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精选21篇)

时间:2024-02-23 19:18:06 作者:纸韵

计划书的目标要明确具体,任务要清晰明了,措施要具体可行,这样才能有效地指导后续工作的展开。6.如果你正在苦思冥想如何写一份出色的计划书,下面这些范文或许能给你一些启示。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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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部署,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提升我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在2022年5月底前实现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辖区村庄“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任务基本完成,全面达到干净整洁标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意识普遍提高。

采用帮扶整治、包片负责的方式,将全镇94条自然村分别由市镇领导干部、13个镇属机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包片帮扶整治,包片领导干部要到包片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

按照“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标本兼治”的原则,以农村垃圾清理、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以及长效机制建立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支撑。

(一)开展“三清理”整治。一是清理垃圾。全面排查清理村内及周边积存垃圾、乱丢弃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河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全面清运垃圾收集点垃圾并清理好周边垃圾。二是清理杂物。全面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内巷道乱堆放杂物、生产工具、建筑材料、墙壁乱涂画、商业广告、废弃“三线”和空地杂草等,确保巷道畅通、干净整洁。三是清理污水。全面清理村内沟渠河塘中的漂浮物,全力整治黑臭水体,严禁污水直排,建有排污管网的村庄要确保群众生活污水接入率100%。

(三)开展禽畜圈养整治。规范村庄禽畜散养行为,引导群众做好圈养,做到人畜分离。严禁在村内圈养牛、羊、猪等畜类,鸡、鸭、鹅等禽类可在空地进行圈养,有条件的可规划区域圈养。

(四)推进村容村貌提升。深入实施村庄绿化美化行动,鼓励村民种植花草树木、瓜果菜蔬进行庭院绿化,通过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村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荒地、废墟地、空宅基地、边角地等因地制宜打造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等“四小园”生态板块,提升村庄空地复绿率。

第一阶段(5月1日-5月7日)。各村(社区)、各自然村成立人居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积存垃圾、黑臭水体、乱堆乱放、残垣断壁、杂草空地、旧危房、废弃畜栏、露天旱厕、非法商业广告牌等进行摸底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和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召开代表动员会议,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宣传。对旧危房、违章建筑、商业广告牌等乱搭乱建物进行入户动员拆除,争取群众支持。每条自然村必须组织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和群众代表等热心群众不少于20人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当中,同时要求完成村内积存垃圾、巷道杂物、空地杂草等的清扫整治任务。

第二阶段(5月8日-5月14日)。整治村内杂草杂物、房前宅后黑臭水体,建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自然村要动员群众将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对村内的旧危房、违章建筑、非法商业广告牌进行拆除,动员群众圈养家禽。

第三阶段(5月15日-5月21日)。继续推进旧危房、违章建筑、商业广告牌、废弃“三线”等拆除,组织群众对空地进行复绿,复绿率必须达到50%以上,努力建设“四小园”生态板块。

第四阶段(5月22日-5月31日)。成立村民理事会,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达到无垃圾乱倒、无乱堆乱放、无污水乱流、无家禽散养、无黑臭水体、无乱搭乱建、无水体漂浮物。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攻坚月期间,镇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压实镇、村委会(社区)、自然村的责任,按照要求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镇农业农村办要牵头统筹推进,指导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镇规划办要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清运。

(二)强化执行责任。各村(社区)驻点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驻点领导、村支部书记(负责人)担任村庄卫生清洁“清洁指挥长”,负责辖区的村庄清洁行动。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三)建立督查机制。制定专项工作交叉检查方案,在第一、第三阶段临近结束期间对辖区所有自然村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比排名,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行动迅速的村(社区)、自然村通报表扬,对排名倒数的自然村包片干部、所在村委会支部书记、镇包片干部进行大会通报批评并表态发言。对在检查指出问题后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相关责任人,将严肃问责。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号)和《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琼发〔2017〕25号)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根据《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七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按照全域旅游示范省建设总体要求,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与“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等工作相结合,统筹城乡发展,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措施,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建设世界级滨海旅游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规划先行、示范引导。以“多规合一”成果为依据,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通过全面推进与集中连片综合整治示范相结合,创建农村一流人居环境。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总体要求,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不同地区的整治目标、重点、方法和标准。充分发挥各地自主性和创造性,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

—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区分轻重缓急,重点整治生态红线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人居环境。优先治理农村垃圾污水,建设乡村公厕,推进农户改厕,重点安排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水电路气等项目,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防止大拆大建。

—城乡统筹、突出特色。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弘扬传统文化,突出农村特色、黎苗特色和田园风貌。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三)实施目标。在全市乡村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基本达到“干净、整洁、见绿”,乡村公厕“不湿、不臭、不挤”,村民环境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建成一批各具特色、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村庄。

—按照每500人配1名保洁员的标准,实现所有村庄卫生清扫保洁收运体系全覆盖;所有行政村配建公共厕所(含附属式公厕),创建椰级乡村旅游点的自然村完成公厕建设,基本完成全市3704农户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各区、育才生态区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到2020年,完成所有行政村及其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气化海南”专项行动,推进燃气下乡,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农村以气代薪工作;到2020年底,具备条件的村庄逐步建成局域供气管网。

—到2020年,开展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基本完成100个(自然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差异状况,在公厕建设、垃圾分类示范、规划编制和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区分不同目标和任务。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污水治理和改厕工作相结合,实行综合治理,统筹推进。

地处山区偏远的村庄,在优先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条件的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一)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厂扩建等处理设施的建设,按照“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方式、有稳定的保洁机制、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要求,根据《海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处理规划(2015-2020年)》,建立并完善农村保洁制度。完善“户分类、村收集、区转运、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处理。在全市范围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2018-2020年,与美丽乡村建设同步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创建工作,每年分别完成20%、35%、45%的任务量。合理规划布局乡村废品和农业废弃物回收点,探索政府补贴回收废品,促进废品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开展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逐步建立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机制。对小散畜禽养殖农户加强技术指导,划定适当区域集中养殖。清理农田农业生产用膜、农药瓶、包装泡沫箱等垃圾并建立责任制。按照就地封场治理、异地处理的要求完成历史存量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滚动销号制度,2018年完成存量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要建立环卫企业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加强对环卫企业监管,确保保洁质量。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推进乡村厕所革命。按照《海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将“厕所革命”作为基础工程、民生工程来抓,2018-2020年,各区、育才生态区至少参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新建或改造公厕1座,所有行政村配建公共厕所(含附属式公厕),创建椰级乡村旅游点所在村同步建设公厕并达到旅游厕所标准,每年分别完成20%、35%、45%的任务量。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村委会办公区附属式厕所应对外开放,并设置标识引导。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完成3704户农户厕所无害化建设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并将厕所污水接入市政农村污水管网,2018-2020年每年分别完成20%、35%、45%的任务量。加强农村新建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无害化卫生厕所配套建设,以及中小学、卫生院、集贸市场等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实施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按照《海南省公共厕所管理及保洁服务标准》(dbj16-2010),完善公厕标识引导体系,加快“互联网+”公共厕所建设,推广城乡厕所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应用。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三)全面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逐步恢复水生态。按照全市农村生活污水产生区域特征,因地制宜将全市农村划分为污水处理厂辐射区和分散处理片区。编制实施《三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18-2020年)》,对污水处理厂辐射区和分散处理片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提出治理要求。各区、育才生态区建成区内的市政污水处理厂辐射区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应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分散处理片区农村生活污水针对所处排水区域的水质目标,选择合适的污水处理技术。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村容村貌。全域推进绿色村庄建设,按照尊重自然、黄土不露天、不过度硬化的要求绿化村庄。实施农村公路“六大工程”(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窄路面拓宽工程、县道升级改造工程、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旅游资源路工程)建设,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村内道路同步建设排水系统,到2020年,基本解决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和农户庭院环境,到2020年,完成村内废旧设施和老旧广告牌拆除清理,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对无人居住的破败房屋,组织户主自行拆除,恢复绿地或发展村庄第三产业。加强村庄规划设计,提供建房设计图纸,引导农村建筑风貌提升。加大宣传和投入,加强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统筹推动在村庄主要出入口、主干道和公共活动空间建设公共照明设施。

(五)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到2020年,全面完成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对重要生态红线区内的村庄,逐步实施退出机制,并加强生态修复。按“多规合一”要求,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到2020年实现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覆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机制。简化农村垃圾分类设施、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和建设审批程序,按照村选址、区审核、市审定的原则进行项目选址和建设。严格执行农村住房“逢建必报”制度,做好村庄风貌管控。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形成依规有序建设机制。

(六)完善乡村整治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及市各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的责任,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建设管护长效机制,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将农村公路、公厕、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管理经费纳入市区预算,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村民培养成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积极发挥“一核两委一会”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作用。明确“两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和“两委”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广泛开展乡风评议活动,引导农村自我管理、自我提高。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开展村庄环保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2018年底前,完成所有行政村村规民约制定、修订和实施。制订奖惩制度,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保洁整治由农户负责,并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村内道路、村内公共空间及村庄周边等保洁整治由村“两委”负责监督落实。鼓励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

(三)提高村民文明健康意识。通过电视夜校等多种途径开展文明教育,把培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要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重要内容,完善课程体系,丰富教育实践。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组织作用,动员农村居民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增强村民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村民内在自觉要求。

(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市、区级投入为主,省级、中央补助为辅的政府投入体系。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整合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多方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第三方治理等形式,引入市场主体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支持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美丽乡村、共享农庄、民宿业、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引进企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继续组织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三师下乡”活动,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进万家”等活动,结合污染防治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企业与区、村开展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对接。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照本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和重点任务,抓紧编制或修订区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本地区目标任务、责任部门、资金筹措方案、农村居民参与机制、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等内容,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前期准备,做好引导群众、建立机制、筹措资金等工作。区级(含育才生态区)实施方案须在2018年12月底前报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各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整治工作年度实施计划,加强对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工作的指导。

(二)开展典型示范。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提炼出一系列符合本地实际的垃圾污水厕所等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检查、评估和督导,引导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成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村,加强经验总结交流,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设管理模式,确保整治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要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村委会负责动员党员干部和村民完善村规民约,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更好地履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职能,会同市农工委、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旅游委、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宗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会展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保局、市扶贫办等部门建立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合力推进。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职责抓落实,共同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加强考核验收督导。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区发展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区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三亚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办法》,定期组织督导评估,于每年9月开始对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通报各区党委和政府,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制订完善相应的《美丽乡村建设考核验收办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验收办法》(市水务局负责)《城区生活污水治理考核验收办法》(市水务局负责)《农村规划编制(修编)考核验收办法》(市规划委负责)和《农村农户改厕考核验收办法》(市爱卫办负责),于2019年4月底前报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要广泛开展“卫生户”“文明户”“农村美丽庭院”“环境卫生光荣榜”等评选活动,增强村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转变以往突击式、运动式、集中式、被动式整治模式,建立长效的城乡人居环境治理机制,遏制各类乱象反弹回潮,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思路。

