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读后感年个人感悟(精选13篇)

时间:2023-11-24 21:46:20 作者:QJ墨客 雾都孤儿读后感年个人感悟(精选13篇)

阅读是一种拓展视野的方式,读后感能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吸收书中的智慧。以下读后感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在阅读过程中可能忽略或容易被忽略的细节和思考。

雾都孤儿读后感感悟

这本书中的故事描述了一个孤儿在外流浪的故事。他名叫:奥立费·特威斯特,他的妈妈刚让这个小生命来到人间时,就离开了这个小宝宝。

奥立费长大后在世间受尽了苦头,挨了无数的巴掌和拳头,后来还被象物品一样被人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遇到好心的布朗洛老先生,才被收留,才过上好日子。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奥立弗从小受尽了折磨,经历了很多苦痛,但他很坚强,一直向往着美好的生活。我觉得他很勇敢,想想我们自己,生活得多么美好,多么幸福,还不满足,还经常跟自己的父母发脾气,想想还真是不应该呀。遇到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想放弃,怕吃苦,贪图享受。我觉得我们要向他学习。还有就是,现在世上还有许多象奥立弗一样的孤儿,他们很可怜,需要大家的帮助,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和学习条件,刻苦学习,让自己长大了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有能力去帮助他们,让他们的生活也一样充满阳光。

雾都孤儿读后感简短个人感悟

《雾都孤儿》吸引我的不仅是它的故事情节,还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启迪,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有爱心,都要乐于助人。我们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例子。在5.12大地震中,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解放军叔叔不怕辛苦,日夜解救埋在废墟下的幸存者;街头的红十字采血车上,很多叔叔阿姨将自己的爱心奉献出来,用他们的鲜血挽救那些生命垂危的病人,这些充满爱心的鲜血汇成生命的长河;大批的志愿者赶赴灾区,献出自己的一份力;大批的物资从各地运送到灾区;小学生们也纷纷用零花钱为灾区捐款,一元钱的力量也许很小,只是杯水车薪,但汇集着无数爱心的无数个一元钱,它的力量却很大,灾区的人民一定能体会我们的爱心,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这体现出了我们全国人民的爱心和我们乐于助人的精神。

对人民我们要有爱心,对动物植物我们也要有爱心。我们人类和动物植物是最亲密的伙伴,没有了它们,我们会觉得寂寞。我们要爱惜动物,爱惜一花一草,一树一木,这样,我们的世界才能更可爱更美好。

爱心是一朵花,一朵美丽奇妙的花;爱心是一首歌,一首焕发向上的歌;爱心是一股泉,一股清澈透亮的泉。让我们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心,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个人收获

我最近看完了《雾都孤儿》的电影,因为实在太喜欢了,所以把原著小说也给看完了。

故事大概讲述的就是:孤儿奥利弗。退斯特本市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她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后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凄惨生活,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待遇,逃到了伦敦,无独有偶,又被小偷所骗,越近了他们事先安排好的陷阱了。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正义、向往美好生活的孩子。他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最后呢,遇上了好心的人,他们帮助他寻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其中,让人最感动的不是好心的老绅士也是奥利弗父亲的好友布朗罗先生,也不是救助他脱离生命危险的也是他的亲姨妈露丝小姐一家以及一些好心的人,而是没有多次重点描写的女扒手南希。真的很喜欢这个人,她虽然也是一名小偷,但或许是奥利弗悲惨的遭遇触动了内心中拥有善意的一根弦。她不顾背叛所爱的人——赛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利弗求情帮助他向露丝小姐求救,但是不公平的是最后惨死于赛克斯的棍棒之下。

夏洛的网个人读后感悟

9月,我读了《夏洛的网》这本书。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夏洛是一只友善有爱心、乐于助人的蜘蛛。威尔伯遇到困难时,它会尽最大力量帮助它,它们是真正的朋友。我要向夏洛学习,我在学校的时候,如果同学遇到困难我就帮助同学,我也要像夏洛一样有爱心友善!

