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规范执法工作汇报材料(汇总15篇)

时间:2023-11-20 22:41:32 作者:薇儿 县司法局规范执法工作汇报材料(汇总15篇)

在写工作汇报之前,需要充分收集和整理工作资料和数据,确保汇报内容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汇报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县司法局规范执法工作汇报

为规范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执法行为,引导司法警廉洁、严格、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坚定政治信念。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二)坚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诣社会而奋斗;

(三)坚持党的领导,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

(四)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

第二条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效率。

(一)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理念,严格执法;

(二)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文明执法;

(三)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安全,为审判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障。

第三条保持司法廉洁。

(一)严格遵守有关廉政规定,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当利益;

(二)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口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四)对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代理人、辩护人的馈赠或者贿赂行为,应果断拒绝并给予批评。

第四条加强职业修养。

(一)崇尚法治,维护正义;

(二)公正廉洁,文明执勤;

(三)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四)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五)坚毅勇敢,不怕牺牲;

(六)勤勉敬业,忠于职守。

第五条注重警容仪表。

(一)严格遵守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

(三)女司法警察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染彩发,不得化浓妆,发辫不得过肩;

(四)男司法警察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

第六条约束举止言行。

(一)谨言慎行,不得有任何损害司法公正和司法警察形象的言行;。

(二)使用文明、规范、准确的语言;

(三)不准对群众和当事人采取冷漠,生硬、蛮横的态度,不准耍特权;

(四)不得打骂、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二、押解。

第七条基本要求。

(一)遵守押解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押解工作规则。

(二)提高警惕,确保押解工作安全;

(三)按照规定正确使用警灯、警报器,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

(四)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配备警械和武器。第八条押解途中被告人企图脱逃,或实施袭警等违法犯罪行为时:

(一)采取措施制服被告人,加强戒备,防止其他被告人伺机脱逃;

(二)待险情消除后,向法警队及相关领导报告情况,按照指令采取进一步措施;

(三)必要时可向公安部门报警,请求援助;

(四)遇有威胁押解司法警察人身安全等法定使用武器的情节,可依法使用武器,但要严格按照《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执行。

第九条押解途中被告人企图自杀、自伤和伤害其他被告人或实施以上违法犯罪行为时:

(一)采取措施制服被告人,收缴其携带的凶器和用于自杀、自伤及伤害他人的其它物品;

(二)将被告人分别押解及看管,以防止其相互伤害;

(三)待险情消除后,向法警队及相关领导报告情况,按照指令采取进一步措施;

(四)对已经发生伤害后果的,根据被告人受伤的程度采取利应的措施,防止伤情进一步加重。

第十条押解途中被告人企图串供,或实施串供行为时:

(一)对被告人进行警告,制止其实施串供行为;

(二)将被告人分别押解及看管,防止相互串供;

(三)必要时应对被告人进行检查、搜身,收缴可能用于串供的物品、字条;

(四)处置完毕后,向法警队领导及法官报告情况。

第十一条押解途中,执行押解任务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故障等情况时:

(三)在没有备用车辆的情况下,可以临时征用社会车辆,将被告人及时带离事故现场;

(四)向公安部门报警,请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协助处理,及时向法警队及相关领导报告情况,按照指令采取进一步措施。

第十二条押解时遇有被告人亲属或其他人员拦阻、哄闹:

(二)对相关人员提出警告,告知其对自己的行为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四)向法警队及相关领导报告情况,按照指令采取进一步措施,必要时可向公安部门报警。

第十三条押解时遇有群众围观:

(一)加强对被告人的看管,防止其借机脱逃、串供等;

(二)将被告人与其他人员隔离,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三)迅速将被告人带离现场或置于安全场所;

(四)采取措施将围观的群众予以疏散,保证押解任务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押解时遇有被告人打听案情或对于自身案件可能的处理结果,咨询有关法律法规:

(一)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不得向被告人透露案情;

(三)告知被告人可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意见,并向律师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值庭。

第十五条基本要求。

(一)遵守法庭纪律,精神集中、举止端庄、行为文明、态度严肃;

(二)提高警惕,维护法庭秩序,确保庭审活动顺利进行;

(三)根据审判长、独任审判员的指令依法履行职责;

(四)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配备警械和武器。

第十六条被告人企图行凶、脱逃或实施以上违法犯罪行为时:

(一)采取措施制服被告人,必要时可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

(二)收缴被告人持有的凶器和用来行凶的其它物品;

(四)待险情消除后,向审判长或法警队长报告,按照指令采取进一步措施。

第十七条被告人实施自杀、自伤等行为时:

(二)收缴其持有的凶器或可能用来实施自杀、自伤的其它物品;

(三)对已经发生伤害后果的,应首先控制被告人,然后再对其进行救治;

(四)待险情消除后,立即向审判长或法警队长报告,按照指令采取进一步措施。

第十八条被告人突发疾病:

(一)根据被告人发病的情况及其症状,采取合理有效的救助措施;

(四)要积极采取措施对被告人进行救治,不得对被告人放任不管。

第十九条旁听人员有违反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时:

(四)在处置过程中,要使用规范用语,采取强制措施时,要文明执法。

第二十条被告人情绪激动、失控,谩骂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时:

(一)对其进行警。

告,采取措施将其束缚,防止其因情绪失控做出过激行为;

(二)严密监控其他被告人及旁听人员,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三)按照审判长指令采取进一步措施。

四、看管。

第二十一条基本要求。

(一)严密监控被告人,按照规定进行巡查、检查;

(二)依法告知被告人在看管期间的权利和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三)不得从事与看管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配备警械和武器。

第二十二条被告人企图脱逃,或实施袭警等违法犯罪行时:

(一)采取措施制服被告人,并单独关押;

(二)必要时可临时封闭看管场所,禁止人员出人;

(三)加强对其他被告人的看管,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四)待险情消除后,向法警队长及相关领导报告,根据指令采取进一步措施。

第二十三条被告人企图自杀、自伤和伤害其他被告人,或实施以上违法犯罪行为时:

(一)采取措施制服被告人,并单独关押;

(二)收缴被告人持有的凶器和用于行凶的其它物品;

(三)对于已经受伤的被告人,应首先将其控制,再进行救治。

第二十四条被告人打听案情、可能的处理结果或咨询法律法规时:

(一)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不得向被告人透露案情;

(二)告知被告人人民法院会公正审判,不得对其进行训斥或有其他表示;

(三)告知被告人可向律师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二十五条被告人亲属要求会见、递送食品、钱物和传递口信:

(一)告知被告人亲属,按照规定人民法院不允许会见被告人、递送食品、钱物等;

(二)告知被告人亲属可将有关物品送至看守所,由看守所按照有关手续转交给被告人;

(三)告知过程中,要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不得对被告人亲属进行训斥。

第二十六条被告人哄闹或谩骂看管人员、其他被告人时:

(二)加强对看管场所的警戒,必要时可临时封闭看管区域,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三)严密监控被告人行动,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待增援警力到达后采取进一步措施。

五、安全检查。

第二十七条基本要求。

(一)按照规定认真查验相关人员的证件并进行登记;

(二)按照规定对进入法庭的人员进行人身和随身携带物品的检查;

(三)坚持严格、细致、文明的原则,保持高度警惕,使用规范的言词;

(四)准确、迅速识别违禁物品和危险品,处置方式正确。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携带录音、录像、摄影器材等限制物品时:

(一)告知携带者按照规定,限制物品不得带入法庭;

(三)如其拒绝寄存,应阻止其进入审判法庭。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携带枪支、刀具、易燃、易爆等管制物品,危险物品时:

(四)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处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第三十条当事人或其他人员不接受安全检查,企图强行闯入审判区时:

(一)进行劝阻和警告,加强警戒,防止未经安全检查人员进入审判区;

(二)对于劝阻和警告无效的,采取措施将其束缚,必要时可使用警械;

(三)必要时可临时关闭安检场所,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四)向法警队及有关领导报告,根据指令采取进一步措施。

六、送达。

第三十一条基本要求。

(一)按照要求的时间、地点,将法律文书准确无误送至被送达人;

(二)妥善保管卷宗、法律文书,不得毁损和丢失;

(三)规范言行,文明礼貌,保持良好形象;

(四)谨慎驾驶,确保交通安全。

第三十二条被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时:

(一)向被送达人做好解释工作,不得对被送达人进行训斥;

(二)告知被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

(三)依法进行留置送达。

第三十三条被送达人情绪激动,有过激的言词和行为时:

(一)对其进行警告,告知其对自己的言行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向法替队领导报告情况,根据指令采取进一步措施,必要时可向公安机关报警;

七、强制执行。

第三十四条基本要求。

(一)坚持文明执行,严格依法采取执行措施;

(二)讲究方式方法,注重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根据情况灵活处置,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三)及时有效地制止执行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采取强制措施,保障执行人员和相关财产的安全。

第三十五条被执行人对执行有抵触情绪,不予配合时:

(一)配合执行人员做说服教育工作,警告被执行人不得采用违法手段抗拒执行;

(二)密切监视被执行人动态,将被执行人置于有效的控制范围内,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三)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进一步措施。

县司法局规范执法工作汇报

为规范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律法行为,引导司法警察廉洁、严格、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坚定政治信念。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

(二)坚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奋斗;

(三)坚持党的领导,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

(四)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第二条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效率。

(一)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理念,严格执法;

(二)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文明执法;

(三)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安全,为审判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障。

第三条保持司法廉洁。

(一)严格遵守有关廉政规定,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当利益;

(二)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不准过问案件、为当事人说情,不准给刑事被告人(以下简称被告人)带口信、送钱物;

(四)对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代理人、辩护人的馈赠或者贿赂行为,应果断拒绝并给予批评。

第四条加强职业修养。

(一)崇尚法治,维护正义;

(二)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三)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四)坚毅勇敢,不怕牺牲;

(五)勤勉敬业,忠于职守;第五条注重警容仪表。

(一)严格遵守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

(三)女司法警察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染彩发,不得化浓妆,发辫不得过肩;

(四)男司法警察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

第六条约束举止言行。

(一)谨言慎行,不得有任何损害司法公正和司法警察形像的言行;

(二)使用文明、规范、准确的语言;

(三)不准对群众和当事人采取冷漠,生硬、蛮横的态度,不准耍特权;

(四)不得打骂、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二、押解。

第七条基本要求。

(一)遵守押解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押解工作规则;

(二)提高警惕,确保押解工作安全;

(三)按照规定正确使用警灯、警报器,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

(四)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配备警械和武器。

第八条押解途中被告人企图脱逃,或实施袭警等违法犯罪行为时:

(一)采取措施制服被告人,加强戒备,防止其他被告人伺机脱逃;

(二)待险情消除后,向法警队及相关领导报告情况,按照指令采取进一步措施;

(三)必要时可向公安部门报警,请求援助;

(四)遇不威胁押解司法警察人身安全等法定使用武器的情节,可依法使用武器,但要严格按照《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执行。

第九条押解途中被告人企图自杀、自伤和伤害其他被告人或实施以上违法犯罪行为时:

(一)采取措施制服被告人,收缴其携带的凶器和用于自杀、自伤及伤害他人的其它物品;

(二)将被告人分别押解及看管,以防止其相互伤害;

(三)待险情消除后,向法警队及相关领导报告情况,按照指令采取进一步措施;

(四)对已经发生伤害后果的,根据被告人受伤的程度采取利应的措施,防止伤情进一步加重。

第十条押解途中被告人企图串供,或实施串供行为时:

(一)对被告人进行警告,制止其实施串供行为;

(二)将被告人分别押解及看管,防止相互串供;

(三)必要时应对被告人进行检查、搜身,收缴可能用于串供的物品、字条;

(四)处置完毕后,向法警队领导及法官报告情况。第十一条押解途中,执行押解任务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故障等情况时:

(三)在没有备用车辆的情况下,可以临时征用社会车辆,将被告人及时带离事故现场;

(四)向公安部门报警,请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协助处理,及时向法警队及相关领导报告情况,按照指令采取进一步措施。

第十二条押解时遇有被告人亲属或其他人员拦阻、哄闹:

(二)对相关人员提出警告,告知其对自己的行为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四)向法警队及相关领导报告情况,按照指令采取进一步措施,必要时可向公安部门报警。

第十三条押解时遇有群众围观:

(一)加强对被告人的看管,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二)将被告人与其他人员隔离,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三)迅速将被告人带离现场或置于安全场所;

(四)采取措施将围观的群众予以疏散,保证押解任务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押解时遇有被告人打听案情或对于自身案件可能的处理结果咨询有关法律法规的:

(一)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不得向被告人透露案情;

(三)告知被告人可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意见,并向律师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值庭。

第十五条基本要求。

(一)遵守法庭纪律,精神集中、举止端庄、行为文明、态度严肃;

(二)提高警惕,维护法庭秩序,确保庭审活动顺利进行;

(三)根据审判长、独任审判员的指令依法履行职责;

(四)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配备警械和武器。

第十六条被告人企图行凶、脱逃或实施以上违法犯罪行为时:

(一)采取措施制服被告人,必要时可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

(二)收缴被告人持有的凶器和用来行凶的其它物品;

(四)待险情消除后,向审判长或法警队长报告,按照指令。

采取进一步措施。

第十七条被告人实施自杀、自伤行为:

(一)采取措施控制被告人,制止其实施自杀、自伤的行为;

