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用水方案范文(16篇)

时间:2023-11-27 14:11:38 作者:碧墨

计划书的撰写过程需要我们进行详细的调研和分析,从而更好地识别潜在的风险和挑战。如果你正在编写计划书,不妨参考以下范文,看看有没有适合你的风格和思路。

农村用水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改善农村饮水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要求,水务局组织投资,利用国家补助资金及群众自筹资金建设农村联村集中供水工程,成立邢台县鉄楼供水站,由邢台县鉄楼供水站负责工程运行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愿并入联村集中供水管网,使用甲方提供的有偿供水服务。

2、联村供水工程入户水表(含水表)以上管道、机井、水泵、配电工程、管理用房及其他附属设施产权归甲方所有。入户水表以下管道、水龙头产权归农户所有。

4、甲方供水期间因管网、设备检修需临时性停水时,甲方于停水前24小时告知乙方。对电网突然停电、临时施工造成管道破裂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正常供水时,甲方不负有提前告知乙方的义务。连续停水时间一般不超过48小时。

5、甲方负责水源工程、供水主管网及村内管网的维护与管理;用水户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甲方进行维修。

6、为了确保工程正常运行,运行期间发生的新建、改建及扩建工程,乙方需向。

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组织施工,费用由乙方用水户承担。乙方单方面无权对村内管道进行改造,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7、水费计量实行总表校核,入户水表计量原则。总表为校核用,不作为供水站对村收取水费的依据。村内各用水户水表计量值作为甲方征收水费的依据。

8、供水价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批准的价格执行。参考已建供水站和其他县市农村联村集中供水水价情况,供水价格居民暂按每立方米1.5元征收,居民以外的用水户暂按2.0元/立方米水价征收。当遇国家政策性水、电价格等调整或综合物价调整时,供水价格按照水务局及物价部门共同核定批准的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10、各用水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水费标准和用水数量交纳水费,逾期不交者,应加收滞纳金(每逾一天加收1‰)。经催交无效,逾期30天不交水费者,甲方有权限制供水,直至停止供水。

11、对在供水期间发现的`私自改造、安装及偷水行为的用水户,甲方有权进行制止,并视情况给予该用水户上月用水量2-3倍的水费征收;对故意破坏供水工程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用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将成为正式协议的组成部分。

13、本协议已经乙方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和甲方同意,协议的执行不受村换届及其他因素影响。

1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水务局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农村用水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

各自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二、 合同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之内容。

三、 本施工合同为**镇**村村内管网改造工程,乙方应完

成的工作内容包括:

(一) 村内管网改造,包括对管道沟(水表井以上部分)

的破路、土方开挖、管道铺设、管道沟回填、水表井、截门井、排气井、泄水井、消防井的砌筑、管道冲洗、打压。

(二) 村内入户段工程(水表井以下至入户墙外壹米)。

包括水表井以下部分至入户墙外壹米的土方开挖、管道沟回填等。该村合同户数为**户。

四、 乙方负责提供村内供水管网至入户墙外壹米的农民改水工程所需各种管材管件及材料费的筹集(该材料费由区财政补贴给甲方,待工程完工后由甲方拨付给乙方 元)。甲方负责提供改水中发生的居民差价;管道施工费用;主干管、分支干管破路、开挖、回填费用;水表井以下部分至入户墙外壹米的土方开挖、管道沟回填等。甲方出资费用总计为 元。

五、 乙方在施工当中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听从驻地监理要求,如有违反施工要求造成返工、原材料浪费等问题,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 甲方在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拨付给乙方工程费款 。

七、 施工期间,沙河镇政府应同该村村委会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由镇政府委托该村协调具体施工事宜。

八、 施工期间,乙方应注意施工安全,如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自签订合同后,应立

即组织施工人员进场进行施工,本合同施工工期为**天,如逾期未完成施工任务,应写出书面原因。

十、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农村用水调研报告

水是生命之源,而饮用水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饮用水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近期,我们根据县疾控中心近三年来对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水质监测结果,分析了我县农村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安全现状和引起水质变化的成因,提出了相应的防控对策与建议,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提供参考。

我县地处秦巴山区,雨水充沛,年均降雨量达798毫米。境内有大小河流沟溪760余条,汉江在境流程47公里,水资源十分丰富。自20xx年以来,全县累计投资8000余万元先后建成单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180多处,规模较大的集镇供水工程14处。目前,城区供水日常监测由县自来水公司实验室自行监测,并定期取样送市疾控中心检测。县疾控中心承担着国家“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质卫生监测项目”,监测数据通过专用网络直接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近三年来,县疾控中心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对全县12个镇20处省定的农村集中式安全饮水工程点,每年分别在枯水期(3—4月)和丰水期(7—8月)进行调查和采样监测,共监测微生物、毒理、感官性状和一般性化学、消毒剂4个大类33个指标。连续三年的监测结果显示,全县有70%—75%的饮用水工程被检测出总大肠菌群和耐热大肠菌群超出限值,而游离氯基本为0。除此以外,其它监测指标均未超标,表明饮用水源本身水质良好。其中,ph值随不同季节有所变化,枯水期ph值多在7。2—7。5之间偏酸性,丰水期ph值多在7。8—8。2之间偏碱性。水质总硬度在70—280mg/l之间,且80%监测点小于200mg/l,没有季节变化,总硬度远低于国家生活饮用水指标及限值。毒理指标、一般化学性指标等其它监测指标均稳定在国家生活饮用水指标及限值以内,没有自然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业污染。

从上述检测结果来看,全县农村饮用水水质超标项目是微生物类,导致这种现状的因素有:

1.受到微生物污染源的污染。主要污染来源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活污染。全县集中式供水的水源均是地表沟溪河流,从广大集雨区汇集,而当前我县农村基础设施还相对滞后,很多镇村存在生活垃圾露天堆放、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的现象,厨房炊事用水、沐浴洗涤用水、冲洗厕所用水等污水,随地表雨水的冲刷流入小溪、河流,特别是一些农户住宅的排水管道直接通往沟河排污。二是畜禽养殖污染。我县现有的农村饲养方式包括圈养、笼养和放牧,其中圈养和笼养设施大多是因陋就简,缺乏统一规划,没有建设必要的污染处理设施,导致畜禽养殖废物废水直接外排。而牛羊以放牧为主,粪便多数散落在山坡草地上,这些粪便随雨水进入地表水,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

2.农村饮用水处理专业化水平低。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普遍规模小,管理和技术基础薄弱。各集镇供水虽然建有较大水厂,有管理生产用房和净化处理设备,但现有水厂管理人员均是临时抽调人员或农村承包户,没有经过专门的上岗培训,对水厂的工艺流程了解不多,专业水平低,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其他的分散式供水、小规模集中式供水普遍缺乏水处理设施、消毒设施和水质检查设备,均未经过人为加工处理,直接取用水源水。

3.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是管理机构未建立。全县仅冷水镇成立了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协会,出台有镇村供水工程管理办法,将村级供水纳入集镇供水站统一管理。其他各镇均未成立专门的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机构,未将村级供水纳入统一管理。二是管理运行经费不足。农村集中式供水的水费征收标准较低,征收难度大,影响了供水工程的长期稳定运行。三是管理人员匮乏。按照农村安全饮水管理规范要求,水厂管理需要净化设备操作员、管网维修养护员和抄表收费员等。但目前我县农村饮水工程仅靠临聘人员管理,无专职管理人员。

4.农村饮用水监测体系不完善。由于我县农村集中式供水的水源相对分散,缺乏统一的保护规划,水源保护区管理职责不明确,没有在水源地周边设常规监测点,水源保护区内污染现状底子不清,特别是农村集雨区的污染缺少准确科学的数据。

农村饮水安全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解决好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保障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饮用水的监测和保护力度,狠抓水源地污染防治,切实改善农村饮用水的水质卫生状况,确保让群众喝上安全水、卫生水、放心水。

农村用水调研报告

在我国,部分农村地区的饮用水安全问题比城市饮用水安全问题更为严峻和突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农村用水调研报告。这主要与农村人口分布松散、生活习惯不同等特征有关,也与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城市和农村供水成本不同等原因有关。这样一些特点,使得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的困难很大,同时亟需解决。

19xx年,我国的淡水资源使用总量为4600亿立方米,占淡水资源总量的16.4%。其中,农业用水量占了87%,工业用水量占了7%,生活用水量占6%。《xx年世界发展指标》指出,我国获得安全饮用水的人口占城市人口的93%,占农村人口的89%。总计,同年我国使用安全饮用水的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90%。

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人们对安全饮用水要求标准的提高,同时由于污染等造成的原本安全的饮用水现在变得不安全等原因,据统计,我国现在还有3亿多人口的饮用水不安全。有资料表明,到20xx年,我国还有33%的村庄没有合格的饮用水,自来水通村率也不到50%。

贫困地区的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更为突出。《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显示,我国贫困地区有18%的农户取得饮用水困难,14.1%的农户饮用水水源被污染,37.3%的农户没有安全饮用水(除去水源被污染和取水困难的农户)。按饮用水水源分,饮用自来水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32.2%,饮用深井水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20.9%,饮用浅井水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24.9%,直接饮用江河湖泊水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6.9%,直接饮用塘水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2.3%,直接饮用其他水源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12.7%。在前三种水源中,去掉水源被污染和取水困难的农户,实际上有安全饮用水的农户占总户数的62.7%。

影响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取水不便、水量不足等问题在部分地区依然未得到全部解决。

