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通用12篇)

时间:2023-12-02 07:54:40 作者:XY字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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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方面

党员,即政党的成员,是赞同某党的纲领和政策、遵守党章、自愿加入该党的成员。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按照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安排,通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围绕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情况,下面我就对党员宗教观的认识及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请同志们批评。

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宗教活动的情况,不存在传播不信马列主义、宣扬宗教迷信活动的言论。但通过这次对照检查,自身在理论学习、筑牢信念、发挥作用方面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党的宗教理论政策学习理解不深不透。对宗教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理论和政策的紧迫性不强,对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原著、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学习没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离真正学懂、理解透还有差距,对我区回汉两大主体民族的信仰和主要的风俗习俗的了解还停留在表面,在一些涉及宗教问题的是非分辨,缺乏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宗教与风俗的界线划分上存在一定的概念模糊。二是对待党员信教问题的政治敏锐性还不强。对宗教与宗教问题两者的区分认识还不到,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思考宗教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能力还不强,联系实际不紧密。对社会上、网上一些宗教、迷信思想有时半信半疑,对遇到的一些不当言行,缺乏带头发声的勇气,表明态度不坚决,有事不关己的思想。三是倡导社会主义新文明新风尚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员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向群众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这是共产党员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受限于民族宗教理论学习的欠缺,自身在积极主动、理直气壮地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方面的责任担当意识还不强。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敏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宁夏又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不管是在哪个行业、从事哪项工作,如果不懂得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对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没有学懂弄通,理解的不深不透,在复杂的情况面前,就会迷失前进的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就很难划清是非界线,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对工作中出现的、生活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就分不清是对是错。对自身来讲,要下功夫从读原著开始,真正学懂弄通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学懂弄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了解我区两大主体民族的信仰和主要的风俗习俗,做到能讲清楚,说明白,知道可为、不可为和如何为。

二是坚定理想信念,遵守政治纪律。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必须坚持共产党员不能信教这一政治纪律。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员的世界观决定的。共产党员信仰宗教,违背党的性质,违反党的纪律,其危害是导致唯物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哲学基础地位丧失,党组织高度集中统一优势的动摇,势必消弱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因此,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决不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三是发挥党员作用,团结凝聚共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观要求,共产党员要做无神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宣传员、讲解员、引导员,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注意力凝聚到民族复兴、国家建设上来。因此,要牢记党员身份,增强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履行义务、发挥作用,旗帜鲜明、义不容辞地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凝聚共识力量,尊重团结宗教群众,共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维护团结统一,遵法守法,弘扬文明风尚,共同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根据党支部关于召开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我努力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围绕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问题,对照自身,进行了党性分析,通过学习和自我剖析,使我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党性观念。下面,我结合近期学习和思考,做一发言,请大家批评指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要想实现民族团结统一,没有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是不可想象的。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当家做主,促进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沉迷于宗教的党员,实际上是在思想上、理论上、行动上与党分道扬镳。这种行为,是忘了党的纪律,丢失了党员身份的表现,不利于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使人走向迷失。作为民族地区的党员干部,必须牢牢把握民族宗教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全过程,体现在各方面,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推进。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四个意识”融入到思想和工作中,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民族工作“八个坚持”和宗教工作“六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不信仰任何宗教,也未曾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家人中也没有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通过对自身学习、生活和工作的自我剖析,我深刻的认识到,自己对于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尤其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主动学习、主动思考、主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同时,对于有效区分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的行为和一些家庭传统习俗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对无法区分是否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时,一概不参与不讨论,对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需要进一步学习体会。作为一名名族地区党员干部,有义务有责任向身边的人传播“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伟大目标,弘扬各族人民一家亲的优良传统。

共产党员,都应是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我将牢牢坚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有关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民族宗教工作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要求。二是始终坚持不忘初心,自觉践行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妄议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有关政策,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决反对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自觉抵制宗教渗透。

根据党支部关于召开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我努力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围绕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问题,对照自身,进行了党性分析,通过学习和自我剖析,使我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党性观念。下面,我结合近期学习和思考,做一发言,请大家批评指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要想实现民族团结统一,没有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是不可想象的。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当家做主,促进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沉迷于宗教的党员,实际上是在思想上、理论上、行动上与党分道扬镳。这种行为,是忘了党的纪律,丢失了党员身份的表现,不利于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使人走向迷失。作为民族地区的党员干部,必须牢牢把握民族宗教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全过程,体现在各方面,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推进。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四个意识”融入到思想和工作中,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民族工作“八个坚持”和宗教工作“六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不信仰任何宗教,也未曾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家人中也没有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通过对自身学习、生活和工作的自我剖析,我深刻的认识到,自己对于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尤其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主动学习、主动思考、主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同时,对于有效区分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的行为和一些家庭传统习俗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对无法区分是否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时,一概不参与不讨论,对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需要进一步学习体会。作为一名名族地区党员干部,有义务有责任向身边的人传播“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伟大目标,弘扬各族人民一家亲的优良传统。

共产党员,都应是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我将牢牢坚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有关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民族宗教工作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要求。二是始终坚持不忘初心,自觉践行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妄议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有关政策,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决反对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自觉抵制宗教渗透。

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全部理论、思想和行动都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之上的,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谈的上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才谈得上用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革命的建设的实践。由此也就决定了党员不能赞同唯心主义,不能信仰宗教成为中国共产党一项基本的思想和组织原则。

我们党宣布和实行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算是深得人心的,

为广大信教群众过好宗教生活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但这并不是说共产党员也可以自由信奉宗教。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市对我国普通公民而言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是有神论者,我们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这个规定是完全正确的,对全党,今后仍然应当贯彻执行。

如果我们党允许某些人希望的对党员信教“开禁”,其带来的恶果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如果允许党员信教,那么就允许党内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两种世界观并存,有神论与无神论并存,这势必造成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动摇和丧失,在思想上、理论上造成党的分裂;二是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就等于允许一些党员既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又可以皈依于不同宗教人士的门下,接受各类宗教组织的领导,五大宗教及其他宗教在党内个成体系,这势必在组织上造成党的分裂,特别是我们新疆反分裂斗争中的战斗力;三是如果党员信教,则势必成为某一种宗教势力的代言人,一些地方将出现宗教管党的宗教工作的现象,利用政府资源助长宗教热,也不可能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宗教,党的宗教工作将从根本上动摇。

总之,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将使我们党从思想上、组织上自我解除武装,也从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蜕变为一个非马克思主义政党,也就根本谈不上继续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本人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要为共产主义的伟大事业奋斗终生,坚决做到不信教,更不参与宗教活动,并与一切宗教活动做坚决的斗争。同时管好自己身边的工作人员及家属、子女不信仰宗教,不参与任何宗教活动。

按照教育工委《关于召开不准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以及支部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安排,我就个人查找的问题对照检查如下,请同志们评议。

我认为,身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绝不能信仰宗教,这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我本人在对待信仰的问题上,坚决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我坚持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为价值导向,坚持不信教不参教,从心底里把不信仰任何宗教当成不可逾越的红线。

(一)理论学习不够“实”。

虽然坚持了周例会学习制度,但往往是组织安排什么就学什么,学习方法多停留在听听传达的文件、读报纸上,没有系统深入学习关于党员政治素养、宗教政治理论、民族工作政策方针等,缺乏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学习笔记记得少,学习深度不够,被动学习多,主动学习少。

(二)要求自己不够“严”。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自认为在对党的信仰立场坚定,对宗教信仰、封建迷信是抵制的。但对照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行为表现,意识到自己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意识不够强、要求不够严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以前旅游景点时,有随众心里,大家都烧柱香,自己也跟着烧柱香、拜个佛;二是带上家人、约上好友凑热闹赶过大佛殿庙会、茶坊庙、大佛寺庙会;三是亲友婚丧嫁娶,也偶尔参加过介于风俗习惯和封建迷行活动之间的祭拜、吊唁等。现在想来,以前的这些不以为然的行为,确实与党员身份格格不入,没有做到严格要求自己。

(三)党员先锋作用不够“好”。

平时认为,自己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坚定的,自己做到不信教不参教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就行了。但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思想上的不以为然促使自己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上未能与时俱进,未能时刻保鲜,社会上各种层出的宗教活动,网上传播的封建迷信活动,总认为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作为党员,没有做到以党员的身份,发挥引导、宣传作用,把自己混同为普通群众,没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落实整治工作不够“深”。

按照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认识到自己在整治工作中,没有在结合实际工作上下功夫,比如把整治工作与扶贫工作相结合,了解帮扶对象是否是党员、是否信仰宗教等,了解科室其他干部职工或者亲属,有没有信教参教等等,间接也反应了我对全面协调开展工作的不足,在工作中缺乏综合性、统筹性考虑。

以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剖析其产生根源,既有客观原因,更有主观原因,从根子深处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性修养弱化。

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坚决做到保持政治清醒,但打心底还认为“党性”看不见、摸不到,党性修养强不强,跟工作的好坏没有多大关系,总是把党性修养、品德修养更多地放在口号上,以具体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重前者轻后者,没有严格要求在自己的日常行为中,也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自律上。个人对“三观”的改造缺乏自觉性,没有与时俱进地通过自我学习、自我锻炼、自我改造来提高党性修养,时间久了,不自觉地放松了对党性的锻炼,进而使自己的党性修养减弱了。

(二)理想信念不牢。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思想上的不以为然,促使自己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上未能与时俱进。久而久之,自己对各种网络、社交软件等新媒体上的不良信息见怪不怪,甚至对一些社会不良风气无动于衷,对一些宗教活动、封建迷行思想也从最初的不斗争,慢慢演变成了不反对、进而视而不见,精神之钙逐步流失,逐渐放松了对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等方面的重视,放松了对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追求。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今后,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进一步系统、全面、融会贯通地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等。立足于工作进步和自身全面发展,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履行当前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并把这些方面的学习同深刻领会和灵活运用同理论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把学到的东西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二)创新大胆开展工作。

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开创工作新局面。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对科室业务和人员的管理,无论是业务上还是思想上都要做到悉心关心和指导,把各项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三)严格遵守政治纪律。

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把握在新形势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特点,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灵活性。在具体工作中,团结干事,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和谐工作氛围。切实把遵规守纪和解决困难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好工作的落实,把各项工作往深做,往实做,往细做。

(四)发挥党员模范作用。

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时刻刻以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增强政治定力,不受任何宗教迷惑,自觉做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坚定信仰者和积极宣传者,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进一步以自身的实际行动,严格要求家人做到不信教不参教,不组织、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近年来,随着社会上信仰宗教的人增多和对宗教认识的日益多样,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共产党员参与宗教活动、与宗教界人士建立密切私人关系的现象逐渐增多,有的党员实际上成为宗教信徒。与此同时,社会上乃至党内出现一种声音,认为应该“开禁”,允许党员信教,还罗列出党员可以信教的种种理由以及党员信教的诸多“好处”,甚至指责不允许党员信教与宪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相违背。事实上,我们党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从未有过丝毫动摇。这一原则是党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决定的。下面结合自身实际就不准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对照检查如下:

(一)对宗教的认识方面。

对宗教的认识和分析有时仅从宗教本身出发,用精神性的因素去解释宗教现象,不能认识到宗教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对经济社会生活的影响和作用。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在这一点上我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毫不动摇坚持这一原则,在思想上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界限,在实践中划清群众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界限。坚决执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的规定,自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对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

本人工作扎实,不虚不漂浮;思想充实,不信歪理邪说;待人诚实,不搞庸俗哲学;理想信念坚定,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之前认识片面,总觉得国家可以人为的进行行政干预,让全社会和所有公民都不得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看来这样的认识是不符合规律的。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为什么要制定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呢?就理论而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揭示了宗教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认为宗教的产生和存在具有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只有宗教赖以存在的外部根源全部消失后,宗教才可能消亡。而要达到这样的状态,需要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此之前,正如列宁所言,以行政力量消灭宗教的企图,只能提高人们对宗教的兴趣,反而会妨碍宗教真正的消亡。可以说,宗教走向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基于这样的科学认识,我们党主张既不能用行政力量发展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消灭宗教,而必须根据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通过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在这一点上认识不够。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以及林业干部,我认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战略部署,突出重点,持续发力,始终站在维护国家安全、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旗帜鲜明地把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树起来、立起来,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前进。

一是要牢记党员身份是第一身份,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做到“四个自信”,做彻底的无神论者,切实把好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筑牢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

二是要严守纪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增强执行力,坚决不做“两面人”,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注重细节。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上,都要强化细节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敏感性,不出入寺庙教堂等宗教场所。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大力宣讲党的富民惠民政策,教育引导信教群众知党恩、感党恩,跟党走。

总之,我认为共产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要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为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宁夏的良好氛围做出自己的贡献。

首先,我对自己是否参与宗教信仰做出说明和亮明态度;

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党员,从未信仰任何宗教和参与任何宗教活动。本人只信仰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事业,传播马克思主义,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今后也不会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和信仰任何宗教。同时也将积极影响周围人员不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严格要求自己亲人不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

其次,我们要真确认识宗教信仰,宗教是在历史社会发展中产生的,也是一种文化,一种信仰,但是它是唯心主义,也将随着历史的前进,科学的发展,到一定时期,当宗教存在的社会基础消失时,宗教也将自然消失。

第三,对于中国共产党党员来说,共产党人是马克思主义信仰者、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传播者、是唯物主义者。作为共产党员,我们要坚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坚信共产主义事业。就绝不能有其他信仰。对于我们加入中国共产党时,党组织就要求我们,要加入中国共产党,就不能信仰任何宗教。且中组部有明确规定:“党员应该懂得不信仰宗教是做合格党员的起码条件。”所以我们共产党员就必须不能再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和信仰任何宗教,要信仰宗教,就不能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四,作为党组织,坚决不允许共产党员、党员干部信仰任何宗教,也不允许共产党员、党员干部参与任何宗教活动。我们应经常深入了解每位党员的生活、工作、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及时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其脱离宗教信仰,不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如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党组织及时作出适当处理,报送上级党组织。

根据党支部关于召开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我努力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围绕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问题,对照自身,进行了党性分析,通过学习和自我剖析,使我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党性观念。下面,我结合近期学习和思考,做一发言,请大家批评指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要想实现民族团结统一,没有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是不可想象的。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当家做主,促进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沉迷于宗教的党员,实际上是在思想上、理论上、行动上与党分道扬镳。这种行为,是忘了党的纪律,丢失了党员身份的表现,不利于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使人走向迷失。作为民族地区的党员干部,必须牢牢把握民族宗教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全过程,体现在各方面,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推进。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四个意识”融入到思想和工作中,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民族工作“八个坚持”和宗教工作“六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不信仰任何宗教,也未曾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家人中也没有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通过对自身学习、生活和工作的自我剖析,我深刻的认识到,自己对于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尤其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主动学习、主动思考、主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同时,对于有效区分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的行为和一些家庭传统习俗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对无法区分是否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时,一概不参与不讨论,对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需要进一步学习体会。作为一名名族地区党员干部,有义务有责任向身边的人传播“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伟大目标,弘扬各族人民一家亲的优良传统。

共产党员,都应是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我将牢牢坚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有关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民族宗教工作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要求。二是始终坚持不忘初心,自觉践行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妄议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有关政策,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决反对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自觉抵制宗教渗透。

近年来,随着社会上信仰宗教的人增多和对宗教认识的日益多样,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共产党员参与宗教活动、与宗教界人士建立密切私人关系的现象逐渐增多,有的党员实际上成为宗教信徒。与此同时,社会上乃至党内出现一种声音,认为应该“开禁”,允许党员信教,还罗列出党员可以信教的种种理由以及党员信教的诸多“好处”,甚至指责不允许党员信教与宪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相违背。事实上,我们党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从未有过丝毫动摇。这一原则是党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决定的。下面结合自身实际就不准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对照检查如下:

(一)对宗教的认识方面。

对宗教的认识和分析有时仅从宗教本身出发,用精神性的因素去解释宗教现象,不能认识到宗教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对经济社会生活的影响和作用。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在这一点上我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毫不动摇坚持这一原则,在思想上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界限,在实践中划清群众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界限。坚决执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的规定,自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对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

