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与上市公司合作协议书大全(16篇)

时间:2023-12-24 00:25:19 作者:ZS文王

合作需要大家的理解和支持,只有共同努力才能达成共同的目标。以下是一些合作实践中的经典案例,让我们一起来欣赏和学习。

上市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股东会决议[20xx]号。

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长)。

股东会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20xx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同意20xx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万元按股比进行分配,期中股东*公司分红金额*万元;股东*公司分红金额*万元。

以上决议均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

股东单位: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股东单位: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校企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培养学生素质、适应社会需求,根据教育部关于中职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共同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协作、互惠互利等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订本协议。

甲乙双方为校企合作单位,乙方同意作为甲方的校外教学实习实训基地,接受甲方学生到乙方进行实习实训教学,甲方参照乙方建议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甲方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派遣专业学生到乙方开展工学结合实训及顶岗实习。乙方根据学生实习实训的内容和项目、课题给予适当安排及指导,以保证学生能顺利完成实习实训内容,为毕业后服务于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协议有效期为两年。

(二)学生实习实训的具体时间段、人数和批次根据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实习实训领导小组(组长由乙方担任),对学生进行教学指导和常规管理。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制定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教学计划,提供实习实训学生名单,指定一名当期实习实训工作负责人与乙方对接。

2.负责对实习实训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乙方的保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和其它相关规章制度。

3.为乙方提供有关专业信息服务、进行技术咨询,创造条件与甲方进行技术协作。

4.为乙方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提供帮助和便利。

5.在乙方挂“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校企合作单位”牌匾。

6.聘请乙方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参与教学研究活动,双方共同研究、开发、建设专业、课程和教材。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经双方协商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接纳甲方相关专业学生及教师到乙方参观,协助甲方完成实习实训教学任务。

2.根据甲方的实习实训计划和学生自身条件,具体做出工作安排,将甲方学生安排到乙方设定的岗位上实习实训。

3.付给甲方实习实训学生相应的劳动报酬。

4.安排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实习实训指导及教学研究工作及担任兼职教师,学生实习实训结束后,为学生做出书面鉴定。

5.提供实习实训学生必需的技术资料和产品样品,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为学生的生活提供便利。

6.保障实习实训学生的健康安全,不安排学生从事超常工作强度或与专业无关(除公益活动外)的事情;如出现工伤事故,乙方按国家《劳动保护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1.若需对违纪学生做出终止实习的决定,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并将学生交由甲方对接人员带回学校处理。

2.每位学生制服及饭卡应于期满办理完有关离职手续时退还,如有故意损坏,按乙方有关规定赔偿,甲方亦有责任协助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乙方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乙方管理人员的管理,维护乙方形象。

4.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请假,按乙方《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相关条例执行。

1.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校企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实施以“工学结合的订单式培养模式”,为企业培养既有良好职业素质又有很强的操作技能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双方同意建立校企合作关系,甲方在乙方建立“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外药品生产实训基地”。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根据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建设,走“产、学、研”相结合道路的指示精神,本着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药学系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派遣学生到乙方进行课程实习、认识实习、毕业实习等,乙方根据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的前提下给予适当安排,并派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教学指导,以保证学生能顺利完成教学内容,为学生毕业后服务于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甲乙双方组成工作小组(组长由甲方担任),对学生进行教学和管理。

二、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初步确定每次实习的时间、内容、人数和要求,提前一个月与乙方联系,与乙方共同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安排。

2、聘任企业技术人员为学校兼职教师。

3、委派专人负责管理学生的行政事务,并参与教学和指导工作。

4、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劳动制度。

5、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要求,提供信息服务、技术援助和项目合作研究。

6、向乙方推荐优秀实习学生。

(二)乙方。

1、充分利用企业的行业优势和影响,根据自身需要与甲方进行项目合作研究,并对双方成果进行推广。

2、按照甲方教学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学生实习内容、指导实习过程,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质,教育学生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提供实习设备、场地和原材料。

4、对学生的实习成绩进行全面的评价和考核。

5、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和素质,可优先选择优秀毕业生就业。

合作时间为一年,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长期合作。

四、其它。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合作协议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上市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五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上市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进行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用途。

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和利息。

借款期限共__________个月,自20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借款合同期限确定年息为__________‰,按季收取利息。贷款逾期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____%,并按逾期后的利率档次重新确定借款利率。

第三条、还款期限。

借款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向贷款方偿还本金及利息。

第四条、争议解决办法。

各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其他。

1、本合同自各方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俩份,各方各执一份,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1、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借款合同的征税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非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征收印花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__]84号)第三十六条(以下简称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关联方:一方面,《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将关联方关系确定为五大类,其中之一就是“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同时,准则还将“主要投资者个人”的概念进一步细化为“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个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

另一方面,三十六条是一项重要的反避税措施,通过限定关联方之间的利息支出额度,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关联方之间相互融通资金来转移利润。既然三十六条规定制定的初衷在于保证企业所得税基不被侵蚀,从法理上分析,对关联方关系的定义应当包含自然人。

3、199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第6条对民间借款利息做出了如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4、近日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__]7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就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__]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这是在当前经济危机下,企业融资较难,针对民间借贷的一个扶持政策。

5、《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20__年9月1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财税[20__]121号《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121号文件),对《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的未尽事宜进行了明确规定,121号文规定:“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一)金融企业,为5:1;(二)其他企业,为2:1.

