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优质14篇)

时间:2023-11-08 23:33:04 作者:QJ墨客 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优质14篇)

合同协议是一种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的书面约定,它有助于交易的顺利进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合同协议样本,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房屋买卖补充合同协议书

甲方:

证件号码:

乙方:

证件号码:

就乙方购买甲方所有座落于市路号室(下称“该物业”)事宜,经过平等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于年月日签订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下称(“买卖合同”。)。

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上述房屋买卖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确认买卖合同约定的房价款不包括该物业内的附属万元,合设施、设备及室内装饰的价格(实际成交价为人民币同价为人民币万元)。

二、甲、乙双方同意该物业内的附属设施、设备及室内装饰的转让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乙方应当在签订买卖,合同当日直接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该转让价后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收款凭证,乙方放弃索取该转让价发票的权利。

三、若乙方未能支付上述转让价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和买卖合同,且乙方应当承担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若甲方收到上述转让价后违反买卖合同约定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和买卖合同,且甲方除应当承担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需无条件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上述转让价。

四、本协议与买卖合同约定不相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对买卖合同作出变更的,继续以买卖合同为准。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延伸阅读】。

商铺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本着满意自愿的原则,甲,乙,签订以下房屋租赁定金条款。

一、现甲方将:号展厅(办公室)共计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二、甲、乙协定出租物业,月租金为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起租日为年月日.定金有效期为此协议签定之日起天内有效。

三、乙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交付房屋承租定金元(人民币)给甲、方。

四、乙方向甲交付定金后,在甲、乙双方正式签定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将作为。

五、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违约此协议:甲方将租赁意向定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六、甲方与乙方出现纠纷,双方应按照此协议的规定解决,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应积极配合双方解决纠纷。

七、此协议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法律效应。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按诚信原则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丙方:

代理人:代理人:代理人:

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精选】

本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尽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签订前,出卖人已向买受人明示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合同补充协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等文件;买受人已细读并完全理解上述文件的内容;并就本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与出卖人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双方对各条款的意思表示理解一致。

第二条、为了鼓励购买商铺业主自主经营,出卖人特施行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1、购买本项目商铺的业主在使用所购商铺经营一年后(以业主办理营业执照时间为准)的第一个月15日获得开发商给予的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创业基金奖励。

2、《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第三年后,业主可以将商铺返租给开发商使用1年,届时开发商将一次性支付买受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租金。

第三条、买受人充分了解房地产市场潜在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未售房源进行价格调整,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出卖人提出任何方式的索赔或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本补充协议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正文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7、出卖人实际向买受人交付的房屋质量标准不低于样板间装饰设备质量标准。设备和装修标准与样板间不一致时,买受人所购房屋之设备和装修标准以样板间装修设备质量标准为准,但是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三有明确约定的装修设备标准不同于样板间装修标准除外。

第七条甲方保证乙方所购房地产不存在抵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主张。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该合同及补充协议,甲方应自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返还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并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违约金;若乙方不退房的,甲方应自乙方提出继续履行合同要求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该契约及本补充协议。

第八条自乙方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办理完毕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手续后,《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中“已付房价款”、“应付房价款”即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总房价款”。

第九条甲方根据《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负有通知义务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该书面通知均以手递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送达日期以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代签人签收日期为准。

第十条本补充协议是该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由甲、乙双方在签署该合同时同时签署,同时登记,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内容相抵触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争议的解决同该合同第十九条之规定。

第十一条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之规定执行,或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附订于该合同之后。第十三条其他: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出卖人(简称甲方):利川焱森投资有限公司。

买受人(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商品房买卖事宜,在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代收代缴费用。

1、工本费、办证相关费用1000元/户(多退少补)。

2、银行按揭贷款费用相关单位和部门确定项目及标准据实代收代缴。

3、公共维修基金:51元/m2。

4、契税:按国家规定办理。

上述费用、基金和税款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发生变化时,则按国家规定项目及标准收取。乙方应在办理该商品房交接前,按实际房款及产权登记面积核定一次性缴清上述税费。

二、物业管理。

1、利川市信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甲方委托,为本小区提供前期业管理及服务,受托期限至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止。乙方承诺:在利川市信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托期间,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及其他物业管理规范,享受业主权利,履行业主义务,不得以拒绝接受物业管理或不享受物业服务管理为由而拒绝承担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2、该商品房交接时,由乙方与利川市信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自交接通知确定的截止日的次日起,按产权登记面积,按年预收物管费。