(二)收缴其持有的凶器或可能用来实施自杀、自伤的其它物品;

(三)对已经发生伤害后果的,应首先控制被告人,然后再对其时行救治;

(四)待险情消除后,立即向审判长或法警队长报告,按照指令采取进一步措施。

第十八条被告人突发疾病:

(一)根据被告人发病的情况及其症状,采取合理有效的救助措施;

(四)要积极采取措施对被告人进行救治,不得对被告人放任不管。

第十九条旁听人员有违反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时:

(四)在处置过程中,要使用规范用语一,采取强制措施时,要文明执法。

第二十条被告人情绪激动、失控,谩骂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时:

(一)对其进行警告,采取措施将其束缚,防止其因情绪失控做出过激行为;

(二)严密监控其他被告人及旁听人员,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三)按照审判长指令采取进一步措施。

四、看管。

第二十一条基本要求。

(一)严密监控被告人,按照规定进行巡查、检查;

(二)依法告知被告人在看管期间的权利和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三)不得从事与看管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配备。

警械和武器。

第二十二条被告人企图脱逃,或实施袭警等违法犯罪行为时:

(一)采取措施制服被告人,并单独关押;

(二)必要时可临时封闭看管场所,禁止人员出入;

(三)加强对其他被告人看管,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四)待险情消除后,向法警队长及相关领导报告,根据指令采取进一步措施。

第二十三条被告人企图自杀、自伤和伤害其他被告人,或实施以上违法犯罪行为时:

(一)采取措施制服被告人,并单独关押;

(二)收缴被告人持有的凶器和用于行凶的其它物品;

(三)对于已经受伤的被告人,应首先将其控制再时行救治。第二十四条被告人打听案情、可能的处理结果或咨询法律法规时:

(一)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不得向被告人透露案情;

(二)告知被告人人民法院会公正审判,不得对其进行训斥或有其他表示;

(三)告知被告人可向律师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第二十五条被告人亲属要求会见、递送食品、钱物和传递口信:

(一)告知被告人亲属,按照规定人民法院不允许会见被告。

人、递送食品、钱物等;

(二)告知被告人亲属可将有关物品送至看守所,由看守所按照有关手续转交给被告人;

(三)告知过程中,要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不得对被告人亲属时行训斥。

第二十六条被告人哄闹或谩骂看管人员、其他被告人时:

(二)加强对看管场所的警戒,必要时可临时封闭看管区域,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三)严密监控被告人行动,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待增援警力到达后采取进一步措施。

五、安全检查。

第二十七条基本要求。

(一)规定认真查验相关人员的证件并时行登记;

(二)按照规定对进入法庭的人员进行人身和随身携带物品的检查;

(三)坚持严格、细致、文明的原则,保持高度警惕,使用规范的言词;

(四)准确、迅速识别违禁物品和危险品,处置方式正确。第二十八条当事人携带录音、录像、摄影器材等限制物品时:

(一)告知携带者按照规定,限制物品不得带入法庭;

(三)如其拒绝寄存,应阻止其进入审判法庭。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携带枪支、刀具、易燃、易爆等管制物品,危险物品时:

(四)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处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第三十条当事人或其他人员不接受安全检查企图强行闯入审判区时:

(一)进行劝阻和警告,加强警戒,防止未经安全检查人员进入审判区;

(二)对于劝阻和警告无效的,采取措施将其束缚,必要时可使用警械;

(三)必要时可临时关闭安检场所,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四)向法警队长及有关领导报告,根据指令采取进一步措。

施。

六、送达。

第三十一条基本要求。

(一)按照要求的时间、地点,将法律文书准确无误送至送达人;

(二)妥善保管卷宗、法律文书,不得毁损和丢失;

(三)规范言行,文明礼貌,保持良好形像;

(四)谨慎驾驶,确保交通安全。

第三十二条被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时:

(一)向被送达人做好解释工作,不得对被送达人进行训斥;

(二)告知被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

(三)依法时行留置送达。

第三十三条被送达人情绪激动,有过激的言词和行为时:

(一)对其进行警告,告知其对自己的言行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向法警队长报告情况,根据指令采取进一步措施,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三)根据情况灵活处置,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七、强制执行。

第三十四条基本要求。

(一)坚持文明执行,严格依法采取执行措施;

(二)讲究方式方法,注重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及时有效地制止执行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采取强制措施,保障执行人员和相关财产的安全。

第三十五条被执行人对执行有抵触情绪,不予配合时:

(一)配合执行人员做说服教育工作,警告被执行人不得采用违法抗拒执行;

(二)密切监视被执行人动态,将被执行人置于有效控制范围内,防止意外事件;

(三)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进一步措施。第三十六条被执行人暴力抗法时:

(一)保护好执行人员的安全,注意加强自身的防护;

(三)听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将被执行人员强制带离予以临时看管;

(四)对于严重妨害执行秩序和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根据院长签发的拘留决定书或听从现场指挥员命令,对其实施拘留或采取强制措施予以约束。

第三十七条围观人员哄闹,冲击执行现场时:

(一)布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执行现场;

(二)对哄闹者进行劝阻、警告,告知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

(四)在处置过程中,司法警察要文明执法,警械警具。

八、附则。

第三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指导、监督本院司法警察遵守本规范。

第三十九条聘用制司法警察参照本规范执行。第四十条本规范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解释。第四十一条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县司法局规范执法工作汇报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湖北省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加强配套制度建设,规范基层执法工作,有效的推进了产业当阳、开放当阳、绿色当阳、民生当阳、和谐当阳建设。现将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规范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重点,积极推进规范基层执法工作,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逐步健全,政府行政效能逐步提高。特别是今年省、宜昌市组织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以来,我市迅速成立市规范基层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以各行政执法部门为责任主体,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与,严格按照省、宜昌市部署,认真开展了规范基层执法工作。截至目前,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行政执法主体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人民满意站所”创建等工作有序推进。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加强了执法基础建设,健全了行政执法机制,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提升了行政执法绩效。

二、主要做法。

(一)多头并进,加强执法基础建设。

1、加强队伍建设。我们通过举办培训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通过加强效能建设严肃行政执法纪律,始终把打造一支业务素质高、宗旨观念强的执法队伍作为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根本。2016年9月、2016年6月,市政府先后举办全市规范行政执法培训班二期,各行政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全体行政执法人员都参加了培训考核,经学习培训、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合格并公示后为其办证,持证上岗。各行政执法单位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执法能力学习培训活动,如市城管局常年坚持每周一下午组织集中学习,每月组织一次业务知识考试。市监察局通过开展效能建设、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活动,使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

2、健全法制机构。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加大了法制机构建设力度,如市国土资源局、市烟草专卖局等一批单位将法制室与执法队分设,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法制研究、案件审查、执法监督等法制工作;市国税局在保障原有法制队伍的基础上,在各基层分局、大厅、稽查局确定了一名兼职法制员,主要负责本单位的税收执法指导、监督和案件的审理。法制机构的健全,保障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推进。

3、巩固群众基础。各行政执法单位通过正面宣传引导行政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通过曝光违法行为保障各类消费者权益,将行政执法工作前移,争取广大行政相对人的配合和支持,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市人社局将关系到劳动者切身权益的法律法规编印成册,免费发放给企业和劳动者,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各项义务,支持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市农业局通过各类形式全年接受群众咨询15000余人次,发放“农业110”等宣传单30000余份,广泛宣传涉农维权知识。

4、开展文明创建。今年9月以来,市政府组织开展了“人民满意站所”创建活动,各行政执法部门特别是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各类站、所、队,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方案,结合本系统实际,依托规范基层执法活动、“学创”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治庸问责等活动,扎实开展了创建工作。如市工商局各工商所把“人民满意站所”创建和法治工商示范所创建有机结合,提出了明确的创建目标,制定了详实有效的创建方案,将各项工作分解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全员参与,通过创建活动切实推进了执法能力建设。

(二)积极探索,健全行政执法机制。

3/10法》,对相对集中的7大类65个小项城市管理类行政处罚权逐一进行清理,做到职责清晰、责任明确,使城市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整合现有的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等有关行政执法职能,成立了当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撤销市文化体育局下设的文化市场管理所,以往由多个部门管辖的文化、出版、广播影视等文化市场管理实现了统一执法,依法履行文化市场监管职责,促进了我市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实行合理执法。2016年以来,全市行政执法单位都开展了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并予以公告,尽力做到了合理执法。市烟草专卖局等行政执法单位制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后,所办理每件行政处罚案件都主动提请当事人现场查阅相关规定,确保过罚相当,使当事人心悦诚服认错、明明白白受罚。同时,执法人员对被处罚当事人定期上门进行结对帮教服务,协助整改,有效地促进了经营户的规范经营。

3、加强执法监督。近年来,市政府先后制发了《当阳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政府法制机构和监察部门依职能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案件评查、行政复议、受理检举申诉等工作,并建立了信息互通机制,相互配合,加强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同时,还建立和落实了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制度,政府法制机构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进行事前审查并出具意见,做到了监督提前,确保了执法质量。

4、落实执法责任。各行政执法单位都成立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实行局长负总责,局长、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责任追究制,促进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市国税局制订了《税收执法问责制度》、《税收执法内控机制实施办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规则》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采取网络监控和人工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执法业务及环节实行内部监控。实行内控机制以来,该局共发生执法业务101545件次,在执法过错预警期内发现并纠正执法过错80余人次,按规定对12人次之过错进行了追究,扣分91分,经济惩戒455元。通过以上措施,该局近年来执法正确率达100%,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

(三)完善流程,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5/10政执法人员2255人(其中1450人持有国务院部门核发的行政执法证,805人持有省政府核发的行政执法证)。

2、规范执法流程。今年来,全市统一开展了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工作。通过对52个单位上报的3426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逐项审核,审减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752项,确认现有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2674项,其中行政许可128项,非行政许可81项,行政处罚1713项,行政征收58项,行政强制118项,行政给付36项,行政奖励31项,行政确认75项,行政征用5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复议6项,行政监督检查151项,行政拨付资金4项,行政备案64项,其他行政权力88项,政务服务109项。目前,各单位已就每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编制上报对内、对外两个流程图,正在审核之中。同时,各执法部门还探索建立了执法流程管理机制,加强了对案件质量的管控。如市工商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大力推行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审批管理,从发现案件线索、立案、作出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到结案审核一律实行网上流程办理,有效规范了办案程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时,实行办案单位预审、执法股初审、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的三级审理机制,确保行政执法案件质量。

3、提高执法效率。为了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我们按照“审批项目最少,审批时间最短,收费标准最低”的要求,组织各窗口单位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对各类事项的时效性、法律依据等内容进行审定、归纳,实行全部许可项目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并公示行政许可项目及其条件、要求、申报材料等有关事项,实行了“一站式受理,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市国税局实行“一窗全能综合”服务,实现一个窗口受理,同一个窗口出件,资料内部传办,限时办结,同时,为了简化审批手续和环节,将78个审批项目压缩至51个。

(四)服务大局,提升行政执法绩效。

1、服务中心工作。今年以来,各行政执法单位立足自身职能服务市域经济发展,均取得了可喜成绩。市工商局完善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充分激活发展要素,有效推动我市市场主体的突破性发展。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准入设立各类市场主体24644户。其中:内资企业46户,私营企业72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99户,个体工商户23671户。现全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总量40160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市人社局通过上门服务等措施,促使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有力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快速有序发展。

7/10登记春播种子131个,劝退品种9个,涉及数量18500余斤。自检水稻、棉花、玉米等作物品种共192个,代表种子数量132万余公斤;送宜昌对38个水稻两系品种进行分子检测,对存在质量隐患的25个品种种子,下发预警或禁销通知,防止其流入农民手中。组织抽检肥料32个品种,代表肥料数量3140吨,农药抽样送省检测23个。确保了全市春耕未发生因农资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

3、规范行业管理。各行政执法单位通过加强对行业的规范管理,促进了行业的良性有序发展。市盐务管理局对全市400余家食用盐经营户重新审定经营资质和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其经营资格,对规范经营者换发许可证件,促进了食用盐销售市场的良性发展。市烟草专卖局加强市场巡查和监管,清理整顿卷烟市场,有力维护了正常的卷烟经营秩序,烟草销售收入和上缴税收同比大幅度上升。

三、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从当前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学历构成看,第一学历大专以上的特别是法律专业人员占比偏低,执法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影响了规范基层行政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行政执法程序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少数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只重视实体法,对于操作程序和方法研究较少,程序意识较为淡薄,行政权力的运行有待进一步规范。

四、建议。

(一)提升基层执法人员待遇,引进高素质执法人员。通过改善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环境、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经济待遇等措施,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安心从事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同时,加大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用2—3年时间,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二)建立执法信息公开机制,促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在清理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基础上,依托全市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将除依法应当保密之外的执法项目、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结果和文书等事项在网上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将执法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9/10政府法制办予以审定,在一个区域内相对统一自由裁量权标准。

县司法局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汇报

今年5月,中央政法委决定、高检院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省院于6月9日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市委于6月10日召开了全市政法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活动动员会。今天召开这个会议的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会议的精神,动员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积极投身到这项具有重要意义的活动中来。刚才,德喜同志宣读了专项整改活动工作方案,请各基层院、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重点强调三个问题: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对于这项活动,要不要搞的问题不需要讨论,因为这是上级的要求。但是能不能搞好,见到实效的问题摆在我们的面前,所以要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高检院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我认为,提高认识,就要认真地解决三个方面的思想问题:

(一)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专项整改的重大意义。姜伟检察长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对检察机关来讲不是一般性的工作和泛泛的号召,而是关系检察工作长远大计的核心问题和本质要求,不是可有可无、可抓可不抓的软任务,而是必须高度重视、必须认真抓好的刚性要求。怎样理解?我认为有四条:第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三个代表”在检察工作中的集中体现。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要求有千条万条,归结起来就是公正执法;检察机关贯彻“三个代表”最根本的一条,就是“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第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司法不公正、法治的权威将无法维系,人权将难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构建和谐社会就是一句空话。第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落实科学执法观的最终落脚点。强化监督力度,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执法水平,靠什么?靠公正,公正是法律的灵魂。公正是靠什么来保证,靠规范;有规范才有公正。所以,把握了“公正、规范”就抓住了执法活动的根本规律。第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检察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具有战略性的整改措施。对于检察机关的共产党员来说,先进性最终要体现在规范执法和公正执法上。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查摆出来的各种问题,本质上都可以归结为不符合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要求。所以,整改就是围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这个中心来整改。

(二)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的现实针对性。现实针对性是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合理性、必要性的现实基础。就是说我们的工作中是否存在执法不够规范、不够公正的问题,问题摆大那里,就说明开展这次活动是完全必要的。姜伟检察长在讲话中,深入地分析了全省检察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我们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具体的表现我们在就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集中地反映在办案质量上,根源是执法的不规范、不公正。

执法活动中发生的这些问题决非偶然,除少量客观因素外,主要原因就是长期以来没有严格依照法律办事,执法不规范,办案简单粗糙,案件质量不高,经不起法律检验,经不起证据检验,最终造成错案,给检察机关的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最终损害党的执政形象。这些问题不解决,党委不会满意,人民群众更不会满意,检察机关的公信度就会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对专项整改活动,我们没有理由不重视,没有理由不抓好,更没有理由说东道西,甚至持怀疑和否定的态度。只有从执法行为入手,紧紧围绕执法办案,认真查找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切实解决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检察工作才能不断健康发展。

(三)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专项整改是一场新的考验。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极端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进一步澄清错误思想和模糊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要克服厌烦思想。使大家认识到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不同于以往的学习教育和队伍整顿,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阶段性活动,而是以规范执法行为为主题的一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整顿、规范和提高,是涉及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性问题。不仅现在要抓,今后也要持久地抓。二是要克服松劲思想。要进一步振奋精神,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工作成果推动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做到领导力度不减,工作劲头不减,落实力度不减。三是要克服临时思想。要树立长期观念,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落实到每个干警的日常执法行动上,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之中。四是要克服应付思想。切实端正态度,绝不能把专项整改活动作为哪一个部门和哪几个人的事,甚至搞“几个人,几支笔,抄抄写写一台戏”,而是当作党组班子的首要职责,全员参与,人人负责。五是要克服消极思想。要打消怕挨整、怕承担责任的顾虑,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把各级领导和广大干警的积极性都充分调动起来,全身心投入到活动中来,以对检察工作负责的精神,积极主动地做好专项整改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根本目的是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不仅要立足于突出问题的解决,更要通过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执法素质,通过整章建制,建立健全规范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只有抓住这个核心问题,才能从根本上不断推进执法的规范化建设。工作中要做到“四个贯此文来源于本网网:彻始终”:

(一)要把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始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强大思想武器,指明了执法工作的方向,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思想基础和行动指南。要认真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的主题和总体要求,明确执法方向,自觉地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执法实践的始终,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维护公平正义。要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思想上的内动力,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大力整顿执法作风,认真克服冷冲硬横的特权思想,纠正随意粗糙的工作作风,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案件质量,用优良的工作业绩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把树立科学的执法观念贯彻始终。离开科学执法观念的指导,执法行为就会发生偏差,执法不公正问题的发生就在所难免。要把科学执法观的培养贯彻专项整改活动的始终,坚持长期性,增强针对性,与广大干警的思想实际和执法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干警逐渐树立科学的执法观、合理的监督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人权意识,使科学的执法观念成为广大干警的必备素质,为规范执法行为提供深厚的思想基础和观念保证。当前要认真开展“公正执法大讨论”活动,组织广大干警围绕“专项整改活动为什么要开展?怎样才能搞好?”、“为什么要树立科学的执法观?怎样才能树立‘三观’和‘五个意识’?”使各级领导和广大干警进一步领会上级精神,明确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具体标准,澄清错误思想和模糊认识,使思想与上级部署相统一,行动与上级部署相一致,目标与上级部署上吻合,推动专项整改活动的全面深入开展。

(三)要把查摆和整改贯彻始终。这次专项整改活动自始至终就是一个查找和整改问题的过程,查摆的深度和整改的力度决定着专项整顿活动的成效。要以有深度、有广度、高质量的查摆为基础,坚持开门找、上级点、自己摆、群众帮、互相查等方式方法,对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进行梳理,明确整改方向;要对以来的涉检上访案件逐个过筛,实行责任倒查;要对20以来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逐案逐人进行分析,剖析根源和危害。要实事求是,真查真摆,做到不怕揭短、不怕亮丑。整改工作要始终以省院确的四个方面20条具体问题为着眼点,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落脚点,既不能跑偏跑粗、也不能避重就轻、避实就虚。要一以贯之,扭住这些重点问题不放手,把整改贯彻始终,围绕整改抓学习,围绕整改搞查摆。要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报上级院备案。整改要有针对性,属于思想问题的就解决思想问题,属于制度问题的就解决制度问题,属于案件质量问题的就解决案件质量问题。能立即整改的不能拖延,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解决或条件尚不具备的,要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创造条件逐渐整改,使整改深入彻底,成果明显有效。还要按照着眼长远、科学规划、整改推进的原则,系统推进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研究总结规范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细化办案流程,使检察机关的执法工作步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从根本上制约和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问题的发生。

(四)要把提高干警素质贯彻始终。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突出了人这一最根本的因素,不是单纯就业务抓业务,也不是就队伍抓队伍,而是抓业务促队伍,通过规范化执法行为促进干警执法能力的提高。反过来,执法行为能否真正得到规范,最终取决于广大干警的法律素质和岗位技能。素质不高、岗位技能不熟的干警无论如何也办不出高质量的案件。规范执法行为,首先就要在执法能力上抓提高。因此要把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作为提高素质、强化技能、重塑形象的重要载体,坚持把培训提高贯彻始终,向教育培训要战斗力,要规范化,要针对不同岗位的执法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全员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岗位培训和练兵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干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实际能力和本领。

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

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既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的深化,也是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的战略性举措,更关系到为期三年的规范执法行为活动能否起好步、开好局。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是当前检察机关的中心任务,是各级院党组的首要职责,是“一把手”工程,党组和“一把手”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专项整改活动的成效。因此要把专项整改活动纳入院党组的重要日程,“一把手”必须亲自挂帅,负总责,为党组班子和广大干警作出表率。要确定一名领导同志,拿出主要精力具体抓,负专责。党组一班人形成合力集体抓,落实“一岗双责”。要建立精干高效、上下对应的办事机构,负责专项整改活动的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督促整改等具体工作。办事机构要做到“四专”,即专门班子、专门人员、专门职责、专心工作。抽调的人员政治上要强,业务上要通,工作上要到位,使专项整改活动真正推得开、搞得活、落得靠、见实效。对专项整改活动领导不力,突出问题解决不好,涉检上访多发问题没有明显改观的地方和部门,年终考核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要按照高检院和省院的总体部署,精心制定总体工作方案,详细编制每个阶段工作推进计划并抓好贯彻落实。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任务,谁的问题谁领,谁的责任谁负,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使人人有压力,人人有动力,形成并坚持党组统一领导、主管领导分工负责、办事机构牵头抓总、重点部门积极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局面。要坚持一段一部署、一段一检查、一段一验收、一段一总结,围绕总体部署分段推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推动专项整改活动逐步深入。

(三)强力推进,不断深入。当前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不同于以往的任何一次教育整顿活动,涵盖了检察工作的主要业务和方方面面的工作。既有对现实突出问题的整改任务,又肩负着探索总结执法规范化建设思路的长期使命,既要治标,又要治本。我们虽然有做好工作的良好基础,但缺乏开展这项活动的专门经验。因此要深入基层,深入执法一线,深入到具体的案件中,围绕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指导专项整改活动深入有效开展。要从检察工作的长远大计出发,不断总结规范执法行为的规律和特点,摸索总结配套的长效机制,推进检察改革工作积极稳妥进行,不断推动执法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广大干警是执法的主体,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共同做好专项整改活动。二是要加强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抓典型是重要的领导方法,典型抓得好,就能以点带面,盘活全局。要培养树立方方面面的典型,用典型的辐射示范作用指导专项整改活动。要确定示范院,加强培养,使其在专项整改活动的各个阶段都能趟出路子,做出榜样,以其示范作用带动全省检察机关专项整改活动的全面健康开展。市院的班子成员还要从基层检察院中确定专项整改活动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检查指导。要重视其他方面典型的培养,不断总结推广有益的经验,指导推进各地的整改工作。三是要加强宣传工作。要重视并做好舆论工作,对专项整改活动进行必要的宣传,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要集中宣传组织推动的情况,集中宣传执法规范、执法公正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集中宣传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集中宣传检察机关经过专项整改后的新气象。同时,也要选择因办案不规范而导致的涉检上访案件特别是冤案错案,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进行深刻剖析,广泛开展警示教育。

同志们,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干警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狠抓落实,不断深入推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而做出新的努力。

谢谢大家!

县司法局规范执法工作汇报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保障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我所按照规范执法年活动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现情况汇报如下:

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情况。

1、机构人员编制情况:根据兽医体制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县于2007年9月成立了xxx动物卫生监督所(县编办下文),为xxx畜牧兽医局下属的副科级单位,共下达人员编制7个,现有工作人员6人,其中专业结构为:畜牧专业的1人(大学本科),动物医学专业的1人(大学本科),畜牧兽医专业的3人(大学专科),法律专业的1人(大学专科);年龄结构为:40岁以上的2人、30-40岁的2人,30岁以下的2人,以上人员长期以来都从事动物监督检疫的相关工作,都具备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资格。

2、机构职能整合情况:县编办根据《动物防疫法》赋予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职能职责,在成立批文中赋予了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和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职能;动物诊疗监管职能;兽医从业人员监管职能;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职能等。

3、人员和工作经费情况:全所人员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人员经费按每人每年9000元列入财政预算。

4、执法主体资格情况:办理法人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财务独立核算,具备合法执法主体资格。

二、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建设。

(一)、执法人员管理。

1、人员档案管理:xxx动物卫生监督所成立后,对我所现有执法人员的专业、学历、职称、年龄等相关情况建立了电子档案,并保存原来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档案。

2、人员结构情况:现有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100%,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以上职称比例67%,专业技术人员中专以上人员比例100%。

3、人员培训情况:为充分提高执法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我们把执法培训工作作为提升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工作能力重要手段进行详细安排,拟定执法监督管理人员年度培训计划部署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执法监督管理人员年度业务培训面为100%。培训内容有《动物防疫法》、《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防疫法释疑》、《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业行政相关法规等,执法文书制作、《检验员手册》检疫操作、屠宰场现场屠宰检疫等技能培训,累计培训3期218人次,并对参训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将考试成绩记入考核档案。

场宣传、市场宣传、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400份,宣传面达26乡镇16个市场。

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情况。

1、动物卫生监督规则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更好地促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我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配套规章要求制定了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管理制度,动物卫生监督员职责,检疫员工作制度,修订了动物检疫员职责,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动物疫情扑灭制度等。同时对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全县累计统一制作规章制度标牌107套910块。

2、动物产地检疫。

为进一步规动物范产地检疫工作,促进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开展。我所通过对各乡镇牲畜牧存栏量的调查,结合各乡镇实际,将地区下达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并将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促进动物检疫工作的开展,从县监督所到各乡镇站都建立了检疫台帐、动物检疫票据管理制度、产地检疫申报制度;规范了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程序,在全县建立了39个报检点(完全能开展工作),做到有人员、有制度、有公示、有场所、有台帐。对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工作的开展,由本场报检,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派人实施检疫。全县从3月份正常开展工作来共计开具检疫证明1241本。

3、动物屠宰检疫。

我县动物屠宰检疫工作开展正常,检疫程序规范,要求3。

没有定点屠宰点的乡镇,逐步建立定点屠宰点,检疫员对上市肉按照检疫操作程序认真检疫,对病害肉尸或疑似染疫动物及产品严格按照无害化处理程序进行处理,保证上市肉尸合格率达100%,病害肉尸无害化处理达100%。对定点屠宰场,要求检疫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并严把入场关,要求入场动物必须有检疫证明、有畜禽养殖标识,严格杜绝病死动物的入场。同时,狠抓宰前检疫和宰后检疫,保证上市动物产品的安全,对检出的病害肉尸,一律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坚决不让一具病害肉尸进入市场。

4、养殖场(户)、屠宰场、动物诊疗机构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

(1)、养殖场(户)、屠宰场监管方面:为了加强对养殖场(户)和动物屠宰场等的管理,建立了养殖大户(场)、畜禽经营户的管理档案。对大型养殖场(户)每月到场检查1次以上,动物屠宰场每周检查1次以上。累计进行监督检查86次,其中养殖场(户)12次,畜禽经营户10次,农贸市场32次,动物屠宰场32次。

