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代办合同(通用15篇)

时间:2023-11-09 09:52:33 作者:字海 邮政代办合同(通用15篇)

合同协议是权益保护的一种方式,双方在签署之前应明确自己的权益要求。接下来,我们为大家提供几份合同协议范本,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代办邮政业务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

主营业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受委托方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机构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与河北省邮政局合作协议书》的精神,甲乙双方在该协议各项条款的基础上,结合本地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代理以下联通电信业务,并保证委托乙方代理的联通电信业务与联通公司营业范围、资质、职权相吻合,无超范围委托。

1.委托乙方代理联通电信业务方面

b.开户受理类业务:寻呼业务的购机开户、gsm业务的开户登记业务。

2.业务合作方面

a.乙方同意作为集团用户使用联通电信业务,并享受甲方最优惠价格;

c.双方不断完善和新增有利于共同发展的其他方面的合作。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最优惠价格的权利;

b.享有取得电信业务收入的权利,有权追索因乙方人员操作失误所造成的损失;

g.甲方负责为乙方各代理网点统一制作联通经营业务规范标志牌;

h.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取得代办费的权利,但需提供相应的取得代办费的发票;

b.有代理甲方电信业务受理、收费及其它合作项目的优先权;

c.作为集团用户享有使用联通电信业务优惠条件的权利;

h.甲方无故不支付乙方代理业务手续费时,乙方有权止付甲方的费用。

1.乙方代理费标准

卡类业务: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全省同期最优惠酬金政策。

卡业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提取酬金。

b.193长话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提取酬金。

c.165上网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提取酬金。

业务中的预付费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提取酬金。

开户受理类业务:

a.130业务:乙方享受甲方当地最优惠分销商政策,并在甲方号源充足的条件下,优先向乙方提供整段号源:乙方按甲方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随意升高或降低价格,甲方按照乙方所发展130移动用户的实收话费总额(话费总额包括月租费、通话费、基本增值业务费)给乙方提取分成(隔月记提),每年按---%提,直至第---年,乙方对每年所发展的130用户的话费实收提满---年后将不再计提。

b.寻呼业务:销售寻呼机代理费按照汉字机----元/部,数字机---元/部提取。

2.在甲方促销期间以上各项业务的代理费标准如有变化时,由双方另行协商。

3.结算方式

a.甲方开立收入专项账户,乙方按甲方规定时限将各项业务收入划入甲方指定帐户。

b.乙方收取的各项营业款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限及时划拨,甲方也应及时向乙方划转代理费用,相互结算的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和拒付。

2.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或未尽事宜需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双方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合作中的有关情况,进行随时磋商,对协商新增的合作项目等事宜,可补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b.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没有异议,自动延期两年。如一方提出终止或变更内容,需在合同到期前60日通知对方。

2.如果本合同条款在执行中变成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时,该条款无效,其他条款不受其影响。

3.任何一方事先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均不得出让或转让其在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并对本合同赋有保密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代办邮政业务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

主营业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受委托方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机构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与河北省邮政局合作协议书》的精神,甲乙双方在该协议各项条款的基础上,结合本地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代理以下联通电信业务,并保证委托乙方代理的联通电信业务与联通公司营业范围、资质、职权相吻合,无超范围委托。

1、委托乙方代理联通电信业务方面。

b、开户受理类业务:寻呼业务的购机开户、gsm业务的开户登记业务。

2、业务合作方面。

a、乙方同意作为集团用户使用联通电信业务,并享受甲方最优惠价格;

c、双方不断完善和新增有利于共同发展的其他方面的合作。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最优惠价格的权利;

b、享有取得电信业务收入的权利,有权追索因乙方人员操作失误所造成的损失;

g、甲方负责为乙方各代理网点统一制作联通经营业务规范标志牌;

h、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取得代办费的权利,但需提供相应的取得代办费的发票;

b、有代理甲方电信业务受理、收费及其它合作项目的优先权;

c、作为集团用户享有使用联通电信业务优惠条件的权利;

h、甲方无故不支付乙方代理业务手续费时,乙方有权止付甲方的费用。

1、乙方代理费标准。

卡类业务: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全省同期最优惠酬金政策。

a、ip卡业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___%提取酬金。

b、193长话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___%提取酬金。

c、165上网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___%提取酬金。

d、gsm业务中的预付费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___%提取酬金。

开户受理类业务:

a、130业务:乙方享受甲方当地最优惠分销商政策,并在甲方号源充足的条件下,优先向乙方提供整段号源:乙方按甲方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随意升高或降低价格,甲方按照乙方所发展130移动用户的实收话费总额(话费总额包括月租费、通话费、基本增值业务费)给乙方提取分成(隔月记提),每年按_________%提,直至第_________年,乙方对每年所发展的130用户的话费实收提满_________年后将不再计提。

b、寻呼业务:销售寻呼机代理费按照汉字机_________元/部,数字机_________元/部提取。

2、在甲方促销期间以上各项业务的代理费标准如有变化时,由双方另行协商。

3、结算方式。

a、甲方开立收入专项账户,乙方按甲方规定时限将各项业务收入划入甲方指定帐户。

b、乙方收取的各项营业款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限及时划拨,甲方也应及时向乙方划转代理费用,相互结算的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和拒付。

2、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或未尽事宜需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双方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合作中的有关情况,进行随时磋商,对协商新增的合作项目等事宜,可补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b、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没有异议,自动延期两年。如一方提出终止或变更内容,需在合同到期前60日通知对方。

2、如果本合同条款在执行中变成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时,该条款无效,其他条款不受其影响。

3、任何一方事先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均不得出让或转让其在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并对本合同赋有保密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

邮政业务代办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改善当地的邮政服务工作,方便群众用邮,甲方委托乙方在设置。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代办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第种邮政业务:

1、出售邮票、邮资信封、明信片;。

2、收寄国内平常、挂号邮件、国际平信;。

3、开发兑付普通汇票;。

4、收订、零售邮发的报纸期刊;。

5、收寄、投递包裹;。

6、投递区(村)路(街)(组)巷范围内的报刊和平常、挂号邮件(包括按给据邮件手续投递的各种邮件领取通知单)。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指导乙方办理第一条规定的邮政业务;。

2、按规定班期送交由乙方投递的邮件和报刊;。

3、按规定班期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

5、对乙方进行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

6、按照规定标准付给乙方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

三、乙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提供代办邮政业务所需的房屋、场地、办公用具等;。

3、按照规定的邮运班次交接邮件;。

5、保证邮件报刊不积压、丢失、短少或损毁;。

6、按照规定上缴代办邮政业务款项;。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邮政通信纪律,严格保守通信秘密;。

8、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9、严密保管甲方发给的日戳、字钉、夹钳和维护所发给的标识牌、信箱、计量器具及其他用品,节约使用业务单式和材料。

