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扔垃圾通知(优质18篇)

时间:2023-11-14 22:28:32 作者:LZ文人

通知的发布需要考虑到受众的接受能力和理解水平,以便更好地达到信息传达的目的。参考通知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通知的结构和语言特点,提高我们自己的写作水平。

物业小区大型分类垃圾桶逐步更换通知

尊敬的业主:

垃圾分类是按可回收再利用和不可回收再利用的方法进行分类。人类每天会产生大量的垃圾,大量的垃圾未经分类和回收随意弃置会对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垃圾分类是在源头直接将垃圾分类投放,并将已经分类的垃圾清运、回收,使之重新变成宝贵的资源。

在这里我们呼吁广大业主,自觉按照规范分类垃圾。

为了丽水有更美丽的明天,大家共同为环保出分力。

做好垃圾分类的通知

尊敬的业主朋友:

我管理处为积极响应国家环保号召,配合居委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也为了使小区环境卫生能够得到改善,现已在xx小区东面垃圾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此工作的前提下离不开小区全体业主的`积极配合,现通知如下:

截止20xx年11月10日未领取室内(小)分类垃圾桶的业主朋友们,请尽快携带好房产证至物业管理处领取。

通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做好垃圾分类的通知

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从源头上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从xx年11月4日起,请各位就餐人员在就餐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将餐后垃圾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

希望广大师生从我做起,并以自己良好形象感召身边的人文明就餐,使文明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养成食堂垃圾分类的'就餐习惯。

感谢各位就餐者理解和支持!

通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垃圾分类通知

餐饮商户:

为了规范商场的垃圾管理,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用餐环境,同时为了确保垃圾的及时外运处理,要求各餐饮商户店内所产生的垃圾,按照垃圾房内的提示分类存放。不得将“可收回垃圾”与“餐饮垃圾”混放在一起。如发现不分类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按要求做分类处理。

____________公司。

20___年3月3日。

垃圾分类通知

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从源头上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从11月4日起,请各位就餐人员在就餐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将餐后垃圾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

希望广大师生从我做起,并以自己良好形象感召身边的人文明就餐,使文明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养成食堂垃圾分类的就餐习惯。

感谢各位就餐者理解和支持!

后勤处。

20__年__月__日。

做好垃圾分类的通知

各位员工:

为贯彻执行《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精神,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要求,即日起,公司将严格按垃圾分类原则,定时定点投放垃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厨余垃圾: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

2.可回收垃圾: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成为生产原料或经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

3.有害垃圾: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

4.其他垃圾: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

1.公司在指定区域摆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等三个垃圾桶,所有人员应将垃圾按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

2.有害垃圾(如旧电池等)请大家自行放在门口指定垃圾桶。

1.各种垃圾必须倒在指定的'区域内,不得在随意倾倒、不分类。保洁工在每天早上去各办公室收集整理垃圾,请各位按要求分区域摆放。

2.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整理收纳,联络废品收购商回收处理。3.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由保洁员每天下班之前包装好,放在在园区门口大垃圾桶内,由垃圾清运人员拉走处理。

1.请全体员工丢弃垃圾前严格分类,按时前往指定地点投放,行政部将逐一检查并指导投放。

2.如发现违规丢弃垃圾,按情节处以50—200元/次罚款,并通报。罚款标准如下:

(1)不按时、不按点,随意乱扔,处以200元的罚款。

(2)按时或者没有按照种类分类,第一次处以50元的罚款,第二次处以100元的罚款,以此类推。

(3)拒不分类的,垃圾监管人员将拒收垃圾。

3.即日起,除定点投放垃圾处放置垃圾桶外,公司其它区域将全部取消垃圾桶。

4.在定点区域,公司将联合监控,对违规投放垃圾的人员进行核查,一经发现恶意违规投放的,将全公司通报并处罚款。

请全体员工自觉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积极配合保洁人员。

特此通知!

