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年级读后感(通用14篇)

时间:2023-12-07 14:16:57 作者:翰墨

2.读后感是对于所阅读书籍内容的整体理解和个人观点的总结和概括。在这里,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精心挑选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写作。

高三年级读后感

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时。我一定注意往返途中安全,准时返校。

此致

敬礼

班主任签字:

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时。我一定注意往返途中安全,准时返校。

此致

敬礼

班主任签字:

《张晓风散文》读后感高三年级作文

很长一段时间没有静下心来,去细细读一本散文。轻轻合上封底时,才发觉,内心久违地被充实。

初读张晓风的散文时,心气还十分浮躁,急匆匆地“哗啦”一声,一页纸张就这样被翻过去了,一段文字就这样被淡忘了,一片心境就这样被辜负了。一开始还惊讶一个人为何能如此多愁善感。这轻狂的想法,最终消散在了那如水的淡雅心境中。

我无比羡慕张晓风女士对于生活的态度。是的,任时光流转,光阴不复,她永远是一位年轻美丽兼而成熟稳重的女士,只因为她对于生活那认真的态度。当人们放眼于广阔无边、捉摸不定的未来时,她的目光却停留在触手可及的身旁。眸光中映射出一点一滴的、细微却动人的美。她看行人抚摸铜狮子,解读他们的故事;她被女孩的侧身惊艳,又走过去分享这个秘密;她欣赏异域胜景,却越发怜惜自己的双眸。是啊,那双明亮的眼眸可一定要好好珍惜啊。那双眼看到了尘世最朴实的美,闪耀着的,是对生活的热爱。

看到了,并铭记于心。张晓风女士认真地活在生命中的每一天里。她的心能够从繁杂交织的交响乐中辨识出每一个清晰的鼓点,追随着这鼓点找到自己生活的方向。她赞扬别人的生活,但不过分羡慕,因为她同样知道自己人生中的种.种美好。这就是她的生活态度吧,认真、乐观。

我非常喜欢她的一篇《种.种可爱》,生活中有太多容易被忽视、被遗忘的俏皮或真情,而她能为其驻足,细细品味过后,露出现代都市生活中少见的笑。仿佛是茫茫大漠中少有的几粒与众不同的奇异沙砾,在风中偶然相遇彼此致意,周身是飞舞的黄沙,盲目地、随波逐流地远去。张晓风女士的生活难道事事顺心如意吗?只是她能够从种.种恼人烦琐中挑出值得留意的俏皮与真情罢了。

我敬佩她,因为她对自己在生活中定位的准确把握,她是一位优秀的母亲,更是一位独立的女性。

她温柔地陪伴孩子成长,目送他们走向灿烂的远方。一边感叹着时光的流逝,一边清楚地明白自己何时该放手。当曾经胖乎乎的小手慢慢从她的手心中抽离,当曾经摇摇晃晃的脚步一步步坚定地走向未来,她向世界祈祷“有一个母亲,向你交出她可爱的小男孩,而你们将还我一个怎样的人呢”。即使这样,她面对房间里那盏亮起的灯,还是写下了一篇《寻人启事》,令人读完后,不禁垂头追忆。当年那个终日快活欢笑的孩子哪里去了呢?如今这些愁眉苦脸地背着书的少年们,又是谁呢?这是多少像她一样的家内心解不开的谜团。

即使身着粗布,一个女性的独立也无法被掩盖。她独立地开拓生活,而不仅是依附他人。她有自己敢于实现的梦。他手持古卷,在墨香中追寻千百年来的女权。

轻轻合上封底,看窗外,阳光正明媚。清风掠过,花香隐匿在风中,扑面而来。

《张晓风散文》读后感高三年级作文

张晓风的散文集《从你美丽的流域》收了许多写儿女情长的篇章。从写作题材而言,张晓风跟其他女作家没有任何不一样,感情、亲情、友情几乎就是她的全部。可是当她起笔运笔,便完全超越了普通女人的情感。《母亲的羽衣》开头描述的是一个温馨场面,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接下来,甜蜜中有了感伤,再往下,又有了沧桑——世间每一个女子,究竟如何藏起羽衣,从仙女隐忍为平凡的母亲?张晓风写得极美,又极沉重,仿佛知悉世间所有的秘密。张晓风写自我的感情观,一蔬一饭一鼎一镬都是朝朝暮暮的恩情,她说:“爱一个人,原先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保留一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这是作为平凡女子张晓风的感情,可是她不凡的时候,感情便是“执手处张发能够为风帜,高歌时何妨倾山雨入盏”的豪迈与“千泉引来千月,万窍邀来万风”的庄严。张晓风似乎有一种本事,再普通的物事,她总要忍不住翻过来,看看背面,甚至要透过经脉纹路去看它们在几千年前的模样。所以她写给丈夫的情书,写给儿子的诗篇,明明是写私人的感受,却似乎写尽了人类的共同情感,就连她写睡袍、围巾、绣品、油纸伞,也丝毫没有怡红快绿的娇弱之气。

