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通用16篇)

时间:2023-10-30 02:57:22 作者:琉璃 最热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通用16篇)

计划书是一种书面材料,用于规划一段时间内的工作、学习或生活计划。阅读他人的计划书,可以帮助我们发现一些优秀的思路和创新的点子,从而丰富自己的计划书写作。

健康行动的活动方案

20xx年4月13日至4月17日乌鲁木齐市卫生保健所将为我校初一年级至高二年级的学生,开展为期5天的健康体检工作。应市卫生保健所《关于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相关要求的通知》相关要求,体检前我校需做好以下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体检安排在校乒乓球馆进行,体检前的场地的卫生打扫及布置由医务室工作人进行安排,场地内要求明确贴好内科、视力、五官、外科、验表及出入口等标识。

2、为了有一个良好安全的体检环境,4月10日由总务将体检场地彻底进行消毒(因为10号体检器具就要全部到位)。体检期间的消毒由医务室工作人员进行操作。

3、场地内的乒乓球案子,需与体育组进行沟通协调,在体育组的指导下进行摆放。体检所需的课桌椅由总务进行安排配备。

2、初一到高二五个年级每个年级组安排一名负责老师,负责协助维持本年级秩序及调班,各年级负责人如下:

初一:

初二:

初三:

高一:

高二:

3、保卫处负责保障学生体检过程中的安全;

4、体检过程中班主任安排好自己的时间必须全程跟班;

5、体检项目共计四大项,分别由德育室工作人员全程负责:

内科:

五官:

眼科:

外科:

4月10日联系车辆到前一所检学校运体检设备,4月17日体检完毕后我校车辆负责将体检设备运送到下一所学校。

健康行动的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积极贯彻“健康第一”,“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幸福一辈子”的现代健康理念,以全面实施”学生体质标准”,大力推进体育大课间活动为重点,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在我校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学奥运精神,做阳光少年。

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

1、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2、实施小组:

组长:**。

组员:体育教师、班主任。

1、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充分认识体育对强身健体、陶冶情操、启迪智慧、壮美人生,以及培养团结、合作、坚强、献身和友爱精神,弘扬民族精神的积极作用。

2、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与体育课教学相结合通过体育教学,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增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活力和吸引力。

3、与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保证学生在每天能到室外去,保证能有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将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年度教育计划。

4、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阳光体育运动,广泛传播健康理念,使“健康第一”、“达标争优、强健体魄”、“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等口号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建立评比表彰制度,对在阳光体育运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班级给予加分,以唤起全体老师对学生体质健康的广泛关注,支持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

5、建立学校体育活动的长效机制,营造人人参与、个个争先的氛围,形成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育人环境。通过学校体育活动,保证每名学生至少掌握两项日常锻炼运动技能,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

(一)、时间与内容:

1、早晨8:00——8:30全体学生举行晨跑与广播操。

2、中午1:00————1:30各年级分级段举行体育技能训练。

(二)、方法:

1、体育课由专职的体育教师上课,晨练和中午活动全体老师全面参与组织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学会锻炼的技术与方法,培养学生对体育运动的乐趣和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

2、每年除了举办一次田径运动会外,还举行跳绳、踢毽子等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使全体师生参与到体育活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通过体育节,展示学校阳光体育运动的活动效果。同时,积极抓紧学校业余体育训练,组织参加各类体育比赛,争取以优异的成绩回报自己付出的汗水。

3、及时学校阳光体育活动的成果,组织新颖活泼的活动,积极锻炼,学会生活。开展学校“阳光班级”、“阳光少年”评选活动,进一步提升“青春、奥运、健康”氛围,使全体师生确立终身体育的思想,使每位师生活动体育运动的乐趣,提高体育活动的学习能力,促进全体师生的健康发展。

(三)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课改新课程标准要求,进一步深化课改工作,发扬体育特色学校优势,体现体育学科丰富的育人价值。

2、积极反思总结,进一步提升学生的身心健康,学校体育工作的蓬勃发展。

1、按规定配足配齐体育器材,完善场馆设施。坚持公益性原则,充分利用场地器材,提高使用效率,确保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

2、建立健全体育教师的考核制度,不断促进体育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思想素质的提高》。

家庭生活健康实施方案集合

生行为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村民健康意识,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和技能,根据《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明区创建健康促进区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南府办发〔20**〕20号)和《永乐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明区创建健康促进区永乐乡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府通字〔20**〕15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的重要批示精神,全力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推动“健康促进区”工作,通过“健康家庭”评选活动,营造“家家健康,人人幸福”的氛围。

通过健康家庭评选工作,创建和树立一批具有时代特色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健康家庭典型,健康村“健康家庭”评选户数达总户数的20%以上,组织评选“健康示范家庭”6户。

成立永乐乡健康家庭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严明(乡党委书记)。

郝刚(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杜礼梅(乡党委委员、副书记)。

邓忠全(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龙光云(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员:马荣(乡党政办负责人)。

陈兰祥(乡科宣中心主任)。

黄桂珠(乡计生办负责人)。

龚道祥(水塘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计生办,黄桂珠同志负责健康家庭评选资料收集、整理及上报。

(一)时间:20**年4月至5月。

(二)活动范围:水塘村。

(一)宣传启动、申报和推荐阶段(4月22日-5月1日)。

1、通过宣传栏、微信群、入户宣传等,广泛宣传健康家庭评选的目的、意义,扩大群众知晓率,营造浓厚氛围。

2、申报方式,申报家庭填写《南明区永乐乡“健康家庭”申报表》。

3、推荐方式:(1)组织推荐,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家庭申报;(2)家庭自荐,凡自认为符合评选条件的家庭都可以参加“健康家庭”评选活动,可以自行向村评选活动办公室申报。

(二)活动实施阶段(5月6日-5月15日)。

1.严格按照《南明区“健康家庭”评选标准》(附件1),对申报的家庭进行初评,初评结果要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对公示无疑后,将《南明区永乐乡“健康家庭”申报表》《南明区社区健康家庭事迹材料》上报到乡。

2.乡健康家庭评选办公室根据村级评选情况,评选出6户健康家庭示范户,填写《南明区永乐乡“健康家庭”初评汇总表》(附件3)《南明区永乐乡“健康家庭”初评名单登记表》(附件4),报送至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命名健康家庭(5月16日-5月31日)。

1.对照“健康家庭”评选标准,由村提出健康家庭初步名单,综合各种方式推选出健康家庭,并进行结果公示。

2.对评选出的健康家庭南明区创建健康促进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年5月16日至5月31日对“健康家庭”示范户进行表彰。适当给予物质奖励。

(一)统一思想,强化意识。深刻认识开展健康家庭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首要工作,抓好做实,根据“健康家庭”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组织辖区村民积极参加“健康家庭”评选活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创建任务。

(二)加大宣传,积极引导。以“健康家庭”建设活动为契机,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三减三健”为抓手,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如led显示屏、标语、宣传栏、微信群等,宣传和引导广大村民了解健康家庭评选活动,并积极培育、挖掘、提炼各类健康家庭的先进事迹,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活动具体、措施有力。开展活动要经常,主题突出、富有特色、家庭参与面广,以点带面,推动“健康家庭”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推进健康长安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陕西行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0〕7号)及《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西安行动实施方案》(市政发〔2021〕1号)精神,推进实施健康长安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系列指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创新方式方法,围绕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等领域,实施健康长安专项行动,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解决好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努力创造高品质健康生活,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我区实施“三三三”战略、努力建设美好新长安及实现“医疗康养首善区”的奋斗目标筑牢健康之基。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全区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健康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健康环境不断改善,重大慢性病导致的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严重精神障碍得到有效控制,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显著提升。

到2030年,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健康服务能力达到较高水平,健康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健康产业高速发展,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重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严重精神障碍防控效果明显,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1.完善全区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加快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健康教育人员能力,建成以专业健康教育机构为引领、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支撑的健康教育体系。建立以健康促进为核心、社区为基础、家庭为单位、学校与工矿企业和公共场所为重点的健康教育工作模式。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区创建。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逐步建立区级居民健康素养监测体系,开展全区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到2022年和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19%和30%。(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编办、区教育局、长安开发采编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分别负责;各项任务均需各街办、常宁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下同)。

2.建立健康科普传播平台。逐步建立区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建立科普专家准入机制和管理办法。建立区级健康科普资源库,共建共享健康知识和技能传播资源,围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等健康知识,针对全区重点人群、重点健康问题编制健康科普核心信息。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鼓励全区各类媒体开办优质健康科普栏目,各类传媒平台定期发布健康科普公益广告。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广泛开展健康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村)、进家庭等工作。(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长安开发采编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分别负责)。

3.大力倡导健康文化理念。强化政府在健康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将健康文化建设融入城市文化建设体系。通过新闻媒体,引导居民形成科学就医理念和对医疗服务结果的合理预期,树立敬畏生命、关爱健康、尊重医学规律的理念,增进全社会对医学、医务人员的理解和尊重。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强化以健康为中心的理念,加强医务人员人文教育,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的崇高职业精神。以“世界卫生日”等各类相关节日为契机,深化健康理念传播。至2022年,形成热爱健康、追求健康、促进健康的社会氛围。至2030年,健康文化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关注健康、促进健康的良好氛围。(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长安开发采编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分别负责)。

4.切实提升居民健康自我管理能力。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升居民健康意识、健康素养与自我管理能力。引导家庭医生、社会体育指导员主动为居民提供健康指导,医务人员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健康科普知识,并在诊疗过程中为患者和家属提供相关健康指导。倡导个人定期记录身心健康状况,了解掌握基本中医药和急救知识。提高公众应急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促进自救互救。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在学校、企事业单位、交通枢纽、大型商场等人群密集场所配备急救药品、器材和设施,切实提高公共服务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与应急救护技能。(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投资商务局分别负责)。

(二)合理膳食行动。

院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在社区配备营养指导员。以全民营养周、食品安全宣传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等主题活动为载体,利用各类媒介传播健康营养知识,鼓励全社会参与以减盐、减油、减糖及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重点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孕妇贫血率预期分别低于14%和10%,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比2019年提高10%、比2022年提高10%。(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

6.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和应用国家级、省级食品安全标准。提高各级食品、农产品及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标准。农产品和食品年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其中农药兽药残留检验量不低于2份/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8%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强化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

全面推进食品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区级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持续加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广力度,鼓励食品安全风险相对较高和推广基础好的生产企业积极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不断提升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全面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餐饮企业和消费环节的监督检查,持续开展以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和食品网络销售企业为重点的高风险食品安全整治。分级分类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互联网+明厨亮灶”形式,提升餐饮智慧化管理水平。鼓励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开发低糖、低油、低盐的食品,推动低糖或无糖食品的生产与消费。加强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的监督管理,探索在外包装标识每人每日油盐糖食用合理量建议等信息,积极推动在食品包装上使用“包装正面标识(fop)”信息,帮助消费者选择健康食品。

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农产品和食品产业。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运输车和屠宰场等环节监测抽检和农产品生产重点产业、重点产品、重点区域专项抽检力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依法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行为。严把产地环境安全关,深入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推动农用地分类管理,完成受污染土壤耕地安全利用。研发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产品,淘汰高风险产品。加大宣传与引导,做好涉食品安全网上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风险解读,鼓励企业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方式直接回应群众咨询。杜绝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配合市级主管部门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试点。(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区投资商务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城管局分别负责)。

