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学生心理疏导工作方案(实用17篇)

时间:2023-12-02 08:07:15 作者:雅蕊

工作方案不仅仅是一份计划表,它还应该包括工作目标、具体步骤和时间节点等详细信息。这些范文包含了不同领域和行业的工作方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实践性。

隔离学生心理疏导工作方案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指导各地做好不同人群心理危机干预工作,x月**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目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不同人群心理状况也随之变化。为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制定本方案。

针对患者及其家属、病亡者家属、一线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心理服务,维护公众心理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患者及家属的心理疏导。

各地医疗卫生机构要关注患者的心理健康状况,由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对于心理健康状况较差的患者,及时进行评估干预,必要时请精神科医师会诊。在患者出院时,将使用精神科药物干预患者的有关资料转交到隔离点或患者所在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保治疗的延续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区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要组建由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的服务队,对治愈隔离患者提供心理服务,重点为焦虑抑郁、失眠、创伤后应激障碍等患者提供心理疏导,及时识别自伤、自杀、攻击或其他精神病性症状人群,由精神科医生会诊或转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治疗。(卫生健康、民政部门负责)。

城乡社区工作者要加强对患者家属及治愈归家患者的人文关怀,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生活。引导社区居民正确对待患者及家属,避免歧视。通过组织动员社会工作者和专业志愿者等力量,为城乡社区有心理问题的治愈患者及家属提供精神慰籍、心理抚慰、社会融入等服务,及时识别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并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民政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配合)。

(二)做好病亡者家属关心关爱及心理疏导。各地民政、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对病亡者家属的关心、关爱,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为其提供社会支持、心理干预服务,引导其宣泄哀伤情绪,帮助其顺利度过哀伤期,恢复正常生活。病亡者所在单位、社区等应当建立关爱帮扶小组,为有需求的病亡者家属提供关爱帮扶和心理支持。对出现严重心理问题的家属,协助其到当地精神卫生机构就诊。x省、x市等疫情严重地区要做好骨灰分批交接安葬的工作预案,强化人文关怀,指导通过网上等方式寄托哀思,避免人群集聚。(民政、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

(三)强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心理支持。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动员和引导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群体提供生活救助和关爱帮扶。x省、x市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要摸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寡老人、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的具体情况,把日常生活服务和保障与心理服务相结合,了解工作对象心理特点,针对性地提供心理支持或协助寻求心理专业人员帮助。(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

(四)做好疫情防控医务工作者心理服务。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利用当地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及社会工作服务资源,为医务工作者提供心理服务。对一线医务人员加强关心关爱,在轮休期间由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组织开展放松训练等活动。对出现明显应激反应的医务人员,要进行针对性的个体心理治疗或适当的药物干预。x省、x市要充分发挥当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援鄂心理救援队的作用,通过讲座、团体辅导、个体咨询、网络平台、心理热线等方式,为医务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五)加强公安民警等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会等部门要做好公安民警(辅警)、司法行政干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下沉干部等值班、轮班安排,利用本系统资源或社会资源,对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对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进行主动干预。为因疫情防控殉职的民警(辅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等的家属加强心理疏导。x省、x市要发挥各类志愿者作用,注意识别、发现有心理需求或可能有严重心理问题的个体,及时通过社区干部联系心理服务专业人员和社会工作者进行评估、干预。(政法委、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会等部门负责)。

(六)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各地要建立健全基层综合管理小组,加强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解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信访部门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引导利益受损群众理性反映诉求,做好思想疏导工作。x省、x市要做好滞留在鄂、在汉人员特别是生活困难、经济损失较大人群的心理服务。对有典型心理行为问题的利益受损群体,引入心理服务工作人员配合进行矛盾处理或纠纷化解,预防极端事件发生。(政法委、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卫生健康、信访部门负责)。

(七)积极开展广大群众心理疏导。各地宣传、广电部门要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国家政策解读,及时疏导广大群众因长期隔离带来的负面情绪,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社会氛围。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利用各类线上、线下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对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妇女儿童等不同人群的心理疏导。x省、x市要将心理服务融入网格化管理工作,对仍有确诊病例的小区,安排心理服务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或志愿者,及时疏导居民长期封闭管理产生的负面情绪。(宣传、广电、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负责)。

(一)各地要将新冠肺炎疫情心理服务纳入疫情防控整体工作部署,建立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

(二)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对心理服务提供资金支持。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参与心理服务工作。

(三)各地要对心理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专业志愿者等开展培训,提升服务水平,恪守职业道德,保护服务对象个人隐私。

隔离期间学生心理疏导方案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指导各地做好不同人群心理危机干预工作,x月xx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目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不同人群心理状况也随之变化。为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患者及其家属、病亡者家属、一线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心理服务,维护公众心理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患者及家属的心理疏导。

各地医疗卫生机构要关注患者的心理健康状况,由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对于心理健康状况较差的患者,及时进行评估干预,必要时请精神科医师会诊。在患者出院时,将使用精神科药物干预患者的有关资料转交到隔离点或患者所在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保治疗的延续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xx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区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要组建由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的服务队,对治愈隔离患者提供心理服务,重点为焦虑抑郁、失眠、创伤后应激障碍等患者提供心理疏导,及时识别自伤、自杀、攻击或其他精神病性症状人群,由精神科医生会诊或转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治疗。(卫生健康、民政部门负责)。

城乡社区工作者要加强对患者家属及治愈归家患者的人文关怀,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生活。引导社区居民正确对待患者及家属,避免歧视。通过组织动员社会工作者和专业志愿者等力量,为城乡社区有心理问题的治愈患者及家属提供精神慰籍、心理抚慰、社会融入等服务,及时识别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并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民政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配合)。

(二)做好病亡者家属关心关爱及心理疏导。各地民政、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对病亡者家属的关心、关爱,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为其提供社会支持、心理干预服务,引导其宣泄哀伤情绪,帮助其顺利度过哀伤期,恢复正常生活。病亡者所在单位、社区等应当建立关爱帮扶小组,为有需求的病亡者家属提供关爱帮扶和心理支持。对出现严重心理问题的家属,协助其到当地精神卫生机构就诊。x省、x市等疫情严重地区要做好骨灰分批交接安葬的工作预案,强化人文关怀,指导通过网上等方式寄托哀思,避免人群集聚。(民政、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

(三)强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心理支持。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动员和引导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群体提供生活救助和关爱帮扶。x省、x市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要摸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寡老人、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的具体情况,把日常生活服务和保障与心理服务相结合,了解工作对象心理特点,针对性地提供心理支持或协助寻求心理专业人员帮助。(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

(四)做好疫情防控医务工作者心理服务。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利用当地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及社会工作服务资源,为医务工作者提供心理服务。对一线医务人员加强关心关爱,在轮休期间由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组织开展放松训练等活动。对出现明显应激反应的医务人员,要进行针对性的个体心理治疗或适当的药物干预。x省、x市要充分发挥当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援鄂心理救援队的作用,通过讲座、团体辅导、个体咨询、网络平台、心理热线等方式,为医务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五)加强公安民警等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会等部门要做好公安民警(辅警)、司法行政干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下沉干部等值班、轮班安排,利用本系统资源或社会资源,对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对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进行主动干预。为因疫情防控殉职的民警(辅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等的家属加强心理疏导。x省、x市要发挥各类志愿者作用,注意识别、发现有心理需求或可能有严重心理问题的个体,及时通过社区干部联系心理服务专业人员和社会工作者进行评估、干预。(政法委、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会等部门负责)。

