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寝室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

时间:2023-12-17 22:54:03 作者:MJ笔神

规章制度对于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行和秩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里有一些规章制度的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的理解有所帮助。

学校寝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使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主、自理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每个寝室推选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寝室的各项管理工作。

(一)行为准则。

2.管理办公室排定寝室后,个人不准擅自调动,床铺、桌柜等必须按指定编号使用;。

3.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卫生,节约水电,不将饭菜带入宿舍楼;。

4.保证安全,严禁在寝室内外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蜡烛、焚烧废纸。

5.不准在寝室和走廊内进行球类和棋牌类活动;。

7.男女生之间不能进入对方寝室,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和非住宿生;。

8.周日晚12:00前必须按时返校。

9.寝室钥匙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否则后果自负,如遗失请及时向管理教师汇报并赔偿;。

10.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喧哗,不做其他有碍他人就寝的事情。

(三)卫生要求。

1.每个寝室应建立值日生制度,由其负责寝室内外环境卫生;。

2.寝室卫生应做到:

(2)地面和桌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水渍;。

(3)箱柜整洁,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摆放均做到一条线;。

(4)门框、窗框无积灰、无脏印,门上气窗玻璃明亮;。

(5)室内不乱拉绳索,不乱挂毛巾、衣物。

(四)请假制度。

1.周一如不能按时返校,需持家长书面请假条;。

2.在校期间有事不住宿,需自己向班主任说明去向,得到书面同意方可离校。

如有违反以上规则者,依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学生寝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由徳育处与生活部共同负责。

2、住宿生宿舍由生活部根据各班实际人数合理安排。住宿生床位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住宿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休息,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调动床位。

二、宿舍公共财产管理

1、学生宿舍的公共财产由总务处负责配备。

2、爱护公共财物和各项附属设施,不准私自移动、调换、搬出宿舍。不踢门、不撞门,不准私自调换、安装门锁,不准私拆公共设施、消防设施。公物损坏及时到生活老师处报修。

3、宿舍内公用物品由宿舍长负责管理。如有人为损坏,由宿舍长协助查明并按规定赔偿,损坏情节严重的将视情况给予处罚。如无法查明损坏者,由该宿舍集体赔偿。

4、不得在宿舍内任意增添家具和其它生活附加设施。

5、住宿生在放假离校时,要关好门窗、电灯等。如因粗心大意而导致公共财产受损毁,由宿舍集体赔偿。

三、水电管理

1、学生宿舍水电设备由总务外负责安装、修理,学生不得私自对水电设备进行修理,改动。

2、生活老师要加强检查,及时报修,防止水电浪费。

3、严禁私自架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灯头等,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4、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违反者严加处理。

5、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电热毯、热得快等用电器。如不慎引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

四、安全保卫

1、提高警惕,严格管理。人走上锁,防止不轨者混入宿舍区从事盗窃、敲诈、勒索、流氓等不法活动。如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物,学生应及时报告给生活老师及学校有关部门。

2、严禁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如:酒精、白酒、汽油、煤油、烟花炮竹、硫酸、打火机、火柴、管制刀具等)带入宿舍区内。

3、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识,进行安全疏散演练。必须保证学生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持楼梯和通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

4、禁止学生站在窗台上或其它活动物体上去收、晒衣服,以免造成伤害。禁止爬窗户或翻越栏杆进入宿舍。

5、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性活动。不要携带手机、各种贵重物品及过多现金回校,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以防遗失。

6、男、女住宿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留宿外人。违者纪律处分。

7、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到宿舍开放时间学生禁止进入宿舍区内。若因病(事)确需留在宿舍者,必须到班主任处履行请假手续。

8、如有外来人员(如家长、朋友)找住宿生,该同学应到学校门卫室会客。确需进入宿舍区的,必须经值日行政同意并登记,在学生作息前半小时离开。

9、学生放假应及时回家,未经许可不得在宿舍逗留。

五、日常行为规范管理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统一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熄灯、就寝,午休和熄灯后不准再讲话和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2、室内布置要整洁大方,禁止乱贴、乱画、乱钉、乱挂。

3、讲究宿舍卫生,保持宿舍清洁,禁止回宿舍用餐。不准从宿舍内向外倒水和弃置杂物、脏物。

4、学生在宿舍区内不允许打牌、打球、踢球,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起哄,干扰他人休息。

5、不能随意睡别人的床位,或几人共睡一个床位。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的生活用品。

6、宿舍内不准赌博和变相赌博。不得传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严禁偷盗、打架、斗殴、抽烟、酗酒。不准从围墙处与外界联系及传送物品。

7、不服从宿舍管理老师管教者,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教育。如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按有关规定停宿、退宿并给予相应处分。

