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的权利大全(19篇)

时间:2023-12-02 07:10:39 作者:LZ文人

范文范本是一种通过阅读和分析他人的优秀总结来提高自己写作能力的有效途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的范文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请注意,这些范文范本仅供参考,只是一种写作的示范和启发,并不是唯一的正确答案。在写作时,大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运用,发挥个人的创造力和独特观点。希望这些范文范本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帮助,让大家写出更好的作品。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党员权利和义务

作为一名大学生党员,理应作为老师和同学间的桥梁,在各项事务中贡献自己,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要长久的发挥我们党员的带头性和先进性,我们就要不断的提高自身的素养,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我们就必须熟知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用辩证法的观点来看,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的。只有切实的履行党员义务,才能拥有党员权利。如果不能拥有权利,那么义务也就不能更好的履行。所以我们必须要正确的履行党员的义务,同时也正确的行使党员权利。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对党员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党章,我们党员要履行学习义务、实干义务、奉献义务、守纪义务、治党义务、宗旨义务、道义义务。履行这八大义务,是我们的天职,使我们向党组织做出的庄严承诺。在我看在,作为一名学生党员,我们应该不断的加强对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深入学习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切实提高我们的党性修养。作为学生,虽然不能直接参与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但是我们在学校应该积极的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专业技能,为将来走上岗位打下坚实的铺垫。在学校里,我们应该注意集体利益高于一切,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克己奉公,多做奉献。同时我们应该自己遵守党的纪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的完善自己。

同样,我们党员也有八大权利,包括商讨党的政策问题,揭发、检举、提出建议,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等。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是一样的,每一个合格的党员都应该做到,且要做好!党员权利,不等于特权,也不应该放弃。我们学生党员,不应该把党员作为自己头顶的一顶光环,戴着这顶光环而在同学中胡作非为。也不应该认为我只要履行义务就行了,放弃了党员的权利。不论是哪种思想都是片面的不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精髓就是实事求是,这就要求我们学生党员要在组织的教育和监督下,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神圣权利。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们应当解放思想、开动脑筋,积极为党的工作建言献策。坚持真理坚持原则,勇于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积极参加党的会议,并在会议中积极讨论,起到一定的作用。

不断的加强学习,提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监督。同时,树立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行使权利。这样,我们党员才能切实做到正确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党员权利和义务

敬爱的党组织:

这一次的党课,陈__老师又给我们上了精彩绝伦的一课,这节课里我又学到了很多。这节课讲的主要是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在此之前,我一直误以为,党员就是要牺牲自己,牺牲自己的利益,舍小家保大家,以群众的利益为先,一直以为党员只有义务,却没认识到原来党员也可以有自己的权利。比如,党员有申诉的权利,当党员受到自己认为不符合事实的批评时,可以通过申诉,通过向党组织求助来为自己平反。老师说,在以前,党员比较少的年代,可能党员就意味着要帮助别人,但是随着现在党员的数量的增多,党员数量已达七千万,那么党员内部也出现了又困难的党员,因此,有困难的党员寻求党组织的帮助,寻求党员内部的帮助,也是合理的,正常的。所以,当我们自己有困难的时候,也应该积极去寻求帮助,确实,履行还义务固然重要,当是行使自己合理的权利也是必须的。因为,只有保全自己,才能为更多人做贡献。

老师还说,党校的学习不在于考试,而在于一只思考。通过党校的学习,我们可以有更多的思考,对党组织现状的思考,对自己现状,对自己行为的思考。老师举了一个例子。之前有两个同学是舍友,却因为一些小事闹矛盾。原来其中一个同学还是预备党员,辅导员知道后,给予了批评。辅导员的立场是,你连和同学之间的关系都未能处理好,从何谈得上是一个合格的预备党员?党员就是要和群众打交道,可是你却如此斤斤计较,以后如果成为一个党员,又如何和群众打交道?所以,我对党校的学习又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党校的学习,更多的是一种为自身素质的提高,一种思想觉悟的提高。

接下来,老师还谈了一个关于党员腐败的问题。他说,党员腐败在于任命机制。你被谁任命,自然就是对谁负责。可是现在的任命机制大多是上层任命,因此,党员的腐败也就是必然的了。这让我意识到。如果是为了消除党员的内部腐败,那就应该从机制上去找方法。如果机制上无法保证,那么腐败就永远无法解决。于是,我认识到,如果要寻求减少腐败的方法,就应该从机制上去找。抑制腐败,或许局就靠我们这一代人,至少我们应该努力去尝试,即使我们不能做得很好,但是至少要推动它进步到一个程度。

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我又认识到很多东西,学习到很多以前不知道的东西。同时,在学习得同时,我也对自身的情况进行了对比。我知道我在与同学相处这方面做的还不够好,因此我要更加努力,努力处理好和同学的关系。通过党校的学习,不断提升自己,不断寻求一种进步,这才是党校的意义。

党员权利和义务

敬爱的党组织:

这两次的党课,陈_和政治与行政学院的冼_老师分别给我们讲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和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与纪律。经过这两次党课的学习,我对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有了更深的理解。

虽说从初中的政治开始,我就一直在接触权利与义务这两个名词。但是,对于它们的认识却仅仅限于口头或者书面之上,对于它们的演变过程和实质意义一直未能真正的理解。从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到团员的权利与义务,再到现在党员的权利与义务都一样,没有深入的理解过。

上了这两次党课,在老师的精彩讲解下,才知道现在党员的权利是经过无数次会议的商讨和修改才得来的,是多么的来之不易啊。现在的党员权利主要有意见保留权、请求帮助权、参与权、建议权、知情权、监督权、申辩申诉权和选举与被选举权,党员权利不仅是一种利益价值和公共权益,而且是一种不等诉求和一种民主权利。可见,党员权利是多么的意义重大和弥足珍贵,是应该好好被保障跟行使的。

