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学习心得全文完整范文(13篇)

时间:2023-12-02 19:52:24 作者:雨中梧

学习心得可以是文字记录,也可以是图片、图表等形式,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可以更好地传达自己的思想和体验。下面是一些学习心得的例子,可以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学习心得的写作要求。

学习党员全面从严治党心得体会范文全文完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一)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坚持长管长严。党要管党,首先各级党组织要管党,各级党组织书记要管党,这是职责所在、使命所在,必须履行好、担当好。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层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让全党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更加坚强。

(二)在健全制度中形成改进作风常态。抓作风建设,贵在坚持、难在坚持、成也在坚持。必须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把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作为重要任务,以钉钉子精神,抓常抓细、久久为功,推动作风建设由解决面上问题向解决深层次问题延伸,由集中整治向常态治理深入。

(三)在把握大局大势中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创新发展,必须识大局顺大势,强化责任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着眼大局大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必须担当的政治责任。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组织工作重任在肩,必须奋发有为。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个国家、一个党派,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取决于人心向背。要深刻认识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深刻认识党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学习心得感悟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收入习近平同志12月4日至11月16日期间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文稿54篇。现将这部专题文集的主要篇目介绍如下。

《以科学理论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是月16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讲话的要点。讲话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是月4日习近平同志的讲话。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要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1月3日习近平同志对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的批示。指出:政法机关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重,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

《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202月23日习近平同志主持中共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公安民警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针对扩大民主、民主与法治关系,法学家们各抒己见。

“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在于扩大民主、发展民主。”陈光中说,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义。陈光中认为,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建设、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紧密联系在一起,具有深刻的意义。因为,法治决不能离开民主,法治应是民主的前提。没有民主的法治并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法治,更不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而是容易走向专制的“法治”。

陈光中认为,扩大民主包括扩大党内民主,通过依法治党来带动依法治国。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这是关乎党和国家兴亡的大事,建议尽早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

马怀德认为,没有法治作为保障的民主,有可能沦为暴民政治。法律与政治共生共存,在推进法治的同时,也要健全民主制度,这是下一步政改的前提性共识。

马怀德注意到,法治也是创新社会管理的保障。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到,“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法治保障作为社会管理重要内容,凸显了党和政府厉行法治的决心。

新16字方针确立了我国依法治国新阶段的四大目标。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教授认为,新16字方针确立了我国依法治国新阶段的四大目标。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是依法治国的目标并未全部达成,实现政治文明的征程仍在路上,需要我们继续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克服法治发展过程中的障碍。

依法治国离不开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教授表示,在前两轮司法改革的基础上,我们应该回过头来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妨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障碍。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正确界定司法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厘清司法机关的相互关系。陈光中则提出,要把党的领导纳入法治范畴,从而带动整个国家的法治建设,推动依法治国的实现。

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教授深刻分析了依法治国基本方针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守法、执法短板,并对依法治国未来的发展寄予期待。

公安民警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于一个国家而言,就好比水于鱼而言,鱼不能离开水而存活,同样一个国家不能脱离法治而存在。在法治社会建设的道路上,一定会有许多“硬骨头”要啃。要啃下硬骨头,必须有硬措施。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显得尤为重要。

于国家而言要做到依法治国就必须满足这些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做到依法治国首先就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条文或文献,不然没有一个准则,就容易造成一些偏颇或是个人主义,而有违依法治国的原则。所以说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前提条件。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法律体系得到了很好的建设与完善。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包含七个法律部门,分别是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刑法、行政执法、社会法、经济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总共239部法理。然而即使如此,中国的法制建设仍有有些不完善的地方,法理制度的不完善,这也势必带来一些不良的后果。如我国食品问题频频发生,而其根源就是我我国的食品法规存在的一些短板或是漏洞吧。国家的许多规章制度含有关于食品安全的相关内容,但却并没有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内容的重复与漏洞比比皆是,在流通环节和农产品的再次加工中给违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就必须完善现有的法律制度。

有法不依,这又是为何呢?而这又仅仅只是冰山一角。有法不依,再好的法律,也只是一纸空文。所以要做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关键的是执法部门要真正做到执法必严,才能让法律不再仅是一纸空文,而是确确实实的落实到人们日常行为规范中。

然而即使是政府部门做到了执法必严,然而还是有人无视法律的权威。那句“我爸是李刚”的各种版本曾在我们身边出现,这也反映了一些人企图同过非正当的途径来给自己脱罪。所以只有做到违法必究才能给那些人以惨痛的教训,才能警醒那些企图违背法律的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相互联系的。只有实现这四个方面的统一,社会主义法制的作用才能充分发挥,国家的长治久安才有保证。

作为公民,要做到依法治国,首先要学法,懂法,树立法治观念,自觉守法,法律规定的一定做,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随着我国综合实力逐渐强大,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国民素质也在逐渐上升,然而似乎我们的法律意识并没有提高。好多人依旧是法盲,这不仅局限于农村,一些所谓的高素质人才也同样如此。最近特火的一则新闻,震惊中美华人。中国女留学生在美遭绑架围殴:扒光衣服、用烟头烫伤乳头,用打火机点燃头发、强迫她趴在地上吃沙子、剃掉她的头发逼她吃掉等,手段之凶残,令人发指。

这还是人吗?在她们眼里还有法律吗?她们知道她们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吗?这个案件里也是凸显了留学生对美国法律的无知。作为被绑架的女留学生,我深表同情,还好她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如果不是她把那些人送上法庭,也许她们还在逍遥法外,继续做着那些违反法律的事情。所以作为公民要做到依法治国,我们还要学会用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自觉护法,敢于和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然而此次事件不仅是对法律意识的淡泊,更是道德的沦丧。

所以作为公民,要做到依法治国,我们还必须加强道德修养,提高道德素质。孔子曾说:“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在考察时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加强道德修养,必须“自觉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老老实实向人民群众学习,时时处处见贤思齐,以严格标准加强自律、接受他律”。可见道德修养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于国家而言,不能仅仅只是制定了多少法律,更看落实了多少,不然永远都只能是空中楼阁。如果法律只是挂在嘴上、写在纸上,不落实到行动中,那就谈不上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于公民而言,需要每个公民的参与,我们的国家才能真正做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党的中央全会专题研讨法治,这在我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一份旨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可以说,意义已经远远超过了法治本身。这是因为,对于一个现代国家而言,法治就是框架、轨道,决定着运行的方式;而对于一个现代政党而言,法治就是手段、规范,决定着执政的效能。全会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绘就了“法治中国”的路线图,这体现了中央对于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方面不可替代作用的深刻认识,必将推进依法治国迈上新征途。依法治国,最重要的一点,是依宪治国。依法行政是政府公信力的生命线,行政权力必须在法治框架下运行,一切行政行为都要接受监督。在纪念现行宪法颁布30周年的大会上强调:“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在此次全会上再次提出:“坚持依法行政,首先要坚持依宪行政”。足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对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不可动摇的基本方向。在这个前提下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也是法治建设的必然选择。

依法治国,最基础的一点,是严格执法。严格执法是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的重要保障。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行程序,真正体现公平正义,让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自己身边。正如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所指出的:“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这表明包括反腐败在内的各项工作,都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来推进,反腐败法治化、制度化,将成为中国共产党进一步着力解决的问题。

依法治国,最根本的一点,是全民法治。人民群众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主体,人民群众满意是衡量法治中国建设的最终标准。建设良好的法治环境法治,不是政府的“独角戏”,要让群众真正参与进来,让法治真正走进群众生活,让群众亲身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实惠。全会《公报》中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这让我想起卢梭的名句:“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一次备受关注的中央全会,其实也是一次法治的启蒙。全会公报中大量“全民守法”的内容,正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法治”相互呼应,推动法治成为一种“国家信仰”。

通过学习全会精神,我深刻体会到:“其身正,不令而行;。

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带头守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带头”体现的是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因此,领导干部要切实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知法、懂法从而带头守法,树立对法律的敬畏意识,明白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为,时刻保持清醒的“法治头脑”。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精神,必须深刻理解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自觉遵纪守法,清清白白做人,兢兢业业做事,真正成为一名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党的卫士。

