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

时间:2023-12-09 20:50:37 作者:JQ文豪

规章制度不仅仅是一份文件,更是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它能够促进组织的发展和创新。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规章制度的遵守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1.人多行走不拥挤,安全永远伴我行。

2.请轻轻的走路,悄悄的说话。

3.维护校园安全,营造和谐环境。

4.上上下下,注意脚下。

5.上楼下楼靠右走,遇到混乱手牵手。

6.伤害别人,等于伤害自己。

7.不挤不急,安全第一。

8.安全在我心中,生命在我手中。

9.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

10.轻声细语,举止文明。

11.走楼梯守秩序,进教室不喧哗。

12.走廊内不奔跑,不追逐不打闹。

13.上下楼梯,请靠右行。

14.上下楼梯,切勿打闹。

15.上下楼道靠右行,你谦我让脚步轻。

楼梯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楼道是学生活动的主要交通要道,为确保我校楼道畅通,防止校内发生摔伤、踩踏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我校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在各楼梯醒目处设置上下楼梯注意安全的警示性标语。同时注意及时清除楼道的杂物,确保楼道的平整畅通。

2、课间安全执勤及上下楼梯安全由值勤教师负责。

3、学校在教学楼楼梯的中间画一条黄漆粗线,在楼梯口地上红漆书写“上下楼梯靠右走”,以提示学生上下楼注意安全。

1、学校政教处每月对各处楼梯进行两次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2、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1、集合时,各班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次序依次上下楼梯。

2、学校在组织学生集会时,值周行政和班主任要负责维持学生上下楼梯秩序,确保学生安全。

3、值周行政每天安排好值日教师的任务,并明确其职责。值周行政每天加强校内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上下楼梯时一律靠右行。

2、下楼做课间操时,楼梯上只可以下楼,不得上楼。

3、上下楼梯时,不得滑楼梯扶手,不得勾肩搭背,推推搡搡,追逐打闹。

4、教育学生在集体上下楼梯行进时,个人不得擅自停下来做其他的事(如系鞋带、拾东西等),以便防止造成楼道交通阻塞或踩踏事故。

5、教育学生在遇到停电、打雷或听到其他意外消息时,做到不恐慌、不乱跑乱窜,听从教师或班干部的指挥。

6、参加集会时,各班要听从学校广播的调度。

楼梯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我校主教学楼、中教学楼(行政)、前教学楼(成教)、实验楼、公寓楼(宿舍)楼梯均为步行楼梯,所有楼道平整通畅,护栏设计符合安全要求。为保证楼梯、楼道的正常秩序和师生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1、师生上下楼一律靠右行走,楼梯口等出入处慢上慢下,先下后上。

2、师生上下楼时,尤其在课间操前后、放学、集会解散等人流相对密集时段,要求宁停一分,不抢一秒,礼让他人。

3、上下楼时人与人之间必须保持50厘米左右间隔,严禁相互推挤,严禁在楼梯间、教室前楼道内追逐打闹、跳跃、躲藏、恐吓他人或开其他玩笑。

4、严禁在不同楼层之间上下穿行,大声喊叫;严禁在楼梯间的扶栏上滑行;有特殊情况时,严禁在教室前楼道内、楼梯间及转弯处围观、起哄。

5、严禁将身子探出楼道前护栏,更不能坐、站到护栏上;遇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在楼道内侧靠墙行走。

6、住宿生就餐、提开水、搬行李时,上下楼梯要注意安全,不争先恐后。确需搬动行李应由家长负责;楼道内晒收衣物不得私自攀爬,有困难可求助住宿生辅导员。

7、值日生打扫楼道、楼梯时,劳动工具应靠墙放置;路过同学较多时可暂缓打扫。

8、不得将杂物、垃圾、吃剩的冷饮、零食、烟头等丢弃在楼梯、楼道走廊内;冬季严禁将雪团、冰块等带进教学区和生活区。

9、晚自修期间或特殊天气状况时,楼梯间的灯要保持正常照明,不要随意关熄。

10、楼道内墙、楼梯间的宣传标语、安全标志,各种附属设施均要爱护,不得故意撕毁、损坏。

以上规定,各班加强宣传教育,全校师生共同遵守,互相监督。

小学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楼道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上下楼道的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生活秩序,杜绝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现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和各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养成上下楼梯靠右慢行,前堵后止,不得拥挤的良好行为习惯。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检查楼道栏杆、扶梯等设施的情况,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学校,迅速组织排除。

二、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并提醒学生要遵守上下楼梯秩序。不要在走廊上“齐步走”造成共振,以免损坏楼板,造成伤害事故。全体师生在楼层走道上行走都必须靠右行。

三、上、下课,课间操和集合前、后,分别由当堂任课教师、楼道值班教师站在该楼层的楼梯口,负责维持学生上下楼秩序,管好上一层到下一层的楼梯间,不得擅离职守。上下楼梯时若有人跌倒,后面的行人必须立即止步,严禁踩踏而过。

四、课间操时,全体师生从教室里走出下楼梯时,禁止任何人再上楼梯,以免发生楼梯间阻塞;学生在课间要文明休息,不得在过道上开展剧烈活动和做不安全的游戏,尤其不得在楼梯间和过道追逐嬉戏。

五、禁止任何学生趴在走廊栏杆上,严禁任何人爬栏杆,严禁任何人滑楼梯间的护栏。

六、如果出现楼道安全事故,在场的教师立即报告值周领导和校长,迅速控制局面,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学校接到报告后,立即起动应急预案,全体教师紧急赶赴现场。

