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应明确(通用13篇)

时间:2023-11-23 15:41:24 作者:碧墨

工作方案能够帮助我们合理安排时间、合理分配任务、提前解决问题。在制定工作方案时,你可以查阅以下范文,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修改和改进。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1、节后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计划2月21日至28日完成。

2、检查整改完成后,即可正常开展全面工作。3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工作内容。

2、对办公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水、电、暖、通及封存车辆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对托管公司各矿点、厂区及值班区域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

4、组织开展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部室根据工作需要加强行业规范的学习培训。

(四)强化检查督导工作 各复工复产的部室、单位,要切实加大督办督查工作力度,要求主要负责人必须到位,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督查工作,对人员不到岗、工作不落实及隐患未消除而擅自复工复产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安全生产。

疫情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定防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三)健全信息报告和联络员制度。要建立与辖区街道(乡镇)、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人。

(一)分类返岗。企业要做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暂不返岗;对有其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曾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对省内其他各市返回的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

(二)建立台账。实行返岗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全面掌握职工返岗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地点具体到门牌号,时间具体到某日某时)、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患者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返程交通工具及行程等情况。要与返岗职工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三)设置临时隔离点。依托医务室或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在企业医务室、集体宿舍等区域按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不具备设置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根据县(区)和园区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按要求向所在园区和街道(乡镇)报备。

(一)防护准备。

统计、购置、储备所需的口罩、消毒剂、手套等防疫物资,定时排查库存量,要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口罩,安排专人负责废弃防护用品处置。

(二)通风消毒。

1、日常消毒。复工复产前,对企业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定期开展消毒。对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每天早晚各消毒一次。通勤车使用后要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

2、日常通风。工作场所每天至少两次保持30分钟开窗通风。要关闭中央空调,确有需要的,按相关规定采取进风消毒过滤;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

(三)人员防护。

1、个人防护。所有员工、体温检测人员上班期间要全程配戴口罩,作业岗位保持安全间隔距离。企业物业、保洁等要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2、手卫生。企业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

3、住宿安排。集体宿舍要尽量减少同房间入住人数,尽量分散布置在四个方位,建议床外围设布帘隔断,避免头顶头休息。集体卫生间要设置洗手消毒设备,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人员管控。

1、减少聚集。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办公,减少会议频次和开会时间。如确需开会的,要选择相对宽敞、通风的空间,参会人员要佩戴口罩。

2、优化招聘方式。提倡线上招聘员工,要做好应聘人员的健康预检,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3、通勤安排。鼓励工作人员自驾、骑行或步行上班,尽量减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外地员工原则上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

(五)就餐管理。

1、食堂安全卫生。按照食品安全规范执行,不得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

2、规范操作服务。每日岗前对食堂服务人员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食堂服务人员作业中要统一佩戴手套、口罩、防护鞋等。

3、合理安排就餐。尽量个人单独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并减少交谈、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食堂餐厅要加强日常消毒与通风。

(一)落实门岗体温监测登记制度。企业要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查,多渠道及时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在厂区、园区大门及集体宿舍区等地建立体温检测点,加强门卫管理,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实行严格检查,做好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岗,并及时就医。

(二)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员工日常缺勤登记,及时了解缺勤原因。有通勤车的企业,应配专人在员工上车前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按应急处置流程及时处置。

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一)疫情处置程序。发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可疑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及主管部门,并采取隔离等措施。

(二)密切接触者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采取暂时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安抚工作。

(三)终末消毒。疫情发生后,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中的《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方案(第二版)》,做好病例生产生活等疫点的终末消毒。

(四)暂停生产经营。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由辖区政府决定。必要时采取临时停止生产经营措施。

(一)广泛宣传。收集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和宣传视频,通过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

(二)技术培训。加强体温检测、消杀等相关工作人员操作技能培训。

(三)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预防知识,让每一个员工都知晓新冠肺炎预防知识,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每日佩戴口罩,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及时就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三)监督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施工。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一)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各地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各类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清单、台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4月11日至11月30日)。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我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住建部将抽取重点地区进行实地督查,督促地方完善治理措施,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全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要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并及时向我部报送。在此基础上,我部将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数字城管、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对工作落实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视其情节和后果,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预案,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控制措施,编制工地停工清单,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空气污染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应对预案,并进行督导检查。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巩固治理成果。

(五)开展宣传工作。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施工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施工扬尘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工厂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区市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切实做好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工厂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疫情防控第一”,各工厂企业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要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开展复工复产工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对疫情要严把输入关、预防关、应急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确保经开区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安排。

(一)保障性复工行业:保障城乡运行必需品(供水、供电、油气、医药、饲料、通讯、市政、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品(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工厂企业连续生产必需品,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工厂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要求,在做好防控措施的情况下灵活安排职工正常上班。

(二)复工节点要求:辖区范围内除以上必需行业外,其他工厂企业不得早于20xx年2月9日24时前实施复工复产。紧急特殊情况确需提前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在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提前3天向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管委会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必备条件。