本人工作扎实,不虚不漂浮;思想充实,不信歪理邪说;待人诚实,不搞庸俗哲学;理想信念坚定,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之前认识片面,总觉得国家可以人为的进行行政干预,让全社会和所有公民都不得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看来这样的认识是不符合规律的。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为什么要制定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呢?就理论而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揭示了宗教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认为宗教的产生和存在具有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只有宗教赖以存在的外部根源全部消失后,宗教才可能消亡。而要达到这样的状态,需要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此之前,正如列宁所言,以行政力量消灭宗教的企图,只能提高人们对宗教的兴趣,反而会妨碍宗教真正的消亡。可以说,宗教走向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基于这样的科学认识,我们党主张既不能用行政力量发展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消灭宗教,而必须根据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通过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在这一点上认识不够。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以及林业干部,我认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战略部署,突出重点,持续发力,始终站在维护国家安全、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旗帜鲜明地把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树起来、立起来,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前进。

一是要牢记党员身份是第一身份,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做到“四个自信”,做彻底的无神论者,切实把好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筑牢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

二是要严守纪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增强执行力,坚决不做“两面人”,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注重细节。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上,都要强化细节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敏感性,不出入寺庙教堂等宗教场所。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大力宣讲党的富民惠民政策,教育引导信教群众知党恩、感党恩,跟党走。

总之,我认为共产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要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为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宁夏的良好氛围做出自己的贡献。

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不参与宗教活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对比,汉语词汇,即比较两个不同的、对立的和相关的事物,或同一事物的两个不同的、对立的和相对的方面,使它们相互补充,更清楚地表达事物的特征,也称为对比。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党支部关于召开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我努力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围绕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问题,对照自身,进行了党性分析,通过学习和自我剖析,使我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党性观念。下面,我结合近期学习和思考,做一发言,请大家批评指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要想实现民族团结统一,没有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是不可想象的。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当家做主,促进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沉迷于宗教的党员,实际上是在思想上、理论上、行动上与党分道扬镳。这种行为,是忘了党的纪律,丢失了党员身份的表现,不利于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使人走向迷失。作为民族地区的党员干部,必须牢牢把握民族宗教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全过程,体现在各方面,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推进。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四个意识”融入到思想和工作中,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民族工作“八个坚持”和宗教工作“六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不信仰任何宗教,也未曾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家人中也没有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通过对自身学习、生活和工作的自我剖析,我深刻的认识到,自己对于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尤其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主动学习、主动思考、主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同时,对于有效区分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的行为和一些家庭传统习俗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对无法区分是否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时,一概不参与不讨论,对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需要进一步学习体会。作为一名名族地区党员干部,有义务有责任向身边的人传播“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伟大目标,弘扬各族人民一家亲的优良传统。

共产党员,都应是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我将牢牢坚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有关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民族宗教工作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要求。二是始终坚持不忘初心,自觉践行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妄议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有关政策,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决反对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自觉抵制宗教渗透。

按照教育工委关于召开不准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以及支部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安排,我就个人查找的问题对照检查如下,请同志们评议。

我认为,身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绝不能信仰宗教,这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我本人在对待信仰的问题上,坚决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我坚持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为价值导向,坚持不信教不参教,从心底里把不信仰任何宗教当成不可逾越的红线。

一理论学习不够“实”。虽然坚持了周例会学习制度,但往往是组织安排什么就学什么,学习方法多停留在听听传达的文件、读报纸上,没有系统深入学习关于党员政治素养、宗教政治理论、民族工作政策方针等,缺乏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学习笔记记得少,学习深度不够,被动学习多,主动学习少。

二要求自己不够“严”。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自认为在对党的信仰立场坚定,对宗教信仰、封建迷信是抵制的。但对照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行为表现,意识到自己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意识不够强、要求不够严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以前旅游景点时,有随众心里,大家都烧柱香,自己也跟着烧柱香、拜个佛;二是带上家人、约上好友凑热闹赶过大佛殿庙会、茶坊庙、大佛寺庙会;三是亲友婚丧嫁娶,也偶尔参加过介于风俗习惯和封建迷行活动之间的祭拜、吊唁等。现在想来,以前的这些不以为然的行为,确实与党员身份格格不入,没有做到严格要求自己。

三党员先锋作用不够“好”。平时认为,自己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坚定的,自己做到不信教不参教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就行了。但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思想上的不以为然促使自己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上未能与时俱进,未能时刻保鲜,社会上各种层出的宗教活动,网上传播的封建迷信活动,总认为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作为党员,没有做到以党员的身份,发挥引导、宣传作用,把自己混同为普通群众,没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落实整治工作不够“深”。按照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认识到自己在整治工作中,没有在结合实际工作上下功夫,比如把整治工作与扶贫工作相结合,了解帮扶对象是否是党员、是否信仰宗教等,了解科室其他干部职工或者亲属,有没有信教参教等等,间接也反应了我对全面协调开展工作的不足,在工作中缺乏综合性、统筹性考虑。

一党性修养弱化。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坚决做到保持政治清醒,但打心底还认为“党性”看不见、摸不到,党性修养强不强,跟工作的好坏没有多大关系,总是把党性修养、品德修养更多地放在口号上,以具体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重前者轻后者,没有严格要求在自己的日常行为中,也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自律上。个人对“三观”的改造缺乏自觉性,没有与时俱进地通过自我学习、自我锻炼、自我改造来提高党性修养,时间久了,不自觉地放松了对党性的锻炼,进而使自己的党性修养减弱了。

二理想信念不牢。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思想上的不以为然,促使自己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上未能与时俱进。久而久之,自己对各种网络、社交软件等新媒体上的不良信息见怪不怪,甚至对一些社会不良风气无动于衷,对一些宗教活动、封建迷行思想也从最初的不斗争,慢慢演变成了不反对、进而视而不见,精神之钙逐步流失,逐渐放松了对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等方面的重视,放松了对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追求。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忽视了一些小节和细节上的自律和担当,片面的认为整治工作是“组织”的事,自己管好自己就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正是由于自己平时自我感觉良好,严以律己上的时紧时松,使自我满足的心态常常趋于主导地位,自律能力慢慢退化,对社会各种思潮的鉴别力有所下降,进而面对困难问题,没有很好的针对问题沉下去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途径,以至于工作中表现出循规蹈矩、墨守成规、按部就班的工作状态。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系统、全面、融会贯通地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xxx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自治区党委xx全会、xx全会精神等。立足于工作进步和自身全面发展,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履行当前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并把这些方面的学习同深刻领会和灵活运用同理论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把学到的东西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二创新大胆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开创工作新局面。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对科室业务和人员的管理,无论是业务上还是思想上都要做到悉心关心和指导,把各项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三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把握在新形势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特点,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灵活性。在具体工作中,团结干事,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和谐工作氛围。切实把遵规守纪和解决困难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好工作的落实,把各项工作往深做,往实做,往细做。

四发挥党员模范作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时刻刻以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增强政治定力,不受任何宗教迷惑,自觉做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坚定信仰者和积极宣传者,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进一步以自身的实际行动,严格要求家人做到不信教不参教,不组织、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按照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安排,通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围绕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情况,下面我就对党员宗教观的认识及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请同志们批评。

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宗教活动的情况,不存在传播不信马列主义、宣扬宗教迷信活动的言论。但通过这次对照检查,自身在理论学习、筑牢信念、发挥作用方面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党的宗教理论政策学习理解不深不透。对宗教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理论和政策的紧迫性不强,对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原著、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学习没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离真正学懂、理解透还有差距,对我区回汉两大主体民族的信仰和主要的风俗习俗的了解还停留在表面,在一些涉及宗教问题的是非分辨,缺乏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宗教与风俗的界线划分上存在一定的概念模糊。二是对待党员信教问题的政治敏锐性还不强。对宗教与宗教问题两者的区分认识还不到,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思考宗教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能力还不强,联系实际不紧密。对社会上、网上一些宗教、迷信思想有时半信半疑,对遇到的一些不当言行,缺乏带头发声的勇气,表明态度不坚决,有事不关己的思想。三是倡导社会主义新文明新风尚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员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向群众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这是共产党员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受限于民族宗教理论学习的欠缺,自身在积极主动、理直气壮地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方面的责任担当意识还不强。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敏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宁夏又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不管是在哪个行业、从事哪项工作,如果不懂得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对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没有学懂弄通,理解的不深不透,在复杂的情况面前,就会迷失前进的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就很难划清是非界线,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对工作中出现的、生活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就分不清是对是错。对自身来讲,要下功夫从读原著开始,真正学懂弄通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学懂弄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了解我区两大主体民族的信仰和主要的风俗习俗,做到能讲清楚,说明白,知道可为、不可为和如何为。

二是坚定理想信念,遵守政治纪律。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必须坚持共产党员不能信教这一政治纪律。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员的世界观决定的。共产党员信仰宗教,违背党的性质,违反党的纪律,其危害是导致唯物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哲学基础地位丧失,党组织高度集中统一优势的动摇,势必消弱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因此,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决不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三是发挥党员作用,团结凝聚共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观要求,共产党员要做无神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宣传员、讲解员、引导员,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注意力凝聚到民族复兴、国家建设上来。因此,要牢记党员身份,增强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履行义务、发挥作用,旗帜鲜明、义不容辞地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凝聚共识力量,尊重团结宗教群众,共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维护团结统一,遵法守法,弘扬文明风尚,共同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按照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安排,通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围绕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情况,下面我就对党员宗教观的认识及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请同志们批评。

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宗教活动的情况,不存在传播不信马列主义、宣扬宗教迷信活动的言论。但通过这次对照检查,自身在理论学习、筑牢信念、发挥作用方面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党的宗教理论政策学习理解不深不透。对宗教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理论和政策的紧迫性不强,对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原著、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学习没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离真正学懂、理解透还有差距,对我区回汉两大主体民族的信仰和主要的风俗习俗的了解还停留在表面,在一些涉及宗教问题的是非分辨,缺乏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宗教与风俗的界线划分上存在一定的概念模糊。二是对待党员信教问题的政治敏锐性还不强。对宗教与宗教问题两者的区分认识还不到,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思考宗教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能力还不强,联系实际不紧密。对社会上、网上一些宗教、迷信思想有时半信半疑,对遇到的一些不当言行,缺乏带头发声的勇气,表明态度不坚决,有事不关己的思想。三是倡导社会主义新文明新风尚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员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向群众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这是共产党员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受限于民族宗教理论学习的欠缺,自身在积极主动、理直气壮地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方面的责任担当意识还不强。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敏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宁夏又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不管是在哪个行业、从事哪项工作,如果不懂得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对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没有学懂弄通,理解的不深不透,在复杂的情况面前,就会迷失前进的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就很难划清是非界线,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对工作中出现的、生活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就分不清是对是错。对自身来讲,要下功夫从读原著开始,真正学懂弄通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学懂弄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了解我区两大主体民族的信仰和主要的风俗习俗,做到能讲清楚,说明白,知道可为、不可为和如何为。

二是坚定理想信念,遵守政治纪律。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必须坚持共产党员不能信教这一政治纪律。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员的世界观决定的。共产党员信仰宗教,违背党的性质,违反党的纪律,其危害是导致唯物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哲学基础地位丧失,党组织高度集中统一优势的动摇,势必消弱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因此,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决不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三是发挥党员作用,团结凝聚共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观要求,共产党员要做无神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宣传员、讲解员、引导员,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注意力凝聚到民族复兴、国家建设上来。因此,要牢记党员身份,增强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履行义务、发挥作用,旗帜鲜明、义不容辞地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凝聚共识力量,尊重团结宗教群众,共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维护团结统一,遵法守法,弘扬文明风尚,共同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根据党支部关于召开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我努力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围绕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问题,对照自身,进行了党性分析,通过学习和自我剖析,使我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党性观念。下面,我结合近期学习和思考,做一发言,请大家批评指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要想实现民族团结统一,没有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是不可想象的。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当家做主,促进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沉迷于宗教的党员,实际上是在思想上、理论上、行动上与党分道扬镳。这种行为,是忘了党的纪律,丢失了党员身份的表现,不利于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使人走向迷失。作为民族地区的党员干部,必须牢牢把握民族宗教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全过程,体现在各方面,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推进。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四个意识”融入到思想和工作中,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民族工作“八个坚持”和宗教工作“六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不信仰任何宗教,也未曾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家人中也没有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通过对自身学习、生活和工作的自我剖析,我深刻的认识到,自己对于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尤其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主动学习、主动思考、主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同时,对于有效区分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的行为和一些家庭传统习俗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对无法区分是否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时,一概不参与不讨论,对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需要进一步学习体会。作为一名名族地区党员干部,有义务有责任向身边的人传播“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伟大目标,弘扬各族人民一家亲的优良传统。

共产党员,都应是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我将牢牢坚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有关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民族宗教工作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要求。二是始终坚持不忘初心,自觉践行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妄议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有关政策,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决反对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自觉抵制宗教渗透。

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这是我们党的政治纪律,是我们党区别于大多数政党的一大特点。但是,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隐性信教,背离了党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共产党员在不信教问题上绝无折扣可打、绝无变通可言。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这是由党的理想信念决定的。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党员如果信仰宗教、传播宗教思想,就意味着理想信念的动摇和滑坡。有些党员认为,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所以自己也能信教。我国宪法的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党员对此必须正确理解。共产党员是比一般公民具有更高政治觉悟、更高政治信仰、更强组织纪律性的“特殊公民”,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还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先进政党,这决定了共产党员在世界观、政治立场、理论品格和社会理想等方面都与信教群众有着根本区别。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正如列宁所指出的,是完备的哲学唯物主义。共产党员认识和掌握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为了认识把握社会发展规律,肩负起自己的历史使命;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切理论和奋斗都应致力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格是与时俱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马克思主义最崇高的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实现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促进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这些都与宗教对信教群众的要求有着根本区别。因此,共产党员应始终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不能到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但应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体现了共产党员对待宗教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共产党员只有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才能正确认识、理解和对待宗教。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认为,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和人类精神生活的组成部分,归根到底是由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决定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要求共产党员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看待和说明宗教的本质,看待宗教的存在,正确认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长期性、民族性、群众性、复杂性和国际性。那种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宗教很快就会消亡的想法,那种认为依靠行政命令、行政手段就能消灭宗教的想法,都是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背道而驰的。

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但应关心党的宗教工作、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做好宗教工作,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把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能不能坚定执行党的宗教政策是检验共产党员党性是否坚强、人民立场是否牢固、与人民的联系是否密切的重要标准。共产党员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善于与宗教界人士交朋友,注意倾听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对信教群众的吸引力、凝聚力。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以焦裕禄、杨善洲、李保国等优秀党员为榜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顺境中不骄傲不自满,在逆境中不消沉不动摇,经受住各种风险和考验。经对照“三严三实”、《党章》等要求,查找我自己在理想信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对照检查材料汇报如下:。

(一)理论学习不系统。作为一名党员,虽然能坚持每周集中学习和自学,但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学习的少,学的不系统。

(二)政治站位不够。党员意识、主角意识和先进性意识还不强。有时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应对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行像“旁观者”一样不制止,应对歪风邪气像“局外人”一样不敢与之坚决斗争,与习近平总书记“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在爱党、忧党、护党的意识急需要强化。

(一)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日常工作中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现象,对民族宗教政策学习不够,钻研的不深、不透,满足于一知半解,缺乏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

(二)没有解决好思想上入党的问题。实事求是地讲,自己虽然在组织上入了党,但在思想上还未完全入党,单纯地把党员看作一种政治身份、一种政治荣誉,而未能看作是一份职责、一份担当,对《党章》没有做到“真学、真信、真行、真做”,没有真正搞清弄懂“入党为什么,在党做什么”。这是造成自己党员身份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组织观念不够强的原因。

(一)强化理论武装。要把学习贯彻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经常性要求,把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讲话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各项理论知识,提高理论修养,做到集中学习不掉队,自我学习不落课,树立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

(二)以“进了党的门,当好党的人”的自省自觉,认真学习贯彻党章。集中时间对党章来个再学习,全面掌握党的性质、党的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等核心资料,用好党员“八项权利”,履行党员“八项义务”,自觉用党章、用共产党员的标准,匡正自己的言行。坚持用入党誓词警示自己,从小事抓起,从点滴做起,懂得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努力做好表率,作出样貌。