四、乙方指派代办邮政业务工作,其隶属关系不变。

五、甲方付给乙方的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日前支付。

六、因乙方过失而引起各类邮件、报刊、邮政票款、邮政公物(含邮政用品)等的丢失、损毁或被窃时,应按邮政企业对寄件人或收件人所承担的全部责任或票款、公物的价值由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违反通信纪律,贪污挪用邮政票款或故意造成邮件报刊的积压延误、丢失损毁或私拆隐匿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如双方同意继续办理,应重新订立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申请解除合同时,应在之前提出,并需在选定接办人员后再办理移交,在未移交前,乙方仍应继续维持当地邮政通信,不得中断。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份;合同副本份,送。

本合同自起生效。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开户银行:

账号: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开户银行:

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代办邮政业务合同

甲方:

协议编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

邮编:

住址:

联系电话:

为改善邮政服务,方便群众用邮,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邮政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原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就邮政业务委托代办的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期限。

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邮政业务经营权属邮政企业。甲方委托乙方代办邮政业务,期限为壹年,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签订协议后,乙方应在30天内办妥工商登记,将《工商营业执照》正本送交甲方审核后,方可开业。自乙方办理营业照后,其权利义务即转移给依工商登记设立的主体,逾期未办工商营业执照的,此协议视为无效协议。

签订协议后,乙方应在30天内办妥工商登记,将《工商营业执照》正本送交甲方审核后,方可开业。自乙方办理营业执照后,其权利义务即转移给依工商登记设立的主体。逾期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此协议视为无效协议。

乙方可在协议期满前9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续签申请。未提续签申请,协议到期自动终止。

第二条、经营场地。

1、甲方同意乙方在市(县)区(乡、镇、村)路(街)号设立邮政业务代办点(以下简称代办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代办点地址和名称。如因地理环境变化或其它原因需要变更代办点位置,乙方就提前30天申请甲方审批。

2、代办点面积为平方米,乙方在协议期为不得缩减营业场地面积,开设店中店的,经营项目以不影响邮政企业形象为原则。签订协议时,乙方要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其中使用期限不能短于本协议期限。

3、代办点应按甲方指定的装修标准和要求进行装修,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可按甲方要求使用“中国邮政”标志、招牌、标签、和带有“中国邮政”标识的物品。

(1)、代办点大门正止方统一装设“中国邮政”主体标误解标准化店招,采用横式中英文标准组合规范,根据网点门面最长长度视实际情况确定为1:3、1:6或1:9,门楣上只允许出现一组居中排列的横式标准组合。横式标准组合位于标准化店招中部3/5区域内,上下均留标准化店招的1/5,统一采用绿色底(pantone342c)、黄色字体和邮徽(pantone116c)。店招材料采用喷绘。

(2)面对大门,左侧为名称牌(“xx邮政业务代办点”),右侧为营业时间牌(每天不少于8小时,原愚昧上为夏季8:30-17:30、冬季8:30-17:00,半营半投的可按当地作息习惯确定营业时间)。名称牌和营业时间牌大小为63cm(长度)×43cm(宽度),黄底黑字,距地面高度为170cm左右。

(3)在代办点门前选择适当位置设置信箱(筒),标明开取频次和时间。

(4)营业台席上方采用金属链条悬挂“邮政营业”标识牌。标识牌采用0.8钢板冲孔喷塑、不干胶贴定,尺寸规格:原则上100平方米以上的营业厅为60cm×25cm×1cm,100m平方米以下的营业厅为50cm×22cm×1cm; 小孔直径0.6cm;中心距3cm;牌面业绿色底,使用黄色中宋字体,字高10cm;标识牌下沿距地面不低于200cm。

(5)在营业柜台后面的墙壁上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中四邮政”标识。标识采用横式中英文标准组合规范,制作尺寸按长高3:2比例,颜色字体同网点店招,绿色底,黄色字体和邮徽。

(6)营业厅内必须张贴服务公约、邮件资费表、禁寄和限寄物品规定、业务单据书写样式、服务监督电话、包装箱价格表等定宣传画,要求做到尺寸、定体、大小、底色和标识统一,统一采用大小两种规格,即75.4cm×50.7cm(大)、53cm×36.4cm(小)。宣传画应张贴在柜台外,宣传画下沿位置不应低于160-180cm。各局自行制作的各类喷绘宣传画,必须符合上述标准规格采用120cm×80cm规各。阶段性、临时性宣传资料(画)、公告等,应在宣传架内进行规范张贴或摆放。

(7)应建立《客户意见簿》(营05)、《进口查单登记簿》(营07)、《进口验单登记簿》(营08)、《出口查单登记簿》(营09)、《日戳打印簿》(营10)、《信箱(筒)开取邮件登记簿》、《收入台账登记簿》(县局印制)等基础资料。

第三条经营范围。

1、出售邮票、邮资信封、明信片及邮政系统制作的其他物品;

2、收寄国内、国际函件;

3、收寄国内包裹;

4、收寄特快专递邮件;

5、零售报刊、图书(由甲方供货);

6、收订报刊;

7、其它业务:。

第四条经营区域。

甲方委托乙方在下列区域内代办上述邮政业务标明街道名称、单位名称、信报箱号段,或乡、镇、村、组名称)。

第五条、结算标准。

年业务收入达到万元,甲方付给乙方年代办费元。超额部份,乙方按%提成。未达到上述业务收标准的,每差业务收入1%扣减代办费1%。

甲方每月按月均代办费标准,考核业务收入,并在扣减违约责任(详见第九条)扣款后,按实际支付给乙方。乙方于每月10日前,将结算情况报甲方审核后开具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六条营业规范化服务。

1、邮件轻拿轻放,不摔、不拖、不拉。

2、严格执行邮件收寄验视规定。

3、个人物品存放在室内指定位置,日戳、墨盘、章证、单册、夹钳、笔、柢、绳、剪、锤等各种用品摆放整齐。

4、各种登记簿册、台帐、单据、文件入柜管理,摆放有序。

5、营业厅内放置胶水,老花眼镜、书写用笔、业务单式、针线、封装用品、邮政编码簿、意见簿等服务用品用具。

6、营业柜台内应悬挂工商营业执照、时钟、日历等,悬挂位置原则上应正对大门。

7、营业人员必须佩带工号牌上岗,或将工号牌摆入在营业窗口内的右下角。

8、营业厅内应做“四净四无”,即地面净、桌面净、墙面净、无灰尘、无纸屑、无杂物、无异味,保持现场卫生、整洁、明亮。

9、营业人员接待客户时应主动、热情、周到、微笑自然,精神饱满,彬彬有礼。做到“四个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收付款有唱声)“六个一样”(生人熟人一样热情,情绪好坏一样和蔼,业务心忙闲一样耐心,金额大小一样欢迎,表扬批评一样诚恳,检查不检查一样认真)。

第七条甲方职责。

1、在开业前及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可以接受乙方委托,向其聘用的从业人员(简称乙方从业从业人员)传授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操作规范,进行邮政业务指导。

