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建议(通用13篇)

时间:2023-11-27 18:42:57 作者:念青松

工作报告应具备条理性和逻辑性,通过清晰的结构和连贯的语言使读者能够轻松理解报告的内容。以下是一些值得借鉴的工作报告案例,希望能对大家的工作报告撰写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

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

来到省二实验高新校区工作已经一个学期了。在这一个学期里作为一名教师的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幸运的来到省二的同时,又很幸运地来到了高新校区的中学部体音美组,这是一个充满快乐和温暖的大家庭。在这我感受到了工作的快乐。

授课班级具体情况分析。

本学期我担6-7年级10个班级的音乐教学工作。分别是七年级6个班(7年11班-7年16班)六年级4个班(6年1班-6年4班)。音乐课的测评标准如下:课堂平时表现,期末卷面考试,期末文艺汇报演出。

课堂平时表现:

我所教的班级中4个6年级班级。6个7年级班级。其中6年级学生相对7年级学生表现的较好。

学生平时课堂上比较好的班级是6年3班和7年12班。表现较差的班级是6年2班和7年14班。7年12班是7年级的实验班。该班平时课堂表现非常好,上课时学生能够积极地配合老师讲课。能作到气氛活泼,纪律不乱。班级学生有很高的艺术鉴赏水平和道德修养。这时我所任课的10个班级中表现最好的班级。卷面考试成绩也排在了10个班级中的首位。6年3班在6年级中表现比较突出。6年3班有几个比较调皮的学生,经过几次教育后这些学生改进很快。课堂上能够遵守纪律的同时积极回答问题。给班级带来了一个很好的音乐学课习环境。

课堂平时表现较差的班级:7年14班和6年2班。

7年14班学生课堂学习气氛不浓,课堂上课时基本没有举手回答问题的学生,缺乏创造力和学习音乐的兴趣。多数学生课堂上有小动作、溜号、说话等情况。多次教育效果不好。

7年11班个别学生影响班级。每节课都要用大量的时间组织课堂纪律。班级学生说话接话想象严重。重点学生:刘浩承于添聪孙语良杨京瀚蒋博高志昂。

6年2班时六年级的实验班,与七年级实验班相比有着较大的差距。班级女同学表现良好,主要问题出现在男同学。该班男同学说话现象严重,严重影响到了其他同学。多次教育效果不好。

期末卷面考试:

成绩最好的班级是7年16班。出现问题:由于本学期期末“红歌会”合唱比赛占用了学生课余时间。临近期末为了不影响学生的其他学科考试。经组内研究决定采用开卷考试。此次开卷考试题内容多位学生自由发挥的文字题。给学生2天时间(周六周日)完成试卷。试卷成绩突出的班级是7年12班和6年2班。较差的班级是7年15班(该班雷同卷较多疑为集体抄袭)。

期末文艺汇报演出:

期末文艺汇报演出是根据教学大纲要求,以班级音乐会形式进行考试。表现较好的班级是:7年12班7年16班6年3班表现较差的班级是:6年4班。其中7年16班的音乐会最有气氛。班级干部经过了精心的策划(演出顺序,邀请函出场顺序班级设计主持人串词)。6年3班的整体节目设计的非常好。7年12班的节目很有艺术气息。演出较差的班级是6年4班(没有演出节目顺序学生没有准备考试内容没有主持人没有班级设计学生积极性不高)。

活动表现:

本学期6,7年级主要的文艺活动有:军训文艺汇演,校庆运动会班级文艺节目,“红歌会”合唱比赛等。

军训文艺汇演中各班节目都比较出色。相对来说7年11班的全班同学大合唱非常出色。校庆运动会文艺表演中大多数班级能够主动利用课余时间排联节目。突出的班级是7年16班6年1班。本学期最后一项大型活动是“红歌会“合唱比赛。6年2班的节目《闪闪的红星》,7年12班的《黄河大合唱》都获得了学校合唱比赛的前10名。红歌会活动中。6,7年级从学生道班主任都能够积极的参与,使学生们的艺术修养以及合唱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红歌会”暴露的问题:

1.“红歌会”初期个班班主任不够重视,临近比赛前几天“临阵磨枪”直接造成了学生上台紧张忘词等情况。

2.平时训练时学生不跟伴奏练习。正式演出时跟不上节拍。

课代表表现:

7年11班课代表李冠达,7年16班课代表李佳绮,等表现出色。

个人总结:

时间过得真快,这个学期很快就过去了。教师这一职业首先让我感受到的是快乐。生活在省二实验这个附有挑战性的环境,身边是一群同龄的充满着活力的同事。每天相伴的是满带着天真的孩子。快乐的背后我感到的是从未有过的压力。压力——不是一种想象出来的疾病而是身体"战备状态"的反应,这是当我们意识到某种情形,或者某个人,或者某件事情具有潜在的威胁性的时候做出的反应。仔细想想压力就是来源于责任,来源于潜意识里的责任。我担心无力面对时刻的挑战,害怕缺乏经验的我无法马上胜任教育工作。我开始彷徨,我渴望鼓励与帮助。这时学校给我配了师父。是师父和同事们的帮忙让我感受到了温暖,同时让我知道在激烈的职业竞争和繁重的工作压力下,我必须以良好的心态对待工作中的困难和挫折,努力学习充实自己。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感言

xx年上半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会以及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宗旨,大力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全面推进法院改革。以开展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狠抓法官队伍建设,法院的管理层次、干警业务素质、案件的审判质量及各项工作达到质的飞跃。

一、以建设“平安**”为目标,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今年1—6月份,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56件,审结421件,审结率为76%,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数上升11%,审结率提高9%。执结案件61件,执结率为43%。

1、刑事审判工作。1—6月份,我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8件,审结25件,结案率89%。刑事案件的收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6%。共判处被告人43名,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名,十年以下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名,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5名。

2、民商事审判工作。1—6月份我院共受理民商事纠纷案件385件,审结319件,审结率为83%。收案数比去年同期上升11%,审结率比去年同期提高9%。从案件性质分析,主要以金融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为主,其中合同纠纷案件共203件,占民商事案件的53%;婚姻家庭纠纷案件94件,占25%;人身损害赔偿案件68件,占18%。在审判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强化调解疏导工作,在已审结的319件民商事案件中,其中调解结案232件,调解率达到73%。

3、行政审判工作。受理行政非诉审查执行案件26件,指导区民委规范罚款决定书,有效地推动依法治区进程。

4、执行工作。1—6月份,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43件(不含旧存18件),执结61件,执结率43%,执结标的金额33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数上升26%、执结率下降26%。自今年2月,按照最高院要求,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清理积案83件,已执结积案24件,执结标的56万余元,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尊严。

5、信访接待工作。“就冲你们的态度,我说啥也不会再上访了”。今年3月的一天,一位年近八旬的老人祁秀峰把一面锦旗送到院长手中后,动情的说了这样一句话。我院为切实解决当事人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问题,及时改正审判工作中的疏漏,建立健全信访复查机制,有效控制了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1—6月份共接待来访群众150人次,信访案件26件,通过解释、引导,使10余起有可能上访的案件处理在萌芽状态。同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1—6月份共批准95起案件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近42万元。

6、强化审判监督力度,提高案件质量。1—6月份共受理各类再审案件8件,已审结2件(含旧存1件)。发挥人民法院内部监督机制的作用,纪检室共评查案件238件。

7、信息调研、法警工作。1—6月份共编发信息简报41条,向新闻媒体投稿被市级新闻媒体采纳17篇,有2名法官撰写调研论文2篇。法警队共完成押解和值庭17件68人次,协助执行11件,完成送达234件。

二、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今年上半年,我院以开展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干警队伍的教育与管理,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培养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1、认真扎实地开展好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按照最高法院和上级党委的通知精神,我院在全体干警中开展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学习教育活动规划,同时积极参加市委政法委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班,我院五名院长、副院长参加了学习班。教育活动做到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到实处。通过教育活动达到“五个大提高”,即:司法水平大提高,办案质量大提高,调解比例大提高,执行效果大提高,群众满意度大提高;实现了“四个明显减少”,即:上访申诉明显减少,违法违纪明显减少,影响形象的事件明显减少,改判发回明显减少。

2、着力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根据自治区高院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法官教育规划》。利用局域网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与研讨。为促进我院信息化建设,我们利用双休日等时间组织干警学习计算机知识,先后组织干警业务学习班12次。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并为学习考试人员提供方便。

3、努力推进作风建设。今年我院借助“八荣八耻”教育活动,根据干警队伍中存在的作风问题,教育引导干警规范职业行为,恪守职业道德。树立人民法院文明办案、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培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摆正主仆位置,自觉地在工作中实现司法亲民、护民、爱民、便民和利民,把司法为民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感言

是为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那么在听完报告之后有什么感言呢?本站小编为你整理了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感言,希望可以帮到您。

“国无法则人无矩,法不公则国不稳。”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信息量很大,全面展现了人民法院的工作,贯穿始终的就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这条工作主线。20xx年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公正司法是灵魂。明确指出,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报告强调的“各级法院对518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60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其中纠正一批重大冤假错案”等,都体现了公正司法。由此可见,人民法院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一切公民,不分民族、种族等,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人民法官必须要始终保持高尚的情操和伟岸的品格,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生活作风,在司法实践中紧绷公正司法和司法为民这根弦,一定要在审理每一起案件中,无论案件大小,无论当事人的社会地位高低,也无论案件有无干扰和阻力,都要严格依照法律公正审理、公正裁判。

深化改革是保障。报告强调,司法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我们要敢于打破各种利益藩篱,勇于向自身开刀,动自己的“奶酪”,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提出了“配合中央有关部门继续推进人财物省级统管等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落实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等各项改革措施。由此可见,司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一环。比如,党的xx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省以下地方人民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其目的就是要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当前改革试点工作正在扎实稳步向前推进。我们相信,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司法的独立性、公正性、权威性一定会进一步增强。

司法为民是落点。指出,政法工作做得怎么样,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是否有利于人民安居乐业。报告强调的“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522.8万件,同比上升5.7%。其中,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案件161.9万件,人身损害、劳动争议、教育、医疗、住房等案件149.4万件,民间借贷案件102.4万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21.9万件。”体现了保障民生司法为的原则。同时,在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等权利意识日益提高的今天,在网络时代瞬间聚集民意的推动下,传统的程序正义已不足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正因为如此,报告强调的“建立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通过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推送案件流程信息,变以往当事人千方百计打听案件进展为法院主动向当事人告知,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必将增进群众对司法裁判的了解和理解,彰显法治的文明和尊严。

法治的目的,是增加公众的安全感,让他们对未来有更稳定的预期。站在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上,人民法院接触社会最广泛、触及问题最深入,只有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开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局面。

依法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审理刑事案件1504件,判处罪犯2748人。其中,审理涉黑、故意杀人、绑架、“两抢一盗”、诈骗等案件480件768人;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7件30人;审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2件29人,其中副厅级以上4人。

审理民事案件3865件、商事案件6902件。

审理民事案件3865件、商事案件6902件,调撤结案2776件,调撤率26%。审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案件894件。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房屋租赁等案件1630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391件。审理知识产权案件1184件。

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953件。

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953件。审理涉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案件485件。判决撤销行政行为、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案件79件。审理国家赔偿案件33件。

审结减刑、假释案件5751件。

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能,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审理再审案件184件,其中,维持原判82件,改判59件,发回重审16件,调解和撤诉16件,其他11件。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5751件,对7名不符合条件的罪犯收监执行。

将17313名“老赖”纳入最高法“失信黑名单”

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27880件,同比上升40.9%,标的额106亿元。组织开展打击拒执行为专项行动,限制出境1838人次、限制高消费14684人次、司法拘留557人、刑事拘留15人,将17313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黑名单”,当事人自动履行率同比上升7%。

重点组织实施刑案速裁等5项改革。

适时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权力清单。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终身负责制。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审(执)结案件768件。

顺利完成立案登记制改革。立案登记制运行以来,行政案件同比增长70.6%,国家赔偿案件同比增长33.3%。

全面实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健全速裁案件专门审判组织,配套开展裁判文书精简与说理改革,探索建立“即诉即审”工作模式,共审结刑事速裁案件622件692人,平均审限缩减至4.5天。