截止20xx年底,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67.89%,全市范围约有100万左右农村人口仍在饮用被污染的溪河水、塘水和公用大口井水,约有45万人口仍在饮用分散式供水源。全市农村总人口(不包括外来人口)361.14万,其中饮用水安全或基本安全人口149.42万,占农村总人口的41.4%;饮用水不安全人口211.72万,占农村总人口的58.6%。在饮用水不安全人口中有175.27万是属于饮用水水质超标,占饮用水不安全人口的82.78%;有36.45万属于水源保证率、生活用水量及用水方便度方面缺水问题,占饮用水不安全人口的17.22%。饮用水水质超标集中在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锰、浑浊度、铁等指标,超标人口达67.96万,其中尤为严重的是全市共有45个乡镇322个村20.7万人存在饮用水含氟超标问题。农村饮用水的不安全,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已成为农村水传染病的诱因,成为农民生命与健康的“隐形杀手”。

1.农村饮用水面临着工业污染,主要是工业企业排出来的没有经过处理的废水和废渣,直接渗入地下水源或直接排入农民直接饮用的塘水、河水或溪水等水源中,从而对水源造成污染。

2.农村饮用水面临着农民生产和生活污染。农民因为使用化肥、农药等从事农业生产而间接对地下水源造成污染;饲养各种禽畜产生的粪便、垃圾等因为不能及时和正确处理而对水源产生污染。

3.生活废弃物等也对水源产生污染。农村基本上没有垃圾处理厂,在有些地方,农村甚至成了城市垃圾堆弃的场所。

4.从农民饮用水主渠道乡、村水厂目前的状况看:大部分乡、村水厂始建于80年代中期,规模小、工艺差、设备简陋。农村居住分布较散,水管铺设较难,同样给集中供水带来了巨大困难。

5.从农民自身因素来看:农民的健康意识、舍不得花钱的小农意识、祖辈遗留的世俗习惯,导致农民对生活饮用水的"认识和关注、重视程度不够,调查报告《农村用水调研报告》。

6.形象工程造成恶劣影响。这项由国务院于20xx年批准的工程,计划解决1.6亿农民的饮用水安全问题。根据水利部门提供的资料,20xx年至20xx年国家安排中央投资238亿元,地方自筹配套资金195亿元,可解决1.0866亿人的饮用水安全问题。那么这433亿元资金是否真正解决了一亿多农村人口的饮用水安全问题?事实上并没有完全解决,有些地方反而造成了恶劣影响。

7.投资主体多元化导致运营管理不规范。在已经建好了的农村,因是多方投资建设的水厂,比方说村民自己投资一部分,事业单位、私人投资等,出现了多方管理或多不管的情况。

8.水质检测问题突出,国家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制度不够完善,基层卫生部门缺乏操作依据,此外还有水质检测费用缺乏保障。

9.人为地造成地下水短缺。一些地方为了加快增加。

gdp数量,开采矿产。主要体现在开煤矿上,因为深挖井,地下水多到那里了,使得另外的地方有水的井没水了,无水少水的井更枯了。

10.还有些地方因地质问题而缺乏或含有某钟矿物质引起的病,如牙发黑等或水环境问题而引发一些像血吸虫病的地方病。

11.用水价格太贵。在有些已经建好水厂的地方,农民为了节省开支,干脆不用自来水。

(一)从农民着手。引导农民转变陈旧观念,提高农民用水安全意识,向农民大力宣传用水标准,使每个人都认识到保护饮用水安全与自身利益的重要相关性,自觉参与到维护饮用水安全的行动中。

(二)法律、体制建设。通过立法、制定相关法规去规范管理。加大监察力度,严肃处理违法乱纪行为。

(三)责任到人,实行问责制。为了提高服务质量。

和效率,要对供水公司实行责任到人的问责制。

(四)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站,科学规划农村排水系统,建立农村生活用污水处理厂。加大保护水源的力度,肃清源头污水。

农村饮用水调查报告

姓名:武子豪。

班级:地信二班。

学号:0901040214。

一、概述。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经济得到快速的发展。然而,在快速发展的背后,农村饮用水与生活用水却赶不上发展的脚步,很多地方至今都无法用上安全洁净的自来水,我决定对我家乡所在农村的饮水安全现状做调查,并探讨如何在政府主管部门引导下进行防护和治理,以确保我们农村引用及生活用水的洁净。此次项目调查,以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羊井底村为实践地点,进行了实地走访询问和调察。本次社会实践项目的完成,增加了我的生活阅历,提高了工作沟通的能力,开阔了眼界。

二、地理与气候背景。

用水状况却较为糟糕,因为地处多山地带,地形复杂,饮用水工。

程建设很是困难。

利设施短缺,灌溉很困难,只能种植一些抗旱作物。

图1长治市平。

顺县羊井底村具体的地理位置。

三、

饮用水的发展情况1.翻山挑水。

村里中年人回想起当年的情形,无不感叹,那时吃水。

困难,村附近无水源,每天早上都有青壮年们挑着扁担翻两。

图2扁担与水桶。

四趟能够灌满,然而因为人多,一缸水却不够一家人吃几天的。

回忆起当图4院内收集雨水的水缸。

时,十几岁就得跟着父亲兄长在挑水路上来回。2.靠天吃水。

药、化肥等污物一并流入“大池”,污染的同时也造成了富营养化。

当问起为何还要吃这种脏水,村民们笑着说,那时也没别的办法,澄一澄就清了,烧开了没差别,可不愿再去几十里外挑水吃。

图5、6“大池”远观。

那时全村靠着大池度冬天还是可以的,但有时碰到年份水少,冬天就难熬了,北方寒冬的清晨徒步几十里的来回担着两桶冰水,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

图7、8“大池”中储水非常不干净3.井水普及。

慢慢的经济发展,人们。

都变的没有那么拮据,家中。

有一口旱井变得不再那么困难,家家户户大部分都打了。

关于纳雍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后续管理的建议案——杨义。

2015年3月17日,有幸参加了纳雍县政协组织的提案办前沟通会,我作为提案人提出的《关于加强纳雍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后续管理的提案》在会上水利局的负责人作了相关的答服,2013年纳雍县人民政府下发了《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管护法的通知》(该文件附后);但作为我在实际的调研中发现纳雍县目前农村安全饮水存在很多因管理造成的问题;在此将问题归纳如下,不当之处,请指正。

1、水源点没有通过政府进行合理的规划进行保护,造成水资源严重浪费;由于工农业生产和城乡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均呈污染加重的趋势,划定水源区域的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有些群众将水源作为自己的私有财产一样据为己有,造成一些工程因为水源协调而无法实施。

2、在工程安排上因水利局对下面乡镇实际情况不了解,仅凭乡镇的一纸报告安排项目,造成一部分工程缺乏实际的可行性,造成部分工程重复投资。

(二)运行管理方面的问题1管理机构。

饮水工程供水不按成本收取水费,更不存在提取折旧费和大修费用,大锅饭式的管理。有水就用,坏了就停用。管理人员没有责任感,管好管坏不与管理人员的利益挂钩。导致工程管理不善,使用不久就报废。

一是要提高对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认识。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好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它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来抓;二是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工作的领导。建议各级政府成立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工作。要把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作为各级政府“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项目;三是要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建议多方协调,统一管理农村和城镇饮用水建设工作,全面整合水利资源,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四是要广泛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一方面要增强农民群众的水资源保护意识、环保意识和水商品意识,另一方面要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疾病传播。

(四)关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资金筹措的建议。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作为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议各级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加大投入力度,引导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一是继续争取国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专项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二是建议市县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计划,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工程建设,三是按照农村公益性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办法,积极引导受益农民筹资投劳参与工程建设;四是通过政府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民间资金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立起完善的多元化投入体系。

(五)关于政策扶持的建议。

建议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政策扶持力度,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用地应作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给予优先安排;农村供水工程用电应该按照农业用电的价格给予优惠;对农村供水工程不收取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对农村供水工程实行税费减免,在认真进行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制定有关税费标准和减免幅度,免收水资源费及质检测费等,以此保证农村水厂能够实现良性运行。

(六)关于行业管理建议。

1.要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统一的行业管理部门,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统一管理农村供水工作,制定供水工程管理的政策、办法。建议自上而下成立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机构,并明确管理权限,加强对饮水安全工程的指导和监督,从而达到加强和规范农村供水工程的行业管理的目的,从根本上杜绝建管脱节、重建轻管的现象。2.建立起定期对水源水质、制水水质、配水水质等的检测制度,保证工程受益范围内生活饮用水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

3.建立科学的水价政策和水费征收体系。合理制定工程水价和足额收取水费是确保工程发挥效益、良性运行最有力的经济手段。所有工程都要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水价要经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县级物价部门批准执行。供水单位要科学布设用水计量的总水表、供水点水表和入户水表,以表计量。要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最高用水量,超过最高用水量的部分可以加价收费。水费收入要设专户管理,主要用于供水工程的管理、维修、更新、改造、集体福利基金等项开支。积极推行“水价、水量、水费”三公开,努力提高水费实收率。

(七)关于工程运行管理对策。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要以保障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用水为目标,以提供优质的供水服务为宗旨,按照市场经济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达到工程良性运行。

今年,县政协把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作为解决民生的重要调研课题,纳入工作要点。从6月1日以来,调查组按调查方案要求,认真听取了水利、环保、卫生、农业等相关部门汇报,先后深入全县9个乡镇,到水厂、入村屯、访农户,实地察看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和水源水质情况,随机询问了基层干部和群众,并召开乡镇、村干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详细了解了我县农村饮用水安全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辖10镇1乡,有145个行政村,462个自然屯,总人口36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9.05万人。

和《辉南县三统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由水利部门和环保部门牵头,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三统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统一调度和指挥,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稳步推进,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有序进行。