(三)全民健身行动。

7.打造体育品牌赛事。全力唱响“我要上全运”“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主题,坚持“精品化办赛、品牌化打造”的思路,着力提升全民健身赛事品牌形象、质量效益和辐射影响,带动全区全民健身运动的蓬勃开展。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和“体育+”发展理念,持续打造长安女子半程马拉松赛等精品体育赛事,推动体育与旅游、文化、科技等多方面的大融合;着力打造“舞动长安”全民健身技能大赛等群众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在赛事组织、群众参与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新发展;持续推进长安区体育品牌创建,进一步扩大长安区品牌活动的参与面和影响力,带动街道体育品牌活动的创建,推动基层全民健身运动发展;加强与各行业、部门的协作,推动各人群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积极承办国家、省级、市级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不断提高我区全民健身活动的层级水平。(区文化旅游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8.实施多样化多功能全民健身惠民工程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建管并举”的工作思路,实施社区全民健身路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项目;同步推进多功能运动场、全民健身室内健身房、社区全民健身中心等项目建设;结合城市公园、绿地、广场,采取插件的形式,建设集综合健身区、球类运动区、儿童健身区、健身步道等于一体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全民健身园区;加大力度做好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器材设施安全性、公益性,不断夯实“15分钟健身圈”和全运惠民工程任务,提升群众全民健身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区文化旅游局牵头,区城管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分别负责)。

9.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全面建成覆盖区、街、社区(行政村)三级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并向大型企业、学校等方面延伸扩展。加强体育社团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按照“建设与管理并重”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区级体育社团的数量;持续推进体育晨晚练活动站点建设,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思路,提高体育晨晚练活动站点的数量及服务水平;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到“十四五”末,我区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总人数达到2500名。(区文化旅游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总工会分别负责)。

10.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按照《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施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区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监测站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在体育场、社区中心等区域布局一批国民体质监测点,不断扩大体质监测辐射面。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引导群众开展体质监测,推广运动处方,推进体医融合发展,更好地服务群众科学健身;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科学指导”的思路,通过开设健康大讲堂、国民体质监测、体育健身技能指导、发放科学健身知识手册等多种形式,让科学健身指导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区文化旅游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投资商务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总工会分别负责)。

11.强化保障措施。制定《西安市长安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一2025年)》,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充分发挥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机制的组织领导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全区全民健身重大事项;进一步健全全民健身考核评价体系,将其纳入“15分钟便民服务圈”、“健康长安”和精神文明建设测评体系,进行全方位综合评价,定期实施检查评估,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区文化旅游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四)控烟限酒行动。

12.持续推进控烟执法及宣传工作。加大对《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的宣传和执法力度,聚焦重点场所定期开展专项执法和集中执法。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鼓励成立控烟协会,鼓励志愿者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控制吸烟工作或者为控制吸烟工作提供支持。建立区级烟草监测评估体系,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烟草流行调查,掌握烟草流行现状。(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民宗局、公安长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烟草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分别负责)。

13.大力打造无烟限酒环境。开展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企业等无烟示范场所建设,积极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党政机关要严格遵守《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全面落实无烟环境建设。开展烟草危害科普宣传,在全社会普及倡导无烟文化,鼓励和帮助个人戒烟,提高公众控烟意识,以青少年为重点开展多形式、多元化的控烟主题宣传活动,努力降低人群吸烟率。到2022年和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低于24.5%和20%。倡导适度适量饮酒和文明饮酒,不劝酒,不酗酒,提高人群的整体认识水平。(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公安长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分别负责)。

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公安长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

15.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逐步建立区级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等服务机构,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机构或基层综治中心等机构及设施,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站),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整合社会资源,设立区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鼓励和培育心理咨询专业人员创办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试点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用人单位或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创新心理健康服务模式,完善社区、教育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医疗机构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及其功能。加大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培养力度,稳步推进心理健康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完善人事薪酬分配制度,体现心理治疗服务的劳务价值。倡导医务人员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加大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宣传力度,普及实用知识和技能,促进居民心理和行为问题的早期识别、干预和康复。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重点关注未成年人、妇女、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和不同职业群体心理健康问题。重视流浪乞讨、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及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系统,帮助特殊人员融入社会。

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服务,完善患者综合风险评估及分级分类服务管理机制,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社会组织及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热线服务、评估咨询、精神科治疗等相衔接的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服务模式。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为公众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热线。预期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分别为3.3/10万和4.5/10万。(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政法委、区委文明办、区教育局、公安长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总工会、区计划生育协会分别负责)。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16.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长安,全力打嬴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攻坚战,切实解决影响我区健康的生态环境因素。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源头预防,切实解决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统筹推进工业源、移动源、城市面源污染治理,加快城市及周边造林绿化和防风固沙林带建设,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绿色建筑,推进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加强河流水体管理安全保障,全面整治黑臭水体,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与污染综合防治。加大饮水工程设施投入、管理和维护,保障饮用水安全。全面实施土壤污染治理,加强土壤环境现状详查工作,推进重金属、固体废物、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防范污染地块社会环境风险,有效保护生态系统。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长安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水务局、公安长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发改委、区水务局分别负责)。

农村局牵头,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教育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分别负责)。

18.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提升我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开展环境卫生提升行动,按照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对全区城区道路、街头广场进行冲洗和保洁;开展卫生死角“大整治、大清理、大扫除”活动,集中清理成堆垃圾、乱放杂物、违规张贴涂画的广告、涂鸦等;以集贸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全面治理市场摊位及周边环境卫生。打造卫生创建升级版,把健康政策融入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保障与健康相关的公共设施用地需求,促进社会环境与人民健康的协调发展。完善评价体系,加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等建设监测与评价。(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

19.推进垃圾综合治理和绿化环境建设。积极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完善和提升城乡环卫设施设备,加快厨余垃圾处理厂建设,实现资源化利用。到2030年,全面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完善城乡环卫设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经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中其他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0%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不断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深入推进装饰装修垃圾分类处置,努力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加强城市空间设计,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强化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加快老旧公园改造,建设绿道绿廊,开展城市周边、城市各板块之间绿化带建设。到2030年,全区绿地率达到3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5平方米,全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建设绿地小广场、口袋公园不少于50个,新建绿道绿廊不少于50公里,全区绿道体系基本成形。

实施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和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快淘汰敏感区域周边的有色金属冶炼、采选矿等行业,加快淘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工艺、设备和产品,推进钢铁、水泥、石化等重点企业达标排放改造。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及湿地公园建设,保护和改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开展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建立自然保护区监测数据库。(区城管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水务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发改委分别负责)。

20.开展环境与健康监测评估。完善饮用水、空气、土壤等环境与健康影响监测评估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对环境污染与疾病关系、健康风险预警及防护干预的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实施环境卫生和饮用水水质监测项目,持续开展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掌握重点公共场所主要健康危害因素和健康风险,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持续开展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针对性开展健康防护指导;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监测,评估农村环境卫生健康危害因素和卫生状况;提升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能力,加强水质监测和供水安全风险评估,通过城区和农村村街饮用水水质监测网全覆盖,掌握我区城区和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状况及其变化趋势,规范水质信息公开,指导公众健康饮水和健康用水。(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发改委分别负责)。

21.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扎实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公路隧道、长大下坡、急弯陡坡、城乡结合部、新修道路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大资金投入,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深入摸排梳理堵点乱点,切实加强治理,改善慢行交通环境,完善盲道、残疾人轮椅通道设施建设,提升公路安全管控能力水平。持续开展交通违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和实体化运行,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手机app应用,推广实施“路长制”,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一长”作用。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建设。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持续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公安长安分局牵头,区交通局、区城管局、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分别负责)。

22.维护室(车)内环境健康安全。加强装饰装修材料、日用化学品、儿童玩具和用品等消费品的安全性评价,聚焦重点场所,组织“靶向式”监督抽查。加大对抽查不合格产品处置力度,重点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聚焦重点消费品,完善产品风险监测体系。推动目录内消费品绿色产品认证,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减少不合格消费品造成的伤害。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施工现场装饰装修材料抽检抽查。倡导居民购买带有绿色标志的装饰装修材料、家具和带有节能标识的家电产品,降低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的室内空气污染。推进“全装修”住宅建设,推动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加快推进建筑装饰节能与绿色发展。对于新装修的房间应增加通风换气频率,降低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的室内空气污染。倡导居民定期清洗或更换家用空调机滤网、饮水机滤芯、空气净化器滤网,定期检查、维护壁挂锅炉、燃气灶及油烟机。鼓励居民根据实际需要,选购适宜排量的汽车,不进行非必要的车内装饰,注意通风并及时清洗车用空调系统。(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投资商务局、区住建局分别负责)。

(七)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

23.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西安市中医医院南院区建设项目作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2022年10月前建设完成。按照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标准建设一所集医疗、康养、养老为一体的中医康养公园式医院,满足长安及城南地区人民群众对优质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以中医优势专科专病为重点,培育发展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加强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和非药物疗法。完善有利于中医药健康发展的政策体系,稳定和健全医保支付方式对中医药的支持力度,促进中医药在分级诊疗、签约服务等方面发挥优势作用。到2022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中心)卫生院全部建成中医综合服务区,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达到100%,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70%,西安市中医医院南院区设置康复科。到2030年,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80%,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中医药医疗服务网络。(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行政审批局分别负责)。

24.实施中医治未病工程。针对重点人群、慢病患者开展治未病服务与研究,形成并推广干预方案。鼓励中医门诊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治未病服务。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做好中医药健康管理,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防治、孕产妇保健等方面作用。开展中医药科普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活动,传播中医药文化、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提高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率。到2022年,西安市中医医院南院区规范设置治未病科室,西安交大一附院长安区医院和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中医特色治未病服务。到2030年,西安市中医医院南院区中医治未病中心功能定位明晰、服务规范。(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委文明办、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投资商务局、区残联分别负责)。

25.深化中医药传承创新。挖掘整理民间中医特色诊疗、传统中药技术,全面继承国家、省、市、区名(老)中医学术思想、诊疗经验,推进成果转化应用。健全中医药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完善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的中医师带徒制度,推荐优秀中医药人才入选国家、省级和市级人才计划。以国家和省、市、区名(老)中医工作室和重点专科为依托,加强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落实中药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加大对制假制劣行为责任的追究力度。到2022年,中西医结合协同治疗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机制趋于完善,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到2030年,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积极组建区级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

(八)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26.提升妇幼保健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贯彻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方针,积极开展妇幼保健临床服务,推进区妇幼计生中心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妇幼健康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管理。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推行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开展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实行孕产妇五色分类、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完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转诊体系,实行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制度,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干预,完善三级防控措施,积极推行婚姻登记与婚育健康教育“一站式”服务,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积极落实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制度,努力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积极开展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等妇幼健康促进项目,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持续提高妇幼健康水平。(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妇儿工委、区妇联、区残联分别负责)。