(六)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各地要建立健全基层综合管理小组,加强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解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信访部门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引导利益受损群众理性反映诉求,做好思想疏导工作。x省、x市要做好滞留在鄂、在汉人员特别是生活困难、经济损失较大人群的心理服务。对有典型心理行为问题的利益受损群体,引入心理服务工作人员配合进行矛盾处理或纠纷化解,预防极端事件发生。(政法委、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卫生健康、信访部门负责)。

(七)积极开展广大群众心理疏导。各地宣传、广电部门要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国家政策解读,及时疏导广大群众因长期隔离带来的负面情绪,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社会氛围。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利用各类线上、线下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对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妇女儿童等不同人群的心理疏导。x省、x市要将心理服务融入网格化管理工作,对仍有确诊病例的小区,安排心理服务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或志愿者,及时疏导居民长期封闭管理产生的负面情绪。(宣传、广电、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各地要将新冠肺炎疫情心理服务纳入疫情防控整体工作部署,建立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

(二)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对心理服务提供资金支持。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参与心理服务工作。

对隔离人员心理疏导工作方案

要对疫情做到“心中有数”,认真了解官方媒体关于新冠病毒的报道,不轻信某种传言。也要认真了解相关的科学报道,化恐慌为认真、科学、适度的个人防护。

把精力着眼在我们可以控制的事情上。比如,打扫屋子,保持房间整洁;或学会一道新菜;或是和多年未见的朋友视频聊天。

可以把自己的时间列个表来完成一些很久以前想做却没有做的事情。比如,读一本书,做未来半年的工作计划等等。

闭门不出时,可能会感到孤独。一方面,可以通过电话、网络多与家人、朋友交流,相互鼓励、沟通感情,加强心理上的相互支持;另一方面,也可以和有相似情况的`同仁联系。

如自身为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等,在治疗或者隔离观察的过程中,也可以互相倾听,建立新的连接,构建心理抗疫同盟。

当我们在面对外界环境变化时,产生负面情绪是非常正常的。

我们首先要允许自己接纳这些负面情绪,进行心理上的自我引导和积极暗示,比如“孩子在家上网课有担心,但是增加了陪孩子的时间;我不能去单位上班只能居家办公,但减少了上班来回的通勤时间,可以节约下来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也可以通过听音乐、做运动等方式来缓解焦躁不安的情绪。

虽然活动范围受到限制,我们仍要积极地看待生活,尽可能维持原有的规律作息,按照原先的节奏生活,按时起床,在家里学习、办公,按时吃饭,按时休息,让自己回到正常的生活轨迹。

还要建立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注意良好的饮食,保证睡眠,不要试图通过使用烟酒来缓解紧张情绪。

如果以上的自我调节技巧不能帮助缓解你的负面情绪,可以拨打四川省心理援助热线xx,我们24小时为您服务,倾听您的故事。

隔离学生心理疏导方案

各系、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党〔2017〕号),切实做好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校学生处、健康中心定于近期开展“2018年度大学生春季心理护航活动”,现将有关活动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心”时代、“心”思想,“心”福你我相伴。

春季气压较低,时常的阴雨、灰霾、阴暗容易引起大脑分泌激素的紊乱,导致神经功能紊乱,大脑内神经细胞相对活跃,大脑对外界刺激比较敏感,因此春季是心理问题高发的季节。

本年度系列活动以提升学生的整体心理健康水平为立足点,采用“点面结合、专泛相辅”的原则,从改善大学生自我认识能力出发,树立正确的自我意识,培养团队合作精神,提高人际交往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促进大学生的自我成长成才为宗旨,积极开展心理健康系列活动。

(一)活动时间:

(二)活动地点:。

全体在校学生。

(一)“探索内在自我”主题班会。

对象:各班级学生。

地点:各班级自选场地。

内容:通过分组讨论、户外拓展等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同学们认识自己的现实自我与理想自我,对自我进行合理定位,回顾自己的过往,重拾心中遗忘已久的梦想,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

(二)心理影片赏析。

对象:全体在校生。

地点:求索楼101。

内容:积极心理学影片介绍、欣赏、心得分享。具体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三)“心灵之声”广播。

时间:4月上旬启动。

对象:全体在校生。

地点:xx学院校区。

内容:开辟“心灵之声”校园广播专栏,每周确定2个时间段面向全校广播大学生较为关注的心理健康知识,资料由心理协会提供,校团委协办。

时间:4月中旬。

对象:大一新生。

地点:计算机房。

内容:对大一新生开展第二次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动态关注学生入学后的心理变化。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手语操大赛。

时间:4月中下旬-月中下旬。

对象:全体在校生。

内容:“心以静美,因爱伟大”手语操大赛。具体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六)·2心理健康日大型活动展。

时间:月中下旬。

对象:全体在校生。

地点:宿舍区或篮球场(待定)。

内容:公众号宣传、趣味心理、心理测试、团体游戏等。具体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七)各系特色活动。

各系部可根据本专业学生特点及专业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健康中心将对申报的活动给予经费和人员支持。

本次活动将通过校学生处、健康中心网页,“青春xx”、“xx心之洲”微信平台及校园海报、宣传栏等载体及时发布通知和活动动态。

请各系、各有关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活动总结和宣传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隔离期间学生心理疏导方案

在这个特殊的假期,每一位学生不仅要面对严峻疫情所带来的心理冲击,还要应对在线学习的挑战。复学以后,如何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现学生的心理“复位”,是摆在所有学校和每一位心理健康教师面前的首要任务。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学校专兼职心理老师、行政人员和班主任共同参与、制定学校心理健康工作计划并明确分工和职责。

复学后建立三级预防机制,在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三个方面协同开展,系统推进。

二、紧抓契机,开展生命教育辅导。

不经历生死,难以真正理解生命的可贵和价值。在这次抗疫战争中,无数医护人员、民警、防控人员和志愿者,冒着生命危险,奋战抗击在一线,成为最美“逆行者”,生动体现着伟大的民族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切都深深感动着包括所有学生在内的全国人民的心。经历过这样的全民战疫之后,学生对生与死的体验深刻,这正是引导学生思考、探寻人生意义的窗口期,是青少年学生人生意义辅导的大课堂。通过开展有关生命意义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中小学生探索生命的本质,理解生命的价值,珍爱生命,将生命中的爱和潜能充分展现出来。

三、营造积极心态,提升防疫抗疫的正能量。

传染病疫情迅速蔓延和发展的不确定性,给广大中小学生带来了恐慌情绪。当前,中小学生的积极心态对自身健康和疫情防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积极平和的心态可以提高自身的免疫力,增强对病毒的抵抗力。研究表明,情绪状态可以直接影响人体的免疫系统,情绪低落、忧郁,会导致免疫功能的下降。相反,积极乐观的心理状态,会提升免疫系统的能力。另一方面,积极心态可以使人提高警惕,做到自觉防护,阻断病毒的传播,携手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并以班级为单位开展重大疫情危机下心理调节活动主题班会,利于培养学生积极心态,提升心理健康素养,增强防疫抗疫的正能量。