二、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校企合作协议书

甲方:(盖章)。

乙方:---大学(盖章)。

乙方:---大学。

双方本着集成有用资源,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科技水平,把科研成果转化为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生产力,同时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在实践中培养高科技人才,促进学校、企业和社会的共同进步为目标,一致同意在优势互补、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全面的校企合作关系,并达成合作协议。

二、合作方式及内容。

经双方友好协商,合作方式及内容参照以下条款执行,未尽之处,可另做补充。

(一)共建“---大学研发基地”(简称研发基地)。

在企业成立研发基地,研发基地将以国家战略与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特色产品和优势学科为基础,结合广东省及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际需要,重点开展工业设计、产品检测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和相关产品开发。

1.研发基地性质。

2.研发基地的职责。

研发基地以解决企业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工业设计、检测等问题为主要任务,并针对甲方的具体工程技术问题,开展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研发基地负责对甲方员工定期进行培训,对企业最新研发的新产品进行上线培训等;研发基地负责申报甲乙双方有资源互补优势的科研项目,向政府各级主管部门申请相应的科学技术研究经费。

3.人员构成。

研究基地人员根据甲方需要灵活组成,可以是跨学院,多学科组合形式。

4.研发基地经费。

(二)顶岗实习、工学结合。

为培养更多具有良好专业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和职业态度的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乙方可以按照双方商定名额派学生在甲方进行相关专业的实习。

甲方在乙方学生实习前一个月,将当年可接纳的实习人数、专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告知甲方。乙方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制定实习计划(包括学生人数、专业、实习时间、实习内容、负责人等),经双方确认后执行。实习期间,乙方需派出实习带队老师负责具体实习事务,保证乙方学生遵守有关法规和甲方的管理制度。

(三)就业推荐、优先录用优秀毕业生。

为了甲方的长远发展、战略定位、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乙方向其推荐所需人才。

(四)其他。

1.甲乙双方利用各种学术会议、行业会议和有关推广资源,推荐介绍对方,以提高双方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乙方可制作“---大学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匾牌,赠送给甲方,以对外表明双方的合作关系。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充分利用企业的设备优势和生产条件支持研发基地建设工作,与乙方进行产学研合作。

2、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活动情况下,甲方为乙方的学生实习、实践、实验活动提供方便。

3、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录用乙方推荐的优秀人才。

4.合作中相关专利权、技术后续改进权、同类或类似产品项目,(包括与项目有关的附属品)专利申报权一律属甲方。

5.研究基地科技成果在转化或产业化时,企业方享有转让权。

6.乙方学生在乙方实习期间,参与甲方项目开发所取得的成果,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根据实习学生对成果的贡献,适当给予经济补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甲方的长远发展、战略定位、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提供技术支持,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2.根据甲方提出的高新技术项目需求和企业技术难题,积极组织力量进行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创新。

3.帮助甲方进行企业员工培训、技能提升。

4.帮助甲方进行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

5.推荐甲方急需人才和技术资源。

6.保证乙方学生在实习期间遵守相关法规和甲方的管理制度。

7.协助甲方按照大学生就业政策法规做好毕业生录用工作。

8.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四、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年,双方可根据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续签合作协议。本次合作结束后,双方可共同商议开拓新的合作领域,建立新的合作意向。

五、安全保密。

1.合作涉及到甲乙双方所有人员均有保守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的义务。在签订协议、合同和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泄露、披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2.本条所说的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且权利人采取过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合同附件、客户名单、经营渠道、科研内容、科研成果等。

3.本条所说的秘密信息是指甲乙双方中一方明示要求对方保密的信息。

六、协议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生效。

2.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协商签订更加具体的单项目协议或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3.如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变更、补充和修改,可根据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友好协商,经双方同意后变更合作协议。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

4.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因单方面原因提出中止合作,双方应进行友。

好协商,并满足协议附件要求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后终止本协议。

七、违约责任。

未按本协议实行即视为违约,未违约方可以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相关项目的损失。

八、其他。

1.基地所有的研究成果,双方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和奖励的权利。

2.双方协定相关协议后,共同商定研发基地本年度的工作计划,并根据工作计划核算相关人员的投入、经费等内容。

3.本协议为总协议,其中具体事项可以本协议为基础另行签订具体协议或《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可以另行补充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或授权)人。

