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物资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大全(18篇)

时间:2023-11-01 18:00:17 作者:雨中梧 实用物资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大全(18篇)

采购涉及到供应商的选定、价格的谈判以及交易的合同签订等多个环节。以下是一些采购总结的实例,希望能够给你带来一些灵感和思路,更好地完成你的总结工作。

拆迁补偿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漳政[____]地____号用地批文及其他文件,甲方拟实施“”建设项目的房屋拆迁。依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为了加强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管理,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以下监管协议:

一、丙方受乙方委托,对甲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二、甲方须在丙方开设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帐户,帐户号为____。

三、经初步测算,整个地块房屋补偿安置总金额为万元,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存入拆迁补偿安置专用资金为____万元,占总补偿资金的____%,剩余拆迁补偿资金万元应于____年____月内存入。

四、资金监管的.期限:自首期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进入专用帐户之日起至开发片区验收合格之日止。

五、监管方式:

1、甲方应于拆迁公告发布后三日内,将拆迁范围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名单及房屋门牌号经乙方确认后提供给丙方。甲方如需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用于购买安置房、货币安置补偿及安置房建设资金时,经乙方确认后,凭乙方出具的拆迁安置补偿资金支付审批表,丙方方可支付。

2、甲方经乙方批准同意后,可按照进入专户总资金5%的比例提取部分资金作为备用,用以支付发布拆迁公告、拆迁业务费、过渡费等;甲方在使用中可自由支配,但丙方须控制其备用金额度不得超过到帐资金的5%。

3、甲方如在规定期限内未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全部存入在丙方开设的专用户头,丙方应书面方式及时通知乙方。

4、丙方应提存拆迁安置资金总额的2%元待开发项目验收后,经乙方确认,丙方方可支付。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能及时将补偿安置资金存入丙方资金户头或弄虚作假将资金挪为他用的,除了承担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滞后的一切后果外,乙方还将根据拆迁法规定予以处罚。

2、丙方如未按上述条款执行,而引起甲方将资金挪为他用的。丙方有责任自行筹集资金替甲方垫付拆迁补偿安置费及违约费用。

3、因乙方监管不力,引起补偿安置资金挪为他用的,则追究乙方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

七、其他: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三方各执一份,拆迁实施单位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各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拆迁补偿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

兹有4月5日下午,因为旧电线破损短路,造成火灾,我村8组xxx夫妇老人居住的田字屋瓦房烧成一片瓦砾。事发之际主人不在家,家具、衣物、粮食等生活设备和物资几乎全部焚毁,现场涂炭不堪(见照片)。两位老人(男73岁,女72岁)平时依靠自给自足生活,没有节余,灾情严重,预计恢复基本生活和整修房屋需要一至二万元,打击触目惊心,该农户实际上无力自力更生。恳请民政依照相关政策予以救助。

特此申报请求,望迅即解决为盼。

xxx村民委员会。

20xx年4月6日。

购房合同主要内容及签订注意事项

在购房。

合同。

的签订中,使用语意含糊的字眼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最好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最好的?其实购房者对这些并不能清楚地理解。今天本站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购房合同主要内容及相关签订的注意事项。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区别: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

二者区别在于: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因此,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楼,而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2、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标明项目位置时,一定要具体、明确,如××市××区××街××号××花园××号楼××层××房。

房屋的户型、面积一定要标示清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公用面积分摊原则等要明确说明,如以建筑面积计价还要标明使用率。

3、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这一内容的表述一定要详细、具体。如技术的等级、材料的品牌、内部设施的种类、负荷标准、供应能力等一一予以说明。水、暖、电、通讯等设施要说明安装到什么程度。

4、其他如付款方式、产权保证等都应详细、具体的加以说明。同时合同中一定要确定物业管理单位的产生办法或具体的物业管理单位以及物业的收费标准,并对房屋整体结构、各部位配套设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给予明确规定。

5、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对等,否则最终吃亏的是消费者。一般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

(1)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

(2)购房者不按期付款;。

(3)开发商不按期交房;。

(4)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

(5)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

1、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如无异议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2、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3、合同条款应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问题一: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免责的退定条款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问题二:合同主体认定不明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是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问题。

另外,项目是由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但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问题三: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不对等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一定要看清楚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现在有的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所以,购房者不要仅仅把开发商的免责条款都签了,而忘记保护自己的利益。

问题四:使用语意含糊的字眼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最好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最好的?其实购房者对这些并不能清楚地确定。