扎实推动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审理申请再审、申诉案件289件,依法决定再审38件。接待处理来信来访3310人次。向5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8万元。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开展庭审网络视频直播118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65598份,其中长沙中院14244份。

切实加强法院建设,自觉接受监督。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和上级法院党组报告制度,坚持中心组学习和班子成员讲党课制度。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培训法官和人民陪审员2558人次。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选任18名廉政监察员,全面开通举报网站。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取消对基层法院考核排名。自觉接受监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意见、提案215件,审理检察机关刑事抗诉案件20件,民事抗诉案件5件,其中维持12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3件。

展望。

20xx年。

罗衡宁在报告中说,20xx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为长沙率先建成全面小康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20xx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坚持服务大局,更加充分发挥司法职能。

通过公正司法、提高办案质效、在个案处理中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市委的决策部署提供司法服务。建立宏观经济形势研判机制,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支持。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小微型企业因资金断裂引发的涉诉案件。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健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机构。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共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坚持司法为民,更加主动回应司法需求。

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规范诉讼服务标准,丰富便民利民措施。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机制,提高实际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充分发挥诉讼费缓减免制度作用,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坚持问题导向,更加扎实推进司法改革。

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主审法官与合议庭办案机制、院庭长审判管理和监督机制、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实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继续抓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加快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与裁判文书说理改革。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

坚持从严治院,更加有效提升司法公信。

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大力度实施非法干预记录与曝光惩戒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积极落实法官职业保障,维护法官尊严和司法权威。协调解决基层法院人案矛盾,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团结带领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向着更好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执行得了”而奋发努力,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全年通过狠抓“七个强化和一个自觉”,使全区法院各项工作呈现良性循环,取得了显著成效。

强化政治定力,理念创新引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系列全会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争强“四个意识”,用“五大发展理念”统揽法院工作,以理念创新为引领,明确全年七项重点工作,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强化审判职能,服务“两个建成”。狠抓审判执行工作第一要务,始终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恐怖犯罪,切实维护边疆巩固安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运用法治手段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进行,服务经济平稳发展;积极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构建全覆盖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加大对弱势群体司法保障力度,加强涉军维权审判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依托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公开四大网络平台,全面深化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大公开,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全年通过广西阳光司法网公开发布案件流程信息581万多项,公布裁判文书29万多份,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录播案件4500多件,网友点播611万人次;完善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调解、审理、执行“绿色通道”,推进便民诉讼网络建设,提供网上“一站式”服务,减轻群众诉累;加强司法救助力度,依法向2399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资金1937.8万元,对17432件案件缓减免交诉讼费7293万元,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

强化司法改革,着力破解难题。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的要求,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推进审执分离改革,积极探索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有效地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

强化创新驱动,推进“执行得了”。事不避难,难也不难。广西法院坚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号令,自己给自己加压,提出从20xx年5月到20xx年5月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广西执行难问题。工作中,全区法院巩固发展“党委政法委领导牵头、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法院依法主办”的执行机制,形成全社会的合力解决执行难,开展两个执行月活动,集中解决执行积案难案,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攻克大案难案,推动信用惩戒联动机制建设,推动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强化特色服务,促进地方发展。广西法院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也依法保障发展。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自治区“四大战略”和“三大攻坚战”,组织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方式,开展司法特色服务经济活动,努力为各地特色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扎实开展“。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党风廉洁建设、基层基础建设。

抓手有力,成效显著,亮点纷呈。

审判质效再创新高。全年受理各类案件528539件,结案460514件,同比分别上升20.7%和18.8%,审限内结案率达99.7%。其中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6746件,审结43566件,同比分别上升13.6%和14.3%;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17480件,审结269323件,同比分别上升17.4%和14.4%;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1009件,审结8336件,同比分别上升34.4%和29.2%;受理各类涉环境案件9533件,审结8031件,同比分别上升9.5%和8.4%。

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全区法院院庭长主办案件194826件,占全区案件总量的36.9%。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带头主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带领全区各级法院院长走到审判一线,大大推进了全区法院司法公信和权威的提升。

法官员额制改革如期完成。经过考试考核、严格遴选,全区4331名法官进入员额,实际入额比例为33.8%。入额法官知识、年龄结构明显优化,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成效显著。全区法院有62%的一审案件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11个试点法院适用简案快审机制,刑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从20xx年的26天缩短到8天,大大提高办案效率,探索出了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的新途径。

执行工作硕果累累。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17314件,执结104231件,同比分别增长37.3%和37.9%执结率89.67%,执结标的金额526.03亿元,旧存案件大幅减少,执行案件开始步入良性循环。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会主任彭清华、自治区主席陈武等领导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和指示对广西法院的执行工作予以肯定。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对广西执行工作先后四次作出批示,并在9月29日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上给予表扬。

司法特色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各级法院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扎实开展司法特色服务经济活动。南宁法院、来宾法院积极开展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柳州法院、玉林法院、梧州法院、贵港法院开展服务工业企业项目建设;桂林法院、北海法院、贺州法院开展服务生态旅游经济活动;百色法院、河池法院开展服务脱贫攻坚战活动。司法特色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

接受监督有落实。20xx年11月28日,自治区人大会听取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报告后,提出“执行公开”要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广西高院立即研究,采取措施,按照三统一要求推进执行工作。还有11件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办结。

积极谋划,谱写新蓝图。

20xx年,全区法院继续狠抓七项工作。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乘势而上,继续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重大战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和各方面监督,以监督促公正、树公信。从七项工作打算中可以看出,广西法院在新一年工作中将继续用新发展理念统揽法院工作,切实维护政治安全、权力安全、制度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将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砥砺前行,努力建设法院新发展。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议

和专题报告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行使监督权的基本形式。本站小编为你整理了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议,希望可以帮到您。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强院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xx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中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固原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仁院长所作的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xx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在加大服务保障力度、扎实推进司法改革、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上有新作为,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为加快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固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大新县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赵权富副院长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xx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和目标任务,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和四大战略布局为引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继续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切实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促进平安大新、法治大新建设,为大新实现与全国全区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范文

(一)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审判买践,积极开展各项审判工作。

1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两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件,结案件,结案率%。共判处各类犯罪分子xx名,没有发生超审限和超期羁抑案件。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顺利审结了案、案等一系列在全区有影响的案件.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成功审结了案,得到了社会各界群众的高度赞扬。吸取外地经验,把协调机制引入行政审判之中,既维护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权成.又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大非诉行政执行力度共受理件.结案率%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就计划生育、道路规划拆迁、非法占地建窑等案件进行集中执行.有力地配合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并为全区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努力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4加大执行力度,力克“执行难”。认真贯彻党中央号文件精神,加大执行力度、讲究执行艺术、规范执行行为。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件,执结件,执结率为%。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x万元,执行工作始终处于全市法院前列。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执行方式,探索出公告执行、悬赏执行、限制高消费、发放债权凭证等行之有效的方式,采用“早出击、晚突击、节假日搞袭击”的方法,力克“执行难”。建立健全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执行款物管理办法》等执行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开展了“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有力促进了执行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5加强审判监督工作。认真审查处理提出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实施中诉听证制度,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申诉难”问题。共受理审判监督案件件,结案率%。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对确有错误案件依法予以纠正。通过深入细致的审判监督工作,维护了公正裁判的既判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以“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1、认真组织专项活动。结合法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扎买有效地开展了“制度建设年”活动、“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基层建设年”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等。这些活动的全面铺开和深入进行,着力解决了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制度建设年”提出以队伍建设为突破口,制定完善了多项规章制度,并印制成册下发每位干警,买现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工作格局;“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从端正执法思想、工作作风、审判活动、学习生活等入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规范法官行为、塑造法官形象;“基层建设年”注重加强法院工作基础,加快推进“两庭”建设步伐,目前审判综合大楼已经开工莫基,法庭已建成投入使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端正了广大干警的执法理念。

2、狠抓干警教育培训。制定实施了《干警学习培训计划》,法官进级晋职均参加省法官学院的培训学习,鼓励干警考研读博,参加全国司法考试,并对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举办各类审判业务、研讨会、专业技能培训会,扩大教育培训的覆盖面和买际效果。在工作任务重、人员力量少的晴况下,专门批准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员离岗学习,其中有xx名同志通过了司法考试。教育培训工作,为法院长远发展培养储备了优秀人才,使全院千警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理解运用法律能力明显增强。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认真落实党风康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实行廉政保证金制。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xx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的决议,狠抓审判执行本职,强化职能作用发挥,完善制度、机制管理,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3043件,办结42421件(含旧存,下同),同比分别上升1.4%和0.5%。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652件,办结1652件,同比分别下降12.2%和10.4%。

刑事审判注重宽严相济。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158件,同比上升8%,判处罪犯4329人,同比下降1.4%。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意见》,坚持区别对待、严之有据、宽之有度,依法惩治犯罪行为。审结杀人、抢劫、涉毒等严重犯罪案件194件,从严惩处罪犯27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104人,占该类罪犯的37.6%;审结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案件659件,判处罪犯855人;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61件,判处罪犯156人;审结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7件,判处罪犯111人;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1108件,判处罪犯1108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3件,判处罪犯128人。强化庭前社会调查评估,对2132名具有从宽情节的被告人依法适用非监禁刑,适用率同比上升了8.6个百分点。制定《关于完善死刑案件审理程序的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刑事庭审功能,严把刑事案件尤其是死刑案件的事实、证据关。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5件,有效防止“替人顶罪”、证据不足被定罪等案件发生,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检验。

民商事审判注重案结事了。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一审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5766件,涉案标的额109.7亿元。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3931件;审结人身损害、财产权属纠纷案件1353件;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7465件,涉案标的额29亿元。依法审理涉军维权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在民商事审判中坚持调判结合,推进诉调衔接工作有序开展,共调解撤诉案件20758件,调撤率为62.7%。对不宜调解以及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作出裁判。青田法院成立全国首个涉侨诉讼服务中心及涉侨审判调解室,高效妥善化解涉侨矛盾纠纷。

行政审判注重依法维权。坚持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53件,协调撤诉率为22.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8%,位列全省首位。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6.2%,同比上升了11.5个百分点。继续试点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制度,集中指定莲都、龙泉、松阳3家基层法院管辖一审行政案件。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法院来丽水调研,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吸纳了该种跨行政区域管辖模式。增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67件,裁定准予执行247件。召开市政府和市中院第八次联席会议,就推进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形成纪要。出台《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行政决定审查执行工作的意见》,支持环保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分析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建议和对策。

主动服务中心工作。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战略,努力发挥好司法服务和保障作用。针对改革试点、企业帮扶和“三改一拆”中的涉诉热点问题开展了85项调研,共有24项调研成果获省、市领导批示肯定。出台《关于为全市“五水共治”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从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鼓励公益诉讼、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方面强化对“五水共治”工作的司法保障。召开司法保障绿色生态发展主题院长读书会,凝聚共识。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案件审判情况,公布典型案例,营造共同保护绿水青山、促进绿色生态发展的氛围。莲都法院编印《“五水共治”法律知识宣传手册》,积极宣传依法治水理念。

助力经济转型升级。支持农村金改试点,出台《关于为推进农村“三权”抵押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试行意见》,努力从司法层面回应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法律疑问,解决现实问题,促进试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助推经济创新健康发展,审结侵害著作权、商标权及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37件,加强主题宣传,鼓励和引导企业依法维权。妥善调处涉企纠纷,推进涉困企业差异化司法处置,审结涉企案件7940件,涉案标的额89.4亿元。审结破产案件3件,涉及债权债务金额4.2亿元。妥善办理金融借款、担保物权实现等相关案件,努力化解金融不良资产,盘活企业存量资产7.1亿元,释放土地资源505.2亩,厂房等房屋面积52.5万平方米。面对丽水涉房地产企业集资借款纠纷积滞的突出问题,经反复调研,确定分类处置、渐进化解的意见,以司法程序有序受理解决纠纷。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落实涉诉信访改革要求,建立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院内部协作、与检察机关衔接配合、律师等第三方参与、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移送、依法处理违法上访等工作机制。在法治轨道内化解信访老案12件,甄别终结24件,落实第一批39件终结案件移交工作,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及基层组织做好信访人的解释疏导、困难帮扶、教育稳控等工作。依法打击信访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对6名寻衅滋事、妨害公务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全面启用诉讼诚信管理系统,对当事人诉讼、执行失信和妨害司法行为予以记录,依法打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秩序。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34份,获采纳并反馈22份,有效发挥了司法活动对优化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