3、前期物管服务暂定收费标准:电梯商住房1.2元/m2/月。

4、承认并自觉遵守甲方制定《业主临时公约》。

三、银行按揭约定。

1、乙方应按规定、约定或者按揭银行的要求,及时提交按揭所需的一切资料。因乙方怠于提供的资料而导致银行不予批贷的,视为乙方所申请的按揭贷款额属逾期付款,并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七条规定处理。

2、乙方应在签约之日起7日内将按揭贷款所需完整资料(含相关申请、协议等)送交甲方转交银行,并在接到甲方通知起3日内到甲方指定银行签署相关文件。否则,视为乙方所申请的按揭贷款额属逾期付款,并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七条规定处理。

3、乙方对所提交的按揭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因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个人资信条件不合格而导致银行不予批贷的,由乙方按如下约定付款:自银行不批贷之日起7日内付齐总房款的50%,余款在甲方通知确定的交付房屋日前一次性付清。如不按约付清各期款项,视为乙方违约,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七条规定处理。

4、银行批贷额低于乙方申请额的,由乙方在7日内补齐差额。如不及时付清,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七条规定处理。

5、如乙方在银行按揭贷款到达甲方帐上后,无论是基于何种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且经甲方同意的,乙方除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七条约定给付违约金外,甲方只退还乙方实际给付的首付款和已到帐的按揭贷款,因按揭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因按揭贷款所产生的贷款利息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费用均由-2-。

乙方自行承担,具体项目和标准按银行和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四、房屋交接。

1、甲方的办公地点设在。如在约定的交接房屋的期限届满后,乙方没有接到甲方前来交接房屋的通知,而乙方在期限届满后的三个月之内不主动前来甲方办公地点主张房屋交接权利的,在交接房屋期限届满的三个月以后的任何时候,乙方均无权以逾期交房为由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缴清房款和其他应付费用或按揭尚未完成审批的,甲方将不予交付所购房屋。

五、通知的送达。

甲方利用报纸、利川电视台等公众媒体针对本合同事项进行公告的,视同书面告知。乙方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填写的乙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均为正确有效,如乙方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在变更后10日内以挂号信等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起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无法送达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相关权属的特别约定。

1、本物业区的一号楼、二号楼的地下层(负一楼)及接待转换中心的地下层的停车场等所有范围均不属于公用部分,由甲方享有所有权、所有权、收益权和处方权。接待转换中心的地下层的停车场由甲方统一出租,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甲方因城建、小区建设及物业管理等涉及公共利益之需要,而必须在乙方之庭院内及楼宇周围的地面、地下及地上埋(架)设电力、电讯、给排水管线及配电箱、窨井(盖)及其他有关装臵时,乙方不能干预和妨碍,并在今后维护、修理时予以配合。

3、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车位由双方另行协商有偿使用。

七、关于合同的解除。

合同签订后的年内,如果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在经得甲方同意并给甲方支付不低于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可以解除合同,退还房屋,甲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将余款无息退还与乙方。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及所有合同附件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应当遵照执行。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协议发生纠纷,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守约方为实现权利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告费、旅差费、鉴定费、执行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九、其他。

本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没有约定的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执行。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

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_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原因。甲乙双方本着友好,互信,互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意向书基础上补充合作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补充修改部分为:

1、“三-2”需要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

2、同上写内容。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意向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意向书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意向书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意向书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车位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8、质量保证期,自设备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或者设备工作时间1000小时,以先到为准。出卖人保证按照国家、行业相关安全和质量标准及厂家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设备安装、保养,确保设备在其使用寿命期内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各项技术指标,能够正常运转。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质量保证期内,出卖人负责对设备进行免费保修。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出卖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及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影响正常安全运行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9、出卖人交付的设备如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缺少有关质量证明文件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并要求出卖人立即给予更换,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并赔偿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0、违约责任补充:买受人在设备出现故障后,紧急情况下出卖人必须于接到电话(包含但不限于)通知后4个小时内派员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进行维修和故障排除,如出卖人派出的技术人员4小时内未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则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如该设备处于闲置状态时出现故障,则出卖人技术维修人员可以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进行维修和故障排除。