十八届四中全会奏响了“法治中国”最强音。在新的征程中,法治会越来越被重视,依法治国的理念亦逐步深入人心,只要全面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在全社会范围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法治氛围,广大群众就能享受到更幸福、更有尊严的美好生活,才能牢牢铸就“中国梦”的基石。

我局按照县委政法委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全局干警集中学习了省委党校社科部王卿教授的辅导讲课,通过学习,对依法治国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过执法司法来实现,法律的权威也要通过执法者的权威来体现。因为在社会上一般人心目中,执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权威与尊严。如果执法机关威信扫地,司法没有权威,就难以有效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国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只要有理怎么闹都行”等不讲法制的传统观念,从严执法,对一切违法行为、包括有些自认为“有理”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树立执法者的权威。另一方面,执法者要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司法行为令人信服,用公正赢得权威。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凡能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权威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符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责任。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权威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积极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权威的怀疑。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法律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不会被社会所尊重,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因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

4月23日下午,我局按照县委政法委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全局干警集中学习了省委党校社科部王卿教授的辅导讲课,通过学习,对依法治国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过执法司法来实现,法律的权威也要通过执法者的权威来体现。因为在社会上一般人心目中,执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权威与尊严。如果执法机关威信扫地,司法没有权威,就难以有效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国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只要有理怎么闹都行”等不讲法制的传统观念,从严执法,对一切违法行为、包括有些自认为“有理”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树立执法者的权威。另一方面,执法者要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司法行为令人信服,用公正赢得权威。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凡能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权威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符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责任。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权威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积极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权威的怀疑。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法律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不会被社会所尊重,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因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

我局按照县委政法委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全局干警集中学习了省委党校社科部王卿教授的辅导讲课,通过学习,对依法治国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过执法司法来实现,法律的权威也要通过执法者的权威来体现。因为在社会上一般人心目中,执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权威与尊严。如果执法机关威信扫地,司法没有权威,就难以有效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国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只要有理怎么闹都行”等不讲法制的传统观念,从严执法,对一切违法行为、包括有些自认为“有理”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树立执法者的权威。另一方面,执法者要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司法行为令人信服,用公正赢得权威。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凡能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权威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符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责任。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权威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积极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权威的怀疑。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法律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不会被社会所尊重,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因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党的十八提出以后,俨然已成为我国新形势下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真言。每个国家都崇尚法治,都期待形成全面系统的法制国家。从古至今,各个朝代关于规范性的法律条文都是以当时的具体形势而提出并成文。立法为执法,为政府的行政行为或是人民群众的权益利益作保障,出不得差错,更少不得关注度。

立法的科学化是防止不切合发展实际从而造成法制产生的执行标准,怎么样的立法程序是科学的,形成的法律法规是契合发展需要的?反腐力度的逐渐加强,对法律执行的要求就更加严格,对于反腐倡廉及党内法规中制度的建设更提出了新层次的要求,必须要确保对反腐行为的预防和控制力度。

执法的严格性更是对法律实施过程的保障。任何法令的形成都必须要扎实可行的予以实施,并且确保执法的过程无偏差,不给群众造成生活和生产上的难题,这是其一;执法过程必须要公正严格,秉持公正,不凸显个人主义和官僚主义,这是其二。

司法的公正性是每一个涉及司法案件的人民迫切需求的,这需要司法机关必须要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最基本的行动准则,将犯罪治理法律化,公正化,容不得一丝错漏。要禁止司法行为中出现权钱交易现象,这一现象的产生无疑是给我国法制的执行平添败笔,更影响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其首要的行为准则当是知法懂法守法,以法律约束行为,以法律认知行为,以法律辨别是非。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少不了全民的参与,需要全民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重要性,提高社会和谐健康水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全会公报的这一重要表述,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极强的现实意义。

突出了坚持依法治国,必须依据宪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没有人民权益的切实维护,依法治国就背离了根本。因权利而有法治,为保障权利而实行法治。人民的权利权益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出发点,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着力点。宪法确立的公民各项基本权利,是各个部门法所保障的公民权利的源泉。保障民权,首先应当从宪法中寻找依据。部门法规定的公民的各种权利,都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具体展开。贯彻落实宪法,就要求全面落实部门法所规定的各项保护公民权利的规则和制度,完善权利保障的体系和机制。同时,法律中如果存在对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不足或者不当限制的情况,必须依据宪法予以纠正。行政机关在行使公权力的过程中,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侵害和妨害公民的基本权利。只有严格依据宪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才能够让宪法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强调了坚持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执政。确保党依宪治国执政,这是实行依法治国的关键。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前提是坚持“宪法至上”,“法律至上”。一方面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通过宪法法律来治国理政,以确保国家政权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序化。另一方面,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最近中央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的清理,检验的就是我们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宪法和法律相一致的问题,凡与宪法和法律不一致的地方,需要修改和废止,以保证党规与宪法、法律的一致性。做到党规与宪法和法律相一致,是我国宪法原则的体现,是依法执政和依宪执政的要求。只有让党规既符合党章又符合宪法法律,才能保证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统一。我国是一个坚持_领导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是_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民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_作为执政党的执政行为,既要按照党章、党规办事,更要按照宪法和法律办事,这就体现了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统一。

明确了坚持依法治国,必须健全宪法的实施和监督制度。这是四中全会的亮点。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权利,但以前都是没有激活的。四中全会公报提出,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这是对宪法监督机构提出的一项非常重要而具有现实意义的要求,侧重点就在于规范建构对具体法律、法规具有监控和审查意义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使宪法具体条文及其整体精神能够贯穿进宪法以下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根本上保障宪法有效实施和法律、法规合宪,保障行政、司法行为符合宪法。只有宪法解释和宪法监督机构真正担负起捍卫宪法的神圣职责和义务,才能为宪法全面有效实施提供最可靠、最根本的保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结合宪法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解释权和宪法监督权的规定,建构出具有明确法律地位、运行程序、管辖规则和行为效力的宪法解释和宪法监督的具体机构及其制度安排,以实现全国人大常委会此项职权的具体化、机构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针对扩大民主、民主与法治关系,法学家们各抒己见。

“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在于扩大民主、发展民主。”陈光中说,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义。陈光中认为,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建设、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紧密联系在一起,具有深刻的意义。因为,法治决不能离开民主,法治应是民主的前提。没有民主的法治并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法治,更不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而是容易走向专制的“法治”。

陈光中认为,扩大民主包括扩大党内民主,通过依法治党来带动依法治国。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这是关乎党和国家兴亡的大事,建议尽早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

马怀德认为,没有法治作为保障的民主,有可能沦为暴民政治。法律与政治共生共存,在推进法治的同时,也要健全民主制度,这是下一步政改的前提性共识。

马怀德注意到,法治也是创新社会管理的保障。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到,“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法治保障作为社会管理重要内容,凸显了党和政府厉行法治的决心。

新16字方针确立了我国依法治国新阶段的四大目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16字方针。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的16字方针,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教授认为,新16字方针确立了我国依法治国新阶段的四大目标。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是依法治国的目标并未全部达成,实现政治文明的征程仍在路上,需要我们继续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克服法治发展过程中的障碍。

依法治国离不开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教授表示,在前两轮司法改革的基础上,我们应该回过头来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妨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障碍。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正确界定司法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厘清司法机关的相互关系。陈光中则提出,要把党的领导纳入法治范畴,从而带动整个国家的法治建设,推动依法治国的实现。

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教授深刻分析了依法治国基本方针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守法、执法短板,并对依法治国未来的发展寄予期待。

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曲新久教授表示:“市场经济首先是法治经济,中国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只有打破垄断经济、权贵经济,强调独立、平等、自由等法治经济的价值,才能真正创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公安民警的一言一行,代表着公安机关形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公安机关是重要力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生力军作用。”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代表和爱民模范时的讲话,既对进一步做好公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又饱含着对公安民警的殷切期待。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应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做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典范和标兵,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完善制度。全面的执法制度体系,对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有着重要的引领、规范作用。从接处警到案件终结,整个执法过程,需要不同层级执法制度的无缝衔接,堵塞可能产生的制度漏洞。只有构建完善全面的执法制度体系,才能有效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坚守理想信念。人民警察来自人民,心系人民、服务人民是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要时刻牢记为民宗旨,把人民置于心中最高位置,自觉践行群众路线,维护法律尊严,守护公平正义,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转变执法理念。以管理者自居,把执法当特权,会影响公安机关的形象,会伤害社会公平正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转变理念。要带头遵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守法者。要加强执法思想建设,不断提高执法素质与水平。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与群众接触最密切的执法者,公安机关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是老百姓对法治政府最直观的感受。因此,公安民警应牢记职责使命,坚持秉公用权、公正执法。要对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甚至滥用职权、滥收滥罚等行为零容忍,用铁纪打造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

公安民警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与法制建设目标。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透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标志着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理论日益走向成熟,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实践迈入更高阶段.

