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书的故事高中生(专业15篇)

时间:2023-12-15 14:02:15 作者:纸韵

优秀作文能够通过文字抓住读者的心灵,引发读者的共鸣和思考。这些优秀作文展示了作者深刻的思考和敏锐的观察力,引起了广大读者的强烈共鸣。

高中生励志小故事

奥运圣火在亚特兰大燃烧着,同时,一场合资谈判也在艰苦的进行着,我作为翻译陪我的_朋友——杰,很有雄心的企业家到了会场。他将和来自国内的另两位对手竞争一个和德商合资的项目,尽管在硬件上处于劣势,但他并不气馁。

谈判进入了拍板阶段,陷入了僵局。主持人为缓和气氛,宣布休会0分钟,并打开电视。此时,电视里播放着李小双夺取金牌后的颁奖仪式,五星红旗在国歌中升起了。杰默默地站起,眼睛注释着国旗升起后坐下。这是,我看见那个德国商人用目光飞快地环视屋中人后,也在行注目礼,而其他人正在交谈或沉思。

20分钟后,谈判的节奏意外地加快了,德商与杰签订了合同。他的对手怔住了,在举杯祝酒时,那个德商用吃力的中国话对杰说:“希望你的事业心和你的民族心一样。

我和书的故事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喜欢看书,一看到书就像饥饿的人看到面包一样。只要有一本书没看完,我就会想尽一切办法把这本书看完,什么时候也不例外,这已成了我的习惯。

“哎,老大,大哥,你把这本书借给我吧!我不会弄丢的,行吗?”

“那,好吧,可不准弄丢哦。”

哈哈,这本《疯疯癫癫的阿凡提》总算被我借到了,我又可以痛痛快快地看一本我没看过的书了,我高兴得手舞足蹈。

放学了,我高高兴兴地把书收进书包,乐癫癫地跑回了家,还没歇一会儿,便拿出书,高高兴兴地看了起来,“哈哈!这个怎么……哈!”

“陈邢杰,你干什么呢?作业做了没?”

“噢,我在看……我在做呢。”

妈妈刚才这一问,把我吓出了一身冷汗,如果妈妈来检查的话……我不敢再想下去了,我小心翼翼地打开书包,不敢发出一点声音,我拿出作业本,奋笔疾书地写了起来,因为看书看的时间有点长,做完作业时已经六点了,还要做妈妈布置的作业好不情愿啊!可没办法。在做作业的时候,我也不免要找个借口看一会书,我假装肚子疼躲进洗手间偷偷地看一会,可这本书实在太好笑了,我好几次都要笑出声,只得克制自己,但妈妈还老是产生疑问,“儿子,你怎么这么长时间还不出来?”我连忙回答:“快了,快了,马上好了。”就这样过了好几个“马上”,直到妈妈“咚咚咚”地来敲门时,我才把书藏进衣服里,把水放得“哗哗”响,才打开门,扶着墙壁装着有气无力的声音说:“妈妈,我身体不舒服,想早点睡。”“好,你早点休息,作业就别做了。”“那您也早点睡吧。”耶!耶!我在心里高兴地大喊,因为我的计划成功了。

我和书的故事高中生作文

书海浩瀚,知识无穷,古人常言:“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

从古到今,书本都是我们人类的好伙伴。舒适人们的营养品,又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更是打开大门的钥匙。臧克家曾经说:“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记得三四岁时,我就和书交上了朋友,那是,妈妈买了几本(识字本)给我看。上了小学我就开始看小说、校园书和科普书……我看书是比较投入,特别遇到自己喜爱看的书,连妈妈叫我几声我也没听见,这是妈妈会开玩笑的称呼我为“小书虫”,但我并不在乎,因为书交给了知识。

书陪伴我做过了10年的岁月,它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面,是它把平凡的我领进智慧和知识结合成的世界,有了术就像有了翅膀,让我飞向梦想,我要把书当成旅行中的好伙伴!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

我和猫的故事

唉,这只猫可真是古怪。虽然我对它颇有微词,但不敢抱怨,谁叫它是外婆的“新欢”呢。

说它老实吧,它有时候确实很乖。它会自个儿找个阴凉的地方,成天睡大觉,什么事都不用干,惬意得很。但你若想它活动一下,它一下就没了踪影,几天几夜不归,任凭你怎么找也找不到,待你就将对它放弃希望时,它就如去时那般神秘地回来了,随后狼吞虎咽地大吃一通,再睡上个几天几夜。说它懒吧,倒也是啊,要不然怎么会从一开始的“白骨精”变成如今的“猪八戒”呢?但当你一看到它抓老鼠时的那份认真,又开始怀疑起自己之前的判断了——一连几个钟头都蹲在洞口,即使面对自己最喜欢的鱼也无动于衷。那架势,大有不抓到老鼠不吃饭之势,令人好不心疼。

它要是高兴,能比谁都温柔,一会舔舔你的手,一会又用它那雪白的身子蹭蹭你的脚,还用它那“梅花小掌”在你的稿纸上留下它美丽的印记。它若任性起来,在园子里乱蹦乱跳,闹得鸡犬不宁,小虫所在之处,枝折花落。

不仅如此,它还是一位金贵的“大小姐”呢。吃饭时,你需得给它准备好餐巾和桌子,再把它“请上桌”,再给它系好餐巾,装好饭菜,自己才能吃。若是遇到它最爱吃的鱼时,还得给它挑去刺,待它吃饱后才能好好坐下来吃个饭。

有一次,外婆让我来“服侍”它吃饭,我故意无视它,自己坐下来大摇大摆地吃着饭。它见没有人理它,就跑去和外婆撒娇耍赖,外婆心疼她的“宝贝儿”,就命令我赶快去“服侍”它吃饭,我也只好乖乖从命,愤愤地帮它挑刺,它还故意刁难我,这也不是,那也不是。虽然我心里有很多怨言,但碍于外婆的威慑力,也只好忍气吞声地“服侍”它。待这位“大小姐”终于吃饱喝足以后,我已是满头大汗了,在它懒洋洋地走回自己的窝时,还不忘嘲讽我几句,气得我肺都炸了,恨不得当场把碗砸了,但看在平时它抓鼠有功的份上,我的心又软了下来,原谅了它。

这就是我家的那只令人又爱又恨的猫,老实却又贪玩,称职却又任性,真不知叫人怎么办才好。

高中生励志小故事

罗杰.罗尔斯是美国纽约州历史上第一位黑人州长,他出生在纽约声名狼藉的大沙头贫民窟。这里环境肮脏,充满暴力,是偷渡者和流浪汉的聚集地,在这里出生的孩子,耳濡目染,从小逃学、打架、偷窃甚至吸毒,长大后很少有人从事体面的职业。然而,罗杰.罗尔斯是个例外,他不仅考入了大学,而且成了州长。

在就职的记者招待会上,一位记者对他提问:是什么把你推上州长宝座的?面对三百多名记者,罗尔斯对自己的奋斗史只字未提,只谈到了他上小学时的校长----皮尔.保罗。

当罗尔斯从窗台跳下,伸着小手走向讲台时,校长皮尔.保罗说:“我一看你修长的小拇指就知道,将来你是纽约州的州长。”当时,罗尔斯大吃一惊,因为长这么大只有他奶奶让他振奋过一次,说他可以成为五吨重的小船的船长。这一次,皮尔.保罗竟说他可以成为纽约州的州长。他记下了这句话,并且相信了他。

从那天起,“纽约州州长”就像一面旗帜,时时激励他发奋向上。罗尔斯的衣服不再泪满泥土,说话时也不再夹杂污言秽语。他开始挺起腰杆走路。在以后的40多年间,他没有一天不按州长的身份要求自己。51岁那年,他终于成了纽约州的州长。

给自己树一面信念的旗帜,你的人生就有了奋斗的动力和生命的活力!

我和书的故事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大家一定很熟悉吧,没错,它就是出自大名鼎鼎的史学家高尔基之口。书籍,能带给我们源源不绝的智慧,能引导人类迈着坚定的步子向前发展。没有了书,世界也许会陷入恐慌——许多人是通过书籍来了解世界,如果没有了书,那他们岂不是与世界失去了联系?孩子们在学校里学习,没了书本,就也没有了学习目标,那孩子们在学校里岂不是只能不知所措地坐着?书籍,它传承给我们知识、开拓我们的眼界。

从小到大,我一直生活在书海之中。学校里的课本、妈妈给买的课外书,我都看得津津有味。因为每一次阅读,都能从中发现新的东西,一个词语,一个句子,初次理解时比较生疏,但过了一段时间,再把书拿出来看一看,就发现不仅自己理解得更透彻了,而且有时还会发现词或句子如果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有可能会体会到一种不一样的境界。

从只看一些小画书到阅读古今中外的名著,看书让我认识了许多以前不认识的字,懂得一些以前比较懵懂的道理,书籍给予了我智慧与力量,拓展了我的见识,书陪伴我成长!

高中生励志小故事

励志。

的小故事,放松心情也是不错的。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高中生励志小故事,供大家参阅!

多年前,蜗居中国台湾的何应钦以一级上将的身份跑到荷兰旅游,荷兰国防部接待了他,并带他参观了荷兰的国防设施。参观完毕,荷兰人又做了一个国防简报,向何应钦展示了一旦战争爆发,他们将如何应对的计划。这份计划之缜密、全面,让何应钦咋舌。但更令何应钦惊讶的是,他看到到了一份更详细的计划,而且被放置在所有计划中最显眼的位置,以突出它的重要地位,这个计划的名称叫《投降计划》。何应钦表示很不理解,他说,在中国人眼里,投降是可耻的事情,是被人所有人看不起的行为,而为投降做计划会涣散军心,是战争大忌,中国文化崇尚舍生取义。

荷兰人的回答却很从容:“我们并不认为投降是可耻的事情,经过充分分析敌我力量和战争现状后,如果胜利付出的代价太大或者完全没有取胜的可能时,我们会投降。我们不想因为自己的顽抗招致毁灭性的打击,我们需要保存实力,需要保持国家的完整。我们将把土地、建筑、河流山川都留给子孙,韬光养晦,等某一天真正强大了,再去夺取胜利。”

投降计划,意在示来。

二战中,盟军胜利登陆诺曼底之后,最高统帅艾森豪威尔将军发表了齐讲话:“我们已经胜利登陆,德军被打败,这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我向大家表示感谢和祝贺。”可是当时谁也不知道,在登陆之前,除了这份讲话稿之外,艾森豪威尔将军还准备了一份截然相反的讲稿,那其实是一份失败。

演讲稿。

失败演讲稿是这样写的:“我很悲伤地宣布,我们登陆失败,这完全是我个人决策和指挥的失误,我愿意承担全部。

责任。

并向所有人道歉。”

两份讲稿,万般情怀。

心语:太多的悲剧大都因为把。

成功。

当作唯一的目标,其实,失败计划里深藏着求胜的意愿、成功的契机和超然的心绪。

不过话又说回来,我们上下五千年文明没有象西方那样给中断几次,也正因为我们有不肯投降的精神。

小豆是个聪明爱动的男孩,因为他淘气叛逆,

学习。

成绩一塌糊涂。每次考试都是全部第一名——倒数。为此父母没少责骂他,可越是打骂他,他越是不学习,父母对此毫无办法。

这一次中考他又得了全班“第一”父母气得火冒三丈责骂他不说,还把他关在房间里反省,小豆既委屈委屈又难过,觉得在这个家里再也得不到幸福,于是他撬开了窗户,跑了。

离开家后,他漫无目的走了一天,到天渐渐黑了的时候,一整天没吃饭的小豆又饿又怕。他找了一条长椅躺了下来,刚要闭上眼睛,身边一阵轻响,原来是位老乞丐拿着张破报纸铺在长椅下的地上,躺了下来。

小豆忍不住问道:“爷爷,你躺在地上睡觉会感冒的?”