雾都孤儿读后感感悟

在暑假里,我用一个星期的时间读完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它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写的。

书中写了一位母亲临死前生下了一个小男孩,母亲死后,这个小男孩被一位老奶奶养大并给他起名字叫“奥利费”。老奶奶去世时,他才八岁。从那时起,他就开始流浪街头,他在乞讨要饭的时候还碰到了一个叫南希的孤儿,他们两个开始一起流浪。

他们在乞讨的时候不小心误入贼窝,幸亏他们被警察救了出来。好景不长,后来,贼窝的老大又把南希抓了进去,最后可怜的南希被他们杀死了。奥利费也受了重伤昏倒在梅里太太的家门口。梅里太太的小女儿露丝非常善良,她把奥利费送到医院,一个月后,奥利费伤好了。而后,奥利费遇到了布朗罗老先生,布朗罗老先生把奥利费收养,从此奥利费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书中的孤儿奥利费很坚强,他遇到困难勇敢面对,从不退缩,即便是他在失去朋友后,也没有失去信心,而是更加坚强。我要向奥利费学习。

雾都孤儿读后感简短个人感悟

花了好几个双休日的时间,终于看完了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这个故事发生在遥远雾都的19世纪。读了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

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是一个不幸的人,他是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生下他后便离世了。就连他的名字都是教区干事以一种随意的方式取的。奥利弗还未享受过来自任何人的一点儿关爱,就被送到了济贫院,开始了地狱般的生活。后来,他因为多要了点粥(在那时,多要了点粥,就会被认为是在亵渎上帝),就被济贫院视为灾星。先是差点儿被掏烟囱的领去做学徒,而后又进入了棺材铺,小小年纪就开始主持丧礼。因为忍受不了店主和店中伙计的欺负,他逃跑了。

他逃到了伦敦,结果却误入了贼窝。窃贼头目费根一心想把奥利弗培养成一个“神偷”。但奥利弗自己却丝毫不知道内情。当他惊觉自己进了贼窝时,他是震惊的!

在一次偷窃活动中,他因为被吓到了,惊慌地奔跑,就被抓住了。幸运的是,好心的绅士布朗罗先生把他带到了自己家中,还为他治好了他的害热病。但是,福祸相依――费根又派南希把他抓回了贼窝,威胁他参加入室盗窃。手无缚鸡之力的奥利弗根本无从反抗,只能一同前去。

在这次入室盗窃的过程中,奥利弗决定唤醒这户人家的主人时,管家和仆人已经醒了,并用枪把奥利弗打伤了。奥利弗很幸运地被这家的主人梅里夫人和她的养女露丝救起,并给他治好了病。

在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置了一个结局。所有正派人物都安居乐业;所有的反派人物都没能得到好的结局,只有改过自新的贝兹过上了好生活。所以,我始终坚信,无论社会是怎样的,善良的人终会有好报!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个人收获

这一周空余时间很多,所以读了两本书,一本《雾都孤儿》,一本《简爱》,这里先谈一下读《雾都孤儿》的感受吧。

先介绍一下作者狄更斯那个年代吧,在狄更斯那个时代,英国式全世界军事上,经济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整个社会的种种矛盾。豪华的店铺里充斥着从大英帝国个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危楼破屋里生活的工人和城市贫民生活却十分困难。狄更斯就是通过这一生活背景来描写的。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的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

这部作品的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欺辱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

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

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

《雾都孤儿》个人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让我读得很感动。书中讲的是一个孤儿叫奥立费,他是上流社会的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的母亲长时间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受尽痛苦,饱经沧桑,在生下奥立费之后就辞世了。在奥立费来到人世之后,没有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奥立费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如同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每天只能喝稀饭,吃不饱穿不暖。在他九岁的时候来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由于他在那里受不了虐待和欺辱,在遭受一次毒打之后,连夜逃到了伦敦。可是在去伦敦的路上被小偷所骗,落入了一个事先布置好的陷阱。直到遇到了一位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过《雾都孤儿》,使我明白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母爱有家庭的温暖。而这些奥立费都没有,受了许多苦,还要挨打。,脚破了也没有妈妈照顾,非常可怜,这个故事使我明白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的生活,要理解生活中的一些小矛盾。