党和国家治国方略的根本性转变。

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

   (一)有法可依,这是依法治国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有法可依不仅仅要求立各种各样的法,更重要的是要求所立的法是良好的法,即贴合人民的利益、社会的需要和时代的精神的法。如果所立的法十分糟糕或者漏洞很多,不仅仅会给坏人带给为非作歹的机会,还会使好人无从依法行事。

   (二)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都务必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有法必依要求:

   (1)党务必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执政党作为国家的领导核心,能否做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能否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能否实现的关键。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要求执政党不去随意干预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更不能代替国家政权包办一切,而是要时刻持续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与广大人民群众一齐严肃认真的监督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严格执法守法,保证其充分、正确、合理地行使职权。全体党员,个性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加强对法律和法学知识的学习,努力增强法治意识,掌握和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干部和群众,在全社会构成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为坚持依法治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2)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务必严格依法办事。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是代表国家制定、执行和实施法律的专门机关和人员。它们严格依法办事,是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都要严格依法办事,这样才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又为人民群众树立守法的榜样。

   (3)广大社会成员要依法办事。广大社会成员不但要自觉以法律为行动指南,还要善于运用法律来争取和捍卫自己的权力和自由,勇于同一切破坏法律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的威严。这是依法治国广泛而深厚的社会基础,是依法治国真正实现的重要标志。

   (三)执法必严,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在执法。执法必严一是讲执法要严肃,即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忠实于法律的精神严肃认真地、一丝不苟地执行法律。二是讲执法要严格,即正确、合法、合理、公正、及时。

   (四)违法必究,就是要严格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职责。这是依法治国的必要保证,是法律威严的重要体现。违法不究,不但会使受到侵犯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和救济,使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得不到恢复,而且还会损害法律的威严,使法律失信于民。

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过程。这也是一个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

公安民警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与法制建设目标。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透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标志着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理论日益走向成熟,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实践迈入更高阶段.

党和国家治国方略的根本性转变。

依法治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2)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务必严格依法办事。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是代表国家制定、执行和实施法律的专门机关和人员。它们严格依法办事,是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都要严格依法办事,这样才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又为人民群众树立守法的榜样。(3)广大社会成员要依法办事。广大社会成员不但要自觉以法律为行动指南,还要善于运用法律来争取和捍卫自己的权力和自由,勇于同一切破坏法律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的威严。这是依法治国广泛而深厚的社会基础,是依法治国真正实现的重要标志。(三)执法必严,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在执法。执法必严一是讲执法要严肃,即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忠实于法律的精神严肃认真地、一丝不苟地执行法律。二是讲执法要严格,即正确、合法、合理、公正、及时。(四)违法必究,就是要严格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职责。这是依法治国的必要保证,是法律威严的重要体现。违法不究,不但会使受到侵犯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和救济,使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得不到恢复,而且还会损害法律的威严,使法律失信于民。

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过程。这也是一个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

作为基层司法人员,我们要切实做到从自身做起,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在司法工作中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范文

因为依法治国的主题,随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多少国人拍手称快,殷殷期盼,我是其中之一。为何对这高大上的会议如此期待?我认为法律所孕育的是一种追求公平正义的不屈不挠的精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期盼通过推进依法治国,政治更加清明,社会公平正义,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直面司法往事,抖落历史烟灰,拨开现实浮云,多少官员知法犯法,践踏法律,总让我有一些莫名的惆怅和不安。我渴望真正的法制中国的到来,法治不仅是宏大的,更应是具体的;它不仅关乎国家治理更关乎人民福祉。

一、期盼通过建立法治政府,政治更加清明。十八大以来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求真务实的办事作风,‘一手抓惩治腐败,一手抓法治建设’所表现出来的魄力,让我们对党的执政能力充满信心。这次四中全会更是史无前例地将依法治国作为会议主题,令人欣喜万分。像我们这样一个大国,要使民心稳定,国家稳固,一定要通过法治。目前常常耳闻有害食品、环境污染、黑社会捣乱诸如此类社会阴暗面,或多或少都有政府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因利益输送而形成保护伞的问题。权力寻租时常发生,官员渎职乃至腐败,它对社会规则和社会风气是一种毁灭性打击。只有建立法治政府,将公权力规范好了,法治的权威才能真正树立,也才更有底气运用起法治利器,进一步治理社会。四中全会《决定》的措辞用词不再像以往那样弱化,而是比较强化,而且《决定》不回避矛盾,将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一一亮明,更让我看到了党解决问题的胆识和魅力,看到了中央领导前所未有的政治勇气和决心。四中全会已为全面推行依法治国设定了宏伟目标,勾画了清晰的法治路线图,我相信党这次一定会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来抓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落实,虽然任务艰巨,但几年或十几年后就会看到一个政治清明的法治政府。

二、期盼通过建立法治社会,社会更加公平。四中全会对司法体制改革进行更全面的部署,以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办案。现在电视网络等媒体时常插报假案错案的纠错平反,让违法的人受到惩罚,让守法的人免于恐惧,是公平正义最基本的体现。我们知道,公平正义是人类的追求。没有法治以前,人们靠革命,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毛泽东带领中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的压迫。回顾历史,我们不难得到这样的结论,如果公平正义长期缺席,人们就会怨声载道,丧失信心,揭竿而起,社会必将崩溃。英国哲学家培根曾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现在各级司法机关都在对一些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疑案”进行重审。总书记也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此举释放出的进步信号,令人欢欣鼓舞。再进一步看,如果社会贫富分化过于严重,社会结构严重板结,官员的子女亲属垄断特殊行业,这更谈不上公平正义。如何打破利益藩篱,实现共同富裕?在当前,只能运用法治所包含的平等、民主理念,协调社会各阶层利益。只有通过建立法治社会,社会才会更加公平。

三、期盼通过建立法治中国,人民更加富裕。谈及法律,离不开讲政治。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政治和法律都属于社会上层建筑部分,是一对孪生姐妹。那法治与经济有什么关系?看似离得有点远。但试想一下,如果有一个法治良好的政府,就会有一个讲究规则的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才能摆正,市场运作才会有序,资源配置也会更加合理。创造财富的源泉才能充分涌流,人民就会更加富裕。所以我期盼建立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政府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处理好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的关系,政府知道自己该在哪里放手哪里收手,然后让市场活力充分涌现,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就会充满生机活力,多种所有制经济才会相互交融,平等竞争,共同发展。一个国家如果具有稳定的政府、可预知的法律变动方式、以及强有力的司法体系,这个国家就能取得更大的投资和增长,身处其间的民众才会焕发出创造财富的热情。这次会议表面上看属于司法体制与政治体制改革范畴,却也与经济改革和民生事业息息相关。它释放出的改革红利,必将推动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进而让人民更加富裕,生活更加幸福。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

党的以来,同志站在治国理政的战略高度,立足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等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将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推向了新的高度,为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重要思想指引。同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论述内容丰富、观点鲜明,高屋建瓴、博大精深,可以总结概括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治国方略论。

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如何治好国理好政、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这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建设政权、管理国家、治理社会、发展经济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大课题。党的和xx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此作出全面部署。同志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我们必须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坚持治国理政的这“两个基本”,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实践探索中得出的重要结论,是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是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学说同当代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相结合的最新成果。

我们党之所以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既是基于历史经验的总结,又是基于理性思考和实践需要。同志指出:“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相反,一些国家虽然也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的门槛,而是陷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停滞甚至倒退的局面。后一种情况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长远考虑,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部署,既是立足解决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矛盾和问题的现实考量,也是着眼于长远发展的战略谋划。

