月13日为煤矿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截至日,各地统计有5290个煤矿没有提出申请,应责令停产整顿.中央电视台最近报道了河北承德鹰城子矿区的情况,矿区60多家小煤矿中只有两个矿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月13日之后多数没有停产整顿,或者明停暗不停.只是在电视台记者到访之后,当地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才有所震动.基层一些同志估计说,5290处小煤矿中真正停产整顿的,大约不到一半.这个估计可能低了些,但确实反映出问题的严重性.如果加上已经受理,但经审查不具备颁证条件的20xx多个煤矿,合计有7000多个煤矿应该停产整顿.

三是在整顿关闭的具体方法步骤上,工作不实的情况比较普遍.责令停产整顿,应逐矿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书并抄送地方政府,向社会公布,通过联合执法暂时扣押其所有证照,停供矿用炸药.还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拿出矿井停产整顿期间的保证入井人员安全的指导意见和技术措施,否则整顿期间井下风机时停时开,电力时断时送,瓦斯时散时聚,更容易导致事故.此外,怎样才能摆脱申请---整顿---再申请---再整顿这样无休止的循环反复;煤矿停产整顿完成之后谁来验收,怎样验收;矿井关闭取缔的具体工作程序有哪些,先做什么,后做什么;拆除设备,炸毁井筒,平整场地的具体工作谁来做,如何做,等等.从目前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在上述环节上和问题上,各地,各单位并没有真正落实,漏洞很多,亟待改进.

四是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上,仍然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改进.在河南禹州兴发煤矿事故中,地方政府派往该矿的两名专职安全检查员没有发挥作用,对违规生产和重大事故隐患失察.对河北邯郸陶顶山煤矿事故,邯郸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分别于20xx年1月,6月,7月三次向该矿下达不得(禁止)生产的监察指令,但是没有效果.广东梅州富胜煤矿"7.14"事故后,当地政府责令所有煤矿停产整顿,据查镇政府还向大兴煤矿派了负责干部做联络员.该矿没有采矿许可证和工商执照,广东省安监局却在6月7日向该矿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据查在许可证审核中也没有涉及矿井水患问题.

在最近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上,我们分析了执法不严,工作不实的危害,指出这是社会不良风气对监管监察队伍的影响和侵蚀,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最大隐患,必须坚决根治.通过对近来发生的煤矿事故进行分析,希望大家务必充分认识执法不严,工作不实的严重危害,铭记教训,痛下决心,下大气力,切实改进.

二,紧急动员,开展"五整顿,四关闭"攻坚战。

党组经过分析认为,5290个没有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领证申请,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以及经审查不具备安全条件,退回申请,要求限期整顿的20xx多个煤矿,隐患四伏,如得不到整顿治理,将是滋生事故,吞噬生命的陷井.后几个月煤矿安全形势能否平稳,全年全国的安全生产目标能否实现,关键要看这7000多个煤矿的问题能不能得到根治.为此,今年后几个月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必须紧紧盯住这7000多个煤矿,集中力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打一场"五整顿,四关闭"的攻坚战.

7000多个煤矿分布在26多个产煤省区.各省区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顿关闭工作方案.总体上讲,要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停实关死,不留后患.停产整顿的煤矿,必须真正停止采煤,专项落实整改.要查证照,查隐患,查安全管理,查劳动组织.在认真排查问题和隐患的基础上,确定整改项目,实施安全技术改造.整改什么,怎么整改,从方案到作业都要有明确的内容.要制定停产整顿期间保障安全的规章制度.间断下井,整改检修潜伏的不安全因素更多,要坚决杜绝明停暗采,违规作业,防止整顿期间发生事故.整改方案要报当地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和监察机构.

重申"四关闭"的内容:凡属于无证非法开采矿井,以往关闭之后又死灰复燃的矿井,无视政府监管,拒不停产整顿或停而不整的矿井,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标准的矿井,包括那些基础很差,整顿无望的煤矿,要立即予以关闭取缔.必须以铁的手腕,坚决关闭,绝不手软.对这类煤矿手软,就是对矿工生命的漠视.

为把整顿关闭工作落到实处,要制定工作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发布公告,送达通知,收缴各类证照,停止供电,封存收缴剩余火工产品,以及拆除设备,摧毁井筒,填平场地等所有环节的工作流程,都要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人头,规范相互之间的衔接.哪个环节拖延贻误,就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是明确期限,分步实施.各省区对列入整顿名单的煤矿,要依据其安全生产状况和整顿易难程度,分为若干个批次,规定出不同的整顿期限,最迟不得超过今年年底.鼓励有条件的煤矿早整顿,早达标,领证后恢复正常生产.逾期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一律予以关闭,不能再延期了.对已经受理安全许可证申请的煤矿,各省区要按期审核,不合格的只能给予一次停产整顿的机会.对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要加强监督,建立年审制度.今年后五个月里,各产煤省区对停产整顿煤矿的治理状况,必须逐月取得进展.

三是依靠地方政府,联合执法.整顿关闭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各级地方政府,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要认真贯彻六部委《通知》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煤矿安全联合执法工作迅速开展起来.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前往站,勇于牵头,要加强与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工商,公安,电力,环保,行政监察以及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协调.要主动向政府汇报,取得领导支持.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怒斥非法矿主,严厉批评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指出要以铁的手腕,坚决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这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支持.总之,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千方百计把联合执法开展起来,在实践中探索,形成联合执法机制.

四是对事故必须依法严惩.要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依法严惩事故责任人.对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继续生产的非法所得,要依法全部没收并处以1-5倍的罚款,让那些非法追逐利润,草菅人命的业主得到应有的处罚.要运用党纪政纪,吊销资质,关闭取缔等方式,严格查处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对违反刑律的,要送交司法机关处置,依法定罪,情节严重的要数罪并罚.要依靠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官商勾结和腐败现象.

五是逐级落实,接受监督.要把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任务进行分解,逐级落实到省区,地市和县乡,一级向一级负责.8月31日之前,各省区煤监局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必须把停产整顿煤矿分批整改计划书和关闭取缔矿井名单,报到国家煤监局和总局,同时在当地报纸上发布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煤矿安全整治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国家煤监局对关闭取缔煤矿,要逐个进行对照监察;对停产整顿工作进度,要逐月进行调度.整顿关闭工作进展滞后的单位,要在视频会议上说明原因,做出检讨.总局党组成员将带队,分别对重点省区"五整顿,四关闭"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强化监管监察执法责任,确保整顿关闭见到实效。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同志,一定要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切实抓紧抓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一)要心系矿工生命安危,认真负责,抓实管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派出监督检查人员,分矿包干,日夜紧盯.省局,分局两级监察机构要把这7000多个煤矿的安全监察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头,实施重点监察,跟踪监察.停产整顿或关闭矿井的通知书要抄送同级人民政府;相同内容的第二次指令,要抄送省级政府;第三次指令,要抄送省政府主管副省长.仍然得不到执行的,要向国家煤监局,总局作出紧急报告,我们将从国家层面进行督促协调.特殊情况将报告国务院.总之,对安全生产这件人命关天的大事,不能有任何的马虎,必须抓住不放,负责到底.只要有这个精神,有向党和人民负责到底的精神,相信是可以解决的.关键是我们自己理要直,气要壮,腰杆要硬.从现在开始,监管监察系统的所有同志,都要切实负起责任,不准在监管监察执法重大原则问题上折中含糊,不能停留在发了指令就认为完成了任务,不能允许停产整顿指令屡发,非法生产照旧的现象继续存在.一定要敢抓敢管,抓实管严,言出法随,令行禁止,通过从严执法,维护人民的利益,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权威.

(二)要严肃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纪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内部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机构,要主动进入到"五整顿,四关闭"监管监察执法中来.要从严治队伍,从严治领导班子.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既要肩负起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职责,同时自身也要接受党纪政纪的监督监察.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实施跟踪监管监察,不严格执行执法措施的行为要批评教育;对造成事故或事故隐患,群众反映较大的人和事,要进行调查;对不正之风,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一经坐实,立即按照党纪,政纪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予以法办,绝不姑息迁就.

(三)要及时研究解决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抓了多年,总体上看是有明显成效的,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当前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非法生产的7000多个煤矿实施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仍然是一场攻坚战.同时这次整顿关闭,又是在一次能源需求持续旺盛,煤炭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下进行的,会遇到一些阻力.随着整顿关闭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持续深入,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会逐步显现出来,阻力大,困难多,对此一定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既要树立攻坚意志,不怕困难;又要加强调查研究,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掌握,及时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措施.要注意研究相关法律和政策问题,善于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掌握整顿关闭工作的主动权.

(四)继续落实瓦斯治理各项措施.今年以来,大家贯彻国务第81次常务会议精神,狠抓煤矿瓦斯治理这个重中之重,做了大量工作.必须明确,瓦斯治理仍然是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是同一战略目标下的两个攻坚战,都是为了实现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和好转.前者主要是解决非法和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小煤矿的问题,后者在于解决各类煤矿特别是国有大矿瓦斯灾害严重,安全基础薄弱,瓦斯事故多发问题.两个攻坚战都很重要,必须齐头并进,共同抓好.必须强调,所有煤矿都必须再次认真排查瓦斯,透水,顶板等各类事故隐患,制定方案,抓紧治理.重大隐患要立即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报告,向地方政府报告.地方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决不可掉以轻心.

关于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和煤矿安全监察局长座谈会上,已经再次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抓好专家技术会诊的后续工作,抓紧筛选第三批项目,用30亿元的国家扶持资金带动150亿元规模的煤矿安全技术改造;二是推广煤矿瓦斯数字化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年内"联网"目标.三是切实做好矿井通风和安全生产能力核定工作,严防走过场.四是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督导,督促煤矿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推广煤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依靠职工群众加强安全监督.上述各项工作,都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同志们,面对仍然严峻的煤矿安全形势,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和煤矿安全监察局长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吸取广东梅州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的教训,按照这次视频会议提出的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切实转变作风,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坚决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减少人员伤亡,推动全国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

煤矿矿长在安全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国务院安委会召开的这次电视电话会议,既是安排部署四季度全国安全生产的工作会,也是煤矿整顿关闭第二战役的动员会。建敏国务委员莅临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我通报全国安全生产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展情况,并就认真贯彻国办《通知》,切实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和四季度安全防范工作,简要讲一些意见:

一、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确立和强调了安全发展指导原则。胡锦涛、温家宝在多次重要讲话中,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国务院确定并实施了安全生产12项治本之策。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依法治安、重典治乱,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深化各个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促使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

------事故总量有所下降。据调度快报,1-9月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476715起、死亡82039人,同比分别下降10.2%和9.8%。其中煤矿分别下降13%和23.2%,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分别下降9%和5.3%,建筑施工分别下降9.2%和9.3%,道路交通分别下降15%和7.4%,水上交通分别下降19.9%和33.4%,铁路交通分别下降14.5%和19.2%,渔业船舶分别下降40.2%和35.1%,农业机械分别下降49.7%和47.7%。

------重特大事故有所减少。1-9月,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1664起、死亡6555人,同比分别下降10.9%和8.2%;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70起、死亡1122人,同比分别下降21.3%和42.7%。

------考核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较好。到9月底,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年度指标的65.4%,没有超过预期的控制进度。在全国32个省级统计单位中,有31个单位事故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以内。多数地区安全状况比较稳定。

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突出表现在:

一是重特大事故尚未有效遏制。1-9月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煤矿同比分别上升4.9%和11.6%;烟花爆竹同比分别上升88.9%和88.3%;危险化学品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上升12.9%。国庆节以来,部分行业事故反弹。从10月1日到10月19日,全国煤矿事故总量上升,接连发生16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频率超过以往。重庆发生了一起30人死亡、11人重伤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是少数行业领域事故总量上升。1-9月,烟花爆竹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38.4%和16.9%;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下降,但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6%。一些行业领域出现的情况不容忽视,民爆器材、旅游体育小型飞行器、油气井喷泄漏和铁路道口等发生了多起事故。

三是建设项目事故多发。1-9月,煤矿基建、技改和整合矿井发生特大事故7起、死亡99人,分别占煤矿特大事故的31.8%和23.6%。在首批申请安全核准的15个煤矿建设项目中,有7个未经核准和“三同时”审批就违法开工建设。建筑施工发生64起重大事故,同比增加3.2%。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发生重大工程施工事故6起、死亡27人。8月21日,四川宜宾市屏山县一处转包给个人续建、违规建设的水电站发生垮塌事故,8人死亡。这说明一些行业企业盲目扩大生产规模、建设项目疏于监管的问题比较突出。

四是非法违法生产现象屡禁不止。1-9月,工矿商贸企业因非法生产造成重大事故1*起,死亡449人,分别占工矿商贸重大事故的28.5%和29.1%。其中非法煤矿重大事故45起,死亡209人,分别占煤矿这类事故的26.3%和27.2%;非法烟花爆竹厂点发生重大事故33起,死亡76人,分别占烟花爆竹这类事故的32.7%和43.9%。道路交通非法载客问题在一些地区比较突出。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和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也都程度不同地存在非法违法生产问题。

五是重大未遂伤亡事故多发。1-9月,全国共发生重大未遂伤亡事故155起,涉及煤矿、化工、石油天然气、建筑、电力、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民航飞行、消防、市政工程等行业领域,造成1000多人住院治疗,6万多人涉险、疏散。此外,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也多有发生。

造成目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原因,除了一些历史性、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之外,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部门监管不到位,煤矿整顿关闭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落实,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的情况下,盲目扩大生产规模的冲动强烈,一些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一些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加大了安全生产的压力。

现阶段我国的安全生产,表现为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和依然严峻的现状并存。对目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以及存在的各种问题、潜伏的诸多危机,必须有足够的认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慎言成绩,不轻言好转,警钟长鸣、居安思危、言危思进,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煤矿整顿关闭和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进展不平衡,问题还很多。

力争用两年的时间使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争取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是全国人大会提出、国务院确定的工作目标。去年8月,国务院作出整顿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的决策之后,各地政府按照国办《紧急通知》的要求,迅速采取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了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各部门密切配合,探索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整顿关闭第一阶段(即20*年下半年到今年4月份),先后在《人民日报》上公告了四批关闭矿井名单,全国共计5931处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退出煤炭生产领域,取缔非法采煤矿点1万多处(次),消除了一大批滋生事故、吞噬生命的危险源。第一阶段结束后,召开了部际协调会议,分析了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12部委局联合向国务院上报了深入开展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各地认真调查摸底,按要求制定了三年关闭规划,提出了20*年度关闭2651个矿井、关闭2209个矿井的工作目标。工作进展较快的一些省区,第二批煤矿关闭工作已经开始实施。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依靠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整顿关闭以及煤矿安全工作得以扎实推进,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和单位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和较多问题。目前影响整顿关闭和煤矿安全工作的问题,从全国来看主要是:

一是认识有差距,存在松劲厌战等情绪。初战之后,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畏难厌战等情绪有所滋生。一些同志看成绩多,看问题少,缺乏危机感和紧迫感,甚至以为整顿关闭工作时过境迁了;一些地方由于条件较差、困难较多,深化整顿关闭攻坚战的决心不大,措施不得力;一些同志对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缺乏信心,在关闭不符合煤炭产业和资源、环保政策的煤矿,在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上,底气不足,态度不坚决,工作不主动。

二是整顿关闭不到位,不具备安全条件矿井、违法违规生产和非法矿井的问题尚未彻底解决。由于一些地方颁发安全生产许可、采矿许可、生产许可等证照把关不严,一些本该关闭的小煤矿蒙混过关了一批。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新井煤矿“5.18”特别重大透水瞒报事故,死亡56人。该矿表面上六证齐全,事实上“五毒俱全”,在资源、生产、安全、经营、火工品管理等方面,均存在着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一些地方关闭矿井没有严格执行《特别规定》的五条标准,少数已关闭矿井擅自非法恢复生产,少数已取缔的小矿点死灰复燃。一些地方监管不严,无证非法采矿屡禁不止。

三是资源整合出现偏差。一些地方以资源整合为名,把本应关闭的煤矿保留了下来。一些地方以“矿井整合”代替资源整合,将数个小矿撮合为一个大矿,一证多井违法违规生产,潜伏着严重隐患。10月8日发生透水事故、造成7人死亡的山西盂县东方振兴煤业公司,就是以资源整合为名,把4个坑口合并为一个煤矿企业。一些地方没有认真贯彻“先关闭、后整合”原则,纳入整合对象的矿井继续非法生产酿成事故,10月9日发生透水事故、7人涉难的河南郑煤集团二耐煤矿就是一例。

四是煤炭投资增长过快,一些煤炭建设项目隐患严重。上半年煤炭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同比增长48%。初步统计,目前全国在建煤矿项目1563个,总规模达6.53亿吨,加上改扩建和资源整合,合计约8.3亿吨,已超过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确定的5.8亿吨的建设规模;现有煤炭生产能力和在建规模合计达30亿吨,远超过到煤炭需求量约25亿吨的规划目标。少数地区对煤矿拟建项目审查不严格,未按规定审批、核准;一些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就违法施工,未经验收合格就投入生产;有的将井下工程转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有的边施工边采煤,放松安全监管,引发事故。贵州金元集团公司和能发电力燃料开发公司所属、位于毕节地区纳雍县的几处基建矿井,5-8月连续发生3次重大事故,先后造成22人死亡、2人重伤,教训十分深刻。

五是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监察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煤炭行业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晰,责任不落实。一些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仍然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和文件上,跟踪检查和抓落实不够。一些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不认真、不负责,对事故教训没有深刻汲取,同类重特大事故重复发生。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20*年发生了孙家湾煤矿“2.14”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今年6月28日该集团公司五龙煤矿又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2人。

所有这些问题,都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都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予以解决。

(一)国办《通知》的基本精神。9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经国务院同意,转发了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国资委、工商总局、电监会、全国总工会等12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通知》的基本精神:

一是从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调整结构,减少事故,保障煤炭工业的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出发,把关闭对象从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扩展到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煤矿;扩展到淘汰落后生产力,以及清理纠正违规越权核准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新建、改扩建煤矿。

二是对地方政府提出了要求。明确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由省(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要求抓紧制定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整顿关闭三年工作计划,把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市县乡镇;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按程序推进整顿关闭工作;建立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

三是要求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协调。组织开展整顿关闭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以上要求,希望大家切实掌握、认真贯彻执行。

(二)规定关闭矿井的法律政策依据。国办转发的12部委局《意见》规定了应予关闭的16种矿井,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资源、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大致上可以分为四类:

第一类(五、六、七、八4种),是国务院《特别规定》要求关闭的矿井。包括存在重大隐患仍然组织生产的;拒不停产整顿或整顿验收不合格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难以有效防治的;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矿井。

第二类(三、四、九、十二、十四5种),是违背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等国家法律相关规定的矿井。包括证照不全擅自生产的;超层越界开采拒不退回的;不同采矿权人,采矿范围在垂直方向上相互重叠影响安全的;资源接近枯竭、采矿许可证到期的;未经批准在建筑物、水体、铁路下面和在风景名胜、文物保护、重要水源、重要设施等区域开采的矿井。

第三类(一、二、十、十一、十三5种),是依据相关法规和部门规章应予以关闭的矿井。包括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不符合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的;在大型煤炭矿区范围内开采的;年产能力在3万吨及以下的矿井,其中属于煤与瓦斯突出、水害威胁严重的必须在20*年年底前关闭,其他必须在年底前关闭;资源整合未履行煤矿建设项目相关核准手续和“三同时”审批程序,未重新取得相关证照的矿井。

第四类(十五、十六2种),即依据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或者地方政府规定应当予以关闭的矿井。

此外,12部委局的《意见》还对规范煤炭资源整合、从严控制新开工建设项目提出了6条要求,规定了整合后的矿井规模,晋、陕、蒙地区不得低于30万吨,华北其他地区和东北、西北、华东地区不得低于15万吨,西南和中南地区不得低于9万吨;“十一五”期间各地一律停止审批核准30万吨以下的煤矿新建项目。

(三)下一步整顿关闭工作的要求。今年下半年到明年6月底,是“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三步走的第二步,是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纵深攻坚阶段。这一仗打好了,就能够巩固发展已经取得的成果,为第三步“管理强矿”打下基础,基本建立规范的煤炭开采和煤矿安全法治秩序;这一仗打不好,则可能再度陷入被动。希望大家提高认识,坚决贯彻国务院的决策,按照国办《通知》要求,下决心打好这一仗。

一是要搞好宣传,形成声势。要象20*年三、四季度宣传贯彻国务院《特别规定》和国办《紧急通知》两个重要文件那样,把文件精神迅速传达到所有产煤县乡和煤矿,使县乡干部、煤矿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掌握了解国家政策;面向全社会开展宣传,争取各方面的广泛支持,为深入开展整顿关闭创造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抓紧公告关闭矿井名单。各地要对辖区内煤矿再次排查认定。关闭矿井数量不局限于原已上报的数量,凡属16种类型之一的,都要列为关闭对象。各地11月底之前,必须在当地主要媒体分批公告关井名单。要把矿井关闭任务分解落实到县乡基层政府,建立整顿关闭工作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严格督促检查和考核。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11月份将联合对各地贯彻国办《通知》精神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三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责任主要在地方,同时又涉及多个部门,必须坚持和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各地在煤矿安全联合执法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成效。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建立小煤矿退出的有效机制。对依法决定关闭的矿井,地方政府要组织安全监管监察、煤炭行业管理、国土资源、工商、公安、电力等部门联合执法,及时吊销所有证照,按照《特别规定》第十三条的要求,关实关死,不留后患。