七、禁止任何学生把头或身子伸出后窗,后窗的玻璃必须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亲自擦洗,不允许任何学生擦后窗的玻璃,前窗的玻璃必须在班主任的亲自监督下才能让学生擦洗,否则就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亲自擦洗。

为了加强学校楼道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杜绝拥挤踩踏事故发生,龙凤小学制订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一 、重点部位,重点时段

重点部位:教学办公楼的两个上、下通道。

重点时段:周一升旗仪式、每日大课间活动、午休、分班集中路队放学等。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成立楼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王 林(校长):提出楼道安全管理目标,督促、检查各部门、各责任人履行楼道安全管理职责。

副组长:王 平(总务主任,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落实楼道安全管理目标,排查、整改楼道设施隐患(作好记录),明确各班学生上下楼道的次序、路线,负责楼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的演练。

成 员:张 敖(副校长)、彭霞(教导副主任)、李慧(大队辅导员), 巡查带班教师是否履行了学生上下楼道的疏导、教育职责,监控学生安全有序地上下楼道, 对不安全的.现象及时制止。

各班主任:对本班学生上下楼道的安全负教育、监控责任, 坚持开展常态化、有效化的楼道安全教育。

三、全员参与,履职尽责

1 、各班副班主任: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上下楼道的安全教育与监管 。

2 、没有在上课班级教室上课的任课教师: 组织学生在该班教室外的走廊上整队集合,带领学生(两路纵队)安静、有序地通过楼道到达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美术室等室、操场上;下课铃响后,组织并带领学生(两路纵队)安静、有序地通过楼道到达上课班级教室。上午第三节课、下午第一节课下课还有5分钟时,体育教师组织学生整队集合,带领学生安静、有序地通过楼道到达上课班级教室,指导学生做眼保健操。

3 、学校安排的行政带班、巡查教师要切实做好学生上下楼道的疏导、教育和监控, 对不安全的现象必须及时制止;若发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分管领导和校长。

教学楼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生上下楼梯不发生拥挤,培养学生文明上下楼梯的行为习惯,进一步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日前,政教处制订了《学生上下楼梯安全制度》,望各班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切实落实到位.

1、学年开学初,由体育处和政教处共同研究布置好各班学生上下楼梯行走路线。

2、学校开学初组织教师与学生利用集会及班会时间学习《学生上下楼梯安全制度》,开展对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教育,要求老师要认真学习并落实。

3、班主任要定期对学生进行上下楼梯的安全教育,学习学校规定的学生上下楼梯要求。每周1次,发现问题随时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时慢步轻声靠右行,几位同学上下楼梯相遇时,自动排成一排靠右单行,上或下的一方慢行避让等。避免学生在楼梯内打闹,让学生知道应该怎样做以及不这样做的危险性。

4、学生下课后,应保持楼道的安静,不得在楼道内进行游戏或放松活动。

5、各位科任教师下课后,必须注意下课后楼道的`安全状况。

6、升旗、上课间操或遇大型活动楼梯岗老师每楼梯口一人在各楼梯口、拐角处引导、检查,避免意外发生。

7、学生集体上下楼梯(包括升旗、课间操、大型集会、上操、放学等集体活动)必须由老师接送。上楼梯时教师必须走在后面,前面班主任找一个自理能力较强的学生押队(告知其走慢些);下楼梯时教师必须走在前面,控制学生下楼速度,随时照看队伍情况,决不允许出现踩踏事件。班主任老师带队要对学生上下楼的安全负全责。

8、课间操、升旗仪式、集会等学生集中活动解散时,体育中心安排体育老师必须按上下楼道班级学生解散的秩序解散,不得一“窝蜂式“的解散,否则,发生安全事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我校西教学楼楼梯过窄过陡,为五六年级学生上下楼梯通道,其他年级学生在人流高峰时间不得由此通过,绝对不允许两队学生一上一下同时进行。全体师生严格遵守“不同时上下”的规定,集体上下楼偶遇时,等下完再上,或者上完再下,必须有一方先避让。

10、遇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按学校制定的紧急疏散方案路线撤离。

11、后勤处负责检查楼梯、楼梯扶手的安全状况,一旦发现楼梯扶手有问题等各种楼梯区域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报修。

12、请全体师生严格遵守上下楼梯安全制度,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1、在楼道张贴安全警示牌,提请学生注意安全警示标语,自觉按要求遵守楼道纪律。要求一楼学生未经老师允许不得私自上二楼活动,更不允许把楼梯栏杆当成滑梯。

2、在楼层转拐处设立楼道安全行为监督岗,值周(值日)教师直接管理监督岗并每天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守纪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

3、班主任老师要切实加强教育,要求学生自觉遵守楼道管理规定,通过楼道要安静、慢行、靠右走,注意礼让,不得起哄拥挤,不得相互推搡。课间休息时间不得在楼道追打、跳跃,不得开展体育活动或游戏活动,不得高声喧哗,更不得追逐嬉戏。

4、保证学生在课间、集会、做操等活动中有规律、按秩序的上下楼,全校学生应以班为单位排队经过楼道,严禁学生快跑。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各班指定楼道安全监督员等,必须按时到位,负责守在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严防学生因拥挤而发生挤压、踩踏等安全事故。

5、散操(会)时,听从值周老师统一调动。各班应按顺序,依次退场,有秩序进入教学楼,做到队列不交叉,不拥挤,不打闹,不起哄。

6、楼道和楼梯间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保证楼道畅通无阻,一楼楼道口的门要做到开启自如。