大力破解执行工作难题。开展“执行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发挥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作用,出台《执行实施案件操作规程》,拓展“点对点”查控体系,推进“一性两化”建设。共执结各类案件11805件,执结标的额58.1亿元,实际执行率为44.5%。全年通过网上“点对点”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42144次,涉及案件数12476件,查询到银行存款22亿元、车辆11124辆、房屋11362处、土地2445处,并依法予以处置执行。强化压缩被执行人活动空间等间接执行措施,完善执行案件信息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接机制,共限制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信贷以及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等高消费14329人,限制出境1993人,司法拘留225人。开展“打击拒执罪夏季攻势”等专项活动,以拒执罪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7人,执行威慑和惩戒体系功能得到较好发挥。

不断丰富便民利民举措。大力推进立案大厅规范化建设,通过法官导诉服务、流程墙板明示、触屏电脑查阅等方式,提供内容更为丰富的便民服务。推行立案调查令制度,方便当事人和律师到档案、民政、公安等部门调取证据,有效缓解因“取证难”导致的“立案难”问题。自主研发诉讼信息交流平台,分案组建诉讼参与人和承办法官透明、留痕的网上交流群,方便案件各方即时沟通,并试点法律文书电子送达。强化巡回审判等诉讼服务,遂昌法院成立驻社区党员法官工作室,运用“诊疗式”工作法化解邻里纠纷,受到社区居民欢迎。推进档案电子化工作,7家法院实现建院以来全部档案电子化,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开通12368司法服务电话热线,接受群众咨询,并通过短信等方式向当事人告知案件进展。设立“丽水法院司法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将法官信息、诉讼指南、案件查询、司法网拍、裁判文书、庭审录像和举报投诉平台等扩展至移动终端,方便群众通过新媒体获取司法资讯、监督法院工作。

着力强化涉案民生保障。开设绿色通道,妥善审结劳动争议案件520件,审结赡养、扶养和抚育案件72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龙泉法院联合劳动监察等部门建立欠薪维权约谈制度,通过约谈企业主和工人代表妥善处理企业欠薪纠纷,保障劳动者权益。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活动,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166件,执行到位标的2030万元。做好扩大刑事辩护工作,共为512名符合条件的被告人通知(指定)辩护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上辩护率”达到92.9%。推行信访人法律援助引导机制,会同市律师协会建立信访人“一对一”法律援助引导机制,法官与律师合力化解涉诉信访纠纷。积极争取残联支持,全市法院同步建立残疾人专项司法救助基金,进一步完善了司法救助、残疾人救助、慈善救助等综合救助机制。共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缴诉讼费694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88.7万元。

健全司法公开机制。全面深化“六公开”和三大平台建设。共对16342件案件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对17271份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组织网上庭审视频直播2次,微博图文直播9次,网站发布庭审录像67件。坚持“公开网拍优先”,在淘宝平台拍卖被执行人厂房、土地、住房和汽车等物品480件次,累计成交金额10.1亿元,平均溢价率为29.4%,为当事人节省拍卖佣金2457万元。

完善群众参与机制。积极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299名,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达98.6%,位居全省前列。举办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等活动110次,组织7645人次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在“丽水信息港”全程直播首期法官论坛活动,法官和法学专家公开研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等热点问题,吸引4000多人观看和参与网络互动交流,提升了法院工作透明度。

接受人大和各方监督。认真贯彻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0件。严格落实市人大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相关要求,主动报告法院事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会专题报告贯彻实施《律师法》工作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刑事庭审评比活动,对庭审情况进行打分评价。扎实做好定向分级联络工作,定期编发《代表委员联络专刊》,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会同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建立民事检察建议工作对接机制的实施办法》,发挥法律监督在进一步规范审判工作中的作用。审结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案件32件,其中改判或发回重审11件,维持12件,调解撤诉等9件。

切实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年初即确定了加强审判、执行等49项重点工作,层层推进、重点督办、狠抓落实。全国首创法院智慧司法综合平台,运用大数据云引擎和人工智能技术,即时监控、分析案件各类信息,强化办案管理。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建设,集中开庭审理,简化庭审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出台《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的研讨纪要》,统一裁判尺度。充分运用案件审级监督、审务督察、质量评查和“百案回访”等形式,提升办案质量。科学运用质效评估数据,结合合理区间值,每月开展异常波动数据专项分析,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嫩江

二是要把这次教育活动和工作作风整顿结合起来,要从思想上纠正各种问题和不良作风,在全院形成一种树正气,压歪风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把这次教育活动同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真正做到思想观念上“司法亲民”、工作措施上“司法便民”、实际效果上“司法利民”。要深入开展向蒋庆、宋鱼水、李增亮学习,推动广大法官干警时刻注意恪守职业道德,崇尚司法诚信,确保司法廉洁,弘扬司法文化,为增强司法能力、提高思想水平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1」「2」。

3、创建学习型法院,培养综合型人才。每位法官都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程序意识、质量意识、道德意识,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一是继续开展好“专升本”等各层次的学历教育,提高队伍的文化素质;二是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的开展以能力型、专业化为主的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注重提升法官的专业化司法水平;三是坚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通过全面组织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实用性调研比赛等活动,引导法官开展运用法学研究,努力增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解决审判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四是法官学习的形式要多样化,年内要安排一至二次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纳入年终考核;五是加强书记员队伍规范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提高书记员专业工作水平,确保今年全面实行庭审微机记录。

4、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完善各项廉政建设制度,建立长效的廉政保证制度,强化“一岗双责”,努力形成包括“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在内的法院队伍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二是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纯洁法官队伍。使法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得到明显的提高。三是坚持行之有效的警示提醒制度、诫勉督导制度、训诫纠错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及时对有轻微司法不廉洁行为的人员,充分运用离岗学习、惩戒监督等强制教育手段,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办惩处力度,确保队伍的纯洁性。

四.发挥审判职能,努力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为使我院的服务大局工作能够做到有的放矢,xx年年,我院在原有的法院服务大局工作原则和措施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探求新思路新方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打造“服务型法院”,为全县的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为社会稳定出力献策。

1.要平等保护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在审判工作中要围绕各项改革和建设任务,严格遵循法制统一的原则,依法审理涉及不同性质市场主体的民事、行政案件,平等地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保障公平竞争秩序,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2.要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妥善处理好由人民内部矛盾引起的各类纠纷和件,努力消除各种社会隐患。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侵犯外地客商和本地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敲诈勒索和哄抢、盗窃、破坏企业生产、电力和通讯设施等方面的犯罪分子。加大对赃款赃物和违法所得的追缴力度,切实保护好公民和企业的劳动、经营成果,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依法加大对各种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对在企业改制、新企业审批、土地流转、资金拆借、产品营销等过程中发生的利用职务职权贪污、索取贿赂、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犯罪坚决打击。

3.提供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要坚决打击利用经济合同诈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扰乱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尤其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假冒伪劣犯罪活动。加强与有关方面的配合与协作,堵住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的源头。依法调节市场经济关系,大力维护和保障社会信用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通过审判活动引导、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建立起完善的信用体系。依法处理市场主体间不公平竞争案件,对不守信用、恶性违约、欠债不还等行为,要适用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同时,积极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制裁、制止行政侵权、行政违法行为,同时也要维护合法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以司法手段支持依法行政,维护行政权威。

4.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优化执行措施,依法促进市场资金健康顺畅流转。要大胆探索多种执行方式,讲究执行艺术,积极实施交叉执行、指定执行、督办执行、排期执行等新举措,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果,最大限度地使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得到实现。审慎采取强制措施,维护企业正常运转。在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既要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负债企业生产经营等活动的正常运行。

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20xx年,在省委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会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党的提出的“五位一体”建设总体布局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为人民司法,以加强司法公正、司法作风、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省法院受理案件767801件,同比上升7.53%;审执结738857件,同比上升7.82%。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8160件,审执结6792件。

一、围绕推进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省法院突出打击重点,坚持宽严相济,审理一审刑事案件39618件59398人。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审理危害国家安全和故意杀人、爆炸、绑架、抢劫等重大刑事案件8601件13338人,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重刑率为35.29%;积极参与藏区反自焚专项斗争,严格按照刑法和司法解释依法审判相关案件,维护藏区安定团结。依法惩处经济领域犯罪。审理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传销等重大案件739件1375人,保障市场安全。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392件,判处罪犯20xx人。主动开展专项审判,集中打击突出犯罪。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开展“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月”活动,集中审理、公开宣判重大毒品犯罪案件713件1254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审判,审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00件1671人,依法严惩了一批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开展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审判,促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审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等犯罪案件518件853人。推进刑事裁判尺度统一。省法院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状况,出台审理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指导文件,及时调整裁判尺度,统一犯罪数额认定标准,保证执法的严肃性。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理。严格减刑、假释办理程序,依法对28251名罪犯予以减刑、假释。

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民事裁判的规则导向作用,积极维护市场秩序。全省法院共审理一审民商事案件453455件,涉案金额967亿元。依法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审理买卖、担保、交通运输。

合同。

纠纷等案件31640件,维护市场诚信原则,制裁违约欺诈;审理借贷、融资租赁、保险、票据等金融案件92857件,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维护金融安全;审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等房地产纠纷案件15323件,促进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切实增强市场活力。省法院出台“为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2个文件,加大服务大局指导力度。全省法院稳妥审理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股权转让等案件1400件,支持化解产能过剩和生产要素的流动整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审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案件2154件,保护自主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和文化发展繁荣。经过积极争取,最高法院批准我省三级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审理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388件,充分体现平等保护原则,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对外开放。维护经济平稳发展,防范经济发展中的诉讼风险和法律风险,结合审判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全省法院制定117项司法保障措施,提出128项司法建议。高度重视“4•20”芦山地震涉灾案件审判工作,省法院及时出台3个《意见》,指导开展涉灾案件专项审判,就妥善化解涉灾保险、财产应急征用等7类涉法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省重建办予以转发。雅安法院出台20项工作措施,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一批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促进了灾区社会稳定。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理一审行政案件4127件,其中,在判决的1090件案件中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等282件。加强行政诉讼协调,建立涉工商行政、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土地纠纷等类型化案件综合协调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35.48%。试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确定成都中院、广安中院为试点法院,探索司法审判管辖区域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提升行政审判效果。促进依法行政,省法院通过发布年度报告,对行政诉讼比较集中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执法中的问题提出建议,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改进工作。成都等地建立政府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定期通报制度,绵阳将行政诉讼典型案例作为干部培训教学内容。认真实施《国家赔偿法》,依法保障赔偿请求权人合法权益,审理国家赔偿案件118件,决定赔偿9件,赔偿金额509.8万元。

二、围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全省法院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改进提升司法为民工作。

加强对涉民生权益的司法保护。积极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假售假等犯罪案件134件379人。我省首例判处刑罚的朱廷杰、汪永建等生产销售“地沟油”案,涉案销售金额200余万元,法院依法从严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六年六个月,分别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和八十万元。依法惩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审理我省肖家湾煤矿“8•29”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等危害安全生产刑事案件47件62人。省法院9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涉民生权益保护的重大典型案例,扩大审判效果。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犯罪,加大罚金等财产刑适用力度,重庆云光化工有限公司等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5名责任人员被依法严惩,该公司被处罚金五十万元,最高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国公布。切实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处力度,审理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等犯罪案件138件,对140名罪犯依法予以惩处;审理婚姻继承、抚养赡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以及涉军案件等131266件,为32602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878.28万元,向3711名生活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2398.28万元。胡克金拖欠20余名农民工工资12万余元,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支付其仍拒不支付,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全省法院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司法为民大拜年”活动,通过专项审判、集中执行等方式,审执结涉民生案件10495件,为当事人兑现9.47亿元,得到社会充分肯定。

