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考勤机管理制度考勤机管理制度条例(实用18篇)

时间:2023-12-04 05:55:01 作者:雁落霞

规章制度的建立有助于维护公平公正的环境,以确保每个人的权益得到公正对待。如果你不知道如何制定规章制度,可以查看以下范文作为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人脸考勤机管理制度

(试行)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规范管-理-员工考勤,培养良好有序的工作作风,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我公司实行“人脸识别机”考勤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如下:

1. 考勤的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2. 工作时间:公司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作息时间以公司规定时间为准。

3. 每日打卡两次,即上午上班和下午上班前各打一次,在上班前一个小时内打卡均有效,未超出规定时间15分钟不视为迟到。监督考核处每月对考勤结果汇总、公示一次。

4. 如有出差或去工地不能正常打卡的人员,应填写“缺勤登记表”,并有处室负责人签字,处室负责人缺勤情况由主管领导签字。下月的1-2日由各处室考核员统一交监督考核处汇总,监督考核处依据各处室报的“缺勤登记表”对考勤机结果的缺勤予以注销。

5. 因请假不能正常打卡的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将审批过的请假条交于监督考核处,由监督考核处对考勤机显示的'缺勤予以注销。

6.监督考核处每月月底从“人脸识别考勤机”中录取考勤数据,下月2日前收集汇总各类请销假手续,及各处室报的“缺勤登记表”。

7.每月3日监督考核处负责将上月考勤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天),公示期内接受复议,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

8.每月6日,考勤工作领导小组将上月考勤统计情况提交公司领导审定,形成最终考勤结果,并交综合处人事。综合处人事根据考勤情况填报相关补助费用。每人的出勤情况还将作为季奖、年终奖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年度评优主要条件之一。

按着豫弘高司【2014】010号文件《河南省弘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请销假制度》第四条(详见附件)执行。

本办法(试行)自2011年9月1日起开始实行,本制度解释权归监督考核处。

附件:河南省弘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请销假管理制度》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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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机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考勤方法及考勤效用。

1公司全体员工均实行考勤表和考勤机相辅的考勤管理模式,以考勤表为主,考勤机记录作为标准。考勤表由各部门主管进行填写登记。

3考勤与工资挂钩,考勤与全勤奖挂钩。

二:员工考勤标准、纪律。

1公司办公室人员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7:30—12:00;下午:14:00—19:00。车间加班时间为19:45~23:45。时间以公司考勤机时间为标准。工作时间如有调整,以最新通知公告为准。

2员工正常上、下班内不得迟到、早退,未在正常规定班次时间内上班的,按迟到处理,未按正常时间下班的,按早退处理。正常上、下班时间内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或未经允许超假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4外勤采购、出纳因工作需要,工作时间比较特殊,可不按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但仍需进行打卡考勤。

5员工必须按公司规定时间段、在打卡机处进行打卡,不得代人打卡、托人打卡。代人打卡、托人打卡者取消当月全勤奖,并各罚款50元/次。

加班事项:加班时间内按申请表规定时间段打卡,未打卡的不予核算加班工资。

员工非正常时间下班或临时出厂,需向车间主任报告。

因特殊情况漏打卡,应及时到主管处说明情况,由主管及时在书面考勤表中批注。

员工违反以上考勤纪律,均可依实际情况进行通报批评、警告、辞退等行政处分。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海轴厂部。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20xx年8月1号。

学校管理制度条例

一、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最高行政会议,主要任务是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和行政工作计划,研究、决定学校行政的重大问题。

二、会议由校长主持,党总支书(副书记)和全体副校长参加。必要时,总支委员到席参加。

三、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举行1—2次,要明确时间,列入校长工作日程表。必要时也可临时召开。

四、校长在会前要提出会议的主要议题,与会人员要做好出席会议的准备工作,要严肃认真参加讨论。

五、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讲究效率,一般情况下,由校长最后作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六、校长因病因事暂时离校时,委托一名副校长主持办公会议,在此期间作出的有关决定,在校长在职后应予报告。

七、由校长办公室主任做好会议记录,建档备查。

八、与会者必须服从并执行决定,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不得泄漏讨论情况与不同意见。

公司考勤机打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作息时间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为休息时间(夏季作息时间)。

公司(总部)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节假日按国家规定的执行。

1、公司除总裁外,其他所有员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裁批准。

2、本公司员工除总裁之外的其他员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为两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饭不用打卡,打卡前请仔细核对姓名,以免打错。由前台文员负责监督,当打卡机出问题时应及时向人事部反映。

3、员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双方以旷工一日处理,如果前台文员代人打卡,违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忘记打卡、打重卡或打错卡时,应在24小时内向部门经理说明情况,由部门主管开据证明交人事部处理,并留存说明记录。一个月内累计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迟到或早退一次。

5、员工外勤需认真填写外勤表,并由相关部门签字,如下班前不能回来者,临走时打下卡。

6、外勤表由各部门的经理在人事部领取并保存,每月1号将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对。如有遗失,由各部经理负责。

7、每月最后一天下班后,人事部需将下月的考勤卡准备好放前台桌面,并在次日早上将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后将卡放入相应的位置。

8、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出差。

(5)外勤。在外办事。

(6)调休。

1、人事部责收集各部门上交的外勤表,并做好工资预算表,然后将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财务核对建档。

2、考勤计分办法。

a:迟到。迟到10分钟扣2分,迟到10~30分钟扣5分,迟到30~60分钟扣10分,迟到60分钟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钟扣2分,早退10~30分钟扣5分,早退30~60分钟扣10分,早退60分钟以上扣20分。

c:旷工。旷工一次扣20分。

d:请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为基数扣除,考勤成绩分为四级:

优:85分以上;良:85~75分;中:75~65分;差:65分以下。

3、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公司总裁办公室会同人事部执行本制度,其他未尽事宜经公司总裁批准后择时颁行。

考勤机管理制度_考勤机管理制度条例

第二十条值班时间为法定节假日(不含双休日)。

第二十一条值班人员安排实行由中层领导带班,中层以下工作人员轮流值班。

第二十二条集团各部门负责人需在节假日前7天将本部门《节日期间值班安排表》报至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由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各部门值班安排,并上报集团领导审批,领导审批通过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并通知各部门节日期间值班安排。

第二十三条未经集团领导批准的值班计划,不计入工资计算范围。

第二十四条值班期间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需报办公室主任另行安排值班人员。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按正常上班时间值班,到达公司及离开公司时都需考勤,未考勤的不计入工资计算范围。值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带非集团人员在公司内活动,无故不出勤的,按旷工对待。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离岗,发生紧急情况及时跟带班领导汇报,同时认真做好应急处理,带班领导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