四是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各地要对纳入整合的矿井进行核查:一查方案,看是否纳入县级以上政府制订的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并经省级政府批准;二查证照,看整合矿井是否为证照齐全的合法矿井;三查资源,看纳入整合的资源是否经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认定;四查程序,看是否按照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核准程序;五查规模,看整合后矿井规模是否符合规定。有问题的要限期改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查处,直至关闭。

五是依法清理基建、改扩建矿井。对现有基建、改扩建矿井组织进行核查:一查核准,看是否有核准文件、采矿许可证和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二查资质,看项目涉及监理、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三查违章,看新建煤矿是否边施工、边采煤;四查措施,看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井巷施工是否采取了相应措施;五查管理,看是否按核准的设计和安全规定组织施工。在省区自查的基础上,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将会同发改委等部门进行重点检查,适时公布违反“三同时”规定的煤炭建设项目名单,并依法做出处罚。

四、扎实做好四季度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完成今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事实表明,四季度通常是重特大事故的高发期。最近来全国发生的9起涉难百人以上的煤矿事故,5起发生在四季度。去年“11.27”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煤尘爆炸事故,“12.7”河北唐山刘官屯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至今历历在目。20*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34起,死亡3049人,其中四季度分别占33.6%和35.7%。去年“10.3”河南鹤壁煤业集团二矿瓦斯爆炸,“12.2”河南洛阳寺沟煤矿透水,以及河北邢台石膏矿坍塌事故、中石油吉化双苯厂爆炸事故和污染事件、山西长治祸及学生教师的交通事故、吉林辽源中心医院火灾、四川都江堰市董家山公路遂道施工瓦斯爆炸,这一系列损失惨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特别重大事故,都发生在四季度。前车之鉴,不能不引起我们高度警觉。

造成往年四季度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各种因素,目前仍然存在。一是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远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加上四季度生产环境多变,困难较多,精力容易分散,更潜伏着不少的事故隐患。二是经济发展速度偏快,宏观调控效果的显现需要一个过程。四季度生产企业赶任务,容易忽视安全生产;新建和改扩建工矿项目抢进度,容易出现管理松弛的情况。三是由于今年以来保持了总体平稳、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容易滋生盲目乐观和松懈大意情绪。实践证明,工作前推,事故后退;麻痹松劲,事故逼近。必须认清严峻形势和潜伏的危机,更加勤勉警觉、扎实认真,做好四季度的工作。

(一)深化煤矿瓦斯治理,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在深化整顿关闭的同时,继续打好瓦斯治理攻坚战。按照建敏国务委员在山西晋城现场会上的要求,坚持瓦斯治理与抽采利用相结合,继续完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建立完善瓦斯抽放系统,提高抽放率。抓紧落实国家今年30亿元的国债资金扶持项目,加快重点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尽快启动淮南、沈阳、松藻、郑州、淮北、阳泉、晋城、鹤岗等8个矿区的瓦斯治理利用示范工程。落实山东兖矿现场会精神,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所有煤矿都要认真排查治理隐患,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二)加强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认真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安全监管部门与国土资源部门的配合协作,针对煤矿和非煤矿山重点矿区、重点矿种,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采矿许可制度,实现源头治乱。全国已确定关闭而未关的4200处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年内要关实、关死。在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强制推行矿井机械通风,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

清理整顿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化工企业,坚决遏制危化品事故多发势头。江苏省盐城市射阳氟源化工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7.28”爆炸事故(死亡22人)、天津市津南区鑫达工业园区宜坤化工公司“8.7”爆炸事故(死亡9人)发生后,地方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江苏省决心集中一年时间,全面整顿全省化工企业,规范招商引资,防止盲目投资;天津市委、市政府部署在全市开展危化品专项整治百日攻坚战。各地、各单位要引以为诫,加大对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要停产整顿、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坚决关闭。继续抓好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抓紧建立区域监控系统,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监控。深刻吸取去年“11.13”吉化双苯厂爆炸导致的松花江污染事件教训,督促化工企业落实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不能排放的处置措施。

四季度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进入旺季,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刻不容缓。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落实监管责任,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严格烟花爆竹产、运、储、销各个环节的监管;强力推行用高氯酸钾等新型原料替代氯酸钾。

(三)切实做好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配合公安、交通、铁路、农业等部门,按照相关主管部门已经作出的部署,继续抓好道路交通、渡口渡船和低质量船舶、平交道口、农机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交通部已将20*年度6.8万处、22.2万公里的危险路段整治任务下达到各省区市,各地要抓紧落实。认真吸取重庆市“10.1”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教训,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规范市场运营秩序,防止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车辆、人员进入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严肃查处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和非法载客运货等现象。推广四川经验,以长途和公交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大型货车为重点,推行道路运输gps和行车记录仪安全监控系统。加强对农用车辆、农用船舶的安全监管,防范非法载人造成事故。

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下发的《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安全监管部门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普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

最近,由建设部牵头,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电监会和安全监管总局,联合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合督查;各地安全监管部门配合国防科工部门,以查处“超员、超储、超产、超时”为重点,对全国约400家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进行了督查。各地、各单位对这两项督查中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认真整改,严格安全许可,加强和改进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安全工作。电力、铁路、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旅游等行业和领域,都要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好安全整治。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所有企业都要遵守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的法律规定,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自觉接受政府依法监管、行业有效指导和社会舆论监督,依法依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央企业要做各行业领域和全国安全生产的表率。

(四)认真查处事故,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对《刑法》修正案(六)的贯彻执行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依照新的法律规定,将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对一个时期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并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和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深入持久地开展煤矿“清纠”工作。发挥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依法严肃查处瞒报、谎报事故的违法犯罪行为。

同志们,安全生产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之一,受到全党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安全发展”的理念正在深入人心。目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繁重。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锦涛、家宝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按照建敏国务委员在这次会议上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切实做好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煤矿矿长安全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提升认识,强化举措,落实责任,扎实做好20xx年春运和春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刚才,县交通局、交警大队、三塘镇、南湖洲镇四个单位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建民同志对全县春运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警醒头脑,严阵以待。

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刚刚过去的20xx年,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切实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狠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县没有发生一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事故隐患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形势仍较严峻。特别是20xx年春节将至,各类集会、聚餐、庆祝活动增加,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加之有可能遭遇极端恶劣天气,安全隐患大大增多。今天已是农历十二月十一日,马上将进入春运高峰期和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期,扎实做好春运和春节安全生产工作,时间十分紧迫,任务十分艰巨,责任十分重大。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警醒头脑,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春运和春节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对湘阴发展大局高度负责的态度,不讲条件、不讲价钱、不折不扣地抓好春运和春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县人民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环境。

二、要突出重点,严密防控。

春运和春节安全生产工作,是全县岁末年初极其重要的一项工作,更是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各部门必须以更大力度、更硬举措、更实作风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一要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为加强春运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县政府办先后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湘阴县20xx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会后,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此次会议的部署安排,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地段,迅速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处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逐一列表登记,建立隐患台账,严格落实监控整改措施和责任。凡是能够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坚决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或关停。

二要严格春运安全监管。要加强源头防控。公安、交警、交通、安监、质监等部门要抽调精兵强将开展联合行动,对客货运输企业、运输车辆船舶、个体运输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资质审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车辆、船舶、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春运市场,严防不具备客运条件和危险物品运输资质的车辆从事春运和危险物品运输。特别是要对中长途客运车辆、城区公交车辆进行彻底清查,严格客运车辆安全运行和驾驶员资格把关。同时,各运输单位要切实加大对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品的查堵力度,严格按照春运工作要求,落实专人,打桩定位,责任到人,严防“三品”进站上车上船。要严格交通监管。公安、交警、交通、海事等部门要切实加强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坚决依法严厉打击“黑摩”、“黑的”非法营运,坚决杜绝货车和农用车辆非法载人,坚决取缔非法渡口、“三无”船舶,严厉打击人渡非法渡车,严肃查处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违规违法行为。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客货运输企业、出租车、旅游公司尤其是个体运输户、水上砂石运输船只等重点单位、重点行业,车站、码头、市场等重点部位、重点领域,返乡农民工、走亲访友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安全监管。特别是要充分做好应对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准备,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备足防寒、防冻、防滑物资,增设安全警示标识,加强安全防护和管制。一旦发生道路、桥梁结冰等紧急情况,要停止道路施工,交通、公路和有关乡镇要及时组织开展除冰、融冰行动,交警部门要加强交通疏导,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如遇旅客道路滞留情况,相关部门和沿途乡镇要及时开展救助。要创优春运环境。县电视台、湘阴周刊、政府门户网、湘阴手机报等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开设专栏,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警部门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加强运输干道巡逻,快速处理各类交通事故,严厉打击破坏春运秩序、危害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整治车匪路霸、江贼水盗、伪造倒卖车船票的不法分子。物价部门要切实加强春运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乱涨价、乱收费和其它各种形式的宰客行为。要强化春运调度。春运办要切实加强组织、指挥、协调、检查等工作,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春运动态,发布春运信息,确保春运安全顺利通畅。交通部门要提前做好旅客流量、流向、流时的准确预测,抓好汽车站、轮运码头和社会客车的调度管理,合理调整班线班次。客运企业要根据客流情况,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适时增加运力投入,满足旅客出行需求。交通、住建部门要做好城区公共交通运输和道路的美化亮化工作。电力、工商、城管等其他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扎实做好相关工作。特别是县电力部门要做好春运期间汽车站的供电保障工作。由于多方面原因,县汽车站用电现在取用于农电网,严重影响春运期间车站安检、票务、保安等系统正常运行,县电力部门要把春运期间汽车站的用电保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确保春运期间汽车站电力供应稳定。春运结束后,电力部门要与汽车站积极配合,启动汽车站用电整改工作。

三要确保重点领域安全。要切实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学校、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突出抓好“打非”工作。春节是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县安监局、打非办和三塘、东塘等重点乡镇要切实履行职责,集中开展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严肃查处烟花爆竹火药原材料贩运户、顽固生产户和烟花爆竹非法贩运大户,严防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突出抓好公共消防安全。公安、消防、文体、工商等部门和乡镇要对城乡集贸市场、医院、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网吧、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存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改,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消防安全设施配备齐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要突出抓好庆典活动安全。所有上规模的庆祝、庆典活动都要严格审批,严格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保障措施和安全责任,严防垮塌、踩踏等群死群伤事件发生。要突出抓好学生用车安全,交通、交警、教育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用车整治,学生放假时要安排专人负责,进行有序疏导。要突出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县住建、安监等部门要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为重点,对城区所有建筑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系统检查,严格督促项目单位落实“三同时”要求,将安全设施配备到位,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同时,要切实加强非煤矿山、燃气电力、特种设备、校园安全、食品药品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整治,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要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安排部署好春节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安全信息日报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及时了解动态,及时上报信息,及时应急处理。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相关领导和县应急办报告,同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关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组织抢险处置,第一时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事故损失。

三、要严格责任,严明纪律。

做好春运和春节安全生产工作,是硬任务、铁任务。必须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责任,以严格的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各级责任要坚决落实。县政府最近出台了《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意见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不折不扣地担负起“为官一任,稳定一方”的政治责任。各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负责人负领导责任,行政负责人负主要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要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宣传发动到位、工作执行到位;相关分管负责人及责任人要具体抓、抓具体,打桩定位,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全面落到实处。

二是督查督办要坚决从严。“两办”督查室、县监察局、安监局要把春运和春节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督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抽调专门力量,组成专门班子,深入一线,跟踪督查,严格督查。督查要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打准板子,敢于直面问题、敢于触及矛盾、敢于动真碰硬。对督查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通报讲评,及时督促整改,直至整改到位。

三是问责问效要坚决兑现。谁对安全生产不负责任,谁就是人民群众的罪人。要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与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挂钩,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力、落实不力,甚至玩忽职守、渎职失职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和省市县相关责任事故追究办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一把手、分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该撤职的坚决撤职,该降职的坚决降职,该调离的坚决调离,坚决按规定处理处分到位,决不心慈手软、决不姑息迁就。

同志们,做好春运和春节安全生产工作,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今天会议的要求,迅速行动,狠抓落实,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地做好春运和春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力确保春运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稳定,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煤矿矿长在安全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县煤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的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克难奋进,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着力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动全县煤炭产业科学安全发展。

煤炭工作首先要安全,安全才能生产。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清醒认识煤炭产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20xx年,针对煤炭市场持续低迷、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严峻形势,各级各行业管理部门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执法,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努力优化安全发展环境,促进了煤炭产业安全发展。全县累计生产原煤169.1万吨,同比增长4.6%;生产洗精煤29.7万吨,同比增长15.9%;实现煤炭工业产值14.3亿元,同比增长0.8%;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8亿元,同比增长39.3%,完成目标任务7亿元的111.4%;上缴税费收入1.05亿元。全年煤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趋稳向好。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调整,全县煤炭产业存在的产业结构不尽合理、转型发展步伐缓慢、生产技术水平落后、安全保障能力不强等深层次问题也不断凸现。一是煤矿产业增效困难。近年来,煤炭行业遭遇了“十年黄金期”后的“寒冬”,煤炭进口增加,库存高位,市场需求持续低迷,煤炭价格大幅度下跌、原煤滞销严重。20xx年,全县现有24矿27对井,只有20对矿井处于半正常生产状况,7对矿井长期处于停产状态,因有效生产时间短,全县煤炭企业处于高成本、低效益、甚至负效益状态。二是煤矿生产力水平总体低下。部分煤矿安全生产采、掘、机、运、通五大生产系统和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不完善,机械化水平偏低,整体装备水平不高,既不利于煤炭产业的长远发展,也无法抵御市场风险。三是煤炭产业结构不合理。煤炭开采技术和产业集中度低,深加工水平低,产业链短,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少。且产业布局分散,装备技术水平低,没有形成规模化、集群化、循环耦合发展的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四是煤矿安全生产压力较大。我县煤炭资源赋存条件较差,煤层薄,倾角大,断层严重,现有小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较弱,部分煤矿主体责任不落实,个别部门、单位的领导重生产轻安全,没有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位置,对安全生产工作消极被动应付,或仅仅停留在口头上,体现在文件会议上,没有真正扑下身子抓落实。一些企业安全给效益让路,安全教育流于形式,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识别危险要素、主动避险的能力较低,给安全生产工作埋下了极大隐患,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这些问题和薄弱环节,稍有疏忽,稍有懈怠,就会使安全形势出现波动,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希望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只有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才能谈得上发展,必须时时处处抓紧抓好,任何时候都不能麻痹大意、容不得半点松懈。认真研究煤炭产业的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担负起的重要职责。各产煤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煤炭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认清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勇于担当的气魄,百折不挠的意志,尽心尽责的态度,加快转变煤炭产业发展方式,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上见成效,推动煤炭产业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发展,为实现“与全市同步、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安全保障。

二、坚决守住煤矿安全生产“红线”

煤矿安全生产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更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政治问题,事关人民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强调,发展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作出部署。省市领导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国家安监总局下发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治本攻坚措施,省、市也对贯彻落实“双七条”作出了具体安排。各产煤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好中央、省、市的各项部署,以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为载体,以落实“双七条”为重点,以强化责任为保障,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安全生产工作,过去实行的是行政负责制,现在实行的是党政同责。全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不要把党政同责看成一个简单的要求,要变为具体的行动,实实在在地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放在主要领导的重要工作上来,时刻抓在手上,逢会必讲,不断强化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亲力亲为、亲自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县委会议每年至少研究1次,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政府分管领导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各产煤乡镇(街道)党政班子会议每月至少研究1次。对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优先研究、优先安排、优先保障。要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重奖重惩。要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绩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管理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要提拔使用,对失渎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严格问责。要统筹安排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国家煤监局的标准和要求,市里已决定在全市产煤县(市、区)开展攻坚战,确保到2015年底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比前五年(2008—2012年)平均死亡人数减少50%以上。目前,国家煤监局正在全国50个重点攻坚县开展与矿长谈心对话活动,根据国家煤监局的安排,云南煤监局在全省所有煤矿中开展“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活动。为认真组织开展好煤矿矿长谈心对话活动,确保实现全覆盖并取得实效,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曲靖市煤矿矿长谈心对话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谈话对象、范围和要求等。市政府分管领导、市煤炭工业局、市安监局、曲靖煤监分局主要负责人,以及我和县长都将作为谈话主体,与矿长直接进行谈心对话,请涉及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煤矿企业按照统一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联动共同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高瓦斯矿井不少于2人,其他煤矿不少于1人”的标准,向每个煤矿派驻监督员,24小时驻矿,每天至少下井检查两次,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上级监管部门。驻矿监督员是履行监管责任最基层、最重要、最骨干的队伍,但目前对这支队伍的培训管理、激励约束力度不够,加之驻矿监督员培训少、素质参差不齐,待遇也不算高,导致作用发挥得很不好。县煤炭工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尽快拿出建立驻矿监督员激励约束机制的具体方案。要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工作模式,把监管力量放到厂矿、落在现场、沉在井下,切实加强作业现场的监督管理。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的监管、检查、督促和指导,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大检查,每旬不少于1次专项督查或抽查;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每旬必须开展1次安全大检查,平时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或抽查。要多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真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有关部门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承担安全监管责任。国土部门要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和矿权设置管理,严厉打击无证勘探、非法开采、以探代采、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火工用品的监督管理,公安矿监队伍要加强巡查监控,及时发现和报告违法违规行为;供电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用电的监管力度,禁止向非法企业、非法矿井供电,同时要保障合法企业、合法矿井安全生产正常用电;人力资源部门要强化煤矿用工管理,依法打击非法用工行为;住建部门要加强对煤矿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资质监管;纪委监察部门要发挥监察职能,加强对各级煤矿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其履职到位。其他有关部门也要依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行相应的安全监管职责。

(三)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坚持依法办矿、依法管矿、科技兴矿、以科技保安全的意识,形成自觉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经常性的教育引导,认真组织学习《七条规定》,做到入脑入心,记得住、说得出、抓得实。要按照《七条规定》及《曲靖市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的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严格整改到位,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规章和安全生产的纪律、规程,矿领导必须真正实现下井带班,并履行好职责。除了针对共性问题制定统一的规章制度外,还要针对每个矿井的特殊性和生产安全要求,制定符合各矿井实际的、管用的、特殊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好、落实好。建立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配齐配强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各种专业技术人员。要以人才达标、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重点,深入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考核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狠抓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强化对瓦斯、水害、顶板、火灾等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实行自保、互保、联保责任制,以职工个人的安全保班组的安全,以班组的安全保矿井的安全。要加大资金投入,狠抓煤矿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改善井下作业条件。要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管理,依法与矿工签订劳动合同,为矿工购买社会保险,严格落实工伤保险实名制。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定工时制度,保障矿工收入有所增长、按时发放,落实有关劳动保障制度,切实维护矿工合法权益。

(四)切实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煤矿企业要加速推进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步伐,统一生产、通风、安全监控调度,配备井下应急广播系统,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储备救援物资和器材,没有建立专职救援队伍的,必须指定兼职辅助救护人员,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并加强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三、强力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

煤炭产业是全县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劳动就业的重要载体,煤炭产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直接影响全县经济总量的扩张。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是全县煤炭产业加快发展的关键期和产业升级的转型期,煤炭产业发展各种短期矛盾和长期问题相互交织,头绪繁多,工作任务很重。必须以煤炭资源整合为抓手,加快建设“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矿井,大力推进煤炭深加工和综合高效利用,通过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推动煤炭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不断提升煤炭工业发展的科学化水平,努力构建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

(一)科学谋划煤炭产业发展。要把煤炭产业的安全、持续、健康发展作为“调结构、转方式”的重中之重来思考和谋划,吃透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吃透我县煤炭产业发展现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要求,以资源勘探为前提,以扩大产能和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为主线,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加快重点煤矿建设和促进煤矿兼并重组为突破口,以“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正确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生产和安全之间的关系,在加快煤炭产业发展过程中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提升煤炭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二)推进资源整合,优化煤矿结构。实践证明,大企业、大集团的介入能在资金、技术、管理上为煤矿提供充分支持和保障。要按照“资源资产化、企业股份化、区域集团化”的思路,加快推进煤矿企业联合、兼并、重组步伐,着力培育资金雄厚、采矿技术先进、加工增值效果明显、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在兼并重组中,在资源连续(连片)和技术允许的条件下,一个井田原则上只能由一个主体开发;一个主体在其采矿权范围内,原则上只能设立一个生产系统。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保留矿井,要积极推行技术改造,提升其生产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对资源枯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矿井,要实施整顿关闭。对新建煤矿要严把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准入政策,坚持建大关小。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减少矿井数量,提升矿井质量,建成一批大煤矿、组建一批大集团,实现规模化、集团化发展。

(三)大力推进科技进步。要推广运用先进适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提高煤矿生产的科技水平。要强制推行正规采煤方式,抓好机械化推广运用、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进煤炭安全生产自动化、信息化。要注重矿山生态保护,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的新型矿区。