问题五: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房地产开发对资金的要求很高,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不该交的钱。而在合同或是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常会将一些不该预先交纳的费用写进去,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这是显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对消费者是不利的。

问题六:卖方解除合同在一些发展商制定的售楼契约或契约附件中,往往有“买方无故逾期付款,经卖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全部已付价款。”的条款,这样的条款显然是不公平的。假如买家已经支付95%的价款,只剩5%的价款逾期未付,如果发展商以此为由,没收其已付95%的价款,岂不是很不公平?况且,没收实际上是个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行为,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发展商并没有权利来没收他人的财物。

问题七:处理结果的约定不明确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条款,“应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没有约定如果没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该怎样处理。这样,即使最后认定是开发商的过错,您也很难制裁他,最多是调解了事。

问题八:以偏概全这里所说的以偏概全是个泛指的概念。有时会出现这样那样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例如,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时却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等。

但是,就像您可以拒签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一样,开发商也同样可以拒签购房者的补充协议。这种现象在广州是比较普遍的,一些热销的楼盘也都如此。

问题十:勿留空白提防作弊如同在填写银行存取款时需要在金额前加写$以防有人篡改存取款现金一样,合同中留下空白,往往会给开发商作弊留下可乘之机。在我国商品房交易的惯例中,一般是由开发商手持所有合同文本,这样,开发商当然可以随心所欲地添加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了。一旦这种合同被拿到法庭上作证,购房者即使不承认,也是口说无凭,难以举证伸冤。

合同的主要内容节选

在商务活动中,许多人为了追求效率而忽视合同制作的一些流程和与合同一些背景资料的收集整理。现实中更多的交易双方仅仅只是签署一份内容不是很完整的合同文本,对于与合同有关的一些重要资料不是很重视,而一旦在合同履行中出现纠纷或诉诸法院,因签署合同时相应的资料不全而导致风险增加。在制作合同阶段时双方基于自己的需要和风险意识应该把哪些内容纳入合同管理,从而构建一个完整的合同体系。一份完整的合同除了合同文本本身外,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有关交易双方的身份资料。

这些资料主要有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留存复印件时,还应查验原件。现实中,许多人仅仅只是在签约时相互审视对方的身份证明而不留复印件。而一旦发生纠纷,在向有关部门查询、立案等环节,因没有对方的详细身份资料而显得很被动。笔者曾经多次接触过因交易双方没留存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而又没有其它途径取得对方身份证复印件的情况下,在法院迟迟不能立案。

二、签约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在涉及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的合同,对方提供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上都注明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这类合同的会签,一般以对方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为签约人。

但如果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为防止无权代理或超越代理权等情况而引发纠纷。一定要对方提供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包括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所授权的期限,权限范围等。在查验授权委托书时,要审查对方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

三、有关对方主体资格、资质的证件。

有些工程类、政府管制的服务类,政府主管部门一般会授予相应的资质、经营许可证等。对实行资质管理或特殊许可的业务,若签署合同时对方不具有相应从业资质或经营许可,由此签订的合同因违法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一般归于无效合同。同时,因对方无相应资质,对方在履约过程中,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损害(多见于工程施工)时,一方还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一定要对方提供有关资质或经营许可的原件,并复印留存。

四、有关签约的背景资料。

有些合同在序文部分把签约的背景做了介绍。但对于有些重大的合同,最好是把签约的背景资料也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留存。这些背景资料包括当事人以前签订的意向书、合同所涉及项目的介绍、有关的技术性背景、磋商过程的谈判记录等等。重视这些背景资料的留存,便于在履约发生纠纷时有利于法院认定哪些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约,同时这些背景资料对确定预期利益损失起到关键性的证明作用。

五、合同执行人的授权资料。

实践中,合同的履行经常是一方的部门负责人具体操作,有时履约的经手人甚至是一方的普通办事员。而在履约过程中,有些货物签收、工程验收会签等记录也不是能及时加盖接受方或双方的公章。而在发生纠纷时,一方对未加盖公章的签收单证予以否认,相应的增加履约和诉讼风险。为此,在合同起草阶段,如果履约周期长、合同结算需要汇总双方签收单证等情况,应该指定合同全权或某一履约阶段的执行人,如指定货物接收人、验收负责人、会签代表、结算签收人等。合同执行人的指定可以在合同文本里单列条款说明,也可以附件形式补充。

六、有关标的的资料。

这些资料主要有:

样品的质量说明书。有些凭样品买卖的合同,只是封存了样品,而没有样品质量说明书,履约过程中对样品质量不能达成一致而产生纠纷。

标的物的“准生证”。如产品检验、检疫证明,产品许可证等。对于食品、化妆品、药品、化学化工制品、动植物类等产品类似国家进行管制的,一定要对方提供产品的“准生证”。

标的物的质量说明书。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在签约实践中,法律工作者或公司的合同管理人员,应该从本行业入手,了解和归纳哪些是对履约、违约损失计算、起诉等有非常重要的内容。并把这些内容归入签约时的组成部分而要求对方提供。商务合同不仅涉及到法律层面的风险控制,同时涉及到合同所约定项目(如版权交易的具体类型、承揽加工的产品、连锁经营的具体规模等)的实务分析。因此,忌讳合同起草时的生搬硬套,一份合同的起草需要考虑合同的谈判背景、履行中各环节的风险点、各项技术标准、行业交易规则及风险避免、可能性后果的处理、中性条款的陷阱设计等等各种因素,唯有如此,方可有效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拆迁补偿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

在实际拆迁中,拆迁方常以政策作为挡箭牌,以“少补”或“不补偿”作为威胁,逼迫被拆迁人签字,被拆迁方的口头威胁与政策不等于法律,在遇到此类状况时,一定果断选择维权。

2.合同约定不够具体明确。

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一定要具体明确,空白协议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协议都绝不能签。

3.拆迁方未当场签字盖章合同被篡改。

拆迁人经常以需要将被拆迁人签好字的合同带回盖章为由,承诺会在签字盖章后将完整的协议交给被拆迁人。待协议交回被拆迁人手上时,这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条款可能跟自己当初签订的有所出入,补偿标准条款已经被拆迁人修改。

4.房屋评估有猫腻。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不管是整体评估还是分户评估报告,都应当由负责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两名以上注册房地产评估师签字,并加盖房地产评估机构公章。

二.房屋拆迁补偿申请书怎么写有效。

一.列出被拆迁房屋属性及所在位置。

xxxxxxxx区旧改拆迁办公室:xxxxxxx有限公司于20xx年注册成立,公司地点位于xxxxxx号,公司主要经营xxxxx,公司场地于20xx年与xxx租用,面积8亩,公司经营了五年,解决了二十二个农民就业,运转正常。公司场地现里尚存槽钢.铁管.角铁等约200吨,废铁约500吨。我们公司经营场地属于xxxx区旧改范围内,属被拆迁单位,我们单位对拆迁完全同意,坚决支持,只要求拆迁办对公司被拆迁的各项补偿要符合事实,合情合理地补偿,以免造成我公司的太大损失就行了。

二.列出被拆迁房屋本身的金额价值。

我公司经营场地8亩,原来是一块低娃地,后来我们填土平整5300立方,每立方花了25元,共花了13.00元。二.在场地内建设配套设施:打口径井一个,花了10000.00元;装电入户花了4000.00元;购买三相电线300米花了9000.00元;种树8棵,现值800.00元;共23800.00元。

三.列出除被拆迁房屋外的附属价值物品的金额价值。

1.现公司场地上存放的废钢废铁共700吨要搬迁,装车费.运输费每吨共需200.00元,共需140000.00元。

2.我们公司经营有效期还有七年,现公司场地被拆迁后,我们还要找地租用经营,估计要用6个月的时间才能找到地,在找地期间,公司22名合同工每人每月要发放生活费1000.00元,6个月共要发放生活费132000.00元。

3.公司砖铁结构房58.74平方,按评估价每平方350.00元,计20559.00元,简易房100.68平方,按评估价每平方150.00元,计15102.00元;围墙123.98平方,按评估价每平方120.00元,计14878.00元;铁门1个13.68平方,按评估价每平方50.00元,计684.00元。公司房产评估价共计51223.00元。以上五项被拆迁造成的损失共479023.00元。为了让我公司继续保持正常营业,特申请贵办派人深入调查核实.评估,给我们合情合理地补偿,恳请审批!特此申请!