2、按规定班期送交需乙方投交的邮件。

3、按规定班期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

4、为乙方配置办理业务所需的代办点名称牌、信箱(筒)、业务戳记、计量工具、微机、打印设备、捆扎机、油墨、业务单据、单式及其它生产用品(以上设备、用品用具属邮政企业所有,签订协议时,应将未配置的用品用具划销)。

5、负责及时核报代办费,结算业务收入分成,甲方付给乙方的代办费每月结算一次,收入分成按月考核、预付,年终结算。

6、负责对乙方履行协议、业务经营、服务质量、资金流向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违规者实施处罚。

7、负责对乙方装修方案进行审核,对装修结果进行验收。

第八条乙方职责。

1、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区域、范围、标准和规范化服务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2、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邮政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守通信秘密,认真负责代办点的日常经营管理,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保证服务质量。

3、应按邮政业务规章制度规定的时限、质量、规格要求办理邮政业务,不得擅自停办和拒办应办的邮政业务。代办点正常营业时间为:,节假日营业时间按甲方通知执行。

4、应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邮政资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甲方相关文件通知为准),不得强迫用户使用某种业务。在协议规定的经营区域内办理规定的业务,严禁跨界揽收业务。

5、应妥善保管邮政设备、用品用具,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不得丢失和损坏;不准私刻章戳;不得外借、滥用戳记。

6、乙方收寄的邮件应按规定频次封发给甲方指定的邮政支局所处理,不得倒卖邮件。在邮件处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交接验收、勾挑核对、平衡合拢”三项基本制度,确保各类邮件安全准确地传递、投交,确保邮件、报刊不积压、丢失、损毁。

7、乙方应自筹现金到属地邮政支局所请领邮票、邮品、信封、包装箱、明信片、电信卡等,每次购买总金额不超过800元。并按面额或规定售价出售,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售价,不得擅自接办业务或另开进货渠道。

8、营业收入(含代收货款、特快送汇收入)现金达到500元时,应于次日内通过农村信用社或手工汇兑缴至指定的账户或部门。

9、应每日编制营业日报表报所属邮政支局所,妥善保管营业日报表及其它业务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对邮件交接路单、邮件内件清单、包裹、特快详情单存根,领取包裹通知单、取款通知单、邮件投递清单等原始凭证分类顺号摆放整齐,按月装订成册,次月上旬内上缴邮政局档案保管部门保管。

10、乙方负责代办点所有成本费用支出,如:人工成本、租赁费(如代办点用房为甲方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无此项)、水电费、业务材料费、修理费、安全技防费和卫生费等;负责其聘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福利、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以及相关税费(含所得税)。

1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所有款项,乙方应负责提供发票。发票项目包括租赁费(如代办点用房为甲方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无此项)、代办费、水电费、修理费、物管费(卫生费)等。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第三方担保,并交纳保证金元。

2、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本协议(法律、行政法规、省及国家邮政部门要求终止协议的除外),或造成本协议事实上不能继续履行时,须向无过错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最高不超过元。但双方均不向对方承诺遇有法定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失负担。

3、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应独自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从业人员违约、违规、违法,由乙方负责。

4、乙方发生以下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对乙方予以扣罚代办费的处罚并限期整改,对多次整改均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2)未按规定登记各类基础管理资或登记不全的,每种扣款5元;

(3)乙方从业人员上班时,未佩带或摆放工号牌,每人每次扣5元;

(8)各类邮件、报刊未按规定的频次、时限进行封发和交接,每次扣款30元;

(13)未按规定及时上划业务收入和业务资金的,每次扣款50元,且按应缴款金额每天0.3%的比例在代办费中扣罚。

(15)现场发现无关人员查询、翻阅邮件,每次扣款200元;

(16)未编制(打印)各类报表、上报的营业日(月)表及其它文件不真实、资金未锁入保险柜以及邮件、日戳、夹钳等未上锁保管的每项每次扣款50元。

5、乙方发生以下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协议,不予退还保证金。

(2)拖欠各项业务资金、货款超过15天没有结清;

(3)私自更改代办点名称、经营地点、经营范围或缩减代办点经营场地面积;

(4)单独或内外勾结,利用邮政局招牌、收据或单式揽收业务,然后将其倒卖;

(6)骗取代办费、业务收入分成、资费优惠政策等,损害甲方利益;

(7)营业资不及时存行(上缴),隐瞒、挪用业务收入(资金);

(8)有意多收、截留、贪污邮资,损毁、盗窃邮件等;

(10)故意造成档案混乱,甚至销毁档案及有关资料,导致无据可查,妨碍检查;

(11)乙方存在重大债务纠纷,影响邮政业务的正常进行;

(12)乙方擅自出让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以代办点设立担保权;

(13)乙方受到刑事处罚;

(14)乙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超过30天仍未开业,或擅自中途歇业、停业。

6、乙方停办或变更经营范围,应在征得甲方同意后15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或经营范围变更手续。乙方未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年审、注销或经营范围变更等手续,被工商部门取消营业资格,或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或损害甲方权益的,早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7、协议终止后,乙方没有立即归还甲方所有的物品(含设备、邮政用品用具、戳记、各类收据、单式等),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没有在5天内主动撤除“中国邮政”标志、招牌、标签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撤凭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补充条款。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涉及有关邮政业务处理规章制度的事项,按照《国内邮件处理规则》、《国际及港澳邮件处理规则》及邮政企业相关文件内容执行。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丙方各一份,四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办。

甲方(盖章)。

代表签定:

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丙方(担保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代办邮政业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特快专递(ems、中速tnt)是当前邮政部门为客户提供的一项传递速度最快的邮递类业务,可以满足客户对邮件传递时限的需求,为大宗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和优惠资费,极大地提高客户的工作效率。按照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全年交寄特快邮费达到万元(大写:)以上,国内给予统一资费标准的%的优惠,国际给予统一资费标准的%的优惠,文件型的邮件每件按元(大写:)收取、物品型的每件按元(大写:)收取。

二、甲方上门揽收服务。乙方交寄特快时需要提供上门揽收服务,请拨打揽收电话:或特服电话:,甲方将及时派人上门收寄。

三、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查询服务,甲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出有效答复。

四、乙方交寄的特快邮件内不得夹带下列物品:

(一)法律规定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二)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

(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

(四)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五)容易腐烂的物品;。

(六)各种活的动物;。

(七)各种货币;。

(八)不适合邮寄条件的物品;。

(九)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邮件、设备的物品。

五、甲方从事特快专递业务,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擅自中断、终止正常的特快专递经营业务;。

(二)收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

(三)收寄国家规定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四)超量收寄国家规定限制寄递的物品;。