在行使党员权利的时候,陈少敏同志就给我们带了一个好头,以身作则的坚持自己的看法,不随波逐流,正确的行使了自己的党员权利。所以党员们应该好好地向陈少敏同志学习,正确慎重的行使自己的党员权利,发挥民主权利。

与此同时,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也是统一的。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党员义务和权利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因此,党员要想很好地履行义务,就必须正确地行使权利;同时党员要想充分享有自己的权利,也必须忠诚地履行党员的义务。所以,党在保障党员的权利时,党员也应该履行相应的义务。

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根据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党员个人必须服从党的组织,党员对党组织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每个党员和干部,必须按照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来处理个人问题决不能因私忘公,无比保证党员个人在行动上和精神上和党保持一致。

同时,无规矩不能方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更加有规范其思想和行动的规范体系,有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即是党的纪律,简称党纪。党的纪律规定了党员应当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对党员的活动和行为具有强制约束作用。因此,党员应该坚决遵守党的纪律,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维护党的纪律,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经过这次学习,才更加的明白权利永远伴随着义务。每个党员在享受权利的时候,同时也负担着义务。在生活中,最重要的就是兼顾权利与义务。保护自己与他人的权利,是党员应尽的义务。只有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权利,尽力完成自己的义务,才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

上党课,不是只是为了在教室里面听老师慷慨激昂的讲课,然后顺利考试过关成为一个积极分子。更重要的是,在上了党课之后,自己究竟有没有相应的觉悟,正如老师所说的,至少应该明白知道自己坐在教室里面上党课的理由。

_x。

__年_月_日。

党员权利

作为一个中国共产党党员,我一直认为,作为一员,自己不仅要提高自身的素质,更要保持敏感和觉察社会问题,为人民整体利益贡献自己的力量。当然,作为一个党员还有诸多权利,这些权利对于一个党员而言,不仅是硬性规定,更是党员自省、担当和责任的体现。在我的工作和学习中,不断领悟党员权利背后的意义,也在实践中体会着党员权利的责任和义务。

第一段:切实执行党的组织要求。

作为一个党员,首要的是要切实执行党的组织要求,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始终做到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不改。在开展活动、开会、分析问题等方面,始终按照党的组织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作为党员,在平时也要保持与党组织密切联系,关注和参与组织的各项决策、社会和国家事务,积极为组织的工作做出贡献。

第二段:维护党的声誉和形象。

一个党员的言行举止都是党的形象代表,在生活方方面面都应该注意自己的形象。我们党是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服务的,因此党员的行为举止也应该是为人民服务。在日常生活中,党员要切实做好总体形象,积极倡导文明礼仪、讲素质、守纪律,为党树立良好的形象,为党争优秀,这是一个党员的基本担当。

第三段:参与党内民主事务。

作为一个党员,除了切实执行党的组织要求和维护党的形象外,还要积极参与各类党内民主事务。党内民主事务包括党组织学习、民主评议和党员会议等,这些都是促进党组织和党员之间联系、增强党员整体意识,形成共识的重要途径。同时,通过这些途径,党员也可以向组织反映自身的问题和意见,真正实现党员权利的价值和维护自身权益。

第四段:主动参与到党和国家事务中。

党和国家的各项决策和活动,都是党员应该积极参与的事务。党员应该了解国家政策、经济状况、社会变化等情况,积极投身国家建设的各项工作,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特长,为推进国家建设、促进社会发展尽心尽力。作为一个党员,同时也要保持着敏锐的观察力和判断力,时刻注意宏观形势和微观变化,勇于表达个人意见,努力为国家拓展国际影响力和增强国民生活福利价值而努力。

第五段: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一个党员,应该有着高尚的思想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关注社会公益事务,在自己的力所能及范围内做好自己应尽的社会公益职责,为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贡献巨大的力量。如参与慈善义务、献血、优抚、环保、扶贫等公益活动,可以为家乡和社区做出微小的贡献,同时以实际行动,展示一个党员的精神风貌和正义担当。通过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不仅体现了党员参与社会的责任意识和社会化的价值观,也积极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温暖氛围。

总结:

作为一个中国共产党党员,要时刻切实执行党的组织要求、维护党的形象、参与党内民主事务、主动参与到党和国家事务中、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始终保持忠诚、敬业、担当、奉献等优秀党员素质,将党员权利和责任紧密联系起来,让党员工作与生活中的每一步,都是在践行着“共产党员的”的信念与行动!

党员权利和义务

敬爱的党组织:

这两次党课的主题分别是“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的组织制度和党的规律”。的确,尽管有着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强烈欲望,但是在此之前,我对党的认识真的还很不够、甚至只是表面的。每一次的党课的学习,都促进了我对党的进一步了解。

党员权利,原来并不是在有了党员就存在的。在19,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在中共党员身上有的更多的是使命。尽管在那个时候,中国共产党不是一个有合法权的组织,不是我们国家的执政党,但是我们党为了改善当时中国广大百姓的贫苦生活,彻底改变中国落后挨打、腐败的社会制度,义无反顾地在革命的道路走下去。今天,蒋老师讲了影视里一个例子,具体的我不是很记得了,大概是说中国共产党去在一次战斗中攻占了某个地方后,打开当地的一个仓库看到一堆鞋子衣物,讲的第一句话却是“我们发财了!”……他们看到衣服鞋子的反应,也许,在现在我们看来他们的反应太夸张了,但这也恰恰可以看出我们党在那个时候外在条件真的很差,物资很匮乏。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的党在不断的发展着、完善着。在这样的环境下,中共党员没有过多的去追求权利,想着的是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心系祖国、心系未来。