(四)推进煤炭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要加快推进加工企业技术进步、管理创新、节能减排,进一步提高煤炭产品洗选、焦化生产的能力和比重,鼓励和支持煤炭企业采用先进洗选技术开展煤炭洗选,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推进煤化工(煤制油、煤制甲醇等)、煤建材、煤电冶等一体化产业建设,大力发展洗中煤、煤矸石、煤泥、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延长煤炭产业链,实现一次能源向二次能源、初级产品向高级产品转变。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促进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各项政策,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转化加工步伐,完善煤层气开发利用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煤层气开发企业与煤矿企业合作,促进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

(五)优化煤矿企业发展环境。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积极主动为煤矿企业排忧解难,在证照办理、年检、政策咨询、矿村矿群关系调处等各方面共同为煤矿企业搞好协调服务工作。针对当前多数煤矿企业存在的投入大、负担重、欠账多、资金缺等困难,要坚决制止各种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乱检查行为,切实减轻煤矿企业负担。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减少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矿村和谐建设,针对一些地方矿村矛盾较为突出的问题,积极化解矿村矛盾,维护煤矿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把专业人才配备作为评价煤矿企业安全水平的重要标准。畅通涉煤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各种涉煤问题。

同志们,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推动煤炭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要求,站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扎实做好煤炭安全生产和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努力推动全县煤炭产业科学安全发展,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文档为doc格式。

煤矿矿长安全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玉石洼铁矿班子向获得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为我矿安全生产做出贡献和努力的全体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总结我矿过去一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部署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非常重要,请大家会后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当前我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xx年在新的安全形势下,我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和邯邢矿业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红线”意识,通过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培训教育,以开展文明生产治理、“隐患排查治理”和“反违章,保安全”专项活动为手段,不断强化现场管理、落实责任,推动了我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顺利实现了我矿的安全工作目标,圆满完成了生产任务。并荣获多项殊荣,先后获得了全国“安康杯”优胜班组、邯郸市“安康杯”优胜班组、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环境保护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这是全矿上下团结协作、齐抓共管、不懈努力的结果。

20xx年,我们克服重重困难,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应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职工的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三违”现象依然时有发生,各单位安全管理也不严格,部分车间和项目部管理人员怕得罪人对职工违章不制止。

二是安全责任意识不强,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超前性差,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没有尽到“一岗双责”的职责。

三是部分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知识不够,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是生产系统老化,岩石破碎地压大,安全生产设施设备陈旧,生产工艺落后,作业环境复杂,范围点多面广,通风系统维护困难,为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

因此各部门,特别是各生产车间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站在安全发展的高度,正确看待安全工作,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牢固树立“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只要我们党政工团凝心聚力,一定会顺利圆满完成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红线意识,落实“一岗双责”

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功不抵过,过不可赦;一切事故可防可控,可以避免;隐患不排查、不整改就是事故”的安全工作理念,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全力以赴做好安全工作,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要安全的工作氛围,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要求全矿各级部门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既要管好安全又要抓好生产,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抓安全生产丝毫不能麻痹大意,始终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是做到“三个到位”,即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通过对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增加安管队伍的业务知识和素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增加安全作业技能,从而减少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二是做到“两个规范”,即靠制度规范员工行为,杜绝“违章”不安全行为;靠规程规范作业环境,按技术标准布置作业场地,确保作业环境安全措施到位。

三是做到“四个不放松”,隐患排查不放松,设备安全不放松,重点部位不放松及薄弱环节不放松,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改进不放松。通过增强“红线”意识,落实“一岗双责”使20xx年我们的安全生产工稳步推进。

三、突出重点,狠抓关键环节。

(一)落实培训职责,保证培训效果。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是搞好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是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强化安全意识的有效途径,充分、有效地发挥培训工作的作用,对整个安全生产工作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最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中,也把安全培训工作明确规定到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安全全隐患”的观念,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持不同内容的培训,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般从业人员,从不同的层次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保证培训切实有效。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保证整改到位。

按照“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坚决把“治隐患,防事故”的要求落到实处;逐级分工落实,实行挂牌督办、限期督办制度,形成排查—治理—整改销号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有效治理重大隐患,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着重抓好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做到隐患整治到位。

(三)做好“六大系统”管理,保证运维工作。六大系统按照制度要求由牵头业务部门精细管理,做好点巡检记录,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六大系统的使用和维护。

(四)加强通风管理,确保通风系统良好运行。完善通风系统的管理措施,保证风机、风门、风墙等通风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调整好采场局部通风,做好日常通风监测,严防中毒窒息事故发生,确保井下风质风量达到规程的要求。

(五)加强顶板管理,严防冒顶片帮事故发生。生产科要加强顶板技术管理,不断优化支护方案,推广光面爆破技术和掘支一体化工艺,短掘短支,确保顶板安全,把好工程设计、现场施工、地压监测、监督管理、考核奖惩环节的管控;各采区要加强现场的检查和维护力度,及时进行顶板捡撬和维护,提高支护质量。

(六)淘汰落后设备,保证机电设备良好运行。一是按照国家安监总局【101】号文要求,有计划、有步骤的更换和淘汰落后设备设施;二是供电设备、提升设备、供排水设备要严格落实性能检测,加强安全保护装置、设施的检修和使用;三是加强机电设备日常维护,提高安装检修质量,严格规范化操作;四是机动科要加大专项检查力度,严格备品备件管理考核,保证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七)严格火工品发放和使用,细化流程管理。在火工品的储存、运输、发放、使用等环节上要严格遵守发放管理制度、规程要求和有关规定,防止多领和私藏乱放,严防火工品流失。

(八)加强消防管理,杜绝火灾事故发生。对井上、井下所有易燃易爆物品都要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是有木支护的部位,是火灾预防的重点部位。要严格落实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即矿月检、车间周检、班组日检),确保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九)加强外包队管理监管,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大外委队伍的日常安全监管力度,一是要抓好外包队安全培训教育、职业健康等基础工作,二是要抓领导带班、班组交接班、违章和隐患治理等现场情况,保证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督促外包队履行安全管理协议内容。

(十)要加强应急管理,做好预案培训和演练。一是认真完成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审定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的管理,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强化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提高防范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广泛开展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和培训,明确应急工作程序,提高应急处置和协调能力。二是抓危险源监控,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对重点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对重点危险源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估,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快速反应、协调作战和应急处置能力。

同志们,20xx年是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关键之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切实把我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我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再做新的贡献。

最后,借此机会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煤矿安全矿长工作会议讲话

朋友们:

千里有缘来相会,今天,我们企地双方欢聚一堂,共谋合作发展之路,旨在通过交流,增进友谊,携手繁荣,为此,我代表义马煤业集团公司铁生沟煤矿党政班子对各位的光临表示诚挚的谢意和热烈的欢迎。

金猴满载丰收去,一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资源整合精神,两千余名光明使者,在集团公司“进军东部”的号角声中,告别故土,辞别亲友,从崤岭山麓,涧河之滨来到这里建功立业,在百米井下,面对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自然灾害,全矿干群以坚忍不拔之志,攻坚破难之勇,一身煤泥一身汗,汗水煤泥当衣衫,战气体,斗水患,取得了原煤年产58万吨的好成绩。这成绩中饱含了干部职工的辛勤汗水,也饱含了地方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厚爱,回首我们走过的道路,其中充满了艰辛,地下采煤,地上搬迁,环境污染凡此种种,惊扰了当地群众的正常生活,面对困难,你们也作出了种种牺牲,有力的支援了我矿经济建设,在我们企地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在热情、纯朴、厚道的夹津口群众的有力支持下,通过积极主动的交流形式,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保持了畅通的沟通渠道。

雄鸡报晓迎春来,今年,我矿结合实际提出了“抢抓机遇谋发展,同心协作创百万,众志成城立誓言,实干进去谱新篇”的工作目标,确立了“夯实基础,建设队伍,科技兴矿,跨越发展”的工作方针,明确了“学习先进,建章立制,严格管理,狠抓落实,注重创新,展树形象”的工作思路,并将20xx年定为跨越发展年,管理创新年,制度落实年,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我矿干群的共同努力,需要地方政府的鼎立支持,尤其是涉及压煤村庄的搬迁,更需要各位发挥纽带作用,协助做好群众的工作,同时,我们也将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及集团公司的各项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充分运用地方政府赋予我们的优惠政策,落实好各项征用土地的搬迁、安置政策,加强企地联系,增强企地友谊,推进经济发展。

朋友们,企地合作立誓盟,巍巍嵩山可为凭,滔滔黄河凯歌奏,携手共进铸繁荣,今天,我们的座谈会,昭示着美好的合作前景,必将载入矿山发展史册,让我们为中原之崛起,为区域经济之繁荣,为了共同家园的兴旺发达,彼此捧出一颗真诚的心来,与邻为善交朋友,以诚相待对朋友,实实在在为朋友,换位思考想问题,加深理解增友谊,我们坚信,实现跨越发展创百万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我们企地合作的道路一定会越走越宽广,我们区域经济的发展前景一定会越来越美好!

谢谢大家!

煤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材料

同志们:

今天这个会议是继省、市煤炭工作会议之后,结合我县煤炭工业发展实际,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煤炭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xx年的各项工作,并对在过去的一年里,为我县煤炭工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对20xx年的各项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安排,落实20xx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动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全体从业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通力合作、齐力奋进,为实现我县煤炭工业稳步、健康、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简要回顾、客观评价过去一年的工作。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通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奋力拼搏,我们紧紧围绕“遵章守法、关爱生命”这一主题,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方针,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加大技术服务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项工作实现稳步推进,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推动了我县煤炭工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一)企业管理逐步规范有序,煤炭工业发展来势较好。

20xx年,我们进一步突出煤炭工业发展这个主题,确定了“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开发项目、合理利用资源、大力招商引资、强化安全监管、提供优质服务、实现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和目标,狠抓了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全年原煤产量18万吨,实现产值2973万元,虽与上年度相比有所减少,但通过进一步深化整治,实施停产整顿,加强生产技术管理,合理整合资源,有序组织生产,全县煤矿初步进入了“合法办矿、依法治矿、监管有力、服务到位、规范有序、和谐发展”的良性轨道。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煤炭工业的发展步伐,我们通过招引资为国有均坪煤矿复产扩能项目引进资金3000万元,计划20xx年年底实现排水复产;同时根据我县资源分布情况,对全县煤矿开发进行规划布局上报,已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的有三对矿井(麻阳水、陈家湾、白沙);另外,国有铁溪垅煤矿的复产项目已列入今年工作计划。如以上项目顺利启动,预计到20xx年原煤产量可突破30万吨,我县的煤炭工业将步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二)宣传教育广泛深入,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全体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觉性,先后组织开展了矿长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安全生产月和百日安全竞赛等活动,并按上级要求认真做好了矿长培训、特殊工种培训以及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等工作,并从实际出发,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学习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专项整治效果明显,矿井安全生产条件根本好转。

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各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先后于20xx年6月至12月,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瓦斯集中整治”和“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在整治过程中,各煤矿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了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在这两次专项治理中,各矿均已安装了瓦斯风电闭锁装置,对瓦斯进行监控,一旦超限能自动断电,有效地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县煤矿全部进行停产整顿,认真进行各方面的整改。经过几个月的认真整治,椒板溪等12对矿井已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要求,并获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也办齐了“五证一照”。今年元月份经县整治领导小组组织验收,这12对矿井已准予恢复生产,其他3对技改矿井正在进行技改施工,迎接今年6月份的验收。通过这一系统的整治活动,各矿的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根本好转,抗灾防灾能力大大加强,有效地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合理配置内部机构,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

为加大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力度,根据上级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的要求,针对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改变过去生产技术、安全管理一手抓的模式,专门设立安全监管股专抓煤矿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采取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法,经常性开展安全大检查,狠抓隐患排查和整改,逐矿建立了隐患整改台帐,指派专人跟踪督促、帮助指导整改。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安全大检查12次,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共计600余条,其中安全专项整治期间排查出的安全隐患320余条,全年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00余份,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书》41份,下达《制止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通知书》23份。安全监管工作进入了规范化和法制化管理轨道,市行管办及常德监察分局对我局安全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切实加强技术服务,矿井技术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切实加强了煤矿的技术指导服务和管理,认真做好煤矿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延续、年检工作,彻底改变了过去随意改造、乱开井口、一矿多井等现象。特别是在安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生产技术工作管理规范化,从各矿井的技术资料整理到各类证照的申请、办理、审批都是全程跟踪服务。全县12对矿井因设计规范、布局合理、证照齐全、达到安全生产条件而顺利通过复产验收。

(五)依法、依规从严治矿,煤炭生产经营有序规范。

针对煤炭市场供求紧张,煤炭价格持续上涨,因受利益驱动,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现象屡禁不止的问题,我们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与各职能部门通力配合,加大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对死灰复燃的非法煤矿及时予以关闭,对煤炭经营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加强了煤炭准销证的发放与管理,有效地控制了非法煤矿生产的煤炭进入市场,为合法、有序、安全、规模办矿奠定了基础。同时,我们按职能要求认真开展经常性的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执法力度,全年共查处各类违章、违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6起,对违法和违规组织生产的矿井给予了处罚。加大了依法、依规治矿力度,使我县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好转。

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与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息息相关,与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的扎实工作和辛勤付出息息相关。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全县煤炭工业的发展基础仍然不牢固,安全生产条件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部分从业人员甚至是煤矿老板对安全生产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安全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不经常,隐患整改不及时等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了安全事故频频发生。20xx年共发生安全事故4起,死亡6人,其中重大事故1起,死亡3人,一般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非生产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严重超标,直接经济损失达300余万元,成为建设和谐溆浦的不和谐音符。

二、立足当前,把握机遇,认真抓好今年各项工作的落实。

20xx年是我国实施“”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煤炭工业实现新发展、新突破的关键之年。今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遵章守法、关爱生命”这个主题,把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个总体方针,继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和强化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优质生产技术服务,加大安全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觉性,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努力开创我县煤炭工业稳步、健康、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是: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严格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一)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狠抓安全责任落实。

认真抓好煤矿安全工作,是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广大干部职工和全体从业人员要在思想上切实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方针落到实处,明确各自的职责,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机制要求,安全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煤矿日常安全监管的职能,进一步强化各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把安全指标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层层落实,所有煤矿企业必须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今年我们决定加大安全风险抵押,各矿必须交纳一万元风险抵押金,对全年未发生事故的,安全工作做得好的矿,风险抵押金如数返回,并作为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的奖金。同时年底对照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验收,管理上存在重大问题的矿要给予重罚,凡发生事故的矿井,全年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并处一万元罚金,确保安全责任真正得以落实。

(二)搞好资源整合,扩大矿井规模。

按照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的要求,设计生产能力和实际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的矿井在明年底将面临逃淘。我县绝大多数乡镇煤矿的设计生产能力和实际生产能力都达不到3万吨的要求。为解决这一矛盾,从现在起我们必须从三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着手开展煤矿扩能改造和资源整合工作。根据湘煤行(20xx)4号文件规定,下列煤矿原则上进行整合:1、20xx年煤矿实际(核定或设计)生产能力小于2万吨/年的;遗留问题保留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小于3万吨/年的;2、布局不合理、井田划分不合理、走向长度少于500米的。3、沿煤层倾向属“楼上楼”开采或安全上互相影响的。凡属整合煤矿原则要求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其他生产能力小于3万吨/年的矿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缺煤地区的生产能力小于2万吨/年的矿井,要在20xx年12月31日前,通过改造、资源整合等方式使矿井生产能力逐步达到3万吨/年,否则,一律予以关闭。对那些资源枯竭、整改无望、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的矿井要坚决予以淘汰。二是要按照煤炭开发利用规划,严格新开办矿井条件。省、市已经明确,凡储量在30万吨以下,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的煤矿一律不予审批。三是选择资源条件相对较好、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矿区,在煤炭资源配置、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和投资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予以重点支持。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提高我县煤炭资源的利用率和原煤产量,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提供能源保障。

(三)突出重点,加大整治,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是抓好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和关键,是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有力保障。要把抓好“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做为重点,继续深化瓦斯集中整治和防治水工作。凡去年已安装瓦斯风电闭锁装置的煤矿要坚持投入使用,绝不能做摆设。各矿要根据生产能力的扩大和工作面数量的增加也要相对增加瓦斯探头。通过几年的努力与改造,我县煤矿也要逐步建立瓦斯数字化远程监控系统,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在防治水方面,各矿必须编制防治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购置探放水设备,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探放水原则,杜绝煤矿水灾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一是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工作班子,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切实把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防止短期行为;二是要落实责任。按照县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督促管理,煤矿企业具体落实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着手抓、具体责任人抓现场的模式狠抓安全责任的落实。矿级领导要深入井下,到现场带班作业,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把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要强化督导。局安全、生产部门人员要帮助煤矿企业修订和完善措施、方案,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强化现场管理,逐矿建立隐患台帐,并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四是要保证资金投入。要严格按照省政府湘政发[20xx]4号文件的要求,吨煤提取10元安全费用全部用于瓦斯整治和安全投入,坚决执行省财政厅、省煤炭局湘煤规[20xx]92号文件规定的吨煤提取10.5元维简费,返矿部分作为安全专项资金的规定。

(四)认真做好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安全工作成效如何,关键取决于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各煤矿企业要有长远的眼光,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各矿矿长必须按规定进行培训和复训,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一定保质保量送训,做到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先经过四级培训站进行岗前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作业。年内,将举办两期安全知识集中培训班,对新上岗从业人员实行强制性安全知识培训,各煤矿企业要积极主动的配合搞好培训工作。

(五)全力推进国有煤炭企业发展,确保系统内部基本稳定。

全面实施“科技兴煤、人才兴煤”战略,进一步加快国有煤炭企业发展步伐。一是用3年时间,打造国有均坪煤矿“怀化第一产煤大矿”品牌,努力实现我县煤炭工业的稳步发展。20xx年重点抓好矿井的排水复产,年内启动生产;20xx年,加大矿井资金投入和技术改造,扩大矿井生产能力;通过3年努力,力争年生产能力达到15万吨,实现“怀化第一产煤大矿”的奋斗目标。二是全力抓好国有铁溪垅煤矿复产项目的启动。有效借鉴均坪煤矿的做法和经验,面向社会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充分开发、利用现有煤炭资源、人力资源、场地、设备和设施,盘活国有资产,恢复煤矿生产,解决职工就业,真正做到稳定一方、发展一方。三是继续抓好锰业总公司生产线的扩能改造和椒板溪煤矿的产量达标。力争20xx年全县原煤产量在20万吨以上,金属电解锰产量在10000吨以上。

(六)严格标准,规范管理,切实强化行业监管职能。

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第446号令和国家《关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规定,强化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彻底解决监管体制混乱、行业管理弱化、监管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效果差等问题。要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今年,我们要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强化“一通三防”管理,下大气力治理好超能力生产的问题。各煤矿要严格按照矿井核定的生产能力和实际风量组织生产,对达不到要求,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直至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要做好今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各煤矿必须主动配合开展好这项工作,凡没有取得技术数据的煤矿,其生产许可证不予年检。二是强化技术管理,治理乱开井口、擅自施工、违法生产等问题。凡要求进行技术改造的矿井,必须按规定、按程序报批技术改造方案,并严格按批复的要求组织施工。安全、生产部门要严格日常监管和技术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擅自更改设计方案,违规组织施工的,要予以从重处罚;对借“技改、改扩建、联合改造”之名,违法组织生产的,将依法依规取消其技术改造项目,情节严重的,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三是加强日常监管,治理隐患整改难的问题。煤炭行业是一个特殊行业,安全隐患随时存在,往往一个小小的安全隐患就会酿成大的事故。因此,强化日常监管,督促隐患整改十分重要。我们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定期检查、重点检查、跟踪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严格执法,督促煤矿进行安全隐患整改。同时,要加强业务学习,强化自身素质,改进工作作风,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确保监管执法到位。

同志们,20xx年的工作思路和目标已经明确,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齐心协力、团结奋进,真抓实干,为实现我县煤炭工业稳步、健康、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煤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材料

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煤矿安全“攻坚战”工作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煤矿安全重点县”各项工作,坚决杜绝煤矿事故发生,彻底扭转全县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确保年底摘掉“全国煤矿安全重点县”帽子,这既是一项工作目标,更是一项硬性规定,各地各部门各企业都要为实现这个目标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前面,吴成同志传达了全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对我县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讲得很好,我都完全赞同,请大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直面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切实增强煤矿安全生产主动性(为什么要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今年,我县被纳入全国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范围。对我们而言,煤矿安全生产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认清形势,卯足干劲,坚决打好全县煤矿安全攻坚战。

