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半年总结(汇总16篇)

时间:2023-12-09 06:19:20 作者:雨中梧

半年总结可以帮助我们认清问题所在,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以下是一些半年总结的常见问题和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在写总结过程中遇到的困惑和疑问。

年上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范文

(一)领导重视、全面安排部署。我局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扫黑除恶会议和文件精神,快速部署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在工作例会上传达通川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扫黑除恶工作要求,落实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强调扫黑除恶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及工作重点,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及时安排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各分管领导分别组织召开了我局涉及的重点领域“征地拆迁、土地出让、采矿权出让、不动产登记、矿山开采、地灾治理、土地开发整理、信访举报、国土资源违法”等方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题会。

(二)广泛宣传、扩大群众参与。为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高效开展,我局利用“4.22地球日”和“6.25土地日”等宣传契机,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走访矿山企业、项目建设工程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等,有效提升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效果。同时,结合征地拆迁、地灾防治宣传、精准扶贫入户等活动,走访群众300余户,向群众面对面宣传和发放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手册和政策知识800余份,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横幅39条,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专项斗争的相关情况。同时利用工作qq群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宣传扫黑除恶斗争,通过多方位广泛宣传形成了打击自然资源领域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的高压态势,全面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宣传氛围。

(三)开展巡查、积极发现涉黑涉恶线索。针对当前影响群众生活生产中的不安定因素和土地问题,全力排查有可能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重点人群,落实信息收集、预警及防范工作,重点加强对土地纠纷事件的跟踪监控。

(四)强化制度建设、加强督导核查。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健全完善责任体系,细化追责问责措施,从制度安排上确保发现问题有人管、发生问题有人负责、失职渎职受到追究。聚焦土地征拆、涉土涉矿、土地登记、地灾治理、土地开发整理、信访举报、土地违法案件等领域黑恶势力和违法行为,局班子成员到各片区所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要求片区所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务必对本辖区内规划区与自然资源工作相关的涉黑涉恶线索情况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务求做到“三个及时”(及时发现线索、及时登记备案、及时汇报到位),建立工作台账,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到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专项斗争工作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区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半年工作总结

2020年上半年,xx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围绕“深挖根治”的阶段目标,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抓好民政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接受了中央督导组的现场督导,并受到好评。

一、坚持“三个强化”,层层压实责任。局党委坚决看齐中央,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摆在突出位置,努力做到“三个强化”:一是强化党委领导。继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党委议事重要内容、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作为年度全市民政工作会、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七一表彰”会等会议重要内容,与党务和业务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同步讲评。今年来,局党委先后3次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始终保持大事大抓的态势。二是强化责任传导。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小风先后与局党委班子成员、局属单位“一把手”、机关科室负责人和县市区民政局长等四个层面对象进行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体谈心谈话,并要求签字背书,把扫黑除恶政治责任压实到部门,落实到个人。三是强化领导带头。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小风带头履责,对上报的每一个材料、每一项数据都亲自审核把关,亲自调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地落实。还深入xx县、市社会福利院、市第二福利院和烈士陵园等单位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坚持“三个导向”,配合中央督导。4月中下旬,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第4下沉小组进驻xx。局党委将配合中央督导作为检验“四个意识”树的牢不牢、“两个维护”坚定不坚定的一次政治体检,全力以赴做好配合工作。一是坚持政治导向,全力准备。认真贯彻市委和省民政厅配合中央督导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杨龙金副市长主持专题调度会的要求,突出政治站位,以必检的心态,扎实做好配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准备工作。局党委专题研究审定了《xx市民政局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实施方案》,明确了迎检工作的8项具体任务。组织召开全市民政系统配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推进会,对局机关、局属单位和12个县市区民政局部署了迎检任务。各单位按要求做好情况汇报、氛围营造、台账整理等各项准备工作。二是坚持民生导向,全线受检。民政作为基层政权建设的主管部门,是此次中央重点督导对象,局长周小风参加了市委向中央督导组下沉小组的工作汇报会,并参与了个别谈话。此后,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第16组第4小组董存根副组长带队,到市民政局现场督导工作,对我局主动加压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给予了好评,肯定我局工作很实,气氛很浓,配合协作有力,成效比较好。我局也是全市受检的市直部门中唯一受表扬的单位。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整改。根据市扫黑办、省民政厅扫黑办的通报精神,虽然没有反馈我局具体问题,但我局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举一反三查找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固本强基,研究制定了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第4下沉小组xx市整改问题的措施,制定了6条具体措施。针对整改清单中“个别村委会换届选举程序不够严谨,村委会成员人数未达到法定要求”的问题,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抓好整改落实。

