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谁优选(专业16篇)

时间:2024-02-22 12:18:05 作者:雅蕊

优秀的作文,不仅要有独特的观点和深入的思考,还要有合理的结构和流畅的语言表达。通过阅读这些优秀作文范文,我们可以学习到各种优秀的写作技巧和思考方式。

看我和我的祖国范文优选

1966年10月1日,是xxx成立17周年。鉴于逃到台湾的xxx集团叫嚣要xxx,并不断派遣特务、无人高空侦察机窜犯大陆沿海、领空及边境地区;同时美国在越南乘兵百万,用飞机、大炮狂轰烂炸越南,对中国虎视眈眈的紧张局势。xxx、xxx决定,昆明军区、广州军区、福州军区国庆期间,分别在昆明、广州、福州三地举行阅兵。当时,我是昆明军区步兵学校学员,荣幸地参加了阅兵。

当年,校党委传达军区决定步校学员参加阅兵时,大家欢声雀跃,激动得热泪盈眶,情不自禁地振臂高呼:“感谢军区党委对我们的关怀!中国xxx万岁!xxx万岁!万万岁!”纷纷向党支部表决心,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积极投入到团结、紧张、严肃的训练中去,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党和人民的关怀。并用书信向连队的战友、亲友告知自己参加阅兵的特大喜讯,让他们也分享一份辛福和喜悦。

1966年8月底,全校各大队开始了紧张而有序的队列训练。在训练中,学员们吃大苦耐大劳,不少同志踢正步腿肿、臂疼、腰酸,吃不下饭,睡不好觉,无人叫一声苦,无人退缩下阵,做到风雨无阻,坚持天天练。一心想着阅兵,一切为了阅好兵。为党争光,为祖国争光,为人民军队争光。

9月28日,全校学员进行大合练。合练结束时,张谦代表校党委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对参加阅兵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按规定着装,做到整齐化一;二要精神振奋,斗志昂扬;三通过检阅台时,呼口号声音要宏亮、整齐,雄纠纠,气昂昂,显示出中国人民解放军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英雄气概。新闻媒体要录相、照相及登报,要向全中国和全世界广播。因此,要阅出国威,阅出军威。让阶级敌人看了,胆颤心惊!让人民看了欢欣鼓舞,感到中国人民解放军,不愧为xxx领导,xxx亲手缔造和指挥的人民军队。

10月1日,阳光灿烂,晴空万里,春城到处红旗招展,花团锦簇,人们穿着盛装,喜气洋洋,欢度国庆。

东风路检阅台上有,云南省委书记闫红彦、副书记赵健民、省长周兴,昆明军区司令员xxx、政治委员李成芳、副司令员陈康、鲁瑞林、查玉昇,云南省军区司令员黎锡富、政治委员朱家壁、副司令员许志奋、张子明,昆明军区步兵学校政治委员张谦、校长朱尤林、副校长麻清义等领导。还有昆明军区所属十三军、十四军军长吴效闵、梁忠玉等也在检阅台上。

观礼台上,坐满了云南省各族各界的模范人物及观阅代表。检阅台对面是昆明市各大专院校的xxx、学生代表,还有盘龙区、五华区、西山区的群众代表,盛况空前。

参加阅兵的部队有:昆明军区步兵学校一大队、二大队的全体学员,昆明军区所属某步兵团等,共六个方队两万余人。

上午11时正,昆明军区司令员xxx宣布阅兵开始,步校参阅部队在七中队队长高廷才、政治指导员陈汝祥的率领下,学员们全副武装,精神抖擞,雄赳赳,气昂昂,从拓东体育场开跋,手托步枪,迈着整齐矫健的步伐,高唱:《我是一个兵》、《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大刀进行曲》、《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歌唱祖国》等革命歌曲,从东向西走在检阅部队的最前面。当步入北京路将进检阅台时,领队高廷才、陈汝祥向大家发出正步走的口令,只听到“砰、砰、砰……”的脚步声,铿锵有力。尔后,又听到领队高廷才、陈汝祥发出:“向右——看”的口令,张张带微笑的脸倏向右,仰望检阅台上的领导,向他们行注目礼!并高呼:“提高警惕,保卫祖国!一切服从党安排,一切听从党指挥!xxx万岁!中国xxx万岁!xxx万岁!万岁,万岁,万岁!”顿时,脚步声、口号声、欢呼声,此起彼伏,响彻云霄。

部队走过检阅台,领队高廷才、陈汝祥发出:“向前看,齐步走”的口令,部队沿着东风路,经南屏街向小西门前进。东风路两旁及大街小巷挤满了人,他们看到解放军走过来,有的挥舞着手中的小五星红旗,有的挥舞着鲜花高喊:“欢迎,欢迎,热烈欢迎!向解放军学习,向解放军致敬!中国人民解放军万岁!”部队也高喊:“向人民学习,向人民致敬,人民万岁!”体现了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心连心的感人场面。

下午一时三十分阅兵结束。从东风东路到东风西路,历时两个半小时,大家累得周身大汗,腿疼、臂痛,口干舌糙,肚子饿得咕咕叫,但大家满怀喜悦,深感圆满完成了军区党委交给的阅兵任务,为党争了光!为国争了光!为人民军队争了光!