围绕巩固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推进城乡综合管理“六个零容忍”和“十个严管理”工作要求,坚持分区域、分类别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城区环境要突出问题导向,对环境治理进行“回头看”,找准薄弱环节、管理粗放环节,从治标入手,完善标准化机制,聚焦落细落小,构建标准化、信息化、系统化的“三个维度”,实现城区人居环境主动治理、整体治理、系统治理“三个转变”,常态长效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明显提高。农村环境要围绕田园综合体、农民异地搬迁以及扶贫等重点工作,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和赤峰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以创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为抓手,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以提升村容村貌为方向,以建立长效运营管理体制机制为保障,以改变农民卫生习惯、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为动力,标本兼治,内外兼修,远近兼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首善之区”打下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23年,全面清除既有违建,新增违建实现零增长,既有垃圾全部清除。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生活垃圾初步实现分类收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循环化利用,厕所达到“老城区800米、新城区500米”1个标准,智能停车位达到2万个,立体停车位达到8000个,智慧城管平台功能进一步增加,实现对各行业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和实时协调指挥,彻底杜绝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排垃圾、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牧滥牧、乱焚乱烧、私设市场等现象。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达到90%以上,全区培育创建10个以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全面完成,厕所粪污处理或资源化利用达到75%,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市容村貌和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城乡垃圾综合治理。

1.开展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结合垃圾堆放点的规模、设施状况、周边环境条件,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工业和城镇污染“上山下乡”。所有行政村均设置垃圾集中收集点。建立垃圾工作台账并实行滚动销号制度,全面完成既有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做到村边、路边、水边、田边、树林中无露天堆放垃圾,沟渠无淤泥,无残垣断壁,无卫生死角。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建立“公安+交通+城管”闭环管理模式,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分别采取行政管理或行政处罚措施,实施联合惩戒,彻底消除建筑垃圾偷排乱排等现象。到2021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城乡垃圾堆放清理任务。

2.加强城乡垃圾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区综合执法局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制度》,探索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日产日清,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全面强制分类全覆盖,实施居民区垃圾分类试点。到2023年,基本建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农村垃圾处理设施要科学布局,综合考虑村民需求,重点规划建设垃圾屋、垃圾收集箱。鼓励村民自备垃圾收集容器,确保每10户配备1组可回收利用和不可回收利用分类垃圾桶。全力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街转运、区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负责中转的镇街至少建设1处垃圾转运站,在满足垃圾清运要求的前提下,相邻镇街可共建共享。规划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原有简单生活垃圾填埋场。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提高运转设施及环卫机具卫生水平,增加压缩式垃圾运输车辆,逐年减少无密封垃圾运输车辆。到2023年6月底前,90%以上行政村基本建立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无密封垃圾运输车辆减少50%。

3.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根据村庄人口规模、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全面建立村庄保洁员队伍,确保每50户以下的村庄配备1名保洁员,50户以上的村庄按照每300人配备1名保洁员。同步制定《农村保洁员工作管理制度》、《保洁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制度》,明确保洁员在设施设备检查、垃圾收集、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涉农镇街要积极引导村委会通过制定环境卫生管理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发动村民清理门前屋后垃圾、配合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定期组织村民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治理。到2021年年底前,农村保洁队伍全面建立(含乡村公路),保洁机制基本完善。

(二)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

1.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年内完成推进4公里雨污分流建设和排污口改造,结合“海绵城市”理念,完成排水管网9公里、3座雨水泵站新建改造,将城区汛期强降雨排涝能力缩短1小时。制定《农村地区污水收集处理方案》,推动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污水管网能够覆盖的村庄,接入市政污水管理集中处理,人口密集、污水生产规模大的涉农镇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其他村庄以分散处理为主,与农村改厕结合,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采用装配式简易处理技术就地处理。

2.建立污水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河长制,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打造河畅、水清、面洁、岸绿的水环境。区农水、镇街、国土、环保、城管部门要消除河道内乱挖沙、乱搭建、乱倾倒“三乱”违法行为。已划分水源地保护区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拆除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筑。未划分水源地保护区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井周围保护范围内严禁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设项目。加强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促进源头减量。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推进城乡生态治理。

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乡村真行战略的实施意见》(赤红党发〔2021〕11号)的工作要求,完善山水林田系统治理机制。到2023年,营造防护林面积5000亩,更新改造低产低效林和退化林面积4000亩、新增城乡绿化面积3000亩,确保区域内现有湿地面积3400亩总量不变,村庄绿化率达到30%以上。在采伐限额允许、有水源保障且仍更换为乔木的前提下,加速小老树更换为既有经济效益又有观赏效应的开花树种和常绿树种,扶持苗圃、花圃产业。

(四)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推进禽畜粪污资源化利用。科学规划布局大型禽畜养殖场(小区),严禁在紧养区建设规模养殖场,养殖场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制定厕所粪污、禽畜粪污还田利用标准,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推动粪肥科学还田。到2023年,禽畜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2.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推广农作物秸秆青贮、氨化和秸秆发电、秸秆制作燃料等新技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秸秆粉碎还田和饲料化利用比重。到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3.推进农地膜种标准化。严格执行国家严禁使用0.01mm以下农用地膜禁令,降低农用地膜清理难度。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地膜回收利用试点项目,推广使用可降解地膜和标准地膜,推进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

区综合执法局要按照与卫生城复审相结合,与组团开发建设相结合、与环保督查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实施“三个一批”工程,即:新建一批、改造一批、开放一批。城区公厕按照“老城区800米、新城区500米服务半径”的标准,通过新建、配建和免费开放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社会服务单位(涉密单位除外)厕所等方式,基本解决城区如厕难问题。农村公厕要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加快制定《农村厕所建设改造标准》。优先建设和改造城区近郊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的村庄,并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将卫生厕所建设纳入农民危房改造、异地扶贫搬迁等项目,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同步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严禁生活污水直排直放。到2023年,完成1.5万户改厕任务,(文钟镇农户就已达到1.1万户,改厕任务应适当增加),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

(六)推进市容村貌提档升级。

1.违法建筑整治。加强联动协作,健全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牵头”的工作原则,实施城管、国土、公安、法院、消防联合执法,按照“不分级别,不分性质,无盲区,全覆盖”的原则,2023年拆除全部存量违法建筑,新增违法建筑实现“零增长”。具体包括:违建房屋、搭盖庭院、棚厦、牲畜棚、电梯、台阶、门厅、雨搭、吊筐、缓坡、地锁、阻停设施、地下室、建筑外立面更改、私自打井、私自建坟等。

2.物业管理整治。出台《物业管理准入、评比、退出方案》,规范物业企业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和性价比,鼓励引导实力强、信誉好的物业企业,收购、兼并、重组,助推企业规模扩张和资源整合。在物业企业准入方面设置“1+1”模式,即:接管一个新建小区,同步接管无物业管理小区,充分盘活小区内共有财产,通过对外租赁获取收益抵顶物业费。依托失信惩戒机制,惩戒恶意欠缴物业费行为。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居民自治作用,鼓励社区内党员、机关干部加入业主委员会,实现小区居民自我决策、自我选举、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纠纷调解机制,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和纠纷快速调节处理组织体系。

3.城乡环境“八乱”整治。加大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排垃圾、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牧滥牧、乱焚乱烧、私设市场“八乱”整治力度,定期实施城管、安监、环保、公安、消防和市场监管多部门环境秩序、治安巡查、交通整治、消防和安全生产隐患联合排查整治,关停“六小行业”和“三合一”场所,消除治安、消防、食品安全等突出安全隐患,整治噪声扰民、油烟污染、环境脏乱差等“居改非”场所。加强前端管理、综合治理,从源头上封闭无序经营生存空间。注重疏堵结合,在新建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选址规划对外开放的便民市场,引导游商散贩入店经营。

4.交通秩序整治。区交警部门和综合执法局要加强交通设施管理和交通组织,做好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组织管理,避免全路段封闭施工,保障群众出行需求。同步推进智能停车建设,加强停车管理规划调控和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停车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大型综合交通枢纽等区域,年内确保1.2万个智能停车位、1000个立体停车位基本建成。区交通局要加大整治非法客运车辆力度,坚决消除喊站拉客、非法客运等行为。交警部门要加快完成破损交通设施、交通信号灯增设工作,对乱停乱放现象严管重罚,确保城区停车朝向一致,配合区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非封闭营运渣土监管,持续巩固“百日攻坚”行动成果,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营造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环境。

对所有工地实行封闭围挡,采用临时绿化或利用网膜覆盖土方和抑扬尘材料,落实施工防尘降尘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污染。硬化场内道路,出入口配备车辆高压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沟、沉淀池,做到施工泥浆、砂浆不进管网。规范场内施工物料堆放,保证场内整洁有序。

四、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一)探索推行失信惩戒机制。

出台《x区城乡综合管理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对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和个人列入失信行为名单,通过信息共享,对失信单位和个人进行联合查控、联动监管、联合惩戒。对存在违法建设失信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在土地出让、政府采购招标、保障房申请和补贴发放、社会福利、信贷办理、消费出行、政府优惠政策支持、财政供养辅助性岗位人员录用,予以限制或取消。

(二)深化网格化管理机制。

深化城乡网格化管理机制。依托区、镇街、居村三级管理体系,深化拓展网络化管理内容和范围,落实执法力量进驻村居,驻点巡查,压实网格责任。结合智慧城管平台,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大数据分析和运用,及时研判城市管理热点难点和趋势规律。理清各行业城市管理资源,构建城管执法、市场监管、园林绿化、公安消防、城市规划、交通、安监、水务等部门信息流转联动机制。年内实现智慧城管平台与各行业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和实施协同指挥。

(三)实行分类管理机制。

以实行分类管理作业为城市管理的基础,全面加强重点路段、薄弱环节、薄弱区域的管理,划分示范区、严管区、控制区,进行分类管理,不利补齐短板,切实提高管控能力和水平,配套制定《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方案》。示范区:按照“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工作思路,以创建示范街路、示范村为突破口,逐渐向全区推广。严管区:按照“市容环境有序、道路养护到位、清扫保洁达标”的工作思路,强化日常管理,加大巡查执法力度,突出常态长效,逐步向示范区标准过渡。控制区:针对城郊村、城边村、城中村等薄弱区域,在加强常规执法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村居民共治、自治作用,建立符合自治特点的长效管理制度,共同维护环境,逐步向严管区标准过渡。

