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森林防火情况报告(通用19篇)

时间:2023-10-27 23:12:08 作者:翰墨 实用森林防火情况报告(通用19篇)

情况报告的写作需要注意结构的合理性和语言的简洁明了,以便读者能够快速抓住核心信息。通过情况报告的撰写和分享,可以促进不同领域之间的学术交流和合作。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报告

上网节气清明清明也是我国的二十四节气之一。由于二十四节气比较客观地反映了一年四季气温、降雨、物候等方面的变化,所以古代劳动人民用它安排农事活动。《淮南子;天文训》云: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乙,则清明风至。按《岁时百问》的说法: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清明一到,气温升高,雨量增多,正是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故有清明前后,点瓜种豆、植树造林,莫过清明的农谚。可见这个节气与农业生产有着密切的关系。

书籍、报刊清明节是哪天?20xx年清明节是4月4号。清明节作为我国传统节气,是根据每年的春分点来计算的,春分点每过15天会有一个节气,所以清明在阳历4月4日至6日之间,5日居多。不是固定在阳历4月5日,也不是以农历来决定的。

上网清明由来。

我国传统的清明节大约始于周代,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历史。清明最开始是一个很重要的节气,清明一到,气温升高,正是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故有清明前后,种瓜种豆。植树造林,莫过清明的农谚。后来,由于清明与寒食的日子接近,而寒食是民间禁火扫墓的日子,渐渐的,寒食与清明就合二为一了,而寒食既成为清明的别称,也变成为清明时节的一个习俗,清明之日不动烟火,只吃凉的食品。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报告

清明节后,对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作了总结,对在节日期间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部门进行了表扬,对做得差的进行了批评指正。20xx年清明节期间,通过各单位、各部门和全镇人民的共同努力,我镇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确保了节日安全。

森林防火调查情况报告范文

我乡认真落实《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现将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林火管理情况。

责任制落实情况:全乡5个村委会森林防火责任制健全,制度落实,乡将责任制延伸、细化到村委会,效果明显。

修订了森林火灾预案:全乡对扑火预案和节假日火灾处置预案进行修订;发放了户主通知书,在重点部位和公路两侧建有永久性、半永久性宣传牌;对检查出的火险隐患进行了整改,在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重要时段落实了生产用火申报、监烧制度。

林火灾的扑救:全乡目前已按照宁政发〔2016〕57号文件建立了专业扑火队一支15人,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基本上能按照扑救预案进行操作,反应迅速,组织扑救有力,做到了“打早、打小、打了”。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坚持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负责制,是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进入森林防火期,乡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森林防火指挥组成人员,明确成员单位职责。乡森林防火指挥部都能积极发挥领导和协调作用,建立了责任制,做到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在森林防火重要时段,深入基层检查督促工作。同时乡管理制度齐全,图表规章上墙,并能坚持正常值班,确保了火情信息的畅通。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全乡各级各有关部门多年来坚持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工序来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深入林区、村、学校等,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全民防火法制意识不断增强,自觉维护森林安全、维护生态环境已逐步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为。

(三)强化火源管理,狠抓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一是抓住有利时机,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计划烧除。二是将重点火险区、火灾多发区列为防范重点进行死看死守、封山戒严,把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节日期间作为森林防火的重要时段来抓,加大巡护密度,确保万无一失。三是强化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和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四是积极开展联防互救,完善联防制度。

(四)制定预案,做好扑大火、救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坚持两手抓,既抓预防工作,又抓扑救的各项准备工作。乡森林指挥部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扑火预案,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扑火机具、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工作,一旦发生火情,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五)依法从严治火,加大火案查处力度。一是严厉查处违章用火,凡是用火不按规定审批,或审批后不按章办事者,一律依法处理。二是加大火案的查处力度,达到震慑罪犯、教育群众的目的。

(六)多渠道筹集资金。保证每年投入一定数量的资金,专门用于森林防火的建设,逐步提高了全乡防、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七)加强值班和火情调度工作。进入防火期,乡防火办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没有出现脱岗、漏岗现象,确保了各种火情信息的畅通。

三、下步工作打算。

去冬今春我乡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主客观原因,森林防火工作依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少数乡野外用火管理不严,随意用火时有发生。二是个别村存在人为故意纵火现象。三是防火资金的增长幅度远远小于保护对象的增长幅度,防火资金不足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四是由于长期以来森林防火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设备建设落后于森林防火的实际需要,不具备扑救森林大火的综合能力。

3/3。

森林防火调查情况报告范文

市防火办: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的通知》(京政森防字[2014]14号)文件通知,我组(森林防火督查四组)按照文件要求于2014年12月25日、2015年2月4日对昌平区、十里河林场两个单位进行了森林防火督查。

为了使督查工作扎实有效地落实到实处,我组的工作方法方式是:先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交换意见等;然后坚持深入一线、眼见为实的原则;之后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的原则;最后要使督查工作做到一丝不苟、防患与未然,圆满地完成了此次督查工作。现将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2015年2月5日,我组对昌平区古店镇的重点林区进行了抽查,先是来到古店镇政府查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灭火物资储备、森林防火预警措施等,然后对大西山造林基地,退耕还林区、古店镇各村苗圃(孤山村苗圃为主)、以及十里河要庄苗木生产基地等进行了详细查看并指出了防火隐患。

二、好的做法。

昌平区制定了《2014年冬季及2015年春季森林防火实施细则》、开展了防火督查工作、修订了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致各有林单位森林防火工作函等等,结合森林派出所的有效巡逻使林区治安状况明显改善,从而加强了森林防火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做到集中食宿。督查组在下达《森林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求昌平区、十里河林场两个单位全面认真总结并对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迅速进行整改,并提出整改期限,定期检查。

通过此次督查,切实增强了当前森林防火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防火目标管理,夯实工作责任,严管重防,抓源治本,攻坚克难,切实提高综合防控能力和整体防火工作水平,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有效地促进林区的和谐与稳定。

北京市森林防火第四督查组二〇一五年二月六日。

森林防火调查情况报告范文

xx县是全省重点林业县之一,森林防火工作是我县整个林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是林业局党委的重要职责。近几年来局党委把森林防火工作放到了重要位置,确立了“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重于救,宣传到位,分级管理,职责明确”的森林防火指导思想,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由于我县森林覆盖率的提高,林区内可燃物增厚,林区群众的生产性用火增多,以及近几年宗教、迷信用火的增加等因素,我县的森林防火形势仍然相当严俊,应该引起我们各级政府和林业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以确保我县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我县每年发生森林火灾火警几十起,损失森林面积100公顷左右,烧毁林木1000余立方米,幼树近万株。使全县林农的生命和财产遭受严重的损失,桃源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值得我们高度重视。从全县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看,有几点值得我们深思:

三是从森林火灾发生的天气气候看,具有干旱多发性。在森林防火期内,天干少雨天气是森林火灾的多发期,一般在连续干旱20天以上,极易发生森林火灾。

四是从森林火灾发生的地域看,具有集中性。全县森林火灾是南路少,北路多;西路少,中路多;林区少,丘陵多。特别是桃源的三大重镇(漳江镇、漆河镇、陬市镇)森林火灾发生的数量最多,面积最大,损失也最大。

根据我县当前森林防火的实际情况,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避免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降低森林火灾的损失,我认为要加强以下四个“力度”:

一、加强各级政府的责任力度。

根据《xxx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森林防火工作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县、乡(镇)两级政府要制定好本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规划、加强森林防火设施建设、明确森林防火工作职责、搞好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考核、抓好森林火灾的扑救,等等。县、乡(镇)两级政府要象重视防洪抢险一样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要象抓计划生育一样抓森林防火工作,要象追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样追究森林火灾的行政长官的责任。要建立全县森林防火工作问责制,在全县各级政府中真正形成一种不抓森林防火工作不行,不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更不行的共识。要使我们的政府官员感到森林火灾不只烧掉了老百姓的林子,也会烧掉政府官员的“帽子”的紧迫感。