阅兵,是党和国家展示国防武装力量的重要手段。通过阅兵,达到鼓舞人民,鼓舞军队士气,震慑敌人之目的。

2019年10月1日,是xxx成立70周年。在热烈庆祝xxx70华诞之际,回忆起建国17周年,在昆明市参加阅兵的幢憬,感到万分荣幸,终生难忘。衷心祝愿我们伟大的祖国,在以xxx同志为核心的xxx领导下更加强大,更加繁荣昌盛,明天更美好!xxx万岁!

我和我的范文解析

1949年10月1日下午3时,新中国开国大典在北京*广场隆重举行。在隆隆的礼炮声中,伟大_庄严的向世界宣布:“_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全国上下一片欢呼。

新中国的成立,实现了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在中国人民终于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从此当家作主成为国家的主人。

1960年,在中国广袤的大地上,一场罕见的饥荒迅猛来临。可就在这时,一位五尺男儿,研制出一种杂交水稻,解决了这场饥荒,他就是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国际水稻研究所所长、印度前农业部长斯瓦米纳森博士高度评价说:“我们把袁隆平先生评为世界杂交水稻之父,因为他的成就不仅仅是中国的骄傲,也是世界的骄傲,他的成就给世界人民带来福音。”

1978年,注定是一个让亿万中国人民难忘的年份。安徽省凤阳县的一个小镇搞起了“包产到户”,由此拉开了中国农村波澜壮阔的改革序幕。2001年7月13日,这时一个不眠之夜,在莫斯科世贸中心内,第29届奥运会举办城市即将揭晓。当国际奥委会主席_郑重宣布:“2008年夏季奥运会主办城市北京!”时,刹那间,北京沸腾了,中国沸腾了。承载着13亿中国人的梦就要实现了。

2003年春,这是一个不平凡的季节。非典病毒无情的吞噬着人们的生命,像张牙舞爪的恶魔侵蚀着人们,可是我们并没有被困难击倒,而是比以前更坚强。

2008年5月12日,一个让人震撼的日子。四川汶川发生级特大地震牵动着每个中国人的心,数万同胞遇难,数百万人痛失家园。灾情就是命令,全国人民,上至中央,下至普通百姓,无一不用自己的骨肉亲情和血肉之躯铸就一座生动体现中华民族精神的丰碑。

2008年8月8日,北京奥运会开幕,2008年秋“神州七号”宇宙飞船顺利升空……。

亿当今。我们此起彼伏。看今朝,我们怒吼四方。

我和我的祖国观后感文本优选

《我和我的祖国》分为七个故事:《前夜》、《相遇》、《夺冠》、《回归》、《x你好》、《白昼流星》、《护航》。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前夜》、《夺冠》、《护航》。

《前夜》主要讲述了开国大典的前夜,旗杆顶部为防止国旗举被检查出有问题,林治远为了让上面的球变成刚,发动群众去找那几种材料炼成了钢,但在焊接时他恐高,但他克服了自己,最后阻止了国旗卷入的故事。

《夺冠》讲述了一个小男孩从小打乒乓球,并喜欢上了一个小女孩。没过多久,男孩得知她要出国了,想给她最后一次告别。那一天是中国女排夺冠的日子,乡亲们都让男孩把他家里的电视拿出,因为当时的电视还有天线。这有一个选择摆在眼前,一是举天线让乡亲们把排球赛看完,二是去找女孩告别。最终他选择了一。

《护航》讲述了一个女飞行员希望在阅兵时开飞机,她是飞行员中最好的,但事与愿违,在阅兵仪式上还是当了替补。原因是因为她太棒了,如果有人的飞机出了故障,无论那个位置的动作有多么困难,她都能替补。在阅兵的当天,飞行时出了意外,但这个意外主人公能够解决,在内心的不断争论下,最终帮助修好了飞机。