(九)青少年健康促进行动。

27.提升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符合要求。制定健康学校标准,加快健康学校示范建设。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中小学普遍开设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课程开课率达100%,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完善学校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建立健全学生常见病监测和传染病预警网络,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完善学校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学生营养与健康监测评估制度,加强学校集体供餐食品安全和营养质量监管。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强化留守儿童教育、孤残儿童、艾滋病孤儿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

倡导中小学生每天在校外接触自然光1小时以上,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9、8个小时。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行动,开展分级分类视力健康服务与管理,推进近视综合干预,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达到100%,倡导中小学生非学习目的使用电子屏幕产品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健全学校心理教育、预防、咨询和危机干预体系,强化青少年网瘾预防与控制,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预防学生肥胖、营养不良、口腔疾病等,关爱青少年生殖健康,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20%及以上和30%及以上;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区教育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水务局、区委网信办、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委分别负责)。

28.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鼓励建设项目优先采用能有效防治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认真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重点在矿山及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及监督执法检查活动。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对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制定相应政策,适时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专项调查,系统收集信息,加强“互联网+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实行动态监管,提高监管效率,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的防护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及以上;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改委、区投资商务局、区财政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分别负责)。

29.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区级防治机构、技术支撑体系、监管体系建设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80%及以上和90%及以上。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病报告网络,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达到95%及以上。(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分别负责)。

30.深化职业病患者救助救治活动。加大职业病患者工伤保险保障力度,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行动,重点关注农民工参保情况。到2022年和2030年,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稳步提升,并于2030年实现工伤保险法定人群参保全覆盖。积极开展职业病患者救治救助,重点对具备已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但未参加工伤保险,且相关用人单位已不存在等特殊情形的患者,及因缺少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仅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将其中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的纳入救助范围,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做好资助参保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对基本生活有困难的,全面落实生活帮扶措施。(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分别负责)。

31.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重视劳动者健康监护,建立完善健康监护档案。加强对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培训,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提高劳动者对本岗位主要危害及防护知识的知晓率。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与评价制度,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达到85%及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及以上。(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分别负责)。

(十一)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32.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政策。建立和完善健康教育、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快制订《西安市长安区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意见》和《西安市长安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到2022年,老年健康相关制度、标准、规范逐步建立。(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疗保障局分别负责)。

33.合理配置老年健康服务资源。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加强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2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以上。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中心)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农村地区可探索街道(中心)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到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达30%以上。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医疗保障局分别负责)。

34.不断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健康教育,利用多种方式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和康复等健康教育活动,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积极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老年健康大讲堂等活动。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健康指导服务,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加强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管理和康复治疗。认真落实7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保健补贴发放工作。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医疗机构普遍建立老年人挂号、就医绿色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服务。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友善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历次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每年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进行两次医养结合服务,内容包含血压测量、末梢血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6个方面。对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进行上门服务。落实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文化旅游局、区住建局分别负责)。

35.着力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加强适老环境建设和改造,减少老年人意外伤害。2022年,建设一批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形成老年人、家庭、社会、政府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分别负责)。

(十二)残疾预防健康行动。

36.维护残疾人健康。预防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程度,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健全和完善跨部门合作的残疾预防体系、工作机制和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实施西安市长安区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致残因素预防和致残疾病防控。主要致残因素得到一定控制,传染性疾病、地方性疾病、慢性病、交通事故、工伤致残等重点领域和精神疾病、儿童少年等重点人群残疾发生率得到有效控制。加强精神病防治,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强化残疾预防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残疾预防日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的残疾预防意识。将儿童残疾初筛、残疾人康复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有效控制残疾发展,以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为重点,实施精准康复行动。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强化医疗机构与残疾人康复机构双向转诊合作,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签约服务。建设专业化骨干康复机构,加强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和康复医院建设。到2022年,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设置康复医学科;到2030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康复医学科比例达到100%。推进政府机关、公共服务、公共交通、社区等场所和设施无障碍改造,新建、改扩建道路、建筑物和居住区达到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强化防盲治盲和防聋治聋工作。完善贫困重度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贴政策。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对0-16岁残疾少年儿童予以康复救助和辅助器具常态化适配。提高市民健康素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区残联牵头,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投资商务局分别负责)。

(十三)重点慢性病防治行动。

37.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倡导18岁以上成年人及高危人群定期监测血压、血糖、血脂,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开展超重肥胖、血压血糖增高、血脂异常等高危人群的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的规范化管理。鼓励、动员红十字会、急救中心、医疗机构和有资质的社会团体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普及心肺复苏等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建立健全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网络,以区医院为牵头医院完善全区脑卒中急救地图,以区急救中心为中枢,打造胸痛救治高速通道网。推广心脑血管疾病防治适宜技术,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开展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落实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制度,提供心脑血管疾病风险评估、健康教育以及综合干预等相关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91.7/10万和265.2/10万及以下;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分别不低于55%和6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不低于60%和70%,高血压治疗率和控制率持续提高。(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红十字会分别负责)。

38.癌症防治。全面提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癌症筛查、综合干预、宣传教育和患者管理能力,制定工作场所防癌抗癌指南,编制癌症防治知识宣传手册,开展工作场所致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评价和个体防护管理工作。做到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制定全区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实施方案,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完善肿瘤登记报告及死因监测等基础监测工作,有序扩大癌症临床机会性筛查,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针对发病率较高、筛查手段和技术方案较成熟的结直肠癌等重点癌种,推广适宜癌症筛查技术,开展规范性筛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癌症筛查及妇女两癌筛查,继续开展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和有效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抗癌药物纳入医保目录,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总工会分别负责)。

39.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制度。推动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中心)卫生院配备肺功能检查仪等设备。加强基层专业人员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培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体系,探索开展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加大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知识宣传,引导重点人群早防、早诊、早治。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0/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预期40岁及以上居民慢阻肺知晓率不低于15%和30%。(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改委、区投资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分别负责)。

40.糖尿病防治。加强糖尿病防治知识宣传,引导居民关注自身血糖水平,促使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依托西安交大一附院长安区医院成立糖尿病防治中心,完善糖尿病预防与诊治服务体系,开展血糖筛查行动,做到早发现、早干预。规范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治能力,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促进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提高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健康服务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18岁及以上居民糖尿病知晓率分别不低于50%和60%,糖尿病治疗率和控制率持续提高。(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医疗保障局分别负责)。

41.强化口腔疾病防治。建立健全口腔卫生服务体系,制定口腔疾病防治技术方案,提出防治规划、计划、考核标准、控制策略和建议等。推广口腔疾病防治适宜技术,有效提升口腔卫生服务能力。广泛开展口腔健康行为普及和口腔健康管理,倡导居民每天刷牙2次。开展口腔疾病高危行为干预,开展监测与评价,推进口腔健康工作。针对学龄前儿童进行专项口腔疾病防治宣传教育,深入学校、社区对儿童进行口腔健康检查及义诊,增强儿童口腔保健意识,开展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实施窝沟封闭和局部用氟,降低儿童恒牙龋病患病率,提高儿童口腔健康水平。对儿童口腔疾病防治工作进行过程管理、质量评估和效果评价,持续巩固工作成效。(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教育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疗保障局分别负责)。

(十四)传染病防控行动。

42.推进区域检测平台建设。强化区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完善病原微生物检测、鉴定、生物信息分析技术平台体系,加强检测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储备与应用,提升常见、新发、输入及罕见传染病快速检测能力。积极推进以市级疾控机构实验室为核心、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区疾控中心为辅助、临床机构实验室和第三方实验室共同参与完善的协同互补型区域检测平台建设。(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分别负责)。

43.全面提升卫生应急能力。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以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为重点,整合传染病、职业病、饮用水、食品安全等监测系统,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传染病监测哨点布局,在医院、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学校等重点场所设立监测哨点,形成多点触发、动态灵敏的预警研判模式。加快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数据库,健全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加快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健全会商研判、分级响应、救援联动等机制。加快建立公共卫生专家库,分级分类组建卫生应急队伍,完善应急状态下动员响应、区域联动和人员调集机制,提升响应能力和效率。完善信息直报系统,强化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和先期控制措施同步启动机制,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加强舆情研判和引导,完善公共卫生社会心理干预体系,强化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投资商务局、区统计局分别负责)。

44.实施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策略和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健全重大疾病防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动员全社会参与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持续推进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精准防控。深化艾滋病防治“三个全覆盖”策略,推进艾滋病防控“六大工程”,探索创新艾滋病防控模式,持续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2022年、2030年全人群的艾滋病感染率控制在0.15%和0.20%以下。加强结核病患者发现、登记、报告、转诊、追踪、诊断治疗及全疗程的规范管理工作,全面提高病原学检测能力和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工作。肺结核发病率分别下降到50/10万以下和45/10万以下并得到有效控制。完善犬只管理,加强牲畜检验检疫,从源头管控,减少和避免狂犬病、布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发生。完善犬伤处置、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结核病等诊疗费用报销机制。防范输入性疟疾造成本地传播,维持消除疟疾状态。开展寄生虫病综合防控工作,降低农村寄生虫病流行区域人群感染率。(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扶贫办、区农业农村局、公安长安分局、团区委、区红十字会分别负责)。

45.规范疫苗接种。全面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提升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水平,大力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和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倡导高危人群接种ev71疫苗、水痘、流感疫苗。到2022年和2030年,以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及以上。(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分别负责)。

(十五)地方病防控行动。

46.落实地方病防治行动计划。完善医保政策,将大骨节病、氟骨症中重度和慢型克山病3种常见慢性病纳入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慢性病补助范围,并将地方病重症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建立全区地方病患者信息档案,实现地方病监测、评价和患者治疗全覆盖。完成饮水型氟中毒、高水碘地区改水工程建设,确保改水工程良好运行;分类指导、科学补碘,在碘缺乏地区持续推广居民食用碘盐,在高碘地区推广无碘食盐。到2022年和2030年,地方病危害持续消除。(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改委、区医疗保障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商务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分别负责)。

(十六)健康细胞示范建设行动。

47.深化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坚持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并建立持续推进机制。对健康长安行动中的倡导性指标,在健康细胞建设中予以落实。开展以问题为导向的健康需求调查,结合各类健康场所建设特点,不断丰富健康细胞建设的工作内核、方法和措施,优化健康服务,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弘扬健康文化,强化监测评估,全面提高市民健康水平。到2022年,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形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健康细胞。到2030年,健康细胞建设覆盖社会各个方面,健康服务落实到社会所有居民。到2022年和2030年,人均寿命分别达到77.7岁和78.5岁,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提高。

48.建设健康机关。明确有益健康的制度政策,建立持续推进工作机制。掌握机关人员健康基本状况,机关人员年体检率达90%以上。针对健康风险主要问题,实施有效指导干预,预防和控制过度疲劳和与工作相关疾病的发生,实施健康风险评价。营造健康教育氛围,培育文明健康文化,提升心理健康素养。推进无烟机关建设,掌握吸烟人群状况,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机关食堂、餐厅符合卫生规范,满足健康需求。完善健身设施,开展健身活动。到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到2030年健康机关建设效应扩展到全社会。(区卫生健康局、区直机关工委分别负责)。