刚读完《雾》。

孤儿》,心中不知是为了小奥利弗所经历的故事而感到怜爱,还是为他未来的幸福生活感到欣慰,这本书是一本世界名著,它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在一个寒冷的深夜,英国伦敦的平民区里,小奥立弗出生了,但他的母亲丢下弱小的他,去了天堂,这也许就是他悲惨命运的开始,因为人们不知道他的父亲是谁,他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救济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他忍饥挨饿,挨骂挨打,关心过他的人屈指可数,之后他便被卖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当了小偷,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出小奥利弗,不顾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告,说奥利弗是他寻找已久的亲孙子。

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pol。ice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获得了他应有的财产。

这篇小说表现了奥利弗生活的曲折惊险,每一个看过的人都为小奥利弗感到同情,为坏人感到愤怒,被好人所感动,为小奥利弗以后美好的生活感到欣慰和高兴,当他受尽折磨也不愿做一个小偷时,他在我心中的形象似乎更加的伟大,那时他只有10岁,我比他大五岁,但我没有他坚强,勇敢,正义,他为了寻找他的亲人过着流浪的生活,不愿与小偷同流合污。他是多么的坚强,多么的伟大,他给我们青少年做了一个很好的榜样。

他生活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之中,与我们相比,我们似乎比他幸福很多,可我们经常在生活上抱怨,我们不懂得满足。在去追求目标的路上,我们也是遇到困难就退缩,半途而废,我们虽然比他大很多。但是他比我们懂事,成熟。当我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息,在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能够继续的生活下去,真不知在那瘦弱的身躯之下,有着怎样的意志,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孤独,痛苦,寒冷,饥饿之下,鼓励他与生活继续做斗争,也许是他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对生命的渴望,就是支撑他前行的力量。

所以说我们生活在比奥利弗幸福很多的家庭之中,我们应该懂得满足,不要抱怨,我们应该知道父母是怎样的努力才让我们过上好的生活。人要让我们的一生过的有意义,充实而又丰富,我们人生布满坎坷,我们不应该半途而废,更应该继续坚持下去,与它们做斗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的丰富。所以我们要珍惜幸福,用我们的双手和大脑共同去建设祖国的未来。

奥利弗从小在济贫院长大,他从未被任何一个人爱过,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在九岁时,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的老板当学徒,因为他受不了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料被小偷骗了,走进了贼窟。幸好遇到好心人地帮助,才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这个结果很美好,但是过程却是很凄惨。

我真的不知道在他那瘦弱的身躯下有着如此坚持不懈的精神;也不知道他在饥饿、悲伤、孤独、痛苦下有这样顽强斗争的意志;更不知道他在尊严受到严重摧残下仍屹立不倒的原因。

奥利弗的童年充满了悲伤,而我们呢?!

从小生活在“蜜罐”里,在爸爸、妈妈呵护下,却往往忽略了幸福的真谛,一味地抱怨,一味地不满足。

当我们得不到呵护、得不到关爱之时,我们能否有奥利弗般的屹立不倒;当我们受到饥饿、悲伤、孤独之际,我们是否具备顽强的斗争意志;当我们面临艰难困苦的时候,我们有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想起这些,我们不妨把目光头向奥利弗,这样:你也许会想起在世界的某一角落,还有些许我们的同龄人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疾病作战!你可能会想起在我们身边还有几多同伴因为家庭的贫困而无法享受学习的乐趣!你大概会想起在我们学校还有几个同学为明天的学费而暗自落泪!

真的该想想,我真的该想想了!当我哭泣没有名牌鞋子穿之时,我应该发现还有人却没有鞋穿!当我抱怨饭不好吃之际,我应该觉悟还有些须人在街头上挨饿!当我被父母叫唤着去上学而自己却极不情愿的时候,我应该想起还有几多同龄人那双渴求知识的目光!