这部电影见证了中国由弱到强的过程。解放以前的清政府是那么腐败、无能。而现在中国已跻身成为世界强国。在这个过程中的关键就是团结,国事为重,坚守本职。在《夺冠》、《护航》、《前夜》这两个故事中都体现到了集体比个人都更要重要。如果男孩没有选择一,而选择了二。这样虽然自己的愿望完成了,却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反而要错过中国光荣的时刻——女排夺冠。从这里也能看出小男孩是一个关心祖国的人。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要当一个关心、关爱祖国的人。关心祖国有很多种方式,去边疆保卫疆土,这个年龄段肯定做不到。我们可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爱护身边的花草树木,不随手乱丢垃圾,这些对于现在来讲还不够。在这些故事里的人物都坚守着自己的本职,而我们是学生,就应该好好读书,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不仅这样,我们还要以集体为重,像《护航》里的女飞行员,像《前夜》里的人民群众,尽可能多的献出自己的力量,这样我们的祖国才能繁荣昌盛。

我和我的小宠物作文

大姨从姥爷家回来,带回了一些小鸡。我刚从英语补习班回来,一进屋,看见这些可爱的小鸡,甭提有多高兴了。仔细数了数,一共有十只,里面还有两个跛腿的,我觉得它们好可怜,决定要细心的照料它们。

这些小鸡长的可好看了,它们的身子圆溜溜的,毛茸茸的,有黑的、黄的,还有花的,像一个个漂亮的小绒球,可爱极了。小鸡的头是圆的,两只小眼睛又黑又亮,如同黑宝石一般;嘴巴是鹅黄色的,尖尖的;两只小爪是嫩黄色的,脚爪后面还有一个突出的小趾。

大姨把它们放在纸箱里,用报纸铺在箱底,这便是它们的小“家”了。妈妈买来了鸡饲料,我用盒装着给它们吃,她们一定是饿极了,都争先恐后的抢着吃起来。那两只跛腿的鸡也想吃,可是它们没有力气跟那些健康的鸡争,反倒让它们踩到了脚底下。

大姨说给跛腿的小鸡吃一些黄瓜籽可以治好它们的跛腿。我就到市场买来了黄瓜籽,一粒一粒剥给它们吃。我先把黄瓜籽嗑开,用手指盖把皮抠下来,然后捧起一只跛腿的小鸡,轻轻的捏开它的小嘴,把黄瓜籽放到它的嘴里,小鸡听话的把黄瓜籽咽了下去。我高兴的说:“小鸡,你真棒!”

每天放学后回家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看我的小鸡,照管那两个跛腿的鸡。妈妈见我这么认真,就对我说:“伦伦,你是养鸡还是养宠物啊?”我自豪的说:“小鸡就是我的宠物!”

我爱我的“宠物”鸡,我希望我的小鸡健健康康的长大。

我和我的小宠物作文

我家的小猫,是要去外国的邻居送给我的,我一看他的外表,就觉得好可爱,我把它取名为——小可爱。

小可爱毛茸茸的,不像野生的猫,耳朵尖尖的,她好想拥有一双灵活的耳朵,他还有一双水盈盈的“小露珠”,还有一张嘴巴和一个鼻子。

小可爱整天睡大觉。居然双腿和双手全部扒开,颇像一个顽皮的小娃娃。但是,他总在床上爬来爬去。联创多成了它的好玩具。真可恶。

小可爱渐渐长大了,懂得了化妆,原来是从妈妈那里学来的。每当妈妈化妆时,小可爱都跑到自己的“化妆室”,从衣柜里不断地掏出衣服来。一、二、三……我和妈妈弄得手忙脚乱,搞得天翻地覆。

小可爱已经长大了。生下了一只只小猫咪,每只都很可爱。今天,小可爱带着小猫咪去散步,碰见了一群大黑猫,每只黑猫都很机,但很胆小。小可爱早已知道它们的弱点,便叫了一声,让小猫咪赶快撤离。小可爱发飙了,使出了爆发尖叫的“必杀技”,所有的猫都逃的屁滚尿流,吓得魂飞魄散。

小可爱教小猫咪学各式各样的本领,猫咪们很聪明,一下子就学会了。

小可爱不再是以前的小可爱了,他已经成大可爱了。它天天保护着猫咪,直到老死为止。他已经就是伟大的英雄!

我不再讨厌以前既懒惰又爱臭美的小可爱了。

我和我的谁作文优选

我们家有一只孟加拉豹猫,我给它起了一个我认为还不错的名字“英棒。”

它全身上下都是深浅褐色,黑色的圆点大大小小布满全身,全身都是肌肉,“英棒”很高冷,因为他不喜欢让别人摸他,喜欢自己蹦蹦跳跳,他在阳台上爬高上低,一会跳到2米高的衣柜上,一会又跳到2米多高缠着麻绳的下水管道,这个下水管道已经变成他爬上爬下的玩具了。英棒身手敏捷,很轻松的飞檐走壁,这简直帅呆了!他饿的时候就会非常温柔地“喵”......问我们要吃的,英棒非常爱吃鸡胸肉、三文鱼,只有饿的受不了的`时候才吃一点点猫粮。