11、本协议(含附件1)生效后,即成为《产品。

》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产品买卖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本协议中的补充条款与原《产品买卖合同》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13、本协议壹式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各执壹份。

出卖人(盖章):买受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1:

甲方:(以下简称“卖方”)。

乙方:(以下简称“买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就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达成如下补充条款,以资双方恪守。

一、双方清楚明白乙方所购车辆在双方签订《原合同》之前已登记在甲方名下,但甲方保证车辆行驶里程不超过公里。

二、乙方按照《原合同》的规定向甲方付清车款、保险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乙方向甲方付清本补充协议第一条规定的车款、保险费和费用,并经双方办理车辆变更登记后,甲方将车辆交付乙方使用。

四、如果因乙方尚未取得小汽车增量指标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则在乙方向甲方付清本补充协议第一条规定的车款、保险费和其他费用,并按照本补充协议办理车辆保险后,由甲方将车辆交付乙方。当乙方取得小汽车增量指标或具备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后,甲、乙双方到相关部门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

五、甲方通知乙方提取车辆,乙方不得以尚未取得小汽车增量指标或其他原因不能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为由拒绝提取车辆。乙方在提取车辆时自己或受乙方委托提取车辆的人必须具备车辆相应的合法有效的驾驶资格。

六、乙方在提取车辆时以及提取车辆后至车辆变更登记办理前,应当足额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不应当低于人民币壹佰万元)。机动车已经交付的,但没有办理保险单批改手续的,所有权移转,此时买受人尚不是保险合同当事人,而出卖人不是所有人不享有保险利益,都无法获得赔偿。

七、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以及机动车使用的相关责任,在车辆交付乙方前,由甲方承担;车辆交付乙方后由乙方承担。乙方取得车辆后,有权自主使用车辆,但车辆使用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概与甲方无关。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件,相关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因任何一方依法解除《原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或《原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因任何原因无效,造成甲方收回车辆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车辆使用期间的使用费,并赔偿甲方损失(可按车辆折旧费计算。)。

九、如果乙方未按照《原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的规定付清车款、保险费以及其他费用超过三十日的,甲方有权将车辆依法拍卖,所得价金,应先抵充费用,次充利息,再充原本,如有不足,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十、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互为补充,两者相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十一、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二、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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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补充合同协议书

1.售楼书和相关广告内容:售楼书和其他相关广告内容也是要写进补充协议里去的,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2.权证办理的时间:合同中应该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3.按揭办不下来的责任:在购房事宜中有很多问题我们会忽略掉。因此,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在补充条款里面一定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4.公摊建筑面积的规定: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5.合同中要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本协议是备案号为《成都市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补充协议。买卖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作为对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二、甲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乙方已看到并理解上述文本,且无异议。

1、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乙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视为乙方同意接受在原房屋单价基础上引起的房屋总价款的变化。

2、双方选择按套计价的,对出现的面积差异互不找补。

1、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2、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3、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4、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

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原因)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具体变更条款)。

2、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签字: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

买卖补充协议书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愿将位于私有门面一间,面积平方米(以房产证上面积为准)所有权出售给乙方。

价格为人民币元(小写元)整。

2、付款方式:双方正式签定《房屋买卖协议》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人民币元整,同时,甲方将该房屋的房产证、土地证等一切房产手续。

此后,该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3、在乙方办理该房屋产权等过户手续中,甲方必须予以协助,提供有关证明(包括签字等)。

房屋过户中产生的一切费税由乙方负责。

4、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违约责任定为万元。

甲方:

乙方:

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8、质量保证期,自设备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或者设备工作时间1000小时,以先到为准。出卖人保证按照国家、行业相关安全和质量标准及厂家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设备安装、保养,确保设备在其使用寿命期内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各项技术指标,能够正常运转。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质量保证期内,出卖人负责对设备进行免费保修。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出卖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及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影响正常安全运行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9、出卖人交付的设备如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缺少有关质量证明文件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并要求出卖人立即给予更换,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并赔偿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0、违约责任补充:买受人在设备出现故障后,紧急情况下出卖人必须于接到电话(包含但不限于)通知后4个小时内派员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进行维修和故障排除,如出卖人派出的技术人员4小时内未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则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如该设备处于闲置状态时出现故障,则出卖人技术维修人员可以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进行维修和故障排除。