四、个别和团体辅导相结合。

抗疫情期间,学生面临巨大压力和挑战,部分学生可能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如紧张、焦虑、恐惧、忧郁、丧失兴趣、敌对、自卑和失眠等。因此,迫切需要精准分析,实施个性化的心理辅导。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开展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包括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

五、排摸重点,开展危机干预。

复学前期,通过班会活动、课堂观察、谈话、问卷等各种渠道全面了解学生的身心状况。只有早发现,早干预,才能帮助学生迅速摆脱困扰,克服心理障碍,恢复心理健康。

对个别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或发现其他需要转介的情况,应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其他专业心理咨询机构或医学心理诊治部门,并建立跟踪反馈制度。开展心理辅导必须遵循职业伦理规范,在学生知情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保护学生隐私。

隔离人员心理疏导方案

居家隔离,改变了日常的生活、工作和交往方式,人们的内心会产生孤独隔离感和应激反应,警觉水平很高,这是一种自我保护,目的是提高适应性和应对能力。但是如果反应过度或不恰当,就会给身心带来不利影响。胡蕾说道:“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一下自己目前的心理健康状况:情绪上是否有恐惧紧张、焦虑不安、抑郁悲伤等。身体上是否有失眠、头痛头晕、胃肠不适、心慌胸闷、肌肉紧张等表现。认知上是否存在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减退、反应迟钝、判断和理解能力下降等。行为上是否有过激行为、怕脏等盲目消毒、不健康行为增多(吸烟、喝酒)等。”

如果目前出现的上述表现不影响正常工作、生活,通过自我调节可以改善;如果影响正常的工作、生活且持续时间超过2周,则应尽早寻求专业帮助。

胡蕾介绍,疫情期间,居家隔离人员同样适用以下自我心理调适措施。

这是一种正常的应激反应。不必压抑和否认这些情绪,要认识、接纳和理解这些反应。

要从官方渠道平台获取有关疫情的信息,科学认识疫情性质、流行情况等,不过分关注负面报道,不信谣不传谣,不过度解读,积极关注防控信息,学习掌握防控知识。

我国疫苗接种覆盖率高,前期已经积累了控制疫情的经验和方法,要积极配合国家的防疫政策,相信祖国强大的科研能力、医疗能力,心存战胜病毒的信念,将十分有利于居家观察时的情绪调节。

做好自我防护、生活起居规律、保持饮食平衡,保证睡眠充足,这也是提高免疫力的必备条件。

适度的室内运动(健身操、瑜伽等),有助于释放压力。做感兴趣的事情(听音乐、读书、看剧等)充实精神世界。或者学学烹饪,和家人共同享受美食,让自己放松和愉悦。

陪伴父母、夫妻沟通、亲子互动(交流、游戏、陪伴)、朋友联络、分享感受,增强心理上的相互支持。

可以通过表达情绪(倾诉、写日记)、听舒缓的音乐、冥想、放松训练(呼吸放松、肌肉放松、想象放松等,这些方法我们中心的抖音上有很多视频)等等进行情绪调节。

如果自我调节无效,影响正常工作生活,需要寻求专业帮助,可拨打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的心理咨询热线xxx,热线时间为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服务时间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做出调整。

疫情期间学生心理疏导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通知》(xx防控防指[xx20]xx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服务的通知》(xx教办学函[xx20]xx号)精神,我校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开展疫情防控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制定本方案。

根据师生实际,采用四级目标人群分级服务,具体如下:

第一级:确诊患者;第二级:疑似患者;第三级:个居家隔离人员;第四级:普通大众。

(一)开展线上科普教育。

借助“xx”微信公众号,进行疫情心理防护知识宣传与教育,针对性推出并转发权威发布的有关疫情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相关信息,并组织各学院及时转发推送,引导师生做好“抗疫”防护。

(二)开通抗疫情心理专线。

1、学校热线。我校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紧急开通心理服务热线,热线电话及各号码对应服务时间已于“xx”微信公众号公布,我校师生如有需要均可拨打。

2、扬州热线。有需要的师生也可拨打扬州市24小时疫情应对心理援助热线xx。

注意:扬州市热线服务主要针对因肺炎疫情出现较为紧急状况、急需情绪缓解人群,如您情况尚可,请将时间留给更需要的人。

(三)开通网络心理疏导。

我校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对应心理服务热线,开通网络心理疏导“qq”在线服务,并通过各院心理辅导员公布给全校师生。

(四)组织人员,网络培训。

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校级及院级大学生心协成员、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晴联络员进行疫情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线上培训,认真学习教育部司政司组织的《高校心理援助热线》和《大学生心理应激与应对》专题讲座、中国科协发布的《疫情传播期间心理防护指南》等文件,提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的心理危机防护干预能力,增强师生心理自助、朋辈互助能力,充分发挥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作用,相互支持,传递正能量。

(五)启动危机干预机制。

发布《致全校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启动“宿舍心晴联络员-心理委员-心理辅导员-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四级联防联控体系,组织宿舍心晴员及时填写《宿舍心晴联络表》,由心理委员进行学生心理动态每周统计,并上报至心理辅导员,由心理辅导员对需要帮助的学生开展初步心理疏导,及时干预。

采用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心理测评平台,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普测,同时进行数据分析、风险评估,对于筛选出的需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个体,组织开展心理疏导与干预、跟踪回访,定期提交心理测试及干预回访报告。

学生居家隔离心理疏导方案

一、医院应对医务人员进行消毒隔离与预防知识培训,为其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医务人员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二、医务人员上班应衣帽整洁、操作时戴口罩;进入手术室、产房应换专用鞋;不得穿工作衣随意出医院;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标准预防,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三、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应分室安置,同类感染病人可安置一室,特殊感染病人应单间隔离。日常工作中应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与预防措施。

四、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五、治疗室应分清洁区、污染区,标识清楚,医务人员进入时应戴口罩、帽子;操作时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治疗时应铺无菌盘,抽出的药液不得超过2h,各种溶酶不得超过24h,并注明开启时间。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容器每周灭菌2次(也可使用一次性小包装消毒液,使用时间为7天)。门诊、换药室、手术室、分娩室的干缸不超过四小时。其余处置室不超八小时。

六、医务人员应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的皮肤、粘膜、组织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接触皮肤、黏膜的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

七、根据物品性能选用消毒灭菌方法。耐高温、耐湿物品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可选用低温灭菌;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特殊感染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八、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置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行监测做好记录。配制好的84消毒液不超过24小时。戊二醛不超过一周。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九、病人使用的雾化吸入器、氧气湿化瓶、呼吸机面罩等要一人一用一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并干燥保存。湿化瓶里应加灭菌水,每日更换。呼吸机的螺纹管、湿化器、接头等可拆卸部分应每周更换2次。

十、体温表、止血带应一人一用一消毒。血压计袖带应保持清洁,如有血液、体液污染应及时清洗,并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剂浸泡消毒。