英棒的胡子是白色的,翘起来长长的,我听妈妈说猫的胡子是用来测量老鼠洞,来抓老鼠用的,而且猫的胡子有多长,他的身体就有多宽,猫不喜欢让别人动他的胡子。英棒非常会享受,在笼子里爬来爬去,让我们用它最喜欢的刷毛器给它梳毛。它很爱干净,在猫砂里上完厕所,如果你不收拾干净,它就抗议不上厕所。

那天,我去给它喂它最喜欢的三文鱼肉,我心想:“他会不会用爪子抓我,会不会用牙咬我!”我忐忑不安到了阳台,把手伸出来喂它吃,令我吃惊的是,它站了起来,用爪子把我的手轻轻地拉了下来,高贵优雅的吃着。

还有一次,我蹑手蹑脚的到阳台上,想偷偷看英棒是怎么样睡觉的,但是,它听觉灵敏,很快就知道笼子旁边有人,英棒快速站起来,用它那双绿宝石似的大眼睛看着我,对我“喵”叫了一声,好像在问:你来干嘛,有什么事。”它看见了是自己的小主人来了,才松了口气,继续四腿朝天的躺下来呼呼大睡起来!

我和英棒的故事还在继续,因为它是一个聪明可爱的猫咪。

我和我的祖国观后感文本优选

“我和我的祖国,一刻也不能分割……”从电影院出来,就一直和同学们哼唱这首歌,撩动心弦的歌词是我们对祖国最深情的告白,而《我和我的祖国》这部影片,更是诠释了祖国在我们每个中华儿女心中的份量。

影片通过七个小故事向我们呈现了祖国和人民的成长历程,从共和国成立的1949年起,x年风雨娓娓道来。为开国大典设计旗杆的工程师林致远精益求精,爬上20多米的旗杆进行修理,终于让五星红旗在_顺利升起,迎风飘扬,那一刻林致远热泪盈眶,见证着四万万中国人民站起来的历史丰碑。从事原子弹研发工作的高远,隐姓埋名,不能和家人联系,离开了自己心爱的姑娘,更是在万分危险时刻不顾一切地冲进核反应室关掉阀门。在看到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消息的那一刻,他饱含泪水为之欢呼,我想,祖国在他心里的份量就是可以不惜付出生命换来祖国强大的坚定信念吧!

第三个故事十分巧妙地从一个孩子的视角讲述了女排夺冠的光荣时刻,也十分细腻地描绘了80年代的民俗风貌,有些琐碎而又充满温暖的生活。1997年7月1日x回归,对交接仪式总指挥文彬来说,保证国旗在0点0分准时升起就是他对祖国的承诺与担当,谈判中目光坚定,话语严正,为祖国争得尊严,赢得尊重。而且,无论军人、警察,还是普通x市民,陆港两地同胞们勠力同心,而凝聚他们的就是中华儿女共同的心声——我和我的祖国,一刻也不能分割。

还有2008年x奥运、航天与脱贫、2015年的阅兵大典……一桩桩都是我们中国人引以为傲的大事件,而这一张张中国名片的背后是每一个普通工作者孜孜不倦地付出,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书写着不平凡,祖国之于他们的份量就是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坚持。

我和我的小宠物作文

我的宠物是一只刚出生的小狗,它很可爱。

它全身雪白雪白的,像披着一身白雪;它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老是大张着望着我;它的小鼻子黑黑的,像涂了一层油漆似的;一张小小的嘴巴两旁还有几根胡须呢;有两只猫耳朵。别人见到了我的狗啊,都以为是只小花猫呢,因此,我给它取名叫嘟嘟。

有一次,早晨,我要上学去了,嘟嘟赶快跑过来,用它那紫葡萄般的眼睛望着我,好像在说:“姐姐,认真听讲哦,早点回来。”我蹲了下来,抓着它笑了笑,就关上门,走了。我放学回来,嘟嘟可能听到我的脚步声,躲在门后头,我一开门,嘟嘟向我扑过来,“你真是个机灵鬼。”我高兴地说。嘟嘟笑着舔着我的个胳膊,我们高兴极了。

星期六,爸爸妈妈带着我去郊游。早晨,我们准备出发了,嘟嘟急忙跑过来,舔着我的腿,好像说:“姐姐,我也要去。”我把它抱了起来,一起上路了。

一路上,花红柳绿,知了在树上不停的叫热。不知不觉,我们到了目的地-----东荆河大堤。我们光着脚,走在软绵绵的沙滩上,嘟嘟跑着,我追它,它跑得真快,我怎么也赶不上。在软绵绵的沙滩上,你追我赶,好不快乐。我们架好架子,烤好了豆干,嘟嘟赶快跑过来,舌头伸到外头,好像在说:“我要吃。”我夹了一个给它,它高兴极了,在草地上欢快地跑着,跳着,真高兴。

看,这就是我的宠物小狗嘟嘟,你说?它可爱吗?