建设“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基层法院。在全省法院建设功能齐备的诉讼服务中心,并根据群众诉讼需求,打造类型化诉讼服务。在案件较多的中心城区,已有137个法院开通网上立案、信访、查询等网上诉讼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的远程和自助式服务;在山区、边远乡村和牧区,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在工业园区和人口较密集的乡镇、街道,设立法官工作站、社区法庭、诉讼服务点,定期开展法律咨询、调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诉讼机制的快速处理作用。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强化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简案快审的职能作用,全省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382297件,同比增长24.87%,其中,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占82.70%,调解率达76.48%;积极发挥小额诉讼制度作用,减轻当事人诉累,速审速裁小额诉讼案件3062件,平均审理时间11.32天;加大督促程序适用力度,全省法院依法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731件,15日内为债权人兑现金额4651.16万元。总结推广眉山法院“诉非衔接”工作经验,引导群众选择方便快捷的纠纷解决方式,降低诉讼成本。积极推进司法民主。确定21个基层法院试点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从基层群众中选任陪审员范围,增补592名人民陪审员,全省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89.93%,同比提升9.77个百分点。

三、围绕司法公信建设,大力加强公正司法。

全省法院以实施新修改的刑事、民事诉讼法为契机,努力提高办案质效,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按照新修改的刑事、民事诉讼法要求,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全省法院受理申请排除非法证据212件,经法庭审理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79件,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全面落实二审普遍开庭规定。完善刑事案件庭前会议制度,推行民事案件庭前证据交换,提升庭审质量和效率。全省法院二审开庭率达64.96%,同比提高9.19个百分点。尊重和发挥律师作用。认真听取辩护代理意见,省法院专门出台2个文件,进一步保障律师充分行使辩护权、诉讼代理权、会见权,全省196个法院设置了供律师阅卷和准备出庭工作的专门场所,为律师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以提升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重视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感受认同。充分发挥质效评估考核的导向作用,省法院定期通报案件质量评估情况,重视分析服判息诉率等反映办案质量的核心指标,引导各级法院有针对性地改进提升审判工作。省法院审判委员会新设立刑事行政、民事审判两个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发挥全委会、专委会对案件质量的指导把关作用。全省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3.82%,同比上升1.07个百分点,案件质效保持在全国法院较高水平。切实发挥审级监督指导作用。省法院制定下发对修改后民诉法的适用指导意见,定期编发典型案例,加强案例指导;各级法院坚持对发改、指令再审案件逐案评查,梳理案件审理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指导、经验交流等工作。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省法院共办理刑事、民事抗诉案件572件,根据检察建议依法启动再审程序48件。

以深化司法公开促公正。全面推动执行流程公开,开通全省法院执行信息网上查询平台,189个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执行事务窗口,161个法院安装执行信息自助查询终端或开通查询电话,使申请执行人能够随时了解执行重要节点信息、执行工作措施和执行结果。加大庭审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全省法院建成410个科技法庭,对庭审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138个法院开通互联网站,72个法院开通官方微博,开展庭审网上直播、微博直播,让社会公众实时了解庭审情况。积极推行裁判文书公开,131个法院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让司法裁判结果更加公开透明。

以攻克“执行难”为推动,树立司法公信权威。构建“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与公安、工商、金融、房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实时查询。将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有效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7959件,执结155261件,标的额299.28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72.34%,同比提高7.76个百分点。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力度,执结案件2882件,为金融机构执行兑现19.63亿元。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活动,积案全部化解,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全国排名第一。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推广。

四、围绕建设一流队伍,努力提升素质能力。

全省法院坚持以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着力在司法作风、司法廉洁、司法能力方面下工夫,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司法作风。发挥先进典型教育示范作用。我省剑阁县“背篼法官”郭兴利被省群教办确定为重大先进典型,全省法院以郭兴利同志为榜样,迅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开展专项治理。省法院针对“四风”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专项治理。对年底“立案难”、对当事人“冷硬横推”、庭审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各地法院普遍开展纪律作风巡查和明察暗访,及时整改问题,促进了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司法廉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法官廉洁自律意识。向当事人随案发放“作风、效能、廉政监督卡”,让法官办案接受当事人监督。开展对中级法院班子、队伍建设的司法巡查,专项治理违规配置使用公务用车、违规经商营利、违规持有会员卡等问题,严肃处理违纪人员。积极受理群众举报,主动梳理在司法巡查、案件评查中发现的线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去年全省法院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3件9人。

注重人才培养,提升司法能力。全省法院招录人员1207名,其中1087人充实到基层法院。结合新修改的刑诉法、民诉法实施,开展高密度、多层次、全覆盖学习培训,举办25期法官培训班、专题研讨班,培训干警6000余人次;联合高校培训“藏汉双语”法官,组织讲师团赴彝区、藏区法院巡回授课,共培训民族地区法官1600余人次。开展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表彰奖励活动,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一年来,全省法院共有67个集体和383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4个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15名法官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全省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省人大会汇报、省政协通报全省法院工作情况。向省人大会专题报告了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民事诉讼法的情况。省法院办理落实省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积极回应代表、委员提出的进一步解决执行难、打击毒品犯罪和食品安全犯罪等方面的建议,作出工作部署要求,采取了相应措施。开展“代表委员走进法庭听审判”、“开门迎监督”等系列联络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等7200余人次。邀请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成都法院司法公开、内江法院文化建设、泸州法院打造“三型法院”等工作情况,使代表、委员全面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全年共走访代表、委员8500余人次。

各位代表,20xx年全省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法官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对待群众的态度和作风还有待进一步改进;二是有的法官能力不强,司法水平不高,还存在影响司法公正高效的问题,司法廉洁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长期困扰法院的办案任务繁重、基层法院人才流失、偏远地区法院进人难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部分法院基建历史债务依然沉重,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的物质经费保障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对以上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的支持和帮助下,努力加以解决。

20xx年,全省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工作部署和本次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积极推进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坚持司法公正、深化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四项工作”为推动,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实现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服务保障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围绕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七项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注重依法妥善审理涉及重大产业项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城镇化建设等案件,为我省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创新驱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推进重点区域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服务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以及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犯罪,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案件。积极开展涉民生专项审判活动,为老弱病残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大力提升司法为民效果。积极推动“诉非衔接”,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有效分流。

三是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树公信,大力建设打造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公开”平台,让司法更加阳光透明。进一步规范司法活动,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确保公平正义。抓好涉诉信访改革,促进在法治轨道内化解信访矛盾。

四是大力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中基层法院第二批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司法廉洁建设,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法官遴选机制。加强司法能力和法院文化建设,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提升法官素质能力。

五是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三型法院”建设,夯实司法公信根基。推进人民法庭职能创新,更好地发挥人民法庭就地化解纠纷的作用。稳定基层队伍,健全完善基层人才培养、激励关爱机制。深入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不断扩大基层司法民主。积极争取支持化解基层法院基建债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我省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省实现“两个跨越”,谱写伟大中国梦四川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xx年的主要工作。

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和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受理案件420430件,同比上升1.7%,审结404022件,同比下降1.4%,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7.5%,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7.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4%。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推进平安北京建设。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1474件,判处罪犯23117人。过去的一年,一批大案要案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解疑释惑,宣扬了法治,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理解和信任。一是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韩磊摔童、首都机场爆炸、梁桂山驾车冲撞24人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4529件,对1683名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力维护了首都安全稳定。二是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及涉铁路部门系列案、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290件,对364人判处刑罚,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发挥了惩戒效果,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三是依法严惩危害民生的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98件,对536人判处刑罚,并就审判中发现的食品药品监管漏洞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完善。四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发挥刑罚的教育感化功能。市高级法院在全国高级法院中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完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心理评估、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机制,强化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59823件。一是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重点,依法审理民事案件。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社会保险缴纳等问题进一步明确执法标准,对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等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全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6248件,维护了正常的用工秩序,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就旅游消费中零团费、强迫购物等问题发布审理指南,全年审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2758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与市妇联签署《关于在全市法院建立妇女维权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依法审理涉军案件,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二是以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依法审理商事案件。随着民间借贷规模的扩大,民间借贷纠纷大量增加,20xx年审结此类案件10472件,同比上升14.9%,注重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推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依法制裁高利贷等不法行为,并以新闻通报会等方式,向社会集中发布典型案例和裁判标准,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妥善审理涉及“新国五条”房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保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全年审结房地产案件22548件,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修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操作规程》,依法妥善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21件,推动不符合首都产业政策的企业有序退出,促进了首都产业结构调整。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优化了首都投资环境。三是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民商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0.2%。在全国首例空难赔偿案中,法院经过100余次谈话、开庭和调解,促成33名遇难者的107名家属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后被告给付了全部赔偿款,同时促成未提起诉讼的其他22名遇难者的家属达成和解,彻底化解了纠纷。加强诉讼与非诉调解机制的衔接,开展人民调解进法院等工作,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486件,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

(三)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促进科技创新、文化创新。随着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性不断增强。20xx年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5628件,同比上升9.1%。一是主动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市高级法院制定《服务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文化艺术等6大行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对策措施。姜颖法官知识产权服务团队以网络公开课等方式,结合案件审理,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得到社会好评。二是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加强对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的研究,就网络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专利侵权判定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标准。审结国际四大唱片公司与搜狐、搜狗音乐作品著作权系列案,百度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全国首例行业协会横向垄断案等重大、新类型案件。在最高法院公布的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10大创新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中,北京法院有16篇案例入选,数量居全国首位。三是完善知识产权审判组织。建立首家知识产权专业人民法庭——中关村法庭,试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

(四)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随着法治建设的发展,行政相对人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需求不断增长,20xx年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0264件,同比上升9.3%。一是坚持合法性审查。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12.1%。同时,结合行政机关败诉案例,分析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建立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推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大行政纠纷化解力度。在案件审理中,促进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权利义务,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案件撤诉率达36.2%。三是发挥行政审判的服务保障作用。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为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时化解房屋征收、违章建筑拆除中的矛盾纠纷,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保障我市重点工作开展。

二、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公正司法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最大期待。全市法院着力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努力以当事人能够感受到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一)深化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认真贯彻最高法院部署,开展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出司法公开走在全国法院前列的工作目标。一是建设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平台。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外,今年1月1日起,全市法院所有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传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将案件事实认定、裁判说理、法律适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二是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为实现审判、执行全程公开,梳理出18类60项上网公开内容。目前,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期已投入运行,公众可查询诉讼指南等静态信息,二期正在试运行,今年6月底前将提供案件办理实时进展查询服务。三是继续深化庭审公开。在保障公民旁听庭审的基础上,加大庭审直播力度,市高级法院建立的全国首个庭审直播网每日进行庭审直播,已累计直播7527期。开通北京法院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实时播报大要案审理情况,20xx年6月上线以来发布信息1335条,关注网民达到96万。四是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扩大陪审员选任范围,拓展参审监督形式。全市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91.5%,同比提高18.7个百分点,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9.3个百分点。

(二)以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为重点,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20xx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全市法院以两部新法的贯彻实施为重点,开展全员培训,调研解决法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正确适用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权威。一是转变司法理念。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理念,坚持疑罪从无,坚持证据裁判,强化司法机关之间的监督制约,发挥辩护律师的作用,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全年对18件刑事案件的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对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报最高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没有出现因事实证据问题不予核准的情况。牢固树立程序公正、庭审中心理念,切实做到证据在法庭审理中展示、事实在法庭审理中认定、是非在法庭审理中辨明,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人次增加了41.7%,二审开庭率提高了8.6个百分点,庭审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统一司法尺度。在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市高级法院调研解决了42个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制定了《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指导意见》、《适用简易程序的工作意见》等配套文件12件。在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针对小额诉讼程序、第三人撤销之诉等新制度,在三级法院联动调研、积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法律适用的指导意见。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市高级法院对历年制定的80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判委员会研究,确定有效文件239件,部分有效26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明晰了审判工作标准。同时,建立了公报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定期向社会发布,实现了制度规范的公开。四是加强和规范审级监督。市高级法院和各中级法院通过二审、再审程序,依法监督纠错,保障执法统一,全年审结二审案件36853件,改判1399件,发回重审995件,审结再审案件622件,改判99件,发回重审198件。