7、加强用电线路的管理,要保证的楼道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校长,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9、学校要对学生开展楼道安全专题教育,组织学生进行楼道应急疏散专题演练,进一步强化师生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10、严禁师生在教学楼内使用超大功率电器,不准学生在楼内燃放烟花爆竹。

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走廊不奔跑,安全第一真是好。

2.脚步轻轻,勿扰他人。

3.脚步轻轻,靠右慢行。

4.讲究卫生,保持清洁。

5.集体行动列队走,安全两字记在心。

6.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到家。

7.多看一眼,安全保险;多防一步,少出事故。

8.不要推不要挤,关心别人爱自己。

9.楼梯走廊不嬉戏,同学玩乐守秩序。

10.楼梯走廊不奔跑,安全第一真是好。

11.安全关系你我他,校园安全靠大家。

12.危险地方我不去,学会保护我自己。

13.玩耍嬉戏要当心,安全警钟常在心。

14.同学摔倒楼梯上,自己伸手快帮忙。

15.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

16.上下小心,脚步轻轻。

17.上下楼梯能互让,通道自然就宽敞。

18.若以追跑为开心,将以后悔而伤心。

19.扔下的是废纸,捡起的是品质。

20.人生美好,步步小心。

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1.若以追跑为开心,将以后悔而伤心。

2.轻声细语,举止文明。

3.走楼梯守秩序,进教室不喧哗。

4.走廊内不奔跑,不追逐不打闹。

5.轻声慢步,倡导文明好风尚。

6.前面混乱我看见,不要走过去添乱。

7.课间游戏要安全,上下楼梯不打闹。

8.下课之后请慢走,追逐打闹不安全。

9.上下楼梯靠右走,你追我赶危险多。

10.上下楼梯靠右走,你谦我让脚步轻。

11.上下楼梯,切勿打闹。

12.上下楼道靠右行,你谦我让脚步轻。

13.上下楼道,文明谦让,让出安全,让出和谐。

14.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15.不挤不拥不打闹,怀文校园更美好。

学生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生上下楼梯不发生拥挤,培养学生文明上下楼梯的行为习惯,进一步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日前,政教处制订了《学生上下楼梯安全制度》,望各班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切实落实到位.

1、学年开学初,由体育处和政教处共同研究布置好各班学生上下楼梯行走路线。

2、学校开学初组织教师与学生利用集会及班会时间学习《学生上下楼梯安全制度》,开展对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教育,要求老师要认真学习并落实。

3、班主任要定期对学生进行上下楼梯的安全教育,学习学校规定的学生上下楼梯要求。每周1次,发现问题随时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时慢步轻声靠右行,几位同学上下楼梯相遇时,自动排成一排靠右单行,上或下的一方慢行避让等。避免学生在楼梯内打闹,让学生知道应该怎样做以及不这样做的危险性。

4、学生下课后,应保持楼道的.安静,不得在楼道内进行游戏或放松活动。

5、各位科任教师下课后,必须注意下课后楼道的安全状况。

6、升旗、上课间操或遇大型活动楼梯岗老师每楼梯口一人在各楼梯口、拐角处引导、检查,避免意外发生。

7、学生集体上下楼梯(包括升旗、课间操、大型集会、上操、放学等集体活动)必须由老师接送。上楼梯时教师必须走在后面,前面班主任找一个自理能力较强的学生押队(告知其走慢些);下楼梯时教师必须走在前面,控制学生下楼速度,随时照看队伍情况,决不允许出现踩踏事件。班主任老师带队要对学生上下楼的安全负全责。

8、课间操、升旗仪式、集会等学生集中活动解散时,体育中心安排体育老师必须按上下楼道班级学生解散的秩序解散,不得一“窝蜂式“的解散,否则,发生安全事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我校西教学楼楼梯过窄过陡,为五六年级学生上下楼梯通道,其他年级学生在人流高峰时间不得由此通过,绝对不允许两队学生一上一下同时进行。全体师生严格遵守“不同时上下”的规定,集体上下楼偶遇时,等下完再上,或者上完再下,必须有一方先避让。

10、遇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按学校制定的紧急疏散方案路线撤离。

11、后勤处负责检查楼梯、楼梯扶手的安全状况,一旦发现楼梯扶手有问题等各种楼梯区域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报修。

12、请全体师生严格遵守上下楼梯安全制度,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为了保证学生上下楼梯不发生拥挤、跌倒、踩踏等危险现象,培养学生文明上下楼梯的行为习惯,进一步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特制订学生上下楼梯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下楼梯要严格遵守“速度缓、脚步轻、靠右行”的原则。

2、学生要秩序井然地上下楼梯,做到八不准:不准奔跑、不准拉扯、不准推搡、不准玩耍、不准拥挤、不准喧哗、不准滑楼梯的扶手、不准在楼梯上跳跃。

3、学生不准攀爬触摸楼道内的窗户、铁门、消防栓等安全设施。

4、学校集体活动期间(如课间操、升旗仪式、集体放学、运动会等)学生集中上下楼梯要排队,前后两人间隔一个台阶,行进间学生不能推拉、打闹、嬉戏,不能掉队、插队,各楼梯口由体育教师分别值岗,维持秩序。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全程护送。

5、上下楼梯要靠右行,不得逆向冲撞。

6、上下楼梯前面有学生不小心跌倒时,后面的学生马上在原地停步、扶起,并转告其他的学生。

7、所有任课老师一经发现楼道拥挤现象,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疏导,并第一时间内打电话报告学校领导,紧急情况下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8、班主任要定期对学生进行上下楼梯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学校相关规定。