老乞丐看了一眼小豆,说:“你把长椅占了,我也只好睡地上了,不过不要紧,我睡地上睡习惯了,不会感冒的。”

小男孩红着脸问:“老爷爷你怎么不回家呀?”

老乞丐凄惨的笑了笑说:“我没家。”接着老乞丐问他:“瞧你不像无家可归的乞丐,怎么不回家?”

小豆撇撇嘴伤心地说:“我不回去,爸爸妈妈老是打我,我……我不想回去。”

老乞丐很奇怪的问:“是后爸后妈?真可怜。”

小豆摇摇头说:“不,是亲爸亲妈,他们是气我学习老是倒数第一。”

老乞丐轻笑道:“哦!原来这样,不过你离家出走就对了,你看我就是小的时候父母老是打我逼我学习,我才跑出来的,跑出来后我一直没有回家,自由自在的要饭多好。”说着顺手拿出一个又脏又硬的馒头吃了起来。

小豆瞅着那黑黑的馒头一阵作呕,心里翻江倒海。

老乞丐见他盯着自己,一伸手道:“饿了吧!给你吃。”

小豆只觉得一股恶臭扑面而来,他忍不住站起身来,撒腿就跑。

一口气跑回了家,他看见父母正焦急的站在门口,见他回来,母亲紧紧的把他搂在怀里。父亲摸着他的头,谁也没再骂他一句。

一场小小的离家风波平息后,父母发现淘气的小豆变了,变得爱学习,成绩虽然上升的不快,但是已经有了不小的进步。他们很惊喜,奖励给儿子爱吃的蛋糕。

小豆捧着蛋糕跑出了家门,凭着记忆找到了长椅,果然在那里找到了老乞丐,他把蛋糕轻轻的放在老乞丐面前,扭头就跑。

老乞丐拿起蛋糕,望着小豆飞奔的身影,嘴角微微上扬,眼角却滴下了一滴浑浊的泪水。

古时候,有一位小伙子,随父学医多年,一直不敢独自为病人开方下药,他怕开错方,害人性命。

父亲对着大为头痛,心想我家世代行医,难不成到他这一代就此断送了不成。父亲急切地想要逼他放下心中的恐惧,能够把家族的医术延续下去。

可越是逼他,他越是恐惧,越是不敢靠近病人。

父亲又气又急,竟然病倒了。父亲的好友前来探望,闲聊中父亲向好友说出了他的病因。

好友笑着说:“你这病来的正好,正好让他迈出第一步。”说完对他耳语了一番。

父亲听后点头而笑,不久好友告退走了。父亲的病突然间严重了许多,最后昏迷不醒。

小伙子见父亲病子十分焦急,想要去请别的大夫为父亲诊病。母亲阻止道:“混账,你父亲一辈子要强,医术从不输与别人,如今你找别人为他看病,不是成心想气死他吗?”

小伙子低声说:“不行呀!看父亲的面相,再不用药,怕是有性命之忧,我们还是请个大夫吧?”

母亲伤心地说:“我们家世代行医,没成想到你这一代要失传了……”

小伙子被母亲说得满面通红,有心想上前为父亲诊病,可是心里又忐忑不安,怕下错药。

正在他心急如焚的时候,母亲惊呼一声。

他再也顾不上许多,上前抓住父亲的胳膊。手颤颤抖抖地放在了父亲的脉上,当他听见脉音的时候心突然静了下来,然后在纸上刷刷刷写下了药方,母亲没等他反应过来急忙派人去抓药。

这时的小伙子不但没有松气,还心慌意乱地怕父亲喝了自己的药,没好转,更严重了。

一直等父亲喝完了药,他都没敢离开父亲半步。没想到父亲喝完药后不久就醒了过来,冲着母亲说:“谁给我开的药,这药用的不错,见效!”

小伙子见父亲醒来暗暗松了一口气,又听见父亲对他开的方子大为赞赏,心宽了不少。接下来几天他不用母亲督促便会按时为父亲诊脉,开方。父亲看过他的方子后每次都会微笑地点点头,这让他的信心大增。

从此他也不再害怕给病人诊病开方了。

我和书的故事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书是人类的营养品。”而我们的周恩来总理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而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医愚。”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有一次,爸爸和妈妈都不在家,就我和弟弟在家,纸条上写着:“儿子,今天我们去做事情,午餐和晚餐,你自己搞定,那就这样啦。今晚我们才会回来,不要乱跑出去,不然会被坏人给抓走的。哦,对了,一定要照顾好弟弟呀,不然就会丢的!要记住呀!妈妈和爸爸都会相信你的能力的,加油!”

我一吃完早饭,就去看书了,弟弟却在看电视。我看着、看着,就入迷了,就像我是孙悟空在一旁上刀山,下火海,在东海龙王那里拿了金箍棒,到了天宫大闹了一回,又去了花果山,结果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指山下,最后和唐僧一起去西天取经。先遇上了猪八戒,接着又到了通天河遇上了沙和尚,接着又去了各个地区消灭了那一些妖魔鬼怪。最难消灭的妖魔鬼怪就是那个白骨精,那个老奸巨猾的白骨精,竟然假装用人来迷惑人,打了三天三夜才被我收服。

突然,有人把我叫醒了,原来是爸爸和妈妈,妈妈问我中午、晚饭吃了没有?我说没有。爸爸和妈妈都很惊讶!我竟然因为看书而没吃饭。我被表扬了,真令人忍俊不禁。

我知道了,米饭使我们的身体日益健壮,读书却令我们的头脑不断充实,所以我们要与书为伴,博览群书,取百家之长!

高中生的爱情故事高中生的爱情故事

宁元七坐在座位上,有点焦虑与不安地看着讲台上被班主任骂得狗血淋头的夏小之。

夏小之又迟到了,这一个星期班级的百分制都被她一个人拖了后腿,分数估计已经低到再无人能及的地步了。

班主任脸都气成了铁锈红色,将她痛骂了一顿之后,食指笔直地指着门外,咆哮道:“夏小之你这节语文课不用上了!给我去教室外面站着!”

可能是因为感受到了他火热的目光,夏小之侧过脸瞥了他一眼,这眼神在宁元七看来如同千年冰寒,他甚至来不及传达自己的关心,她便面无表情地背着她的大黄色书包,笔直地走出教室。

班主任在黑板前挥汗如雨地解读文言文,这篇课文宁元七昨晚做了充足的课前准备,他本想在课堂上一展他语文课代表的风采。可不知为何,他光是一想到夏小之刚刚那一瞥,就感觉千万束冷光直射得从头冷到脚,根本无心上课。

宁元七看了一眼磨砂窗外那个模模糊糊的身影,心想还是觉得不妥,便举手报告:“老师,我想去一下厕所。”

班主任手一挥他便立马起身往教室外跑。

教室外的夏小之正站在走廊上连连打着瞌睡,可突然这惬意就被一个人打破了,而发现这人就是宁元七的时候,这感觉就更是厌恶了。夏小之才不理他,把头转回去继续打瞌睡。

宁元七看着她一副分明就是无视他的样子,心里不好受极了,可他还是忍住了这口气,上前一步柔声唤道:“夏小之……”

见她依旧用她的侧脸面对着自己,宁元七既难过又无奈,继续说:“夏小之,你不要再迟到了,而且你每节语文课不是迟到就是上课睡觉,老师气得要命,夏小之你……”

他的循循善诱还没结束就被夏小之冷冷的声音打断,不过她就说了两个字:“娘炮。”

2.迟到大王的原因。

其实夏小之以前不这样的。

她跟宁元七是邻居,那个时候两个人天天一起上下学,从来不会迟到。而且那个时候夏小之算是个上进青年,上课前认真预习,上课时认真做笔记,下课后认真复习。与宁元七二人可谓是来老师办公室问问题的常客。

这样好的一个女生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模样呢?不仅成了迟到大王,而且每逢语文课,要么就是大家都上课了她才从慢腾腾地从小卖部抱着零食回来,要么就是上课跟前后左右的同学聊得水深火热,要么就是上课时她趴在课桌上倒头就睡,要么就是课堂练习和课后作业一片空白地上交。

是的没错!夏小之的恶劣尤其针对语文课,因为宁元七是语文课代表。

她这样做是为了吸引宁元七的注意?屁,才不是,宁元七比谁都清楚地知道她是因为太讨厌他!