我和我的谁作文优选

从有学校开始,同窗就是学子们特殊友谊的寄托,但也有反目成仇的,我和同桌。但绝大多时候,同窗都是真挚的友情,它可以给人以最热忱的帮助。

我的同桌叫卫晖,他有一双小小的眼睛,鼻子不算高,一张小嘴巴,我一直都不怎么喜欢他。直到有一天,却让我刮目相看。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万里无云的早晨。我和小伙伴们高高兴兴地来到学校,走到教室门口,只见刘老师在黑板上出了两道思考题。

“报告。”

“进来吧!”

经过老师的同意,我便走进了教室,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拿出本子来做黑板上的题。第一道题很简单,我一会就做好了。便转头看我旁边的卫晖,只见卫晖还在那眉头紧锁,把笔含在嘴里,一脸苦样,“怎么还没有做好啊!我可在做第二道思考题了。”我得意地说着。哪知道我做第二道题目时,遇见了“拦门虎,”结果,我绞尽脑汁地想,也不会做,我便瞅了一眼卫晖,只见他已经把第二道思考题做好了,正拿着笔在检查呢!

“哎!真不该说那句话的,现在我不会做了,怎么办呀?”

焦急而尴尬的我也只好问问卫晖了:“卫晖,你能帮我讲讲这道题吗?我……”话还没说完,他就放下手中的笔为我讲解,每一个细小的地方都讲得十分详细,我看见他那明锐的目光,不由得使我后悔了起来。

同窗的生活很美好。我和卫晖当同桌不过几个星期,但我们有了很深的友谊。表面上打打闹闹,实际上是友善的。我们不愿同窗生活平淡地逝去,所以有了搞笑,只有笑声才是友情最好的催化剂。

我和我的书

“要热爱书,它会使你的生活轻松,它会教导你尊重别人和你自己。”高尔基如是说。书能通古晓今,像与朋友交谈,书能使我们写好作文,所以我和书结缘。

我把我的课余时间全用在了书上。在书海里遨游,吸取知识的精华。我爱闻书上那股淡淡的油墨香气。也许你会说看书有什么好?干巴巴的,不像电视一般有声有色,不如电脑那样用途广泛。我不那么认为。书常常把我领到一种旁人不可达到的似乎仙境的境界,使我魂牵梦绕,朝思暮想。

我是从七岁才开始读带拼音的《格林童话》,读完后,我就一直嚷着让妈妈给我买许多带拼音的童话书,直到九岁那年,我才开始读科技书、作文书。

我喜欢西游记中的人物,他们个个栩栩如生;喜欢神话故事的神奇离异;喜欢探险记的紧张与惊险;我也喜欢那些让人快乐,开心的漫画书;我最喜欢的是狄仁杰的四大迷案,个个写得扑朔迷离,环环相扣,惊心动魄,让人毛骨悚然;我还喜欢那精彩迷人的西游记,让人目不暇接。

书陪伴我走过了很多的时间,它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至终地陪伴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它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使我的心灵得到净化,它让我插上了想象的羽翼,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

永远都不分离,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亲密!

我和我的谁作文优选

我是一只小蚂蚁,一出生就在一个拥有上千人的洞穴中,这里格外热闹,也十分温暖。这个黑暗的洞穴中,虽看不见光明,但是每天我们都会从外面合力搬回一些美味,我们大家围在一起吃,十分融洽。

向往——离家。

渐渐的,我开始厌倦这种生活了,一种欲望在我的脑海中产生——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我告诉父母我要外出闯荡。父母的担心被我说服了,终于同意我出去。临走时她们告诉我:“孩子,在外不适应的话就回来吧,这里永远是你的故乡,你的家。”

我终于离开了这个家,怀着美好的愿望告别了故乡,外出闯荡。

后悔——念家。

我来到外面,这里的光照十分强。刚开始我还有些不太适应,我在外面一直走,也一直想交一些朋友。终于过了几天,我交到了一个朋友,那是一只毛毛虫,它的体积要比我大太多,但性情却十分温顺,我们在一起玩。通过它我又交到了许多朋友。

家里虽然没有外面的精彩与繁华,却有亲情的存在。于是,我回家的信念愈加坚定。

开心——回家。

我终于回到了我长久未见的家。家门开着,妈妈正在做饭,爸爸正在搬运粮食。它们看到我后立刻跑过来,激动地将我涌入怀里,看了又看,摸了又摸,口里不停地念叨:“娃呀,你受苦了……”兄弟姐们都围上来拉着我的手问长问短。我走进自己的房间,原来一切都没变,我趴在我的小床上,闻到了床的味道,我的味道,家的味道。爸爸说:“你妈天天打扫,就等着你回来呢。”我鼻子一酸,扑倒妈妈的怀里,哽咽着说:“我再也不走了,还是家里好!”