49.建设健康军营。将健康优先理念融入军营,建设健康营院。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健康教育,定期进行健康讲座。完善健身训练设施,组织健康体检,体能达标状况符合部队有效履行使命任务要求。创建无烟戒酒军营,建设健康食堂,倡导科学膳食。开展心理健康促进活动,实时监控风险评价,实施有针对性的健康管理。建设健康军营文化,建立健康小屋,促进军营健康文化发展。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军地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军地联合疾病预防控制等健康维护促进体系。(区卫生健康局、区人武部分别负责)。

50.建设健康社区。着力推进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完善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和健身场所,形成方便可及的文化娱乐和健身圈;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引导居民养成“三减三健”等健康生活方式;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和慢性病患者为重点,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兴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老年人生活照料、短期托养等服务。重点做好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料服务。到2022年,社区健康环境有效改善,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到2030年,健康服务保障更加完善,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升。(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分别负责)。

51.建设健康村庄。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以垃圾、污水、厕所革命为重点,开展农村村庄清洁行动。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到2022年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加大农村改厕力度,推广适宜改厕技术产品。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指导专家服务团队,定期进村服务。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常见病、慢性病和地方病的有效管控。加强文化健身场所建设,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促进群众身心健康。(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分别负责)。

52.建设健康学校。加强健康校园主题建设,营造健康成长环境。教学和生活设施布局合理,教室、食堂、宿舍、厕所等设计、布局、内部配置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周边社会文化环境健康安定。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健康课、体育课达到国家规定课时,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开展学生体质监测,建立师生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机制,有针对性地实施健康管理干预。建设健康食堂,保障师生食品安全。建立重大安全事件应对预案,提高健康防护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学生近视、营养不良、超重肥胖、龋齿、贫血等常见病及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开展心理健康主题活动,提供心理咨询帮助。通过示范建设,校园师生健康素养和体质逐年提高,心理健康素养逐步提高。(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分别负责)。

53.建设健康医院。将健康理念融入医院规划建设和管理运营全过程,制定有利于健康促进的工作制度,建立持续推进健康建设的工作体系。推进医防结合,建设医疗机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平台,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融入医疗服务。大力营造健康和谐诊疗环境,医护人员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健康科普知识,并在诊疗过程中主动提供健康指导。加强医院员工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和年休假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干预,实施对医护人员的健康保护。创建无烟医院,建设健康食堂,提高住院病人和医院职工健康饮食供应服务质量。传播医院健康文化,传递健康理念,参与社区健康公益活动。(区卫生健康局负责)。

54.建设健康企业。建立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掌握全员健康基本状况,依据存在问题,实施干预效果评价,落实健康管理责任。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监管、防护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加强职业安全教育,增强职业健康防护意识,防范职业危害,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定期开展评估,常见病、慢性病和职业健康危害控制取得明显效果。开展健康企业示范建设,提高企业职工身体素质和职业健康防护意识。改善职工工作环境,完善健身锻炼设施,培育健康文化。建设健康食堂,倡导合理饮食,宣讲健康知识,提供健康服务,防范慢性病发生。倡导用人单位评选“健康达人”,鼓励企业建立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工间操制度、健身制度、无烟单位等相关制度。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正确运用自我健康保护措施防范工作压力症、骨骼肌肉系统疾病和职业病的发生。(区卫生健康局、区投资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分别负责)。

健康口腔行动方案

9月20日是全国爱牙日,今年爱牙日的'主题是“健康口腔,幸福家庭;呵护孩子,爱护龋齿”。为塑造“随时护齿、从我做起”的观念,从而进一步普及青少年口腔健康知识,推动学校少年儿童口腔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爱牙活动方案。

20xx年9月15—25日

“预防龋齿”

1、9月19日国旗下讲话主题——珍爱我们的牙齿。

2、9月20日午间时间全校播放爱牙知识短片,向全校师生宣传护齿知识。

3、在学校健康教育宣传墙上专设爱护牙齿的展板。

4、向一年级学生下发含氟牙膏,上一节爱牙基础知识普及课。

5、向学生家长下发爱牙宣传资料。

家庭生活健康实施方案集合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把镇村文明建设落到实处,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齐家务乡“文明健康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通过开展“文明健康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省级文明单位创建。

本乡所有家庭均可参与评选活动。

1、爱国守法,明礼诚信。

热爱祖国,热爱集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家庭的关系,讲礼貌、讲文明,诚实守信。

2、好学进取,敬业爱岗。

不断更新知识,钻研技术,提高业务素质,工作成效显著。精心抚育子女,以平等民主的态度对待孩子,鼓励他们自强自立,积极向上。反对虐待遗弃儿童,不溺爱娇惯子女。

3、夫妻和睦,孝老爱亲。

夫妻互敬互爱、和谐温馨,在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风、民风和社会风气健康发展上做出积极贡献。

4、邻里融洽,友爱互助。

邻里之间以礼相待,相处和睦,互谅互让,互帮互助。不乱挤乱占共用场地和设施,自觉清扫公共卫生。

5、低碳生活,热心公益。

家庭成员均有较好的环境保护意识,爱惜资源,勤俭持家,反对铺张浪费,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热心公益事业,关心他人,乐于助人,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起好模范作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比:

1、家庭成员有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规章制度的;

2、家庭成员与邻里吵闹,不能和睦相处的;

3、夫妻、婆媳、翁婿发生纠纷,有不良影响的;

4、其他影响村庄建设、邻里和谐的。

此次活动领导小组为齐家务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表彰展播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5日—5月20日)。

利用农村大喇叭、微信公众号等手段宣传评选活动公告,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1日—5月31日)。

1、各村党支部开展一次“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主题活动,可以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健康家庭”评选扎实推进。

2、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村根据“文明健康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集中评议、党支部把关的方式,向“文明健康家庭”活动领导小组推荐候选对象。各党支部按评选条件推荐五户“文明健康家庭”提名候选人。

(三)评选、公示阶段(6月1日—6月7日)。

活动领导小组将按照评选条件,对各党支部评选出的“文明健康家庭”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表彰展播阶段(6月8日—6月20日)。

乡党委、政府将对最终入选“文明健康家庭”户进行嘉奖表彰,并对家庭事迹进行展播宣传。

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茜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0—2025年)》,活跃我市老年人文化体育生活,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进一步推动我市老年人体育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定于20xx年5月16日至6月20日在茜市体育馆举办第xx届茜市老年人运动会,请按各单项比赛的要求,积极组织队伍参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二、承办单位:

三、参赛单位:各镇(街道办)、市直和驻市各单位。

四、比赛项目:门球、太极拳(剑)、柔力球、毽球、乒乓球、健身气功、广场舞、国标舞、歌咏、曲艺、象棋、书法。

五、比赛时间、地点:10月16日至10月20日在茜市体育馆举行(各项比赛时间和地点,按各单项比赛规程执行)。

六、参赛办法: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经医院体检证明),并购买比赛期间人身意外险以及签订《自愿参赛责任书》。

2、参赛年龄:按各项比赛规程执行。

3、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4、比赛项目,以单位组队,也可自由组队,但同一项目每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加比赛。

健康口腔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教委卫生保健所要求,增强我校学生的各个方面的自我保护意识,普及少年儿童的'口腔健康教育,通过学生向家长传播中老年人护齿健康知识,让学生从小养成爱护牙齿的好习惯,关注自己的未来。我校决定在全校1—9年级开展校园“关注中老年人口腔健康”的教育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9年级学生。

1.“关注中老年人口腔健康”活动,参与活动的1—9年级各班主任老师利用9月20日队会课借助相关资料向同学们传播讲解护齿知识,请同学上台向大家介绍关注中老年人口腔健康的必要性(各班应把活动主题书写在本班教室的黑板上)。学校利用午休时间向进行爱牙知识宣传,各班组织学生参加,并向学生家长发放宣传材料。

2.“关注中老年人口腔健康”征文活动。鼓励学生把自己向父母、爷爷、奶奶宣传口腔健康知识的心得体会写成500字左右的小故事,上交学校团少队。

3.“关注中老年人口腔健康”手抄小报创作活动。号召同学们以关注中老年人口腔卫生健康和护齿教育为主题收集有关资料制作手抄报。内容可包括:口腔护齿的小知识,爱牙护齿的好习惯和不良行为等等。

1.希望参与活动的各班级认真组织落实,让学生在活动受到教育,增长知识,得到锻炼。

2.1-3年级每班挑选一张手抄报,3-6年级每班推荐一篇文章,6-9年级每班推荐两篇文章在9月21日前上交学校。

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宣传老年健康政策、普及科学健康观念,增强老年人的健康意识和自己保健能力,创建有益老年人健康的宜居环境,根据省上文件要求和市卫健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现将20xx年度泉州市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方案安排如下:

懂健康知识、做健康老人

20xx年6月10日-16日

全市拟组织开展活动,具体如下:

(一)举行一场启动仪式

市本级老年健康周启动仪式选择在丰泽区进行,届时邀请市领导出席。各县(市、区)也要相应开展启动仪式,带动基层开展相应活动。

(二)创作十份宣传资料或视频

全市创作不少于10份的.宣传资料或视频。各县(市、区)要聚焦基层,聚焦老年人,因地制宜,通过led屏、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媒体,开展各种宣传活动。鼓励各地各单位积极设计宣传资料、视频开展宣传,并报送市卫健委。要求每个县(市、区)都要至少创作1份宣传资料或视频上报。市卫健委将择优推荐至省里。市卫健委还将在本委网站开设老龄健康专栏,常态化宣传老年健康相关信息。围绕老年健康核心信息20条,市卫健委拟制作宣传视频,与全市共享,在新媒体上播出,并协调纳入老年大学远程教育内容。

(三)开展百场义诊送健康活动

全市开展不少于100场义诊送健康活动,基本覆盖全部的乡镇(街道)。要求每个乡镇(街道)卫生院在宣传周期间,都要至少在一个村(社区)开展义诊送健康活动,实现全市联动联合。各市、县(市、区)级医疗机构也要主动参与,支持基层开展义诊活动。

(四)开展千名老人学健康知识答卷活动

组织发动不少于1000名老人,一起参与学健康知识答卷活动。拟在东南早报或泉州广播电视报刊登老年健康核心信息20条。并设计刊登问卷,以有奖问答形式吸引老人参加。

(五)开展万份健康资料送基层活动

全市印制不少于10000份的.老年健康知识宣传资料,送进老年协会、老年活动场所、老年人家庭或老年人手中,为老年人提供权威的健康知识。市本级印制老年健康核心信息宣传册1000份,在本次活动及今后相关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各地也可招募一批医疗保健专家,到基层老年协会开展健康讲座,宣传健康知识。

(一)今年开展的老年健康宣传周是首届活动,今后将形成常态性的宣传活动周。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设计、认真组织,务必使全市的宣传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二)健康宣传活动要做到三个深入:深入基层社区、深入贫困农村、深入老年组织,提高健康宣传活动的实效性。

(三)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创作的宣传资料、视频请于20xx年6月底前上报市卫健委老龄健康科。

健康行动的活动方案

为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使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颁发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精神,坚持学校教育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1、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学校按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和方案且开展工作,并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学校有专人负责,实行岗位责任制,校长为《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3、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统一安排、班主任等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学校负责实施的计划和监督工作,班主任负责测试的组织成绩记录、等级评定,负责本班的组织工作。