3.两只小鸡和一只鹦鹉。

夏小之的奶奶从乡下给她带来了两只小鸡,一只的毛色是金黄色的,另一只的毛色相比之下稍微浅了一些。

她家住一楼,享有一个很大的庭院,刚好可以让她安放这两只小鸡,能让它们一天一天地茁壮成长。

懒洋洋的阳光洒在它们身上,乍一看还以为是两团会自己滚动的暖洋洋的球。俩家伙你一前我一后地奔跑着追赶着,玩累了便一摇一摆慢悠悠地走回夏小之亲手为它们搭建的小窝里。

夏小之极度爱惜这俩家伙,经过她千万次的谨慎考虑后,终于为它们取了爱称,黄一点的那只叫黄球,毛多一点的那只叫毛球。每天夏小之都会让妈妈去菜市场挑一些剩菜叶回来作为它们的三餐,它们很聪明,每次夏小之只要揪着菜叶对着外面高喊一句“黄球毛球”,不管跑了多远两只小鸡都会立马赶集似的跑回来,一蹦一跳地瞅着她手里的菜叶。

时间久了,就连她老爸养的鹦鹉也学会了这一招,有事没事就喊上一句“黄球毛球”,两只小鸡一天里便会不下十次地奔赴两地,累得它们够呛的。

夏小之怒瞪着这只鹦鹉,凶巴巴地警告它:“老爸的臭鹦鹉,你再吵我就揪了你的毛。”

4.被人遗弃的猫咪。

有一天,宁元七与夏小之放学后一起回家。那天头顶的天空像一块被戳了好多漏洞的黑布,在这连绵不断的雨声中,宁元七捕捉到了一丝轻微的呜鸣。

走近一看才发现在杂草丛中有一只被人遗弃的猫咪。

它的绒毛被雨水淋得湿透了,一根根笔直地贴在身上,这样子真是丑死了。可宁元七弯下腰将它轻轻地抱起,用手温柔地抚摸它的脑袋。

他转过身对远处站着等他的夏小之喊道:“夏小之,你快看,这里有一只被人遗弃的猫。”

夏小之撑着伞一步一步慢悠悠地走过来,瞥了一眼他怀里的猫咪,好心好意地说:“它把你的衣服都弄湿弄脏啦。”

宁元七有点不满道:“你不觉得它很可怜吗?”

“完全不。”她果断地否决,见这只猫咪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夏小之狠狠地瞪回去,语气里带着些恨意,“我最讨厌猫了,它们简直是我的噩梦。”

夏小之之所以会这样说,是因为她小时候住在奶奶家时,邻居有一只凶残的老猫总是对着她家的鸡笼虎视眈眈。奶奶白天总是提防着这只老猫,将家里的鸡严严实实地锁在笼子里。可是哪料某天鸡笼没有锁好,夏小之半夜起床上厕所时听见了“喵呜喵呜”的声音,她推开门一看便看见了她此生都无法忘记的一幕——这只老猫正在吃她奶奶家的鸡!

这对年幼的夏小之来说是个无法抹去的阴影,它常常伴着那鲜红色的血出现在她年少时的梦境里,让她在无数个夜晚都被这个血腥的噩梦惊醒。

可夏小之这是什么眼神!分明一副这只猫与她不共戴天之仇似的!

宁元七警惕地抱紧了怀里瑟瑟发抖的小猫咪,心里在想,夏小之也太没同情心、太冷血了吧!

5.黄球黄球,你怎么了?

两人本在课桌前认真地交互着想法,突然便听见庭院里传来了“啾啾啾”的鸡叫声。夏小之皱了皱眉头,可却声音格外柔和地埋怨:“肯定是黄球那家伙又跟毛球抢吃了。”

这是宁元七第一次看见这样柔情一面的夏小之,他的心脏开始扑扑地急速跳动起来,他不安地问:“……你家养了鸡?”

“是啊,它们超级可爱的!”夏小之丝毫没注意到宁元七的脸色变得极为难看,她只顾着自己不停地给他讲小鸡们那些可爱的小事。说了一半,她突然站起身拉住他的手臂,神色兴奋地说,“我还是带你去看看它们吧,走!”

“等下……夏、夏小之……我们还是先写题目吧……”宁元七的脸唰地黑下来,可他来不及拒绝便已经被夏小之拉着到了庭院。

果然……庭院里一片狼藉的惨象……。

夏小之惊叫了一声松开宁元七就四处寻找着叫唤着“黄球毛球”,终于,她在鸡窝不远处的草地上发现了奄奄一息的黄球。

“黄球黄球,你怎么了?”

夏小之喊着,慢慢地蹲下身轻轻地将黄球捧在手中。平日里总是活跃淘气的黄球此时此刻正了无生息地躺在她的双手手掌上,它乌黑黑的圆眼紧紧地闭着,不论夏小之怎么喊着它,它都不愿再睁开眼看看她。

“黄球黄球……小之给你吃菜叶,给你吃好多好多的菜叶,黄球你快醒醒好不好?”

夏小之的眼泪唰地从眼睛里流出来,一滴一滴都落在黄球的金黄色的绒毛上。阳光洒下来,在它身上的泪珠上折射出一道漂亮的虹彩,这道虹彩真是美得动人……可是,再动人也无法唤醒她的黄球。

在一旁静静地看着的宁元七也在夏小之身旁蹲下,看着抱着一只小鸡尸体哭得死去活来的夏小之,他的心也在剧烈地疼痛着。

对不起啊夏小之,我上次竟然觉得你是个冷血的女生。

对不起啊夏小之,我羞愧得都不知道如何安慰你。

对不起啊夏小之,我之前把我上次捡到的流浪猫放到你家的庭院玩,可现在它不见了。

而夏小之老爸的鹦鹉,嘴里正在“喵啊喵啊”叫着。

6.无故献殷勤。

“夏小之你早饭吃过了吗?需要我给你带kfc的营养早餐吗?”

“夏小之,中午我去食堂给你占位子哦。”

“今天的作业也太多了吧!夏小之,你把你最讨厌的几门功课拿出来,我来帮你写吧!”

夏小之困惑地看着像只哈巴狗一样在她眼前晃悠的宁元七,她觉得真奇怪,他是干什么呢?无缘无故地处处为她着想、处处帮助她、处处对她好。

以前可不是这样的。

“夏小之……”当宁元七在今天第n次叫她的时候,夏小之终于忍无可忍、无法再忍。

“哎呀!干吗!你到底要干吗!”她凶狠地看着他,“干吗突然对我这么好!”

可宁元七只是眨着他的眼睛,一副无辜的模样:“没有啊……我有对你很好吗?”

夏小之仔仔细细地盯着宁元七的脸看,想要找出一丝一点的端倪,可都把他看脸红了她依然没得出个究竟。

想到她心爱的黄球,夏小之的眼眶又不由得泛红了。

7.凶手是谁?

黄球死后,毛球便成了形影单只。

它不能再像从前一样在庭院里与伙伴快乐地玩耍着,听到鹦鹉喊着“黄球毛球”时它也不再飞快地来回赶集。即便如今夏小之把所有的菜叶都只给它吃,它也一点都不活跃,它总是慢悠悠地行走着,“啾啾啾”的声音一声比一声缓慢迟钝,从前那个淘气的毛球好像也随着黄球,一起去了。

夏小之怕毛球见不到自己会更加孤单,便每天中午都回家吃饭,以及下午一放学像装上了马达似的疾奔回家。

她爱坐在庭院的木椅上,看着在一旁乖乖啄着绿草的毛球,然后任自己的思绪飞扬。

毛球,你现在是不是也很孤单,晚上睡觉时夜风穿过小窝都只能独自取暖了吧?

毛球,你是不是很想告诉我你所知道的一切,想把凶手告诉我,只可惜你不会讲话。

毛球,你是不是也很想念黄球?我也很想它。

当夏小之的眼泪又要落下时,鹦鹉又叫了起来,它叫着:“喵啊喵啊。”

她硬是把眼泪逼回了眼底,转过头看着鹦鹉,烦躁地问:“臭鹦鹉,你吵死了,你不会想跟我说杀死黄球的是只猫吧?”

凶手怎么可能会是猫?这附近根本就没有邻居养猫。

8.毛球和臭鹦鹉不见了。

本以为可以过着这样平和的日子也不错了,至少如今她还有只毛球。

可是每逢春季便会有个可怕的死神降临人间,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速地潜入每一片土地,第一批接受死亡考验的就是无辜的家禽。

当新闻里最新报道:“本地区又有一新病例,请广大民众谨慎防范,远离家禽。”夏小之听后一整天右眼皮都在持续不断地跳动着。

她对宁元七说:“怎么办?我感觉好不安。”

宁元七皱紧了眉头拍着她的后背安慰她:“夏小之,别担心,黄球一定会保护毛球的。”

他这种毫无依据的说法,不知道为何,夏小之听后却莫名地安心了许多。

可不好的事还是发生了,那天放学回家,她无论如何也找不到毛球,就连老爸的鹦鹉也凭空消失了,它们的窝、笼子或者一星半点跟它们有关的东西全都不见了。

夏小之要疯掉了,她立马跑过去问妈妈:“毛球和臭鹦鹉呢?”

妈妈面带抱歉地看着她,语气诚恳真挚:“对不起,小之,你的小鸡最近不仅食欲不好而且精神不好,非常时期我不得不行此下策。”

夏小之分明地感觉到心里的最后一根弦都断了,发出清脆的一声巨响,她咧开嘴哭着说:“妈妈,我们家的鸡和鸟怎么可能会伤害我们?你把它们还给我啊……”

她以前流过的眼泪,全部加起来,估计也没有她这个月流过的多吧。

9.沉默的夏小之。

夏小之完完全全变了。

自从她唯一的一只小鸡和鹦鹉都被送走后,她完完全全失去了原来的生机。从前那个爱笑的、爱说话的夏小之变成了如今这个沉默的、总是流露着悲伤的夏小之。

宁元七把这样的夏小之看在眼里,不知为何,他看到她郁郁寡欢的样子,连他都不由得难过起来。他换着各种戏法想要逗她笑一笑,可什么办法也没有用。

这成了一个天天困扰着宁元七的大问题,他满脑子天天塞着这个问题,真是要爆了。

终于,在一个天气晴朗、阳光普照的周末,他想到了一个好点子,便立马跑到夏小之家里,拉着她硬要带她去动物园玩。

“动物园有什么好玩的……”并肩坐在大巴上,夏小之无趣地问道。

宁元七一脸自信地回答她:“我知道你最近一定很难过,所以我带你去动物园看鸟禽类表演。”

“你哪来的点子?”夏小之惊讶地看着他,显然是觉得他这次的点子真是妙极了,之前他想要逗她开心,不是给她讲个无聊到爆的冷笑话,就是借她看《爆笑校园》,她没有半点儿开心起来宁元七反倒自己笑得半死,怂爆了。

“我昨天翻电脑,看到小时候我爸陪我去动物园时他拍的鸟禽表演的视频,”见夏小之的眼中有了好奇,宁元七感觉心里几天的阴霾也渐渐散开了,继续说,“那些鸟儿太聪明了,只要你举起钱,它们就立马手疾眼快地从舞台中央飞到你的肩膀上叼住你给它的小费就跑。”

“嘻嘻,那你当时有给它小费吗?”夏小之弯起眉眼笑着问。

宁元七看得有点眼神恍惚,可他很快便不好意思地回答她:“嗯——我偷偷地从我爸的皮夹里拿了张红的就在空中乱甩,回家后我被爸揍了一顿,他发誓再也不带我去动物园玩了……”

“哈哈。”宁元七有很久没有听到夏小之这样爽朗的笑声了,明明是用自己的糗事来换她的开心嘛,可他一点儿也不害臊反而也很开心呢。

不过好点子归好点子,宁元七毕竟不够细心,竟然马虎到忘记了最重要的一点一—禽流感的非常时期,哪个动物园还会有鸟禽类的表演开放啊?!

