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保护法宣讲心得(专业22篇)

时间:2023-12-16 11:21:28 作者:纸韵

在这个过程中,我遇到了一些挫折和困惑,但经过总结,我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心得体会的写作方法,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范例供大家参考。

未成年然保护法心得体会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又常被忽视的问题。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权益,我国于1991年颁布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针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监护和处置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明确的规定。我在这里对此法进行了学习和体会,认识到了作为社会一员更应该为保护未成年人贡献自己的力量。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而出台的,这其中体现了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爱。法律在未成年人教育与保护方面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教育保护方面。保障未成年人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禁止各种形式的有害信息对未成年人进行侵害;2、生命保护方面。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进行全套的保护,包括食品药品安全和交通安全等;3、人身保护方面。禁止人们使用暴力手段侵犯未成年人的身体和人格尊严,防止未成年人受到欺凌、虐待和剥削等不良影响。

第三段: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的要求。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提出了严格要求,学校应负有积极的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也是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重要补充。学校必须明确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以及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此外,学校也应该切实发挥家庭和社会的补充作用,建立学生守护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第四段: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庭的要求。

尤其是在家庭教育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挑明了夫妻双方和其他成人对未成年人的义务和责任。要公正对待子女,引导子女健康成长,不得有不当竞争行为。家长要按时履行学生的三餐供应,确保其基本饮食需求。要防止将未成年人看作自己的利益来源,防止孩子早恋、网络游戏等不能进行正确引导的行为。只有在家庭与学校共同努力中,才能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第五段:结语。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推行和执行是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手段,因此我们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为其在自己所处的角色中尽力贡献自己的力量,互相配合、共同努力,从而建立起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创造一个更加健康、和谐和美好的社会。

未成年然保护法心得体会

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当代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国颁布了多部法律法规,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的实施,不仅对于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而且对于社会的安定和和谐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我长期从事教育工作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未成年保护法的重要性,在此分享一下我的一些体会。

第二段:法律的约束力。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项有约束力的法律,它规定了社会各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既规定了未成年人的权利,也规定了他们应该遵守的法律义务。法律的约束作用对于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是非常必要的。它促使广大未成年人和他们的家庭、社会,尊重未成年人的权益和自主意识,遵守社会的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也让社会各个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更加明确。

第三段:法律对教育工作者的指导。

在教育工作者的工作中,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教育工作者提供了指导和帮助。如教育工作者应该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关心、照顾他们的心理需求,保护他们的个人隐私。此外,教育工作者要为学生安全上课,做到安全第一,才能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上学环境。

第四段:法律对家长的责任提出要求。

未成年人保护法向家长提出更高的要求,教育他们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父母应该更加重视与子女的交流,唤醒他们对于父母的信任,鼓励孩子健康成长。在生活中,父母们应该督促孩子监管其网络使用、防止违法行为发生等。做到尽最大可能给予未成年人全方位的保护。

第五段:法律对于社会的规范要求。

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范了社会的一些行为,例如,在经济领域中,应当规范童工,并加入未成年人权益进行监钮,同时在娱乐领域,也应该制定带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措施。并且,社会各界应当发起多种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做到力所能及、贡献自己,共建和谐社会。

结论: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在社会发展和未成年人自身成长的过程中,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我和每一位家长,教育工作者一起为了未成年人的未来,坚持为未成年人的权益付出,全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共建美好社会。

未成年然保护法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我国的实施越来越严格,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离不开这一法律的保护。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和体会,希望能为大家带来有益的参考。

作为一名未成年人,了解和认识未成年保护法的重要性是非常必要的。保护法从多方面确保了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包括生命、健康、教育、发展、参与等方面的权益,为未成年人提供了全面、严格的保护措施。

未成年保护法所采取的保障措施包括,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进行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教育权利、保障未成年人的法律权利、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保障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保障未成年人的社会权利、保障未成年人的母乳和营养需求等方面。这些措施在实施中为未成年人开辟了更为丰富和全面的发展和保障空间,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成长。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未成年人的权益受到侵害,例如身体受到暴力侵害、意外伤害、欺凌欺负等。近年来,未成年保护法的实行全面推进,对解决这些问题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许多机构和组织也积极开展社会工作和援助活动,以帮助未成年人维护他们的利益和权益。