4、学校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要定期自查,并将此工作列入学校班主任评估工作内容之中。

根据学生的生长发育规律,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育健康状况,将测试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一、二年级为一组、小学三、四年级为一组、小学五年级为一组:

测试数据项目为:

小学一、二年级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视力、坐位体前屈、50米跑、1分钟跳绳。

小学三、四年级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视力、坐位体前屈、50米跑、1分钟仰卧起坐。

小学五年级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50米跑、400米(50米×8往返跑)、1分钟仰卧起坐。

1、《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学校自行组织。2、测试前要作好充分准备工作和制定测试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测试数据和记录要准确无误,并进行严格核查,测试、记录、监督检查人员要签字。

3、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全部或部分项目测试,无法进行评分和等级评定的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申请,经县级以上证明,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学校审批后方可免予执行。但能参加测试的项目仍需测试记录,可不作为评价等级依据。免予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评价等级为及格。

4、因病临时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经校医证明,体育教师核准,可不参加本次测试,但须进行补测。

5、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则学年评定等级为不及格。

6、测试成绩、评定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和家长,以便指导学生科学合理的锻炼和得到家长的支持、帮助。

7、学校要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专项档案。学生测试项目的成绩,由各学校汇总上报学区,并按照《标准》的要求计算得分、评定等级。

8、每学年测试的原始数据和统计资料要妥善保存。学校有专人保存或统计,并定期归入学生的体育健康档案。

1、各班级要按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有关要求,准确及时地采集、汇总、上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有关数据。(10月20日前全部上报国家素质网)。

2、班主任负责对本学校的测试数据、评定等级进行统计分析,认真填写有关报表。

1、做好学生、教师、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学生懂得体质健康的重要性,让教师重视学生的体质健康,让家长支持学校的体育达标活动。

2、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组织和管理,积极组织多种多样的体育锻炼形式,将体育课的组织形式与课间操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有机结合,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发展。

3、有计划性地开展体育测验活动,督促、指导和加强学生平时锻炼和了解自身体质健康状况,但要避免将体育课变成测验课。

4、学校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安排好两操、一活动,确保学生的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并作好安排、记录,保证锻炼的'质量。

5、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日常体育锻炼、测试中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对安全事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1、学校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工作要定期进行总结评比,给予奖惩,以调动全体师生的积极性。

2、奖评全面考虑,不仅要奖励达标优秀的学生,而且注重评比经常锻炼表现好,各项指标增长幅度大的学生。同时也对参与《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有关人员工进行奖评。

3、学生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标准以上者方可评为三好学生。

4、健全奖惩制度。

(1)属于下列情况者,班级不得评为先进单位,班主任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1学校达标合格率低于95%;。

2学校学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残或死亡)1起以上。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班级和个人奖励。

2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完善,上报数据准确及时;。

3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健康促进行动方案

健康教育工作是乡镇卫生计生服务中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县督查室《关于对政协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发展的建议案相关任务分解交办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县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在辖区内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居民健康知识,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特制定《泗洪县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规范要求与卫生宣传节日、宣传周等活动开展健康知识宣传与普及,正确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各项有益身心健康活动,提高居民自身健康知识水平和保健能力。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达70%以上。

(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

完善的健康教育网络是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保证和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健康教育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加强健康教育管理基础工作,定期召开健康教育领导小组会议,明确专(兼)职人员职责,制定本辖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配备健康教育设备,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资料和工作台账,定期开展考核、总结及效果评价,把健康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突出防病重点,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充分发挥健康教育网络作用,组织网络人员,对重点人群开展有计划、分步骤、分层次健康教育工作,特别是对重大传染病、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等重点疾病,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工作。结合中国居民健康素养66条内容,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广大居民养成良好卫生行为习惯。结合制定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预案与实施计划,对公众开展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知识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增强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三)工作内容。

1、发放印刷资料。村卫生室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放置在村卫生室诊室、咨询台等处,并及时更新补充,保障使用。健康素养66条达每户1份。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栏一般设置在户外有防雨设施,村卫生室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中心位置距地面1.5—1.6米高,按季度定期对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换内容,将季节多发病、常见病及居民感兴趣的健康常识列入其中。要求每两个月最少更换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3、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定期开展健康素养、健康生活方式、慢性病、传染病防治、心理健康等健康知识讲座,做到有计划、有通知、有教案、有签到、有小结、有活动记录表和活动图片。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要求每两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4、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在提供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教育。

5、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利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全国碘缺乏病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糖尿病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种健康主题日和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要求全年不得少于9次。

(四)时间安排。

1—2月份:重点是食品卫生安全、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

3月份:结合三八妇女节、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重点宣传生殖健康知识、结核病防治知识。

4月份:结合爱国卫生月、4·25全国计划免疫宣传日,重点开展儿童预防接种等知识教育。

5月份:结合世界无烟日、碘缺乏病日,重点开展职业卫生、科学食用碘盐、吸烟危害等知识教育。

6月份:结合世界爱眼日,重点宣传儿童保健、近视防治等知识教育。

7月份:重点开展夏季肠道传染病,饮水饮食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8月份:结合世界母乳喂养周,开展家庭常用消毒知识、科学育儿常见病宣传教育。

9月份:结合世界爱牙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开展口腔保健知识宣传教育。

10月份:结合全国防治高血压日开展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11月份:结合全国糖尿病日开展糖尿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12月份:结合世界艾滋病日开展性病、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责任人,认真组织该项工作的实施。

2、加强资料收集。各单位每个月对资料进行汇总,并于每月28号前上报疾控中心健教科。

3、加强督查指导。各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开展该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该项工作将纳入20xx年全县健康教育年度考核目标。各乡镇卫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效果评价。县疾控中心要定期对乡镇卫计服务中心和乡镇医院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效果评估。主要考核指标如下:

1、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种类与数量。

2、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和内容更新情况。

3、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与咨询活动次数和参与人数。

4、居民健康素养66条传播覆盖率。

5、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与行为形成率。

6、健康教育网络、工作资料台账。

我行动,我健康健康山东行动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13日。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提前实现小康社会健康目标,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主题,利用3年时间,落实综合防病措施,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加强协作配合,发动社会参与,促进城乡环境持续改善,群众文明卫生意识明显增强,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健康山东”品牌内涵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二)目标任务。到2016年,我省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8.3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降至5‰以下。具体任务是:

1.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12%。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城市达到85%以上、农村达到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城市达到75%以上、农村达到70%以上。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2.培养健康生活方式。成年男性吸烟率降至50%以下,成年女性吸烟率降至2%以下。居民人均食盐摄入量降至10克/日以下。中小学生视力检查率达到100%,肥胖率低于8%,龋齿患病率降低10个百分点。

3.开展全民健身行动。城乡居民健康人群《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达到90%以上。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市、县(市、区)、街道(乡、镇)普遍建设相应规模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场地设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全省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达到16万人。

4.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县城)10个,省级卫生乡镇(县城)100个、省级卫生村(社区)500个、省级卫生单位600个。

5.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大气污染治理初见成效,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20%以上。全省林木绿化率达到25%以上。城市(含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70%的建制镇驻地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1%。

6.加强重点人群健康关爱工作。65岁及以上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稳步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县(市、区)覆盖率达到100%,目标人群检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逐步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

7.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提高传染病监测与处置水平,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100%,暴发疫情处置率达到100%。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覆盖率达到9%以上,符合条件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治疗覆盖率达到85%以上。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5岁以下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低于1%。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以市为单位至少创建1个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全人群死因与肿瘤监测覆盖全部县(市、区)。县级精神疾病防治网络覆盖率达到10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达到4‰,规范管理率达到80%。

8.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食品药品抽检和风险监测对各类生产经营业态和重点品种覆盖率达到100%。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合格率达到95%,农村规模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合格率达到80%;饮用水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抓好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新版《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达标工作。基本药物抽验和电子监管覆盖率达到100%,抗菌药物及静注使用比降至50%以下。

二、行动内容。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1.广泛普及健康知识。鼓励各类媒体设立卫生健康栏目,充分利用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楼宇和车载电视等媒介,面向城乡居民和重点人群,刊播(登)健康素养和卫生防病知识等,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省委宣传部、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

2.继续开展“健康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中小学校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广泛举办生理、心理、健康行为和中医药文化等知识讲座,向广大居民发放健康知识手册,让广大居民知晓掌握健康生活方式、卫生防病、膳食营养等健康知识和各类突发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救自救措施。(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3.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咨询。规范健康教育咨询点,组织开展健康咨询和行为干预指导服务。在医疗卫生机构开辟传染病、慢性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基地。鼓励各地建设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基地。(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4.实施意外伤害干预行动。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和死亡率。开展校园和社区伤害干预行动,减少儿童和老年人跌落、溺水等意外伤害的发生。(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二)健康生活方式推广行动。

1.引导合理膳食。开展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工作。以食品生产企业、餐饮单位、家庭厨房为重点,继续实施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同步开展合理营养干预。鼓励开发减盐食品,开设减盐食品专柜。开展健康示范餐厅(食堂)创建活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盐务局负责)。

2.严格控烟禁烟。严格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厅字〔2013〕19号精神做好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的通知》(鲁厅字〔2014〕19号)要求,大力宣传和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推行全面禁烟,党政机关、教育和卫生计生系统率先实现室内无烟目标。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无烟餐馆、无烟家庭创建活动。加大烟草危害宣传,加强对商店(场)的控烟宣传和监管,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负责)。

3.创建健康家庭。开展健康家庭知识与技能培训,组织健康家庭争创活动,进一步提高家庭的健康素养,营造“家家崇尚健康,人人享有健康”的氛围。提倡健康家庭“六个一”行动,即每户拥有1份健康读物、每周至少清理1次居室内外卫生、每天至少1顿减盐健康营养餐、每人掌握1项健身技能、每年至少测1次血压、每年至少参与1次“健康山东”相关活动。(省卫生计生委、省妇联负责)。

4.创建健康校园。落实学生健康保障措施,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加强对校园传染病和龋齿、肥胖等学生常见病的防治,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培养健康的行为习惯。开展青少年视力低下综合防治,降低近视眼发生率。开齐开足体育课程,推广“快乐十分钟”身体锻炼项目。经常性开展健康主题活动,通过学校向家庭、社区传播健康信息,带动家庭和社会关注健康,提高健康技能。(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三)全民健身行动。

1.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便民利民的原则,以全民健身设施覆盖基层为重点,加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城市社区各类示范健身工程的建设,不断提高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设施面积人均拥有量和设施设备质量。(省体育局负责)。

2.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程度。大力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逐步扩大体育场馆等面向社会开放的范围,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扶持政策,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公共体育资源利用率。(省体育局负责)。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以省、市、县三级全民健身运动会为龙头,围绕“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活动,推动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和健身项目的普及推广。充分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和人群协会的作用,积极打造有影响力的群众体育品牌赛事和活动。(省体育局负责)。

4.加大体育科学健身指导力度。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围绕人人掌握一项体育健身技能这一目标,组织开展体育健身项目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等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继续开展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达标争创活动,为群众科学健身提供指导服务。(省体育局、省总工会负责)。