第二十七条值班人员下班前要跟带班领导汇报值班情况并做好值班情况登记,分清值班责任,责任不清时双方共同承担。

第二十八条值班人员下班时需保证人走窗关、灯灭、门闭,存放好帐簿、票证、财物等。

公司考勤机打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三讲”教育整改措施,严肃劳动纪律,完善考勤管理,总行决定实行打卡考勤制度。为保证打卡考勤机制度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行机关在册正式职工、临时用工(以下简称“总行职工”)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总行职工上班与下班均要打卡。实行打卡考勤机制度后,总行机关仍然坚持正常的工作作息时间,即每周1至周5为正常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上班,下午5∶00下班,但考虑到打卡占时等因素,因此,上午8∶10分以前和下午4∶50以后打卡,均视为正常出勤,其他情况则为非正常出勤。打卡机24小时不关机。上午8∶10分至8∶30分打卡按迟到记录;下午4∶30分至4∶50分打卡按早退记录;上午8∶30分以后到达和下午4∶30分以前离开,按缺时记录;每个工作日只打一次卡按少卡记录,两次均未打卡按缺勤记录。

第四条总行职工如有非正常出勤记录,本人必须如实填写《月度出勤及工作完成情况报告表》(以下简称《打卡考勤机报告表》),说明非正常出勤的原因,交本部、室考勤员审核,部、室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第五条总行职工因公出国、出差、市内公务等不能正常出勤时,须在《报告表》中注明,按正常出勤对待;否则,以打卡考勤机记录为准。

第六条总行职工请事假、病假、婚丧假、产假、探亲假、工龄假,须按打卡考勤机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在《打卡考勤机报告表》中注明;未履行请假手续又未在《打卡考勤机报告表》中注明的,按旷工对待。

第七条新入行人员和遗失考勤卡的人员,在领取(补办)考勤卡以前,由本部、室考勤员负责考勤登记。有非正常出勤情况的,应填报《打卡考勤机报告表》。

第八条总行职工忘记打卡或忘记带卡时,本人应在正常考勤所规定的时间内,向人事教育部劳资处报告,并在当月《打卡考勤机报告表》中注明。没有报告或未在《打卡考勤机报告表》中注明,按旷工对待。

第九条经鉴定确因打卡考勤机失灵而没有打卡记录的,按正常出勤对待。班车因特殊情况晚到,按正常出勤对待。

第十条总行职工无正当理由考勤少卡,每少卡一次按缺时4小时对待,每月累积缺时4小时视同旷工半天。

第十一条打卡必须由总行职工本人履行,任何人不得请他人代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发现代打卡行为,扣除当事人双方当月增收节支奖,并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总行职工上班打卡后即应到岗工作,在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准擅自离岗。

第十三条考勤机卡同时作为职工午餐的就餐卡,今后视情况还将开发其他功能,因此,总行职工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的考勤机卡,爱护打卡设施。丢失考勤机卡应及时向人事教育部劳动工资处申请补办,并由本人负担工本费100元。

第十四条各部、室要加强考勤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总行职工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以及各种假期待遇,按农发行人字(1994)14号《总行机关考勤办法》、《总行职工享受各种休假的规定》及《总行机关增收节支奖金发放暂行办法》办理。

第十五条人事教育部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打卡考勤机记录明细表》印发各部、室核对,各部、室应于5日前将《打卡考勤机记录明细表》、《打卡考勤机报告表》、《总行机关职工奖金及伙食补贴发放表》一并送人事教育部劳动工资处。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人事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十二月一日起试行。

资金管理制度条例

本管理文件明确了公司内部资金融通及调拨的管理要求与操作规范,明确有关部门职责,以对内部资金融通及调拨事项统一管理,有效控制,降低公司资金成本。

本程序管理文件规范了公司内部资金融通及调拨的业务过程,适用于董事会、财务部、以及涉及资金统一计划的各下属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如未进行特别说明,本程序管理文件内所称控股子公司均指其资金纳入公司资金统一计划管理的控股子公司。

3.1对外结算管理程序fm-tm-03

4.1总裁

召开公司月度资金协调会,协调平衡资金缺口,讨论落实内部资金融通及调拨计划;

审批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

签署财务管理协议;

4.2财务总监

审核批准控股子公司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

审核月度内部资金融通计划;

审核各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情况;

审核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

4.3财务部

负责编制公司财务预算、综合预算、资金使用计划;

编制完成公司年度内部资金融通计划;

审核控股子公司的季度或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是否符合年度预算;

负责内部资金调拨;

向公司领导层提供各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情况;

按照付款审批程序办理转账业务;

5.1首创置业总部统一安排内部资金调剂,并由总部财务部负责制订实施方案并进行实施管理。

5.2内部资金的融通及调动的审批权人为财务总监和总裁,所有的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需由财务总监和总裁审批签字。

5.3财务管理协议的签署权人为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6.1内部资金融通计划管理

步骤

完成时间

涉及部门及岗位

步骤说明

1

财务部预算管理岗

根据经批准的公司总部及各控股子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平衡资金缺口,编制年度综合预算。

2

财务部资金管理岗

根据年度综合预算,编制完成《公司年度内部资金融通计划》,提交财务总监审批。

3

财务总监、资金管理岗

如果财务总监审批不通过,则返至资金管理岗修改;如果通过,则由资金管理岗存档。

4

每月20日

各控股子公司财务部

按照经批准的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完成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提交公司总部财务部。

5

财务部预算管理岗

审核控股子公司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是否符合年度预算,提交财务总监。

6

财务总监

审批控股子公司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下发给财务部资金管理岗;若不通过,则返至预算管理岗修改。

7

财务部资金管理岗

根据经批准的各控股子公司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编制完成月度内部资金融通计划,提供各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情况,上报财务总监。

8

财务总监

审批月度内部资金融通计划和各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情况,若不通过则返回资金计划岗修改,若通过则提交总裁。

9

每月30日

总裁

召开公司月度资金协调会,协调平衡资金缺口,讨论落实内部资金融通及调拨计划。

6.2内部资金融通业务管理

6.2.1公司总部资金融入

步骤

完成时间

涉及部门及岗位

步骤说明

1

财务部资金管理岗

公司月度资金协调会后,与融出资金控股子公司财务部协商制订内部财务管理协议草案,包括:融通金额、融通期限、资金占用费率、还款计划以及逾期不能归还的罚则等,财务总监参与并指导该过程。

2

财务部资金管理岗

提出书面内部资金融通申请,内部资金融通申请须注明借款金额、资金占用费率、还款计划以及罚则等报财务总监。

3

财务总监

审批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若不通过则返回资金管理岗修改,若通过则提交给总裁。

4

总裁

审批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若通过则下发至融出资金控股子公司。

5

融出资金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依据总裁审批的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所确定的资金融通条件,签署财务管理协议。

6

公司总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财务管理协议。

7

财务部综合管理岗

财务管理协议存档。

8

融出资金控股子公司财务部

开出转账支票送公司总部财务部。

9

财务部出纳

办理转账业务。(参见对外结算相关程序)