人民主体论。

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当然是治国理政和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法治的本质是保障人民幸福安康,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奋斗目标,也是依法治国要实现的目标。党的xx届四中全会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明确规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集中反映了我国法治的民主性和人民性,体现了人民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同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个基本理念。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在立法方面,推进民主立法,完善民主立法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立法的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使立法充分体现民意。在执法方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下大气力解决老百姓深恶痛绝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在司法方面,推进司法改革,实现公正司法,“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守法方面,推进全民守法,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宪法权威论。

人民主权原则和人民主体地位,必然要求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利的宪法具有最高权威和至上地位,成为治国理政的总章程总规矩,成为一切社会活动的总规范总依据。我国宪法不仅明确规定了人民与国家、中央与地方、人大与“一府两院”等最重要的政治关系,而且明确规定了四项基本原则作为立国之本,规定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实践证明,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我们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同志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切实在宪法实施和监督上下功夫。”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要不断提高宪法意识,从思想上充分认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推进依宪执政和依法执政。完善全国人大及其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背景下,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改革举措必须符合宪法法律,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良法善治论。

良法善治是治国理政和依法治国的理想境界。用现代政治学的话语来表述,良法就是党领导人民管理国家、治理社会的一整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成熟定型的制度体系,其中主要是法律制度体系;善治就是运用国家法律和制度管理国家、治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过程和结果。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与基础。国家要善治,须先有良法。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而是要求以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成熟定型的良法治理国家和社会。创制良法,就是国家制定和形成一整套体现良法要求的制度体系尤其是法律制度体系。同志对当下中国制定良法的基本要求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体制和程序,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善治是良法的有效贯彻实施,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体现。善治就是要把良好的宪法法律付诸实施,把表现为法律规范的各种制度执行运行好,公正合理高效地用于治国理政,通过法治卓有成效的运行实现良法的价值追求。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么,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应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依法治权论。

依法治国必须依法治权。党领导人民全面依法治国,首先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志指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

反腐必须治权,治权必靠法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法治国就是要以制度规范权力、以民主监督权力,建立并完善以法律控制权力、以权力和权利制约权力的制度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腐败的机会,最大限度地增加权力腐败的成本。依法治国就是要通过依法治权、依法治官,破解绝对权力的神话,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用法律和制度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同志指出:“如果法治的堤坝被冲破了,权力的滥用就会像洪水一样成灾。”我们要把厉行法治作为规范制约权力的治本之策,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真正做到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只有通过制度和法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公平正义论。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公平正义是人民的期盼,是法治的灵魂。同志指出:“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国家和人民的共同愿望。当前,应更加注重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一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功能,更加重视发挥法治的社会价值评判导向和社会行为圭臬的基本功能,把公众对于公平正义的利益需求纳入法治轨道。二要通过科学立法,将事关社会公平正义的利益需求尽可能纳入法律调整范围,转化为法律意义上的公平正义。三要通过公平公正的实体法,合理规定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合理分配各种资源和利益、科学配置各类权力与责任,实现实体内容上的分配正义;通过民主科学有效的程序法,制定能够充分反映民意并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程序规则,从程序法上来配置资源、平衡利益、协调矛盾、缓解冲突,实现程序规则上的公平正义。

法治系统论。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在顶层设计上把依法治国作为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统筹考虑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各种要素和各个方面,使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能够得到全面有效推进。在依法治国的实践进程中,要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价值、法治意识、法治理念、法治文化整合起来,把依宪治国、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军、依法办事统一起来,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统一起来,把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有效护法统一起来,把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系统整合法治的各个要素,全面畅通法治的各个环节,综合发挥法治的各种功能,形成法治建设的良好格局。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同志指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我们要科学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制度化、法治化,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党法关系论。

党法关系是依法治国的核心问题。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根本的区别。

党纪律学习心得全文完整

近日,中共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7万余字的条例为全党列出了百余条纪律“底线”,同时把中共党员在工作生活中的“负面清单”清晰列出。

召开以来,中央始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加强党纪,但也时有“反‘四风’只是一阵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杂音,群众在切实感受到反腐成效的同时,也担心反腐力度可能减弱,此次修订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细节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条例把“负面清单”放在阳光下。长期以来,领导干部思想作风涣散,“一杯茶水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有的甚至上班时间打牌、炒股、玩游戏,对工作不负责,对群众不负责。更有一些干部牢骚太盛,整天怨天尤人,自己不努力工作,还对努力工作的人看不顺眼,发表一些有损党的名誉的言论,有的甚至“身在曹营心在汉”,人在办公室里坐着,心里想的满是自己的“生财之道”,以权谋私。此次《条例》的制定让那些工作松松垮垮,上官不紧,下官不忙,能拖则拖,工作不负责任、藐视党纪的干部再也没有“舒服日子”可以放肆。条例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大类规定中,把中共党员在工作生活中的“负面清单”清晰列出。党纪要求更加具体化,让领导干部再也无处遁寻“秘术”,把他们的作为圈进笼子,放到阳光下。

条例把纪律“底线”放在桌面上。现行党纪处分条例20xx年12月颁布实施,条例中纪法不分,其中近一半内容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重复,造成极个别情况下出现以纪代法、越俎代庖的情况,这无疑让党员身份成为了不法者的“保护衣”。此次条例颁布,把纪律的“底线”放在了桌面上,删除了与刑法等重复内容,区别五种不同情况,用专门条款分别做出规定,以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党员、党组织的纪律处分层次分明,同时列出5减轻3加重,从点滴上严抓严打,从小错抓起,不给任何不作为党员“投机取巧”的机会。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无疑是为党纪“加码”、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党的纪律简称党纪。它是体现党的性质的党内各种原则、规章制度、条件和决定的总和,是党内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通俗地说,就是党内的规矩,或者说党规党法。它的主要内容包括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经济纪律、人事纪律和外事纪律等八个方面。全体共产党员必须全面遵守这八个方面的纪律。作为通行费征管单位的基层党支部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我认为必须有重点地严格遵守以下几方面的纪律。

一、党的政治纪律。就是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方针,坚决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党的组织纪律。就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不搞家长制、一言堂,不侵犯党章赋予党员的各项权利。

三、党的群众纪律。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不以权谋私,不侵犯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权利。要坚持深入一线,经常与收费员工交心谈心,主动帮助解决员工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虚心接受员工的合理化建议,并积极组织落实。

四、党的保密纪律。就是要严守党和国家秘密。具体到本职工作中就是对征收工作动态、打击换卡和假冒军车逃费的有关技术信息等要严格保密,绝不向外泄露。

五、党的经济纪律。就是要严格遵守通行费征收政策和标准,坚决做到“应征不漏、应免不征”;督促工作人员将通行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不截留挪用;站内各种经费开支公开透明,坚决执行报批制度;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坚决抵制各种诱惑;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员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起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总之,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带头学习和遵守党的章程,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党性原则,坚决维护、加强和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努力推动通行费征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一个涉及党的建设各方面的系统工程,要使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学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我认为首先要确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态度,切实从以下几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要把好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当前,在一些党员干部中出现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作为中共党员,共产主义是我们应该秉持的理想信仰。我们要像宗教徒对待宗教信仰一样虔诚、真信、笃信,真正把共产主义作为我们毕生的追求,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清规戒律”,切实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党规。我们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主义信仰,要不断提升思想境界,摒弃名利诱惑,把党组织的需要作为自己不懈努力的方向,切实解决好理想信念问题。

二、要坚持党性至上。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高度,切实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意识。一方面要以党和国家的事业为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定政治立场,坚守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xx县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另一方面要谨言慎行,始终把党性摆在第一位,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个人与工作、个人与同事之间的关系,彻底摒弃山头主义、圈子文化、利益输送。要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干的事情坚决不干,不随波逐流,不信口开河,站在党的立场说话,与党同心同德,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和道德准则,把自己的命运和党的命运连在一起。

三、要切实履行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义务。入党就意味着多了一份责任和义务,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必须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入党誓词,就是我们履行党员义务的承诺和誓约,必须严格遵守。党组织不是私人俱乐部,不是来去自由的“自留地”,加入中国共产党就是加入了一个有着铁的纪律的政党组织,党员作为党的肌体和细胞,其前途命运与党的前途命运休戚与共。对党员干部来说,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纪律底线,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最基本的义务。党员干部要健康成长,必须守住底线,做到懂规矩、守纪律。真正把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作为党员的自觉行动。