(一)必须建立工厂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一是要成立由工厂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职机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工厂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工厂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必须向经开区管委会报备。工厂企业提出申请,并按照《关于做好经开区疫情防控工作通知》(银开党政办发[20xx]3号)文件分组要求,提交开复工工厂企业疫情防控自查表和复产复工期间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经部门核查(东区、西区工厂企业由经发局、安监局负责核查;金凤工业园工厂企业由工业园办公室负责核查;建筑工地由建设局负责核查;新招商引资工厂企业由经合局负责核查;育成中心工厂企业由动漫公司负责核查)提出建议经管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三)必须全面核查员工及亲属情况。工厂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工厂企业未接到经开区管委会复工复产批复前,工厂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待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对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并对从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进行电话劝阻,疫情期间按照国家要求原地隔离;四是对外省来宁,特别是来自疫区的人员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管委会、社区街道报告,并先行隔离14天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每日报送《银川经开区工厂企业疫情排查统计表》。

(四)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液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工厂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五)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宿舍、卫生间、电梯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四、疫情防控。

(四)坚持小批量多频次职工就餐方式。上班期间职工就餐,应采取小批量多频次、错时就餐、盒饭供应等方式有计划的予以安排,杜绝人员汇聚、集中。

(五)坚持日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每日报送《银川经开区工厂企业疫情排查统计表》。

(六)坚持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值班管理。

各工厂企业应明确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要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二)强化工厂企业主体责任。

各工厂企业要强化责任制,工厂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工厂企业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一个关键阶段,为贯彻落实好 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确保疫情防控 背景下,有力有序、安全可控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保持社会 经济平稳运行,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 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2020〕5号)、《衢州市安委办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衢市安办〔2020〕6号)《开安委办〔2020〕6号》等文件要求,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疫情防控中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决策 部署,用更加精准管用的举措、科学周密的方法,把疫情防 控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两手抓、同步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区域属地和行业部 门监管责任,强化全过程安全管理,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 查治理,坚决防范复工复产期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面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 全环境。

(一)把握大局,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树立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不能有丝毫麻痹丝毫放松。督促各企业严格按照开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号令,建立疫情防控组织,配备防疫物资和设施,提前摸底排查,对返开人员分类管理,每天监测职工健康状况,分散办公、错峰用餐,减少人员聚集;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工作场所的通风与消毒,加强个人卫生与防护,做好宣传教育与培训。

(二)动态掌控,实行开停工企业清单式管理。要全面掌控重点企业节后开停工情况,实行分类型动态化清单式管 理。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复工复产专班、镇复工复产工作工作小组进行一次工作对接,结合原先工作台账和掌握的情况 建立清单,跟踪区域内企业生产运行、开工停工状况,及时 了解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成因。 在梳理有序复工复产企业清单时,同步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安全生产检查和条件确认。

(三)及时高效,开展针对性的复工复产风险研判。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开展一次有 针对性的本地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风险研判。一是再评估已复 产企业的安全风险。重点对复工率较高的防护用品及原辅材 料、洗涤用品、生活用纸、粮油批发、水产、农贸市场、电 力、供水、环卫、客运等企业和石油、新能源、供气、污水 处理等风险相对较高的已复工企业的安全现状进行综合评 估。要深入研判突击生产和临时转产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和 消防工作,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施工安全,通过再评估找 准薄弱环节,补强安全措施,保持现有生产经营运行安全状 态。二是抓好区域复工复产的分类指导。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考虑本区域整体安全风险。既要 防止因赶工、抢工等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也要避免关键企 业迟迟不复工引发的区域性产业链供求失衡等系统性安全 风险;既要重视用工紧缺造成的未经培训仓促上岗等普遍性 问题,也要关注因物流受阻、下游不开工造成的危化品胀库 等特殊风险。三是对标对表排查复工复产企业风险点。危化品企业要高度重视开停车、检维修、动火等特殊作业风险。 矿山企业要紧盯高边坡垮塌等风险。食品、工贸铸造、建材 等企业要高度关注涉氨泄漏、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粉尘 爆炸、有限空间作业等事故风险。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其 他重点行业领域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季节性风险特点, 全面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风险隐患排查指导要制订清单、建 立台账。

(四)严格条件,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要按照 “风险受控、一企一策、属地确认”的要求,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企业复工复产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保障,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对安全生产条件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复工,对强行复工的一律严肃追责。一是继续加强突击生产企业的安全风险管控。要高度关注临时转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要继续加强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要督促生产次氯酸钠、双氧水、酒精等可用于医用及环境消毒产品的危化品企业加强装卸管理,严格落实散装作业安全管理措施。二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复工复产安全风险管控。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工矿商贸企业要通过危化品大数据平台、智慧安监等实时监控企业复产动态,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线上预警提醒,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线下精准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危化品生产企业“七个不开工”要求和复工复产报告、安全条件审核确认制度;矿山、工贸铸造、食品加工、建材等行业企业根据自身行业领域的特点,坚决做到“四个到位”,即风险研判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培训教育到位、应急处置方案到位。交通运输行业要针对返程高峰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农村客运、客运枢纽场站、桥梁隧道等的安全检查。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领域要持续关注高层建筑、群租房的消防安全。三是继续加强居家生活和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各行政村、各部门要按照开安委办〔2020〕5号文件要求,继续抓好居(村)民住宅小区、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医护人员集中住宿场所等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救援机构要对防疫重点场所全面组织开展一对一上门排查,做到所有重点场所每3天轮回服务指导1遍。住建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瓶装燃气使用环节、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和居(村)民住宅建筑安全的监管,确保不发生燃气燃爆和民房坍塌事故。

(一)风险评估阶段(即日起至 2020年2月20日)。 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要分类建立企业 复工复产清单,准确及时动态掌控复工复产时间、人员到岗、 复产准备情况,记录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完成一次 针对性的风险评估,梳理问题清单和对应的措施计划,形成 风险评估报告。2月20日前以电子稿形式报镇安监站。