2、抓住政策机遇,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县政府紧紧抓住近年国家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有针对性的做好前期工作,千方百计争项目、争资金,在2005—2009年5年中,共争取上级投资2694万元,其中国家资金1500万元,省配套资金1194万元,为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奠定了基础。政府在组织工程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政府组织、水利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原则,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合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几年来,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投资2964万元,完成了84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任务,解决了6.46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截止2009年底,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人口达到9.4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32.36%,一定程度的缓解了农村饮水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

责任制》中,进一步提高了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了水源地保护和监管的长效机制。各乡(镇)政府也设臵了专(兼)职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对工作进行责任分工,加强监管。

县乡两级积极投入资金进行水源保护工程建设,进行河道清淤、清理垃圾,设臵防护网、防护墙,建立沿河标准化石砌边沟和水源护岸堤,划界立标、绿化、改厕等,加快治污工程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硬件水平。沿河乡镇还采取新建沿河标准化卫生箱、配备垃圾专用清运车、设立警示牌等一些保护设施。

县政府加强了河道两岸护岸和水源涵养林的保护和管理。对一级保护区内的耕地,在土地规划修编和水源保护工程中进行了必要的修改,为水源保护工程的实施提供了保证。在三统河两岸进行8.72万亩“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减少施肥量239.8吨,从而降低了农田对水源的污染。

在加强对保护区水源进行管理工作外,县政府还对散落在各乡镇、村、屯的集中式饮用水源进行了卫星定位、自然情况和供水人口调查、环境分析等工作,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地随机抽查,及时处理水源保护中产生的问题,并进行了存档备案,逐步纳入水源保护工作中,拓宽了水源保护工作范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目前我县农村尚有饮水不安全人口19.65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67.64%,任务依然很重。在调查中,我们感觉存在以下问题:

1、生活饮用水的水质仍然较差。我县自来水普及率低,农村饮用水多为地表水或浅层地下水,饮水多为自取水。一些农村集中式供水消毒净化设施简易,无卫生防护设施,水质达不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从卫生部门掌握的情况来看,全县农村饮用水总体来看存在铁、锰超标现象的村屯比较多,庆阳镇15个村、53个自然屯经县疾控中心20项农村饮用水指标检测,结果8个村、22个自然屯水质不合格,大多数为铁、锰超标。朝阳镇至团林镇一带有的村屯氟超标,如朝阳镇文家屯、团林镇西宁屯属于饮水型氟中毒病区,已在2007年率先进行了改水。庆阳镇、石道河镇一带含碱高。疾控中心在全县范围对涉及饮水人口达3万余人的64处水源进行了抽样,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率53%。不合格指标主要为铁超标20处,占31.3%;锰超标22处,占34.4%;色度超标8处,占12.5%;浊度超标14处占21.9%。

3、水源污染还比较严重。有的农民随意设取水点打手压机井,基础设施达不到卫生要求(无井裙、井台、井盖等),周边环境较差,有的与厕所、禽畜圈舍、垃圾堆较近,没有超出渗透范围,渗漏严重,机井水因此而受到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还很严重,河流沿岸农田在生产期投放大量的化肥、农药,在天然降水、地表径流的冲刷和淋溶作用下,被带入河流中,造成河流水体中有机物浓度升高,造成河水污染。农业固体废弃物与生活垃圾一起四处堆放,大量农膜残存于耕地、土壤和流入沟河中,在降雨的冲刷下,其大量渗滤液排入水体或直接被冲入河道,严重污染水源。

农村用水承诺书

为了确保南汇区食用养殖水产品达到安全、卫生、优质的质量要求,根据《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农业部第31令)》和《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05号)》要求,特制定本承诺书。

由食用水产品养殖单位法人(以下简称甲方)在产品投放市场之前,就其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状况向所在地的区水产主管部门或镇农业中心(以下简称乙方)承诺如下:

6、甲方必须严格执行上述承诺,如不按照上述标准操作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由养殖户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以上承诺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承诺书一式三份,签字双方及上级主管存档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以下简称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以下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承诺书。

二、严格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保障生活饮用水安全;

四、严格操控自来水生产工艺流程,并按规范投加消毒剂,保证管网末梢水余氯含量;

六、严格水质监测制度,经常开展浑浊度、肉眼可见物及游离余氯等指标测定;

七、严格落实水质风险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环保、卫生部门;

八、严禁瞒报水质异常情况,严禁未经健康体检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自来水生产实行卫生许可制,未经卫生许可不得生产自来水。

农村饮用水应急预案

供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加强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确保青山镇镇、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安全,结合青山镇镇、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集镇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其他危害。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一般事故由自来水供水单位统一领导和部署,重、特大事故必须逐级上报,服从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四)突发事件分类。

镇、村供水突发事件主要分为5类。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种原因突然断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积停水。

(2)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集镇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3)饮用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4)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正常使用。

(5)传染病疫情及安全渡汛。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山镇镇、村集中供水工程的突发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围或长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

(一)供水应急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集镇供水应急工作参与部门。

参与部门:派出所、水利站、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医院、学校、各村。

(三)防疫部门:青山镇卫生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余忠武任主任,张梦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应急响应时,提出报告和建议,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四)组长、副组长工作职责: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各有关部门、供水单位相应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地处置突发性事件。

2、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统筹安排各相关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与合作,密切配合,确保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

3、长效管理,落实责任。以保障镇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在紧急情况下,启用应急供水预案和应急响应程序,落实供水突发性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五)成员职责:

供水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预案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和保障工作。

1、突发事件调查及安置组:由余忠武任组长,张梦贤同志任成员。办公地点设在水利站,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快速调查、评估、统计上报和理赔工作;发布消息等。

2、医疗救护组:由蔡文慧任组长,蔡文慧和医院内所有工作人员任成员。办公地点设在青山镇卫生院,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防疫机构人员进入疫情区;设立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医治伤员;做好疫情区消毒和控制疫情工作;组织转运伤员;采购、储运、调配药品等。

3、治安保卫组:由蒋崇玖任组长,派出所和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所有工作人员任成员。负责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维护事故现场区域及周边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破坏供水设施及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种行为发生。

4、如发生突发事件,各村负责人应积极配合各项工作。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发事件预警、报告、处置机制,在集镇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履行各部门职责,团结协作、高效运转,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报告、处置工作。

(一)预警机制。

要切实加强日常供水全过程的管理,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水源水环境、供水水质、地下水位变动等情况,并按规范要求定期检测分析,出现非正常情况提前预警,逐级上报。

(二)报告制度。

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必须保持电话畅通,遇突发事件,立即响应;确定事件真实状况后逐级上报,并对事故进展情况定期续报;确保上报情况及时、准确。

1、情况报告。

对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必须坚持迅速、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报告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特殊情况根据上级领导要求汇报。

2、报告主要内容、

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终止程序。

上级有关部门或应急机构根据时间处置进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程序,并在程序终止一个月内提交书面报告。总结报告要就事件基本情况、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并总结主要经验教训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等。

(三)信息发布。

对供水中的突发事件,要根据其类别和性质由集镇办事处决定发布。停水期间,要向全社会进行节水宣传教育,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并最大限度稳定群众的恐慌心理。

(四)应急处置。

1、对于供水主管网突发性断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应急领导机构迅速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连续抢修,停水时间不得超过3天。

2、出现严重干旱,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由镇应急领导机构统一指挥,积极采取其他相应的办法恢复供水,如打深井等。

3、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发事件,由集镇应急领导机构动员全社会相关力量予以处置,并及时关闭受污染水源,或根据需要组织人力物力寻找其它水源。

4、为确保在发生传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间的供水安全,医院的卫生防疫科或联系有关检测部门要加强对水质的检测,确保供水安全。

为切实保障供水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各参与部门必须协调配合、全力支持。

(一)处理主管网断裂事件中,供水单位应有充足的物料储备,其它部门要无条件服从管道抢修大局,其它问题待恢复正常供水后逐步解决。

(二)由于水源污染或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集镇全部停水时,卫生院和供水单位在迅速切断污染源的同时,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管网进行消毒,加强防疫工作,并对受害人进行及时检测、救治。应急领导机构应立即动员其它单位全力以赴,提供水源,抢险单位应迅速组织人员。

(三)加强防汛抢险物资准备,各社区要备足沙土、编织袋及排水设备,严防主管道出现问题,一旦发生险情,应急领导机构要立即组织常备抢险队伍到场,联系供水单位,快速抢修,确保供水安全。

为确保供水突发事件时,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各参与单位要在平时结合自身的工作,向群众宣传应对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要在日常维修中有针对性的培训管网快速抢修技能,要确保水质合格并定期检测,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本预案自2022年1月1日生效。

文档为doc格式。

农村用水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水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xx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认真自觉执行《xx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供水规定。

二、水费收缴按照甲方的实际用水数量收取,水价按价格主管机关定价收取,乙方按月收取甲方用水水费(若遇水费调整按调整后的水价收取)。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无特殊情况(如突然停电、不可抗力、原水污染、设备突发故障、管线损坏等),乙方应保证24小时供水。

2、乙方因设备检修等情况需停止供水时,需提前48小时告知用水单位。

3、乙方因管线抢修需停止供水时,应及时将预计修复时间通知用水单位,抢修时间不宜超过48小时。

4、乙方应确保管网末梢水中的二氧化氯含量不低于0.02mg/1,浊度最大不超过3ntu,正常供水压力不低于0.1kpa。

5、甲方依据自愿原则,决定是否接入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所提供的生活用水。

6、甲方应根据有关规定按月足额缴纳水费。

7、甲方应依据乙方要求,使用相应合格的计量设施,更换计量设施必须经乙方同意,并在乙方监督下进行。

8、乙方供水点房屋内,以供水点总阀门为分界点,以下甲方分支管线、阀门等供水设施的维护、更换须在乙方的监督下进行,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9、因甲方分支管线等供水设施损坏而造成漏水情况的,水费由甲方全部承担,与乙方无关。