奥利弗的勇敢精神是感我肺腑的!因为我知道:再也不能做一个娇生惯养的孩子,再也不能一味的怨愤,纵然前方的道路充满荆棘,即使身后会袭来狂风暴雨,只要我想想“奥利弗”我就会披波斩浪一步一个脚印朝着自己选择的前方,一直跑下去我的目标没有尽头我的脚步永远就不会停止!

《雾都孤儿》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上流社会富裕家庭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应该长期得不到照顾,只能一个人饱受痛苦,过度思考,生下奥利弗就去世了。来到这个世界后,他从未得到过母亲的关心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九岁时送到棺材店当学徒。由于无法忍受非人待遇,他逃回了伦摩,却不想被小偷骗,陷入了一个安排好的陷阱。后来因为遇到了好心人,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个细节刻画得淋漓尽致,完整地记录了孩子们吃不饱的生活,也说明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吃完饭,有人给你洗碗,衣服脏了,有人洗,不时耍小姐公子的脾气,有人担心你。怕你饿,怕你冻,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写照。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和平的社会才不会有孤儿,只有这样才能过上幸福的生活。人类呼唤关爱,人类需要关爱,因为有了爱,人与人之间的心灵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因为关爱社会处处流淌着暖流,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中收获爱的播种希望。

《雾都孤儿》这部长篇小说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所著。故事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个孤儿,他出生在一个济贫院里,他的母亲刚生下他就去世了。长大后的奥利弗因为受不了郊区干事邦布尔的折磨,逃到了伦敦。在哪里,奥利弗落到了坏人的手里。经过多次的磨难,善良的奥利弗得到了布朗罗的帮助,并帮奥利弗查明了他那段神秘的身世。

奥利弗的经历给了我很大的启示。他身处逆境,遭受了种种磨难,但他并不自暴自弃,仍对生活充满了向往。他勇敢的面对恶人给予的压力。在他的人生字典里“善”和“恶”是分明的。每当想起奥利弗的精神时,我十分佩服,《雾都孤儿》中的奥利弗让我明白了人应该善恶分明,心里放着一把衡量道德的尺子。不能因为利益的诱惑放弃做个好人的原则,向隐藏于人内心深处的“恶”屈服。

同学们,让我们都去做像奥利弗那样的人吧!将“善”永远放在自己的心中。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雾都孤儿》的书。

还记得第一次翻开这本书,是在一个温暖的午后。我坐在阳台上,轻轻翻开这本书,细细的品味着......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奥利弗.退斯特小男孩的悲惨童年。他出生在寄养所,是一个可怜的弃婴,妈妈在他一出生就死了。他从小生活在寄养院,九岁时,他像包袱一样塞给了寄贫院,,在哪里他每天吃不饱也穿不暖,还要干许多活,瘦得像麻杆一样。后来又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他便更加辛苦,被诺亚和夏洛蒂欺负,被苏尔伯雷太太辱骂,整天以泪洗面。就这样,他一天天坚强起来,他逃离了这里,却不幸落入贼窝,但他十分善良,没有成为扒手,期间,被好心的布朗劳先生收养,但不久,又被那一伙贼骗走了,再一次陷入不幸的深渊。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不顾自己的安危,冒死跑出去报信给布朗劳先生,告诉他奥利弗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南希被贼伙头目打死,也很快找到了贼窝。奥利弗终于和家人团聚在一起!

看着这本书,泪水曾多少次打湿我的眼眶:奥利弗真是太勇敢,坚强了。他吃不饱穿不暖,而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我们坐在温暖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他却四处逃难,我们和他的生活有多大的差别呀!

我们应该学习他勇敢,坚强的精神,面对困难,不要放弃,一次不行,还有第二次,总有一次会成功的。总之努力了,就一定会成功!!