(四)建立社会监督和自治组织监督机制。

开展“全民城管”行动,引入社会监督机制,使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兼顾互联网信息,提高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的知晓率,加深对城市管理的了解和认识。制定城市管理社会监督有奖举报机制,对群众举报的城市管理问题,经确认后依法给予奖励,营造全民参与城市管理,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新格局。发挥村居作用,建立居民、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对接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居委、物业公司企业在劝阻制止,及时报告方面的作用。

(五)建立专项督查考核机制。

加大考核验收督查力度,制定《农村人居环境专项考核验收标准》,区委农工部要汇同区委督考办、区城管办建立专项考核验收小组,每年、每季度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纳入党委和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镇街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强化督查结果运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对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区委农工部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协调部门,负责规划制定、政策落实、督促检查、问题整改等工作。发改、财政、住建、交通、环保、农水、林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完成所承担的工作。涉农镇街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施主体,要抓好具体实施工作。

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方式,逐步建立财政投、村民筹、社会捐的长效投入机制。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运用托管、专业队伍承包等管护方式,充分调动专业机构和广大农民环境整治的积极性。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推行“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实施机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集体经济对环境整治的投入,引导农民投资投劳自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争做到村庄内保洁、垃圾收集等费用由村集体和群众自行解决。

(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区典型经验做法,教育和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树立环保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发挥宣传、文明办、妇联等部门作用,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示范村”、“美丽庭院”等评选活动,增强农村保护和改善人居环境的荣誉感。

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xx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关于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统筹城乡发展和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为目标,以“四好农村路”建设、“空心房”整治、生活垃圾治理、“厕所革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为重点,与污染防治攻坚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决胜同步全面小康、建设宜居宜业宜游上犹奠定坚实基础。

——统筹布局、规划引领。坚持统一规划、分批实施、连线成片、整体推进,以乡(镇)为单位,加快完善乡村布局规划,优化乡村空间布局。

——党政主导、村民主体。按照党政主导、村民主体、干部服务、社会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乡(镇)党委、政府承担主要职责,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保障村民的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建美好家园。

——突出重点、建管并重。根据村民需求,突出农村生活垃圾、厕所粪污、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

(一)拆除“空心房”。解决“空心房”拆除最后一公里问题,全面拆除农村“空心房”、残垣断壁。做好农村“空心房”拆后清理平整复耕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建设成“菜园、果园、花园”。

(二)清除村庄垃圾。以行政村为单位,聚焦辖区内圩集、村组、河道、池塘、沟渠、道路、树丛、田地等重点区域,每旬开展一次全覆盖、拉网式的垃圾集中清理整治,彻底清除卫生死角、积存垃圾(含建筑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实现村内公共区域、大路小道、河塘沟渠、村庄田头干净整洁。

(三)治理生活污水。开展村庄水体治理,全面清除污水沟、臭水塘、简易化粪池等各类黑臭水体。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一批管控措施,分阶段推进全县乡(镇)圩镇污水处理设施,坚决遏制农村生产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大力整治农村各类河道溪流、沟渠池塘,重点清除淤泥、杂草、漂浮物等,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

(四)推进“厕所革命”。逐村逐户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农户未改厕工作台账。科学确定农村改厕工作目标和任务,排出优先序,实行整村推进。要消灭旱厕。对设施老化、不达标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厕所进行改造提升,合理布局建设农村公厕并加强管护。

(五)清理乱搭乱建。在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基础上,对残垣断壁、老式坑厕、破旧棚屋、废弃砖厂、私搭乱建“两违”建筑等进行全面拆除。加强拆后腾出土地利用,引导农民建设菜园、果园、花园。加大农村超高超大建房整治力度,强化日常巡查督查,严格建房审批,严禁新增超高超大建房。

(六)整治公共空间。加大农村杆线“蜘蛛网”乱象整治力度,分清杆线权属,采取“入地、捆套、剪除、扣盒、拆除、更新”等方式,规范架空线缆管理。电力、广电、通信等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整治“空中蜘蛛网”等各种杂乱线路。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管护,杜绝挤占公共空间的现象。

(七)整治农户庭院。引导村民勤洗、勤扫、勤擦、勤收拾,达到“五净一规范”标准(农户家庭院内干净、卧室干净、厨房干净、厕所干净、个人卫生干净和院内物品摆放规范)。对柴草、物品、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建筑材料等进行分类规范收置;对散养的鸡、鸭等家禽进行相对集中圈养;对房前屋后垃圾及时清理入桶,实现庭院内外干净整洁。

(八)整治畜禽污染。全县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全部拆除,限养区、可养区畜禽养殖场(户)环保配套设施不到位的全部拆除。要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清理和资源化利用。

(九)改善路域环境。对农村道路路障、占道堆放、路肩边坡杂草和垃圾、边沟堵塞等影响交通安全和道路环境的现象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杜绝建筑垃圾乱倒乱弃。环南河湖公路沿线、犹梅线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精品旅游线路打造,对农村公路沿线进行适当绿化、美化,推动路域环境明显提升。加强农村道路管护和路肩铺设,实现农村路路有路肩,打造“畅、安、舒、美”农村公路。

(十)建立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重点抓好卫生保洁、供水设施维护、杂草清除、公厕维护、绿化养护、路灯维护、体育休闲设施维护、农家书屋管护、环境美化管护、村道管护、“三房”拆除等11项管护工作,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三、实施步骤。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行“村组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乡镇实施”的模式。

(一)项目申报审批。

1、村点项目范围:聚焦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

2、项目申报方式:以村组为单位进行申报,每个村点按工程量核定资金计划,以村点形式对整治项目进行打包下达村点计划。

3、项目申报流程:乡镇负责对村庄整治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形成村点计划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经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初审后报县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下达全县村庄整治村点计划,乡镇根据计划组织实施。

(二)项目实施:以村点为单位组建理事会,由理事向所在乡镇提出以奖代补申请,经乡镇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项目验收:项目竣工后,由乡镇组织进行初验,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乡镇已经验收村点进行综合验收。

四、资金管理。

(一)奖补政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根据《关于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省、市、县各级资金到位后,各乡镇按照项目验收结算申报资金拨付,实行专款专用。新农村建设具体项目奖扶标准按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脱贫攻坚村庄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x办发〔20xx〕xx号)文件执行。省、市、县各级资金到位后,将及时印发《20xx年xx省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到账通知单》,各村组收到《资金到账通知单》后,应及时张榜公示。

(二)资金使用途径。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及新农村整治建设村组内的道路、巷道、入户便道建设,农户改厕改房补助,村内改沟改塘,村庄洁化、绿化、亮化、美化等村容村貌提升建设项目。不得擅自改变或调整资金使用途径。

(三)资金监督管理。加强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发挥财政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坚持用钱必问效、无效低效必问责,坚决杜绝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确保资金合法、合理、高效使用。项目实施结束,将对预算资金绩效开展评价。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摆到重要位置。乡镇作为组织实施和建后管护的责任主体,要强化协调、加强督导,确保建设任务全面完成。调整充实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机构,配强工作力量。结合扶贫驻村挂点工作要求,形成县领导、帮扶单位、乡村干部齐抓共建的新农村建设格局。

(二)保障资金投入。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统筹安排项目支持村庄整治。鼓励挂点帮扶单位倾斜资金,支持村庄整治。组建县、乡两级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充分引导社会力量,动员农民企业家、农村致富带头人等社会力量回馈故里、支援家乡建设。有效建立“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不建不补”机制,激励农民群众投工投劳自建家园。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全县村庄整治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激发工作热情、参与热情,推进工作深入扎实开展。要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推出一批典型,推广成功经验做法,唱响“整洁美丽,和谐宜居”品牌,努力在全县形成上下一盘棋、干群一条心,全力推动“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巡查调度。一是建立巡查机制,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专项督查、流动现场会等形式,加强巡查督导;二是建立“一旬一上报、一月一排名”的推进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抓好推进落实;三是兑现奖惩,严格按照县相关文件规定,对工作进度慢、项目监管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从严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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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

各试点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村庄人居环境治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灾后农村基础设施和住房重建的重要途径,是省委、省政府“八大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村社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省建设厅将我县柳树镇竹林村、金华镇上方村、瞿河乡金龟寺村、明星镇五通桥村、金鹤乡才子村列入省级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村,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切实抓好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3号)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总体要求,以“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规划建设为动力,以治理村容村貌和开展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为载体,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住房建设为重点,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突破口,以发展农村经济为目的,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治理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射洪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纪检组长。

**县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县城乡规划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规划和建设局,由县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李伟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原则。

结合灾后农村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农房修缮加固,确保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村顺利开展。本着尊重农民意愿,坚持环境治理与创造灾后农村住房重建条件,完善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基础配套设施,保护林盘资源,培育农村支撑产业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分类引导,节约土地,扎实有序地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四、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试点村要达到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成为生态良好、环境宜人、村容整洁、特色突出、生活舒适,充满活力的村庄。

五、治理内容。

(一)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结合当地实际,修建符合要求的村内主干道和户通道路,完善供排水、能源、通信、电力等基础,修建村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治安联防室、便民商店等公共配套设施,并配套路灯、绿化、健身等附属设施;广电、通讯、电力安装规范,进村入户。

(二)治理农房院落。在开展“两池六改”和“六清四化”工作的基础上,拆除乱搭乱建房屋和残垣断壁,统一围墙、建筑风格,清洁墙壁,整理屋瓦,清理院外林盘,填埋粪坑灰池;柴草农具杂物分类整齐堆放,做到院外风格一致,院内整齐干净,室内清洁卫生。农房重建的设计风格要与川西民居风格一致,与周边建筑协调统一。

(三)整治村容村貌。以治理“脏”、“乱”为重点,推行柴草农具入户进屋措施,治理乱堆乱放现象;改变家禽满村放养习惯,改为院内圈养,解决村户院落粪便满地问题;修建垃圾池、垃圾中转站,配套垃圾清运制度,改变房前屋后堆放垃圾的不良陋习;疏浚沟渠河道,清淘堰塘垃圾淤泥,建设生产、生活污水沉淀过滤和净化设施,实现水流干净清亮,村容整洁清爽。

(四)民居建设。对试点村内的木质穿斗结构、小青瓦坡屋面、三合或l型布局为特征的传统农家院落采取维护、修缮措施,对风貌不协调的农居要按照当地民居风格进行调整,要做到与当地的古建筑风貌、人文环境和地域特色相一致,与历史建筑风格一脉相承,充分展示历史的、真实的农耕文化气息。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年4月25日至**年5月25日。

在已确定农村环境治理试点村的基础上,做好试点村的调查摸底工作,明确治理目标和内容,制定工作计划,完成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规划设计方案。同时进行宣传动员,全面部署农村环境治理工作。

(二)实施阶段:**年5月26日至**年11月30日。

按照治理目标、内容和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规划设计方案,根据各试点村的治理工作计划,缓急有序地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在**年11底顺利完成。

