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一份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用于明确借款的具体事项和责任。在下面,我们提供了一份精心编写的借款合同范例,供大家参考。
单位借款合同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方(乙方):
乙方因为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有相应的`自有资金,同意出借。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千分之伍(月息)。
第三条借款期限: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四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2,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3,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2,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1份,送甲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借款合同
借款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账户: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
贷款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账户: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自治区)市县(区)。
乙方接受委托人委托,根据国家有关委托贷款业务管理规定向甲方发放(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年委托字第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的有关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币种:
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
用途:
利率:
用款计划:
还款来源:
还款计划:
第二条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甲方在使用借款前,应根据第一条所列用款计划,向乙方一次或分次订立借据用款。乙方应在甲方办理用款手续后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金额放出。
第四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第一条所列还款计划还款。
第五条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并通知甲方。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取得委托人认可的担保人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资料。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应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达成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约定的日期和约定的金额将贷款放出,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的情况时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由此造成的资金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的利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关提前还款通知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提前归还借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4.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通知时,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贷款加收%的利息。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
贷额度方: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借额度方: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会员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了____________需采购网上____________产品,向甲方申请易货额度,双方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及国务院颁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额度借用数额及担保。
本合同借用易货额度数额为____________元,以本公司____________产品质押(抵押)担保。
二、额度借用期限。
本合同借用易货额度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三、额度借用用途。
本合同借用易货额度用于专项采购网上____________产品,限用于____________。
四、额度借用手续费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额度借用手续费为借用额度的_____%计算,总计_____元人民币。其额度借用手续费按半年计算,每半年为一结算期。
额度借用手续费在批准给予额度十天内将乙方手续费转入甲方结算中心帐户,甲方收到乙方手续费后将额度转入乙方帐户,供乙方使用。
五、额度支用。
1.本合同项下给予的额度,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专项使用,如有改变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在将办完额度借用手续及将额度借用手续费转入甲方结算中心帐户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额度转入乙方帐户,乙方可开始使用。
六、额度偿还。
1.本合同项下借用额度应按本合同第二条额度借用期限内偿还。由于客观原因乙方不能按期归还,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并在乙方支付下一额度使用期借用手续费后,才能延期偿还。
2.乙方偿还借用甲方额度,到期以等值人民币偿还(或相等额度偿还)。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额度借用期不能延长,必须按本合同第二条截止日期归还。
七、借用额度保证。
本合同项下乙方借用甲方额度由乙方以_____________质押(抵押)进行无条件不可撤销作为偿还额度的保证。
八、违约及违约处理。
(一)违约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即构成违约:
1.方不能按本合同截止日期偿还额度;
2.乙方提出额度展期申请,未被甲方同意,不能按时偿还额度;
3.乙方未能按合同的要求使用额度;
4.乙方在借用额度使用期内,本企业由于任何原因的被兼并或倒闭;
5.乙方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二)违约处理乙方构成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下列一项。
或数项规定处理: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在额度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协议解除。
十、其他。
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有关使用额度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
典权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出典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当事人签订金钱借贷典权设定契约书,内容如下:
第一条贷主____________(甲方)以下列条件借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如数收到。
第二条本件借款还债期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不得请求本件借款的利息。
第四条本件借款偿还地以甲方当时所居地为主。
第五条乙方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其所有下列不动产办理典权设定登记予甲方。
建筑构造: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地面层_________平方米;二层_________平方米。
以上不动产所附带的______、______、______等皆保持现状。
第六条甲方可按原状使用前条不动产,从而获取利益,然需负担前条不动产的管理费用及一切税赋。
第七条本件不动产典权存续期限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本契约书正本两份,经签名盖章后各执一份为凭。
注:不动产典权存续期限不超过三十年。
典权人(签字)_______。
出典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抵押借款借款合同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协议。
名称:___,车号为___发动机号为:___。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抵押期限为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1、清点:___本协议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___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本协议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处分。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_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___抵押权人:___。