(2)、动物诊疗机构监管:通过各乡镇上报的调查情况和我所对部分乡镇的检查情况来看,我县目前无新办宠物医院、动物医院、动物门诊及相应的动物诊疗场所。

动;严格执行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制度;严格动物病料采集管理,对动物疫病诊断废弃病料,严格按规定处置;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进行实验操作,无实验室感染事故发生;实验档案记录齐全;无非法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和擅自保藏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无非法采集动物病料等违法行为。

四、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监管情况。

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加强了对畜禽及畜产品运输、交易、畜禽屠宰等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对畜禽及畜产品的运输、交易严格进行查物验证,对无证运输、经营或经营病死畜禽及产品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今年,我所根据各乡镇赶集的时间制定定期检查计划,对全县较大的畜禽及畜产品交易市场进行检查,每月进行1次,对城关农贸市场制定了每周1次的巡查制度,超市、冷库实行不定期检查制度。到目前为止,我所共出动人员228人次,车辆45车次对15个畜禽交易市场、城关农贸市场、1个超市、1个禽产品冷库进行了检查,累计进行监督检查92次,其中畜禽交易市场40次,城关农贸市场32次,超市12次,冷库8次。经检查,交易市场上市动物持证率达90%以上;农贸市场上市肉品持证率达100%;冷冻禽产品持证率达100%,超市动物产品持证率达100%。

五、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情况。

1、加强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审核、管理。

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及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办理。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依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统一审核、统一发证、统一管理。对新申请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单位和个人,按农业部15号令《动物防疫条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其动物防疫条件严格审核,合格者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到目前为止,全县共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2个。

2、加强检疫票证的管理。

我县动物检疫票证的领取,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统一向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取,实行专人管理,并对所领取、发放的检疫票证做了登记,并建立了动物检疫票证领用台帐。各乡镇的票据领用,根据各自辖区的动物存栏量分批次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领用动物检疫票据,并按要求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建立票据领用台帐和检疫台帐记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要求使用票据,目前无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关于动物检疫票据使用的规定。

六、动物标识监管。

记,并建立了相关台帐。

七、动物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能力建设情况。

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成立后,执法装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车、照相机、摄像机、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消毒和人员防护设备等都已配备。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大大提高了我所的执法能力。

八、存在的问题。

1、人员编制少,与实际工作量不相适应。

2、执法经验不足,执法水平不高。

xxx动物卫生监督所二00八年十月十二日。

县司法局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汇报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受行政执法部门在法定权限内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以及实行垂直管理的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在区、县(市)设置的有独立行政执法权的分支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涉及企业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活动的审批制度和工作规范,明确涉企行政执法流程,完善涉企行政执法工作记录,并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

第四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对本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活动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进行划分,报同级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审核,并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行政执法人员涉企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第五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在部门网站上公开本部门行政执法的权限、依据、程序,设立监督电话并在部门网站上开设行政执法评议、投诉、举报专栏。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受理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

第六条行政执法部门进入企业实施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执法时应当首先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七条对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明确规定以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部署的涉企例行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制定分季度进入企业例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经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审核后,报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将下个季度的例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报同级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备案。

例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包括检查的依据、内容、对象、次数和时间安排等内容。行政执法检查应当严格按照报备的检查工作计划进行检查,不得随意变更检查的内容、范围和时间。

行政执法部门对开发区内企业的例行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应当告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第八条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将进入企业例行行政执法检查的对象和内容、时间及依据、执法情况和处理结果等在执法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卷宗,报送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备案。

第九条除对企业例行行政执法检查之外,涉及安全生产、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需要立即实施行政执法检查,以及省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区、县(市)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机构负责人同意后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并在5日内向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备案,说明执法情况和处理意见。

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行政执法检查审批权限、程序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行政执法部门接到涉企实名投诉举报案件,需要对企业进行行政执法检查的',应当经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十一条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具备书面检查条件的,应当按要求采取书面形式实施行政执法检查。

第十二条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同一行为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或者其他可以联合行政执法检查的,由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确定一个行政执法部门牵头实施检查。

第十三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行政执法人员签字后归档,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第十四条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同一系统的上下级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同一行为不得重复行政执法检查。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致执法人员不得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原材料、产品或者商品进行抽样检查。依法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查的,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规范或者标准实施。对同一批次产品,不得重复抽检。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实施抽检活动,应当按照成本价购买所抽取的样品,不得收取被抽检单位的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行政执法人员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约见企业主要负责人。

行政执法人员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后,需要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反馈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的,应经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检查情形外,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在国家法定节日前一周到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

第十七条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在企业设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登记薄,记载来企检查行政执法部门、人员、时间、范围、事项等,行政执法人员进入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应当登记并签字确认。

行政执法人员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携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记录本,行政执法人员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后,应当认真填写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记录,并由行政执法人员、被检查对象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行政执法部门不得对企业实施年度检验。

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实施年度检验,不得要求企业提供与年度检验无关的材料和账目。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探索建立网上年检方式,逐步推行网上年检。可以延长年检期限的,应当延长年检期限。

第十九条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机构负责人应当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记录进行审阅,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定期对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记录进行抽查。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每季度将本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报告,报同级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条除安全生产、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环境污染或者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行政处罚外,对企业首次属于非主观故意,且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给予警告、教育,并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整改的,不予其他行政处罚。

第二十一条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企业有严重违法行为,或者企业对违法行为不及时整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将行政处罚的对象、内容、依据、标准、实施时间、行政执法人员等报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审查,经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行政处罚。

有自由裁量权规定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本部门公布实施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实施行政处罚。涉及重大处罚的,应当按规定报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审批权限、程序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涉企重大行政处罚应当经部门领导集体会议讨论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三条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不得变相减少、分解罚款数额,增加处罚次数。

第二十四条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采取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并据此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五条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后,应当督促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将企业整改情况材料纳入行政执法卷宗;企业仍不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第二十六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每半年将本部门涉企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报告,报同级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和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部门向企业收费,应当预先下达《收费通知书》,告知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时限、缴费地点等内容。

行政执法人员到企业收费,应当出示《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资格证》,填写《企业缴费登记卡》,并在收费后15个工作日内将收费回执报价格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八条对企业职工已经参加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特种作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培训并合格的,行政执法部门不得要求企业职工重复参加培训。

第二十九条各级行政机关不得向行政执法部门下达罚款、收费指标。

行政执法部门不得向行政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不得将罚款、收费与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利益挂钩。

行政执法部门不得擅自授权或者委托不符合法定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实施检查、收费和处罚。

第三十条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强迫、介绍、暗示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服务;。

(二)强迫企业捐赠,向企业拉集资、拉赞助;。

(四)强迫、介绍、暗示企业订阅报刊、购买书籍、刊登广告等;。

(五)强迫、介绍、暗示企业参加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组织;。

(六)擅自制定收费标准、重复收费、超范围收费、搭车收费;。

(七)违反规定对企业实施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账目,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

(八)其他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企业对行政执法人员不按规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收费、处罚以及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有权拒绝,并可向行政执法部门、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投诉、举报。

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经调查核实,对投诉、举报反映情况属实的,应当责令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立即改正。涉及违反政纪的,移送监察部门处理。对投诉、举报涉企违法行政执法行为难以认定的,交政府法制部门认定。

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应当将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及时回告投诉、举报人。

第三十二条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政府法制部门、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同新闻媒体的信息沟通,对新闻媒体提供的涉企行政执法违法违纪案件和线索,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新闻媒体反馈。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支持、配合新闻媒体对涉企行政执法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报道。

第三十三条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投诉、举报人身份信息等情况。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对投诉、举报人打击报复。

对投诉、举报人打击报复的,经查实后,对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对本系统的涉企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市、区、县(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和政府法制部门应当加强对涉企行政执法情况等相关信息的交流,并开展对行政执法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情况专项检查。

第三十五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建立行政执法部门涉企行政执法企业评价机制,由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政府法制部门和工商联合会组织企业定期对本级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纳入行政执法部门目标和绩效年度考核。

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政府法制部门和工商联合会定期向企业征集行政执法部门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存在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其他有关问题,涉及违反政纪的交监察部门处理。

第三十六条市人民政府建立奖励机制,对检举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企业、个人以予奖励。

第三十七条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违反本规定的,依照《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对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问责。

第三十八条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对涉及安全生产、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环境污染或者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查处而不查处,导致严重后果的,对部门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执法规范化建设汇报材料

以下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三篇执法规范化建设汇报材料,欢迎阅读参考!

近年来,我县公安局立足实际,创新举措,着眼于公安事业长远发展,出台一系列人才培养规划,实现“人才兴警”目标,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局民警的法律素质、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领导重视局党委牢固树立“人才兴警”理念,以创建“学习型队伍”为契机,坚持用人唯贤、唯才是举的用人机制,营造重才、爱才、用才的良好局风。在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基础上,着重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激励人才,强化高素质执法人才培养,着力提升全警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近年来,该局有86名民警通过中级执法资格考试。在狠抓常规执法培训的同时,该局积极引导鼓励民警参加司法考试,为备考民警提供必要的学习时间保障,并把此项工作纳入“素质提升工程”的重要内容。目前全局所有办案单位民警都能够主办办理各种刑事、治安案件,会做群众工作。

搭建人才平台一是积极开展轮值轮训活动和业务技能培训以及公安机关“送教到基层”等活动,邀请上级业务部门及局“土专家”为我局民警授课,切实提高全局民警现场综合应用警务技战术的能力和执法办案能力。二是主动与有关单位和上级部门联系,挑选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民警、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参加相关的专业培训。去年以来,该局选送刑事技术民警到自治区刑侦总队参加培训学习4人次。每季度举办一期培训学习,实现了干警全员培训。通过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相关警种民警的专业素质。三是“以赛促练”,通过创新培训方式方法,举办各类比武竞赛活动,激发广大公安民警苦练基本功的热情。去年,先后举办了警务射击大比武、警务实战等技能大比武活动,同时我县联合白旗公安、县铁路警察开展了3次反恐演练,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了安全防范演练,有力地提升了全局民警的法律素质、执法能力和警务实战水平,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成为了广大民警的自觉行动。

建立人才奖励机制为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该局以制度促规范,制订出台了《化德县公安局民警继续教育奖励制度》,对参加继续教育获得学历的民警以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民警给予报销学费和现金奖励1万元。此项规定的出台,有效激发了广大民警跻身高层次专业人才的积极性,全方位地助推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的台阶,全局已有7名民警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通过以上多项举措的实施,我县公安局着力把执法规范化建设打造成“民生警务”工程,打击、防范、管理、服务全面推进,进一步提高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水平。

近日,省公安厅副调研员、督察队队长彭国清率督察组,在县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辰溪县公安局督导检查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罗展文全程陪同。

当天上午,督导组一行首先对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了实地检查。在检查完执法办案中心硬件设施、管理台账后,督查组又抽检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嫌疑人进出执法办案场所的全程录音录像。之后,督查组对全局涉案财物特别是涉案毒品、违禁品、贵重物品的流程监管和实物存放进行了细致抽卷比对。下午,督察组又检查了该局受立案、执法记录仪使用、枪库管理以及先锋派出所执法勤务等情况。

近年来,辰溪县公安局坚持改革问题导向,立足基层实战实效,以践行刑事案件“统一入口、统一审核、统一出口”为抓手,紧盯影响执法质量的关键环节,创新执法监督模式,不断将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体系改革向深度推进。县法制大队跻身“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县公安局连续三年被评为湖南省、怀化市执法质量优秀单位。

督导检查中,彭国清充分肯定了该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就进一步抓好执法规范建设工作,彭国清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意识。全体民警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公安部、省厅关于规范执法工作的要求上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二要及时查漏补缺。要将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逐项检查,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明确人员、明确措施、明确时限,补齐短板;三要做好迎检准备。要客观、全面展现辰溪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成果,确保公安部检查组现场检查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执法公信力。沁阳市公安交警大队以“。

两学一做。

”教育学习为契机,化理论为实践,进一步规范队伍管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加强执法理念,提升执法素质。大队在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学习活动的同时,不仅组织全体民警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等等,同时还在执法能力建设上下功夫,把党章党规的学习与业务相关法律学习相结合,引导全体民警增强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在执勤执法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不断提高民警执法程序化和执法细节化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类复杂问题,树立高速交警的良好形象。

二、健全考核机制,激发工作积极性。大队从考核入手,激发民协警的活力,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方面,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大队绩效考评实施办法》,实施考评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工作数据和工作重心,用数据说话,用质量评判,客观、真实的评价每位民警工作实绩,使绩效考评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充分激发民警活力,深入挖掘民警潜力,促进大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方面,为切实推进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努力在民警队伍中营造“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培训和警示教育,提升自律意识。大队按照“缺什么学什么,差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针对民警易犯、易错、易忽视的问题,采取一案一评、以案析法的方式,进一步提高民警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同时通过以查代训,查摆存在问题和释疑解难,启发民警,提高业务素质,切实加强对民警日常执法质量的考核监督,建立健全交通违法案卷审核把关、个案监督机制,定期分析执法档案中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三、加强管理,提升执法效率。一是针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强化管理措施,完善执法执勤规范,自我监督,促进民警规范执法;二是开展执法技能培训,狠抓执法工作的细节和小事,熟练掌握和应用常用法律法规、执法业务技能,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三是充分利用执法装备,特别是规范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的使用,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四、狠抓行为规范,提高民警素质。大队要求民警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要求,自觉遵守执勤执法行为规范,做到着装规范、警容严整、警姿端庄、态度和蔼。在执法工作中坚持使用规范文明用语,要用“平和”语气向交通违法行为人宣传法律法规,指出其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注意讲究执法艺术,让其心服口服。同时,教育广大民警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满意这一高度,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周到服务。