(三)验收考核阶段:**年12月1日至**年12月15日。

县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形式对5个乡镇试点村的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

七、工作措施。

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任务重、综合性强,各试点村乡镇要紧紧围绕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加固实际,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注重实效;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在充分尊重农村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使治理试点村的环境实现根本性好转,农村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整合力量,组织专家分析并解决治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各试点村乡镇为试点村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抓好治理试点工作的落实,每月底前将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加固相结合。以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为切入点,加快试点村道路、沟渠、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鼓励受灾群众在原有宅基地和房屋上重建和维修,避免异址建设,占用耕地。

2.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农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相结合。对试点村内已建成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要配套完善道路、沟渠、垃圾池、沼气池、通信等基础设施,满足社区功能要求,提高其环境承载能力和居住凝聚力。

3.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林盘资源保护相结合。对试点村内已纳入规划保护的林盘,一是要加强聚居型林盘道路、供水、排污、电力、能源、通信和卫生等基础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改善、提升林盘内农民的居住生活条件;二是要保护生态型林盘的树木和植被,禁止砍伐、移栽和买卖林盘内竹林、树木,挂牌保护古树名木,维护林木树种的多样性,治理林盘周边的河流、沟渠,保护林盘整体的“田园风光”景观和生态系统。

4.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各试点村要在环境治理工作中立足自身地域条件、资源特点和产业布局等实际,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培育支撑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对地处城镇、风景名胜区周边及河流沿岸等生态环境较好、林盘规模较大、传统民居保存较好的村庄,要充分利用其有利的地理区位优势,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浓厚的农耕文化资源,通过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环境、卫生、房屋的治理,增强接待功能,为城市居民提供休闲度假场所,吸引城市居民到农村休闲度假,体验农耕文化气息和优美的田园风光;对其余村庄要积极探索,整合现有资源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适宜小型化生产的庭院经济、苗圃园艺、反季节蔬菜、水产牲畜养殖、中药材等特色生态农业,并加以科学规划和引导,不断凝聚产业力量,壮大产业规模,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使农村经济逐步走向环境污染小,产品附加值高的特色生态农业发展道路。

把握治理重点,突出治理效果。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综合性强,各试点村乡镇要从灾后农房重建、修缮加固实际出发,把握轻重缓急,明确治理重点,由易到难,逐步推进,从与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密切的路桥沟渠、拉圾清理、污水治理等方面入手,突出治理成效,解决与农民利益密切联系的基础公共配套设施缺乏问题,使农民切切实实得到实惠,为争取农民积极参与治理打下基础,提供动力。

三)协调部门分工。相关部门从自身职责出发,在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有序推进治理各项工作。

县规划和建设局牵头抓好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试点工作,协调试点村乡镇与部门之间相关事宜,为试点村镇房屋建设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试点村建设项目土地利用的指导协调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村庄道路修建、路标设置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河沟堰塘等水利设施和农民饮用水水源规划建设工作;。

县农能局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清洁能源使用的指导工作;。

县畜牧食品局负责畜禽、水产养殖的技术指导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本级财政经费落实和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污染源治理和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的指导监督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绿化树种选择栽培的指导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对试点村卫生院提供业务指导。

县爱卫办负责改水、改厕、改圈、改厨的卫生达标和灭“四害”的指导工作;。

县农办负责对试点村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技术业务指导。

县目标办、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将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运用多种有效的宣传方式,把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目的、意义进行充分的宣传,使整治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通过宣传,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农村环境治理试点村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按照治理的不同阶段确定年度考核目标和内容,实行目标完成情况与年度目标奖励和补助资金挂钩制度,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各项治理工作持久深入开展,全面完成治理工作目标任务。

年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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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

书记。

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批示和对**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村庄清洁行动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巩固和扩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推动2022年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实现更大突破、创出更高成绩,根据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结合**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344”行动部署,全面开展“三大革命”“四项行动”(“厕所革命”、“垃圾革命”、“风貌革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行动、村庄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村级公益性设施共建共管共享规范提升行动、文明素养培育行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从面上整洁转向品质提升、从阶段性整治转向长治久美、从环境整治转向环境与乡风文明“内外双提”,推动乡村环境从基础整治向美丽宜居升级。

二、目标任务。

以巩固拓展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区)创建成果为目标,以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为契机,推动全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精细化管理,农村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向户延伸,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向城市看齐,乡村整体风貌实现宜居宜业宜游。2022年,新改建农村无害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化卫生厕所100座以上,卫生厕所覆盖率进一步提升,推动旱厕清零,全面消除问题厕所;村庄环境卫生显著提升,全域范围保持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更加健全,源头分类减量稳步推进,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47%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8%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管网、设施运行顺畅,运行机制健全完善,实现完全市场化管理管护;乡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优化,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理事会作用发挥明显,管护基金使用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考核管理到位,村庄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更加健全。

三、重点工作。

(一)纵深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原则,扎实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普及提升工作,新改户厕全部入院,积极推行厕所入室,年内新改建户厕100座以上,常住人口基本实现卫生厕所全覆盖。坚持“改”与“治”结合,全力推进农村露天旱厕清零。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厕”的原则,扎实开展问题厕所摸排整改“回头看”工作,全面消除问题厕所。健全改厕后续管护运行机制,依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ppp项目,稳妥建立农户付费补偿机制,实现农村户厕改造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有效衔接。持续强化宣传力度,利用村民大会、入户走访、微信群、村级大喇叭等多种方式,向农户宣传健康常识,不断提升卫生厕所使用率。

借鉴城市垃圾分类经验,试点探索符合农村实际、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建设农村环保小屋,减少垃圾出村。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双湾镇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试点探索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满足农村生活垃圾终端无害化处理需求。

(三)大力推进村庄“风貌革命”。实施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清零”行动,依法依规拆除长期闲置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和影响村容村貌的残垣断壁、破旧棚屋、废弃圈舍等建筑物,及时清运、妥善处置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全面排查整治镇域内侵街占道、乱搭乱建等问题。及时更新枯树、死树,积极倡导种绿植绿,鼓励群众在金民公路、下双公路等主要干道沿线开展种莱栽花植树行动。

(四)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行动。加大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力度,强化源头防控,落实地膜回收约束机制,推行土地流转保证金制度,倒逼流转主体强化地膜回收,持续提升废旧农膜回收率强化尾菜监督管理,指导蔬菜生产企业(合作社)科学合理处置尾菜,以蔬菜种植基地、流通集散地、仓储库区为重点,推广分拣晾晒、牲畜饲喂、田间尾菜堆(沤)肥、直接还田等多类型处理利用技术,着力提升尾菜处理利用水平。加强畜禽粪污治理,持续加大对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大户的监管力度,规范庭院畜禽养殖,引导群众舍饲养殖、堆肥还田,及时清理圈舍粪污,实现粪污无明显暴露。着力推动农作物秸秆“四化”综合利用(原料化、基料化、能源化、肥料化),积极推广秸秆青贮、黄贮、氨化等技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禁焚烧秸秆。2022年,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率、尾处理利用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5%、47%、88%、90%。

(五)全面推进村庄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紧盯重点区域和各阶段重点问题,打好春夏秋冬四季战役,积极开展春季清洁生产行动,夏季美丽庭院行动,秋季环保收储行动,冬季全面提升行动。借鉴文明城市创建中形成的“逢六上街”做法,在农村全面推行“逢六整治”,以镇为单位,以行政村为主体,每月6日、16日、26日组织**镇按“四六四”,**镇按“东中西”区域布置划片,开展集中清扫整治活动。各村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约束制度,强化思想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结合春节、元旦等传统节日开展庭院、宅前屋后清扫整治。

(六)长效推进村级公益性设施共建共管共享规范提升行动。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充分发挥共建共管共享理事会作用,落实省、市、区财政每年各1万元的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管护基金,壮大管护基金规模,健全管护基金使用制度。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严格选聘人员,抓好人员培训,规范管理,将村庄保洁、公厕维护、设施维修等纳入管护范围。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健全完善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

(七)持续开展文明素养培育行动。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以卫生健康教育为主题的各类集中宣讲、文艺汇演等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自觉摒弃生活陋习,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切实提高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和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持续开展“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好媳妇好婆婆”等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推广“巾帼家美积分超市”“道德银行”“敲锣打鼓送荣誉”等有效做法,以身边典型带动群众养成良好习惯,在全社会营造向善向美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运用各类宣传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展示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选树一批样板村、样板户,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

四、保障措施。

方案目标任务,抓实抓细重点任务,科学落实工作举措,统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层层有人管、逐级抓落实。各村党组织书记要负责做好发动群众、整改落实工作,组织动员群众在人居环境整治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包村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衔接联系村,谋思路,定计划,推工作,依托行业优势,充分组织调动干部职工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全力配合联系村完成环境卫生整治任务。

(二)强化督促检查,注重激励奖惩。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督导组,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督导方案,实行“日巡查、周督导、半月调度、月评比、季排名、年考核”督导机制,采取明察暗访、重点巡查、现场督查等方法,对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紧盯不放、跟踪督办,下大力气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顽疾。制定《**区村庄清洁考核奖励办法》,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突出的镇、村及区级部门(单位)予以激励,对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镇村进行通报批评,切实达到“管治结合,以评促改”的效果。

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资金集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鼓励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机制,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村庄清洁公约,探索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红为依托,建立农户环境卫生整治奖惩机制。全面实行垃圾收运、保洁员考核管理、公益性设施管护、“门前四包”、定期“清洁日”、农户积分、微信群督办、环境整治群众投工投劳等制度,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场硬仗,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今年以来,金川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两净一亮”和“半年见成效、一年大提升”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聚焦乡村重点难点问题,健全机制,强化举措,全面打响村庄清洁行动攻坚战。即日起,金川区融媒体中心官方微信平台开设“乡村振兴·村庄清洁行动”栏目,充分展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和亮点成效,带动群众主动参与,引导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农户的知晓率、参与率,着力营造农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农民宜居宜业的美好家园,促进农村繁荣发展,近日,金川区出台《金川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金川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村庄清洁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公布《金川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村庄清洁行动考评奖励办法》。

方案提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两净一亮”(路净、院净、观瞻敞亮)和“半年见成效、一年大提升”的工作要求,聚焦“三边一部”(铁路边、公路边、河道沟渠边、城乡结合部)、宅前院后、公共场所、田间地头、林地等重点区域,突出“三堆四乱”(柴堆、土堆、粪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杂物乱堆、乱搭乱建)整治,持续开展“五清一改”(清理生活垃圾、清理生产垃圾、清理河道沟渠、清理乱堆乱建、清理残垣断壁,改变不良习惯)行动,做到“两美三洁全域净”(居室美、庭院美,厨房洁、厕所洁、宅前院后洁,乡村全域净)。

