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小学生六年级范文(18篇)

时间:2023-12-14 13:39:08 作者:灵魂曲

优秀作文需要注意细节表达,通过细致入微的描写和感受,使作品更加饱满和立体。以下是一些高分作文的写作技巧,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六年级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作文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

鲁滨逊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的航海梦想。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和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此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逊,对他根本就没有挑战性!风暴海啸,全都体现出鲁滨逊的勇敢机智。

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流落孤岛的他,为了找到一个合适的住所,他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岩石洞中住下。鲁滨逊在山上搭了一个小帐篷,尽量能让自己住里面。光阴如箭,转眼十几年过去了,鲁滨逊在孤岛上建了一个乡间小屋,还养了很多的动物,山羊、鹦鹉等。一天鲁滨逊用他在船上弄下来的木板,给小羊做了围墙。过了数日围墙突然坍塌了,然后鲁滨逊将落下来的松土给运出去,之后还装上了天花板,为了使不再次坍塌,他用柱子支撑起来……这就是鲁滨逊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喜欢这部小说的作者“笛福”在书上写的这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千倍!”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六年级作文

我在茫茫书海中最喜欢看的书是《昆虫百科》。他不断充实着我的知识,开阔我的视野。其中,最令我好奇的是一种黑褐色的蚂蚁,他们拥有着超强的记忆力和强大的力量。

蚂蚁经常独自外出寻找食物,有时走很远的路。从很远的地方回到蚁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小小的蚂蚁却有一套杰出的认路本领,即使浓云密布,或者地面上被破坏,它们仍旧会找到蚁巢,只不过要多走些弯路而已。这说明,蚂蚁不会迷路,就算到远方,他们仍然会回来回来。那么他的记忆有多强大啊!

蚂蚁除了记忆强,他的力量也十分大。他能举起自己重量的三十倍,而人只能举起自身重量三倍的东西。在下雨之前,你可以看到蚂蚁们集体搬家,前往高处。他们忙来忙去,一点感觉不到累。几只蚂蚁可以轻而易举的捕杀一只比他们强大的青虫。蚂蚁堪称世界上最具有破坏率地军团,这说明蚂蚁真强大!

《昆虫百科》让我知道了各种昆虫的习性。我相信这本书会令我受益一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六年级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一本童话书,因为它将我引入了童话世界。那一个个刚劲端庄的字在书中排列成一篇篇沁人心脾的故事充实着我的想象世界。

你知道吗?小海蒂的花曾在夜间主办舞会,单脚锡兵最后是与心爱的舞女一同死去的;海的女儿是为了心爱的王子的幸福而化为泡沫的;天鹅公主是被狠毒的姐姐害死的;笨蛋约翰娶得了公主;采着面包的女孩变成了石雕;丑小鸭最后变成了洁白的天鹅;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在大年夜里死去的…。

啊!多么美妙的童话!它们多像一颗颗璀璨的星星,将我那漆黑如墨的世界点缀得美丽而又神秘有趣;多像五彩冰纷的画笔,将我那空白的世界画得漂亮无比。多像一块砂糖,将我平淡如水的世界染成了有滋有味的甜水。

它告诉我:“人不可貌相”。现在默默无闻的丑小鸭,将来可以成为展翅飞翔的白天鹅;它告诉我,做人不能骄傲自满;它告诉我,邪恶永远无法战胜善良与正义;它告诉我: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它告诉我:为人要勇敢大胆,不要被困难打倒。

这本书带给我知识,带给我想象,带给了我快乐。这本书叫做《安徒生童话》,有时间希望大家也找来读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六年级作文

书是一种神气的东西,它不仅能让你学到许多的知识,还能教你许多大道理。书在人类的生活中极为重要,那么你喜欢什么样的精彩的书籍呢。

我喜欢四大名著中的三国演义,那里面写的是蜀国,魏国,吴国的争皇位,争池夺地而发生了巨大的战争,里面的人物各有各的特点,把各个人人物写的栩栩如生。比如乱世之奸雄曹操,生性好疑,为人机敏,通权达变,所以用人兼收并蓄,以道术御之;刘备为人宽厚,以信义为本;以诚相结;擅长攻心;孙权为人深沉,务虚稳健,所以用人考究实效,勇于受权。