(四)卫生城镇创建行动。

1.大力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县城)创建工作。加大现有国家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县城)省级检查力度,巩固创建成果。(省爱卫会成员单位负责)。

2.加大省级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县城)创建工作力度。推进创建工作向县、乡、村延伸。制定省级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县城)评审程序、工作制度和专家库管理办法,规范评审过程。强化省级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县城)管理,严格落实复审工作制度,促进卫生城镇品质提升。(省爱卫会成员单位负责)。

启动健康城市建设,引导各地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公共政策,打造卫生城市的升级版。(省爱卫会成员单位负责)。

(五)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1.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快形成齐抓共管防治大气污染的新格局。以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机动车排气为重点,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和空气质量保障应急预案,完善大气环境目标责任考核、大气质量与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体系。实施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重点行业污染减排。积极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规范环保检验与标志管理。加强工业异味、餐饮油烟和秸秆焚烧等污染控制。打造绿色生态保护屏障,不断提高城乡绿化水平。(省生态山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

2.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体系。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积极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文明集市创建活动,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优美宜居新农村。扎实推进农村改厕进程,消除环境因素导致的疾病流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负责)。

3.加强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开展集中灭鼠活动,减少鼠类危害。开展“除四害”先进城镇创建活动,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和减少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省爱卫会成员单位负责)。

(六)健康关爱行动。

1.老人健康关爱行动。大力发展居家为主、机构为辅的养老服务模式。提高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及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等服务的能力。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逐步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推广科学有效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老龄办负责)。

2.妇女儿童健康行动。继续开展母婴安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行动,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儿童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提高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稳步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普及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开展儿童营养干预,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等儿童营养性疾病。实施儿童疾病综合管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家庭对儿童疾病早发现、早转诊、早干预,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省卫生计生委、省妇联负责)。

(七)疾病预防控制行动。

1.提高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建设。落实艾滋病、结核病、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流行性出血热、布鲁氏菌病、病毒性肝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与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认真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大力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积极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能力和质量,规范疫苗购、销、存和使用管理。完善麻疹等重点疫苗针对传染病预防控制策略,适时开展易感人群补充免疫,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2.推进重点疾病防治。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有效遏制高发态势。针对高血压、心脑血管、恶性肿瘤、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及其高危人群,落实有效干预措施。开展慢性病及行为危险因素监测,加强全死因登记报告、肿瘤登记报告和急性心脑血管疾病登记报告。推广癌症高发地区重点癌症筛查适宜技术,开展早期筛查和治疗,提高早期治疗率。推广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的适宜技术,强化综合干预,控制发病率。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普及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培养基层慢性病管理骨干,加强健康指导员队伍建设。以慢性病综合防治为重点,推进国家级、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3.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精神卫生机构双向转诊制度、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医师与精神卫生机构精神科医师点对点指导关系和社区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加强精神疾病的康复管理,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开展重点人群心理行为干预。成立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对重大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进行人群心理危机干预。设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市、县(市、区)全部开通心理卫生援助热线。(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八)食品药品安全行动。

1.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用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比率。深化治理整顿,围绕重点品种、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关心、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省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

2.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溯源、预警和控制。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食品污染物监测体系,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识别、风险评估能力。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倡导食用绿色食品。强化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3.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强化城市和农村集中式供水企业饮水安全管理和卫生监督监测工程质量控制。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降低水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环保厅负责)。

4.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和药品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程。积极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和监督管理效能,全面提高药品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施基本药物生产、流通环节全过程、全品种电子监管。(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5.提高医疗机构和居民的用药科学性。规范医务人员临床用药行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引导居民科学、正确用药。(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考评。各级爱卫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爱卫会各成员单位也要结合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好本系统的考核督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5月13日印发。

健康促进行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卫生面貌,确保我局卫生环境整洁、优美,根据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和要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在全系统内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推动我区经济全面进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以国家级卫生城市复审顺利通过为总体目标,以改善工作环境,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加强单位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为重点,坚持“政府组织、分级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本着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不留空档的原则,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确保环境区卫生整洁、干净、达标的同时,与各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好爱国卫生的各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验收小组复审的正式考核。

1、领导重视爱国卫生。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定期召开爱卫工作会议,对本单位爱卫工作进行安排、布置,保障经费投入。通过自查、检查、督办和考核相结合,抓好单位的创卫达标复审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

2、认真宣传,营造浓厚的卫生城复审氛围,通过举办爱国卫生职工培训及其它创卫知识宣传,使水利系统爱卫知识知晓率达10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积极完成区爱卫办、复审办下达的各项爱国卫生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区爱卫办、创卫办督查督办的各项爱卫专项整治任务,落实率达到100%。

3、认真做好本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健全和完善本单位的爱国卫生和创卫资料的收集、建档工作。指导、督促下属各单位的爱国卫生和创卫资料的收集、建档工作。积极协调各部门、单位做好爱国卫生的各项工作任务,提高水利系统卫生管理水平,确保通过国家级卫生城市复审的正式考核。

1、爱卫组织健全,水利系统爱卫组织由主要领导人负责。有创卫活动、爱卫活动、病媒活动、控烟活动、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和网络,有专职管理人员,有爱国卫生工作会议记录。

2、有完整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小结,爱国卫生月活动有方案、有内容、有成效,爱国卫生文件、资料收集整齐并装订成册,有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卫生分片包干,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周末卫生劳动制度和禁烟制度。

3、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将卫生工作纳入奖惩评比条件,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先进单位评比活动,单位积极参与争创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和无吸烟单位。

1、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内容经常更换,其中有控烟和预防传染病的宣传资料,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有完整的.活动纪录。

2、职工健康知识入户率达100%,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公共场所有醒目、固定禁烟标志。

1、环卫设施配套、完好,道路平整硬化,排水设施完善,环境整洁优美,垃圾箱、厕所卫生管理良好,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2、督促检查本单位的环境卫生工作,开展经常性卫生大扫除活动,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无卫生死角、无违章饲养畜禽、无暴露垃圾、无露天闲置积水容器,蚊蝇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环境区内排水系统完整,“三废”处理达标,噪声必须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有计划、有总结,综合防制措施落实,积极开展灭鼠、灭蟑、灭蝇、灭蚊工作,有专人负责除四害工作,有效防止使用违禁鼠药。有健全的鼠情、蟑情报告制度,四害(老鼠、蟑螂、苍蝇、蚊子)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以“创建无烟环境、构建健康单位”为抓手,大力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积极宣传吸烟的危害性,提高干部职工对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减少被动吸烟的危害,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控烟的自觉性,努力创建无烟单位,实现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目标。

我行动,我健康健康山东行动

健康山东行动方案(鲁政办发〔2010〕32号)。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健康山东行动为载体,以“我行动,我健康”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为主要内容,动员全省上下,利用3年时间,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疾病传播流行隐患,提高全民健康行为能力,促进人与社会、人与环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精心打造“健康山东”品牌。

(二)目标任务。

1.广泛宣传健康山东行动,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2.搞好卫生创建工作。3年全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卫生镇(县城)2个以上;每年创建省级卫生县城2-4个,创建省级卫生单位100-150个,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办事处)30-50个、卫生社区(村)100-150个、卫生户100-150个。

3.搞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认真实施《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和《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率逐步提高。全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占70%以上。

4.加快农村改水工作。3年内解决800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积极开展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2011年实现100%的县(市、区)城区、2012年实现100%的乡(镇)纳入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系统,规模以上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水质检测覆盖率达到100%.5.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全省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完成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改厕项目任务,做好沼气项目“一池三改”的改厕工作。

6.开展村镇卫生清洁活动。搞好乡村柴草堆、粪土堆、沙石堆专项整治,每年新增20%的村做到“三大堆”合理设置、有序堆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外排污染物达标率达到85%.逐步建立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

7.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每年冬、春季组织开展集中灭鼠活动,鼠、蚊、蝇、蟑螂等“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密度得到有效控制。

8.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无烟单位所占比例3年间分别达到10%、20%、30%,2010年50%以上的乡镇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2011年所有乡镇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9.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体系。强化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管理,疫情报告及时率、准确率均达到90%以上。

10.大力开展预防接种工作。预防接种一类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11.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达到50%,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个体化管理率达到80%.12.规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010年城市社区人群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不低于30%;2011年、2012年按照国家的要求逐年提高。

13.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

14.努力提升群众健康素质。到2012年,全省人均期望寿命继续高于国家平均水平,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及传染病总发病率、死亡率继续控制在国家平均水平以下。

15.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到2012年,全省市、县、镇、村四级健身设施网络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基层健身站点超过10万个。

二、行动内容。

健康山东行动,既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健康问题,又要着力干预和控制影响人群健康的危险因素,规范公共卫生行为,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并形成一系列长效管理机制。

(一)宣传教育行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期刊、网络等传播媒体,大力宣传健康山东行动,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行动起来,积极参与,营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采取各类有效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卫生知识与保健常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卫生防病能力。

1.召开动员大会。各级爱卫会要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行动计划,全面启动健康山东行动。(卫生、宣传部门牵头,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2.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开展健康山东行动宣传,营造人人关心、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通过组织媒体集中采访等方式,注重挖掘典型,搞好新闻报道,及时播报健康山东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卫生、宣传部门牵头,广电、新闻出版、新华社山东分社、大众日报社等部门、单位配合)。

3.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工作经验。通过工作通讯、简报等形式,交流工作信息,通报进展情况。(卫生部门牵头,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4.深入开展“健康知识五进”活动。组织专家及城市社区和乡村卫生服务人员,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和疾病防治知识。根据季节特点和疾病流行趋势,及时调整教育内容、方式和人群,提高宣传教育效果。着力加强学校及社区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及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达标。(卫生部门牵头,宣传、教育、农业、广电、大众日报社等部门、单位配合)。

5.积极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充分利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等信息传播平台,做好农村健康知识普及工作。鼓励各地创建省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县(市、区)和示范乡镇。(卫生部门负责)。

6.加快城乡居民健康宣传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健康广场”、“卫生知识园地”等宣传教育阵地,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学校、重点公共场所等基层单位建立固定宣传栏;充分利用宣传栏、阅报栏、社区广播、市民学校定期宣传和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卫生部门牵头,教育、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配合)。

7.加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在流动人口聚集的车站、工地、广场等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普及卫生常识和除害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行为和习惯。(卫生部门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旅游、铁路等部门配合)。

8.培养公众文明卫生习惯。依托各种健康教育项目,引导广大群众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的良好风尚。(卫生部门负责)。

(二)卫生创建行动。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卫生单位活动,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不断巩固发展创建成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水平整体提高。

和督导力度,使其尽快建设成为高标准的国家卫生城市、卫生镇(县城);抓好现有国家卫生城市、卫生镇(县城)的巩固提高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全国爱卫办组织的复审。(卫生部门牵头,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2.深入开展省级卫生城市、卫生镇(县城)、卫生单位和卫生户创建活动。加大管理力度,每两年复审一次,提高创建工作质量。(卫生部门牵头,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三)城市环境清洁行动。认真实施《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和《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紧密结合和谐城乡建设行动,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整治环境脏乱差问题,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和环境卫生质量。