张晓风始终是追求“大”的:大的格局,大的气象,大的胸襟,大的情感。她甚至是有点刻意为之了。十几年前龙应台出版《孩子你慢慢来》时请张晓风写序,我还记得她说的话。她说自我年轻时听到太多对女作家的嘲讽,人们觉得她们只会写些柴米油盐、丈夫孩子,所以就暗下决心,一旦自我“大笔在握”,坚决不写那些遭人辱骂的文字。她真的做到了。事实上从张晓风的文章里始终读得出她的良苦用心,唠叨琐碎自恋自艾她是看不上的,更别说撒娇作态,即使偶尔忍不住写写柴米油盐丈夫孩子,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架势。她写风衣,那风,翻阅过唐宗宋祖,“而你着一袭风衣,走在千古的风里”。她写酿酒的理由:“如果孔子是待沽的玉,则我便是那待斟的酒,以一生的时间去酝酿自我的浓度,所等待的只是那一刹那的倾注。”这样的文字比比皆是。张晓风的文章字里行间有一种江湖侠客的气度。

我读张晓风的感受,是仿佛放舟于岁月长河,溯回从之、溯游从之,追随着一路看来,千回百转,也被那百年烟波水气湿了一身。张晓风喜欢读古书,将它们视为夺地而出的思想泉脉,她这样写自我读《尔雅》:世界如此简单壮丽,如此明白晓畅,如此婴儿似的清清楚楚一览无遗。我读她,亦如此。

高三年级读后感:《乱世佳人》读后感

第一次,第一次对一部小说这样的爱不释手。也许是被白瑞德对斯佳丽的痴情所感动,也许是被那复杂的人情关系所震撼,也许是被人物背后的爱情故事所感动。

小说的主要矛盾那是围绕白瑞德、斯佳丽、阿希礼和玫兰妮之间的爱情斗争展开的。玫兰妮始终深爱着阿希礼,她也始终信赖着斯佳丽。而阿希礼在灵魂中深爱着玫兰妮,但在肉体上却爱着斯佳丽。而斯佳丽对阿希礼怀着幼时的憧憬,最终错失了一直深爱着她的白瑞德。

小说中的人物性格上特点十分鲜明。

玫兰妮外表柔弱,内心却善良,坚强,有主见。当所有人都非议白瑞德时她能够挺身而出,仗义执言。她在亚特兰大的社交圈中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和地位,她是上层社会的典范,赢得周围人广泛的尊敬。

阿希礼是个男方贵族男子的典型代表,有着绅士的举止和高贵的思想。但他只会沉湎于黄金时代的怀念,毫无作为。一味感慨时光流逝,却不肯清醒着面对现实,他深知自己的无力,却不努力振作。他就如同已经过去的旧时代,被时代潮流留在沙滩上的贝壳。

白瑞德是为风度翩翩却言语尖酸刻薄的先生。他和斯嘉丽有着一样的任性,现实,勇敢,但比起斯嘉丽他更聪明,圆滑,深沉。也真因为如此,他总是能够轻易看穿斯嘉丽的心思,并能够掌握他的情绪变化。所以每当斯嘉丽伤心时,他总是能给斯嘉丽一双温暖的手。他对斯佳丽讽刺的背后对斯佳丽总是充满关怀。

斯嘉丽的任性,虚荣,现实,对生活永远充满好奇和热情。但值得庆幸的是,她能够坚强的面对时代的变化,积极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当亚特兰大城沦陷后,她就不再是那个小女孩了,她被迫负起那个塔拉庄园的生计,为了全家的保暖暖开始“斤斤计较”,努力劳作。

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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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年级一位影响了我一生的老师读后感