(一)认清宏观安全大势增强紧迫感。安全就是政绩,安全就是稳定。曾指出,各地各部门各企业都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所有企业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在今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人的生命最为宝贵,要采取更坚决措施,全方位加强安全生产。3月30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了全国安全警示教育视频会议,会议要求,煤矿业主、矿长、矿工、产煤地区各级领导都要牢固树立“零死亡”意识,加强事故警示教育,抓住关键薄弱环节,推动全国更多煤矿实现“零死亡”目标。3月25日,全省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推进会在召开,会议分别从“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综合施策、加强督导”等方面对下一步煤矿攻坚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4月10日,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煤炭企业现场办公会议召开,会议对煤炭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详细安排部署。这些都充分表明了各级党委政府对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视,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督,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认清当前安全形势增强责任感。20xx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狠抓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较为平稳地完成了一、二、三批淘汰关闭煤矿工作任务。但是,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没有保持住平稳发展的态势,不仅发生了“3.8”xx煤矿瓦斯事故,还发生了“11.24”xx煤矿较大顶板事故。全县煤矿企业发生的这2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x人死亡、x人受伤,占市政府年度下达控制指标的%,占达州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从这两起事故和前段时间的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可以看出,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一是煤矿企业安全意识淡薄。个别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安全投入不足,短期行为严重,特种作业人员流动性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无视相关规章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与监管部门“打游击”,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时有发生;部分煤矿业主或实际控制人不尽职尽责,对煤矿过问少、了解少、管理少,当“甩手掌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力,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落实不到位,井上喊的是“安全第一”,井下“三违”现象突出,诱发较大事故的因素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我们的企业业主安全意识淡薄,没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安全工作仍然存在当面背后“两张皮”、井上井下“两个样”的现象。二是驻矿监管履职较差。个别驻矿人员缺乏责任心,作风漂浮,业务较差,对相关法规、标准不清楚、不熟悉,有的该下井不下井,对应当发现的问题发现不了,执法不精通、办案水平低,甚至有的发现了问题不及时处置、报告,到企业检查只随矿方人员带领下井走一圈了事,许多行之有效的规定、制度、办法落不到实处,导致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根除。更有甚者,为了蝇头小利,与煤矿企业“穿一条裤子”,政府的监督员变成了煤矿的放哨员,这是在拿自己的工作开玩笑,在拿群众的生命开玩笑,是严重的渎职行为,要严肃予以查处和打击。我希望我们的驻矿员一定要头脑清醒,千万不要做害人害己的傻事。三是乡镇监管浮于表面。个别产煤乡镇没有严格落实“乡包矿”制度(每位副科级领导挂包一个煤矿),包矿不到矿、到矿不下井、下井不检查,不少乡镇还存在分管安全工作特别是煤矿安全工作推来推去的现象,从思想意识上对安全工作就有一种排斥心理;一些乡镇监管乏力,没有对封停井口、关闭煤矿、非法采煤点落实乡镇干部进行巡查监管,相关制度形同虚设,一些干部心存侥幸,停留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状态,安排布置了就算尽责,而没有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些乡镇的工作人员不钻研业务,对煤矿监管浮于表面,根本不清楚本区域煤矿安全到底存在什么突出问题,如何预防重特大事故心中无底。四是部门监管失之于软。相关监管部门没有形成监管合力,对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煤矿安全专项督查工作没有做到制度化、常态化,执法不力、监管不到位、作风不深入,该处罚不处罚,或不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失之以软、失之于宽。

(三)认清生产经营趋势增强危机感。从全国来看,在经历了“黄金十年”后,受煤炭需求增速放缓、产能释放过快影响,当前的煤炭工业经济形势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煤炭产销量同比略有下降;二是库存居高不下;三是进口仍处于高位;四是全国煤炭消费增幅回落;五是产能建设超前。全国煤矿在建项目xx70余处,设计能力亿吨/年,约占全国煤矿现有能力的一半;六是市场供大于求、价格低位仍未触底;七是煤炭行业效益大幅下降;八是企业亏损面进一步扩大。从全省来看,一是煤炭资源赋存条件差,使得我省煤炭产业竞争力低下。二是物流条件的改变,让我省小煤矿面临生死考验。到20xx年,随着兰渝、兰成等铁路的建成通车和神华、中煤等大型煤炭企业在川设立煤炭物流中转基地(广安将建千万吨级的煤炭储运配送基地),我省小煤矿将面临生死考验。三是能源结构的变化,让煤炭的能源支撑地位不复存在。我省水电丰富,呈现“水电多、火电少”的电源结构。从来看,受国家、省、市宏观经济和煤矿整顿关闭等因素影响,煤炭行业仍不景气,截至目前,全县煤矿企业复产复工xx处,其中复工x处、复产xx处,煤炭企业生产原煤万吨(市场价格x20—x20元/吨,煤质差的不到x00元/吨),产值近亿元,实现税收仅xx00万元,经济效益低。

面对越来越严峻的市场环境,越来越高的办矿标准,越来越严格的安全要求,我给煤矿业主、矿长们一个忠告:目前,摆在大家面前有两条路,一是断臂求生,退出转型;二是脱胎换骨、升级改造。大家一定要根据自己煤矿的条件、自己的资金实力好好掂量,抓住机会,做好选择。

二、明确职责任务,凝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煤矿安全生产抓什么)。

我县是产煤大县,每天都有不少矿工在井下作业,他们的生命安全与我们的管理工作紧密相连。所以说,这是一付千斤重担,容不得一丝懈怠、半点马虎,全县各地各部门各煤矿一定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站在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高度,切实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一)突出现场管理,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煤矿安全生产的主体是煤矿企业,煤矿企业依法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是抓好煤矿安全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无论县委、县政府怎么重视安全,若煤矿企业不重视、不执行,安全工作肯定抓不好。要牢固树立起“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安全作为悬在头上的利剑,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深入学习、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依法办矿、依法治矿,千方百计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明确各矿业主职责,各煤矿业主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投入职责,必须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确保所需安全生产资金足额投入;必须选好用好关键人,选配好懂技术、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的矿长,切实支持矿长依法履职,让矿长有责有权,敢于管理、勇于担当;必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经常深入井下、深入现场,督促严格依制度管矿。要支持各矿矿长履职,各煤矿矿长要履行好管理和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职责,必须坚持原则,敢于对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业主非法违法要求说“不”;要诚实守信,绝不允许采取“躲猫猫”等方式欺瞒监管部门,找出各种理由应付检查、消极整改;要严格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把保护矿工生命作为最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工作重心放在现场、放在井下,放在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上。

(二)突出源头管理,认真落实乡镇属地责任。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处于基层第一线,直接与煤矿企业和群众打交道,要把老百姓当做自己的家人看待,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始终放在心上,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稳定的观念。无数事故教训告诉我们,一旦发生煤矿安全事故,各乡镇党委政府不仅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抢险救援,还要花大力气做好善后处理;随之而来的便是接连不断的信访纠纷问题,既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又要占据我们大量时间和人力,集中精力抓发展就是一句空话;最为叹息的是,还会给我们干部造成不可挽回的政治影响。

因此,各产煤乡镇必须要落实煤矿的属地监管责任,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制定和落实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措施,认真做好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辖区内已封停技改井、关闭矿井和非法采煤点的巡查监管,把责任落实到乡镇和村社干部,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对辖区内乱挖滥采、破坏矿产资源的行为,坚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要加强对驻矿监管工作人员的领导和管理,不定期对驻矿监管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召开煤矿安全工作例会,将安全监管工作做得“看得见、摸得着、有实效”。否则,一旦封停井口、关闭煤矿、非法采煤点出事,首先被问责的就是乡镇。要切实做好煤矿关闭相关工作,严格对照关闭标准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关闭到位,同时,积极稳妥做好关闭煤矿资源利用工作,帮助、引导关闭煤矿业主寻求新的创业途经。

(三)突出行业管理,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是关键,严是爱、宽是害,对于相关监管部门来讲,抓好煤矿安全就是“尽职责”、“保饭碗”。否则,一旦麻痹大意,放松监管,就会发生煤矿安全事故,这样不仅会葬送矿工的生命,而且还有砸掉自己饭碗的危险。因此,无论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都要明确分工,谁负责哪方面工作,工作要求是什么,出现漏洞怎么办,都要清楚明确地定下来,都要严格落实到位,形成煤矿安全监管的强大合力。在这里,我们再明确一下相关部门抓煤矿安全的职能职责,请大家一定要履职尽责,切实负责。

县煤监局作为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监督检查、调度考核、指导服务等日常工作,绝不能掉以轻心,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放掉任何一个监管细节,否则,小隐患就会变成大隐患,小事故就会变成大事故。同时,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完善监管制度,改善监管方式,协同乡镇加强驻矿安监员的教育、管理和考核,切实做到科学监管,确保监管实效。县安监局负责对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履职情况进行综合监督,严格督查煤矿企业对职工职业病的防治和检查,要做到大胆监管,不怕得罪人。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监管非法煤矿,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及非法转让采矿权等违法行为;调解煤矿资源纠纷,杜绝因资源纠纷引发的安全事故;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的管理;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一旦发现非法矿井生产或有非法生产迹象,要督促配合所在乡镇及时炸封非法井口,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非法业主,要及时报送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县公安局负责煤矿爆破员的培训、考核以及爆破员操作证的发放工作;对全县煤矿生产、建设和停产停工期间火工产品的购买、储存、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对关闭煤矿和封停井口的火工产品要及时进行清理和收缴;严查封停井口、关闭煤矿、非法采煤点使用火工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县经信局负责督促县供电局、县供电公司严格执行供电管理各项规定,切实保障合法煤矿的电力供应;严禁向关闭煤矿和封停井口供电,严查非法供用电行为。

在当前煤炭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我们不仅要强调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也要做好为煤矿企业的服务工作。一要营造良好环境。要帮助煤矿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矛盾纠纷难题,持续强化水、电、路等要素保障,确保企业正常生产。二要培训从业人员。要利用培训中心这个平台,开展各种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矿工职业技能。三要强化技术指导。鼓励煤矿企业采取花钱“买服务”的方式,定期聘请专家,深入一线指导煤矿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限期消除重大隐患,从而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四要助推转型升级。扎实抓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及时帮助办理产权、证照和过户手续,尽快组建完成x家煤矿企业大集团,确保每家企业产能达到x0万吨/年以上,实现煤矿产能与效益的双提升。

三、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过程督查,确保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健康经营(怎么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生产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必须要时刻绷紧这根弦,强化组织领导,创新管理制度,逗硬督查考核,狠抓监督问责,促进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健康经营。

(一)加强安全工作领导。今天参会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和煤矿,是我县煤矿安全工作的监管单位、生产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煤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攻坚战工作。各产煤乡镇也要迅速成立相应的机构,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制定具体攻坚举措,全力抓好煤矿安全攻坚战工作,每月要开展一次专项督导和不定期巡查,每两个月要召开一次专题办公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圆满完成攻坚战各项工作任务。

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切忌只顾眼前不谋未来,我们今天在这里开会强调一下,你们就动一下,抓安全像挤牙膏一样,那是十分危险的,只有健全制度方能管长远、治根本。要健全县级领导包矿制度,各产煤乡镇要主动向县领导汇报挂包矿的日常管理情况,妥善处理各项安全维稳工作。要健全行业部门领导包片制度,县煤监局各包片领导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对辖区内煤矿的日常监管和安全巡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顺利推进。要健全驻矿员驻矿制度,各驻矿员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严格现场监管,切实做到驻矿到位、监管到位,确保安全监管不流于形式。要健全矿长保护员工安全的各项制度,各矿长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带班制度,做到带头下井,切实保障矿工生命安全。

(三)狠抓安全生产督查。安全生产的核心是防止事故,安全生产督查就是为了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消除,从而保障生产安全进行;所以说安全生产督查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以督查为手段,还可以倒逼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落实监管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强化生产指导,县上组建成立的5个督导组,每周至少对监管片区的煤矿企业开展2次专项指导,重点研究包片煤矿企业机械化改造、灾害治理、劳动用工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制定安全生产指导细则,切实做到“一矿一策”,方案可行,措施具体。要强化安全督查,县安监局、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深入煤矿企业和部门乡镇进行督查,查看驻矿安监员是否到位、安全监管是否落实,要及时跟踪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或履职不到位的企业、部门和乡镇,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四)逗硬安全考核奖惩。要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对待、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对待,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发挥好考核的“风向标”和“导向仪”作用。要严格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岗位,执行死亡控制指标考核制,将履职情况纳入目标管理,逗硬考核奖惩。要严格事故煤矿处罚,对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煤矿,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关停。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该奖励的必须兑现,并与干部评优晋级、提拔任用相结合,鲜明是非分明、爱憎分明、赏罚分明的干事导向。

(五)强化安全监督问责。安全生产无小事,尤其是煤矿安全,只要一不留神,安全隐患就如下山的猛虎直面扑来,给群众带来巨大的伤害和损失。因此,我们必须要用铁的心肠、铁的手腕、铁的纪律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打到痛处”,从而确保一方平安。要建立最严厉的事故追责机制,严格落实煤矿事故隐患倒查制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追究所有责任人的责任,使因思想麻痹和侥幸心理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受到更大的震动和教育,让非法违法的肇事企业和肇事者付出更大的代价;凡一个乡镇发现一处煤矿非法生产、建设的,严格追究乡镇、监管部门相关领导的责任,该免职的免职,该处分的处分;对驻矿人员严肃处理直至辞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从严追究电力、火工产品的监管失职责任,在煤矿安全追责方面我们绝不心慈手软。

同志们,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规律表明,煤炭市场越疲软,煤矿安全投入不足、人心不稳、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就越突出,安全生产面临的压力和挑战就越大。希望大家必须对此高度警惕,切实增强抓好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的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理念,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严格管理,努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繁荣美丽新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近期,省内外造成群死群伤的安全生产事故接连发生,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紧张。(11月16日,山东省寿光市一企业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8人死亡,13人受伤;12月15日,新乡市长垣县一ktv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1人死亡,24人受伤;12月19日,光山县一在建建筑发生坍塌,5人死亡,9人受伤)面对这种严峻形势,省市分别召开安全生产紧急会议,主要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并连续下发了多份紧急通知,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为了贯彻落实好省市会议及上级领导批示精神,切实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的安全生产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夯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刚才,刘敏县长通报了全县经济运行情况,世庚书记通报了近期发生的3起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县安监局、住建局等5个单位的负责同志作了典型发言,学超县长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报告。请同志们务必学习好,落实好,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各类灾害事故发生。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必须警钟长鸣。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着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松懈和侥幸。一要常怀忧患之心。孟子讲:“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忧患意识是一个人安身立命、求得进步的观念形态,更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保证。我们要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走一步、看两步,抓当前、想长远,对事故隐患早预测、早发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要常思放松之害。古英格兰有一首著名的名谣:“少了一枚铁钉,掉了一只马掌,掉了一只马掌,丢了一匹战马,丢了一匹战马,败了一场战役,败了一场战役,丢了一个国家”。这句民谣告诫我们“细节决定兴亡”,安全生产尤其要注重细节,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刚才,世庚书记通报了光山县幸福花园在建项目坍塌事故,由于某个环节的疏忽酿成了重大事故,教训深刻,令人警醒,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三要常绷安全之弦。安全生产连着政治,连着稳定,连着发展,也连着我们自己。因此,抓安全生产怎么严格都不过份,怎么强调都不过份,摆在怎样高的位置都不过份。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不但要在嘴里时时讲,在文件会议上常常强调,更要在脑子里刻刻牢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须臾不能放松。

二、必须一丝不苟。刚才,学超县长就抓安全生产已经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赞同。在此,我再强调一下。一要抓好重点领域防控。在消防安全方面,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各级防火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防范能力。在交通运输方面,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要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和上路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在建筑施工方面,县住建局要加大在建项目的安全检查,督促各业主单位落实好防范措施。在校园安全方面,县教体局要立即对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要加大对学生乘车安全的教育和检查,从源头上做好预防。二要抓好隐患排查工作。要认真开展企业建章立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质量标准化等活动,做好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设备的安全监管和动态监控。会后,学超县长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油气管道、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设施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排查,确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三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坚持“关口前移、责任前置”,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无滞留、无漏项。县安监局要对各单位履职情况、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监管人员到位情况和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类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三、必须守土尽责。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许多安全事故的发生并不在于制度的缺失,而在于责任意识的淡薄,思想上的麻痹大意。为此,我们要时刻把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一要强化领导责任。各级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行政负责人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管责任;其他行政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参加今天会议的每个人都有特定的职责,我是县安委会主任,将带头履职尽责,请大家监督支持。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会后,要立即深入到辖区的企业、村组,严格进行一次细致的排查,切实把各种隐患排查出来,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把问题真正解决好。二要突出监管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理念,把安全监管的重点放在第一线,把精力落在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切实把好安全生产的第一道关口。县安监局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牵头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采取“拉网式”、“地毯式”的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档,在排查中一旦发现隐患,立即停产整顿。三要严肃追究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坚持依法治安、重典治乱。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利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严厉打击无视法律、无视政策、无视群众生命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对安全工作抓得不紧不实的乡镇和单位,要通报批评、不留情面。对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绝不手软。对事故背后存在的腐败和渎职行为,坚决查办、绝不姑息。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人民生命财产高于一切。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履职尽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全县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煤矿安全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广东梅州兴宁市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23人被困,是今年以来全国第二次涉难百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损失惨重,影响恶劣,大家的心情都很沉重.事故目前正在抢救之中.有关的情况,刚才铁锤同志已经进行了通报.初步调查分析,从煤矿企业层面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企业负责人事故后逃匿,性质极其恶劣;从监管方面讲,广东梅州24天里发生两次煤矿透水事故,一次比一次大,说明处理不力,整顿不实,暴露出政府安全监管存在的巨大差距和一些深层次问题,教训非常深刻.

总局已对广东梅州大兴煤矿事故发出了通报,提出了当前必须突出抓好的七项工作.此外,8月份以来,河南禹州市兴发煤矿,河北邯郸陶顶山煤矿,贵州省六盘水湾子煤矿,也相继发生特大瓦斯突出和火灾事故,造成多名矿工遇难.调度统计,7月1日-8月8日,全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46起,其中27起为明令停产整顿和关闭的煤矿,占60%.包括梅州大兴煤矿事故在内,其共同特点是该停不停,该关不关,假整顿真生产,明停暗开,日停夜开;一些非法业主无视国家法令和政府监管,无视矿工生命安全,公然继续非法开采,违法违规生产,给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构成现实的严重的威胁.已经反复明确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措施,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得不到切实认真的贯彻落实,雷声大雨点稀,有决心没行动,安全生产工作不实,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假如听任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势必贻误我们的工作,甚至有可能使煤矿安全状况继续恶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煤矿安全问题."8.7"透水事故发生后,锦涛,家宝,黄菊副和永康,建敏国务委员,迅即作出重要批示,指出:要抓紧时间,千方百计抢救被困矿工,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做最大努力;要认真接受梅州在不到一个月内接连发生两起透水事故的深刻教训,提醒各地煤矿高度重视生产安全,认真排查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否则重特大事故就难以遏制.8月10日,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大兴煤矿事故的救援处理工作,决定在继续抢险救灾的同时,成立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监察部,公安部,煤监局,全国总工会等部门以及广东省政府组成的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负责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责任.会议强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都要从这起特大事故中吸取教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对安全生产检查的执法力度.安全措施不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同时,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将在认真总结近期煤矿事故教训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出台关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防范责任追究的行政法规,强化煤矿安全行政问责制.

13日上午,总局党组召开会议,再次认真学习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分析了当前煤矿安全形势.党组认为,近来发生的一些重特大事故,再次表明了煤矿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面对在强化监管,深化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一定要保持坚强的意志和坚定的信心,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采取更加过硬,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在这次视频会议上,广东安监局陈建辉同志,河南局李九成同志,贵州局何刚同志,就如何接受事故教训,改进监管监察工作,分别作了发言.铁锤同志讲了下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七条措施,大家要坚决执行.根据党组13日上午集体讨论的意见,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大兴煤矿事故就是突出例子.7月14日梅州富胜煤矿死亡16人的透水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曾要求所有煤矿一律停产整顿,但没有真正落实.据了解,大兴煤矿在停产整顿指令下达后仍非法生产.一处设计能力3万吨的小矿,事故当日下井人数多达127人,这表明不仅没有停产,而且存在超能力超强度生产问题,上半年就采煤5万吨.该矿以包代管,管理混乱,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用两天两夜才核清了入井人数.

8月2日发生瓦斯突出事故的河南禹州兴发煤矿,当地政府也发出过停产整顿通知,但矿主借停产维修之名而行突击生产之实,加上防范不力,导致采空区瓦斯涌出.同样,该矿管理混乱,入井人数不清,上报遇难人数变了三次,死亡27人.

8月2日到8日,贵州省接连发生4起无证煤矿重大事故.8月8日,六盘水市湾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17人死亡,该矿属停产整顿煤矿.此前的7月27日,贵阳市枫香坡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4人,该矿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合格,拒不执行地方煤监局下达的停产整顿通知.

8月3日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的河北邯郸陶顶山煤矿,利用废弃矿井进行非法生产.邯郸煤监分局曾三次下达指令要求停止生产,均未得到执行.

刚才调度中心通报,7月份以来全国煤矿事故死亡和下落不明人数上升70.3%,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中60%为明令停产整顿或关闭煤矿.这些情况表明,一些煤矿非法追逐利润,不顾政府三令五申,公然无视国法,无视监管,无视生命,铤而走险;同时也表明,煤矿安全工作中监管不扎实,执法不严格,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情况仍然相当严重.