二、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宣传力度。

我县近几年的森林火灾都是人为造成的,加强对群众的森林防火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森林防火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尤为重要。广大人民群众是森林防火工作的主体。一是在宣传力度上,要舍得花人力、物力、财力;二是在宣传群体上,既要注重抓好成年人的宣传教育,更要重视抓好未成年人的学校教育;三是在宣传形式上,既要有静态的固定宣传形式(如固定型、永久型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又要有动态的宣传形式(如森林防火录相片、电视宣传片、森林防火宣传车等等);四是在宣传内容上,既要有政策、法规内容以及失火案例教育,也要有森林防火的业务、科技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既懂得森林防火的政策、法规,又明白森林防火的各项要求,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又具备正确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三、加强森林防火机构建设力度。

(1)乡(镇)要建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并要有一支100至200人的森林防火兼职队伍,每年要进行1—2次集中培训和演练,以备应急扑救之用。

(2)村要建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并要有一支50人左右的森林防火兼职队伍。

(3)组要配备1—2名森林防火联络员。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有备无患,有备而战,才能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防火工作要舍得一定的资金投入,才能确保取得实效。如森林防火宣传、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防火工作奖励等等都要大量的经费。在资金筹集上建议采取多渠道的办法:一是国家、盛市、县、乡五级政府的财政每年要有一定经费预算计划;二是国家、盛市、县四级林业主管部门每年要有一定经费用于森林防火工作;三是建立森林防火基金专门用于森林防火工作。在资金使用上要切实做到建立专款专用。

幼儿园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全园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20xx年9月6日,我园开展了一系列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活动。当天上午在邓文英邓园长的带领下开展了“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并对教师进行了知识培训。

各班在老师的带领下开展了森林防火集体教育活动,重点让幼儿知道森林防火的重要性,懂得护森林,保护环境。各班老师和参与幼儿绘画活动,发起保护森林的一系列宣传活动。让幼儿了解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及森林火灾的危害。

20xx年9月8日星期四上午10点半,在安保主任阳利霞的带领下,大坪幼儿园举行了一场消防应急疏散演习活动。随着发令声的响起,各班教师快速、有序地依据规定的疏散路线带领幼儿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下身体,冷静、有序地快步下楼疏散到了操场,整个演习用了2分钟,演练活动紧张有序。接着为幼儿展示了火灾来了,我们应该怎么灭火。通过演练,提高了全园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科学自救能力,同时也提高了教师应付突发事件的组织应变能力,取得了预期效果。

在今后的日常管理、教学等各项工作中,我园将继续加强安全教育并渗透到一日生活中,常抓不懈。本着多一份防范,少一份危险,尽心尽力,尽心尽职抓好安全教育,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安全的教育环境。

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报告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形成工作合力。实行首长负责制,镇长负总责;领导班子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和护林员包组、承包业主包林块的层层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把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到人、到山头地块,在春节期间对重点林区路口安排专人值守,杜绝火源进入林区。各村也成立防火领导小组,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负责人,镇党委政府与各村分别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对护林防火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强化舆论宣传,切实增强防火意识。利用各种会议、制定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切实加大对《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禁火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确保宣传覆盖面,专门组装了宣传车,每天进行不间断宣传,在重要山场入口涂刷标语口号,全镇共粉刷各类标语口号余份(幅),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责任和意识,在全镇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防火巡逻,构建动态防火网络。专门配备防火值班车辆,对镇内重点林区和山场进行不间断巡逻。坚决杜绝人为纵火毁林或孩童、“特殊人群”在森林附近玩火现象的发生。各村成立由村三职干部轮流带班,村民小组长和护林员轮流值班的防火巡逻机制,有效地确保了防火安全。

(四)强化经费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进一步提高防火能力和预警水平,镇财政累计投入10余万元防火资金主要用于各类防火宣传、设施配备、防火巡逻等工作,先后购进油据5台、吹风机5把、电筒100支、喊话筒10把、铁扫地100把、铁铲50把、砍刀100把、防火衣帽50套。全镇防火经费和物资得到有效保障,为全面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夯实了基础。

(一)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意识仍然淡薄,对火灾发生预警和火情火险重视程度不够,发生火情后主动扑救意识不够。

(二)镇域面积大,人口多,森林防火工作面宽量大。林区公路修通后,上山旅游休闲锻炼的人员增多且时间不定,加大了森林防火工作的难度。

(三)体制上的难度。林场业主主体责任不明确,村组干部职责不明确。

(四)资金不足。相关森林防火经费未列入各级财政计划,造成有挤占其他经费之嫌。

(五)林业站机制上的问题。人员看似多,分到乡镇就少了,基本属于“两不管”人员,经费难以保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继续抓紧、抓好防火宣传工作,适时在重点林区砌筑宣传墙体,粉刷大型标语口号,做到不留死角,形成干群联防的工作局面。

(二)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继续深化专车巡逻和管理区巡逻相结合的防火巡逻机制,加大对重点林区重点村重点人员的.巡护监管,对野外用火集中的地方要派出专人守护,严看死守,杜绝一切火源进入林区。

(三)进一步强化预防措施。加强对重点林场的管理,尤其加强对林场入口的管理,同时,切实加强对专业扑火队的业务培训,强化防火物资保障,确保火警及时发现,及时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限度地减少损失。

森林防火督查情况通报

10月4日,我县林业局行政执法大队深入霞流镇督查森林防火工作。执法人员详细了解霞流镇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巡护、值班值守及森林防火设备等相关情况。

据了解,近段时间来,霞流镇注重宣传引导,加强火源排查,加大林间巡护,多措并举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做到从严管火、源头防火、快速控火。

在听取汇报,查看现场后,林业局行政执法大队充分肯定了该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并要求,要提高政治认识,强化危机意识,持续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牢记防火知识,确保我县森林防火形势安全稳定。

森林防火督查情况汇报

我县国土面积243180公顷,林业用地面积188008.14公顷,森林面积160545.25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4.84%。作为全国第六个、贵州第一个世界自然遗产地,获得“地球腰带上的绿宝石”美誉,主要得益于我县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和保存完好的喀斯特地貌植被。保护好森林资源对我县来说显得尤为重要,而森林防火则是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最根本、也是最关键的工作,是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县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省、州有关森林防火的指示精神,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政府中心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严管严控,狠抓落实;周密安排部署各阶段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近年来,全县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各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均控制在上级限定的0.68‰责任目标以内;2016年全县年发生森林火灾9起,受害面积50.695公顷,受害率0.33‰;实现了森林火灾发生起数、火灾受害面积“双降”。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抓好统筹部署。

一是将森林防火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始终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切实把中央、省、州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精神、指示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多次主持召开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明确全县森林防火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使森林防火工作有计划有方向。二是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森林防火会议和文件要求,按照辖区内现有森林面积每年每亩不低于0.4元的标准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森林防火有资金保障,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掌握森林火灾发生规律积极应对。针对不同时期不同火险情况深入研究部署,如元宵、清明节一直是森林火灾高发期,针对这一情况,我县每年清明节前均召开专题部署会,整合县森林防火成员有关单位力量对进入林区的路口设卡检查或“蹲山守坟”,做到每个路口有人守、每个山头有人看,严格实行入山实名登记,对检查中发现携带香烛的一律予勒令其在集中焚烧池中燃烧,杜绝一切香烛进山。并从森林防火工作经费中安排一定经费购买鲜花发放给上山祭祖群众,引导群众文明祭祀,有效避免了在山上点火情况发生。