我回来了,这个虽然黑暗但是却无比温暖的家,这个养育我多年的家,我终于回来了!

是的,家是不会变的,它永远都在等一个还未回来的你。

我和我的国

生来就是中国人,一切便都顺理成章了。老师讲“热爱祖国”,便听话地记住,一如记住那些数学公式、政治术语。

成长的路途太过忙碌,忙着找寻青春的记忆,忙着憧憬美好的未来。真的,太忙碌,以至于我们都忘记回头,看一眼自己诞生的地方——生命的根。

我自认不是个感情丰富的人。何谓“祖国”,何谓“中华”,太过模糊,也太过抽象,每每思及,总是疑惑茫然,便索性不再去想。

于是,又过了那么久那么久,久到我几乎都要忘记了“祖国”。

就在这时,六十周年国庆临近了。

死寂了那么久的心,突然便躁动起来。一天又一天,兴奋地期待着十月一日的到来。

曾经,我只想踏过高考的独木桥,进入大学校门,然后到一个高福利的国家定居。很平淡无奇的规划,却真的是个不错的规划。不必在暮年感到孤寂,也不必担心自己的生活失去保障。快快乐乐地工作过,老来便安闲惬意地度过晚年。何等自在!

现在,安逸平淡的生活仍是我的追求,然而对于当初的规划,却渐渐怀疑起来。

因为,从未像现在这样清楚地知道:我爱中华。

爱这个被称为“炎黄子孙”的民族,爱她延续千年不断的文化。对她,了解的越多,便越无法放下。

曾经,我以为我的梦只有在欧洲田园中才能找得到。如今,我才懂得,我要的东西,只有在这片中华大地上才寻得到;我的梦,一直就在身边。

是啊,只有与这片土地相连,才能真正与五千年风流相通。庄周的孤傲,五柳的恬淡,中散的狂放,安石的淡定,那份情怀,只在这里,只在这片千百年未曾改变的土地上。

于是,终于悟了。

脚,只有踏在这片土地上,才是平稳的;心,只有停泊在家里,才是安定的。暂时的离开不过是为了远行。不管对远方有着怎样的贪恋,落叶总要归根,游子,也终要回家。

国为根,唯与根相连,叶才有生命。

回头望望走过的路,总不禁慨叹:有些东西,真的只有长大才能懂。彼时的我,绝无可能这么静静地谈着自己的家,自己的国。

曾经,也算是半个愤青。

那时,太小,眼界,便也太过狭窄。

太多文章报道将西欧描述得宛若人间天堂,向往,便由此而生。羡慕他们不受束缚的个性,不必像国内学生那样为了升学而收尽锋芒、埋首书本;羡慕他们对待生活的淡然宁静,而不必像国人那样为了生计劳苦奔波。那时的自己,一厢情愿地认为西欧才是梦中的天堂。

那时,真的是有怨的,怨自己为何会生在这里,为何自己所处的是这样一个地方。那时,每每看到国人因低素质而遭白眼,又看到那么多官员因腐败下马,心中,便慢慢有了恨。

为何,中国人要这么让人失望?!

越是清楚地看到西欧的发达,便越是痛心于中国正不断滋生的拜金和腐败。那时,只看到了其他国家的好,却从不曾留意中国的努力。无论如何接受不了这巨大的反差,痛心疾首,到最后竟模糊了自己对“国”的感情。

而现在,终于长大了,终于能够冷静地审视中国的前进。

阅兵式上,看着一列列队伍走过,我的心在颤抖。

我一直坚信,军人有着比普通人更为骄傲的尊严。他们是国的象征,他们的尊严,便是国之尊严。

两个小时的阅兵式,始终无法遏抑充溢心中的激越和感动。沉寂了许久的热情,因着这六十年大阅兵重又燃烧起来。

“红日初生,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

实如梁先生所说,不久的将来,这个东方大国定会放出万丈光芒!

我和我的谁作文优选

最能代表中国的事物莫过于汉字!

汉字是一种相当古老的文字,在商出现甲骨文时,已为中国文化奠定了基础。汉字在不断地演变着,中国也在逐渐强大。如今汉字已经成熟,中国也会变得成熟。

汉字并不像英文一般直截了当,还是十分含蓄的。一个词语,包含好几种含义也不足为奇,就从意思上来说,足以把人家老外绕得团团转,这也就拉大了中外文化的差距。西方文化要说什么就说什么,直接了当;我们要说什么,还要一套公式一般换一个词来表达,更加内向含蓄。所以,汉字便是一种文化的基础,可以通过汉字去折射出一种文化。也许,就只有中国人的智慧才能铸造出如此多元化的文字吧!