一是对安全隐患心中无数,或者明知危险但存在侥幸心理.一些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和业主,经营管理人员对存在的隐患不了解,不掌握,或知道了而不处理,不报告,明知有危险,仍然一味追逐产量利润,要钱不要命,冒险组织生产.初步调查,梅州富胜煤矿7.14透水事故前的7月10日,就发现井下水情异常,但煤矿的经营管理者仍决定继续掘进;大兴煤矿"8.7"透水事故发生前,也发现了漏水,出水征兆,只是简单处理,仍然冒险作业.

二是逾期没有申请办证煤矿应即停产整顿,工作还没有落实.7月13日为煤矿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截至日,各地统计有5290个煤矿没有提出申请,应责令停产整顿.中央电视台最近报道了河北承德鹰城子矿区的情况,矿区60多家小煤矿中只有两个矿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月13日之后多数没有停产整顿,或者明停暗不停.只是在电视台记者到访之后,当地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才有所震动.基层一些同志估计说,5290处小煤矿中真正停产整顿的,大约不到一半.这个估计可能低了些,但确实反映出问题的严重性.如果加上已经受理,但经审查不具备颁证条件的20xx多个煤矿,合计有7000多个煤矿应该停产整顿.

三是在整顿关闭的具体方法步骤上,工作不实的情况比较普遍.责令停产整顿,应逐矿下达停产整顿。

通知书。

并抄送地方政府,向社会公布,通过联合执法暂时扣押其所有证照,停供矿用炸药.还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拿出矿井停产整顿期间的保证入井人员安全的指导意见和技术措施,否则整顿期间井下风机时停时开,电力时断时送,瓦斯时散时聚,更容易导致事故.此外,怎样才能摆脱申请---整顿---再申请---再整顿这样无休止的循环反复;煤矿停产整顿完成之后谁来验收,怎样验收;矿井关闭取缔的具体工作程序有哪些,先做什么,后做什么;拆除设备,炸毁井筒,平整场地的具体工作谁来做,如何做,等等.从目前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在上述环节上和问题上,各地,各单位并没有真正落实,漏洞很多,亟待改进.

四是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上,仍然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改进.在河南禹州兴发煤矿事故中,地方政府派往该矿的两名专职安全检查员没有发挥作用,对违规生产和重大事故隐患失察.对河北邯郸陶顶山煤矿事故,邯郸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分别于20xx年1月,6月,7月三次向该矿下达不得(禁止)生产的监察指令,但是没有效果.广东梅州富胜煤矿"7.14"事故后,当地政府责令所有煤矿停产整顿,据查镇政府还向大兴煤矿派了负责干部做联络员.该矿没有采矿许可证和工商执照,广东省安监局却在6月7日向该矿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据查在许可证审核中也没有涉及矿井水患问题.

在最近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上,我们分析了执法不严,工作不实的危害,指出这是社会不良风气对监管监察队伍的影响和侵蚀,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最大隐患,必须坚决根治.通过对近来发生的煤矿事故进行分析,希望大家务必充分认识执法不严,工作不实的严重危害,铭记教训,痛下决心,下大气力,切实改进.

二,紧急动员,开展"五整顿,四关闭"攻坚战。

党组经过分析认为,5290个没有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领证申请,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以及经审查不具备安全条件,退回申请,要求限期整顿的20xx多个煤矿,隐患四伏,如得不到整顿治理,将是滋生事故,吞噬生命的陷井.后几个月煤矿安全形势能否平稳,全年全国的安全生产目标能否实现,关键要看这7000多个煤矿的问题能不能得到根治.为此,今年后几个月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必须紧紧盯住这7000多个煤矿,集中力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打一场"五整顿,四关闭"的攻坚战.

7000多个煤矿分布在26多个产煤省区.各省区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顿关闭。

工作方案。

总体上讲,要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停实关死,不留后患.停产整顿的煤矿,必须真正停止采煤,专项落实整改.要查证照,查隐患,查安全管理,查劳动组织.在认真排查问题和隐患的基础上,确定整改项目,实施安全技术改造.整改什么,怎么整改,从方案到作业都要有明确的内容.要制定停产整顿期间保障安全的。

规章制度。

间断下井,整改检修潜伏的不安全因素更多,要坚决杜绝明停暗采,违规作业,防止整顿期间发生事故整改方案要报当地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和监察机构。

重申"四关闭"的内容:凡属于无证非法开采矿井,以往关闭之后又死灰复燃的矿井,无视政府监管,拒不停产整顿或停而不整的矿井,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标准的矿井,包括那些基础很差,整顿无望的煤矿,要立即予以关闭取缔.必须以铁的手腕,坚决关闭,绝不手软.对这类煤矿手软,就是对矿工生命的漠视.

为把整顿关闭工作落到实处,要制定工作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发布公告,送达通知,收缴各类证照,停止供电,封存收缴剩余火工产品,以及拆除设备,摧毁井筒,填平场地等所有环节的工作流程,都要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人头,规范相互之间的衔接.哪个环节拖延贻误,就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是明确期限,分步实施.各省区对列入整顿名单的煤矿,要依据其安全生产状况和整顿易难程度,分为若干个批次,规定出不同的整顿期限,最迟不得超过今年年底.鼓励有条件的煤矿早整顿,早达标,领证后恢复正常生产.逾期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一律予以关闭,不能再延期了.对已经受理安全许可证申请的煤矿,各省区要按期审核,不合格的只能给予一次停产整顿的机会.对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要加强监督,建立年审制度.今年后五个月里,各产煤省区对停产整顿煤矿的治理状况,必须逐月取得进展.

三是依靠地方政府,联合执法.整顿关闭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各级地方政府,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要认真贯彻六部委《通知》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煤矿安全联合执法工作迅速开展起来.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前往站,勇于牵头,要加强与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工商,公安,电力,环保,行政监察以及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协调.要主动向政府汇报,取得领导支持.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怒斥非法矿主,严厉批评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指出要以铁的手腕,坚决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这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支持.总之,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千方百计把联合执法开展起来,在实践中探索,形成联合执法机制.

四是对事故必须依法严惩.要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依法严惩事故责任人.对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继续生产的非法所得,要依法全部没收并处以1-5倍的罚款,让那些非法追逐利润,草菅人命的业主得到应有的处罚.要运用党纪政纪,吊销资质,关闭取缔等方式,严格查处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对违反刑律的,要送交司法机关处置,依法定罪,情节严重的要数罪并罚.要依靠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官商勾结和腐败现象.

五是逐级落实,接受监督.要把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任务进行分解,逐级落实到省区,地市和县乡,一级向一级负责.8月31日之前,各省区煤监局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必须把停产整顿煤矿分批整改计划书和关闭取缔矿井名单,报到国家煤监局和总局,同时在当地报纸上发布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煤矿安全整治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国家煤监局对关闭取缔煤矿,要逐个进行对照监察;对停产整顿工作进度,要逐月进行调度.整顿关闭工作进展滞后的单位,要在视频会议上说明原因,做出检讨.总局党组成员将带队,分别对重点省区"五整顿,四关闭"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强化监管监察执法责任,确保整顿关闭见到实效。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同志,一定要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切实抓紧抓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一)要心系矿工生命安危,认真负责,抓实管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派出监督检查人员,分矿包干,日夜紧盯.省局,分局两级监察机构要把这7000多个煤矿的安全监察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头,实施重点监察,跟踪监察.停产整顿或关闭矿井的通知书要抄送同级人民政府;相同内容的第二次指令,要抄送省级政府;第三次指令,要抄送省政府主管副省长.仍然得不到执行的,要向国家煤监局,总局作出紧急报告,我们将从国家层面进行督促协调.特殊情况将报告国务院.总之,对安全生产这件人命关天的大事,不能有任何的马虎,必须抓住不放,负责到底.只要有这个精神,有向党和人民负责到底的精神,相信是可以解决的.关键是我们自己理要直,气要壮,腰杆要硬.从现在开始,监管监察系统的所有同志,都要切实负起责任,不准在监管监察执法重大原则问题上折中含糊,不能停留在发了指令就认为完成了任务,不能允许停产整顿指令屡发,非法生产照旧的现象继续存在.一定要敢抓敢管,抓实管严,言出法随,令行禁止,通过从严执法,维护人民的利益,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权威.

(二)要严肃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纪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内部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机构,要主动进入到"五整顿,四关闭"监管监察执法中来.要从严治队伍,从严治领导班子.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既要肩负起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职责,同时自身也要接受党纪政纪的监督监察.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实施跟踪监管监察,不严格执行执法措施的行为要批评教育;对造成事故或事故隐患,群众反映较大的人和事,要进行调查;对不正之风,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一经坐实,立即按照党纪,政纪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予以法办,绝不姑息迁就.

(三)要及时研究解决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抓了多年,总体上看是有明显成效的,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当前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非法生产的7000多个煤矿实施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仍然是一场攻坚战.同时这次整顿关闭,又是在一次能源需求持续旺盛,煤炭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下进行的,会遇到一些阻力.随着整顿关闭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持续深入,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会逐步显现出来,阻力大,困难多,对此一定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既要树立攻坚意志,不怕困难;又要加强调查研究,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掌握,及时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措施.要注意研究相关法律和政策问题,善于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掌握整顿关闭工作的主动权.

(四)继续落实瓦斯治理各项措施.今年以来,大家贯彻国务第81次常务会议精神,狠抓煤矿瓦斯治理这个重中之重,做了大量工作.必须明确,瓦斯治理仍然是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是同一战略目标下的两个攻坚战,都是为了实现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和好转.前者主要是解决非法和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小煤矿的问题,后者在于解决各类煤矿特别是国有大矿瓦斯灾害严重,安全基础薄弱,瓦斯事故多发问题.两个攻坚战都很重要,必须齐头并进,共同抓好.必须强调,所有煤矿都必须再次认真排查瓦斯,透水,顶板等各类事故隐患,制定方案,抓紧治理.重大隐患要立即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报告,向地方政府报告.地方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决不可掉以轻心.

关于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和煤矿安全监察局长座谈会上,已经再次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抓好专家技术会诊的后续工作,抓紧筛选第三批项目,用30亿元的国家扶持资金带动150亿元规模的煤矿安全技术改造;二是推广煤矿瓦斯数字化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年内"联网"目标.三是切实做好矿井通风和安全生产能力核定工作,严防走过场.四是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督导,督促煤矿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推广煤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依靠职工群众加强安全监督.上述各项工作,都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同志们,面对仍然严峻的煤矿安全形势,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和煤矿安全监察局长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吸取广东梅州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的教训,按照这次视频会议提出的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切实转变作风,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坚决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减少人员伤亡,推动全国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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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办公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抓好煤矿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国部分省区相继发生停产整顿煤矿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非法生产造成的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社会反响强烈。为尽快扭转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8月22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9月3日,国务院颁布和实施《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决定对煤矿安全生产采取更加严格的制度和更加严厉的措施。短短半个月时间,国务院相继制定出台两个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扭转煤矿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的坚强决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成云书记、小方市长对此也非常重视,多次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管理。

市政府成立了xx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挂牌在市安监局,公招两名公务人员,负责履行煤矿安全“地方监管”职责和全市煤矿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市上下把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集中开展以“两整顿一确保”为核心内容的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较好,上半年无伤亡事故,1-9月,共发生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4起6人,降幅分别为66.7%和75%。但是,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一是今年煤矿生产不正常,一些矿长期间处于停产状态;二是我市煤矿灾害较多,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水、火、瓦斯等都不同程度存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的可控性和可靠性还很差,容不得我们有丝毫的松懈。短短半个月时间,天池煤矿、马排子硫煤矿相继发生死亡事故。10月4日,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所属广能集团正在建设的龙滩井发生特大透水事故,17名矿工遇难,11人下落不明,学忠书记做了重要批示,中伟省长亲临现场部署抢险救援,反思这些事故,我们必须承认,在如何以铁的手腕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方面,在如何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更加严格的制度和措施方面,个别地方、个别部门和一些煤矿企业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工作力度还不够到位。

整治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五个始终牢记”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对各地、各部门执行力的有效检验。各地、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以铁的手腕,超常规工作,全力以赴打好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即打好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打好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攻坚战,彻底解决小煤矿非法生产问题,实现我市煤矿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

二、明确责任,坚决完成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任务。

目前,全市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已经进入攻坚阶段。截止目前,全市56个煤矿中,32个煤矿已经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关闭矿井8个,停产整顿矿井20个。关闭和停产整顿矿井主要集中在什邡市。为打好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攻坚战,省政府向我市政府下达了目标责任书,刚才,市政府向绵竹、什邡市政府和天池集团公司也下达了目标责任书。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分任务,逗硬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以下17类矿井必须坚决依法予以停产整顿。

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的要求,对凡存在以下17项隐患之一的矿井必须立即停产整顿:1、凡是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矿井;2、凡是瓦斯超限作业的矿井;3、凡是煤与瓦斯突出,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或有瓦斯动力现象而没有采取防突措施的矿井;4、凡是没有按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监测监控设施不完善运转不正常的高瓦斯矿井;5、凡是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矿井;6、凡是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矿井;7、凡是超层越界开采的矿井;8、凡是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矿井;9、凡是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矿井;10、凡是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矿井;11、凡是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矿井;12、凡是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矿井;凡是在建、改扩建矿井安全设施未经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竣工验收而擅自投产,以及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审批)或越权核准(审批)的矿井;13、凡是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矿井;14、凡是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矿井;15、凡是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逾期未改正的矿井;16、凡是逾期未提出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申请未被受理或受理后经审核不予颁证的矿井;17、以及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矿井。

特别是对煤矿存在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绵竹市、什邡市政府要组织专家论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应作出关闭决定,并组织实施。市政府已经组织专家组对市天池集团公司一号井冲击地压和水患进行了论证。

(二)以下11类矿井必须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的要求,1、凡无证非法开采的矿井;2、凡关闭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矿井;3、凡一证多井矿井、非法挂靠矿井;4、凡证照不齐又擅自非法从事生产的矿井;5、凡责令停产整顿后擅自进行生产的矿井和凡无视政府安全监管,拒不进行整顿或者停而不整的矿井;6、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请关闭的煤矿;7、凡在20*年7月14日前未提出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8、凡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不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9、凡停产整顿验收不合格的矿井;10、凡在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矿井;11、凡在20*年底前没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以上11类矿井必须依法予以关闭。

(三)加强对停产整顿和关闭煤矿的安全监管监察。

一是按照“企业负责,属地监管,专业监察,省市督查”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停产整顿煤矿真停真改。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必须落实以下处理措施:首先,下达停产整顿指令,明确整改内容和期限;其次,依法实施经济处罚;再次,告知相关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井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第四,告知公安部门控制火工品供应、供电单位限制供电;第五,3日内将停产整顿矿井的决定报送市煤管办,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告停产整顿矿井名单。

二是按照“县长负责,逐级逐矿逐人落实责任”的要求,严格规定,确保关闭矿井关死关实。对提请关闭的煤矿,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绵竹、什邡市人民政府应当在7日内作出关闭或者不予关闭的决定,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存档。对决定关闭的煤矿,绵竹、什邡市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实施。

三、再接再厉,不断深化煤矿瓦斯治理。

瓦斯始终是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因素和主要矛盾。年初,按照省政府要求开展了以“两整顿一确保”为核心内容的煤矿安全整治活动,对煤矿瓦斯进行集中治理。市、县政府向重点骨干煤矿企业派驻督导组,督导工作进展顺利;组织了全市煤与瓦斯突出和高瓦斯煤矿专家会诊,每个矿都制定了较为全面的整治方案。但是,瓦斯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定要对其长期性、艰巨性和反复性保持清醒的认识,要持之以恒抓落实,不断把瓦斯治理工作推向深入。要结合贯彻国务院“两个文件”和整顿关闭工作,对瓦斯集中治理活动逐矿进行验收。

另外,我再强调一下煤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问题。建设煤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是国务院81次常务会议确定的煤矿瓦斯治理7项措施之一,它和道路交通gps监控系统一样,是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的重要举措。对此,首先,煤矿企业要按照要求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规定的地点设置各类传感器,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实时监控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其次,绵竹、什邡要加快远程联网平台建设工作,目前,绵竹市平台处于调试阶段,什邡市也正在建设之中,要抓紧时间,尽快实现联网监控。市级平台明年也要建起来,与绵竹、什邡及天池煤矿联网。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这次会上,市政府下发了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责任书,量化落实有关工作要求。绵竹、什邡政府要加强领导,切实负责组织当地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尽快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监管机构,明确部门职责。要把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摆到重要日程上来,制定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把责任落实到乡(镇)人民政府及负责人,并层层分解落实到有关管理部门及负责人。

绵竹、什邡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和市政府的贯彻意见,抓紧明确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责任,落实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编制、人员、装备,配备专业齐全的技术人员,保证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切实履行职责。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被列入整顿名单的煤矿,要依据其安全生产状况和整顿工作难易程度,分批次规定整顿期限;所有不合格的煤矿只能给予一次停产整顿的机会,要把整顿工作的内容、措施、期限分别落实到煤矿企业实际控制人、矿长、技术负责人,届时达不到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标准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停产整顿最后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年底。

对被列为停产整顿和关闭对象的煤矿要严整关死,并加强督促检查,不留后患。绵竹、什邡市人民政府要将煤矿整治关闭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并接受监督监察。市政府要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组对两市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造成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必须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过程监督力度,依法对涉及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对利用职权参股办矿或收受贿赂,包庇袒护非法采矿的,要按照国务院两个文件和省里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做好国务院《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的宣传工作,及时报道整顿关闭情况、整顿关闭矿井重特大事故查处情况,广泛宣传煤矿安全生产的正面典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对煤矿安全生产活动的监督。

同志们,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及非法煤矿攻坚战,事关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构建“和谐xx”战略的具体实践。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狠抓落实,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各镇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国庆和全运会。刚才,吴局长传达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县政府与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签订了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下面,就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假劣食品药品危害的是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近年来,在我国食品药品产业快速发展,产量增加,品种丰富的同时,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也随之凸显出来。种养植(殖)环节滥用或不当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加工环节条件低劣、食品添加剂使用混乱,不法企业、商贩制假售假等等,导致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频发,毒大米、毒水果、地沟油、注水肉等问题屡遭曝光,触目惊心。特别是近几年发生的劣质奶粉、苏丹红、多宝鱼和齐二药、欣弗等一系列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震惊全国,引起了广泛关注。吃什么食品放心、用什么药物安全,已经成了我们每一个人无时无刻都在关心的问题。对此,国家、省市各级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了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综合评价、信用体系建设、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工作,收到了一定成效。我县按照上级要求,各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团结协作,20xx年通过了市级食品放心工程验收,20xx年迎接了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20xx年较好地完成了奥运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力处置了“三鹿奶粉”事件。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形势进一步好转,没有发生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这其中,各职能部门的同志们尽职尽责,加班加点、牺牲节假日休息时间,做了大量工作,成绩值得肯定。

就我县来看,同全国一样,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主要表现为:种养植(殖)环节农药、化肥、饲料添加剂使用不规范,存在着超标和残留问题;食品加工企业小而散,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还不够强,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卫生环境不达标;部分食品加工企业存在着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问题;一些经营企业贪图私利,蓄意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现象仍有发生,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时常伪造标识、滥用标识,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食品经营和餐饮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还相对薄弱,不法分子往往将假劣食品销往农村集贸市场和小卖部,致使农民群众利益受到损害;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去年的姜集学生食物中毒事件、今年发生的4.23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因此,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更应该看到,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必须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观念,从思想源头上真正重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要从保增长的高度来认识。假冒伪劣不仅可以毁掉产品销路、造成行业信誉危机,甚至会断送一个大的产业。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农产品出口因农药残留超标而被退回的事件每年就达五六百起,经济损失超过70亿元。例如“龙口粉丝”事件发生后,很多国家和地区相继采取了设限措施,这方面的教训是深刻的、代价是惨重的。食品药品产业是我县的支柱产业,尽管没有发生类似事件,但安全隐患还很多,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如果我们对此掉以轻心,麻痹大意,一旦酿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不仅会破坏全县团结和谐的大好形势,而且将会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大局。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未雨绸缪,防微杜渐,把不安全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要从保民生的高度来认识。在今年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不论是在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还是在代表、委员的讨论和提案中,食品药品安全都上升为民生问题之首。国家2月份出台了《食品安全法》,为全面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实现全程监管、科学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在这种形式下,能否为群众创造一个放心的饮食用药环境,既是对各级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又是对各相关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检验。因此,各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件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时刻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它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行动,贯彻到整个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去。