《活着》个人感悟读后感

活着的意义就在于活着本身,它没有额外的喧嚣浮华与功名利禄,它仅仅是生命的延续,是最自然的生存状态,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这本书的正文有些太过平静,平静的有些令人发指,生活将一个人的命运血淋淋的扒开,在好不容易结痂的时候又去揭开,在这种长时间不断叠加的痛苦中本该呐喊、哀嚎的境遇下却是以最不可能存在的平静来展现,也正是这摸平静让人欲罢不能的沉浸其中。对于主人公富贵一生的困苦,作者只是平淡的叙述像太阳东升西落像树木春发芽秋天落叶一般,然而呈现给作为读者的我们确实久久的意难平,但也是这种反差让我们悲愤命运的不公的同时也能奇迹般的平静以待情绪内敛正式生活。

故事内容是作者在偶然间结识了一位老农,并由此了解了老人的过去。老人名叫富贵,人如其名家中有些家产并娶了米店老板的女儿,本应是富贵温馨的故事奈何富贵年少吃喝赌样样精通,甚至当众殴打跪在他面前求他回家的怀孕妻子,直到输光了家产才幡然醒悟。

父亲突然离世,老婆被娘家接走,一个富有的二世祖一夜之间成了中下贫民,上有老母下有女儿,连感叹都来不及发出便被迫开始生活。妻子家珍产下幼子后仍带着孩子来到一贫如洗的他的身边,在生活中慢慢变好的时候母亲却病倒了,他拿着家里仅有的两块银元去请郎中,却被国民党抓了壮丁送往战场,这一去便是两年。从尸山血海中回来不易,家母离世女儿因病又聋又哑,但到底他回家了,日子虽然清苦倒也有了盼头。

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小小一个人为了不弄坏草鞋光着脚跑路,然而命运就是这么不公那么多人偏偏就只有小有庆一个人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活活被抽血抽死。可笑的是这位县长是富贵的战友。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徒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每个人的死都在意料之外,每每在你以为不能再苦了的时候,余华都会用他那冰冷的笔在你的心窝插上一刀,敦厚老实的女婿在上工的时候被砸死,最小的孙子竟被一碗绿豆撑死!可笑!可悲!

你看见衰败。你看见颓唐。你看见离奇却又平凡的人生。你只是抱着家珍说你们要好好过。你看见兴盛。你看见圆滚滚的jn。你看见不孝和温顺。你看见生活怎么样折磨一个人。你看见老爷子无声的长叹。在田地的那一头。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还是要活下去。所以富贵跟那头叫福贵的牛说啊,福贵啊,你要好好干活啊。

家珍和有庆都比你耕得多啊。生活,或者说活着,就是活着。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呵,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

也许因为活着,所以才能够分一点心去顾虑生活,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但是很多时候却将这二者混淆不清,我们需要的首先是生存然后才是生产、生活。所以当你需要的或是想要的没有实现时,不要轻易地沮丧和失落。因为你已经做到了为人一生中最有意义的一件事,那便是-活着。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夏洛的网个人读后感悟

寒假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好多课外书,其中有一本«夏洛的网»我最喜欢。读完后,我心中起伏不平,被主人公夏洛的精神所感动。

«夏洛的网»描述的是一头叫威尔伯的落脚猪和一只叫夏洛的蜘蛛它们之间真挚友谊的故事。当威尔伯得知自己要被做成熏肉火腿时,它悲痛欲绝!可渺小,善良,聪明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从此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它用了几个晚上的时间,耗尽了自己的生命,为威尔伯编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这些字,让人们认为威尔伯是头非比寻常的猪,最后夏洛又织出“谦卑”让威尔泊获得了比赛的特别奖和一个可以安享天年的未来。可夏洛却留下五百一十四个卵死去了威尔伯为了报答夏洛的恩情,整个冬天都在照顾着夏洛的卵,直到它们孵化出蜘蛛宝宝。

读完这本上书,我被这真挚的友谊所感动。这种友谊是单纯的,是用金钱买不来的。夏洛这种舍身忘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作为朋友就要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当朋友遇到困难时一定要挺身而出,不求回报。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要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要像夏洛那样编织出友谊的网。