(三)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围绕“立案难”、“执行难”,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诉讼当事人的意见建议,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着力化解“立案难”问题。制定《关于落实司法为民规范立案工作的若干意见》,统一立案审查尺度,修订完善立案指引,明确了起诉材料提交标准,明确了9类常见案件需提交的证据材料,要求做到不因追求结案率年底限制立案,同时探索开展网上预约立案、网上送达,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加强了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二是着力化解“执行难”问题。在建立执行信息查询中心的基础上,与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建“查、冻一体化办公系统”,实现账户查询、冻结一次完成,有效防范资产转移,提高了执行效率。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整合全市法院执行力量,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控制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上传“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供社会公众查询,全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205条。全市法院全年执结案件95076件,执结标的额240.2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86.9%,同比提高了7.9个百分点。

(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诉讼服务。着力建设“四统一”的诉讼服务平台。一是实现诉讼服务机构统一。全市法院都建立专门的诉讼服务机构作为统一的对外服务窗口,使当事人在诉讼全程中提出的各种需求都能在诉讼服务平台得到接待处理。二是实现诉讼服务内容统一。明确诉讼服务部门承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收转等十项基本职能,使当事人在各法院都能获得大体一致的诉讼服务。三是实现诉讼服务标准统一。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诉讼服务工作规范。举办司法礼仪系列讲座,促进窗口工作人员从着装、举止、语言、态度等方面展示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四是推动诉讼服务标识统一。设置全市法院统一的诉讼服务标识,使当事人易认好找,促进诉讼服务规范化。全市法院诉讼服务机构全年开展诉讼引导58万人次、案件查询16万件次。

(五)自觉接受监督,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会有关决议,根据市人大会对市高级法院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就保障辩护权利、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等问题制定了改进措施。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院长办公会逐一研究,28件建议全部办结,代表均表示满意或同意。积极配合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主动邀请代表参加重要会议,及时向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全年组织调研视察活动43次,发送《北京法院法情专报》手机短信40期。二是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结政协委员提案9件,主动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三是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年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51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49件。市高级法院制定检察建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机制和规范,进一步落实了市人大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四是高度重视律师的作用,接受律师监督,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建立与市律师协会的定期沟通机制,更加注重听取律师的意见,推动解决律师反映的司法公开、诉讼便民、律师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实现司法公正,关键在队伍,重点在基层。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中央、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党的精神和关于法治建设一系列论述精神,增强了公正司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市高级法院每名院领导都到基层法院窗口单位,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通过向当事人发放满意度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坦诚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进了班子的团结,提高了班子的战斗力。制定5个方面23条整改措施。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对全市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开展司法巡查,建立了整治“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培养高素质审判队伍。制定《首都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完善优秀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对审判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司法辅助人才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实训化培养机制,选任优秀资深法官组成“法官教学师资库”,对预备法官、初任法官开展“一对一”职业训练,通过观摩庭审、现场演练、讲评研讨等方式,提升审判技能。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举办“第二届司法业务技能比赛”,对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三类人员,分别设定比赛项目,以比促学、以赛促训,提高了审判业务水平。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开展了学习宣传宋鱼水、姜颖、赵海、刘黎等先进典型的活动。20xx年全市法院3人被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人被评为首都十大青年法学家,57人被高校聘为兼职教授,涌现了一批专家型领军式人才。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考评机制,按照审判工作规律,修订了审判质量评估体系,着重分析解决考评中发现的审判质量问题,注重避免因追求指标数据发生强制调解、突击结案等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问题,进一步发挥了考评机制的激励引导作用。在市委领导下,成立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优化了首都审判工作格局。指定北京铁路两级法院管辖部分民商事案件,平衡了审判任务压力。对市高级法院内设机构进行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指导和审判管理能力。

(四)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遵纪守法专项教育,将近年来违法违纪案例编写成警示教育手册,编导了纪实警示教育片《折戟沉沙》,各法院院长亲自讲廉政党课,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全体干警真正受到触动。加大审判质量评查力度,全年评查案件67716件。对窗口部门工作作风开展审务督察,将不规范行为拍摄制作成视频短片,在全市法院通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构建三级法院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在廉政风险较高的司法评估拍卖领域试行网络竞价拍卖。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全年查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4件5人。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诚恳的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首都法院工作的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发展进步的同时,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审判质量效率还不适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有的审判人员公平正义的理念不牢固,责任心不强,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有的案件久拖不决,有的案件执法不统一,有的裁判说理性不强,甚至出现了个别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二是审判权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在法院内部,审判权、行政权、监督权界限不够明晰,权责不够统一,院庭长的指导管理方式、上级法院的指导监督机制需要改进和规范。三是基层基础相对薄弱。一批年轻法官逐步成长起来,但素质能力和审判经验还不适应日益复杂的审判工作。由于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保障不完善,出现了人才流失问题。

20xx年的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xx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落实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为重点,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强化审判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承担维护首都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责任,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交易秩序的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促进市场法治建设,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服务首都文化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促进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围绕保障民生,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房屋买卖、损害赔偿、征收补偿等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善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机制,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推进司法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按照中央、市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深入调研,认真落实改革任务,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明晰审判权和管理权的界限,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动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研究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可行性,就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范围、机构设置等问题提出调研建议。探索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选任招录、法官任免惩戒和职业保障制度。做好涉诉信访改革相关工作,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三)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更加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继续开展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确保完成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二期工程,将所有案件立案、审理、延长审限、宣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上传至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2368语音电话、app移动平台,实现让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动态情况,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将庭审光盘刻录系统升级为高清数字法庭,并实行数字存储,方便公众依法查阅复制。建设北京法院审判信息资源库,强化对案件信息及时性、准确性的检查,为全面落实司法公开提供信息化保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的监督,加强法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让人民群众更便捷、更直接地监督司法工作。

(四)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效率。规范各个环节的司法行为,确保全面公开后审判工作经得起人民群众的评判检验。进一步解决“立案难”问题,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在裁判文书中准确反映当事人和律师的诉辩意见,加强裁判说理,做到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理由依据都充分公开。加强对审判实务疑难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统一司法尺度。加大审判质量检查力度,继续完善审判质效考评体系,监督和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

(五)提高队伍素质,确保队伍廉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督促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增强队伍凝聚力。细化加强基层法院建设的工作措施,做到审判力量向基层下沉、保障机制向基层下倾、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旗帜鲜明地坚持从严治院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法院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牢固树立首都意识、责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各位代表:

20xx年,在省委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会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党的提出的“五位一体”建设总体布局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为人民司法,以加强司法公正、司法作风、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省法院受理案件767801件,同比上升7.53%;审执结738857件,同比上升7.82%。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8160件,审执结6792件。

一、围绕推进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省法院突出打击重点,坚持宽严相济,审理一审刑事案件39618件59398人。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审理危害国家安全和故意杀人、爆炸、绑架、抢劫等重大刑事案件8601件13338人,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重刑率为35.29%;积极参与藏区反自焚专项斗争,严格按照刑法和司法解释依法审判相关案件,维护藏区安定团结。依法惩处经济领域犯罪。审理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传销等重大案件739件1375人,保障市场安全。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392件,判处罪犯20xx人。主动开展专项审判,集中打击突出犯罪。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开展“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月”活动,集中审理、公开宣判重大毒品犯罪案件713件1254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审判,审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00件1671人,依法严惩了一批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开展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审判,促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审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等犯罪案件518件853人。推进刑事裁判尺度统一。省法院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状况,出台审理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指导文件,及时调整裁判尺度,统一犯罪数额认定标准,保证执法的严肃性。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理。严格减刑、假释办理程序,依法对28251名罪犯予以减刑、假释。

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民事裁判的规则导向作用,积极维护市场秩序。全省法院共审理一审民商事案件453455件,涉案金额967亿元。依法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审理买卖、担保、交通运输合同纠纷等案件31640件,维护市场诚信原则,制裁违约欺诈;审理借贷、融资租赁、保险、票据等金融案件92857件,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维护金融安全;审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等房地产纠纷案件15323件,促进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切实增强市场活力。省法院出台“为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2个文件,加大服务大局指导力度。全省法院稳妥审理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股权转让等案件1400件,支持化解产能过剩和生产要素的流动整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审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案件2154件,保护自主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和文化发展繁荣。经过积极争取,最高法院批准我省三级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审理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388件,充分体现平等保护原则,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对外开放。维护经济平稳发展,防范经济发展中的诉讼风险和法律风险,结合审判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全省法院制定117项司法保障措施,提出128项司法建议。高度重视“4•20”芦山地震涉灾案件审判工作,省法院及时出台3个《意见》,指导开展涉灾案件专项审判,就妥善化解涉灾保险、财产应急征用等7类涉法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省重建办予以转发。雅安法院出台20项工作措施,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一批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促进了灾区社会稳定。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理一审行政案件4127件,其中,在判决的1090件案件中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等282件。加强行政诉讼协调,建立涉工商行政、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土地纠纷等类型化案件综合协调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35.48%。试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确定成都中院、广安中院为试点法院,探索司法审判管辖区域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提升行政审判效果。促进依法行政,省法院通过发布年度报告,对行政诉讼比较集中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执法中的问题提出建议,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改进工作。成都等地建立政府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定期通报制度,绵阳将行政诉讼典型案例作为干部培训教学内容。认真实施《国家赔偿法》,依法保障赔偿请求权人合法权益,审理国家赔偿案件118件,决定赔偿9件,赔偿金额509.8万元。

二、围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全省法院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改进提升司法为民工作。

加强对涉民生权益的司法保护。积极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假售假等犯罪案件134件379人。我省首例判处刑罚的朱廷杰、汪永建等生产销售“地沟油”案,涉案销售金额200余万元,法院依法从严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六年六个月,分别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和八十万元。依法惩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审理我省肖家湾煤矿“8•29”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等危害安全生产刑事案件47件62人。省法院9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涉民生权益保护的重大典型案例,扩大审判效果。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犯罪,加大罚金等财产刑适用力度,重庆云光化工有限公司等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5名责任人员被依法严惩,该公司被处罚金五十万元,最高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国公布。切实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处力度,审理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等犯罪案件138件,对140名罪犯依法予以惩处;审理婚姻继承、抚养赡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以及涉军案件等131266件,为32602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878.28万元,向3711名生活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2398.28万元。胡克金拖欠20余名农民工工资12万余元,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支付其仍拒不支付,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全省法院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司法为民大拜年”活动,通过专项审判、集中执行等方式,审执结涉民生案件10495件,为当事人兑现9.47亿元,得到社会充分肯定。

建设“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基层法院。在全省法院建设功能齐备的诉讼服务中心,并根据群众诉讼需求,打造类型化诉讼服务。在案件较多的中心城区,已有137个法院开通网上立案、信访、查询等网上诉讼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的远程和自助式服务;在山区、边远乡村和牧区,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在工业园区和人口较密集的乡镇、街道,设立法官工作站、社区法庭、诉讼服务点,定期开展法律咨询、调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诉讼机制的快速处理作用。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强化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简案快审的职能作用,全省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382297件,同比增长24.87%,其中,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占82.70%,调解率达76.48%;积极发挥小额诉讼制度作用,减轻当事人诉累,速审速裁小额诉讼案件3062件,平均审理时间11.32天;加大督促程序适用力度,全省法院依法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731件,15日内为债权人兑现金额4651.16万元。总结推广眉山法院“诉非衔接”工作经验,引导群众选择方便快捷的纠纷解决方式,降低诉讼成本。积极推进司法民主。确定21个基层法院试点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从基层群众中选任陪审员范围,增补592名人民陪审员,全省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89.93%,同比提升9.77个百分点。