六、内务卫生管理

1、各宿舍要制订宿舍公约,值日生制度并按要求做好值日工作。

2、宿舍由舍员轮流负责打扫。宿舍公共区如浴室的`卫生由每个宿舍轮流清洁。

3、内务要求做到地面干净无杂物,门窗擦拭干净;衣服、鞋子、毛巾等摆放整齐、合理;日常用品和洗漱用具摆放工整;被褥叠放工整,棱角分明,床面平坦无杂物。

4、根据室内情况,可布置简单的装饰美化宿舍环境。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学生寝室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1、学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宿舍全面管理,培养广大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确保宿舍安全。给学生提供一个清洁、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范畴。

2、成立学生宿舍管理领导小组,设组长一人(主要责任人),副组长、组员若干,寝室设室长一人。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生宿舍执行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协助搞好寝室清洁卫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评比宿舍管理优质服务人员的活动及其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学校寝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寄宿生必须按统一指定的寝室、床位就寝;违者1人次扣0.1分。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违者1人次扣0.1分。

3、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违者1人次扣0.1分。

4、严禁带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违者扣0.5分并严重警告。

5、不准串寝室,不准在寝室高声喧哗、打架骂人;违者1人次扣0.2分。

6、熄灯后40分钟之内不允许离开寝室上厕所、喝水等;违者1人次扣0.1分。

7、合理使用手机,晚上10:30以后不允许使用手机(包括在卫生间);违者扣0.5分并严重警告。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习的场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设,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生的独立生活能力,管理能力,自控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一、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各宿舍都设有学生签到表,每晚在到达宿舍后都要先签到。

2、住宿生在晚餐就餐前先带作业到指定班级学习,听到指令后方在教师带领下去就餐。

3、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中午不得回宿舍,晚上按时入睡。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看书、说笑、吃喝等,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

4、睡觉前注意关闭窗户,早上起床后要及时开窗通风。

5、爱护宿舍的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

6、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

7、在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

8、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入睡,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楼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物品。

9、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由其监护人亲自找班主任请假,班主任要将请假信息报告给带班干部,返校后主动销假。

10、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1、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热水安全。

12、住宿学生必须节约水电,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3、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睡前不吃零食,进卫生间轻声慢步。

1、以宿舍为单位,学校每天检查一次卫生,并将检查情况作为评选文明宿舍、文明住宿生的依据。

2、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3、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床上被褥要叠整齐,各种物品摆放整齐。

4、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7:00前,做好宿舍卫生。

5、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进餐。

6、要保持卫生间的整洁卫生,不得将废弃物、果皮等倒入洗脸池。

7、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每天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刷牙。床单、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8、不得将个人衣服、鞋袜、破旧杂物等堆放在宿舍卫生间内以保持卫生间干净整齐。

9、住宿生不得向楼下泼水、扔废弃物。违者严肃批评。

三、宿舍长职责。

1、每学期由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作宿舍长。宿舍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宿舍。

2、宿舍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室员的纪律、卫生等工作。

3、宿舍长对本宿舍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给值班老师。

学生寝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宿舍安全、文明管理,保持员工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及公共秩序,使教职员工在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中休息,特制定本规定。

1、教师宿舍的安排由园长负责协调安排,落实到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宿舍。

2、严格遵守幼儿园的寝室管理制度,每晚十点钟之前按时归队,应自觉维护宿舍的环境安静,22:00后不进行有噪声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严禁在寝室内外大声吼叫、喧哗,酗酒,赌博等3、严禁教师私自带亲朋好友在寝过夜,有特殊原因的'要向园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留宿。

4、每间宿舍室长负责安排由住宿人员轮流进行卫生值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注意通风。应做到:地面整洁,无污物,无污渍,室内无异味,桌面、电器表面无灰尘。不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粘贴画报等床上不可乱搭电线。

5、爱护宿舍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床、柜子等用具发生破损或故障,应及时上报好维修,如因人为或故意损坏的要按有折扣价全额赔偿。

6、个人物品、被条放整齐,床铺上下整齐无杂物,用具保持清洁卫生,衣物洗涤后按指定位置晾晒。

7、注意用火、用电和财物的安全;保持大厅、洗手间的清洁和畅通,不在宿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节约用水、用电等,用毕随手关闭开关。

8、员工离职即终止宿舍使用权,应于离职起次日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生活用品、抽屉、更衣柜等进行清理,及时完整交齐钥匙,由舍长进行验收。

9、每周周末到周四晚上必须归寝,如有特殊事情可向舍长请假,如未请假未归寝者扣除当月工资5元。

10、以上各项制度违反三次以上请自动帮离宿舍,外出住宿。

文档为doc格式。

学校寝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及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认真执行住校生条例,遵纪守法,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宿舍管理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岗,中途不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应向校长室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岗;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请其他人员代岗,做到有学生在,必有管理人员在。

3、学生上课时(早自习开始时、下午上课时、晚自修开始时等),应及时锁好宿舍大门、小门,禁止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宿舍区;学生回宿舍(下午放学时、夜自修结束时等),应及时主动开门;学生夜间就寝后,必须锁好大门。

4、负责宿舍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进入宿舍区,平时应管好门钥匙,不得借给学生及其他人员使用。如上课期间学生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宿舍,学生须持教师开具的准入证明,无证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对可放行的学生,应跟随到相关宿舍,并为其开门。