(二)检查指导阶段(至 2月29日)。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要结合“三服务”全力组织检查指导服务各项工作。要融合检查与服务同步并重,突出指导服务主基调。要切实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对标对表自查,重点自查主要负责人是否到位、技术负责人是否到位、安全负责人是否到位、关键岗位操作人员是否到位、复产方案是否制定并落实、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并同步开展复工检查或条件确认。期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多通过电话、微信、钉钉等提醒、沟通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注意收集企业在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困难,及时帮助解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协调好企业人员取证、行政许可等事项。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轻微不罚,对情节严重、存在主观恶意违反规定程序和要求、存在重大隐患不落实安全措施的,则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 作,切实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地,做到安 全风险管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要以 此为契机淬炼干部队伍应对特殊条件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的综合能力,县安委办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推进复产复 工安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一)统筹工作全面部署。将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防汛防台防寒,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小 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危化品使用单位深度 排查“十个一律”措施等重点工作,统筹安排部署,按照“量化、细化、清单化”的要求,把各项重点工作细化具体化。

(二)准备充分层层落实。对各项工作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岗到人,推动工作层层落实,建立闭环机 制。

(三)主动联系认真对接。加强与县企业复工复产专班和镇复工复产工作小组联系对接,就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前的风险排查、方案制订、 安全检查、应急准备等事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确保各项工 作有序开展。

(四)落地落实逐家排查。企业复工复产工前要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危化企业按照“七个不开工”、其他企业“四个到位”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确保问题排查整改到位,有序复工复产。做到面上企业检查指导率100%,风险较大的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30%,高风险企业的抽查比例不低于50%,并在复工复产后15日内完成全覆盖、点对点的现场指导服务。

(五)快速优质精准服务。以服务体现管理,寓管理于服务,充分发挥数字化的优势,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积极发挥智慧用电、智慧安监等智慧工程作用,实施远程“线上体检”,组织专家开展“线上问诊”,提高数字应急保障作用。同时,依托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和专家队伍,为企业项目审批、安全许可审查等方面提供全面优质的指导服务。

(六)着远长效总结评估。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有关安全问题要及时总结分析,并做好评估,对好的机制和做法,要及时在面上推广,推动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疫情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各企业对本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确保复工复产不导致疫情传播。企业法人代表为本企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二)各地区对本地区内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监管责任,企业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对本辖区内企业负属地管理责任,必须确保将本辖区所有企业复工复产纳入监管范围。

(三)各地区要立即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负责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指导的具体工作。

(四)各级指挥部有权对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企业必须配合检查工作。

(五)各级指挥部有权要求不具备疫情防控能力或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企业暂缓复工、勒令停工。

(一)已制定本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报辖区乡镇街道政府和各地区复工复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由各地区复工复产主管部门制定模板)。

(二)已确认知晓并承诺执行各级指挥部命令。

(三)已确定防控管理制度和具体责任人。

(四)已储备一定数量防护物资满足一段时期生产经营需要。

(五)已与属地医疗卫生力量建立指导联系。

(六)已设立隔离场所和做好转运安排的各项准备。

(一)要组织每一名职工如实填写职工复工登记表,掌握职工个人及家庭、亲友与疫情相关信息,发现异常情况要按规定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所在地指挥部报告。

(二)要在复工前做好各类工作场所和职工宿舍、食堂、垃圾点等场所的消杀处理,落实设置测温点等防控措施。

(三)要对职工进行疫情防护知识教育,传达本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

(四)要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员工熟悉责任分工、环境卫生、个人防护、异常情况处置、人员疏散等工作要求,做到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够有条不紊地处理。

(五)各地区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对企业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行督导检查,对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的企业,各地区工信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审核、确认、批复。

(六)企业复工前,企业要对员工核酸检测记录进行核实,确保员工参加了当地全员核酸检测。同时,在复工前24小时内组织员工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七)企业对全部员工新冠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核实,对于符合接种条件的员工,应种尽种。

(一)要采取封闭管理模式,尽量减少或避免与外来人员的直接接触,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对确有必要进入企业的外来人员,要登记进出时间、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落实测温、“卡码”检验措施,符合要求,方可进入。

(二)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应在进入办公场所或厂区进行工作前对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立即按规定处置并报告。

(三)要调整优化工作方式,缩小人员活动范围,最大限度避免因各类会议、接待等形成人员集聚,取消文娱活动等不必要的聚集活动。

(四)要加强洗手间、宿舍、食堂、卫生间、浴室电梯等重点场所的清洁消毒,设专人负责定期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五)要加强食堂管理,除在采购、制作等环节保障疫情防控外,尽量采取分餐、错时就餐等方式。

(六)要加强宿舍管理,达不到卫生条件、没有日常防控措施的宿舍不得启用。

(七)工作场所应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在条件允许下,应采取自然通风。无法采取自然通风或通风条件不良时,应通过排风扇、换气扇、空调等机械设备进行物理通风并直接排风到室外。使用中央空调通风时,要定期对空调进行清洗,对空调回风口过滤网进行消毒。

(八)企业复工复产后,要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核酸检测。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疾控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疫情防控的培训指导。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

(二)各地区为各企业全面提供防护物资采购渠道信息,协助企业做好防护物资采购储备工作。

(三)企业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职工增强辨识信息真伪的能力,对虚假信息不转发、不扩散、不炒作,为疫情防控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各相关部门、各地区要切实关心企业生产经营,采取各种务实措施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产资料保障等各种问题。