总之,我将以这次组织生活会为契机,一是加强学习。通过不断学习,提高素养,坚定信念,筑牢思想防线;二是自我加压,勇于担当作为。时刻铭记自己是共产党员身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根据查找的问题,制定措施,扎实整改,求得实效。

按照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安排,通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围绕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情况,下面我就对党员宗教观的认识及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请同志们批评。

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宗教活动的情况,不存在传播不信马列主义、宣扬宗教迷信活动的言论。但通过这次对照检查,自身在理论学习、筑牢信念、发挥作用方面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党的宗教理论政策学习理解不深不透。对宗教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理论和政策的紧迫性不强,对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原著、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学习没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离真正学懂、理解透还有差距,对我区回汉两大主体民族的信仰和主要的风俗习俗的了解还停留在表面,在一些涉及宗教问题的是非分辨,缺乏强有力的理论,宗教与风俗的界线划分上存在一定的概念模糊。二是对待党员信教问题的政治敏锐性还不强。对宗教与宗教问题两者的区分认识还不到,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思考宗教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能力还不强,联系实际不紧密。对社会上、网上一些宗教、迷信思想有时半信半疑,对遇到的一些不当言行,缺乏带头发声的勇气,表明态度不坚决,有事不关己的思想。三是倡导社会主义新文明新风尚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员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向群众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这是共产党员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受限于民族宗教理论学习的欠缺,自身在积极主动、理直气壮地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方面的责任担当意识还不强。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敏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宁夏又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不管是在哪个行业、从事哪项工作,如果不懂得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对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没有学懂弄通,理解的不深不透,在复杂的情况面前,就会迷失前进的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就很难划清是非界线,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对工作中出现的、生活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就分不清是对是错。对自身来讲,要下功夫从读原著开始,真正学懂弄通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学懂弄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了解我区两大主体民族的信仰和主要的风俗习俗,做到能讲清楚,说明白,知道可为、不可为和如何为。

二是坚定理想信念,遵守政治纪律。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必须坚持共产党员不能信教这一政治纪律。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员的世界观决定的。共产党员信仰宗教,违背党的性质,违反党的纪律,其危害是导致唯物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基础地位丧失,党组织高度集中统一优势的动摇,势必消弱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因此,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决不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三是发挥党员作用,团结凝聚共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观要求,共产党员要做无神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宣传员、讲解员、引导员,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注意力凝聚到民族复兴、国家建设上来。因此,要牢记党员身份,增强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履行义务、发挥作用,旗帜鲜明、义不容辞地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凝聚共识力量,尊重团结宗教群众,共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维护团结统一,遵法守法,弘扬文明风尚,共同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以焦裕禄、杨善洲、李保国等优秀党员为榜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顺境中不骄傲不自满,在逆境中不消沉不动摇,经受住各种风险和考验。经对照“三严三实”、《党章》等要求,查找我自己在理想信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对照检查材料汇报如下:。

(一)理论学习不系统。作为一名党员,虽然能坚持每周集中学习和自学,但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学习的少,学的不系统。

(二)政治站位不够。党员意识、主角意识和先进性意识还不强。有时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应对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行像“旁观者”一样不制止,应对歪风邪气像“局外人”一样不敢与之坚决斗争,与习近平总书记“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在爱党、忧党、护党的意识急需要强化。

(一)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日常工作中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现象,对民族宗教政策学习不够,钻研的不深、不透,满足于一知半解,缺乏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

(二)没有解决好思想上入党的问题。实事求是地讲,自己虽然在组织上入了党,但在思想上还未完全入党,单纯地把党员看作一种政治身份、一种政治荣誉,而未能看作是一份职责、一份担当,对《党章》没有做到“真学、真信、真行、真做”,没有真正搞清弄懂“入党为什么,在党做什么”。这是造成自己党员身份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组织观念不够强的原因。

(一)强化理论武装。要把学习贯彻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经常性要求,把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讲话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各项理论知识,提高理论修养,做到集中学习不掉队,自我学习不落课,树立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

(二)以“进了党的门,当好党的人”的自省自觉,认真学习贯彻党章。集中时间对党章来个再学习,全面掌握党的性质、党的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等核心资料,用好党员“八项权利”,履行党员“八项义务”,自觉用党章、用共产党员的标准,匡正自己的言行。坚持用入党誓词警示自己,从小事抓起,从点滴做起,懂得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努力做好表率,作出样貌。

总之,我将以这次组织生活会为契机,一是加强学习。通过不断学习,提高素养,坚定信念,筑牢思想防线;二是自我加压,勇于担当作为。时刻铭记自己是共产党员身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根据查找的问题,制定措施,扎实整改,求得实效。

按照公司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我重点剖析了自身存在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对当前公司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

(一)思想作风建设方面。

1.开拓创新意识不够。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足以应对目前的项目管理工作,对业务知识的掌握满足于现状,存在未进一步求精、求深不够等问题。同时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工作方法单一,不能很好利用自己的岗位职责做更多的贡献,满足于工作任务的一般完成。

2.工作担当韧性不足。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本人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和公司党委保持高度的一致。但工作中有避重就轻的思想,虽然严于律己但存有好人主义。面对矛盾和困难有时思考不够、规划不足,系统谋划能力不强,存在按部就班,缺乏紧迫感等情况,对困难预见不足,保障措施落实迟缓。

3.理论学习深度不够。因平时对外工作较为繁重,存在理论学习懈怠的情况,对于学习一些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体系,思想上未引起高度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没有充分将理论和实践有机联系起来,运用辩证的唯物主义世界观来看待问题和解决问题。从严自律学习还不够,对这些要求全部学过、看过,但不够系统和全面,没有做到熟记于心。

(二)工作作风建设方面。

1.工作落实抓得不紧。主要表现为:有时会以会议落实会议。在疫情防控期间一手抓生产、一手抓防疫,特殊期间融入中心工作主动性不够强。遇见棘手问题偶尔存在等待公司领导指示的现象,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项目联动机制及执行力建设仍需不断加强。

2.存有工作化简心理。在项目日常管理中,认为个人精力始终有限,因而将重心放在施工生产、经营开发等方面。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个省事,认为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算了事了。平时与业主沟通到位,但与底下职工思想沟通较少。宣贯工作也只强调重点,遗漏了边角细节,存有抓大抓重放小化简心理。

3.以服务为本的宗旨观念不够牢固。表现为当手头工作稍多时,性子就有些急燥,态度不够和蔼,遇到老生常谈的问题被反复询问时缺乏耐心,没能合理调整自己的情绪。以服务为本的宗旨观念践行不足,没有将求真务实的精神落实到项目管理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

(三)生活作风建设方面。

生活上能够自觉厉行节约,无散漫现象,没有打麻将的不良作风。但部分对外接待场合因为工作需要存有浪费现象。在项目管理主动作为方面还表现不足,对待职工“硬要求”不足,多以训诫为主,力度不够,节能创效方面仍需加强。

(一)淡化了政治理论学习,放松了党性修养锻炼。虽然按要求参加了集体学习,个人也进行了自学,但学习新理论的愿望不强烈,钻研业务的动力有所减弱,准确把握和适应新形势动力不足。客观上强调工作忙、事务多,缺乏持之以恒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的精神。从宏观和大局的角度思考问题多,细微处则少。

(二)对“十个不”作风问题的理解不深不透,没有落实到行动上。虽然把“十个不”当作了标尺,把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精神当作了榜样。但行动上还有差距,工作亮点不多,存在怕乱求稳、怕冒风险、安于现状的思想,缺乏进取精神。考虑和处理问题就事论事,思路不宽,没有深入群众去化解问题。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作为一名项目经理,业主资金对接和拨付款是我的主要工作业务。在工作进行中我也发现自己的一些不足之处。为应付各种检查评比,做“表面文章”较多,临时做一些突击性的工作,以弥补工作的不足。一是接到工作任务,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做到最好,特别是任务多、压力大的时候更是如此,有时存在着应付以求过关的想法,影响了工作效果,没有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一)进一步增强理论功底,以实践出真知。以马克思主义头脑武装自己,在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今后将紧紧围绕公司党委指导思想和公司中心工作,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满足项目工作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勇于进取、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勇于担当,进一步发挥把关定向的职能作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同时认真将工作细致化,不断提升工作质量。进一步转变作风,把求真务实的精神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遇到的新的困难和问题,勇于迎接挑战。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新方式新方法上来,在业务上有新思路、新突破,再上新台阶。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全心全意做好项目管理各项工作。

(三)热爱岗位工作,在联系群众上狠下功夫。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加强职工谈心,努力强化自己服务群众的本领;讲究方法,注重实际,更加适应自身工作,了解职工所思所想所需,努力提升项目职工幸福感。

近年来,随着社会上信仰宗教的人增多和对宗教认识的日益多样,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共产党员参与宗教活动、与宗教界人士建立密切私人关系的现象逐渐增多,有的党员实际上成为宗教信徒。与此同时,社会上乃至党内出现一种声音,认为应该“开禁”,允许党员信教,还罗列出党员可以信教的种种理由以及党员信教的诸多“好处”,甚至指责不允许党员信教与宪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相违背。事实上,我们党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从未有过丝毫动摇。这一原则是党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决定的。下面结合自身实际就不准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对照检查如下:

(一)对宗教的认识方面。

对宗教的认识和分析有时仅从宗教本身出发,用精神性的因素去解释宗教现象,不能认识到宗教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对经济社会生活的影响和作用。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在这一点上我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毫不动摇坚持这一原则,在思想上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界限,在实践中划清群众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界限。坚决执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的规定,自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对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

本人工作扎实,不虚不漂浮;思想充实,不信歪理邪说;待人诚实,不搞庸俗哲学;理想信念坚定,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之前认识片面,总觉得国家可以人为的进行行政干预,让全社会和所有公民都不得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看来这样的认识是不符合规律的。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为什么要制定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呢?就理论而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揭示了宗教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认为宗教的产生和存在具有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只有宗教赖以存在的外部根源全部消失后,宗教才可能消亡。而要达到这样的状态,需要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此之前,正如列宁所言,以行政力量消灭宗教的企图,只能提高人们对宗教的兴趣,反而会妨碍宗教真正的消亡。可以说,宗教走向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基于这样的科学认识,我们党主张既不能用行政力量发展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消灭宗教,而必须根据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通过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在这一点上认识不够。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以及林业干部,我认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战略部署,突出重点,持续发力,始终站在维护国家安全、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旗帜鲜明地把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树起来、立起来,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前进。

一是要牢记党员身份是第一身份,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做到“四个自信”,做彻底的无神论者,切实把好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筑牢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

二是要严守纪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增强执行力,坚决不做“两面人”,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注重细节。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上,都要强化细节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敏感性,不出入寺庙教堂等宗教场所。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大力宣讲党的富民惠民政策,教育引导信教群众知党恩、感党恩,跟党走。

总之,我认为共产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要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为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宁夏的良好氛围做出自己的贡献。

我们以党小组为单位交流思想,党员进行自我解剖,回顾成长经历,总结经验教训,找出问题和差距,联系思想实际,进行理论分析,明确改进措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相互帮助和提醒,力求使自我自检报告更深入一步。

在小组汇报的基础上,各对[党章]分析中反映出来的共性问题,每组推荐一名代表发言,进行集中研讨,升华到政治、理论和大局高度。最后由支部对整个党性分析活动作出总结估价,肯定成绩,明确不足,提出进一步巩固成果、增强党性的意见和措施。

通过这次对[党章]的复习,党员们普遍感到对自己教育很深收获很大,主要是:

(1)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从党性分析中,大家普遍认识到,开展此项活动首要核心问题是解决好理想信念问题。党员们自觉联系个人思想实际,从怎样正确认识当代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怎样认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现状、怎样认识改革开放的成就和深层次矛盾、怎样对待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的困难、怎样看待个人得失和荣辱等方面进行分析,查找在理想信念上的差距和不足。大家感到,在信念上总的说是坚定的、不断增强的,但还未达到坚定不移、毫不动摇和完全自觉的程度,有的只是朴素、服从型的信念。当在国际国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时,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不可避免地出现问题和失误时,在党风和社会风气存在问题时,在个人得失与党的利益发生矛盾时,以及在重要事件、重大转折关头,或多或少或深浅都曾产生过疑虑、困惑和迷惘,缺乏清醒的头脑和正确的认识,反映出党性还不强、不够纯,信念还不够坚定、不够自觉。进一步认识到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成熟和坚定。只有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不断磨炼意志,才能真正使理想信念达到自觉与坚定。

(2)进一步增强了宗旨意识。党员们从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服务好的观念方面,从关心群众疾苦和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责任心方面,从正确对待人民利益和个人得失及廉洁自律的情况方面,分析存在的差距。有的查出了锐意进取、艰苦创业的思想有所减退,满足现状、不求上进;有的讲出了自己有时患得患失,在职务升迁上出现不平衡的心理;有的分析了个人坚持党的宗旨不够一贯,由于职务升高而拉大了与群众的距离;还有的讲出了过好人情关难,有时自觉不自觉地出现带有交换色彩的情况。通过分析,大家深感为人民服务贵在全心全意,难在完全彻底。

要严格要求自己,强化公仆意识,努力实践党的宗旨。要把为最大多数人谋取最大利益作为自己人生的追求和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要立大志,不存大己,争做大事,不争当大官,淡泊名位。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正确处理个人与群众、做事与做人、掌权与用权的关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管好权。正确对待自己的进步与成绩,为人民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要始终如一、心口如一、脚踏实地,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新时期尤其要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只有这样才能顶住歪理、挡住诱惑,努力把握自己,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兢兢业业干事。有的同志讲,为人民服务是党性锻炼的永恒课题,是领导干部的终身任务。大家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改造自己,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行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3)进一步增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党员们在党性分析中认真回顾了自己担任领导干部以来,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从存的差距看,既有民主不足,也有集中不够的问题,往往坚持正确意见难、完全按组织原则办事难、开展积极的批评难、真正做到实事求是难。

几点体会。

(1)坚持理论武装与增强党性结合,提高党员综合素质。

(2)坚持从党支部实际出发,着重开展自我批评和自我教育。

(3)坚持宽严结合,积极创造良好氛围。

按照教育工委《关于召开不准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以及支部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安排,我就个人查找的问题对照检查如下,请同志们评议。

我认为,身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绝不能信仰宗教,这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我本人在对待信仰的问题上,坚决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我坚持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为价值导向,坚持不信教不参教,从心底里把不信仰任何宗教当成不可逾越的红线。

(一)理论学习不够“实”。虽然坚持了周例会学习制度,但往往是组织安排什么就学什么,学习方法多停留在听听传达的文件、读报纸上,没有系统深入学习关于党员政治素养、宗教政治理论、民族工作政策方针等,缺乏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学习笔记记得少,学习深度不够,被动学习多,主动学习少。

(二)要求自己不够“严”。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自认为在对党的信仰立场坚定,对宗教信仰、封建迷信是抵制的。但对照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行为表现,意识到自己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意识不够强、要求不够严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以前旅游景点时,有随众心里,大家都烧柱香,自己也跟着烧柱香、拜个佛;二是带上家人、约上好友凑热闹赶过大佛殿庙会、茶坊庙、大佛寺庙会;三是亲友婚丧嫁娶,也偶尔参加过介于风俗习惯和封建迷行活动之间的祭拜、吊唁等。现在想来,以前的这些不以为然的行为,确实与党员身份格格不入,没有做到严格要求自己。

(三)党员先锋作用不够“好”。平时认为,自己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坚定的,自己做到不信教不参教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就行了。但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思想上的不以为然促使自己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上未能与时俱进,未能时刻保鲜,社会上各种层出的宗教活动,网上传播的封建迷信活动,总认为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作为党员,没有做到以党员的身份,发挥引导、宣传作用,把自己混同为普通群众,没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落实整治工作不够“深”。按照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认识到自己在整治工作中,没有在结合实际工作上下功夫,比如把整治工作与扶贫工作相结合,了解帮扶对象是否是党员、是否信仰宗教等,了解科室其他干部职工或者亲属,有没有信教参教等等,间接也反应了我对全面协调开展工作的不足,在工作中缺乏综合性、统筹性考虑。