四、要对党忠诚。忠诚是党员干部的政治操守和政治生命。对党忠诚就是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要光明磊落、襟怀坦荡,对党没有私心,不怀二心,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忠于自己的选择,忠于组织,忠于自己入党时的誓言,初心不改、忠贞不二,不说假话。即使在工作和生活中出现问题、发生错误,也必须如实向组织汇报,争取组织的正确处理。必须把对党忠诚放在重要位置,始终与党同心同德,特别是在涉及重大原则立场、观点等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同频共振,保持清醒的头脑,站稳政治立场,做到政治上坚定、思想上同心、行动上同向。

五、要及时纠正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人和事,要敢于斗争,敢于严肃追责问责。特别是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中,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追根问底、敢于动真碰硬,坚决不搞一团和气、相互吹捧,不搞“好人主义”,不以假和谐掩盖不讲原则、不讲批评、不讲斗争的事实。要敢于亮剑,对发现的问题要严正指出、坚决斗争。严格对照检查自己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真正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六、要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当前,最核心、最根本的原则就是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们必须准确地认识这项基本原则。下级党委只能是贯彻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而不能说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上下级关系是同志关系、同事关系,也是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关系。下级对上级领导不正确的打招呼、谋私利的违法乱纪行为,就必须抵制,否则就是狼狈为奸、沆瀣一气。

七、要肩负起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的主体责任。一个地方一个部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严明程度,取决于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是牛鼻子,是政治生态的源头。各级党组织要从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提高认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首先,作为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桃李不言,下自成蹊。领导干部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个地方、一个单位才有良好的政治生态。其次,要肩负主体责任,管好队伍、带好班子。肩负主体责任,必须要敢抓敢管,敢匡正。再次,要树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用人导向。用干部、带队伍是执政的基础性工程。选人用人上,一定要坚持严格、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标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首要标准、底线要求,必须加大力度,严之又严。

遵规守纪是共产党员的基本政治义务。在新的伟大时代,一名党员要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并将其落实到行动中,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维护中央权威,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为建设“三个远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党的以来,反复强调,政治纪律是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我们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是维护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的根本规定。严明政治纪律,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责任、敢于担当,切实增强大家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4月23日,颜德海主任带领丰店镇中学党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了吴大许局长和镇党委书记颜晓军同志的讲话精神。通过学习,我深有体会,认真对照自己并联系工作实际,发现自己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坚持勤学笃行,增强政治自觉。

同志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一些人在遵守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上出现问题,甚至堕落为腐败分子,说到底就是把“革命理想高于天”抛在脑后,精神缺钙,“总开关”失灵。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学习教育入手,教育引导大家坚定理想信念、遵守政治纪律、树立优良作风,抓住了根本、切中了要害。坚定理想信念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一辈子去磨练和洗礼、去坚守和追求。必须从经受“四大考验”、防止“四种危险”的高度,自觉把标准定得更高、尺子把得更严、功夫下得更深,持之以恒抓好思想理论建设这个根本、党性教育这个核心、道德教育这个基础,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始终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勤于学。思想觉悟不会随着年龄增长而自然提高,党性修养也不会随着职务升迁而自然增强,而需要坚持不懈学习、终生付出努力。学习必须知道学什么、怎么学、为什么学。当前,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有收获,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同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原原本本学、反复持久学、结合实际学,不能大而化之,触及不到灵魂,做到学习一次思考就深入一次、认识就深化一次。通过深化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更加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党的以来,反复强调,政治纪律是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我们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是维护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的根本规定。严明政治纪律,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责任、敢于担当,切实增强大家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4月23日,颜德海主任带领丰店镇中学党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了吴大许局长和镇党委书记颜晓军同志的讲话精神。通过学习,我深有体会,认真对照自己并联系工作实际,发现自己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坚持勤学笃行,增强政治自觉。

同志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一些人在遵守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上出现问题,甚至堕落为腐败分子,说到底就是把“革命理想高于天”抛在脑后,精神缺钙,“总开关”失灵。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学习教育入手,教育引导大家坚定理想信念、遵守政治纪律、树立优良作风,抓住了根本、切中了要害。坚定理想信念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一辈子去磨练和洗礼、去坚守和追求。必须从经受“四大考验”、防止“四种危险”的高度,自觉把标准定得更高、尺子把得更严、功夫下得更深,持之以恒抓好思想理论建设这个根本、党性教育这个核心、道德教育这个基础,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始终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勤于学。思想觉悟不会随着年龄增长而自然提高,党性修养也不会随着职务升迁而自然增强,而需要坚持不懈学习、终生付出努力。学习必须知道学什么、怎么学、为什么学。当前,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有收获,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同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原原本本学、反复持久学、结合实际学,不能大而化之,触及不到灵魂,做到学习一次思考就深入一次、认识就深化一次。通过深化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更加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慎于言。作为教师,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必须以政治纪律为准绳,真正做到在党为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心中要装着党、想着党,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始终站在党的立场说话,始终与党同心同德,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与党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以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就是要确立纪律和规矩的权威,遵从纪律和规矩,不违纪、不逾矩。当前,领导干部要按照同志在xx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的“五个必须”要求,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

树立政治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守纪律、讲规矩,第一位的要求就是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同地区、部门、行业的工作虽然有其特殊性,但在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不能有丝毫含糊,不能各行其是,搞这样那样的变通。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反腐败斗争。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就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积极贯彻中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树立团结意识,努力维护党的团结。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大局。党的纪律是有利于党的工作大局的纪律,党的规矩是有利于维护党的团结局面的规矩。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内决不容忍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领导干部在组织路线和用人问题上,必须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只要是德才优秀的干部,无论来自哪湖哪海,都要人尽其才、用当其时;只要是忠实于党的同志,无论和自己有无“交集”,都要用其所长、充分使用。

树立程序意识,严格遵循组织程序。领导工作是在一定的组织系统中进行的,是在一定的制度规则中开展的,由此保证各级党组织工作的正常秩序。这些制度规则就是党的规矩,有些已成为刚性的纪律。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懂得组织运行的程序,明确自己的权限,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违规用权、擅自越权,表面上看尝到甜头、办成了事,但破坏组织秩序,造成不良后果,留下严重隐患。守规矩,就要讲程序,组织程序凝结着党的工作规律,不可置之不理。

树立组织意识,坚决服从组织决定。纪律是维护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的有力武器,规矩是增强党员干部组织观念的有效手段。守纪律、讲规矩就要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即使是领导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也必须服从组织,不能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党的战斗力需要铁的纪律来维系,对组织决定不能“选择性服从”,顺其心愿的就服从,不合心愿的就不服从。需要强调的是,树立组织意识,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决不允许违背组织决定另搞一套;领导干部可以对组织决定通过组织程序发表不同意见,但不能采取其他违背组织决定的行动。树立原则意识,有效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一些领导干部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参与腐败、合谋腐败、寻租腐败,教训极为深刻。这表明不仅领导干部本人要守纪律、讲规矩,而且要让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守纪律、讲规矩。新形势下,管好领导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已成为党的重要规矩。树立原则意识,就是要按照同志指出的那样,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不能公私不分,把公权力用于回报私情;不能情大于法,因感情因素而有失公正;不能利压倒法,为谋取私利而罔顾国法。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一个涉及党的建设各方面的系统工程,要使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学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我认为首先要确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态度,切实从以下几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要把好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当前,在一些党员干部中出现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作为中共党员,共产主义是我们应该秉持的理想信仰。我们要像宗教徒对待宗教信仰一样虔诚、真信、笃信,真正把共产主义作为我们毕生的追求,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清规戒律”,切实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党规。我们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主义信仰,要不断提升思想境界,摒弃名利诱惑,把党组织的需要作为自己不懈努力的方向,切实解决好理想信念问题。

二、要坚持党性至上。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高度,切实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意识。一方面要以党和国家的事业为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定政治立场,坚守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xx县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另一方面要谨言慎行,始终把党性摆在第一位,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个人与工作、个人与同事之间的关系,彻底摒弃山头主义、圈子文化、利益输送。要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干的事情坚决不干,不随波逐流,不信口开河,站在党的立场说话,与党同心同德,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和道德准则,把自己的命运和党的命运连在一起。