(二)明确职责,落实防火责任。

一是调整完善全县森林防火领导机构。根据换届等领导人事变动情况,县人民政府及时行文调整了荔波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并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各乡(镇、街道)、村组也根据人事变动实际及时调整了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充实完善了全县各级森林防火工作领导机构。在发生火灾时,成员单位之间均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协调配合、共同落实,有序处理。二是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强化实行县四家班子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包村干部包组模式,层层落实防火责任。每年年初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成员单位、县域公路建设等施工单位等均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明确各乡(镇、街道)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制,细化指标,认真组织年度责任完成情况检查,并严格兑现奖惩。各乡(镇、街道)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精神,同样与村组层层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到人头,落实到地块,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都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森林防火。全县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责任网络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三是积极推行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模式全覆盖。县人民政府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模式推行工作,先后出台了《荔波县推进森林防火“村为主”工作的.实施意见》、《荔波县森林防火“村为主”工作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并将森林防火“村为主”工作纳入县对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目前,全县8个乡镇已结合实际出台了森林火灾处置办法,94个行政村6个社区均成立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各地实际制定了“村规民约”,进一步提高了村民保护资源意识,使村民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自觉参与到保护森林资源中来,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模式已实现全覆盖,并逐步发挥森林防火主体作用。四是严格森林防火失职责任追究。对不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发生火情报告不及时、扑火组织不力,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交由县纪委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起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对森林防火失职做到“零容忍”,坚持把追责问责落到实处。2016年我县因森林防火工作不力,停职和警告科级干部各1名,免职林业站站长1名,对全县各级干部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

(三)健全机制,提高应急能力。

一是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荔波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对火险等级相对较高和火险隐患较大的林区制定切实可行的扑救措施,对扑火队伍的组织调动、现场指挥、通信联络及后勤保障等方面作了详细分工和严格规定,并按预案做好扑火的一切准备工作,做到了有组织、有领导、有程序、有保障“四到位”。二是强化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和培训。2016年通过争取,我县获得国家林业局倾斜支持贫困生态护林员1500名,我们以这些护林员和森林消防应急分队为主体,完成组建了县、乡、村三级森林义务扑火队伍共计2326人,并以乡镇为单位定期开展森林火灾防扑火知识培训。2016年全年共开展森林防火技能培训9次,大大提高了我县处置较大森林火灾的能力,保证了在发生森林火情时森林消防队伍能够第一时间集结到位、第一时间出动赶赴、第一时间开展扑救,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三是全面做好战备执勤。强化对护林员队伍军事化管理水平,森林防火期期间,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全部集中食宿,不得放假,集中待命,乡镇半专业队相对集中,不得离开本辖区;应急扑火队伍保持每天24小时通讯通畅,全天候在岗待命,保持临战状态,随时做好扑火抢险准备。同时,配合州林业局加快完成对手机“外勤助手”软件配备的招标工作,逐步运用科技手段管好这支队伍,使之成为管护有力的护林尖兵。四是抓好森林防火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全面检修维护好防火物资,扑火机具和运兵车辆,特别是加强对油锯、灭火机的调试和检修,确保检修后的库存扑火工具完好无损,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坚强的物质保障。2016年发放的356件防火机具检修良好,保证发生森林火灾时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五是完善森林火险监控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森林防火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目前,配套的4辆森林消防特种车辆均已投入使用,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完成5个监测点安装试用,建成防火瞭望塔一座,修建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碑牌24块;并将森林防火视频监测系统作为“智慧荔波及智慧全域旅游”的子系统进行建设,夯实了我县森林防火基础设施,不断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六是切实做好森林火险气象监测工作。协调县气象局,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抓好预报预警,及时通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天气情况对火险等级进行预判,及时将火险等级信息通过短信群发平台、网络等通知各乡镇、村组,保证基层能够全面掌握森林火险及火情动态,做到因险设防、因险而动。

(四)强化宣传,增强防火意识。

我县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因地制宜,因人施教,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确保森林防火意识深入人心。一是突出宣传效应。在主要交通要道及各乡(镇、街道)集中悬挂防火宣传标语,在项目造林区、重点公益林区、火灾多发区、公路沿线及旅游景点制作和刷新固定或临时性防火宣传碑牌,突出森林防火的针对性。二是抓好林区群众的防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乡镇赶场的机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采取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音响解读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黔南州森林防火期禁火令》、《荔波县森林防火期禁火令》等相关法律法规,把森林防火落实到基层,把森林防火责任烙在每个人心中。三是抓好森林防火知识传递辐射影响。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通过向全县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广大学生印发森林防火相关知识读物,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方面的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举办森林防火知识讲座,举行森林防火主题班会等活动,强化广大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掌握森林防火基本常识,并影响带动家长关心和提高森林防火观念,形成学生影响家长,家长影响社会的良好传递效果。四是切实做到森林防火宣传全覆盖。针对广播听不到、汽车到不了、电话打不通的“三不”偏僻村组,要求各乡镇安排包村干部徒步走寨串户、深入田间地头与群众面对面进行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培训,把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挂到每个寨脚,把森林防火期禁火令贴到每一家每一户门口,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老幼皆知。五是充分发挥网络科技快捷的优势。搭建短信群发平台,建立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等,及时向各乡(镇、街道)、各村支两委领导及护林员发送加强森林火险排查等警示提示信息;借助电视台、报刊等主流媒体的影响力,积极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加大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案例和典型火案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

去冬今春防火期期间,我县共发放禁火令等各类宣传资料10万份、制作防火宣传碑牌24个、悬挂横幅标语130余条、宣传车流动宣传250车次、防火警示短信90余次3万多条,受教育人数达11万人次,切实做到森林防火宣传全覆盖,在全县上下牢固树立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观念意识。

(五)加强管控,全面消除隐患。

严把火源管理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核心关键,我们坚持以火源管理为核心,着力治理森林火灾源头,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一是严格野外用火审批。非森林防火期期间,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申报、审批、监烧和“五个百分百”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各类野外用火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进入防火期后,县人民政府及时发布了《荔波县防火期禁火令》,全面停止炼山等特殊用火的审批,严禁森林防火期一切野外用火。二是加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充分发挥护林员职能作用,严格要求护林员坚持每天深入山区林间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并做到发现野外违规用火能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向县防火办报告,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对责任单位或个人下达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三是强化对重点时段火源管理。节假日期间,要求护林员全员上岗,对重点林区、森林公园、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区域严防死守,火灾多发地段和时段增设临时关卡,严格火源检查,做到对入山人员严格盘查,实行实名登记,对检查中发现携带火源的一律没收销毁。四是加强野外违规用火查处力度。县林业局下放野外违规用火行政查处执法权,要求乡镇执法人员带领护林员加大巡查密度,在巡察过程中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绝不姑息、决不手软。2016年全县共处理森林火案16起,处罚野外违规用火11起,行政罚款16400元;立森林失火刑事案件5起,移送检察院起诉2起,正在加快侦查3起。有力震慑了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有效将火源堵在山下挡在林外。五是切实加强对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群体的监管力度。对这些特殊群体,要求各乡镇进行登记建档,并与其监护人签定责任书,把监护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有效预防了因“五类人”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森林火灾。六是加强县级监督检查。在森林高火险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森林火灾隐患进行督促检查,在检查中做到了“沉到底、查重点、不遮丑”,坚持深入第一线,到林区、到山头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绝不姑息迁就。

(六)加强调度,全面掌控火情。

一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详细安排防火期值班表,明确每一天的森林防火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严格要求当天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值守森林火警报警电话。二是严格执行24小时反馈和“零报告”制度。切实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卫星热点核查,按要求及时调度和报告火情信息,对卫星监测反馈的热点及群众举报情况,立刻报告带班领导并通知火灾发生的乡镇领导深入现场组织扑救。

历年来,我县森林防火均严格按照要求做到值班不离岗、不脱岗、不漏岗,火情信息不迟报、不瞒报。到目前,未发现违反森林防火值班纪律现象。

通过近年的努力,我县森林防火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但森林火灾还时有发生,与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森林防火工作还面临较大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森林面积宽广,管护难度很大。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82万亩,现有专职护林员及贫困生态护林员才1656人,每名护林员管护面积超过1700亩,管护任务非常繁重,还不能做到护林员足迹全覆盖。