(三)要从保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大家都知道,由“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引发了一场“问责风暴”,国家质监总局局长引咎辞职,石家庄市委书记、市长、畜牧水产局局长、质监局局长、食药监局局长等被免职,原三鹿集团董事长被判刑。这些都说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是儿戏,各级政府对此越来越重视,对于事故责任人的查处力度也越来越大,不仅是承担责任、背个处分那么简单,而是失责必究、追究必严,甚至要丢饭碗。今年是建国60周年,全运会将在济南举办,这些重大活动,都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必须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保持高度警觉,提前防范,加大力度,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二、认真分析,突出重点,制定好工作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持常抓不懈。年初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这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利用三年的时间,进一步集中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我们制定了今年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制定今年的方案时,药监局也与各部门进行了沟通,对整治任务、时间步骤、工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专项整治方案是一个指导性文件,各职能部门要在自查自纠阶段,根据方案的总体要求,把握好三点分别制定工作方案。一是对照上级要求,认真查找当前工作中标准不高、工作不到位的地方,进一步做好充实的文章。二是要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查找职能交叉的地方,把容易出问题和监管扯皮的地方摆出来。三是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把任务逐条梳理,进一步细化、量化,责任到人,便于操作和考核。在抓好这三点的基础上,各部门要结合负责的领域,明确今年要彻底解决哪些方面,需要规范哪些方面,哪些工作今年需要完成多少,都要做到重点突出,有的放矢。药监局在汇总审核各部门工作方案的同时,要注意把好关,使各部门的工作便于督促和考核,为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三、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贵在务实、重在落实,各部门在制定好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食品药品安全的集中整治,其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由于当前体制的问题,各镇(街道)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没有具体的监管职能,但是食品药品实行的是“属地管理”责任制,各镇根据责任书任务目标要求,要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配齐配全镇、村(居)协管人员,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与各职能部门沟通信息,做好协调服务,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事,确保辖区平安。卫生、工商、质监、畜牧等职能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专项整治和药品专项整治的要求,对号入座,这一点大家都非常清楚,不再重复。公安部门要依法保护各相关部门在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中履行职责,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及阻碍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整治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件,要及时介入,积极侦查,决不姑息,真正起到惩处和震慑作用,向群众展示县政府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各部门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监管、服务和发展上,增强大局意识,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搞好宣传教育,落实企业安全责任制。食品药品安全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等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各乡镇、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农村广播、食品安全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提高经营者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法律意识以及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活动中来。要认识到,食品药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直接关系到公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是决定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因此,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让企业真正成为第一责任人。要教育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强化自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要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我县多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遵纪守法的,但也有少数企业,为了追求利润,不择手段参杂使假,生产不合格的食品。因此,我们要大力扶持守法经营的企业,挂“诚信牌”,并为其生产发展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要加大处罚力度,该关停坚决关停。今天,我们也请来了部分企业代表参会,希望你们要从企业的长远生存与发展出发,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承担应尽的义务和社会责任。

(三)要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工作。近年来,虽然我们做了不少工作,但是,从全市来看,在各县(市)区中,我们的总体工作比较滞后。对此,县政府提出了今年创建市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示范县的目标。药监局与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进行了沟通,示范县创建方案正在制定。近期将印发给大家。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创建标准,在专项整治活动要求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示范镇、示范村、示范街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县有示范镇、镇有示范村、各环节都有示范户”的局面,不断扩大专项整治的成果。

(四)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监管网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特别是各职能部门的力量有限,我们要坚持专业队伍和协管队伍两手抓,努力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无缝隙覆盖、无漏洞管理。要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高度重视市场经济条件下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努力锻造一支政治素质强、工作作风正的执法队伍。要始终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决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随意执法、以罚代管等行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建设,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采取设立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媒体曝光、有奖举报和督办、协办等制度,积极探索基层食品药品综合监督的有效途径,尽快形成镇有协管员、村有信息员,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基层监管网络,做到联防联动、群防群治,坚决杜绝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恶性事故的发生。

(五)要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各有关部门要适应食品药品行业发展快、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的新形势、新任务,大胆创新监管手段,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在工作思路上,要着力促进食品药品监管由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向审批与监管并重转变;由重集中整治、轻日常监管,向集中整治与经常性、制度化动态监管相结合转变;由重投诉查处、轻前期监管,向防范在先、关口前移转变,真正实现静态与动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机结合。在监管体制上,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落实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在工作机制上,要不断加强食品药品市场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不断提高应对和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能力。

(六)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集中整治行动,要按照“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部门要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细化具体化,层层分解,级级落实,抓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深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调度会。同时,领导小组将组成督导组,深入重点地区、重点环节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各镇、各部门要及时把专项整治情况报到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同志们,这次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是一场特殊的战役,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镇各部门一定要增强政治敏感性,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立即行动,全力以赴,苦干实干,集中精力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为构建和谐济阳、平安济阳付出我们应有的努力。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安全,是当今世界人们普遍关心的一个重大课题。安全历来就是煤矿生产的头等大事。煤矿安全管理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研究煤炭企业如何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11月5日视频会议精神,部署当前煤矿安全工作。刚才,子奇和昌森同志分别传达了会议精神,讲了很好意见,我完全赞成。下面,我再讲几点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xx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xx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省委九届二次全会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煤炭和煤监系统的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xx大精神,统一思想,坚决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当前和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煤炭工业是我省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多年来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全省煤炭和煤监战线广大干部职工付出了辛勤努力。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的“8.17”事故灾难,带给我们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作为我们分管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每一位同志,都要以此为鉴,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和查找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特别当前已进入煤炭生产销售旺季,有的地方和企业存在侥幸和麻痹思想,要钱不要命,突击生产,极易发生事故,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慎言成绩,不轻言好转,时刻警钟长鸣,警示高悬,集中力量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首先,企业负责人要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煤炭行业,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当矿长的应清醒地认识到,在安全的问题上,你要承担主体责任,一旦出现大事故,不仅给职工和企业带来灭顶之灾,而且你自己也要蹲班房,搞不好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毁人亡。因为安全生产法和刑法都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刑法135条就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的矿长不明白“安全重于泰山”的道理,对安全第一只是讲在嘴上,没有把职工的生命和自身的安危放在心上,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当出了事故锒铛入狱时,才后悔落泪,这个血的教训我们要牢牢记取。

其次,各级政府管理人员应该清醒认识自己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李建国书记在11月9日召开的九届二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但是稳定是第一责任,生产发展增长少一点,上级不会处分你,但是如果稳定抓不好,就要追究你的责任。我想,我们分管安全生产的,一定把足够的精力和时间用在抓安全生产上,生产少一点,以后可以弥补,但是出了安全大事故,给人民和国家造成的损失很难弥补,法规和党纪、政纪就要追究你的责任。

我们现在要完成xx大提出的“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任务,首先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对事故隐患痛下决心,边查边改,例如,坚决杜绝三超(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的问题,早下决心早主动。大家知道,现在广东省一个煤矿也没有了,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也要趁现在煤炭效益比较好的机遇,把发展非煤产业放在重要位置,减轻井下开采压力。现在井下人员太多了,一旦出事撤都来不及。再比如,超过采深1000米的矿,能否下决心按照李毅中局长的意见,暂不开采,留到将来安全技术解决了再开采。还有,我们现在有的地方解决一些涉及安全的工程可能需要投资巨大,一时解决不了,但是我们可以发挥人的作用,严盯死守,采用一些非工程措施,确保不出问题等等,我想,只要我们领导重视了,发挥我们的优势,我们就能实现xx大提出的安全发展目标。

我们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不出较大事故。

(一)进一步加大瓦斯、煤尘防治力度。四季度是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多发季节。从全国情况看,20xx、20xx两个年度发生的6起百人以上事故中,4起是瓦斯煤尘事故,而且都发生在四季度。仅20xx年11月份,全国就发生了3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和2起9人以上的瓦斯爆炸事故。三天前,贵州一个矿又发生33人死亡的瓦斯事故,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持预防为主,切实抓好防范。一是所有煤矿开展一次瓦斯治理大检查。其中,省级重点监控的22处煤矿要严格执行监控意见,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领导要带专家下矿井检查安全生产,企业负责人要跟班保证安全生产,一旦发现瓦斯异常涌出时、通风机停止运转时、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时、井下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时、一氧化碳超限或有明火时,必须及时撤离。要认真宣传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发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二是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符合瓦斯抽放条件的煤矿必须进行抽放,推进“先抽后采”,落实国家关于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政策标准规定。省里要组织指导搞好回收瓦斯项目试点;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煤矿企业要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用好煤炭的安全基金,加快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进度,投资和条件不具备的,也要采用严盯死守的办法建立监控系统。20xx年底前完不成的,一律停产整顿;四是煤矿企业要做好矿井通风系统优化调整工作,严禁搞突击生产和超通风能力生产;五是加强煤尘治理,突出采掘工作面的综合防尘工作,按规定实施湿式打眼、煤层超前注水、放炮使用水炮泥等各项防尘措施,杜绝煤尘堆积。

(二)进一步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近两年降雨量偏多,地下水位上升,水压增大,老空积水增多。尤其是雨季过后,含水层的水位仍处在上升阶段,对煤矿安全生产形成较大威胁。各煤矿企业要重点落实好以下措施:一是加大水害防治系统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包括排水系统设备和设施、老空水、突水威胁区域的探放水措施、防隔水煤柱可靠性、地表水体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二是相互联通的煤矿必须实行有效隔离。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两矿或多矿间相互连通,都要实施有效隔离。三是存在老空水害隐患的煤矿,立即停产整改,坚决禁止违法、违规、违章和冒险组织生产。四是加强防范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建设。科学分析区域性水害隐患威胁程度,提高防范自然灾害的能力,健全完善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与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动机制,山东30年汛期雨季降雨统计分析,大雨、暴雨天气合计只有6天,只要是大雨和暴雨矿山就要停产撤人。五是推广使用防治水新技术,提高防治水装备水平。配齐必要的钻探与物探设备、仪器及水文自动监测和预警系统、含水层监控系统。六是利用好今冬明春的有利时机,及时抓好工程治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要对照上述要求,加强执法,强力推进。

(三)及时研究解决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主要是超深、超薄、超上开采,以及密集生产等问题。一是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煤矿企业要优化开拓布局,合理集中生产,严格控制生产水平和采掘工作面个数,缩短运送人员时间,实现减人提效。二是严格控制煤炭资源开采上、下限。大中型煤矿开采深度控制在1000米以内,小型煤矿控制在600米以内,一律停止超过开采下限的深部开采。继续组织开展好受冲击地压威胁矿井专项技术监察活动,监控好70个重点防冲区域,整改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方法对策。三是严格控制开采极薄煤层。薄煤层生产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不得开采;凡开采0.6米以下极薄煤层的煤矿,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方案,经省级审查后方可开采。

(四)加强劳动定员管理,严防超定员生产。煤矿企业要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严格定岗定员,切实控制下井人数。一是严格劳动定员管理。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劳动定员,按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二是严格执行劳动定员考勤。执行“限员挂牌”制,严格控制下井人数;多水平、多采区同时生产的煤矿要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超过劳动定员要求的,必须压产减人。三是严格劳动组织管理。合理安排作业工序,严禁两班交叉作业;除带班人员、要害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外,严禁其它人员在采掘作业现场交接班。四是积极推行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简化生产系统,合理集中生产,减少用人环节。煤矿企业必须马上按以上要求组织好劳动管理。各级煤炭监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反复拉网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执法,严肃查处。

三、转变作风,加强领导,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

各级政府和煤矿企业要按照省政府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重新梳理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尚未整改完成的,必须落实责任,实行挂牌督办。

一是进一步明确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的安全责任,真正做到无缝隙全覆盖。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各地要抓紧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重点盯住安全基础差、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不高的煤矿,盯住前一阶段隐患排查申报为零的煤矿,没有隐患就是最大的隐患。要盯住近期发生过事故的煤矿。对这三类煤矿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补课”。各级监察机构要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执法促整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要求,从突出执法重点、强化执法手段、完善执法机制等方面,推动当地政府和煤矿企业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要继续深化“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反“三违”、打“三非”、防“三超”,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查处公示制和挂牌督办制,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形成经常化、制度化。

二是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今年我省计划关闭6万吨以下的煤矿26处。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关井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对省煤炭工业局公告的26处关闭煤矿,有关部门要依法立即吊销其相关证照,当地政府要立即依法关闭,并确保做好稳定工作,坚决防止拖延关闭和逃避关闭行为,坚决防止煤矿关闭前违法突击生产引发事故。各地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一次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开采、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等违法生产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严厉打击、严肃查处。

三是各级领导要拿出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来抓煤矿安全工作。要深入基层,分管煤矿生产和分管安全的领导深入下矿井检查安全的次数,省、市、县分别一年不少于4、6、12次,省级每一季度一次,市级每两个月一次,县级每月一次。其他管理人员更要多深入井下,摸实情,讲实话,为基层服务。对不重视安全生产的干部要依法依纪,毫不留情的严肃处理。

同志们,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任重道远。同志们都来自生产一线,担负着党和政府的重托,担负着煤矿职工的安危,希望大家以学习贯彻xx大精神为动力,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尽职尽责,勇于奉献,为开创煤矿安全生产新局面,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志们:

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也是岁末年初安全工作动员部署会。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系列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情况,分析问题形势,部署安排近期工作,动员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提振信心,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昨天下午,成星同志传达了近期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系列会议精神及近期督查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座谈交流了今年以来工作情况和下一步思路打算,大家谈得很中肯、很实在,对困难形势下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比较到位,对本地区、本单位安全工作难点和问题看得清、找得准,下一步思路措施清晰有力;希望大家按照会议要求,相互借鉴,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按照省局党组会研究的意见,我讲以下几点。

一、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各部门各单位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煤炭系统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突出依法治安,强化责任落实,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了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突出强化了安全责任落实。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等要求,年初签订了安全目标。

责任书。

强化各级安全监管和主体责任落实;在核实登记“两个责任”基础上对184名矿长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逐一进行了考核;结合调研组织起草了新形势下矿长安全责任考核新办法;组织2447人次谈心对话实现副总工以上人员全覆盖深化了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事故通报和约谈机制通过“新安法”宣贯、现场分析、案例剖析和“安全生产月”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了安全责任担当意识。

(二)深入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安委会的部署要求,从去年底至上半年,在全省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共组织40个排查组,深挖细查,查出安全问题和隐患4378项,整改率100%;在此基础上下半年排查确认21项a级隐患,均得到了有效监控。8月份以来连续部署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及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以及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做到了安全检查不断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强化抗战胜利纪念活动、国庆节等特殊时段安全管控,对安全生产没有把握矿井果断实施停产整改,确保了安全稳定。

(三)狠抓了重大灾害防治。强力推进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全省煤矿基本建成了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突出抓了章丘、淄川、新汶、陶枣等矿区因小煤矿关闭导致的水害隐患治理及保障措施落实。针对冲击地压灾害加剧的实际,及时召开了冲击地压防治研讨会,通过事故剖析、经验交流和专家讲座等形式,逐步推进完善综合治理措施。委托山科大就灾害防治进行科技攻关,有效提升了重大灾害防控能力。

(四)扎实推进了小煤矿关闭退出。通过摸底调查、制订实施意见、召开座谈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和现场督查等措施,稳步推进小煤矿关闭退出。积极争取上年度财政奖补资金,联合省财政厅、山东煤监局对关闭退出矿井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形成了支持政策意见上报省政府。全年计划关闭小煤矿35处,已关闭35处(含计划外1处);计划改造升级21处,已完成改造17处,其中已上报待验收13处;其他矿井关闭退出工作正加快推进。

(五)持续夯实了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出台了《山东省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编制(修订)细则》,组织进行预案修订和评审备案;汛期累计停产撤人1693人次。集中开展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等专项检查,上年度全省煤矿达标率100%,有73处煤矿达到一级标准化矿井标准。开展托管煤矿安全责任、投入、准入、资质等查纠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管控。强化安全综合监管平台试运行,初步实现了安全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利用。

同时,各部门各单位也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做了大量工作,兖矿集团强力推行安全风险评估管理,新矿集团持续完善和深化安全评价机制,淄矿集团着力推进安全质量“市场化”管理,枣矿集团不断完善区队长、班组长选拔任用及奖惩机制,肥矿集团打造“安全心智培训模式”;淄博市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聘请高层次专家查隐患,枣庄市大力推广薄煤层机械化开采,济宁市严格安全“红线”管理、强化责任落实,泰安市积极开展“会诊式”检查、“评价式”执法,其他部门单位也都结合实际开展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截至目前,全省煤矿共发生原煤生产事故6起、死亡8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减少4起、6人。今年国家局在全国推广了兖矿和新矿鄂庄煤矿安全长周期“零死亡”及肥矿“安全心智培训模式”等经验做法。这一局面来之不易,是在行业持续困难形势下取得的,凝聚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省煤炭局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二、正确研判面临的形势和问题,进一步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压力感。

尽管全省煤矿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但绝不能盲目乐观、麻痹大意,更不能忽视潜在的隐忧和问题。结合当前行业内外部形势,要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境界、把握大势。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今年以来全国、全省安全形势复杂严峻。11月1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高规格安全生产会议,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检察院、省法院等领导出席,会议研究部署了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落实安全责任、严肃事故问责、高级别配备安委会等一系列打基础、利长远的断然措施,并出台了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等七项制度。省委、省政府对安全工作批示之重、要求之严、安委会配置之高、采取断然措施之硬,都是前所未有的,这对我们既是从严要求,更是压力和动力。这个月正值“新安法”实施一周年,一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达到了历史新的高度和统一。12月15日,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主体范围,对相关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原则上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作为入罪标准。作为安全工作重中之重的煤矿安全,更是不能出事故,也出不起事故,一旦发生事故极易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甚至关乎整个行业的整体形象和生存发展,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时刻坚守安全红线,确保不出任何纰漏。

(二)从反思管理的态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艰巨性。从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事故,以及日常安全督查发现的问题来看,安全管理还存在不少漏洞和短板,值得我们深思警醒,特别是有些事故“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突出表现在:一是“三违”现象屡禁不止。淄博光正公司“3.16”事故,一名水泵工提前脱岗、违规进入电机车道,被电机车挤压致死;枣庄富安公司“4.9”事故,一名不具备把钩操作资格的推车工,在未挂矿车连接装置情况下发出信号,被矿车砸伤致死;新矿华丰煤矿“5.4”事故,一名工人违章回撤支架横梁及单体支柱,发生冒顶,被埋压致死。这几起事故当事人既是事故制造者,又是事故受害者,实属典型的无知无畏,习惯为之,最终酿成事故。二是技术管理薄弱问题突出。临矿株柏煤矿“1.30”事故,在急倾斜煤层采用柔性掩护支架开采工艺,施工上山溜煤眼时,如果能够切实采取加强支护措施,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枣矿柴里煤矿“8.15”事故,既有现场违章因素,也有工作面安装工艺流程不科学不合理的原因。这两起事故再次印证了技术管理不到位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切实加强和改进技术管理工作。三是重大涉险事故时有发生。济宁星村煤矿“7.26”、兖矿赵楼煤矿“7.29”冲击地压事故,分别造成2人、3人受伤,涉险人员达18人、26人,这不能不让我们深刻反思。四是非法违法行为尚未杜绝。从今年以来开展的安全督查情况看,非法违法行为尚未从根本上杜绝,个别煤矿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有的煤矿存在瓦斯空班漏检;有的擅自启封密闭违规排放瓦斯;有的托管煤矿存在“以包代管”问题;有的冲击地压矿井为了规避生产能力核减,人为提高核定通风能力;有的中介机构出具不符合实际的报告等。这些问题既暴露了部分单位法治意识淡薄,同时也反映了有的部门重服务、轻执法,致使安全管理“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对这些现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加以查处和制止。

(三)从行业困难的程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严峻性。持续的经济“寒冬”给煤矿安全工作造成巨大影响:一是安全投入不足。全省煤矿普遍存在安全投入不足现象,现场质量滑坡,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检验不及时,甚至超期“服役”、带病运转等,让人非常担心。二是职工队伍不稳。多数煤矿企业出现降薪、欠薪现象,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领导干部忙于度危解困,抓安全工作精力不足;有的单位职工队伍不稳、消极应付,甚至搞社会兼职谋求额外收入,不能把全部心思放在安全生产上;还有的职工离职辞职,导致部分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熟练工流失。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占比已不足5%,有的地方煤矿甚至不足2%。三是超产现象时有显现。有的矿井为降本增效,口头上呼吁“限产压产”,实际上却超产增量,以量补亏、以量保本,既造成产能过剩恶性循环,又给安全工作带来巨大隐患。另外,有的煤矿因无力支付采矿权价款、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等费用,采矿许可证面临到期无法延续等难题。可以想象,随着“寒冬”的持续,这些不利影响还将进一步加剧,安全工作的压力和难度会越来越大。

(四)从客观现实的角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复杂性。一方面,煤矿生产条件越来越差。国家安监总局徐绍川副局长在我省调研反馈时指出:“山东168处煤矿,80%灾害严重”,形象地反映了我省煤矿开采的困难程度。近年来全省煤矿“五大自然灾害”威胁加剧,特别是冲击地压灾害愈加突出,有的冲击地压矿井虽然各种防冲手段一应俱全,且核减了生产能力,但由于前期开拓布局、采掘接续不合理造成“先天缺陷”,加之采深逐年加大,防冲效果难以把握;下半年以来先后发生了星村煤矿“7.26”、赵楼煤矿“7.29”冲击地压事故,以及古城煤矿“8.30”和东滩煤矿“10.9”、“11.10”和“11.17”矿震等事件。部分矿井受“三下”压煤和资源赋存条件影响,开采条件极为困难;有的矿井地质构造极其复杂,断层多、陷落柱多,安全管理难度极大。另一方面,新问题、新挑战需要高度重视对待。年底前我省将关闭30万吨以下小煤矿,有的小煤矿虽然关闭了,但关闭后形成的老空积水等问题将给周边生产矿井增添新的隐患;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有的煤矿企业大力精简机构、缩减人员,极易造成安全技术管理弱化;随着国电、监狱系统逐步退出煤炭行业,托管接管双方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亟待理顺落实。