:代表(或授权)人:

20--年--月--日。

校企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信息物流系。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等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学生提供顶岗实习岗位,甲方指派专人作为乙方学生的指导人员,负责对乙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劳动安全、工作流程及工作规范、专业技能、仪表仪态礼貌用语等方面的培养和指导,加强对学生的遵纪守法的教育。

2、乙方学生实习期间,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因其它理由不合适实习岗位,甲方人事部门有权通知乙方,将有关学生退回。对乙方学生在甲方岗位实习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及时通知乙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甲方为乙方学生提供顶岗实习岗位的工作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实习工作量由乙方按照《劳动法》核定安排,实习生因个人原因终止学习,甲方不予出具实习鉴定。

4、实习期间,甲方为乙方学生提供以下待遇:

(1)工作餐:甲方按正式员工标准免费提供班中餐;如无,提供每日元工作餐费补贴。

(2)实习津贴:甲方按每人每月元的标准核定乙方学生实习津贴,实习津贴统一由甲方实习管理部门根据出勤情况对实习生进行综合考评后按期交给乙方由乙方实习管理部门统一发放。

(3)加班费:入甲方需要乙方实习学生加班,应按标准发放加班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甲方提供的顶岗实习工作基地建立校企、合作工作实习实训基地;并结合甲方工作实际,组织教师积极进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课程开发。

2、乙方为甲方提供定期的员工培训,并负责把员工培训课程开发成企业培训教材,提供给企业员工培训专用。

3、根据甲方要求,派遣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的学生(以班、组为单位)人到甲方实习,并按照甲方用人需求组织学生进行“订单班”培养。(名单附后)。

4、学生实习期间,乙方指派专人协助甲方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及时处理实习中的有关问题。

5、乙方负责统一提供实习课程要求。

6、所有岗位的学生实习期内发生责任事故,当事人拒不承担责任时,由乙方协助甲方追究其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

7、实习期间,为保证甲方对实习生培养工作的正常秩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实习生。

8、实习期间,乙方要求学生返校须提前通知甲方人事部门,经甲方人事部门同意后统一安排实习生返校。

9、实习生因各种原因离开实习岗位时,应在岗位后的三日内办理完毕离岗手续,乙方应协助甲方督促其办理。

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订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信息物流系。

(盖章)(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上市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五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校企合作协议书

甲方:××××××××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想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实施以“工学结合的订单式培养模式”,为企业培养既有良好职业素质又有很强的操作技能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双方同意建立校企合作关系,甲方在乙方建立“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外药品生产实训基地”。校企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按照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建设,走“产、学、研”相结合道路的指示精神,本着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药学系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派遣学生到乙方进行课程实习、认识实习、毕业实习等,乙方根据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的前提下给予适当安排,并派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教学指导,以保证学生能顺利完成教学内容,为学生毕业后服务于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甲乙双方组成工作小组(组长由甲方担任),对学生进行教学和管理。

(一)甲方

1、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初步确定每次实习的时间、内容、人数和要求,提前一个月与乙方联系,与乙方共同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安排。

2、聘任企业技术人员为学校兼职教师。

3、委派专人负责管理学生的.行政事务,并参与教学和指导工作。

4、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劳动制度。

5、按照乙方的实际情况和要求,提供信息服务、技术援助和项目合作研究。

6、向乙方推荐优秀实习学生。

(二)乙方

1、充分利用企业的行业优势和影响,根据自身需要与甲方进行项目合作研究,并对双方成果进行推广。

2、根据甲方教学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学生实习内容、指导实习过程,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质,教育学生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提供实习设备、场地和原材料。

4、对学生的实习成绩进行全面的评价和考核。

5、按照学生的综合表现和素质,可优先选择优秀毕业生就业。

合作时间为一年,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长期合作。

这份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合作协议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学校

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日期:

校企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合作,适应产业发展的需要,共同做好学生培养工作,实施“校企合作”、“工学交替”,学校与企业深度融合,向企业输入所需应用型技术人才,优化企业的人力资源,建立长期的人力资源供需协作关系,实施“订单式培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现就毕业生就业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总则

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实施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为企业培养既有良好职业素质又有较强操作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双方同意建立校企合作关系,甲方在乙方建立“邯郸市燕赵中专教学实训基地”,乙方在甲方设立“____________人力资源培训基地”。

本着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乙方用工计划,双方设置招生专业,确定联合办学班级人数,按乙方职业岗位群的知识技能要求和职业资格准入相关条件制定实施教学计划,按需施教,为企业培养应用型技能人才。

二、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开展招生宣传,将与甲方联合办学作为办学的优势与特色进行宣传,吸引学生报读双方联合办学各专业。

2、在学校加挂乙方人力资源培训基地名称牌匾,在学校的网站、自办报刊杂志等主流媒体上发布联合办学的相关信息,为乙方提供媒体广告支持,并通过招生宣传渠道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扩大企业知名度。