然而,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我们生活的许多方面水平都在不断的上升,更多的物资需求得到了满足。但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多少人做得到呢?且说“全心全意”,也不说我们是不是中共党员,就说“为人民服务”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中国的教育中,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是不可避免的。当然,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执政党,那么在他的基础教育中肯定也会涉及到“为人民服务”的。也就是说我们国家的人民几乎都是在“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中成长的。然而,真的都愿意去为人民服务吗?为了甚至连面都没有见过的人服务,这到底有多少人能够做到啊!不可否认的,这样的人是存在的,只是那应该也是少数吧!在生活中,我国的很多人,特别是很富裕的,对离开人世后留下的财产,不是贡献、甚至只是其中小小的一部分给社会上有需要的人,很多时候都是选择留给自己的子孙。在我们看来,财产是自己的东西,当然是自己留着,怎么可能给一个素未谋面的人。那么,这个时候谈何“为人民服务”。本是同根生,现在素未谋面却成为拒绝帮助,拒绝服务的理由。当然,还有更多极端的现象,比如“为人民币服务”,比如住房、医疗、上学成为三座大山……这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了呢?在我看来,也许是因为有些时候,上学是为了升学,中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迫切追求发展的时候,为了加快了教育的发展却忽略了质量的保证。我们党一直强调“为人民服务”,当然,很多事情要从小抓起,所以,我认为党在完善内部建设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普通群众的意识教育。

党员权利和义务

敬爱的党组织:

首先对于此次能够参加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三十二期党课培训,我深感荣幸,且感到十分高兴能在其他同学的考核、监督和帮助之下成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同时也十分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虽然至今党课已经圆满结束了,但我对党组织的先进理论和其他的一切东西的学习并没有结束。活到老,学到老,党的理论不断更新,党组织不断发展,我自然也不能固守之前学到的东西,而应随着党的步伐慢慢前进,走向更高更强更好的位置。

而党课过后我们入党积极分子自发组织学习思索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因为我们在成为正式党员之前,我们需要知道我们可以做什么和我们需要做什么。这个属于基本信息,是我们必须熟然于心的,不然遇到特定情况时,我们会不知所措,做了一些决定可能被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所不允许,甚至还会对党和人民的切身利益造成伤害。只有熟悉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我们才能游刃有余的处事。

以下列举下党员八项权利和义务中的各四条。八项权利:1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的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2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3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4.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义务: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作为新时代的入党积极分子,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发扬爱国精神和奉献精神,如何努力达到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如何在成为正式党员时,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并实现两者的统一,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也是我们应该去实现的一种人生追求和价值取向。

我们在学习的工程中,也深刻体会到,学习党员的权力和义务,对于现在这个富于挑战的时代,有着十分重要的教育意义和激励作用。但其间,我们也发现,有的同学或其他人甚至某些党员认为,作为我们学生党员,在党的行动义务方面,大都是党员干部和党员工作者才可以做到的,我们大学生由于环境、条件以及能力的限制,所能完成的义务和行使的权利并不很多。

发现了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展开讨论,查阅有关书籍和以往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对照参考,我们最终发现这一想法虽有道理,却仍有失偏颇。广州亚运会是祖国大陆甚至是亚太地区的体育盛事,对于东道主--广州来说,这是这个时期最重要的事。在亚运会期间,我们大部分入党积极分子除认真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外,还主动积极参加志愿活动,鼓励发动其他同学上街站岗提问问路等各种服务和在校内及时播放亚运会最新动态等信息。虽然占用了我们大多数时间,我们也付出了很多精力,但我们还是认真完成了这次工作,一想到我们是为全体同学的利益服务的,我们就全身充满力量,精神振奋,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小事情看大品质,在党性方面和作风方面,我们觉得自己是合格的。而且我们还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处处为同学着想,努力把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落到实处。作为我们学生党员,此后扎实、认真的作风和以同学为本的做事原则必须时刻牢记,认真贯彻。

履行党员的义务,中国才能一次又一次取得伟大的胜利,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得以顺利进行。行而使党员的权利有利于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一切思想源泉充分涌现,所有的思想发展也会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党员应该正确的行使和维护权力,以便更好的为党和人民服务。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辩证统一的,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力的义务。我们日常生活中,每个党员只有认真履行义务,才能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反之,党员也只有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才能真正的履行其义务。真正做到这两者的统一,是党员党性强的作风表现。一味的企图享受权利,或只履行义务都是错误的。但是当党和人民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该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

汇报人:xuexila。

汇报时间:xx年xx月xx日。

党员权利和义务

敬爱的党组织:。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党的细胞,是党组织的组成部分。党员不仅要在组织上入党,而且更要在思想上入党。党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吸引力。因此,增强党员的素质是十分必要的。而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之前,充分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更是必不可少的,是为以后更好地服务人民的打下基础。

在高中政治课上,我们已经知道: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相统一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作为一个党员,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更是十分必要的。在许多人看来,党员应该是在群众中起着先进的带头作用的,自然地,党员的权利会被无意地清楚放大,而让人常常忽略了相对应的义务。针对这个问题,黄书记着重为我们仔细讲解了党员的义务的相关内容。《章程》里面写道“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由此可凸显我们党的重要性。党员的素养直接影响到党组织发挥功能、保持战斗力的水平。

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现在也要深刻去认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从细节上认识和理解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思想上做好准备,规范自身的行为,在生活中形成为人处世的标准,处处锻炼自己,磨练自己的意志,提高自身的思想境界。在此黄书记给我们看来我国很多杰出的共产党员的相关事迹,如:任长霞,郑培民,温,经大忠等等,再结合党员的八大义务我们可以知道,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我们要走的路还很远很远,我们的思想境界还很低很低。

但是,只要我们有决心,在生活中不断以党员的标准要要求自己,在生活中做到遵纪守法、团结同学、热心助人,在学习上做到刻苦认真、勤奋好学、精益求精。为人正直,在遇到社会不公现象或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用自身行动弘扬“真”“善”“美”。只要坚持,所有的困难我们都可以克服。而从党员的八大权利可以知道,党员拥有很大的空间去进行自我的一个提升,能够不断地发展并能够保证自身的权利。只有党员发展了,我们的党才能拥有更强大的力量。也许对党员来说,这只是个小小的进步;但对党组织来说,党员的进步能够对组织产生重大的影响,有时候还能使党的事业向前迈出一大步。党员的发展最终会汇成一种力量,让党组织在实现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上不断跨越障碍,不断前进,带领我们的人民描绘出更加美好的明天。