5、应经常巡视宿舍区(特别是中午和晚上),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行为,坚决制止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对不听劝告的学生和严重事件应及时向教导处汇报,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应严禁外校学生和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

6、做好楼道、走廊的卫生工作,负责督促学生寝室的卫生工作,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及时做好记录。

7、要经常注意宿舍区内的公物情况,如有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报教导处查处。对自然损坏的公物,应及时报请总务处修理。

8、督促学生准时起床,准时参加早锻炼,准时就寝、熄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各种困难,应主动关心学生生活,对生病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照顾,及时处理突发事情,能指导、帮助学生整理内务,提高学生自理能力。

9、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记录。

10、应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及时关好水、电开关。

11、经常与班主任联系,及时处理违反有关规定条件的行为,并上报学工处。

12、做好为住校学生服务的其它相关服务工作。

为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此制度。

一、宿舍必须保持卫生清洁,预防各种疾病的发生。

二、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注意防火、防盗、防电,爱护灯具及消防器材。如有失窃、火灾等事故发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处理。

三、遵纪守法,禁止在宿舍内玩扑克、下棋等活动,如有发现,严肃处理。

四、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按时熄灯。

五、不准私拉乱接用电线路,不得私自使用各种用电器具(如电炉、电烙铁、电热器、音响等),以保障人身安全。

六、宿舍在使用时要注意安全,人离开宿舍时,必须把电灯关停。

七、学校宿舍实行每天查铺制度,各学生要按指定的宿舍、床位住宿。对无故不按时作息的人员,宿舍管-理-员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部门并进行登记,过后要查明原委。

八、不准私自外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宿者,要本人申请,经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批准。

九、不准擅自安排非本校人员住宿,遇有特殊情况要报告本校治安和管理人员。

十、上课时间,未办理有关手续,一律不得逗留宿舍。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严禁攀登窗台,不准把头伸出窗外,以免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学校寝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的财产由宿管员全面负责保管,有损坏由宿管员追查责任人赔偿。

2、学期开学初,宿管员对各寝室的公用财产进行一次检查登记,由寝室长过目签名。

3、各寝室的公用财产,包括床板、床架、门窗、玻璃、上下水道设施、照明设施、四周墙壁等,由住入的学生使用、保管好,若有丢失或损坏,由该寝室集体负责赔偿。

4、每日清房或查房时,检查各寝室的公用财产的使用、爱护情况,发现有丢失或损坏的,立即通知寝室长,责令该寝室集体负责修复或赔偿。

5、每个月对各寝室的公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账与物相符。对损坏和丢失的公用财产,列表报送宿管处,并责其赔偿。

6、对故意损坏宿舍公用财产和宿舍走廊、楼道、卫生间、洗刷间的公物的学生,报送有关系、部和宿管处从严处罚。

7、学生毕业离校时,做好寝室财产的验收工作。

8、学院组织学生住房调整时,宿管员要到各寝室巡回检查,发现有损坏公物的行为,立即查处。

9、学生放假离舍时,督促检查各寝室的水、电、门、窗要关好,安全防范措施要落实到位,检查和办理学生离校行李的手续。

10、宿管员每天都要检查宿舍四周、走廊,楼梯底下等地方是否有乱抛、乱丢、乱摆物品(包括拖把扫把),如有,要进行清理。

学校寝室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创造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三条学校后勤处是学校学生宿舍的主管部门,代表学校实施对学生宿舍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学生宿舍管理。

第四条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老生新学年报到注册时须缴清当年住宿费后方可住宿。学生毕业、退学、休学时,经后勤处管理人员验收室内家具设备完好后,方可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第五条学生宿舍的分配、调整和使用,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统一安排。学生住房一经确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如违反规定,根据校纪校规进行处理。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个别调整时,须有所在班级辅导员签字,由所在二级学院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并报后勤处房产管理科备案后办理。

第六条学生宿舍所有房屋、室内家具、电器及室外设施,均为学校财产,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破坏和处置。后勤处房产管理科对宿舍内公用设施、家具逐一登记建卡、编号落实到人,定期检查。

第七条学生不得私自将公物搬出宿舍,学生经批准更换宿舍、毕业离校时要如数移交,并办理好物品交接手续,公物如有丢失或损坏,由当事人或本寝室学生照价赔偿。

第八条学生应爱护公物,不得使用铁钉、油漆、刀具等在墙壁、天花板上涂写刻画或随意张贴。人为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第九条学生要有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的“三防”意识,如发现有可疑人或事以及不安全因素、事故等应区别情况予以制止或迅速报告学校保卫处。学生宿舍除值班人员负责门卫值班工作外,学生应当认真做好宿舍安全自我管理工作。

第十条学生刷门禁卡进入所住楼栋,未经允许,其他楼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居住楼栋。外来人员找楼栋内的学生,须经该楼栋的管理员查验有关证件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楼栋,强行进入的交学校保卫处处理。