10、甲方所使用的总水表的维修、更换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11、甲方因计量设施损坏,无法计量用水量时,当月用水量按前三个月用水量的平均值计取。

1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违章用水:

(1)盗用或转供生活饮用水给第三方的;

(2)不按时足额缴纳水费的;

(3)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农村供水设施或计量设施的;

(4)未经乙方同意私自更换计量设施的;

(5)使用不合格计量设施的;

(6)故意破坏供水设施的。

四、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按照约定严格遵守,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乙方有权停止供应甲方用水,解除本协议。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不按时足额缴纳水费,经催费后仍不缴纳,按恶意拖欠处理,乙方有权停止给甲方供水,对其恢复供水时甲方须结清所欠水费并按新用户标准办理。

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因恶意拖欠水费被乙方停止供水的,恢复供水时对其采取预缴费管理办法,即先付费后用水。

4、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因恶意拖欠水费被乙方做停止供水处理后,若寻衅报复破坏供水设施,按《xx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xx省政府令xx号)第43条执行,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对损坏设施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罚款1000——20000元。

5、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未经允许擅自改动、拆除供水设施或在供水管网上接水,按《xx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xx政府令xx号)第xx条执行,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罚款1000——20000元。

五、未尽事宜按《xx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农村用水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二、合同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之内容。

三、本施工合同为xxxx镇xxxx村村内管网改造工程,乙方应完成的工作内容包括:

(一)村内管网改造,包括对管道沟(水表井以上部分)的破路、土方开挖、管道铺设、管道沟回填、水表井、截门井、排气井、泄水井、消防井的砌筑、管道冲洗、打压。

(二)村内入户段工程(水表井以下至入户墙外壹米)。

包括水表井以下部分至入户墙外壹米的土方开挖、管道沟回填等。该村合同户数为xxxx户。

四、乙方负责提供村内供水管网至入户墙外壹米的农民改水工程所需各种管材管件及材料费的筹集(该材料费由区财政补贴给甲方,待工程完工后由甲方拨付给乙方元)。甲方负责提供改水中发生的居民差价;管道施工费用;主干管、分支干管破路、开挖、回填费用;水表井以下部分至入户墙外壹米的土方开挖、管道沟回填等。甲方出资费用总计为元。

五、乙方在施工当中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听从驻地监理要求,如有违反施工要求造成返工、原材料浪费等问题,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甲方在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拨付给乙方工程费款。

七、施工期间,沙河镇政府应同该村村委会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由镇政府委托该村协调具体施工事宜。

八、施工期间,乙方应注意施工安全,如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自签订合同后,应立即组织施工人员进场进行施工,本合同施工工期为xxxx天,如逾期未完成施工任务,应写出书面原因。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农村供暖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石家庄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进位总体方案》(石字〔20xx〕59号)、《石家庄市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实施意见》(石政发〔20xx〕35号)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地区供热清洁化,有效改善空气质量,在总结20xx-20xx年工作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充分考虑电力、燃气保障程度,继续实施电代煤、气代煤等清洁能源替代,最大限度提高农村清洁采暖比例。未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推广使用洁净型煤等清洁燃料,实现全覆盖。

——多种方式、统筹兼顾。充分考量电力、燃气配套等基础条件,“宜电则电、电代优先;宜气则气、以气定量;宜煤则煤、型煤托底”,多种形式推进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实行整村连片推进,深入宣传发动,落实配套政策,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实现多方共赢。

——完善政策、惠及民生。兼顾群众承受能力,调整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政府和社会投资力度,开展光伏+电代煤试点示范,减少居民负担,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实现预期效果。

(一)电代煤。在目前电网承载力前提下,能实施电代煤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优先实施电代煤,坚持整村推进,连片推进,减少与气代煤的交叉,降低施工难度,提高投资效率。20xx年10月底前完成约6.2万户电代煤改造工作。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卫生所)、乡镇政府等分散燃煤采暖单位用户优先实施电代煤改造。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根据电网承载力,提出电代煤确村确户和单位改造初步意见,各县(市、区)会同当地供电公司予以确认,全市汇总平衡后确定各县(市、区)年度目标任务。

科学选择电采暖设备。坚持电代煤工程的系统性和“一户一设计”原则,按照《关于下达石家庄市“煤改电”采暖项目电采暖设备及安装入围企业产品目录的通知》(石散煤压减替代办〔20xx〕5号)相关要求,各县(市、区)组织技术力量和中标企业,根据居民住户需求和实际情况对每户科学确定技术路线,提出科学的取暖系统设计方案,确保每个家庭取暖系统做到省钱实用、安全舒适、环保节能。根据目前现有成熟技术和应用实践,对采暖面积较大的居民住户,引导居民选用蓄热式电锅炉,经济条件较好的鼓励采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太阳能+电辅热等采暖设备;对实际取暖面积50平方米以下,单间取暖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连续供暖居民住户可选用蓄热式电暖气,同样条件只在夜间采暖的间断供暖居民住户也可选用直热式电暖器(电加热器)。要指导居民住户选择适宜产品,原则上一户居民只能选择一家企业的产品,购置电采暖设备的居民姓名要与电表登记姓名相一致。

开展试点示范。鼓励企业创新取暖技术,对一些效率高、成本低、效果好的技术和产品,全市统一安排进行试点,待成熟后再进行推广;开展光伏+电代煤供暖试点,选择有经验和实力,在行业内信誉良好的专业公司,采用多种运作模式,利用电代煤居民住户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原则上确保居民每年不低于200元/kw收益。20xx年具有整村推进电代煤取暖的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选择1-2个村进行试点示范。试点村由县(市、区)推荐,市气代煤电代煤领导小组确认后实施。

(二)气代煤。根据资源禀赋情况,鼓励实施生物质气、沼气、轻烃燃气等可再生能源替代;继续按照依托管道气和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实施气代煤的总体要求,在电代煤不能覆盖的平原农村居民住户推广户用燃气采暖热水炉,同时解决炊事用气。各县(市、区)要组织居民按照《关于下达燃气采暖热水炉中标入围企业产品目录的通知》(石散煤压减替代办〔20xx〕5号)相关要求和有关程序选择适用产品。严格限制撬装站等点供方式实施气代煤,单位用户原则上不实施气代煤。20xx年各县(市、区)分散燃煤采暖居民气代煤任务视气源落实情况另行安排。

(三)洁净型煤。未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推广使用洁净型煤等清洁燃料,做到应推尽推,应用尽用,实现全覆盖。

(一)气代煤、电代煤支持政策继续按照《石家庄市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实施意见》(石政发〔20xx〕35号)文件执行。

(二)实施生物质气、沼气、轻烃燃气等可再生能源替代的参照气代煤补贴标准给予补助(冀财建〔20xx〕275号)。

(三)电代煤工程增加的户表以上供电网络改造费用由供电公司承担并负责施工改造,户表以下线路改造费用由电采暖设备中标入围企业承担并负责施工改造,户表应就近安装至电代煤居民住户墙上,否则产生的线路费用由供电公司承担;对采暖设备超过630千瓦的用户需采用高压供电方案,供电公司负责高压线路投资,配电室及低压线路投资由用户自行承担;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负责光伏+电代煤供暖试点发电上网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及保障工作。

(四)对居民购买洁净型煤按照300元/吨给予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在石家庄市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工作实施方案和资金配套政策,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组织好本地区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市、区)政府是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内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市住建局牵头负责气代煤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及工程验收监管等工作;

市农牧局牵头负责可再生能源替代试点示范工作;

市环保局牵头负责清洁能源替代污染物排放检测、评估等工作;

市安监局牵头负责气代煤电代煤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负责气代煤、电代煤消防安全监管和火灾、事故抢险救援等工作;

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牵头负责电代煤、光伏试点配套电力设施建设,电力供应保障,电代煤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及验收,电代煤用户用电量统计及补贴资金代发放等工作。

(三)建立高效审批机制。各县(市、区)和行政审批、住建、规划、国土、城管、园林、交通、水利、安监、质监、交管、消防、供电等部门要积极支持气代煤、电代煤项目建设,建立快捷、高效的工作机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行政审批局要指导各县(市、区)优化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做好审批保障,研究制定有利于保障气代煤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切合农村地区实际情况、操作性较强的审批流程,遇有问题及时协调优化完善。清洁取暖工程涉及的电力设施、燃气设施等,涉及建设用地指标和规划调整的,由所在县(市、区)政府统筹调剂,优先予以保障,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四)强化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把安全和质量工作贯穿于气代煤、电代煤全过程,严把安全生产关、施工质量关、产品检测关、竣工验收关。各燃气公司、采暖设备中标入围企业和各级供电公司要选择最有实力的施工队伍,执行最严格的建设标准和规范,抓好风险排查和处置,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后期安全稳定运行。

(五)保障资源供应。各燃气公司是气源保障的责任主体,要做好新增气量测算和资源争取工作,签订供气协议,落实储气调峰能力,制定高峰月、高峰日应急供气方案,报当地燃气主管部门备案实施。建立健全应急保障措施,推进应急储备设施建设,确保供气安全;供电公司要加大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力度,满足供电保障和增容需求;继续完善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体系建设,保障洁净型煤供应。鉴于我市天然气供应冬夏峰谷差巨大,已影响到供气和供热安全,要严格落实市发改委等5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建筑电能供暖的意见》(石发改运行〔20xx〕368号)相关要求,严格限制新增建筑采用天然气取暖,除大型综合商业综合体、办公楼、酒店、医院等公共建筑可实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供暖制冷外,住宅小区等其他建筑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采用天然气供暖。