汉字文化还拥有一些哲理,比如“明”,就是日月交辉,太阳和月亮拼在一起就是明亮了;比如“聪”,有耳有心,还能学到更多知识,更加聪明;又如“好”,一子一女,一直生活更美好……这一个又一个汉字,哲理也是十分有趣的。汉字也被叫做方块字,因为形状如同方块,也代表着方正,更代表我们中国人乃至我们整个华夏民族刚正不阿的气魄。

汉字最不可缺的便是拼音,四种语调,并非不做改变。就说“一”吧!大家都知道读音,可有的时候它还会变音。所以说,当老外按照正确发音读时,我们反而会发笑,这使得老外更会一头雾水。汉字的魅力真是大呀!

如今,汉字的影响已经遍布全球,许多外国人都了解了方块字,最近的《汉语桥》是最大证明,汉字被富商老外学习,甚至去探究中国文化,有些老外对中国文化熟悉程度丝毫不亚于我们。这便是中国富强的象征。中国文化早已漂洋过海和外国人打交道,在街上看到老外在讲中文,心中便会油然而生出自豪感。

汉字被传承至今,可谓是千辛万苦,中国无数次的挣扎却依旧没有断绝这份文明,这代表了中国人的智慧。如今,让我们作为一个中国人最大的义务便是保持这种智慧,传承这份文化,向世界宣告中国文化是强大的!

中国文化早已烙印上的汉字,汉字早已象征着了中国。

我和我的灯

柔和的橘黄色灯光洒向桌面,照不到堆积如山的作业本背后。揉了揉发涩的眼角,从题海中抬起了沉重的头,窗外的五光十色在我眼中尽是迷茫,定睛看了半天也没有聚焦。

身后有了响动,木然回头,直觉脖子酸得像是要扭断。暖暖柔柔的湿润覆盖在了眼睛上——热毛巾。暖流从眼睛开始奔向全身,直达心底。疲惫虽没有神奇地一扫而光,但整个人的确比刚才的木然呆滞多了几分神采。

“妈妈,你还没有睡觉?”我的声音似乎有些干涩。恰逢一杯热牛奶塞在了我手心中,虽看不到,但奶香四溢,扑进鼻间,“嗯,睡不着。”毛巾拿下模糊中只看到一个背影。狠狠地喝了一大口牛奶,便继续置身于题海埋头苦干。橘黄色的灯光依旧柔和。

时间一分一秒地爬走了。放下笔,终于给今天的作业画上了句号,转了转脖子视线便粘在了靠在床边的人影上,明明眼睛都困得睁不开了,却还是执着地坐在床边不肯躺下,手上还拿着刚刚的热毛巾。突然间有些哽咽,有些东西堵在胸口,难上难下。最终还是开了口:“妈妈,我写好了,你去睡觉吧。”半睡半醒的人揉着眼睛站了起来,“睡觉前再洗一下脸,睡觉时会舒服一点,我去睡了,你早点睡。”然后便走出了房间。不知为何,此时的背影如此清晰,历历在目,像烙痕一样印在了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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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我是分割线@_@。

我和我的谁作文优选

当你落寞时,书给你勇气;当你悲伤时,书给你欢愉;当你狂躁时,书给你冷静;当你成功时,书给你导航。

小时的我,并不喜欢读书,甚至觉得书里的内容枯燥乏味。生动有趣的场面用图画或电视描绘不是更直白,为何要固定在书本上?有时候书本上有些地方非常别扭,我都看不懂。

泪水渐渐冲走了我心中的伤痛,却冲醒了我的思考。我拖着灌铅的双腿行走在校园。抬头仰望天空,天空被乌云遮住了一般,灰蒙蒙的,如同我的心情。看着周围的人谈笑风生,我却更加孤独了起来。

回到家中,我竟破天荒的翻起了我唯一的一本课外书,还是老师送我的——《阅读》。翻开这本书,一句话冲击着我的眸子,温暖着我的心灵——“困难是上帝给你的祝福!”就仅仅这一句,消融了我心中的坚冰,拨开了我内心的云雾,指明了我努力的方向。

从此,我很喜欢阅读,我更喜欢《阅读》。在阅读中,我看到了激励人心的画面;我了解了更加丰富多彩的世界;我认识到了阅读的重要意义;我明白了读书可以陶冶我的情操,让我变得更加睿智。我想,我和《阅读》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和我的狗

在我7岁过生日时,外婆给我带了一条小狗来,是送给我的。

小狗真可爱,两只水灵灵的眼睛,小小的;一对三角形的耳朵,像“收音机”一样灵敏,可以听到很细微的声音;那敏捷的鼻子能闻出各种气味;他的毛是金黄的,除了脚上有几处是白的,全身都是黄的。我给他取了个名字叫“乖乖”。