(二)队伍建设滞后,应急能力不足。全县现有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力量非常薄弱,由于近年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除县森林消防应急分队一支50人的专业队化伍外,各乡镇基本都是由中老年人组成的“老龄化”半专业森林消防应急队伍,在发生森林火灾时,很难有效组织扑救。

(三)基础设施落后,火灾监测困难。荔波林区境线较长,林区道路基础设施落后,交通闭塞,且喀斯特地貌地形复杂,山高坡陡,给巡山守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难以及时发现火情。

(四)经费投入不足,现代化程度低下。我县财政困难,虽已经按照上级要求落实了县级配套的防火经费,但仅够用于日常工作及配备基本的防火设备。导致防火设备现代化程度低下,现有的扑火机具除了几台灭火机基本都是拖把,远远不能满足森林防火应急需要。

(五)宣传力度还不够,群众意识亟待提高。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群众靠山吃山的落后观念还难很根除,防火工作意识还不够强,部分群众甚至错误地认为“火不烧山地不肥”,野外违规用火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抓好今后一个时期的森林防火工作。

(一)积极向上争取更多支持。我县作为国家林业局定点扶贫县,近年来国家林业局对我县林业工作给予了很大帮扶和支持。今后我们将继续积极主动向国家林业局汇报我县森林防火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请求国家林业局在林区基础设施,特别是林区消防通道建设和物资装备、防火监控体系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以便加快提升我县森林防火能力。

(二)坚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一是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建设,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落实“五包”责任制,将任务逐级分解、层层落实;二是督促林权所有人和森林经营主体看好自己的山、管好自己的林、防好自己的火;三是加强对乡镇、村组一级森林防火工作的督促,层层压实基层防火主体责任,发挥好基层森林防火主体作用,努力形成“一村一指挥中心”的森林防火网络体系。

(三)强化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一是进一步完善预警响应机制,加强对火险等级监测,高火险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预案;二是根据财政情况尽可能加大森林防火工作经费投入,逐步配备现代专业装备,充分保障扑火物资储备,确保数量充足、种类齐全,能满足扑救森林火灾需要;三是强化对护林员队伍管理,适时组织扑火实战演练,打造一支半军事化的“护林军”,不断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四)继续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一是借助电视台、网络等主流媒体的影响力,积极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加大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案例和典型火案的宣传报道力度,从正面引导和反面震慑扩大森林防火影响力度。二是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大宣传”活动,协调各单位、各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到月月讲、天天讲、时时讲,确保防火意识入脑入心。三是扩大平面宣传的深度和密度,2017年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完成新安装警示牌30块、悬挂横幅200条、刷新标语50条以上,覆盖到边远荒山荒地、坟墓区等地段,确保不留死角。

(五)强化从严管控野外火源。进一步完善野外用火管控制度,严格规范野外用火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火灾隐患。坚决看好人,管住火,严控各种入山火源和违章用火行为,依法严惩各类违章用火人员。在元旦、春节等高火险期增加护林防火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做到疏堵结合,监管并重,防患于未然。

(六)从严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招聘补齐森林公安队伍力量,并以森林公安局为主力,联合各单位、各乡(镇、街道)执法力量,开展定期“打击野外违规用火、森林失火、纵火专项行动”。对野外违规用火、森林失火、纵火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引发森林火灾的直接肇事者,不仅要依法严肃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从快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结案一起,营造林业执法强大声势。

(七)坚持对森林防火失职严肃问责。对防控野外火源不力、发现火灾报告不及时、组织扑救不力、贻误扑火时机等渎职失职行为,严格按照《黔南州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总之,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和要求,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狠抓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实。用科学发展的眼光,高度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继续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永葆“地球要带上的绿宝石”玲珑剔透,为荔波林业生态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报告

2、资料收集方法:采用抽样调查方法调查。

3、调查方法:对百色学院澄碧校区的在校生进行分层,分成。

大一、大二、大三三层,在总体中抽取容量为50的样本,在每层中进行系统抽样,根据每层样本量占总体的比重,在三层中分别抽取容量为20、20、10的样本,进行随机抽查,得到样本。

森林防火督查情况汇报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森林防火工作及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我局切实履行森林防火有关职责,抓好承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现将2020年1月1日至今的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23日,市森林防火接处警室共接到森林火警报警电话532起(烧灰积肥383起、荒火147起、森林火灾2起),市森林消防队出警8次,出动扑火人员160余人次,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023‰,控制在0.6‰目标范围内,由于扑救处置科学,无扑救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保护了森林资源和人民财产安全。

今年1月以来,我们以加强森林火灾防控为重点,着力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工作部署。组织各区(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和市直有林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落实责任、完善机制、整合资源、统筹力量,确保火灾防控工作落实落地。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印制40余万份森林防火宣传用品,投放到各区(市、县)用于面向人民群众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短信、微信等媒体平台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假日及高火险期深入宣传《贵阳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第12个“全国防灾减灾日”我局指导各区(市、县)开展森林防火进乡镇、进社区、进村组、进农户开展发放防火宣传单、张贴防火标语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活动,营造森林防火社会氛围。三是强化火源管控。全市各级在重要林区、重要设施、坟山墓地共设森林防火卡点419个(固定卡点351个,临时增设卡点68个),安排专人进行值守,各类护林巡逻人员4000余名在林区及坟区按照“横向到边、竖向到底、全覆盖、无盲区”,全力把火源控制在山下、控制在林外。四是强化督促检查。联合市应急管理局组成市级森林防火专项督查组,定期到各区(市、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贵安新区各乡(镇)及局属有林单位在所属辖区内森林防火第一线检查领导带班值班、防火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资金保障等情况,1月1日至9月15日市级检查组已检查责任单位82次、防火卡点151次。五是强化应急处置。抽调力量加强森林火警接处警和初期火情的统筹调度,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全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演练及培训共计21次,其中,8月10日至14日在贵州林校开展为期5天全市2020年度森林防灭火业务、森林防火信息指挥及队伍建设等业务技能培训。在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火专业队(半专业队)全员到岗,靠前驻防,集中待命,随时处于待命状态。六是强化基础设施。争取中央资金1840万,推进实施贵阳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三期),火情瞭望系统项目主体工程于2020年4月10日全部建设完毕并完成竣工结算,完成9辆市级森林防火特种专用车及扑火服采购,各区县现正有序开展森林防火营房、物资储备库建设及县级森林防火特种专用车采购工作。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

一是强化安排部署。根据《成立贵阳市贵安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贵阳市贵安新区防灭火(消防、森林防灭火)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为推进落实贵阳贵安新区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于2020年6月5日成立贵阳市林业局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班。领导小组专班设在市林业局机关综合处,负责贵阳市林业局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信息和总结报送,督促推进专项整治等相关工作。2020年7月1日,在局属有关单位抽调了2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目前贵阳市贵安新区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有工作人员5名。2020年7月23日,我局发函至森林防灭火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要求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一定写作能力的工作人员到贵阳市贵安新区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集中办公。现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未抽调工作人员到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班;市气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抽调工作人员到贵阳市林业局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班参加开展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我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国务院近期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有关精神。树牢安全生产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红线意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局上下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突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强化宣传、教育、培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是建立“两个清单”。2020年6月3日,我局印发了《贵阳市贵安新区森林防灭火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清单》,根据工作任务清单,于6月29日,向各区(市、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贵安新区各乡镇、市林业局属各有林单位下发了《市林业局关于建立森林防灭火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推进全市森林防灭火专项治理的工作提示》,要求各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建立森林防火相关工作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并要求各单位按时报送两个清单工作开展情况。6月至今,市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办公室分别对局属长坡岭国有林场、顺海国有林场、花溪区自然资源局、白云区自然资源局、白云区都溪林场、息烽县自然资源局、清镇市自然资源局、清镇国有林场、南明区自然资源局、修文县自然资源局、贵安新区各乡(镇)、黔灵山公园、东山公园、森林公园检查了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四是强化隐患排查。为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全市共组织4000余名护林、巡逻人员加强林区、坟区的巡山护林,在全市设置351个森林防火检查卡点严防死守,全力把火源控制在山下、控制在林外。各区(市、县)、贵安新区各乡(镇)、市直各有林单位对进入林区车辆、人员进行严格的登记和检查,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我局检查组按照《贵阳市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贵阳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方案》、《贵阳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导工作方案》及《贵阳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督导工作方案》对各区(市、县)、贵安新区各乡(镇)、市直各有林单位开展野外火源管控、森林防灭火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及“两个清单”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7月2日至9月24日,全市开展森林防火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共计2482次,共组织检查人数为8121人次,检查的企业场所为1894家。建立风险清单125条,查出隐患98条,已整改96条,下达整改意见10条。7月16日至9月24日,贵安新区开展森林防火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共计1718次,共组织检查人数为3428人次,检查的企业场所为2483家;建立风险清单58条,查出隐患199条,已整改198条,下达整改意见10条。