在北师大版语文书的第一单元里,《一位影响了我一生的老师》这篇文章对我印象最深。题目中的“老师”其实指的不是一位老师,而是一位校长。这位校长所在学校是一个由四个班级组成的小学,这所小学并不大,但是校长并没有因此而不重视它,而是更加认真地观察学生的性格特点——就拿本文的作者来说吧,他发现校长对他很感兴趣,并且很快就知道了他喜欢钻研问题。校长经常在他去教室的路上拦住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递给他,上面通常写着有关数学和逻辑学的小问题。

作者最终在1993年取得了诺贝尔生理或医学奖的巨大成就,但是仍然记着他的那位和蔼可亲的校长。在他得奖后两个星期,校长就去世了。很遗憾,在校长生前他没有机会再同校长聊聊。

在最后,他把自己当时的感受写了出来——后来我听说,校长临终前已经知道了他的学术成就。他多么希望校长能意识到校长对他一生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啊。

我也有一位非常好的班主任,她非常的有耐心。就拿我们班的一个调皮男生来说吧:一天,我们班主任在上语文课,那个调皮男生就开始叽叽喳喳地“沸腾”起来了。可是,你猜老师是怎么应对的呢?猜不出来吧,我告诉你吧,老师带着他去操场跑圈!我想老师肯定是觉得这个调皮男生有劲没处使。那天,老师腿还有点疼,但是坚持要带着他去跑。最后,这个调皮鬼终于被制服了。

高三年级读后感作文:读《飘》有感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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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读后感

这是我在无聊时无意中在语文书上看到的一篇文章,我当时便好奇地看了起来。

“我”在一位训导员口中听了一个真实的故事:在他们的营地,有一条名叫“黑子”的狗,极其聪明。训导员为了测一下黑子的反应能力,便想出了一个办法。他让一个人“偷”一个东西,然后藏了起来。之后,他站到了队里。黑子出场了,它轻松地找出了藏好的东西,又找出了寻个“偷”东西的人。可是,训导员不同意这个人是。黑子奇怪了。最后训导员笑了,并告诉黑子它本来找对了,但是没坚持。黑子明白了这是一场骗局之后,十分伤心,就再也不理训导员他们了。它也不再为部队做事,性格也变了,不再那么有用了。最后,训导员只好忍痛安排它退役了。

当我读完这篇文章时,我惊呆了:没想到一只狗,一只极其普通的狗,竟然有这样的尊严。它不像狗,更不像动物,而像一个人,一个有自尊心的人。

狗也要尊严!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狗是没有尊严的代表,哈巴狗、走狗、狗头军师。今天,作者竟然说“哪怕是只狗,也是要尊严的!或者也可以说-------它们比人还要有尊严。现在的人,有的为了让别人满足他的愿望,竟愿意听从别人的指挥。别人让他向东,他就只愿意向东,别人让创始向西,他就只愿意向西。这种人,可以说他连只狗都不如!

当你读完后,你就会被军犬黑子的自尊心所感动。最聪明的狗除了不会说话之外,跟人没有什么差别。黑子的聪明就因训导员的一句玩笑话而彻底地葬送了。因为它信误导员胜过信自己。它不停地听从训导员的话,却把正确的答案当成错的。它也想不到竟是自己最信任的人把自己给骗了。读到这个地方就叫人心酸。被自己最信任的人给骗了,任何人也接受不了。

狗都这样有自尊心,有尊严。如果一个人连这个都没有,就可以说他连只狗都不如了。

所以在此,我也要告诉大家,生命可贵,尊严也可贵。如果一个人没有了尊严,那他连一只狗也不如了。

童年高三读后感

这本《书香童年·丁香木马》是由12个小散文组成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小散文是《哥哥在电梯里》。

这篇小散文讲的是小奕和他的小狗“哥哥”的故事。小奕原来是一个很开朗外向的男孩子,每天最喜欢在晚饭后和“哥哥”玩。

“哥哥”是小奕的小狗,它的眼睛“像玻璃球似的,很圆,深蓝色的,像海一样泛着粼粼波光。”小奕看见“哥哥”的眼睛总是会想起大海。“哥哥”这个名字是小奕叫出来的,“哥哥”买回来时小奕就管他叫“哥哥”。