我给大家讲一下孙权最英明的的中央在于,关键时候总是可以把大事交给最适合的人来操持。赤壁之战是孙权人生的第一场生死攸关的捍卫战,直接牵扯到江东基业的存亡,孙权决然力排与文官之议,任用周瑜迎战曹操。彝陵之战是刘备起倾国之兵,誓词灭掉东吴以报仇雪恨的一场恶战,后来东吴节节溃退,又是在关键时刻,孙权拜陆逊为都督,这就是有名的书生拜大将,最终将整个战局改变,大败刘备。另外,孙权用鲁肃来协和孙刘联盟,用吕蒙来除掉关羽,用徐盛来破曹丕,都彰显孙权用人之拙劣。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六年级作文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小猪,他在小时候被小女孩所饲养,可当它长大以后,爸爸强迫地把小猪送到了农场里。农场中的伙伴为了给它制造逃跑的机会,它们花了很多时间。小猪威尔伯却因为食物的诱惑回到了那个农场。从此没有动物愿意和它说话了。

直到有一天,一只叫夏洛的蜘蛛出现了,小猪将被吃掉前,夏洛在网上织了“王牌猪”。从此它们的人生就变了。

我认为友谊不是挂在嘴边,随随便便可以将的。我认为友谊都是靠一个人的实际行动去证明的。当你为了友谊,牺牲了某个东西或做了某些事,再去说你讲义气。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六年级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滨孙漂流记,主人公鲁滨逊·克罗索生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但他毅然抛弃安逸舒适的家庭生活,甘愿与海浪为伍,去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但他不幸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独自一人飘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这本书讲述的是他在那小岛上发生的奇遇。

他,鲁滨逊,在孤岛上生活了28年,这是一个多么令人惊讶的数字!不用想都可以知道鲁滨逊受尽了多少苦,他一直坚强的活了下来。他在小岛上学会了很多生活的技能,如搭帐篷、种树等等。他遇上了“星期五”,收服了他当仆人。他把荒无人烟的小岛加以建设,成了一个美丽富饶的小岛。他是多么坚强,有毅力,勇敢。

这本书处处吸引着我,让我不管一切想读下去。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个深处困境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不敢勇敢地站起来。鲁滨逊在孤岛伤都能不饿死,还学会了许多东西;我们在这富饶的江南水乡,就更应该去努力学习,天天向上!这本书时刻激励着我,不要做一个懦夫,不要害怕困难。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六年级作文

俗话说:“读一本好书,就像遇到一位好朋友。”这话一点儿也不假,我看过许多课外书,如《希特勒传》、《荒野求生》、《步枪》等等。其中,张琪编著的《科学家的故事》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讲了许多科学家的故事,如著名科学家波义尔、爱迪生、莱特兄弟等,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知道了他们获得成功的故事,也被他们的品质深深感动。

这本书的封面是牛顿拿着苹果,思考着苹果为什么不往天上飞的问题,一看到这个画面,我就忍不住想翻开看看究竟,与书中的每一位科学家来一次面对面的交流。

在这么多的中外科学家故事中,我最喜欢邓稼先的故事,因为他不怕吃苦,十分爱国。

小时候,他在西南联大上学,过着十分艰苦的生活:吃的是混有沙子、泥土的“八宝饭”,住的是茅草屋,教室没有玻璃,只有窗户,上课的时候,人一多,还要站在屋外呢!可他不怕艰苦,发奋学习。长大以后,邓稼先到美国留学,得到了博士生的学位。回到祖国以后,他离开理论学的研究,一头钻进荒无人烟的大戈壁里,为中国制造出原子弹、氢弹,得到了“两弹元勋”的荣誉。他刻苦学习,吃苦耐劳,努力工作,十分爱国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这就是我最喜欢阅读的书——《科学家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六年级日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说起路遥,大家肯定不陌生,在他四十二年的生命中,留下了无数的优秀作品。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便是作家路遥所写的《平凡的世界》,这部书在1988年出版以后,被抢购一空,获得了无数读者热爱。

这部书主要描写的是孙少平和孙少安兄弟俩。

孙少安是一个农民,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就让他帮家里去砍柴。他的头脑十分灵活,所以在十七岁时,孙少安便当上了生产一队队长。也因为他的能力和智慧,一队的产量要多得多。但是孙少安并不满足,他和妻子秀莲建了一个砖场,生意兴隆之后,他们把全村生活困难的人都招过来,给他们工钱,改善了双水村的经济生活,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成为一个不再为生活发愁的成功人士。