特许经营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文介绍特许经营合同的基本内容,并针对有关问题结合实践进 行讨论,有些重要的问题还将作专题研究。

一、专门用语定义。

特许经营合同涉及诸多的法律、经营管理和技术等专业问题,对合同中出现的一些专门用语,如管理体系、商标许可使用、区域保护、加盟金、特许经营权使用费、产品和服务的内容等。特许双方经常因对上述专门用语的理解不同而发生纠纷。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对这些专门用语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明确界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某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管理体系是指特许人所有的有价值的专用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某某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又如:“本合同所称产品是指特许人代理销售的美国胜牌石油化工全系列产品及特许人代理的各种汽车清洗养护设备。包括……”。

通常特许经营合同许可的内容大致包括:许可使用的商标、商号、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诀窍等等。合同应明确规定它们的名称、登记号及其它登记注册情况、有效期、许可使用的内容、方式和地区等事项。签订合同时,被特许者应该审核有关权属证书的原件。许可范围应明确规定使用的时间、地点、方式、使用权限等。合同期限短则一年,长则十年,最长可达二十年,通常为三至五年。期限的长短与行业特点、投资大小、投资回收期长短等因素有关。通常还应规定在哪些情况可提前终止合同,在哪些情况可延长或者续订合同。如某特许经营合同规定:“合同到期后,乙方 (被特许者)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 月,向甲方(特许人)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终止。”

特许权使用的地域通常是指被特许人有权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地域范围,它通常是用来限定被特许者使用特许权的空间范围的。同时,它也可以用来限定特许者在特定地区发展加盟商的数量,防止因特许者贪婪而无节制地发展加盟店,避免特许体系内部发生恶性竞争,危害整个特许体系的健康运作,从而维护被特许者的利益。如某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特许人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再在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区范围内发展其他加盟店。”

三、特许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根据原国内贸易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暂行)》第八条、规 定,特许者的基本权利有:

一、为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特许者有权对被特许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这是特许者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监督权是维护特许经营体系统一性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手段,监督权通常是通过执行督导程序和制度来实现的。督导程序和制度各企业并不完全相同,但其职能和目的是一致的。如麦*劳采用“神秘消费者”的手段来检查监督加盟店的产品、服务质量,其效果十分良好。

二、有权向被特许者收取特许经营费及其他各种服务费用。特许经营费是指加盟费和特许权使用费,有的企业还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这些费用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其他各种服务费用通常有广告费、店面设计费、专项指导服务费、委托代理费等等。这部分费用通常在特许经营合同以外单独约定。有关费用的收取既反映了特许经营权的价值,同时又是特许者为被特许者提供各种服务的保证和源泉。有关各种费用的详细问题我们在以后做专门讨论。

三、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侵犯特许者合法权益、破坏特许体系的行为,特许者有权终止特许合同,取消被特许者的特许经营资格。这是特许者的解约权。因为解约权的形式对特许双方的影响很大,因此对相关条款的设计应十分慎重。另一方面,由于特许经营体系是一个利益的共同体,特许者应充分估计解除合约对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不良影响,不是万不得已,不要使用解约权。

根据原国内贸易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暂行)》第九条、规 定,特许者的基本义务有:

第一、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者使用,并提供代表该特许体系的营业象征及经营手册。特许经营权授予的依据是特许经营合同。在形式上,通常会举办一个象征性的授权仪式或颁发授权证书。营业象征通常是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店面设计、统一招牌、宣传用品、工作服装、营业方式等。经营手册是指《单店营运手册》、《 vi手册》等。

第二、提供开业前的教育和培训。通常是由特许者统一安排教育和培训,如被特许者有特殊要求,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指导被特许者做好开店准备。通常特许者为被特许者提供店址选择、店面设计、广告策划、开业仪式的策划、设备的安装调试、物品采购、员工招聘等方面的服务。

第四、提供长期的经营指导、培训和合同规定的物品供应。

四、被特许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根据原国内贸易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暂行)》第十条规定,被特许者的基本权利有:

一、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特许者所赋予的权利。这里主要是指获得特许者的培训和指导,利用特许者的商标、商号、专利、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权获得特许者所提供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这是被特许者购买特许经营权的一个重要的目的,但双方应对如何正确使用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做出明确的约定。

三、有权获得特许者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特许者应安排好接受培训的人员,充分利用培训的机会提高自己的经营管理水平。另外,被特许者接受特许者的指导是维持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重要条件,对此被特许这应该有正确的认识。从这个意义上讲,接受特许者的指导不仅是被特许者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根据原国内贸易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暂行)》第十一条规定,被特许者的基本义务有:

一、有义务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开展营业活动。

特许经营合同通常规定被特许者必须按《单店营运手册》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营业活动,以保持特许经营体系的标准和统一。

二、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各种费用。

目前被特许者在缴纳特许权使用费时出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不按时缴纳费用和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以减少应缴额等方面。对此,特许者的对策是:收取保证金,如特许者拖延缴纳特许权使用费,特许者可用保证金充抵;再就是完善财务制度,加强对被特许者的财务监督;如进行财务监督困难,可采用定额缴纳特许权使用费的方式代替按比例交纳的方式。

拆迁补偿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

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好!