6.2.2公司总部资金融出

步骤

完成时间

涉及部门及岗位

步骤说明

1

财务部资金管理岗

公司月度资金协调会后,与融入资金控股子公司财务部协商制订内部财务管理协议草案,包括:融通金额、期限、资金占用费率、还款计划以及逾期不能归还的罚则等,财务总监参与并指导该过程。

2

融入资金控股子公司财务部

提出书面内部资金融通申请,内部资金融通申请须注明借款原因、金额、期限、用途、资金占用费率、还款计划以及罚则等报公司总部财务部。

3

财务总监

审核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提交给总裁。

4

总裁

审批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

5

融入资金控股子公司财务部

依据总裁审批的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所确定的资金融通条件,准备公司总部所需资料,到公司总部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6

公司总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财务管理协议。

7

财务部综合管理岗

财务管理协议存档。

8

财务部出纳

按照对外结算程序办理有关转账手续。

7、单据与记录

7.1公司年度内部资金融通计划

7.2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

7.3财务管理协议

企业管理制度条例

一、环境整齐清洁、美观明亮、种有花草;。

二、门头有门牌,如办公室、宿舍、医务室、光荣室等;。

三、门旁有卫生评比结果牌,如清洁;。

四、老人室内有老人守则、五好老人条件、室内卫生规定;。

五、老人床头挂有标识牌,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原住址、入院时间、身体状况等;。

六、室内用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杂物(含床下);。

七、院内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挂牌上岗;。

八、敬老院应分设医务室、娱乐室、图书室、健身室、物品保管仓库等;。

九、各项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敬老院建设综合目标。

遵循“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办院宗旨,加大硬件投入,强化软件建设,达到班子革命化、管理规范化、经济多元化、环境园林化、生活多样化、服务优质化;把敬老院办成颐养天年的乐园、、五保服务的中心、老龄活动的场所,精神文明的窗口。在服务上做到“五心”、“四顺”、“四服务”、“四轻”:即爱心、诚心、细心、耐心、贴心;顺老人言、顺老人心、顺老人意、顺老人味;微笑服务、敬语服务、贴心服务、勤快服务;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窗轻,达到语言亲切,动作细腻、体贴入微,视老人为亲的效果。

院长职责。

一、做好全院人员思想政治工作。

二、安排好院内生活、生产。

三、抓好财务管理的款、物的发放工作。

四、加强两个文明建设,搞好环境卫生,开展文体活动。

五、发扬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各项工作的实施。

物资采购人员职责。

1、负责全院的物资采购工作;。

2、经常了解购物、消耗、库存情况,坚持按计划、质量、价格采购供应;。

3、做好采购用款的申报、申销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结算、入库、验收规定;。

4、临时和特殊物资的采购,须先经院领导审批再行采购;。

5、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不采购伪劣、变质和冒牌物资,不做人情生意;。

6、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得借用或挪用公款。

炊事员岗位职责。

1、负责烹调工作,按食谱配制院民每周的菜肴;。

2、每周食谱公布上墙,主副食品多样化,尽量符合老人的膳食营养要求;。

3、负责食堂的室内外卫生和饮食卫生,餐具定期消毒,摆放整齐,不做腐烂变质食物;。

4、精打细算,节约用电、用煤、用水,计划用粮、用菜,爱护公物,管好食堂炊事用具;。

5、加强个人和环境卫生,严格执行“五四”制,对自己所包干的区域认真负责完成任务;。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7、做好各类人员的营养和病号饭,不断提高烹调技术,改进服务态度,按时供应饭菜;。

8、定期检查身体,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治疗并向院领导汇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

9、注意安全,随时关紧食堂门窗。

现金出纳职责。

1、健全院内各项账册,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履行财经手续,账目有条理;。

2、管好现金,每日盘点、结账,做到帐实相符,无白条抵库存的现象;。

3、记账凭证一事一单,及时记账,内容完整、科目规范;。

4、管好各类物资、出入库记账,做到帐物相符,按规定使用;。

7、掌握院内印件、负责文书处理,保管档案资料,做好财务、基建、农副业生产的规划、报表工作。

仓库保管员职责。

1、负责全院各种物资的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

4、严格管理制度,加强物资的管理,有些物资的领取,要以旧换新,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5、坚守岗位,物资供应及时,搞好室内外卫生;。

6、存放的各类物资要放置整齐有序,通风卫生、无鼠、无蝇、无虫、无毒、无破乱。

医务人员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杜绝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2、负责全院职工和收、寄养人员的医疗保健工作,抓好卫生防疫和传染管理工作;。

3、负责药品、医疗器材的采购和管理工作;。

6、协助院领导抓好全院的清洁卫生工作;。

9、随时了解老人的身体状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制订医疗、保健措施;。

服务员岗位职责。

1、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态度热情和蔼有礼貌,不准冷言冷语,更不得指责、吵骂;。

8、完成工作责任区和卫生包干区的任务。

1、文件、文书、档案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凡上级有关单位和部门来文、来函,一律登记办理;。

3、文件须传阅和执行后,按保管期限分类立卷归档;。

4、凡向上级部门报告或请示的文书,须和答复一起分类归档;。

5、加强文件、文书、档案的保密工作,保证其局限性、时间性、永久性的保密和安全;。

6、院内的各类印章由专人负责保管使用。

供养人员物资发放制度。

1、根据季节变化,及时按计划、标准发放供养人员生活用品;。

2、加强对收养人员生活物资的计划采购和管理,不能混用,注意防霉、防蛀;。

3、严格出入库手续,加强仓库安全管理,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建立收养人员着装卡片、登记好每个人的衣服、鞋、帽型号和发放情况;。

5、按卡片量体裁衣、按型号发放,做到美观大方;。

6、厉行节约,修旧利废。

老人守则。

1、积极参加学习,了解国内外大事,言行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以院为家;。

3、加强团结,互相尊重,互相体谅,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4、发挥特长,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为造血补院作贡献;。

5、维护集体利益,珍惜集体荣誉,爱护集体财产,不攀折花草树木;。

6、讲究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整齐;。

7、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增强体质,陶冶身心;。

8、遵章守纪,厉行节约,艰苦朴素,文明礼貌。

五好老人条件。

1、思想品德好:爱祖国,爱社会主义,关心人民利益,维护集体利益;。

2、遵纪守法好:遵章守纪,执行守则,不赌博,不酗酒滋事,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3、团结互助好:互敬互爱,待人接物文明礼貌,院内院外不吵架,不沾染不良习气;。

4、清洁卫生好:讲究个人卫生,房间内外清洁,经常参加文体活动;。

5、参加劳动好: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发挥特长,献计献策,作出奉献。

3、不能私自带外人来院住宿;。

4、自费寄养人员因病、事假需离院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5、自费寄养人员生病医药费用一律自理,住院期间护理工作由寄养人员单位或亲属负责。