家长在未成年保护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可以通过教育、关心和保护,为孩子提供更多的成长和发展的机会。同时,家长还要在家庭风气、教育模式、信仰观念等方面思考,以创造一个健康、温馨、自由、安全、坚强的家庭环境,让未成年人在这里自由成长和发展。

未成年保护法在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方面日益完善,未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成长,我们相信这个法律的完善和实行会越来越好,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也会越来越大。

总之,未成年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至关重要,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了解和积极推进这个重要法律的实施,为构建一个人道、和谐、安全和稳定的中国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未成年人保护法培训心得

我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已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做到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身正为范”。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我觉得我这一方面做的不够好,我会自禁地偏爱听话懂事的学生。现在,通过学习这部法律,我想作为一名教师,就应该多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能以教师的主观愿望去要求学生。因为未成年人正处于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特点和需要。每个人各有差异。因此,我们做教师的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从他们的角度看问题,思考问题,多与学生沟通。

总之,在以后的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我还要继续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教师。

未成年人保护法阅读心得

最近,学校进行了《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我们当然也不能落后。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学生都应有同等受教育的权利,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继续努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

学未成年保护法的心得体会

作为教育工作者,学习未成年保护法是我的职责所在。近期我进行了一番钻研,现在想分享一下我对这部法律的心得体会。本文分为五个段落,分别讨论我对未成年保护法的理解、法律的重要性、学习未成年保护法的必要性、加强法律宣传的重要性以及未成年保护法实施的成效与不足。

未成年保护法是中国对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主要法律,它的正式实行是在1992年。未成年保护法主要围绕着未成年人的权利,以及未成年人的监护、抚养、教育、保健等问题展开。经过多次修改,目前的未成年保护法已经更加完善了,它着重保障了未成年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知识权、表达权、隐私权、受教育权、身心健康权、生存权和发展权等方面的权利。我们了解和学习未成年保护法,能够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素养,提高对未成年人权利的尊重意识和保障意识。

第二段:法律的重要性。

未成年保护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它是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未成年人在生活中不断面临各种成长问题,我们需要通过法律规范、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进一步开展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保护未成年人人身、财产、知识、表达、隐私、受教育、身心健康、生存和发展方面的权利。同时,这部法律的实施,也能够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社会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为全民族的文明进步做出贡献。

未成年保护法的重要性引出了另一个问题:学习未成年保护法的必要性。对于我们教育工作者、家长和广大未成年人来说,学习未成年保护法是非常必要的。首先,通过学习未成年保护法,我们能够了解自身权利,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其次,学习未成年保护法能够让我们更好地守护未成年人的安全、健康、正常成长。最后,通过学习未成年保护法,我们能够对未来的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四段:加强法律宣传的重要性。

学习未成年保护法不仅是见缝插针地学习了解,还需要加强法律宣传。所有人应当知法犯法。为此,需要将未成年保护法普及到公众人士中去,将法律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让人们真正理解法律,掌握预防未成年人侵害的知识,增强预防意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营造和谐、安全、健康的社会氛围。

近年来,我们见证了未成年保护法实施的成效和不足。一方面,未成年人的权利和利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公众的视野和关注点也更加重视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问题。但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家长教育缺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网络暴力等,这些问题反映出未成年人保护存在的困境和挑战。因此,未成年人保护需要不断完善、深入推进,进行全方位、“全国一盘棋”的布局,不断提高保护水平和支撑能力。

总结:通过学习未成年保护法,我们能够更好地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和法制思想教育,增强公民防范和预防意识,助力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我们需要借助盛大的互联网平台、电子化的政务服务平台、宣传推广等,更加地凸显法律知识的普及价值,促进全社会的和谐共建、安全共享、健康发展。

未成年人保护法章节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共有七章五十六条,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对其中的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感受比较多。学习了这部法律我的感触很深。我觉的我们作为一名教师,应该学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每十三条中提到: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岐视。我觉得在这方面自己做得很不够。现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我想作为一名小学教师,就应该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小孩子接受知识有一个过程,每个人各有差异。因此,我们做教师的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我们教师要尊重自己的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这些性格与恶习可能与我们平时的教育与教学不当有关,将来可能会有害于自己和社会,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要教育好学生这就要我们教师不断学习教学业务;学习新的教学理念,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正自己错误。