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0__年是全国文明城市进入复评阶段的第二年,为进一步改善沈家门综合人居面貌,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城市品质,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域无死角城中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彻底消除街道范围内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拆迁待建地周边、田间地头、山坡、水库地带等区域的“脏乱差”现象,全面提高街道整体环境洁化、绿化、美化水平;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让渔港环境面貌得到显著提升。

二、任务分解。

以清理堆积垃圾、消除违规(法)建筑、处理公共区域乱堆物、恢复私自开垦林地、整治山间秸秆焚烧、“疏堵同治”流动摊贩6大类问题为重点,计划在4月15日前完成春季环境整治阶段性验收任务,实现区域范围无垃圾、无违法建筑、无破坏绿化、无乱堆物、无秸秆焚烧、无流动摊贩的“六无”目标,营造生态宜居渔港新面貌。

(一)清理堆积垃圾。重点做好城市社区居民住宅楼道、公共道地院落、城乡结合部房前屋后空地及田间地头、河道周边、山坡地带等区域的生活(建筑)垃圾、非法废品收购点等问题点堆积物清理工作,消除控制“白色垃圾”,提高环境的综合洁化程度,做到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无污染物。其中,重点渔农村如无完善环卫清运机制,根据实际情况联系环卫部门。

(二)消除违规(法)建筑。拆除或清除视线范围内的拆迁地块、道路(公路)沿线、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山坡周边的.违规(法)建筑、废弃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和大桥下违法设施堆积等,让陈年老问题等到一次性处理,并分清责任主体,落实后续跟进工作,防止违建反弹。

(三)处理公共区域乱堆物。主要集中处理居民小区楼道、庭院公共区域、房前屋后、山间地头、沿河绿化带、林地、水库周边的公共区域和村道乱堆物问题,并将区域内“老大难”问题在本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中得到显著改善。

(四)恢复私自开垦林地。对林地山地保护区、拆迁待建区域存在私自开垦,严重破坏水土流失的区域,采取一次性恢复林地、待建区原貌,清各类垃圾和堆积物,并根据属地管理权第一责任人原则,落实后期长效管理,坚决消除私恳破坏环境的问题发生。整治山坡地带私自开垦菜地,同时进行复绿美化,因地制宜选择树种,提高绿化体量和美化效果。

(五)整治山间秸秆焚烧。以道路、河道两侧、城乡结合部、山间田地为重点,联合城管部门查处露天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它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的行为;区域所属社区、村、经济合作社建立农户信息存档工作,成立管理工作小组,定去巡查区域内问题;同时,对辖区内焚烧秸秆意向户建立信息档案,对秸秆统一收集统一处置。

(六)“疏堵同治”流动摊贩。街道城管中队继续强势打击城区背街小巷、市场周边、城乡结合部沿街流动设摊行为,加强公路沿线设摊集中整治,不定期开展集中“重拳行动”。同时,“疏堵结合”安置自产自销农户,建立农户个人信息,形成流动管理地图,条件允许情况下增设部分区域自产自销经营点摊位数,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三、责任分工。

根据环境卫生专项整治任务,建立街道主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责任到社区、村、相关办(中心)联动整治的责任体系,群策群力完成本阶段工作任务。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街道创建办:牵头负责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总体协调工作,前期大数据排摸汇总,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时间表,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向上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落实督查和通报机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完成阶段性情况验收工作。

(二)街道城建办:牵头负责渔农村社区(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涉及的垃圾分类、毁绿补种、违章建筑联合整治等工作。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村落小区、老旧小区工地等区域内的垃圾杂草杂物、卫生死角、乱堆乱放、污水外溢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治;保持村管理的公共厕所干净整洁,清除公厕内外一切脏乱差问题;全面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垃圾坑,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乱倒乱堆;联系所有村发动村民对房前屋后、家庭院落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

(三)街道渔农办:负责环境整治过程中涉及到山体、水库、河道等区域周边硬件设施损坏,存在风险点设施维护、维修等工作。聚焦河湖(库)乱占、乱堆、乱排及水体黑臭、水面污染等重点突出问题,对全街道内河道、水域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疏浚,严厉打击排污行为。全面清理河湖岸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废弃杂物、杂草等,确保河湖周边陆域范围整洁干爽,无垃圾随意倾倒、堆放点。

(四)街道经贸办和金土地公司:涉及企业管理区域周边环境卫生脏乱问题,联系企业做好配合整治工作;涉及金土地产权管理范围,配合所在社区(村)完成环境卫生整治配套性工作。开展属地中小企业,工业园七内加工作坊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入河情况排查,重点对辖区企业、厂家、小作坊等对象进行“地毯式”排查,检查污水处理、排污现象、污染程度等情况并登记建档,对存在的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制定长效整改措施。

(五)街道城管综合执法中队:重点开展流动摊贩有效、持续整治工作,联合开展违建建筑清理、堆积物清理等配合性工作,并对相关违章行为执行法律性处罚手段。重点整治辖区占道经营现象,包括主要路段、重点区域、重要点位各类流动摊点和擅自设置的临时摆卖集中点以及市场外溢摊点;全面整治沿街门面店面外经营、乱摆乱放、乱扯乱挂等现象,拆除沿街破旧雨棚、遮阳棚等破旧附属设施;全面规范户外广告、店招标牌;清除主次干道沿线各类横幅、玻璃门窗小广告,修复各类户外破损广告、招牌缺失、路面井盖破损和绿化裸露缺株等。

(六)各社区(平阳浦分站)、村:根据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成立整治专班,明确目标任务;负责落实辖区内排查出的问题区块环境整治工作,并在每次阶段性任务完成后报工作情况至街道创建办。整治前后,配合各有关办(中心)做好群众告知性工作,并在后期做好常态化管理“回头看”工作;工作全程做好完整的图文台账,随时跟进整治信息,积极报送工作动态。

四、整治步骤。

(一)准备阶段(20__年2月底—3月5日)。

调查摸底,制定整治方案。制定沈家门街道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行动涉及的区域和内容开展调查排摸,汇总制单,确定具体的点位、数量及基本情况,明确区块责任领导。

(二)集中行动阶段(20__年3月6日到4月5日)。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排查区域卫生整治社区(村)牵头开展整治任务,需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的由牵头单位联系安排,整治范围内的务必整改完成,不符合标准的务必整改到位,整治重点务必整出成效;行动中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职责任务,确保质量和效果,街道创建办每周汇总一次工作进度,实行周报制度,并将情况反馈区创建办。

(三)考核验收阶段(20__年4月6日到4月15日)。

由街道创建办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对完成情况进行存档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再次要求属地单位落实强化整改;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按要求确定点位负责人,定期开展“回头看”,对责任主体不明、经常反复回潮等各类突出问题,完善管理责任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街道创建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各社区(村)和相关责任办(中心)要把专项整治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政策措施,落实专门工作队伍和责任人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注重统筹结合,着力解决问题。各社区(村)和相关责任办(中心)要将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与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美丽海岛”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整体部署、共同推进。同时注重常态化管理,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护机制,切实巩固洁化、绿化、美化成果。

(三)强化宣传督导,推动工作落实。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由街道纪工委牵头建立通报、问责机制,对各社区(村)和相关责任办(中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同时发挥街道内外各类宣传载体,对各地广泛宣传和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形成人居环境洁美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年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转变以往突击式、运动式、集中式、被动式整治模式,建立长效的城乡人居环境治理机制,遏制各类乱象反弹回潮,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围绕巩固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推进城乡综合管理“六个零容忍”和“十个严管理”工作要求,坚持分区域、分类别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城区环境要突出问题导向,对环境治理进行“回头看”,找准薄弱环节、管理粗放环节,从治标入手,完善标准化机制,聚焦落细落小,构建标准化、信息化、系统化的“三个维度”,实现城区人居环境主动治理、整体治理、系统治理“三个转变”,常态长效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明显提高。农村环境要围绕田园综合体、农民异地搬迁以及扶贫等重点工作,深入贯彻***、自治区和赤峰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以创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为抓手,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以提升村容村貌为方向,以建立长效运营管理体制机制为保障,以改变农民卫生习惯、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为动力,标本兼治,内外兼修,远近兼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首善之区”打下坚实基础。

到2023年,全面清除既有违建,新增违建实现零增长,既有垃圾全部清除。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生活垃圾初步实现分类收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循环化利用,厕所达到“老城区800米、新城区500米”1个标准,智能停车位达到2万个,立体停车位达到8000个,智慧城管平台功能进一步增加,实现对各行业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和实时协调指挥,彻底杜绝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排垃圾、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牧滥牧、乱焚乱烧、私设市场等现象。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达到90%以上,全区培育创建10个以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全面完成,厕所粪污处理或资源化利用达到75%,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市容村貌和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一)推进城乡垃圾综合治理。

1.开展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结合垃圾堆放点的规模、设施状况、周边环境条件,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工业和城镇污染“上山下乡”。所有行政村均设置垃圾集中收集点。建立垃圾工作台账并实行滚动销号制度,全面完成既有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做到村边、路边、水边、田边、树林中无露天堆放垃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圾,沟渠无淤泥,无残垣断壁,无卫生死角。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建立“公安+交通+城管”闭环管理模式,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分别采取行政管理或行政处罚措施,实施联合惩戒,彻底消除建筑垃圾偷排乱排等现象。到2021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城乡垃圾堆放清理任务。

2.加强城乡垃圾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区综合执法局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制度》,探索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日产日清,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全面强制分类全覆盖,实施居民区垃圾分类试点。到2023年,基本建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农村垃圾处理设施要科学布局,综合考虑村民需求,重点规划建设垃圾屋、垃圾收集箱。鼓励村民自备垃圾收集容器,确保每10户配备1组可回收利用和不可回收利用分类垃圾桶。全力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街转运、区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负责中转的镇街至少建设1处垃圾转运站,在满足垃圾清运要求的前提下,相邻镇街可共建共享。规划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原有简单生活垃圾填埋场。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提高运转设施及环卫机具卫生水平,增加压缩式垃圾运输车辆,逐年减少无密封垃圾运输车辆。到2023年6月底前,90%以上行政村基本建立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无密封垃圾运输车辆减少50%。

3.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根据村庄人口规模、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全面建立村庄保洁员队伍,确保每50户以下的村庄配备1名保洁员,50户以上的村庄按照每300人配备1名保洁员。同步制定《农村保洁员工作管理制度》、《保洁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制度》,明确保洁员在设施设备检查、垃圾收集、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涉农镇街要积极引导村委会通过制定环境卫生管理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发动村民清理门前屋后垃圾、配合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定期组织村民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治理。到2021年年底前,农村保洁队伍全面建立(含乡村公路),保洁机制基本完善。