三、坚持“把好三关”,营造浓厚氛围。密切关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舆论倾向,严谨细致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一是把好政策关。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习了市扫黑办、省民政厅扫黑办有关切实防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随意定性扩大范围等苗头性问题的通知精神,增强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政策把握和界定。同时,召集有关人员进行分析研判,没有发现存在随意定性、扩大范围的问题。另外,局扫黑办对去年1月以来民政局网站扫黑除恶信息进行了全面筛查审核,主要是发布工作动态信息,没有涉及违反保密要求、容易引发炒作的敏感问题。二是把好阵地关。在继续开展扫黑除恶知识“每日一宣”活动、简报专栏的基础上,集中制作了一批扫黑除恶宣传栏,重新设置了举报箱,加挂了宣传横幅,基本做到了机关院内的扫黑除恶宣传抬头可见、处处皆有。认真组织学习了市扫黑办《关于严格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的舆论方向和政策纪律,局扫黑办对局机关室内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信息等进行检查,及时纠错纠偏,更正了1处门牌和3块宣传牌上的不规范字体。三是把好考核关。3月中旬,根据市委组织部安排,组织局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学习测试,全局112人参考并全部合格。市扫黑办第三期工作简报点名推介了我局开展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做法。

四是坚持“三个精准”,深入排查线索。坚持广撒网、精筛选、细摸底,积极开展民政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工作。一是底数掌握精准。按照省民政厅扫黑办的统一要求,对各县市区的村(居)“两委”班子和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涉黑涉恶问题审查处置情况进行了统计上报,基本摸清了基层村居组织中涉黑涉恶的基本情况。二是线索核查精准。一核上级督办批示件,配合市委组织部对衡东县杨林镇洣南社区原社区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组织审查;二核群众举报信访件,组织核查了省厅转办和市局受理的共3起群众信访件;三核部门自查的管理乱象,核查了村级财务管理和非法殡葬场所治理方面的共3条问题线索。三是问题摸排精准。专门下发通知,部署推动县市区利用三湘风纪网村级财务监督系统,查看村居务公开情况,重点关注隐藏在村级财务问题背后的涉黑涉恶线索。通过主动摸排,了解到雁峰区岳东村村级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并作为线索上报。近年来,共核实上报3条问题线索,其中移交市委组织部1条、市公安局2条。