通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垃圾分类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11月3日九华山风景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会会议精神,请相关单位开展以下工作:

2.确定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

3.请各相关单位责任人扫码进入九华山风景区垃圾分类群(附二维码)。

4.请各相关单位于11月18日前将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文件及责任人名单送至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___)。

管委会办公室。

20__年__月__日。

物业小区大型分类垃圾桶逐步更换通知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为响应市爱卫办举办的.爱国卫生运动,给业主们一个更干净、美观的生活环境,管理中心将会在12月15日下午15:00举办“灭鼠、灭蚊除四害”活动,加强除四害力度。到时,工作人员会对小区绿化带、沙井、下水道、设备房、管井、小区各楼层、天面及架空层花坛等地方投放药物、喷雾和放烟炮,进行全面的灭鼠灭蚊工作。

广东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xx家园物业管理中心。

20xx年xx月xx日。

垃圾分类通知

各部门、车间:

因公司场地有限,为了规范生产区垃圾的管理,实现生产垃圾的分类贮存、分类处置,现将垃圾堆放场所分为四个区域,即可回收包装袋堆放区、可回收普通固废区、普通固废垃圾堆放区和其他垃圾堆放区、(南门厕所旁)等。望各部门、车间严格按照要求,将垃圾分类后堆放至各不同区域。一、各种垃圾分类如下:1、可回收包装袋堆放区:不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各种原材料包装袋、内膜袋、牛皮纸袋等。2、可回收普通固废区:废纸箱纸板,废纸,各种饮料瓶,废钢丝管,冷凝器垫圈,纸桶、废商标贴纸等。3、普通固废垃圾堆放区:废混凝土,废砂土,砖块、石头,各种密封垫,废保温材料和废木板等。4、废设备、材料堆放区:报废的钢板、钢管、废铁、废桶、废阀门、玻璃钢、rpp、pvc阀门、管材等。5、其他垃圾堆放区:果壳、树叶、树枝、杂草等1-4项内未包括的其他垃圾、废品。二、管理要求:1、包装袋、纸板、纸箱必须摊平、扎紧,在转运过程中严禁出现抛、漏、洒现象。2、未经分类的生产垃圾,三废处理站有权不予接收。3、各种垃圾必须倒在指定的区域内,在厂区内随意倾倒、丢弃垃圾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9.3.15款进行处罚。

安全环保部。

20__年__月__日。

做好垃圾分类的通知

尊敬的业主朋友:

我管理处为积极响应国家环保号召,配合居委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也为了使小区环境卫生能够得到改善,现已在xx小区东面垃圾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此工作的前提下离不开小区全体业主的积极配合,现通知如下:

截止20xx年11月10日未领取室内(小)分类垃圾桶的业主朋友们,请尽快携带好房产证至物业管理处领取。

居住区垃圾分类注意事项

居住区生活垃圾大致可分为厨余果皮、其他垃圾、玻璃、有害垃圾、废旧衣物和可回收物六大类。具体是:

一是厨余果皮,主要包括居民家庭产生的剩菜剩饭、菜皮果皮、茶叶渣、过期食品等。

二是其他垃圾,主要包括除厨余果皮、专项收运、废旧品回收以外的日常生活垃圾、如废弃餐巾纸、尿不湿、灰土、污染较严重的纸、塑料袋等。

三是玻璃,主要包括玻璃瓶罐、平板玻璃、镜子等。

四是有害垃圾,主要包括电池、灯管、油漆桶、墨盒、硒鼓等。

五是废旧衣物,主要包括废旧的衣服、地毯、毛巾、床单等织物,废旧的包、鞋等皮革制品。

六是可回收物主要包括较清洁的报纸、信封、账单、纸质包装盒等废纸及纸板、饮料纸包装、塑料瓶罐、塑料玩具、塑料包装袋等塑料制品、废金属等。

厨余果皮(湿)、其他垃圾(干)由当地环卫部门实施干湿分类清运,并确保日产日清。

玻璃、废旧衣物和可回收物(含低价值物回收)。

现我小区已按比例配备相应的干湿两个垃圾桶(120l),随后会陆续将原来旧垃圾桶全部更换,六分类的垃圾桶(240l)现已放置在小区的门口及垃圾房内。为了使小区业主的居住环境整洁,希望广大业主能够自觉将垃圾分类堆放至物业指定地点。

xx物业服务中心

20xx年xx月xx日

做好垃圾分类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11月3日九华山风景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会会议精神,请相关单位开展以下工作:

1.成立垃圾分类领导小组;

2.确定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

3.请各相关单位责任人扫码进入九华山风景区垃圾分类群(附二维码)

4.请各相关单位于11月18日前将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文件及责任人名单送至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xxx)

管委会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物业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东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推进学校垃圾分类工作,让居民了解垃圾分类知识和益处,提升大家重视环境保护、节约资源的意识,近日,物业服务中心在校区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工作,物业服务中心主要采取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专业垃圾的定义、具体类别以及分类投放注意事项等,加强疫情期间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提高大家的分类意识。

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需要全民参与的长期工作,下一步,物业服务中心将通过不同形式继续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将疫情防控与垃圾分类有机融合,为维护文明洁净的校区不断努力!

做好垃圾分类的通知范文

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从源头上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从2021年11月4日起,请各位就餐人员在就餐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将餐后垃圾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

希望广大师生从我做起,并以自己良好形象感召身边的人文明就餐,使文明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养成食堂垃圾分类的就餐习惯。

感谢各位就餐者理解和支持!

后勤处。

20__年__月__日。

垃圾分类通知

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四大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可回收垃圾指适宜回收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这里的纸类指未严重玷污的文字用纸、包装用纸和其他纸制品等。如报纸、各种包装纸、办公用纸、过期杂志、图书,还有各种纸质包装盒,这些都是可以回收再利用的。

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纸巾和卫生用纸因为水溶性太强,是不可回收的。

玻璃是可回收垃圾,日常生活中的玻璃用品主要有各种玻璃瓶、玻璃碗、镜子、玻璃灯泡等。

玻璃器皿工业会把这些被粉碎的玻璃重新加工,在精细挑选的基础上去除杂质,加上沙子、石灰石和碱等原料,可将这些碎玻璃变成制造新玻璃制品的原料,重新制成精美实用的玻璃装饰品或玻璃容器。

实验表明,回收加工玻璃制品对保护环境和资源都有好处,不仅能节省玻璃制作的原材料,而且可以节省煤炭和电力等能源。通过高科技的制作工艺,回收再利用后的玻璃原料又被工人师傅变成各种漂亮的花瓶、实用美观的茶杯、碗碟和玻璃瓶,回到我们的生活中,供我们使用或欣赏。

但是,很多人在实际生活中并不知道玻璃是可回收垃圾,因为大多收废品的人不再收取玻璃瓶,更是加深了人们“玻璃瓶没有再利用价值”的印象。

因为带色玻璃在制造无色火石玻璃时是不能使用的,而生产琥珀色玻璃时只允许加入10%的绿色或火石玻璃,因此,消费后的碎玻璃必须用人工或机器进行颜色挑选。碎玻璃如果不进行颜色挑选直接使用,则只能用来生产浅绿色玻璃容器。

我国自从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限塑令”。明确规定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不得提供免费塑料购物袋,并禁止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

“限塑令”实施之初,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可是过了几年,国家明令禁止的超薄塑料袋在市场上又随处可见,免费塑料袋再次出现,超市中免费的连卷塑料袋用量大增,批发市场更注重卖塑料袋而非“限塑”。