可是有一天(星期三),“哥哥”掉进了电梯里。“哥哥”莫名其妙的失踪使小奕得了失语症,一反常态,每天都安安静静的,爸爸妈妈买来别的宠物安慰小奕也没有用。7年后,小奕的父母在电视上看见一个叫“星期三”的男孩,小奕竟指着他说这就是他的哥哥。原来是因为“星期三”也有一双和“哥哥”一模一样的眼睛。

“星期三”的名字来源是因为他出生在星期三,一定是受了鲁滨逊“星期五”的启发。

小奕想:“哥哥”掉进电梯里的时间是星期三,“星期三”也是在同一天出生,那么就好说了,“哥哥”只是去另一个地方变成一个男孩了而已。

小奕想:假如他和“星期三”见了面,他不喊“星期三”的名字,就要喊他“哥哥”。想想看,一个14岁的孩子管一个7岁的孩子叫“哥哥”,多奇怪呀。

最后,小奕想着想着,笑出了声,对妈妈流利(注意这个词)地说:“妈,还不去做饭啊,我好饿啊。”

就是这样的。

其实说实话,我看完这一篇后只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受,其中包含着感动,泪水和另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当然,不是偷笑。

不要觉得我写出来是要得罪别人,出冷门,我只是写出了我的真实感受。

真实的感受跟假的吹捧是不一样的,假的吹捧只是照搬别人(大众)的想法,我不愿说假话。

总体来说,这篇故事感人归感人,带了科幻的感觉,各式各样的剧情联系在一起,变成了各式各样不知名的感受。

这种感觉有点苦、酸酸的、有点甜、辣辣的、怪怪的,总之,还是讲不清楚。就像要解释“爱”这个字一样,说也说不清。

高三读后感读后感字

「三国演义」是由明朝文学大家罗贯中根据当时所流行的话本收集而成的',主要是介绍东汉末年,群雄四起,争霸天下的野心为背景,故事是由魏、蜀、吴这三国交织而成,其中,以蜀汉为主体,所以,对蜀汉中的主角包括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等人则是赞赏有加,对魏中的主要角色,「曹操」,则是以贬居多。「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奇书之一(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亦是章回小说之一,所以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有很重的地位,也得到了很多的评价,其中,有许多故事都使很多人拍案叫好,包括:三顾茅庐、草船借箭、死孔明吓退活仲达等……,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有。

一、「过五关斩六将」:当时关羽因为要保护二位嫂嫂及侄儿的情况下,不得已只好屈服于曹军之下,但关羽虽处在曹营下,却无时无刻地挂念的大哥,时时打听大哥的下落,直到有一天关羽终于知道大哥现处在河北袁绍那里,他赶快提刀跨马护送着两位嫂嫂及随行的女眷们乘车,到了东岭关口,因偏将孔秀执意要请示曹丞相之后,此时,关羽已怒火上升,就把孔秀劈成两半,消息传到洛阳,虽洛阳守将韩福和孟垣商量对策,但哪里是关羽的对手,两人都被关羽所劈死,像这样,关羽一连闯过五个关口,杀了六员守将,才渡过黄河,他虽然感到有些愧对曹操,但此时的他只想赶快和大哥碰面,杀了这么多人,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二、「的芦救主」:此时,刘备虽然对刘表的召请,心里感到疑惧,但又不得不去,所以,刘备便带着赵云,跨着的卢,向襄阳出发,蔡瑁装得非常恭谨,到了第二天早上,荆襄九郡四十二州县的文武官吏,开始参加刘备代替刘表主持的「丰年大宴」,赵云非常小心的跟在刘备身旁,于是,蔡瑁又设下计策,把赵云支开,等到酒过三巡之后,伊藉执着酒杯,个人总结走近刘备席前,悄悄地向他说过:「蔡瑁想要杀你,你赶快从西门逃走吧!」于是,刘备立即跨上的卢向西门逃出去,但没想到走不到几里路,前面有一条又深又急的河,此时,刘备只好向急流中跨下去,这时,刘备嘴里喃喃地念道:“的卢,你要救我!”的卢好像是听懂他话似的,奋力窜起来,使刘备脱离了险境。