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x当前,企业复工复产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叠加,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职工公共卫生安全和企业生产安全风险叠加,复工复产安全管理任务重、压力大,要科学筹划,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确保复工复产顺利进行。

(一)职工返岗带来疫情防控压力巨大。

疫情防控仍是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是头等大事,是顺利复工复产的前提。公司目前共有246名职工,其中本市102人,省内其他市97人,省外47人。除13名湖北籍职工暂缓返岗外,其他人员均要按计划返岗,人员流动带来交叉感染风险。

(二)订单积压人员短缺致使复工安全条件不足。

今年受疫情影响,春节假期延长,公司开工延后,订单积压,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各车间、班组易赶进度、抢生产,导致超能力、超强度生产,安全风险很大。同时疫情可能导致重要岗位人员发生变化,一线生产职工人力不足等情况,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作业等得不到有效保障,复工复产安全条件较差。

(三)“假期综合症”易导致员工思想松懈。

假期延长后许多职工自由散漫的心还没有收回来,主要体现在疲惫、情绪不稳定,人虽然回到岗位了,但心还在家里,思想不集中。危险之处就在于职工身心疲惫、心情烦躁、精力不集中,很容易违章操作,如不及时加以警示和引导,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四)设备安全性能变化易带来安全生产隐患。

机器设备长时间停止运行,现场的一些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电线电路等停用时间较长,也可能会出现设备松动等情况,易影响其安全性能,如不进行检查、维修、加固,就会成为隐患,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一)开展一次安全责任承诺。

按照市和区有关要求,由总经理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复工复产工作,认真制定完善复工复产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公司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作业长、班组长、员工的安全责任,做到以岗定责、按责履职。组织开展岗位安全责任承诺,树立“责任不落实是最大的隐患”的理念,自觉融入日常生产工作中,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

加强对职工进行心理疏导,调节其倦怠的心理,引导其及时将心态调整到工作状态,淡化节日气氛,迅速收心归位,真正做到“人到岗、心到岗”,把精力集中到节后的安全生产上来。安全培训方面,重点要对新入职、转岗换岗以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系统性教育培训,确保“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充分考虑疫情风险,结合实际创新培训方式方法,采用微信、qq、钉钉、和网上授课等线上培训方式,有效避免人员集中造成感染风险,简化工作流程,灵活便捷高效。安全宣传方面,要加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公司微信平台、短信、班组微信组等传播媒介,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同时,加大防疫知识教育,让每一位成员明确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责任,把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岗位、班组、车间和每一个环节,做到安全管理到位、防疫措施落实、后勤保障到位、思想稳定到位。

(三)开展一次安全专题班组会。

班组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单元,是安全管理的“前沿阵地”,抓好班组安全建设至关重要。疫情期间,各车间要组织、指导和督促生产班组开展一次安全专题班前会。结合岗位实际,班组长应优先考虑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向班组成员宣贯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措施,把生产任务、隐患排查、危险因素辨识及应对措施等要点交代清楚。特殊事宜必须集中召开班前会时,应提前对会议室进行通风消毒,班组成员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同时,应减少会议内容、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

(四)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各企业要制定并落实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和安全检查清单,将疫情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复工复产前的核心工作,对机械设备、电气线路、高危工艺、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等进行全面系统检查,确保复工复产安全。

(五)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

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多到现场检查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切实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检查、监督,并与员工加强沟通、交流情感,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状况。同时,各企业复工复产进行线路检修、清洁卫生时要督促员工注意加强安全防护。清洗化粪池、污水池、罐体等有限空间要严格执行有限空间有关规定;特别是禁止违规使用易燃易爆有机溶剂擦洗地板、清洁机器,避免引起火灾事故,如必需使用,则须经过审批,并严格做好防护措施。

(一)全面实施厂区封闭管理。

1.厂区只留一个进出通道,在出入口设置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和检测仪器,落实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白天值守人员不少于4人,夜间不少于2人。

2.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3.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前,要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厂区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厂区。

(二)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

1.在企业大门或其他通风良好处设置体温测量点,安排专人对员工进入企业前进行体温测量、问询健康状况,并记录备查。

2.一旦发现有发热(手持式测温仪=37.5℃或红外线测温仪=38℃)或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应拒绝其进入企业,并嘱咐其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凭医院诊断证明方可返岗。

1.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2.全面做好厂区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卫生,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3.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车间、食堂、办公区、卫生间等职工聚集场所和容易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4.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门把手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四)抓好职工饮食健康管理。

1.实行“分时、分区、分组”就餐制度,避免职工就餐聚集。

2.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

3.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4.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提倡自带餐具,严格执行食堂餐具、用具的清洗和消毒制度。

(五)限制厂区人员聚集活动。

1.暂停不必要的会议、所有聚会等活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对于因工作确需召开会议或组织集体性活动的,应督促参与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2.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六)提高全体职工防控意识。

1.通过“一封信”、“倡议书”、标语、广播喇叭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引导职工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

2.建立返岗职工健康情况登记台账,对省外职工严格执行14天自我隔离医学观察,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畅通职工沟通渠道,及时解疑释惑,引导职工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七)充分发挥党员带头作用。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组织各班组党员同志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八)强化防控工作督促检查。

对在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措施检查。

1.是否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2.是否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

3.是否排查每名职工假期期间流动信息情况;

4.是否提前对厂区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

5.是否每日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毒防疫;

6.是否对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到位;