通过学习,我发现自身还有很多很多的不足,还有很多缺点需要改进。在生活和学习上也找到了前进的路标,对自身的要求也更加明确了。我希望自己能在以后的日子里,和自己赛跑,不断进取,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

xxx。

xxxx年xx月xx日。

党员权利和义务

从正式成为党员开始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在这一年多的学习中,我的思想得到了循序渐进的提升,同时我的行动也得到了很大的鼓励。通过一年多的学习,使我深刻了解到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相关内容。

权利和义务的本质都是按照一定原则所指定的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是人的社会本质的表现形式,是社会本质的表现形式,是社会团体主流需要和主导势力意志的集中体现,其功能在于规范人民行为,维系社会稳定。因此,共产党员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也享有自己的权利,这是党组织发挥功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实现最终奋斗目标的根本保证。

只有明确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我们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被执行,才能维护党内团结。我觉得,在明确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的情况下,这一股先进的力量才能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没有绝对的权利,也没有绝对的义务。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要体现忠实履行义务与积极行使权利的统一。因为党员权利和义务相互渗透,同样的内容,从这一面看是权利,从另一面看则是义务。如党章规定,党员有“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的权利。同时规定,党员也有“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的义务。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必须体现忠实履行党员义务与积极行使党员权利的统一,党章规定的八项党员义务和八项党员权利,是党员基本条件的具体化,也是衡量党员是否合格、是否具备先进性的具体标准。只有每个党员都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党才能实现性质纯洁、组织巩固,具有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党的事业才能健康发展。

从党员的八大义务我们可以知道,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我们要走的路还很远很远,我们的思想境界还很低很低。但是,只要我们有决心,在生活中不断以党员的标准要要求自己,在生活中做到遵纪守法、团结同学、热心助人,在学习上做到刻苦认真、勤奋好学、精益求精。为人正直,在遇到社会不公现象或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用自身行动弘扬“真”“善”“美”。只要坚持,所有的困难我们都可以克服。而从党员的八大权利可以知道,党员拥有很大的空间去进行自我的一个提升,能够不断地发展并能够保证自身的权利。只有党员发展了,我们的党才能拥有更强大的力量。也许对党员来说,这只是个小小的进步;但对党组织来说,党员的进步能够对组织产生重大的影响,有时候还能使党的事业向前迈出一大步。党员的发展最终会汇成一种力量,让党组织在实现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上不断跨越障碍,不断前进,带领我们的人民描绘出更加美好的明天。

只有我们深刻去认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从细节上认识和理解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我们才能在思想上做好准备,规范自身的行为,在生活中形成为人处世的标准,处处锻炼自己,磨练自己的意志,提高自身的思想境界。

对于我们学生来说,学习是根本任务,平时我们应该把学习当成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坚持在学习中感悟人生,提升境界,所以我们要以学习为中心,全面提高自身的身心素质、专业素质、文化素质。自觉维护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决同不良风气和危害人民的行为作斗争。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社会主义“八荣八耻”的荣誉观。

通过学习,我发现自身还有很多很多的不足,还有很多缺点需要改进。在生活和学习上也找到了前进的路标,对自身的要求也更加明确了。我希望自己能在以后的日子里,和自己赛跑,不断进取,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

汇报人:xuexila。

汇报时间:xx年xx月xx日。

党员权利和义务

1、本人申请(预备党员)。

本人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其内容包括:

(1)说明入党、预备期满的时间。

(2)对自己在预备期中的表现作出全面的总结,说明成绩与不足之处,尤其是入党时同志们提出的缺点,在预备期间改正了没有。

(3)写出今后的努力方向,提出按期转正的要求。(内容要真实,报告应在预备期满前交给党组织。)。

2、讨论(党小组)。

(1)党小组对组内预备党员进行认真讨论。

(2)提出对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供党支部参考。

3、审查(党支部)。

根据报告,党小组意见和党内外群众反映,对照党员条件,全面分析研究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提出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4、党员大会讨论(党支部)。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主要优缺点,今后努力方向和要说明的问题。

(2)党小组长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工作、思想情况和小组意见。

(3)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和对他们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4)党员讨论,肯定优点,提出缺点,提出希望,表明能否转正,并投票表决。

(5)将表决结果填入《入党志愿书》。

5、审批。

预备党员转正最终要经过党委会议的集体研究审批,领导班子要听取党委办公室关于预备党员申请转正情况的汇报,审阅有关转正材料,然后集体讨论、逐一表决是否批准转正。经表决通过按期转正的党员,其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表决通过“延长预备期”的党员,由其所在党支部继续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表决通过“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党员,遵照有关规定办理脱党手续。

6、后续工作。

批复后,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将审批结果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公布。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党员的权利义务

信托作为民法体系下建立的一种财产管理制度,其设立、存续和终止必须以包含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形式予以表现。我国信托法规定,信托法律关系的成立应当采取信托合同等书面文件的形式确立,但信托文件本身并不完全等同于合同法律文件、亦即信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不意味着必然适用合同法的规范和调整。本文中,笔者结合信托的特点,就信托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内容作如下阐述:

一、信托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第三条的规定,信托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应该分别是: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

根据信托法的规定,信托当事人分别具有如下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2、义务。

信托法并没有以单列规范标明委托人的义务内容,根据信托设立的基本要求,委托人应该承担的主要义务可以归纳如下:

1、权利。

(1)取得报酬的权利。[见:《信托法》第二十六条]。

2、义务。

1、权利。

2、义务。

受益人的法律地位在信托法中被确定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受益人主体及权利确立与信托文件的规定有关,信托文件无论是以信托合同或者是其他契约形式的法律文件表现,根据契约当事人不能为第三人设定义务的基本缔约原则,受益人只能是单纯的受益人,而不能对其附加义务,根本上说,受益人的法律地位正是由于他所享有权利决定的,或者说,受益人身份和他所享有的权利是密不可分的。因此,信托受益权是信托受益人依法享有的、不能附加任何义务的权利。

三、信托文件和普通合同的区别。

首先,法律关系主体的区别:根据《信托法》第九条的规定,信托文件是由委托人和受托人作为订立人设立(签署)的,而受益人并不作为订立主体体现在信托文件当中,即信托文件契约订立主体和信托当事人并不完全一致(除自益信托外,但自益信托中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法律主体身份依然是要区分的);而合同作为当事人合意的契约性文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其契约订立主体和合同当事人是完全一致的。

第三,法律关系生效条件的区别:根据合同法的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即为契约法律关系的建立和生效,合同所确立的财产法律关系即成为有效的法律约束文件;而信托法规定信托财产法律关系的生效并不与信托文件成立一致,信托法律关系的有效建立是以信托财产的合法交付作为判断依据。

结论:

通过对信托法的理解,本人认为,信托是法定的财产管理制度,信托法是民法体系下对财产所有权内容的特殊规范,且信托文件作为契约性文件的成立也与合同法约定的合同成立、生效条件有特殊性,根据法律适用的原则,对信托行为及信托纠纷处理的判断应该优先适用信托法。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党员的权利义务

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参加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了,两年前也是在这个季节我参加了本科所在学校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那时也学习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这两个专题,同样的专题时过两年再次学习,虽然在不一样的地方,由不同的人来讲解,但我对此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党赋予每位党员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任何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一定要记得履行自己的义务。

党章规定每一个党员都要严格遵守党纪,积极参加党内的政治生活和国内的革命运动,实际执行党的政策和党的组织的决议,和党内党外一切损害党的利益的现象进行斗争。要求每位党员必须努力地提高自己的觉悟程度和领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因为这是每一个党员能否正确地为人民事业而奋斗的基本。如果党员的觉悟程度不高,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不能领会,那他就不能作一个好的党员,不能自觉地很好地为人民的事业而奋斗。作为一个想加要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的积极分子,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我们可以看出这些权利和义务对任何党员而言都是平等的,无论是任何人,职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都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没有人可以因为职位高、权力大而可以多行使权利,也没有人因为职位低、权力小而被要求多履行义务。

既然想要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我就应该时时刻刻以党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同时,积极参加党组织举办的活动,从活动中提升对党的认识和了解。

雷锋应该是我们每个中国人耳熟能详的名字,他的事迹对每个中国人而言都是刻骨铭心,他是每个中国人学习的榜样。因此,我们将每年的三月定为学雷锋月,学习他的乐于助人、扶贫济困、见义勇为、善待他人、奉献社会,学习他的艰苦奋斗。虽然现在我们的经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我们不可否认现在还在很多人生活贫困中,贫困剥夺了他们健康的身体、上学的权利,……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应该伸出自己的双手,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去帮助他们,就像有首歌中唱的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在中国发展的新时期,我们应该将雷锋精神发扬光大,让雷锋精神与时俱进。同时学雷锋也不仅仅局限在这个月,应该是月月学,天天学,将它内化为我们的一种行为准则。

说到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我们应该将其铭记于心,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按照党组织的原则办事,严格遵守党我纪律。要耐得住寂寞,扛的住诱惑,同一切的做斗争,将为无论是从事什么职业都要做到两袖清风。说小一点,做为一名学生我们能做的就是在诚实做人,认真做事。

党员权利和义务

敬爱的党组织:

今晚在老师的带领下,我们入党积极分子在充满希望的春天学习思索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每当瞻仰革命先烈,不由得就会想到先烈们的民族自尊心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就像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而庄严的政治教育课。作为新时代的入党积极分子,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发扬爱国精神和奉献精神,正确把握自己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也是我们应该去实现的一种人生追求和价值取向。

虽然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不能亲自体验那种民族危机的时刻,但是学习党员的权力和义务,对于现在这个富于挑战的时代,有着十分重要的教育意义和激励作用。党章对共产党员的义务和权力都有明确的规定。每一个共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工作,生活和学习中都应根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不断的对照、衡量自己,努力使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符合党章关于共产党员的义务和权力所规定的原则。

对于共产党员的义务所规定的原则,每一个共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应该做到的。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无不打动了我们的心,不经意间就萌发一种对共产党员的无限敬仰与追求,一种为国家为人民无私奉献的决心。正是共产党员的无私奉献与艰苦奋斗,履行自己作为一个党员的义务,中国才一次又一次伟大的胜利,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得以顺利进行。由此,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尽力履行自己的义务。

此外,党章对每个共产党员可享有的权利也作了明确、全面的规定。这将有利于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也将有利于健全党内民主,保证党内政治生活化、正常化。党员的权利为党员的发展提供了舞台,扩大了空间,符合了毛泽东提出的“百花齐放”的方针,同时因其权利能够调动党员的积极性,让一切思想源泉充分涌现,所有的思想发展也会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党员应该正确的行使和维护权力,以便更好的为党和人民服务。共产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辩证统一的,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力的义务。

由此看来,我们日常生活中,每个共产党员只有认真履行义务,才能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反之,共产党员也只有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在能真正的履行其义务。真正做到这两者的统一,是共产党员党性强的作风表现。一味的企图之享受权利,或只履行义务都是错误的。但是当党和人民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该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

xxx。

xxxx年xx月xx日。

党员的权利义务

这次是我第一次进行党课学习。得知自己能有进入党校学习的机会后,我感到一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光荣感。我将好好珍惜这次党校学习的机会,在党校的精神熏陶下完善自己的个人品质修养,加深对党的忠诚与热爱,为以后能为人民服务、为以后能在党的陪伴下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做好准备!