这二则故事使我受到了启发,

(二)是让我感受到人不可只注重外表,认为它是坏的而舍弃它,就像是的卢一样,纵使它是会克主的,但刘备却不在意它,可能是刘备的仁心感动了的卢马,所以,在主人最危急之时,它无克主反而是救了主人一命。看完三国演义,才感觉到中国文学的博大精深,也感受到的写作能力,罗贯中把所有人物都描述的栩栩如生,如:关羽的义、张飞的直、诸葛亮的忠及曹操的奸等……,让读者都与故事的剧情融合为一体,随着故事剧情的高潮而起伏,「三国演义」因为属于章回小说,故事具有连续性,让人有一直想看下去的心理,而且不会觉得枯燥乏味,故事编排得宜,紧张刺激,使人有一种深陷其中,好像自己也处在东汉末年,群雄割据的乱世之中,「三国演义」不仅是在当时有一种象征的功用,也是令一种体制的创新,更是研究明清小说的典范之一,所以,「三国演义」真是一本值得在再看的好书,每阅读一次,就感觉多了一次不同的体验,文学素养也提升了许多。

读后感高三

《我与父辈》是阎连科先生的一本散文集。阎先生的小说大家都知道,也有很多人都读过,被很多人所喜爱。但先生散文的知名度却似乎没有小说那么高。但是我觉得,这本散文集,比许多小说写的还要好。

这本书里主要介绍了阎连科先生的几个男性长辈,包括他的父亲、大爷、四叔等。他们都不是十全十美的人,也没有什么伟大的事迹,甚至还有一些非常大的缺点,比如好赌。但是他们身上都有一种,传统意义上的中国男性形象身上的那种吃苦耐劳,可以为了家庭跟子女付出无限努力、汗水、辛劳甚至生命的精神。

他的父亲,为了自己的儿女能在崭新的瓦房里成家,在隆冬时节里,趟过冰凉的河水,去山上采石。最终积劳成疾,在五十多岁的年纪上就离开了他们。这也成为了作者一生的痛。他的四叔,在外地的工厂辛勤工作了一生,农忙时节还要回来收割粮食。作者本人也有着非常艰辛的成长经历,辍学、务农、打工,一步一步走出了山村,走出了那种艰难的生活境地。他们都不是伟大的人,没有波澜壮阔,没有惊心动魄,更没有我们今天所谓诗和远方。

他们生活在河南一个普通的山村里,靠自己的双手度过了自己普通的一生。如果没有阎连科先生这位作家后人,我们甚至永远也不会知道他们人生的任何一个细节。而在中国大地上的每一个角落里,还有着无数这样平凡的身影,在日复一日地循着这些永久的足迹前进着。这才是生活,艰难,痛苦,没有运转时来一夜暴富,也没有厚积薄发大器晚成。

前进的每一步都需要咬紧牙关拼尽全力,步步血泪,也不过是乏善可陈的一生。但他们端端正正,腰背笔直地走完了这一生,不向谁低头也不靠谁照看,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为自己与家人争取最好的条件,使自己的后辈,能踩在自己的肩膀上,看的更远,走的更远。向每一位这样认真生活的人致敬。

高三读后感

高三读后感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高三读后感》的内容,具体内容:高三学生忙着升学,他们还抽空读了很多书,还写了阅读感悟与大家分享呢。来看看我精心为你整理,希望你喜欢。篇一指尖在书纸上摩掌,文思在诗文中飞扬。我的指下是李煜的《...高三学生忙着升学,他们还抽空读了很多书,还写了阅读感悟与大家分享呢。来看看我精心为你整理,希望你喜欢。

篇一指尖在书纸上摩掌,文思在诗文中飞扬。

我的指下是李煜的《虞美人》。我在李煌那剪不断、理还乱的愁绪中哀叹;在李煜那哀愁漫天的情思中为他惋惜。

思绪起伏跌宕。

李煜,史称南唐后主,文才出众,晓畅音律。无奈命运戏弄,本该舞文弄墨的你,却披上了龙袍,坐上了龙椅;更可悲的是,南唐倾覆,帝王被俘;你一腔的思乡忆园之情,只好用笔倾诉于诗中。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春花浪漫,秋月高洁,这秀丽的景色本令人心驰神往,可在你的笔下却显得那么哀伤。一切美景在你眼中不过是了无生气;一切奢华在你眼中不过是过眼云烟......我的心,抽动了,我仿佛看见了你那苍凉的背影,你的心。难道已经这般绝望了吗?你对故国的哀叹和你那似乎冰冷的心触动了我的心弦,很深、很感伤。

"何时了"三个字正点出了你的心酸,你不知道往昔的岁月是何时过去的。以前的一切欢笑、奢华,仿佛成了一场迷梦,真实却又陌生;哀伤、寂寞,仿佛成了一段未知的小路,孤单、却又不得不面对。