1、入院收养对象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

3、收养人员入院后,应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5、收养人员死亡后,丧事由院方按规定全权处理,其遗产一律归院方所有,有协议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继承或干涉。

1、实行伙房单独核算;。

2、制订好食谱,并公布上墙;。

7、搞好安全卫生工作,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厨房;。

8、每月公布伙食收支情况一次。

工作人员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24小时内不得擅自离岗;。

2、值班期间负责全院的一切工作;。

3、督促并协助各责任区服务员做好服务、卫生、安全等工作;。

4、对突发事件要果断及时处理,努力减轻院方损失;。

5、值班期间遇到难以处理的问题,必须在1个小时内报告院长,以便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资金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条为适应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的要求,实现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依法依规推动项目建设,创新农业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方式,防范廉政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聚焦绿色增效、品牌建设、主体培育、科技推广、改革创新“五个示范行动”,推进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深入推进项目工作的意见》(皖政〔20xx〕56号)、《安徽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皖政办〔20xx〕29号)、《安徽省农业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规程》(财农〔20xx〕866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林业厅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财农〔20xx〕556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有明确规定外,省级农业财政项目补助市县资金,属于普惠类的,采用“因素分配法”等方式将资金切块下达到市或县(市、区),由市、县按照项目实施指南,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年省级×××项目(因素分配法)实施指南(模板)见附件1;属于特惠类的,以公开竞争立项方式安排,由省级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市、县组织申报,资金由省级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年省级×××项目(公开竞争立项法)申报指南(模板)见附件2。

第三条省级农业财政项目资金实行“四制”管理,即对项目资金投向实行名录制,对项目资金安排实行备案制(因素分配法)或审批制(公开竞争立项法),对项目实施绩效实行评价制,对项目资金使用实行审计制。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特点,确定项目“四制”管理的具体内容。

第四条项目资金投向围绕绿色增效、品牌建设、主体培育、科技推广、改革创新等示范行动,每个项目聚焦2至3个重点扶持内容或支持方向,根据项目实施内容、主体、地点分别确定项目名录。

第五条项目实施主体除少数需要基层公益性主体实施外,聚焦新型经营主体,优先扶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的新型经营主体,优先扶持龙头企业“甲级队”、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

第六条项目实施地点聚焦示范基地,优先扶持美好乡村示范村、现代农业示范区、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以及茶叶、蔬菜、蚕桑、畜牧、水产等生产示范基地,优先扶持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等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优先扶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等品牌流通示范基地,优先扶持休闲农业示范基地等。

第七条采用“因素分配法”切块下达的项目资金,实行备案制,由省级发布项目实施指南;采用公开竞争立项方式安排的项目资金,实行审批制,由省级发布项目申报指南。

第八条省对采用“因素分配法”安排的项目资金,要依据不同项目合理选择分配因素,既要选择如农业人口、耕地面积、粮食及其他农产品产量等地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因素,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或具有权威性的数据为主要依据;也要引入如资金使用绩效等工作推进层面的因素,以会计师事务所考评报告、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等规范性材料为主要依据。要科学合理安排分配因素的权重,原则上,地方经济发展的因素权重不低于70%,工作推进层面的因素权重不高于30%;也可因项目情况适当调整权重因素的比例。

第九条市或县级对省级以因素法切块下达的农业财政项目资金,应根据省级发布的项目实施指南,除有明确规定外,按照公开竞争立项方式,落实到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市分配到县资金时要体现对金寨、岳西、泗县等重点扶贫县的倾斜。

第十条由市级分配安排的省级农业财政项目,市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分配安排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合订文本等一起报省农委备案。由县级分配安排的省级农业财政项目,先将分配安排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书等报市,再由市级统一汇总报省农委备案。报省农委备案的项目须分别报财务处和项目行业处室(单位)。

第十一条省级以公开竞争立项方式安排的项目资金,省农委会同省财政厅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市、县组织项目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省级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一般按照项目申报前公布、项目申报后初步筛选、第三方专家差额评审、现场考察复核、项目行业和主管处室(单位)分别提出审查意见和审批建议、委主任办公会议审定等程序,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实施单位。

第十二条省级建立第三方专家库独立评审机制。省农委按行业建立农业财政项目省级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评审前,从专家库随机抽取若干专家,并与专家签订诚信协议后开展评审;评审中,行业和主管处室(单位)人员不得作为专家参与评审,不得违规行政干预项目的评审;评审后,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安排企业的项目取2家以上实施单位,行业处室(单位)会同相关处室组织人员现场考察复核,提出意见;行业和主管处室(单位)集体讨论,行业处室(单位)提出行业审查意见,主管处室提出主导审批建议,经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和财务处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提交委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审定。

第十三条市、县采取竞争立项安排的项目,按照财农〔20xx〕556号规定的具体操作程序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第十四条省级农业财政项目资金执行结果实行绩效评价管理。省级编制项目实施指南时,要同步编制绩效目标,制定绩效评价指标,细化、量化项目资金使用预期目标以及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第十五条省级负责制定规范化、标准化、可量化的绩效评价指标,负责组织项目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市级负责本级分配安排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自评,指导全市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县级负责本级分配安排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自评。

第十六条省级农业财政项目资金使用结束后,采取全面考评和分类随机抽查的方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对照绩效目标、评价指标开展绩效考评。

第十七条各级农业部门的项目绩效评价要与财政部门项目绩效评价有效衔接,充分利用财政部门的评价结果。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项目安排、资金分配挂钩。

第十八条各级农业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完善项目管理机制,改进项目管理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九条对重大项目或社会普遍关注的农业财政项目实行审计监督,做到审计监督常态化。审计主要包括项目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审计报告作为项目检查和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省级农业财政资金具体审计项目由省农委确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开展。对采用“因素分配法”切块下达的项目资金,以定点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对省级采用公开竞争立项安排的项目资金,按项目总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对直接分配到省直单位的项目资金,实行全部审计。

第二十一条省级农业财政项目资金分配安排、实施指南、竞争立项过程等,各级农业部门须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省农委财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农业财政项目预算安排、申报、资金拨付和监管、绩效评价及信息公开;行业和主管处室(单位)对下达的农业财政项目资金管理负主体责任。市、县农业部门对省级农业财政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和实施负主体责任。

第二十三条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农业部财政专项和农业基本建设资金,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企业管理制度条例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佥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经理或主管副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经理。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经理签字。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__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定《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经理审核,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经理复核后,送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处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第三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至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惩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校园管理制度条例

为了保护阳罗二小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以及应用和服务软件所构成的集成系统。

任何办公室和个人,未经校园网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动网络设备。

第二章合法使用。

维护、管理和使用网络的任何合法使用人必须熟悉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

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入网用户应办理入网登记、备案手续,并签署相应的责任书。

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各办公室负责人要进行监督。

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应负责审查上网信息,必须确保信息准确、科学、严谨,力求文字简洁通畅,画面清晰、健康。