(五)私拆、隐匿、毁弃寄递物品或者从寄送物品中盗窃财物、信息资料。

六、邮费结算:甲方凭乙方清单按时开具欠费收据,于每月日结算一次。乙方在每月日前付清邮费(现金或支票)。如乙方逾期拖欠,甲方将按日向乙方收取%的滞纳金。

七、甲方在寄递处理邮政特快专递邮件过程中,发生丢失、短少、损毁或者延误的,应当依照邮政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在寄递处理邮政特快专递邮件过程中应当保障乙方的通信秘密,确保邮件的安全、迅速、准确传递。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甲乙双方在互信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若甲方发现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中止此协议,并同时取消全年乙方作为甲方大宗用户所享受到的资费优惠及上门服务。

十、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年月日乙方代表签名:

代办邮政业务合同

甲方: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年月日

乙方: 签订地点:

为改善当地的邮政服务工作,方便群众用邮,甲方委托乙方在设置。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代办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第种邮政业务:

1、出售邮票、邮资信封、明信片;

2、收寄国内平常、挂号邮件、国际平信;

3、开发兑付普通汇票;

4、收订、零售邮发的报纸期刊;

5、收寄、投递包裹;

6、投递区(村)路(街)(组)巷范围内的报刊和平常、挂号邮件(包括按给据邮件手续投递的各种邮件领取通知单)。

7、其它邮政业务: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指导乙方办理第一条规定的邮政业务;

2、按规定班期送交由乙方投递的邮件和报刊;

3、按规定班期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

5、对乙方进行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

6、按照规定标准付给乙方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详见附件)

三、乙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提供代办邮政业务所需的房屋、场地、办公用具等;

3、按照规定的邮运班次交接邮件;

4、按规定的投递方式、深度、班期负责指定范围内的邮件报刊投递工作,至迟于邮班到达后 天内将邮件报刊投交给收件人(单位或个人)或订户。有签收手续的,手续应齐备。

5、保证邮件报刊不积压、丢失、短少或损毁;

6、按照规定上缴代办邮政业务款项;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邮政通信纪律,严格保守通信秘密;

8、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9、严密保管甲方发给的日戳、字钉、夹钳和维护所发给的标识牌、信箱、计量器具及其他用品,节约使用业务单式和材料。

四、乙方指派代办邮政业务工作,其隶属关系不变。

五、甲方付给乙方的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日前支付。

六、因乙方过失而引起各类邮件、报刊、邮政票款、邮政公物(含邮政用品)等的丢失、损毁或被窃时,应按邮政企业对寄件人或收件人所承担的全部责任或票款、公物的价值由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违反通信纪律,贪污挪用邮政票款或故意造成邮件报刊的积压延误、丢失损毁或私拆隐匿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如双方同意继续办理,应重新订立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申请解除合同时,应在之前提出,并需在选定接办人员后再办理移交,在未移交前,乙方仍应继续维持当地邮政通信,不得中断。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 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份;合同副本份,送。

本合同自起生效。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代办邮政业务合同

甲方:

协议编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

邮编:

住址:

联系电话:

为改善邮政服务,方便群众用邮,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邮政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原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就邮政业务委托代办的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期限

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邮政业务经营权属邮政企业。甲方委托乙方代办邮政业务,期限为壹年,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签订协议后,乙方应在30天内办妥工商登记,将《工商营业执照》正本送交甲方审核后,方可开业。自乙方办理营业照后,其权利义务即转移给依工商登记设立的主体,逾期未办工商营业执照的,此协议视为无效协议。

签订协议后,乙方应在30天内办妥工商登记,将《工商营业执照》正本送交甲方审核后,方可开业。自乙方办理营业执照后,其权利义务即转移给依工商登记设立的主体。逾期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此协议视为无效协议。

乙方可在协议期满前9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续签申请。未提续签申请,协议到期自动终止。

第二条、经营场地

1、甲方同意乙方在 市(县) 区(乡、镇、村) 路(街) 号设立邮政业务代办点(以下简称代办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代办点地址和名称。如因地理环境变化或其它原因需要变更代办点位置,乙方就提前30天申请甲方审批。

2、代办点面积为 平方米,乙方在协议期为不得缩减营业场地面积,开设店中店的,经营项目以不影响邮政企业形象为原则。签订协议时,乙方要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其中使用期限不能短于本协议期限。

3、代办点应按甲方指定的装修标准和要求进行装修,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可按甲方要求使用“中国邮政”标志、招牌、标签、和带有“中国邮政”标识的物品。

(1)、代办点大门正止方统一装设“中国邮政”主体标误解标准化店招,采用横式中英文标准组合规范,根据网点门面最长长度视实际情况确定为1:3、1:6或1:9,门楣上只允许出现一组居中排列的横式标准组合。横式标准组合位于标准化店招中部3/5区域内,上下均留标准化店招的1/5,统一采用绿色底(pantone342c)、黄色字体和邮徽(pantone116c)。店招材料采用喷绘。

(2)面对大门,左侧为名称牌(“xx邮政业务代办点”),右侧为营业时间牌(每天不少于8小时,原愚昧上为夏季8:30-17:30、冬季8:30-17:00,半营半投的可按当地作息习惯确定营业时间)。名称牌和营业时间牌大小为63cm(长度) ×43cm(宽度),黄底黑字,距地面高度为170cm左右。

(3)在代办点门前选择适当位置设置信箱(筒),标明开取频次和时间。

(4)营业台席上方采用金属链条悬挂“邮政营业”标识牌。标识牌采用0.8钢板冲孔喷塑、不干胶贴定,尺寸规格:原则上100平方米以上的营业厅为60cm×25cm×1cm,100m平方米以下的营业厅为50cm×22cm×1cm;小孔直径0.6cm; 中心距3cm;牌面业绿色底,使用黄色中宋字体,字高10cm;标识牌下沿距地面不低于200cm。

(5)在营业柜台后面的墙壁上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中四邮政”标识。标识采用横式中英文标准组合规范,制作尺寸按长高3:2比例,颜色字体同网点店招,绿色底,黄色字体和邮徽。

(6)营业厅内必须张贴服务公约、邮件资费表、禁寄和限寄物品规定、业务单据书写样式、服务监督电话、包装箱价格表等定宣传画,要求做到尺寸、定体、大小、底色和标识统一,统一采用大小两种规格,即75.4cm×50.7cm(大)、53cm×36.4cm(小)。宣传画应张贴在柜台外,宣传画下沿位置不应低于160-180cm。各局自行制作的各类喷绘宣传画,必须符合上述标准规格采用120cm×80cm规各。阶段性、临时性宣传资料(画)、公告等,应在宣传架内进行规范张贴或摆放。

(7)应建立《客户意见簿》(营05)、《进口查单登记簿》(营07)、《进口验单登记簿》(营08)、《出口查单登记簿》(营09)、《日戳打印簿》(营10)、《信箱(筒)开取邮件登记簿》、《收入台账登记簿》(县局印制)等基础资料 。

第三条 经营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第 项邮政业务:

1、 出售邮票、邮资信封、明信片及邮政系统制作的其他物品;

2、 收寄国内、国际函件;

3、 收寄国内包裹;

4、 收寄特快专递邮件;

5、 零售报刊、图书(由甲方供货);

6、 收订报刊;

7、 其它业务: 。

第四条 经营区域

甲方委托乙方在下列区域内代办上述邮政业务 标明街道名称、单位名称、信报箱号段,或乡、镇、村、组名称)。

第五条、结算标准

年业务收入达到 万元,甲方付给乙方年代办费 元。超额部份,乙方按 %提成。未达到上述业务收标准的,每差业务收入1%扣减代办费1%。

甲方每月按月均代办费标准,考核业务收入,并在扣减违约责任(详见第九条)扣款后,按实际支付给乙方。乙方于每月10日前,将结算情况报甲方审核后开具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六条 营业规范化服务

1、邮件轻拿轻放,不摔、不拖、不拉。

2、严格执行邮件收寄验视规定。

3、个人物品存放在室内指定位置,日戳、墨盘、章证、单册、夹钳、笔、柢、绳、剪、锤等各种用品摆放整齐。

4、各种登记簿册、台帐、单据、文件入柜管理,摆放有序。

5、营业厅内放置胶水,老花眼镜、书写用笔、业务单式、针线、封装用品、邮政编码簿、意见簿等服务用品用具。

6、营业柜台内应悬挂工商营业执照、时钟、日历等,悬挂位置原则上应正对大门。

7、营业人员必须佩带工号牌上岗,或将工号牌摆入在营业窗口内的右下角。

8、营业厅内应做“四净四无”,即地面净、桌面净、墙面净、无灰尘、无纸屑、无杂物、无异味,保持现场卫生、整洁、明亮。

9、营业人员接待客户时应主动、热情、周到、微笑自然,精神饱满,彬彬有礼。做到“四个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收付款有唱声)“六个一样”(生人熟人一样热情,情绪好坏一样和蔼,业务心忙闲一样耐心,金额大小一样欢迎,表扬批评一样诚恳,检查不检查一样认真)。

第七条 甲方职责

1、 在开业前及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可以接受乙方委托,向其聘用的从业人员(简称乙方从业从业人员)传授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操作规范,进行邮政业务指导。

2、 按规定班期送交需乙方投交的邮件。

3、 按规定班期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

4、 为乙方配置办理业务所需的代办点名称牌、信箱(筒)、业务戳记、计量工具、微机、打印设备、捆扎机、油墨、业务单据、单式及其它生产用品(以上设备、用品用具属邮政企业所有,签订协议时,应将未配置的用品用具划销)。

5、 负责及时核报代办费,结算业务收入分成,甲方付给乙方的代办费每月结算一次,收入分成按月考核、预付,年终结算。

6、负责对乙方履行协议、业务经营、服务质量、资金流向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违规者实施处罚。

7、负责对乙方装修方案进行审核,对装修结果进行验收。

第八条 乙方职责

1、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区域、范围、标准和规范化服务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2、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邮政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守通信秘密,认真负责代办点的日常经营管理,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保证服务质量。

3、应按邮政业务规章制度规定的时限、质量、规格要求办理邮政业务,不得擅自停办和拒办应办的邮政业务。代办点正常营业时间为: ,节假日营业时间按甲方通知执行。

4、应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邮政资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甲方相关文件通知为准),不得强迫用户使用某种业务。在协议规定的经营区域内办理规定的业务,严禁跨界揽收业务。

5、应妥善保管邮政设备、用品用具,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不得丢失和损坏;不准私刻章戳;不得外借、滥用戳记。

6、乙方收寄的邮件应按规定频次封发给甲方指定的邮政支局所处理,不得倒卖邮件。在邮件处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交接验收、勾挑核对、平衡合拢”三项基本制度,确保各类邮件安全准确地传递、投交,确保邮件、报刊不积压、丢失、损毁。

7、乙方应自筹现金到属地邮政支局所请领邮票、邮品、信封、包装箱、明信片、电信卡等,每次购买总金额不超过800元。并按面额或规定售价出售,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售价,不得擅自接办业务或另开进货渠道。

8、营业收入(含代收货款、特快送汇收入)现金达到500元时,应于次日内通过农村信用社或手工汇兑缴至指定的账户或部门。

9、应每日编制营业日报表报所属邮政支局所,妥善保管营业日报表及其它业务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对邮件交接路单、邮件内件清单、包裹、特快详情单存根,领取包裹通知单、取款通知单、邮件投递清单等原始凭证分类顺号摆放整齐,按月装订成册,次月上旬内上缴邮政局档案保管部门保管。

10、乙方负责代办点所有成本费用支出,如:人工成本、租赁费(如代办点用房为甲方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无此项)、水电费、业务材料费、修理费、安全技防费和卫生费等;负责其聘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福利、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以及相关税费(含所得税)。

1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所有款项,乙方应负责提供发票。发票项目包括租赁费(如代办点用房为甲方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无此项)、代办费、水电费、修理费、物管费(卫生费)等。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第三方担保,并交纳保证金 元。

2、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本协议(法律、行政法规、省及国家邮政部门要求终止协议的除外),或造成本协议事实上不能继续履行时,须向无过错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最高不超过 元。但双方均不向对方承诺遇有法定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失负担。

3、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应独自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从业人员违约、违规、违法,由乙方负责。

4、乙方发生以下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对乙方予以扣罚代办费的处罚并限期整改,对多次整改均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2)未按规定登记各类基础管理资或登记不全的,每种扣款5元;

(3)乙方从业人员上班时,未佩带或摆放工号牌,每人每次扣5元;

(8)各类邮件、报刊未按规定的频次、时限进行封发和交接,每次扣款30元;

(11)各类邮件错收资费,包裹及特快邮件实际重量与详情单上不符,每件扣款20元;

(13)未按规定及时上划业务收入和业务资金的,每次扣款50元,且按应缴款金额每天0.3%的比例在代办费中扣罚。

(15)现场发现无关人员查询、翻阅邮件,每次扣款200元;

(16)未编制(打印)各类报表、上报的营业日(月)表及其它文件不真实、资金未锁入保险柜以及邮件、日戳、夹钳等未上锁保管的每项每次扣款50元。

5、乙方发生以下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协议,不予退还保证金。

(1)违反邮政部门的规章制度、通信纪律或跨界揽收、超范围经营或擅自接办夹投业务;

(2)拖欠各项业务资金、货款超过15天没有结清;

(3)私自更改代办点名称、经营地点、经营范围或缩减代办点经营场地面积;

(4)单独或内外勾结,利用邮政局招牌、收据或单式揽收业务,然后将其倒卖;

(6)骗取代办费、业务收入分成、资费优惠政策等,损害甲方利益;

(7)营业资不及时存行(上缴),隐瞒、挪用业务收入(资金);

(8)有意多收、截留、贪污邮资,损毁、盗窃邮件等;