第十一条学生宿舍实行分栋封闭管理。不得任意进出异性宿舍,需联系事情时,可请宿舍值班人员通知学生在宿舍楼下处理。特殊情况,须经后勤处房产管理科批准并经该楼栋的管理员查验有关证件登记后并方可进入楼栋。

第十二条严禁学生到校外租房住宿。未经批准,学生不得夜不归宿,宿舍内不准留宿非本宿舍人员,更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异性。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熄灯。不得在宿舍内赌博、大声喧哗、酗酒滋事、打架骂人或从事其他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的活动。

第十四条学生宿舍每天6:00开门,23:00点锁门,未按时回宿舍的学生回宿舍时学生证将被扣留在楼栋值班室处,并经值班人员登记后方可入内,学生次日凭辅导员证明领回学生证。

第十五条每个学生配发一把房间钥匙,学生要妥善保管,不得借给他人。学生离校时须退还钥匙,否则照价赔偿。学生不准私换门锁和私配钥匙,钥匙丢失要以书面形式报告后勤处房产管理科后,方可重新领取钥匙或更换门锁,并由遗失者按成本付费;如不报告而导致宿舍失窃,由遗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六条学生的贵重物品个人应妥善保管,大额现金应存入银行,各宿舍做到人走关灯、及时关闭水龙头、关窗、锁门,发生物品现金被盗情况应立即向学校保卫处报案以便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学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得携带有毒、有害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内经商。

第十八条禁止在学生宿舍内养宠物。

第十九条学生宿舍水电计量一律以宿舍为单位计算。需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每人每月定额用电量8度,定额用水量3吨,超过额定用量的,到学校卡务中心自费购买。

第二十条学生宿舍禁止一切窃电行为。窃电者除补交电费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根据《武汉东湖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进行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宿舍内照明设备、电器由寝室长与同室人员共同保管,出现故障及时报修,电器具自然损坏以旧换新,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第二十二条学生要安全用电,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磁炉、电饭锅、电热壶、电热棒(杯)、酒精炉、煤油炉、取暖器、卡式炉等器具。学生宿舍内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网线,禁止私自安装热水器。

第二十三条学生宿舍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楼栋值班人员每天负责打扫室内走廊及室外卫生,寝室内卫生由学生自己打扫,学生应在每天上午8点、下午2点前将室内垃圾装袋放入垃圾桶。

第二十四条学生应讲究卫生保持室内外干净整洁。室内物品应摆放整齐,不得在宿舍内焚烧废纸、随地吐痰、乱刻乱画、在墙壁留脚印、打球,不得从窗口向外泼水、倒垃圾、扔杂物等。

第二十五条学生不得在宿舍出入口、走廊、楼梯等公用地方停放车辆或堆放物品。

第二十六条学校后勤处负责学生宿舍日常维修,宿舍公用设施等出现破损,学生应在楼栋值班室进行登记,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后勤处房产管理科报修,房产管理科应及时维修,不得无故拖延。维修不及时造成水电浪费或发生重大事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十七条寒暑假期间原则上学生不留宿,确需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学,须经所在二级学院同意并报学生处批准,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宿舍楼的值班室登记。

第二十八条留校学生采取相对集中原则住宿。此后,不得随便出入,遇有特殊情况,由本人书面申请,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核实签字后由本宿舍楼的管理人员陪同入内。

第二十九条学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学生宿舍管理员管理。

第三十条学生宿舍管理员由学校对外招聘产生,后勤处负责对宿舍管理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

第三十一条学生宿舍管理员负责所辖楼栋的管理和卫生保洁工作。

第三十二条学生宿舍管理员必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接受后勤处的领导。

第三十三条学生宿舍管理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指定位置打卡,不离岗旷工,不迟到早退。特殊情况因事、因病必须提前请假,经后勤处房产管理科科长批准后才能认可。请假经批准后可请人顶班,顶班人报酬由请假人支付。因直系亲属红白喜事请假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未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三十四条对无视工作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旷工者,经教育警告仍不改正,一个月之内旷工3次,或一年旷工累计6次,或一次旷工达两天以上者学校予以辞退。

第三十五条学生宿舍管理员要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来访登记,办好交接班手续。值班期间不得因私事离开岗位到其他楼栋串岗聊天。

第三十六条学生宿舍管理员要做好学生宿舍保洁,按要求每天定时打扫卫生。垃圾在每天14:00之前清理完毕。

第三十七条学生宿舍管理员要保管好楼栋公共财物及水电设施,经常进行巡查,对损坏公共财物现象及时上报,坚决制止。

第三十八条学生宿舍管理员要做好安全防范及房屋、家具、水电设施等登记报修工作。按规定办理学生入住、退房等有关手续。

第三十九条学生宿舍管理员禁止在值班室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十条学生宿舍管理员严禁将学校或学生的财物未经允许擅自变卖给他人,发现一次将以实物金额的10倍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一条学生宿舍管理员服务学生要热情周到,遇事按程序处理,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严禁在工作中和学生发生争执,不允许发生骂人和打架现象。