十一、普通病区的物品表面、地面无污染时,需采用湿式清洁。当受到污染时先去除可见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擦拭布巾、拖布按要求清洗、消毒,干燥备用。特殊科室如手术室、产房、口腔科、检验科等部门的地面与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消毒,用含有效氯500-1000mg/l消毒剂湿拖或湿擦,遇明显污染随时去污、清洁与消毒。各室抹布要分别使用,不得混用。

十二、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元必须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各科室需监督检查保洁员的清洁消毒工作,有特殊要求时应向保洁员交待清楚。换下的被服放入污物袋内,不得在病房或走廊清点被服。

十三、病房、治疗室、厕所应有专用拖把,标记明确,分开使用,悬挂晾干,并定期消毒。

十四、手部皮肤的清洁与消毒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十五、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合理处理医疗废物。

对隔离人员心理疏导工作方案

在这个非常时期,希望大家能够保持乐观心态,积极应对困难,以下这两种是缓解焦虑、调节情绪的有效方法,供同学们居家学习使用。

01呼吸放松法。

深吸气,内心默数“1、2、3、4、5”,感受空气从你的鼻腔慢慢进入肺部,肚子鼓起……暂停2到3秒钟,增加紧张感,接着慢慢呼气,内心默数“5、4、3、2、1”,经鼻腔呼出身体。只要不断地将注意力集中在呼吸中,让呼吸的感觉充实你的意识,如此反复3次就有明显的放松效果。

02想象放松法。

当身体处于放松的坐姿或者躺姿时,想象你处在一个自己非常喜欢的地方。比如想象自己躺在阳光照射下的沙滩,海浪有节奏地拍打着岸边礁石,迎面吹来阵阵微风;或者想象自己在郁郁葱葱的树林中散步,小溪流水、鸟语花香。一旦唤起宁静、放松、舒适情景的想象和体验,你的负面情绪很快就会得到缓解,身体充满能量。

01合理安排时间,规律作息。

居家学习期间为自己量身定制学习或生活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可以通过设定“上课铃”和“下课铃”等方式找到课堂上课的感觉,还可以和同学约定时间共同学习,互相督促,一起进步。坚持自主管理,丰富自己的兴趣爱好,让居家学习有张有弛。

02正确上网,注意用眼卫生。

控制电子产品使用时间,做到合理有度。学会健康用眼、科学用脑,保证睡眠时间,合理膳食、均衡营养,增强自己的免疫力和抗病毒能力。

03积极沟通,参与家务。

多与父母沟通交流,在充分表达自身的感受和需要的同时,也积极理解支持父母,通过恰当的方式增进与父母的感情。主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提高自己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技能,帮助家长减轻负担。

04多锻炼,保持良好状态。

结合自己的兴趣和生活条件自主选择活动方式,每天开展1小时左右的室内运动,比如进行垫上俯卧撑、仰卧起坐、平板支撑,还可以跳健身操、转呼啦圈、踢毽子等。适当的运动不仅可以消除疲劳,提高大脑中的血氧含量,并且能够促进大脑活动,既健身又悦心。

01管理情绪,做好榜样。

非常时期,父母情绪稳定,才是孩子有安全感的前提。这是由于孩子们是通过父母的情绪和行为来感知世界的:父母的情绪,对孩子来说,具有直接的影响力。可以这么说,家庭是试验田,而父母就是一面镜子。因此,父母如果紧张焦虑,孩子第一个就会感受到。

02督促学习,张弛有度。

居家学习期间,孩子跟家长的接触会更频繁、更紧密,要更加注意亲子关系的影响,对青春期以及刚成年的孩子,应当尊重他们对独立和独处的需求,多商量、少管制。建议家长把握好这一亲子时光,以身作则,起居有常,统筹协调学习与休闲,在运动锻炼方面加强对孩子的引导与陪伴,增进亲子关系。

对隔离人员心理疏导工作方案

为保障全校师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部署和《江苏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集中隔离工作由职工医院牵头负责,后勤处(集团)、保卫处、人事处、学工处、研工部、海外学院等相关单位参与。

外地旅游返校的留学生、因特殊原因提前返校的各类学生、近期从重点疫区返校的原居住学校单教公寓和学生宿舍的教职员工(含中外博士后)。

集中隔离人员自返校当日起计至14天。

对来自重点疫区的人员原则上实行单人、单间管理,其他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隔离期间,集中隔离人员须遵守集中隔离区域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相关安排。

(一)职工医院。

1.根据集中隔离对象的返程信息,预先与隔离对象做好相关信息的询问,做好到达镇江后的市内交通安排及到校后集中隔离房间的预安排工作。

2.负责集中隔离对象的体温检测、相关医学指征询问、隔离人员的确认等工作,发放集中隔离人员流行病学调查承诺书(中英文版,见附件1)、集中隔离人员告知书(中英文版,见附件2)。了解集中隔离人员的基础病史、过敏史等,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3.集中隔离期间,负责每日对集中隔离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巡视(早晚两次测试体温和相关医学指征询问、观察),做好集中隔离人员的信息及检测表(见附件3)和每日汇总表(见附件4)的信息登记工作。并按照日报告制度,将每日汇总表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4.集中隔离期间,集中隔离人员如出现急性发热、咳嗽、气促、肌肉酸痛无力、腹泻等症状,医护人员立即护送其至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进行就诊或医学隔离。同时向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5.指导保洁人员定期对集中隔离区域进行消毒。

7.集中隔离期满后,负责出具解除隔离意见书。

8.做好集中隔离人员集中隔离期间的所有信息资料的汇总和归档工作。

9.做好集中隔离区域的医疗防护物资保障工作。

10.集中隔离区域防控工作联系人:许兵(联系电话:13912805968)。职工医院根据分工和要求做出详细的工作细则(见附件6)。

11.其他医疗相关事宜。

(二)后勤处(集团)。

1.负责做好集中隔离人员的入住信息登记、日常看护等工作。隔离期间禁止集中隔离人员离开规定区域,对违反规定者及时报告其所在单位和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为集中隔离人员提供必需的居住生活条件(如空调、热水器、网络等)。

3.在医护人员指导下,每日两次对集中隔离区域进行物业保洁和消毒,并做好集中隔离区域的生活、工作垃圾的处理工作。

4.根据职工医院的要求,负责用车安排。

5.做好集中隔离区域的后勤物资保障工作。

6.c区10栋后勤工作联络员:诸建庆(联系电话:13952941188)。后勤处(集团)根据工作分工和要求做出详细的工作细则(见附件7)。

7.其他后勤服务事宜。

(三)保卫处。

1.负责集中隔离场所内安全、警戒与秩序维护等工作。

2.其他安保事宜。

(四)相关单位。

2.集中隔离人员的所在单位要负责集中隔离人员的三餐供应及日常生活用品的代购工作。

3.相关单位要提前1天将集中隔离对象的返程信息、联系方式等报职工医院。

(一)工作流程描述。

1.相关单位要提前1天将集中隔离对象的返程信息、联系方式等报职工医院。

2.职工医院做好集中隔离人员到达镇江市后的市内交通安排、住宿房间预安排工作,并通知后勤处(集团)做好房间的预防性消毒工作。

3.在集中隔离对象到达学府路2号门后,医护人员对集中隔离对象进行体温检测、相关医学指征询问,发放和填写集中隔离人员流行病学调查承诺书。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医护人员立即护送其至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进行就诊或医学隔离;如无上述症状,发放并填写集中隔离人员告知书,使用统一调度的车辆接转至集中隔离区域。