五、坚持“三个规范”,优化基层治理。严格按照“三个结合”要求,扎紧制度笼子,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一是规范换届选举。组织开展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回头看”,采取调阅选举报告单、查询全国村居赋码管理系统的方式,对2020年换届后的全市2764个村居委会班子构成情况进行了一轮筛查,对村委会成员少于3人、没有女性成员的,要求一律补选。同时,指导督促县市区做好村居委会成员出缺的补选工作。二是规范村务公开。将深化“亮栏行动”与运用三湘风纪网村级财务监督系统结合起来,同步推进线上线下监督村务公开。重点查看村级财务、民生资金使用情况,村社区干部工资,值班费、绩效资金发放情况,是否经村(居)民代表大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决策重大事项情况等。三是规范村(居)规民约。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乡村治理结合起来,纳入村(居)规民约内容。下发了修改完善全市村居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通知,要求将扫黑除恶内容增补融入其中,9月3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积极配合省民政厅和湖南经视台联合推出的《湘“约”我的村》栏目组,第二期重点报道了xx县西渡镇梅花村把村规民约融入美丽乡村建设,以“一户三员”村民小组自治改善村组环境为主创,将“十要十不要”很好地融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内容,发挥了良好的舆论导向作用。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是离上级要求,与群众期盼相比还有差距,在宣传发动、手段创新、制度完善上还需要下更大的功夫,进一步分析研判,克服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问题。下半年,我局将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为契机,围绕年度工作重点,按照省市有关要求,一以贯之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扩大专项斗争的胜利成果。一要深入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二要进一步抓好村居换届选举“回头看”,指导督促县市区做好村居委会成员出缺的补选工作,适时组织对县市区开展专项督导。三要坚持防患于未然,配合组织部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同时,抓好村民自治、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等8个工作领域扫黑除恶相关工作,防止黑恶势力在民政领域滋生蔓延。四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特别是在局属单位和基层村居,营造浓厚斗争氛围和良好舆论环境。五要加强政策法律界限把握,切实防止在专项斗争中随意定性、扩大范围等苗头性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半年工作总结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场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制度”。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市扫黑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分场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半年总结

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充分展示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体现广大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场。

根据县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营造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2月28日,我办及时制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标语,长期悬挂于办公区域,营造良好持久的氛围。

学习《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前期工作实施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我县社会大局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这一重大决策部署,力争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根本遏制。2020年3月7日,根据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前期工作实施方案》决策部署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工作,我办组织全体干部进行学习《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前期工作实施方案》,并付诸实施各项工作要求。

农村上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一)为加大“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力度,从2020年出,在我村会议室召开了两委干部、村民代表以及党员参加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后。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会议议程进行宣传发动和安排布置,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家每户,营造家喻户晓的浓厚宣传氛围。同时公布了我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举报电话等。

(二)充分利用村民代表和党员的发挥作用以及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100余份,开展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利用我村的宣传话筒播放,进行了“扫黑除恶”相关标语循环播放。

(四)为扩大宣传知晓度,由xx村组织人员上门入户发放宣传资料进行讲解。

四、突出重点领域,强化摸底排查。村两委干部、年轻党员从年初,认真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工作,结合我村实际情况,深入重点排查专项黑恶势力苗头的嫌疑人,我村每月开展学习黑恶势力的应知应会知识,对重点行业,进行重点违法犯罪领域的摸底排查工作。设立举报箱1个,以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积极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举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通过全面摸排,目前辖区暂未发现黑恶势力线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报告

为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5月10日晚,xx县xx小学召开全体教师“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并制定“四项措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主要活动总结如下:。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学校工作贴近群众优势,通过走访、询问、宣传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主动性。通过到村向村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课,不断提高村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认识。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运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考试等方式,将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到位,应知应会知识掌握到位,全面提高教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认识。召开教师动员会,传达学习扫黑除恶相关会议精神和知识,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专题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与全体教职员工签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状,开展学习测试和谈话活动。

加大摸排力度,深挖线索根源。深入摸排教职工工作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全力深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张贴扫黑除恶举报公告,建立联合督查小组及线索研判机制,一经发现涉黑涉恶线索,接到举报,及时研判,及时按照线索“双向”汇报机制要求,第一时间向县扫黑除恶办和公安机关报告。

加大监督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投诉平台,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研判群众举报。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圆满成功,确保反馈的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查总结

一是迅速行动,全面部署。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积极参与专门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司法分局在市局及开发区均担任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日常注重组织分局干部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市文件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宣传贯穿于扫黑除恶全过程。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把宪法、刑法和社会治安方面的法律法规作为“扫黑除恶”宣传的重点内容。聚焦重点时间、区域和人群,利用12.4国家宪法宣传月契机,大力宣传“扫黑除恶”,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截至日前,开发区普法办已编制、发放《这些“扫黑除恶”基础知识,你应该知道》、《必读!“扫黑除恶”应知应会二十问》等宣传资料2000余册,发送普法短信5000余条。