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合同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贷款方: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号文件批准的________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外汇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在______个月之内分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第四条借款利率:外汇贷款年利率为______%,按______个月浮动。乙方每三个月计收一次利息,计息日为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第一次提款日到第一次计息日不足一浮动期限的也要浮动利率,此后利率浮动日即为某一计息日。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利。
第五条借款支用:甲方根据用款计划支用贷款,对到期未支用部分,乙方直接将贷款从甲方的贷款户转到存款户。
第六条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如下:
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还款,共分______次还清。
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________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归还本金、利息和费用的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提前支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________‰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须向甲方支付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三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甲方在还清款前,经营中的资金往来,除乙方同意者外,均须通过在乙方开立的帐户办理,不得擅自将资金转移到其他银行或者金融机构。
3.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4.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5.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不可撤销担保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经借贷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于(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
借款方:_身份证号:地址:电话:_____。
借款方:身份证号:地址:电话:_____。
___作为保证人,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三条借款金额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
率,按新规定计算。
____月____日止。
3.还款期限:合同签订当事人约定本合同项下借款于年月日前全部归还。
还款方式:1、现金归还;2、通过银行转账或者存款方式,帐户。
名:,帐号:,开户行:
保证人承诺:
(1)保证人对借款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保证期间自借款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二年,如贷款展期后,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延至展期借款到期日之后二年,保证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如主合同无效,保证人仍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1.本合同非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当事人一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方): 住所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方): (身份证号: )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二、借款用途为 。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利息清算按日计算,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出借款项打入乙方如下账户: 乙方用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六、保证条款: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偿还借款,每逾期____日,应按照逾期未偿还的借款金额每日利息的百分之五计付罚息,直至全部借款归还为止。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责任。
3、当甲方认为乙方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乙方应及时返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申请固定资产借款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1、借款币种为______,借款金额为______,(大写______)。
2、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即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3、甲方应将借款用于______。本合同项下借款专款专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借款的利息为_______%。
甲方按先还息再还本的原则偿还,甲方应在借款到期日连本带资金占用费一并归还乙方。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借款担保,担保合同由乙方和担保人另行签订。
1、甲方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2)甲方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第六条约定的任一义务的;
(3)甲方未按约定按时足额偿还本合同项下任意一期贷款本息的;
(4)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6)甲方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甲方未履行对乙方负有的其它到期债务,或乙方发现甲方有其他拖欠债务的行为的;
(10)甲方(被)申请破产;
(1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构成甲方违约:
(1)违反保证合同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的;
(3)保证人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4)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5)保证人丧失或可能丧失保证能力的其他情形。
3、抵押或质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构成甲方违约:
(4)可能危及乙方抵押权或质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4、担保不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担保人违约或者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其担保责任,或担保人出现部分或全部丧失担保能力、担保物价值减少等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其他情形,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的,视为甲方违约。
出现上述任一违约情形,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任一项或同时行使几项权利:
(1)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2)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3)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
(4)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5)行使担保权利;
(6)委托第三方或通过任何公众媒体发布公告等方式进行催收或追偿;
(7)以法律手段追偿借款本息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8)解除合同;
(9)有权采取的其他救济措施。
本合同争议,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登记机关、公证机构及担保人等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号)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证照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用于且必须合法使用。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天,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借款按以下方式支付:以转账形式支付,甲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开户行:,户名:,银行帐号为:)。
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月利率%;借款人到期未归还本金的,逾期部分按照在本条约定利率的基础上加%利率。
乙方如果需要展期,应在本合同到期1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经审查同意展期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合同;若甲方不同意展期的,则本合同仍然有效,乙方已经占用的借款和违约金应按本合同规定偿付。
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应以转账形式一次性偿还借款。乙方划入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户名:,银行帐号为:)。
1、为保障甲方债权安全,乙方自愿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银行存款、公司股权、投资收益等)为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如:评估费、保险费、保管费、公证费、鉴定费、拍卖变卖费以及律师费)等。保证期限为乙方全部借款项下的款项结清止。