4.在医护人员引导下,集中隔离人员进入安排的住宿房间,同时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入住登记工作。

5.集中隔离期间,医护人员每天对集中隔离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其他必要的医学指征询问、观察。急性发热、咳嗽、气促、肌肉酸痛无力、腹泻等症状,立即护送至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启动转运预案,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相关单位做好集中隔离人员的餐饮安排、日常生活用品的代购、清洁卫生与消毒、安全保卫等工作。

6.集中隔离期满,职工医院出具解除隔离意见书,解除对集中隔离人员的隔离,并对其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7.职工医院负责隔离人员隔离期间相关材料的汇总、归档工作。

1.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集中隔离工作,明确职责、相互协作、切实落实各项措施,做好集中隔离区域的相关防疫工作。集中隔离区域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

2.本方案针对学生集中返校前的集中隔离工作(c区10栋)制定,学校其他集中隔离区域(包括京江校区)的管理办法,参照本方案执行。学生集中返校后,集中隔离管理方案将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要求,再做相应的调整。

心理疏导工作方案

1、为宣传我校心理健康的主题活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文化氛围,培养学生的健康心理同时,向全校师生宣传心理健康的重要性。

2、引导以良好、阳光、理智、健康的心态去面对生活。

20xx年5月22日-5月26日。

1、利用国旗下讲话宣传。

2、充分利用校园媒体(横幅、黑板报、广播、校园网络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利用班级主题班会课进行正能量宣传。

1、周一国旗下讲话:《健康从心开始,生命因你绽放》。

讲话人:

2、周一班级主题班会:《珍爱自己》。

责任人:班主任。

3、校园广播:《525心理专题内容》。

责任班级:8.2班。

4、“525心理健康教育”手抄报展。

责任人:政教处。

5、心理健康咨询活动。

责任人:郝培凤、周波(集中咨询时间:5月22日--5月26日的大课间)。

6、观看心理健康教育视频。

心理疏导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工作,促进治愈患者全面康复,特制定本方案。

加强对治愈患者的人文关怀和关爱帮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等服务,普及疫情相关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及应对知识,提高治愈患者自我心理调适能力,努力减少疫情相关心理健康问题的发生,促进治愈患者身心全面康复。

(一)加强关爱帮扶。各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要组织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部门,指导各区县、街道(乡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或动员社会力量,组建由社会工作者、网格员、志愿者、心理咨询师等组成的基层服务团队,定期对辖区治愈患者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加强人文关怀,了解患者康复情况、家庭经济状况等,协调落实救助康复等政策,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同时,畅通治愈患者等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诉求和心理服务需求,对合理诉求尽量协调解决,对发现的心理问题及时进行疏导干预。

(二)加大宣教力度。各地通过权威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新冠肺炎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介绍团结和睦的邻里关系对促进患者身心全面康复的意义,引导城乡社区居民正确了解新冠肺炎特点,减少对治愈患者的歧视和排挤,共同营造理解、关爱、帮助治愈患者的良好氛围。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居民经常活动场所设立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栏或展板,介绍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及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信息、服务方式、求助渠道等内容,帮助患者及家属掌握心理自助和识别早期心理异常的方法,促进其主动求助。

(三)完善健康信息。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新冠肺炎治愈患者数据库,整合患者在院治疗数据、出院后健康管理等数据信息。新冠肺炎患者救治定点医院应当及时将治愈患者资料共享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掌握患者既往治疗情况,结合居民健康档案完善相关健康信息。要与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对辖区内治愈患者的信息进行核对,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对未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治愈患者,及时安排家庭医生与治愈患者协商签订服务协议。各相关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当严格做好患者信息隐私保护。

(四)开展心理测评。在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返回社区(村)后,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可指导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患者既往治疗情况,按照知情同意和自愿原则,采用心理评估量表或心理软件对治愈患者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测查评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据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评估结果的会诊意见,对有服务需求的治愈患者,提出团体干预、家庭干预、个体干预等心理疏导的建议。

(五)加强心理疏导和随访管理。各地应当以县(市、区)为单位,依托辖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高等院校心理咨询中心、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组建心理疏导服务团队,与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对接,根据患者及家属意愿实施针对性心理干预。为治愈患者发放包括心理健康手册、服务资源宣传页的心理健康工具包。心理疏导服务团队结合心理疏导工作,同步开展患者随访管理,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随访,随访时记录心理测评、心理疏导情况,并给予相应的健康指导。

(六)做好重点人群危机干预。心理疏导服务团队针对测评结果提示有心理健康问题或基层工作人员反映有心理行为异常的患者作为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一对一的有针对性干预。若发现存在严重心理行为问题或有明显自杀自伤风险的个体,应当及时收治入院,由专科医生进行诊疗和提供服务,同时将信息反馈给患者所在社区(村),纳入重点人群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

(七)推动心理热线平台服务。各地要支持心理援助热线、网络心理服务平台的建设,提高心理疏导服务的可及性。浙江省设置全省统一的心理热线号码96525做法值得推广。治愈患者人数较多的'市(地、州)要适当设置心理热线坐席,延长在线服务时间,使电话打得通、有人接。热线主办机构要加强心理热线规范管理,定时分析汇总来电咨询的信息,发现突出问题或可能发生应激事件时,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告当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或人民政府。

(一)各地区要将治愈患者心理疏导纳入疫情防控工作整体部署,将心理疏导工作与其他防控措施同步实施,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各地卫生健康、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加强协作,为治愈患者提供生活保障、健康管理、心理疏导等服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治愈患者心理疏导的统筹协调,建立治愈患者档案数据库,组织开展心理测评,并对重点患者进行危机干预。民政部门负责动员社会工作服务力量,为治愈患者提供心理疏导社会工作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治愈患者实施救助;做好养老机构内治愈患者康复和心理疏导。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负责系统内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服务;做好监所内特殊人群中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卫生健康等部门提供业务指导及心理服务资源支持。各地要引导各类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宣传,介绍心理服务求助渠道。

(二)各地区要整合不同部门的心理服务资源,充分发挥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不同专业队伍的力量,为患者提供心理疏导、心理干预服务。要参考湖北省、武汉市做法,在省级成立专家组,制定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实施方案,并对各地开展技术指导;推广湖北省立足社区,组织心理服务专业力量、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共同参与的联动服务模式。各地要建立“三专”服务模式,在市级成立心理健康服务专班,在区县级设立至少1名心理专员,在街道(乡镇)设立1名心理专干。同时,在社区(村)安排1名工作人员协助开展心理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

(三)各地区要对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要及时总结各地在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方面的经验和特色做法,并于20xx年12月31日前通过各省电子公文交换平台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心理疏导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根据《高台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党委政府领导、镇属各单位协作,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探索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规范管理措施,积极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积累经验。