三是排查矛盾,化解纠纷。抓好人民调解主责主业,加强与法院的密切合作,探索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力、有序、有效衔接。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黑恶势力排摸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筑起“第一道防线”。

四是严加管控,管好特殊人群。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规范化管理,严格电话报到和当面报到制度,认真上报《社区矫正参与“两项行动”战果统计表》,每月开展1次警示教育集中大会,定期开展社区公益劳动服务。认真开展“两类人员”的摸底排查大走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去向清”。认真落实各项帮教措施,积极有效预防“两类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杜绝重新犯罪。

五是加强指导,重点落实。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规范化管理,每年召开2次以上集中大会,要求送法下乡时,定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相关文件、精神的传达工作,鼓励村民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及村头村霸。积极组织开展“三治融合”村、“民主法治村”、“诚信守法企业”的申报、创建工作,将自治、法治、德治延伸至乡村、企业的每个角落,彻底消灭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目前,开发区已建成白岩村、富岭村等市级“三治融合”村6个,富岭村、旭光村、叶岙村等省级“民主法治村”1个、市级“民主法治村”2个,“诚信守法企业”3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为切实提高妇女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及参与率,更好地让妇女姐妹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倡导文明新风,推动移风易俗,自觉参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崆峒区妇联决定开展“扫黑除恶扬正气群防群治创平安”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向全区妇女姐妹和家庭发出积极检举黑恶势力,护航经济发展、共创平安崆峒的倡议:

一、从我做起,自觉抵制黑恶势力。广大妇女姐妹要不断提高警惕性、鉴别力和防范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构筑抵制黑恶势力侵袭的隔离带和防火墙。要主动加强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不断增加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加明辨是非、抵制诱惑的能力,构筑抵御黑恶势力侵害的牢固思想防线,做到"不让黑恶势力进我家"。

二、从我做起,积极举报黑恶势力。广大妇女姐妹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从自我做起,远离不健康的娱乐场所,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把民主、和睦、文明之风请进家门。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从自我做起,互相监督,一旦发现身边有黑恶势力,及时向有关部门大胆举报,努力使自己生活的周围成为一方净土。

三、积极行动起来,有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大妇女姐妹要积极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竭尽所能向家庭成员、社区居民、周围的朋友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预防知识,帮助他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加对黑恶势力的防范能力。要发挥家庭、邻里作用,努力挽救涉黑的失足者,家人要用亲情去温暖、感化;邻里要用真情去诱导、帮助;社会要用热心去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出路,使涉黑者迷途知返、根除恶习、重获新生。

广大妇女姐妹要确立“黑恶势力就在我们身边”的忧患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参加区妇联组织的“扫黑除恶扬正气群防群治创平安”扫黑除恶宣传活动,营造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各级妇联组织要增强全区妇女群众参与“群防群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积极营造社会共同防范黑恶势力、拒绝黑恶势力、打击黑恶势力、远离黑恶势力,共创平安家庭的良好舆论氛围,使社会正气高扬,让群众身心健康,推进我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健康发展。

姐妹们,打黑没有旁观者,你我都是践行人。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珍爱家庭、珍爱亲情,远离黑恶势力、拒绝黑恶势力、举报黑恶势力、打击黑恶势力,共创平安家庭,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崆峒作出积极贡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xx年1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是每位党员、干部必须履行的义务,对此,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倡议,全区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动作用,积极主动作为,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整体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重点打击范围:包括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欺压残害群众、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讨债、组织或雇佣“水军”进行网上威胁恐吓、在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盘踞一方等涉黑涉恶情形。

广大党员、干部主要义务:要带头遵纪守法,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不参与涉黑涉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坚决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可乘之机;要勇于与黑恶势力斗争,对扫黑除恶态度坚决,对黑恶势力敢于亮剑,树立一身正气,勇于制止周边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积极向政法纪检机关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要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举措,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引导广大群众打消顾虑,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中共长乐区委政法委员会举报电话:

110。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让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让社会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纪委监委的同志们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主动落实监督责任,加强执纪监督问责,把扫黑除恶列为“两个责任”督导清单内容、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督促推动各责任单位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问责。