以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剖析其产生根源,既有客观原因,更有主观原因,从根子深处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性修养弱化。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坚决做到保持政治清醒,但打心底还认为“党性”看不见、摸不到,党性修养强不强,跟工作的好坏没有多大关系,总是把党性修养、品德修养更多地放在口号上,以具体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重前者轻后者,没有严格要求在自己的日常行为中,也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自律上。个人对“三观”的改造缺乏自觉性,没有与时俱进地通过自我学习、自我锻炼、自我改造来提高党性修养,时间久了,不自觉地放松了对党性的锻炼,进而使自己的党性修养减弱了。

(二)理想信念不牢。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思想上的不以为然,促使自己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上未能与时俱进。久而久之,自己对各种网络、社交软件等新媒体上的不良信息见怪不怪,甚至对一些社会不良风气无动于衷,对一些宗教活动、封建迷行思想也从最初的不斗争,慢慢演变成了不反对、进而视而不见,精神之钙逐步流失,逐渐放松了对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等方面的重视,放松了对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追求。

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今后,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系统、全面、融会贯通地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等。立足于工作进步和自身全面发展,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履行当前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并把这些方面的学习同深刻领会和灵活运用同理论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把学到的东西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二)创新大胆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开创工作新局面。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对科室业务和人员的管理,无论是业务上还是思想上都要做到悉心关心和指导,把各项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三)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把握在新形势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特点,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灵活性。在具体工作中,团结干事,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和谐工作氛围。切实把遵规守纪和解决困难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好工作的落实,把各项工作往深做,往实做,往细做。

对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方面

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我们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

1991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妥善解决共产党员信仰宗教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是无神论者,只能信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违背党的性质,削弱党组织的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通知》同时对党员信仰宗教问题提出了具体处理意见。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离退休干部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坚决与邪教组织作斗争,并注意把党员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同信教区别开来。

在今年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总书记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综上所述,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决定的。共产党员绝不能把自己混同于党外群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规范自己,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全面塑造自己。

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只有树立唯物主义世界观,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解释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才能做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也是党的纪律要求。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党员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不仅事关党员个人的信仰问题,而且事关我们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古人说:“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信仰、信念、忠诚是共产党的根本、元气和主心骨。95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由弱小走向强大,从胜利走向更大胜利,主要是因为我们始终在马克思主义中寻找价值和信念,产生了无比强大的信仰力量、理想力量、纪律力量。一名共产党员,有了马克思主义信仰,有了共产主义理想,“钙质”就不会流失,骨头就硬,就知道“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就明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就不会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相反,本失则一切尽失。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某些落马的贪官,算命看相,烧香拜佛。他们这种行为,完全忘了党的纪律,丢失了党员身份,又如何能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走向迷失和贪腐也就成了必然。其实,这些人,有的是以宗教为幌子,掩盖自己贪腐的内心、肮脏的灵魂,缓解自己惶恐的心理、不安的心灵;有的则是歪曲宗教信仰,搞的是封建迷信,信的是利己主义、“为官哲学”。

身为共产党员,都应是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然而,一些贪官缘何置党的纪律规定于不顾,弃守共产党人应有的底线,不信马列信鬼神,不问苍生问“大师”?根本原因在于这些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总开关”扳错了位,信仰丧失、理想缺失、精神迷失、宗旨丢失。

党员沉迷于宗教,实际上是在思想上、理论上、行动上与党分道扬镳。这样的党员,不应该再留在党内。各级党组织应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引导党员干部既学党章党规,又学系列讲话;既严守底线,又追求高标准,真正做一个唯物主义者,而不是唯心论者、唯钱唯官论者。

对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方面存在问题

对比是汉语中的一个词,意思是比较两个不同的、对立的和相关的事物,或同一事物的两个不同的、对立的和相对的方面,使它们对立互补,从而更清楚地表达事物的特征,也称为对比。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党支部关于召开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我努力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围绕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问题,对照自身,进行了党性分析,通过学习和自我剖析,使我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党性观念。下面,我结合近期学习和思考,做一发言,请大家批评指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要想实现民族团结统一,没有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是不可想象的。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当家做主,促进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沉迷于宗教的党员,实际上是在思想上、理论上、行动上与党分道扬镳。这种行为,是忘了党的纪律,丢失了党员身份的表现,不利于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使人走向迷失。作为民族地区的党员干部,必须牢牢把握民族宗教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全过程,体现在各方面,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推进。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四个意识”融入到思想和工作中,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民族工作“八个坚持”和宗教工作“六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不信仰任何宗教,也未曾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家人中也没有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通过对自身学习、生活和工作的自我剖析,我深刻的认识到,自己对于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尤其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主动学习、主动思考、主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同时,对于有效区分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的行为和一些家庭传统习俗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对无法区分是否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时,一概不参与不讨论,对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需要进一步学习体会。作为一名名族地区党员干部,有义务有责任向身边的人传播“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伟大目标,弘扬各族人民一家亲的优良传统。

共产党员,都应是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我将牢牢坚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有关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民族宗教工作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要求。二是始终坚持不忘初心,自觉践行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妄议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有关政策,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决反对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自觉抵制宗教渗透。

按照教育工委《关于召开不准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以及支部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安排,我就个人查找的问题对照检查如下,请同志们评议。

我认为,身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绝不能信仰宗教,这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我本人在对待信仰的问题上,坚决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我坚持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为价值导向,坚持不信教不参教,从心底里把不信仰任何宗教当成不可逾越的红线。

(一)理论学习不够“实”。

虽然坚持了周例会学习制度,但往往是组织安排什么就学什么,学习方法多停留在听听传达的文件、读报纸上,没有系统深入学习关于党员政治素养、宗教政治理论、民族工作政策方针等,缺乏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学习笔记记得少,学习深度不够,被动学习多,主动学习少。

(二)要求自己不够“严”。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自认为在对党的信仰立场坚定,对宗教信仰、封建迷信是抵制的。但对照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行为表现,意识到自己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意识不够强、要求不够严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以前旅游景点时,有随众心里,大家都烧柱香,自己也跟着烧柱香、拜个佛;二是带上家人、约上好友凑热闹赶过大佛殿庙会、茶坊庙、大佛寺庙会;三是亲友婚丧嫁娶,也偶尔参加过介于风俗习惯和封建迷行活动之间的祭拜、吊唁等。现在想来,以前的这些不以为然的行为,确实与党员身份格格不入,没有做到严格要求自己。

(三)党员先锋作用不够“好”。

平时认为,自己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坚定的,自己做到不信教不参教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就行了。但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思想上的不以为然促使自己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上未能与时俱进,未能时刻保鲜,社会上各种层出的宗教活动,网上传播的封建迷信活动,总认为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作为党员,没有做到以党员的身份,发挥引导、宣传作用,把自己混同为普通群众,没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落实整治工作不够“深”。

按照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认识到自己在整治工作中,没有在结合实际工作上下功夫,比如把整治工作与扶贫工作相结合,了解帮扶对象是否是党员、是否信仰宗教等,了解科室其他干部职工或者亲属,有没有信教参教等等,间接也反应了我对全面协调开展工作的不足,在工作中缺乏综合性、统筹性考虑。

以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剖析其产生根源,既有客观原因,更有主观原因,从根子深处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性修养弱化。

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坚决做到保持政治清醒,但打心底还认为“党性”看不见、摸不到,党性修养强不强,跟工作的好坏没有多大关系,总是把党性修养、品德修养更多地放在口号上,以具体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重前者轻后者,没有严格要求在自己的日常行为中,也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自律上。个人对“三观”的改造缺乏自觉性,没有与时俱进地通过自我学习、自我锻炼、自我改造来提高党性修养,时间久了,不自觉地放松了对党性的锻炼,进而使自己的党性修养减弱了。

(二)理想信念不牢。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思想上的不以为然,促使自己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上未能与时俱进。久而久之,自己对各种网络、社交软件等新媒体上的不良信息见怪不怪,甚至对一些社会不良风气无动于衷,对一些宗教活动、封建迷行思想也从最初的不斗争,慢慢演变成了不反对、进而视而不见,精神之钙逐步流失,逐渐放松了对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等方面的重视,放松了对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追求。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今后,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进一步系统、全面、融会贯通地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等。立足于工作进步和自身全面发展,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履行当前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并把这些方面的学习同深刻领会和灵活运用同理论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把学到的东西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二)创新大胆开展工作。

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开创工作新局面。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对科室业务和人员的管理,无论是业务上还是思想上都要做到悉心关心和指导,把各项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三)严格遵守政治纪律。

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把握在新形势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特点,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灵活性。在具体工作中,团结干事,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和谐工作氛围。切实把遵规守纪和解决困难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好工作的落实,把各项工作往深做,往实做,往细做。

(四)发挥党员模范作用。

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时刻刻以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增强政治定力,不受任何宗教迷惑,自觉做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坚定信仰者和积极宣传者,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进一步以自身的实际行动,严格要求家人做到不信教不参教,不组织、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全部理论、思想和行动都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之上的,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谈的上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才谈得上用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革命的建设的实践。由此也就决定了党员不能赞同唯心主义,不能信仰宗教成为中国共产党一项基本的思想和组织原则。

我们党宣布和实行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算是深得人心的,

为广大信教群众过好宗教生活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但这并不是说共产党员也可以自由信奉宗教。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市对我国普通公民而言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是有神论者,我们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这个规定是完全正确的,对全党,今后仍然应当贯彻执行。

如果我们党允许某些人希望的对党员信教“开禁”,其带来的恶果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如果允许党员信教,那么就允许党内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两种世界观并存,有神论与无神论并存,这势必造成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动摇和丧失,在思想上、理论上造成党的分裂;二是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就等于允许一些党员既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又可以皈依于不同宗教人士的门下,接受各类宗教组织的领导,五大宗教及其他宗教在党内个成体系,这势必在组织上造成党的分裂,特别是我们新疆反分裂斗争中的战斗力;三是如果党员信教,则势必成为某一种宗教势力的代言人,一些地方将出现宗教管党的宗教工作的现象,利用政府资源助长宗教热,也不可能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宗教,党的宗教工作将从根本上动摇。

总之,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将使我们党从思想上、组织上自我解除武装,也从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蜕变为一个非马克思主义政党,也就根本谈不上继续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本人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要为共产主义的伟大事业奋斗终生,坚决做到不信教,更不参与宗教活动,并与一切宗教活动做坚决的斗争。同时管好自己身边的工作人员及家属、子女不信仰宗教,不参与任何宗教活动。

近年来,随着社会上信仰宗教的人增多和对宗教认识的日益多样,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共产党员参与宗教活动、与宗教界人士建立密切私人关系的现象逐渐增多,有的党员实际上成为宗教信徒。与此同时,社会上乃至党内出现一种声音,认为应该“开禁”,允许党员信教,还罗列出党员可以信教的种种理由以及党员信教的诸多“好处”,甚至指责不允许党员信教与宪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相违背。事实上,我们党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从未有过丝毫动摇。这一原则是党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决定的。下面结合自身实际就不准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对照检查如下:

(一)对宗教的认识方面。

对宗教的认识和分析有时仅从宗教本身出发,用精神性的因素去解释宗教现象,不能认识到宗教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对经济社会生活的影响和作用。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在这一点上我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毫不动摇坚持这一原则,在思想上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界限,在实践中划清群众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界限。坚决执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的规定,自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对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

本人工作扎实,不虚不漂浮;思想充实,不信歪理邪说;待人诚实,不搞庸俗哲学;理想信念坚定,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之前认识片面,总觉得国家可以人为的进行行政干预,让全社会和所有公民都不得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看来这样的认识是不符合规律的。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为什么要制定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呢?就理论而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揭示了宗教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认为宗教的产生和存在具有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只有宗教赖以存在的外部根源全部消失后,宗教才可能消亡。而要达到这样的状态,需要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此之前,正如列宁所言,以行政力量消灭宗教的企图,只能提高人们对宗教的兴趣,反而会妨碍宗教真正的消亡。可以说,宗教走向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基于这样的科学认识,我们党主张既不能用行政力量发展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消灭宗教,而必须根据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通过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在这一点上认识不够。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以及林业干部,我认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战略部署,突出重点,持续发力,始终站在维护国家安全、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旗帜鲜明地把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树起来、立起来,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前进。

一是要牢记党员身份是第一身份,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做到“四个自信”,做彻底的无神论者,切实把好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筑牢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

二是要严守纪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增强执行力,坚决不做“两面人”,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注重细节。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上,都要强化细节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敏感性,不出入寺庙教堂等宗教场所。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大力宣讲党的富民惠民政策,教育引导信教群众知党恩、感党恩,跟党走。

总之,我认为共产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要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为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宁夏的良好氛围做出自己的贡献。

根据党支部关于召开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我努力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围绕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问题,对照自身,进行了党性分析,通过学习和自我剖析,使我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党性观念。下面,我结合近期学习和思考,做一发言,请大家批评指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要想实现民族团结统一,没有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是不可想象的。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当家做主,促进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沉迷于宗教的党员,实际上是在思想上、理论上、行动上与党分道扬镳。这种行为,是忘了党的纪律,丢失了党员身份的表现,不利于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使人走向迷失。作为民族地区的党员干部,必须牢牢把握民族宗教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全过程,体现在各方面,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推进。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四个意识”融入到思想和工作中,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民族工作“八个坚持”和宗教工作“六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不信仰任何宗教,也未曾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家人中也没有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通过对自身学习、生活和工作的自我剖析,我深刻的认识到,自己对于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尤其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主动学习、主动思考、主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同时,对于有效区分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的行为和一些家庭传统习俗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对无法区分是否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时,一概不参与不讨论,对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需要进一步学习体会。作为一名名族地区党员干部,有义务有责任向身边的人传播“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伟大目标,弘扬各族人民一家亲的优良传统。

共产党员,都应是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我将牢牢坚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有关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民族宗教工作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要求。二是始终坚持不忘初心,自觉践行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妄议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有关政策,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决反对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自觉抵制宗教渗透。

按照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安排,通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围绕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情况,下面我就对党员宗教观的认识及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请同志们批评。

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宗教活动的情况,不存在传播不信马列主义、宣扬宗教迷信活动的言论。但通过这次对照检查,自身在理论学习、筑牢信念、发挥作用方面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党的宗教理论政策学习理解不深不透。对宗教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理论和政策的紧迫性不强,对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原著、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学习没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离真正学懂、理解透还有差距,对我区回汉两大主体民族的信仰和主要的风俗习俗的了解还停留在表面,在一些涉及宗教问题的是非分辨,缺乏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宗教与风俗的界线划分上存在一定的概念模糊。二是对待党员信教问题的政治敏锐性还不强。对宗教与宗教问题两者的区分认识还不到,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思考宗教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能力还不强,联系实际不紧密。对社会上、网上一些宗教、迷信思想有时半信半疑,对遇到的一些不当言行,缺乏带头发声的勇气,表明态度不坚决,有事不关己的思想。三是倡导社会主义新文明新风尚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员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向群众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这是共产党员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受限于民族宗教理论学习的欠缺,自身在积极主动、理直气壮地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方面的责任担当意识还不强。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敏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宁夏又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不管是在哪个行业、从事哪项工作,如果不懂得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对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没有学懂弄通,理解的不深不透,在复杂的情况面前,就会迷失前进的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就很难划清是非界线,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对工作中出现的、生活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就分不清是对是错。对自身来讲,要下功夫从读原著开始,真正学懂弄通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学懂弄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了解我区两大主体民族的信仰和主要的风俗习俗,做到能讲清楚,说明白,知道可为、不可为和如何为。