到20xx年底,全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心理服务工作机制基本健全,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进一步下降。主要工作指标:

1.在镇、社区(村)综治中心,全部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组织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工作,为辖区居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2.在社区(村)已建成的党群睦邻中心均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人员,为居民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

3.积极培育发展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为大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各社区(村)要指导辖区内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设立心理咨询室,为辖区内独居老人开通心理援助服务平台。

(一)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1.建立镇社会心理服务站。邀请县级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指导中心,加强对全镇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工作,在镇综治中心或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建立城关镇社会心理服务站,为居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心理测量、心理疏导等服务,探索提供心理释压、减压体验等体验式心理服务项目。(由镇综治中心牵头,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2.建立社区(村)心理咨询室。各社会(村)要将心理健康服务作为为民服务的重要内容,依托社区(村)综治中心或综合服务场所,建立社区(村)心理咨询室,重点对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人员及时开展心理干预。(由镇综治中心牵头,各社区、村负责实施)。

3.分类推进企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辖区内规模较大、职工较多的企业、“两新组织”可依托单位工会组织,设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团队,为企业职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咨询、危机干预或者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服务。(由镇总工会牵头,各企业工会负责实施)。

(二)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发展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队伍。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支持其为社区居民有针对性地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关系调适等服务,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其他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会融入等服务。(由镇综治中心牵头,相关服务中心及各社区、村负责实施)。

2.培育心理咨询人员队伍。要通过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引导和支持心理咨询人员为公众提供心理健康教育与科普知识宣传,为有心理问题的人群提供心理帮助、心理支持、心理教育等服务。同时,依托各类志愿服务机构向社会广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特别是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中小学心理教师、具有心理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人员等加入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探索支持引导志愿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措施。定期对志愿者开展心理健康相关培训,健全志愿服务奖励表彰机制,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推动心理健康志愿服务有序发展。(由镇综治中心牵头,相关服务中心及各社区、村负责实施)。

3.健全行业组织并加强管理。要加强心理健康数据安全的保护意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在工作过程中要注意将有关资料立卷归档,妥善保管,防范因违反行业标准、安全意识不足等造成的信息泄露。要协调督促建立社会心理健康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心理健康志愿组织的合作机制,形成连续性的服务链条,实现共同发展。(由镇综治中心牵头,相关服务中心及各社区、村负责实施)。

(三)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

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派出所、民政办、残联、综治中心、各社区(村)等要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加强多渠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确认、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在册患者治疗率、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以上。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要建立由社区(村)、“两委”成员、网格员、社区民警、民政专干、助残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基层人员组成的个案管理团队,对患者实施个案管理。做好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制度的衔接,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全面落实民政部等4部门《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意见》,开办多种形式的社区康复机构,使居家患者在社区参与康复率达到60%以上。(由镇综治中心牵头,相关服务中心及各社区、村负责实施)。

(一)准备阶段(20xx年1月底前)。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县试点工作要求,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工作要求。

(二)实施阶段(20xx年2月-20xx年9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普遍性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重点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关注和及时疏导,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初步建成。

(三)巩固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底)。不断巩固省、市、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设成果,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普遍提升,心理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势头得到明显缓解。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机关、各社区(村)要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平安城关、健康城关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订工作计划,在完成上级要求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研究制定自选工作目标和任务,并抓好组织实施。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党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加强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建立保障机制。镇综治中心要协调相关单位,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要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危机干预及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平安城关建设考评体系。镇属各单位及社区(村)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交流合作与信息共享,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优化经费保障。要加强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经费保障,积极向上争取经费支持,鼓励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开拓公益性服务筹资渠道,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政策措施,完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为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督导评估。镇综治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要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工作进度。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完成不到位的,及时要求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要做好迎接20xx年10月底前,省委政法委和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开展的综合评估工作。

心理疏导工作方案

心理健康是人在成长和发展过程中,认知合理、情绪稳定、行为适当、人际和谐、适应变化的一种完好状态。心理健康服务是运用心理学及医学的理论和方法,预防或减少各类心理行为问题,促进心理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主要包括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咨询、心理疾病治疗、心理危机干预等。心理健康是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幸福安康、影响社会和谐发展。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是改善公众心理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心态稳定和人际和谐、提升公众幸福感的关键措施,是培养良好道德风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是实现我县长治久安的一项源头性、基础性工作。

当前,我县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人们的生活节奏明显加快,竞争压力不断加剧,个体心理行为问题及其引发的社会问题日益凸显,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一方面,心理行为异常和常见精神障碍人数逐年增多,个人极端情绪引发的`恶性案(事)件时有发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危险因素。另一方面,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不健全,政策法规不完善,社会心理疏导工作机制尚未建立,服务和管理能力严重滞后。现有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和能力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迫在眉睫。

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开展社会心理疏导,是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重要途径,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要把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作为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古浪的重要内容,作为预测预警预防公共安全风险的重要途径。各地要从深化健康古浪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的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增强责任意识,自觉履行促进群众心理健康责任,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为实现健康甘肃、平安甘肃做出积极贡献。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健康古浪、平安古浪建设战略部署,强化政府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培育心理健康意识,加强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二)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全面普及和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心理健康自我管理意识,加强人文关怀和生命教育,消除对心理问题的偏见与歧视,预防和减少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

——党政领导,共同参与。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领导责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单位、家庭、个人尽力尽责。

——立足县情,循序渐进。从我县基本县情和实际出发,将满足群众需求与长远制度建设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心理健康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分类指导,规范发展。坚持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提高和个体心理疏导相结合,满足不同群体心理健康服务需求,促进心理健康服务科学、规范、有序发展。

(三)基本目标。

第一阶段(20xx年—20xx年):全民心理健康意识明显提高。各领域各行业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托幼机构、学校、社区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重点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关注和及时疏导,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加快建设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全面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网格化管理和签约服务制度,网格化管理和签约服务率达95%,90%以上的肇事肇祸患者接受个案管理服务;三级医院均开设精神卫生科或心理咨询室,全县至少有一所医疗保健机构设有精神卫生科或心理咨询室,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初步建成。

第二阶段(20xx年—20xx年):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普遍提升。符合县情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覆盖城乡,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率显著下降,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势头得到缓解。

(一)全面开展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要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提高公民心理健康素养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对促进心理健康的积极作用。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睡眠日”及心理健康相关主题活动等,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宣传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在充分运用传统媒体进行宣传的同时,要广泛运用网络、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弘扬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培育良好社会心态。文广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书刊、广播、电影电视、动漫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创作多种形式的文化影视影像作品,倡导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意识。各类媒体在报道心理健康知识与相关事件中,要注重科学性、适度性和稳定性,要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学会调适情绪困扰与心理压力,有意识地预防不良心态,保持内心平和。(县卫计局、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推动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充分发挥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的引导和支持作用,帮助公民促进个性发展和人格完善,更好地进行人生选择,发展自身潜能,解决生活、学习、职业发展、婚姻、亲子、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心理困扰,预防心理问题演变为心理疾病,促进和谐生活,提升幸福感。倡导大众科学认识心理行为问题和心理疾病对健康的影响,将提高心理健康意识贯穿终生,逐步消除公众对心理疾病的病耻感,引导心理异常人群积极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和治疗。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专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要主动发现心理疾病患者,提供规范的心理疾病诊疗服务,减轻患者心理痛苦,促进患者康复。(县卫计局负责)。