10.温暖的源泉。

没有看到那一天的期待已久的鸟禽表演,夏小之虽然失望遗憾,可她终于又渐渐地变得开朗起来。并不是因为她已经从那悲伤阴影里走出来了,而是她感受到了一股从前从没感受过的温暖。

这股温暖的源泉便是宁元七。

夏小之以前总是在想,被一个异性关心、爱护、喜欢着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呢?是幸福多一点儿,还是甜蜜多一点儿?而现在她真真切切地感觉到了,幸福和甜蜜只是其次,被宁元七这样无微不至地对待着,她只感觉冬日里暖暖的阳光都将她紧紧地包围着。

夏小之也开始不知不觉地偷偷看着宁元七,有时不小心与他撞了个四目相对她便急忙把眼睛挪开。既叫人害羞又叫人乐此不疲,这种感觉太奇妙了。

她知道他一直在为上次动物园一事对她抱有愧疚,却怎么也没有料到他会为此事做出弥补。

当夏小之推开家门看到门外穿着一身黄色小鸡套装的宁元七,她惊讶地张大了嘴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

炎炎夏日,宁元七却穿着宽大的小鸡套装,头上戴着印着大眼睛和立体的红色尖嘴的帽子。就这样出其不意地以一只鸡的形象出现在夏小之面前。

“上次没让你看到鸟禽表演,我只好委屈我自己变身为一只鸡给你取取乐了……”见她一直盯着自己,宁元七红着脸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道。

夏小之眼里蓄满了感动的泪水,她连忙拉着宁元七进了空调房里,看着他在她面前跳着滑稽的舞蹈,学着鸡叫,她笑得前俯后仰,许久没有这么开心了,她左胸口的心脏扑通扑通一下一下跳得厉害。

玩闹了一会儿后宁元七脱下头上的帽子,坐在沙发上喝夏小之递给他的冰镇果汁。

夏小之眉眼微笑着望着他,犹豫了好久,鼓足了好大的勇气才问道:“宁元七,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啊?”

这次宁元七的回答不像以前那样了,他一边喝着果汁一边如实告诉她:“那是因为……”

11.他喜欢她呀。

“娘炮。”

夏小之冷不丁地说完这两个字以后,下课铃声刚好响起。

同学们哄得从教室里拥动出来,有的人急着上厕所,有的人急着去小卖部买早餐,走廊上一下子便变得拥挤起来,根本没有人注意到宁元七的脸色有多么的难堪。

夏小之见自己不用罚站了,便与宁元七擦肩而过回了教室。

这样的冷眉相对已经不止一次了,宁元七也不止一次为自己当天告诉夏小之事情这一行为而后悔不已。

那天他告诉她,这是他对她的补偿,因为他收养了那只猫那天去她家时他便将它放到了庭院中,却没有想到她家竟然养了鸡,更没有想到他的猫在咬伤了她的鸡以后便消失了至今都未出现。

他原本以为她可以感受到他这么久以来的愧怍因而原谅他,却没料到当即夏小之的脸色沉得赛比黑洞,她的笑容僵在了嘴边,她的身体微微颤抖着,然后她用尽了全身的气力把他连推带踢地赶了出去。最后,就是现在这情况了。

其实在她不理他的这段时间里宁元七很想找她心平气和地谈谈,因为他发现那天他的话只说了一半,最重要的部分他忘记告诉她了。那就是,他一开始只是想着补偿她,可后来一段日子里他的补偿中又带了点其他的个人情感因素。他本来只是想要为他的猫做些弥补好让自己心安,可后来他是真真切切地想让夏小之开心、快乐起来。

他喜欢她呀。

这最重要的一句话,他怎么就该死地没有告诉她呢!他实在太笨了,难怪夏小之不可能喜欢上他,难怪夏小之无法原谅他!害得他们如今只能做一对仇人!

12.晕倒的宁元七。

夏小之依旧天天迟到,再也不是那个积极向上的夏小之了。

午休的时候她收到了宁元七的短信,他说:“你愿意听我的道歉和我没说完的话吗?放学后我在大榕树下等你。”

到了放学铃声响起后,宁元七收拾完书包在下楼时回头看了夏小之一眼。

夏小之慢悠悠地收拾着书包,她自然没有去赴约,而是站在教室的窗口看向大榕树下的身影。

她不想见到宁元七,也不想跟他说话,她讨厌他,当她知道他对她好是因为补偿时,她感觉自己那个粉色甜蜜的梦,忽然就暗沉破碎了。

她不想见他,一看到他她就会想到自己那可笑的想象和惨死的黄球。

夏小之伫立在窗前面无表情地看着楼下阳光暴晒中的宁元七,直到她看到宁元七笔直地晕倒在地时,夏小之惊得跳起来也不顾因站得太久而麻木的双腿,连忙拔腿就往楼下跑。

13.两个小夏小之打起了架。

这是宁元七住院的第三天,夏小之来医院看望他时他还在睡觉。

宁元七的妈妈告诉她,前段日子禽流感兴起不久的时候,宁元七突然对鸟禽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天天网上浏览相关资料不说还特意跑去花鸟市场探个究竟。还老远地去找有养鸡的亲戚,并一而再再而三地恳请他们等母鸡孵出一只小鸡时务必留着等他来拿。

“真是个笨小子,也不知道着了什么魔,不好好学习反而把心思花在这些鸡身上。”宁元七的妈妈一边说,一边轻轻抚摸他的头发,叹声道,“上次在学校晕倒了真是吓坏了我,医生说这段日子以来他一直发着低烧,跟他这奇怪的兴趣必定是有点联系的吧。”

夏小之在一旁听着,她的脸都要因为羞愧而红得烧起来了。

“我下楼买些水果,你在这儿坐一坐,他醒了看见同学来了肯定会很开心的。”宁元七的妈妈招呼着夏小之坐下后便拿了钱包离开了病房,一下子整个病房里便只剩下夏小之和宁元七两人了。

夏小之坐在病床边,看着穿着病号服睡得安详的宁元七。她心里现在真的是乱透了,杂七杂八的各种心情都有。她真没想到宁元七为了补偿她,在背地里还做了这么多事。在她不理会他的这段时间里,他也不辞辛苦地热脸贴着冷屁股,比起她,他真是太宽宏大量太无私了。

啊,到底要不要原谅他!真是烦死了!

夏小之心里的两个小夏小之打起了架,她纠结万分,在“原谅”与“不原谅”之间徘徊了千万遍。

像是终于拿捏了决定,夏小之的视线忽地落在宁元七熟睡的脸上。她抬起手,动作又轻又缓地,像蜻蜓点水似的,点了点他紧闭的嘴唇,软软的触感,让她心有余悸。

快点好起来吧,责任感超强的笨小子。

等你好起来,我们就和好如初,我不会怪你的猫杀害了我的黄球,不会怪你害得我的毛球因为孤独而郁郁寡欢,也不会怪你让我自作多情地做了个春心大梦。

因为我们的青春这么短,实在不值得用那么多的时间去憎恨一个人,倒不如反敌为友,原谅过往的过错纠纷,反而更快乐。

宁元七的睫毛动了动像是快醒了,吓得夏小之连忙收了手,佯装着抬起头看窗外的天空。

14.真相。

其实,夏小之和宁元七谁都冤枉了那只小猫咪。

那天宁元七将它放到庭院后前脚刚迈进夏小之的家,物业的管理员后脚便来了。因为他得知有住户在小区的庭院里私自养鸡,他是来捉鸡的。

可两只调皮的小鸡东躲西藏得叫人晕头转向,他一个不小心便踹出了一脚,弱不禁风的黄球便被命中了。

他见自己踹死住户的鸡立马打退堂鼓要离开时却看见了墙角这只可爱的猫咪,刚好,他的女儿最近想要买一只猫做宠物呢。于是大手一揽,他带走了猫咪,却留下了一场误会。

动物是这个世界上最单纯最善良的群类,好比故事里两只可爱的小鸡、一只烦人的鹦鹉和一只可怜的猫咪。

高中生励志小故事

中午吃过饭,钱老师走进一家书店,挑肥拣瘦地遴选,终于选定了一本书,站在那里看了起来。

“哎哎哎,这位先生,您不要看睡着了,会着凉的。”循声望去,隔着几排书架的一角,店里的服务生正蹲下身子,提醒一位顾客。那人盘腿坐在地上,脑袋耷拉着,原本捧着的书已滑到了膝下。钱老师觉得有些好笑,在这里看书看睡着了,还真不多见,要么是皓首穷经、整日与书为伍的学人,或者是捧书就困、以看书装门面的假读书人。

“哦,真对不起,对不起,我——我——”那人一个激灵翻身爬起,复又弯腰捡书,脸涨得通红,连向服务生道歉。那人黑黑的脸庞,头发也有点零乱,眼里满是困倦和歉意。他的穿着看上去像个典型的民工,上衣沾了很多灰尘,裤子皱巴巴的,脚上一双老式的旧旅游鞋,鞋面上还沾着些水泥灰。

“这里的空调真暖和。”他对着身旁诧异的目光,说了句自我解嘲的话。话音刚落,周围立刻爆出一阵哄笑声。他的神态越发显得窘迫,手足无措的样子。钱老师有些得意,果然不出他的预料。夏天的时候,他就见过民工们齐刷刷地躺在敞口的楼板上面午休。这位民工还算聪明,找了这么个冬暖夏凉、避寒祛暑的地方,改善他的小憩环境。

笑声和目光散了,他又捧起书,很专注地看起来。钱老师移身走近,想看看他读的什么书。原来是一本厚厚的《土木工程图学》,上面全是横直竖平的复杂线条和各种标注。

不一会儿,他从口袋里掏出本子和笔,是那种小学生用的学习簿和一支秃铅笔。就着书架边上,他一笔一画地临摹。画的是一幅建筑平面图,还挺像,看得出来有些美术功底,线条不用尺打居然笔直。见他这么专注,钱老师也转过身去看书。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钱老师瞥了一眼,他还站在那里,低头用功。钱老师觉得自己先前的判断有点草率。他的样子,应该是个勤奋好学的民工才对。