县司法局规范执法工作汇报

市电视电话会议后,永清县司法局立即研究制定了《永清县司法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工作方案》,并召开了全体司法行政人员召开的动员会。司法局党组要求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一定要按照中央、省、市、县政法委要求,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的大事,抓紧抓好抓落实,重点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改活动的深入发展。党组书记、局长许志勇要求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规范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抓学习教育,使广大司法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二是抓查找问题,突出整改重点,规范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行为;三是抓执法规范,找出执法活动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司法行政部门执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四是抓业务培训,提高司法干警队伍素质;五是抓检查指导,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务求实效。

在此期间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先后到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所等基层部门,实地调研指导“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听取各部门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各部门深入查摆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保障制度,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集中精力抓好最突出的一两个方面的问题,帮助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查找问题不走过场扎实整改。

永清县司法局把查找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当作专项整改工作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查找问题,坚持面对矛盾,不走过场,扎实推进整改。

一是广开言路,多方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在查找工作中,按照政法委的要求,在具体方法上都能结合本部门实际,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把问题查准查实、查清查透。如:永清县司法局召开座谈会向3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发出公开信,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发动全体干警进行大讨论,集思广益,查找问题。结合本系统正在开展的“民主评议行风政风”活动,向人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和意见表,广泛征集意见。

二是对执法监督工作中掌握的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进行梳理,指导基层部门从中发现问题。从执法监督环节,从个案监督中,整理出了工作中有缺陷的环节,以“司法局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督办函”的形式下发到相关部门进行督办,要求他们认真核查,及时纠正,限时回告办理结果。

三是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为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意见,加大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整改力度,永清县司法局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监督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

四是动员执法监督员帮助整改。在此次专项整改活动中,司法局召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员双月座谈会,在会上专门向执法监督员通报了中央、省、市、县委“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发动执法监督员发挥联系广泛,熟悉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优势,多提意见建议,帮助司法行政机关查找问题,剖析原因。

整改活动成效裴然。

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司法行政机关采取有力措施,坚持边查边改,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解决民间纠纷困难的问题,永清县司法局整合人力资源在全县各乡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了群众解决纠纷。为了提高纠纷调解人员技能,永清县司法局在。

总结。

往年经验的基础上推出了调解工作“十心十法”,报送司法部后,司法部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推广,在今年调处的127件纠纷中涉及重大疑难纠纷的有6件均被成功化解。公证律师工作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兼顾社会效益,走出门去提供优质法律,累计为群众减免费用达48万元,未出现一例错案、错证。在益昌路改造过程中,发挥法律参谋助手作用,及时为县委县政府出谋划策,夜以继日加紧工作,免费为群众提供咨询、讲解法律法规,为搬迁工作的顺利完成作出了贡献,受到了县领导的好评。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防止执法不规范问题的发生。如司法局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执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以案代教、以案代训,培养干警敢查善办疑难纠纷的技能;依法收集证据、善于化解矛盾的水平;敢于善于接受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的本领。为提高司法干警的综合素质,实行集中培训,每周三、五利用晚上的业余时间组织学习,请律师、专业人士讲课,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深受基层干警欢迎。

质量管理考评系统,将规范化与信息化相结合,促进了规范执法办案,提高了案件处理的准确率和办案质量。律师所建立和推行"一案一评"的评分制度和"一日一上网"的反馈制度,将案件的办理规范化、公开化、网络化,使办案人员能及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四是建立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如近年来,司法局按照政法机关彻底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要求,把彻底实行“收支两条线”作为加强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列入年终考评“一票否决”范围,做到了收支脱钩,建立了“收支两条线”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防止了不良现象的发生,为严格公正执法提供制度保障。法律服务业针对这次整改活动查摆出来的问题,在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办案纪律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突出了制度建设。如针对有的律师与当事人、法官交往过密的问题,制定了《规范律师与当事人、法官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要求律师不得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针对有的法律服务人员办案效率不高的问题,制定了《关于法律服务案件办理期限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延期办理案件数量,非因法定事由,一律不予延期。司法局为了提高干警规范执法的意识和水平,专门印制了《严格执法规范手册》,做到人手一册,大大方便了干警规范执法。

涌现出大量先进典型。

通过此次专项整改活动,也发现了大批先进的典型人物、典型做法和典型案例。如,法律援助中心在规范执法行为活动中,又提出了更为人性化的法律援助办法。公证律师管理股股长孙桂兰同志,在本职工作中兢兢业业、克己奉公、心系人民,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刘街司法所在执法工作中实现“五个转变”、司法局规范执法行为“十不”的做法都值得借鉴学习、宣传报道。

今后,永清县司法局将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为构建“和谐永清”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继续在作不懈的努力。

司法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情况汇报

在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沐浴场所卫生安全管理,督促沐浴业经营者切实履行卫生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辖区内经营公共浴室的相关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监督检查: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持证情况;卫生许可监督信息公示情况;浴池清洗和消毒情况;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室内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符中空调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要求情况。

(二)监督抽检: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场所空气、公共用品用具、沐浴用水等项目开展卫生检测。

三、检查时间。

20xx年11月10日至12月30日。

四、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具体工作由区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联络协调、业务咨询、资料汇总;所内各相关科室按方案要求做好责任片区检查工作和卫生信誉量化评级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结合秋冬季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做到规范执法和专业指导并重,发现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

(二)各责任部门要按时完成专项工作任务,及时准确上报录入工作信息,更新完善管理相对人本底信息,做到情况明、本底清、数据准。

(三)各责任部门在专项工作结束后10日内将工作总结和附件报送至区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监督科(联系人:胡龙超),总结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亮点特色、主要存在问题、建议与思考等。

(四)本次专项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科室要在媒体、网站、微信等平台开展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营造舆论环境,促进社会监督,引导公众提高卫生健康意识。

旅游综合执法工作汇报材料

322.218公里,砂路926.585公里;管护公路桥梁356座,拥有各类养护、工程机械设备1200余台(套),总值7000余万元。

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基础的一年,是全面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完成“十五”计划的关键之年。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关心重视与大力支持下,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建养并重,养护乃重中之重”的工作方针,继续突出公路养护的基础地位,突出养护创一流思想,突出公路养护形象,攻坚克难,负重奋进,加压拼搏,彰显优势,立特创新,不断改善干支线公路路况,提升公路养护质量和路况整体水平,力保了公路畅安。经自检,全局雨季干线好路率达82.96%,支线好路率达65.81%,综合好路率达74.99%。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挑战困难,“多措并举”抓养护。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局公路养护工作出现三大严重“危急”。一是路况严重“危急”。经过近十年的不懈努力,我们的养护质量和养护管理成绩比较突出,但我们与相邻或相隔的市州比,公路基础差,底子薄,大部分国省干线油路老化和超期服役现象严重,水泥路也进入周期性衰变期,加之受我市是全省超限运输“重灾区”的市情影响,大量超限运输车辆毁损公路、桥梁和沿线设施,使油路、水泥路爆发大面积病害,交行不畅,路况濒濒告急。二是工程建设任务“紧急”。今年我局计划完成大中修50.3km,按市政府要求6月底必须完成16条通乡公路169.994km,启动通乡公路15条153km。工程点多、线长、面广,建设任务重,管理难度大,时间紧,要求高,资金到位迟,形成工程挤占养护人力和经费的矛盾。三是经费严重“危急”。主要是由于“八五”、“九五”期实行养路费包干政策时对路网建设大投入大改造所形成的历史负债和受超限运输严重影响造成的超前投入负债以及历年负债贷款而形成的利息支出,还有首长工程、条子工程造成的无计划负债,另外,省厅几十年来一成不变的计划经费控制,切块经费严重不足,大中修、新改建实行适当资金补助办法,全靠负债实施等等,导致我局累计负债3.2亿元,造成我局包袱沉重,经费极度紧张,严重影响到正常工作开展和行业思想稳定。

在严峻的形势面前,我局领导以求真务实精神,几次召开会议,认真分析各种情况和问题,深入细致地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针对大家对创一流信心不足和畏难怕难的思想,局党委书记陈治中引用“弹簧理论”教育启发大家,说“困难像弹簧,你软它就强,你强它就软”,鼓励大家树立战胜困难的勇气。针对大家对抓养护工作认识不足的问题,局长李智勇在各种会议上强调“公路养护是公路职工安身立命之本和内在职责要求,也是我们立业稳局的根本。无论形势如何进退转化,抓养护的领导力度不减,工作劲头不减,工作力度不减”。为此,市局提出了“节衣缩食抓养护,克难攻坚创一流”的口号。全局上下积极响应,深入宣传,广泛发动。为了推进公路养护竞赛活动深入开展,半年来,全局共召开全市性养护管理专题会议3次、流动现场会1次、现场办公会4次,大力营造抓养护促养护的工作氛围。同时,大力强化抓养护的各项措施,通过下发文件、组建机构,优先保证养护经费,制定考核办法,签订养护目标管理责任状,实行市局对县局、县局对道班两级联系点制度,组织养护巡查,下达整改意见和工作指令,形成全路动员、党政工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强力推动抓养护的良好势态。通过“多措并举”,促使各级抓养护的声势越来越大,各单位挖潜增效抓养护的办法越来越多,打造特色、争创一流的意识越来越浓。

二、坚持以提质达标为标尺,精耕细养,认真抓好“四大养护”(一)全力抓好规范化养护。

**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上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帮助指导下,**区城管局坚持科学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十破十立”、“效率**年”等活动为契机,全局上下团结一心,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一、主要做法与成效(一)狠抓班子建设,提高行政能力1、加强理论学习。局领导班子按照“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要求,充分运用周一例会等机会,认真学习各级党委、政府会议和文件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确保领导班子在思想、行动上与区委、区政府保持一致。2、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局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依靠集体的力量,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3、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班子每位成员坚决落实局领导、局党委的工作分工和组织分工,切实履行职责,正确处理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班子成员互相信赖、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互相补台,营造出重事业、顾大局、讲团结、比奉献的浓厚氛围,齐心协力为全局工作做贡献。(二)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素质1、理顺管理机制,夯实工作基础。

张银。

(2012年5月14日)。

各位代表、各位领导:

首先,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各位领导对我局工作的重视、关心、支持和厚爱!下面,我代表综合执法局将近期主要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年初以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依法监督下,我局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不断创新思路、革新举措,加大力度,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中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围绕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对擅自占道经营的临街商业用户进行集中整治,共整治马路工厂6处、修车点8处、刷车点9处。

二是开展乱停乱放专项整治活动。清理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违章占道400余次,并对城区主要街路两侧的自行车、摩托车销售点进行规范管理,定点停放。

三是开展私搭乱建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巡视、监察、举报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依法拆除违法建设和限期纠正违法建设行为14起,拆除违法建筑近600平方米。四是开展广告清理专项整治活动。我局购置清洗剂、粉刷、调和漆等专用工具,先后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对乱喷、乱写小广告进行清理和粉刷600余处。

五是开展牌匾规范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实加强户外广告牌匾管理,我局制定了《门面装修和广告牌匾审批管理制度》,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23块牌匾进行了清理。

六是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活动。实施弹性执法工作制度,取缔无照摊点15处、清理占道经营10起、没收烧烤炉具14套、液化气罐5个、遮阳伞38顶、桌椅40余套。

(二)坚持便民服务原则,切实加强重点工作管理。一是加强东、西环岛夜市摊位管理。由于东、西环岛烧烤摊点占道经营、油渍污染和扰民等问题引起市民不满,也得到县领高度重视,对此我局对东、西环岛街摊位重新划分,并限定摊点数量。

二是加强早市及早餐点管理。局安排执法人员轮流进行早市值班,进一步规范管理早市摊点,解决了早市摊点占道、扰民等问题。同时,严格控制早餐点的审批,与经营业户签订经营协议,限定经营时间和地点。

三是加强门前“四包”工作管理。为提高城市整体形象,营造广泛参与、人人尽责的社会环境,我局与全市临街经营业户开展了门前“四包”活动,即:包门前卫生、门前秩序、门前绿化、门前除雪。本次活动中,我局共制作门前四包宣传牌200余块,签订门前四包协议200余份,划定自行车停放区600余处。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沟通、巡查,确保“四包”工作落到实处。

(三)突出以人为本理念,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形象。我局坚持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出“学先进、做表率、促执法、树形象”的口号,调动了执法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干劲。年初以来,我局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实行廉政承诺制、岗位目标考核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推行标准化执法。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做到有监督、有落实、有追究,实现对案件查处工作的全程监控。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认真接听和处理社会各界投诉,注重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有效地减少了执法过程中的冲突和磨擦,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二、当前存在问题。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推动城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深入开展,2012下半年我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县委全委会、县“两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上级总体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宗旨,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工作方针,以建立和完善城管执法长效机制为目标,进一步狠抓队伍自身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为争创“全国百强县”,努力营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区环境。