(二)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

1.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年内完成推进4公里雨污分流建设和排污口改造,结合“海绵城市”理念,完成排水管网9公里、3座雨水泵站新建改造,将城区汛期强降雨排涝能力缩短1小时。制定《农村地区污水收集处理方案》,推动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污水管网能够覆盖的村庄,接入市政污水管理集中处理,人口密集、污水生产规模大的涉农镇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其他村庄以分散处理为主,与农村改厕结合,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采用装配式简易处理技术就地处理。

2.建立污水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河长制,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打造河畅、水清、面洁、岸绿的水环境。区农水、镇街、国土、环保、城管部门要消除河道内乱挖沙、乱搭建、乱倾倒“三乱”违法行为。已划分水源地保护区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拆除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筑。未划分水源地保护区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井周围保护范围内严禁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设项目。加强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促进源头减量。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推进城乡生态治理。

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乡村真行战略的实施意见》(赤红党发〔2021〕11号)的工作要求,完善山水林田系统治理机制。到2023年,营造防护林面积5000亩,更新改造低产低效林和退化林面积4000亩、新增城乡绿化面积3000亩,确保区域内现有湿地面积3400亩总量不变,村庄绿化率达到30%以上。在采伐限额允许、有水源保障且仍更换为乔木的前提下,加速小老树更换为既有经济效益又有观赏效应的开花树种和常绿树种,扶持苗圃、花圃产业。

(四)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推进禽畜粪污资源化利用。科学规划布局大型禽畜养殖场(小区),严禁在紧养区建设规模养殖场,养殖场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制定厕所粪污、禽畜粪污还田利用标准,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推动粪肥科学还田。到2023年,禽畜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2.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推广农作物秸秆青贮、氨化和秸秆发电、秸秆制作燃料等新技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秸秆粉碎还田和饲料化利用比重。到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3.推进农地膜种标准化。严格执行国家严禁使用0.01mm以下农用地膜禁令,降低农用地膜清理难度。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地膜回收利用试点项目,推广使用可降解地膜和标准地膜,推进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

区综合执法局要按照与卫生城复审相结合,与组团开发建设相结合、与环保督查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实施“三个一批”工程,即:新建一批、改造一批、开放一批。城区公厕按照“老城区800米、新城区500米服务半径”的标准,通过新建、配建和免费开放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社会服务单位(涉密单位除外)厕所等方式,基本解决城区如厕难问题。农村公厕要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加快制定《农村厕所建设改造标准》。优先建设和改造城区近郊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的村庄,并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将卫生厕所建设纳入农民危房改造、异地扶贫搬迁等项目,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同步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严禁生活污水直排直放。到2023年,完成1.5万户改厕任务,(文钟镇农户就已达到1.1万户,改厕任务应适当增加),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

(六)推进市容村貌提档升级。

1.违法建筑整治。加强联动协作,健全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牵头”的工作原则,实施城管、国土、公安、法院、消防联合执法,按照“不分级别,不分性质,无盲区,全覆盖”的原则,2023年拆除全部存量违法建筑,新增违法建筑实现“零增长”。具体包括:违建房屋、搭盖庭院、棚厦、牲畜棚、电梯、台阶、门厅、雨搭、吊筐、缓坡、地锁、阻停设施、地下室、建筑外立面更改、私自打井、私自建坟等。

2.物业管理整治。出台《物业管理准入、评比、退出方案》,规范物业企业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和性价比,鼓励引导实力强、信誉好的物业企业,收购、兼并、重组,助推企业规模扩张和资源整合。在物业企业准入方面设置“1+1”模式,即:接管一个新建小区,同步接管无物业管理小区,充分盘活小区内共有财产,通过对外租赁获取收益抵顶物业费。依托失信惩戒机制,惩戒恶意欠缴物业费行为。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居民自治作用,鼓励社区内党员、机关干部加入业主委员会,实现小区居民自我决策、自我选举、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纠纷调解机制,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和纠纷快速调节处理组织体系。

3.城乡环境“八乱”整治。加大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排垃圾、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牧滥牧、乱焚乱烧、私设市场“八乱”整治力度,定期实施城管、安监、环保、公安、消防和市场监管多部门环境秩序、治安巡查、交通整治、消防和安全生产隐患联合排查整治,关停“六小行业”和“三合一”场所,消除治安、消防、食品安全等突出安全隐患,整治噪声扰民、油烟污染、环境脏乱差等“居改非”场所。加强前端管理、综合治理,从源头上封闭无序经营生存空间。注重疏堵结合,在新建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选址规划对外开放的便民市场,引导游商散贩入店经营。

4.交通秩序整治。区交警部门和综合执法局要加强交通设施管理和交通组织,做好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组织管理,避免全路段封闭施工,保障群众出行需求。同步推进智能停车建设,加强停车管理规划调控和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停车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大型综合交通枢纽等区域,年内确保1.2万个智能停车位、1000个立体停车位基本建成。区交通局要加大整治非法客运车辆力度,坚决消除喊站拉客、非法客运等行为。交警部门要加快完成破损交通设施、交通信号灯增设工作,对乱停乱放现象严管重罚,确保城区停车朝向一致,配合区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非封闭营运渣土监管,持续巩固“百日攻坚”行动成果,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营造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环境。

5.施工组织管理。区住建局对工地污染进行全天候监控,引导推广项目建设标准化、集约化、模块化装配式施工,加强重大风险源管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严禁未经审批占用道路交通资源和绿化施工。推行绿色施工、绿色运营和绿色化改造,发展绿色节能建筑。严格运输车辆带泥上路、超高装载、沿途遗撒;对所有工地实行封闭围挡,采用临时绿化或利用网膜覆盖土方和抑扬尘材料,落实施工防尘降尘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污染。硬化场内道路,出入口配备车辆高压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沟、沉淀池,做到施工泥浆、砂浆不进管网。规范场内施工物料堆放,保证场内整洁有序。

(一)探索推行失信惩戒机制。

出台《x区城乡综合管理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对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和个人列入失信行为名单,通过信息共享,对失信单位和个人进行联合查控、联动监管、联合惩戒。对存在违法建设失信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在土地出让、政府采购招标、保障房申请和补贴发放、社会福利、信贷办理、消费出行、政府优惠政策支持、财政供养辅助性岗位人员录用,予以限制或取消。

(二)深化网格化管理机制。

深化城乡网格化管理机制。依托区、镇街、居村三级管理体系,深化拓展网络化管理内容和范围,落实执法力量进驻村居,驻点巡查,压实网格责任。结合智慧城管平台,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大数据分析和运用,及时研判城市管理热点难点和趋势规律。理清各行业城市管理资源,构建城管执法、市场监管、园林绿化、公安消防、城市规划、交通、安监、水务等部门信息流转联动机制。年内实现智慧城管平台与各行业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和实施协同指挥。

(三)实行分类管理机制。

以实行分类管理作业为城市管理的基础,全面加强重点路段、薄弱环节、薄弱区域的管理,划分示范区、严管区、控制区,进行分类管理,不利补齐短板,切实提高管控能力和水平,配套制定《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方案》。示范区:按照“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工作思路,以创建示范街路、示范村为突破口,逐渐向全区推广。严管区:按照“市容环境有序、道路养护到位、清扫保洁达标”的工作思路,强化日常管理,加大巡查执法力度,突出常态长效,逐步向示范区标准过渡。控制区:针对城郊村、城边村、城中村等薄弱区域,在加强常规执法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村居民共治、自治作用,建立符合自治特点的长效管理制度,共同维护环境,逐步向严管区标准过渡。

(四)建立社会监督和自治组织监督机制。

开展“全民城管”行动,引入社会监督机制,使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兼顾互联网信息,提高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的知晓率,加深对城市管理的了解和认识。制定城市管理社会监督有奖举报机制,对群众举报的城市管理问题,经确认后依法给予奖励,营造全民参与城市管理,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新格局。发挥村居作用,建立居民、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对接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居委、物业公司企业在劝阻制止,及时报告方面的作用。

(五)建立专项督查考核机制。

加大考核验收督查力度,制定《农村人居环境专项考核验收标准》,区委农工部要汇同区委督考办、区城管办建立专项考核验收小组,每年、每季度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纳入党委和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镇街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强化督查结果运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对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区委农工部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协调部门,负责规划制定、政策落实、督促检查、问题整改等工作。发改、财政、住建、交通、环保、农水、林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完成所承担的工作。涉农镇街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施主体,要抓好具体实施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垃圾、污水治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积极整合财政“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资金、“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积极争取上级农村牧区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方式,逐步建立财政投、村民筹、社会捐的长效投入机制。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运用托管、专业队伍承包等管护方式,充分调动专业机构和广大农民环境整治的积极性。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推行“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实施机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集体经济对环境整治的投入,引导农民投资投劳自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争做到村庄内保洁、垃圾收集等费用由村集体和群众自行解决。

(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区典型经验做法,教育和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树立环保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发挥宣传、文明办、妇联等部门作用,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示范村”、“美丽庭院”等评选活动,增强农村保护和改善人居环境的荣誉感。

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简报

8月10日,新野县召开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观摩推进会,回顾总结本轮观摩测评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安排部署。县委书记赵红亮讲话,县委副书记孙国徽主持,县领导王培正、张国涛、丁文豪出席会议。

 会议对本轮观摩测评中评分优秀的乡镇(街道)进行了现场颁奖;部分乡镇(街道)作交流和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经过广大干部群众一个阶段的共同努力,新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氛围日渐浓厚,整治工作亮点纷呈,乡村环境改善明显,但相比省市标准还有一定差距。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按照开展“六清”、治理“六乱”的.工作要求,聚焦重点群体,突出关键环节,坚持从细微处入手,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全覆盖、无死角;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通过大喇叭、宣传手册等方式,大力宣传相关政策,真正让群众心里热起来、身体动起来,着力营造“人人动手、全员参与”的环境整治氛围;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整合乡村两级人员力量,组建工作专班,精准施策,重点攻坚,做到任务有人领、问题有人抓、资源有支配、成效有保障;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四美乡村”“五美庭院”“美丽小镇”“厕所革命”等建设工作,努力绘就美丽宜居乡村新画卷,推动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再上新台阶。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分管负责同志,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县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和督导组、追责组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简报

近日,林州市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后进村整顿工作推进会召开。市委书记王宝玉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后进村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发扬不服输的林州人精神,拉高标杆补短板,自我加压促提升,为全市人居环境整治水平持续提升做出应有贡献。

王宝玉指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是贯彻党中央、省委、安阳市委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是一项必须干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清洁家园”“全民洗城”“六治六清”等活动为抓手,持续深入开展好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大多数村庄的村容村貌、庭院户貌和群众精神风貌实现显著提升,涌现出一大批“美丽乡村”“五美庭院”先进典型,提供了大量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也用实践证明了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只要用心尽责、踏实努力就能干成、能干好”的工作。