五是强化宣传教育。按照《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加强8月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暨推动“两个清单”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市安委办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推进安全生产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贵阳市森林防灭火安全宣传工作,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8月20日,我局组织各区(市、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贵安新区各乡(镇)及局属有林单位在所属辖区内开展了森林防火“五进”宣传活动。宣传期间,通过现场摆放森林防火宣传展板、发放宣传物资和现场解答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发生森林火警(灾)时的紧急应对措施和科学扑救森林火警(灾)方式方法。本次集中宣传共开展13场次,出动宣传人员89人,岀动宣传车辆13台次,发放宣传资料(册)9630余份、宣传用品600余份,受宣传群众9000余人。8月,我局共采购40余万份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发放到各区(市、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贵安新区各乡(镇)、市直各有林单位。

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汇报

林区防火带,在风力大、火势旺的情况下,火势难以及时控制,从而造成大面积过火。三是动员群众困难,部分群众存在“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思想,甚至兴灾乐祸,做反面宣传,从而难以及时组织扑救。

?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乡森林防火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广泛宣传,大造舆-论。继续抓紧、抓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全乡干部职工深入各村大张旗鼓地进行森林防火工作宣传,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人头的宣传,做到不留死角,从而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观念、防火意识,形成干群联防的工作局面。

?2、加大巡查力度,强化火源管理。各村要坚决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巡查制度,每天组织专人巡查。各挂点领导,各包村工作队员继续取消双休日,深入各村指导和协助开展巡查工作。乡主要领导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巡查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我们还要继续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巡护,对野外用火集中的地方要派出专人守护,严看硬守,杜绝一切火源进入林区,坚决防止用火失控。

?3、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一是村领导、工作队员对所包村森林火灾负责。发生一起扣发当月工资**%,取消年终评优评先;无故未上山救火或救火期间在家擅自离岗的乡政府干部,给予全乡通报批评,并一次扣发工资**元。二是对于林业站未做好日常工作的,由指挥部通报批评;发现野外用火查处不力,且发生森林火灾但未突破“双控”指标的,林业站要做书面检查;年内突破“双控”指标的建议县主管部门对林业站站长予以行政记过乃至撤消行政职务的处分。三是对于村两委成员和护林员,所在村发生一起重大森林火灾或发生森林火灾无故未上山组织扑火以及在火险期间擅自外出离岗的,村支部成员和护林员予以撤职处分,村委会成员先停职,再依法予以罢免。

?4、强化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加快林权制度改革,提高群众保护财产的意识,通过具体事例加大对群众的教育引导,为扑救森林火灾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5、强化值班制度。各村和各有关单位均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及时报告制度。

?6、强化科学扑救。在扑火过程中讲究方法,注意人身安全。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早组织扑救,将火打早、打孝打了。此外,还要加强对专业扑火队的业务培训,强化物资保障,动员群众开辟林区防火带,确保在发生森林火灾时,能及时控制火势,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森林防火个人情况总结

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半年来按照县委县府和县护林防火指挥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作了全部布置和安排,完成了各项森林防火体系建设。现就半年来护林防火工作总结如下:

一、机构设置。

(一)从年初开始就成立了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村成立了护林防火工作小组。

(二)指挥部有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责任落实。

(一)防火指挥部成员职责明确,对村有相应联系人员。

(二)镇与村、村与社签订了护林防火责任书;镇与学校签订了护林防火责任书;综治办专门到学校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三)把护林防火纳入各村的目标任务,发生一次扣3分。

(四)各村把森林防火纳入村规民约,实行村民自治。

三、日常管理工作。

(一)随时到重点林区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整改。

(二)逢会必讲护林防火安全工作,在重点时期专门布置护林防火工作。

(三)年初制定了护林防火工作意见,对防火工作着出全面安排部署。

(四)在重点防火时期加强了森林防火宣传。利用宣传车到各村进行宣传,发放挂历2500余幅,书写山标岩标450余幅;开展了森林防火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

(五)完成了上级部置的各项任务,建立健全了各项森林防火体系。森林防火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24小时信息灵通。

(六)积极开展重点林区的隐患排查并责令各村进行整改。

(七)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应急演练,向村社干部、扑火队员及村民讲解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知识。

四、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

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到按实报销。基础设施是按照上级要求进行清理准备,设立了森林防火通道,配备了消防器材。

五、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一)制定了专门的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镇成立了专门的义务扑火队伍,各村成立了专门的应急分队。

(二)发生森林火灾时,严格要求归口报告制度,不得盲报、漏报。

(三)发生森林火灾时,发生地行政村一边就地组织人员进行扑救,一边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镇指挥部调动全镇各行政村的义务扑火队伍和镇专业扑火队进行扑救。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报告

(一)清明节不是固定在哪一天,根据春分点的变化而变化。

(二)节气清明与清明节不同。

(三)原来清明节起源与春秋战国时代的一为忠臣和孝子介子推。

(四)在清明节人们纪念先人,同时也要多多植树。

现在的中国科技日新月异,我们不能再迷信了。不能在清明节用火,要多多植树,在文明社会里,我们要迈向小康社会,让文明、卫生、科技伴我们成长!

森林防火情况通报

通报是现有公文文种之一,主要用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表彰、批评、情况说明三类情况,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森林防火情况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各村委会、乡属乡办各单位:

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做到“四个确保”,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国家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不发生森林火灾,确保全面完成乡政府下达的防火责任目标任务。为此,现就如何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1、早部署、早动员、早安排。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按照乡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的要求,尽快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全面布置,认真研究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对森林防火工作统筹谋划,全面安排,集中力量抓落实。

2、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各村委会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协调,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突出宣传重点。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基础是群众,重点在基层。森林防火宣传必须面向千家万户,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和农村。要深入林区居民点、风景旅游点和林区作业点,组织开展面对面宣传,普及防火知识,强化防火意识。

2、丰富宣传形式。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鸣锣等形式,在交通要道、重点风景和进山主要路口等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牌或警示牌,做到防火宣传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不留死角。

3、深化宣传实效。要重点宣传防火政策法规、基本常识和应急避险知识等,确保每个进入林区的群众,看到的是防火标志,听到的是防火提醒,想到的是森林防火,着力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公开曝光典型火灾案件的人员处理情况,发挥应有的警示教育作用,使林区群众人人成为防火宣传员和监督员。

三、未雨绸缪,落实扑火各项准备工作。

1、完善扑火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

应急预案。

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加强预案演练落实保障措施。

2、落实物资准备。对现有的扑火装备和物资准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配足配齐森林防火物资,维修防火基础设施,确保装备完好,物资充沛,有备无患。