2、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和未来一段时期乙方用工需求和员工培训计划,制定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

5、制定各专业实施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并按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教学,初步确定每次实习的时间、内容、人数和要求,提前与乙方联系,协助乙方制定具体实习计划和安排。

6、负责办理新生录取手续、入学报到、学生管理、教学管理、毕业证办理及其它在校期间的各种教育管理工作。

7、委派专人负责联络实习学生、协助乙方处理实习期突发性事件等行政事务,并参与实习指导工作,教育实习学生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劳动制度。

8、协调乙方与学生签订《劳动合同》,完善劳动用工手续。

9、在乙方有用工需求的时候,甲方为乙方优先输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供乙方选拔和录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甲方的就业(实习)基地,根据本单位产业发展情况、生产经营规模和预期投资领域、在扩建项目等人力资源增长过程中,提供企业人力资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向甲方提供用工需求信息、员工培训计划。

2、负责向甲方提供企业人力资源结构状况,职业岗位特征描述,各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等级,协助甲方制定各专业培养目标,审订联办专业实施教学计划和各种培训班实施计划,制定各专业岗前培训计划和顶岗实习计划。

4、根据当前一段时期用工需求和员工培训计划,提出招生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建议。

5、按照甲方教学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学生实习内容、指导实习过程,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质,提供实习设备、场地和原材料,供学生实习操作,指导学生按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操作相关实验设备。

6、根据学生实习期的内容和项目、课题给予适当安排,并委派担任主管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教学指导,对实习学生的实习成绩进行全面的评价和考核,以保证学生能顺利完成实习教学内容,为毕业后服务于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7、乙方提供校外工学交替的条件,每年接纳_____名左右本专业学生进行为期个月的“工作时间”,在甲方学生基本能胜任乙方相关岗位工作时,乙方提供不低于同岗位职工的劳动报酬。

8、优先安排双方联合培养的合格毕业生就业,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当地《劳动合同条例》的相关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手续。

9、乙方有对甲方人才培养方式提出改进意见的权利,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建议后,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及时改进人才培养模式,适应市场需求。

10、乙方应确保本单位招聘及用工的合法性。

11、学生在使用乙方的机器设备时,必须在乙方的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才能上机操作;操作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其它合作

1、甲方根据乙方的发展需要设定科研攻关和经济研究方向,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工艺技能、物化产品和经营决策,帮助企业提高整体效益。

2、乙方优先将退役下来的设备折价让售给学校,用于学校教学。

四、合作时间

合作时间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年。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长期合作。首次合作结束后,双方可共同商议形成新的合作意向。

五、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作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2、如一方单方面违约或有损害对方利益或形象的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校企合作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学校地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合作,共同做好技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不断向企业输入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优化企业的人力资源,建立长期的人力资源供需协作关系,本着“面向市场、适应需要”、“平等协商、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建立校企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总则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根据甲方发展需要,设置 机电一体化 专业的订单班(共 40 人),并冠名为“ ”。甲方为学生提供奖学金、按到厂顶岗实习学生人数支付乙方培训费,乙方按甲方职业岗位的知识技能要求和职业资格准入相关条件制定实施教学计划,按需施教并输送到厂工作。同时双方可成立专业建设委员会,对相关内容进行指导及管理,指导专业建设和“浙船班”教学工作。

二、合作方式

学制为2+1教学模式,即学生先在乙方学习2年,再进入甲方实习1年。招生对象:初、高中毕业生(乙方负责招生)。

三、管理安排

1、学生在校期间,由乙方全面负责管理。

2、学生在实习期间甲乙双方实行双重管理,共同关心实习生的实习和生活情况。

3、学生在甲方实习期间,接受甲方的试用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乙方,乙方应主动指导实习生存在的不足之处予以改正,若实习生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将实习生直接退回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安排学生到其它单位工作,并由乙方负责向实习生追还甲方支付学生的奖学金等费用。

4、学生实习期间根据甲方规定发放实习工资;其他福利待遇及转正后薪酬待遇参照甲方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5、甲方对学生的管理及用工政策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四、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本企业人力资源规划,向乙方提供用工需求。

2、负责向乙方提供职业岗位特征描述,协助乙方制定各专业培养目标及审订专业课程教学计划。

3、甲方安排人员指导实习学生按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操作相关设备,同时为乙方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以及劳动保护用品。为学生考取本专业相应行业技术等级提供指导和培训。乙方学生实习期间若主动提出结束实习,相关劳动保护用品费用按甲方有关规定结算,由学生退还。

4、甲方根据工作变化情况以及实习学生的工作表现,可调整、变动实习学生的工作岗位。

5、甲方为乙方实习学生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商业保险),乙方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的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积极配合;非因工伤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积极配合。