未成年人保护法观看心得

近期,学校组织我们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受益匪浅。

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第二章家庭保护中的第十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人口素质要提高,家庭教育很重要。19世纪德国教育家禄培尔说:“国家的命运与其说操在掌权者的手中,倒不如说是掌握在母亲的手中。”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是促进孩子获得全面发展的基础,是人类文明的传递站,是这一代对下一代的应尽义务,起着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起不到的奠基作用。

未成年人保护法观看心得

通过学习未成年保护法,使我深深的认识到,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对待学生要以诚相见,以情换心,真心实意地教育,帮助他们,才能真正扣动学生的心弦。同时,要注意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及时表扬。当我们在处理有缺点的学生时,有时应扪心自问:使用的方法是否妥当?他们承受得了吗?有时还应根据学生的情绪作必要的说服解释,使之心悦诚服。用“爱”消除师生之间的情感障碍,用“信任”填补师生的心理鸿沟,用“期待”激出学生的智慧和潜力,培养学生自信心,使他们迈好人生中关键的一步。他们心灵深处美的东西是通过曲折的甚至是相反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只有尊重,关心才能慢慢扭正其歪曲的心理,进而使其扬长避短,立志成才。

面对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未成人工作的对象和依托发生了重要变化,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尚缺乏高效、畅通的反映渠道和及时有效的解决途径。一方面,在未成年人群体中,出现了脱离稳定社会组织、游离于社会边缘的群体。即使是正常接受学校教育的未成年人,由于休息日、节假日的增多,也有更多的时间脱离学校的管理;另一方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失去了单位这一传统的依托,必须寻找新的组织形式。社区虽然日益成为代表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场所,但我国社区发展相对滞后,还不能有效承担从政府、企业中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

学校是对青少年传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园地,也就是常言的智育教育。但是,学校还必须更注重向青少年进行道德素质教育,既做学问也教做人,两者不可偏废。棍棒教育与言教身教的关系。“棍棒底下出孝子”,这是中国传统的教子经典。现在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家长若用棒教,大打出手,是侵犯人权,子女可以将你告上法庭。棒教行不通,还是言教身教靠得住。言教就是像对待朋友一样,平等对待子女,通过交流思想,讲明道理,以理服人,不要居高临下,施以压服。身教比言教更显效果。如果做家长的成天围着麻将转,而要求子女安心写作业;夫妻若成天为鸡毛蒜皮吵嘴打仗,能让子女不受干扰吗?,对父母不孝,却要子女敬重自己,只能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凡此种种不良的身教,都将影响子女的道德素质培养。教师也是一样,教师若平时口出脏话,或衣衫不整、随意打骂学生,对学生的一生都影响重大,不但对学生的认知产生了影响,更侵犯了学生的权利。

总之,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要教育好孩子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上,教师对学生爱之深,求之切,要求严格又要循循善诱。要使学生从心理上接受教育,就应尊重他们的自尊心,使他们保持一种安定平静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阅读心得

在学校的倡导下,我认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认识到教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

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

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

我深刻地认识到,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继续认真学习《教师法》、《教育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我们刚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就是我们祖国的下一代、祖国花朵,祖国的未来,作为教师我们承担着非常重要义务。并且作为教师,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也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只有学好法,用好法,才能为社会培养优秀的人才。

“身正为范,学高为师”。在学习之后,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具备的责任意识,在工作中,我们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对于后进生,更不能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因材施教。现如今的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

另外,作为班主任,更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工作,对少数有不良行为以及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问题学生”实施重点帮扶,预防和减少犯罪。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要尽可能的对全体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对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的学生的校内外表现重点掌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互通信息,防患于尽职尽责,把自己的爱献给孩子们,但这些仍远远不够,我们必须加强各方面的学习,使自己的思想得到进一步升华,尤其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对我触动更大,深深地体会到其中的意义和价值。

通过学习,我深深知道: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教师这个群体,在现实社会中充当着多重角色。作为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另外,为了让孩子们也能知法懂法守法,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我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如实施“不得给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这一部分时,我利用幻灯片、录像等形式给予幼儿非常直观的.认识,刚开始幼儿并不明白为什么卖香烟的人会被罚款,通过教师情境表演及详细的讲解,幼儿才知其所以然。教师可以通过一些类似的情境排练,让幼儿更好地明白“法”在生活中的重要性。