第四十二条学生宿舍管理员因工作失职或操作不当,造成财产损失或责任事故的,当事人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造成较大影响的,予以辞退。

第四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员工寝室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增强员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识,保障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节约能源,正确使用电器设备,防止发生种类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要求

第二条 所有入住员工必须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人走时要切断一切正在使用中的电器设备,关闭灯具,禁止使用热得快、电褥毯、电炉子、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违者将按酒店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第三条 禁止将电源插座放在床铺上,以免发生电源过热起火,违者将给予50元致100元以上的罚款;请使用酒店配发的电源插座,不得使用伪劣电源产品。

第四条 严禁员工室内烧煮、烹饪食品,禁止私自拉接电线及装接电器,不得使用或存危险及违禁物品,违者没收并按酒店规章制度处理,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

第六条 禁止在宿舍区城内燃放烟花爆竹, 严禁在宿舍内酗酒闹-事、赌博、偷东西、打架及做有伤风化之事,违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过失处分直至终止劳动关系。

第七条 宿舍属公共场所,现金及证件要随身携带,请锁好酒店配臵的贮衣柜,如有物品丢失,酒店可视情况协助调查,但不会负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严禁损坏消防设施,禁止在楼道及其它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的物品。违者将按消防安全法规处理。

第九条 为延长电器设备的使用寿命,正确操作使用酒店所配备的空调、电暖气及其他设备,达到节能效果,同时为了您的安全,严禁随意拆卸空调、电暖气,并注意合理调节室内温度。

第十条 室内所配臵的电器设备上方及表面,严禁放臵物品,禁止用手和身体接触电器,防止水及其它液体进入电气设备内,以免发生短路,电器起火等安全事故。

第十一条 请在使用空调时,夏季室外温度超过30度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功能,空调温度设臵不能低于25度,以26—27度为宜,禁止空调全天连续运转。

第十二条 宿室在无人的情况下,严禁电气设备继续,一经查出将给予直接责任人100元的处罚,对责任不清的由同室人员共同承担处罚。

第十三条 在使用空调电气设备中,请您注意观察设备运转情况,如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处理,对不能处臵的请及时报告宿管员或领班。

第十四条 设备因人为因素造成的空调、电器损坏,经专业人员认定后,由责任人按设备折旧后价格进行赔偿,造成安全事故视情况情节轻重另行处理。在责任不清的情况下,由同室人员共同承担。

第十五条 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与其它酒店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及规定可合并执行。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增强员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识,保障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节约能源,正确使用电器、灶具等,防止发生种类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要求

第一条 所有入住员工必须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入住前学习本管理制度及相关宿舍管理规章,做好防灾、防盗工作。

第二条 入住员工即代表已明确此文规定,并自愿遵守规定。

第三条 人离开宿舍要切断一切正在使用中的电器设备、灯具等;尤其是手机充电器不拔的情况(将没收),易导致“电火灾”。

第四条 禁止使用热得快、电褥毯、电丝炉、自制电器(拖线板)等,违者规定将按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没收设备。

第五条 禁止购买使用劣质不合格的拖线板,更不允许私自将插座改造成拖线板(都将没收),容易有触电、短路、起火的危险。请选用“公牛”等知名品牌的合格拖线板插座,并正确使用。

第六条 禁止将电源插座(拖线板)放在床铺及潮湿地面上,以免发生电源过热短路起火,电击事故,违者将给予50-100元的罚款。建议将拖线板架设上墙,高度在120cm以上,保持干燥、完好。

第七条 选用拖线插座应注意功率范围,禁止将多个大功率电器插在同一线路上同时使用;避免超负荷使用时过热起火。

第八条 严禁员工私拉乱接插座及线路,如必须增设线路请向管-理-员说明情况,联系公司电工进行安装;违反致事故者,追究其完全责任。

第九条 电瓶车充电需由公司统一安装固定的充电插座,严禁私拉乱接插座。

第十条 人长时间外出,宿舍如发现电磁炉、电脑、空调、电扇、电视等设备依旧带电工作;处以30元/次罚款。

第十一条 损坏的`电气设备及发现电线破皮或插座打火熏黑应及时停用并报管-理-员安排人员检修,确认安全或更换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二条 公司门、窗、墙体、设备设施请爱惜使用,损坏将造价赔偿;严禁私凿墙面,攀爬门窗,蛮撬门窗,致事故或失窃,追究其完全责任。

第十三条 国家、公司规定的违禁物品、危化品等严禁带入公司宿舍;违反致事故者,交由公安追究其完全刑事责任(公司免责)。

第十四条 宿舍内老人、小孩应注意看管,尤其不在工厂工作的家眷、探视者发生任何危险公司不负经济及管理责任。

第十五条 宿舍内有煤气灶、瓶的员工,应确保气瓶合格、气管合格,在正规的气站充装。瓶体定期做检测,气管要定期检查氧化、损坏情况(最好1-2年更换)。气瓶阀门和煤气灶开关要及时都关闭,违者处罚50元/次。