9、值周教师要做好日常的巡查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10、遇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按学校制定的紧急疏散方案路线撤离,不准擅自一窝蜂冲出教室,有组织有秩序地撤出教室,到校园安全地带。

11、应急灯确保安装到位,相关老师定期检查(每周至少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更换、修理,确保断电后应急灯能够立即亮起来。

12、每学期组织一至两次学生消防逃生演练及有序安全集体上下楼的训练。

13、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课间文明休息,严禁在楼梯和走廊内追逐打闹,做危险游戏,如有发现,校园值日生将扣除班级文明建设奖分。

14、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执行。请全体师生严格遵守上下楼梯安全制度,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楼梯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生课间过道休息和集合上下楼梯安全,现根据我校实际,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生在课间要文明休息,不得在过道上开展剧烈活动和做不安全的游戏,尤其不得在楼梯和过道间追逐打闹。

二、学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搞紧急集合。

三、学生上下楼梯时,一律靠右慢行,不得拥挤。

四、学生到操场集合和做课间操上下楼梯时,值周教师及班主任或当堂任课教师一定要守候在楼梯口,不得擅离职守。

五、如果出现楼道安全事故,在场的教师必须立即控制局面,制止事态的扩大,并向学校报告。

六、学校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保安和教师控制局面,进行施救,如有必要,立即向上级或派出所报告,请求援助。同时,由该班班主任负责通知其学生家长来校共同处理有关事宜。

七、学校和各班主任要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门卫负责人每天对楼道进行安全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排除。

以上制度,请全校师生共同遵守,以确保学生上下楼梯和过道休息安全。

楼梯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我校楼道畅通,防止校内发生摔伤、踩踏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学生营造良好、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我校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置楼道安全设施。

1、学校在每一层楼楼梯口处配置一盏60w的照明灯,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需要时能正常照明。

2、学校在各楼梯转角处张贴上下楼梯注意安全的警示性标语,提醒学生注意楼道安全;同时张贴教师楼道值班轮次时间表,提醒教师楼道值班时间。

3、学校在楼道中间用红色漆划线分界,让师生明确楼道上、下行走界线,各行其道,上下楼道一律右行。

二、加强楼道安全检查。

1、楼道安全检查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学校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每月定期对各处楼梯进行两次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写好检查小结。

2、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指定人员限期排除隐患。

三、加强楼道秩序管理。

1、全校各班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楼梯上下分流。

2、教师严格履行值日职责。凡学校举行升旗仪式、课间操、观看电影等大型集合集会时,楼道值班教师必须提前5分钟到指定地点值班,维护学生上、下楼梯的秩序,确保学生安全。

3、行政值周领导每天加强楼道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加强对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教育。

1、学生不得窜楼。如果特殊情况需要找人或办事,必须经得教师同意后才可以到其它楼层去。

2、上下楼梯时一律靠右行,不得超过楼梯上的红线。

3、上下楼梯时,不得滑楼梯扶手,不得勾肩搭背,推推搡搡,追逐打闹,不得并排齐步走。

4、教育学生在集体上下楼梯行进时,个人不得擅自停下来做其他的事(如系鞋带、拾东西等),以便防止造成楼道交通阻塞或踩踏事故。

5、教育学生在遇到停电、打雷或听到其他恐怖消息时,做到不恐慌、不乱跑乱窜,全面听从教师或班干部的指挥。

6、参加集会时,各班要听从学校广播的调度。  

一、配置楼道安全设施

1、幼儿园在每一层楼楼梯口处配备一盏60w的照明灯,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需要时能正常照明。

2、幼儿园在楼梯转角处张贴上下楼梯注意安全的警示性标语,提示幼儿注意楼道安全。

3、幼儿园在楼道中心用黄色漆划线分界,让幼儿明确楼道上、下行走界线,各行其道,上下楼道一律右行。

二、加强楼道安全检查

1、楼道安全检查坚持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的方式,幼儿园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每月定时对各处楼梯进行安全检查。

2、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指定人员期限扫除隐患。

三、加强楼道次序管理

1、全园各班严格按照幼儿园规则的楼梯上下分流。

2、行政值勤领导每天加强楼道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各班当班教师和保育员要有序安排幼儿上下楼梯。

四、加强对幼儿上下楼梯的安全教育

1、上下楼梯时一概靠右行,不得超越楼梯上的红线。

2、上下楼梯时,不得滑楼梯扶手,不得勾肩搭背,推推搡搡,追逐打闹,不得并排齐步走。

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

第三条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第四条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五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第六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第七条食堂应当有用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

第八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九条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一条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

第十条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三章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第十一条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二)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二条学校分管学生集体用餐的订购人员在订餐时,应确认生产经营者的卫生许可证上注有“送餐”或“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不得向未经许可的生产经营者订餐。

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订购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订购冷荤凉菜食品。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要按照订餐要求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进行验收。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第十四条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五条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十六条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第十七条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普通高等学校食堂的凉菜间必须定时进行空气消毒;应有专人加工操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加工凉菜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每餐的各种凉菜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第十八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十九条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四章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二十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一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二条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学校最少配备两名保安,校园不得出租用于停放校外机动车辆……1月23日,青岛市教育局出台新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规定将从2月1日起实施。

《规定》规定学校实行安全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应该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保卫人员。专职安全保卫人员配备的数量应该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确定。中小学、幼儿园规模在500人以内的,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保人员;规模在500(含500)人以上1000人以内的,至少配备3名专职安保人员;规模在1000(含1000)人以上的,每增加1000人,按照增加人数2‰的比例增配专职安保人员,住宿制学校应根据需要适当增加专职安保人员。