任何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微机上阅读、录制、转发、传送有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及软件。

严禁任何用户擅自更改连网微机的ip地址;严禁盗用他人的ip地址、密码和电子邮件账号。

任何人不得在网上干扰其他用户,攻击、破坏网络服务和设备。

本网不允许任何人有软件侵权行为,不得使用来路不明、能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

第三章安全保护。

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责任制。学校信息中心确保机房设备使用安全、运转正常、线路畅通;各办公室责成专人负责二级设备的环境安全、清洁,确保设备、线路不受损坏。应有切实可行的防火、防盗措施。

根据公安机关要求,学校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国家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对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监督、检查、指导网络安全工作;查处违反网络安全管理的违纪、违规行为;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查处网络犯罪行为。

领导小组负责人由主管校长或学校党委书记担任。

第四章处罚。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用户,学校应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止网络连接直至报告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诉诸法律。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校长室。本管理办法自20__年1月起执行。

仓库管理制度条例

1.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的连续性和秩序,使仓库作业合理化,减少库存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於公司生产、销售、办公所需各种原辅材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包装物、备品备件、工具、办公、卫生用品等物料的库存管理规定。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1.公司实行仓库分散管理体制。各类物料分别由其使用部门设立仓库保存。其中,原辅材料仓库由采购部主管,在制品、半成品、包装物仓库由生产制造部门主管,成品、备品备件、工具仓库由营销部门主管,办公、卫生用品仓库由行政总务部门主管。

2.仓库管理应保证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物资需要,不缺货断档,并使库存物资、采购成本总额资金费用最小化。

3.公司各仓库根据仓库工作量和重要性,设专职或兼职仓库管-理-员。

4.仓库对各类物资进行分类统计,分为a类、b类、c类,分别以重点、次要和一般性级别管理。

5.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时间特点,制定仓库入、出库工作时间。

三、存货计划与控制

1.仓库以适质、适量、适时、适地之原则,供应所需物资,避免资金呆滞和供货不足。

2.仓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销售记录与计划、生产计划等制定最优订购点、订货点、安全库存、订购提前时间等标准。

3.仓库对订有标准的物资品种进行控制,实际库存量降到订购点时,即可提出补充采购计划申请。

四、入库

1.所有物料,无论是新购入、退货、领后收回,均应由仓管部门检验后方准物品入库

2.办理入库手续时,对照物品与订购单、提货单、验收单、发票所列的品名、型号、或规格是否相符。如发现品名、型号或规格或包装破损的,应通知采购主办处理。

3.仓管员於物料入库时发现问题,未及时於次一个工作日内报告处理的,该物料视为合格。

4.仓库管-理-员对所有入库物品及时入帐,对在存仓库物品造册登记。

五、出货

1.凡持经各级主管签批的领用单、领料单经确认后,方可领料出库。仓库管-理-员对所有库物品及时入帐。

2.仓管部门对领用要求,於规定的时间内发货或调拨。如缺货或不足,则应回复预定或供货的日期。

3.供领双方在确认出库物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后,均应在一式多联领料单据上签字,各联分送、留仓管、领用、财务等有关部门。

4.领料人於物料出库时发现问题,未及时当场处理的,该物料视为合格。

5.物料出库提运过程中,禁止领料人随意进入仓库内部场所,对不听规劝的可拒绝

出货并报主管。

6.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严格按批准数量、质量领取、发放物品。仓库管-理-员态度和蔼,热情主动服务。

7.对非常设仓管员的仓库可规定特定时间领用物品。对紧急事项可即时领用。

六、物料保管

仓管对各类物料的储存要项:

1.按品种、规格、体积、重量等特徵决定堆码方式及区位;

2.仓库物品堆放整齐、平稳,分类清楚;

3.储物空间分区及编号,标示醒目、朝外,便於盘存和领取。

4.对危险物品隔离管制;

5.地面负荷不得过大、超限;

6.通道不得乱堆放物品;

7.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通风、照明等条件。

七、仓储物资入、出库按先进先出原则堆放和提取。

八、仓管员加强对仓库日常防火、防盗、防潮、防漏、防虫工作,注意清洁卫生,定期实施安全检查。

九、建筑队、维护仓库装卸、计量、传送、消防、监测和其他设备、器械,保持良好使用状态,须更换维修的应及时上报。

十、仓库严禁吸烟,非仓库人员,未经同意,不准入内。

十一、仓库建立库存物资台帐、总帐、明细帐、库存卡系统。应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及时做好日常帐簿登记、整理、保管工作。

十二、定期结仓库盘存。

1.小盘点,每月底一次。主要查核是否帐实相符及呆滞物料增减情况。

2.中盘点,每半年一次。各灯仓库查核是否帐实相符,并矫正成本。

3.大盘点,每年一次。公司资产全面盘存。

每年年终,仓管部门会同帐务、营销部门总盘存。对盘点情况,填写库存物资统计表,各方在清册上签名。

对盘点出的过期、变质不能使用物品及时处理。对盘盈、盘亏情况,报主管批准后调整帐目;涉及仓管员责任短缺的,由其赔偿。

十三、仓管员岗位调动的,由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员办理清册移交及必要的'产物清点工作。

十四、仓管员每日作出物料入出库的统计报表,以及每月和年度的入出库和库存统计。各种统计报表一式多联分送有关财务、生产、营销部门。

十五、仓管员会同财务人员分解库存费用,努力减少库存消耗,降低库存成本,提出建议,改进仓库管理。

物料运输:

1.新购物料从车、船、机货场到公司仓库的运输问题由采购部门与供货厂协商解决。

2.本仓管单位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出入库货物的运输工作,包括运输人员、运输车辆、车辆调配、包装托寄、保险索赔等事务。

物料装运前,仓管员应妥善处理装箱,包装、搬运等工作,确保运输安全;交运时将运输物料详细明示于运单上,并开具出门检查证件。

1. 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的连续性和秩序,使仓库管理合理化,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仓库管理规定,可修改,添加建议 。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二、物资保管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 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 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 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3、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入库

1. 所有货物入库前,需检验后才可入库。

2. 办理入库登记时,对照物品与订购单、验收单、发货单所列的品名、数量、型号或规格是否相符。如发现品名、数量、型号或规格或包装破损的,应通知发货部门处理。

3. 仓库管-理-员对所有入库物品及时入帐,登记。

四、出库

1. 设定仓管员提货,配附件和打包。

2. 注意快递面单上所需的物品,(特别是看清面单有无附件,有无备注,是否修改)确认后方可提货。

3. 质检时要仔细的观察,留心每一个细节,(比如条码、包装、赠品是否齐全等),检查无误后,才可打包。

4. 打包时应注意包裹内与面单上的所需物品是否齐全,包裹包扎是否严实,确认后,签上打包员的姓名,才可出库。

5. 质检员在检查货物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修复的,及时上报,入实体库。

6. 货物出库的系列过程中,非仓库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仓库搬移货物,并禁止吵闹,喧哗,以免产生影响。