6、负责安排“浙船班”毕业生实习、就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劳动用工手续,保证用工的合法性。

7、定期为乙方专业教师提供到厂顶岗实习的机会,并为教师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开展招生宣传,将与甲方联合办学作为办学的优势与特色进行宣传,吸引学生报读双方联合办学专业。同时,根据甲方用工需求,负责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劳动人事部门上报招生计划以及向乙方提供学生信息。

2、乙方负责在招收学生时,需告知学生、学生家长并签署四方协议(即学生、学生家长、学校、企业四方),明确约定学生、学生家长的权利与义务。

四方协议要点:

(1)权利:甲方负责安排合格的毕业生就业,乙方学生享受甲方设置的奖学金等项目;

(2)义务:学生根据甲方与乙方确定的学习课程完成学业,通过甲方考核并取得相关证书,认同甲方的企业文化及规章制度,学生在无特殊情况下,须在甲方参加第三学年实习课程,实习结束经过考核后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乙方起草的“四方协议”需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负责按照甲方需求制定课程教学计划及办理新生录取手续、学生管理、教学管理、毕业证办理及其它在校期间的各种教育管理工作。提前与甲方联系确定每批次学生实习的时间、内容和人数,协助甲方制定具体实习计划和安排。

5、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委派1-2名老师负责学生实习指导工作、协助甲方处理实习生在实习期内的突发性事件等安全、行政事务,教育实习学生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劳动制度。

6、负责为来校对学生进行岗位培训等各项活动的甲方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7、为提高的教学质量,定期组织专业教师到甲方顶岗实习。

8、对甲方未录用而退回的学生进行安置,另行推荐到其他单位。

五、相关培养费用

(一)培养费用

1、乙方学生进入甲方顶岗实习后,由甲方按每月实际在岗学生人数支付给乙方每人每月( )的培训费,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支付时间至学生取得毕业证书签订劳动合同止,但支付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2、为表彰优秀学生,甲方将向乙方订单学生提供奖学金,发放办法由乙方考核后直接发放给学生,奖学金设置原则如下:

(1)奖学金等级设置:

奖学金共设置三个等级,即: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奖学金设置范围:

奖学金享受人数占“订单班”总人数的30%;其中,一等奖人数占3--4%,设1人;二等奖人数占8-10%,设4-5人;三等奖人数占16--19%,设8-10人。实际受奖人数按组班人数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3)奖学金数额设置:

一等奖1500元/学年人;二等奖1000元/学年人;三等奖500元/学年人。

(4)按在校学年计发,顶岗实习一年不设奖学金。

六、实习的终止和解除

一、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终止学生的实习:

(1) 乙方实习学生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本职工作的;

(2) 乙方实习学生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乙方实习学生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或者泄露甲方企业机密的;

(4) 违法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 甲方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实习学生劳动的;

(2) 甲方违反本协议相关条款,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仍不能改正的。

七、其他约定

1、乙方只能输送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到甲方实习或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委托,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招收社会人员,更不得直接将其它学生输送到,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乙方设立的只能为甲方培养及输送学生,在甲方未明确不录用个别学生前,一律不得为本行业其他公司输送学生。如有违约,一经发现,乙方应按10000元/人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本协议合作期限为肆年,从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即20xx届学生,在校期间2年,实习1年),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

4、甲、乙双方确定本协议中的公司/学校地址为双方合作协议期限内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该地址发生变化,一方应书面告知,若违反上述义务,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同时,如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拒收文件、文书的,认同另一方以特快专递(ems)投递后视为送达。

5、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为打印,并无一处修改,如需修改,应经双方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后方为有效,否则修改无效。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7、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经二十日仍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双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8、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校企合作协议书校企

甲方(学校方):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

地址:

联系电话 :

乙方(企业方) :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目前正寻求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为了帮助甲方更好地培养出支手能力较强,社会实践经验更为丰富的人才,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共识协议,希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管理模式:

1. 甲方在乙方设立甲方学校的分教点,为甲方学生提供教学和生活上管理工作;

2. 乙方负责提供教学场地和实习岗位,尽量为学员创造适宜的学校和实习环境。

二、 招生:

2. 每位学员须具备身份证原件,每位学员都应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遵纪守信。

三、 职责与义务:

(一) 甲方职责

1. 负责学员在往返甲、乙双方途中的安全;

5. 负责监督学员在实习期间未经甲、乙双方审核同意,不得擅自离厂。

(二)、乙方的职责:

2.负责承担甲方学员第一次到乙方的乘车费用;

3.负责派遣有经验的技师到甲方进行为期 天的免费岗前培训工作;

7.负责每月向学校发放学员实习报酬,甲方再根据乙方统计各学员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等综合因素决定给予多少劳动报酬。

四、学员工作时间和实习报酬:

(一)、工作时间

3. 学员在实习期间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要求的标准放假。

(二)、实习报酬:

2.实习学员被安排到除车缝岗位以外的岗位实习,其实习报酬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核算。

五、其他事项:

2.甲方学员享受与乙方的员工相同的食宿标准待遇;

4.协议期间,双方协商沟通达成一致,并提前 日通知的,可提前结束本协议,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六、合作时间:

甲乙双方合作时间自 起至 止。首次合作结束后,双方可共同商议形成新的合作意向。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合作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以下简称乙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拟开展技能人才及相关方面合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领域:

1.乙方为甲方提供一些比较先进的生产设备、技术等信息;

2.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些优质人才的信息,人才培养和使用;

3.乙方为甲方学生顶岗实习、实训等方面提供条件;

4.甲方可以为乙方订单式委托培养人才;

5.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一些设备赠送项目;

6.甲方可以为乙方承办一些冠名班级;

7.甲乙双方可以共同合作课程开发、科研开发、软件赠送项目;

9.甲乙双方可以在招生、宣传方面共同合作,乙方为甲方招生宣传提供便利。

二.甲方义务和权利

1.利用学校宣传资源,发布乙方相关信息,并为乙方提供掌握的有效信息。

2.专业教师及甲方培养的各类人才资源均可为乙方优先服务。

3.为乙方人才培养、培训、技能鉴定、考证等提供条件,提供实验室条件和科研手段为乙方的生产服务。

4.负责制定学生实习教学计划、教学(考试)大纲,提供教材及教辅材料。

5.指导或协助乙方做好实习学生管理工作,负责监控和检查教学质量。

6.聘请乙方有关人员担任专家、实训指导教师,为聘请的专家、实训指导教师提供适当咨询、教学指导费用。

7.为联合办学项目提供条件。

三、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为甲方学生提供实训场所和岗位并安派相关人员参与指导,尽量为甲方实习学生提供住宿条件和适当的生活补助。

2.为甲方的专业建设和教学提供咨询服务,为甲方专业教师的实践锻炼提供条件。

3.提供掌握的有效信息。

4.优先招聘、推介甲方毕业生。

四、甲方在乙方挂牌,名称为“广东省交通运输技师学院实训基地”;乙方在甲方挂牌,名称为“ 人才培训基地”。

五、如一方单方面违约或损害对方利益和声誉,另一方有权中止协议。

六、双方在上述预定框架内,就具体合作事宜另行协议作为执行的附件。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有效期五年。

甲方(章):广东省交通运输技师学院 乙方(章):

(广东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 )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校企合作协议书

甲方: 宿迁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使学校培养出既有良好专业知识又有实际操作技能的应用型人才更符合企业的人才需求,探讨产学研结合的新模式,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产教研结合平台,本着互相协作、共同提高、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同意建立校企合作关系。为了使校企合作制度规范化,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本协议是为了使甲、乙双方长期友好合作更加规范而订立的相互协作、共同提高、共同发展的“双惠”协议。

甲方为乙方建立稳定的学员培训基地;乙方为甲方长期提供教师兼职岗位和实习学生的实习场地;甲、乙方共同合作进行产品的研发和技术革新。

1.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实习生虚心好学、尊敬师长、团结协作,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安全制度和其它有关规章制度(同时遵守《宿迁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条例》)。

2.负责向乙方提供实习学生人数、名单以及相关情况。负责制定实习大纲,安排实习指导老师,提出实习计划,并于实习前一个月与乙方商定实施方案,共同组织实施。

3.学生实习期间,甲方实习指导老师和乙方负责学生的交接工作,包括每天上、下班学生人数的清点,并在学生交接单上签字。

4.根据乙方的用人需要,优先向乙方推荐优秀毕业生。

5.选聘乙方有突出成绩的教师或技术人员为学院兼职教师,发给聘书,乙方受聘教师参与甲方的教育、教学、课程改革、技术指导等工作,并在聘期内参加学术交流、论文发表等均可使用甲方授予的兼职职务。

6.定期选派专业教师到乙方兼职。乙方负责为甲方教师提供合适的岗位及相应的保障。

7.选派优秀骨干教师根据乙方员工岗位特点和需求,为乙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

8.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之外,向乙方提供部分场地、设备与乙方进行产品加工和研发合作。

1.为甲方提供实习场地,提供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的技术资料、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并负责学生的劳动安全,妥善安排甲方实习学生实习的各项工作。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实习任务和实习计划,推荐有经验的优秀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实习结束前,实习生应向乙方递交实习总结、实习鉴定表等书面材料,实习期满后,乙方必须根据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表现,作出书面鉴定,并提供给甲方。

2.在学生实习期间,加强学生的管理教育,关心学生的生活,负责学生的安全,了解学生的学习和思想品德状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通报甲方,并配合甲方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处理。