手机响了,欢快的喜洋洋音乐响起来,是他的手机。“糟了,迟到了。”他嘀咕了一句,掏出来接。这是一个责问的电话,他一边点头,一边打招呼,口里连连说着马上就到。合上书本,他翻过书底看定价,放下又拿起,有些迟疑。犹豫了一阵,他还是小心翼翼地将书放回了原处,三步并作两步,出门,走进寒风,飞也似的跑,消失在人群里。

钱老师的目光追随着他的脚步,又落在远处的高楼上。那些大大小小的建筑物,就是刚才打盹的汉子和他的民工兄弟们一手建造的呢。

一只四处漂泊的老鼠在佛塔顶上安了家。佛塔里的生活实在是幸福极了,它既可以在各层之间随意穿越,又可以享受到丰富的供品。它甚至还享有别人所无法想象的特权,那些不为人知的秘笈,它可以随意咀嚼;人们不敢正视的佛像,它可以自由休闲,兴起之时,甚至还可以在佛像头上留些排泄物。

每当善男信女们烧香叩头的时候,这只老鼠总是看着那令人陶醉的烟气,慢慢升起,它猛抽着鼻子,心中暗笑:“可笑的人类,膝盖竟然这样柔软,说跪就跪下了!”有一天,一只饿极了的野猫闯了进来,它一把将老鼠抓住。

“你不能吃我!你应该向我跪拜!我代表着佛!”这位高贵的俘虏抗议道。

“人们向你跪拜,只是因为你所占的位置,不是因为你!”

野猫讥讽道,然后,它像掰开一个汉堡包那样把老鼠掰成了两半。

一个寒冷的冬天,南加州沃尔逊小镇上来了一群逃难的人,他们面呈菜色,疲惫不堪。善良而朴实的沃尔逊人,家家烧火做饭,款待他们,这些逃难的人,显然很久没有吃到这么好的食物了,他们连一句感谢的话也顾不上说,就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只有一个人例外,这是一个脸色苍白、骨瘦如柴的年轻人。当镇长杰克逊大叔将食物送到他面前时,他仰起头,问:“先生,吃您这么多东西,您有什么活需要我做吗?”杰克逊大叔心想,给逃难的人一顿饭吃,每个善良的人都会这么做。于是他回答:“不,我没有什么活儿需要您做。”

这个年轻人的目光顿时灰暗了,他的喉结上下动了动,说:“先生,那我不能吃您的东西,我不能不劳动,就得到这些食物!”杰克逊大叔想了想,说:“我想起来了,我家确实有一些活儿需要您帮忙。不过,等您吃过饭,我再给您派活儿。”

“不,我现在就做,等做完了您的活儿,我再吃这些东西!”年轻人站起来说。杰克逊大叔十分赞赏地望着这位年轻人,他知道如果不让他干活儿,他是不会吃东西的。思量片刻后,杰克逊大叔说:“小伙子,你愿意为我捶捶背吗?”说着就蹲在这个年轻人跟前。年轻人也蹲下来,轻轻地给杰克逊大叔捶背。

捶了几分钟,杰克逊大叔感到十分惬意。他站起来,说:“好了,小伙子,您捶得好极了,刚才我的腰还很僵硬,现在舒服极了。”说着将食物递给了这个年轻人。年轻人立刻狼吞虎咽地吃起来。杰克逊大叔微笑着注视着这个年轻人,说:“小伙子,我的庄园需要人手,如果你愿意留下来的话,我太高兴了。”

年轻人留了下来,很快成了杰克逊大叔庄园里的一把好手。过了两年,杰克逊大叔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他,杰克逊对女儿说:“别看他现在什么都没有,可他百分之百是个富翁,因为他有尊严!”

二十多年后,这个年轻人果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他就是石油大王亚蒙·哈默。

在明初的时候,有一个叫宋濂的文学家,诗人。

在小时候他十分好学,但是由于家里很穷就没有办法去买书来读。于是就经常向有书的人家借书,然后把借来的书亲自重新抄在一张纸上,再按时归还给别人。冬天的时候,天气十分寒冷,大雪纷飞,天寒地冻,而宋濂却坚持的抄书。有时,连砚台里的墨都冻成冰了,他的母亲则端来热水,把热水倒进砚里,使它溶解。宋濂的母亲十分关心宋濂,当宋濂全身都冻僵时,母亲则找来棉被给宋濂披上,怕他冻着。夏天的时候,天气十分炎热,蚊虫又多,宋濂还是坚持的抄写,有时把他的手都咬肿了,可宋濂毫不在乎。而母亲却在旁边为他把扇,母亲的爱,让宋濂更加勤奋的学习,抄完后,就小步加快跑地送去,生怕超过了约定的期限。由于他十分坚守信约,因此有许多人家都愿意把书借给他,他就更勤奋地阅读,每天早起晚睡,宋濂的母亲十分担心他吃不消,但宋濂只是一笑了之。于是他广泛地阅读到各种各样的书,知识也就更多了。

到了成年时,宋濂就更加仰慕圣人贤士的学说。但是又担心没有大师,名人和自己交流,在这时,他每天跑到很远的地方,专心的去跟有名望的前辈请教。前辈的弟子很多,挤满了房间,先生十分严厉,宋濂毕恭毕敬。提出问题并询问道理,弯下身子,侧着耳朵来请教。先生有时训斥,但宋濂并没畏缩,而是表现得更恭敬、态度更好。有时等到先生高兴时,先生便更具体的给他讲道理,这让宋濂受益匪浅,获得了更多的知识。

但宋濂并不满足于现状,于是他去拜师。在拜师途中,他遇到了严酷的条件,身上又背着许多的东西。大雪像鹅毛一样的下着,北风像猛兽一样迎面扑来。宋濂踩在一尺深地雪中,艰难的行走着。一次宋濂由于冷得昏倒了,被一位好心的人家收留,当他补充完体力后,谢过老人便又上路了。经过了艰难的经历,让宋濂更加坚强。

到了校舍,他四肢都僵硬了,不能动弹,学舍的佣人端来热水给他洗,用棉被给他披上。宋濂才慢慢暖和起来。他寄居在旅店,主人每天只给他两顿饭吃,但宋濂并没有和别的同学比,依旧很满足。和宋濂同宿舍的学生都穿着富贵,像神仙一般,而他却穿着酵素,没有羡慕的意思。因为宋濂他心里有快乐的事,就是读书。

正是由于宋濂的勤奋,不怕苦,不爱慕虚荣的品格,才使宋濂有了伟大的成就。

励志故事5:把每一滴天赋都挤出来。

美籍华裔网球明星张德培是大满贯历史上最年轻的男单冠军。当年,当这个不满二十岁的黄皮肤小伙子在巴黎罗兰嘉洛斯球场捧起法国网球公开赛男单冠军奖杯的时候,整个球场为之沸腾了,他也成为第一个在这里获得冠军的华裔选手。在其后十六年的网球生涯里,他一共赢得三十四个冠军和近两千万美元奖金,并在年终的(国际职业网球联合会)男单总排名榜上名列第二位。

其实,张德培的身体条件并不好,一点七五米的个头,即便放到女选手中只能算是中等,再加上亚洲人先天性的力量不足,使他在高手如林的男子网坛显得十分单薄。

体格的缺陷迫使他必须要用速度和坚韧来弥补,这没有捷径,只能依靠超过常人的刻苦训练。

于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人们看到这名黄皮肤小伙子从来不给自己放假。当桑普拉斯躺在希腊海滩上晒太阳时,当阿加西奔赴拉斯维加斯观看拳击比赛时,张德培的目的地永远都是球场。

这个过程是极其艰辛的,但他坚持了下来。在此后的十余年里,张德培凭借灵活的步法和不懈的跑动,运用娴熟的底线技术与对手周旋,一有机会就击出大角度的回球置对手于死地,在男子网坛杀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网坛传奇人物麦肯罗认为:“张德培把自己网球中的每一滴天赋都挤了出来,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向同龄人展示了这一代网球选手的巨大上升空间。”

八岁就开始与张德培一起切磋球技的桑普拉斯对自己的好朋友做了如下中肯的评价:

“也许他的技术并不出众,也许他的球风并不好看,但在我们每个职业球员看来,迈克尔(张德培的英文名)身上有种闪光的品质,他在球场上跑动救球总给人豁出去的气势,那是别人很难效仿的。”

高中生经典鬼故事

骇人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林暮腾的一下从床上坐了起来,环顾四周,舍友们都睡得好好的,不像是他们发出来的。

那折磨他两个星期声音到底是什么……不像是磨牙的声音但却又有这么点相似。可醒来时这个声音又没了,可偏偏别人还听不着。

第二天大清早,林暮就拽着舍友李侒去烧香拜佛。

“这玩意真灵?可以驱邪?”李侒拿着一串刚刚买到的玉珠疑问道。

“应该吧,反正是个差不多大的男生说的。要是实在不灵就当个装饰品吧。反正也挺好看的。”打量了一会儿玉珠,林暮拿了过来套在了手上。

“这世界上活人怎么能看到鬼呢?其实我不大信鬼神什么的。现在是科技时代。”两人在这件事上达成了共识。闲聊着地回了寝室。

还真别说,或许这串玉珠真起了作用。半夜林暮也没听见那声音。睡觉睡得倒是好了但身体却越来越差,就跟没骨头似的软趴趴的,课也没去上了,就整天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

“特么还真是装邪了!那那都不舒服!”林暮暗骂道。转眼又看了手上的玉珠。

不应该啊……就算真遇着鬼了起码还有这玉珠驱鬼提阳啊……。

最后无可奈何,托舍友请了一位阴媒在学校附近看看,结果阴媒一来没走步就说这儿怨气大,有怨鬼。

“那有什么办法可以驱驱这些鬼?还有我这病是怎么回事?”林暮被人搀扶着勉强走道宿舍楼下。

“这里的鬼不止一个,而且死前都受到过极大的痛苦然后留下了怨气。不过这些鬼还没有厉鬼凶狠想清除应该不难。就是那钱……”

“钱好说,钱好说!先把这的鬼给驱走再给钱。”

钱钱钱,我哪那么多闲钱给你。不就是驱个看不见的东西嘛,做做动作也就赚着了。林暮嘴上大气,心里却骂得要死。

活干完了,人也拿钱走了。可林暮还是没有半点好转。

晚上,声音又响了起来。比上次的还响。林暮抱着被子不敢呼吸,瞳孔慢慢放大,布满了血丝,额头上全是密密的冷汗。他听见了,听见了声音的来源,是从自己的身上发出来的。他听得清清楚楚的。