目前,我们生活中使用较多的塑料制品有塑料包装、购物用的塑料袋、一次性聚苯乙烯塑料餐具餐盒、电器包装发泡填塞物、一次性塑料桌布等。

例如,我们常吃的方便面包装碗,每天用的塑料拖鞋,喝的矿泉水瓶子和其他饮料瓶,甚至酱油瓶,都是用塑料加工制成的。虽然有的塑料物品外表看起来坚硬,但它们的材质就是塑料。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消耗得最多的要数塑料袋和矿泉水瓶了。在某些旅游景点,经常会发现被随意丢弃的饮料瓶和迎风飞舞的塑料袋,不仅影响了景点形象,还会带来环境污染问题。再一个就是在火车站候车室,方便面包装碗和各种食品包装袋、饮料瓶乱七八糟地堆满了垃圾桶。这些垃圾如果不及时清理,分解出的有毒有害物质将会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

塑料垃圾的降解时间漫长,焚烧处理塑料垃圾可能会释放出多种有害的化学物质,其中,二恶英的毒性比较大。它不仅会导致鸟和鱼类畸形和死亡,还会使人消瘦、肝功能代谢紊乱、神经损伤、诱发癌症等。同时,一般的塑料瓶中都含有增塑剂,这种化学成分对人体是有害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增塑剂会慢慢地从塑料制品中溶出,进入空气、土壤、水源乃至食物中。此外,增塑剂也可直接通过人体皮肤吸收而进入人体。用塑料瓶装油,增塑剂也很容易被溶解。因此,对于塑料制品垃圾,我们一定要及时处置,尽早把它们送到工厂进行再生产,以促进塑料的循环利用。

可回收的金属类生活垃圾是指利用金属材料做成的易拉罐、罐头盒,金属材质的厨房用具,含有金属部件的电子产品等。

比如肉罐头盒、鱼罐头盒、啤酒罐等,都是用金属材料制成的,它们的区别仅在于金属材质不同而已。

另外,还有各种废铜烂铁、废钢,报废的汽车零部件等,人们可以借助金属回收工艺对它们进行重新利用。我们知道,金属材料都是从金属矿产资源中提炼出来的,而地球上的矿产资源都是不可再生的,总会有枯竭的一天,因此人们应当充分利用废旧金属,让它们别消失得太快。

目前,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的废金属产生,如果随意丢弃这些废弃物,不仅会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也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而合理回收利用则可以节约大量的能源和矿产能源。前面我们提到过:回收1吨废钢铁可炼好钢900千克;废旧易拉罐可无数次循环再利用,每次循环可节能95%左右。

垃圾分类通知

是指家庭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其中,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油水混合物。

厨余垃圾从产生时就应与其他品类垃圾分开,投放前要沥干水分,保证厨余垃圾分出质量,做到“无玻璃陶瓷、无金属杂物、无塑料橡胶”。纯流质的食物垃圾,如牛奶等,应直接倒进下水道。有包装物的过期食品应将包装物去除后分类投放,包装物则投放到对应的可回收物或者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电子废弃物类、织物类等。

可回收物分类投放时,应尽量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污染。废纸应保持平整;立体包装物应清空、清洁后压扁投放;玻璃制品应轻投轻放,有尖锐边角的应包裏后投放。

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杀虫剂及其包装物,过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等。

有害垃圾投放应保证器物完整,避免二次污染。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投放时应注意轻放;油漆桶、杀虫剂瓶子等,如有残留应密闭后投放;荧光灯、节能灯等易破损物品,应连带包装或包裹后轻放;过期药品应连带包装一并投放。易挥发的有害垃圾,请密封后投放。其余物则投放到对应的可回收物或者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餐盒、餐巾纸、湿纸巾、卫生纸、塑料袋、食品包装袋、污染纸张、烟蒂、纸尿裤、一次性餐具、大骨头、贝壳、花盆、陶瓷碎片等。简而言之,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可投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内。

沥干水分后投放。

垃圾分类的通知书

为加强对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住户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提高我市环境卫生水平,根据《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区域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住户临街建筑立面垂直至人行道边沿范围内的台阶、空旷地、人行道路等区域。

二、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住户在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的责任:

(一)搞好建筑物外立面、天面、阳台的市容环境卫生。沿街墙面应保持洁净、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拉挂。