(六)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清洁供暖的正面舆论引导。重点从居民的角度,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对改善空气质量的作用,对改善生活质量和健康的意义,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的良好氛围,引导居民主动自愿参与、科学安全使用。

(七)做好考核工作。将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县(市、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农村供暖方案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方案》。

1-4《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方案》。

1-5《重大突发性气象灾害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置办法冬季施工危险源有:寒潮,大风,冰冻,雨雪天气,防寒取暖的安全等。

1、成立由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相关人员组成的防寒潮大风领导小组。

2、项目部防寒潮大风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xx。

组长:xxxx。

组员:xxxx。

3、职责。

(1)组长——全面领导本项目的防冬季寒潮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防冬季寒潮大风方案的实施。

(2)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防冬季寒潮工作,负责防冬季大风方案的全面实施;

(3)组员——负责分管的防冬季寒潮工作,落实防寒潮大风措施。

(4)防寒潮大风值班室设在项目部调度室。

水上应急工作。

1、参加本项目现有施工船舶主要有:吹砂船4艘,运砂船20艘,对拉船4艘,扭王块安装运船3条,抛石船2条。共计33艘船舶。这些船舶均为自航船舶;项目部按照施工区域的分别,对采砂、吹填等不同区域的船舶,选择周围相应的锚地避风,以满足撤离、避寒潮的要求,落实专人负责。

2、参与施工的各船舶应做好防寒潮大风抢险的准备工作,包括防寒潮大风物资的准备,机械设备的完好,通讯设备的畅通,保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3、寒潮大风来临前夕,调度部门应坚持每天按时收气象报告并做好记录,当收到寒潮大风预警消息时,应报告项目经理,并主动与当地海事部门取得联系,掌握寒潮大风的的发展趋势,遇有情况及时通报各施工船舶及部门。

4、项目部防寒潮大风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对所属班组的各施工船舶进行一次针对船体安全状况、主机、舵机、锚机等关键设备的检查,排查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

5、当海上中心气象台发布寒潮大风消息,24小时内沿海将有8级及以上大风时所有项目停止作业,并有序安排各施工船舶撤离施工水域,进港避风。各船舶的船长、轮机长、水上施工单位负责人、陆上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在岗,并保证足够岗位人员,做好船舶及陆上防寒潮大风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集中到项目经理部,接受项目经理部的统一指挥,确保船舶机械设备及相关人员撤离工作顺利进行。

6、船舶进入避风锚地后应将锚位详细报告项目部,并保持通讯,ais全面开启。项目部调度室通讯将实行24小时全面监控。所属避风船舶应加强值班,船长亲自指挥,必要时备妥主机、发电机,派人到船艏看守锚链,随时将锚链方向和受力情况向船长报告,根据风向转变及时调整锚链长度。

锚泊中的船舶应经常利用卫导、ais等设备,校对锚位,随时注意对周围船舶的动态变化,发现他船走锚立即与其联系,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相互碰撞。

7、寒潮大风警报解除后,项目部组织船舶有序撤离锚地,进入工地恢复施工。

8、当发生重大险情或遇有紧急情况时,除向公司调度和当地海事或海上救援部门报告外,项目部防台领导小组及各施工班组负责人带领相关人员亲临现场指挥、组织抢险。

9、避风锚地。

(1)金塘沥港锚地。

该锚地位于施工区域的西北侧,距离施工区域1公里,水深情况良好,是避大风较理想的水域,适合施工船舶避风。但水域面积不大,船舶容纳量有限,随着工程进展和工程船舶的增多,需另备避风港口。

(2)舟山定海老塘山避风锚地。

该锚地位于舟山本岛西南方向,距离施工区域约28公里,水深情况良好。锚地毗邻册子水道,是避风较理想的锚地,适合施工船舶避风。

陆上应急工作。

冬季寒潮大风前期间,项目部将组织对本项目工作人员和施工班组进行认真的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

1、施工现场、仓库、生活办公区域排水是否畅通,对住在宿舍面迎风的员工转移至安全地点,防止项目部及施工场地,运输道路积水和结冰,造成安全隐患;路面、工作平台有冰雪堆积时,施工前应清除干净。

2、临舍、灯架、雨棚、标语牌等抗大风强度是否达到,不牢固的要及时采取加固措施,不能加固的必须立即拆除,以确保安全,施工遇到有大风、雪、降温等天气情况,现场施工负责人要立即下达停止施工指令,确保施工和人身安全。雨、雪、大风等恶劣气候期间,派专人进行施工范围内作业内容的巡检,出现异常情况立即通报,以便采取措施。

3、应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设备,严谨其他人员随意拆、改装电气线路;严禁使用裸线,电缆线破皮三处以上不得投入使用,电缆线破皮处应用防水绝缘胶布处理,电缆线铺设要防砸、防碾压、防止电线冻结在冰雪之中,大风雪后应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防止电缆线断线和破损造成触电事故。

4、员工宿舍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煤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加强现场火源管理,现场值班房屋、临时工棚内严禁存放油桶等易燃、易爆物品。值班抢险队应加强巡逻检查,发现险情,要立即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

5、在发生特大险情时,应坚持先救人、后抢物的原则,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

大堤防护工作。

在大风到来之前,要做好大堤的防护工作,现阶段大堤的施工方式是打砂袋前进50米后,紧跟着要做好铺设无纺布,碎石垫层以及扭王字块的安装工作。堤心及护面结构的工程量都比较大,就需要我们提前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大风来之前能够马上投入施工防护。

撤离前对大堤上的施工设备做好加固,机动设备驶离大堤并停放在安全位置。

值班抢险队应加强对大堤的巡逻检查,发现险情,要立即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

(1)防冻工作重点是做好生产现场室外人员、各热控仪表表管、各汽水系统阀门、管道防冻工作。机组停运后主要是水和油压系统的防冻工作,暴露在室外的管道要做好保温措施,如覆盖草袋、麻袋等保暖材料。

(2)运行中的管道应使汽水流通,长时间不用或检修的设备应将余水放尽。对使用0#柴油的机器可采取加防冻剂等适当的防冻措施,施工和生活用水,要设法排到地沟或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冰溜子要随时打掉。

(3)机动车驾驶员在出车前检查确认车辆的制动装置是否达到良好状态,不能满足要求时不得出车。大风、雾雪恶劣天气,汽车司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疲劳和酒后驾驶,严禁超速和超载。冰雪路面施工车辆轮胎必须安装防滑链条,且慢行稳走,特别要注意坡陡弯急处。长途行车驾驶员应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尽可能避免夜间长时间行车,确保车辆和人身安全。

(4)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应做好换季保养和维修及保暖措施,做好冰雪路的防滑措施,施工班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和维护,防止水箱缸体冻裂等机械故障和交通事故的发生;雪天严禁吊装作业。

(5)冻凝的铸铁阀门等要用温水或少量蒸汽慢慢加热,防止骤然受热损坏,施工和生活用水,要设法排到地沟或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冰溜子要随时打掉。

(6)保证劳务工有良好的过冬环境,项目部统筹考虑,杜绝用电乱拉乱扯,对临时用电由执证上岗电工统一按照规定布设,驻地配齐消防器材,防止触电和失火,确保安全用电,安全过冬。

(1)项目部将在检查的基础上,提出对施工船舶和施工班组的书面整改要求,同时,督促限期整改完成。

(2)在冬季寒潮来临前,项目部加大对防寒潮的宣传力度,着重检查方案落实情况,确保各船各施工班组安全渡过寒潮季节。

(3)寒潮季节派专人收听气象预报,及时通知施工船舶和班组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在收到可能遭受影响的寒潮大风消息后,立即按照应急方案执行。

在上级批准和指导下,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适时开展“防寒潮大风”应急救援方案演练。

农村供暖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市冬季清洁供暖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鄂府办发〔20xx〕12号)和《xxx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函》(鄂能局函〔20xx〕305号)精神,全面推进我旗清洁取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居民可承受”的方针,以“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气则气”为原则,采取适宜的清洁供暖策略,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推进城镇供热能源清洁利用和供热系统高能效,加快淘汰小型燃煤锅炉,提高清洁供暖比重,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良好基础。

(一)取暖现状。

全旗总取暖面积937万平方米,清洁取暖面积700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74%,其中城镇地区清洁取暖面积386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100%;农村牧区清洁取暖面积314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为56%。

(二)总体目标。

构建城镇地区以天然气和燃煤锅炉集中供暖方式为主,农村牧区优先利用天然气、电供暖、生物质、太阳能等多种清洁能源的清洁取暖体系,有条件地区发展天然气供暖,适当利用集中供暖延伸覆盖。在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镇区、国省道服务区和人口集中点聚集区,推动新能源供热示范小镇项目。到20xx年,热网系统失水率、综合热损失明显降低,新增用户全部使用高效末端散热设备,大力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基本实现清洁供暖率达到100%,全旗13000余户农牧民全部实现冬季清洁取暖。

1.大力推广电供暖。

农牧民冬季用电量较少,腾出的大量供电空间可满足居民供暖用电需求,为推广电供暖提供了充足的电力保障。我旗要采取以下方式推广电供暖,一是要根据我旗实际情况,结合散煤替代工作,优先在农村牧区住户相对分散的地区实施源网荷储多源热泵供暖、发热电阻丝、电热膜等分散式电供暖替代燃煤采暖;二是对燃气(热力)管网无法到达的地区,实施储热式电锅炉、热泵等集中式电供暖;三是鼓励具备电供暖改造条件的学校、商场、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采用分散式电采暖及电储能供暖,进一步降低热力管网热负荷;四是在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苏木镇区、国省道服务区和人口集中点聚集区,充分利用风光资源优势,借鉴已有新能源供热项目,开展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供暖,推动新能源供热示范小镇项目,实现苏木镇绿色电力供暖。优先在阿尔巴斯苏木和木凯淖尔镇政府所在地推广实施新能源供热示范小镇项目。