7.是否严格落实市、区、镇三级疫情防控措施;

8.是否及时向属地政府、社区(村)报告情况。

(二)安全基础管理检查。

1.是否健全安全组织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

2.项目经理、车间主任、专职安全人员是否到岗;

3.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上岗前是否经安全考试并教育合格。

(三)临时用电检查。

1.外电线路防护、场内架空线路检查情况;

2.总箱、分箱、开关箱检查情况;

3.漏电保护器是否失灵;

4.生活用电情况。

(四)安全防护设施检查。

1.各班组是否细化年度安全防护方案;

2.安全带、帽、网检查情况;

3.临边、洞口防护设施检查情况;

4.安全通道防护棚搭设情况。

(五)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检查。

1.起重机械基础、垂直度、附着装置、安全保险装置检查情况;

2.起重机械季节性维护保养情况;

3.各类施工机具的性能等查验情况;

4.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必须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登记、检测检验,并取得使用证。

(六)深基坑检查。

1.基坑支护等安全状况及排水情况;

2.施工对毗邻建筑物及管线安全有无影响,包括基坑支护变形监测记录、基坑周边环境沉降观察记录、基坑积水情况等。

(七)脚手架检查。

2.高处作业吊篮挑梁锚固、配重情况;

3.高处作业吊篮使用前应做荷载试验。

(八)市政工程检查。

1.封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防尘措施;

3.车辆、行人临时通行安全技术措施;

4.设备、设施是否检查验收;

5.防中毒措施。

(九)消防安全检查。

1.在不影响疫情防控前提下,车间、员工宿舍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2.消防器材设施是否按规定设置;

3.各班组消防责任人落实情况。

各部门要未雨绸缪,创新工作方式,不断细化完善复工复产方案,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坚持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手抓,切实保障广大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模板

8月17日上午,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党组成员、局安委会主任郑新民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

会议传达学习了黄委《关于组织开展全河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局安委会办公室汇报了上半年全局连续两次安全生产巡查、重点抽查及督察情况,对安全隐患排查范围、治理情况以及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通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汇报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广泛研究讨论了当前全局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落实意见,并对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要将黄委《关于组织开展全河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一个职工,教育引导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要继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落实全员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的同时,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以及每个职工,落实到全局工作生活的各环节、各方面。

三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全面细致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保证安全的房屋、设施、设备要立即停止使用,需要安全论证的隐患要尽快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按论证结论进行整改。

四是要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制定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达到报废年限或条件的车辆必须按规定报废,严禁车辆超期服役,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严禁车辆带病上路,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提醒,防范交通事故发生。

五是要加强试验场点的水库、淤地坝以及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监管责任。野外勘测规划、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工程安全。

六是要加强机关食堂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进货关,严格食堂安全操作规程,加大环境卫生督察力度,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加强办公生活区域供水、供电、供气以及防汛安全管理,完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消防安全,配备充足消防器材,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模板

根据《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工矿商贸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株安办发【20xx】3号),《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管理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再部署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保障节后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市城管局“节后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管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市政科(安全生产监督科),石建庚兼任办公室主任,陶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通过对复工复产工作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现场管理等制度和措施,促进各单位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确保实现城管系统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

(一)人员疫情排查方面。各单位要对所有干部职工及一线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地毯式排查,做到不漏一人、不落一户,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要实行台账式管理,动态掌握相关人员情况变化。从复工复产日开始,利用2-3天时间完成全部排查任务,做到底数清晰,信息详细,动态更新。要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和家庭实行警示管理,每日进行回访,及时掌握报告相关情况,要每日对其进行2次体温检测。局机关要做好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衔接,各单位也要做好与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衔接,合力推进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局人事科、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管局)。

(二)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方面。疫情期间,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做好一线城管队员、环卫工人、市政维护、照明管理、园林养护、智慧城管信息采集等一线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对其工作、休息场所及劳动工具设备每日消毒杀菌,同时要正确使用84消毒液和酒精,严格保护从业人员自身生命健康安全。所有一线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必须采取安全有效防护措施,要足额配发口罩、手套等防护器材,严防作业人员感染。要组织对环卫保洁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教授正确的防护方法,防止因不懂防护而交叉感染。(责任单位:局市容环卫科、市政科、园林绿化科、执法监督科、垃圾处置科、科技装备科、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管局)。

(三)市政及公用设施管理方面。加强对市区道路、下水管网巡查与维修,及时处理各类设施运行中的安全隐患,确保各类设施安全运行。重点对用电、用水等方面的设施安全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对基础设施的专项治理,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责任单位:局市政科、市市政中心、市灯饰处,各县(市)区城管局)。

(四)园林绿化方面。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将全面排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根据季节特点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对广场、风光带、道路绿化各类设施进行专项检查,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疫情防控期间,一律取消公园内举办的.文化展览、科普教育、集庆展会等各类活动,关闭公园内展馆等封闭式场所及各类游乐设施、并及时向市民和游客发布公告,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要强化日常维护管理和巡查检查,进一步加强园区清洁和消毒,对无法关闭的公共空间,切实做好消毒和环卫保洁工作,并强化与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工作联动机制。疫情结束后,公园要做好疫情结束后,公园要做好开园准备,并及时向市民和游客发布公告,做好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园林绿化科、市园林绿化中心)。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主动深入一线,分类排查春节期间轮休、停产及节后到岗复工准备情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有针对性地制定复工复产方案,为安全顺利复工提供优质服务。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运营、安全生产,为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基础,各单位复工复产方案于2月5日前报送至局市政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科)。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单位复工复产前,一是需要及时组织从业人员做好身体检查,确保一线员工身体状况;二是在复产前,各单位要要求分管企业提交书面复产申请,同时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作业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将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各单位要要做好复工前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复工前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四是坚持复产验收标准,严格执行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的要求,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组织专人对重点行业领域复工复产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对行动推进缓慢、成效差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推动相关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的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配备和充实专(兼)职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及时报送信息,确保事故发生后能第一时间应对。