(一)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按照“精细化、无缝隙、高效能”原则,创新管理机制,对各大队街路管理进行重新划分,对街路实行承包管理责任制,由每个领导包一片,大队包段,队员包点,对街路实行严格管理。

(二)集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在4月份和9月份,分别组织为期一个月的以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为内容的行动。特别是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九项职能,逐项研究并抓好落实。

(三)抓好规划监察工作。一是严格控制建城区内临时建筑;二是拆除影响市容的私搭乱建;三是严格在建工程的规范化管理,4月份和10月份,进行两次联合检查。

(四)严格牌匾广告及景观设置管理。加大查处力度,集中清理乱贴宣传广告品等。

(五)进一步强化“门前四包”工作。一是扩大签状率;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三是抓好“城管协管员”管理工作。

(六)抓好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城市道路、房产管理、环境保护、无照商贩、民政管理等相对集中处罚权等监察工作。严格对损坏市政公用设施、城市道路、园林绿化设施等的管理监察工作。

(七)落实执法责任制。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落实。

(八)探索人性化执法融服务于管理工作之中。以树立“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为目标,以规劝、引导、协调、疏导、教育、服务等为方式方法,以人性化的形式,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矛盾,集中解决社会各界关注、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热点难点问题。(九)严格队伍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切实提高全体队员的整体素质;不断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教育,适时开展教育整顿活动。

(十)抓好党风廉正建设及宣传教育等工作。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进一步坚定“优化发展环境、服务我县经济”的信念。要抓好党风廉正建设工作,搞好宣传教育,为争创“全国百强县”创造良好环境氛围。

旅游综合执法工作汇报材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改进和加强旅游行政执法工作,国家旅游局组织开展了《旅游综合执法情况》专题调研。调研组在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调研提纲的基础上,采取选择典型收集资料和结合其他工作进行实地调研的方式进行,旨在了解、总结目前国内地区、城市开展旅游行政执法的基本形式及其特点、效果、经验,形成本调研报告。

旅游综合执法是根据旅游业综合性强,旅游立法、执法起步较晚、基础较差、力量较弱,以及我国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旅游行政执法任务不断加重的实际,逐步提出和发展起来的。各地根据旅游业发展和旅游行政执法的实际需要,从自身条件出发,逐步建立起旅游行政执法制度和机制,形成了不同的模式,主要包括综合执法局、联合执法办公室、部门统一执法、综合执法领导小组、执法监督委员会等5种形式。

1、体制:成立独立的行政执法局,与旅游局互不隶属,而是直接隶属于地方政府。

2、队伍:执法人员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由原事业编制的旅游执法机构人员划转,另一部分则是从多个部门抽调。

3、运作方式:采取集中办公形式。

4、经费保障:执法检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5、典型代表:四川省阿坝州。

2006年12月,阿坝州所辖的汶川、茂县、理县、松潘、九寨沟、黑水、小金、红原、若尔盖等9个旅游重点县分别设立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综合执法机构。办公经费由县财政核定后统一划拨,无旅游综合执法专项经费。2007年4月,阿坝州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组建,为州政府直属正县级综合执法机构,其中的行政管理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旅游综合执法人员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由原州旅游执法支队事业编制人员划转,人事、工资福利关系属州旅游综合执法局;另一部分从公安、规划建设、国土、工商、物价、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安监、卫生、文化、交通、劳动保障、宗教、环保等14个单位各抽调1人(被抽调人员实行一年一换),抽调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在原单位不变,党组织关系转到州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抽调人员的差旅费、误餐费、通讯费、补贴由州旅游综合执法局支付,并由州财政局纳入年度预算安排。

1、体制:通过行政体制改革,成立多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旅游联合执法办公室,成员又分为核心单位成员和非核心单位成员,核心单位成员要派人参与联合执法办公室集中办公,非核心单位成员不派人参与集中办公,但要安排人员参与办公室的联络工作。

2、队伍和运作方式:办公室通常会下设专门的旅游执法大队,成员从各单位抽调。

3、经费保障:执法设备由各成员单位提供,执法经费由办公室负责解决。

4、典型代表:浙江省杭州市。

2009年,杭州市抽调市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城管执法局、物价局、质监局、卫生局、文广新闻出版局、民族宗教局等部门人员,组成隶属于杭州市旅游目的地环境秩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旅游联合执法办公室,并于2009年9月14日成立由全市多个政府部门联合组成的旅游执法支队,编制30人,同时成立了上城、下城、西湖区执法大队,强化属地管理。制定了旅游目的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修订了《关于加强杭州旅游目的地环境秩序管理的实施意见》,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旅游目的地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杭州市常态化旅游联合执法正式启动。市旅游联合执法办公室包括核心成员单位和非核心成员单位,核心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市旅委、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城管执法局、物价局、质监局、卫生局、民族宗教局、文广新局、公安局交警局等,每单位抽调1-2名参与市旅联办集中办公,期限及具体排班由市旅游目的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视工作推进情况决定;市旅游目的地环境秩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为非核心成员单位,不参与市旅联办集中办公,但要指定一名人员参与此项工作,负责本单位与市旅联办的工作联络。市旅游目的地联合执法办公室与市旅游执法支队、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合署办公。抽调人员工资、福利由原单位负责,旅游目的地整治经费由市旅联办解决,各成员单位在人力、执法装备等方面提供保障和支持,并根据市旅联办统一安排轮流携带执法车辆。

(三)部门统一执法模式。

1、体制与运作:先整合以往文化局、体育局与旅游局的职能,成立新的行政局,然后在其下设立旅游综合执法机构,综合行使此前文化、体育、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权。

2、队伍:综合执法机构由正式的行政人员组成。

3、经费保障:财政预算全额拨款。

4、典型代表:广东省深圳市。

深圳于2009年下半年开展机构改革,将原文化、体育、旅游系统合并,成立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改革前旅游市场执法主要由原市旅游局直属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负责,核定公务员编制10名;改革后旅游质监所被整合至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市场监察与执法协调处,该处加挂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的牌子,综合承担文化、新闻出版、广电、文物、体育、旅游领域的执法协调职责,核定编制15名,实行全额财政拨款,车辆等执法设施设备有保障。

(四)综合执法领导小组模式。

1、体制:由旅游局牵头,多部门参加,有固定的成员单位。

2、队伍与运作方式:执法人员不固定,需要时从各单位抽调人员开展联合执法。

3、经费保障:执法经费和后勤保障仍由抽调单位负责,没有独立的财政预算。

4、典型代表:北京市。

游局预算。

(五)执法监督委员会模式。

1、体制:以旅游局为主导,多部门参与,不是独立的行政执法机构。委员会设立办公室,但成员单位不派人参加日常集中办公。

2、队伍与运作:需要时由各部门抽调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

3、经费保障:执法经费和抽调人员工资、福利由各成员单位保障,没有独立的财政预算。

4、典型代表:江苏省南京市。

南京市成立旅游联合执法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旅游主管部门的服务监管作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合力规范作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旅游市场管理职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旅游局。各成员单位按照财政拨款实行经费保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的执法人员组成。

五种模式特征见附表。

从不同的几种模式分析,我们认为旅游综合执法虽然形式不同,但有其基本规律和共同的特征,在推进旅游综合执法过程中,应当长期坚持并不断提高和改善。

(一)基本原则。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加强引导、属地管理,常态执法、综合治理,权责一致、分类处理,集中力量、依法行政。

(二)体制机制。有固定的组织机构负责旅游执法,建立了长效和常态化的执法机制。整合多个部门的执法权,各部门依据各自执行的法律法规行使执法权,共同对旅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执法效率比较高,执法力度也更强,弥补了因旅游法律法规不完善所带来的执法难题,使违法违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三)主要任务。一是制定当地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活动,指导和督促有关区县履行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的职责;二是协调多个行政管理部门行使行政执法权,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检查和处罚;三是负责当地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查处各类旅游投诉案件,完善旅游企业服务质量监督体系,督促指导下级旅游执法部门处理旅游投诉和实施行政处罚;四是针对当地旅游市场的变化,开展旅游执法调研,提出完善旅游管理和综合治理的意见,宣传政策法规。可见,旅游综合执法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手段就是受理游客投诉、咨询、情况反映,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执法检查,查办违法违规案件三个方面。

(四)工作方式。一是各成员单位职责权限不划出,执法主体不变,执法过程中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执法检查。案件涉及哪个部门,就由相应职能部门依据各自执行的法律法规负责处理,涉及多个部门的,往往是旅游综合执法机构负责协调。二是定期与不定期开展旅游联合执法检查,包括日常例行检查和对问题较多企业进行重点抽查。部分地方如阿坝州建立了完善的检查计划,其日常检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4次,在黄金周等节假日前及重大活动前开展全面检查,而抽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3次。南京则是根据旅游市场实际,每月定期组织1至2次旅游联合执法检查,在重大节假日和旅游旺季期间,开展不定期的专项旅游联合执法检查。

(五)执法效果。一是加大了力度,二是加强了力量,三是增强了效果,四是提高了效率,五是改进了素质。旅游综合执法,综合运用各部门执法权、执法队伍和法律法规,弥补了旅游行政执法法规依据不足、力量不足、经验不足、设备和手段不足等缺陷,明显增强了执法检查和案件处理。同时,由于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各部门各负其责,在重大案件处理和综合整治工作中相互沟通、联合取证、分头执法,比由旅游部门单独协调解决效率高、效果好。此外,由于业务需要和综合执法过程中各部门人员相互交流、相互学习,使得综合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了提升。

(六)模式比较分析。综合执法局模式是力量最集中、力度最大、机制化和制度化最明确的模式,主要适合于旅游成为支柱产业的地区和城市,因此适应面有限,而且旅游执法与公安、工商、质检、物价等相关执法的职责权限如何划分仍然不明确。综合执法办公室实行力量、职责任务等集中与分散结合方式,既保证了统一行动的需要,又兼顾到各个部门依法承担职责和行使执法权的需要,值得推广学习,但力量的稳定性、工作的连续性和机制的长效化都还存在问题。与文化、体育等相关部门相结合的部门统一执法模式,依托设立与相关部门一体化的行政机构,实际上仍然是单一行政机构为执法主体,不是多部门综合或联合旅游执法,对于实行“大部制”改革的城市特别是中小城市有借鉴意义。旅游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和执法监督委员会模式,主要是加强了统一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对改进旅游部门自身执法力量不足、法规依据不足、手段不足、力度不足等状况有好处,是目前适应面比较大的模式,但存在协调工作量多、难度大的不足。

(一)认识水平有待提高。由于通常人们认为旅游工作是旅游部门的事,旅游综合执法说到底是旅游部门的工作任务,包括旅游部门在内的参与单位及其人员普遍具有支持配合旅游部门工作的观念,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责任心都受到影响。

(二)组织协调难度很大。旅游综合执法的办公室等办事机构都设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协调工作都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由于成员单位多,且隶属于不同部门,彼此间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各部门的认识程度、重视程度不同和参与人员素质差异等因素影响,组织协调工作量和难度都很大,召集难、集中难、综而不合、合而不力的问题时有发生。这种状况被戏称为旅游局“没有枪,没有炮,只有一把冲锋号”。

(三)执法队伍及工作不够稳定。由于多为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或者指定人员参与旅游综合执法,人员工资福利及工作业绩考核奖评都在自己单位,实行一年一换等轮换制,人员思想不稳定,执法队伍不稳定,工作连续性和效果也受到影响。

(四)执法效率效果有待改进。因参与部门多,各部门分别行使职权,导致执法环节多,时常出现盲区和退位扯皮现象,执法成本大,执法效率和效果状况都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日常的旅游市场监管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长效机制有待加强,在执法取证、行政处罚等具体问题上需要突破。

(五)法律法规依据不统一。各部门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衔接有问题,交叉执法、法律监管空白甚至法律条款抵触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如交通部门和旅游部门对“黑车”的监管责任界定就不明确,旅游质监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问题也需要尽快通过旅游立法等途径来统一解决。

(六)属地管理责任有待加强。各地对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工作都给予支持,但部分地方仍然。

重视不够、决心不够大,对辖区内屡次发生的问题,如部分地方旅游商店以“攀老乡”等名义坑骗游客的问题,不能痛下决心,彻底根治。旅游综合执法虽然能够迅速解决旅游市场的重点、难点问题,但由于旅游市场大环境所致,全面净化旅游环境还有赖市场的发育和完善。

(七)经费和后勤保障有待加强。由于各地旅游综合执法体制不尽相同,部分地方旅游综合执法机构有财政全额拨款保障,部分地方是由各成员单位自筹执法经费和提供设备,往往使得旅游执法经费不到位,尤其是县一级旅游综合执法经费支撑不够,车辆和后勤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严重制约旅游综合执法职能的发挥。

四、主要对策措施。

各地解决综合执法问题主要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创新工作方式和手段,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完善综合执法机制;从各单位抽调的人员纳入旅游综合执法机构的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强化各抽调单位人员的素质;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经费的支持,满足旅游综合执法的日常开支。

(一)统一认识,进一步创新旅游综合执法体制。旅游综合执法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部门界限和执法壁垒,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旅游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将逐步建立和完善,旅游综合执法体制常态化还要求进一步修改相关法律,赋予旅游综合执法机构更大的执法权,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旅游市场监管之责,进一步改变过去综而不合、合而不力等状况。通过体制创新进一步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切实推进旅游市场规范化。