3、加强值班调度。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和指挥畅通。对每一个火情热点都要认真核查,及时按程序逐级上报,不得越级上报。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不得迟报和瞒报。

4、落实扑火队伍。进入重点防火期后,各村半业队要相对集中,做好随时扑火的准备。同时,要加强对半专业队的业务培训、实战演练和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扑火中的主力军作用。

四、深刻领会,做好新《条例》的贯彻落实。

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江西省森林林防火条例》,进一步强化了行政首长负责制统领下各相关主体的森林防火职责,对森林防火的一系列重要制度作了明确规定。

1、省级部门已将专职指挥制度写进了《条例》,特别是关于野外用火问题,《条例》明确规定:重点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时,还将野外违规用火的处罚权授予给了乡人民政府。

2、在审批程序中规定,由用火单位或者个人提交用火书面申请,经乡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林业局进行初审提出是否予以批准的意见,报县政府决定。县政府批准同意后,各村委会应当明确现场监管责任人,及时报乡指挥部备案,并由乡指挥部书面报县防火办备案。

3、在审批条件中规定,五种情况不得审批:一是重要节假日期间的不批;二是重大活动期间的不批;三是特殊地段的不批,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范围内,军事设施、易燃易爆站库和机场周边,高速公路、国道、铁路等主要通道可视范围等;四是坡度25度以上的不批;五是面积超过500亩的不批。

4、在实施要求中规定,虽经批准,但下列五种情况下不得用火:一是监管责任人不到场不烧;二是四级以上(含四级)火险天气不烧;三是三级风以上(含三级)天气不烧;四是未开设防火隔离带不烧;五是扑火力量不到位不烧。

5、在相关责任中明确:村委会现场监管人是监管责任人,用火单位主要领导或个人是用火责任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出现大的问题,要追究用火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的责任;未经批准擅自在野外用火的,视为森林火灾,并依照《条例》和《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严肃处理。虽经批准,但没有及时报县防火办备案的用火,视为违规用火,纳入各村年度考核予以扣分。为此,各村要按照要求,严格把关,从严审批,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在低火险条件下用火,确保不“跑火”。

这些重要规定,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推进依法治火步伐,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各村要以新《条例》的颁布施行为契机,切实加强《条例》的宣传贯彻,推动我乡森林防火事业再上新台阶。

五、多措并举,严格管控野外用火。

1、全面落实“五个禁止”。乡防火办已将省级发布的《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转发至各村,各村务必做到再次重申重点防火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继续实行“五个禁止”。

2、加大巡查力度。村、组干部及护林员要加大对重点火险区、农林交错区、火灾易发区和多发区、重点设施和林区结合部等地的巡查力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严防“农火上山”、“家火上山”。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严格检查,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特别是村组干部和护林员要发挥距离火源最近、发现火情最早、地形地貌最熟等优势,组织人员开展野外火源巡查,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3、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各村要对重点人群进行排查登记,逐一落实监护责任,特别是痴、呆、傻、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等“五类人员”,要加大监管力度,全面落实监护人员,明确监护责任。

4、加大督查力度。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在高火险期及重要时期必须下到各自挂点的村开展督查,要重点检查防火责任制是否落实,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应急机制是否健全,火灾隐患是否清除,扑火准备是否充分。发现问题时,要及时要求有关单位整改到位,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同时,乡防火办要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对思想上不重视、措施上不得力、落实上不到位的单位(部门)、个人,进行通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加大处罚力度。各村要按照《森林法》及新修订的《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对违法、违规用火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真正达到处理一起、震动一方、教育一片的目的。同时始终保持打击违规用火的高压态势,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犯罪就抓,依法严肃查处火灾肇事者,严格追究其责任。当发生火警时,对所在村进行每次20xx元处罚;当发生火灾时,则对火灾所在村进行每次4000元处罚;同时对包组村干部进行每次500元处罚,未包组的村干部进行每次300元处罚;对包村乡领导及干部进行每次200元处罚。对野外处用火当事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每次1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令行禁止,严肃工作纪律。

1、坚持领导在职在岗纪律。重点防火期间,各村主要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原则上不得外出,如确需外出须经乡主要领导批准,并指定代理负责人,办理工作和责任移交,并报上级防火指挥部备案。凡因擅自脱离岗位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各级防火办坚持24小时有领导带班的值班纪律。坚决杜绝值班人员脱岗、离岗等现象的发生,确保森林火情动态、扑救情况和领导指示等重要信息畅通有序。对迟报、瞒报、贻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值班人员和有关干部的责任。

3、执行零报告制度。各村务必在每天下午17:00前向乡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做到有火报火情,无火报平安。

4、加强热点核查。每个热点必须由村领导带队现场核查,2小时内将核查结果由村报乡防火办。

5、坚持专业化扑火原则。火灾发生后,村干部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调集半专业队投入扑火,科学处置,确保安全。扑火力量不足时,要及时向县、乡申请支援,凡关门“打火”贻误战机的,要坚决追究责任。同时,要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严禁组织老人、孕妇及中小学生等人群扑火。

天井源乡人民政府。

年2月12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秋冬防工作不出大的问题,9月25日至10月8日,河北省林业局组成5个检查督导组对全省8个森林防火重点市及所属有关县、4个省直属单位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

在检查中,各检查组采用听、查、看的方式,每市最少抽查2个县、每县抽查1—2个防火重点单位,以查问题、找隐患为目的,重点对秋冬防安排部署情况、火源管理情况、预防落实情况、扑火准备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通过检查,各地能够认真学习传达省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能够按照全国、全省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和回良玉副关于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开展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文件逐级传达,结合当地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措施。总的看秋冬防准备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安排。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地方存在行政领导负责制不够落实、森林防火经费没有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护林员队伍不足、专业扑火队伍建设达不到要求等突出问题。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省林业局分别致函全省8个设区市人民政府,就行政领导负责制、经费预算、护林员队伍、扑火队伍建设等总计提出了31条整改建议,要求各市举一反三,尽快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全省森林防火不出大问题。

5月7日,大兴安岭地区防火指挥部在加格达奇林业局召开了联合暗访组检查情况通报会。会议认真分析了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与各县区局主管森林防火工作的县区局长共同观看了地区两个森林防火联合暗访组检查出问题的实况录像后,大兴安岭林管局副局长、地区森林防火副总指挥肯定了各单位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视,在宣传教育和火源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从检查出的问题上可以看出在具体工作的落实上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为真正把各项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春防期间不出现大的问题,吴玉波要求各地对森林防火工作要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再落实,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国家林业局提出的“五个百分百”要求,夯实森林防火的基础工作。严格执行野外作业点审批制度,切实做好宣传教育责任制、火源管理责任制、“一盒火”制度、“义务宣管员”制度、防火隔离带开设等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各级包片领导要详细划分责任区,发生火情后,不仅要依法惩处肇事者,还要追究其防火宣传教育责任人的责任。二是抓人的管理。降低人为火发生机率的根本点就是抓人的管理,要坚持以往对吸烟人员统一造册管理的好做法,“一对一”地落实宣传教育责任人,从根本上消除人为火险隐患。三是抓好预报工作。要充分发挥瞭望塔监测人员在火情监测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卫星监测、飞机载人巡护、地面巡逻等手段,做到有火及时发现,立即上报,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将初发火扑灭。四是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要按照地防指的要求,配齐配足人员和机具,保证扑火队员工资,做好“建得起、养得住”,确保森林消防队的主力军作用。五是加强联防协作工作。各地发现火情后,要立即出动,不讲条件地把火扑灭,不要因为不能确定是否在自己的辖区而按兵不动,贻误最佳扑火战机。六是抓好入山采集山产品人员的管理。对入山采集山产品人员要统一组织,划定采集区域,落实防火责任人,确保不造成人为火险隐患。

森林防火情况汇报

今年,九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围绕杜绝森林火灾发生的工作目标,狠抓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确保了无森林火灾发生,现将九隆街道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总结如下:

九隆街道行政区域总面积6.5平方公里,下设16个社区227个居民小组。街道林地总面积7738亩,其中,公益林面积7682亩。辖区有5个护林点,6名专职生态公益林护林人员,清明节期间新增临时护林员1名。

九隆街道森林防火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八个方面的措施。

(一)突出“一把手”负总责的森林防火责任制。九隆街道森林防火工作由办事处主任亲自抓。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到每会必讲。对人员安排、经费核定、措施完善、机制构建等方面亲自过问,亲自把关,确保不漏任何环节,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实行森林防火工作主要领导挂片、副职领导挂钩社区的工作责任制;二是对森林防火机构进行了优化调整,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三是严格落实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四是严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制度;五是优化义务扑火队人员结构,确保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多举措开展防火宣传。九隆街道利用微信、布标、会议、传单、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20xx年度发放《云南省人民政府20xx年森林防火命令》100份;《保山市人民政府20xx年森林防火命令》200份;《隆阳区人民政府20xx年森林防火命令》200份;《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400份;户主通知书10000份;粘贴标语42条;出动宣传车27台次;广电宣传420场次;电子显示屏播放20次;短信宣传95条;召开会议14次;学校上森林防火知识授课119课时;出黑板报12期,写森林防火公开信6308封,写作文3000篇;建标牌37块;发放五彩旗4套;签订联防协议5份。

(四)充实防火应急物资储备。争取上级配套的同时,街道自筹资金补充了相关防火物资,以提高街道应急保障能力。街道森林防火指挥所配备了巡护服50套、二号工具410把、砍刀60把、灭火水枪30只、风力灭火机17台、水桶350个、阻燃服30套等应急扑火工具。

(五)提前介入,重点防守。街道在刚进入森林防火期时召开了森林防火会议,安排部署全年森林防火工作。2020年12月1日开始,由护林员对重要路口进行入山人员执行检查登记制度。同时,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及社区干部不定期到各卡点检查督导工作,查找隐患及时整改。目前为止,共收缴火种152个,登记入山人员9809人次,检查车辆127辆次。

(六)强化护林员管理。督促护林人员在岗在位,要求护林人员认真履职,发现违反森林防火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处理并上报街道农林综合服务中心。

(七)实行网格化管理包保责任制。街道办事处对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包保责任制,全体领导干部及社区两委班子责任划分至山头地块,加强了领导干部的责任心,提高了干部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

(八)保障经费工作。九隆街道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经费保障做到了不设封顶线,每年根据工作实际所需列支。20xx年森林防火安排工作经费8万元。

九隆街道20xx年度的森林防火工作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在街道、社区的共同努力下,克服了干旱少雨带来的长期高火险威胁,认真落实各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措施,取得了全年无森林火灾发生的好成绩。

一是野外火源管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部分群众受旧俗观念影响,私自携带火源上山,绕过卡点逃避检查进山的情况仍有发生,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隐患。

二是九隆林区主要树种为云南松纯林,并且林下植被较厚,灌木、杂草生长旺盛,存在较大火灾隐患。亟待争取森林抚育项目支持,减缓森林防火压力。

三是防火基础建设薄弱,需加强森林防火通道、森林消防水池、监测平台等基础建设。

一是继续落实好各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措施和制度。二是加强护林人员业务水平的提升。三是进一步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大力宣传和倡导文明祭祀,转变群众旧俗观念,增强群众护林爱林意识。四是不断完善林区联防机制建设,维护好林区秩序。五是加强项目申报和资金筹措,有计划进行清林工作,逐年推进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森林防火个人情况总结

九岘乡2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帮助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森林防火有关要求,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在全乡范围内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确保了全乡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无火警无火灾的良好成绩,圆满完成了2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目标。现将2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根据森林防火相关要求,结合本乡实际,乡政府修订了切实可行的扑火方案,成立了由乡长任指挥长,分管副乡长及国营九岘林场、桂花园林场场长任副指挥,乡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实行干部、乡直单位包村联系制度,并纳入行政干部年终考核。各村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3至6人为成员的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同时,乡政府与各村负责人、乡森林防火指挥所与成员单位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并纳入村干部年终考核。村民委员会与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长与农户都分别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全乡上下形成了团结一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了20--年度全乡森林资源和人民财产的安全。

二、大力宣传,强化责任意识。

20--年度,乡、村及国营林场结合《森林法》、《森林消防条例》,充分利用标语、板报,通过召开群众动员会、户长会、发放森林防火户主责任通知书等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全乡共粘贴标语350份,召开相关工作安排会36场(次),给中小学生上防火宣传课256节(次),发放户主责任通知书2181份,做到村村都有宣传标语和宣传栏,户户都有户主责任通知书。同时,乡、村、学校建立了森林防火工作宣传长效机制,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到防火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完善措施,做好安全防范。

一是加强火源管理,严格用火审批制度,按“五烧五不烧”的原则严格把关。

二是组建义务扑火队,以应对突发性森林火灾。联防指挥部组建以应急分队为主的应急扑火队,各村组建以基干民兵为主的义务扑火队。

三是落实了“五种人”监护及管理措施。

四是落实24小时值带班制度,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

五是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点,聘用13人为森林防火员,划分责任区进行巡山护林。

四、规范管理,做好内勤。

进一步加强内业管理。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认真做好电话记录、交接班记录、火情记录、会议记录、火警火灾报表,村级防火材料收集齐全。为森林防火工作规范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明确责任,严格考核。

乡政府与各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与各成员单位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层层分解落实,明确了乡直单位负责人和各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分片挂村联系制度,作为干部职工年终考核重要指标。如发生火警火灾则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

20--年的防火工作,全乡上下认真落实责任制,广泛深入开展防火宣传,狠抓措施的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防火经费不充足,防火器材购置数量有限,无法应对紧急特殊情况。

二是大部分群众防火观念差,用火随意性大,农村习俗一时无法转变,祭祖不用火一时不能广泛推广使用。

三是内业工作有待加强。

今后的防火工作,我乡将以上级的森林防火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履行防火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机制,提高扑救火灾的能力,全面落实森林防火措施,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森林防火督查情况汇报

福泉市林业局按照省州林业局有关森林防火工作文件精神和要求,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做到早安排、早落实、早部署。在全市范围广泛开展了护林防火宣传,认真落实防火责任,确保了森林资源的安全。现就福泉市2020年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市、乡镇(街道)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在2019年11月森防期到来之前及时制定方案,下发森防工作通知,召开森防工作会,安排部署2020年森防工作,市与乡、乡与村、村与组、组与村民、乡镇与护林员层层签订“森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防工作格局。对责任状的落实及执行情况由市政府办、市督查局、市应急局、市林业局成立森林防火工作专项督查组不定期的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的乡镇限期及时整改,不按时整改的将进行通报批评,且将森林防火工作列入乡镇年终工作目标考核。

在森林防火期,特别是高火险天气,防火宣传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主要采取了以下宣传方式:

3.各乡镇(街道)开办违规用火人员开办学习班,集中学习《森林防火条例》《福泉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福泉市森林防火禁火令》《野外违规用火专题教育片》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违规用火人员深刻认识到了违规用火的危害性,并承诺回去向家人、身边的亲戚朋友、寨邻作好宣传,真正达到了学习教育宣传的目的。

1.出台了《福泉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福泉市森林防火禁火令》和《福泉监察委、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福泉市国家财政供养人员从严执行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知》,严格野外用火管理。

2.各村护林员护林巡护,见烟就查,见火就抓,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3.严格严格行人入山管理,在特殊节日:春节、元宵、清明和高火险天气,市森防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在重要路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对过往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并采取发放鲜花及树苗等方式引导群众文明祭祀。

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森林防火巡查车辆100余台次,设置卡点115个,发放鲜花10万余枝,出动干部职工500余人次、护林员8500余人次,劝住带火进山人次1000余人次,教育引导群众300余人次,引导转变群众摈弃烧桔杆、田土坎、上坟烧纸钱等陋习,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减少风险点。