(10)故意造成档案混乱,甚至销毁档案及有关资料,导致无据可查,妨碍检查;

(11)乙方存在重大债务纠纷,影响邮政业务的正常进行;

(12)乙方擅自出让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以代办点设立担保权;

(13)乙方受到刑事处罚;

(14)乙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超过30天仍未开业,或擅自中途歇业、停业。

6、乙方停办或变更经营范围,应在征得甲方同意后15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或经营范围变更手续。乙方未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年审、注销或经营范围变更等手续,被工商部门取消营业资格,或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或损害甲方权益的,早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7、协议终止后,乙方没有立即归还甲方所有的物品(含设备、邮政用品用具、戳记、各类收据、单式等),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没有在5天内主动撤除“中国邮政”标志、招牌、标签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撤凭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补充条款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涉及有关邮政业务处理规章制度的事项,按照《国内邮件处理规则》、《国际及港澳邮件处理规则》及邮政企业相关文件内容执行。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丙方各一份,四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办。

甲方(盖章)

代表签定: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担保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烟草邮政卷烟代办协议

甲方:四川**河西省粮食储备库(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四川省烟草公司**市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仓库、球场晒坝、平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场地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8号、9号仓库(共1020平方米)、球场晒坝等(700平方米),用于储藏卷烟及分拣卷烟。

二、租赁时间。

乙方租赁甲方8号仓库时间自5月17日起;租赁9号仓库时间自205月20日起;租赁球场晒坝时间自年5月30日起,所租赁仓库、球场晒坝等场地终止日期至5月17日。

三、租赁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乙方租赁甲方8号仓库月租金为11000元;9号仓库月租金为8000元;球场晒坝按10元/平方米,计7000元/月。租赁费用按月交纳,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乙方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仓库、球场晒坝租金,逾期须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乙方交纳的租赁费用甲方应提供正规发票。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在租用期间,甲方应确保仓库及场地附着设施安全。

(二)在乙方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将租赁场地重复租赁给第三方。

(三)在租赁期间,乙方人员在租赁场所作业,应佩带工作证,乙方工作车辆应规范停放,不得影响正常的库内秩序。服从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统一安排进行,不得因单方原因对甲方上述工作造成影响或损失。

(四)乙方对租赁场所进行必要装修、加固、改造或增加设施设备时,需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仓库设施整体结构。

(五)乙方因生产或办公需要所产生的电费按表计费,甲方按电业部门计价标准,据实核收。

(六)乙方存储于租赁场所的物资收发及仓库内消防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安全工作由乙方自行聘请保安负责,如有损失,均与甲方无关。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租赁场地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乙方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库房房顶无漏水,若有漏水现象,甲方应及时处理,保证乙方卷烟安全。

(八)仓库租用期间,甲方不得随意停水、停电,应保障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九)乙方租用期间,甲方应要求内部人员遵守乙方的作业和安全规定,不得擅自参观、进入仓库和分拣车间,不得干扰乙方经营生产。

五、合同的解除及续签。

(一)乙方不得利用租赁场地进行租赁用途以外的违法活动。

(二)甲乙双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协议,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三)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租赁场地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可提前1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10日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备优先续租权。

六、因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严重妨碍双方或一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事件或现象,如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和政府行为导致出租场地毁损或物资损失,导致双方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一)所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均需由双方友好协商,调解解决。

(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或调解无效,则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八、附则。

(一)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合同。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合同的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和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和附件为准。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表:授权委托代表: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代办合同书

为改善当地的邮政服务工作,方便群众用邮,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设置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代办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第_____种邮政业务

1、出售邮票、邮资信封、明信片;

2、收寄国内平常、挂号邮件、国际平信;

3、开发兑付普通汇票;

4、收订、零售邮发的报纸期刊;

5、收寄、投递包裹;

7、其它邮政业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指导乙方办理第一条规定的邮政业务;

2、按规定班期送交由乙方投递的邮件和报刊;

3、按规定班期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

5、对乙方进行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6、按照规定标准付给乙方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

三、乙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提供代办邮政业务所需的房屋、场地、办公用具等;

3、按照规定的邮运班次交接邮件;

5、保证邮件报刊不积压、丢失、短少或损毁;

6、按照规定上缴代办邮政业务款项;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邮政通信纪律,严格保守通信秘密;

8、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9、严密保管甲方发给的日戳、字钉、夹钳和维护所发给的标识牌、信箱、计量器具及其他用品,节约使用业务单式和材料。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指派第三人代办邮政业务工作。

五、甲方付给乙方的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_____日前支付。

六、因乙方过失而引起各类邮件、报刊、邮政票款、邮政公物(含邮政用品)等的丢失、损毁或被窃时,应按邮政企业对寄件人或收件人所承担的全部责任或票款、公物的价值由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违反通信纪律,贪污挪用邮政票款或故意造成邮件报刊的积压延误、丢失损毁或私拆隐匿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年,合同期满自行失效。

如双方同意继续办理,应重新订立合同。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申请解除合同时,应在_____之前提出,并需在选定接办人员后再办理移交,在未移交前,乙方仍应继续维持当地邮政通信,不得中断。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

本合同自_____起生效。

有效期限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邮政代办协议

为了______邮政代办工作顺利开展,双方共同协商,对______区、______区、______区的______邮政代办分区(片)集中对接。现双方将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安全责任:甲方负责______对接前的安全。乙方负责对接后______的安全。乙方所属各单位和人员的一切问题,特别是人身、车辆、商品资金的安全等,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对接时间:甲方在规定送货时段内(每日早上____________时,______线路早上______时)将____________送到乙方,由乙方负责在对接日起______小时内进行邮递式配送到户。

三、对接地点:____________邮政局。

四、对接人员:乙方确定的______对接人员、费用结算人员名单须以书面函件告知甲方,人员如有变动,要及时以前述方式告知甲方。

五、对接手续: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商品经营表》、《配送领货单》、《访销配送单》进行______对接,并履行签字到货确认手续,签字单据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

六、货款结算:乙方负责对各客户的货款进行垫付,并在交接之日起______小时内(节假日顺延)将货款汇划到指定账户(户名: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并由乙方指定专人将划拨款回单交甲方送货部。

七、费用结算:按照____________邮政代办管理办法和____________代办工作标准进行考核,采取月清月结,按月支付的方式,由甲方直接与乙方结算,乙方开具正规票据以便其入帐。

八、甲乙双方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定时进行工作交流,总结工作,共同维护好这一工作的健康良性发展。

九、本协议双方约定时效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办合同书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______单元第____层,共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户型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属于:_________________。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几种付款方式:

四、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

2.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______%出售。

六、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发布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发布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______年的,应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书。

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

6)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局。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烟草邮政卷烟代办协议