三、围绕司法公信建设,大力加强公正司法。

全省法院以实施新修改的刑事、民事诉讼法为契机,努力提高办案质效,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按照新修改的刑事、民事诉讼法要求,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全省法院受理申请排除非法证据212件,经法庭审理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79件,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全面落实二审普遍开庭规定。完善刑事案件庭前会议制度,推行民事案件庭前证据交换,提升庭审质量和效率。全省法院二审开庭率达64.96%,同比提高9.19个百分点。尊重和发挥律师作用。认真听取辩护代理意见,省法院专门出台2个文件,进一步保障律师充分行使辩护权、诉讼代理权、会见权,全省196个法院设置了供律师阅卷和准备出庭工作的专门场所,为律师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以提升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重视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感受认同。充分发挥质效评估考核的导向作用,省法院定期通报案件质量评估情况,重视分析服判息诉率等反映办案质量的核心指标,引导各级法院有针对性地改进提升审判工作。省法院审判委员会新设立刑事行政、民事审判两个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发挥全委会、专委会对案件质量的指导把关作用。全省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3.82%,同比上升1.07个百分点,案件质效保持在全国法院较高水平。切实发挥审级监督指导作用。省法院制定下发对修改后民诉法的适用指导意见,定期编发典型案例,加强案例指导;各级法院坚持对发改、指令再审案件逐案评查,梳理案件审理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指导、经验交流等工作。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省法院共办理刑事、民事抗诉案件572件,根据检察建议依法启动再审程序48件。

以深化司法公开促公正。全面推动执行流程公开,开通全省法院执行信息网上查询平台,189个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执行事务窗口,161个法院安装执行信息自助查询终端或开通查询电话,使申请执行人能够随时了解执行重要节点信息、执行工作措施和执行结果。加大庭审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全省法院建成410个科技法庭,对庭审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138个法院开通互联网站,72个法院开通官方微博,开展庭审网上直播、微博直播,让社会公众实时了解庭审情况。积极推行裁判文书公开,131个法院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让司法裁判结果更加公开透明。

以攻克“执行难”为推动,树立司法公信权威。构建“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与公安、工商、金融、房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实时查询。将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有效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7959件,执结155261件,标的额299.28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72.34%,同比提高7.76个百分点。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力度,执结案件2882件,为金融机构执行兑现19.63亿元。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活动,积案全部化解,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全国排名第一。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推广。

四、围绕建设一流队伍,努力提升素质能力。

全省法院坚持以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着力在司法作风、司法廉洁、司法能力方面下工夫,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司法作风。发挥先进典型教育示范作用。我省剑阁县“背篼法官”郭兴利被省群教办确定为重大先进典型,全省法院以郭兴利同志为榜样,迅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开展专项治理。省法院针对“四风”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专项治理。对年底“立案难”、对当事人“冷硬横推”、庭审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各地法院普遍开展纪律作风巡查和明察暗访,及时整改问题,促进了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司法廉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法官廉洁自律意识。向当事人随案发放“作风、效能、廉政监督卡”,让法官办案接受当事人监督。开展对中级法院班子、队伍建设的司法巡查,专项治理违规配置使用公务用车、违规经商营利、违规持有会员卡等问题,严肃处理违纪人员。积极受理群众举报,主动梳理在司法巡查、案件评查中发现的线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去年全省法院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3件9人。

注重人才培养,提升司法能力。全省法院招录人员1207名,其中1087人充实到基层法院。结合新修改的刑诉法、民诉法实施,开展高密度、多层次、全覆盖学习培训,举办25期法官培训班、专题研讨班,培训干警6000余人次;联合高校培训“藏汉双语”法官,组织讲师团赴彝区、藏区法院巡回授课,共培训民族地区法官1600余人次。开展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表彰奖励活动,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一年来,全省法院共有67个集体和383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4个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15名法官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全省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省人大会汇报、省政协通报全省法院工作情况。向省人大会专题报告了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民事诉讼法的情况。省法院办理落实省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积极回应代表、委员提出的进一步解决执行难、打击毒品犯罪和食品安全犯罪等方面的建议,作出工作部署要求,采取了相应措施。开展“代表委员走进法庭听审判”、“开门迎监督”等系列联络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等7200余人次。邀请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成都法院司法公开、内江法院文化建设、泸州法院打造“三型法院”等工作情况,使代表、委员全面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全年共走访代表、委员8500余人次。

各位代表,20xx年全省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法官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对待群众的态度和作风还有待进一步改进;二是有的法官能力不强,司法水平不高,还存在影响司法公正高效的问题,司法廉洁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长期困扰法院的办案任务繁重、基层法院人才流失、偏远地区法院进人难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部分法院基建历史债务依然沉重,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的物质经费保障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对以上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的支持和帮助下,努力加以解决。

20xx年,全省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工作部署和本次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积极推进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坚持司法公正、深化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四项工作”为推动,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实现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服务保障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围绕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七项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注重依法妥善审理涉及重大产业项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城镇化建设等案件,为我省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创新驱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推进重点区域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服务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以及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犯罪,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案件。积极开展涉民生专项审判活动,为老弱病残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大力提升司法为民效果。积极推动“诉非衔接”,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有效分流。

三是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树公信,大力建设打造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公开”平台,让司法更加阳光透明。进一步规范司法活动,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确保公平正义。抓好涉诉信访改革,促进在法治轨道内化解信访矛盾。

四是大力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中基层法院第二批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司法廉洁建设,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法官遴选机制。加强司法能力和法院文化建设,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提升法官素质能力。

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刘亚宁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上’’指导思想,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

淄川区法院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临淄区法院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量刑规范化、审判管理、“三型法庭”、法官便民工作站等十余项经验做法被上级法院总结推广;省市领导百余次对法院工作做出批示,给予肯定和鼓励。

一、全面准确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

贴紧市委“一个坚持、三个突出’’总体部署,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四年来,全市法院共审判执行各类案件215437件;其中,市法院审判执行17025件。

82次,提出司法建议156条,司法保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增强。

——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充分发挥维稳主力军作用。四年来,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11651件,判处罪犯15780人。

述案件5504件,1765名罪犯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

刑。严厉惩处非法集资、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审理经济犯罪案件1071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损失943万元。加大职务犯罪惩处力度,审理相关案件398件,574名国家工作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8310名确有悔罪表现、罪行轻微的初犯偶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对14054名自觉接受改造并符合法定条件的服刑人员予以减刑假释。把心理咨询纳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过程,以人性化司法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参与缓刑、管制和假释罪犯的跟踪帮教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社区矫正,帮助他们增强回归社会的能力。研发量刑辅助软件,规范量刑适用标准,完善量刑庭审程序,扎实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被确定为国家司法改革重要成果之一,并推动全国法院系统该项工作进入推广实施阶段。

金融风险。依法审理合同纠纷、房地产开发案件35775件,维护市场主体的法律权利和经济利益。依法审理企业破产重组改制、股权纠纷案件379件,支持有利于转方式调结构的市场经济活动。依法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62件,推动全市科技自主创新和品牌营销战略实施。

——坚持依法支持和有效监督并重,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把平等保护、化解争议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基本要求。四年来,共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7854件。畅通行政诉讼渠道,加大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力度,既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探索建立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推进行政纠纷多渠道、实质性解决。办理相关部门国家赔偿案件7件,充分保障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积案、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活动,纳入清理范围的1324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执结,25474件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依法终结,317件反规避执行案件顺利执结,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坚持源头治理与统筹化解并重,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注重强化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扎实处理涉诉信访问题。四年来,全市法院共办理申诉、申请再审及其他案件339件,接待处理来信、来访3182件(人)次,涉诉信访总量比前四年下降78%0推动建立涉诉信访督导稳控机制,严格落实首办负责、诉访分离、责任倒查、一票否决、案件终结等工作制度,408件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圆满完成重大活动期间的维稳任务和安保值班工作,多次受到省法院和市委表彰。

二、始终坚持以创建“公信法院”为统领,积极推进法院整体工作科学发展。

四年来,全市法院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审判机关,努力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公信力。

——全面落实“高快好省’’办案要求,着力打造审判质。

假诉讼、恶意诉讼案件产生。认真推行流程随机分案、案件审限预警等做法,促进审判效率不断提升。四年来,全市法院审(执)限结案率、整体结案率均达到100%;建立完善案件质效动态预警、发改案件责任认定等制度,深入组织开展“三零竞赛”、超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等活动,全市法院案件发改率逐年降低,办案社会效果持续向好。

——突出抓好服判息诉工作,着力打造矛盾化解品牌。围绕参与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以终结纠纷为目标,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四年来,全市法院案件经过一、二审及再审后服判息诉率始终保持在99.9%以上。加大民商事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行政案件协调、执行和解力度,切实做好判前析理、判后释明,确保当事人特别是败诉当事人服判息诉。积极推进调解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推动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下降。

商事案件立案审查、案件质量评查、破产案件审理等标准,着力提高审判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创新涉案资产管理机制和涉案资产流程管理体系,重点规范案件合议、裁判文书签发、卷宗归档等关键节点,做到诉讼过程无缝隙监管。建立数字化审判管理平台,实现案件进展实时跟踪,质效指标自动生成。省法院专门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我们的经验做法。

化解矛盾纠纷7439起。建立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全市法院共为3067起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825万元,市法院共向70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资金203万元,彰显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

使用。围绕实施天平工程,加快科技法庭建设和应用步伐,2011年起市法院对所有案件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同步录入电子档案,并实现最高法院远程提讯、复核死刑案件。继续深化网络办公系统、电子档案系统建设,有效提升各项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程度。加强网络舆情应对工作,最大化地消除网络舆情风险。

满足基层群众司法需求。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共审判执行各。

类案件198412件,占全市法院办案总量的92.1%o。

一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着力打。

造阳光司法品牌。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依靠。

党委领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认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报告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量刑规范化改革、人民法庭。

案及意见建议65件,并通过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等多种方。

式,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办理满意率达到100%o主动接受。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共审结抗诉案件273件,其中抗诉理由。

成立依法予以改判30件,作其他处理的243件。建立案件。

信息查询系统,同步公开案件信息,实时接受查询投诉。规。

范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认真落实。

人民陪审员制度,四年来,全市364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

理案件32463件。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为增强司法效能、提升司。

法水平提供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

四年来,全市法院积极挖掘潜能、激发活力,创新载体。

平台,认真专业务实地加强队伍建设。

一坚持不懈抓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人民法官。

为人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等主题教育实践活。

动,广泛开展司法核心价值观以及司法良知、革命传统教育,队伍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逐步提高。四年来,先后有286个集体、45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集中展现了全市法院广大法官和干警忠于职守、心系群众、公正司法、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

和干警的司法业务技能。先后有218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审判一线法官人均办案达到106件。积极构建当事人认可、社会认可的业绩评价机制,充分调动法官和干警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法院文化建设,精心培育和提升法官人格魅力,有效增强法官群体的职业认同感、使命感、归属感和自豪感。

足用好政法专项编制、选调生等政策措施,四年来,全市法院共新招录人员207名,市法院具有法官资格的人员比例达到75%0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市法院先后从基层法院遴选14名法官,并组织48名业务骨干和新进人员到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以及信访岗位挂职锻炼,提高化解矛盾、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回顾四年来的历程,我们深刻体会到,必须把法院工作自觉置于党委的绝对领导之下,这是人民法院工作沿着正确道路前进的根本保证;必须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这是人民法院正确适用法律的制度保障;必须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这是改善人民法院司法环境、树立司法权威的有效途径;必须依法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这是人民法院事业不断进步的力量源泉;必须始终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这是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关键所在。

将根据人大代表审议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守司法良知,不断增强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责任,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信心,锐意进取,为保障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嫩江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团结带领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向着更好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执行得了”而奋发努力,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全年通过狠抓“七个强化和一个自觉”,使全区法院各项工作呈现良性循环,取得了显著成效。

强化政治定力,理念创新引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十八届系列全会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争强“四个意识”,用“五大发展理念”统揽法院工作,以理念创新为引领,明确全年七项重点工作,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强化审判职能,服务“两个建成”。狠抓审判执行工作第一要务,始终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恐怖犯罪,切实维护边疆巩固安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运用法治手段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进行,服务经济平稳发展;积极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构建全覆盖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加大对弱势群体司法保障力度,加强涉军维权审判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依托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公开四大网络平台,全面深化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大公开,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全年通过广西阳光司法网公开发布案件流程信息581万多项,公布裁判文书29万多份,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录播案件4500多件,网友点播611万人次;完善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调解、审理、执行“绿色通道”,推进便民诉讼网络建设,提供网上“一站式”服务,减轻群众诉累;加强司法救助力度,依法向2399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资金1937.8万元,对17432件案件缓减免交诉讼费7293万元,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