(三)重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递进、密切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重视和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将心理危机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定期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知识培训和演练。依托综治办,整合各方面力量,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充分运用各种资源做好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开展有序、高效的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重视自杀预防。在事件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依托各地心理援助专业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心理援助热线,对高危人群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县卫计局牵头,县综治办、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普遍开展职业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各机关、企事业和其他用人单位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定期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宣传、心理评估、教育培训、咨询辅导等服务,传授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为员工主动寻求心理健康服务创造条件。对处于特定时期、特定岗位、经历特殊突发事件的员工,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援助。(各部门分别负责)。

(二)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关注和满足儿童心理发展需要,保持儿童积极的情绪状态,让儿童感受到尊重和接纳。特殊教育机构要针对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中小学校要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共青团等组织要与学校、家庭、社会携手,开展“培育积极的心理品质,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心理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学生自我情绪调适能力,尤其要关心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心理健康,为遭受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等儿童青少年提供及时的心理创伤干预。(县教育局牵头,县民政局、团县委、县残联、县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关注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心理健康。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工委及有关部门尤其是老龄办、妇联、残联和基层组织要将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利用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协会、妇女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基层残疾人协会、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等宣传心理健康知识。通过培训专兼职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工作者、引入社会力量等多种途径,为空巢、丧偶、失能、失智、留守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悲伤抚慰、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扩展老年活动场所,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老年文体活动,丰富广大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在老年人生病住院、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时及时关心看望。加强对孕产期、更年期等特定时期妇女的心理关怀,对遭受家庭暴力等心理创伤的妇女及时提供心理援助。加强对流动、留守妇女和儿童的心理健康服务。鼓励婚姻登记机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等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发挥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残疾人专职委员、助残社会组织作用,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为残疾儿童家长、残疾人及其亲友提供心理疏导、康复经验交流等服务。通过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邻里守望”等群众性助残活动,为残疾人提供心理帮助。护理院、养老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康复机构要积极引入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力量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县民政局、县卫计局、省妇联、县残联、县老龄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重视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消除对特殊人群的歧视,帮助特殊人群融入社会。注重运用社会公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等,做好特殊人群社会心理预警、相关信息采集、重点摸排等工作,加强与特殊人群的沟通了解,及时掌握其心理健康状况,提供人文关怀和跟踪帮扶,筑牢预防违法犯罪的“社会心理防线”。综治、公安、司法、民政、卫计等部门要高度关注流浪乞讨人员、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社会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心理健康。加强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提高其承受挫折、适应环境能力,要把社会情绪、社会心态等情况作为社会治安形势整体研判,动态监测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对有关问题提出整办建议,及时消除化解影响公共安全的矛盾纠纷,在服务管理中消除和减少群众的负面情绪,降低社会风险,预防和减少极端案(事)件的发生。(县综治办牵头,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卫计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各级综治、公安、民政、司法、卫计、残联等单位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多渠道开展患者日常发现、登记、随访、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服务。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逐步提高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做好贫困患者的社会救助工作。探索“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康复模式,推进医疗康复和社区康复的有效衔接。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县民政局与卫计部门配合,依托乡镇卫生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1所以上基层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扶持社会组织,动员专业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残疾人专职委员、和志愿者参与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复服务,逐步实现居家精神障碍患者的家庭康复全覆盖。(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建立健全各部门各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依托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人力资源部门、卫生室(或计生办),普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培养心理健康服务骨干队伍,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教育系统要进一步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中小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机构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公安、司法等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普遍设立心理服务机构,配备专业人员,成立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对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评估和心理训练等服务。(各部门分别负责)。

(二)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将心理健康服务作为城乡社区服务的重要内容,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或基层综治中心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站),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协调组织志愿者,对社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在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矫治帮扶、心理疏导等服务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服务,为贫困弱势群体和经历重大生活变故群体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确保社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有场地、有设施、有保障。(县综治办、县民政局、县卫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鼓励培育社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鼓励具有相应资质的心理咨询专业人员创办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辅导机构,通过购买社会心理机构的服务等形式,向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基层组织及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逐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并为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性服务。社会心理咨询服务机构要加大服务技能和伦理道德的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和常见心理疾病的识别能力。(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卫计等部门要整合现有资源,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鼓励和引导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每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1-2名专职或兼职人员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任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诊疗服务中加强人文关怀,普及心理咨询、治疗技术在临床诊疗中的应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各类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注重提高抑郁、焦虑、精神分裂症、老年痴呆、孤独症等心理行为问题和其它常见精神障碍的筛查识别、处置能力。要建立多学科、中西医结合心理和躯体疾病联络会诊制度,与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实现双向转诊。县妇计中心要为妇女儿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咨询与指导、心理疾病的筛查与转诊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心理健康服务中的作用,加强中医院相关科室建设和人才培养,促进中医心理学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科医师要大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和服务工作,在专业机构指导下,探索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评估服务和心理咨询服务,逐步将儿童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干预纳入儿童保健服务。监管场所和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需要积极创造条件,为被监管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心理治疗、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指导。(县卫计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教育部门要加大应用型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完善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的学科建设,逐步形成学历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制度。医学、教育、康复、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要加强心理学理论教学和实践技能培养,促进学生理论素养和实践技能的全面提升。依托具有资质和良好声誉的医疗机构及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建立实践督导体系。(县教育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科协配合)。

(二)促进心理健康服务人才有序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心理咨询师培训的管理,允许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参与心理咨询师的培训工作,改进鉴定考核方式,加强实践操作技能考核,对取得心理咨询师资质的人员加强规范管理,并将其信息登记上网,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加强监督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培养和使用的制度建设。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重视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鼓励医疗机构引进临床与咨询心理、社会工作专业的人才,加强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康复师、医务社会工作者等综合服务团队建设。积极培育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医患沟通、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方面优势,强化医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各部门、各行业对所属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加强培训、继续教育及规范管理,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心理健康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定期进行考评。(县人社局牵头,县卫计局配合,各部门分别负责)。