这节党课是由我们教信学院的陈_为我们讲解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从陈书记的讲解中,我了解到许多我之前不曾接触过的有关于我们伟大的党组织以及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的知识,深化了我对我们党的认识,加强了我对我们党的信心,提高了我想要进入我们伟大的党的那份热度与希冀。

从党员权利的演变开始讲起,让我深感到自己对党的了解还远远不够。党员的权利与义务随着时代的发展也不断的改革进步着。陈_是一名资深的党员,深刻地向我们讲述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老师不仅从理论上告诉我们关于权利与义务的知识,也结合现今的热向我们讲述身为一名即将进入党组织的一份子需要的道德修养。老师的讲课极大地引起我的兴趣,本次党课我认认真真地跟着老师的讲课走,跟着老师的思想走,让我更加靠近党,也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这次党课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关于民主的话题。一种理想的民主政治,不仅与社会的经济制度和经济发展水平、地缘政治、国际环境相关,而且与国家的政治文化传统、政治人物和国民的素质、公民的生活习惯等密切相关。如何以最小的政治和社会代价,取得最大的民主效益,需要政治家和民众的智慧。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主政治也是一种政治艺术。推进民主政治,需要精心的制度设计和高超的政治技巧。这些年来,我们国家逐步完善民主制度,逐步实现民主,从侧面来说正是因为我们党的英明领导,正是因为我们党的正确指引!

可以说从小学到高中,我没有过民主就在身边,民主就在我们手中的感受。进入大学,确实有这种感觉。从教室到社团,从社团到学校,权利的实现让我感受到党无比巨大的力量,让我感受到党的存在感,这也是我想靠近党、想加入党的原因。民主,是一个好东西。要实现民主需要每一个公民的努力与支持。作为一名大学生,需要我们更坚持对党的信念,需要我们去认真尽力履行义务,为人民服务。

以上就是我对这次党课学习的心得体会,通过这次党课学习,我对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有了简单的理解,对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有了进一步了解,使我在思想觉悟上有了更深一层次的提高,同时也更坚定了我的入党决心。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会严格要求自己,努力使自己达到一名优秀党员的标准争取早日进入中国共产党这个光荣的组织。

党员的权利

党员的权利是党员享有的政治民主权利,是全体党员都具有的、平等行使的权利。党员权利是党员从事党内活动的一种职能。党员权利属于授权性行为规范,党员应该行使权利,而一旦行使权利,党员就对党内事务负有责任,对自己的行为负有责任,如果错误地行使这种权利,党员将会受到党纪的处分。

同党员义务一样,党员权利必须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明确规定,非经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做出决议,谁都不能随意变动党员权利。任何一级党的组织和机关都无权变更党员权利的内容,也无权擅自剥夺党员的权利。党员的权利和党员资格是不容分割的,一旦成为正式党员,就必须享有党员权利。

党员权利是党内民主的体现,党员权利行使得好,党内民主就发扬得好。所以党员权利在党内民主中占有重要地位。

党员的权利是保障党员参与党的事业,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奋斗的必要条件。党章规定了党员享有的八项权利。1995年1月,中共中央又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这是从当前党内的状况出发制定的,是为了切实保障党员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也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专门保护党员民主权利的党内法规。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的权利。党的会议是党组织进行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党的许多方针和政策都是以党的文件形式表现出来并向下传达贯彻的。参加党的会议、阅读党的文件,是党内政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同时,党员享有这项权利,是党员能够行使所享有的全部权利的前提和基础。党员享有参加党的会议的权利,才能在党的会议上参加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党员通过阅读党的文件,学习了解党在每个时期的任务和目标以及所采取的相应措施,才能更好地加以贯彻执行。

在这项权利中,党章之所以加上“有关”二字,是因为党内有各种各样的会议和文件。由于党员在党内的分工不同,每个党员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参加党的一切会议,阅读党的所有文件。党员可参加哪些党的会议和阅读哪些党的文件,由党组织决定,接受党的保密纪律的约束,但党员至少有权参加支部大会和党小组会。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的权利。党员参加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是党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条件,是尊重党员民主权利,健全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党员享有这项权利,既可以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集思广益,使制定出的政策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又可以加深党员对党的政策的理解,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减少或避免决策的盲目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党员在参加讨论时,要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如有不同的意见,可以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提出。党员的讨论权只能通过参加党的会议和在党报党刊上发表文章等形式来行使,而不得擅自在群众中散布与党的决策相反的意见和主张。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的权利。党员享有这项权利,有利于发挥党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党员行使这项权利,也是党员对党的事业关心和负责的表现。现在,我们正处在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更需要党员增强责任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对改进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当然,所提出的建议和倡议,要建立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的权利。党章赋予党员有批评权、揭发权、检举权,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监督的要求。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表决权是指党员在党的会议上,对那些需要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事表明自己态度的权利;选举权是指党员在参加党内选举时,有表明自己意志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党员有被选为党的各级组织的领导成员和各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每一个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都是平等的。党员进行表决或投票,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每人只有一票,而且这一票具有同等效力。在进行选举时,党员要以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对待手中神圣的选票。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党章规定这项权利,是为了维护党员的正当权益,使被处分的或被鉴定的人有机会向党组织和其他党员说明情况,阐明自己的观点,使党员和党组织更加全面地实事求是地考虑和决定问题,防止对党员做出错误的处理,减少或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党章做出这项规定,是因为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是正常现象,而且有时真理在少数人手中,允许保留不同意见,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有助于通过正常的方式解决党内的不同认识问题,以便更好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但是,必须明确,党员行使这项权利必须坚持“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和政策”这个前提。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这里所说的请求,是指党员向党组织提出的要求,包括党员请求党组织交给自己任务或免去自己的党内职务;犯了错误的党员,向党组织请求给予处分或给予改正错误的机会;党员对自己或别人的问题,请求党组织给予调查等。