强化司法改革,着力破解难题。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的要求,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推进审执分离改革,积极探索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有效地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

强化创新驱动,推进“执行得了”。事不避难,难也不难。广西法院坚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号令,自己给自己加压,提出从2016年5月到5月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广西执行难问题。工作中,全区法院巩固发展“党委政法委领导牵头、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法院依法主办”的执行机制,形成全社会的合力解决执行难,开展两个执行月活动,集中解决执行积案难案,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攻克大案难案,推动信用惩戒联动机制建设,推动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强化特色服务,促进地方发展。广西法院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也依法保障发展。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自治区“四大战略”和“三大攻坚战”,组织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方式,开展司法特色服务经济活动,努力为各地特色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党风廉洁建设、基层基础建设。

抓手有力,成效显著,亮点纷呈。

审判质效再创新高。全年受理各类案件528539件,结案460514件,同比分别上升20.7%和18.8%,审限内结案率达99.7%。其中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6746件,审结43566件,同比分别上升13.6%和14.3%;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17480件,审结269323件,同比分别上升17.4%和14.4%;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1009件,审结8336件,同比分别上升34.4%和29.2%;受理各类涉环境案件9533件,审结8031件,同比分别上升9.5%和8.4%。

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全区法院院庭长主办案件194826件,占全区案件总量的36.9%。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带头主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带领全区各级法院院长走到审判一线,大大推进了全区法院司法公信和权威的提升。

法官员额制改革如期完成。经过考试考核、严格遴选,全区4331名法官进入员额,实际入额比例为33.8%。入额法官知识、年龄结构明显优化,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成效显著。全区法院有62%的一审案件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11个试点法院适用简案快审机制,刑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从的26天缩短到8天,大大提高办案效率,探索出了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的新途径。

执行工作硕果累累。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17314件,执结104231件,同比分别增长37.3%和37.9%执结率89.67%,执结标的金额526.03亿元,旧存案件大幅减少,执行案件开始步入良性循环。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会主任彭清华、自治区主席陈武等领导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和指示对广西法院的执行工作予以肯定。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对广西执行工作先后四次作出批示,并在9月29日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上给予表扬。

司法特色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各级法院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扎实开展司法特色服务经济活动。南宁法院、来宾法院积极开展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柳州法院、玉林法院、梧州法院、贵港法院开展服务工业企业项目建设;桂林法院、北海法院、贺州法院开展服务生态旅游经济活动;百色法院、河池法院开展服务脱贫攻坚战活动。司法特色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

接受监督有落实。2016年11月28日,自治区人大会听取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报告后,提出“执行公开”要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广西高院立即研究,采取措施,按照三统一要求推进执行工作。还有11件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办结。

积极谋划,谱写新蓝图。

全区法院继续狠抓七项工作。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乘势而上继续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重大战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和各方面监督以监督促公正、树公信。从七项工作打算中可以看出广西法院在新一年工作中将继续用新发展理念统揽法院工作切实维护政治安全、权力安全、制度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将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砥砺前行努力建设法院新发展。

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嫩江

xx年年,我院将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要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突出司法能力建设的主线;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努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积极提升法院自身依法服务大局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公正司法的能力,有效解决纠纷的能力,改革创新的能力,持续协调发展的能力,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将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服务大局,全面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

今年,我院将继续以司法公正为目标,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1、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一是要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不动摇,坚持严打的经常性、长期性,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和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确保我县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二是在刑事审判中,注重调查研究,对多发性犯罪要及时总结、分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可行性的预防措施。三是加大人性化执法的力度,对青少年犯罪要坚持惩教结合的原则;对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要注重感化和挽救工作,注重法律、社会效果的统一。

2、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妥善处理各种民商事案件,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审理好“三农”案件,加强对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二是树立平等保护理念,依法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三是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尽量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减少和降低民事纠纷的对抗性。四是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对涉及拖欠工程款、民工劳动报酬、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要给予充分及时的保护,用法律手段平衡矛盾利益冲突。

3、稳妥处理行政诉讼案件。通过依法维护合法的行政行为,纠正违法的行政行为,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要在行政执法诉前服务上进一步加大力度。

4、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全面落实执行机构改革,做到分工负责,协调工作,促进执行。二是进一步改革执行权运行机制,明确职责,分权制衡,强化监督。三是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始终坚持程序公正、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四是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思路,灵活运用强制执行措施,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5.完善信访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继续实行院长接待制度,努力改善接访条件。同时,注重与有关部门做好沟通,妥善处理群众的上访问题。

6.加强人大监督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使人大监督工作更直接,坚持经常汇报制度,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及时做好人在代表意见和建议的督办和答复工作。

二、继续深化法院改革,提高司法管理水平。

1、推行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扩大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范围,争取大幅度缩短办案周期,特别是基层人民法庭要充分利用便利群众诉讼的优势,多方开拓案源,争取多收案、多办案,快办案。

2、财务制度改革。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制度,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实现部门负责人的责、权、利的有机统一,达到收入有积极性,支出有合理性,以改善法院经费紧张的现状。

3、案件质量跟踪考核制度改革。案件评查工作由过去的阶段性改为日常性工作,案件审结后办案人及时形成卷宗交监察室评查,全面评查后方能归档。同时,落实评查工作人员职责,评查人不负责任,对有明显的失误和问题不予提出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原案件责任人和评查人共同承担责任。

三、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是法院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是提高司法能力的前提和基础。xx年年,我院将采取得力措施,狠抓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素质全面的法官队伍。

1、抓好司法能力建设,增强法官“七种”能力。一是要增强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能力;二是要增强学习政治,钻研业务,掌握应用信息化的能力;三是要增强驾驭庭审、查明案情、明辩是非的能力;四是要增强公正高效依法调解、判决案件,止纷息争,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能力;五是增强辩法析理,讲求质量,制作法律文书能力;六是增强文明司法,安全司法,预防矛盾激化,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七是增强艰苦奋斗,以俭养廉,拒腐防变能力;从而努力做一名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计划。

二是要把这次教育活动和工作作风整顿结合起来,要从思想上纠正各种问题和不良作风,在全院形成一种树正气,压歪风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把这次教育活动同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真正做到思想观念上“司法亲民”、工作措施上“司法便民”、实际效果上“司法利民”。要深入开展向蒋庆、宋鱼水、李增亮学习,推动广大法官干警时刻注意恪守职业道德,崇尚司法诚信,确保司法廉洁,弘扬司法文化,为增强司法能力、提高思想水平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1」「2」。

3、创建学习型法院,培养综合型人才。每位法官都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程序意识、质量意识、道德意识,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一是继续开展好“专升本”等各层次的学历教育,提高队伍的文化素质;二是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的开展以能力型、专业化为主的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注重提升法官的专业化司法水平;三是坚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通过全面组织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实用性调研比赛等活动,引导法官开展运用法学研究,努力增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解决审判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四是法官学习的形式要多样化,年内要安排一至二次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纳入年终考核;五是加强书记员队伍规范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提高书记员专业工作水平,确保今年全面实行庭审微机记录。

4、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完善各项廉政建设制度,建立长效的廉政保证制度,强化“一岗双责”,努力形成包括“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在内的法院队伍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二是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纯洁法官队伍。使法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得到明显的提高。三是坚持行之有效的警示提醒制度、诫勉督导制度、训诫纠错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及时对有轻微司法不廉洁行为的人员,充分运用离岗学习、惩戒监督等强制教育手段,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办惩处力度,确保队伍的纯洁性。

四.发挥审判职能,努力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为使我院的服务大局工作能够做到有的放矢,xx年年,我院在原有的法院服务大局工作原则和措施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探求新思路新方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打造“服务型法院”,为全县的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为社会稳定出力献策。

1.要平等保护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在审判工作中要围绕各项改革和建设任务,严格遵循法制统一的原则,依法审理涉及不同性质市场主体的民事、行政案件,平等地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保障公平竞争秩序,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2.要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妥善处理好由人民内部矛盾引起的各类纠纷和件,努力消除各种社会隐患。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侵犯外地客商和本地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敲诈勒索和哄抢、盗窃、破坏企业生产、电力和通讯设施等方面的犯罪分子。加大对赃款赃物和违法所得的追缴力度,切实保护好公民和企业的劳动、经营成果,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依法加大对各种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对在企业改制、新企业审批、土地流转、资金拆借、产品营销等过程中发生的利用职务职权贪污、索取贿赂、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犯罪坚决打击。

3.提供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要坚决打击利用经济合同诈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扰乱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尤其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假冒伪劣犯罪活动。加强与有关方面的配合与协作,堵住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的源头。依法调节市场经济关系,大力维护和保障社会信用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通过审判活动引导、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建立起完善的信用体系。依法处理市场主体间不公平竞争案件,对不守信用、恶性违约、欠债不还等行为,要适用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同时,积极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制裁、制止行政侵权、行政违法行为,同时也要维护合法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以司法手段支持依法行政,维护行政权威。

4.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优化执行措施,依法促进市场资金健康顺畅流转。要大胆探索多种执行方式,讲究执行艺术,积极实施交叉执行、指定执行、督办执行、排期执行等新举措,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果,最大限度地使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得到实现。审慎采取强制措施,维护企业正常运转。在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既要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负债企业生产经营等活动的正常运行。

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嫩江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奋力拼搏、踏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我院“送法进军营”活动受到了河南省军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联合表彰打击拒执罪工作晋级全省前十名被省高院通报表彰获得了“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十余项荣誉称号涉农维权工作受到市中院、区委、区人大常委会的肯定。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力服务____跨越发展。

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体审判执行干警自愿加班加点,共登记立案各类案件6026件,审执结4524件,审限内结案率100%,新收案件数量位居全市第二位。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暴恐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共受理刑事案件420件,结案377件,结案率89%;按照依法有序原则,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743件,审结3411件,结案率87%;适应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新要求,共受理行政案件51件,审结42件,结案率为81%。

对涉农、涉军特殊群体案件,开通绿色通道,采取预约立案、电话立案、现场立案等方便快捷的立案方式,实行一站式诉讼服务,优先立案、高效审理、强力执行,确保农民工、军人军属、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权益得到及时保障。月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____区委书记、____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亲自到区法院,现场向农民工发放工资款281万元。

实现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做到“季有打击月、月有打击周、周有打击日”。新一届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工作,每一次执行行动都提前谋划,作出详细预案部署,举全院之力实施精准抓捕、精准打击。今年以来,全院共执结案件1606件,开展大小集中抓捕行动19次,司法拘留231人,判处拒执犯罪分子17人,拘传失信被执行人547人,申请人拍手称快,老赖胆战心惊,提振了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信心,打出了法院声势,捍卫了司法尊严,彰显了法律权威,促进了社会诚信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7月3日上午,省高院在郑州召开新闻发布会,我院获全省评打击拒执犯罪先进法院。

(二)坚持司法为民,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融入到执法办案中。

大力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采用开放式、面对面的接待柜台式设计,使来诉来访当事人与接待人员在平等亲和的氛围下沟通交流,为当事人提供最亲近的服务。各窗口均设置了显著的职能标识,配备导诉员专门负责为来院群众进行接待引导。印制了《诉讼指南》、《举证须知》、《诉讼文书格式样本》等诉讼指导材料,为当事人提供桌椅、饮水机、笔墨、纸张、花镜、雨伞、报刊等用品或材料,设有专门的当事人休息区,创造温馨舒适的环境,使法院司法服务更具亲和力,更显人性化。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我院一贯坚持法庭一定要切实践行“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理念,将法庭开到“田间地头”、开到“房前屋后”,极大地减轻了群众讼累,方便了群众诉讼。大力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高办案效率。诉讼标的在一万三千元以下的小额诉讼纠纷统一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三)以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为切入点,扎实做好抓党建带队建工作。

及时组织召开院党组会,研究全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印发《____区人民法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台账,要求全院干警做好学习记录,推动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入脑入心、落地生根。