11、本协议(含附件1)生效后,即成为《产品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产品买卖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本协议壹式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各执壹份。

出卖人(盖章):买受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1:

甲方:(以下简称“卖方”)。

乙方:(以下简称“买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就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达成如下补充条款,以资双方恪守。

一、双方清楚明白乙方所购车辆在双方签订《原合同》之前已登记在甲方名下,但甲方保证车辆行驶里程不超过公里。

二、乙方按照《原合同》的规定向甲方付清车款、保险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乙方向甲方付清本补充协议第一条规定的车款、保险费和费用,并经双方办理车辆变更登记后,甲方将车辆交付乙方使用。

四、如果因乙方尚未取得小汽车增量指标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则在乙方向甲方付清本补充协议第一条规定的车款、保险费和其他费用,并按照本补充协议办理车辆保险后,由甲方将车辆交付乙方。当乙方取得小汽车增量指标或具备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后,甲、乙双方到相关部门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

五、甲方通知乙方提取车辆,乙方不得以尚未取得小汽车增量指标或其他原因不能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为由拒绝提取车辆。乙方在提取车辆时自己或受乙方委托提取车辆的人必须具备车辆相应的合法有效的驾驶资格。

六、乙方在提取车辆时以及提取车辆后至车辆变更登记办理前,应当足额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不应当低于人民币壹佰万元)。机动车已经交付的,但没有办理保险单批改手续的,所有权移转,此时买受人尚不是保险合同当事人,而出卖人不是所有人不享有保险利益,都无法获得赔偿。

七、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以及机动车使用的相关责任,在车辆交付乙方前,由甲方承担;车辆交付乙方后由乙方承担。乙方取得车辆后,有权自主使用车辆,但车辆使用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概与甲方无关。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件,相关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因任何一方依法解除《原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或《原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因任何原因无效,造成甲方收回车辆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车辆使用期间的使用费,并赔偿甲方损失(可按车辆折旧费计算。)。

九、如果乙方未按照《原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的规定付清车款、保险费以及其他费用超过三十日的,甲方有权将车辆依法拍卖,所得价金,应先抵充费用,次充利息,再充原本,如有不足,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十、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互为补充,两者相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十一、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二、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付款时间、方式约定。

乙方分三次向甲方用银行卡转账方式支付购房款壹佰万元整(即1000000元)。第一次:乙方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房款陆万元整(即60000元);第二次:支付甲方用于偿还其在中信银行雨花亭支行购买该房屋所借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第三次:待甲方执行完《房屋买卖合同》及本协议相关条款当日付清全部余款。

二、甲、乙双方在望城办理房屋登记机构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所需税费由乙方全额缴纳。

三、甲方转让房屋后,该房屋之附属从权利(如开发商赠与的阳台、花园等)相应转让给乙方;乙方即享有该房屋之所有权利,并在全部购房款付清之日,交接钥匙。

四、甲方保证所转让的房屋无任何纠纷,如物业管理费已交清至20xx年月等。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解除合同的,责任方须按《房屋买卖合同》及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10%赔偿对方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乙方(签字) 。

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承诺交房之日水、电达到正常使用标准,天然气、电话、光纤、网络等必备使用的居住条件由乙方自行申请开通。

1、办理房所有权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后的180日内,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办证所发生的相关税费,依照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2、办理房所有权证的时间,从乙方向房产管理部门缴纳完毕专项维修资金及相关税费,提交所需资料并办理完相关手续之日起计算,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未在上述期限内向甲方支付上述费用并提交相关资料,使产权登记手续超过本条第一款约定期限延迟办理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总价款的日万分之一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为乙方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的,乙方应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同时,缴齐办理产权证所需资料及费用,并且按规定向房产管理部门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否则,甲方有权推迟为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时间,推迟交接期间,乙方须按按揭贷款合同约定支付银行月供款,因推迟交接房屋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4、他项权证的办理:甲方为乙方办理完毕房屋产权证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确定的期限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本合同项下的四担保他项权利登记。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未在约定期限内办理上述手续,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总价款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5、甲方已缴清合同第一条所述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并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国务院〔1998〕第248号令《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03号令《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乙方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分户登记前,将所购商品房(包括车位、商业)的首次专项维修资金在交房时由甲方代收并缴存至专户管理银行。