2、甲、乙双方可就担保的具体事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项下债权担保。
3、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如发生了不利于甲方的变化,经甲方通知,乙方应按要求另行提供令甲方满意的担保。
1、乙方违反本合同下的任一条款,即构成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2、乙方违约,甲方均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保险费、保管费、公证费、鉴定费、拍卖变卖费以及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本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协商和诉讼期间,争议不涉及的其他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金及违约金全部清偿后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址:
借款合同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04(2)通过银行转帐。由货款方提供借款方__贷款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 金额(大写)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第二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算。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算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作担保。
第八条 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___公证处一份。
贷款方:___(章) 借款方:___(章)
代表人:___(签字) 代表人:___(签字)
担保方:___(章)代表人:___(签字) 月 日订
借款合同
20xx年第12期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登载了“朱俊芳与山西嘉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有分析认为,该案通过“以房抵债”协议的特殊约定,规避物权法对“流押”的禁止,得到了最高法的认可。但是,针对几乎完全相同的案情和法律关系,最高法机关刊《人民司法》20xx年第16期引用的“广西嘉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杨伟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却做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
1、有效:最高法公报(20xx)民提字第344号判决(以下称“判决一”)
20xx年1月25日,朱俊芳与嘉和泰公司签订14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朱俊芳向嘉和泰公司购买14套目标商铺,并于同日办理了销售备案登记手续,嘉和泰公司出具了相应销售不动产发 票。
续(合同、发 票、收据)退回,到期不能偿还,将以该抵押物抵顶借款,双方互不支付对方任何款项。”
该借款到期后未能偿还,朱俊芳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判令嘉和泰公司履行该《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二审法院均认为“借款协议”约定将到期不还的借款作为给付的房款,实际上是为已签订并正在履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加了解除条件,该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应受保护,支持原告的诉请。抗诉机关与原再审法院认为,双方形成的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借款合同的抵押担保内容,合同中“到期不能还款用抵押物抵顶借款,双方之间互不再支付对方任何款项”的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最高法认为:当事人实际上是先后设立商品房买卖和民间借贷两个法律关系,两份协议属并立又有联系,即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式为之后的借款协议所借款项提供担保,同时,借款协议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附设了解除条件,即借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的,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两份协议没有约定,借款到期不能偿还,朱俊芳直接通过前述的约定取得“抵押物”所有权,而必须通过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实现;而通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式提供担保并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设定解除条件,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两份合同均应有效。
2、无效:(20xx)民提字第135号判决(以下称判决二)
20xx年6月27日,杨伟鹏与嘉美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涉及53间商品房,并约定了过户、违约责任等问题。次日,双方于房屋登记部门对合同办理了备案登记。杨伟鹏向嘉美公司支付340万元并收取61万利息。后杨伟鹏诉请确认该合同有效,判令被告交付房屋,被告嘉美公司答辩称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而是民间借贷关系,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民间借贷中的担保环节。一二审法院均支持了原告诉请。
最高法再审认为:结合双方签订该合同的具体情况、杨伟鹏未能提供销售不动产**原件、不能说明支付款项性质等事实,应认定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借款法律关系。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备案登记的行为为非典型担保方式。既然属于担保,就应适用物权法有关禁止流押的原则,也就是说在债权人实现担保债权时,对设定的担保财产,应当以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受偿。最终最高法驳回了杨伟鹏要求交付的诉讼请求。
债务到期不能偿还时直接发生物权变动行为(取得所有权),而是约定债务不能偿还时发生其他的原因行为(如本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他的原因行为不是取得物权的直接原因。用通俗的话解释,钱如果还不上,不是直接拿走你的房子,而是要履行一份新合同,虽然这份新合同可以让我拿走你的房子。
其次,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以担保借款合同的方式在房地产开发融资中并不少见,学者如杨立新教授称之为“后让与担保”。判决一关注债务未能履行时,债权人并不能直接获得物的所有权,只是依据合同取得债权,物权效力的发生与否依赖于合同履行情况,故不属于流押(质)条款,并独辟蹊径地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角度予以解释;判决二强调“禁止流押(质)”是物权法的原则性规定,对非典型担保亦应适用,该做法变相实现了流押,自应认定为无效。
1、非典型担保的担保物。
两份判决的交易模式在实践中没有统一的称呼,但两份判决都承认商品房买卖合同实际上是借款协议的担保(“双方当事人实际是用之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之后签订的《借款协议》提供担保”,见判决一)。
首先,以另一份合同为债权提供担保,无疑不属于“成文法有明确规定、法律适用清晰、担保效力易于确定、担保权利义务稳定”的典型担保方式。厘清这种非典型担保的担保物和担保作用如何实现,是必须的。
其次,回顾最高法判决一,其之所以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是“流押(质)协议”,潜藏的法理实际上是将担保的标的物视为合同债权——因为担保物是债权,债务到期并不直接变动物权,而是获得对债务人的合同债权,这种非典型担保并非以物权为担保物的“物保”,自然不需考虑流押禁止。
然而,从实质上看,对借贷合同发生担保作用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而不是该合同的债权。杨立新教授将这种所谓的“后让与担保”发生担保作用的链条概括为“行使买卖合同债权——交付买卖标的物即房屋——房屋价值抵偿债务——消灭借贷债务”(判决一中“将以该抵押物抵顶借款,双方互不支付对方任何款项”反映了这一点),可见实质上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担保作用的不是债权,而是债权即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房屋。
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及利息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利息:月息2%,利随本清。
二、借款期限及还款日期
借款期限:____个月,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应于借款期限起始日前一日向乙方提供借款,乙方保证于借款期限到期日的次日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三、解决争议的方法
若发生争议,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双方应起诉至_________人民法院。
四、其他条款
1、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借款合同
借款人:(身份证号:)
出借人:
借款人因经营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并提供自有或他人的合法财产(或权力)作为质押担保。双方根据《担保法》、《合同法》等法规,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订立本抵押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种类:本借贷行为属民间借贷行为。
二、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三、借款期限:借款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四、借款利率: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月百分之,即_____%。