景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控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全面有序恢复我州道路客运及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车,下同)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按照“防运并举、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周密部署”和“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强化属地监管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严格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立即恢复全州道路客运及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全面有序恢复运营。

(一)立即恢复交通运输畅通。全州所有已关闭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必须全部解除封闭开放通行;所有交通检疫卡点,除省界卡点(含省际国、省、村、便道,以及高铁、普铁、机场)外,州内其他交通卡点立即撤除。

(二)立即全面恢复市际班车客运、县际县内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客运。

(三)省际班车、省际市际包车客运。各县(市)要按照“保重点、精准化、高效率”的原则,按照“一线一方案”、“一车一方案”的要求,科学制定恢复计划、细化运输方案实现运行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确保满足一旦开行条件,能够立即疏运旅客。返岗农民工运输,可按照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方式组织,按照规定填写上报《农民工返岗包车任务计划表》、《贵州省外出务工人员健康善承诺登记表》、使用《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等。

三、严格疫情防控措施。

(一)严格通风消毒。要督促指导经营者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肺炎机制发〔20xx〕13号),参照《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做好汽车客运站、道路客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每日消毒不少于1次,车辆行驶中适度开窗保持车厢通风。

(二)强化监测排查。一是道路客运及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场站等交通运输一线工作人员、司乘人员上岗前必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若体温超过37.3℃,不得上岗工作,并居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排除感染风险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客运场站积极配合协助当地卫健、公安部门严格落实进出场站乘客体温检测工作,对体温超过37.3℃的乘客要按照程序第一时间移交卫健部门。三是疫情期间道路客车、公交车每车增派安全乘务员一名,负责对上车旅客进行体温检测、登记信息等,体温异常乘客不得上车,并告知乘客回家观察休息,及时向社区报告情况。

(三)严控车辆乘座率。一是要指导道路客运经营者统筹运力安排,合理优化运营班次,加强售票管理,严格控制省际市际客运包车、市际班车客座率不超过50%(市内运行、保障员工通勤的包车除外),尽量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座,并预留车厢后2排座位供途中留观使用。二是城市公交车辆载客应引导分散乘坐,降低载客率。三是出租车一律不得拼客。

(四)严格信息登记。所有乘坐班线客车、客运包车和公交车等出行的乘客,要采取多种方式,采集乘客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到达站居住址等信息,并按照车次、班次分类收集后,按照规定转交卫健部门。

(五)强化途中事后防控。一是乘客乘车、驾驶员驾驶期间必须100%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可拒绝进站、乘车。二是各道路客运企业要提前为司乘人员提供全程沿途留验站设置情况,对乘坐交通运输工具途中发热的乘客,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通知》及时进行处理,做好自身及乘客的防护工作,并以最快方式将发热乘客送至留验站。三是所有道路班线客车要严格执行“点对点、一站式”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客运包车不得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乘客、不得途中上下客。四是包车客运不得私自组客上客,车辆须经就近客运站进行消毒。

(六)严格客运站“五不进站九不出站”管理。客运站要加强进入站场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审查把关、登记,在原“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基础上增加:乘客体温检查超过37.3℃不进站、未佩戴口罩不进站;驾乘人员未佩戴口罩不出站、车辆客座率不符合要求(未分散就座、未预留后两排座位)不出站、乘客信息登记不完整不出站。

(七)充分做好防疫保障。一是强化防疫保障。提前筹备好恢复营运所需的口罩、测温仪、消毒水、手套等物资。积极争取县(市)党委政府的支持,切实保障交通运输一线防疫物资需求。二是强化人员保障。加强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相关疫情防控操作规程和措施的培训,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并对从业人员信息进行逐一摸底排查,确保符合相关疫情防控规定。三是强化需求保障。各县(市)要提前做好旅客流量就向的预测工作,按照按照需恢复的要求,根据实际客流量,合理调度运力班次,尽量集中运输;公交企业可根据乘客出行需求,分阶段采用灵活调度班次、开行区间车、大站快车等形式,保障公交出行。四是强化车辆保障。要提前按规定做好运输车辆技术性能的检测维护保养、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排查,严禁车辆带病运营,严格车辆动态监控,保障车辆运行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筹协调抓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主动补位,积极作为,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部署,抓好落实。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县(市)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确保配合到位,措施到位。加大对客运市场的稽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营运、站外上下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责任追究。州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交通工作专班即日起将各县(市)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落地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厉追究责任人责任。

工厂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复工复产工厂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自即日起在全镇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厂企业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月3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面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安排,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工厂企业主体责任,压实拧紧责任链条,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到位,决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监管漏洞、责任盲区。坚持预防第一、精准监管,执法和帮扶并重,盯紧抓牢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医院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把各种防范措施落细落实,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支持。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对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环节的监督管理。

1.疫情防控方面。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的,必须严格按照县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疫情防控期间工业工厂企业复工复产手册》(第49号)和《关于加快指导工厂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工厂企业生产运营的通知》(第51号)要求,符合复工复产“四个到位”条件,履行复工复产备案流程,复工复产后严格执行“十个确保”。