十一、底层私家花园、二、三层露台、顶层屋顶花园,全体乙方均同意由购买该底层、二、三层或顶层房屋的业主享有其使用权。使用花园或露台(顶层屋面)的业主必须为公共维修提供方便并遵守物管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不得改变花园或露台(顶层屋面)的隔离方式和损坏花园或露台(顶层屋面)内设置的公共设施,使用顶层屋面不得侵占消防通道并保持其畅通,更不得侵占小区内的公用绿地。同时,乙方同意地面停车位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十二、甲方对乙方所购商品房相邻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设施进行维修,需乙方协助时,乙方应无条件提供便利,如其维修对乙方造成了损害,应给予适当的补偿。乙方不能无理拒绝或提出过分的要求,否则对因延误维修而扩大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三、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权利义务以合同、本协议及附件为准。甲方的售楼书、售楼广告、沙盘、模型等宣传资料上所记载的内容和甲方的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均不作为双方的约定和验收房屋的依据,如有变化,甲方不另行通知。甲方展示的样板房,仅为空间布局向导,装修装饰和家具摆放指引,不能作为房屋交付的标准或合同的样品。

十四、本商品房销售价格没有包括下列费用,乙方庆另行交纳:

1、天然气包干费为元。

2、电话开户费、宽带网接入开通费以及有线(或光纤)电视入网等。

十五、关于前期物业管理。

乙方同意,在本小区业主大会聘任物业管理公司之前,由甲方通过相关合法程序招标的物管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乙方接受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见附件)以及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见附件)。

甲方将其所持合同原件交予产权登记机关一份用于备案;乙方采用抵押贷款方式付款的,应将其所持合同原件交予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十七、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应通过平等友好协商、解决或提请政府主管部门消费者委员会调解、直至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本协议所载明的乙方电话、传真、通讯地址等,乙方必须保证其提供情况和资料的真实性,若甲方按上述电话、传真、通讯地址等不能与乙方联络,其责任概由乙方承担。乙方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五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联络方式变更而导致甲方未能将有关通知送达乙方的,甲方通知发出之日视为已通知乙方。

十九、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无权要求解除或终止本协议,除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协议外,任何单方解除或终止或拒不履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房款总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二十、双方约定: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双方当事人应当从解除之日起三日内一起到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否则,守约方有权拒绝履行退房或退款义务,并要求违约方每日按照合同约定总房款千分之零点一支付违约金。买卖双方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违约方不按约定到相关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的,守约方有权方面到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十一、本协议及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补充协议与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二十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本协议立即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电话: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址: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出卖人:(简称甲方)。

买受人:(简称乙方)。

在甲、乙双方于(以下简称元合同)基础上,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位于项目,该房产为写字楼。本合同及协议所指写字楼“”e座名称为暂定名,甲方有权更改名称,且名称的更改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乙方不得以写字楼名称更改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及协议或向甲方索赔。

二、乙方接受甲方设置在室内及公共区域的配套设施和管道。乙方对移交的房屋进行第二次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建筑结构及配套设施、管道、外立面,装修方案需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并报物业公司备案,乙方装修施工或装修完毕的房屋不得影响室内及公共区域配套设施、管道及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对造成的损坏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甲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协议、《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并做出了合理的说明。

四、乙方按下列第中方式交付房款。

1、乙方按一次性付款方式向甲方交付房款:

(1)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整)。

(2)如乙方未按上述时间及金额向甲方支付房款,按原合同第九条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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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书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付款时间、方式约定。

乙方分三次向甲方用银行卡转账方式支付购房款壹佰万元整(即1000000元)。第一次:乙方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房款陆万元整(即60000元);第二次:支付甲方用于偿还其在中信银行雨花亭支行购买该房屋所借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第三次:待甲方执行完《房屋买卖合同》及本协议相关条款当日付清全部余款。

二、甲、乙双方在望城办理房屋登记机构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所需税费由乙方全额缴纳。

三、甲方转让房屋后,该房屋之附属从权利(如开发商赠与的阳台、花园等)相应转让给乙方;乙方即享有该房屋之所有权利,并在全部购房款付清之日,交接钥匙。

四、甲方保证所转让的房屋无任何纠纷,如物业管理费已交清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等。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解除合同的,责任方须按《房屋买卖合同》及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10%赔偿对方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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