学校应当健全门卫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及审验制度。校外来访人员、车辆必须持学校出入证进入学校,由学校接访人员负责其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和机动车辆进入学校,严禁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学校应当在校园内部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与一键报警装置,并安排专人监视值守,安全监控设施应覆盖学校重要场所,并及时更换和维修,影像资料存储时间不少于1个月。学校可视需要安装周界报警系统。

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应开展一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两个月至少开展一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在校生较多的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应适当增加应急演练次数,寄宿制学校每年应进行不少于2次的住校生夜间应急疏散演练。使用校车的学校,每年应进行不少于2次的校车安全事故应急疏散演练。

如受台风、暴雨、大雪、雾霾等恶劣天气影响,给校车运行带来较大安全隐患或运行线路出现道路安全隐患,应坚决停运,并及时提前告知乘车学生和家长。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幼儿园与小学在入园、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学校校舍场地原则上不得出租,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出租的,应得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校舍场地出租仅限用于教育培训用途,不得出租用于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火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年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学校临时聘用人员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不得聘用违法违纪、有传染病和精神病等人员担任传达、食堂等工作,落实涉校涉园人员管理措施。

学校应协调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部门,落实“严禁在校园及周边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开设加油站,摆设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场所,严禁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立网吧和娱乐场所”等有关规定,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学校应加强与气象、环保部门的联系,遇到减少或停止学生户外活动预警信息时,应自行决定减少、停止户外活动或停课。停止户外活动或者停课的学校应及时进行调课,妥善安排好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学校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应当在30分钟内报告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安全事故信息。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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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楼道、梯间是供师生上、下,过路的通道,为了确保安全畅通,现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校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和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条件、环境等客观因素,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护栏和扶手必须完好坚固、走廊楼梯照明设备齐全,预防非正常伤亡事故发生。

二、学校坚决不搞无预案紧急集合一类的活动,课间活动和放学时,楼道口安排教师值守,维护学生活动秩序。

三、安排楼层值周教师,主要维持下课课间学生活动秩序、楼层学生活动纪律以及上下楼秩序,避免楼道拥挤。

四、升旗仪式、做课间操、下课或临时集会,各区域值班人员要值班到位,班主任老师要提前到班级中,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下楼梯,散会或散场按班级先后有序离开会场,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伤亡。

五、教育学生上下楼时必须分道而行,由该楼层梯间值班人员专门负责;要求学生上下楼梯时有序缓慢右行,要听从值班老师的指挥,严禁拥挤,当发现有学生摔倒时,学生应立即停止上下,迅速将摔倒者扶起,及时送医务室处理。

六、教育学生不在教室里打跳,翻越门窗;不在走廊上追逐嬉戏,不翻爬护墙使身体重心外倾,造成危险;不在走廊上“齐步走”造成共振,以免损坏楼板。

七、师生共记“排队右行,脚步要轻,不摸不靠,肃静无声”十六字原则。

八、如因管理不善,安全岗位不到位造成伤害事故,岗位责任人要负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一岗双责”,确保我校师生在校期间安全,特拟定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2、全校学生分三个楼梯下楼,其中二、4班,二、5班,三、6班,三、7班从综合楼楼梯;二、2班,二、3班,三、1班,三、2班,三、5班从教学楼靠实验室一边下楼;一、6班,二、1班,二、6班,二、7班,三、3班,三、4班从教学楼靠厕所一边下楼。

2、班主任负责巡视学生返回途中的安全。

1、由任课教师按“一岗双责”要求,下课不离开所负责的安全区域;

2、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3、四楼任课教师:三、3三、4;三、5三、6三、7;

三楼任课教师:二、6二、7;三、1三、2二、5;

二楼任课教师:一、6二、1;二、2二、3二、4;

一楼任课教师:一、1一、2;一、3一、4一、5;

1、初三第二节晚自习推迟2分钟下课;

2、由任课教师按“一岗双责”要求,下课不离开所负责的安全区域;

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4、四楼任课教师:三、3三、4;三、5三、6三、7;

三楼任课教师:二、6二、7;三、1三、2二、5;

二楼任课教师:一、6二、1;二、2二、3二、4;

一楼任课教师:一、1一、2;一、3一、4一、5;

1、上、下楼道慢步靠右走;

2、不准在楼道上追逐打闹;

3、在楼道上学生之间不能手挽手行走,相互间不推拉;

4、楼梯上严禁攀爬扶手和拦杆;

5、严禁围观和起哄;

6、学生发现路灯不亮必须及时报告。

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1.上下楼梯,切勿打闹。

2.上下楼道靠右行,你谦我让脚步轻。

3.上下楼道,文明谦让,让出安全,让出和谐。

4.上下楼不要推不要挤,关心别人关爱自己。

5.自己摔倒不要慌,大喊呼救叫帮忙。

6.与其事后痛苦流涕,不如事前争章守纪。

7.右行谦让,举止文明。

8.营造校园安全氛围,创造温馨学习环境。

9.学生就要爱学校,上楼下楼不打闹。

10.幸灾乐祸笑哈哈,自己出事没人拉。

11.幸福是棵树,安全是沃土。

12.行走靠右,谨防摔伤。

13.下课之后请慢走,追逐打闹不安全。

14.上下楼梯靠右走,你追我赶危险多。

15.上下楼梯靠右走,你谦我让脚步轻。

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园长是具体负责人,具体负责和指导全园安全工作,制定幼儿园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全园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幼儿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行政人员值日制度,填写校务值日。