7. 快递公司领走包裹后,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做出库登记。并整理仓库。

五、货物保管

1. 按货物的种类、型号、规格、有序的归类摆放。

2. 仓库货架物品堆放整齐,分类清楚;

3.货架上要表明分区及编号,需标示醒目、便于盘存和提取。(如现在使用的,在卡纸写清楚此货架上物品的类型和编号,贴在货架1/2处)

4.盘点库存时,先按类求出它的总数,再与各类实物对应,最后登记,入库。

5. 地面不得存放货物,以防货物的变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影响仓库的面貌。

6. 保持仓库通风,卫生整洁,定期检查(每天一扫,星期五大扫)。

六、仓库货物入、出库按先进先出原则。

1、按班做好交接工作,要确实。

2、仓管员做好旧货先出,补充货后出。新货入库前,先检查,后登记,编新号,方可入库。

企业管理制度条例

为保证敬老院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护五保老人的人身安全,杜绝人为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全县敬老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要求各敬老院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敬老院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是敬老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敬老院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安全措施,敬老院所有人员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敬老院定期采用多种形式对院民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敬老院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院领导,并按程序逐级上报。

4、实行院领导值班制度,填写值班登记表。

5、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院长要经常检查院内安全设施情况,排除安全隐患。

二、门卫的安全管理。

院民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自觉服从门卫管理,任何人不得强行进出敬老院。

三、设施安全管理。

1、院长负责敬老院内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半月进行一次全院性安全工作大检查。

3、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照明灯,确定专人管理。

四、食堂安全管理。

1、食堂人员和参与饮食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体检,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2、严格执行食堂有关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消灭厨库、仓库和配食间的害虫。

3、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严格把关,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五、舍务安全管理。

1、未经敬老院工作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老人宿舍。

2、严禁在老人宿舍点明火,严禁使用炭炉,严禁个人私拉乱接,防止失火、触电等安全隐患的发生。

资金管理制度条例

农业股实行股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股长主持科内全面工作,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

《〈湖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湘财农〔20xx〕22号)

参与编制区级农业部门预算草案,根据相关财务规定,对所属预算单位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建议,审核各项涉农补贴资金,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积极向上争取支农专项资金,保证项目资金的需要,按照中央和省将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经济投入的机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重点做好财政支农项目的选项、编制、储备和申报工作,按照财政标准文本,积极上报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扶持。

项目完工后,区财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核实,并就项目的实施进度和绩效情况进行总结,对重点项目还应附报送财政农业专项重点项目实施绩效情况表。区财政局于每年的4月份组织对上一年度的项目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抽检验收和评价。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的内容包括: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效益情况等。

一、执法股室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中,由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违反规定办理财政收支预算审核、批复或者调整的;

(二)违反规定办理资金拨付的;

(三)违反规定办理各类账户的开设、变更或撤销的;

(四)违反规定征收基金、罚款或收费的;

(五)违反规定办理预算收入退库的;

(六)违反规定办理减、免税费的;

(七)违反规定办理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

(八)违反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的;

(九)违反规定参与或干预政府采购中的商业活动的;

(十)违反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

(十一)违反规定发放罚没票据或者收费票据的;

(十二)违反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和行政裁决的;

(十三)违反规定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

(十四)没有法定依据委托有关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

(十五)指派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执法的;

(十六)违反规定不履行或故意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

(十八)违反规定实施或不予行政许可的;

(十九)违反规定实施财政监督检查的;

(二十)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行为。

二、追究行政过错责任,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一)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进行批评教育;

(二)通报批评;

(三)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四)扣发全部或部分目标管理奖;

(五)调离执法岗位或停职离岗培训;

(六)责令辞职或辞退;

(七)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八)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在追究上述过错责任的同时,应对错误的行政行为进行纠正。

资金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条为鼓励和扶持创业企业和团队,建立健全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众创空间——金鑫岛种子资金管理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创业种子资金(以下简称种子资金)是指由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安排,以合同方式资助给创业企业(团队)使用一定期限,后由创业企业(团队)等额返还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安排2000万元作为专项种子资金(以后视情况将逐渐增加)并负责种子资金资助入驻企业(团队)的具体实施工作。种子资金须做到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第四条种子资金的运作和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规章的相关规定,遵循择优扶持,规范管理,安全保值的原则。

第五条种子资金鼓励民营企业、金融机构、个人、外商等各类投资人参与投资,促进创业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第六条种子资金的扶持对象是进入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金鑫岛内进行研发的企业或团队。

第七条种子资金扶持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入驻企业或团队研究、开发和生产的产品(或技术)应属于国家扶持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较好的市场前景,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2.具有较高素质的创业团队,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管理人员占企业员工总数达50%以上。企业主要决策、经营者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较好的市场开拓、经营管理经验和能力。

第八条种子资金扶持企业或团队的最长期限为3年。

第九条种子资金的扶持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且扶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种子资金每个项目原则上只可申请一次。

第十条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创业企业或团队,遵循自愿的原则申请种子资金。

申请时,必须向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种子资金申请报告;

2.企业或团队基本情况和近期经营状况介绍;

3.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及相关说明文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个人资料;

6.其他与申请种子资金有关的材料。

第十一条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金鑫岛在收到本制度

全部申报材料后,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立项和上报;

3.评估小组对申请企业或项目的技术、工艺、市场、资金筹划、财务评价等可行性和风险性进行全面论证、评估,出具评审报告;或委托专业投资(担保)公司进行项目论证。

第十二条如皋市创业局会同财政局对种子资助项目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种子资金资助项目经批准后,创业企业应当以其拥有的知识产权、企业或个人资产进行抵押,并将抵押权属证明提供给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由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与申请企业签订创业种子资金资助合同,合同采用固定格式,其协议内容应包括种子资金的资助额度,资助时间,还款时间、风险责任、纠纷处理、政策性约定及其他双方权利义务。合同报市财政局备案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第十四条种子资金的注入,可采取一次性到位或分期到位的方式。

第十五条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种子资金注入企业或团队后,享有被资助企业的资金管理权。

第十六条被资助企业因经营不善出现关闭或破产时,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依照相关程序公开拍卖企业抵押物,其拍卖收入优先偿还种子资金,依法保护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十七条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种子资金的管理主体,应设立种子资金专户,将所有与种子资金有关的资金拨入、拨出、回收、资产处置回收款、专户利息等纳入专户核算和管理,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第十八条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应建立切实有效的种子资金财务管理和扶持监管制度,对种子资金资助的企业依法履行资产管理职责,保护资产的安全。若发现被自主企业违法合同规定或出现可能造成资产流失的情况,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收回自主的种子资金,避免或减少资产损失。

第十九条被资助企业因经营不善等原因造成资助款项不能全部回收并造成相应损失的,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行使追索权。