2.基础管理方面。严格落实工厂企业复工六项制度:一是管理人员到位。工厂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高危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业技术人员值班值守制度,强化岗位安全巡查,科学排班。二是员工培训到位。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充分利用临沂市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学习考试平台,严格落实班组、车间、厂级“三级教育”,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唤醒员工安全意识,消除“假期综合症”影响。特别要加强对新招录员工的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本领。三是设备保养检修到位。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强化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配齐配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四是特种作业制度到位。必须加强特殊作业风险管控,严格执行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制度,规范办理和审批作业许可。五是安全隐患排查到位。认真分析研判管控重大安全风险,组织开展全面的复产复工前安全检查,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消除各种危险因素,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六是复工复产必须经过备案。严格落实县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工厂企业复产复工报备制度,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工厂企业,坚决不予复产复工,严禁工厂企业擅自复产复工,对擅自复产复工的工厂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着力防范化解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领域安全风险。

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全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平安发〔20xx〕12号)要求,切实抓好非煤矿山、采空区治理、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非煤矿山方面,露天矿山要对所有穿孔、铲装、运输等设备和边坡开展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确保边坡参数符合设计要求;停产时间长的矿山,恢复生产前,必须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结论为合格的方可恢复生产。采空区治理方面,治理专班要专题研究制定采空区管控治理方案,对辖区内正常生产、长期停产和已关闭矿山这三类矿山采空区分类施策、全面管控、同步治理,通过完善图纸资料、物理隔离、充填治理等各种措施加强管控治理工作。道路交通方面,有力有序做好交通运输组织协调,综合研判春运返程客流趋势,科学合理制定交通运输服务保障措施,强化运输环节疫情防控;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加大整治力度,加强路面管控,严查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行为。建筑施工方面,切实抓好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监管,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严格人员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管控,强化项目质量监管,对重点部位进行逐一排查,认真落实工程安全防控规定规程,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学校(校车)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防控物资的筹备;排查整治校园内校舍质量、施工场地安全防护措施、排水系统和用电设施设备等基础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校车资质、管理规定、运行线路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工业工厂企业方面,重点整治工业工厂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不明确、安全投入不落实、安全培训不符合要求、不按要求建设运行双重预防体系、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等行为。加强工贸行业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密防范关停场所、设施带来的安全风险,对暂时关闭的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学校、等场所要安排人员盯守,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三)加强防灾减灾和应急准备工作。

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和应急处置,切实做好各类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当前,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严峻,要进一步强化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监测巡护,确保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实现灭早、灭小、灭了。要强化各项应急准备,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工作机制,确保救援队伍、装备、物资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早发现、早报告,高效科学处置。

三、责任落实。

(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干部要认真履行“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认真研究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办法,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头,严格落实工厂企业包保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及时协调解决工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将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双到位”。要加大监管力度,通过明查暗访、视频监控、群众举报等方式,组织开展精准有效的安全监管,严防出现监管空档和盲区。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加大帮扶力度,组织人员深入了解工厂企业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需求,采取聘请专家、上门服务等方式,帮助工厂企业完善技术方案,治理重大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三)严格落实工厂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工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根据自身安全生产特点和疫情防控形势,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教育培训,落实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工厂企业要严格落实工厂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确保工厂企业安全生产。

(四)建立疫情防控期间行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按照县里要求,规模以上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的,由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包保,对规模以下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的的,由镇实行包保。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一个关键阶段,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确保疫情防控背景下,有力有序、安全可控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保持社会经济平稳运行,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2020〕5号)、《衢州市安委办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衢市安办〔2020〕6号)《开安委办〔2020〕6号》等文件要求,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以***总书记在疫情防控中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用更加精准管用的举措、科学周密的方法,把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两手抓、同步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区域属地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全过程安全管理,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复工复产期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把握大局,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树立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不能有丝毫麻痹丝毫放松。督促各企业严格按照开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号令,建立疫情防控组织,配备防疫物资和设施,提前摸底排查,对返开人员分类管理,每天监测职工健康状况,分散办公、错峰用餐,减少人员聚集;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工作场所的通风与消毒,加强个人卫生与防护,做好宣传教育与培训。

(二)动态掌控,实行开停工企业清单式管理。要全面掌控重点企业节后开停工情况,实行分类型动态化清单式管理。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复工复产专班、镇复工复产工作工作小组进行一次工作对接,结合原先工作台账和掌握的情况建立清单,跟踪区域内企业生产运行、开工停工状况,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成因。在梳理有序复工复产企业清单时,同步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检查和条件确认。

(三)及时高效,开展针对性的复工复产风险研判。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本地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风险研判。一是再评估已复产企业的安全风险。重点对复工率较高的防护用品及原辅材料、洗涤用品、生活用纸、粮油批发、水产、农贸市场、电力、供水、环卫、客运等企业和石油、新能源、供气、污水处理等风险相对较高的已复工企业的安全现状进行综合评估。要深入研判突击生产和临时转产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施工安全,通过再评估找准薄弱环节,补强安全措施,保持现有生产经营运行安全状态。二是抓好区域复工复产的分类指导。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考虑本区域整体安全风险。既要防止因赶工、抢工等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也要避免关键企业迟迟不复工引发的区域性产业链供求失衡等系统性安全风险;既要重视用工紧缺造成的未经培训仓促上岗等普遍性问题,也要关注因物流受阻、下游不开工造成的危化品胀库等特殊风险。三是对标对表排查复工复产企业风险点。危化品企业要高度重视开停车、检维修、动火等特殊作业风险。矿山企业要紧盯高边坡垮塌等风险。食品、工贸铸造、建材等企业要高度关注涉氨泄漏、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粉尘爆炸、有限空间作业等事故风险。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季节性风险特点,全面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风险隐患排查指导要制订清单、建立台账。