你厌倦、你哀伤、你追忆。

我的心再也平静不下来。我不明白上天为何对你如此不公,为什么要你成为皇上?或许,若你不是皇上,你可能会更快乐吧?不用去面对文武百官,不用去面对天下百姓,只是待在家中诗情画意、论文品酒。

可惜,历史无法改写,命运不会改变。看着你留下的那一连串决绝的音符,我多想上前拉住你的衣襟,告诉你生存的勇气。

你哀叹,一切的一切在你眼中。物是人非。

"问君能有儿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在愁绪的深洋中,你渲染了全诗的高潮。通过自然永恒与人生无常的尖锐对比,我看到了你那亡国的愧疚难当,以及你那落空的寂寞与悲哀......只觉得心中一片空檬,空荡荡的,人仿佛同心一起进人了你的悲情的世界。月光下似乎看到:你眼角有泪,冰凉、品莹;你语语呜咽,脸庞更显苍白。

你声声硬塞,接过太宗所赐的毒酒一饮而尽,你痛苦而又解脱。

你去了,走得很轻,很安详。我闭上双眼,用指尖抚摸着你落空的悲哀,才发现,那是一朵绽放在血泪中的《虞美人》。

篇二昨天《伤逝》,有点怅然。记得大一恋爱时,高中老师说我们是涓生和子君,小资产阶级的理想与脆弱,经不起生活的考验。他说子君养小鸡当宠物,后来还是杀掉吃肉。我那时并没有在意他说的话。

初中时代读鲁迅,有点反感。不过我和邻座最喜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

屋》的一句话:"倘若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来..."这是斑蝥。那时前面坐了一个很瘦的男生,眼睛大大的,脑袋也大,脊背总是弯着,而且,经常放屁。记得我不时拍打他瘦削突出的脊背,喊他的名字,只听得"噗",他转过身来...于是我们给他起名为"斑蝥",这个绰号用了三年。那时我和一个叫明玉的女生特别好,她长得很漂亮,皮肤很白,但是汗毛比较重,于是我们叫她"monkey",后来上历史课,学到苏联文学史,她灵机一动给斑蝥起了个俄国名字为"斑斯夫斑蝥斯基"。斑蝥气了,转过身来恶狠狠地说:"明玉就叫毛斯毛夫斯基毛斯毛"!后来到了高中,我有一阵子特别迷鲁迅,觉得他简直就是我最崇拜的作家,那时看他的文章,觉得特别好,尤其是心理描写,最喜欢他的《狂人日记》。当时觉得那个狂人的心理他怎么就能描摹得那么真切呢?难道他亲身经历过?而我,之所以觉得《狂》很好,是因为那时心里状态很糟糕,看着鲁迅的描写,好像被人看穿了一般......不过,我那时仍然觉得他的文字欠佳,没有许多文学家那样的灵性和气势。后来他写的《明天》,其中阿五帮单四嫂抱孩子那一段描写,仍是心理的,真是太准确了,鲁迅想必很细心敏感的,不然不会如此。

他们的小鸡和房东太太的鸡们混在一起喳喳叫,看到他们的"阿随"栖息和瘦弱地喘气,后来被主人用黑布一蒙头,推进一个不很深的土炕......这一切都是变化着的,由爱情到后来不爱了。

鲁迅说爱情第一要生活,没有生活爱情也会磨灭。他说的话我信的,于是想自己当初是否就如子君。

而我现在,读到《伤逝》里"爱情是需要时常更新的",才发现自己以前认为只要不被破坏,就一直完好。是错了,不进则退,没有永恒。

克氏说,人们爱的时候,多是用头脑而不是心。人的头脑太发达,进化了心灵的真纯,有时人是在用心爱,但也不再是最初的无私。人们付出爱,是为了得到爱情,人们渴望爱情,其实是在渴望被爱。那么多人感叹找不到真爱,真爱不住在他们心中,因为他们不够真,也没有去爱。