2.有序发展天然气供暖。

在气源充足、具备条件的区域因地制宜有序发展天然气供暖。与燃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可在各苏木镇和各嘎查村社区通过城区天然气管网延伸以及lng(液化天然气)、cng(压缩天然气)点对点气化装置,推进管网建设改造和应急储气设施建设,适度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推广采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燃气壁挂炉等多种方式供暖。

3.加快淘汰“小锅炉”供暖。

将淘汰和改造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锅炉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具体淘汰和改造计划,充分利用国家、自治区和市环保政策,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助力清洁供暖工作的推广。

为促进我旗清洁取暖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统筹推进系统治理,保证项目的实施效果,决定成立鄂托克旗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振平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起草有关重要材料文件,组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督查指导全旗清洁取暖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根据部门职责及工作分工,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分别抓好落实。各部门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1、各苏木镇为本区域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的实施和安全保障责任主体。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当地能源供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环境保护、区域气候等特点,组织编制(修订)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和年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科学制定近远期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有序推进项目落地,加快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定期向旗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2、旗住建局牵头对全旗清洁取暖现状进行摸底调研,编制全旗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规划,指导城镇清洁供暖和建筑能效提升等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清洁取暖专项补贴资金,负责统筹指导全旗各类清洁取暖项目并按规划方案指导各部门组织实施。

3、旗财政局负责全旗农村牧区清洁能源取暖项目资金筹集工作,并与自治区和市相关政策有效衔接;配合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补贴;根据财力可支撑能力确定落实本级配套补贴资金并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发放到位。

4、旗林草局负责为清洁取暖项目办理林草征占手续开辟绿色通道。

5、旗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清洁取暖项目用地政策,明确清洁取暖项目建设用地按照社会公益事业划拨使用等相关事宜,为清洁取暖项目办理用地手续开辟绿色通道。

6、旗发改委负责研究完善和落实电价、热价政策,协调自治区发改委、市发改委进一步明确清洁取暖电价,保证煤改电项目可持续运行。

7、旗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依法淘汰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燃煤锅炉。积极争取环保专项补贴资金,加强监督,确保各类供暖锅炉污染物达标排放。

8、旗能源局负责清洁取暖项目电源、气源保障工作,推进管道间互联互通建设,加强电采暖区域配电网建设改造,协调自治区能源局、市能源局及时将新增配网工程纳入全旗配网规划,推进城镇配电网和农网建设升级改造,指导热电联产项目规划建设。

9、旗工信和科技局协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全旗煤改电项目参与电力交易。

10、旗农牧局要大力在农村牧区推广电供暖,结合当地实际推行分散式电供暖和集中式电供暖代替燃煤采暖。协助旗住建局开展农牧民采暖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

11、旗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12、旗保障性住房和房产交易中心负责推广具备电供暖改造条件的城镇住户、学校、商场、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采用分散式电采暖及电储能供暖,进一步降低热力管网热负荷。

13、旗宣传部负责制定清洁取暖工作的宣传方案,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清洁取暖对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对清洁取暖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14、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清洁取暖产品设备质量安全监管。

15、鄂托克供电公司、棋盘井供电公司根据清洁取暖项目规划方案及时修订配电网建设规划,完善电网设备,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根据项目接入条件提前安排专项改造资金,组织实施城镇配电网和农网建设升级改造工程,确保农村牧区清洁供暖项目顺利实施。

(一)组建“清洁取暖”工作专班。全旗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专班设在旗能源局,从能源局、住建局、乌兰镇、棋盘井镇、蒙西镇、木凯淖尔镇、阿尔巴斯苏木、苏米图苏木抽调人员。

(二)摸清并建立全旗“清洁取暖”台帐。全旗已完成改造3650户,按照全市清洁供暖方案要求到20xx年全部实现清洁取暖,全旗13000余户农牧民全部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各苏木镇在充分征求农牧民的意愿下,务必于20xx年4月20日前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

(三)整村推进,试点先行。20xx年每个苏木镇确定2个试点嘎查村进行整村联建集中改造。把试点建设好,为我旗全面铺开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夯实基础、积累经验,20xx年全面推开并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乌兰镇:沙日布日都嘎查、赛罕塔拉嘎查;

棋盘井镇:呼吉嘎查、伊克达赖嘎查;

蒙西镇:渠畔村、碱柜村;

木凯淖尔镇:桃力民村、达楞图如村;

阿尔巴斯苏木:乌兰乌素嘎查、巴音乌素嘎查;

苏米图苏木:巴嘎额尔和图嘎查、查汗敖包嘎查。

(四)公开招标电采暖经营企业。电采暖设备生产经营企业应具备一定资格和资质。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授权,信用良好,三年之内无违法违纪记录;所生产的电采暖设备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使用安全、质量可靠,用户反映良好;能耗指标先进,用电负荷相对稳定。旗政府根据推广电采暖类型的入围条件,依法依规确定电采暖设备生产经营企业,并在旗网站公示,负责设备的招标。

(五)项目监理。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确定。监理公司负责电采暖生产经营企业的设备安装、调试全程监督。

(六)项目验收。“清洁取暖”项目完成后,按规定由旗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验收。

(七)资金管理及结算。旗财政局负责“清洁取暖”补贴资金的拨付和清算。旗审计部门对“清洁取暖”资金补贴进行审计监督。

(一)落实电价政策。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清洁取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二)保障补贴到位。对参与清洁取暖农牧户由政府进行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另文印发“清洁取暖”补贴方案。

(三)强化调度推进。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要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定期调度、督查反馈和监督考核等机制,倒排工期,列出时间表,落实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督查调度,对未能按期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约谈制度。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基层宣传推广作用,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清洁取暖在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广泛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普及清洁取暖政策知识,及时总结推广清洁取暖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和工作氛围,不断提高广大群众清洁取暖意识,提高全社会推进清洁取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推进清洁取暖的强大合力。

(五)做好信息反馈。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公布农村牧区清洁供暖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信息和工作进度。

农村灌溉用水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水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xx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认真自觉执行《xx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供水规定。

二、水费收缴。

按照甲方的实际用水数量收取,水价按价格主管机关定价收取,乙方按月收取甲方用水水费(若遇水费调整按调整后的水价收取)。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无特殊情况(如突然停电、不可抗力、原水污染、设备突发故障、管线损坏等),乙方应保证24小时供水。

2、乙方因设备检修等情况需停止供水时,需提前48小时告知用水单位。

3、乙方因管线抢修需停止供水时,应及时将预计修复时间通知用水单位,抢修时间不宜超过48小时。

4、乙方应确保管网末梢水中的二氧化氯含量不低于0.02mg/1,浊度最大不超过3ntu,正常供水压力不低于0.1kpa。

5、甲方依据自愿原则,决定是否接入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所提供的生活用水。

6、甲方应根据有关规定按月足额缴纳水费。

7、甲方应依据乙方要求,使用相应合格的计量设施,更换计量设施必须经乙方同意,并在乙方监督下进行。

8、乙方供水点房屋内,以供水点总阀门为分界点,以下甲方分支管线、阀门等供水设施的维护、更换须在乙方的监督下进行,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9、因甲方分支管线等供水设施损坏而造成漏水情况的,水费由甲方全部承担,与乙方无关。

10、甲方所使用的总水表的维修、更换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11、甲方因计量设施损坏,无法计量用水量时,当月用水量按前三个月用水量的平均值计取。

1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违章用水:

(1)盗用或转供生活饮用水给第三方的;

(2)不按时足额缴纳水费的;

(3)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农村供水设施或计量设施的;

(4)未经乙方同意私自更换计量设施的;

(5)使用不合格计量设施的;

(6)故意破坏供水设施的。

四、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按照约定严格遵守,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乙方有权停止供应甲方用水,解除本协议。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不按时足额缴纳水费,经催费后仍不缴纳,按恶意拖欠处理,乙方有权停止给甲方供水,对其恢复供水时甲方须结清所欠水费并按新用户标准办理。

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因恶意拖欠水费被乙方停止供水的,恢复供水时对其采取预缴费管理办法,即先付费后用水。

4、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因恶意拖欠水费被乙方做停止供水处理后,若寻衅报复破坏供水设施,按《xx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xx省政府令xx号)第43条执行,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对损坏设施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罚款1000——20000元。

5、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未经允许擅自改动、拆除供水设施或在供水管网上接水,按《xx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xx政府令xx号)第xx条执行,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罚款1000——20000元。

五、未尽事宜按《xx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农村用水的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改善农村饮水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要求,水务局组织投资,利用国家补助资金及群众自筹资金建设农村联村集中供水工程,成立邢台县鉄楼供水站,由邢台县鉄楼供水站负责工程运行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愿并入联村集中供水管网,使用甲方提供的有偿供水服务。

2、联村供水工程入户水表(含水表)以上管道、机井、水泵、配电工程、管理用房及其他附属设施产权归甲方所有。入户水表以下管道、水龙头产权归农户所有。

4、甲方供水期间因管网、设备检修需临时性停水时,甲方于停水前24小时告知乙方。对电网突然停电、临时施工造成管道破裂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正常供水时,甲方不负有提前告知乙方的义务。连续停水时间一般不超过48小时。

5、甲方负责水源工程、供水主管网及村内管网的维护与管理;用水户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甲方进行维修。

6、为了确保工程正常运行,运行期间发生的新建、改建及扩建工程,乙方需向。

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组织施工,费用由乙方用水户承担。乙方单方面无权对村内管道进行改造,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7、水费计量实行总表校核,入户水表计量原则。总表为校核用,不作为供水站对村收取水费的依据。村内各用水户水表计量值作为甲方征收水费的依据。