我是桂阳城关镇居民,从事藕煤加工行业。因县城龙潭西路提级改造,迁拆我厂房和住房面积约600㎡,导致我几个家庭无法经营和居住,从而失去经济来源和正常的居住条件。

特申请房屋重建,请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

20__年9月日。

年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考点:物资采购合同的内容

设备采购合同通常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交货期内价格不进行调整。

合同价款的支付一般分三次:

(1)设备制造前,采购方支付设备价格的10%作为预付款;。

(3)剩余的10%作为设备保证金,待保证期满,采购方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后支付。

(4)现场服务。

2、合同可以约定设备安装工作由供货方负责还是采购方负责。

如果由采购方负责,可以要求供货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现场服务等内容,可能包括:供货方派必要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向安装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指导安装和调试,处理设备的质量问题,参加试车和验收试验等。在合同中应明确服务内容,对现场技术人员在现场的工作条件、生活待遇及费用等作出明确规定。

抢修工程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一、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单位:

二、工程名称及地点:

三、工程施工范围及承包方式:

四、工程质量要求:

五、工程造价:

六、工期:

七、付款方式。

八、甲乙双方的职责:

1、甲方负责协调周边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九、合同纠纷:

十、其它;

在签合同时您可根据以上主要内容拟合同,望采纳!

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考点:物资采购合同的内容

约定质量标准的一般原则是:

(1)按颁布的国家标准执行;。

(2)没有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则按照部颁标准执行;。

(3)没有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为依据时,可按照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采购方有特殊要求,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三)包装。

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可以采用如下两种形式之一:

(1)押金回收:适用于专用的包装物,如电缆卷筒、集装箱、大中型木箱等;。

(2)折价回收:适用于可以再次利用的包装器材,如油漆桶、麻袋、玻璃瓶等。

(五)验收。

(1)驻厂验收:在制造时期,由采购方派人在供应的生产厂家进行材质检验。

(2)提运验收:对加工订制、市场采购和自提自运的物资,由提货人在提取产品时检验。

(3)接运验收:由接运人员对到达的物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当场作出记录。

(4)入库验收:是广泛采用的正式的验收方法,由仓库管理人员负责数量和外观检验。

(六)交货期限。

(1)供货方负责送货的,以采购方收货戳记的日期为准;

(2)采购方提货的,以供货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3)凡委托运输部门或单位运输、送货或代运的产品,一般以供货方发运产品时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不是以向承运单位提出申请的日期为准。

(七)价格。

(1)有国家定价的材料,应按国家定价执行;。

(2)按规定应由国家定价的但国家尚无定价的材料,其价格应报请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九)违约责任。

(1)供货方的违约行为可能包括不能按期供货、不能供货、供应的货物有质量缺陷或数量不足等。

供货方不能按期交货分为逾期交货和提前交货。对于提前交货的情况,如果属于采购方自提货物,采购方接到提前提货通知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拒绝提前提货。对于供货方提前发运或交付的货物,采购方仍可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而且对多交货部分,以及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在代为保管期内实际支出的保管、保养费由供货方承担。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任何一份合同里面都包括了合同的主体,标的和质量以及数量,违约责任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条款,那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呢?现在的小编为您解答。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以上就是关于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的解答了,您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过程中,需要重点审核哪些问题呢?现在的二手房买卖中有很多的购房陷阱,您了解过吗?如果您遇到了这样的情形,请咨询我们的律师们。

二建考试《施工管理》难点:施工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1)遵守法律。

(2)依法纳税。

(3)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4)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

(5)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6)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7)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8)为他人提供方便。

(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

(10)其他义务。

2.承包人的其他责任与义务。

(1)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2)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场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3)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并收集有关地质、水文、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为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当地资料。

年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考点:物资采购合同的内容

约定质量标准的一般原则是:

(1)按颁布的国家标准执行;。

(2)没有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则按照部颁标准执行;。

(3)没有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为依据时,可按照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采购方有特殊要求,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2、包装。

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可以采用如下两种形式之一:

(1)押金回收:适用于专用的包装物,如电缆卷筒、集装箱、大中型木箱等;。

(2)折价回收:适用于可以再次利用的包装器材,如油漆桶、麻袋、玻璃瓶等。

3、验收。

(1)驻厂验收:在制造时期,由采购方派人在供应的生产厂家进行材质检验。

(2)提运验收:对加工订制、市场采购和自提自运的物资,由提货人在提取产品时检验。

(3)接运验收:由接运人员对到达的物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当场作出记录。

(4)入库验收:是广泛采用的正式的验收方法,由仓库管理人员负责数量和外观检验。

4、交货期限。

(1)供货方负责送货的,以采购方收货戳记的日期为准;

(2)采购方提货的,以供货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3)凡委托运输部门或单位运输、送货或代运的产品,一般以供货方发运产品时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不是以向承运单位提出申请的日期为准。

5、价格。

(1)有国家定价的材料,应按国家定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6、违约责任。

(1)供货方的违约行为可能包括不能按期供货、不能供货、供应的货物有质量缺陷或数量不足等。

供货方不能按期交货分为逾期交货和提前交货。对于提前交货的情况,如果属于采购方自提货物,采购方接到提前提货通知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拒绝提前提货。对于供货方提前发运或交付的货物,采购方仍可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而且对多交货部分,以及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在代为保管期内实际支出的保管、保养费由供货方承担。

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1、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任意解除权)。

1、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3、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如第三人行使抵押权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4、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未经出租人同意,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要求承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正常损耗免责权。如房屋因正常损耗如电线线路老化等,承租人不用予以赔偿;

3、买卖不破租赁权,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5、共同居住人的继续租赁权,即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技术服务合同主要内容与写作

技术服务通过签定技术服务合同来实施,技术服务合同文本由标题、正文、落款等部分组成。

标题。

直接注明技术服务所涉及的技术标的项目名称。

正文。

1.技术服务合同标的及其特征,明确技术服务所要达到的具体技术经济指标;。

3.委托方向受托人提供背景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4.报酬和支付方式;。

5.验收标准和办法;。

6.双方在合作中需要对方协作的具体问题;。

7.违约责任和解决办法。

落款。

委托方和受托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电子邮箱等。

各类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担保期限是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即担保人在债务期满后的两年内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向借款人催收,既引起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也引起担保债务诉讼时效产生并中断,担保责任期间将延长两年如同诉讼时效一样。而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则不因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而中断,即连带担保期间产生诉讼时效且中断,必须由债权人向担保人直接追索,否则,担保责任期间届满,担保人责任免除,不再会产生诉讼时效,也就不会获得二年的时效保护期间。

对于六个月的规定,是指没有约定担保责任期间的,给予债权人在主债务期满后六个月内及张担保责任的权利期间,这个期间是不变期间,如未主张,则担保人同样免责;如果债权人主张的,担保期间终止,重新计算二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相关知识: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担保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质押担保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留置担保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综上可知,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一般为两年,但是由于情况不一样,具体的担保期限起算时间就会不同,同时在担保的过程中要是遇到一些特殊情况的话,则担保期限还有可能终止。更多担保合同方面的知识,欢迎你到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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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考点:物资采购合同的内容

设备采购合同通常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交货期内价格不进行调整。

合同价款的支付一般分三次:

(1)设备制造前,采购方支付设备价格的10%作为预付款;。

(3)剩余的10%作为设备保证金,待保证期满,采购方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后支付。

(四)现场服务。

合同可以约定设备安装工作由供货方负责还是采购方负责。如果由采购方负责,可以要求供货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现场服务等内容,可能包括:供货方派必要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向安装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指导安装和调试,处理设备的质量问题,参加试车和验收试验等。在合同中应明确服务内容,对现场技术人员在现场的工作条件、生活待遇及费用等作出明确规定。

一级建造师。

一级建造师考试网提醒您考后关注: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乙方(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等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确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合同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从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20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_年___月___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第三条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地处_______市______镇街(区)_________社区(村)厂区(公司、门店)的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并按以下第项明确:

(1)乙方工作的岗位,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需安全、卫生和职业特殊保护的工作岗位。

(2)乙方工作的岗位,属于国家规定的需安全、卫生和职业特殊保护的工作岗位,该岗位有可能对乙方身体的安全或健康主要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面造成损害。

甲方将按特殊岗位和工种保护的有关规定,提供安全、卫生和职业病的防护知识培训和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五条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权临时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3个月内),乙方应当服从。如甲方需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书加以确认,该协议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确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1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工作时间,不存在意义上的加班。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甲方经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以_____(周/月/季/年)为计算周期,综合总工时符合国家规定。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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