3.做好和甲方实习指导老师的交接工作,包括学生上下班人数的清点,并在学生交接单上签字。学生因事请假,必须要经过学校的实习指导老师的同意才能批准。

4.乙方因工作需要(如加班),为参加实习的教师和学生的生活(如就餐等)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方便,并负责教师和学生的就餐和交通安全。

5.选派有突出成绩的优秀技术人员担任甲方的兼职教师,兼职教师必须依据与甲方签订的《外聘教师聘任协议书》(另行签订)参与甲方的教育、教学、课程改革、技术指导等工作。

6.为甲方定期选派到乙方兼职的专业教师提供合适的兼职岗位及相应的保障。

7.为甲方实训教学提供相关的产品加工项目。

8.甲、乙双方合作开展科学研究,解决乙方的技术革新和新产品开发。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即构成违约,违约方负责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1.在合作中若出现问题和分歧,双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协商解决。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存在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提交国家相关机构仲裁。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要妥善处理好学生的未了工作,待一切工作都得到解决后,方能终止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必须承担本协议中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九、本协议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满后,若双方没有提出异议,则此协议自动延长两年。

甲方代表(公章): 乙方代表(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校企合作协议书

甲方: (盖章)

乙方: xx理工大学 (盖章)

年 月 日

校企合作协议书

校企合作协议书甲方:

乙方:xx理工大学

一、合作宗旨

双方本着集成有用资源,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科技水平,把科研成果转化为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生产力,同时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在实践中培养高科技人才,促进学校、企业和社会的共同进步为目标,一致同意在优势互补、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全面的校企合作关系,并达成合作协议。

二、合作方式及内容

经双方友好协商,合作方式及内容参照以下条款执行,未尽之处,可另做补充。

(一)共建“xx理工大学研发基地”(简称研发基地)

在企业成立研发基地,研发基地将以国家战略与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特色产品和优势学科为基础,结合广东省及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际需要,重点开展工业设计、产品检测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和相关产品开发。

1.研发基地性质

2.研发基地的职责

研发基地以解决企业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工业设计、检测等问题为主要任务,并针对甲方的具体工程技术问题,开展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研发基地负责对甲方员工定期进行培训,对企业最新研发的新产品进行上线培训等;研发基地负责申报甲乙双方有资源互补优势的科研项目,向政府各级主管部门申请相应的科学技术研究经费。

3.人员构成

研究基地人员根据甲方需要灵活组成,可以是跨学院,多学科组合形式。

4.研发基地经费

(二)顶岗实习、工学结合

为培养更多具有良好专业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和职业态度的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乙方可以按照双方商定名额派学生在甲方进行相关专业的实习。

(包括学生人数、专业、实习时间、实习内容、负责人等),经双方确认后执行。实习期间,乙方需派出实习带队老师负责具体实习事务,保证乙方学生遵守有关法规和甲方的管理制度。

(三)就业推荐、优先录用优秀毕业生

为了甲方的长远发展、战略定位、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乙方向其推荐所需人才。

(四)其他

1.甲乙双方利用各种学术会议、行业会议和有关推广资源,推荐介绍对方,以提高双方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乙方可制作“xx理工大学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匾牌,赠送给甲方,以对外表明双方的合作关系。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充分利用企业的设备优势和生产条件支持研发基地建设工作,与乙方进行产学研合作。

2、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活动情况下,甲方为乙方的学生实习、实践、实验活动提供方便。

3、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录用乙方推荐的优秀人才。

4. 合作中相关专利权、技术后续改进权、同类或类似产品项目,(包括与项目有关的附属品)专利申报权一律属甲方。

5. 研究基地科技成果在转化或产业化时,企业方享有转让权。

6. 乙方学生在乙方实习期间,参与甲方项目开发所取得的成果,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根据实习学生对成果的贡献,适当给予经济补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甲方的长远发展、战略定位、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提供技术支持,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2.根据甲方提出的高新技术项目需求和企业技术难题,积极组织力量进行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创新。

3.帮助甲方进行企业员工培训、技能提升。

4.帮助甲方进行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

5.推荐甲方急需人才和技术资源。

6.保证乙方学生在实习期间遵守相关法规和甲方的管理制度。

7.协助甲方按照大学生就业政策法规做好毕业生录用工作。

8.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四、合作期限

的合作意向。

五、安全保密

1.合作涉及到甲乙双方所有人员均有保守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的义务。在签订协议、合同和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泄露、披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2.本条所说的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且权利人采取过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合同附件、客户名单、经营渠道、科研内容、科研成果等。

3.本条所说的秘密信息是指甲乙双方中一方明示要求对方保密的信息。

六、协议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生效。

2.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协商签订更加具体的单项目协议或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3.如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变更、补充和修改,可根据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友好协商,经双方同意后变更合作协议。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