1.加强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设施齐全、配套完备、以人为本、方便使用、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原则,配建各类环卫设施,改造升级现有标准较低的环卫设施;保障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的完好率,推动垃圾分类收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环保部门配合)。

2.加大城区卫生薄弱环节的治理力度。集中整治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五小行业”、城市出入口、主要交通干线及车站、码头、机场、铁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和场所,抓好城市单位及居民区的卫生管理,加强宠物及流浪动物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铁路、民航等部门配合)。

3.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清洁活动。通过城市卫生清洁日、专项治理周、市容整治月等活动,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动员机关、单位、企业和居民清洁居家环境,清理楼道杂物,清扫街坊通道,清除暴露的垃圾。(卫生部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单位配合)。

4.强化城市污染治理。抓好主要交通干道、重要节点和公园绿地建设,控制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搞好各类生产企业环境卫生,降低污染,减少职业危害。(环保部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安监等部门配合)。

(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坚持城乡统筹,紧密结合和谐城乡建设行动,推进环境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解决垃圾围村及柴草、粪土、沙石等乱堆乱放问题。

1.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搞好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督监测,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农村沼气项目和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改厕项目推进力度,大力实施“一池三改”,积极推广适合各地实际的改厕模式,不断提高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搞好镇村重要街道硬化、绿化,配备足量的垃圾收纳设施,有条件的将排水沟由明沟改为暗沟。(水利、卫生、农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

2.集中治理“脏乱差”问题。组织群众清理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消除污水坑塘,实行畜禽圈养,规范设置“三大堆”.(农业部门负责)。

3.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进程。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制,逐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实行农村垃圾村收集、镇(乡)运输、县(市、区)处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农业部门配合)。

(五)病媒生物防制行动。按照“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综合防治方针,采取专业队伍与群防群控相结合的措施,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

1.突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对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内部和重点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强化综合性防制手段,适时组织开展集中灭鼠、灭蚊蝇、灭蟑螂活动,有效控制“四害”密度。(卫生部门牵头,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2.加强培训。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和防制技术培训工作,为病媒生物防制提供技术支持。(卫生部门负责)。

3.强化监管。加强对灭“四害”所需药械质量和广告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工商部门牵头,公安、农业、质监部门配合)。

(六)全民控制吸烟行动。大力开展控烟和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无烟单位和无烟场所创建活动。

1.制定控烟政策措施。出台适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政策措施,促进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稳步推进,有效降低吸烟率。(卫生部门负责)。

2.加大烟草危害的宣传。开展控烟和履约宣传活动,引导公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主动敬烟和不接受敬烟,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卫生、工商部门负责)。

3.组织开展控烟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无烟草广告城市、无烟单位、“100%无烟公共场所”的创建工作。加大卫生系统控烟目标实施力度,确保全省乡镇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卫生部门负责)。

(七)疾病控制行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建设,提高疾病综合防控能力,开展一系列以转变不良生活方式为主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控制健康危害因素,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县级以上疾控机构实验室主要仪器逐步达到国家装备标准,检验能力达到国家要求。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基层卫生机构规范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强化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的管理。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倡婚前医学检查,落实孕前保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级防治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和重点疾病防治。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卫生监督能力和水平,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卫生问题。(财政、卫生部门负责)。

2.加强传染病防控。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防群控的优势,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根据重点传染病疫情,全面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大力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减少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病率。(卫生部门负责)。

3.强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加强以社区为基础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健康管理与健康干预,针对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日益上升的趋势,开展综合防控,降低慢病危险因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扩大癌症早诊早治筛查范围,加强癌症高发区综合防治工作。积极推广口腔预防适宜技术,逐步提高受益人群的数量。(卫生部门牵头,妇联、体育、老龄办等部门、单位配合)。

4.规范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积极引导城乡居民主动建立和利用健康档案。优先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3岁儿童等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逐步向全人群扩展。逐步推进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探索电子档案信息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整合和有效使用。(卫生部门负责)。

5.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新农合参合率,逐步提高补偿水平,减轻居民就医经济负担。(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部门负责)。

(八)全民健身行动。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办好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决定》(鲁发〔2009〕6号)要求,以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为总抓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

1.健全全民健身设施网络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面向群众的方针,建设一批与现代化城乡发展相适应的全民健身设施,逐步提高体育设施覆盖率、设施面积人均拥有量和设施设备档次。(体育部门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单位配合)。

2.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程度。依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拓展健身功能,向群众开放,方便群众开展健身活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要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逐步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有效提高公共体育资源的利用率。(体育部门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单位配合)。

3.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继续联合高校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广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络化、信息化管理模式和注册登记制度,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整体水平。(体育部门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单位配合)。

4.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以“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为重要活动时间节点,推动不同人群广泛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单项运动协会、行业体协和人群协会的优势,组织开展有创意、有规模、有趣味性的群体活动。(体育部门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单位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级政府和爱卫会成员单位及责任单位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开展健康山东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能分工,完善推进措施,提高行动实效。建立定期通报、协商制度,强化信息沟通。健全完善部门协作、配套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形成工作合力,保障健康山东行动顺利开展。各地要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各项投入政策,切实保障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及专项行动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开展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农业部门负责农村“一池三改”和村镇环境卫生清洁等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农村改水工作;环保部门负责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教育部门负责加强学生健康教育,搞好学校卫生;工商部门牵头负责农贸市场的卫生管理和相关广告监管;体育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财政部门负责工作经费保障;各新闻单位负责加强健康知识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文明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卫生部门牵头负责健康教育、疾病控制、病媒生物防制、卫生创建和控烟等工作;各级爱卫办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服务;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三)细化步骤,扎实推进。按照“一年全面展开,两年巩固提高,三年大见成效”的总体要求,抓好行动的组织、部署和落实。第一年,重点抓好宣传动员,明确任务分工,全面开展行动,努力加以推进。第二年,重点抓好督导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提高阶段成果。第三年,重点抓好总结评估,探索活动规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评。科学制定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案,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各级爱卫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爱卫会各成员单位也要结合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好本系统的考核评估工作。

健康促进行动计划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和深化我校学生健康教育工作,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与公共卫生意识,促进学生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特制订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为指导,以增强学生卫生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学生健康素养为重点,以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呵护学生成长为宗旨,把开设学校健康教育课活动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创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和部署学校健康教育工作。

开设、上好健康教育课程,建立健全学校健康教育网络体系,强化学校健康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与公共卫生意识,让学生掌握必要的健康知识和技能,自觉地形成有益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健康发展。

1、知识、情感、意志与行动相结合原则。

学校健康教育既要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的传授,强化学生增进健康的情感与意志,又要引导学生在生活实践中将知、情、意、行融为一体,从而内化为健康的生活习惯与生活方式,拥有健康人生。

2、发展、预防与干预相结合原则。

学校健康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以发展性和预防性教育为主,同时必须对已经存在的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问题进行科学有效地干预。

3、自助、互助与援助相结合原则。

自助注重引导学生进行自救、自我保健与自我教育;互助重在开展学生之间、师生之间、亲子之间等各种帮助;援助强调同伴、教师、家长和社会机构等的积极引导与主动帮助,包括引导学生增强求援意识、自我应对及自救技能。通过自助、互助和援助有机结合,有效推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

4、学校、家庭与社会相结合原则。

学校健康教育既要发挥学校教育的积极引导作用,又要主动开发、利用家庭和社会的教育资源。在学校课程规划、课堂教学、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落实健康教育的同时,还应通过家长学校、医疗机构、社区活动等多种途径,进一步丰富学校健康教育资源,引导家庭和社会培养学生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形成学校健康教育的合力,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学校健康教育内容包括五个领域: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

1、在学校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要求的基本原则,各部门、各学科紧密配合,互相协作,努力提高学校健康教育的成效。

3、学校健康教育实施与多学科渗透。健康教育与《品德与社会》、《科学》、《体育与健康》等学科的教学内容有机结合。除基础型课程外,利用综合实践活动、主题日宣传活动、专题教育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相关课程和实践活动,向学生传授健康知识和技能。

1、加强教学资源建设,积极开发健康教育的教学课件、教学图文资料、音像制品等教学资源,增强教育效果。

2、学校通过以下形式开展健康教育:一要在课内健康教育的基础上,充分开展课外健康教育,利用班会、团队会、专题讲座、板报、画廊、知识竞赛、电化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学生健康教育;二要采取儿歌、游戏、训练、辅导、授课等形式进行学生健康教育。

1、准备阶段(6月1日—6月15日)。建立完善的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及工作网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2、落实攻坚阶段(6月16日—12月20日)。根据要求印制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建立宣传阵地(黑板报、宣传栏);落实教学、实践、宣传等各项工作任务。

3、总结考核阶段(12月21日—20xx年1月5日)。总结健康教育实施情况。

我行动,我健康健康山东行动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全民参与、群防群控的优势,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效减少因环境导致的传染病暴发流行因素,最大限度消除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危险因素,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全爱卫发〔20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山东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以“健康山东行动”为载体,以“我行动、我健康”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为主要内容,动员全市上下,再用2年的时间,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抓好“15项指标、8项行动、4项保障措施”的全面落实,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疾病传播流行隐患,提高全民健康行为能力,促进人与社会、人与环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精心打造“健康山东”品牌。

(二)目标任务。

1.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加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职业卫生教育。

2.搞好卫生创建工作。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基础上,2年内全市力争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或卫生镇(街道)1个;每年创建省级卫生单位10-15个、卫生镇3-5个、卫生村15-20个,创建市级卫生单位40-50个、无烟单位5-10个,创建市级卫生模范镇3-5个、卫生模范村40-50个。

3.搞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认真实施《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6%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农贸市场管理规范达标率为75%,城镇单位与居民楼院卫生达标率80%以上,村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达到20%,全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占全年70%以上。4.加快农村改水工作。2年内解决45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规模化供水率达到7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积极开展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2011年实现100%的区市、2012年实现100%的街道(镇)纳入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系统,规模以上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水质检测覆盖率达到100%,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达到94%。

5.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全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逐年提高,完成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改厕项目任务,做好沼气项目“一池三改”的配套改厕工作。

6.开展村镇卫生清洁活动。搞好乡村柴草堆、粪土堆、沙石堆专项整治,每年新增20%的村做到“三大堆”合理设置、有序堆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外排污染物达标率达到85%。逐步建立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

7.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每年冬、春季组织开展集中灭鼠活动,鼠、蚊、蝇、蟑螂等“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密度得到有效控制。加强对相关机构、药械及广告的监管。

8.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2年内无烟单位所占比例分别达到20%、30%,2011年实现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9.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体系。强化657个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管理,疫情报告及时率和准确率分别达到95%以上。

10.大力开展预防接种工作。预防接种一类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11.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达到50%,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个体化管理率达到80%。

12.规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011年城市社区人群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2012年达到85%以上。

13.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

14.努力提升群众健康素质。2011-2012年,全市人均期望寿命保持高于国家平均水平,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及传染病总发病率、死亡率继续控制在国家平均水平以下。15.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到2011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口比例达到总人口数的47.5%、人均占有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社会体育指导员总量达到14000人,2012年分别达到50%、2.2平方米和15000人。