弟弟孙少平读完高中后,因为家庭的经济问题便没有上大学。但是他不愿白白受别人的恩惠,所以当孙少安叫少平砖场帮忙时,孙少平断然拒绝,独自跑去工地干活。少平十分喜爱读书,虽然干活十分辛苦,但他空闲时分,都会读书。也因为他喜欢读书,经人介绍后,他去了大牙湾煤矿,当上了矿工。在矿工生活中,他品味了更多的人情味儿,也明白了更多的道理。

读完《平凡的世界》,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平凡的生活中,只有自己敢于奋斗,才会让自己变得不平凡!

小学生三年级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觉得这句话说得一点都没错。书海是无边的,从小到大,我接触过不少我喜爱的书,但我最喜爱的,记忆最深刻的一本书,却是一本漫画书——《老夫子》。

《老夫子》是王泽编写的一本漫画书,当我第一次看见这本书的时候,就情不自禁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聚集了人间的悲欢离合,虽然只是卡通人物,只是虚拟的,但也阻挡不了我对它的热爱。

当我不开心的时候,拿出《老夫子》来看,它里面风趣的卡通人物让我止不住开怀大笑;它里面幽默的对话让我觉得自己好像成了《老夫子》中的一员;它里面优美的风景,让我沉浸在这美丽的景色中。

当我伤心的时候,拿出《老夫子》来看,虽然主角老夫子在每件事上都是体现出了他的傻,但他这种傻会让我把不开心的事情抛到九霄云外,把整个人都投身到《老夫子》当中,享受老夫子的快乐。

当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很无聊,拿出《老夫子》来看,它能丰富我的课余时间,同时也能让我感受到老夫子他无比的快乐。

《老夫子》中的主角——老夫子,他是一个无论事业、交友等生活方面的问题都失败的人,但在他的伤心之余,也不忘快乐,他愿意用自己去给别人快乐,愿意用自己去换得别人无言以对的微笑。我觉得老夫子这种行为是无私的,我觉得我们都应该微笑地去对待每一天,无私地去对待每一个人,让自己的生活充满快乐。

这就是我喜欢《老夫子》的原因。它能给我带来快乐,也能教给我一些做人的道理,我喜爱《老夫子》。

我喜欢的一本书六年级作文

好书是人的好伙伴,我因书而常常陶醉,一拿到就离不开手,直到看无数遍,如果你问我最喜欢哪一本书,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狼王梦》。

《狼王梦》是一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一部精典作品,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生育了五只狼仔,其中有一只在一场大雨中失去了生命,所以只有四只了,紫岚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把一个孩子培养成狼王,费尽全力去培养它的宝贝,可最后并没有得到回报,她的四个孩子只有一只活了下来,最终,她的狼王梦想也未实现。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母狼紫岚可以不顾一切,哪怕付出自己生命的代价,也要培育自己的孩子,让它们成为新一代的狼王,虽然自己的三个孩子在与金雕猎人的搏斗中死于非命,但是这种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很感动,这就是一位母亲的志向,它能为孩子们的尊严付出一切代价,与陌生的环境做抗争。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让我的视野更宽阔,心灵更自由。

在我的书柜里,有许多我珍爱的书,其中有本是我最喜欢的。它就是《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里面蕴含着经验的真知。无论是王朝帝国的心衰成败、历史人物的功过是非,还是重大事件的曲折内幕、伟大改革背后的艰辛……这些历史无不折射出做人与做事的道理。

这本书是以时间为顺序写的,选取了中华历史五千年来的重大事件、风云人物、辉煌成就、灿烂文化等内容。其具体分为七个篇章:华夏源头、中原争霸、九州一统、离析与交融、乾坤变幻、王朝更迭、民主与新生等内容。每次回到家,我都会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民主与新生,它记载着新中国的每一次进步:一千九百四十九年十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千九百六十四年十月十六日,中国自行研制的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二千零八年八月八日,第二十九届奥运会在北京开幕,成为有史以来最成功的奥运会;九月二十五日,中国神舟七号载人飞船发射升空,宇航员翟志刚成功完成太空行走……每一次的记载都让国人感到自豪喝兴奋。我感到:中国人的腰杆越来越直了。