综上所述,我们必须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警示高悬的精神状态,认清形势,加大措施,切实把煤矿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高度警觉,严加防范,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岁末年初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是安全工作薄弱时段和特殊时期。抓好安全生产事关全年目标任务完成,事关明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警觉,严加防范,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集中精力抓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要结合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明年4月底前分阶段开展好集中行动的相关工作,省局将继续组织力量抓好专项督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凡是未按时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处罚;对发现的重大隐患,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按照有关规定提请挂牌督办;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黑名单”管理;对没有能力整改、不能保障安全生产或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对执法不严格、该处罚未处罚,致使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严肃问责,并进行通报。省政府安委会高度重视这次集中行动开展情况,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周召开例会,调度分析各行业集中行动开展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集中行动情况报送通知要求,安排得力人员,从严落实责任,每月1日、16日前填报有关信息统计表,每月初上报上月集中行动总结,按时上报省局,确保信息畅通;凡逾期未报的,省局将每月进行通报。

第二,严格落实小煤矿关闭退出任务。截至目前,全省计划关闭的35处小煤矿,尚有1处未完成关闭,为龙口市草泊煤矿;计划改造升级的21处小煤矿,除潍坊五图煤矿、莱芜南下冶煤矿退出技改实施关闭,尚有2处未完成改造升级,分别是莱芜市华鑫、里辛煤矿。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协调和督促力度,积极向当地政府反映汇报,确保年底前全部关闭退出到位。凡逾期未关闭到位或达不到关闭到位标准及未完成改造升级任务的,不给予奖补,并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市、县煤炭管理部门提请当地政府立即关闭;对逾期未完成关闭退出任务的地市和单位,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90号文件和目标责任书规定,提请省政府严格考核问责。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照关闭退出名单和相关标准再进行一次检查,凡是达不到要求的,要抓紧整改到位,严禁将问题和矛盾上交。

第三,认真做好安全目标考核管理。目标考核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指挥棒”,考核非常重要,结果运用更为重要。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达标考核,要严格考核等级把关,严禁擅自降低标准;省局9个检查组要严格对标检查,实事求是,认真做好检查情况反馈和查出重大隐患问题移交处理,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对矿长安全目标考核,执行即将出台的《山东省煤矿矿长安全责任考核办法》,实行评分定级考核,强化激励约束。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逐项排查落实情况,认真梳理总结,尚未落实到位的,要抓紧时间,强化措施,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对各项考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全年安全工作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协调推进,通过严格标准、严格奖惩兑现和考核结果运用,形成正能量激励导向。省局将及时通报考核结果。

第四,深入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49号文件部署,自12月起至明年6月份,在全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分为企业自查自改、市县执法检查、省执法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自查自改实施方案,明年2月底前,对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标准、规程和规定等,组织力量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并做好自查自改情况报告;同时,有关煤炭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逐一明确相关安全监管责任。3月份,各市、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所有有关煤矿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对查出所有问题逐一进行处理和落实,严格做到“五个一律”。4月份,省局将按不低于50%的重点煤矿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第五,突出抓好特殊时期安全生产。从现在到元旦、春节,节庆活动逐渐增多,煤矿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历来是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全省、全国“两会”也即将来临,安全生产又到了重要阶段和敏感时期,保安全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要严格落实24小时安全调度值班、领导下井带班、安全情况专报和事故零汇报等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严防盲目向产量要效益、突击生产,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要统筹安排矿井放假停产检修和节后复产工作,制定专门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超前部署复产检查验收和督查,严格按管理权限落实停产整顿矿井验收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秩序稳定。

四、依法治理,夯实责任,统筹谋划明年煤矿安全工作。

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困难形势下推进安全发展的攻坚之年,做好煤矿安全工作意义重大,责任也重大。省局拟定明年全省煤矿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是:以党的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落实鲁办发〔20xx〕32号、鲁政办发〔20xx〕48号和省政府第260号、293号令等规定要求,以“零死亡”理念目标引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安、夯实责任,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零星事故,实现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以及国家局有关煤矿安全治本攻坚的要求,重点考虑以下方面:

(一)抓思想认识,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上下功夫。“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现行业科学健康发展必须坚守安全红线,时刻不能逾越。一是越是经济形势困难,越要抓好安全。要切实树立“不是煤矿消灭事故、就是事故消灭煤矿”理念,始终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煤矿企业负责人要拿出足够精力来研究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措施,不管生产经营多么困难,必须坚持做到安全管理不放松、投入保障不减少、质量标准不降低、监管力度不弱化、考核奖惩不削弱。二是越是安全风险加剧,越要推进治本攻坚。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五减”举措,兼顾当前和长远、治标和治本。要以当前市场形势倒逼“五减”措施实施,通过关闭资源枯竭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核减无安全保障生产能力、推行节假日矿井停产放假、20xx年底前调整生产布局、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减矿、减产、减面、减人”治本之策,努力实现“减事故”目标。三是越是深化改革,越要保证安全。继续坚持和完善抓安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无论是管理部门还是煤矿企业,无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决不能流于形式,安全管理体系决不能打破,部署的安全工作决不能放松。要坚持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特别是受灾害威胁严重的矿井,必须配备通防、防治水、防冲等专职部门,确保部门职责到位、人员力量到位,坚决防止因形势困难、企业机构改革等因素,随意撤销合并技术机构、裁减技术人员或技术人员兼职,保持安全工作有条不紊、稳定有序。

(二)抓隐患整治,在超前防控上下功夫。抓隐患排查治理,既是制度方面的工作,也是执行法律法规的问题,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已经比较完善,关键是在抓细抓严抓实上下功夫,做到细之又细、巨细无遗,持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抓不懈。一是突出排查治理重点。要在抓好各类检查查出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突出经营异常困难、破产改制托管、安全基础薄弱、近年来发生事故和采深超过800米等“五类煤矿”,以及“一通三防”、防治水、冲击地压防治和顶板管理、机电提运、职业危害防治等“六个重点专业”,全面细致排查,严格“六落实”,强化和规范闭合管理。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进行全方位“诊断式”排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谁敷衍了事就追究谁的责任”,实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倒查。二是突出重大隐患管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经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山东省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上报的坚决上报,该提请挂牌督办的坚决提请挂牌督办,绝不能动摇和含糊。三是突出重大灾害防治。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着力查明开拓开采范围内的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致灾因素和开采条件,凡是通风系统不可靠、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维护不到位、瓦斯超限未按规定停电撤人、开拓延深或扩量找煤区域水文地质资料不清,以及探放水和防冲评估监测解危等措施不落实的,坚决责令停止生产。四是突出现场管理。要加强井下顶板、机电、提运、安撤和放炮等环节管控,狠抓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和区队长、安监员跟班盯岗、盯头盯面制度落实,严格井下新增作业地点管理,强化各类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落实,严厉惩处“三违”行为,有效遏制零星事故。

(三)抓基层基础,在强基固本上下功夫。要切实把“双基”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时刻不能放松。一是深化安全质量达标。倡树朴素的质量标准化理念,对标即将出台的aq标准,持续推进矿井达标、专业达标和岗位达标,严防安全质量滑坡,对存在质量问题或因掩盖质量问题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问责追究。二是持续推进科技兴安。积极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突出抓好1处国家级(兴隆庄煤矿)、4处省级(东滩煤矿、翟镇煤矿、高庄煤矿、安居煤矿)示范矿井建设,确保明年8月底前建设完成。按照国家局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做好禁止类、限制类和推广类安全技术装备管理。加快采掘运机械化改造,逐步淘汰炮采炮掘及井下小绞车,有条件的矿井应推广使用单轨吊、无极绳绞车和掘锚装一体化等先进装备,着力打造安全高效矿井。三是提升职工队伍素质。学习借鉴肥矿安全心智培训做法,强化员工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特别是强化职工对重大灾害机理、现场条件变化,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认知培训。强化持证上岗管理,“三项岗位人员”必须取得安全合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四是强化职业健康工作。树立“职业卫生与生命安全同等重要”的理念,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努力从无死亡向零伤害迈进。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76号令和省政府办公厅226号等文件要求,加大对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煤矿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要实行节假日矿井停产放假,最大限度减少职工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五是强化监管平台使用管理。要在今年上线运行的基础上,优化完善平台功能,实现相关业务系统的全面推广应用。要将平台使用管理纳入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信息报送督查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完整、准确,实现“互联网+安全监管”信息数据共享利用。20xx年,省局将平台使用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要求的,要重点通报。

(四)抓应急管理,在提升应急工作水平上下功夫。一是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安全应急管理机构人员、队伍装备、处置决策、救援协调和责任落实等工作机制,从严落实应急值守和调度日报制度,强化节假日安全生产“零汇报”管理。二是强化预案管理与演练。着力推进应急预案优化,推动预案专业化、简明化、卡片化,实现应急预案科学、易记、好用。要按照规定要求组织预案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完善应急预案。要加强矿山水害抢险救援中心设备维护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加强现场应急处置。要全力抓好紧急情况下停产撤人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落实,严格执行“调度员10项授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等规定;对该停产撤人而没有采取停产撤人措施的,要当作事故对待。要经常性开展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提高响应速度和应急能力,坚决杜绝响而不应、应而不急、急而不动等现象。特别强调,凡是发生事故的,必须按规定的时限上报。凡是发生2.0级以上矿震事件的,必须及时上报,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坚决防止矿震酿成事故。

(五)抓关键环节,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从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第293号令,结合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权力边界,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能,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创新完善监管方式,综合运用好安全生产举报、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黑名单”管理和群众安全监督等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和水平。要完善驻矿督查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管检查,打通抓落实的“最后一纳米”。二是从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省政府第260号令,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包括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的落实,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传递安全责任和压力,切实做到人人有责、人人负责。要加强托管煤矿安全管理,委托方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托管双方必须在协议或。

合同。

中明确界定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三是加强监管执法工作。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4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职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执法效果评估、推动执法内容表格化等方式,着力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要直面问题、敢于碰硬、严于担当,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联合执法、集中曝光等方式,依法履行好对所属煤矿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职责,对“五假三超”等非法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坚决采取“五个一律”措施。四是严格目标责任考核。要加强“零死亡”目标考核,严格执行“一票否决”。要加快从控制事故指标向落实安全责任与控制事故指标并重转变,强化红线管理,形成发生事故要依法严厉问责,安全责任不落实、重点任务完不成也要依法严厉问责的机制,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得紧而又紧、实而又实,全力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谢谢大家!

4月28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5月22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电话会议之后,各省区、各煤炭企业,紧急行动起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伤亡人数为目标,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依据,采取坚决果断的硬措施,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整治的力度,扭转煤矿重特大事故上升的势头。从5月中旬开始,国家局组织9个煤矿安全生产整治督察组,到重点省区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现场督察执法,协助地方政府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6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下发之后,各地非常重视,迅速传达落实,认真做好关闭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的停产整顿工作。截止6月底,全国乡镇煤矿绝大多数已停止生产,停产矿井数28786处。全部停产的有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重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2个省区。其余省区,贵州为97.5%、湖北为97%、广西为88%、云南为80%。国有煤矿矿办小井,截止6月底已全部下达关闭通知单,并已全部关闭的有北京、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湖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陕西、宁夏、新疆等13个省区(市);还没有全部关闭的有辽宁、河北、河南以及要求9月底全部关闭的黑龙江、山西、吉林等省区。国有煤矿经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594处,限期整改的矿井774处,分别占检查矿井总数的23%和30%。其中,国有重点煤矿被限期整改矿井253处,停产整顿的矿井99处;国有地方煤矿被限期整改的521处,停产整顿的495处。最近一个时期,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下,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5月27日至6月30日,全国煤矿没有发生一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特别是6月份发生事故68起、死亡193人,同期比较,事故起数减少151起,死亡人数减少201人,分别下降68.9%和51%,这在历史上是少有的。其它伤亡事故和死亡人数也都有所下降。

据统计,上半年全国煤矿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279起、死亡2710人,都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虽然趋于稳定,但是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绝不能估价过高,更不能有丝毫的放松。7月1日,吉林省白山市的一个小煤矿在停产整顿期间就又发生一起冒顶事故,5人被埋,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又发生溃水事故,共有21人被困井下,已无生还的希望。据查,这个矿原来是通化矿务局道清矿综合公司的矿办小井,今年6月18日以132万元转卖给当地保险公司后,又承包给个人经营。这是在6月13日国办《紧急通知》下发后没有立即停产和关闭,还转卖给地方的社保公司,由个人承包经营,这起事故性质严重,损失惨重,不但要严肃查处,而且要追究大矿和地方政府的行政责任。

最近,我们通过对部分省区的调查,发现一些问题是十分严重和突出的:一是一些县乡的领导同志,对乡镇煤矿全部停产整顿,思想上不理解,态度上不坚决,未能认真贯彻国办紧急通知精神,工作也不力;二是目前已经宣布停产的乡镇煤矿,有些存在等待观望的态度和侥幸的心理,以停代整、以停代关,没有认真整改,只想风头一过,就恢复生产。甚至个别地区的小煤矿明停暗采,阳奉阴违;三是已经关闭的小煤矿,有的没有关死关实,有些地区出现了已关闭小煤矿死灰复燃的问题;四是随着煤炭市场的逐步好转,在一些国有煤矿出现了突击生产,重生产、忽视安全的倾向。这些都对煤矿安全生产构成严重的威胁,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要排除阻力,克服松劲厌战的情绪,要一鼓作气,加大工作力度,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要扎实工作,取得实效。

下面,我代表党组提如下意见和要求:

一、提高对国办《紧急通知》重大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是在新形势下,国务院采取的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重大决策。这一决策,既是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一项新举措,又是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硬措施,各地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都积极响应和拥护。事实说明,小煤矿的过多过滥,低水平重复建设,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而且绝大多数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事故频发,保障不了矿工的人身安全。各地区、各单位领导班子,一定要按照江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的要求,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这个大局的高度,坚定地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明确责任,落实指标,坚决关掉所有的矿办小井和非法开采以及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小煤矿。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整治的工作力度,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巩固和发展目前煤矿安全生产趋于稳定的形势,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工作的领导,将此项工作作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来抓。要在前段排查的基础上,对小煤矿的情况进行分类排队,把底数搞清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关闭和整顿的实施方案和限期整改计划安排,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间要求,建立健全责任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实抓好,把国办《紧急通知》中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严格标准,注重质量,认真做好小煤矿关闭和整顿的检查认定工作针对目前小煤矿已经全部停产的现状,各地要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参照国家局的有关规定,抓紧制定检查认定的具体标准,并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煤炭、国土资源、安全监管、工商等有关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一起组成检查组,对乡镇煤矿逐一进行检查认定。

在检查认定工作中要注意抓好三个环节:

一是根据国办《紧急通知》的规定,属于“四个一律关闭”的小煤矿,要立即下达关闭通知单,使那些等待观望的矿主打消恢复生产的念头。“四个一律关闭”,即:国有煤矿矿办小井一律关闭;国有煤矿井田范围内的小煤矿一律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予以关闭;四证不全以及生产高硫高灰煤炭的一律关闭。

对于应该关闭的小煤矿,凡有证照的,要通知有关部门事先予以吊销。

二是对予以保留的小煤矿,必须从严掌握,不得降低标准、放宽条件。同时,针对其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逾期没有整改或整改后没有达到标准的,要吊销各种证照,下达关闭通知单,并采取措施予以关闭。

三是对予以保留、经整改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合法小煤矿,要经过检查组检查认定,并由检查人员、当地政府负责人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共同验收签字后,才能恢复生产。谁签字,谁负责,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特别强调的是,参与检查认定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格按照《紧急通知》规定的条件、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进行检查,对于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把关不严,草率签字,允许恢复生产后出了特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对关闭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工作的监督监察,确保《紧急通知》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按照国有煤矿矿办小井6月底全部关闭、乡镇煤矿全部立即停产整顿的时限要求,要加大监督监察的工作力度。当前要重点监督检查各地贯彻国办《紧急通知》精神、安全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检查关闭、整顿工作的具体措施是否落实,国有煤矿矿办小井是否已经全部关闭,已关闭的小井是否做到关实关死,已停产整顿的乡镇煤矿是否认真落实了整改的措施。特别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要盯住不放,对整治措施落实情况,要经常搞“回头看”,杀“回马枪”。凡是该停没停的,该整没整的,该关没关的,都要严肃追查,问题卡在哪,就要追查哪的责任。对于关闭、整顿工作组织不力,进展迟缓的地区和单位,要督促其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对顶着不办,阳奉阴违的,要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对于责令关闭,顶着不关或关闭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不仅要对矿主依法查处,而且还要依法追究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大监察执法力度,配合地方政府推动煤矿安全整治工作。引导和促进各地、各企业以贯彻落实国办《紧急通知》为契机,认真、深入、扎实地搞好煤矿安全整治工作,防止走过场。当前,特别要加强对国有煤矿安全生产的监察,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绝不允许超通风能力突击生产,做到以风定产,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对在“一通三防”中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和防范措施不落实的,要下达停产整顿通知单。国家局将在前一阶段开展督察的基础上,就贯彻落实国办《紧急通知》精神,会后将继续组织督察组,对乡镇煤矿集中的重点地区和瓦斯灾害严重的重点煤矿企业进行专项督察。

各地要加强信息统计分析和反馈工作,及时掌握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真实情况,并向国家局报告,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推动煤矿安全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贯彻落实国务院302号令,依法查处重特大事故,举一反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是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大举措。《规定》公布实施之后,群众拥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也非常重视。特别是国务院依据302号令对陕西三起特大事故的公开处理,在各地引起反响,对各级领导机关也有很大触动。

这充分说明,这个《规定》深入人心,是有力的法律武器。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这个《规定》,继续做好《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地要抓紧制定具体制度、实施细则和办法,以此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意识,推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依据《规定》,要加大事故查处的力度。贵州省水城局的“9.27”事故、内蒙古大雁局的“11.25”事故、鹤岗局矿办小井的“5.8”事故的处理意见已经上报国务院,待正式批复后,要大张旗鼓地进行通报宣传,以此搞好警示教育,从中吸取教训,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各地对今年以来发生的所有重特大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抓紧结案批复。特别对4月份以来发生的特大事故,要依据《规定》认真查处,并依法追究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需要强调的是,对在煤矿安全整治中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尤其是在贯彻落实国办《紧急通知》过程中小煤矿发生的各类事故,要依法从重从快进行严肃查处。

五、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营造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

安全生产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好转,需要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强化人们的自我保安意识。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局与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分别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在组织开展全国第11届“安全生产周”活动的基础上,以月促年,继续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搞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强化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现在煤矿的安全专项整治进入关键阶段,更要宣传教育先行,要讲大局、讲法律、讲政策、讲整治,从工作需要出发,有的放失地做好工作,形成声势和安全生产的氛围,努力提高人们的安全素质,为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各级党组织要把广大党员、职工群众在庆祝建党80周年活动中所激发出来的高涨政治热情,及时引导到搞好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中来,以江纪念“七一”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抓好各项安全整治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好企业之间的“安康杯”竞赛活动。各宣传媒体,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有针对性地搞好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工作在安全整治中的重要作用。

同志们,从现在起到九月底的这段时间,正是煤矿安全整治的关键时期,也是攻坚阶段。气可鼓不可泄。

煤矿的整治、小煤矿的关闭和停产整顿工作,要在各省、区、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下,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以江“七一”重要讲话为动力,紧紧抓住贯彻落实国办《紧急通知》的有利时机,将整治任务、整治措施、整治责任落实到人,要下定决心,克服困难,齐心协力,迎难而上,把煤矿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到底,切实抓出成效,消除重大隐患,从根本上扭转煤矿事故多发的局面,坚决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明显好转。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先进,对今年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与各县市区签订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刚才,张恂同志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我都同意。稍后,黄市长还要做重要指示,希望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受到国务院、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在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交流了经验。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着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行业、个别部门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伤亡事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重大事故仍有发生。特别是近期,我市西峡、桐柏两县先后发生了两起重大安全伤亡事故。南阳张仲景山茱萸公司施工现场死5人,伤9人;桐柏县内蒙古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海晶公司采卤站技改施工现场死亡3人。这两起重大伤亡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这些事故的发生,反映出一些地方安全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应急预案不完善的问题,反映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仍留有不少死角,不少盲点。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决不掉以轻心。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特别是我市“三会”召开前夕,做好安全生产,确保大局稳定尤为更要。各级、各部门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认识,把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得更实、更好。

(一)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生产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是社会进步的前提。两起重大伤亡事故教训和历史的经验充分证明,只有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才能真正实践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才能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确保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高度上来,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抓出成效。

(二)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我市是全省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市,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艰巨,点多、面广、线长、隐患多,一直处于“大事不多、小事不断”的不稳定状态。近期,道路交通、建筑、矿山等领域伤亡事故接连发生,特别是建筑领域接连发生两起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市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投入不足。但更重要的是做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不到位,安全生产法制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督和管理力度不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不强。所有这一切,都决定了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常抓不懈的思想,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绝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放松。

(三)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加强政府的领导,又要严格部门监督管理,更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既要完善体制、机制、法制,又要依靠科技,加大投入,改善劳动条件,更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只有按照全员、全过程、全天侯、全方位的全面管理原则,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多管齐下,多策并举,才能推动安全生产整体进步。我们既要看到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艰巨任务,更要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通过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把安全生产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做好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关于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张恂同志已讲了一个全面的意见。这里我再强调几个重点问题。