二、行动内容。

实施“健康山东行动”,既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健康问题,又要着力干预和控制影响人群健康的危险因素,规范公共卫生行为,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并形成一系列长效管理机制。

(一)宣传教育行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期刊、网络等传播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健康山东行动”,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行动起来,积极参与,营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采取各类有效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卫生知识与保健常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卫生防病能力。

1.广泛动员部署。市及各区市爱卫会要采取适当形式,安排部署行动计划,全面推动健康行动。

(市爱卫办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2.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开展“健康山东行动”宣传,营造人人关心、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注重挖掘典型,搞好新闻报道,及时播报“健康山东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

(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卫生局、市爱卫会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3.畅通信息渠道。通过工作简报、网络等形式,交流工作信息,通报进展情况,总结和推广各部门、各区市工作经验。建立爱国卫生网页,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方针政策和卫生防病知识,推广先进经验,促进爱国卫生运动与健康行动深入开展。

(市爱卫办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4.深入开展“健康知识五进”活动。组织专家及城市社区和乡村卫生服务人员,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和疾病防治知识。根据季节特点和疾病流行趋势,及时调整教育内容、方式和人群,提高宣传教育效果。着力加强学校及社区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及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达标。(市卫生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农委、青岛报业集团等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5.积极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充分利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等信息传播平台,做好农村健康知识普及工作。鼓励创建市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县(市、区)和示范镇。

(市卫生局牵头,三区五市政府配合)。

6.加快城乡居民健康宣传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健康教育基地”、“健康广场”、“卫生知识园地”等宣传教育阵地,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学校、重点公共场所等建立固定宣传栏;充分利用宣传栏、阅报栏、社区广播、市民学校定期宣传和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市卫生局牵头,各区市政府及其他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7.加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在流动人口聚集的车站、工地、广场等地点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普及卫生常识和除害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行为和习惯。

(市卫生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旅游局、铁路部门配合)。

8.加强职业卫生教育。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企业、作坊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其开展职业卫生教育、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引导职工加强劳动防护,有效预防有害、有毒物质的侵害。

(市卫生局牵头,各区市政府、市安全监管局、市环保局等行业管理部门配合)。

9.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通过大力宣传既俭约、环保,又卫生、文明的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引导群众自觉行动起来,加强锻炼、戒烟限酒,合理膳食,保持愉快心情,提高健康素质,减少慢性病的发生。大力倡导低碳生活,搞好节能控污,提倡垃圾分类与再生利用,减少生活垃圾,促进环境改善。

(市卫生局牵头,市体育局、市政公用局、各区市政府配合)。

10.培养公众文明卫生习惯。依托各种健康教育项目,引导广大群众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的良好风尚。

(市卫生局牵头,市文明办、各区市政府配合)。

(二)卫生创建行动。与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城市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镇、卫生单位活动,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不断巩固发展创建成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水平整体提高。

大力开展国家、省级卫生城市、卫生镇(街道)创建和巩固发展成果工作。加大申报城市、镇(街道)的督导力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抓好现有国家、省级卫生城市、镇(街道)的巩固提高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复审。深入开展市级卫生镇村、卫生单位创建活动,加大管理力度,定期复审,提高创建工作质量。

(市爱卫办牵头,市市政公用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政府配合)。

(三)城市环境清洁行动。认真实施《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紧密结合和谐城乡建设行动,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整治环境脏乱差问题,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和环境卫生质量。

1.加强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设施齐全、配套完备、以人为本、方便使用、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原则,配建各类环卫设施,改造升级现有标准较低的环卫设施;保障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的完好率,推动垃圾分类收集。

(市市政公用局牵头,市环保局、各区市政府配合)。

2.加大重点区域及薄弱环节的治理力度。治理保持交通干线及车站、码头、机场、铁路沿线和景点景区等重点区域、场所的环境卫生状况;集中整治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五小行业”、城市出入口环境;加强流浪动物管理和宠物防疫。

(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畜牧局及铁路、民航、各区市政府等部门配合)。

3.深化楼院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开展单位与居民楼院卫生达标活动,在巩固近几年来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以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楼院为重点,加强管理、提升档次、树立榜样、推进工作。

(市爱卫办牵头,各区市政府配合)4.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清洁活动。通过城市卫生清洁日、专项治理周、市容整治月与爱国卫生月等活动,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动员机关、单位、企业和居民清洁居家环境,清理楼道杂物,清扫街坊通道,清除暴露垃圾与卫生死角。

(市爱卫办、市文明办、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公用局牵头,各区市政府、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配合)。

5.强化城市污染治理。抓好主要交通干道、重要节点和公园绿地建设,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的单位,除按规定建设绿化配套绿地外,并应建设防护林带,控制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搞好各类生产企业环境卫生,降低污染,减少职业危害。

(市城乡建设委牵头,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各区市政府配合)。

(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坚持城乡统筹,认真实施《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紧密结合和谐城乡建设行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设施、队伍和制度三项建设,重点解决垃圾围村及柴草、粪土、沙石等乱堆乱放问题。

1.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搞好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督监测,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农村沼气项目和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改厕项目推进力度,大力实施“一池三改”,积极推广适合各地实际的改厕模式,不断提高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搞好镇村重要街道硬化、绿化,配备足量的垃圾收纳设施,有条件的将排水沟由明沟改为暗沟。

(市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爱卫办牵头,三区五市政府配合)。

2.集中治理“脏乱差”问题。组织群众清理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消除污水坑塘,实行畜禽圈养,规范设置“三大堆”。

(市农委、市畜牧局牵头,三区五市政府配合)。

3.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进程。推进城市供水和排水管网、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向周边农村延伸覆盖,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制,逐步实行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街道)转运、区市处理模式。(市城乡建设委牵头,市农委、三区五市政府配合)。

(五)病媒生物防制行动。按照“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制为辅”的综合防制方针,采取专业队伍与群防群控相结合的措施,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

1.突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对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内部和重点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强化综合性防制手段。重点加强灭蟑知识宣传,适时组织开展集中灭鼠、灭蚊蝇、灭蟑螂活动,有效控制“四害”密度。

(市爱卫办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2.加强培训。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和防制技术培训工作,为病媒生物防制提供技术支持。

(市卫生局牵头,市爱卫办、各区市政府配合)。

3.强化监管。加强对灭“四害”所需药械质量和广告的监管,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效果评估,推动病媒消杀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确保单位及居民用药安全有效。

(市工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农委、市质监局、市卫生局配合)。

(六)全民控制吸烟行动。大力开展控烟和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无烟单位和无烟场所创建活动。

1.制定控烟政策措施。出台适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政策措施,促进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稳步推进,有效降低吸烟率。

(市卫生局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2.加大烟草危害的宣传。开展控烟和履约宣传活动,引导公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主动敬烟和不接受敬烟,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

(市卫生局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3.组织开展控烟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无烟草广告城市、无烟单位、“100%无烟公共场所”的创建工作。加大卫生系统控烟目标实施力度,确保全市镇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

(市卫生局、工商局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七)疾病控制行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建设,提高疾病综合防控能力,开展一系列以转变不良生活方式为主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控制健康危害因素,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市及区市疾控机构实验室主要仪器逐步达到国家装备标准,检验能力达到国家要求。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基层卫生机构规范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强化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的管理。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婚前医学检查,落实孕前保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级防治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和重点疾病防治。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卫生监督能力和水平,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卫生问题。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区市政府配合)。

2.加强传染病防控。大力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减少传染病的发病率。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防群控的优势,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根据重点传染病疫情,全面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

(市卫生局牵头,各区市政府配合)。

3.强化慢病防控。加强以社区为基础的慢病健康管理与健康干预,针对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日益上升的趋势,开展综合防控,降低慢病危险因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扩大癌症早诊早治筛查范围,加强癌症高发区综合防治工作。积极推广口腔预防适宜技术,逐步提高受益人群的数量。

(市卫生局牵头,市妇联、市体育局、市老龄委、各区市政府配合)。

4.规范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积极引导城乡居民主动建立和利用健康档案。优先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3岁儿童等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逐步向全体人群扩展。逐步推进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探索电子档案信息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整合和有效使用。

(市卫生局牵头,各区市政府配合)5.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新农合参合率,逐步提高补偿水平,减轻居民就医经济负担。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区市政府配合)。

6.构建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的优势与特色,实施《养生保健“三进”(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工程》,大力推进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开展“养生保健宣传月”活动,对55岁以上居民免费进行养生保健指导,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倾向的人群制定规范的个性化的养生保健方案;进一步加强养生保健基地(治未病中心)、养生保健指导门诊、膏方服务示范单位、药膳特色餐厅建设,开展针对健康、亚健康人群的“治未病”保健服务;探索建立专门的“治未病”保健服务机构和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服务新模式,开发保健产品,拉动服务需求,构建起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需求。

(市卫生局牵头,各区市政府配合)。

(八)全民健身行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决定》和《山东省加快建设体育强省实施意见》,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为总抓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人民的身体素质。

(市体育局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1.健全全民健身设施网络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面向群众的方针,建设一批与现代化城乡发展相适应的全民健身设施,逐步提高体育设施覆盖率、设施面积人均拥有量和设施设备档次。

2.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程度。依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拓展健身功能,向群众开放,方便群众开展健身活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要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逐步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有效提高公共体育资源的利用率。

3.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市、区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联合高校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广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络化、信息化管理模式和注册登记制度,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整体水平。

4.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以“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为重要活动时间节点,建立并举办市、区市、镇三级全民运动会或体育节,推动不同人群广泛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单项运动协会、行业体协和人群协会的优势,组织开展有创意、有规模、有趣味性的群体活动。以各级全民运动会为总抓手,扶持资助品牌赛事和区域性健身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级政府和爱卫会成员单位及责任单位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实施“健康山东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要加强各级爱卫会组织及其办事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组织网络。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推进措施,提高行动实效。建立定期通报、协商制度,强化信息沟通。健全完善部门协作、配套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形成工作合力,保障行动顺利开展。各区市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各项投入政策,切实保障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及专项行动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开展工作。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农业部门负责农村“一池三改”和村镇环境卫生清洁等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农村改水工作;环保部门负责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教育部门负责加强学生健康教育,搞好学校卫生;工商部门牵头负责农贸市场相关广告的监管;体育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财政部门负责工作经费保障;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加强健康知识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文明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卫生部门牵头负责健康教育、疾病控制、病媒生物监测、卫生创建和控烟等工作;各级爱卫办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服务和病媒生物防制。其他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三)细化步骤,扎实推进。在抓好行动宣传发动、组织部署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抓好工作推进、督导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提高阶段成果。明年重点抓好总结评估,探索活动规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健康发展。市级以上卫生镇(街道办事处)、卫生单位要充分发挥模范带着作用,率先达到有关指标。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评。各部门、单位要将以上有关工作纳入工作目标,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各级爱卫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爱卫会各成员单位也要结合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好本系统的考核评估工作。

(五)加强监督,确保实效。一是检查监督,建立日常工作检查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既要及时宣传各部门、单位的先进做法和经验,也要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二是开展群众监督,公开有关部门、单位的监督电话。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和有关部门。三是舆论监督,要加强舆论监督的力度,促进一些托而不决的问题尽快得到解决,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