我小心翼翼地把它珍藏起来,每天时不时地把它拿出来看一看,翻一翻,生怕它那儿脏了皱了,把它当宝贝一样看待,对它爱不释手,宝贝得不得了!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喜欢的书《一千零一夜》。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我反复地看了又看,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传说,从前有一个残暴的国王,他每天都要娶一个妻子,然后在第二天把她杀掉。有一位聪明的姑娘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就在夜里给国王讲故事。故事迷住了国王,他一夜一夜地听下去,姑娘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听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这就是那神奇的《一千零一夜》。

我喜欢书里面《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这个故事,因为这故事的词语特别生动、优美,比如:“只见洞里到处堆满亮闪闪的珍珠玛瑙,整捆整捆的绫罗绸缎,一筐一筐的金币银币,一盘一盘的宝石首饰。各种金银器皿横七竖八地堆放在各个角落。”多美的语言啊!我要一遍一遍地读,一次一次地学习。我还喜欢故事里面的女仆马尔佳娜,因为在面临快要被杀时,家人急得团团转,只有她,女仆马尔佳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赢得了生命,而且她每次都能识破大盗们的诡计。

我特喜欢这本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人,用智慧让自己更加快乐。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家的书橱上,有着一本我喜欢的书——《名人故事》。

当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我爱不释手,立刻被它那古色书香吸引住了。封面上,爱因斯坦和爱迪生的画像印入眼帘。画像旁,写着几个引人注目的大字——名人故事。看到这,我不由自主的把书翻开,津津有味的品读起来。

这本书里的名人们的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总是激励着我通向成功的途径。被人誉为“东方神鹿”的王军霞,在上初中时,学校离家有四公里远。这段路程对于一个14岁的女孩来说实在够远的了,为了给家里省钱,王军霞放弃了买自行车骑回学校的念头,毅然地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以步代车,开始了每天来回跑足足十六公里的路程的生涯。她这种精神感动了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六年级日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这本书蕴藏着古人无限的智慧和在乱世中取胜,自卫的种种方法,我之所以喜欢它,是因为它不仅仅是一篇篇故事,而每一章,每一次战役都会呈现给你一个个道理和智慧的结晶。比如:曹操和袁绍的官渡之战:袁绍兵多将广,兵精粮足,率兵二十万,向曹操攻去,当时的曹操兵不足两万,粮食也不太丰厚,但依靠曹操的机智和非凡的勇气,照样将袁家四世三公打的灭亡,正是因为袁绍的志大才疏,刚愎自用,才全军溃败。这一小节我就看到了以少胜多,以弱致强的智慧,勇气和机智的力量,刚愎自用导致的失败。

三国里的每一个故事都有一个让你永志不忘的道理,包括刘备最后的失败等它的内涵十分丰富,概括了中国古代的政治思想。外交。兵法。权谋。道德观念。哲学思想等方面的内容。它是一条小路,带我走进当时的年代,它是一台时光机,打开了智慧之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六年级作文

要说到最喜欢的一本书,也许很多人都会说:“我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莎士比亚戏剧故事》、《爱心树》这种名著,可是我最喜欢的书,却是一本写真集。

这本写真集的作者是一个我很喜欢的歌手。这本书的名字叫《分裂》,我一直在想,为什么不给这本书取名叫做《完美》、《完整》等让人有安全感的名字。后来这位歌手写的一句话让我明白了。她说:“虽然这本书的名字不是很有安全感的那种,可是这可以让你们看到每个分裂完成的我。有时候,面对黑暗的世界我可以闭上眼睛选择不看,也许睁开一只眼睛时,这个世界就是五彩缤纷,就是美丽明亮的,有时候,我好想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尽情的歌唱,犯傻,让别人看不到。”

这本书让我发现了许多美德,让我很感动,也让我明白了做歌手和演员真的很辛苦,做任何事都需要努力认真。

妈妈一直说,追星会影响学习,会误了功课,可我不这么认为。因为我发现,不管是从这个明星身上,或是从这本书——《分裂》里,我都获得了许多正能量。

所以,我真的很喜欢这本书,我也很喜欢这个明星,我现在知道,我要在她身上获得更多的正能量,要向她学习她的优点。

六年级作文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

《西游记》这个名字我5岁就知道了,但是我不知道《西游记》是什么,甚至天真地以为它是一种玩具。爸爸妈妈为了让我知道《西游记》是什么,就在我6岁生日那天给我买了32本关于《西游记》的小人书,也就是它带我走入了名著的殿堂。于是,我就天天看着上面的漫画看,我看得爱不择手,一拿起来就舍不得放下。只可惜上面好多字我不认识,直到小学一年级,我借助拼音才能自己读懂里面的字。也就是我第一次看《西游记》。