(二)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旅游综合执法职能。随着旅游综合执法的深入发展,必须要进一步明确旅游综合执法的职能。一是要明确旅游综合执法的主体,赋予相应的职能和权限,制定出台旅游综合执法相应的实施办法,明确执法主体和联合执法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建立长效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机制。二是要明确旅游综合执法的范围,探索建立“统分结合、相互取证、及时通报、归属处罚”的综合执法机制(行政处罚调查权与决定权相分离),将旅游执法检查、投诉处理以及涉及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每个环节的执法,都要纳入旅游综合执法的范围。三是要进一步明确旅游综合执法“属地原则”,地方政府要积极加大对旅游综合执法的保障措施,设立专款支付旅游综合执法经费,增加旅游联合执法人员和车辆,加强部门配合力度,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在分头行动中也要主动及时地为其他部门采集相关证据,由归属管理的行政执法主体做出行政处罚,确保当地旅游业的良性发展。

(三)抓住关键,建设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各地应进一步完善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整合旅游行政资源,调整充实旅游执法队伍,明确旅游执法队伍行政编制,要配备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责任感的干部充实到旅游综合执法队伍中,人员数量要保证旅游综合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加强旅游综合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聘请相关法律、法规专家、学者,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对涉及行政执法和旅游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进行系统的学习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方法、投诉处理等专题讲座和研讨,提高旅游综合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办案质量。要规定旅游综合执法各部门责任,健全各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和属地管理督查考核办法,完善旅游联合执法机构和人员考核、评优、表彰制度,积极探索有利于开展旅游综合执法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式,调动综合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从而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性的旅游综合执法队伍。

(李任芷、蔡家成、段国强、胡抚生执笔)。

旅游综合执法工作汇报材料

20**年,xx区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在文新局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在省、市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以争先创优为核心,以文明创建为抓手,以繁荣市场为第一要务,以规范市场为第一保障,不断强化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完善文化市场监管机制,扎实开展文化市场治理整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区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善,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取得可喜进步。

一、文化行政综合执法管理的基本情况。

3、直管网吧26家,电子游戏经营场所71家,电影放映单位3家,演出团体6家,出版物零售店186家(书店86家、报刊亭摊100家),印刷企业205家(包括打印复印影印店)。目前,在实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据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实施细则》、《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市场稽查管理办法》等20余部法规和规章。

1、加强执法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确保执法人员政治合格。不断加强执法队伍的政治理论学习,组织文化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国家文化部、省文化厅和市文广新局指导文化市场工作的相关内容,引导他们自觉用科学发展观统筹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使执法队伍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廉洁勤政、执政为民的意识。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法水平。为确保在文明城市创建中不失分,我们注重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和运用,采取集中学习、选送培训和外请辅导(3月份市局仲玉龙局长带队指导新闻出版管理工作、5月市局文化市场执法支队周志钧支队长带队指导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等形式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此外,还先后组织执法人员赴周边县区开展“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管理及知识产权保护等业务交流活动,交流信息和管理经验,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监管水平和整体素质。(分管副局长卞干胜、文化市场科科长施敏、执法队队长徐松山等先后外出学习、参加培训)三是狠抓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以开展机关“能力作风建设”活动为基础,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为解决文化市场业主对创建迎考热情不高、带有抵触情绪的问题,召集文化娱乐市场业主进行《区文化娱乐场所创建迎考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学习法规条例,宣传文明经营规范经营理念,培训创建文明城市知识;就创建迎考问题进行探讨,业主间对有关问题达成了一定的共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受到了广大业主的好评。

2、坚持依法管理,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对不符合开业条件的歌舞娱乐场所坚决不予审批,至今有2家不符合审批条件的电影院和歌舞娱乐场所未作审批;20**年,对全区54家新闻出版企业、3家游戏机场所和4家歌舞厅进行了重新审核、登记、换发经营许可证工作,文化市场新颁发证照4家,营业性演出活动核准9家、电影放映单位年审2家。二是狠抓了制度落实。在建立健全稽查、廉洁执法、举报、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规范执法文书,强化管理措施,在检查文化市场时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坚持“三必须”(必须有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必须使用上级统一印制的执法程序表、必须有原始记录和原始材料),做到了文明执法、科学执法,杜绝了办关系案、人情案和乱罚款等问题的发生,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去年在依法行政方面,对不符合ktv申办条件的石塔健身中心本着热情周到依法服务的宗旨,耐心工作,坚持原则,没有因为人为干扰而循私情。通过迎市考省考国考以及对一系列案件的正确处置,既锤练了执法队伍,又开创了全区文化执法工作的新局面。

3、严格市场监管,规范经营秩序。

先后组织开展了文明创建文化市场专项保障行动、校园周边文化环境集中整治、文化市场暑期整治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清剿火患”战役等行动,针对音像市场、演出市场、新闻出版市场、网吧及游艺娱乐、歌舞场所等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治理整顿。一年来,开展突击检查32次,零点行动5次,联合执法行动6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20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080家次,收缴政治、色情、盗版等非法出版物2000多册(份),收缴非法音像制品8000余盘(盒);由我局牵头联合公安、工商关闭取缔无证照经营的电玩场所8家、查处无证经营歌舞厅2家,全区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在集中整治文化市场的同时,突出抓好平安创建工作。在市场管理中,加强对文化市场的安全检查工作,定期联合公安、消防、安监等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及时排除消防安全隐患,组织歌舞厅、游艺厅、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疏散演练,有效地提高了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由于思想重视,措施到位,我区从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了文化市场平安稳定。

首先,以打击非法音像制品经营为重点,开展对音像市场的治理整顿。深入开展反盗版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文明创建迎国考组织“打击盗版、弘扬正版”、“音像制品法制宣传周”和加强著作权法等宣传活动,集中开展行动,严厉打击顶风作案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加强对辖区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银河电子城门前以及校园周边4家音像制品店,实行巡回检查。今年以来,收缴非法音像制品8000多张,严厉打击了非法经营活动。

其次,以规范经营秩序为重点,整治图书市场和印刷品市场。针对盗版图书和政治性、淫秽色情图书在市场上时有出现的问题,着重加强节假日和夜间的检查力度,对汽车东站、流动书摊和校园周边16家书店等重要地点、部位采取不间断的检查。在印刷企业中开展了“讲诚信、守法纪”活动,督促印刷企业建立和完善五项制度。并对印刷企业进行拉网式集中检查,有重点地对违规印刷教辅教材等违法经营问题突击检查。一年来,收缴非法出版物2000多册。

第三,文明创建中重点加强对网吧市场的协管。区划调整前,我局协管网吧63家。在文明创建迎考过程中,我们把落实好网吧实名登记制度作为有效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的一项重要手段,在加强对网吧日常巡查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突击检查,加大了学校放学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等非正常工作时间的检查力度,时刻保持严查强管的高压监管态势。今年,我们从全区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劳模中精心筛选了130名网吧义务监督员,并从技师学院动员了80名网吧监督管理志愿者,进行专门培训,颁发《网吧义务监督员证》,协助文化部门开展监督管理,形成了对网吧市场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通过以上措施,我区网吧市场经营秩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出现了网吧市场经营者自觉杜绝接纳未成年人的可喜局面,为确保网吧市场在文明创建中不失分、得高分做出了贡献。

4、健全长效机制,发挥服务职能。

一是抓好信息报送工作。按照《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数据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文化市场执法数据报送工作,按时上报每月、每季度、每年度的经营单位信息和执法数据。二是抓好网吧实名制登记工作。为确保网吧实名登记制度落到实处,有效杜绝未成年人和不登记身份信息的人进入网吧上网,构筑严密高效的网络防控阵地。我区把网吧实名登记工作作为日常检查的主要内容,要求网吧经营者严格核对上网消费者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认真做好登记,拒绝未成年人上网。执法人员每两个月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对上网人员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与实名制登记簿进行严格的对照、审查,确保上网人员、有效证件和登记内容相一致。三是抓好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监管工作。重点抓好庆典演出活动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行为。在严格清理检查的基础上,我们向全区各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个人,歌舞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印发《通知》,告知其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要求其在举办活动前,先将营业性演出团体有关申请材料提交文化市场管理科,由文化市场管理科对提交申请材料和演出场所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情况作出准予演出的答复文书。对批准的营业性演出,稽查队安排专人到现场对演出节目内容进行监督和审核,对是否有假唱、假演奏行为进行重点监控,严肃查处违法演出行为。四是抓好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娱乐行业整体形象和从业人员素质,不断促进我区娱乐场所健康有序发展,去年底,我们组织动员娱乐场所积极参加全市首期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及娱乐场所高级经营管理讲座,全区26家歌舞厅、56家游戏机业主积极响应,悉数到会,无一缺席培训,成为全市所有县市区中参加培训场所最齐的一家;与会培训人员全部顺利通过合格考试,并取得了江苏省娱乐行业协会统一颁发的《江苏省娱乐场所从业资格证书》。此项工作受到市局领导高度评价。五是抓好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严把文化市场审批关,坚决杜绝在校园周边设立网吧、游艺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今年,在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工作中,要求娱乐场所经营面积必须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并严格按照文化部《第一批游戏游艺机市场准入机型机种指导目录》购置机种机型,切实达到规范起步,守法运作的要求,促进全区文化娱乐市场朝着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的方向发展。

一年来,尽管我局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尤其是执法办案经费不足、执法设备缺乏、执法人员编制少,文化市场违规经营容易反弹等问题,这些已经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20**年,xx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继续按照省、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脚踏实地的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优化服务质量,力争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繁荣发展xx区文化市场再立新功。

1、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积极开展“学习型”文化执法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岗位培训规划,加强对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执法文书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努力打造一支能征、善战,学法、懂法、会执法,能说、会写、会办案的执法队伍。

2、加强网上办案实施力度。充分依托综合执法办公系统进行文化市场案件的办理,实现案件从受理、处置到结案工作的流程化、规范化,切实将受理、调查、审核、处罚等项工作全部在网上操作,增强网上办公的透明度和实效性,力争网上办案走在全市前列。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制订、完善《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制度》、《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监管平台日常管理制度》、《执法文书立卷归档制度》、《文化市场举报受理制度》、《执法办案责任追究制度》以及执法人员工作纪律、行为规范等,强化监督考评机制,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有序化开展。

4、加强执法信息报送。进一步加大执法信息报送力度,加强调查观察和理论研究,将工作动态、案件查处、工作经验、执法亮点等及时编发上报,不断提高执法信息报送质量,多报大稿、报长稿、报好稿,出新意、写实情,努力把信息报送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5、深入开展好“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一是打击网络游戏“私服”、“外挂”,重点查处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网络游戏及进行格调低俗宣传推广的网络游戏。二是清理歌舞娱乐场所歌曲点播系统。对使用非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的音像制品,播放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或荧屏画面,或者擅自与境外曲库联接的歌舞娱乐场所,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从重处罚。三是严查侵权盗版网络音乐。四是清查违法动漫游戏产品。五是严打假唱假演奏。按照《文化部关于建立预防和查处假唱假演奏长效机制维护演出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对重点演出活动,采取技术手段进行现场监测,有效预防假唱假演奏行为。六是排查网吧影视服务器。集中清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严禁经营者未经权利人许可,将影视作品等上传至网吧内局域网服务器,供消费者浏览、下载、播放。

6、加强文化市场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一是加大对新五镇网吧市场管理力度,运用多重有效手段,杜绝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经营活动。二是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力度,打击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各类非法演出等违规行为。开展非法电子游戏专项整治。三是加大对演出市场特别是农村三月三及冬季演出市场的管理力度,加强街头广告商业促销演出管理,严厉打击演出市场色情淫秽表演等各类非法演出活动。四是进一步加大对游商地摊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侵权盗版活动。严厉打击盗版教材、教辅,进一步规范图书、报刊和教辅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盗版盗印等非法出版活动,力争查处一批大要案。

7、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将文化市场行政审批项目、申报程序、法律依据、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通过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公开,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为群众办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严格办案程序,切实强化和谐执法理念,在执法活动中做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造福于民”,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氛围。

8、加强对市场从业人员培训。针对市场特点,切实加强文化市场从业人员培训,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网吧市场、演出市场、娱乐场所的法人及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提高其守法经营自觉性。印发《致全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一封信》,对我区重点企业加强法规宣传,积极沟通,对其举办的庆典演出和促销活动,及时跟踪监督服务。

9、加强文化市场安全管理。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安全防范意识,完善管理制度,督促经营单位配足配齐消防设备。经常性联合安监、消防等部门对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文化市场不发生重大事故,不形成社会热点,秩序良好,管理规范。

四、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组建进展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版权)市场的政策法律、法规;(2)负责全区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版权)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3)对营业性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文化、歌舞娱乐场所、美术品经营活动、艺术培训、印刷及出版物市场、电影发行放映、音像市场、文物交易市场以及新兴文化娱乐项目进行行政执法检查;(4)负责全区文物保护执法工作;查处破坏文物的行为;(5)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交办的行政执法工作任务;(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根据工作职责,xx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拟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等内设机构。