第二十条种子资金的安排、运作和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如有发现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违章操作等违纪违法行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纪的规定进行处理,追究行为人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正式发布之日起实施。

资金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各单位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含对外实施债务重组的资产和权益)。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使用是指项目投资、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对外捐赠、大额采购和对外实施债务性重组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1、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对外借款等;

2、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主要包括技改项目投资等;

3、公司对外的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

4、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

5、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条大额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

1、10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支出(如捐赠、赞助、奖励、补贴等);

2、50万元以上的技改、工程项目支出;3.50万元以上的对外债务性重组项目;

4、100万元以上投资、大额采购及公司内部单位借款支出。

第五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领导集体研究决策。领导集体决策是2指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形式作出的决策。

第六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授权审批制。集体决策后,可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或财务分管领导签审。具体审批权限:

1、非生产性支出(如对外捐赠、赞助等)10万元—100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100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

3、对外债务性重组项目50万元—100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100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

4、对外大宗或大额采购、投资项目100万元—300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300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

5、内部单位借款由于银行融资的需要,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孙公司以及控股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相互之间资金的拆借,可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授权财务处、分管财务领导、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前置条件

1、投资、技改及工程项目的大额资金使用前必须有可行性论证;

2、技改、工程项目的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实行预算管理;

3、有关项目的会议决策文件;

4、需要报经省国资委备案或核准的项目必须取得有关批复文件。

第八条大额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

1、支付申请:由相关责任业务部门提出资金使用意向和额度的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中需注明资金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协议、原始单据或相关材料,送集团公司效能监察部门会签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和签署审核意见,再提交至集团公司财务处。由集团公司财务处结合近期资金状况和管理要求,提出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或建议后,再提交至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讨论决定。

2、支付审批:集团公司财务处将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提交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策。3、支付复核:集团公司财务处对批准后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财务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第九条上会决策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应当提前送给所有参会决策人员,也可事先征求意见。

第十条按照规定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做出决定,重新调研,再提交会议表决。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财务处、xx、审计处、监察室有权对大额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一经发现资金使用存在违规情况,有权停止拨付剩余资金或收回账户中未使用的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应参照本办法,制订符合《公司法》和证券监管相关法规的大额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食堂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条 为方便员工,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公司特设立员工食堂,为员工提供工作餐,为保证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

第三条 食堂厨师负责及时提供无质量问题的饭菜。

第四条 后勤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进行管理。

第五条 员工餐的标准(员工餐的标准包含餐食规格和餐食费用标准。)

一、员工餐的餐食规格

根据公司用餐人数等实际情况,每餐做3道菜式,包括:一荤、一素、一汤。

二、餐食费用标准

员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于每年年底由后勤部提出调整方案经总经理批示后执行。

第六条 员工餐的费用及质量控制

一、员工餐由公司聘请的专职厨师负责生产制作,公司安排负责人进行原料采购,并建立每日采购明细帐,以随时备核。

二、公司对餐费实行目标控制和据实报销相结合的方式,即根据实际采购金额进行报销,但报销总额不得超过餐费标准。报销时须提供实际票据。

三、公司每月应定期抽查一次,了解并核实进货的数量和质量。

第七条 用餐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用餐时间及地点按公司规定执行

2、(冬季):12:00——12:30;晚餐时间:17:00——17:30,

二、用餐地点:员工食堂。公司所有员工都须在食堂就餐地点就餐,严禁在办公场所及寝室内用餐,违规者如经教育制止后,屡教不改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次。

三、用餐方式

1、公司员工享用工作餐,员工凭餐具上的姓名拿自己的餐具在食堂用餐。

2、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到后勤部报餐。

3、员工应依次排队就餐。

4、员工不在食堂就餐,需提前一个小时通知食堂,不退餐者,一次罚款10元/次。

5、食堂门每天由厨师负责开和关,每晚按公司规定准时关门,如超过时间后一律不准再进入,违规者如经教育制止后,屡教不改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次。(特殊情况除外,如出差,外出办公事)

第八条 食堂卫生基本要求

一、食堂在加工食品时,要做到生进熟出。

二、食堂必须配备防蝇、防尘、通风、废弃物存放和清洗消毒、洗手设施。

三、食堂工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证后上岗,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饰物,上岗前和便后应洗净双手,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得吸烟。

四、管理人员必须每天进行食品质量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供应。熟食品和生食品分开存放。

六、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供应的熟食品应在备餐间内存放和供应,不得供应生食水产品、生冷拌莱和改刀的熟食卤味。

七、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到先进先用。

八、接触食品的容器、工具用后应及时清洗干净,妥善保管。接触生、熟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要有明显标志,严格分开。盛放熟食品容器和食具应经有效的消毒。

九、严禁在洗菜,洗碗池内洗衣服,违规者如经教育制止后,屡教不改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十、经常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整洁,清洁用工具不得与食品同池清洗。垃圾箱和泔桶要加盖,并定期清理。

第九条 堂卫生检查标准

一、食堂库房:

1、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整齐,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

2、食品进出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二、灶面:

1、每日炒菜结束后,作料桶加盖,工器具放置有序。

2、灶面周围墙砖保持清洁,油烟机、地面不留污垢及油垢。

三、工作间:

1、蒸饭板、消毒箱、淘萝、蒸饭工作台、水池等用品整洁。

2、熟食板、餐具每餐消毒(30分钟以上),保持地面清洁。

四、餐厅:

1、餐厅内做到四无:无鼠、无蟑螂、无蛛网、无寄生虫。

2、做到餐厅内桌椅、地面、门窗整洁。地面无垃圾、无积灰、无痰迹。

五、个人卫生:

1、个人做到四勤,不在工作场所抽烟,不许对食品打喷嚏,不许戴耳环、戒指。

2、开始工作前,上厕所后,处理被污染物后从事与食品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操作期间应经常洗手。

第十条 食堂清洁卫生制度

1、食堂必须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有脏随时扫。

2、食堂餐具,每次用餐后必须进行清洗、消毒。

3、清洗食品必须按照初洗、精洗、清洗过程严格分开,未精洗的食品不得进厨房。

4、食堂内根据现有的防蝇蚊设施,进一步加强灭蚊蝇措施,做到消灭蚊蝇、蟑螂、老鼠等有害动物。

5、非食堂有关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食堂。

6、工作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对员工态度要热情、周到、友好,不急、不燥、不烦,不能与员工发生任何争吵。

第十一条 食堂进货制度

1、不得采购、加工、销售腐烂变质、假冒伪劣、不经检疫、有毒的食品,如有发现从严处罚并追究经营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并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2、禁止购进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

3、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禁止进货。

5、购进货物,根据用量情况,坚持适量、勤购、保持新鲜。

6、食品由专人按需采购,专人验收食物的质和量,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坚决退换。