摘要:近年来,我局按照上级有关专卖管理的工作要求,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工作方针,保持了对辖区市场卷烟打假、市场监管的高压管理态势,通过强化宣传,规范管理,卷烟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得到了一定的遏制,卷烟零售户守法经营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但由于受利益的驱动,少数卷烟零售户仍然不顾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经营假冒卷烟、私运烟、无证经营卷烟等行为,且卷烟违法经营行为日趋隐秘,手段不断翻新,网络化、团伙化的特征不断显现,查处难度不断加大。

关键词:烟草联合执法。

长期以来,清新烟草、工商部门肩负着对辖区各自职能管理的重任,虽然职责不同,但工作的目标一致,都是为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由于法律赋予专卖管理的职能所限,专卖执法过程中涉及到难与处理的问题往往依靠工商部门的支持配合。

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工商、烟草在卷烟市场管理方面建立和保持了长期的紧密合作关系,联合监管市场工作得到了工商部门长期以来大力的支持和配合,以自然形成了一种有需要协助时能及时相互支持的合作关系,并在工作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中山市工商、烟草部门联合监管卷烟市场的经验和做法,给专卖市场管理提供了一个更好的学习和借鉴的平台,各项联合监督机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为联合监管市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建立联合监管机制,促进工作规范运行。

为完善卷烟市场联合监管执法工作机制,我局积极协调工商部门就如何开展我县联合监管卷烟市场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探讨,根据中山市工商、烟草部门联合监管卷烟市场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区联合监管的实际情况,为充分发挥好联合监管市场的效果,我局先后与工商部门制定了《烟草、工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烟草、工商部门案件移交制度》、《烟草、工商交流制度》等文件和管理制度,确保卷烟市场联合监管工作规范运行。

二、明确巡查工作重点,提升市场监管能力。

打击卷烟售假,清理无证经营行为是联合执法的工作重点,也是专卖市场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根据全区卷烟零售户多、外来人口多、消费能力较强、地域分布散的特点,卷烟市场违法违规经营以卷烟大户、潮汕、福建籍人员为主的规律。

在认真总结以往联合巡查的好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我局积极探寻卷烟市场联合管理有效方法,调整了联合监管方式和检查的`频率,在联合监管方式上从原来的单一以专卖办牵头协调与工商局经检大队联合监管市场为主的方式向以各稽查中队为主与各基层工商所联合监管市场的转变。

在检查的频率上从原来的根据市场需要不定期开展联合巡查向各中队每星期定期1次以上轮流联合各乡镇工商所对市场进行不间断巡查管理,并以制度的形式加以保障实施,确保了每个乡镇每月有一次以上的联合巡查行动,提高了对市场监管的覆盖面和监管市场的影响力,增强了对市场的巡查效果。

三、加强涉烟案件移送,从重打击违法行为。

多年来,我区烟草、工商在案件移送方面每年都不同程度地有所开展,以往的案件移送,主要是以零售户销售假烟情节较重,认识态度较差的案件进行移送(主要是现场移送)为主,其他一般售假案件均由专卖办根据烟草法相关规定自行处理,移送工商的案件虽然数量不多,但打下了烟草、工商开展案件移送工作的基础。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区卷烟市场不同程度地受到各类违法经营行为的冲击,特别是部分卷烟大户、潮汕、福建籍人员,以营利为目的,违法经营假冒卷烟行为,无证经营行为在城乡结合部、开发区等地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扰乱了我区正常的卷烟经营秩序,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及时制定了应对措施,实施对卷烟大户、潮汕、福建籍户进行重点的打击。

如何从严从重严惩违法当事人,达到有效打击的目的,涉烟案件的移送工作就成为烟草专卖管理的工作重点,自省局首次提出移送工商部门案件纳入考核指标后,我局及时与工商部门建立了《涉烟案件移送卷烟办法》,充分发挥工商部门执法能力强、处罚力度大的优势。

四、加强市场基础建设,取缔无证经营行为。

无证经营卷烟行为,原因多样、点多面广,由于其进货渠道复杂,商品的质量一直是群众投诉的热点,也是专卖管理的难点,如果单靠专卖管理人员的日常教育,难以达到控制和根治的目的,震慑力有限。

为此,我局在强化守法经营宣传教育的前提下,按照烟草专卖法的有关规定和合理布局的工作,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无证经营户积极引导其办理专卖许可证守法经营,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无证经营户责令其停止经营卷烟业务,并做好相关的政策解释工作,同时,定期通报工商部门加以监管。

在此基础上,我局有针对性地坚持联合工商部门开展定期的清理整顿行动,借助当地工商部门的力量,采取现场警告、发预警通知书或行政处罚等形式进行劝诫或查处工作,起到了有效治理目的。

五、强化信息互通机制,提高市场监管效力。

为进一步加强烟草、工商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资源共享,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县卷烟市场涉烟案件查处情况和无证经营情况,增强卷烟市场管理的主动性,提高对卷烟市场涉烟案件的查处效率和完善查处取缔无证经营率,维护稳定有序的卷烟市场。

根据《信息通报制度》要求,确定了由烟草局专卖办与工商局企业股为联络对口部门。

烟草部门将撤销、注销或变更烟草零售许可证的,及时通报工商局,便于及时纠正两证不符的情况;工商部门对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业户及时通报烟草部门,便于烟草局对卷烟经营户的许可证进行处理。

同时在每季度开展一次的信息通报中,亦把双方开展卷烟市场检查、案件的查处,特别是案件卷烟移送手续、处理结果和无证户情况进行通报,做到信息互通、信息共享。

六、确立联席会议制度,搭建联合执法平台。

县工商局和县烟草专卖局在20实施的联席会议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烟草、工商联合监管长效机制,为烟草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根据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工商烟草联席会议,以便于两部门加强沟通,同时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需要,充分发挥联络员的沟通协调作用:多联系工商所、业务科室探讨联合监管工作做法及解决存在的问题,保持正常的沟通渠道。

参考文献:

[1]《中国烟草》第一期。

[2]李开复《中山烟草信息》20第二期。

代办合同

协议编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网络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二、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授权乙方为其代办icp经营许可证。

三、乙方提供的代办咨询服务范围仅限如下:

1.为甲方代办icp经营许可证(包含bbs专项审批)。在后面的文字中,除非特殊约定,均将icp证简称为“证”或“证书”。

2.为甲方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积极协助乙方提供本公司相关信息,不得为乙方提供虚假、不实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

2.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并保证不得将乙方撰写的文本资料用于本协议服务范围以外的任何场合,否则按照本协议金额的____倍对乙方做出赔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所涉及的费用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本协议总费用为:___________元整。其中乙方收取的代理咨询费用为___元;由乙方代收甲方办理此业务应向初审单位交纳的费用为____元。

3.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初审代交款交纳给乙方,乙方为甲方开具收据;在成功通过初审后,甲方将代理咨询费用交纳给乙方,乙方为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并将初审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交还甲方,甲方将相应收据退还乙方。