4.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因单方面原因提出中止合作,双方应进行友

好协商,并满足协议附件要求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后终止本协议。

七、违约责任

未按本协议实行即视为违约,未违约方可以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相关项目的损失。

八、其他

1.基地所有的研究成果,双方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和奖励的权利。

2. 双方协定相关协议后,共同商定研发基地本年度的工作计划,并根据工作计划核算相关人员的投入、经费等内容。

3. 本协议为总协议,其中具体事项可以本协议为基础另行签订具体协议或《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可以另行补充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或授权)人: 代表(或授权)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校企合作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使学校培养出既有良好专业知识又有实际操作技能的应用型人才更符合企业的人才需求,探讨产学研结合的新模式,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产教研结合平台,本着互相协作、共同提高、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同意建立校企合作关系。为了使校企合作制度规范化,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本协议是为了使甲、乙双方长期友好合作更加规范而订立的相互协作、共同提高、共同发展的“双惠”协议。

甲方为乙方建立稳定的学员培训基地;乙方为甲方长期提供教师兼职岗位和实习学生的实习场地;甲、乙方共同合作进行产品的研发和技术革新。

1.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实习生虚心好学、尊敬师长、团结协作,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安全制度和其它有关规章制度(同时遵守《宿迁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条例》)。

2.负责向乙方提供实习学生人数、名单以及相关情况。负责制定实习大纲,安排实习指导老师,提出实习计划,并于实习前一个月与乙方商定实施方案,共同组织实施。

3.学生实习期间,甲方实习指导老师和乙方负责学生的交接工作,包括每天上、下班学生人数的清点,并在学生交接单上签字。

4.根据乙方的用人需要,优先向乙方推荐优秀毕业生。

5.选聘乙方有突出成绩的教师或技术人员为学院兼职教师,发给聘书,乙方受聘教师参与甲方的教育、教学、课程改革、技术指导等工作,并在聘期内参加学术交流、论文发表等均可使用甲方授予的兼职职务。

6.定期选派专业教师到乙方兼职。乙方负责为甲方教师提供合适的岗位及相应的保障。

7.选派优秀骨干教师根据乙方员工岗位特点和需求,为乙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

8.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之外,向乙方提供部分场地、设备与乙方进行产品加工和研发合作。

1.为甲方提供实习场地,提供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的技术资料、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并负责学生的劳动安全,妥善安排甲方实习学生实习的各项工作。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实习任务和实习计划,推荐有经验的优秀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实习结束前,实习生应向乙方递交实习总结、实习鉴定表等书面材料,实习期满后,乙方必须根据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表现,作出书面鉴定,并提供给甲方。

2.在学生实习期间,加强学生的管理教育,关心学生的生活,负责学生的安全,了解学生的学习和思想品德状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通报甲方,并配合甲方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处理。

3.做好和甲方实习指导老师的交接工作,包括学生上下班人数的清点,并在学生交接单上签字。学生因事请假,必须要经过学校的实习指导老师的同意才能批准。

4.乙方因工作需要(如加班),为参加实习的教师和学生的生活(如就餐等)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方便,并负责教师和学生的就餐和交通安全。

5.选派有突出成绩的优秀技术人员担任甲方的兼职教师,兼职教师必须依据与甲方签订的《外聘教师聘任协议书》(另行签订)参与甲方的教育、教学、课程改革、技术指导等工作。

6.为甲方定期选派到乙方兼职的专业教师提供合适的兼职岗位及相应的保障。

7.为甲方实训教学提供相关的产品加工项目。

8.甲、乙双方合作开展科学研究,解决乙方的技术革新和新产品开发。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即构成违约,违约方负责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1.在合作中若出现问题和分歧,双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协商解决。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存在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提交国家相关机构仲裁。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要妥善处理好学生的未了工作,待一切工作都得到解决后,方能终止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必须承担本协议中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九、本协议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满后,若双方没有提出异议,则此协议自动延长两年。

甲方代表(公章): 乙方代表(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校企合作协议书

为了推动学院的校风、学风建设,提高办学质量,深化校企合作,甲方与乙方就校企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以互惠互利为原则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2.甲方每年为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品学兼优的毕业生去乙方实习和工作,并做好实习与工作的后续管理工作;乙方负责甲方毕业生的安排与管理工作。

3.乙方根据生产情况每年可接收一定数量的甲方教师到企业进修学习;甲方根据需要邀请乙方工程技术人员来校进行专业技术讲座或指导。

4.乙方根据企业发展情况,与甲方共同商量,可在甲方建立"校企合作专项奖学金"和企业班。凡获得"校企合作专项奖学金"或进入"企业班"学习的同学,只要身体健康、成绩合格、按时获得毕业证书,自愿到乙方去实习、工作,乙方均优先接纳。

5.若乙方在甲方设立校企合作专项奖学金,则甲方按1:1等额出资,共同设立校企专项奖学金,并做好校企合作专项奖学金的使用与管理工作。

6。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7.其它未尽事宜经双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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