王宝玉强调,大干小难,真干不难!全市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后进村党员干部群众,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荣辱意识,充分发扬林州人骨子里那股不服输的精神,真正把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作为锤炼干部作风的试金石,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要坚持干字当头,党员干部带头干,发动群众一起干,对标先进比着干,努力形成干群一心建设美丽家园的强大合力。要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优良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用心尽责,勇争一流,努力变后进为先进,坚决打好翻身仗。纪检监察部门、督查局和农业农村局要强化督导指导,敢于较真碰硬,对仍然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简报

10月17日晚上,淞江街道召开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会,街道班子成员、各村支部书记、包村干部参加。

会议安排了近期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工作,逐项讲解了《漯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旗、黄牌、黑牌”常态化检查评比工作方案》及《淞江街道人居环境整治“红旗、黄牌、黑牌”常态化检查评比工作方案》评分细则。

会议要求,一是各村要根据方案进行自查评分,对标对表,查漏补缺,确保问题摸排全面、台账建立全面、整改问题全面;二是各村在做好秸秆清运的同时,发动六长同步做好村内环境整治。重点关注村内主次干道的卫生、房前屋后的杂物堆放,坑塘白色垃圾清理墙面广告整治等,做好动态清理;三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各村书记务必重视此次排序打分,严格按照排班要求,做好工作落实,街道也将本次排序打分情况纳入对各村居考核范畴,奖优罚劣。

人居环境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厅字〔20xx〕xx号)和《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厅字〔20xx〕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xx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按照xx一体化发展要求,深入学习了xx“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纳入农业“两强一增”行动一体推进,深化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三大革命”和村庄规划建设提升、村庄清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大行动”,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全面发动、扎实推进,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现代化美好xx提供有力支撑。

(二)行动目标。我县作为乡村振兴持续攻坚区,到20xx年,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村庄基础设施逐步优化,村容村貌全面提升,长效管护机制有效建立;改造提升卫生厕所21200座左右,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进一步提高,22个乡镇长效管护体系全面建立并正常运行,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高;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提质增效,完成48个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持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集镇、美丽乡村建设中心村及有条件的自然村庄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

(三)全面推进卫生厕所改造提升。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十四五”农村改厕指导意见要求,合理确定农村户厕改造总体目标任务,科学制定改厕方案,按照优先入室、确保进院原则,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完成21200座左右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推进乡村景区旅游厕所、农村中小学卫生厕所、乡村卫生室卫生厕所改造。严格执行标准,科学选择、积极推广简单成熟实用卫生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鼓励季节性缺水地区推广使用节约适用的冲水节水技术和产品。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农村改厕产品质量监管。

(四)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有机衔接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选择粪污分散、集中或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等方式,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以粪污资源化利用为导向,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

(五)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48个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优先治理长江、二郎河、凉亭河、黄湖、泊湖、大观湖、龙感湖等流域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等区域,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鼓励居住分散地区探索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六)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攻坚行动,完善农村黑臭水体台账,选择适宜模式和技术,全面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

(七)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以“村户集中、公司集转、市县处理”为主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集中或分散式农村垃圾中转站垃圾渗漏液处理设施,确保垃圾渗漏液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加强对ppp公司的日常管理,提高市场化运行管理水平。

(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按照《xx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因地制宜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建立以县域或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推广“生态美超市”。建设一批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推动农村有机废弃物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利用。鼓励各地采取有偿回收等方式,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妥善处理有毒有害生活垃圾。鼓励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消纳,用于村内建设。

(九)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完成所有应编村的村庄规划审批,实施用途管制制度。坚持农民主体地位,避免简单套用城市规划手法。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可用于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优化村庄布局,合理确定村庄分类,将分类细化到自然村,重点明确保留类、搬迁撤并类自然村及新建居民点数量和布局,建设项目优先安排规划定位明确的村庄。对一时难以确定类别的村庄,可暂不作分类,合理安排建设时序。“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防止短期内“翻烧饼”,造成资金浪费。

(十)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加强乡村风貌引导,突出徽风皖韵,体现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千村一面和大拆大建。建设451个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和40个左右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2个以上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乡镇。鼓励整乡整村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全域打造美丽乡村。有序推进县乡村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2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以及联网路建设,提质建设农村公路800公里,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向村内巷道和入户道路倾斜。围绕生态宜居,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深入推进“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行动,采用乡土树种、乔灌花草等进行绿化。推进“村村栽万树、林果进庭院”绿色家园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五小园”。创建省级森林村庄17个。推进村庄亮化,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以及传统建筑保护,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推进农房建设试点,鼓励设计师下乡。

(十一)深化“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持续实施以“清理村内塘沟、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乱搭乱建和乱堆乱放、废旧广告牌、无功能建筑,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重点整治房前屋后、居民庭院、城乡结合部、中心村边缘和自然村,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全面清理整治村庄公共环境,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科学管控农村生产生活用火。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关注特殊人群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

(十二)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组织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支持一批畜禽养殖大乡(镇)提升养殖设施设备水平,支持一批种养结合试点乡镇提升畜禽液态粪肥还田水平,支持商品有机肥补贴推广和畜禽粪肥质量检测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到20xx年,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8%以上。

(十三)强化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推广明光“陆郢模式”、南陵“四自一提模式”,动员村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充分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验收、运营和管理。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纳入村务公开目录。鼓励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组织或企业,就地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十四)强化群众主体作用。鼓励各乡镇、村在修订村规民约过程中将村庄环境卫生等内容纳入其中。倡导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充分发挥爱国卫生委员会作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环境卫生和健康知识。将转变农民思想观念、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等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农民教育培训内容。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展卫生创建和健康村镇建设。积极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和积分兑换等活动。

(十五)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县、乡(镇)政府和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有条件的乡镇、村可以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合理确定农户付费分担比例。积极开展农村改厕与长效管护机制提升县建设。

(十六)健全投融资机制。完善政府投入保障体系。继续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县级财政继续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乡镇要逐年加大投入,建立与乡村振兴相匹配的投入机制,“十四五”期间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投入水平不低于“十三五”。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县、乡两级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法合规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引导政策性银行积极发挥作用,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支持力度。

(十七)完善政策性保障。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优先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对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各地要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优先予以保障,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审批程序。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具备条件的可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

(十八)推进制度规章与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各乡镇结合实际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健全村庄清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村卫生厕所管理等制度。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地方标准。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适时开展抽检。

(十九)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围绕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技术和设施设备研究创新,列入县级科技计划指南。加大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与推广应用。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职业教育,强化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信息化建设,定期发布监测报告。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重要职责,结合乡村振兴整体工作部署,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调资金、资源、人才支持政策,督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要做好上下衔接、县内协调、组织实施工作、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伍。将国有农场、林场居住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督促各农业企业及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做好各自责任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

(二十一)完善工作机制。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优先安排“村两委”班子强,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统筹谋划、统一管护运营。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充分考虑基层财力可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重点,防止加重村级债务。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总结经验做法和宣传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十二)强化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列入乡村振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入环保督察范畴。加强督促检查,对照省级验收标准和办法,制定县级验收标准和办法,到20xx年底,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直接挂钩。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实施督查激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激励,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的乡镇和村,进行通报表扬。

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简报

5月12日下午,我县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推进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孙颖,县委副书记卢静,副县长赵仕福出席会议。

孙颖指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放在心里,抓在手上,集中精力,全力攻坚,坚决打好歼灭战、突击战。要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查找工作短板,开展集中攻坚行动。要聚力提升村容村貌,集中治理生活垃圾,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巩固扩大农村“厕所革命”成果。要创新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学习和借鉴外地成功经验,补短板、强弱项,创造出更多的金乡经验、金乡模式。要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广泛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同时,要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做到“处罚一批”“曝光一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依法开展。要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整合多方资源,畅通多元投入渠道,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奠定基础。县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找准切入点、选好着力点、突破薄弱点,以点带面抓推进。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我县农村人居环境再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

卢静主持会议并就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讲了具体意见。

赵仕福传达了全市人居环境会议精神,宣读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办公室《关于20xx年第一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情况的通报》和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4月份农村人居环境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史衍岭汇报了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工作开展情况;部分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方案

为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现农民安居乐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需求,也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根据中、省、市、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和《子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的通知》(子政办发〔20xx〕71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开展好全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05省道、农贸市场、保障房新区、镇区、所有村庄、镇属机关单位、河道沿线。

按照省、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规定,对镇区市容市貌进行全面整治,依法取缔各类流动推点,引摊入市,严格控制出店经营;全面更换破损门店牌匾,检修镇区路灯,清理城市“牛皮癣”,确保市容美观。

主镇区内推行“以克论净、深度清洁、以分计时、快速保洁”精细化管理模式,全面清理各类积存垃圾,消除卫生死角。加大临时售煤点、洗车店、修理厂、废品收购点监管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时整改,临时售煤点全部迁出镇区。加大河道治理工程管理力度,定期对河道水面及两岸环境卫生进行清扫保洁,确保河道整洁、环境优美。

按照“疏堵结合、疏导为主、严格控制、规范管理”的原则,重点对学校、市场等重要路段开展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治理。依法查处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无序占道、随意调头、逆向行驶、恶意鸣笛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车容车貌不整、随意变更车道、车窗乱扔垃圾等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处罚;对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及时予以纠正,确保城区交通畅通有序。

按照“因地制宜、规划先行”的原则,重点对农贸市场进行统-规划,实行分区分类超市化经营模式,不断增强服务功能。同时,集中力量对各镇现有集贸市场的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开展全面整治,规范商品分类摆放,健全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引导周边车辆有序停放,保障市场干净整洁、管理规范。

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以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村容村貌整治为突破口,大力开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创建活动,全面推行农村“厕所革命”,全力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提升,有效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升农村人居生态质量,从而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各行政村要充分发挥第一主体责任,积极发动和组织所辖各村委、社区,对镇政府所在地、村庄周边、房前屋后、公共场所等重要地段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公共厕所、“三堆六乱”进行全面清理。对镇村公路沿线及河道沟渠垃圾抛撒物开展拉网式收集清除,并指派农村保洁员定时定点清扫保洁。全面规范镇区门市广告牌匾,确保镇容美观、整齐划一。对有条件的镇和村,要优先安排沿街巷道的硬化、亮化、绿化、美化工程。

以205省道沿线为重点,突出整治建筑乱、广告乱、堆放乱、形象差的“三乱一差”。对公路沿线废弃大棚进行集中拆除,全面清理土地内塑料覆膜、金属构架等废弃物,确保田园平整整洁、无白色垃圾。重点对火车站沿线环境进行综合治理。

按照“河长制”划分原则,对河道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集中治理,清理河道漂浮物和两岸暴露垃圾,清除村庄硷畔、坡洼长期积存垃圾,统一运送到县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做到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

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工作动员和安排部署。各行政村及镇属机关单位和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任务组织人力、物力开展集中整治。