乖乖是因为刚刚才到我家的吧,有点生疏,他这看看,那儿瞧瞧。经过一段时间后,他和我比较熟悉了,我们一起玩耍,一起跑步。

渐渐的,乖乖长大了,他变得更强壮有力了,他变得本分了,他知道他应该做什么了,那就是守家。对爸爸妈妈来说是好事,可对我来说就是坏事,因为他和我玩的时候越来越少。于是,我就想起他以前跟我玩的情景:他在前面跑,我跟在后面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乖乖却欢快地叫着,直着尾巴跑。最后,我们来到一处油菜花地,乖乖直往里面钻,后来被花粉折腾了一番,在回家的路上,一直打着喷嚏。笑声、喷嚏声回荡在路上......“以前乖乖多好啊!”我伤心地说。

后来我又想了想,乖乖以后会更听话了吧,他常跟着我也显得有些不大好吧。于是,我就让他守家了。可是,我又不能不和他了吧?因为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有什么委屈,可以跟他说说,解解闷,他好像能听懂我说的话,总是专心地听着。从他的眼神可以看出:我伤心,他也会难受;我高兴,他则比我还兴奋。我们之间似乎有一种共同语言。

记得有一次,那是一个百花齐放的季节,山上的花儿都开了,鸟儿也回来了,勤劳的蜜蜂也开始干起活了。但是,对于我来说,这一切太美了,但又不能身临其境。老师对我们说:山上的蛇、虫都从寒冷的冬天醒来了,叫我们不要上山采花、玩耍。我把这事告诉了乖乖,乖乖似乎有了主意,急忙在我面前欢快地跳了起来。然后就快速地跑到山上去了。我一开始什么也不明白,只是觉得他跑到山里玩去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还没见他回来,天也快黑了,我和爸爸妈妈们打着电筒进山找他,找到直至天全黑下来的时候,爸爸决定回家,回到家后,屋子里静极了,只听见钟点在滴滴嗒嗒地走着。

爸爸妈妈也灰心地去休息了。我躺在床上左翻身,右翻身,脑子里只想着乖乖地身影,不知不觉地睡了。在梦中我被一段急促而欢快的狗吠声惊醒了,我听得出来那是乖乖地叫声,马上翻身上床连衣服都没得来及穿就光着脚去开门了。门一开乖乖就跳到我的身上,用他那热乎乎的大舌头舔着我的脸,还一边发出高兴的声音,好像在说:“杰杰,我回来了,我还给你带回来了花!”我顺着灯光往外看,看见满地的迎春花!我跑了出去,拾起地上的花,虽然已经凋谢了,但是,在我心中是最美的花了!花枝上有着大大小小地咬印,那是乖乖咬的,我哭了。妈妈在一旁也被深深地感动了。

啊,从乖乖身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与人之间能和谐相处,人与动物也能友好相处,只要你用真爱去感化于他,无论是他老虎还是狮子,你们都能成为好朋友!不是亲人,也胜似亲人。

对面长年无人居住的阳台上有一团懒散的黑色块状物,我总以为那是只晒太阳的流浪猫,可是它总是不动。于是一次借义务劳动的机会,我特意打量了这只“黑猫”一下,发现它原来不过是一块像猫的岩石罢了。我不禁有点失望和后悔,若一直以为它是只黑猫,那该多有诗意!可是现在望向窗外,就只有一块大石头丑陋地向我微笑。

晚上多喝了几罐可乐,再加上停电不能开空调,也不知是热得,还是可乐的缘故,我辗转反侧睡不着。于是拿了袋零食,坐在拉开窗帘的窗边,一边一口一口地塞着零食,一边死死地盯着那猫型石块,想着各种乱七八糟的事情,希望能以此产生睡意。可是突然,我的瞳孔急剧增大,手中的零食残渣悄无声息地掉落,我看见了什么?!

第二天,我仍感到心惊胆战,拖着妈妈不停地说,妈妈不耐烦地回答:“你出现幻觉了吧!那块石头不还在那儿老老实实地呆着吗?好了好了,别在这挡着我做事,跟你说了多少遍了,不要看那些神灵鬼怪的片子小说,偏不信,现在看到了吧,真是……”我急忙捂着耳朵奔回房间,要知道,我妈要么不唠叨,一唠叨起来绝对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连绵不断,比唐三藏还唐三藏。

醒来的时候,感觉自己已经睡了很久的样子,于是梳棱了下头发,揉了揉眼睛,抬头,一双熟悉的,惊恐的双眼跳入眼帘,旁边还有未吃完的零食,我打了一个寒颤,直直地盯着那既熟悉又陌生的脸。原来如此,心中不禁漫起一股苦涩,我慢慢地露出一个笑容,原来猫果真是有表情的。

苍茫的天空中幽幽地传来一句诡异的话:好奇心害死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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