(三)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人才激励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设立心理健康服务岗位,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逐步将心理健康服务人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管理体系,畅通职业发展渠道,根据行业特点分类制定人才激励和保障政策。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要注重体现心理治疗服务的技术劳务价值。要加大专业人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力度,帮助专业人才实现自我成长和能力提升。鼓励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并热心大众心理健康服务的组织和个人,积极参加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等志愿服务。(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挥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组织作用。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建立跨专业、跨部门的心理健康服务专家组,充分发挥各级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组织(心理卫生协会)作用,对各部门各领域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依托专家组和行业组织,制订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登记、评价、信息公开等工作制度,建立省级和区域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信息管理体系,将相关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各类心理健康机构服务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逐步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运行机制。要建设一批心理健康服务示范单位。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组织(心理卫生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政府部门制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立行规行约和行业自律制度,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违规者惩戒和退出建议。要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发挥心理健康相关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作用,加强心理健康学术交流、培训、科学研究等工作,促进心理健康服务规范发展。(县卫计局牵头,县民政局、县科协等相关部门配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城关街道)党委(工委)、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作为健康中国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卫生计生牵头、综治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各方积极配合的心理健康服务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和目标责任制,推动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单位家庭个人尽力尽责的工作格局。要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各级各类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良好的心理素质作为衡量干部综合能力的重要方面,全面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心理素质。(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部门各行业要做好本部门本行业内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等工作。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心理健康服务相关工作,制订行业发展相关政策和服务规范,指导行业组织开展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心理健康服务相关法律及制度建设问题。综治机构做好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并将其纳入综治(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宣传、文广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各类文化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心理健康服务、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心理健康服务项目价格政策。教育部门负责完善心理健康相关学科建设,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健全各级教育机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科技部门加大对心理健康服务相关科学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并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完善系统内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重大警务任务前后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组织开展被监管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心理健康相关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引导与管理城乡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推动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财政部门加大心理健康服务投入并监督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规范管理。工商部门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机构,依有关主管部门提请,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做好心理健康服务相关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办等组织负责职业人群和儿童青少年、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工作对象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法规政策。不断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的规范管理,研究心理健康服务相关法律问题,探索将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和机构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加快心理健康服务法制化建设。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精神卫生法》和《甘肃省精神卫生条例》,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鼓励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心理健康服务综合试点,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优势,不断改革创新,将实践探索得来的好经验好方法通过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政策等形式固化下来,为其他地区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提供示范引导。(县卫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四)强化基础保障。要积极落实基层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和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相关政策,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制度与标准规范。要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心理健康服务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行业监管。以规范心理健康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提升服务水平为核心,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监督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实行属地化管理,规范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强化服务质量监管和日常监管。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组织(心理卫生协会)要定期对心理健康服务机构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示范单位、实践基地建设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心理健康数据安全的保护意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防范因违反伦理、安全意识不足等造成的信息泄露,保护个人隐私。对不符合行业规范,服务质量差,违反伦理的机构应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警告、责令整改,甚至吊销从业资格。(县卫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六)加强心理健康相关科学研究。大力开展心理健康相关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开展心理健康基础理论的研究和成果转化及应用。针对重点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和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点心理疾病,开展生物、心理、社会因素综合研究和心理健康问题的早期识别与干预研究,推广应用效果明确的心理干预技术和方法;鼓励开展以中国传统文化、中医药为基础的心理健康相关理论和技术的实证研究,促进中医心理学理论和临床服务规范发展。(县科技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科协等相关部门配合)。

心理疏导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龙渊街道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组长:叶俊。

副组长:xxx。

成员:xxx。

2、组建心理咨询团队。

组长:xxx。

成员:xxx。

以“定向结对”方式,根据服务对象的特点,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等形式开展“心理疏导关爱行动”;组建志愿者队伍并进行培训,建立服务“台账”;在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应急救助、健康保健、法律援助、文体活动、亲情关爱等方面的需求,开展志愿服务,不断满足他们日益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具体如下:

(一)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工作思路。通过心理咨询有的放矢地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社区矫正人员心理测评和干预专项工作,防止发生极端事件。

(二)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创新,对现有资源和社会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强化监督考核,为有效的综合治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是鼓励协警、综治维稳等工作人员参加心理专业培训,邀请心理专家培训心理辅导员,提高心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发展心理学工作者、精神卫生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服务,为心理服务工作全面开展提供充分人才保障。二是设立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健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三级筛查治理、管理服务体系,有效实施专业治疗与服务。三是在部门、街道、村(社区)定期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心理体验,印发《心理健康知识手册》,并以宣传纸、黑板报、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思想上敬畏法律、行动上践行法治的良好社会心理,实现社会心理和法治教育常态化。

(三)将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纳入街道、村(社区)全年工作中,统一部署、落实和考核。

(四)注重特殊人群心理干预和风险评估,综合施策、多管齐下,全力做好心理疏导、解压减负、科学引导等工作,努力把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奠定社会平安稳定坚实基础。

(五)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包括日常生活照料、心理健康辅导、不良行为校正、亲情沟通交流、安全自护训练等方面的活动。

通过宣传、专家授课,志愿者服务等让活动内容扎实推进。在服务主体上,不仅仅是社会组织和志愿者,还让民宗、妇联、教育、扶贫等部门参与进来,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部署,扩大了服务主体范围,特别是把心理疏导和关爱活动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紧密结合,产生更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隔离点人员心理疏导方案

民进沈阳市委员会反映:

目前,因疫情原因,各地有很多人集中在隔离点,被隔离人员普遍存在焦虑不安情绪,甚至有些人与隔离点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同时,由于隔离人数增加,工作人员工作压力也随之增加,也出现一定的焦虑情绪。

为减轻隔离人员的焦虑情绪,顺利做好防疫工作,建议尽快对隔离人员展开心理疏导。

一是组织专业人士到隔离点开展心理辅导或疏导工作。征调各医院心理门诊医生分派到各隔离点,通过电话、微信等渠道对隔离点工作人员及被隔离人员开展心理疏导。

二是充分发挥当地志愿者协会作用,开展心理咨询服务活动。由有资质的心理咨询师组成心理疏导志愿服务专家团队,开通心理疏导服务热线,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心理咨询服务电话、公众号、网站等,提供疫情防控心理咨询、情绪疏导等心理支持志愿服务,帮助市民缓解心理压力,提供心理援助和心理支持。同时,开辟绿色通道,直接为隔离点被隔离人员、工作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三是尽快开设线上心理课程。一方面开设针对热线接听志愿者的培训课程,提高热线接听志愿者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依托网络平台开设心理疏导等直播课程,引导和鼓励被隔离人员以稳定的情绪和健康的心态面对疫情。

心理疏导工作方案

根据“以预防和发展为主,以干预和咨询为辅”的总体发展思路,立足教育、重在预防。维护师生心理健康,增强学生心理调节和挫折承受能力,减少或避免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伤害事件的发生。

学校成立了“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小组由校长领导,教导处、德育处、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心理老师、卫生老师共同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职责,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为重大危机事件处理作出决策。

各年级的学生心理干预工作由年级组长负责,全体教职工均有责任和义务。

1、生命第一原则。

2、面向全体师生的原则。

3、预防和预警为主原则。

4、尊重和理解学生原则。

5、个别性对待原则。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存在心理危机或正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和老师。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生活事件而出现行为和心理特别的学生及教职工。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有自杀未遂史或近亲中有自杀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极度痛苦的学生、教职工。

6、由于身边同学有个体危机事件受到影响而产生担心、恐慌、焦虑不安的学生。

7、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家长。

8、有情绪困扰、行为特别的学生。

尤其关注上述多种情况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对象。

立足教育,重在预防。班主任和心理老师应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命、热爱生活、能愉快地接纳自己、充满阳光、自信。学校通过心理活动课、心理活动周、主题班会、宣传海报等在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帮助学生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并充分利积极理辅导室开心小屋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所遇到的困惑和烦恼,力争把一切心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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