孩子的心性似璞玉,而幼儿园老师就是开发璞玉的匠师,我们在传授知识的过程中,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能够德智体美全面发育。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

今天,学习重温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学习未成年保护法的心得体会。

本法共有七章五十六条,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对其中的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感受比较多。

第二章第九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三章每十三条中提到: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岐视,心得体会《学习未成年保护法的心得体会》。

是啊,老人们有句话,孩子是自己的好,这不错吧?如果我们把自己的学生看成是自己的孩子,那么,我们对待学生时,缺少的不仅仅是耐心,应该是没有爱心的狠心人。看看现在的学校教育,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学校,班级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采取的是什么态度啊?我想,我不说,你也可以想像得出吧。那些些品行有缺点的学生呢?缺爹少娘,短传授,不经人,死不要%,等等难听话,都会从老师的口中说出来,而且大有驱之愈早愈可以大快人心。

这个问题,我觉得既然本法中规定在学校保护的内容中,那么,这肯定是学校的问题。无言涉足!

第四章第二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第二十三条规定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第二十五条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说到这几条的规定内容,你可能已经想到我要谈的问题了吧?是啊,刚才提到了,地方经济发展的产物,农村科技进步的见证——网吧,游戏厅如雨后春笋的突现,让人不觉眼前一亮,可是,紧接着又会让你大惊,因为这些地方挣的钱,没有几个是成年人贡献出来的,不,应该说,没有几个是成年人看书直接贡献出来的,都是他们的子女从他们手中从多种途径取又交给那些不能分辨是否已成年的老板们的。至于这个问题,我也不想多谈了,在这方面,我有一个专门的论文:《论青少年网络道德观的培养》希望有时间的时候,各位可以从网上查到。

好了,反过来,说说自己对本法的认识吧,规定是全面的,对未成年的保护是我们希望的,是对孩子,对社会有好处的,至于法律条文的内容真的是无械可击的,我不想再多评述,可是,我觉得,执法力度又有什么是可以保障的呢?再这样下去,让人汗颜!

未成年保护法心得体会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具体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我经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联系学过的教育心理学知识,我认为教师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方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二是要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的人。

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通过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我们的认识,要对幼儿实施良好的教育,就必须把教育建立在爱、理解和尊重的基础上。《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利地指导了我们每位教师们的工作,它就像一面镜子时刻的检验自己的言行,促使自己的各个方面要得更好,并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孩子们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各方面能力和水平。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的人格,同样孩子也不例外,他们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和关爱,也希望得到老师的表扬和肯定,是国家的未来祖国的希望,我们对他们的合法权给予特殊呵护,也是一项具有挑站性的工作,这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到其中,我们每一个人一起完成,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让孩子们活泼健康快乐的成长,成为一代强人,将来为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没有爱,就没有教肓”,教师的天职就是给孩子希望,教育是“播种”希望的“田野”。以大爱的心胸去关爱幼儿,改变观念,注重言语表达,尊重幼儿,升华师德,强化情感,去爱幼儿,去爱教育,让教育与爱同行。

未成年保护法听后心得体会

近日,我参加了一场题为“未成年保护法”的专题讲座,在讲座中,我对未成年保护法以及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这场讲座让我意识到我们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只有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和保护,才能使他们健康成长并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以下是我对未成年保护法听后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讲座初露端倪。

讲座一开始,讲者就强调了未成年人的重要性,并介绍了未成年保护法的出台背景和法律意义。我了解到,未成年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权、人格权、财产权以及教育权而制定的一部法律。这让我想到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一些未成年人还没有足够的智慧来保护自己,需要社会和家庭的关怀和保护。

第二段:法律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

随着社会进步,未成年人在各个方面的权益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未成年保护法的出台为他们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讲者重点强调了未成年人的教育权和健康权。未成年人的教育权是他们得到良好教育的基石,讲座中对一些教育方面的案例进行了介绍,让我深感教育对未成年人的重要性。此外,未成年人的健康权也非常重要,他们面临着生理和心理上的各种问题,未成年保护法为他们提供了医疗、心理咨询等方面的保障。