经过近两周的清理,把2017年以来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的再排查,纪委书记指出,要精心组织,细致摸排,重点整治有问题的地方,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今年以来,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一个个曾经为非作歹、欺行霸市、横行乡里的“保护伞”“地头蛇”“黑老大”纷纷落网,为地方群众“扫”出一片海晏河清与朗朗乾坤,可谓大快人心。然而扫黑除恶没有“休止符”,各有关部门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歼灭战,为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扫黑答卷”。

凝聚民心所向,奠定扫黑除恶的牢固根基。黑恶势力是危害人民群众利益、扰乱社会和谐稳定、严重影响党的执政根基的“恶性毒瘤”。这些“毒瘤”不根除,广大人民群众也不会有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当前,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触底”,部分黑恶势力更加注重“易地伪装”“隐身行事”,企图以此“瞒天过海”,躲避正义的制裁。人民群众身处基层,既是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直接受害者,也是第一见证者。因此,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就要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群众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的犯罪线索,真正形成全方位、无死角的扫黑除恶“辐射网”,以“秋风扫落叶”的压倒性态势涤荡黑恶势力。要把扫黑除恶的落脚点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实实在在的真招、准招,“扫”出风清气正、国泰民安,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步接一步走向胜利。

《通知》明确指出,要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黑恶势力根深蒂固、盘根错节,仅靠“单打独斗”很难肃清,只有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才能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还原地方“晴朗气象”。各有关部门要打好扫黑除恶“组合拳”,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要协同联动、无缝对接,切实攥成一个拳头,共同发力,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协调运转、集中高效。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斗争、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深入整治影响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尽锐出战、点“穴”出击,真正形成标本兼治、多管齐下的工作局面,最大限度压缩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确保扫黑除恶不留余地,不留死角。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抓住突出问题,奋力攻坚克难,进一步提高组织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不断实现新突破。

在全国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自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都切实增强了“四个意识”,充分认识了开展扫黑除恶转型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应勇于担当,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持依法查处,绝不含糊。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为了使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目的早日实现,我县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高度重视。

针对中共安康市委政法委员会指出的当前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十个突出问题,我局认真审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可能存在的不足,以便及时纠正。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政治站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大判断、重大举措,都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入整治思考。他反复强调,“在领导干部的所有能力中,政治能力是第一位的。”因此,明确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责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重点问题,通过开展专题会议学习、推动党员干部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对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对不间断开展“大扫除”的必要性认识到位,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

加强宣传引导跟踪巩固效果。

引导我局各部门关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增强工作人员扫黑除恶意识及单位的整体学习氛围。自觉接受督导,做好问题整改,及时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信息,反映情况。通过微博、微信、部门网站等线上宣传方式及线下相关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的专项活动中来。周期性的进行宣传发动,不断改进宣传流程,跟踪巩固宣传发动效果,总结、固化后加以推广。

深入线索排查责任落实到位。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只有进一步拓展线索摸排触角,在坚持群众走访、信访举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基础上深入实际,掌握实情。信息员及时将摸排信息定期汇总、上报。将摸排的责任落实到人,对于摸排不细致、不深入及瞒报、漏报,错报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积极协作配合加强通力合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牵扯领域广、涉及地区部门多、情况错综复杂。我局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司法执法衔接制度。对于触及司法领域的案件,及时移送案件线索,积极协作配合公检法的工作,落实“一案三查”,加强通力合作。

深入专项整治打击黑恶势力。

认真研究土地资源方面涉黑问题和工作隐患,迅速启动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治理行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深入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打击黑恶势力。

切实解决群众问题挺高群众评价。

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最直接的受害者,也是扫除黑恶成效的直接受益者。请群众参与、监督,评判是衡量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重要标尺。对于群众来访来信,将做好登记,认真调查,及时回信;对涉黑涉恶突出的地方,进行明察暗访,深挖细查,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善用新媒体,实时展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斗争成果,体现为民服务的坚定决心,加强党的群众工作的优势。通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来提高群众评价,增强群众认同感。