想必鲁迅是很懂得爱的,才能写出《伤逝》,逝去,即是渐渐地消失。如影随形的爱情,慢慢游走,自私的人不要只会悲伤。

篇三今天,我兴奋地翻开了《向命运挑战》这本书。书中主人公那百折不挠,不屈服于命运的精神给了我一次次深深的震撼。

持写作。甚至到了后来,他不能说话了,在全身只有两个手指可以动的情况下,他仍然靠着顽强的意志,创造着一个又一个辉煌!读完这本书,我思绪万千:在生活中,往往有许多人,遇到一点儿挫折就垂头丧气,不敢正确面对生活,更不用说是向命运挑战了。如果我们遇到什么事,只是认命,甘愿庸庸碌碌地过一生,那样的人生会精彩吗?那也算是真正的人生吗?那是我们当今的青少年所要选择的人生吗?不,我们作为21世纪的主人,决不能向命运妥协。我们要勇于向命运挑战,征服命运,走好自己人生的每一步。让我们给自己的人生多创造一些辉煌吧!

高三读后感

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

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

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

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高三读后感

《再别康桥》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宛如一首优美的轻音乐。1928年秋,作者访问了英国,回到了老地方,充满了诗意。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变成了不断的情感,融入了康桥的美丽风景,也驰骋在诗人的想象中。整首诗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流动的画面,构成了美妙的意境。诗人对康桥的爱是真诚而丰富的。

“我轻轻地走了,就像我轻轻地来了,挥了挥袖子,没有带走一片云。”匆匆忙忙的人们没有抬头仰望西方美丽的云朵,没有看到一只轻盈的银燕在五彩缤纷的云层下飞翔,没有一丝肮脏的噪音。那就是他,一个洒脱、温柔的浪漫天才,一个充满活力的著名诗人诠释了他的.生活。

漫长的飞翔,飘过大海,飘进伦敦,飘进久别的康桥。“在一个浪漫的国家,接受诗歌的洗礼,放纵对美的追求,跪在膝盖上崇拜夕阳的最后荣耀和悲剧;整夜躺在大自然的怀抱里,拥抱夜晚,拥抱夜晚所有美丽的东西,睡在地球柔软的怀抱里”,追求浪漫的生活,释放浪漫的激情,变成连续的诗歌雨,在黑暗恐惧的夜晚给行人清新的希望和温柔。

诗意,深情,渴望爱上帝的怜悯。美丽的爱伴随着风、花、鸟、草的低唱,伴随着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伴随着舒曼的《梦》在美丽的诗歌中上演。在矛盾、追求、斗争、迷恋、折磨、逃避和斗争中写下自己的爱情狂想曲。

一切都像他期待的那样...

名人传读后感读后感高三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名人传读后感-读后感-高三,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托尔斯泰

《名人传》描述了处于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三位伟大艺术家的精神力量和心灵之美,他们是19世纪德国伟大音乐家贝多芬、文艺复兴时代意大利著名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文坛巨子托尔斯泰,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让我们用心去贴近英雄的伟大人格,感受他们为追求真善美,真理和正义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令我们启示更多,获得更多。

相信只要自己的灵魂能够坚忍果敢,不因悲苦而一味沉沦,那么就一定会冲破精神上的束缚,他在斗争和舍弃中,献出了毕生的精力创造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托尔斯泰,这位大地上火光闪亮的俄罗斯的伟大灵魂,在十九世纪末那阴霾浓重的日暮黄昏时抚慰人的星辰,他用他强而有力的笔杆写出一部部能让我们一步一步地紧跟着托尔斯泰那冒险生涯的矛盾经历的作品。这些作品的描写除了当时社会的阴暗,对神的信仰是他坚持不懈地用笔尖向人间播撒爱的种子。我深深地体会到,他为真理和正义坚持信念,为真理和正义谱写人生。

是的,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都是世界的征服者。我们享受着他们的天才创作出来的作品,同享受我们先辈的伟绩一样,不再去想听他们流出的鲜血,这无疑是使我们尴尬的事情,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我们宁愿去赞美他们的作品而不愿去感受他们人格的伟大。不是的,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们将在那里获得更大的启示。《名人传》就犹如向我们谱写了一首“英雄交响曲”。我们从中得到的启发是:每个人的身上都会降临苦难与灾害,我们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努力奋斗,与其羡慕伟人,不如学习伟人人格的伟大,让自己的人生充满意义,与其靠浮躁和急功近利所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不如坚持自己的信念、真理和正义,让自己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

只要我们体会到《名人传》给我们心灵崇高的升华,使英雄的鲜血呈现在我们面前,英雄的红旗在我们的头顶上飘扬,我们就慢慢地感受到,在这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我们的灵魂也被所升华为一种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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