三、要切实履行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义务。入党就意味着多了一份责任和义务,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必须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入党誓词,就是我们履行党员义务的承诺和誓约,必须严格遵守。党组织不是私人俱乐部,不是来去自由的“自留地”,加入中国共产党就是加入了一个有着铁的纪律的政党组织,党员作为党的肌体和细胞,其前途命运与党的前途命运休戚与共。对党员干部来说,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纪律底线,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最基本的义务。党员干部要健康成长,必须守住底线,做到懂规矩、守纪律。真正把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作为党员的自觉行动。

四、要对党忠诚。忠诚是党员干部的政治操守和政治生命。对党忠诚就是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要光明磊落、襟怀坦荡,对党没有私心,不怀二心,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忠于自己的选择,忠于组织,忠于自己入党时的誓言,初心不改、忠贞不二,不说假话。即使在工作和生活中出现问题、发生错误,也必须如实向组织汇报,争取组织的正确处理。必须把对党忠诚放在重要位置,始终与党同心同德,特别是在涉及重大原则立场、观点等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同频共振,保持清醒的头脑,站稳政治立场,做到政治上坚定、思想上同心、行动上同向。

五、要及时纠正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人和事,要敢于斗争,敢于严肃追责问责。特别是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中,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追根问底、敢于动真碰硬,坚决不搞一团和气、相互吹捧,不搞“好人主义”,不以假和谐掩盖不讲原则、不讲批评、不讲斗争的事实。要敢于亮剑,对发现的问题要严正指出、坚决斗争。严格对照检查自己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真正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六、要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当前,最核心、最根本的原则就是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们必须准确地认识这项基本原则。下级党委只能是贯彻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而不能说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上下级关系是同志关系、同事关系,也是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关系。下级对上级领导不正确的打招呼、谋私利的违法乱纪行为,就必须抵制,否则就是狼狈为奸、沆瀣一气。

七、要肩负起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的主体责任。一个地方一个部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严明程度,取决于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是牛鼻子,是政治生态的源头。各级党组织要从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提高认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首先,作为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桃李不言,下自成蹊。领导干部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个地方、一个单位才有良好的政治生态。其次,要肩负主体责任,管好队伍、带好班子。肩负主体责任,必须要敢抓敢管,敢匡正。再次,要树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用人导向。用干部、带队伍是执政的基础性工程。选人用人上,一定要坚持严格、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标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首要标准、底线要求,必须加大力度,严之又严。

遵规守纪是共产党员的基本政治义务。在新的伟大时代,一名党员要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并将其落实到行动中,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维护中央权威,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为建设“三个远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党员干部守纪律是党的自身纯洁的要求。党员干部守纪律,就是要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各项纪律规定,并坚持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纪律,党的纪律是自觉的纪律。遵守党的纪律就是服从党和人民的意志,就是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就是尽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强化纪律意识和服从意识,突出自觉地遵守纪律。党员干部讲规矩是保证党的政令畅通的要求。党员干部懂规矩,就是要懂党的规矩,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党员干部离开了规矩的约束,工作就会出这样那样的问题,就很难避免犯这样那样的错误,而只有懂规矩,我们才能保证党的政令畅通。

一是在政治上守纪律、讲规矩。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在政治上做一个明白人。始终保持头脑清醒,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同组织保持一致。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明辨是非,坚持原则,同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行为旗臶鲜明地作斗争,做党的理论的忠实实践者,方针路线的坚决执行者,政策原则的坚定维护者,确保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是在工作中守纪律、讲规矩。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程序、按规矩办事,该沟通沟通,该请示请示,该汇报汇报,不能随心所欲,乱了章法。要时刻保持工作上的主动性,带头倡导雷厉风行、立说立行的工作作风,要有一种孜孜以求、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各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把事情想在前头,把工作做在前头。

三是在生活上守纪律、讲规矩。要注重修养,明荣知耻,讲操守,重品行,始终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要注意生活小节,无论衣着打扮,还是言谈举止,都要与自己的身份相适应,警惕潜移默化的腐蚀作用,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把住小节、守住底线。

总而言之,我们必须坚持群众路线不能停。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任何偏离群众的行为,都是注定要失败的。因此身为基层干部,要时刻不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一是要坚持每月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在点滴工作中,为村庄建设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二是当群众有困难,及时帮忙解决困难。如,做好极端恶劣天气和节假日的值班工作,接到群众来电,及时处理和反馈。三是工作要时刻接受群众的监督,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

“三严三实”,核心要义就是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推进正风反腐的重要使命,尤须在用权、做事、履职中做到求真务实,切实用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

强化责任意识,守土尽责。xx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勇于直面问题、敢于碰硬,突出主业主责,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强化法规意识,依规治党。要按照“小事问责立规矩、违规追究挺纪律、违纪查处严惩戒”的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规矩管住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严肃问责,让法规制度的力量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得到充分释放。要严格贯彻执行党章,继续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加大制度贯彻执行力度,不让法规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要严格依纪依规加强纪律审查工作,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强化纪律意识,严肃执纪。坚持狠打“老虎”、快拍“苍蝇”,严肃查办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严查职级不高但影响较大、金额不多但性质恶劣、事情不大但反映强烈的案件。对违反纪律和规矩的人和事从严执纪、严肃处理,一把尺子量到底。严格落实“一案双查”等制度,做好纪律审查的下半篇文章。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深入治理庸政、懒政、怠政,反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加大明察暗访和公开曝光力度,以严的纪律、严的规矩、严的制度管住干部,使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强化从严意识,抓早抓小。抓早抓小,既是对违纪违法问题规律认识的深化,也是严格管理、保护干部的有力措施。“小节”不可“小视”,“破法”必先“破纪”。只有通过抓早抓小,及时“扯袖子”,强化“小事”问责,抓“小过”;纠正“节点”之风,抓“小节”;关注“不勤政”行为,早告诫;做到执法前置,早预防;执行约谈制度,早提醒,切实加强日常监督,严格执纪、动辄则咎,才能有效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近期,兵团纪委、兵团党委宣传部印发通知,对兵团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作出部署。各级党组织要把《论述摘编》作为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学习培训教学内容,要坚持学用结合,通过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要深刻领会学习贯彻《论述摘编》的重要意义。党的以来,高度重视加强党的建设,从党和国家全局高度出发,围绕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发表了一系列思想深刻、内涵丰富、要求明确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学习实效。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论述摘编》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好、学习好、贯彻好,确保《论述摘编》精神迅速传达到全体党员。要抓好集中学习,把《论述摘编》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列入党课和党员学习计划,采取组织生活会、专题辅导讲座、读书会、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习,全面领会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在学习上先一步、认识上深一层,切实发挥表率作用。要通过学习宣传,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真正把党的纪律要求刻印在心上,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自觉遵守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等党内法规制度,树立起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

三要坚持学用结合,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论述摘编》同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做到带着问题学习,对准问题思考,真正学深学透、融会贯通。要紧跟中央、兵团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对照“两个责任”清单内容,搞清楚为什么要负责,真正认识到落实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搞清楚负什么样的责,真正做到知责明责尽责;搞清楚怎样负好责,做到“一把手”带头履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搞清楚如何问责,创新方式明确职责,精细精准进行问责,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兵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三转”,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以新修订的两部党内法规为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也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进一步强调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早学一步、深学一层,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今天,五位“一把手”将就如何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谈一谈心得体会。

做党纪党规的坚定执行者。

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执行好、落实好。

一是坚持履责担责。党委要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广泛宣传教育,推动贯彻执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严格自律,时刻把党纪党规牢记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上。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切实把贯彻落实工作抓实抓好抓到位。

二是坚持严抓严管。坚持把严的标准和要求融入到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在“全面”和“从严”中推动落实,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要坚持铁律管干部、铁腕抓作风,从严从实,认真较真,对顶风违纪、贪污腐化的从严查处,对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的从严问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要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着力完善和落实“三个一律”、“一线工作法”等,以公开透明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以有为有位的导向激励干事创业,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三是坚持自警自律。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行动上的高度自觉,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始终做到自警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带头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时时处处事事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特别是要按照《准则》和《条例》明确的八个方面要求、六个方面纪律,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把住欲望关,净化朋友圈,管好身边人,涵养高品位,真正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力践于行。