(二)“三车”修理点、饮食档(店)对门前台阶、空旷地、人行道路每天清洗一次;其它商铺每周清洗一次。

(三)门前不得停放车辆,不得占道经营、作业和堆放杂物,店铺柜台货物摆放不超出门槛。

(四)门前招牌应保持整洁,文字要规范,无明显陈旧或破损,无错字、缺字。

(五)自备垃圾容器,放置在门槛以内,垃圾分类袋装存放。

(六)不得乱倒污水,严禁将垃圾扫出门外。

(七)门前不得私自设置檐篷、遮阳布,凡设置檐篷、遮阳布的,必须经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用料,要保持整洁完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三、本市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住户均有做好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义务。

四、对违反本通告第二项内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及住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依照《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五、对违反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拒绝、阻碍市容环境卫生等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监督、投诉电话。

市市容环境卫生局:81083331.越秀区:81903131,荔湾区:81031997,海珠区:34140952,东山区:37637980,天河区:87506700,白云区:86564383,黄埔区:82481959,芳村区:81899163,开发区:82213044,花都区:36808200,番禺区:84823341.

七、本市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各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规划、公安、工商、环保、卫生、城管等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本通告。

八、各街道办事处要与辖区内各单位签订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组织城管队员和市容监督员进行巡查,落实责任单位的责任。

九、本通告自20----年1月25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

十二月二十五日。

为加强平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城市清洁,营造文明有序的城市人居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市容环境卫生进行从严管理,对损害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从中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明确城市环境卫生责任主体。

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具体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城市公共道路、休闲广场、文化景区等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城市各类开发区、工业区、房地产小区、单位大院等由其管理机构负责清扫保洁。

(三)建筑工地施工、竣工后未交付使用的工地或待建地块等由施工单位或相关业主单位负责清扫保洁。

(四)沿街、沿路建(构)筑物环境卫生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由居民主体负责清扫保洁。

(五)城市城区、城乡结合部或行政辖区接壤地带等区域环境卫生责任不清的,由县人民政府确定责任人。

(六)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严厉整治乱扔乱倒垃圾等行为。

县城区所有单位、门店及个人应当按照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投放生活垃圾,或将生活垃圾投放到就近的垃圾容器、环卫三轮车辆中。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做出下列有损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的,从重处罚:

(一)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扔瓜果皮核、烟头、纸屑、食品包装等废弃物的,责令改正,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携犬(宠物)在公园、城市广场、公共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内所随地排泄,未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的,责令责任人立即清除排泄物,拒不清除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乱倒垃圾、渣土、粪便、排放污水、占道冲洗车辆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市政设施严重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城市道路上筛选、堆放或者晾晒建筑材料、谷物和其他杂物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五)从建(构)筑物或者车内向外抛撒各种废弃物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六)将门前垃圾扫入道路、下水道,将固体废弃物丢进下水道和厕所管道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责令清理,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0元以下罚款。

(九)在城市道路、绿地、广场、垃圾收集器内焚烧各种废弃物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市政设施损坏的,依法追究赔偿责任。

(十)运输车辆轮胎带泥驶入城市道路或运载物质泄漏(遗撒)造成道路污染的,扣押车辆并责令立即清理,处以被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15元以上40元以下罚款。不能自行清理的,由行政管理部门代为清理,清理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十一)施工废水、泥浆流出场外、浸漫路面和堵塞管道,责令清理道路污染物和管道堵塞物,处以200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十二)侵占、损坏、盗窃城市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行为的,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盗窃、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侮辱、殴打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其他有损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依法当处以200元以下(含200元)罚款,但违法行为人自愿协助行政管理部门制止他人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达到2小时或者按照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开展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达到1小时的,可以免予罚款处罚。

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除予以行政处罚外,还可将违法行为人的姓名(单位名称)、违法事实和处罚结果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平果县市政管理局作为我县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平果县市政管理局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环境卫生执法监察具体工作,重点查处乱扔乱倒垃圾等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办公区、家属居住区卫生管理,根据县创卫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对局办公区、家属居住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通告如下:

一、保持环境秩序。在办公区内一律不准停放外单位及家属楼居住人员车辆,家属楼住户车辆一律整齐停放在家属区,凡没人认领的车辆一律推放到家属区,单位工作人员车辆一律摆放整齐。

二、保持环境卫生。在办公区、家属居住区内不乱丢、乱堆垃圾、不乱放杂物,不在公共区内种植蔬菜。在办公区内不抽烟、不从楼上倒水、不随地吐痰。

三、保持室内卫生。办公室内要做到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无蜘蛛网、无烟头无堆乱放现象。

四、工作日期间,凡检查发现办公区内有外单位车辆(包括电动车)停放,扣罚值班门卫工资30元。

五、以上规定从公告之日起实行,请大家自觉遵守。

6月----日。

为了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瑞丽市秀美乡村和宜居城市建设,提升瑞丽旅游景观品位,瑞丽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年1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由有关部门按照《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瑞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损害环境卫生和违反交通秩序的行为从重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目标意义。

围绕“绿色生态”建设目标,按照“五创”工作的部署,通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旅游景观提升,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实现“三个提升”:消除盲点死角和薄弱环节,提升城乡面貌、秩序及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突出民族特色,打造重要节点,提升公路沿线景观效果及村庄品味;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制机制,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常态化水平。打造瑞丽“生态环境优美、人居环境舒适、旅游品质高尚”新形象,为瑞丽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先行区建设中当好表率创造良好环境。

二、治理范围。

瑞丽市全市辖区和公路沿线村庄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整治。

三、治理内容。

(一)城市环境综合治理。

工作职责:

1、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重点整治主要街道、面街,要突出东南亚风情和民族特色,对有碍景观进行突击性改造,坚决整治私搭乱建,积极修缮临街破损房屋,扎实推进穿衣戴帽工程,让人一到瑞丽就有眼前一亮的感觉;负责城区垃圾的及时清运,对市区路面及卫生死角进行全天巡查,及时完成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做到日产日清、车走点净;负责城市保洁工作,组织环卫工清扫人行道、绿化带。逐步提高城区道路两侧绿化率,美化道路沿线环境。

2、市水利局负责河道、沟渠、公园水体及河道的清淤疏浚,确保水质优良,排洪、引水功能正常发挥。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取缔无证照经营和占道经营;负责规范集市摊点经营秩序,取缔无证照经营和占道经营;负责对城区街道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进行整治,对集市及周边环境进行治理。

4、市交警大队负责在尚未安装交通信号灯的重点交通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及城区损坏交通信号灯维修工作并在重点交通路口安装电子警察等抓拍系统;负责交通重点领域整治及车辆乱停乱放、超速超限重点整治;负责加强对城乡主要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交通管理,进一步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交通设施;负责重点对城区道路两侧、车站门口、集市商场门口、超市饭店宾馆门前进行重点整治,严格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解决城区主干道路“肠梗阻”的问题;负责大力整治公路沿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5、市卫计局负责城市与城乡结合部、城郊村庄卫生隐患排查消除,对市区空旷地带、积水地带、闲置空房、建筑工地与缅甸相邻村寨进行卫生消杀和疾病预防工作;负责采取科学、有力的防控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登革热及其它传染病等疫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6、市环保局负责城市及城郊村庄治污、治噪、治气工作。

7、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电局负责采取多种形式、行之有效的宣传报道、营造氛围工作。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除国道和省道外全市道路破损维补;负责协调龙瑞高速公路指挥部安装瑞丽至弄岛高速公路延长线各十字路口减速带及相关安全标识标牌。

9、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加强出租车管理,查处非法营运行为,严厉整治乱停乱靠、随意掉头、随意上下乘客等违规现象。