7、食品验收后入库,专人保管。

第十二条 食堂就餐人员须知

食堂是为公司员工服务的,公司食堂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遵守各项制度是每个就餐人员的职责,为此需要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1、食堂每日供应二餐,全体就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不准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就餐。

2、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必须排队打饭,不许插队,不许替他人打饭。所有就餐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食堂的有关规定,禁止员工在食堂内高声喧哗、打闹。

3、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吃饭量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4、食堂内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员工就餐所剩的饭菜渣、餐纸,应倒入垃圾桶内。用后的餐盘、汤碗将残渣倒净后,必须在指定位置摆放并重叠整齐。

5、在食堂用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罚款。

6、节约用水,做到人走即断水。

7、公司员工进入食堂就餐一律拿自己名字的餐具打饭菜。

8、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到后勤部领取临时餐具。

9、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后勤部有权报相关部门给予罚款处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处分或除名。

10、就餐要排队打饭,不得拥挤、打闹和大声喧哗,做到吃多少打多少,严防浪费,违者罚款10元/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食堂管理,为职工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食堂工作人员、在恒安就餐的职工。

第三条 办公室对职工食堂进行管理,接受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职工的投诉。

第二章 食堂工作管理

第四条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为恒安规定就餐职工(七人)提供一日两餐。原则上按每人每天13元计算。

第五条 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适宜,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

第六条 公司来客需在职工食堂搭伙的,3人(含)以下当天向办公室申请,3人以上必须提前一天申请。办公室受理搭伙申请,并负责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如公司员工亲友需就餐按20元一餐计算。

第七条 如来客,有关处室又没有及时申请的,该处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应先安排客人就餐,自己请食堂人员另外解决。

第八条 食堂内不能随地吐痰,食物乱堆乱放,乱扔纸屑、垃圾,不得大声喧哗。

食堂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准确掌握食堂工作人员和炊事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食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搞好主副食调配,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搞好成本核算,做到饭菜份量足、价格合理,经济实惠,花样多,品种多,质量好。

四、搞好食堂的伙食卫生、安全保卫工作。

五、经常听取员工对食堂的工作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饭菜质量。

六、监督做好厨具、餐具的日常清洗、消毒和伙房内环境卫生的清扫工作。

七、监督检查炊事员的个人卫生。

八、注意节约、杜绝浪费,经常检查、保养所有的食堂设备,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一、 目的

为切实做好公司食堂各项工作,保证公司食堂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维护公司食堂运作的正常秩序,保障广大员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食堂各项工作。

二、 适用范围

食堂工作人员

三、 内容

1、 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 位,服从上级安排,有事要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保证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供应饭菜。

2、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维护用餐秩序,讲究文明用餐;对待用餐员工,须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一视同仁,提供优质的就餐服务。

3、树立团体意识,增强团队凝聚力,互助互爱,自觉提高自身素质。

4. 热爱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努力提高烹调技术,调剂饭菜品种,每周制定一次食谱,讲究营养口味,坚持健康标准,做到饭热、菜香,保证员工吃饱吃好。

5、食堂工作人员应接受广大员工的监督,乐于听取接受他人意见。

6、对于临时性来客就餐者,应热情接待,并凭办公室招待通知来提供招待用餐;对于生病员工根据通知及时提供病号餐。

7、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得在食堂工作;自觉落实每日晨检制度,身体有病时应主动离开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8、食堂工作人员应自觉形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切实做到:

8.1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应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

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8.2工作期间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严禁在工作场所内穿拖鞋、短裤以及赤膊;进行分餐工作时须戴口罩。

8.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工作场所内吸烟。

9.自觉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食堂人员必须每天检查食堂加工区域、就餐区域以及门口区域卫生,保证食堂无“四害”。

9.1 做到各类食品容器清洁,灶台无油污,厨具清洁,各项用具使用后必须归类存放。

9.2下水道要每日进行清洁,彻底清除菜渣等杂物,以保证排水畅通及清除异味。

9.3 用餐后须擦拭桌椅,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油渍,地面无垃圾杂物,保证不积水、干净、清爽。

9.4 及时清扫工作场所内的垃圾脏物,食堂门口垃圾桶必须每天清洗。

10.认真做好食品采购,把好食品卫生关。

10.1根据员工饮食需求采购优质食品原料。

10.2不采购腐烂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污秽不洁、掺杂掺假、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采购超过保质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做到保证质量,价廉物美,节约成本。

11.食堂采购的主副食品、炊事用具,一律实行入库验收,在库管理,出库登记,计划使用。

11.1落实入库验收制度,坚持实物验收原则。进库物品须由仓库保管员与厨师两人同时验收数量及品质,验收合格者当场在发票上签名,验收不合格品严禁入库。食堂管-理-员须对此进行不定期抽查。

11.2 食堂在库物资须分类摆放整齐;存储食品挂牌标出进货日期;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库房地面应保持干燥,通风透气,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仓库。

上旬定期公布账目,接受员工监督。

11.4 保证食堂仓库安全库存,出库时坚持先进先出原则,做好登帐管理,防止漏帐和错记账的情况发生。

12.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的卫生安全,严防并杜绝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事故。

12.1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

12.2 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未成品分开存放,未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12.3 员工餐从制作成品到员工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12.4 接触和盛装原料、未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3.必须加强食堂安全管理,严防和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13.1 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厨房及保管室。

13.2 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严格遵守炊事械具或用具的操作规程。

13.3 定期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食堂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电工处理,食堂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13.4 工作完毕应全面检查电源、火源以及水源是否关闭,做到防范于未然。 13.5 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应关好门窗,做好防盗工作。

13.6行政督导应对此进行监督、检查。

14.严禁通过食堂各工作环节谋取私利,严禁公物外流,公物私用,一经发现,一律开除。

15.附则

15.1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办公室。

15.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行政办公室

企业管理制度条例

第1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3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4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企业(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5条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6条公司部会计师。

公司设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部。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7条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签署下属公司、企业的100万元以下贷款担保书。

第8条计划财务部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第9条计划财务部部长领导计划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5.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条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公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11条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设部长,在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12条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分管的财务工作。

第13条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14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15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16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17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下属公司、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部长进行监交;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计划帐务部部长会同本单位领导进行监交;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第三节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

第18条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19条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20条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海外企业应选定一种货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21条合资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收益和费用等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同时应选用一种货币为本位币,将所有外币折合成本位币记帐和编制财务报表。

第22条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23条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24条公司各单位收益与费用的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帐。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25条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26条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顾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

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为记帐依据;

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第27条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第28条公司对境外的投资或在境外购置房屋等固定资产,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行。

第29条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30条公司以单价__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手提程控电话机、复印机、电传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第31条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第32条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第33条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34条凡单项债权(不论境内外)帐龄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

第35条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损益表(年、季、月);。

3.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

4.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

5.专用基金明细表(半年);。

6.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7.银行贷款增减变化表(月);。

8.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9.提取坏帐准备金明细表(月);。

10.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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