第一次看《西游记》,我的收获只有把《西游记》里所有人物的名字背了个滚瓜烂熟。第二次品味它则是在四年级,通过那次细细品味,我发现它比小人书精彩多了。它把孙悟空的勇猛,猪八戒的呆懒描写的淋漓尽致,他们的飒爽英姿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第三次看《西游记》就是现在了,书里有些部分是文言文,原著的《西游记》更精彩了,你看这一段:两个在半空中一场好杀,咦?:齐天大圣,混世泼牛王。只为芭蕉扇……,书中的人物都活生生地展现在我的面前,战斗场面也非常详细,腾云驾雾,刀光剑影都十分精彩,给我的气氛不像是在看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这本书我太喜欢了,经常看得不肯放下,连妈妈叫我吃饭都不知道。为此,我经常受妈妈批评,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去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六年级作文

在我的书柜中,有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宾逊漂流记》,这是去年爸爸给我买的。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鲁宾逊,写了他在无人岛上如何度过三年,承受煎熬感冒的痛苦。接着又说到他自己造小木舟来到一座生机勃勃的小岛,在那里生活,自己劳动、种植,一切都是靠自己干活来维持生计。他还救了一个被俘的野人,管他叫“星期五”。

在后来,他又拯救了一位船长和几位水手。鲁宾逊出谋划策,带领其他六人夺回了被海盗占据的船,后来回到了自己的国家。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面对困难要迎难而上,而不是知难而退。就像这一本书的主人公,他在生死关头的时候不退缩,毫不畏惧,难道他这一种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吗?说来惭愧,有一次,我做老师布置的作业,碰上了难题。我想:怎么办呢,不会做,要认真做吧,又会耗费玩的时间;不去做吧,又担心老师批评。正当我左右为难之时,突然想起老师说过不会做的可以空几题。一想到这儿,我心中的大石头也放下。于是,我高高兴兴得出去玩拉。读了这本书后,我才知道自己多可耻。

后来,我以此引以为戒,让以后的学习更进一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六年级作文

成长,就好比人生中的一艘小船行驶在海面上,有时风平浪静,有时会遇到汹涌的海浪。有欢笑,也会有烦恼。我已经12岁了,也算一个半成年人了,也应该有自己的生活想法,有自己的打算。可父母却要为我规划一切。

吃饭时,我对妈妈说:“妈,老师说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专长,你……可不可以让我报一个特长班啊?”妈妈的脸顿时由晴转阴,说:“学它干什么?又没有用,你现在应该好好学习,把语文、数学学好就可以了。”我对妈妈说:“妈,我必须有一个专长,这样才能立足社会,在大学时,专长对一个人十分重要,多学一项,就会多一条出路。”妈妈脸色阴沉沉地说:“我是过来人,不想让你因为别的东西而耽误学习!”“妈,我保证不会耽误的,现代社会需要的不是只会读死书的.书呆子!我也不想成为那样的机器人!”“妈,我不小了,我也能规划自己的未来了,我也有我自己的想法,你的意愿只是你的,它永远也不会是我的,我也有我想走的道路啊!”“好了,你别说了,你的那些大道理我不懂,现在你只要学好该学的就可以了。”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把门锁了起来。泪水控制不住地流了出来。妈妈这就是对我好吗?我就不能有自己的想法和一点点自由吗?妈妈是过来人,可她们所经历的,我一定会经历吗?我按着大人的计划走,人生的道路就会平平坦坦吗?他们了解孩子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吗?有时,我真想永远呆在学校里,因为在那里我可以和同学们毫无顾忌地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可以不用再像笼子里的鸟儿一样飞不出去。在学校里,我可以拥有自己的一番思想和一片蓝天。

但愿有一天我能冲出“牢笼”,在蓝天下自由地展翅飞翔。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六年级作文