记得前几天爸爸说要带我去看电影,在临出发前,张妍姐姐给我打来电话说:“我们之前约好我今天要做她的模特,帮她完成绘画考试的作品”,可我却忘得一塌糊涂。这可怎么办!这可是我期待已久的电影,再不去就下架了。可我毕竟答应姐姐今天去做她的模特,就在我两难的时候,夏洛那舍身忘我的精神出现在我的脑海,它宁愿失去自己的生命,去完成当初对威尔伯的承诺。难道我就不可以吗?答应别人的事,我要像夏洛那样,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我毅然放弃和爸爸去看电影,去完成我对姐姐的承诺。(刘双铨)。

飘读后感个人感悟

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菲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羊奶妈和豹孤儿个人读后感

这几天,我看了沈石溪的小说《羊奶妈和豹孤儿》,讲的是羊和豹的故事。有一天,作者无意间遇到了一只受伤的金钱豹,它脚上的伤非常严重,不能再去捕猎,可是它的孩子刚刚出生,饿得快不行了。于是,这只金钱豹把自己的孩子交给作者照顾抚养。作者没想到动物对孩子那么有爱心,有点感动,就接受了那只可怜的豹孤儿。

豹孤儿刚生出来不能吃肉,只能喝羊奶,可是羊很害怕豹子。怎么办呢?作者就想了一个好办法——给豹孤儿穿上羊皮。果然,这样羊就不害怕了。作者把豹孤儿交给一只叫灰额头的母羊抚养。有一次,豹孤儿和一只小羊羔玩的时候,不小心用爪子抓了小羊羔的脸,鲜血流了出来,豹孤儿看到血很好奇,弄一点放到嘴里尝了尝,顿时露出了食肉的本性,差点儿把小羊羔给吃了。幸亏灰额头及时赶到阻止了这一切。

可是,从此以后,羊群里的其它羊都不再理会灰额头和豹孤儿。灰额头越想越生气,直到有一天它实在忍不住了,走到豹孤儿身边,用羊角将豹孤儿顶下了悬崖,自己也随着跳崖自杀。

我觉得豹子妈妈和作者都非常有爱心,可是羊奶妈的脾气很大,因为它把这么依赖自己的豹孤儿推下悬崖。如果是我的话,一定好好对豹孤儿,把它当成亲生的孩子。最后,羊奶妈自己也跳下悬崖,大概是后悔了,因为它已经把豹孤儿当作自己的小羊羔了,哪个妈妈失去孩子不绝望呢?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我看了以后差点就流眼泪了。

妈妈说:“贝贝,豹孤儿不是羊奶妈亲生的孩子,两人感情就这么好。你是我亲生的,我是不是更爱你?”我认真地说:“亲生和不亲生是一样的,重要的是它们生活在一起产生了感情。”妈妈笑了,抱着我说:“对,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只要长期亲密接触,就算是仇人也会慢慢产生感情的。”

《羊奶妈与豹孤儿》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这本书通过十三个小故事,讲述了动物与动物之间的关系。

我最喜欢其中一篇,《金丝猴与盘羊》的故事,讲述的是猎人在一片椿树林里发现了十几只盘羊,盘羊们在一群猎狗的追捕下,疯狂而逃,唯独丢下了刚出生的小羊羔和保护它的母羊在后面。眼看猎狗就要马上咬住小羊羔了,在这最关键的时刻,一群金丝猴出现了,并用“猴子捞月”的方法,成功的救出了小羊羔。而在猎人围捕金丝猴的.时候又是盘羊驮着金丝猴,逃出猎人的包围圈。

看了这篇故事,让我深受感动。原来,在动物的世界里,会有如此的默契。为了救对方不顾自己的安危;为了生存,金丝猴与盘羊,两种完全不同的动物,互为依傍。它们团结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我们也要向它们一样,同学之间要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一天,我从书店里买来了《羊奶妈和豹孤儿》,一打开这本书,就被内容深深地吸引了。

书里讲述的是作者早晨出门的时候遇见了一只小豹子,它的母亲已经死了。作者看它太可怜了,便收养了它。可让一只豹子养在羊群里,怎么看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于是,作者用了一些方法终于把小豹子送进了羊群。小豹子似乎也弄懂了作者的意思,居然一只羊都没有吃,两种不共戴天的天敌就这样友好地生活在一起。