二是坚定理想信念,遵守政治纪律。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必须坚持共产党员不能信教这一政治纪律。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员的世界观决定的。共产党员信仰宗教,违背党的性质,违反党的纪律,其危害是导致唯物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哲学基础地位丧失,党组织高度集中统一优势的动摇,势必消弱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因此,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决不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三是发挥党员作用,团结凝聚共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观要求,共产党员要做无神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宣传员、讲解员、引导员,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注意力凝聚到民族复兴、国家建设上来。因此,要牢记党员身份,增强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履行义务、发挥作用,旗帜鲜明、义不容辞地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凝聚共识力量,尊重团结宗教群众,共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维护团结统一,遵法守法,弘扬文明风尚,共同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根据党支部关于召开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我努力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围绕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问题,对照自身,进行了党性分析,通过学习和自我剖析,使我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党性观念。下面,我结合近期学习和思考,做一发言,请大家批评指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要想实现民族团结统一,没有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是不可想象的。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当家做主,促进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沉迷于宗教的党员,实际上是在思想上、理论上、行动上与党分道扬镳。这种行为,是忘了党的纪律,丢失了党员身份的表现,不利于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使人走向迷失。作为民族地区的党员干部,必须牢牢把握民族宗教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全过程,体现在各方面,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推进。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四个意识”融入到思想和工作中,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民族工作“八个坚持”和宗教工作“六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不信仰任何宗教,也未曾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家人中也没有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通过对自身学习、生活和工作的自我剖析,我深刻的认识到,自己对于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尤其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主动学习、主动思考、主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同时,对于有效区分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的行为和一些家庭传统习俗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对无法区分是否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时,一概不参与不讨论,对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需要进一步学习体会。作为一名名族地区党员干部,有义务有责任向身边的人传播“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伟大目标,弘扬各族人民一家亲的优良传统。

共产党员,都应是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我将牢牢坚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有关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民族宗教工作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要求。二是始终坚持不忘初心,自觉践行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妄议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有关政策,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决反对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自觉抵制宗教渗透。

首先,我对自己是否参与宗教信仰做出说明和亮明态度;

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党员,从未信仰任何宗教和参与任何宗教活动。本人只信仰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事业,传播马克思主义,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今后也不会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和信仰任何宗教。同时也将积极影响周围人员不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严格要求自己亲人不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

其次,我们要真确认识宗教信仰,宗教是在历史社会发展中产生的,也是一种文化,一种信仰,但是它是唯心主义,也将随着历史的前进,科学的发展,到一定时期,当宗教存在的社会基础消失时,宗教也将自然消失。

第三,对于中国共产党党员来说,共产党人是马克思主义信仰者、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传播者、是唯物主义者。作为共产党员,我们要坚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坚信共产主义事业。就绝不能有其他信仰。对于我们加入中国共产党时,党组织就要求我们,要加入中国共产党,就不能信仰任何宗教。且中组部有明确规定:“党员应该懂得不信仰宗教是做合格党员的起码条件。”所以我们共产党员就必须不能再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和信仰任何宗教,要信仰宗教,就不能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四,作为党组织,坚决不允许共产党员、党员干部信仰任何宗教,也不允许共产党员、党员干部参与任何宗教活动。我们应经常深入了解每位党员的生活、工作、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及时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其脱离宗教信仰,不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如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党组织及时作出适当处理,报送上级党组织。

近年来,随着社会上信仰宗教的人增多和对宗教认识的日益多样,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共产党员参与宗教活动、与宗教界人士建立密切私人关系的现象逐渐增多,有的党员实际上成为宗教信徒。与此同时,社会上乃至党内出现一种声音,认为应该“开禁”,允许党员信教,还罗列出党员可以信教的种种理由以及党员信教的诸多“好处”,甚至指责不允许党员信教与宪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相违背。事实上,我们党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从未有过丝毫动摇。这一原则是党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决定的。下面结合自身实际就不准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对照检查如下:

(一)对宗教的认识方面。

对宗教的认识和分析有时仅从宗教本身出发,用精神性的因素去解释宗教现象,不能认识到宗教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对经济社会生活的影响和作用。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在这一点上我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毫不动摇坚持这一原则,在思想上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界限,在实践中划清群众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界限。坚决执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的规定,自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对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

本人工作扎实,不虚不漂浮;思想充实,不信歪理邪说;待人诚实,不搞庸俗哲学;理想信念坚定,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之前认识片面,总觉得国家可以人为的进行行政干预,让全社会和所有公民都不得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看来这样的认识是不符合规律的。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为什么要制定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呢?就理论而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揭示了宗教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认为宗教的产生和存在具有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只有宗教赖以存在的外部根源全部消失后,宗教才可能消亡。而要达到这样的状态,需要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此之前,正如列宁所言,以行政力量消灭宗教的企图,只能提高人们对宗教的兴趣,反而会妨碍宗教真正的消亡。可以说,宗教走向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基于这样的科学认识,我们党主张既不能用行政力量发展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消灭宗教,而必须根据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通过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在这一点上认识不够。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以及林业干部,我认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战略部署,突出重点,持续发力,始终站在维护国家安全、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旗帜鲜明地把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树起来、立起来,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前进。

一是要牢记党员身份是第一身份,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做到“四个自信”,做彻底的无神论者,切实把好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筑牢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

二是要严守纪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增强执行力,坚决不做“两面人”,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注重细节。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上,都要强化细节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敏感性,不出入寺庙教堂等宗教场所。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大力宣讲党的富民惠民政策,教育引导信教群众知党恩、感党恩,跟党走。

总之,我认为共产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要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为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宁夏的良好氛围做出自己的贡献。

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方面存在的问题

按照教育工委《关于召开不准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以及支部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安排,我就个人查找的问题对照检查如下,请同志们评议。

我认为,身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绝不能信仰宗教,这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我本人在对待信仰的问题上,坚决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我坚持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为价值导向,坚持不信教不参教,从心底里把不信仰任何宗教当成不可逾越的红线。

(一)理论学习不够“实”。虽然坚持了周例会学习制度,但往往是组织安排什么就学什么,学习方法多停留在听听传达的文件、读报纸上,没有系统深入学习关于党员政治素养、宗教政治理论、民族工作政策方针等,缺乏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学习笔记记得少,学习深度不够,被动学习多,主动学习少。

(二)要求自己不够“严”。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自认为在对党的信仰立场坚定,对宗教信仰、封建迷信是抵制的。但对照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行为表现,意识到自己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意识不够强、要求不够严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以前旅游景点时,有随众心里,大家都烧柱香,自己也跟着烧柱香、拜个佛;二是带上家人、约上好友凑热闹赶过大佛殿庙会、茶坊庙、大佛寺庙会;三是亲友婚丧嫁娶,也偶尔参加过介于风俗习惯和封建迷行活动之间的祭拜、吊唁等。现在想来,以前的这些不以为然的行为,确实与党员身份格格不入,没有做到严格要求自己。

(三)党员先锋作用不够“好”。平时认为,自己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坚定的,自己做到不信教不参教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就行了。但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思想上的不以为然促使自己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上未能与时俱进,未能时刻保鲜,社会上各种层出的宗教活动,网上传播的封建迷信活动,总认为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作为党员,没有做到以党员的身份,发挥引导、宣传作用,把自己混同为普通群众,没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落实整治工作不够“深”。按照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认识到自己在整治工作中,没有在结合实际工作上下功夫,比如把整治工作与扶贫工作相结合,了解帮扶对象是否是党员、是否信仰宗教等,了解科室其他干部职工或者亲属,有没有信教参教等等,间接也反应了我对全面协调开展工作的不足,在工作中缺乏综合性、统筹性考虑。

(一)党性修养弱化。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坚决做到保持政治清醒,但打心底还认为“党性”看不见、摸不到,党性修养强不强,跟工作的好坏没有多大关系,总是把党性修养、品德修养更多地放在口号上,以具体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重前者轻后者,没有严格要求在自己的日常行为中,也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自律上。个人对“三观”的改造缺乏自觉性,没有与时俱进地通过自我学习、自我锻炼、自我改造来提高党性修养,时间久了,不自觉地放松了对党性的锻炼,进而使自己的党性修养减弱了。

(二)理想信念不牢。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思想上的不以为然,促使自己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上未能与时俱进。久而久之,自己对各种网络、社交软件等新媒体上的不良信息见怪不怪,甚至对一些社会不良风气无动于衷,对一些宗教活动、封建迷行思想也从最初的不斗争,慢慢演变成了不反对、进而视而不见,精神之钙逐步流失,逐渐放松了对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等方面的重视,放松了对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追求。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系统、全面、融会贯通地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等。立足于工作进步和自身全面发展,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履行当前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并把这些方面的学习同深刻领会和灵活运用同理论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把学到的东西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二)创新大胆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开创工作新局面。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对科室业务和人员的管理,无论是业务上还是思想上都要做到悉心关心和指导,把各项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三)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把握在新形势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特点,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灵活性。在具体工作中,团结干事,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和谐工作氛围。切实把遵规守纪和解决困难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好工作的落实,把各项工作往深做,往实做,往细做。

(四)发挥党员模范作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时刻刻以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增强政治定力,不受任何宗教迷惑,自觉做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坚实守护者。

对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相信,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一员,我们绝不能信仰宗教。这就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按照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本人在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重点从“是否存在信教参教和涉黑涉恶情况、是否学懂弄通做实党章党规党纪、是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三个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了问题根源,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现将个人剖析情况报告如下:。

本人不存在信仰宗教的问题,没有宣扬宗教、传播教义、发展教徒,没有成为宗教教职或担任宗教场所管理人员、组织、参与宗教活动,没有参加求神拜佛、礼拜、朝觐等活动,没有捐赠资金或物资、支持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和开展宗教活动,也没有任何涉黑涉恶问题及上级反馈受处理情况。

(一)是否存在信教参教和涉黑涉恶情况。不存在信教参教和涉黑涉恶的情况。

(二)是否学懂弄通做实党章实践当中,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到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努力成事,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虽然自己在工作实践中尽心竭力做好本职工作,单页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治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平时参加了支部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但也感到学习的自觉性并不是很高,学习的内容也不够全面、系统、深刻,缺乏理论学习的动力,不能很好地用所学去指导实践,没有以自己所承担的工作应有的高度去认识学习的重要性,没有以应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解决自身差距不足,没有认识学习的紧迫性,因而不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进行主动学习。二是工作创新意识有待进-步增强,平时只想平稳扎实地把本职工作干好,工作中竞争意识、创新意识有所减弱,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与党员的高标准严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是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是日常学习不足,理论水平、素质能力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平时虽然对党的路线、方针学习不深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透彻,个人在理论学习上还不够主动、自觉,科学知识储备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二是联系群众、带动群众不够。没有很好的发挥党员的带头作用,在工作中自己的自理能力以及在细节的把握上,尽管自己在努力改进中,但仍有部分方面过于保守,没有敢于担当的勇气。

一是政治理论不深入不透彻不全面。系统的理论学习不够,对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还不够深刻,毛泽东思想是中国革命胜利的经验总结,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集体智慧的结晶。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完整地、系统地把握其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将受益无穷。作为一名基层工作更需要扎实的理论基础,武装自己的头脑,科学指导实践。

二是联系群众意识有所淡化。现在自己对待工作的态度,有时只满足于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说一步走一步,开拓意识还不够,常常求稳怕乱。思想不够解放,态度不够积极,缺乏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的工作态度和果敢精神,缺乏奋勇追击的热情。

三是党性修养有所弱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有所放松。生活中对身边的事物缺乏热心。平时只顾忙着尽力去做好本职工作,对与自己无关的或关系不大的事还不够热心、不够主动,也没能更热情更主动地关心群众,与其他同事交流不够,没能热心地帮助周围的同志有针对性地去想办法,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一是要树立刻苦学习的精神,只有主动学习,勤奋学习,才能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判断是非的具体标准。就能在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于一个普通党员来说,就是要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坚持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任何时候都不动摇,并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努力实践。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就要把自己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上,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制定的规定和决策,立足本职岗位,做好本职工作。

二是不断改进工作手段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要积极钻研业务知识,不断增强新形势下做好本职工作的实际能力,尤其是要加强自己的业务修养,不断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真正成为群众满意的优秀共产党员。

三是努力提高政治素养,始终坚持廉洁自律,求真务实,严以律已的工作作风、思想作风,生活作风。在今后的工作实践当中,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到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努力成事,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

按照会议要求,现就存在的问题对照检查如下:

1、台账资料不规范,线索摸排不细致。没有“严要求、高标准”的要求自己,工作中存在疏漏的问题。

2、宣传不到位,工作不积极。没有将本职工作党员信教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进行合理分工,导致在宣传发动、信息报送等工作上,不能严格按照要求完成。

3、每个阶段会议部署情况以及对会议内容的记录不详细,学习专项斗争的专题会议记录不完善,学习不够全面细致,不能够实时掌握摸排及线索核查的总体情况。

一是思想意识还停留在打击破案意识中,重视对传统盗抢骗案件的侦办,没能够科学合理的处理好打击破案与扫黑除恶的关系。

二是对党员信教问题和扫黑除恶相关政策学习不到位,造成对领导要求,专项行动开展把握不准确。

三是针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重视个案打击,对宣传发动、线索核查抓的还不够细致。

1、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打造忠诚队伍、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有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2、要不断的加强扫黑除恶工作文件的业务知识的学习,体会领悟扫黑除恶的精神主旨,提高政治站位,抓好扫黑除恶全面整体工作。

3、严格按照扫黑办相关要求、时间节点完成各类报表、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对接工作,确保我单位扫黑除恶工作积极有序开展。

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按照党委政府及市局扫黑办的总体工作安排部署,强势推进,在宣传发动、教育引导,摸排核查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挖细查各领域内的黑恶势力,并给予强力打击。

根据“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党规”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部署要求,按照《党员信教和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安排,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章、党规内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同时,深入查找自己在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坚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信仰宗教、不参与宗教活动和不涉黑涉恶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现对照检查如下:

2.本人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理想信念坚定,政治历史清白,不存在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是问题,未参与黑恶势力及涉黑涉恶情况,配偶及子女无经商办企的现象。

(一)作为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党员的思想教育方面抓的还不够紧,与个别信仰不坚定、党性原则不强的党员谈心谈话、转化教育的力度还不够大,针对网络上。

(二)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学习不够。虽然经常能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政治理论知识,但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组织学习不多,导致民族宗教政策学的不深不透,学用结合不够。

(三)履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职责落实不够。一是认为宗教事务与自己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总是认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只是统战、保卫部门的工作,事不关己,不管也不会追究责任;二是政策法规学习不够,了解不多,掌握不清,特别是本人对国家有关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所以不会管。

针对上述查摆出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理论指导实践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思想上认为民族宗教理论知识工作对推动本职工作也起不到多大作用,在日常工作中没有在党员干部中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党员干部不愿学、不想学,认为这些和自己的工作关系不是很大,造成对宗教事务管理的政策性法律法规知识一知半解。

二是管好宗教事务工作是做好稳定工作的关键认识不足。总认为作业区党员中少数民族极少,没有宗教极端化的情况出现,维稳形势很好。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对管理宗教事务工作不是很关心,也对党员干部在这方面疏于教育和管理,认为做好日常性的工作就行,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就行,不用在宗教事务管理方面耗费太大精力和太多时间。

三是联系群众不够。对于党员同志思想动态和宗教信仰的了解不及时,没有严格按照一名新时代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规范自己的生活工作,带头树立信念坚定、遵章守纪的良好个人形象。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党纪党规。始终加强思想政治学习,绷紧纪律这根弦,自觉以党章、《条例》等党规党纪为活动边界,一切行为都在纪律这把尺子的测量范围内,时刻保持不触红线、不破底线、不碰高压线的警醒,确保自己的行为始终符合党规党纪的要求,以身作则,用组织力量进行自我净化、用制度力量进行自我完善、用作风力量进行自我提升。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对支部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支部党员的党性修养,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二是强化学习,坚定理想信念。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提升党员整体素质,坚定共产主义信仰,旗帜鲜明地坚决反对党员信教、参与宗教活动和党员涉黑涉恶问题,坚决维护民族团结,打造一支对党忠诚的干部队伍。

三是加强教育管理,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将党员信教和涉黑涉恶专项整治工作管在日常、抓在经常,不能有任何的接口和理由,认真履行监督、管理、教育职能,使党员信教和涉黑涉恶专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四是强化示范引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始终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心存敬畏、严格遵守,始终对党忠诚,始终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坚决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绝不参加宗教活动和涉黑涉恶,同时教育和引导身边同志杜绝参与宗教活动和涉黑涉恶问题,切实树立起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良好形象。

以上发言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

新京报讯(记者沙雪良)近日,北京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党费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活动支持力度,逐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组织老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同时要引导老干部遵守兼职和出国审批纪律,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