一中队(文化市场执法中队)(1)贯彻执行文化市场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2)负责对全区的网络文化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美术品经营活动、艺术培训、电影发行放映、艺术培训以及新兴文化娱乐项目的行政执法工作;(3)完成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中队(新闻出版(版权)执法中队)(1)贯彻执行新闻出版(版权)市场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2)负责对全区的印刷、出版物市场、音像市场以及新兴文化娱乐项目的行政执法工作;(3)完成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中队(文物保护执法中队)(1)贯彻执行文物市场及保护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2)负责对全区文物市场及保护工作、查出破坏文物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3)完成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机构、编制、人员。

(1)拟核定“xx区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人员8名。其中行政编制2人,全民事业编制6人。

1、机构及编制情况。原文化市场稽查队,根据20**年12月扬广编发2000]14号文件精神,属文化局下属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事业编制5名。领导职数为:队长1名(正股级),副队长1名。

2、人员情况。原文化市场稽查队有管理人员5名,其中队长1人,副队长1人,文化稽查3人,文物执法及新闻出版(版权)执法2人。

司法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情况汇报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认真抓好档案安全工作,推动全县档案工作管理进程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按照省、州档案局要求部署,经县委领导同意,全县20xx年至2023年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三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着力解决好各部门、各单位在档案管理与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各部门、各单位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大力推进档案法制建设、加大依法治档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工作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作用,提升档案信息服务科学发展的.整体水平。

二、检查内容。

档案工作保障、档案保管保护条件、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档案管理情况和档案信息化建设等。

具体内容详见《机关档案工作检查标准》、《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检查标准》(附件1、附件2)。

三、检查范围。

县档案局负责对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垂管系统驻县各单位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四、时间安排。

自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县档案馆对具体检查单位另行进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检查标准,对本单位开展自查、对下属单位开展检查,如实填写自查情况,同时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涉及档案安全方面的漏洞隐患,切实加以有效整改,立即消除安全风险。并于8月30日前将自查表报送县档案局。

(二)县档案局检查后应向受检单位书面反馈检查意见,并要求受检单位20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情况;县档案局对全州年度执法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旅游综合执法工作汇报材料

家旅游局组织开展了《旅游综合执法情况》专题调研。调研组在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调研提纲的基础上,采取选择典型收集资料和结合其他工作进行实地调研的方式进行,解、总结目前国内地区、城市开展旅游行政执法的基本形式及其特点、效果、经验,形成本调研报告。

旨在了。

1、体制:成立独立的行政执法局,与旅游局互不隶属,而是直接隶属于地方政府。

2、队伍:执法人员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由原事业编制的旅游执法机构人员划转,另一部分则是从多个部门抽调。3、运作方式:采取集中办公形式。

4、经费保障:执法检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5、典型代表:四川省阿坝州。

精品资料。

构。办公经费由县财政核定后统一划拨,无旅游综合执法专项经费。

组织关系转到州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抽调人员的差旅费、误餐费、通讯费、综合执法局支付,并由州财政局纳入年度预算安排。

补贴由州旅游。

1、体制:通过行政体制改革,成立多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旅游联合执法办公室,成员又分。

为核心单位成员和非核心单位成员,核心单位成员要派人参与联合执法办公室集中办公,非核心单位成员不派人参与集中办公,但要安排人员参与办公室的联络工作。2、队伍和运作方式:办公室通常会下设专门的旅游执法大队,成员从各单位抽调。

3、经费保障:执法设备由各成员单位提供,执法经费由办公室负责解决。

4、典型代表:浙江省杭州市。

2009年,杭州市抽调市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城管执法局、物价局、质监局、卫。

2009年9月14日成立由全市多个政府部门。

30人,同时成立了上城、下城、西湖区执法大队,强化属。

完善修订了《关于加强杭州旅游目的地环境。

市旅联办集中办公,但要指定一名人员参与此项工作,负责本单位与市旅联办的工作联络。

市旅游目的地联合执法办公室与市旅游执法支队、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合署办公。

抽调人员工资、福利由原单位负责,旅游目的地整治经费由市旅联办解决,各成员单位在人力、执法装备等方面提供保障和支持,并根据市旅联办统一安排轮流携带执法车辆。

(三)部门统一执法模式。

1、体制与运作:先整合以往文化局、体育局与旅游局的职能,成立新的行政局,然后在其下设立旅游综合执法机构,综合行使此前文化、体育、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权。2、队伍:综合执法机构由正式的行政人员组成。

3、经费保障:财政预算全额拨款。

4、典型代表:广东省深圳市。

核定公。

游领域的执法协调职责,核定编制15名,实行全额财政拨款,车辆等执法设施设备有保障。

精品资料。

(四)综合执法领导小组模式。

1、体制:由旅游局牵头,多部门参加,有固定的成员单位。

2、队伍与运作方式:执法人员不固定,需要时从各单位抽调人员开展联合执法。

3、经费保障:执法经费和后勤保障仍由抽调单位负责,没有独立的财政预算。

4、典型代表:北京市。

北京市针对旅游市场监督管理需要,尤其是北京市一日游市场整顿规范需要,成立了。

导小组在市旅游局设办公室,市旅游执法大队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联络员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人员工资、福利仍由各单位负责,执法经费和办公室经费纳入市旅游局预算。

(五)执法监督委员会模式。

1、体制:以旅游局为主导,多部门参与,不是独立的行政执法机构。委员会设立办公室,但成员单位不派人参加日常集中办公。

2、队伍与运作:需要时由各部门抽调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

3、经费保障:执法经费和抽调人员工资、福利由各成员单位保障,没有独立的财政预算。

4、典型代表:江苏省南京市。

南京市成立旅游联合执法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旅游主管部门的服务监管作用和相关职。

按照职责。

能部门的合力规范作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精品资料。

分工履行相应的旅游市场管理职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旅游局。各成员单位按照财政拨款实行经费保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的执法人员组成。五种模式特征见附表。

从不同的几种模式分析,我们认为旅游综合执法虽然形式不同,的特征,在推进旅游综合执法过程中,应当长期坚持并不断提高和改善。

(一)基本原则。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加强引导、属地管理,常态执法、综合治理,权责一致、分类处理,集中力量、依法行政。

(二)体制机制。有固定的组织机构负责旅游执法,建立了长效和常态化的执法机制。

整合但有其基本规律和共同。

多个部门的执法权,各部门依据各自执行的法律法规行使执法权,共同对旅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执法效率比较高,执法力度也更强,弥补了因旅游法律法规不完善所带来的执法难题,使违法违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四是针对当地旅游市宣传政策法规。可见,监督体系,督促指导下级旅游执法部门处理旅游投诉和实施行政处罚;场的变化,开展旅游执法调研,提出完善旅游管理和综合治理的意见,旅游综合执法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手段就是受理游客投诉、治和综合执法检查,查办违法违规案件三个方面。

精品资料。

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执法检查。案件涉及哪个部门,就由相应职能部门依据各自执行的法律法规负责处理,涉及多个部门的,往往是旅游综合执法机构负责协调。

二是定期与不定。

及重大活动前开展全面检查,而抽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

4次,在黄金周等节假日前。

3次。南京则是根据旅游市场实际,每月定期组织1至2次旅游联合执法检查,在重大节假日和旅游旺季期间,开展不定期的专项旅游联合执法检查。

(五)执法效果。一是加大了力度,二是加强了力量,三是增强了效果,四是提高了效率,五是改进了素质。旅游综合执法,综合运用各部门执法权、执法队伍和法律法规,弥补了旅游行政执法法规依据不足、力量不足、经验不足、设备和手段不足等缺陷,明显增强了执法检查和案件处理。同时,由于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各部门各负其责,在重大案件处理和综合整治工作中相互沟通、联合取证、分头执法,比由旅游部门单独协调解决效率高、效果好。此外,由于业务需要和综合执法过程中各部门人员相互交流、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了提升。

精品资料。

监督委员会模式,主要是加强了统一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对改进旅游部门自身执法力量不足、法规依据不足、手段不足、力度不足等状况有好处,是目前适应面比较大的模式,但存在协调工作量多、难度大的不足。

(一)认识水平有待提高。

由于通常人们认为旅游工作是旅游部门的事,旅游综合执法说到底是旅游部门的工作任务,包括旅游部门在内的参与单位及其人员普遍具有支持配合旅游部门工作的观念,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责任心都受到影响。

”。

法,人员工资福利及工作业绩考核奖评都在自己单位,实行一年一换等轮换制,人员思想不稳定,执法队伍不稳定,工作连续性和效果也受到影响。

(四)执法效率效果有待改进。因参与部门多,各部门分别行使职权,导致执法环节多,时。

常出现盲区和退位扯皮现象,执法成本大,执法效率和效果状况都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常的旅游市场监管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长效机制有待加强,需要突破。

在执法取证、行政处罚等具体问题上。

如交通部门和旅游部门对“黑车”的监管责任界。

精品资料。

定就不明确,旅游质监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问题也需要尽快通过旅游立法等途径来统一解决。

(六)属地管理责任有待加强。各地对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工作都给予支持,但部分地方仍然重视不够、决心不够大,对辖区内屡次发生的问题,如部分地方旅游商店以“攀老乡”等名义坑骗游客的问题,不能痛下决心,彻底根治。旅游综合执法虽然能够迅速解决旅游市场的重点、难点问题,但由于旅游市场大环境所致,全面净化旅游环境还有赖市场的发育和完善。

(七)经费和后勤保障有待加强。

部分地方是由各成员单位自筹执法经费和提供设备,得旅游执法经费不到位,尤其是县一级旅游综合执法经费支撑不够,的保障,严重制约旅游综合执法职能的发挥。

车辆和后勤得不到有效。

四、主要对策措施。

各地解决综合执法问题主要采取了一些措施。

主要是创新工作方式和手段,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完善综合执法机制;从各单位抽调的人员纳入旅游综合执法机构的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强化各抽调单位人员的素质;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经费的支持,满足旅游综合执法的日常开支。

(一)统一认识,进一步创新旅游综合执法体制。

赋予旅游综合执法机构更大的限和执法壁垒,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完善,旅游综合执法体制常态化还要求进一步修改相关法律,执法权,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旅游市场监管之责,进一步改变过去综而不合、合而不力等状况。通过体制创新进一步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切实推进旅游市场规范化。(二)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旅游综合执法职能。

精品资料。

“统分结合、”的综合执法机制(行政处罚调查权与决定权相分离),将。

设立专款支付旅游综合执法经费,部门配合力度,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其他部门采集相关证据,性发展。

相互配合,在分头行动中也要主动及时地为。

确保当地旅游业的良。

理督查考核办法,完善旅游联合执法机构和人员考核、评优、表彰制度,积极探索有利于开展旅游综合执法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式,调动综合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从而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性的旅游综合执法队伍。

精品资料。

综合执法局联合执法部门统一综合执法领执法监督。

项目。

模式。

四川阿坝州。

办公室模式。

杭州市。

执法模式。

深圳市。

导小组模式。

北京市。

委员会模式。

南京市。

代表。

成员。

联合行政管理。

众多。

核心与非核心成员单位。

单位。

众多。

众多。

部门。

隶属。

旅游目的地环境秩序管。

州政府。

市政府。

市政府。

市政府。

单位。

理工作领导小组。

有固定成员单位,部。

人员。

分人员固定,抽调人。

有固定成员单位,无固。

有固定成员单位,无有固定成员单位,无。

有固定人员。

配置。

员不固定。

定人员固定人员固定人员。

经费。

成员单位用财政拨。

财政预算。

执法经费财政拨款。

全额财政拨款。

由抽调单位保障。

款保障经费。

来源。

日常办。

核心单位派人参与集中。

成员单位各抽调一。

办公,非核心单位指派。

在市旅游局设办公。

室,成员单位指派联。

公形式。

集中办公。

不集中办公。

名人员集中办公。

人员联络。

络员协调办公室工。

后勤。

原州执法支队人员。

抽调人员工资、福利由人员工资、福利抽调人员工资、福利抽调人员工资、福利。

工资福利由综合执。

保障。

原单位负责,各成员单。

以及车辆等执。

及后勤保障由抽调。

以及后勤保障由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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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在原单位,保障本部门保障在单位负责所在单位负责。

差旅、误餐、通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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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情况汇报

通过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强化全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基本达到国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要求。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

加大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抓好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电镀和化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接触人员多、发生过职业病危害事件的企业的监督执法。

(二)突出重点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的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或普查的情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开展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警示标识的设置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的开展情况;为劳动者提供个体防护用品,特别是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为劳务派遣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的'情况;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的情况。具体可参照《省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基本要求及自查情况表》的要求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三)突出建立长效机制。

注意总结和梳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要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执法质量。

三、实施步骤。

全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分为发动、推进、总结三个阶段。

(一)发动阶段(4月15日-5月15日)。

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根据区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年度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二)推进阶段(5月16日-10月31日)。

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和“百日”执法活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行政处罚;问题严重的,要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对查出的问题,要逐条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区安监局适时对各地“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确保按照方案要求,完成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工作任务。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

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按照本方案所列附表内容,做好本地区执法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连同附表报送区安监局职业健康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

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切实加强对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组织配备执法人员和装备,督促执法计划实施,逐级抓好落实。

2、统筹推进。

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把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与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进行统筹安排、统一推进。

3、督查考核。

区安监局将结合全年重点工作,开展“四个专项督查”;一季度集中开展执法计划制定和执法资料、信息台账建立情况专项督查;二季度集中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普查专项督查;三季度开展基础建设活动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专项督查;四季度开展“三同时”落实情况和年度职业卫生执法计划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区安监局将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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