整治办公室对各村级相关单位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排名通报。

各村和镇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科学制定工作方案,责任落实具体到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通过进村入户、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率,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综合整治办及时通报活动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快、效果明显的村和单位予以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人居环境整治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六届七次全会和深入开展全省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整脏治乱、规范秩序、美化环境、建章立制、确保长效机制为重点,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突出、最紧急的环境卫生问题为主要内容,以建设美丽海南、全面提升全县人居环境质量为根本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属地负责、统筹兼顾”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创建环境优美、卫生干净、舒适宜居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

(一)实施镇区“洁净工程”,创建一流人居环境。

通过集中整治城镇“六乱”现象,使摊点乱摆、车辆乱放、广告乱贴、垃圾乱扔、污水乱排、工地乱象得到根本改善,城镇主次干道、街道、广场、车站、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干净卫生,沿街建筑物容貌整洁有序,户外广告整齐规范,建筑工地绿色文明。同时各项市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到20xx年底镇区污水处理率达80%,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

(二)开展农村“清洁家园”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建立健全符合我镇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机制,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的常态化、长效化管理。垃圾桶、垃圾屋、转运车辆等环卫设施正常运转,乡村存量垃圾得到处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体系建设工作目标:20xx年,全镇所有自然村(村民小组)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机制,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制度、设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一)组织编制专项规划。

1.停车场建设规划。

在城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城镇近期建设规划、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在对城镇停车供需现状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和预测分析的基础上,制定适应城镇发展的停车规划指标体系、布局规划及政策措施。

2.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组织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主要规划内容包括:街道广告设置规划,城镇对外窗口及公共场所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城镇广场、公共绿地户外广告设置规划,重点地段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规划,户外公益广告设置规划等。

3.城镇桥梁养护维修规划。

按照《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城镇桥梁养护维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城镇桥梁检测评估制度。

(二)治理城区环境。

1.集中开展全民卫生运动。启动城市“洁净工程”行动,确定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下午)为“全民卫生日”,全镇所有单位干部职工、青年志愿者、学生、商户开展义务劳动,清理卫生死角、铲除杂草、清扫路面、清洗“牛皮癣”等工作。

2.开展单位庭院环境整治。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定期组织人员对所属庭院内外地面进行全面清扫,清除庭院内部卫生死角、杂草,清疏沟道,达到无杂草、无积存垃圾,建筑物墙体整洁的目标。

3.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镇区主街道“门前三包”签订率达100%,基本建立起“门前三包”监督、检查、落实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坚持每月督查通报制度,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户及居民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评比,通报评比结果。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户及居民户进行行政处罚。

4.大力整治占道经营行为。整治马路市场、流动摊点、店外经营等违章占道经营行为。限定早、夜市的上市、撤市时间,对未经批准的临时摊点和流动商贩及时取缔并依法进行处罚。

5.加强镇区道路清扫保洁。落实清扫保洁制度,镇区主要街道安排专人全天候清扫保洁;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垃圾收集运输有专门队伍,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密封储存清运,镇区清扫保洁面积率和密闭清运率达100%,不产生二次污染。

人居环境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通知》精神落实,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安排,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从老百姓身边的小事抓起,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不断增强亿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有力有序科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加强领导、强化协作、积极创新、狠抓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同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等困难和问题。

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典型示范转到全面推开上来,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好美丽宜居乡村。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县级主抓、多方参与。坚持在省委、市委领导下,县(市、区)抓落实,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县(市、区)、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合理设定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特殊贫困村和少数民族村可以缓搞或不搞。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方案

全县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要按照“全面推进、因村制宜、集中整治”的工作思路,以营造“净绿整洁、文明有序”的农村环境为目标,打一场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攻坚战,全面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要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治,确保到6月中旬以前,使我县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发生明显改观,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提升。

全县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范围包括乡镇所在地和城建区以外的所有农村。主要有六项任务:

(一)整治环境卫生。做到“四清”:

(4)清庭院。清除院落内的垃圾、杂物,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及时清理畜圈粪便,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明亮舒畅。

(二)集中处置垃圾。各村庄确定和建立固定垃圾堆放点,实现集中堆放、定期清运。大力推广“户收集、村集中、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收集村民生活垃圾,集中运送到乡镇转运场所。有条件的村,要建立农村专兼职保洁队伍,设置专用垃圾箱。

(三)改造农村厕所。拆除家庭户外露天厕所,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逐步改善入厕环境。农村公共厕所要彻底清理,及时保洁。

(四)清理河塘沟渠。全面清理村庄河塘沟渠水面上的漂浮物及各种杂物,全面清除河道岸边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违章种植,全面制止污水粪便直排河道、企业超标排放和填埋河道等行为。

(五)开展村庄绿化。广泛开展植树造林、绿化美化活动,重点搞好村旁、路旁、宅旁、沟旁“四旁”绿化,努力使村内村外、道路两旁、河渠两岸及庭院内部绿树成荫、花草相间。有条件的村庄要谋划打造园林绿化景观街道。

(六)提升亮化美化。有条件的村要在主要街道安装线杆、路灯等亮化设施,搞好日常维护,实现村内主要街道夜晚有照明。整治沿路、临街建筑立面,实施墙壁粉刷,使主街道建筑色调协调。规范户外广告、路牌和公共标志,有条件的村可绘制文化墙,建设文化走廊。

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到6月中旬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集中整治阶段(3月中旬到4月底以前)。

通过组织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彻底清除村街两侧、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堆存的垃圾、渣土、柴草和废弃物,使农村环境整齐洁净起来。从3月16日开始,利用10天时间全县统一组织开展“治脏、治乱”集中行动。整治内容:清理清运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彻底清除白色污染;拆除残垣断壁及有碍观瞻的建筑物;对不规范的广告牌匾和街面墙面,要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粉刷和规范;对运输渣土车辆进行依法规范。各乡镇村要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抓好落实。

完善提升阶段(5月初到5月中旬)。

重点是对前一阶段工作查遗补漏,确保不留死角盲点,在此基础上,搞好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使设施条件明显改善。

建章立制阶段(5月下旬到6月中旬前)。

要建立健全村庄设施管护、环境保洁、村庄绿化和村容美化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村规民约,做到管理办法制度化、措施活动经常化,确保整治成效长期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成立县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指挥部,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副职具体抓。要严格落实干部分包责任制,通过县级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农村干部包片,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要按照整治任务和时间安排,逐村建立工作台账,量化分解任务,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村民大会、电视台开辟专栏、举办讲座、发放资料、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发动和宣传工作贯穿于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和日常维护全过程,大力宣传村庄环境治理的好做法、好典型、好效果,引导广大群众改变观念,摒弃陋习,崇尚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要充分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广泛参与,有效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动员各类志愿者组织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村庄环境治理活动,提供各种有效支持,帮助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

(三)加大资金投入。坚持“政府补助、部门扶助、社会赞助、农民自助”的思路,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县里将拨付专项资金用于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各乡镇村也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资金投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县直相关部门、基层建设年帮扶单位等要加大帮扶力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帮扶资金;引导和发动乡村企业、能人富户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积极探索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市场化运作的路子,吸引社会资金积极参与,不断拓宽筹集资金的渠道。

(四)严格检查督导。县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督查组加强对乡镇村的督导检查,积极深入乡村一线,通过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找问题、改进措施,指导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对各乡镇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要实行日统计、周通报、并适时调度。完成统一考核后,县委、县政府将对全县部分工作成效显著的村庄予以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简报

9月17日,腾冲市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推进会,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鼓足干劲,确保圆满完成云南省20xx年农村厕所革命州(市)交叉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任务。

中共腾冲市委副书记、市长杨艳龙出席并讲话。

杨艳龙指出,农村厕所革命是一场硬仗,更是一场持久战。各级各部门要直面问题不回避,保持定力、增强韧劲,再接再厉、加压奋进,确保问题整改不落空,持续巩固好、拓展好工作成果,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

杨艳龙强调,要深刻认识到农村“厕所革命”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乡村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的有力抓手。

杨艳龙要求,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务必要杜绝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举措贯穿整改始终,切实做到思想上要重视、工作上要统筹、档案上要规范、数据上要精准、整改上要及时、宣传上要加强;要建立健全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农村户厕、公厕后续管护措施落实到位,设施维修养护要及时,避免出现脏乱差和无人管护的问题;要充分遵循市场规律,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鼓励企业或个人多方参与改厕检查维修、定期收运、回收利用等工作;要加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后续服务管理机制建设,细化明确乡镇、村级、农户的责任,做到责、权、利统一;要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意愿要求,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改厕后续管理和维护,注重培养群众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简报

6月20日,信阳市召开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推进会,总结近阶段全市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成效,通报第三次考评结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市委书记蔡松涛,市长陈志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孙巍峰、谢天学、孙同占、卢锡恩、谷昌豪、黄钫、曲尚英、曾辉、杨进、秦保建、李俊等出席会议。

蔡松涛强调,抓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是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基本功。各级各部门要以“共产党最讲认真”的态度,坚定不移持续深化整治工作,下真功夫解决群众身边的.烦心事、堵心事,让环境真正净起来、美起来,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城乡人居环境是品质生活的基本盘。要深入推进村庄亮化美化行动,深化农村厕所革命,发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整治城市广告牌匾,疏堵并用解决城区“停车难”,扎实推进拆墙透绿,以环境整治“小切口”,助推城市品质“大提升”。要对标先进、扛稳责任、真抓实干,确保真出彩。坚持规划引领,学习江浙先进经验,把建设花园城市和海绵城市结合起来,让每个县区都成为大别山最美丽的风景线。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

陈志伟强调,要狠抓整改补短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围绕乡村振兴扛旗的目标,对照市里督查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不断提高整治成效。要乘势而上强攻坚。保持良好态势,围绕工作重点,紧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持续发力,形成常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人居环境治理体系。要锤炼作风抓落实。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把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擦亮“美好生活看信阳”的靓丽底色。

会上,与会人员共同收看了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专题片;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巍峰宣读了考评结果;荣获“美好人居前锋奖”“美好人居创新奖”的乡镇、办事处上台领奖;因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成效差、反弹严重,收回了浉河区五里墩街道办事处、固始县武庙集镇的奖杯,分别上交给市城管委、市乡村振兴指挥部;新县作了典型发言;固始县、浉河区作了表态发言。

人居环境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的通知》精神落实,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安排,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从老百姓身边的小事抓起,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不断增强亿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有力有序科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加强领导、强化协作、积极创新、狠抓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同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等困难和问题。

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典型示范转到全面推开上来,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好美丽宜居乡村。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县级主抓、多方参与。坚持在省委、市委领导下,县(市、区)抓落实,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县(市、区)、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合理设定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特殊贫困村和少数民族村可以缓搞或不搞。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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