(四)严格条件,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要按照“风险受控、一企一策、属地确认”的要求,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企业复工复产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保障,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对安全生产条件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复工,对强行复工的一律严肃追责。一是继续加强突击生产企业的安全风险管控。要高度关注临时转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要继续加强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要督促生产次氯酸钠、双氧水、酒精等可用于医用及环境消毒产品的危化品企业加强装卸管理,严格落实散装作业安全管理措施。二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复工复产安全风险管控。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工矿商贸企业要通过危化品大数据平台、智慧安监等实时监控企业复产动态,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线上预警提醒,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线下精准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危化品生产企业“七个不开工”要求和复工复产报告、安全条件审核确认制度;矿山、工贸铸造、食品加工、建材等行业企业根据自身行业领域的特点,坚决做到“四个到位”,即风险研判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培训教育到位、应急处置方案到位。交通运输行业要针对返程高峰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农村客运、客运枢纽场站、桥梁隧道等的安全检查。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领域要持续关注高层建筑、群租房的消防安全。三是继续加强居家生活和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各行政村、各部门要按照开安委办〔2020〕5号文件要求,继续抓好居(村)民住宅小区、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医护人员集中住宿场所等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救援机构要对防疫重点场所全面组织开展一对一上门排查,做到所有重点场所每3天轮回服务指导1遍。住建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瓶装燃气使用环节、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和居(村)民住宅建筑安全的监管,确保不发生燃气燃爆和民房坍塌事故。

(一)风险评估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2月20日)。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要分类建立企业复工复产清单,准确及时动态掌控复工复产时间、人员到岗、复产准备情况,记录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完成一次针对性的风险评估,梳理问题清单和对应的措施计划,形成风险评估报告。2月20日前以电子稿形式报镇安监站。

(二)检查指导阶段(至2月29日)。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要结合“三服务”全力组织检查指导服务各项工作。要融合检查与服务同步并重,突出指导服务主基调。要切实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对标对表自查,重点自查主要负责人是否到位、技术负责人是否到位、安全负责人是否到位、关键岗位操作人员是否到位、复产方案是否制定并落实、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并同步开展复工检查或条件确认。期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多通过电话、微信、钉钉等提醒、沟通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注意收集企业在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困难,及时帮助解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协调好企业人员取证、行政许可等事项。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轻微不罚,对情节严重、存在主观恶意违反规定程序和要求、存在重大隐患不落实安全措施的,则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材料书面稿及电子稿一并报镇安监站

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切实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地,做到安全风险管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要以此为契机淬炼干部队伍应对特殊条件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能力,县安委办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推进复产复工安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一)统筹工作全面部署。将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防汛防台防寒,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危化品使用单位深度排查“十个一律”措施等重点工作,统筹安排部署,按照“量化、细化、清单化”的要求,把各项重点工作细化具体化。

(二)准备充分层层落实。对各项工作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岗到人,推动工作层层落实,建立闭环机制。

(三)主动联系认真对接。加强与县企业复工复产专班和镇复工复产工作小组联系对接,就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前的风险排查、方案制订、安全检查、应急准备等事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落地落实逐家排查。企业复工复产工前要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危化企业按照“七个不开工”、其他企业“四个到位”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确保问题排查整改到位,有序复工复产。做到面上企业检查指导率100%,风险较大的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30%,高风险企业的抽查比例不低于50%,并在复工复产后15日内完成全覆盖、点对点的现场指导服务。

(五)快速优质精准服务。以服务体现管理,寓管理于服务,充分发挥数字化的优势,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积极发挥智慧用电、智慧安监等智慧工程作用,实施远程“线上体检”,组织专家开展“线上问诊”,提高数字应急保障作用。同时,依托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和专家队伍,为企业项目审批、安全许可审查等方面提供全面优质的指导服务。

(六)着远长效总结评估。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有关安全问题要及时总结分析,并做好评估,对好的机制和做法,要及时在面上推广,推动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集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国投公司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此工作方案。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国投公司的要求,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努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工作。

    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公司安委会成立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环部,**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开展落实以及督导检查。

1、节后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计划2月21日至28日完成。

2、检查整改完成后,即可正常开展全面工作。3月1日至12月31日。

2、对办公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水、电、暖、通及封存车辆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对托管公司各矿点、厂区及值班区域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

4、组织开展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工作。

(一)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司属各部室、单位要认真面对目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领导干部要坚决克制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要引起高度重视、警钟长鸣的思想认识,严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节后安全检查和复工复产期间,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排查,从隐患源头治理,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从复工复产的各个环节抓起,严格落实层级安全责任目标,切实加强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的每一个岗位、班组、车间的每一个工作环节上,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工作复工复产前,各复工复产单位必须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工作,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就业;各部室根据工作需要加强行业规范的学习培训。

(四)强化检查督导工作各复工复产的部室、单位,要切实加大督办督查工作力度,要求主要负责人必须到位,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督查工作,对人员不到岗、工作不落实及隐患未消除而擅自复工复产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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