申诉,是指党员被人揭发或犯了错误,受到审查或处分,本人不同意组织的决定或处理意见,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请重新处理的陈述。控告,主要是指党员受到打击、迫害、诬陷或因为揭发他人或组织的缺点和错误而受到压制、报复时,向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为本人伸张正义的强烈要求。党员有权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这是党员行使请求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的必然要求和组织保障。

党员的权利

六苴中心学校党总支:

_x,男,_x年_x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学高级级教师,_县_x人。20_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_年7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1994年8月参加工作在_中学任教,20_年9月至_年2月历任_x中学教务主任、副校长兼班主任。_x在担任_x中学教务主任、副校长兼班主任期间,于6月至20_年9月期间,利用其经管学校专款的职务之便,将所经管的_x中学农村学生肉食补贴及贫困学生救助金__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之规定,经中共_x乡委员会20_年5月25日党委会讨论决定,给予_x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留察期自20_年5月25日起)。

20_年因工作需要,调到_x中学任教,现担任_班主任管理,_政治、_地理教学工作。

在处分期间内,_x能虚心悔改,遵纪守法,努力提高自身思想认识,深刻反省自己,彻底剖析自己的人生,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服从组织安排,积极主动承担学校班级管理工作,工作兢兢业业,与教职工和睦相处,热爱关心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和公益活动,无违纪违法行为,各方面表现较好,赢得了师生的一致肯定。

_x年x月7日下午经_中学支部大会讨论,参会的_名正式党员票选,一致同意按期恢复_x党员权利。

当否,请批示。

党员的权利义务

5月30日,彭伟忠老师给我们上了一节内容丰富的《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经过学习后,我对党员的了解得更多了,也越来越明确自己的前进方向了。

《章程》里面写道“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由此可凸显我们党的重要性。我们党是由千千万万的共产党员组成,因此,党员的素养直接影响到党组织发挥功能、保持战斗力的水平。也就因为如此,彭伟忠老师给我们上的这一节课非常有意义。彭伟忠老师给我们详细讲解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我也知道了,只有明确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我们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被执行,才能维护党内团结。我觉得,在明确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的情况下,这一股先进的力量才能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而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现在也要深刻去认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从细节上认识和理解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思想上做好准备,规范自身的行为,在生活中形成为人处世的标准,处处锻炼自己,磨练自己的意志,提高自身的思想境界。从党员的八大义务我们可以知道,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我们要走的路还很远很远,我们的思想境界还很低很低。但是,只要我们有决心,在生活中不断以党员的标准要要求自己,在生活中做到遵纪守法、团结同学、热心助人,在学习上做到刻苦认真、勤奋好学、精益求精。为人正直,在遇到社会不公现象或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用自身行动弘扬“真”“善”“美”。只要坚持,所有的困难我们都可以克服。而从党员的八大权利可以知道,党员拥有很大的空间去进行自我的一个提升,能够不断地发展并能够保证自身的权利。只有党员发展了,我们的党才能拥有更强大的力量。也许对党员来说,这只是个小小的进步;但对党组织来说,党员的进步能够对组织产生重大的影响,有时候还能使党的事业向前迈出一大步。党员的发展最终会汇成一种力量,让党组织在实现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上不断跨越障碍,不断前进,带领我们的人民描绘出更加美好的明天。

通过学习,我发现自身还有很多很多的不足,还有很多缺点需要改进。在生活和学习上也找到了前进的路标,对自身的要求也更加明确了。我希望自己能在以后的日子里,和自己赛跑,不断进取,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

党员的权利

晋江市纪委:。

张艺青,男,20_年5月出生,汉族,晋江市磁灶人,大学文化,20_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_年8月参加工作,20_年11月任灵源街道党工委副书记,20_年3月18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免职,20_年12月9日被刑事拘留,20_年12月11日被取保候审。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经20_年12月22日市纪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艺青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在受处分期间,张艺青虽然因病无法坚持长期正常上班,按照程序办理了请假手续,但其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能在思想上改正自己存在的问题,没有发现新的违纪问题。根据张艺青本人申请和其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经街道党工委研究,拟给予张艺青同志恢复党员权利。

特此请示!

中共晋江市委灵源街道工作委员会。

20_年3月11日。

党员的权利

第一条为了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的生机活力,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党的任何一级组织、任何党员都无权剥夺。

第三条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党员享有特权。

第四条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党员应当正确行使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同时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不得侵犯其他党员的权利。

第五条对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都应当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党纪处分。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为准绳。

党员的权利

首先,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颁布施行,是运用党规党法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实际步骤。

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一命题,并对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做出部署,明确提出“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把发展党内民主作为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以强调,提出要“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任务,要“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建立健全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建立党的代表提案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建立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加强代表同选举单位党员的联系,听取和反映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扩大在市、县实行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这些制度和规定的实施为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指明了方向,同时这些制度和规定的实施也需要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提供制度保障。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召开不久,正式出台《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更加突显了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在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方面的重大意义和作用。

其次,通过修订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权利,为发展党内民主奠定制度和法规基础,提供制度和法规保障,是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颁布施行的出发点和目的所在。

从党内法规和制度上保障党员权利,有助于激发和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党内形成解放思想、畅所欲言、平等讨论的氛围,使广大党员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到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中来,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内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失误,保证党内各种机制的有效运行。

从党内法规和制度上保障党员权利,有助于通过发展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领导和支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本质要求。发展党内民主对于推动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我党有6400多万党员,基层党支部有340多万个。党员和基层组织在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方面形成的民主意识、民主能力,可以用来指导人民民主的实践,促进人民民主的发展。党的干部在推动人民民主发展中,还起着表率、示范作用,他们的民主作风,可以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民主的好处,增强群众民主观念和行使民主权利的自觉性。