8、供水价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批准的价格执行。参考已建供水站和其他县市农村联村集中供水水价情况,供水价格居民暂按每立方米1.5元征收,居民以外的用水户暂按2.0元/立方米水价征收。当遇国家政策性水、电价格等调整或综合物价调整时,供水价格按照水务局及物价部门共同核定批准的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10、各用水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水费标准和用水数量交纳水费,逾期不交者,应加收滞纳金(每逾一天加收1‰)。经催交无效,逾期30天不交水费者,甲方有权限制供水,直至停止供水。

11、对在供水期间发现的私自改造、安装及偷水行为的用水户,甲方有权进行制止,并视情况给予该用水户上月用水量2-3倍的水费征收;对故意破坏供水工程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用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将成为正式协议的组成部分。

13、本协议已经乙方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和甲方同意,协议的执行不受村换届及其他因素影响。

1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水务局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农村饮用水

水是生命之源!农村饮水问题至关重要!民生问题是急需解决的根本问题!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改善了农村生活环境条件,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但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维护正常与否、收费价格是否合理公开,更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为全面掌握目前我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运行情况,促进我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更好地发挥作用,我委对全区范围内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供水价格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了我区xx-x5年10月以来陆续建成投用的66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这66处的设计日供水规模总量为25992立方米,解决和改善了23.8263万农村人口饮水问题,工程主要分布在23个建制镇70个行政村(居),其中通过建制镇供水企业扩容扩网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4个,实现独立供水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62个;全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至xx-x年12月底共投入建设资金17982万元;工程属国有供水企业管理的有2个,属建制镇供水企业管理的有2个,属于原撤销的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供水站(小水厂)管理的有13个,属村集体管理的有40个,属用水协会管理的有7个,属个体管理的有2个。

从调查的情况看,供水企业管理的饮水工程运行的情况要好于村集体管理的运行情况;供水价格除建制镇供水企业扩网扩容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外,均由管理机构自主定价,供水价格1-4.5元/吨,其中建制镇供水企业扩网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供水价格2-3.5元/吨,行政村(居)独立供水的安全饮水工程供水价格1-4.5元/吨;取水水源主要来自溪河、水库、泉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制不健全,服务不到位。水价的制定未充分征求广大用户意见,水价制定随意性强,有不管用多少都要加底吨水现象。由于水价偏高,约20%的用户不愿意用安全饮水工程自来水,并出现了投诉信访现象。工程没有维修经费和大修基金保障,一旦主要设备损坏,就可能因缺乏资金维修而停止运行。

(二)水质难以保证。由于受制水工艺水平和缺少必要检测设备的制约,供水质量难以得到真正有效保证,水质只能“顺其自然”。有时管道维修恢复供水后,因管网高低起伏并距离较长,用水户在放水时有一部分数量较大的管道污水,这部分污水已进入用户水表计量,用户认为这部分污水不应该收费,部分远端用户反映强烈。

(三)农户普遍用水量少“抬高”了单位供水成本。由于受农户用水习惯和农村经济条件的影响,农户用水主要用于做饭、饮用等,或者只在缺水季节才饮用安全饮水工程自来水。据调查了解,大多数用户月用水量在4吨左右,这就造成整体用水量少,供水规模不大,难以形成规模效益,水费收入难以维持正常运行费用和管理人员工资。

(四)管网维护投入大。由于受自然环境条件的限制,农户居住分散,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管网分布范围较大,地形复杂,管网的运行维修难度较大,供水中的跑、冒、滴、漏难以及时发现,造成水损严重,增大了供水成本。

(五)缺少有经验的工程运行维护人员。目前,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维护管理人员,绝大部分未经过相应的技能培训,缺乏专业技能和管理知识,基本上不能满足有效运行管理的需要。维修维护水平低、管理方式粗放,一旦设备出现故障,维修困难,就会出现较长时间停水现象。

三、建议意见

(一)健全基层管理服务机制。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政府投资建设,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应提高群众的参与度。镇、村两级要完善农村饮水工程服务体系建设,镇政府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监管工作,村委会主要抓好安全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维护工作。行政村独立的饮水安全工程,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公开选聘有制水技能、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安全饮水工程运行台账,实行专款专用专管。安全饮水工程的水价、电费、维修费实行公示制度,定期向用户公示。

(二)建立运行维护保障机制。针对当前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无有效资金保障运行的实际,应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顺利运行提供资金保障。维修基金和大修基金,要作为一种制度按时从水费中提取,同时政府财政每年可以安排或向上级争取一部分资金专户存放,统一管理,合理支取。实行优惠政策,建制镇水厂扩网供农村饮水的部分电价执行农民生活照明电价政策,减少电费支出,降低供水成本,减轻群众用水负担。

(三)理顺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价应按照“补偿成本、保本运行”的原则进行定价,为保证水价处于合理区间,可分为行政村独立供水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和建制镇供水企业扩网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定价两种定价方式。工程所在地镇政府和区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价的监管,防止出现安全饮水工程供水过程中的乱收费和不合理水价现象。

一是行政村独立供水的安全饮水工程的水价制定。此类水价的制定,可采取在镇政府的指导下,按照村民“一事一议”的民主议事规则,向用水户公开供水成本,召开用水户大会集体议定。

二是建制镇供水企业扩网的安全饮水工程的水价制定。供水管网由政府投资修建,交由供水企业管理维护。此类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价可在建制镇水价的基础上优惠10%左右执行。

(四)强化群众参与管护维修。行政村独立的饮水工程也可以利用建制镇上的供水企业

的管理、技术优势实行联合维护维修;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维护,共同监督,积极参与用水管理,管网实行按户分片监管,保证及时发现供水中的跑、冒、滴、漏水现象,及时组织维修,减少水损量,降低供水成本。)

今年,县政协把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作为解决民生的重要调研课题,纳入工作要点。从6月1日以来,调查组按调查方案要求,认真听取了水利、环保、卫生、农业等相关部门汇报,先后深入全县9个乡镇,到水厂、入村屯、访农户,实地察看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和水源水质情况,随机询问了基层干部和群众,并召开乡镇、村干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详细了解了我县农村饮用水安全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辖10镇1乡,有145个行政村,462个自然屯,总人口36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9.05万人。

近年来,县政府非常关注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在加强水源保护工作的同时,抓住国家政策机遇,积极争取资金,全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使农村饮用水安全状况得到了较大改善。主要做法是:

和《辉南县三统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由水利部门和环保部门牵头,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三统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统一调度和指挥,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稳步推进,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有序进行。

2、抓住政策机遇,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县政府紧紧抓住近年国家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有针对性的做好前期工作,千方百计争项目、争资金,在2015—2015年5年中,共争取上级投资2694万元,其中国家资金1500万元,省配套资金1194万元,为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奠定了基础。政府在组织工程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政府组织、水利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原则,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合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几年来,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投资2964万元,完成了84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任务,解决了6.46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截止2015年底,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人口达到9.4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32.36%,一定程度的缓解了农村饮水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

责任制》中,进一步提高了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了水源地保护和监管的长效机制。各乡(镇)政府也设臵了专(兼)职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对工作进行责任分工,加强监管。

县乡两级积极投入资金进行水源保护工程建设,进行河道清淤、清理垃圾,设臵防护网、防护墙,建立沿河标准化石砌边沟和水源护岸堤,划界立标、绿化、改厕等,加快治污工程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硬件水平。沿河乡镇还采取新建沿河标准化卫生箱、配备垃圾专用清运车、设立警示牌等一些保护设施。

县政府加强了河道两岸护岸和水源涵养林的保护和管理。对一级保护区内的耕地,在土地规划修编和水源保护工程中进行了必要的修改,为水源保护工程的实施提供了保证。在三统河两岸进行8.72万亩“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减少施肥量239.8吨,从而降低了农田对水源的污染。

在加强对保护区水源进行管理工作外,县政府还对散落在各乡镇、村、屯的集中式饮用水源进行了卫星定位、自然情况和供水人口调查、环境分析等工作,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地随机抽查,及时处理水源保护中产生的问题,并进行了存档备案,逐步纳入水源保护工作中,拓宽了水源保护工作范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3

尽管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目前我县农村尚有饮水不安全人口19.65万人, 占农村总人口的67.64%,任务依然很重。在调查中,我们感觉存在以下问题:

1、生活饮用水的水质仍然较差。我县自来水普及率低,农村饮用水多为地表水或浅层地下水,饮水多为自取水。一些农村集中式供水消毒净化设施简易,无卫生防护设施,水质达不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从卫生部门掌握的情况来看,全县农村饮用水总体来看存在铁、锰超标现象的村屯比较多,庆阳镇15个村、53个自然屯经县疾控中心20项农村饮用水指标检测,结果8个村、22个自然屯水质不合格,大多数为铁、锰超标。朝阳镇至团林镇一带有的村屯氟超标,如朝阳镇文家屯、团林镇西宁屯属于饮水型氟中毒病区,已在2015年率先进行了改水。庆阳镇、石道河镇一带含碱高。疾控中心在全县范围对涉及饮水人口达3万余人的64处水源进行了抽样,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率53%。不合格指标主要为铁超标20处,占31.3%;锰超标22处,占34.4%;色度超标8处,占12.5%;浊度超标14处占21.9%。

法是就地打深井取地下水,经必要的处理后饮用。但有的地方打深井也找不到水源,石道河镇大场院村打了三口井,三岔村打了两口井都没有找到水源。石道河每年出现季节性缺水时间都在6个月左右,地下水位逐年下降使部分水井出现干枯缺水等现象。杉松岗镇岗后屯,由于煤矿采煤,人为将该村地下水抽降至地面300米以下,导致该村断水,多年来饮用三井供的井下水,遇有三井停产,该屯500多口人就只好买水吃。