第十六条 正确使用蚊香,燃着的蚊香应尽量远离易燃物品,人不在宿舍尽量熄灭蚊香等明火。抽烟者建议不在床上抽烟,使用烟灰缸存烟蒂。烹调食物期间人严禁离开自己宿舍,一切明火使用及火灾隐患事项都必须受控。

第十七条 严禁破坏、挪用、堆堵、盗卖宿舍内安全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安全门、监控等;一经发现核实后严肃处理,甚至移交公安处理。因此导致的事故,追究其完全责任。

第十八条 宿舍人员严禁向窗外或通道上扔、堆杂物、垃圾、烟头等,房内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员将定期监察;责令整改拒不执行者,可处以20-100元处罚,甚至要求其退房。

第十九条 禁止在宿舍区城内燃放烟花爆竹,如燃放需根据当地居委会指定的合法燃放点燃放。如导致事故,公司免责。

第二十条 宿舍严禁黄、赌、毒、酗酒、赌博、盗窃、斗殴等恶性事件,违者视情节严重移交公安处理;必要时终止劳动关系。

第二十一条 宿舍属公共场所,现金及证件最好随身携带,宿舍丢失个人物品,公司可视情节协助调查,但不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宿舍内用水龙头、厕所池、阀门如有跑.冒.滴.漏.堵的情况,应及时告知宿舍管-理-员进行维修更换;避免事故及浪费。

第二十三条 空调使用建议,夏季室外温度超过30度或冬天室外温度低于10度方可开启空调功能,并且不易过冷过热使用空调。宿舍内禁止空调24h连续运转,尤其室内无人时禁止启用空调。

第二十四条 宿舍为公司福利项目之一,无论是否有偿;员工因无条件配合公司进行宿舍管理。对不服从、不执行、不端正的员工无义务提供宿舍,故请住宿者注重自身安全、公共安全,注意宿舍文明。

第二十五条 员工宿舍钥匙严禁私自复制、转借等,更不允许社会人员未经公司批准入住宿舍,由此导致财务失窃,人员事故追究个人刑事责任。钥匙遗失由公司统一复制,搬离宿舍需办理手续并归还钥匙。

第二十六条 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与公司其它宿舍管理规章制度及规定合并互补执行。其他未尽事宜,视情况公司商讨处理。

第三章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一、凡在校住宿的.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排,接受学校的教育。

二、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就寝和起床,保持寝室安静。熄灯铃响后,应立即安静,不准吃东西、讲小话乃至吵闹,不得听广播、录音机、mp3、mp4等,以免影响他人和自己休息。

三、坚持文明用语,培养集体观念,增强组织纪律性,生活上互相关心帮助。不起哄、不打架,不吸烟喝酒,不玩扑克麻将,不赌博。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直至纪律处分的处理。

四、经常保持宿舍和个人清洁,起床后,整理好内务。个人衣、被、鞋、袜要保持整洁,保持室内空气新鲜。不准随地丢弃废物,乱泼污水。不准在寝室里洗漱,乱泼脏水,严禁往窗台、室外扔垃圾或其它东西。

五、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关门锁。注意安全防范,禁止点蜡烛,不私接电灯、电炉、不准使用明火及家电;不在床上跳跃玩耍;就寝时应睡在有护栏的一头。

六、严禁在安全保护措施不具备的情况下踩窗沿和阳台边缘等危险区域晾晒衣物或故意做危险动作,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七、按指定寝室、床位就寝,不准私自换寝,特殊情况应经管理员和班主任批准。不得擅自留他人在寝室内就寝,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八、在上课、自习、做操及集体活动期间不得在寝室逗留,因生病等特殊原因经班主任和管理员同意的除外。

九、注意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不得随意吐痰和乱扔脏物,保持寝室内外整齐清洁,各种生活用品必须排列整齐。主动搞好寝室卫生,每天起床后值日生要打扫寝室内外卫生,人人整理好个人内务,保持室内外整洁卫生,室内外不得乱放、乱挂物品,不乱倒污水。打扫完寝室内外卫生后注意门窗上锁,以防财产失窃。

十、爱护公共财产,不乱钉钉子,不准乱拉铁丝或尼龙绳,不乱写乱画,不涂污墙壁。寝室门锁不得擅自换配,室内物具不得任意搬离。

十一、严禁将火药、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管制刀具或其它威胁人身安全的物品带入寝室。一经发现,除没收物品外还将追究责任。

十二、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寝室长负责本寝室的纪律、卫生、公物保管等工作;安排好值日轮流表;记好寝室日记;每晚就寝前清点人数,并如实向寓管部学生、值周教师或寓管员报告;有义务如实向值周教师或宿舍管理人员报告违纪情况;在上课和学校放假期间,寝室长应指派专人负责关窗、锁门;以身作则,起好带头作用。