可是自己怎么会发出这种声音……像是骨头被咀嚼的声音……。

为了能顺利毕业,林暮每节课都是拖着病恹恹的身体去的。已经过了近一个月了,身体总是不见得好,上医院查也没查出来,只是说劳累过度才使得全身无力。

找到了那阴媒,林暮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臭骂。

“你说你晚上能听见一种骇人的声音。是真的?”阴媒一下子抓住了重点,问道。

“不然呢?”林暮没好气的回答道。

阴媒细细的想了起来,再看看林暮现在的样子一惊。

这可不是他想救就能救的了……。

“你……你……快滚!快滚!”那阴媒快步走开,边走嘴里便囔囔这什么完了……。

回了宿舍,林暮感觉就感觉自己的双腿快废了,连再走一步的力气也没有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倒头就睡。

也不知道睡了多就,林暮依稀听见了舍友的声音但眼皮实在是抬不起来索性就继续睡了。

半晌,舍友的声音慢慢消失了。原本躺在铺上的林暮突然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好像被一只手硬生生地拔出来似的,声带好像是破了似的发不出声音,连四肢都无法动弹。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模糊的视线中,林暮好像看到了个狰狞的面孔,那空空的眼洞流着鲜红的血液,皮肤的表面不断流着腥臭的脓水,腐烂的双手正在林暮的肚子里翻倒,感受到林暮惧怕的视线后机械的把头转到了他的方向,咧嘴一笑,几块肉伴随着不断蠕动的蛆掉落在地上。

“又掉了。每次来找你的时候它老是掉,耽误了些事,不过,这次不管了……”

猛地,林暮的肠子被拽了出来,那鬼又是一笑,慢慢的把肠子放到了自己的肚子里。

“又可以吃东西了……”

紧接着腐烂的双手又移向林暮的眼睛。

不要……不要……。

又是一个夜晚,同样的声音,还是一样的玉珠。林暮咧嘴一笑,原来人的骨头那么好吃……。

高中生励志小故事

在西峡颂西侧绝岩下,有个黄龙潭,水从上游流经潭中,黄龙潭两边是绝壁,水很深很深。传说在很早很早以前,黄龙潭里有条凶残的黄龙,经常利用两岸峭壁的地形,设置诱饵。黄龙潭对面有金子银子。俗语说:“谁能跳过黄龙潭,金子银子两扁船,此话你若不信,崖上枸树做证。”过路行人,见此情景,无不动心,因黄龙潭口根本无法站立,只有送入潭中,终究人财两空,倒叫黄龙饱餐一顿。有时黄龙发怒时,来去一阵风,到处残害生灵,而人们是无法见到它的,这样久而久之,弄得老百姓都愁眉苦脸,毫无办法!这事儿时间长了,被住在两当的八仙之一的张果老知道了,他气愤地说:“世上无神仙,只有龙怪逞凶,妖孽不除,生灵涂炭,怎么行啊?”于是他摇身一变,变成一个道士,带上徒弟,到西狭黄龙潭来了。

果老和徒弟在黄龙潭转了几圈,不见孽龙出没,只有黄龙所设诱饵还在对岸,果老用口一吹,将骗人诱饵变成一双草鞋,他又把斩妖剑从背上取下,交给徒弟说:“我去龙潭里边看一看,要是有怪龙,我就把草鞋浮上水面,你一定在潭边等着,看见草鞋浮出水,就把斩妖剑给我送下来,不要干别的,一定看好,不要忘了!”徒弟连声答应。果老大仙了解这个弟子秉性,准备好下水的事宜后,又再三叮咛说:“一定要看好水面,不要乱跑,别误降怪龙大事。”徒弟又说:“师父放心,你的话我都记在心里了。”果老大仙听他这么说,才放心地跳进黄龙潭去了,可他下黄龙潭不久,徒弟就在岸边打起瞌睡来,一会儿就睡着了!果老大仙下水后发现怪龙在水宫睡大觉,就将草鞋浮了上去,只等斩妖剑送下去。徒弟睡着了,他也不知道,也没有把斩妖剑送下潭底。

果老大仙在水底龙宫里见黄龙睡得很死,没办法,就一下子捉住了黄龙,但黄龙睁眼一看,这个道人两手空空,把它毫无办法,因而又神气起来了!它使劲一扳,就溜掉了。黄龙怪转身凶狠狠地、拼命地和道人打斗。可是,凭它那点妖术,怎么能斗过果老大仙,于是它发怒地现出了原形,呵!是一条双头恶龙哩!它张开两张血盆大口,向果老大仙扑来,果老大仙将身子一闪,吹了口仙气就罩住了恶龙,迷住了恶龙的双眼,又一次抓住黄龙怪。可是没有斩妖剑在身边,杀不了它,结果还是让黄龙怪跑了!果老大仙只有上了潭岸来,见自己的徒弟还正睡得香哩,还不停地打着呼噜,果老大仙又是气又是笑,把他叫醒,狠狠地教训了一顿,说:“妖龙逞凶,百姓受害,你还在睡大觉。”徒弟心里非常惭愧,给他师父不断地认错。果老大仙又长叹一声说:“以后干什么都要想着生灵啊!”果老大仙拿上斩妖剑又下到黄龙潭去了。黄龙怪早已知道这个道人的厉害,见他又来了,定没什么好事,把尾巴一甩一阵风似地跑了。

黄龙怪跑了咋办?去追,又不知道它逃向哪里去了,它要是天上下来的怪物,力量就更大了,更不容易抓住它,在这潭边等吗,又不知它什么时候才能回黄龙潭水宫,就是回来了,看见我果老大仙在此,也不敢回潭中。果老大仙回到岸上来,给徒弟说:“我们也不能追,又不能等,这可怎么办是好?”果老大仙又一想,我可指物为人,看住黄龙怪,他便吹口仙气,指石为人,真的就出现了两个石头道人。叫徒弟把两个石人搬在龙潭边。然后,带着徒弟走了。

此后,黄龙怪不敢来了,但是,那两个镇妖石人,因受大仙张果老的点化,又长期吸收了日月精华,就慢慢地活了。便像黄龙怪一样撒野,到处吃人!果老大仙知道后非常后悔,因而,又带上徒弟到黄龙潭岸边施法收取了两个石人脑袋,才算平息了这场灾难。

我和的故事

今天,我学习了一片课文《自然之道》。

这篇课文讲的是:“我”和向导结队来到南太平洋加拉巴哥岛观察幼龟是怎样离巢进入大海的,而我们自作聪明的救了一只幼龟“侦察兵”使得成千上万的幼龟遭到灭顶之灾。论而事实,其实我也做了一件类似的事情。

去年暑假的一天,烈日当空。我来到姥姥家玩,刚一进家门,我注意到了姥姥家靠墙的鸡笼子:里面装了很多鸡和鸡蛋,我忍不住好奇问姥姥:“姥姥,这个鸡蛋能吃吗?”姥姥笑眯眯地说:“恩,这个嘛,还不能吃,因为啊,这个鸡蛋是能生出小鸡仔的。”我点了点头。于是,我心中暗暗生了一计。今天,万里无云,我带着剪刀悄悄来到鸡笼子这,打开鸡笼子,偷偷拿出来一个鸡蛋,用剪刀剪开了一条缝,然后,再把小鸡拿回鸡笼子。之后,我连续几天一直观察“它”的活动情况,发现“它”无论是吃饭还是活动都比不过其他的小鸡仔,我满脸茫然地去问姥姥,姥姥听了,哈哈大笑地说:“傻小子!这小鸡仔是不能这样辅助的,”“它”天生就是要靠自己啄壳而出的,不然,“它”就会失去抵抗力,没过几天就死了。我听了姥姥这番话恍然大悟,同时也为自己的行为而感到悔恨,而且我也领悟了一个道理:做事情一定要按自然规律去办事不要自作聪明、自以为是,反而会把事情办糟。

我轻轻地合上语文书,从而我知道——书是知识的海洋,力量的源泉,生活的方向盘,书是知识海洋中的灯塔,让我们一起走进书的世界,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吧!!

经典鬼故事高中生

故事发生在大约十几年前,也就是小浪还在上中学的那个年代,那时候学校的各种设施还是比较简陋的,而且还不是很完善,加上学校这种地方总会莫名其妙的,和很多灵异恐怖事件扯上关系,所以哪所学校都会有那么几个恐怖故事发生,故事发生的地方,也经常是宿舍,厕所,水房这些阴气比较重的地方。

为什么说这些地方阴气比较重呢,原因很简单,那是因为世间万物都是以一个相对平衡的方式存在的,所有事物都是相对应的存在的,比如女人为阴,男人为阳,就是这个道理,也因此很多诡异事情经常发生在女生宿舍,男生宿舍就比较少见了。

水属于阴,火属于阳,在厕所和食堂这些地方总会有很多排水沟下水道,之类的东西存在,加上这些建筑物,也经常建在位于学校较偏僻的地方,所以这些地方就是诡异事件的多发地点!

和厕所食堂一样,水房当然也就成为一处极阴之地!张小开他们学校的水房,就是一间和厕所一样的大号建筑物,中间用一面墙隔开,分男女两边。

水房里面的构造都是一样的,用水泥砖头堆砌成的几道长长的水槽,在水槽上面是一整排的水龙头,大约有十几个的样子,一半是热水,一半是冷水,在上面是一个平台,可以在上面暂时放一些脸盆牙具等物件。

水房的作用大家都知道了,除了打热水,就是洗漱洗衣服的地方,还有人为了图省事儿,直接接上那么一盆水,放在水泥台子上就开始洗头,还有占着水龙头刷鞋洗袜子的,所以经常会因为强水龙头几个人打起来,这种争斗发生的多了,大家也就见怪不怪了。

每个学校里都会有那么几个学渣和学霸的存在,前者虽然学习可能会很烂,但是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这些人中好多都是运动健将,张小开就是他们学校里面的篮球校队,带着自己的队员还打了不少漂亮的比赛,为学校争得了不少的荣誉。

能够成功绝对是要在平时付出足够多的努力的,小开的大部分空闲时间,都是在和自己的队友们一起练习打篮球,只有这样才能够让自己技术不至于退步,达到完美提升!