3、水源污染还比较严重。有的农民随意设取水点打手压机井,基础设施达不到卫生要求(无井裙、井台、井盖等),周边环境较差,有的与厕所、禽畜圈舍、垃圾堆较近,没有超出渗透范围,渗漏严重,机井水因此而受到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还很严重,河流沿岸农田在生产期投放大量的化肥、农药,在天然降水、地表径流的冲刷和淋溶作用下,被带入河流中,造成河流水体中有机物浓度升高,造成河水污染。农业固体废弃物与生活垃圾一起四处堆放,大量农膜残存于耕地、土壤和流入沟河中,在降雨的冲刷下,其大量渗滤液排入水体或直接被冲入河道,严重污染水源。

作无法开展,没有针对饮用水源开展过系统全面的调查与评价。致使农村饮用水水质缺乏相关部门的水质评估,对是否达到饮用标准缺乏科学依据,总体情况无法掌握。给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5、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不够完善。目前,我县已建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一般由受益乡镇水利所或村屯进行管理,收取的水费也只是当年的运行成本费用,没有计提设备维修、折旧等费用,设备出了问题,没有维修资金,将会导致工程无法正常运行。特别是近年安装的供水设施,里面有一些精密设备,我县又缺乏专业维修人员,一旦损坏维修困难。辉南镇反映供水没有享受到农村自来水电价政策,电价过高,运行成本高,而水费相对较低,经营困难。

工程量巨大,给供水改造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

7、资金投入不足。目前供水工程建设主要依靠国家投资这一主渠道。由于我县农民收入水平不高,多数村集体又无资金积累,县乡财力极为有限,不但无力进行自主改造,甚至连改水配套资金都无法到位。2015至2015年,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需要县、乡镇及农民自筹资金270万元,而实际配套资金121.8万元,尚有148.2万元资金没有配套到位。其中县里配套资金100万元,乡镇仅配套资金21.8万元。2015年项目县、乡配套资金没有到位。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饮水安全工程改造步伐。

8、有些村屯农民改水的积极性不高。部分群众的安全饮水意识淡薄,认为只要有水喝就行,“不干不净,吃了没病”,进不进行供水改造无所谓。甚至有的农民觉得花钱改水没必要,吃自来水还要交水费,存在部分农民不配合、入户不及时、接电不及时等情况,影响施工进度。更有甚者还阻挠施工,如2015年在团林镇潘家街实施农村饮水工程时,村民把已打完的水源井用土和石头进行填埋,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展程度。

三、几点建议

确保水质达标。对距城镇现有供水管网较近的农村,可依托已有自来水厂的富余供水能力或扩容改建已有水厂,辐射延伸供水管网发展自来水。对人口较多,水源水量充沛,条件适宜的地方,可新建适度规模的跨村跨乡镇联片集中供水工程。有良好的山泉水、浅层地下水,农户居住分散的`地方,在保证饮水环境和水质达标的前提下,可采取一村一井或一户一井的灵活方式,建造分散式供水设施。

2、保护环境,管好水源。一是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要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除三统河外,争取将我县其他规模较大、服务人口较多的水源(比如辉南镇水源)划为保护区,加强监管。二是大力防治产业污染。要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附近发展有污染的产业,杜绝产业废水直接排放。三是积极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指导农户合理施用化肥、农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进畜禽粪便处理和村庄河塘整治,开展农村环境治理。严格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网等形式的水产养殖活动,防止水体的富营养化。四是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建设并重,集中建设一批乡村垃圾处理中心和养殖小区,实行人畜分离,推进农村改厕和沼气池的建设,对生活污水和人畜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确保饮水安全。

责任制,对检查不合格的供水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督促限期整改。要不断提高供水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责任制,做好设备维护工作,降低损耗,提高经济效益。要兼顾农民承受能力和供水成本,由物价部门合理确定农村水价标准。

4、多方筹资,加大投入。一是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争取国家和省市专项资金。要紧紧抓住确定我县2015—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机遇,争取重新填报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数据库,最大限度地将我县饮水安全改造工作纳入国家投资规划中。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在争取上级部门大力支持的同时,县乡财政要有适当的投入,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步伐。三是鼓励农民出资出劳,建设饮水工程。对农民自建的饮水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可实行以奖代补,调动群众兴修水利的积极性。

5、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建议在全县开展大规模的饮用水安全和节约用水科普宣传,要使宣传活动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户,普及节水和卫生知识,增强农民群众的水资源忧患意识、环境意识和饮用水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015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五年内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为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201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卫生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2015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5]2880号,以下简称《通知》)。2015年6月5~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水利部规计司和农水司、卫生部疾控局在河北保定市主持召开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座谈会,会议分析了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了工程实施和《规划》编制中遇到的问题,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根据会议精神,受水利部委托,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组织专家制定了《2015-2015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人口调查复核工作大纲》。

一、调查复核范围

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京、上海只上报省级表1、表2和表3)。

二、调查复核内容

以县为单元,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及规划人口复核工作。调查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全面掌握农村供水基本情况。重点对2015年和“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实施情况,已建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情况进行调查。

(二)各省(区、市)在认真调查复核的基础上,科学

确定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数,并将拟列入《2015-2015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的不安全人口(包括总体规划剩余饮水不安全人口和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逐级落实到县、乡、村(行政村),落实到农(林)场。

具体调查、复核数据要求见附表。

三、调查复核依据

(一)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15)进行复核。农村日供水1000m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小型集中式供水及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可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15)的放宽限值。

(二)高氟、高砷、高碘、血吸虫、包虫、涉水重病等形成的饮水不安全人口以卫生部提供的数据为主要依据。

(三)污染等引起饮水不安全人口要区分责任,有明确责任主体的,要按照“污染者付费,破坏者恢复”的原则给予解决。

(四)2015年以后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因建设标准低和采矿引起的水源枯竭造成的饮水不安全人口不列入《规划》,由地方和责任单位负责解决。

四、调查复核的要求、程序、方法

(一)有关要求

工程布局,确定不安全人口;应区分轻重缓急,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避免工程建成后出现闲置和浪费。

2、发展改革、水利、卫生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密切合作。调查和复核的有关数据要与2004年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评估、2015年水利统计年鉴、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卫生部门近两年提供的防病改水地区范围等与农村饮用水有关数据相校核。

3、县级首先将2015年和“十一五”规划解决人口和剩余的不安全人口分解落实到行政村,规划集中式供水工程受益人口要进一步落实到工程。

4、“十一五”规划尚未安排投资的剩余人口已列入今年或明年计划,不重复列入2015-2015年规划;对已有集中式供水工程受益的地区,水质不达标的由当地安排资金解决,不列入本规划。

5、本次县级规划人口调查复核的范围包括原规划剩余人口和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县级规划人口调查复核完成后,经专家审查和同级政府领导审核把关,正式上报市级水利和卫生部门,市级进行复核后上报省级水利和卫生部门,省级审核后上报水利部和卫生部。逐级上报的纸质调查表要求填报人、审查人签字,并加盖水利和卫生部门单位公章。

验报告的不列入规划,水质化验报告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水质化验主要指标包括:(1)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度)、浑浊度(ntu)、臭和味(描述)、肉眼可见物、ph、铁(mg/l)、锰(mg/l)、氯化物(mg/l)、硫酸盐(mg/l)、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mg/l以caco3计)、耗氧量(mg/l)、氨氮(mg/l);(2)毒理指标:砷(mg/l)、氟化物(mg/l)、硝酸盐(以n计)(mg/l);(3)微生物学指标:菌落总数(cfu/ml)、总大肠菌群(mpn /100ml);(4) 水利、卫生和环境保护部门已经查出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其他指标。

7、由于水量不足、水源保证率低、用水方便程度不够引起的饮水不安全问题,要详细说明相应行政村的具体情况和影响人口及其形成原因。

(二)调查、复核程序

本次调查、复核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有关标准和本工作大纲的要求,开展相关调查。根据地方规划人口上报情况,采取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逐级抽取适当数量的典型县、乡、村进行复核。

1、各县在基本情况调查、饮用水水质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的基础上,对乡镇上报人口进行复核,提出本县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数、类型、分布情况等,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成果。

农村用水的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二、合同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之内容。

三、本施工合同为____镇____村村内管网改造工程,乙方应完成的工作内容包括:

(一)村内管网改造,包括对管道沟(水表井以上部分)的破路、土方开挖、管道铺设、管道沟回填、水表井、截门井、排气井、泄水井、消防井的砌筑、管道冲洗、打压。

(二)村内入户段工程(水表井以下至入户墙外壹米)。

包括水表井以下部分至入户墙外壹米的土方开挖、管道沟回填等。该村合同户数为___户。

四、乙方负责提供村内供水管网至入户墙外壹米的农民改水工程所需各种管材管件及材料费的.筹集(该材料费由区财政补贴给甲方,待工程完工后由甲方拨付给乙方____元)。甲方负责提供改水中发生的居民差价;管道施工费用;主干管、分支干管破路、开挖、回填费用;水表井以下部分至入户墙外壹米的土方开挖、管道沟回填等。甲方出资费用总计为____元。

五、乙方在施工当中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听从驻地监理要求,如有违反施工要求造成返工、原材料浪费等问题,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甲方在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拨付给乙方工程费款____。

七、施工期间,沙河镇政府应同该村村委会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由镇政府委托该村协调具体施工事宜。

八、施工期间,乙方应注意施工安全,如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自签订合同后,应立即组织施工人员进场进行施工,本合同施工工期为____天,如逾期未完成施工任务,应写出书面原因。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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