规范资料收集建立健全档案。

档案资料继承了文件的原始记录性,具有事件、历史再现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资料的不规范与不完整极大程度上体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具体问题。参照平利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资料建设目录,建立健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纳,从而在整体上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有更全面的把握,对局部环节存在的缺失与问题也可以起到查缺补漏的效果,以便及时完善我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不足,并为后续工作重点指明方向,提供指导。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我局将继续认真学习上级的决策部署,加强宣传发动,深入综合治理,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而助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报告

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

党委组织召开了环林领域扫黑除恶动员专题研究部署会,全局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均到场参加会议。会议上局长同志对环林领域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股室针对各自业务领域进行摸底排查黑恶势力,强调要把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工作突出位置。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切实开展好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要充分利用局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横幅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在环保和林业领域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二是向三期项目建设施工企业、加油站宣传扫黑除恶政策法规知识。

四、加强摸底排查,突出管理。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我县环林领域提供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部策部署,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仗,认真落实中央、省、州系列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按照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为充分发挥统计局行政机关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及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自文件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开展干部涉黑涉恶涉乱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讨论决定成立由局长铁军为组长,负责全局的专项治理工作,副局长余芳、吴雪、统计师徐斌为副组长,各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铁军局长传达了县纪委、县政法下发的《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全局领导干部务必对照文件要求,进行深刻地剖析,并充分运用各种途径深入宣传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我局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积极转变干部作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认真做事群众工作的良好风尚。

二、认真自查,整改到位。

全局领导干部对照县政法委下发的《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主要针对干部不依法行政的、处理问题不公的、与民争利的、服务意识差、干扰基层组织建设的、幕后策划指使或放纵他人干扰政府管理和经济行为的、截留上级下拨的专项经费和奢侈浪费的以及其他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涉黑涉恶涉乱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全面治理我局干部涉黑涉恶涉乱问题,铁军局长要求每位干部认真填报《县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摸排台账》,实事求是,绝不允许出现虚报、瞒报、漏报的现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所填报的《线索摸排台账》,统计后未发现任何问题,没有出现专项治理范围内的现象。

三、完善制度,提高实效。

在此次专项治理活动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敢于唱黑脸,不怕揭短亮丑,充分发挥党纪政纪的威慑作用,始终保持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自查活动有效地展开。通过自查,我局未发现任何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广大团员青年们: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xx年1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狠抓不懈,一批批黑恶势力被绳之以法,一顶顶保护伞被强力打掉,已经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扫黑除恶是一场全民战争,全市广大团员青年是受益者,更应是践行者。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攻坚年,团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行动起来,助力扫黑除恶,为建设平安安庆贡献青春力量,特发出如下倡议:

争做扫黑除恶宣传员。带头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带头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积极向家人、同学、朋友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文明新风尚,传播青春正能量。

争做线索摸排情报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全民参与。我们倡导广大青年紧紧围绕黑恶势力打击重点,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自觉与黑恶作斗争,为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

争做遵纪守法示范员。自觉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远离违法犯罪;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辨是非,分清善恶,坚决不参与黑恶势力,做新时代的好青年。

扫黑除恶,民心所向。青少年朋友们,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打赢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共青团安庆市委员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各地进一步突出了思想认识、政治认识,还围绕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展开一系列的工作,以下就是收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扫黑除恶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需要大家要做好打硬仗的准备。

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木城镇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县委政府要求,2月1日组织村干部、第一。

书记。

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夹江县扫黑除恶专项运动部署视频会议”,庚即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2月5日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区)四职干部第一书记召开“木城镇扫黑除恶部署会”,对全镇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在落实,各村于2月9日前召开了党员代表社干部会议将会议精神及本村社区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向全镇每户群众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夹江人民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的宣传资料共8000余份,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15幅,设置led宣传屏一个,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木城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周四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_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_市_区司法局、普法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扣区情实际,以“法治六进”、“村居法律顾问”等工作为依托,深入基层、村居向辖区群众广泛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知识,突出重点开展扫黑除恶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助推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地深入有效开展。