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体现于绩。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既开列了“正面清单”,又开列了“负责清单”,较之以往有了更强的思想引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加有利于促使党员干部由“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转变。就县级基层而言,要让《准则》《条例》落地生根,必须全覆盖抓学习、全过程建制度、全身心担主责。

一是全覆盖抓好学习,让《准则》《条例》内化于心。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渠道,利用各式宣教平台,广泛开展《准则》《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通过学习补牢精神之“钙”,正确理解“纪律”与“法律”的关系,自觉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

二是全过程建制度,让《准则》《条例》外化于行。一方面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新准则和条例来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敬畏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带头接受监督,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另一方面以条规为方向,进一步细化完善人、财、物、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是全身心担主责,让《准则》《条例》体现于绩。县委将全面担当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机制、责任倒查机制、严格问责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与绩效考核更加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各级党组织的综合考评和干部任用的重要指标来衡量,全力推动党建与发展工作两手抓、两促进。

坚持高线守住底线。

对这样一个经济大县、党员大县、干部大县而言,要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准则》、《条例》,必须做到认识更深刻、行动更扎实,真正让纪律释放出沉潜的力量。

一是知义。不但要原原本本学《准则》与《条例》,熟知要义,更要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标准树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才能在“三大建设”中让党员干部筑牢“防火墙”。

二是知行。《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我们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在“三大建设”过程中,各项行为举措都要在纪律边界内运行,特别是对行政审批、招投标及平台公司规范运行等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做到“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纪律监管。

三是知责。以《准则》与《条例》为标尺,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将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审查、司法处理有效结合,不回避、不袒护,做到抓早抓小,快处快结,保持了强大的震慑力,切实把纪律严起来、立起来。

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把党的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并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要求更严,意义非常重大,是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

当好践行者。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新修订的两部党内法规是中国共产党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全党必须一体遵循。新《准则》虽短短仅有281字,但内涵丰富、意义明确、一目了然。新《条例》明确了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高标准、严要求、广覆盖。党委要带头遵守《准则》,落实《条例》,作为住建委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把个人摆在住建发展大局中,立足住建实际,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躬身而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亲自挂帅出征、谋篇布局,做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强大后盾。

当好推动者。党委担负起主体责任,除了要守住纪律底线之外,更要敢于担当、敢于作为,做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的推动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仅包括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党委还要推动新《准则》《条例》贯彻落实到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纪律立党、人才兴党等管党治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坚决抵制违反《准则》《条例》的行为,狠刹选人用人、三重一大、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等领域环节的不正之风。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推动住建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强化三种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党委书记,必须强化三种意识,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好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提高责任意识。要牢固树立“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扭转“党风廉政建设归纪委管”、“重业务工作、轻廉政建设”的思想误区。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抓责任具体化,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任务。

增强担当意识。要在干事上敢于担当,在管人上敢于担当。“监督源于关爱”,要强化“严格要求是对干部负责”的理念。关键时刻要敢于站出来、敢于亮剑,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不能因为怕得罪人、丢选票、伤和气,就当老好人,对违纪行为、腐败现象视而不见,爱惜自己的羽毛。

强化规则意识。要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制度,用制度规范用权,用制度约束自己,用制度约束家人和身边朋友,用制度加强管理;带头自觉维护制度,切实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为干部群众做出榜样,形成自觉遵守和维护制度的良好风气。

今天是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第一期党校培训班的第四讲课,在这次的党课学习中,陈亚丽老师向我们介绍了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通过认真听取陈老师的讲解,我们认识到: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无产阶级政党在实践中逐步形成、发展和完善起来的。纵观其发展史,一直要追溯到马克思和恩格斯时期。其后,由列宁明确提出了民主集中制这一完整的科学概念。在中国,我们经历了四个时期。第一阶段,由1927-1935年,我们党确定通过“党步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第二阶段,1935-1957年,由毛泽东提出“四个服从”、“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依靠实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去发动全党积极性”。并在1954年的第一部宪法中明确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三阶段,1957-1978,这一时期党的民主集中制出现了严重挫折。第四阶段,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现在,我们当充分吸取了历史的经验教训,深化了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在坚持和健全这一制度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现在我们了解到,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四个服从的原则,选举原则,党的基本领导体制原则,处理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关系的原则,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禁止个人崇拜的原则。那么,民主和集中究竟有什么关系呢?通过教授的介绍,我们认识到,党内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志、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而发展党内民主必须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党内集中就是全党一直、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总之一句话,他们的关系是集中必须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民主也必须建立在集中的指导之下。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的辨证关系。

同时,加强党的纪律性是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它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经济纪律。特别值得强调的是党章,它是党的最高纪律,是党内生活和党的活动的基本原则。汪继平教授告诉我们,这些纪律总结起来有自觉性、统一性和铁的纪律的特点,并且自觉是基础,铁的纪律是保证,二者相互依存。

而谈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时他引用了话“我们现在是腐败等到遏制、标本兼治取得成就、反腐任务艰巨的现状”。他指出,反腐要做到标本兼治,即加强思想教育,培养全体党员纪律观念;通过制度建设,让腐败分子无可乘之机;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依法惩处违法犯罪的分子。

陈亚丽老师的话如春风化雨般震撼我们的心灵,如醍醐灌顶般让我们顿悟:学习上要分勤奋刻苦、求知中要认知理论、思想上要坚定信仰、生活中要实践行动。总之,让我们拿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以主人公精神参加党内活动,按照民主集中原则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我们默默立下誓言:一定要努力增强纪律观念,提高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自觉坚持“四个服从”!

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也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进一步强调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早学一步、深学一层,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今天,五位“一把手”将就如何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谈一谈心得体会。

做党纪党规的坚定执行者。

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执行好、落实好。

一是坚持履责担责。党委要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广泛宣传教育,推动贯彻执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严格自律,时刻把党纪党规牢记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上。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切实把贯彻落实工作抓实抓好抓到位。

二是坚持严抓严管。坚持把严的标准和要求融入到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在“全面”和“从严”中推动落实,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要坚持铁律管干部、铁腕抓作风,从严从实,认真较真,对顶风违纪、贪污腐化的从严查处,对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的从严问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要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着力完善和落实“三个一律”、“一线工作法”等,以公开透明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以有为有位的导向激励干事创业,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三是坚持自警自律。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行动上的高度自觉,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始终做到自警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带头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时时处处事事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特别是要按照《准则》和《条例》明确的八个方面要求、六个方面纪律,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把住欲望关,净化朋友圈,管好身边人,涵养高品位,真正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力践于行。

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体现于绩。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既开列了“正面清单”,又开列了“负责清单”,较之以往有了更强的思想引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加有利于促使党员干部由“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转变。就县级基层而言,要让《准则》《条例》落地生根,必须全覆盖抓学习、全过程建制度、全身心担主责。

一是全覆盖抓好学习,让《准则》《条例》内化于心。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渠道,利用各式宣教平台,广泛开展《准则》《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通过学习补牢精神之“钙”,正确理解“纪律”与“法律”的关系,自觉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

二是全过程建制度,让《准则》《条例》外化于行。一方面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新准则和条例来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敬畏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带头接受监督,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另一方面以条规为方向,进一步细化完善人、财、物、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是全身心担主责,让《准则》《条例》体现于绩。县委将全面担当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机制、责任倒查机制、严格问责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与绩效考核更加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各级党组织的综合考评和干部任用的重要指标来衡量,全力推动党建与发展工作两手抓、两促进。

坚持高线守住底线。

对这样一个经济大县、党员大县、干部大县而言,要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准则》、《条例》,必须做到认识更深刻、行动更扎实,真正让纪律释放出沉潜的力量。

一是知义。不但要原原本本学《准则》与《条例》,熟知要义,更要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标准树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才能在“三大建设”中让党员干部筑牢“防火墙”。

二是知行。《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我们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在“三大建设”过程中,各项行为举措都要在纪律边界内运行,特别是对行政审批、招投标及平台公司规范运行等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做到“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纪律监管。

三是知责。以《准则》与《条例》为标尺,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将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审查、司法处理有效结合,不回避、不袒护,做到抓早抓小,快处快结,保持了强大的震慑力,切实把纪律严起来、立起来。

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把党的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并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要求更严,意义非常重大,是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