十三、熄灯铃响后,无特殊情况不得接听、拨打电话。

十四、值周寝室要按照规定及时彻底打扫公共场所的卫生。

十五、其他:

1、愉快接受寝室长的监督管理,不得有意为难寝室长,逃避责任。

2、遇卫生大扫除,当天值日生要积极参加,服从安排,相互协作,顾全大局,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生的寝室生活行为,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规定。

1、任何人未经管理员批准不得擅自调换寝室和床位。

2、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外出住宿,上课期间不得随意回寝室。

3、寝室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寝室长全面负责该寝室的纪律、卫生和财产的管理,如安排落实清洁卫生值日、记载寝室考勤、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对该寝室成员管理,寝室长必须率先垂范、公平公正,对寝室成员热情关心、严格要求。

4、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寝室,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寝室;各寝室的学生不得互窜寝室,如因事需要,必须经管理员批准。

6、管理员对学生寝室的管理责任:维护寝室正常秩序,指导寝室长工作,教育、督促学生遵守寝室制度,处理偶发事件,做好各种考核记载,及时联系班主任。

二、作息制度。

1、按时就寝:就寝铃响后,不讲话,不吃东西,不得随便出入寝室,不准在寝室和走廊上高声喧哗、嬉笑打闹,不做与就寝无关的事情;下晚自习后,迅速回寝室洗漱,做好晚寝准备。

2、起床铃响后,不睡懒觉,迅速起床洗漱、理好床铺、准备上课。

三、寝室内务要求。

1、寝室内物品的摆放要求:床上被子的'叠放要四棱上线成豆腐型,床单(席子)、枕头和枕巾不皱乱,床垫不外露,小件生活用品(水杯、牙膏、牙刷等)统一放齐在阳台处桌面上,鞋子和洗脸盆放在桌下,水桶齐放在卫生间水龙头下并随时装满水,毛巾整齐晾挂阳台墙上。

3、保持寝室内、外和卫生间的清洁卫生:每天打扫两次(中餐和晚餐后);不随地吐痰,不在寝室内用餐,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涂乱画,不向窗外、楼下和走廊上倒水、扔垃圾等。

2、防火灾:严禁吸烟和自带火种;不得在寝室内、走廊上生火燃烧杂物;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燃点蜡烛;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

3、防事故:严禁私接电器,严禁攀爬走廊和楼道护栏,严禁在床上蹦跳、打闹;住上床的学生要小心谨慎,不得跳跃上下。

五、公物保护。

1、节约用电、用水,人离关灯断流;

2、爱护寝室内的寝具和设备设施,不得擅自卸、拆装各种设备实施;

3、进出时,轻手关门,禁止擂、撞、踢门;不得多人共床损坏床位;

4、不得在寝室内乱写、乱画、乱贴;

5、损坏公物,照价赔赏;破坏公物,加倍赔赏。

六、附则。

1、以上各规章制度,各寝室相关人员务必遵照执行,如因不遵守制度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者自负。

2、本规则自20xx年5月7日开始执行。

寝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

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使用电脑的人员需至hrm部登记,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

5.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6.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7.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8.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一、宿舍管理制度

1、每位养护工人配置床位一个,被褥等生活用品员工自备。

2、养护工人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养护工人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

3、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工人有意见或有矛盾而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时,要报队长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醉酒闹-事,晚上22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4、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损坏(浪费)公物按价赔偿。

5、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各人床铺要摆放整齐。

6、所有探视工人的亲属不得在宿舍内留宿。 探访时间:18:00时至22:00时。

7、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治安管理条例,严禁在公园范围内搞赌博、嫖娼、吸毒等违法乱纪活动。一经发现,作开除处理并上报公安机关。

8、离职退床时,必须到队长处办理相关离职手续,退回公司所发的一切工具及物品,遗失则照价赔偿。

9、宿舍房内卫生管理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10、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内的养护工人负责,实行轮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当天清扫房间卫生者,可找同房间的另一人顶替),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

1、自觉遵守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得堆放杂物。

2、宿舍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物品,不准饲养家禽及宠物,不准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

3、宿舍内不准使用煤气,不准使用明火,做饭要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安全的电磁炉、电饭煲,并要报队长处登记后方可使用,不准私自用电热丝等易漏电、易引发安全事故的用电产品。

4、人离熄灯,切断电源。

5、宿舍内严禁吸烟、禁止在员工宿舍范围内燃放烟花鞭炮。

6、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防盗防火。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为了给学校住校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卫生、文明的休息环境,确保学生的人生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一、遵守寝室纪律,不大声喧哗、不吵闹,按时作息,养成科学、文明的生活习惯。

二、寝室内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不得随意乱接电线,乱接电灯,禁用“热得快”、“取暖器”等。严禁在寝室点蜡烛看书,不得焚烧废纸。点蚊香时应注意蚊香摆放位置,确保安全。