5、不经幼儿园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幼儿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幼儿园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大型玩具、活动场地、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楼道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教学楼楼道是学生活动的主要交通要道,为了确保我校楼道畅通,防止校内发生摔伤、踩踏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学生营造良好、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我校教学楼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置楼道安全设施。

1、学校在每一层楼梯口及每个楼梯休息平台处装配一盏声控照明灯、一台应急灯。

2、学校在楼梯各处装卸贴上下楼梯注意安全的警示性标语。

3、学校在每一个楼梯的第一个休息平台处装贴上下楼梯注意安全的要求事项。

4、学校在每一个楼梯的.中间画一条红漆粗线,以提示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

二、加强楼道秩序管理。

1、全校各班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楼梯上下分流。

2、值日教师严格屡行值日职责。当天值日教师上午、下午提早30分钟到校,到校后前25分钟站立于教学楼前维护校楼道秩序。

3、值周领导每天安排好值日教师的任务,并明确其职责。值周领导每天加强校内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加强对学生上下楼梯安全教育。

1、学生不得窜楼梯。如果特殊情况需要找人或办事,必须经得教师同意后才可以到别班去。

2、上下楼梯时一律靠右行,不得超过楼梯上的红线。

3、下楼做操时,楼梯上只可以下楼,不得上楼。

4、上下楼梯时,不得滑楼梯扶手,不得勾肩搭背,推推搡搡,追逐打闹,不得并排齐步走。

5、教育学生在集体上下楼梯行进时,个人不得擅自停下来做其他的事,以便防止造成楼道交通阻塞。

6、教育学生在遇到停电、打雷或听到其他恐怖消息时,做到不恐慌、不乱跑乱窜,全面听教师或班干部的指挥。

五、学生楼道活动规定

1、不准在楼道狂追狂打、高声叫喊;

2、不准抓着楼道扶手滑行玩耍;

3、不准攀爬楼道围栏;

4、集体行进中,不准在队伍中弯腰捡拾地上的东西和系鞋带,不准推挤同学;

5、楼道中要做到礼让右行,不从外班队伍中穿行;

6、遇下雨天,不能在楼道上快速追跑。

六、明确责任追究制度。

1、如果哪个班级不按规定的顺序上下楼梯,造成不安全事故,该班的班主任和搭班的科任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2、如果在下楼做操时,出现了不安全事故,当天上该班早读课的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3、如果在课间和课间操后,学生在上下楼梯时出现了不安全事故,当天维护该楼梯秩序的值日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4、在学生参加集会、观影等集体外出活动时,造成不安全事故,该班的班主任和搭班的科任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5、带班领导为当周学校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6、对全年未出现不安全事故的班级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

为确保学生课间过道休息和集合上下楼梯安全,现根据我校实际,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生在课间要文明休息,不得在过道上开展剧烈活动和做不安全的游戏,尤其不得在楼梯和过道间追逐打闹。

二、学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搞紧急集合。

三、学生上下楼梯时,一律靠右慢行,不得拥挤。

四、学生到操场集合和做课间操上下楼梯时,值周教师及班主任或当堂任课教师一定要守候在楼梯口,不得擅离职守。

五、如果出现楼道安全事故,在场的教师必须立即控制局面,制止事态的扩大,并向学校报告。

六、学校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保安和教师控制局面,进行施救,如有必要,立即向上级或派出所报告,请求援助。同时,由该班班主任负责通知其学生家长来校共同处理有关事宜。

七、学校和各班主任要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门卫负责人每天对楼道进行安全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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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各发包单位负责本单位发包的工程安全管理。

(1)外包单位系指进入我公司生产区域及我公司作业场所,从事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应具有和施工作业相适应的资质。

(2)公司内部生产性、基建性外包工程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做好合同评审。

(3)外包单位应保证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保护设施、安全用具等必须齐全、有效。

(4)公司与外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安全管理协议具有与项目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无安全管理协议的承包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5)外包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严格控制承包单位的承包范围,外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位不得擅自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更不得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令其整改,直至令其退出施工作业现场,同时要追究承包单位的管理责任。

第五条安全教育。

外包单位对本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我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

第七条安全责任。

(1)外包单位对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2)外包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擅自拆除和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对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3)施工作业人员野蛮施工,不服从管理,对提出的问题不进行整改,视情节轻重令其停止施工、退出现场或终止合同,并给予经济处罚。

(4)对于因一方责任发生的事故要全力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按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项目发包单位安全责任:。

(1)施工项目开工前,项目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包括作业项目的内容、特点、环境、危险点、注意事项及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等。

(2)提供或租赁给承包方施工的机械、设备、大型工器具及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等,做好交接记录。

(3)交叉施工作业时,由项目发包单位进行协调安排。

(4)公司对外包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对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对违章作业行为,有权责令停止其工作并进行教育处罚。

(5)涉及到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流程办理审批。

第九条外包单位安全责任:。

(1)认真编制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可请项目发包单位协助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正确执行。

(2)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3)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接受公司的管理,主动接受提出的整改意见,定期汇报施工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疑难点。

(4)施工周期较长的单位(一个月以上),承包方要组织安全学习活动,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使作业人员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

(5)工程结束后,外包单位必须通知项目发包单位及使用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6)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或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公司安全办公室等有关部门。

第三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教学楼楼道是学生活动的`主要交通要道,为了确保我校楼道畅通,防止校内发生摔伤、踩踏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学生营造良好、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我校教学楼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在每一层楼梯口及每个楼梯休息平台处装配一盏声控照明灯、一台应急灯。