豹孤儿的住处解决了,但吃什么呢?它的妈妈死了,作者只能让从自己养的羊里挑了一只母羊给小豹子喂奶。一次,作者在一座山上放羊,突然,天空中出现了金雕。这时候,拿枪射击肯定是来不及了,只能眼睁睁看金雕把绵羊给叼走。这时作者的眼前闪出一个黑影,居然是那只豹子。只见它几个箭步冲向了金雕,伸出自己的爪子,把金雕的羽毛抓下了一大把,把金雕吓得连忙向天空飞去,狼狈地逃走了。

我看到这里,不禁想起朋友养的猫和狗。我去他家玩,发现小狗居然躺在地上给一只小猫喂奶。谁都知道猫和狗是死敌,这让我感慨物种之间的友情是可以超越一切的。

放弃有时是悲壮的选择。的确,羊与豹本身互相对立,是两种水火不能相容的动物。可是因为爱,在哺育过程中产生了无法割舍的母子情,但它们的身份殊途注定它们不可能相依相守一辈子。

母亲是伤后的避风港,当豹孤儿压死一只小白羊后,嘴上沾着羊血,完全是恶魔的形象。其它羊都不理睬它。可羊奶妈没有抛弃他,仍对他十分关心、爱护,成为豹孤儿唯一的依靠。

我相信爱是没有界限的,动物和人一样都有一颗感恩的心。不管羊奶妈怎样打他、骂他,豹孤儿都不会还手,其它同伴来伤害羊奶妈时,他却抢在前头,为母亲开路,豹孤儿懂得感恩,他心中充满了对母亲的爱。

之后羊奶妈做出了一个艰难的选择,就是和豹孤儿共同结束生命,羊奶妈在院子里凄凉地叫了整整一夜,它舍不得自己从小一直养大的孩子。可是为了保护同伴,它不得不作出这样的选择。

世间充满了爱,即使他们是天敌,同样也会产生爱,这种感情是多么的伟大,真令我难以忘怀。

《活着》个人感悟读后感

最近我阅读了获得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的长篇小说《活着》,作者余华被誉为现代中国的巴尔扎克、查尔斯·狄更斯。我因为好奇翻开这本书,却因为它的内容而被深深吸引,我因福贵的快乐而快乐,因福贵的悲伤而悲伤,当看到“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

福贵的一生太苦了,尽管他年轻时享受过花天酒地的生活,但后来所经历的苦难却也是非比寻常。从他输光了所有家产并经历了一段萎靡不振的日子后,他开始学着面对生活。就在他开始习惯穿粗布衣裳、吃野菜的日子时,因母亲病倒到镇上去请医生而被抓了壮丁。幸运的是他总算没有在战争中死去,从死人堆里捡回来一条命的福贵辗转回到亲人身边,但贫穷、饥饿、疾病、死亡接踵而来,儿子、女儿、老婆、女婿、外孙一个接一个离他而去。最终,他只能与老牛相依为命,就像作者在序言中提到的老黑奴一样,同样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福贵就像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讲述着自己的人生,这让我想到了身边一位年长的老总。他说他认为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是儿时的米汤水,因为在那个年代没有被饿死已是一种幸运,当饥饿难耐的时候,一碗哪怕只有几颗米煮就的米汤水便是人间美味。年幼时的苦难让他一度无法释怀,他说他以前每讲述一次都会忍不住掉眼泪,但是,他说他现在可以笑着讲完这段经历了。是的,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伤痛。不仅如此,就连我们的生命也终将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福贵便是这历史长河中的一粒尘埃!

既是尘埃,那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特别是像福贵这样苦难的人生,是不是倒不如死了来得快活?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几天,昨天上午在养老院做义工,看到这些老人,有的全身瘫痪、有的半身瘫痪、有的疾病缠身,当然也有八、九十岁仍健在的,对于这些老人而言,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有人说,没有质量的人生,毋宁死。但当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可以风清云淡?也许真的只有当面临死亡的时候,才能体会到活着也是一种幸福。这样看来,活着本身就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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