从党内法规和制度上保障党员权利,有助于保证党进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基本途径。28党能否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关键在于党的决策是否建立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之上。通过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就能够使党的各项决策和全部工作充分反映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意愿,集中全党的经验和智慧,使党的决策走上民主化、科学化的轨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和有效贯彻执行。

从党内法规和制度上保障党员权利,有助于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健全党内民主制度,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党员是党内民主的主体。发展党内民主,首先必须切实有效地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只有健全和完善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党内法规体系,严肃党的纪律,才能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的行使,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积极监督。

二、《条例》坚持和规范了党章关于党员权利的规定,使党员权利更加明确和具体。

党章对党员权利做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对党的决策的讨论权、表决权,对党的工作的建议权、倡议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申诉权、批评权、辩护权和意见保留权;对党的干部的评议权、监督权和罢免权等。但是,只在党章中确定党员权利是不够的,要使党章中规定的党员权利真正为党员所享有,还必须通过制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从内容上加以规范、丰富和完善。这一点,可以从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内容上清晰地反映出来。

通过对《条例》的修改,在增写、部分修改和删除三个方面使党员权利的规定更加具体。一是在增写方面,比如在第七条增写了“不得公开发表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相违背的观点和意见”;在第十二条新增写了“党员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在第十三条增写了“党员认为党组织给予其他党员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不当的,有权逐级向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意见。党员的各项合法权益受到党组织或其他党员的侵害时,有权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控告。”“党员有权要求有关党组织对其提出的请求、申诉和控告给予负责的答复”。二是在部分修改方面,比如将原第七条“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都应受到追究”修改为“对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都应当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必须受到党纪处分”修改为“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党纪处分”,将被动式受理改为主动式追究,强化了相应责任机构的责任。原第九条“党员在讨论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修改为“党员在讨论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过程中,应当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在删除方面,在总则部分删除暂行条例第三条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即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党内充分发扬民主,健全民主生活,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的部分内容,把其中的发展党内民主,健全民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等内容放在第一条中去。把立法目的和立法原则做适当区分;在党员权利方面取消原第六条中关于“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有关会议”的规定,表明党员参加党的有关会议,既是义务,更是党员权利;删除原第九条“讨论中党员以个人名义投送稿件无须经过其所在党组织审阅或批准。”删除“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与中央保持一致。

三、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是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重中之重。

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往往以党组织或党的领导干部的作为为前提。如果党组织或党的领导干部故意不作为,党员权利常常落空。因此,条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和执行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尊重党员权利,教育和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为党员正常行使权利创造条件、提供方便、采取措施、提供保障。

侵犯党员权利的一般主体不是普通党员,而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为此,新条例将《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惩处》修改为《责任追究》,目的是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新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保障党员权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对于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失职、渎职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因此,条例强化了党员权利保障的领导职责,落实党员权利保障负责制。党员权利是党内民主的逻辑起点。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很大程度上以党组织的支持、帮助和鼓励为依托。党员权利保障和领导责任密不可分。落实责任追究是党员权利保障的重要环节。

具体地说,条例增写了十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要求党组织做出的决议、决定,按规定及时向党员通报;党组织对于党员提出的请求,要及时受理。二是要求党的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应当认真组织党员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落实党的政策的有关问题进行讨论。对持有不同意见的党员,只要本人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和政策,党组织和其他党员就不得歧视或追究。三是党组织要建立健全保护揭发、检举人权益的制度,对于受到错告或者诬告的党员,应当澄清事实,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四是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的表决方式应记录在案。对不同意见要如实记录。对于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表决的,应当予以纠正。五是党组织做出重要决议、决定前,应当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征询党员意见。对于多数党员有不同意见或者存在重大分歧的,应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后,提交下次会议表决。六是不得以任何方式追查选举人的投票意向。七是党组织对涉嫌违纪党员的检查和处理,必须坚决慎重,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依纪依法进行,建立执纪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八是要求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注意维护流动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其正常行使。九是对于确有实际困难的党员,其所在基层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可以给予适当帮助并鼓励党员之间开展互助,为党员正常行使权利创造条件。十是用专门一章规定党的各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的责任及责任追究。党的组织、宣传、纪律检查机关以及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和要求以及失职、渎职责任追究事项。

四、明确党的各级组织任务和职责是条例实施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分清责任,是进行责任追究的基本前提。如果党的各级组织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的任务不明确,责任分不清,那么,即便发生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也难以进行责任追究。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修订后的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从确定党的各级组织的责任入手,加以规范。

首先,党的各级组织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主要承担三项任务和要求。一是党的各级组织应当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决议、决定。二是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任务和要求。三是督促下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职责,宣传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任务和要求,宣传和引导广大党员正确行使权利。

其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的任务和要求。一是各级纪委仍要坚持“双重领导体制”原则下开展维护党纪工作。二是各级纪委做好受理有关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检查和处理侵犯党员权利方面的案件。三是对党的领导干部和下级党组织履行党员权利保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再次,党的组织和宣传等工作部门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的责任。一是要结合自身职能和实际工作,抓好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落实。党的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从事党员教育和管理的各个环节中,要认真学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领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立法目的,坚持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确定的基本原则,树立党员权利保障意识,尊重党员权利,把党员真正当成党的权利主体,在做出涉及到党员权利和义务等问题的决策时,事先应广泛和充分地征求党员们的意见,倾听和采纳党员的合理建议。二是向同级党组织提出贯彻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意见和措施。要开展调查研究,在实践中探索和完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发展党内民主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各项制度的具体做法。三是为保障党员权利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党的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为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提供服务是一个新的提法、新的突破。党的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是党员正常地、正确地、顺利地行使党员权利的最大的“服务供应商”。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很大程度上以党组织的支持、帮助和鼓励为依托。提供服务方式包括:咨询、培训、推广、帮助、支持、鼓励、奖励等。

最后,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应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规定。充分尊重和关心党员权利,重视处理和解决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实际问题;采取切实措施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落实。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