2、学校在楼梯各处装卸贴上下楼梯注意安全的警示性标语。

3、学校在每一个楼梯的第一个休息平台处装贴上下楼梯注意安全的要求事项。

4、学校在每一个楼梯的中间画一条红漆粗线,以提示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

1、全校各班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楼梯上下分流。

2、值日教师严格屡行值日职责。当天值日教师上午、下午提早30分钟到校,到校后前25分钟站立于教学楼前维护校楼道秩序。

3、值周领导每天安排好值日教师的任务,并明确其职责。值周领导每天加强校内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学生不得窜楼梯。如果特殊情况需要找人或办事,必须经得教师同意后才可以到别班去。

2、上下楼梯时一律靠右行,不得超过楼梯上的红线。

3、下楼做操时,楼梯上只可以下楼,不得上楼。

4、上下楼梯时,不得滑楼梯扶手,不得勾肩搭背,推推搡搡,追逐打闹,不得并排齐步走。

5、教育学生在集体上下楼梯行进时,个人不得擅自停下来做其他的事,以便防止造成楼道交通阻塞。

6、教育学生在遇到停电、打雷或听到其他恐怖消息时,做到不恐慌、不乱跑乱窜,全面听教师或班干部的指挥。

1、不准在楼道狂追狂打、高声叫喊。

2、不准抓着楼道扶手滑行玩耍。

3、不准攀爬楼道围栏。

4、集体行进中,不准在队伍中弯腰捡拾地上的东西和系鞋带,不准推挤同学。

5、楼道中要做到礼让右行,不从外班队伍中穿行。

6、遇下雨天,不能在楼道上快速追跑。

1、如果哪个班级不按规定的顺序上下楼梯,造成不安全事故,该班的班主任和搭班的科任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2、如果在下楼做操时,出现了不安全事故,当天上该班早读课的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3、如果在课间和课间操后,学生在上下楼梯时出现了不安全事故,当天维护该楼梯秩序的值日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4、在学生参加集会、观影等集体外出活动时,造成不安全事故,该班的班主任和搭班的科任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5、带班领导为当周学校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6、对全年未出现不安全事故的班级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

安全管理制度

1、输血治疗前,经管医生必须与病人或家属谈话,并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

2、护士接到输血医嘱后,从电脑上打印标本采集单,正确准备试管,并将条码粘贴在经管医生填写好的《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试管上。

3、护士根据医嘱,完善输血全套、血型、交叉配血等各项化验检查。

4、凡申请输注红细胞、全血者,护士必须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条码的试管,医护2人至床旁核对患者的腕带,清醒患者请患者陈述自己的姓名,确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无误后方可采血。

5、同时有二名以上患者需进行血型检查或交叉配血时,必须一人一次分别采集血标本,严禁一次采集两名或以上患者的血标本。

6、护士采集标本并经2人核对签名确认后,由支助中心工作人员将血标本与《临床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核对并签名。

7、输液科血液准备好后,支助中心工作人员凭《领血证》到输血科领取血液,采用冷链密闭式转运。

8、输血前、输血时、输血后,均应严格执行输血“三查十对”制度,并做好签字交接工作。

9、输血时应挂上具有醒目的血型标识牌,并告知患者血型。

10、输血时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血速度,注意听取病人主诉,严密观察有无输血不良反应。若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执行输血反应应急预案与流程,并按照输血反应报告制度上报输血科、护理部等相关部门。

11、输血完毕,将血型及交叉配血报告单存入病历,将血袋放入专用的单独存放的黄色垃圾袋中,及时送输血科保存。

12、做好输血相关的护理记录,包括输血时间、种类、量、血型以及有无输血反应等,认真填写《输血护理记录单》。

13、定期进行输血安全知识培训,组织输血护理质量检查,确保输血安全。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测绘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测绘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测绘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测绘系统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机构及人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管理部门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人事劳资、生产、计划、财务、物资、保卫、工会等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担任。办事机构一般设在人事劳资部门,并指定专人担任安全生产检查员。

(二)队(院)相应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检查员。

(三)中队(室)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中队长(主任)负责,并配备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小组(班)的安全生产工作由组(班)长负责,并配备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四条测绘系统内其他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和配备

相应的机构和人员。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检查、管理人员的职责,是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

第六条各级行政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其他方面工作的领导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负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生产作业现场的直接指挥者负直接领导责任,生产作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

各级领导要坚持生产与安全并重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签订各项经济承包合同时,要明确安全责任和目标,提出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部门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

面的法规、制度和规程。结合生产实际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并检

查执行情况。

(二)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

(三)组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监督落实。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协调处理跨单位的事故隐患。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发出《事故隐患整改意见书》,令其限期整改。

(五)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及个人,批评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以及惩处由此而造成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宣传活动,增强广大职工安全意识。

(七)督促所属单位按规定配发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八)督促所属单位按整改计划落实并用好安全生产措施经费。

(九)协调劳动、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对所属单位劳动条件、劳动环境进行检测和评价。

(十)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

(十一)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第九条

队(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

(一)根据国家、部门及地方政府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有关管理规定,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建立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和整改措施计划。

(四)结合工作实际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宣传表扬安

全生产方面的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

(五)督促有关人员了解和踏勘测区安全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六)根据整改计划落实并用好安全生产措施经费。

(七)监督检查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配发和使用情况。

(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九)调查和处理伤亡事故,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

(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第十条测绘管理部门和队(院)的安全生产检查员、中队(室)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小组(班)安全员的职责,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生产单位中各部门,都应该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要求职责明确,落实到人。