建立了野外用火管理制度、森防期24小时值班制度、火情信息报告制度、森防应急扑救预案、森林防火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等。

(一)防火机构:市成立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林业局;乡镇(街道)也相应成立了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工作领导小组。

(二)队伍建设。

1.工程护林员:全市用天保、石漠化等工程森林资源管护资金225余万元,对8个乡镇街道60个村(居)森林资源管护申请护林员承包。全市2020年森林资源管护申请承包、审核通过并签订承包协议的护林员共92人。

2.生态护林员:1042名生态护林员,覆盖到全市各个村组,加大对防火重点时期、区域护林管护。

3.专业或半专业扑火队:市乡镇(街道)共组建有专业或半专业扑火队9支310人,其中市级专业扑火队1支15人,乡镇半专业扑火队8支295人。若遇森林火灾,扑火队伍将即时对森林火灾进行扑救。

森林防火预警和监测工作是以气象局信息、卫星监控(热点)、森林防火远程监控、瞭望台监测、无人机监测、护林员巡查巡护情况进行汇总到森防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指挥调度,统筹安排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2020年上半年全市还未发生森林火灾。若有森林火灾发生,森林公安将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取证,严格按《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严肃立案查处。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

总之,我局严格执行了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同时也开展了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以来我市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深入组织开展多渠道、多样式、多角度、大力度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森林防火情况通报

各村委会、乡属乡办各单位:

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做到“四个确保”,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国家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不发生森林火灾,确保全面完成乡政府下达的防火责任目标任务。为此,现就如何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1、早部署、早动员、早安排。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按照乡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的要求,尽快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全面布置,认真研究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对森林防火工作统筹谋划,全面安排,集中力量抓落实。

2、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各村委会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协调,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突出宣传重点。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基础是群众,重点在基层。森林防火宣传必须面向千家万户,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和农村。要深入林区居民点、风景旅游点和林区作业点,组织开展面对面宣传,普及防火知识,强化防火意识。

2、丰富宣传形式。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鸣锣等形式,在交通要道、重点风景和进山主要路口等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牌或警示牌,做到防火宣传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不留死角。

3、深化宣传实效。要重点宣传防火政策法规、基本常识和应急避险知识等,确保每个进入林区的群众,看到的是防火标志,听到的是防火提醒,想到的是森林防火,着力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公开曝光典型火灾案件的人员处理情况,发挥应有的警示教育作用,使林区群众人人成为防火宣传员和监督员。

三、未雨绸缪,落实扑火各项准备工作。

1、完善扑火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加强预案演练,落实保障措施。

2、落实物资准备。对现有的扑火装备和物资准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配足配齐森林防火物资,维修防火基础设施,确保装备完好,物资充沛,有备无患。

3、加强值班调度。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和指挥畅通。对每一个火情热点都要认真核查,及时按程序逐级上报,不得越级上报。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不得迟报和瞒报。

4、落实扑火队伍。进入重点防火期后,各村半业队要相对集中,做好随时扑火的准备。同时,要加强对半专业队的业务培训、实战演练和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扑火中的主力军作用。

四、深刻领会,做好新《条例》的贯彻落实。

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江西省森林林防火条例》,进一步强化了行政首长负责制统领下各相关主体的森林防火职责,对森林防火的一系列重要制度作了明确规定。

1、省级部门已将专职指挥制度写进了《条例》,特别是关于野外用火问题,《条例》明确规定:重点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时,还将野外违规用火的处罚权授予给了乡人民政府。

2、在审批程序中规定,由用火单位或者个人提交用火书面申请,经乡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林业局进行初审提出是否予以批准的意见,报县政府决定。县政府批准同意后,各村委会应当明确现场监管责任人,及时报乡指挥部备案,并由乡指挥部书面报县防火办备案。

3、在审批条件中规定,五种情况不得审批:一是重要节假日期间的不批;二是重大活动期间的不批;三是特殊地段的不批,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范围内,军事设施、易燃易爆站库和机场周边,高速公路、国道、铁路等主要通道可视范围等;四是坡度25度以上的不批;五是面积超过500亩的不批。

4、在实施要求中规定,虽经批准,但下列五种情况下不得用火:一是监管责任人不到场不烧;二是四级以上(含四级)火险天气不烧;三是三级风以上(含三级)天气不烧;四是未开设防火隔离带不烧;五是扑火力量不到位不烧。

5、在相关责任中明确:村委会现场监管人是监管责任人,用火单位主要领导或个人是用火责任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出现大的问题,要追究用火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的责任;未经批准擅自在野外用火的,视为森林火灾,并依照《条例》和《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严肃处理。虽经批准,但没有及时报县防火办备案的用火,视为违规用火,纳入各村年度考核予以扣分。为此,各村要按照要求,严格把关,从严审批,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在低火险条件下用火,确保不“跑火”。

这些重要规定,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推进依法治火步伐,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各村要以新《条例》的颁布施行为契机,切实加强《条例》的宣传贯彻,推动我乡森林防火事业再上新台阶。

五、多措并举,严格管控野外用火。

1、全面落实“五个禁止”。乡防火办已将省级发布的《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转发至各村,各村务必做到再次重申重点防火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继续实行“五个禁止”。

2、加大巡查力度。村、组干部及护林员要加大对重点火险区、农林交错区、火灾易发区和多发区、重点设施和林区结合部等地的巡查力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严防“农火上山”、“家火上山”。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严格检查,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特别是村组干部和护林员要发挥距离火源最近、发现火情最早、地形地貌最熟等优势,组织人员开展野外火源巡查,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3、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各村要对重点人群进行排查登记,逐一落实监护责任,特别是痴、呆、傻、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等“五类人员”,要加大监管力度,全面落实监护人员,明确监护责任。

4、加大督查力度。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在高火险期及重要时期必须下到各自挂点的村开展督查,要重点检查防火责任制是否落实,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应急机制是否健全,火灾隐患是否清除,扑火准备是否充分。发现问题时,要及时要求有关单位整改到位,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同时,乡防火办要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对思想上不重视、措施上不得力、落实上不到位的单位(部门)、个人,进行通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加大处罚力度。各村要按照《森林法》及新修订的《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对违法、违规用火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真正达到处理一起、震动一方、教育一片的目的。同时始终保持打击违规用火的高压态势,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犯罪就抓,依法严肃查处火灾肇事者,严格追究其责任。当发生火警时,对所在村进行每次20xx元处罚;当发生火灾时,则对火灾所在村进行每次4000元处罚;同时对包组村干部进行每次500元处罚,未包组的村干部进行每次300元处罚;对包村乡领导及干部进行每次200元处罚。对野外处用火当事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每次1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令行禁止,严肃工作纪律。

1、坚持领导在职在岗纪律。重点防火期间,各村主要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原则上不得外出,如确需外出须经乡主要领导批准,并指定代理负责人,办理工作和责任移交,并报上级防火指挥部备案。凡因擅自脱离岗位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各级防火办坚持24小时有领导带班的值班纪律。坚决杜绝值班人员脱岗、离岗等现象的发生,确保森林火情动态、扑救情况和领导指示等重要信息畅通有序。对迟报、瞒报、贻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值班人员和有关干部的责任。

3、执行零报告制度。各村务必在每天下午17:00前向乡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做到有火报火情,无火报平安。

4、加强热点核查。每个热点必须由村领导带队现场核查,2小时内将核查结果由村报乡防火办。

5、坚持专业化扑火原则。火灾发生后,村干部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调集半专业队投入扑火,科学处置,确保安全。扑火力量不足时,要及时向县、乡申请支援,凡关门“打火”贻误战机的,要坚决追究责任。同时,要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严禁组织老人、孕妇及中小学生等人群扑火。

天井源乡人民政府。

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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