第三段:家庭的责任与监护的重要性。

讲座中提到,家庭是未成年人最重要的环境,关系着他们的成长和发展。家庭应该履行好对未成年人的养育、抚养义务,并起到良好的监护作用。这让我想起了一些家庭对未成年人的忽视和疏漏。未成年保护法通过对家庭环境的规范,要求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并建立监护制度,以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我认为,家庭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教育至关重要,家长应该更加关注和尊重未成年人的权益,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第四段:社会的责任与参与的意义。

讲座中,讲者提到了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和义务。社会组织和公民应该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社会的责任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每一个人都应该为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贡献自己的力量。社会可以通过加强公益组织的建设,自觉参与未成年人的教育、关怀和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服务,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

第五段:个人的认识与行动。

通过这场讲座,我对未成年保护法的内容和意义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我认识到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但也意识到这是一个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事业。作为一个大学生,我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主动参与一些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志愿服务活动,为他们提供一些帮助和关怀。同时,我也会通过自己的行动,宣传未成年保护法,呼吁社会关注和重视未成年人的权益,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努力。

总结:

通过这场专题讲座,我深刻认识到了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性。未成年保护法的出台为他们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家庭、社会和个人都应该关注和尊重未成年人的权益,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我相信,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让每一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并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未成年保护法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小学的教师,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教书匠”,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应一改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在教学中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总之,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从思想上有了一定的改观。作为一名教师,我们要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去发现每一位学生的闪光点,他们都是国家的未来,他们都将为国家的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我们都必须爱护他们,关心他们,使他们在学校里不仅学习愉快,生活也愉快!

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总之,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关切青少年儿童成长,维持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已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共识,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在我们的社会中还存在着大量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现象,维持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还有许多需要我们的社会努力去做的事情,即使是在较发达地区,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的事也时有发生,这就要求我们全社会都来关切维持青少年儿童合法权益,并且关于此常抓不懈,将维持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作为一种经常性的工作来做。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则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关于未成年人的合法权限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限的基本法。它的公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关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持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证。作为一名教育工,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则。了解法律并且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感悟

当然,作为青少年,我们也应该遵纪守法,不能仗着自己是青少年,一旦犯了错,还好意思说:“我是青少年,国家说得要保护我们,你能把我怎样!”现在好多初中的校霸等,就是这样。因为初中又属于义务教育,学校没权开除学生或强行要求学生学,所以只能对那些学生进行一次又一次无奈的教育。可真有点“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感觉了。

所以,要保护未成年人,不但要家长们的努力,我们也要知错能改,遵纪守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未成年人需要的是关爱,尤其是幼儿园的孩子,更应当受到社会、家庭和幼儿园的关注、呵护与培养。作为一名幼儿教育工作者,更应当担负起保护未成年人的这份责任。怎样才能当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呢?孩子们的心灵像白纸一样纯洁无暇,我们教师应该精心的呵护着,尊重、理解、平等的对待每个孩子,保护幼小的心灵,把自己的爱献给孩子们,加强各方面的学习,使自己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思想上得到进一步升华,尤其是这次的学习,对我触动更大,深深的体会到其中的意义和价值。

幼儿园为孩子们创造了游戏、学习发展的良好环境,使他们各方面的能力得到更大的提高,全身心的保护孩子的自尊心不受到任何伤害,更进一步强化我们的责任和保护孩子的意识,我们每位教师时时刻刻严格约束自己,“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做出表率。未成年人的保护越来越被人们接受和重视,保护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呵护着他们幼小的心灵不受到伤害,这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制订的一部法律,主要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几个方面。因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低,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这部法律,可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需要。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等不良行为。

2、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4、在家里,孝敬父母,并且跟父母及时沟通,了解生活中的一些常识,正确使用家用电器,防止漏电现象的发生;自己一个人在家时,不让陌生人进门,遇到特殊情况,不慌不乱,及时打电话给父母亲戚或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我们的成长有极大帮助,希望全社会都来学习它、遵守它。

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未成年人年龄虽小但同样享有人格尊严,学校或教师不得对其人格进行侮辱或诽谤。特别是在未成年人发生违纪的情况时,少数教师会粗暴侮辱、厉声训斥,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这些都是不尊重未成年人的行为。再联想我自己平日的班级管理与对学生的教育方式与上文提到的现象相似之处,令我不禁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这是在违法!要使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得到保护,必须把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问题提高到法制的高度来认识,并自觉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中。我经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联系学过的教育心理学知识,我认为教师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方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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