第十一条全体职工应该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制止生产作业中的违章行为,爱护和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工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和向上级部门申述。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贯彻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措施。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的贯彻,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安全教育的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须结合实际采取自查、互查、抽查、普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在坚持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经常检查的同时,各测绘管理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还应每年定期组织二至三次的全面检查。

第十五条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要做到边检查边改进,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对限于条件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应订出具体措施,限期解决。

第十六条

抓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是各级领导和安全生产检查、管理人员的重要职责,通过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其在生产中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第五章安全生产教育

第十七条各级领导必须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建立并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

测绘管理部门和队(院)的安全生产检查员须通过由地市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单位进行的安全教育,在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任职资格证后方能上岗。

第十九条

队(院)主管领导的安全教育由测绘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进行,教育内容包括国家和部门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知识等。

第二十条

中队(室)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小组(班)安全员和职工的安全教育,由队(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其教育内容和时间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一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必须通过队(院)、中队(室)、小组(班)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三级教育的时间总共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一)队(院)级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和有关的安全技术知识。(二)中队(室)级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典型事故案例和事故预防措施、事故应急措施等有关知识。

(三)小组(班)级安全生产教育内容包括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

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第二十二条

职工变换作业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复岗时,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作业时,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工作。

第二十四条

生产单位各级领导要重视对临时用工(含从测区招用的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具体工作由中队(室)和小组(班)负责。教育的内容应结合作业地区、分配的工作和本人实际情况进行,一般应侧重于劳动纪律、安全知识以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测量工具的正确使用等。

第六章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应尽快将事故发生

的时间、地点、程度等概况,按隶属关系分别逐级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和当地劳动等有关部门,同时报国家测绘局。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

规定及时上报的,事后应充分说明原由。

第二十六条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单位报告,同时迅速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需变动事故现场时,必须事先做好标记、拍照、摄像或绘制事故现场图。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各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事故等级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或指派主管领导赴现场处理事故、指挥抢救,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国家测绘局派员赴事故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特别重大伤亡事故,国家测绘局领导赴事故现场,参加事故处理。

第二十八条事故调查组的责任是:查明事故的事实经过、发生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确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包括善后事宜)和防范措施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九条事故调查组在进行工作时,单位和个人均须给予支持与合作,不得拒绝、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第三十条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及其事故责任者和负事故领导责任的人员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法规,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追究事故责任。

(一)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二)擅自更改、拆除、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造成事故的。

(三)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岗位、擅自在非本职岗位上作业造成事故的。

(四)安装、检验、修理仪器设备及汽车等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事故的。

(五)仪器、设备带病运行,安全装置不齐全,超温、超速、超压、超重、超负荷运行造成事故的。

(六)不按规定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用具,造成事故的。

(七)因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

(八)其他应负事故责任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事故领导责任。

(一)忽视安全生产管理和教育工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导致严重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

(二)未按整改计划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经费,使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得不到改善造成事故的。

(三)强迫职工冒险作业,或安排有职业禁忌者从事所禁忌的工作,或安排未通过特种作业技能鉴定的人员上岗从事特种作业,或不按规定给职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或由于安排作业人员超负荷劳动造成伤亡事故的。

(四)生产性建设工程不执行国家关于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的。

(五)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造成伤亡事故的。

(六)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或指使破坏事故现场,或拒绝接受调查和提供有关情况及资料,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七)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不到现场,或不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以致扩大损失,导致事故更加严重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

测绘系统各单位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遇有与国家有关法规不一致的,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家测绘局人事教育劳动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制度

一、监理单位应当健全安全监理责任制,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全面负责。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并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二、监理单位应当健全安全监理责任制,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全面负责。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并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三、监理单位应当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四、监理单位应当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五、监理单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计(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六、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服务合同实施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内容包括:。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建立安全环保监理组织机构,制定人员职责;。

2、组织监理人员开展自身安全教育;。

3、掌握合同文件中的安全环保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

4、编制安全环保监理计划和监理细则;。

5、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6、审查进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报验手续;。

7、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

8、制定安全环保监理程序、记录方法和表格格式;。

9、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的建立情况;。

10、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11、审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和符合性;。

12、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三防”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2、督促施工单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自评工作;。

3、每天对施工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进行巡视检查;。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环保专题会议;。

5、及时做好安全环保监理台帐、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等内业资料;。

6、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7、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工作情况;。

8、审查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9、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10、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技术交底制度的落实情况;。

12、检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

13、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环保专项检查,包括施工现场和内业资料;。

14、配合业主或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环保专项检查。

三)、完工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协助业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

2、审查安全设施等是否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交付使用;。

3、上报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监理总结报告。

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生课间过道休息和集合上下楼梯安全,现根据我校实际,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生在课间要文明休息,不得在过道上开展剧烈活动和做不安全的游戏,尤其不得在楼梯和过道间追逐打闹。

二、学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搞紧急集合。

三、学生上下楼梯时,一律靠右慢行,不得拥挤。

四、学生到操场集合和做课间操上下楼梯时,值周教师及班主任或当堂任课教师一定要守候在楼梯口,不得擅离职守。

五、如果出现楼道安全事故,在场的教师必须立即控制局面,制止事态的扩大,并向学校报告。

六、学校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保安和教师控制局面,进行施救,如有必要,立即向上级或派出所报告,请求援助。同时,由该班班主任负责通知其学生家长来校共同处理有关事宜。

七、学校和各班主任要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门卫负责人每天对楼道进行安全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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