动物世界讲述了:神秘的动物世界、动物的不同家族、奇特的生存本领、奇妙的动物行为和人类身边的动物的内容。就说我们人类把,我们是哺乳动物中的灵长类动物,我们的有些动作跟大猩猩等等的灵长类动物非常相似。说温血动物又叫做恒温动物。鲸是如何保温的?鲸是这样保温的,鲸和海豹等动物身上有一层特殊的隔离脂肪层,有了这层保护它们就再也不怕冷了。大家可能决的恐龙不是温血动物,但是结果出忽了你们的意料,恐龙很可能是温血动物,科学家们推断,恐龙有着较高的新陈代谢速度,而这意味着它们曾经可能是温血动物。有些人可能不知道新陈代谢速度是什么意思?新陈代谢速度意思是消化功能。小知识:有些哺乳动物在冬季会通过冬眠来减少能量的小号,维持体温。说龟鳖王国把,龟类的甲壳由骨板和盾片两部分组成,随着龟的成长,骨板和盾片也会逐年增长。有意思的是,不同的龟类动物,组成上,也是不尽相同的。小知识:龟类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的爬行动物,它们的寿命通常都比较长。

动物世界之所以成为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它有我知道也有知道的知识,所以我喜欢动物世界。

我喜欢的一本书六年级作文

《心灵鸡汤》其书如其名,旨在借其中浸透关爱与诚挚的词句,犹如香浓滚热的鸡汤滋养辘辘饥肠一般,润泽那些在生活风雨中被擦伤冻僵、被尘封垢污的心灵,使之恢复初始的光彩和活力。因为这本书的营养丰富,所以妈妈告诉我读这本书的时候要“从从容容地,像品尝好酒一样地享受它——一次尝一点。第一次啜饮都会给你一点点温暖的亮光”。

《心灵鸡汤》这本书的词句不是特别优美,文中的句子都十分朴素,但是这本书的字里行间渗透着一种强烈的精神,让人爱不释手。《海中救援》《现在就做》向我们表达了人世间流淌的那种真挚的爱,《走进亮光》《最美的天使》讲述了一个个曲折动人的英雄故事,当你有了困难,《百炼成钢》和《只有问题》就会教你如何克服障碍,而《足迹》《拿破仑与毛皮鞋商人》这些文章刚教我们如何运用智慧。

在众多的文章中,有一篇文章给我的印象最为深刻。“我的父亲目睹了一切。他悄悄地把手伸进口袋,把一张20元的钞票拉出来,让它掉在地上(事实上,我们一点儿不富有!),他又蹲下来,捡走钞票,拍拍那人的肩膀,说:‘对不起,先生,这是您的口袋里掉出来的。”这是《马戏团》中的一段文字,“我的父亲”为了不让另一个带个几个孩子来看马戏而钱又不够的父亲难堪,采用了这样一个巧妙的办法来帮助他,让我佩服地五体投地。

这样的故事在文中一个接着一个,这些貌似平凡的真实故事让你回肠荡气,它们会引导你去执着地追求,它们会激励着你去把爱洒满人间。它们构造了让生命更加美好的蓝图,它们也提供了日常问题的解决方式,可以帮助我们形成更加有效的创造性方法。所以读完这本书,我就迫不及待地写下这篇文章,让的人来分享这本书。

记得辛西亚珍珠摩斯说的一句话:“你可能拥有不为人知的具体财富,有好几个首饰盒的珠宝和好几个保险箱的金子,但你不比我富有,因为我知道有人不知道的故事。”读了这本书,你也会像我一样成为一个拥有一笔精神财富的人!

六年级作文

好书是人的好伙伴,我因书而常常陶醉,一拿到就离不开手,直到看无数遍,如果你问我最喜欢哪一本书,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狼王梦》。

《狼王梦》是一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一部精典作品,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生育了五只狼仔,其中有一只在一场大雨中失去了生命,所以只有四只了,紫岚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把一个孩子培养成狼王,费尽全力去培养它的宝贝,可最后并没有得到回报,她的四个孩子只有一只活了下来,最终,她的狼王梦想也未实现。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母狼紫岚可以不顾一切,哪怕付出自己生命的代价,也要培育自己的孩子,让它们成为新一代的狼王,虽然自己的三个孩子在与金雕猎人的搏斗中死于非命,但是这种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很感动,这就是一位母亲的志向,它能为孩子们的尊严付出一切代价,与陌生的环境做抗争。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让我的视野更宽阔,心灵更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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