这天是周日,学校没有课,下午的时候小开和队友们打了一下午的球,直到肚子饿的咕咕叫了,才一起跑到水房准备清洗一下身上的臭汗,之后再去食堂美美的吃一顿补充一下快要消耗过度的体力。

他们那个年纪真是能吃长身体的时候,小开让几个队友先洗漱完毕去食堂给自己占位置,之后自己才慢悠悠的接了一盆水开始清洗,当小开头发湿淋淋的想要寻找的毛巾的时候,发现带来的洗漱用具全都被队友们带走了。

“靠!这些不讲义气的小气鬼,不知道本队长还没有用完嘛”小开笑骂了几句,开始用手拨弄着自己那一头湿漉漉的短发,以此来加快头发风干的速度,头发上面还有好多的水,小开一直起身,就顺着流进了小开的衣服里,把衣服和皮肤站在一起十分的不舒服。

小开索性将上衣脱下搭在一旁的水管上,对着水龙头将自己的上半身也洗了洗,洗完想要将脱下来的衣服穿好的时候,发现自己挂衣服的水管上,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条毛巾。

毛巾是白色的,上面还有个穿着岛国和服拿着把扇子的矮子国女人,小开知道这种毛巾是刚刚流行起来的,在毛巾沾上热水的时候,上面图案里面,那个女人的衣服会消失不见,露出那些小孩子不能够乱看的东西,不知道谁这么流氓,竟然带着这么一条毛巾来学校,还遗落在了水房里面。

小开也顾不上那么多了,将毛巾取过来,将身上的水渍擦干净,之后又好奇的将毛巾递到了热水管下面,在热水的冲刷下,那个图案女人身上的衣服渐渐消失不见,小开瞪大眼睛,心脏砰砰的跳着,又胆怯又好奇的看着图案的变化。

“哎呀~!”一声女孩子的惨呼声传来,声音很短也很轻,小开听不出是从哪里发出来的,也不能够确定是自己在幻听,还是真的有谁发出了声音,听了一会儿见声音不再发出,小开也没当回事儿,看看手上的毛巾,由于温度不够,那些衣服已经渐渐的“穿回”到了女人的身上,小开又一次将毛巾送到了热水管下面。

“哎呀~!”小开这次听得很清楚,声音就是从他手上的毛巾里面发出来的,吓得小开急忙将毛巾扔在水槽里,急匆匆的跑去食堂去找自己的队友,也同样是最信任自己的铁哥们儿们,将自己刚刚的经历说给他们听,不过他们一个个却都是半信半疑不太相信的样子。

见状小开就拉着他们来水房,说那条毛巾估摸着还扔在水槽里,带着他们来一看究竟,可是当几个人来到水放的时候,发现那条毛巾上面却是空空如也,什么团也没有,就是一条普普通通的白毛巾!

几个人为了跟小开来验证水房里有鬼的真实性,连午饭都没有来得及吃,可是到头来却是一无所获,心中不免有些布满,还笑话小开说小开是个胆小鬼,由于没有证据,小开只好任由他们几个狠狠地奚落自己一顿,最后终于忍无可忍说道:“我一定会找到证据,证明我绝对听到那条毛巾说人话的!”。

听了小开的话大家的反应当然又是一阵哄笑,没有一个肯相信的,最后一个人出来打圆场说,不管是不是真的,大家相不相信,还是先吃饱肚子要紧吧,这时候大家才想起来,全都没有晚饭呢,于是乎一大波人又一次杀向了食堂,这件事也被大家很快就忘记了!

第二天就是周一了,按照惯例所有在校师生都要早早的起床,去操场集合举行每周一次的升旗仪式,作为一名国人当然知道这种仪式意味着什么,也会知道它的重要性,于是乎起床铃声刚刚一响,就马上起床穿衣叠被奔向操场!

当大家穿好衣服准备去集合的时候,才发现小开竟然还裹着被子蒙头大睡,一个舍友在小开的屁股位置狠狠地拍了一巴掌,大声叫道:“喂!张小开不要睡了!起床集合了!”喊了几声可是小开依旧毫无反应。

几个舍友好奇的将小开的被子掀开,一股浓浓的怪味儿扑面而来,让几个人捂着鼻子直皱眉头,再看躺在里面的张小开,大家顿时吓得话都说出来了,现在的张小开就像是一头被浇了好多热水的褪了毛的猪,全身上下红红的,随处可见被烫伤脱掉的大块皮和白色的水泡,有人不小心碰到了小开的头,只见小开的头发,也像是浮尘一样,一撮一撮的掉落下来!

看到这一幕舍友们惊叫着去报告宿舍老师,很快警察和120的车呼啸而至,将小开用救护车拉走了,小开走后大家在小开的床铺上面发现了一条毛巾,上面画着一个穿着和服,手持一把圆扇的矮子国女人!

高中生的爱情故事高中生的爱情故事

刚开学,枝头上的夏天依然没有要华丽转身离开的意思,反倒派了蝉这位艺术使者,天天在枝头上唱歌,对我来说这是一阵令人心慌的不知所措与烦恼。

我没有与任何人说话超过五句,而且基本上都是对方问我才回答。有人说我“惜字如金”,还如是云云地说一大通。某好心女生告诉我,我也只是微微地笑一下,什么都没有说,任凭她吃惊地看着我。

我只是努力地学习,上课认真举手发言,下了课也只呆在座位上,直直地望着同学们嬉笑打闹。放了学我便飞速回家,埋头写作业。一切结束后,随手翻一本书,看几行,却又没了兴趣,只好匆匆放回书架,粗粗洗漱完毕上床睡觉。

这是我进入初中后第一个星期的真实写照。因为我的孤僻,没有一个人愿意接近我。可我也不是一个糊涂的人。每当下课,当我一个人坐在偌大的教室里,真的尝到了孤独的滋味。孤独是一剂恶毒的甜美药剂,不喝,只是闻闻它,都会使人中毒。

正当我百无聊赖的时候,曦来了。她以决绝的姿态猛然冲破我的视线,华美地轰然而至,让刚开始并不快乐的我,终于在她的“威逼利诱”之下展开了笑容。

——比萨斜塔?那里盛产比萨吗?(苦思冥想中……)。

——薰,让我来与你一起搬吧!这么重的箱子,你身体又弱,还是让我分担一些。

——薰,我真的好喜欢你。从小到大,除了另外一个女生,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说定了,bestfriend!

曦,你太阳光了,阳光到与你站在一起,连作为你朋友的我,都觉得自豪!

不记得有多少次。放学过后,我总是与曦快乐地手牵着手,信步走向家附近的一座花园。嘻嘻哈哈一阵后,她总是挽着我的手在一片最美的花丛边坐下,以她最淳朴最爽朗的笑容面对着我,耐心倾听我没完没了地诉说这一天的倒霉事,然后认真地为我解答一切一切的不理解。让我总觉得这时候比我小的她成了姐姐,我反而成了不谙世事的小妹妹。

“薰,你要明白,生命中必定充满着一道一道的关卡。如果你永远都是以一种沮丧悲叹的心态来看待一切的话,只会给自己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与困扰。

“你是你自己。薰,不必太在意他人的话,只要自己认为是对的,就行了。一直走下去,不要回头,也无法回头。

“不必谢我。我们是好朋友,不必见外。”

日子就这样平安无事、流水般幸福地过着。

不过,越美丽的东西,就越容易生出羁绊。就连曦也说过,宿命之神手里有无数根红线,它们紧紧地缠绕着世人的脖子。两人一根,只要他愿意,稍微动一根手指头,红线便立马勒住两人脖颈。窒息地痛,可无法挣脱开来,只能呻吟,直到两人下定决心将红线彻底剪断。

我与曦,自然也是现在被红线死死勒住的两个孩子。

“曦,我一直把你当做好朋友,不管你有没有这么对待我,可是我真的没想到你竟然去跟‘她’打得火热!你知道我一向不喜欢她,你还……”女生顿了顿,语气里全是恼火。

“不……晨,你相信我,我……只是在网上看到这么一个实验,说如果你能与班上最冷漠的同学结为好朋友,那就证明你的人缘一定很好。我瞄准了尹初薰,于是才接近她的,你千万别……”一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声音响起来,结结巴巴地,最后一句再也说不下去了。

那个唤作“晨”的女生不做声了。

我定在原地。

所有给予我的关心与温暖,原来都是她的测试吗?

我不出声地笑,忧伤地大笑,平静地推开音乐室的门,从未想过后果,只知道一味地走下去,无论对错,永远都不回头去花时间慢慢后悔。我没有那个耐心。

里面的两个女生蓦地愣住了,尤其是满脸泪痕的曦。她那好看的脸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扭曲过。她错愕地瞪着我,而我则倨傲地望着她,嘴边的线条紧了又紧,成了一条遥远而苍白的直线。

随后,转身,没有哭,没有跑,只是这样平静地走,心痛。我不想知道背后的曦是什么样的表情,我只知道,多看她一秒,只会使我的心更痛,最后,爆裂。

我又变成了一个人。没有朋友,没有友谊。只有终日与我为伴的几本书籍供我钻研消遣。

外面的阳光亮得耀眼,可我却缩在冰冷的墙角,低着头看蚂蚁进进出出。

我现在痛恨早晨明媚的阳光,因为它是“曦”。

想到这个字,我本能地厌恶,使劲晃晃脑袋,拼命地想把这个字赶走。待到终于消失殆尽,我才满意地舒了一口气,继续望着蚂蚁做运动。

“我的手表到底跑哪里去啦!”曦的声音令人讨厌地响了起来,“究竟是谁,把我最心爱的手表放哪儿了!如果让我查到,我一定不会放过你!”