高度重视扫法治宣传教育对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根据中央、省、市、区等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承担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宣传工作责任,认真制定和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治宣传工作清单、任务清单和档案清单,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专题、有活动。同时,积极整合辖区法律服务资源,协调指导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积极联系包挂街道、村居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和咨询活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学习。

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从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广泛宣传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意义,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推动宪法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区有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重要会议精神,大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各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引导辖区群众正确了解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方式方法及积极影响,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觉悟和认识的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三是坚持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结合,坚持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弘扬社会正气,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一是积极联合公安_分局、_刑警大队、辖区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单位共同在辖区广场、车站等人流较为密集的地区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为参与群众全面普及有关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针对的重点对像、领域、案件、行业及政策法规与法律知识,并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辖区群众正确认识什么是黑恶势力、黑恶势力的危害性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远影响和意义。二是创新思路结合各街道党员活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动员会,组织、号召社区老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向街坊邻里散发宣传材料??,集中座谈讨论等形式,积极宣传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引导辖区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的斗争意识。三是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深入农村、基层结合不同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全面开展法律服务的基础上,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开设法治讲座,邀请专业律师突出主题,深入浅出地以相关典型案例宣讲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及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有侧重地为村民群众讲解在遭遇黑恶势力威胁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鼓励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法治环境,吸引了大量群众的热情参与。

四、强化亮点,全力营造浓厚法治环境氛围。

借助各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开动宣传车、发放宣传知识资料、开展专题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普法主题公园、法制宣传街、民法主题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载体作用,及时完善、更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内容,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同时,积极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和普法网站、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等新媒体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最大程度拓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目前,法治_普法网站及_法治_微信公众号均设立扫黑除恶专栏,并紧扣全区工作重点及时推送涉及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知识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更新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信息30余篇;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工作向各相关单位报送稿件20余篇,区手机报采用相关信息6篇,省级普法网站采用17篇;集中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及各类法律服务活动130余场;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有力宣传,在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的同时,也切实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自县委、县政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就我局近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牌。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这次“打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部门的责任制,加强政法机关“打黑除恶治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要及时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全局上下紧盯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三、立足防范追究严。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本科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局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对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采砂或生态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因水利工程建设引发的土地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排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打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下半年。

工作计划。

一、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

扫黑。

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采取多种手段,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尊敬的各位市民:

你们好!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这次专项斗争目标任务是: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原则是坚持“三个结合”: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20xx年,在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的扫黑除恶工作成效显著,社会安定和谐的局面得到巩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得到进一步提升。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攻坚年,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湛江市委的决策部署,铁腕扫黑、强势除恶、重典治乱、除恶务尽,以更硬的手腕、更强的举措、更实的作风,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纵深发展。通过深挖彻查“保护伞”、侦破涉黑涉恶大案要案、严厉整治行业(领域)乱象,誓保廉江平安稳定,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为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的实效,坚决打赢这场人民战争,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使黑恶分子无所遁形,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诚意发出倡议,广大市民凡是掌握涉黑涉恶情形线索的,请积极向我们举报。特别是以下十类重点涉黑涉恶类型: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我们决心,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下,形成党政领导,全民参与,对“黑恶分子”人人喊打,“黑恶犯罪”人人举报的强大攻势,坚决打赢这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市民可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等形式进行线索举报,我们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维护举报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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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利用多种形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识,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当中来。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使扫黑除恶工作深入人心,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组织管理处干部职工、矿区各辖区党支部书记因地制宜,深入矿区居民小区、治安复杂场所、矿山企业开展便民服务、治安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强化对各个矿区死角的排查整治宣传工作,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到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来,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的意识,形成了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抓好对重点地区的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继续开展“一帮一”法制宣传,深入矿区各辖区。通过散发传单、面对面交谈等形式开展扫黑除恶知识教育和法律知识宣传,动员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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