10、瑞丽公路段负责对国道和省道公路损坏部分进行及时修补;负责清除国道和省道两侧垃圾、杂草,对公路、道路两侧进行美化、绿化,清理行道树上的铁丝、牌匾、乱拉乱挂等杂物;负责创建公路沿线环境文明风景线;负责逐步提高公路沿线两侧绿化率,美化道路沿线环境。

11、瑞丽路政大队负责加强路政管理,确保公路畅通;负责依法整治超限超载车辆,清除非法广告牌,整治砂石料及渣土运输泼洒、超限、随处倾倒等情况。

12、畹町、姐告、市工业园区工(管)委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积极做好辖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3、各级各部门负责按照责任分工组织干部职工,大力开展全民义务劳动和卫生清扫日活动,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

(二)主要公路沿线村庄整治。

工作职责:

1、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解决村庄规划不合理、民族特色不鲜明、建筑风格杂乱、私搭乱建、污水横流、乱倒垃圾、灰尘大等问题,特别是“蓝棚”问题;负责公路沿线村庄改造的设计工作,改造以提升为主,不搞大拆大建。

2、各乡(镇)、农场负责积极动员、组织干部职工和沿路村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公路两侧乱搭乱建、乱采乱挖、乱堆建筑材料等现象;负责公路沿线村庄的改造工作并做好涉及改造房屋群众思想动员。

3、市国土局负责对影响景观的面山采石场、坟山、工地等采取有效的掩隐措施,后期逐步治理;负责砂石场路面道路硬化工作。

4、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负责专项行动中社会稳定工作。

5、市委农办、市民宗局、市扶贫办负责整合各类资源积极配合做好公路沿线村庄整治工作。

(三)主要公路沿线旅游资源提升。

主要内容:按照辖区范围和管理权限划分治理责任,积极提升四条公路沿线旅游资源品质。

工作职责:

1.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改造提升公路沿线公厕。

2.市旅游局负责积极打造有条件的沿线新景观,突出沿线奘房及佛塔,合理布局旅游标识和交通标识。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龙瑞高速公路指挥部做好高速公路隧道口、服务区的景观打造和美化;负责治理公路沿线的乱摆摊、乱叫卖、乱挂标语等,全面清理和规范户外广告。

举报投诉电话:市政监察举报投诉电话4141416。

环保举报热线12369。

市电视台舆论监督举报投诉电话4124440。

瑞丽市城乡环境卫生。

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推进后宅街道“三治”工作进度,提升城市品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现就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严禁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发布通告如下:

一、凡在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严禁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损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二、单位和个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投放,严禁乱扔乱倒。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从业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沿途丢弃、抛洒垃圾。

三、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清运、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严禁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清运建筑垃圾,严禁沿途丢弃、抛洒或随意倾倒。

四、在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实行24小时动态巡查,并在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安装红外视频监控。对在辖区范围内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的,执法部门将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或《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其他违反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也将从严查处。

五、希望单位(组织)、个人积极举报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对发现在后宅街道辖区内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垃圾违法行为,举报提供线索经执法部门查实的,对举报人予以每件500元的奖励,对当场发现即举报并指证违法行为者经执法部门查实的,对举报人予以每件1000元的奖励。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做好垃圾分类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11月3日九华山风景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会会议精神,请相关单位开展以下工作:

3.请各相关单位责任人扫码进入九华山风景区垃圾分类群(附二维码)。

4.请各相关单位于11月18日前将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文件及责任人名单送至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xxx)成员单位名单:法院、检察院,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山单位、九华镇、九华乡人民政府、税务局、气象管理处、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九华山管理部。

通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物业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近日,交投集团下属交发物业公司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交投集团现有房产111处,针对房产分布特点,物业公司专门制定了垃圾分类活动方案。

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交发物业公司结合各房产使用实际情况,来到“两山”高层次人才集聚区施工现场发放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宣传分类基本知识,鼓励现场施工人员及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提高环保意识;随后,又组织工作人员来到上江埠驿站清理草丛垃圾,提高大家积极动手、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

下一步,物业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办公区域、出租房垃圾分类工作,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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