在加强离退休干部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每年要对离退休干部理论学习作出统筹安排,完善和落实阅读文件、参加重要会议和活动、通报情况、参观学习等制度。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遵守中央关于讲座、论坛、刊登、出版、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继续从业、出国(境)审批、重要情况报告等方面的纪律规定。

加大党费对老干部党组织活动支持力度。

在加强和创新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方面,《实施意见》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完善党建工作机构等方面做出了规定,明确市、区离退休干部工委书记一般由同级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设置方面,《实施意见》强调按照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作用、有利于参加活动的原则灵活设置离退休干部党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积极推进在离退休干部集中居住地、活动学习阵地、兴趣爱好团体、社团组织中建立基层党组织或者临时党组织。

在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方面,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列入年度预算,国有企业列入企业预算。加大党费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活动的支持力度,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收缴党费的下拨比例提高到70%。按工作需要给予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适当工作补贴。

据介绍,《实施意见》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组织管理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明确规定离退休干部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要坚决与邪教组织作斗争,并注意把党员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同信教区别开来。

其他要求包括:改进和完善集体学习、组织生活等制度;离退休干部党员应按规定交纳党费;加强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提倡和鼓励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党组织内部开展互助关爱、传递温暖活动。

《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并逐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

《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做好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央要求逐步提高离休干部离休费和公用经费、特需经费等经费标准。根据离休干部高龄养老需求,优先安排入住医养结合的养老院。

在加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方面,明确进一步建立健全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提出建立健全并逐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规范使用办法,通过列入同级财政或者单位预算等方式予以保障。另外,《实施意见》还要求要顺应老龄事业发展趋势,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力量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完善离退休干部特困帮扶机制,建立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台账,努力实现精准帮扶。

不准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组织生活对照检查材料

为强化党员党性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从严整治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问题。根据丙烯一车间党支部开展“从严整治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问题回头看”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我将按照要求进行了自我剖析,自我检查。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保证坚决不信仰宗教,不参与宗教活动,根据本次组织生活会主题进行深入剖析,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理想信念方面。我始终坚信,共产党员是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是坚定的无神论者,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十九大报告中,***总书记强调了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离不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基础辩证唯物主义。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违背党的性质,削弱党组织的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绝不应该信仰宗教,绝不应该参加各类宗教活动,没有组织批准绝不可以参加宗教事务管理活动。

2、党性观念方面。本人还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修养,进一步提高科学文化和专业技术知识水平,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今后在工作、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思想观察事物、了解事物、处理问题,约束自己、改造自己。

3、遵纪守规方面。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与党组织保持一致,永远跟党走,听党的话。工作上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恪尽职守,圆满完成组织交代的各项任务。生活上严于律己,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

“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不参与宗教活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对比,汉语词语,即两个不同的、对立的、相关的事物,或同一事物不同的、对立的、相对的两个方面,放在一起进行对比,使之对立,以便更清楚地表现事物的特征,又称对比。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党支部关于召开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我努力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围绕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问题,对照自身,进行了党性分析,通过学习和自我剖析,使我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党性观念。下面,我结合近期学习和思考,做一发言,请大家批评指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要想实现民族团结统一,没有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是不可想象的。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当家做主,促进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沉迷于宗教的党员,实际上是在思想上、理论上、行动上与党分道扬镳。这种行为,是忘了党的纪律,丢失了党员身份的表现,不利于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使人走向迷失。作为民族地区的党员干部,必须牢牢把握民族宗教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全过程,体现在各方面,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推进。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四个意识”融入到思想和工作中,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民族工作“八个坚持”和宗教工作“六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不信仰任何宗教,也未曾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家人中也没有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通过对自身学习、生活和工作的自我剖析,我深刻的认识到,自己对于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尤其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主动学习、主动思考、主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同时,对于有效区分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的行为和一些家庭传统习俗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对无法区分是否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时,一概不参与不讨论,对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需要进一步学习体会。作为一名名族地区党员干部,有义务有责任向身边的人传播“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伟大目标,弘扬各族人民一家亲的优良传统。

共产党员,都应是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我将牢牢坚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有关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民族宗教工作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要求。二是始终坚持不忘初心,自觉践行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妄议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有关政策,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决反对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自觉抵制宗教渗透。

首先,我对自己是否参与宗教信仰做出说明和亮明态度;。

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党员,从未信仰任何宗教和参与任何宗教活动。本人只信仰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事业,传播马克思主义,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今后也不会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和信仰任何宗教。同时也将积极影响周围人员不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严格要求自己亲人不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

其次,我们要真确认识宗教信仰,宗教是在历史社会发展中产生的,也是一种文化,一种信仰,但是它是唯心主义,也将随着历史的前进,科学的发展,到一定时期,当宗教存在的社会基础消失时,宗教也将自然消失。

第三,对于中国共产党党员来说,共产党人是马克思主义信仰者、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传播者、是唯物主义者。作为共产党员,我们要坚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坚信共产主义事业。就绝不能有其他信仰。对于我们加入中国共产党时,党组织就要求我们,要加入中国共产党,就不能信仰任何宗教。且中组部有明确规定:“党员应该懂得不信仰宗教是做合格党员的起码条件。”所以我们共产党员就必须不能再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和信仰任何宗教,要信仰宗教,就不能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四,作为党组织,坚决不允许共产党员、党员干部信仰任何宗教,也不允许共产党员、党员干部参与任何宗教活动。我们应经常深入了解每位党员的生活、工作、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及时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其脱离宗教信仰,不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如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党组织及时作出适当处理,报送上级党组织。

按照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安排,通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围绕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情况,下面我就对党员宗教观的认识及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请同志们批评。

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宗教活动的情况,不存在传播不信马列主义、宣扬宗教迷信活动的言论。但通过这次对照检查,自身在理论学习、筑牢信念、发挥作用方面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党的宗教理论政策学习理解不深不透。对宗教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理论和政策的紧迫性不强,对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原著、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学习没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离真正学懂、理解透还有差距,对我区回汉两大主体民族的信仰和主要的风俗习俗的了解还停留在表面,在一些涉及宗教问题的是非分辨,缺乏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宗教与风俗的界线划分上存在一定的概念模糊。二是对待党员信教问题的政治敏锐性还不强。对宗教与宗教问题两者的区分认识还不到,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思考宗教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能力还不强,联系实际不紧密。对社会上、网上一些宗教、迷信思想有时半信半疑,对遇到的一些不当言行,缺乏带头发声的勇气,表明态度不坚决,有事不关己的思想。三是倡导社会主义新文明新风尚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员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向群众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这是共产党员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受限于民族宗教理论学习的欠缺,自身在积极主动、理直气壮地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方面的责任担当意识还不强。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敏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宁夏又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不管是在哪个行业、从事哪项工作,如果不懂得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对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没有学懂弄通,理解的不深不透,在复杂的情况面前,就会迷失前进的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就很难划清是非界线,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对工作中出现的、生活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就分不清是对是错。对自身来讲,要下功夫从读原著开始,真正学懂弄通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学懂弄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了解我区两大主体民族的信仰和主要的风俗习俗,做到能讲清楚,说明白,知道可为、不可为和如何为。

二是坚定理想信念,遵守政治纪律。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必须坚持共产党员不能信教这一政治纪律。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员的世界观决定的。共产党员信仰宗教,违背党的性质,违反党的纪律,其危害是导致唯物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哲学基础地位丧失,党组织高度集中统一优势的动摇,势必消弱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因此,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决不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三是发挥党员作用,团结凝聚共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观要求,共产党员要做无神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宣传员、讲解员、引导员,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注意力凝聚到民族复兴、国家建设上来。因此,要牢记党员身份,增强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履行义务、发挥作用,旗帜鲜明、义不容辞地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凝聚共识力量,尊重团结宗教群众,共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维护团结统一,遵法守法,弘扬文明风尚,共同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根据党支部关于召开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我努力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围绕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问题,对照自身,进行了党性分析,通过学习和自我剖析,使我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党性观念。下面,我结合近期学习和思考,做一发言,请大家批评指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要想实现民族团结统一,没有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是不可想象的。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当家做主,促进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沉迷于宗教的党员,实际上是在思想上、理论上、行动上与党分道扬镳。这种行为,是忘了党的纪律,丢失了党员身份的表现,不利于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使人走向迷失。作为民族地区的党员干部,必须牢牢把握民族宗教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全过程,体现在各方面,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推进。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四个意识”融入到思想和工作中,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民族工作“八个坚持”和宗教工作“六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不信仰任何宗教,也未曾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家人中也没有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通过对自身学习、生活和工作的自我剖析,我深刻的认识到,自己对于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尤其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主动学习、主动思考、主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同时,对于有效区分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的行为和一些家庭传统习俗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对无法区分是否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时,一概不参与不讨论,对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需要进一步学习体会。作为一名名族地区党员干部,有义务有责任向身边的人传播“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伟大目标,弘扬各族人民一家亲的优良传统。

共产党员,都应是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我将牢牢坚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有关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民族宗教工作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要求。二是始终坚持不忘初心,自觉践行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妄议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有关政策,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决反对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自觉抵制宗教渗透。

根据党支部关于召开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我努力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围绕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问题,对照自身,进行了党性分析,通过学习和自我剖析,使我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党性观念。下面,我结合近期学习和思考,做一发言,请大家批评指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要想实现民族团结统一,没有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是不可想象的。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当家做主,促进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沉迷于宗教的党员,实际上是在思想上、理论上、行动上与党分道扬镳。这种行为,是忘了党的纪律,丢失了党员身份的表现,不利于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使人走向迷失。作为民族地区的党员干部,必须牢牢把握民族宗教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全过程,体现在各方面,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推进。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四个意识”融入到思想和工作中,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民族工作“八个坚持”和宗教工作“六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不信仰任何宗教,也未曾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家人中也没有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通过对自身学习、生活和工作的自我剖析,我深刻的认识到,自己对于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尤其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主动学习、主动思考、主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同时,对于有效区分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的行为和一些家庭传统习俗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对无法区分是否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时,一概不参与不讨论,对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需要进一步学习体会。作为一名名族地区党员干部,有义务有责任向身边的人传播“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伟大目标,弘扬各族人民一家亲的优良传统。

共产党员,都应是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我将牢牢坚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有关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民族宗教工作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要求。二是始终坚持不忘初心,自觉践行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妄议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有关政策,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决反对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自觉抵制宗教渗透。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以焦裕禄、杨善洲、李保国等优秀党员为榜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顺境中不骄傲不自满,在逆境中不消沉不动摇,经受住各种风险和考验。经对照“三严三实”、《党章》等要求,查找我自己在理想信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对照检查材料汇报如下:。

(一)理论学习不系统。作为一名党员,虽然能坚持每周集中学习和自学,但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学习的少,学的不系统。

(二)政治站位不够。党员意识、主角意识和先进性意识还不强。有时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应对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行像“旁观者”一样不制止,应对歪风邪气像“局外人”一样不敢与之坚决斗争,与习近平总书记“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在爱党、忧党、护党的意识急需要强化。

(一)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日常工作中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现象,对民族宗教政策学习不够,钻研的不深、不透,满足于一知半解,缺乏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

(二)没有解决好思想上入党的问题。实事求是地讲,自己虽然在组织上入了党,但在思想上还未完全入党,单纯地把党员看作一种政治身份、一种政治荣誉,而未能看作是一份职责、一份担当,对《党章》没有做到“真学、真信、真行、真做”,没有真正搞清弄懂“入党为什么,在党做什么”。这是造成自己党员身份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组织观念不够强的原因。

(一)强化理论武装。要把学习贯彻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经常性要求,把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讲话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各项理论知识,提高理论修养,做到集中学习不掉队,自我学习不落课,树立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

(二)以“进了党的门,当好党的人”的自省自觉,认真学习贯彻党章。集中时间对党章来个再学习,全面掌握党的性质、党的宗旨、思想、奋斗目标等核心资料,用好党员“八项权利”,履行党员“八项义务”,自觉用党章、用共产党员的标准,匡正自己的言行。坚持用入党誓词警示自己,从小事抓起,从点滴做起,懂得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努力做好表率,作出样貌。

总之,我将以这次组织生活会为契机,一是加强学习。通过不断学习,提高素养,坚定信念,筑牢思想防线;二是自我加压,勇于担当作为。时刻铭记自己是共产党员身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根据查找的问题,制定措施,扎实整改,求得实效。

按照教育工委关于召开不准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以及支部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安排,我就个人查找的问题对照检查如下,请同志们评议。

我认为,身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绝不能信仰宗教,这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我本人在对待信仰的问题上,坚决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我坚持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为价值导向,坚持不信教不参教,从心底里把不信仰任何宗教当成不可逾越的红线。

一理论学习不够“实”。虽然坚持了周例会学习制度,但往往是组织安排什么就学什么,学习方法多停留在听听传达的文件、读报纸上,没有系统深入学习关于党员政治素养、宗教政治理论、民族工作政策方针等,缺乏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学习笔记记得少,学习深度不够,被动学习多,主动学习少。

二要求自己不够“严”。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自认为在对党的信仰立场坚定,对宗教信仰、封建迷信是抵制的。但对照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行为表现,意识到自己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意识不够强、要求不够严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以前旅游景点时,有随众心里,大家都烧柱香,自己也跟着烧柱香、拜个佛;二是带上家人、约上好友凑热闹赶过大佛殿庙会、茶坊庙、大佛寺庙会;三是亲友婚丧嫁娶,也偶尔参加过介于风俗习惯和封建迷行活动之间的祭拜、吊唁等。现在想来,以前的这些不以为然的行为,确实与党员身份格格不入,没有做到严格要求自己。

三党员先锋作用不够“好”。平时认为,自己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坚定的,自己做到不信教不参教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就行了。但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思想上的不以为然促使自己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上未能与时俱进,未能时刻保鲜,社会上各种层出的宗教活动,网上传播的封建迷信活动,总认为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作为党员,没有做到以党员的身份,发挥引导、宣传作用,把自己混同为普通群众,没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落实整治工作不够“深”。按照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认识到自己在整治工作中,没有在结合实际工作上下功夫,比如把整治工作与扶贫工作相结合,了解帮扶对象是否是党员、是否信仰宗教等,了解科室其他干部职工或者亲属,有没有信教参教等等,间接也反应了我对全面协调开展工作的不足,在工作中缺乏综合性、统筹性考虑。

一党性修养弱化。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坚决做到保持政治清醒,但打心底还认为“党性”看不见、摸不到,党性修养强不强,跟工作的好坏没有多大关系,总是把党性修养、品德修养更多地放在口号上,以具体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重前者轻后者,没有严格要求在自己的日常行为中,也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自律上。个人对“三观”的改造缺乏自觉性,没有与时俱进地通过自我学习、自我锻炼、自我改造来提高党性修养,时间久了,不自觉地放松了对党性的锻炼,进而使自己的党性修养减弱了。

二理想信念不牢。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思想上的不以为然,促使自己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上未能与时俱进。久而久之,自己对各种网络、社交软件等新媒体上的不良信息见怪不怪,甚至对一些社会不良风气无动于衷,对一些宗教活动、封建迷行思想也从最初的不斗争,慢慢演变成了不反对、进而视而不见,精神之钙逐步流失,逐渐放松了对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等方面的重视,放松了对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追求。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忽视了一些小节和细节上的自律和担当,片面的认为整治工作是“组织”的事,自己管好自己就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正是由于自己平时自我感觉良好,严以律己上的时紧时松,使自我满足的心态常常趋于主导地位,自律能力慢慢退化,对社会各种思潮的鉴别力有所下降,进而面对困难问题,没有很好的针对问题沉下去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途径,以至于工作中表现出循规蹈矩、墨守成规、按部就班的工作状态。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系统、全面、融会贯通地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xxx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自治区党委xx全会、xx全会精神等。立足于工作进步和自身全面发展,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履行当前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并把这些方面的学习同深刻领会和灵活运用同理论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把学到的东西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二创新大胆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开创工作新局面。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对科室业务和人员的管理,无论是业务上还是思想上都要做到悉心关心和指导,把各项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三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把握在新形势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特点,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灵活性。在具体工作中,团结干事,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和谐工作氛围。切实把遵规守纪和解决困难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好工作的落实,把各项工作往深做,往实做,往细做。