(一)实行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管理。今年国务院安委会已将安全生产目标下达各省市区,要求把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前不久召开的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已对我省的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刚才,我代表与各县市区签订了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认真分解,量化细化,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将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与领导政绩、与职工收入挂钩考核,年底要严格兑现奖惩。对完不成控制目标、发生重特大恶性事故的,要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加强监督考核,对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价。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发[20xx]2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组建工作。工矿商贸企业集中的邓州市、桐柏县、淅川县、内乡县、西峡县、南召县、唐河县、新野县、卧龙区、宛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的人员编制应不少于工矿商贸从业人员的万分之二,其他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编制人员不能少于15人。各乡镇(办事处)、各村(居委会)、各企业应严格按照《南阳市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健全机构、配齐人员。县市区安监机构必须具备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办公场所到位、交通通讯工具到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在基层,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使安全生产工作与基层组织建设、社区服务建设和企业班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安全网络体系。

(三)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把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建筑、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及时将专项整治的重心从治乱转移到治本上来,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针对前一阶段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公安、消防、交通、质监、工商、城建、矿管等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协作配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把专项整治与企业安全生产建章立制结合起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逐步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要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许可证发放,根据评价和整治情况采取分类管理,大力提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严肃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对于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报告制度,省政府规定:一类事故明确由一个部门报告。道路交通火灾事故由市公安局报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急性中毒事故由市卫生局报市政府和省卫生厅,水上事故由市交通局报市政府和省交通厅,其他事故一律由市安监局报市政府和省安监局;特别重大事故由市委、市政府统一报告省委、省政府,不得多渠道报告,越级上报,隐瞒不报或谎报、迟报。对于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包括工矿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水上事故等,都要认真调查处理,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特别是重特大安全事故,各级政府要坚决执行国务院302号令,认真调查事故直接原因和管理原因,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政府、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有责必查、有过必究,绝不姑息迁就。对瞒报、谎报、隐瞒不报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从重严肃查处。要继续强化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进一步建立完善隐患整改责任制、重特大事故隐患公示制。对不履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责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的部门和单位及有关人员,要追究责任。对上级已经批复的事故案件,组织、监察、人事、公安、司法、检察、法院等部门应当及时落实有关追究意见,并加强对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的后续性监督,既要抓刑事责任的追究,也要抓党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确保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追究意见全部按时落实到位。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特别是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的一把手要对安全生产亲自抓,对重大问题要现场办公,全面履行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要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政府其他分管领导成员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也要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要注意落实好县乡两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对尽职尽责做出重大贡献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引发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党纪、政纪、刑事和经济责任。

(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网络和工作机制作用。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各个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积极发挥对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作用,加大对相关部门监管力量和各种社会资源的协调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能,做到不越权、不缺位、不错位。各级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围绕安全生产,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有关协会、学会、中心等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也要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

(三)夯实基础,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作用。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要以“一法三卡”为载体,在企业中广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促使企业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建立自我约束、不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未经考试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主要职务。同时,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在安全检测、检验、培训、评价、评估、认证、咨询服务中的作用,积极推行安全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搞好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典型案例,也要深入剖析,以警示社会。各新闻单位要把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作为近期宣传报道的重要内容,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坚持常抓不懈。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要拿出专用时段和版面,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要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开设安全知识课程,提高青少年在道路交通、消防、城市燃气等方面的识灾和防范能力,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种社团组织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五)严格纪律,认真做好监管队伍建设。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加强队伍建设,内抓管理,外树形象,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安全监管队伍。要加强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秉公执法。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抱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落实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为全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秋冬会战”专项行动的通知》及《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秋冬季“六打六治六整顿”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件的发生,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为期4个月的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内容包括校园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学生安全、校舍安全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在这里我不一一展开说明,会后安全科下发具体方案,下面,就做好我县秋冬季学校安全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县有十几万中小学生和幼儿,是所有家庭的希望和寄托。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学校的一切任务是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孩子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和谐和稳定,关系到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仍处于社会矛盾突显期,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会不断暴露出来,目前的交通、治安、食品卫生和校内外住宿等方面的社会管理还不完全适应形势的快速变化,而学校是社会中人群比较集中的地方,又以未成年人为主体,是目前社会中最需要保护的群体,很容易成为各种安全事故的易发地和多发地。校长一定要认清当前安全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形成“安全第一,安全压倒一切”的共识,明确学校校长是校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校园安全工作负总责,要做到安全自管、隐患自查、责任自负。最近,全国陆续发生了一些校园安全特大安全事故,都值得我们认真警醒和反思,国庆节即将来临,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我们召开这次安全工作会议,目的就是让大家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学生极端负责的态度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以此换取学生和家长的安心,赢取党委和政府的放心。

二、突出重点,强化预防,切实做好学校及幼儿园的各项安全工作。

安全形势复杂多样,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如果不抓实、抓细日常管理,仅靠一些会议和制度去落实,出事是必然的。各校要认真分析当前学校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强化管理,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做好秋冬季消防安全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进入冬季,许多学校为了楼内保温或为了方便宿舍管理,人为封闭消防疏散出口,违规安装防盗门、拉链门,还有很多学校的门卫室和宿舍管理人员值班室使用电褥子、电暖气、电饭锅等违规电器,非常容易引起火灾。

秋冬季防火各校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决切断火灾源头,绝不允许校园内出现一个起火点。具体做到“六个禁止”,即:禁止学生宿舍有通电的插座;禁止住宿学生在室内吸烟;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特别是电炉子取暖、做饭;禁止私拉乱扯电线;禁止食堂液化气罐靠近火源;禁止化学实验违规操作。二是确保人员疏散通道畅通,做到保暖不妨碍人员疏散,防范治安事件不影响人员逃生。具体做到“三清一通”,即:清安全出口门锁、清消防通道人为设置的隔离门和清窗户外面的铁防盗窗,保证人员疏散通道畅通。人为违规安装的防盗门、拉链门必须拆除,更换乙级防火门。三是加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大到消火栓、小到疏散指示标识,都要配到位,并保证好用。要根据学校采暖方式不同,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村小砖木结构、火炉采暖的学校,要指派专人负责煤炉、排烟设施的安装和管理工作,严防煤气中毒、火灾或其它不安全事故的发生。要严格控制火源、电源,做到人走火熄,确保万无一失。对采用锅炉取暖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对锅炉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所使用锅炉的管理,供暖前要对锅炉进行检查、调试、监控,司炉人员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锅炉正常安全运转。有寄宿生的学校要加大对学生宿舍的检查力度,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电磁炉、电热器等高能量的电器设备。同时,要加强用火安全教育,告诫学生不要玩火,注意用火安全,做到安全取暖,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预防拥挤踩踏事故。9月26日下午,昆明市北京路明通小学发生一起踩踏事故,事故已造成学生6人死亡、26人受伤。这次血的教训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要深刻汲取这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严防此类事故的发生。特别是超大规模学校,平时正常疏散都很困难,如果遇上停电、着火、地震等特殊情况,怎样保证学生安全、迅速撤离,这需要我们制定完备的应急疏散预案。楼梯栏杆、扶手要按要求有足够的高度和坚固程度,必须按要求设置照明灯和应急照明灯,所有学校教学楼、宿舍楼的楼梯必须划出分隔线,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学生放学、下课、做操要分时段、分年级疏散,在楼梯口、拐弯处、疏散出口等重要部位,要专人负责疏导学生,坚决杜绝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三)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门卫是学校安全的第一道屏障,学生上放学等重点时段,学校领导要继续坚持在门卫带班,严防各类暴力事件发生。各校及幼儿园的保卫干部要选派警惕性高,能够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着装持械上岗,学生在校在园期间保卫决不允许离岗,校园实行封闭管理,防止学生在校在园期间随意外出和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和幼儿园;要设立外来人员接待室,对外来车辆和人员做好检查登记,坚决杜绝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加强对学生上放学期间及课间进行巡查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彻底消除校内外不安全隐患。加大技防设施的投入,增设监控探头,实现校园监控全覆盖,要保证学校监控探头与教育局校园校车监控平台实时对接,切实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的一体化防控体系,共同做好学校、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食堂和小卖店的学校要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学校食堂、商店在食品加工、出售等环节的卫生安全管理措施。特别对目前合同没有到期仍实行托管和租赁经营的食堂、商店,学校须加强监管。规范食堂、商店的进货渠道,建立台帐,严禁通过不正当渠道采购食品原料。校内商店严禁出售“三无食品”。学校食堂、商店必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上岗人员须具有效健康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确保安全第一,杜绝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同时要加强对学生饮用水的管理。一是自备水源的学校,做到有专人严格管理,定期进行水质检验。二是饮用矿泉水或纯净水的学校,须购买正规厂家生产且“五证”俱全的产品,学校要监督厂家对饮水机定期清洗,确保学生饮水安全。

(五)加强交通安全工作。各校要建立校内机动车限速限道行驶与限点停放制度,禁止校外非公务机动车进入校园。在上、下学等重点时段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重点时段学校门口的交通疏导工作。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让学生必须掌握交通法律法规的基本常识,教育学生在上下学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乘坐无牌、无证件的黑车,不要乘坐车况不好和报废车,不要乘坐超员车,不要乘坐农用车上下学等。指派专人负责校车的管理工作,监督校车正常运营,严禁学生接送车辆超载、超速行驶。做好学生的交接工作,台帐记录清楚完整,确保学生乘车安全。同时,学校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重特大学生交通伤亡事故发生。

(六)强化舍务安全管理。有学生寄宿的学校,要加强寄宿学生管理,要充实学校安全保卫力量,完善校内安全防范机制,加强学生住校期间的安全管理。要组织好教师值班值宿,严禁闲杂人员随便进出校园和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要严格实施封闭管理,安排女教师入住女生宿舍,以加强学生的管理,防止出现侵害学生事件发生。特别是要强化校外住宿点的管理,由于校外住宿点住宿人员多,住宿点分散,管理难度大。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每个住宿点都要按消防有关要求,配齐配全灭火器、应急灯、灭火工具等;疏散通道必须畅通,对人员较多、特别拥挤的住宿点,一定要分流;对住宿点用电情况,要有专业人员进行细致检查,杜绝布线不合理和违章用电造成火灾,杜绝明炉、火炕取暖,严防一氧化碳中毒。住宿点设有食堂的,要按卫生防疫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和监督,决不允许给学生食用不洁、变质食品和剩饭剩菜,食堂、宿舍室内外卫生要清洁。每个住宿点要有专人负责,学生晚放学后,要有专人护送到住宿点,每个住宿点要有教师陪住,学校要成立夜巡队,对所有住宿点进行夜间巡逻。各校要在近期组织人员排查校外住宿点,对不具备条件的住宿点要坚决予以取缔,确保学生住宿安全。

(七)做好校园校舍隐患排查工作。各校要对校园校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要对校园内的所有建筑物如校舍、厕所、围墙、旗杆体育设施、幼儿滑梯、玩具等进行详细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尤其是校舍安全问题,严禁师生在d级危房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办公、上课。今后凡出现在d级危房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上课、组织活动造成学生伤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目前我县还有16所村小没有围墙,在没有修围墙前,各位校长要采取相应措施,学生上放学和课间要派老师实时看护,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在校期间安全。

(八)做好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学校要积极争取、密切配合公安、工商、交通、卫生、文化等部门,深入开展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学校和幼儿园要对周边治安环境情况深入了解,对严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影响师生健康和安全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要借助各职能部门的力量,通过加强综合治理,努力创设安全、健康的校园及周边环境。

(九)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及演练工作。各校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深入推进安全教育“三进”工程(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使安全教育制度化、常规化,根据学校实际,突出重点,分季节、分阶段、分层次认真开展“五防”教育(防溺水、防火灾、防地震、防交通事故、防中毒)。同时,要集中开展以防灾减灾、防人身伤害、防踩踏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演练,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应急逃生自救能力。要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对管理人员、保安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校园责任意识,提高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学校安全工作的有效落实。

一是要强化意识,重视安全工作不松劲。“编筐窝篓,全在收口。”这个“口”是确保学校安全不再出事的口,是确保学校20xx年度工作全面落实的口。从现在开始,各单位一定要把安全防范这根弦绷紧,把安全防范工作做到位,做到学生放寒假前全系统安全事件“零记录”。

二是要强化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不走样。责任是具体的也是大家的。要按照属地管理、按级负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各单位要把该尽的责任尽到位,做到守土有责、管好一方。

三是要强化管理,正确应急反应不出事。要切实抓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必须安排领导带班值日值宿,在岗履行职责。值班人员不能是打更的老头,而是学校领导和在职教师。信息报送一定要把事情经过说清楚,慎讲发生的原因。现在看有些单位一发生突发事件就不知道如何处理。出现该报的不报,不该报的乱报,以及不会报等问题。在此强调一点,今后出了事,凡是学校已经拨打120、110、119电话的,即使发生的事件不大,必须第一时间上报教育局。因为一打上述电话,县政府应急办马上就掌握信息,不向教育局报告,就会造成我们工作的被动。

同志们,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家长们把孩子托付给学校,我们要对得起领导和群众的信任,对得起自己的职务和肩负的责任,要以更大的力度和责任抓好学校安全工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氛围,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保障,把我县学校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用我们辛勤的努力为学生们撑起一片安全的蓝天。

煤矿安全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主要是传达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对党的召开期间以及年底前的煤矿安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刚才,杜局长传达了10月24日陈雪枫副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政府出台的有关文件精神,宣读了集团《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杨总结合省政府会议精神,就集团下一步的煤矿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个讲话是集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传达、抓好贯彻落实。下面,结合当前形势,我再强调两点意见。

一、认真领会省政府会议精神实质,增强大局意识。

在党的召开前夕,省委书记卢展工、省长郭庚茂专门召集陈雪枫副省长和省政府安全生产部门的分管厅局长,再三嘱托要切实抓好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全力维护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卢书记的讲话精神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是肯定全省今年以来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卢书记指出,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在河南巡视安全生产工作期间,高度评价河南省煤矿安全工作,认为省委、省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全国少有,省委书记、省长在煤矿安全工作上付出的精力全国少有,安全措施的严厉程度更是全国少有。截至目前,河南省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基本没有发生伤亡事故,安全形势整体平稳。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为0.10,远低于全国水平。作为年产2亿多吨的产煤大省,取得这样的成绩非常不容易。从以上几点来看,全省煤炭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确实做了很多工作,成绩值得肯定。二是要求必须抓好期间以及年底前的煤矿安全工作。卢书记指出,过去发生的几次煤矿事故,都是在他参加重要会议期间,突然接到通知。20xx年是我们平禹四矿发生了“10.16”事故,之后义煤整合煤矿又发生事故。20xx年是省党代会期间,河南煤化焦煤集团发生了瓦斯突出事故,党代会刚结束,义煤又发生冲击地压事故。卢书记讲,到河南工作以后,关于安全生产有两点体会比较深刻。第一是只要去中央开会,总是放心不下,担心我省煤矿安全出事,感受到很大压力。第二是到河南后,因为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基本上是隔几个月就给中央做一次检查。郭省长指出,他在河南工作时间相对比较长,由于过去事故相对较多,到外面开会,总怕有人见了问煤矿事故情况。可以说,省委、省政府两位主要领导因为煤矿事故都受到了非常大的冲击。作为煤矿生产单位,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的职责和使命,决不能给领导添麻烦。

根据卢书记、郭省长的重要指示精神,10月24日,陈雪枫副省长主持召开全省煤矿安全工作会议,对期间以及年底前的煤矿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会上,无论是陈省长的重要讲话,还是出台的有关文件,都持续了近两年来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的一贯重视和高压态势,并且更加突出了“严”字。刚才,杜局长已经将陈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传达,我想再补充几点。一是安全稳定是煤矿干部政治生命和家庭幸福的底线。陈省长讲的非常好、非常实际。现在组织上对煤矿干部的要求非常严格,必须是大学本科学历,或者是煤矿主体专业专科以上学历。今天在座的各位,从大学四年毕业,到基层区队当技术员、队长、书记,再到科长、副总、副矿长,一步一步才走到今天的岗位,可以说非常不容易。父母省吃俭用,辛辛苦苦培养你,也是望子成龙。大家当上副矿长、当上矿长了,是全家人的荣耀和希望。如果因为安全事故被免了,暂且不说事故对职工、对社会带来的伤害,单就对你的家庭、对你的政治生命而言,都是很不幸的。所以,无论是参加会议的党委书记、矿长,还是五职矿长、重组煤矿的矿长,都要提高认识,保持清醒头脑,不仅自己要守住底线,还要把会议精神传达到班组长以上干部,共同守住安全稳定这个底线。二是对煤矿干部作风的要求更加严格。这次会议要求3天之内将精神传达至所有煤矿五职矿长、重组小煤矿矿长层面,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下周,省督查组就要来集团,其中一项就是督查会议精神传达情况。在座的书记、矿长,回去以后,一定要及时把今天的会议精神传达下去,直至区队长、班组长这一层面,严防政策棚架现象。同时,从现在到年底,煤炭企业各级干部原则上不得离开矿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像我和杨总,现在离开矿区必须得给陈省长请假。下一步,集团也要加大查岗力度,一旦发现不请假离开矿区的,要根据省政府要求,先停止工作。三是对事故隐患的问责力度更大。过去省政府文件规定,发生一次死亡1至2人事故免书记、矿长。但这一次要求更严,一旦发现存在重大隐患仍继续强行生产的煤矿,直接免矿长、撤分管副矿长,这充分说明省政府对事故的问责极其严格。陈省长讲,去年河南煤化焦煤集团、义煤集团出了10人以上事故,两个单位的相关领导都免职了。以后再出10人事故,就直接免董事长、总经理,问责力度越来越大。现在社会舆论对煤矿安全事故是零容忍,各级政府也必须是零容忍。陈省长还讲,这一次省政府要求所有督查组到各个煤矿,不准喝酒。如果到年底安全不出事,他专门犒劳大家。

关于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大家一定要认清大局,切实做到四个“严”,即要求要严、措施要严、制度要严、追究要严,归结到一点,就是要严字当头抓安全。从表面上看,严字有些冷酷,似乎不近人情,但安全工作只有在严上下功夫,才能保护职工的生命健康,持续干部的政治生命,是对广大干部职工最大的爱护。

二、发挥“三个作用”,实现两个确保。

“三个作用”即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两个确保”,即确保召开期间的安全生产,确保年底前实现安全生产。刚才,杨总已经对近期的安全重点、干部作风、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进行了强调。我着重从如何发挥好“三个作用”、为安全生产提供坚强保证方面,讲几点意见。

一是党委要切实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关键看领导班子,尤其是两个一把手。集团能否保证安全生产,就看在座的各位。不管是大矿矿长,还是小煤矿矿长,党政主要领导都要相互沟通、保持团结、取长补短,不要相互埋怨、互相拆台。相互补台,就会好事连连。就像一支好的篮球队,互相查缺补漏,才能提升整体战斗力,发挥出团队优势。各个五职矿长就像是球队的主力队员,发现隐患和问题,无论是否分管,都应该及时提醒。如果班子成员不能相互补台,出了问题一样受处分,田庄选煤厂上次发生的稳定问题就是典型。一个好的班子长期在一起磨合,性格、知识水平、优缺点都非常熟悉,能否搞好安全、经营、稳定等方方面面的工作,就看能不能相互团结、相互补台。只有班子团结,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好了,党支部、党员作用的发挥才能有保障,各项工作才能更有成效。

二是党支部要切实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如果支部书记、队长带领广大党员能够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我们的安全就会有很大的基层保障,因为安全事故大多都是从区队、班组的薄弱环节突破。如果党支部的作用发挥的好,把区队、班组这两个薄弱点打造成坚固的堡垒,安全就不会发生问题。战斗堡垒以往是生产型的,现在需要复合型的、智慧型的,首先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着力打造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斗堡垒,打造能搞好安全生产的战斗堡垒。就像部队打仗一样,能够做到自己不损伤,把敌人消灭,这才叫本事。煤矿干部都要具备这种素质,每个支部都要做能打胜仗的部队。为啥选拔煤矿干部,强调井下一线经历,就是要锻炼干部应对急难险重任务的真本事。尽管过程很艰辛,但这是社会对我们的要求,是组织对我们的信任,是职工对我们的希望。

三是党员要切实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主要在于党委的领导和引导。现在,集团每天工作在一线的党员,应该占所有一线职工的五分之一。各个班组基本上都有党员,各单位也实行了党员责任区,每一名党员在安全管理上都要往前站,有人违章要主动帮助纠正,发现隐患要及时提醒整改。如果每名党员都能起到监督和自我监督作用,起到超前排查各类隐患的作用,可能很多不安全因素在班组就消除了。如果每个班组没有了隐患,就不会发生事故,即便是系统上出了问题、出了大的事故,党员政治觉悟高、专业知识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好,就可能带领职工迅速脱离危险。因此,每一名党员,不管是在地面、还是井下,都要身先士卒,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努力形成人人向优秀党员看齐、个个向模范党员学习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做好期间和年底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牢记职责和使命,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切实发挥好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提供坚强保证。只要这三个作用发挥好了,发挥充分了,“两个确保”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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