当好践行者。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新修订的两部党内法规是中国共产党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全党必须一体遵循。新《准则》虽短短仅有281字,但内涵丰富、意义明确、一目了然。新《条例》明确了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高标准、严要求、广覆盖。党委要带头遵守《准则》,落实《条例》,作为住建委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把个人摆在住建发展大局中,立足住建实际,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躬身而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亲自挂帅出征、谋篇布局,做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强大后盾。

当好推动者。党委担负起主体责任,除了要守住纪律底线之外,更要敢于担当、敢于作为,做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的推动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仅包括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党委还要推动新《准则》《条例》贯彻落实到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纪律立党、人才兴党等管党治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坚决抵制违反《准则》《条例》的行为,狠刹选人用人、三重一大、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等领域环节的不正之风。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推动住建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强化三种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党委书记,必须强化三种意识,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好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提高责任意识。要牢固树立“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扭转“党风廉政建设归纪委管”、“重业务工作、轻廉政建设”的思想误区。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抓责任具体化,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任务。

增强担当意识。要在干事上敢于担当,在管人上敢于担当。“监督源于关爱”,要强化“严格要求是对干部负责”的理念。关键时刻要敢于站出来、敢于亮剑,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不能因为怕得罪人、丢选票、伤和气,就当老好人,对违纪行为、腐败现象视而不见,爱惜自己的羽毛。

强化规则意识。要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制度,用制度规范用权,用制度约束自己,用制度约束家人和身边朋友,用制度加强管理;带头自觉维护制度,切实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为干部群众做出榜样,形成自觉遵守和维护制度的良好风气。

这一次的党课,政治与行政学院的冼xx老师给我讲的主要是。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与纪律。他用苏共的历史等事实说明一切,先讲了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它体现了无产阶级的鲜明个性,是无产阶级政党在建党实践中逐步形成、发展和完善起来的,它主要内容包括六条原则,是我们党处理党内关系的最高准则,是我们党八十多年来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丰富经验的结晶。党的纪律是自觉的纪律,同时又是铁的纪律,还是自觉的纪律和铁的纪律的辩证统一的关系。在新时代之下,我们还要从严治党,坚决反对腐败。这就要求我们要正确认识腐败产生的根源,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成绩和面临的形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大反腐败工作的力度,同时加强制度建设,让腐败分子无可乘之机,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依法惩处违法犯罪的腐败分子。

只有坚持这些基本原则,才能在党内造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对于集中和民主有着辨证统一关系,所谓党内民主,是指党员和党的组织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所谓党内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就要正确理解和处理民主和集中的关系。

关于党的纪律,它有两个极其鲜明的特征:自觉性和严肃性,前者是指党的纪律是依靠全体党员的自觉遵守,后者指党的纪律具有强制性,以服从为前提,同时具有统一性,即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党组织有其自身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提高自身的思想认识,增强对党组织的认同感,有效的发挥党内民主,需要充分的发挥自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民主集中制,用民主集中制来维护中央的权威,进一步促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党组织是一个先进性组织,党的核心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作为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体现,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是自觉的纪律,同时又是铁的纪律,更是自觉的纪律和铁的纪律的辩证统一的关系。

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我们必须对党有个正确的认识,明确党建设的目标,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制度和纪律。增强对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以一个真正的主人翁的态度参加党内活动,增强党纪观念,坚持民主集中制,才能更好的推动党组织的发展、壮大。如果一个组织缺少纪律,那么她必定是没有生命力的,我们要时刻把党的纪律牢记在心,不断地检查自己的思想,行为,做到每时每刻按党的纪律做事,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地完善自我,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为将来的社会主义建设大业做好充分准备。

增强责任意识,坚守主体责任,率先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执纪监督的专门机关,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就必须率先在纪检监察机关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面。要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把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成为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的机关。各级领导班子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者,又是机关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必须以实际行动把主体责任履行好。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班子成员都要知责明责履责,切实带好队伍。

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完整

十九大召开提出“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即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兴则国兴,法志强则国强。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成败离不开法律的约束。习近平总书记曾说:“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律必须让全社会尊重、遵守,不可逾越,而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必须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积极推进加强党的领导化、法制化,不断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保持我国长期稳定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往正确方向发展。《党章》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着我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唯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

法“平之如水,从水”,即法的标准是公平正直。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就是要求我们必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人民群众才能真正感受到凡事有规可依,公平公正。

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范文

11月16日出版的第22期《求是》杂志发表习的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文章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在社区工作中更要坚持法制化治理社区,比如近期社区党员、居民共同学习的“四条例一法规”,其中包括“北京市垃圾分类条例”、“物业法”“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民法典》,充分说明了要坚持依法治社区,让居民群众都懂法,用法。社工也更应该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法律规定的积极去开展,法律不允许的坚决不做。要坚持依法治理和以德治理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区建设,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各项社区工作事务。

一、广泛宣传,利用社区内的宣传栏、黑板报、群或者入户讲解等开展线上线下的法律宣传,让居民加强法律意识。

二、统筹协调,联系辖区单位和党建协调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开展各类知识讲座,例如国税局开展税务知识讲座,使居民活学活用。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组织辖区幼儿园、餐饮单位等开展和他们息息相关的活动,从活动中了解法律知识,加强法律意识。

把社区工作做扎实,法律是基础,居民群众的各类需求日益提高,更应该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水平。加强思想引领,使党员和居民凝聚一心,坚持人人平等,不断推动各项工作的发展。

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心得体会优选

中共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预示着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将建立起来一个新的体系——“法治体系”。

自1997年的十五大提出要在20xx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来,我党一直在不断地推进法律体系的建设,时至今日这一目标已如期实现;此次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中国未来要形成“法治体系”,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

“法治体系”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应包含多方面内容:排在第一位的是党的依法执政,然后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会共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法治体系”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面法治化。其意义在于充分保障公民权利、提升公共决策绩效、建设和谐社会、维持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报告确立科学发展观为党的指导思想,这也意味着中国的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将从“国本”法律观回归“人本”法律观。这一法律观将使中国法治在价值理念上发生重大变化。

自十七大以来,我国的法治工作有两项基本成就:一是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中国仅用三十几年时间就走过了他国三百年走过的道路,改革开放之初“无法可依”的局面已不复存在。二是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其成就可与经济相媲美。

虽然我们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也应当看到目前我们仍存在一些问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法律的实施特别是法律准确、有效、全面、统一的实施就成为法治建设新的主要矛盾。中国建设法治国家已进入攻坚时期,因此这些都是不容忽视的,也是必须要解决的。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判断起点而以公平正义为判断重点的一种逻辑推理方式。其包含四方面内容并要相统一:“合法性思维”,即任何行政措施的采取、任何重大决策的作出都要合乎法律;“程序思维”,要求权力必须在既定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权利义务思维”,即以权利义务作为设定人与人关系及人与公共权力关系的准则;“公平正义思维”,即公权力要以追求、维护公平与正义为价值尺度。

报告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就是要用平等的宪法原则去“反人治”“反特权”“反腐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是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

报告强调的就是要把领导干部已习惯的行政思维、领导思维、管理思维转变为法治思维。领导干部要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应成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和管理社会的基本功。

中共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其中法治又有新目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中国法治建设有三个关键问题:一解决党的依法执政问题,只要党能够依法执政,法治国家就有保证;二是建成法治政府的问题,只要能够依法行政,法治国家就有希望;三是司法公正问题,只有公正司法,人们才会信赖法律。

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要注意两个“权威”一是法律的权威,即宪法法律至上;另一个是司法的权威,它是维护法律权威的权威。没有后一种权威,前一种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司法是法治的“最后一道防波堤”。

报告就此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应继续深化司法职权配置,把法治的重心建立在司法之上,党和国家要逐步习惯通过司法实现长期执政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宪法赋予的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落到实处;通过提升司法机关的政治地位和落实其宪法地位来树立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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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20__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是很看重依法治国的,讲得也比较多。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

法治建设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要紧紧抓住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要推进严格执法,理顺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作为基层工作者,我们要充分的认识法律的重要性,普法的重要性。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法治观念,培植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即“知法守法学法用法”。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作。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基础。在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上开展的依法治理,是亿万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管理公共事务、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创造性法治实践活动,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是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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