四发挥党员模范作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时刻刻以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增强政治定力,不受任何宗教迷惑,自觉做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坚定信仰者和积极宣传者,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进一步以自身的实际行动,严格要求家人做到不信教不参教,不组织、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按照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安排,通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围绕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情况,下面我就对党员宗教观的认识及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请同志们批评。

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宗教活动的情况,不存在传播不信马列主义、宣扬宗教迷信活动的言论。但通过这次对照检查,自身在理论学习、筑牢信念、发挥作用方面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党的宗教理论政策学习理解不深不透。对宗教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理论和政策的紧迫性不强,对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原著、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学习没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离真正学懂、理解透还有差距,对我区回汉两大主体民族的信仰和主要的风俗习俗的了解还停留在表面,在一些涉及宗教问题的是非分辨,缺乏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宗教与风俗的界线划分上存在一定的概念模糊。二是对待党员信教问题的政治敏锐性还不强。对宗教与宗教问题两者的区分认识还不到,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思考宗教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能力还不强,联系实际不紧密。对社会上、网上一些宗教、迷信思想有时半信半疑,对遇到的一些不当言行,缺乏带头发声的勇气,表明态度不坚决,有事不关己的思想。三是倡导社会主义新文明新风尚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员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向群众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这是共产党员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受限于民族宗教理论学习的欠缺,自身在积极主动、理直气壮地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方面的责任担当意识还不强。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敏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宁夏又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不管是在哪个行业、从事哪项工作,如果不懂得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对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没有学懂弄通,理解的不深不透,在复杂的情况面前,就会迷失前进的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就很难划清是非界线,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对工作中出现的、生活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就分不清是对是错。对自身来讲,要下功夫从读原著开始,真正学懂弄通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学懂弄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了解我区两大主体民族的信仰和主要的风俗习俗,做到能讲清楚,说明白,知道可为、不可为和如何为。

二是坚定理想信念,遵守政治纪律。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必须坚持共产党员不能信教这一政治纪律。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员的世界观决定的。共产党员信仰宗教,违背党的性质,违反党的纪律,其危害是导致唯物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哲学基础地位丧失,党组织高度集中统一优势的动摇,势必消弱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因此,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决不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三是发挥党员作用,团结凝聚共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观要求,共产党员要做无神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宣传员、讲解员、引导员,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注意力凝聚到民族复兴、国家建设上来。因此,要牢记党员身份,增强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履行义务、发挥作用,旗帜鲜明、义不容辞地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凝聚共识力量,尊重团结宗教群众,共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维护团结统一,遵法守法,弘扬文明风尚,共同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全部理论、思想和行动都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之上,这就决定了共产党员不能赞同唯心主义、不能信仰宗教的基本的思想和原则。这一原则在不同历史时期都为我们党所强调,并明确写在党的重要文件中。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一开始就明确了共产主义与宗教之间的界限,指出无产阶级的解放,包括从宗教中解放出来,“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1982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指出:“我们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这个规定是完全正确的,就全党来说,今后仍然应当坚决贯彻执行。”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习近平总书记也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普通群众有宗教信仰自由。

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必须是无神论者。

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对一般群众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

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群众,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是群众中的先进分子、优秀分子,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

有些人认为不允许党员信教,就违背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这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这种观点实质上是假冒“人民权利”的名义取代对党员保持思想先进性的要求和履行党员义务的责任。当一名普通群众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候,就意味着他无条件地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也就意味着他自愿选择了不信仰任何宗教,放弃了作为一般群众信仰宗教的权利。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就不能信仰宗教,如果他又选择了信仰宗教,这就表明他中止了、逆转了“思想入党”的进程,只存在形式上的“组织入党”,这就违反了党的纪律要求,不能保持党员在思想、组织上的统一,党组织就可及时采取措施,依据党的纪律要求对其处分。这既不是“歧视宗教”,也不是“强制不信仰宗教”,只是一个政党对不再赞同其指导思想的个别党员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而已,是符合宪法和党章的规定。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规定和赋予了其具有高度先进性和纯洁性。

如果共产党员信仰宗教,那就是允许党内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两种世界观并存,有神论与无神论并存,在实践中共产党人就成为“两面人”。这势必造成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动摇和丧失,在思想上、理论上造成混乱和分裂;如果共产党员信仰宗教,那就等于允许一些党员既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又可以接受宗教组织领导,各种宗教在党内各成体系,党就不是一个理论、思想先进的政党,队伍不再纯洁,就造成党组织的分裂,极大削弱党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的战斗力;如果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则势必成为某种宗教的代言人,将出现宗教信仰者管党的工作的现象,利用公共权力和国家资源助长宗教热,党组织就失去了先进性和纯洁性。党从思想上、组织上自我解除武装,从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蜕变为一个非马克思主义政党,也就根本谈不上继续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党的工作将从根本上动摇。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的政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政党。这就决定了共产党人的立场是以人民为中心,运用唯物主义世界观研究和分析问题,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实现人类解放和自由的价值;这就需要共产党人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践的信念。

信仰、信念、忠诚是共产党人的根本、元气和主心骨。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由弱小走向强大,从胜利走向更大胜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在马克思主义中寻找信念和价值,依靠无比强大的信仰力量、理想力量、纪律力量。一名共产党员,如果信仰宗教,思想就会混乱。同时,没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实践中就会脱离社会发展的实际,找不到事物发展的规律,就会出现违背党的性质、宗旨、纪律的错误行为。

实践早已证明并将继续证明:有了马克思主义信仰,有了共产主义理想,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思想,共产党人的“钙质”就不会流失,就不会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信念和价值。

每一位共产党员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按照党规党纪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

共产党员,都应是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我将牢牢坚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有关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民族宗教工作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要求。二是始终坚持**,自觉践行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妄议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有关政策,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决反对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自觉抵制宗教渗透。

 根据党支部关于召开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我努力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围绕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问题,对照自身,进行了党性分析,通过学习和自我剖析,使我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党性观念。下面,我结合近期学习和思考,做一发言,请大家批评指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要想实现民族团结统一,没有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是不可想象的。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当家做主,促进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沉迷于宗教的党员,实际上是在思想上、理论上、行动上与党分道扬镳。这种行为,是忘了党的纪律,丢失了党员身份的表现,不利于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使人走向迷失。作为民族地区的党员干部,必须牢牢把握民族宗教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全过程,体现在各方面,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推进。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四个意识”融入到思想和工作中,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民族工作“八个坚持”和宗教工作“六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不信仰任何宗教,也未曾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家人中也没有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通过对自身学习、生活和工作的自我剖析,我深刻的认识到,自己对于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尤其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主动学习、主动思考、主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同时,对于有效区分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的行为和一些家庭传统习俗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对无法区分是否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时,一概不参与不讨论,对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需要进一步学习体会。作为一名名族地区党员干部,有义务有责任向身边的人传播“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伟大目标,弘扬各族人民一家亲的优良传统。

共产党员,都应是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我将牢牢坚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有关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民族宗教工作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要求。二是始终坚持不忘初心,自觉践行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妄议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有关政策,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决反对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自觉抵制宗教渗透。

按照教育工委《关于召开不准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以及支部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安排,我就个人查找的问题对照检查如下,请同志们评议。

我认为,身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绝不能信仰宗教,这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我本人在对待信仰的问题上,坚决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我坚持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为价值导向,坚持不信教不参教,从心底里把不信仰任何宗教当成不可逾越的红线。

(一)理论学习不够“实”。虽然坚持了周例会学习制度,但往往是组织安排什么就学什么,学习方法多停留在听听传达的文件、读报纸上,没有系统深入学习关于党员政治素养、宗教政治理论、民族工作政策方针等,缺乏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学习笔记记得少,学习深度不够,被动学习多,主动学习少。

(二)要求自己不够“严”。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自认为在对党的信仰立场坚定,对宗教信仰、封建迷信是抵制的。但对照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行为表现,意识到自己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意识不够强、要求不够严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以前旅游景点时,有随众心里,大家都烧柱香,自己也跟着烧柱香、拜个佛;二是带上家人、约上好友凑热闹赶过大佛殿庙会、茶坊庙、大佛寺庙会;三是亲友婚丧嫁娶,也偶尔参加过介于风俗习惯和封建迷行活动之间的祭拜、吊唁等。现在想来,以前的这些不以为然的行为,确实与党员身份格格不入,没有做到严格要求自己。

(三)党员先锋作用不够“好”。平时认为,自己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坚定的,自己做到不信教不参教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就行了。但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思想上的不以为然促使自己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上未能与时俱进,未能时刻保鲜,社会上各种层出的宗教活动,网上传播的封建迷信活动,总认为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作为党员,没有做到以党员的身份,发挥引导、宣传作用,把自己混同为普通群众,没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落实整治工作不够“深”。按照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认识到自己在整治工作中,没有在结合实际工作上下功夫,比如把整治工作与扶贫工作相结合,了解帮扶对象是否是党员、是否信仰宗教等,了解科室其他干部职工或者亲属,有没有信教参教等等,间接也反应了我对全面协调开展工作的不足,在工作中缺乏综合性、统筹性考虑。

以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剖析其产生根源,既有客观原因,更有主观原因,从根子深处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性修养弱化。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坚决做到保持政治清醒,但打心底还认为“党性”看不见、摸不到,党性修养强不强,跟工作的好坏没有多大关系,总是把党性修养、品德修养更多地放在口号上,以具体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重前者轻后者,没有严格要求在自己的日常行为中,也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自律上。个人对“三观”的改造缺乏自觉性,没有与时俱进地通过自我学习、自我锻炼、自我改造来提高党性修养,时间久了,不自觉地放松了对党性的锻炼,进而使自己的党性修养减弱了。

(二)理想信念不牢。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思想上的不以为然,促使自己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上未能与时俱进。久而久之,自己对各种网络、社交软件等新媒体上的不良信息见怪不怪,甚至对一些社会不良风气无动于衷,对一些宗教活动、封建迷行思想也从最初的不斗争,慢慢演变成了不反对、进而视而不见,精神之钙逐步流失,逐渐放松了对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等方面的重视,放松了对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追求。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忽视了一些小节和细节上的自律和担当,片面的认为整治工作是“组织”的事,自己管好自己就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正是由于自己平时自我感觉良好,严以律己上的时紧时松,使自我满足的心态常常趋于主导地位,自律能力慢慢退化,对社会各种思潮的鉴别力有所下降,进而面对困难问题,没有很好的针对问题沉下去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途径,以至于工作中表现出循规蹈矩、墨守成规、按部就班的工作状态。

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今后,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系统、全面、融会贯通地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xxx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自治区党委xx全会、xx全会精神等。立足于工作进步和自身全面发展,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履行当前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并把这些方面的学习同深刻领会和灵活运用同理论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把学到的东西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二)创新大胆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开创工作新局面。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对科室业务和人员的管理,无论是业务上还是思想上都要做到悉心关心和指导,把各项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三)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把握在新形势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特点,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灵活性。在具体工作中,团结干事,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和谐工作氛围。切实把遵规守纪和解决困难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好工作的落实,把各项工作往深做,往实做,往细做。

(四)发挥党员模范作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时刻刻以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增强政治定力,不受任何宗教迷惑,自觉做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坚定信仰者和积极宣传者,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进一步以自身的实际行动,严格要求家人做到不信教不参教,不组织、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按照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安排,通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围绕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情况,下面我就对党员宗教观的认识及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请同志们批评。

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宗教活动的情况,不存在传播不信马列主义、宣扬宗教迷信活动的言论。但通过这次对照检查,自身在理论学习、筑牢信念、发挥作用方面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党的宗教理论政策学习理解不深不透。对宗教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理论和政策的紧迫性不强,对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原著、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学习没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离真正学懂、理解透还有差距,对我区回汉两大主体民族的信仰和主要的风俗习俗的了解还停留在表面,在一些涉及宗教问题的是非分辨,缺乏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宗教与风俗的界线划分上存在一定的概念模糊。二是对待党员信教问题的政治敏锐性还不强。对宗教与宗教问题两者的区分认识还不到,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思考宗教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能力还不强,联系实际不紧密。对社会上、网上一些宗教、迷信思想有时半信半疑,对遇到的一些不当言行,缺乏带头发声的勇气,表明态度不坚决,有事不关己的思想。三是倡导社会主义新文明新风尚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员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向群众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这是共产党员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受限于民族宗教理论学习的欠缺,自身在积极主动、理直气壮地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方面的责任担当意识还不强。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敏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宁夏又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不管是在哪个行业、从事哪项工作,如果不懂得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对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没有学懂弄通,理解的不深不透,在复杂的情况面前,就会迷失前进的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就很难划清是非界线,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对工作中出现的、生活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就分不清是对是错。对自身来讲,要下功夫从读原著开始,真正学懂弄通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学懂弄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了解我区两大主体民族的信仰和主要的风俗习俗,做到能讲清楚,说明白,知道可为、不可为和如何为。

二是坚定理想信念,遵守政治纪律。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必须坚持共产党员不能信教这一政治纪律。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员的世界观决定的。共产党员信仰宗教,违背党的性质,违反党的纪律,其危害是导致唯物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哲学基础地位丧失,党组织高度集中统一优势的动摇,势必消弱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因此,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决不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三是发挥党员作用,团结凝聚共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观要求,共产党员要做无神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宣传员、讲解员、引导员,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注意力凝聚到民族复兴、国家建设上来。因此,要牢记党员身份,增强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履行义务、发挥作用,旗帜鲜明、义不容辞地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凝聚共识力量,尊重团结宗教群众,共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维护团结统一,遵法守法,弘扬文明风尚,共同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按照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安排,通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围绕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情况,下面我就对党员宗教观的认识及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请同志们批评。

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宗教活动的情况,不存在传播不信马列主义、宣扬宗教迷信活动的言论。但通过这次对照检查,自身在理论学习、筑牢信念、发挥作用方面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党的宗教理论政策学习理解不深不透。对宗教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理论和政策的紧迫性不强,对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原著、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学习没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离真正学懂、理解透还有差距,对我区回汉两大主体民族的信仰和主要的风俗习俗的了解还停留在表面,在一些涉及宗教问题的是非分辨,缺乏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宗教与风俗的界线划分上存在一定的概念模糊。二是对待党员信教问题的政治敏锐性还不强。对宗教与宗教问题两者的区分认识还不到,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思考宗教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能力还不强,联系实际不紧密。对社会上、网上一些宗教、迷信思想有时半信半疑,对遇到的一些不当言行,缺乏带头发声的勇气,表明态度不坚决,有事不关己的思想。三是倡导社会主义新文明新风尚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员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向群众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这是共产党员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受限于民族宗教理论学习的欠缺,自身在积极主动、理直气壮地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方面的责任担当意识还不强。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敏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宁夏又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不管是在哪个行业、从事哪项工作,如果不懂得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对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没有学懂弄通,理解的不深不透,在复杂的情况面前,就会迷失前进的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就很难划清是非界线,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对工作中出现的、生活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就分不清是对是错。对自身来讲,要下功夫从读原著开始,真正学懂弄通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学懂弄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了解我区两大主体民族的信仰和主要的风俗习俗,做到能讲清楚,说明白,知道可为、不可为和如何为。

对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范文

检验的英文名称为check,其定义为验证飞机功能是否符合批准的标准所进行的工作。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我们以党小组为单位交流思想,党员进行自我解剖,回顾成长经历,总结经验教训,找出问题和差距,联系思想实际,进行理论分析,明确改进措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相互帮助和提醒,力求使自我自检报告更深入一步。

在小组汇报的基础上,各对[党章]分析中反映出来的共性问题,每组推荐一名代表发言,进行集中研讨,升华到政治、理论和大局高度。最后由支部对整个党性分析活动作出总结估价,肯定成绩,明确不足,提出进一步巩固成果、增强党性的意见和措施。

通过这次对[党章]的复习,党员们普遍感到对自己教育很深收获很大,主要是:

(1)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从党性分析中,大家普遍认识到,开展此项活动首要核心问题是解决好理想信念问题。党员们自觉联系个人思想实际,从怎样正确认识当代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怎样认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现状、怎样认识改革开放的成就和深层次矛盾、怎样对待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的困难、怎样看待个人得失和荣辱等方面进行分析,查找在理想信念上的差距和不足。大家感到,在信念上总的说是坚定的、不断增强的,但还未达到坚定不移、毫不动摇和完全自觉的程度,有的只是朴素、服从型的信念。当在国际国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时,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不可避免地出现问题和失误时,在党风和社会风气存在问题时,在个人得失与党的利益发生矛盾时,以及在重要事件、重大转折关头,或多或少或深浅都曾产生过疑虑、困惑和迷惘,缺乏清醒的头脑和正确的认识,反映出党性还不强、不够纯,信念还不够坚定、不够自觉。进一步认识到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成熟和坚定。只有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不断磨炼意志,才能真正使理想信念达到自觉与坚定。

(2)进一步增强了宗旨意识。党员们从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服务好的观念方面,从关心群众疾苦和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责任心方面,从正确对待人民利益和个人得失及廉洁自律的情况方面,分析存在的差距。有的查出了锐意进取、艰苦创业的思想有所减退,满足现状、不求上进;有的讲出了自己有时患得患失,在职务升迁上出现不平衡的心理;有的分析了个人坚持党的宗旨不够一贯,由于职务升高而拉大了与群众的距离;还有的讲出了过好人情关难,有时自觉不自觉地出现带有交换色彩的情况。通过分析,大家深感为人民服务贵在全心全意,难在完全彻底。

要严格要求自己,强化公仆意识,努力实践党的宗旨。要把为最大多数人谋取最大利益作为自己人生的追求和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要立大志,不存大己,争做大事,不争当大官,淡泊名位。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正确处理个人与群众、做事与做人、掌权与用权的关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管好权。正确对待自己的进步与成绩,为人民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要始终如一、心口如一、脚踏实地,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新时期尤其要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只有这样才能顶住歪理、挡住诱惑,努力把握自己,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兢兢业业干事。有的同志讲,为人民服务是党性锻炼的永恒课题,是领导干部的终身任务。大家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改造自己,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行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3)进一步增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党员们在党性分析中认真回顾了自己担任领导干部以来,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从存的差距看,既有民主不足,也有集中不够的问题,往往坚持正确意见难、完全按组织原则办事难、开展积极的批评难、真正做到实事求是难。

几点体会。

(1)坚持理论武装与增强党性结合,提高党员综合素质。

(2)坚持从党支部实际出发,着重开展自我批评和自我教育。

(3)坚持宽严结合,积极创造良好氛围。

按照教育工委《关于召开不准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以及支部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安排,我就个人查找的问题对照检查如下,请同志们评议。

我认为,身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绝不能信仰宗教,这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我本人在对待信仰的问题上,坚决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我坚持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为价值导向,坚持不信教不参教,从心底里把不信仰任何宗教当成不可逾越的红线。

(一)理论学习不够“实”。虽然坚持了周例会学习制度,但往往是组织安排什么就学什么,学习方法多停留在听听传达的文件、读报纸上,没有系统深入学习关于党员政治素养、宗教政治理论、民族工作政策方针等,缺乏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学习笔记记得少,学习深度不够,被动学习多,主动学习少。

(二)要求自己不够“严”。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自认为在对党的信仰立场坚定,对宗教信仰、封建迷信是抵制的。但对照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行为表现,意识到自己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意识不够强、要求不够严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以前旅游景点时,有随众心里,大家都烧柱香,自己也跟着烧柱香、拜个佛;二是带上家人、约上好友凑热闹赶过大佛殿庙会、茶坊庙、大佛寺庙会;三是亲友婚丧嫁娶,也偶尔参加过介于风俗习惯和封建迷行活动之间的祭拜、吊唁等。现在想来,以前的这些不以为然的行为,确实与党员身份格格不入,没有做到严格要求自己。

(三)党员先锋作用不够“好”。平时认为,自己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坚定的,自己做到不信教不参教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就行了。但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思想上的不以为然促使自己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上未能与时俱进,未能时刻保鲜,社会上各种层出的宗教活动,网上传播的封建迷信活动,总认为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作为党员,没有做到以党员的身份,发挥引导、宣传作用,把自己混同为普通群众,没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落实整治工作不够“深”。按照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认识到自己在整治工作中,没有在结合实际工作上下功夫,比如把整治工作与扶贫工作相结合,了解帮扶对象是否是党员、是否信仰宗教等,了解科室其他干部职工或者亲属,有没有信教参教等等,间接也反应了我对全面协调开展工作的不足,在工作中缺乏综合性、统筹性考虑。

以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剖析其产生根源,既有客观原因,更有主观原因,从根子深处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性修养弱化。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坚决做到保持政治清醒,但打心底还认为“党性”看不见、摸不到,党性修养强不强,跟工作的好坏没有多大关系,总是把党性修养、品德修养更多地放在口号上,以具体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重前者轻后者,没有严格要求在自己的日常行为中,也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自律上。个人对“三观”的改造缺乏自觉性,没有与时俱进地通过自我学习、自我锻炼、自我改造来提高党性修养,时间久了,不自觉地放松了对党性的锻炼,进而使自己的党性修养减弱了。

(二)理想信念不牢。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思想上的不以为然,促使自己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上未能与时俱进。久而久之,自己对各种网络、社交软件等新媒体上的不良信息见怪不怪,甚至对一些社会不良风气无动于衷,对一些宗教活动、封建迷行思想也从最初的不斗争,慢慢演变成了不反对、进而视而不见,精神之钙逐步流失,逐渐放松了对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等方面的重视,放松了对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追求。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忽视了一些小节和细节上的自律和担当,片面的认为整治工作是“组织”的事,自己管好自己就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正是由于自己平时自我感觉良好,严以律己上的时紧时松,使自我满足的心态常常趋于主导地位,自律能力慢慢退化,对社会各种思潮的鉴别力有所下降,进而面对困难问题,没有很好的针对问题沉下去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途径,以至于工作中表现出循规蹈矩、墨守成规、按部就班的工作状态。

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今后,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系统、全面、融会贯通地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自治区党委xx全会、xx全会精神等。立足于工作进步和自身全面发展,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履行当前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并把这些方面的学习同深刻领会和灵活运用同理论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把学到的东西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二)创新大胆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开创工作新局面。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对科室业务和人员的管理,无论是业务上还是思想上都要做到悉心关心和指导,把各项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三)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把握在新形势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特点,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灵活性。在具体工作中,团结干事,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和谐工作氛围。切实把遵规守纪和解决困难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好工作的落实,把各项工作往深做,往实做,往细做。(四)发挥党员模范作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时刻刻以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增强政治定力,不受任何宗教迷惑,自觉做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坚定信仰者和积极宣传者,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进一步以自身的实际行动,严格要求家人做到不信教不参教,不组织、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思想后,结合本人的实际,认真分析,深刻剖析了本人在民族宗教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对问题及原因进行下一步的整改措施,现形成以下对照检查材料:

1、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宗教具有鲜明的群体特征,应当看到,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都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我们要团结信教群众,敌对势力也在争夺信教群众,试图把其变为同党和政府对抗的力量。因此,评价宗教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就是能不能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作为一名党员,要充分认识到我们应该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信教群众尤为重要。此项工作对于我来说,是一个薄弱点。

2、我们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宗教社会作用的两重性,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此方面,本人尚不能很好很透彻的理解党的宗教政策,对一些宗教思想、正确的民族风俗和宗教极端思想不能清楚区分,无法最大限度发挥宗教政策的积极作用。

3、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这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宗教发展的必由之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我国宗教发展,用中华优秀文化涵养我国宗教文化。自觉抵御境外渗透,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影响。在此方面,作为党员,对一些信教群众的宣传工作做得不到位,信教群众不能正确理解现阶段我国宗教中国化得正确涵义。

4、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需要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注意划清宗教与非宗教的界限,并非涉及宗教的都是宗教问题,不能把宗教问题泛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平时忙于业务工作,对于宗教工作法治化方面的知识学习的还不够。

1、加强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学习,加强党性修养,不断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思想武装自己,并运用到平时的工作中。

2、深入群众中,积极宣传我国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团结信教群众,积极与之谈心,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教会信教群众识别宗教极端思想,抵御境外渗透。

3、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做坚定的无神论者,不参加宗教活动,正确区分宗教信仰与民族风俗,加强学习宗教工作法治化方面的知识。

按照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安排,通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围绕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情况,下面我就对党员宗教观的认识及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请同志们批评。

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宗教活动的情况,不存在传播不信马列主义、宣扬宗教迷信活动的言论。但通过这次对照检查,自身在理论学习、筑牢信念、发挥作用方面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党的宗教理论政策学习理解不深不透。对宗教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理论和政策的紧迫性不强,对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原著、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学习没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离真正学懂、理解透还有差距,对我区回汉两大主体民族的信仰和主要的风俗习俗的了解还停留在表面,在一些涉及宗教问题的是非分辨,缺乏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宗教与风俗的界线划分上存在一定的概念模糊。二是对待党员信教问题的政治敏锐性还不强。对宗教与宗教问题两者的区分认识还不到,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思考宗教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能力还不强,联系实际不紧密。对社会上、网上一些宗教、迷信思想有时半信半疑,对遇到的一些不当言行,缺乏带头发声的勇气,表明态度不坚决,有事不关己的思想。三是倡导社会主义新文明新风尚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员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向群众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这是共产党员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受限于民族宗教理论学习的欠缺,自身在积极主动、理直气壮地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方面的责任担当意识还不强。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敏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宁夏又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不管是在哪个行业、从事哪项工作,如果不懂得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对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没有学懂弄通,理解的不深不透,在复杂的情况面前,就会迷失前进的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就很难划清是非界线,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对工作中出现的、生活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就分不清是对是错。对自身来讲,要下功夫从读原著开始,真正学懂弄通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学懂弄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了解我区两大主体民族的信仰和主要的风俗习俗,做到能讲清楚,说明白,知道可为、不可为和如何为。

二是坚定理想信念,遵守政治纪律。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必须坚持共产党员不能信教这一政治纪律。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员的世界观决定的。共产党员信仰宗教,违背党的性质,违反党的纪律,其危害是导致唯物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哲学基础地位丧失,党组织高度集中统一优势的动摇,势必消弱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因此,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决不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三是发挥党员作用,团结凝聚共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观要求,共产党员要做无神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宣传员、讲解员、引导员,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注意力凝聚到民族复兴、国家建设上来。因此,要牢记党员身份,增强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履行义务、发挥作用,旗帜鲜明、义不容辞地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凝聚共识力量,尊重团结宗教群众,共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维护团结统一,遵法守法,弘扬文明风尚,共同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按照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安排,通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围绕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情况,下面我就对党员宗教观的认识及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请同志们批评。

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宗教活动的情况,不存在传播不信马列主义、宣扬宗教迷信活动的言论。但通过这次对照检查,自身在理论学习、筑牢信念、发挥作用方面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党的宗教理论政策学习理解不深不透。对宗教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理论和政策的紧迫性不强,对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原著、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学习没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离真正学懂、理解透还有差距,对我区回汉两大主体民族的信仰和主要的风俗习俗的了解还停留在表面,在一些涉及宗教问题的是非分辨,缺乏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宗教与风俗的界线划分上存在一定的概念模糊。二是对待党员信教问题的政治敏锐性还不强。对宗教与宗教问题两者的区分认识还不到,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思考宗教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能力还不强,联系实际不紧密。对社会上、网上一些宗教、迷信思想有时半信半疑,对遇到的一些不当言行,缺乏带头发声的勇气,表明态度不坚决,有事不关己的思想。三是倡导社会主义新文明新风尚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员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向群众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这是共产党员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受限于民族宗教理论学习的欠缺,自身在积极主动、理直气壮地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方面的责任担当意识还不强。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敏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宁夏又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不管是在哪个行业、从事哪项工作,如果不懂得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对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没有学懂弄通,理解的不深不透,在复杂的情况面前,就会迷失前进的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就很难划清是非界线,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对工作中出现的、生活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就分不清是对是错。对自身来讲,要下功夫从读原著开始,真正学懂弄通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学懂弄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了解我区两大主体民族的信仰和主要的风俗习俗,做到能讲清楚,说明白,知道可为、不可为和如何为。

二是坚定理想信念,遵守政治纪律。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必须坚持共产党员不能信教这一政治纪律。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员的世界观决定的。共产党员信仰宗教,违背党的性质,违反党的纪律,其危害是导致唯物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哲学基础地位丧失,党组织高度集中统一优势的动摇,势必消弱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因此,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决不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三是发挥党员作用,团结凝聚共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观要求,共产党员要做无神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宣传员、讲解员、引导员,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注意力凝聚到民族复兴、国家建设上来。因此,要牢记党员身份,增强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履行义务、发挥作用,旗帜鲜明、义不容辞地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凝聚共识力量,尊重团结宗教群众,共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维护团结统一,遵法守法,弘扬文明风尚,共同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不参与宗教活动”党员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乌苏市第四小学传达抵制非法宗教活动的文件,开展“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主题活动要求,为了能使广大师生进一步认清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和本质,自觉抵制并能够做到主动检举揭发非法宗教活动,特制订班级及各任课教师公开承诺及责任书如下:

一、牢记党中央明确提出的“当前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这一重要论断。

二、班级学生及老师要强化自学意识,强化党的民族、宗教和民族政策的学习,自觉践行“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新疆精神。

三、认清非法宗活动屡禁不止,成为滋生暴力恐怖犯罪的温床。利用非法宗教活动从事分裂破坏活动,是当前民族分裂主义的主要特点。她们披着宗教的外衣,利用群众朴素的宗教感情,煽动宗教狂热,鼓吹“圣战”,宣传分裂思想,培植民族分裂势力,干预司法、行政、教育、制造骚乱,哪里非法宗教活动猖獗,哪里就不得安宁。

四、在任何时刻都清醒地认识到:宗教信徒在宗教场所内或者个人按宗教习惯在自己家里进行的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都是合法的。

五、在本班积极的宣传不能参加任何非法宗教活动,并积极引导全体师生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倡导大家共同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六、对发生在身边的符合“非法宗教活动26种”表现特征的非法宗教活动要积极大胆及时举报,对宗教氛围浓厚、妇女带面纱、青年留胡须情况要及时上报。

七、严禁在假期纵容、引导子女参与诡秘的地下教经活动。

八、禁止在伊斯兰斋月期间封斋。

九、对以上行为和无端散步破坏民族团结、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论的人员按照程序法规严惩不贷。

十、以上承诺书要求师生确认了解并保证遵守。班级:乌苏市第四小学三年级(6)班。

承诺人(责任人):

签订日期:

“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不参与宗教活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以焦裕禄、杨善洲、李保国等优秀党员为榜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顺境中不骄傲不自满,在逆境中不消沉不动摇,经受住各种风险和考验。经对照“三严三实”、《党章》等要求,查找我自己在理想信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对照检查材料汇报如下:。

(一)理论学习不系统。作为一名党员,虽然能坚持每周集中学习和自学,但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学习的少,学的不系统。

(二)政治站位不够。党员意识、主角意识和先进性意识还不强。有时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应对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行像“旁观者”一样不制止,应对歪风邪气像“局外人”一样不敢与之坚决斗争,与习近平总书记“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在爱党、忧党、护党的意识急需要强化。

(一)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日常工作中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现象,对民族宗教政策学习不够,钻研的不深、不透,满足于一知半解,缺乏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

(二)没有解决好思想上入党的问题。实事求是地讲,自己虽然在组织上入了党,但在思想上还未完全入党,单纯地把党员看作一种政治身份、一种政治荣誉,而未能看作是一份职责、一份担当,对《党章》没有做到“真学、真信、真行、真做”,没有真正搞清弄懂“入党为什么,在党做什么”。这是造成自己党员身份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组织观念不够强的原因。

(一)强化理论武装。要把学习贯彻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经常性要求,把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讲话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各项理论知识,提高理论修养,做到集中学习不掉队,自我学习不落课,树立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

(二)以“进了党的门,当好党的人”的自省自觉,认真学习贯彻党章。集中时间对党章来个再学习,全面掌握党的性质、党的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等核心资料,用好党员“八项权利”,履行党员“八项义务”,自觉用党章、用共产党员的标准,匡正自己的言行。坚持用入党誓词警示自己,从小事抓起,从点滴做起,懂得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努力做好表率,作出样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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