开展“讲纪律、守规矩、强素质、树形象”主题教育,从思想政治、遵规守纪、纪律作风、执法办案等四个方面开展重点整治,全面提高全院干警的思想政治、纪律作风、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从严落实监督责任,坚持对迟到、早退干警进行通报并扣罚文明奖,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对办公环境整洁有序的庭室给予表扬,存在脏乱差的部门严肃通报批评,营造了良好的办公办案环境。

积极在全院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审判序列对绩效考核指标定期通报,每季度开展“办案标兵”评选活动,对结案数较高的审判团队予以公开通报表扬,给予物质奖励。

(四)围绕中心工作,坚决完成区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坚持把扶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向万金镇栗门张村和张茂吴村派驻一名科级干部作为第一书记,吃住在村。抽调22名干警对口帮扶贫困户,印发了对口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两名党组副书记分别牵头,每周带领工作队深入农户进行帮扶。根据贫困户的状况,分别购置了空调、桌椅等生活用品,赠送给困难户,切实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坚决落实区委禁烧、禁放的要求,打好蓝天保卫战。春节期间在英杨社区警车24小时不间断巡逻,做好宣传提醒,未发生春节、元宵节燃放烟花爆竹现象。三夏期间,把驻村工作和禁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驻村书记蹲守田间地头,有力配合了全区的禁烧行动,受到了区委的通报表彰。

招商引资工作抓出成效。成功引进总投资一亿元的八方冷链物流园项目,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该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以生鲜冷链物流和专业的低温仓储为核心,集低温仓储配送、电子商务、冷链物流信息与金融服务为一体,产业机构合理,服务体系完善,专业化程度高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产业园区。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干警素质整体上还不够高,办案过程中还存在不规范现象;二是个别案件质效不高,增加了当事人诉累。三是新类型案件大量增加,办案压力和难度增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年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两抢一盗”、非法集资等犯罪,保持高压、打出声势、形成威慑,全力保障社会稳定。依法审理贪污贿赂犯罪,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积极服务经济新常态,妥善处理民间借贷、企业融资、征地拆迁等多发矛盾纠纷,护航产业集聚区建设,为全区“二次创业”营造安全有序的发展环境。

二是推进司法改革,完善运行机制。按照中央和上级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总体布置,落实顶层设计,开展基层探索。在员额制改革的基础上,推进法院内部机构改革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最大限度调动积极性。积极推进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新型合议庭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实现谁审理谁裁判、谁办案谁负责。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落实便民举措。完善便民诉讼服务网络,加大巡回审判和法制宣传力度。继续深化涉诉信访改革,严格落实涉诉信访终结制度。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建设。推进信用惩戒机制建设,运用大数据为执行工作和司法决策服务。

四是狠抓审判管理,规范司法行为。健全司法规范化制度体系,着力提升庭审活动、裁判标准、文书制作规范化水平。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注重均衡结案,严格审限管理和责任追究。推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在新的一年里,区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好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为____跨越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

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嫩江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我市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创下历史新高审判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监督、上级法院监督和社会各界支持下全市法院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认真执行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积极服务新型城市化发展大力推进各项工作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有了新提高司法公开取得新突破司法改革迈出新步伐创先争优取得新成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32183件办结206024件同比分别上升13.46%和14.64%。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39142件办结35323件同比分别上升10.43%和11.33%。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开展刑事审判。全市法院审结刑事案件22455件,判处刑事被告人28852人,同比分别增长38.81%和41.77%。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判处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罪犯5280人,判处走私、金融诈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罪犯1008人,审结李三成等3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顺亨公司走私案等一批大要案,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深入抓好“三打”刑事审判工作,依法判处一批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和商业贿赂犯罪分子,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判处贪污、贿赂罪犯581人,其中罪犯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67人。依法惩治醉酒驾车犯罪行为,判处罪犯1286人。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17321名罪犯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直至死刑的1690人、免予刑事处罚的62人。依法保障人权,刑事案件全部做到审限内结案,实现“零超期羁押”。探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举措,促成677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告人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

依法开展民事审判。全市法院审结民事案件110997件,一审结案诉讼标的144.4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40%和45.18%。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通过调解撤诉方式结案47362件,调解撤诉率为42.67%。高度重视民生案件,审结婚姻家庭案件8168件、交通事故赔偿案件10844件、劳动争议案件16670件、房地产纠纷案件21106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审结商事合同纠纷案件19456件,保护诚实守信,制裁违约欺诈。依法保障金融债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1812件,促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维护公平交易投资环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1928件,促进国际商贸中心建设。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3744件,同比增长13.49%。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在一审审结的2221件行政案件中,依法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以及促使行政机关与原告达成和解而撤诉的共736件,占33.14%。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870件,裁定不予执行的994件,占20.41%。组织行政案件点评活动,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6件,决定赔偿金额566万元,维护赔偿申请人合法权益。

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全市法院执结案件55120件,为当事人实现债权81.9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71%和24.20%。完善主动执行机制,强化主动调查和查控财产工作。强化执行指挥中心作用,推行精细化管理和分段集约执行机制,提高执行工作效能。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加强与公安、税务、房管、工商、银行等部门的协作。强化释法教育,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率为16.90%。加强执行和解,促成3266件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开展夜间执行、节假日执行、专项执行活动,加大惩治规避执行力度,对拒不执行法院裁决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司法拘留、罚款、限制出境271人,向19129名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二、维护司法公正,服务新型城市化发展。

维护审判程序公正。增强程序公正意识,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规范案件庭审程序,深入开展庭审活动评查,提高庭审水平。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做好判后答疑。严格审判流程管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每个案件在立案、开庭、评议、宣判、执行等各阶段实行跟踪管理,确保各个审判环节高效运行。积极应对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的压力,调配办案力量,组织加班办案,完善绩效考核,全市法官人均结案141.11件,同比增长13.70%。

维护裁判处理公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办案质量。强化二审、再审监督作用,市中院审结二审、再审案件19287件,有1820件予以改判或发回重审。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开展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全市共评查案件14124件、裁判文书2109份,通过评查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进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全市法院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案件14066件,促进量刑公正。加强案例指导工作,市中院被最高法院授予案例指导工作先进单位。

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找准法院工作在新型城市化发展中的定位和切入点,市中院出台了《为我市新型城市化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从加强专项审判、依法促进转型升级、促进城乡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提出要求,把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充分运用破产、重整、和解手段,审结破产案件33件,化解企业债务4.05亿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市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340件,同比增长73.53%。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突出打击恶意性、源头性侵权行为,制裁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推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审合一”试点工作。天河法院获评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依法妥善审理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引发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案件,服务城乡建设。依法审理环保案件,制裁污染环境行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加强信访问题源头化解,全市法院共处理来信来访7139件次,来信来访总量同比下降14.87%,一批信访案件得到了化解。结合办案提出司法建议982份,促进有关单位科学决策、完善管理。

三、自觉接受监督,提高司法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规定》,严格执行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市中院向市人大会专项报告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按照审议意见抓好落实。制定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规定,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制度,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法院工作百场评查”、“司法创新百场座谈”活动,旁听案件庭审,参与案件调解,观摩合议庭评议,参与法官选任工作。市中院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共48件,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全市选任人民陪审员572名,参审案件34624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81.55%。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业代表担任司法监督员,向当事人发放监督卡,向社会公开院长电子邮箱、廉政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监督。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市中院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84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7件,维持或以调解等方式结案57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司法公开与改革,增强司法公信力。

大力推进审判公开。全面推进“阳光司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公开审理,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市中院大力推进庭审网络直播常态化,做到法院“天天有直播”,法官“人人有直播”,直播“茶水费”、“克隆银行卡盗刷”等社会关注的案件,网络点击量200多万次,人民日报等媒体给予高度评价。

大力推进执行公开。推行执行日志网上公开,当事人上网可了解案件执行进展。开通执行电子邮箱,完善执行短信互动平台,及时接收当事人提供财产线索和意见建议等信息,告知当事人执行措施和执行进展。实行执行公开听证制度,应当听证的执行案件全部实行公开听证。

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市中院制定全市法院深化改革创新工作三年规划,做好整体布局。加强审判专业化建设,增设了金融审判庭和涉台民商事案件、城中村案件等专业合议庭。优化少年审判机制,开展未成年罪犯非监禁刑适用及前科封存制度试点,市中院设立全国法院系统首家“全国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市中院和越秀、天河、黄埔法院被评为全省少年审判工作先进单位。大力推进司法委托拍卖改革,自去年6月20日起,全市法院涉诉资产统一进入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成交率为83.80%、增值率为15.72%,均位于全国法院前列。

五、践行司法为民,落实便民措施。

抓好诉讼服务。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诉讼引导、诉讼风险告知、释法答疑、案件查询、材料收转一站式服务。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推广番禺法院小额案件速裁模式,对争议标的为5万元以下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采用速裁程序办理,平均结案时间为15日。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促进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

抓好诉讼调解。将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优先手段,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市中院审结的一起劳动争议案、天河法院审结的一起行政纠纷案获评全国法院优秀调解案例。深入推进诉前联调工作,确定黄埔、花都、南沙、增城为诉前联调工作示范区,促进全市诉前联调工作的开展。全市共办理诉前联调案件24531件,调解结案21602件,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86.88%。

抓好司法救助。做好诉讼费缓减免工作,全市法院为经济确有困难的4490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072万元,让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推动司法救助“及时雨”项目,向由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245名刑事被害人和民事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救助金。为1590名刑事被告人指定律师出庭辩护,与司法局共建法律援助工作站,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抓好法制宣传服务。开展送法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和法庭开放日活动。与媒体合办维权大讲堂、法观天下、法案真相等专栏,开展聚焦司法公正、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项宣传活动。建立法院官方微博,拓展司法与民众的沟通渠道。市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司法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和司法理论宣传先进单位。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司法能力。

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引导干警筑牢司法为民的宗旨理念、坚定公正司法的价值追求。按照建设廉洁广州的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全市法院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抓好廉政纪律教育和廉政制度专项检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市中院推行廉政监察员列席合议庭评议案件制度,部分基层法院试行合议庭评议案件录音存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岭南工程,带动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三个提升”。加强对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培训,为法律的实施做好相应准备。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由资深法官与青年法官结对进行“传帮带”。加强调查研究,市中院针对工作中的问题完成13项重点调研,形成相应工作制度,促进工作开展。完成全省及全国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数、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奖数,均居全省各市首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71个集体、336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从化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天河法院荣立一等功,增城法院梁仕保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市中院建立联系基层法院制度,协助解决基层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基层法院办案监督和业务指导,促进基层提高审判工作水平。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工作,组织案件质量评查,抓好业务培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市中院提出的加强法庭工作的意见,市委政法委予以转发。建立人民法庭工作考核机制,促进法庭工作规范化。推进信息化建设,试行网上立案;部分刑事案件通过在看守所设立视频提讯室,实现不用被告人到法院即可开庭审理。积极推进市中院新审判综合楼建设,努力改善执法物质条件。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审判职能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效果还有提升的空间,通过司法维护法律权威、惩处犯罪行为、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二是司法便民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司法服务未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便民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自身建设需要加强。有些审判人员未能完全适应案件数量、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明显增多的形势,审判业务水平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审判辅助人员明显不足。由于审判辅助人员不足,事务性工作耗费法官大量精力,影响办案质效提升等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今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市化发展要求,以提高司法公信为核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惩治犯罪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落实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各项工作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新型城市化发展。围绕低碳经济、智慧城市、幸福广州建设,依法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大力推进诉前联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审理转型升级中发生的各类案件,促进经济发展。加强金融审判,服务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依法审理涉及城乡环境建设案件,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环保案件审判,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完善和创新执行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执行实效。

二是完善司法便民措施,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司法为民长效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依法办理涉及民生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继续推进送法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司法救助水平。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信访问题。

三是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实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继续拓宽司法公开渠道,提升庭审网络直播水平,加强与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交流互动,确保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认真落实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公平正义的要求,完善审判执行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努力提高司法水平,促进司法公正。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法官队伍素质。加强审判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完善岗位责任制和案件质量评查监督机制,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抓好业务学习培训,抓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实施工作。继续推进审判执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反腐倡廉措施,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法院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开拓创新、奋发进取,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市化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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