六、乙方发生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发生的通讯、交通以及向有关部门交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icp许可证申请失败,乙方向甲方退还甲方交纳的.全部代理咨询费用。并退还甲方全部资料。

八、协议提前解除的约定。

如果签订本协议后,甲方提前解除本协议,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九、乙方免责的约定。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盖甲方公章,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2.甲方应自觉地严格依法进行网站管理。乙方对于甲方网站内容所涉及之正确性、著作权归属,或是其合法性或正当性如何,并不负任何责任。甲方必须保证对其提供的企业域名享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纸质存储的材料和数字格存储的材料)归还乙方或者销毁,并不得在以后任何情况下使用乙方提供的材料,或模仿抄袭乙方提供的材料的内容,否则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费用的10倍金额赔偿乙方,并保证以后不得再有此侵权行为。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网络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代办合同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项目与定义。

1.icp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经营性icp主要是指利用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出租服务器内存空间、主机托管、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等方式获得收入的icp。

2.icp经营许可证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icp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经营许可证。

3.申请icp经营许可证应符合以下条件:

3-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3-2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3-4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3-5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3-6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3-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条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包括本协议附件)的规定及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关于申办icp经营许可证的具体要求,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范围仅限如下:

1.根据本协议附件约定的范围,为甲方办理icp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服务和/或咨询。具体服务内容为:

1-1协议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在协议附件约定范围内对甲方申办icp经营许可证的有关问题进行指导和解答。

1-2在收到甲方按照有关申办icp经营许可证的具体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后?个工作日内将该材料转交初审单位等相关单位及部门。

1-3如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申办icp经营许可证的具体要求,乙方将及时通知甲方并在收到甲方修改或补充后的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转交初审单位等相关单位及部门。

1-4如双方在附件中约定需要乙方提供材料整理服务(如撰写等)的,在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后,乙方将根据甲方所提供的具体内容在___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进行材料整理工作,并将整理好的材料及时转交初审单位等相关单位及部门。

1-5在乙方完成本条所约定的相关服务后,甲方应自行与办理icp证的初审单位等有关单位及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按照其要求及规定履行填表、公示、取证等相关义务。必要时,乙方将予以协助。

在后面的文字中,除非特殊约定,均将icp证简称为“证”或“证书”。

2.本协议的签订即意味着乙方有权将甲方申请icp证的相关服务、资料等转交或报送初审单位等有关单位及部门。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范围:

1.积极协助乙方提供甲方的相关信息及资料,不得为乙方提供虚假、不实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违反本条规定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应保证不将乙方提供或制作的任何资料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并保证不得将乙方提供或制作的上述资料信息用于本协议服务范围以外的任何场合,否则按照本协议金额的10倍对乙方做出赔偿。(本条款不因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第五条费用支付: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按照附件icp经营许可证咨询服务内容及价格体系选择服务内容并支付所有费用(详见附件一),乙方收到该等费用后提供相关服务。

第六条乙方因办理本协议约定事宜而发生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发生的通讯、交通以及向有关单位及部门交纳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甲方已经明确认识到该申请是否成功是由国家政策、甲方自身条件、办理时间等多种原因决定的,因此本协议的签订并不意味着乙方保证甲方icp证申请成功。如非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icp许可证申请失败,乙方要收取约定费用20%的手续费并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icp许可证申请失败,乙方向甲方退还甲方已交纳的费用(该费用不包括甲方应自行向有关单位及部门交纳的费用)。

第八条协议提前解除的约定:

甲方签订本协议后,若提前解除本协议,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将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免责的约定:

1.甲方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乙方没有义务对甲方材料进行审核。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等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因上述行为导致的申请失败,乙方要收取约定费用20%的手续费。如因上述原因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2.甲方应自觉地严格依法进行网站管理。乙方对于甲方网站内容所涉及之正确性、著作权归属,或是其合法性或正当性如何,并不负任何责任。甲方必须保证对其提供的企业域名享有所有权或已获得所有权人的授权,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甲方若利用自身网站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或进行其他任何违法活动,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通过自身网站进行商务活动所引起的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如因甲方违反上述保证引起的任何争议,甲方应负责解决。如甲方违反本条款规定的任何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全部赔偿。

第十条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提交乙方主要经营地的人民法院(______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或因通信管理局的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当事人互不承担责任。但若因法定不可抗力因素或通信管理局的原因造成icp申请失败,乙方将扣除甲方约定费用的20%作为手续费。

对于法定不可抗力的发生,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2.本协议若因某种原因失效,或提前解除,或icp证申请失败,甲方应将乙方提供或制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纸质存储的材料和数字格式存储的材料)归还乙方或者销毁,并不得在以后任何情况下使用乙方提供的材料,或模仿抄袭乙方提供的材料的内容,否则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费用的10倍金额赔偿乙方,并保证以后不得再有此侵权行为。

3.因乙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4.本协议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此为准。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甲方若需要乙方提供其他产品及服务,双方应另行签署其他协议。

6.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自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自乙方相关服务和/或咨询义务履行完毕即告终止。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市____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代办合同书

为改善当地的邮政服务工作,方便群众用邮,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设置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代办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第______种邮政业务:

1、出售邮票、邮资信封、明信片;

2、收寄国内平常、挂号邮件、国际平信;

3、开发兑付普通汇票;

4、收订、零售邮发的报纸期刊;

5、收寄、投递包裹;

6、投递______区(村)______路(街)(组)______巷范围内的报刊和平常、挂号邮件(包括按给据邮件手续投递的各种邮件领取通知单)。

7、其它邮政业务:______。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指导乙方办理第一条规定的邮政业务;

2、按规定班期送交由乙方投递的邮件和报刊;

3、按规定班期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

5、对乙方进行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

6、按照规定标准付给乙方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

三、乙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提供代办邮政业务所需的房屋、场地、办公用具等;

3、按照规定的邮运班次交接邮件;

5、保证邮件报刊不积压、丢失、短少或损毁;

6、按照规定上缴代办邮政业务款项;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邮政通信纪律,严格保守通信秘密;

8、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9、严密保管甲方发给的日戳、字钉、夹钳和维护所发给的标识牌、信箱、计量器具及其他用品,节约使用业务单式和材料。

四、乙方指派______代办邮政业务工作,其隶属关系不变。

五、甲方付给乙方的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______日前支付。

六、因乙方过失而引起各类邮件、报刊、邮政票款、邮政公物(含邮政用品)等的丢失、损毁或被窃时,应按邮政企业对寄件人或收件人所承担的全部责任或票款、公物的价值由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违反通信纪律,贪污挪用邮政票款或故意造成邮件报刊的积压延误、丢失损毁或私拆隐匿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年,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如双方同意继续办理,应重新订立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申请解除合同时,应在______之前提出,并需在选定接办人员后再办理移交,在未移交前,乙方仍应继续维持当地邮政通信,不得中断。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_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份,送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起生效。有效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账号: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账号: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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