五、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出借人将款项支付至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六、利息支付:甲乙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的方式支付利息:
1、出借人在支付借款本金时直接扣除;
2、借款人在出借人支付借款本金时将利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出借人;
3、借款人在归还借款本金时将利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出借人;
4、采取月初付息方式,借款人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合同签订后支付第一个月利息。
七、本金偿付: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按出借人指定将借款本金支付到如下帐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八、担保:
(一)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项担保方式
1、出借人以自有合法动产或权利提供质押担保
(1)、质物名称,规格,证号:
(2)、质物鉴定价值,质押率
(3)、其它约定:
2、第三人以其合法动产及权利为出借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1)、第三人同意提供担保,签名或盖章:
(2)、质物名称,规格,证号:
(3)、质物鉴定价值,质押率
(4)、其它约定:
(二)、质物留置
借款人或第三人同意将质物及相关证件资料全部完整留置给出借人,借款本息未还清前由出借人保管,一切仓储管理及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1、车辆、车辆行驶证、车辆钥匙;
2、证券及存单;
3、其他
(三)、清点: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质物的数量、质量,并共同签订《质物交接清单》。
(四)、该质物用以担保的款项包含但不限于:借款人向出借人借取的借款本息、违约金、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等。
(五)、在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如约支付借款本息后,出借人无条件归
还该质物。
(六)、质押期间质物发生损毁的,出借人需赔偿借款人的相关损失。
九、质物的处分
借款人如未能按约偿还借款本金,借款人或第三方同意出借人不经相关方同意即可处置质物,并无条件为出借人处置工作提供协助,如借款人或第三方不协助出借人而因此导致出借人利益受损,出借人保留采用法律手段追讨的权利。
十、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或者提供质物的第三方保证其为质物的合法所有人,如因该质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而致出借人实现质押权不能或不完整的,则借款人违约,向出借人支付借款标的的30%作为违约金。
2、第三人提供质押担保的,需向出借人出具为借款人借款提供担保的《声明》;
3、在本合同签订之后,借款人或者第三方应将与质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出借人。
4、出借人应妥善保管质物,不得遗失、毁损,因出借人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损坏,出借人应向借款人赔偿相应损失。
5、借款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如有违反,向出借人支付借款额的30%违约金,并立刻向出借人归还借款本金。
7、借款人保证按期准时偿还贷款本金。如未按时足额偿还本金,愿支付出借人借款额的30%的违约金,并赔偿出借人相应损失。
8、出借人保证出借资金来源合法,否则导致借款人损失的,出借人向借款人支付借款标的30%的违约金,并赔偿借款人相应损失。
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借款人,借款人无条件偿还本息,合同自动解除。
十二、质物质押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损毁的出借人不承担责任。
十三、生效、变更、解除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出借人款项支付至借款人指定账户起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清偿完毕之日终止。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由各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十四、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于二o一四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海口市签订。
借款人:出借人:
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合同附件:
1、《质物交接清单》
2、借款人出具的'《借据》
3、如质物为第三人,则第三人出具的《声明》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身份证编号: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证编号:
抵押物财产共有人:身份证编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订立本合同,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类推。
第三条:借款用途:不能进行非法活动,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每月,每月月末支付,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同期贷款四倍利率。
第五条:甲方将全部借款金额按照借款人要求分批或一次性发放借款。借款利息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借款利息按实际用款金额和用款天数结算,利随本清。
第六条:借款人可多次、部分提前还款。借款人需要提前还款的,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但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第七条:乙方自愿用位于下面所诉房屋套作为抵押向甲方,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如下:
坐落:_____;
产权证号:_____;
产权人:_____
产权类别_____;
建筑面积:_____;
结构:_____;
抵押人承诺本抵押物无其他所有权利瑕疵。
第八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本合同经公证后乙方配合甲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于甲方保管,如需交纳房产税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抵押人在抵押物抵押期间,如要行使抵押物的处分权和其他权利,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一条: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本息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结清后甲方配合乙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所有权凭证退还抵押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合同
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贷款为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作它用。
三、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六、利率与计息。
1.利率:(a)按年利率________%计算;。
(b)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同期利率加_______(libor+_______)计算。
2.计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半年结算一次,上半年六月二十日,下半年十二月二十日,如借方未于计息日付应付利息,上述贷款利率按实际用款天数(360日/年)计息。
3.起息:按实际汇出日起计息。
4.如中国银行总行制定的计息办法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将按新的办法执行。
七、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规定还款;。
3.借方因故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部分,不予罚息。
八、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文件。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资料,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关、停、并、转时,保证最迟于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但接收债务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签订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条款及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九、违约责任。
1.无论何方,亦无论因何种原因、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或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罚收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未按本合同或还款计划规定按期还款时,贷方将给予借方_________天的宽限期,如在宽限期内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款项,则贷方将对借方加收未偿还部分每日_______%的`罚息。
5.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不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
十、担保。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