同学们开始唧唧喳喳地围在曦的身旁,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都带着怀疑的目光向每一个人的脸上扫射。曦无奈地站在那儿,眼泪都快出来了,似乎那块手表就是她的生命似的。

可热闹了好一阵子,也没揪出罪魁祸首。大家唧唧喳喳地来,唧唧喳喳地去,树倒鸟散,跑得倒很快,生怕别人会怀疑到自己身上。

曦一个人孤单地立在她的座位旁边,那慌张焦急的表情,像极了一只掉队的雁儿,无可奈何地等待着同伴们来认领,却只得到它们决绝的背影。

这就是你该付出的代价!我恶狠狠地想着,心中竟然有一股快意。

她的双瞳突然愣愣地看向我,眼里迸出一道寒光,脸上的失望是显而易见的。她急急地走向我,弯下腰低声俯在我的耳边,“是你吧?薰,我知道你依然对上次的事耿耿于怀,谁听了不会生气呢?可其实不是那样的!我只是……”

“想怎么样?”我冷笑,不耐烦地打断她急切的话语,“保护我吗?但我看来你只是在不停地欺骗我!没有人拿你的手表,谢谢,大小姐。就这样随便没有理由地怀疑一个人,你认为我会觉得这是在保护我吗?”我越说越恼火,一拍桌子,头也不回地走了,只留下她一个人发呆。我没有多想,也没有试图去观察她的神色。我就是大步地向前走着,决不给自己释怀的机会。

初相识,他把字写错了一个,害得她跑上讲台去纠正,他改过来,随后请她吃饭,说感谢,说要不就丢丑了;她不去,他又买了糖送到她寝室里,大家都吃了他的糖,含着糖果,冲他说“白白!”留他两个在寝室里“坐谈”。

“见多识广”的寝室长居然说,“把我们的小八妹交给你照顾啦。”那时候,一个寝室住了八姐妹。她的脸红了,他却乐成一朵牵牛花。

有一次,他们吵嘴了,他说,“早知道你是这么倔的一个丫头,当初就不该把那个字写错。”她一下子惊呆:“你蓄谋的,你有意的?!”

他笑了,“你以为呢,本大才子那么简单的字都写不对吗?”

“那我要是没看见呢,要是别人上去给你说呢?”她追问。

他更乐,“还不简单吗,我继续错啊,直到你这个傻子去告诉我啊。别人告诉了,我不给她买糖吃,不就得啦!”

“天啊,我生活在你的手段里。”她有点怒冲冲地了,“是不是其它什么什么———所有的,都是你设计的、‘算计’的?”

“不要污蔑,好不好?!”他说,“明明白白我的心,我的‘错误’全是我的爱啊!”

———这是一对小师弟小师妹的快乐传说,幸福着那一份初相遇的“曲有误,周郎顾”。

想那小乔,多么冰雪聪明的一个女子,“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那是怎样的曼妙美好,属于青春,属于初夏草莓一样的欣喜悦然。

我爱你,我不说,我手下的琴弦说了,它说的不是爱你,它说的是“弹错了,你听到无?”他听到了,也看到了她的心、她的缜密情怀。他也不说,他看过去、看过去,眼里含了花苞一样的语言。她弹琴,她不说,他听琴,他也不说,两颗心却全明了。明了了,会意了,是一种怎样的灵犀在心,在眼,清风明月都微笑了,那么安详,那么慈爱。

“小丫头,你弹错喽。”“就是要弹错哦!”怎样俏皮的语言,在说;怎样娇柔的清纯,在嗔。“曲有误,周郎顾”,那么淘气,那么可爱,那么多情。君有情,奴有意。目光交汇处,是怎样风荷轻舞;低眉颔首轻抚弦,是如何的牡丹颜色芍药清香。

谁在初恋里,把某的芳名掩映在一片深深的叙述里,只把一句没有想到的猜测,散作青鸟作试探,“怪我想象不丰富———”名字哪会跟想象力有关,分明,他早已知道她在掩耳盗铃,而她举的那根隐身草,他早已看得分明;她的隐身衣,他视若无睹———他看穿了!她的防线,本来就是“马其诺防线”———根本无用,她的人她的心,都在他心里,他眼里。谁是谁的如来,谁是谁的爱———无须问,毋要问,又何必询。

只知道,他把“打电话”的那“打”字划去———保护了她的女儿矜持,他换上的那一个“找”———给她的难为情让出突围的路口,他懂她是克服了女孩的骄傲和骄矜持重的,亦告诉她———我不揭穿了,只当你是“找”了一个我的电话号码了,没有“打”吧,哈哈,嘿嘿。

一个有意的笔误,多么深的桃花潭水———你不需要克服女孩子的骄傲和矜持,他已经是你心中万绿丛中那点红。

一封信,那么短,却那么长;几句话,却有多少句子的意思,在里面。

末了,他署名,署日期,敞亮干净的一个名字,没有拖泥带水,蛇行逶迤的。亦如开头对她称呼,亦是只一个名字。干净的名字里,像什么都没有的样子,却什么都有。他的日期,都用春秋记事笔法了,年月日地签,还多一个“夜”字,夜字之外是夜色里的美丽,夜字之内,是一心的任你想象驰骋,随便你。

她会不会明白这一层意思,他不管了,无暇顾及了,他只要表白:我只跟你一个人约会。

年轻人的误会是天大的美丽。年轻人的美丽,是误会传递来的。爱有天意,你信与不信,它都在呢。

纵有“误会”,更有天意。曲已有误,我的弹奏,流露我的美丽,游弋你的风情;你的一顾,含了千娇百媚,泻出万丈情意。柔情似水,是我;豪情满怀,是你。

在你最好的时候,我爱过你;在我最好的年纪,你爱过我。爱过已好,爱有天意。

你去凌空摘星,我只守候一季小桃红,也是天意,爱有千年天意,你有万年情意,我有亿年等待。

来世,我还要在这个站台等你,只为收到你的“笔误”,我的一顾。我爱你,今生不回眸,来世凝睇处。花香如故,我的笔墨纸砚如故,你不要忘记来时路。我的容颜,是那错弹的一个弦音,你送来的目光,我以微笑如水,迎你,揣在心怀,无痕,却,处处是爱。

那场初恋似雪,纷纷扬扬,渗进你的世界每一个细节。

我比他都清楚那条牛仔裤他穿了多久。

像徘徊在楼梯口手持扫把假装打扫卫生,其实是想假装跟他偶遇这样的老戏码,我不知道上演过多少次了。因为喜欢上高年级的他,我突然变得异常活跃,以前连去趟厕所都宁愿憋到宿舍解决的我开始超级珍惜每一次外出的机会——体育课啦,实验课啦,校内大清扫时间啦,连课余十分钟,也一定要冲出教室,拖上闺蜜假装跟她打打闹闹,其实心思全部都在对面那一栋教学楼上,只是想搜寻到他的身影,如果他恰巧也往这里看了一眼,那我的心一定会突突突狂跳十分钟不止。

我是在校联谊会上见到他的——他抱着吉他深情唱白桦林的样子比朴树还要帅十倍,迷倒了包括我在内的一大批女生,只不过当她们冲着他尖叫挥手的时候,我保持静默,假装不在意。私底下,当她们兴高采烈地挥舞着手里的小纸条向我炫耀她们弄到了他的手机号和qq号的时候,我都已经在网上和他聊得很热络,常常互发短信了。(好得意,哈哈)。

因为每天都很关注他的缘故,明明和他没有什么交集,还是觉得他好像经常在自己的生活中出现,我怀疑我比他更了解他的行踪——他爱去的小食店,他每天什么时候会去打球,中午喜欢去一食堂而晚上一般去二食堂,甚至他爱吃的菜,他寝室的位置……尽管这么了解他的一切行踪,我还是会选择偷偷观望,尽量不让他发现。如果我恰好在他常常打球的时间不得不经过操场,那么我一定会分外小心,绝不乱瞟,抬头挺胸,姿态美好地从他眼前走过。要是他真的叫住了我,那也一定要装作特别意外:“唉呀,你怎么在这里!”然后慌慌张张地说一两句话,好像自己很忙很忙,就匆匆地走掉了,其实是怕自己局促得会发抖。

每一次和他的相遇,都足以让我回忆很久很久,很多次很多次。那几乎就是我活下去的养分——每天夜晚都要过滤一次他的信息,看一遍他一周来给我发过的短信,才能满意地睡着。

因为全部的心思都倾注在他的身上了,就常常会出现许多巧合——比如,同一天去了同一家甜品店,同一天做了头发,或者得知,他喜欢着一个和我很像的明星……都会偷偷地想,他会不会……也喜欢着我呢?不需要去求证,其实这些甜丝丝的想法像糖豆子在味蕾上滚来滚去,都足够令人开心得不得了了,怎么舍得去捅破它啊!

况且……她真的是不好看啊,化那么难看的妆,脸发黄,矮个子,粗脖子。

他一定是不喜欢她的,我相信,他离开她只是迟早的事情。

故意穿得很少是想披上他的外套。

我一直坚持相信他是我们班上最聪明的男生。“那个,总是给我耍小聪明!”连我们班主任也这么说他,但是说的同时,一定带着笑意。我觉得班主任最喜欢的学生应该就是他了吧。

他常常在课堂上抢答老师提出的问题,其实明明知道答案,但他就是喜欢说出与众不同的东西。他的发言总是能弄得班上哄堂大笑,老师完全不知道如何收拾才好。有一次,老师分发了试卷作为家庭作业,结果一不小心把答案也印给我们了,第二天,所有同学的试卷上都写满了标准答案,连英语范文也原封不动地抄上去了,只有他,在试卷上大大方方地写上了三个字:见答案。

他的成绩实在是太好了,老师拿他没办法。

他还会写诗。不仅抽象,还压韵。整个年级都流传着他的各种版本故事,有一点我们都清楚:他会出国。

每当我看着他埋头在作业本上飞速写着蹩脚的字迹,我就觉得伤心又羡慕,羡慕他那么聪明,可以轻松应付功课,又伤心我很快就会见不到他了。

有时候他会以嘲笑的口吻把我说得像个不知冷热的傻瓜,但还是会扭过头去大声命令坐在电扇旁边的同学把电扇关掉。

有一次,他假装不经意地脱下了外套放在桌上,晚自习都快结束了,才刚刚想起来似的问我:唉,你要不要再穿一件?我红着脸拒绝了,天知道我有多么想披上他的那件外套啊!我冻得牙齿直打架,他也是。

第二天,我真的感冒了。感冒了也好,我竟然想,又可以义正严辞地让他帮我干这干那了!终于有机会被他照顾了!

那时候最怕的事情,就是班上的同学开玩笑说我与另一个男生相互喜欢。每次听了这样的起哄我就想冲上去缝住他们的嘴巴,生怕他真的误会我,却又忍不住暗中观察他的神色,看到他失落尴尬的表情,心里好开心。

快毕业的时候,他偷偷告诉我,自己有了一个喜欢的女生。我拼命让自己假装淡然,然后骗他说知道那个女生是谁。我问他:那个女生的名字是二十一画对不对?他愣了一下,开始在桌子上默默地划拉手指……我瞥见他的笔画,分明写下的就是我的名字。等到他得意地笑着说出“你错啦,她的名字是十七画!”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红了眼眶,偷偷把头扭到了一边……其实现在想来,聪明如他,怎么会不知道我的那一点小心思呢?他当着我的面在书桌上画下我的名字,分明是在鼓足勇气向我告白,只可惜我明白得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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