三、寝室内要注意防火、防盗,人走时门要及时上锁,贵重物品钱物要妥善保管,现金尽可能存放在银行。

四、严禁私自留宿外人,不准在走廊上玩篮球和足球。

五、不准在寝室内摸高、跳台阶,不准在床上蹦跳,不准在寝室内打闹。

六、不准在寝室内赌博、抽烟、喝酒猜拳,不准玩扑克。禁止传阅淫秽书刊以及其它淫秽物品。禁止搞迷信等不健康活动。

七、严禁夜不归宿,请假一定要由班主任批准,凡未经准假者私自外出,一律按夜不归宿处理。

八、不得向窗外乱扔杂物,吐痰,不得在墙上乱涂、乱写、乱张贴。

九、爱护寝室设施,不得损坏灯具、开关、水龙头、玻璃等物品。寝室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向总务处申请报修。

十、每天搞好寝室卫生和内务整理,积极配合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

十、双休日留校住宿,必须由班主任批准,周六下午4:00钟报寝室管理员处。留宿者必须在晚上7:00钟回寝室,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有一个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让学生有充沛的精力,全心投入到学习中去,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管理的要求,特对学生寝室的管理作如下规定,每一位学生必须遵守:

1、学生必须爱护寝室内的各种公物,若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2、讲究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得将瓜果皮和纸屑带入寝室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关水、关电,不浪费。

4、室内物品摆放、床铺整理等必须按要求,做到整齐有序,保持整洁。

5、严禁将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寝室,无班主任认可不得将物件拿出寝室。

6、上下楼梯注意安全,不得在床铺上打闹,不准在寝室内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7、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

8、按照指定的寝室、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寝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工作,防止发生用电事故,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校园,本着“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公安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28号)令,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住宿、生活和学习的公共场所,更是人员密度极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和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全体学生应牢固树立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意识,自觉学习和掌握用电常识,做到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

第二条  全体学生应爱护用电设施,如发现电线损坏、裸露、漏电等现象,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辅导员。

第三条  任何学生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区域私自拆接电源;不得私自安装灯头、增设供电设施及供电线路;不得拆修配电设施等。

第四条  学生合理使用电器时,应自觉做到:

1、  各类电器应为正规厂家生产、质量合格,且处于安全使用期限内。

2、  学生离开宿舍应及时关闭相应电源,不得在无人使用时让电器处于通电或待机状态,养成安全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

第五条  禁止使用假冒伪劣电器、无国家强制性3c安全认证标志或者有故障的.电器产品;任何学生不得擅自接触配电设施或将照明灯头、电源接口移近易燃物(蚊帐、棉质、纸质物品等)使用。

第六条  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热炉、电炒锅、电熨斗、微波炉、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器、电烘干机、电热水器、电榨汁机以及其它可能导致超负荷用电、安全系数较低,以及与宿舍功能不相适应、妨碍水电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电器。

第七条  学生使用空调、饮水机实行申请准入制度,由学工处、宿舍管理中心核准并登记备案。

第八条 为节约用电,合理使用空调。夏季气温超过30℃,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冬季气温低于0℃,方可开启空调取暖;注意对空调的维护,有异常迅速报修,不得私自打开壳或者拆卸空调机件;雷雨天气应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空调电源插座为空调专用,严禁插接使用其它电器;落实空调使用管理责任制,谁安装、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

第九条  学生宿舍用电设施的维护和维修由后勤处负责。学生发现宿舍的用电设施有损坏后应主动、及时向后勤处申报维修;后勤处接到申报后应立即安排人员完成维修。

第十条        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的常规管理和督查

1各系应将学生安全用电行为的教育、管理工作列入学生日常安全教育范畴,定期采用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同时要重视学生安全员、宿舍长的培训,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2 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由系辅导员、宿舍管-理-员和学生宿舍安全员、宿舍长共同管理,保卫处、学工处、负责组织督查,督查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进入学生宿舍进行安全用电检查。

3 各楼宿舍管-理-员、各系各年级宿舍学生安全员、宿舍长,应对违规电器认真检查,一旦发现,立即报告辅导员;保卫处、学工处、系书记和辅导员应根据宿舍管-理-员、学生安全员和宿舍长的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使用违规电器的行为。

第十一条  学生违规使用电器的处罚

1 凡违反本规定第二、四条者初次给予通报批评,再次违反处以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十二条  在宿舍内发现禁止性电器设备,无论正在使用与否,无论新旧、好坏,一律没收并由各系代管。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宿舍用电,本着安全、节约、自觉管理的原则,树立安全用电的观念,努力养成节约的生活习惯。

1、树立安全观念,了解有关的用电常识,熟知所使用电器的性能。要爱护宿舍内的一切用电设备,禁止使用电磁炉、电炉、热得快及“三无电器”产品等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源。

2、增强安全、节约意识。做到人离宿舍,必须将所有用电设备全部切掉电源方可离开。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3、为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经常检查电器及用电线路,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总务处汇报,由专人及时处理。

4、总务处将会同政教处不定期检查。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1、学生必须爱护寝室内的各种公物,若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2、讲究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得将瓜果皮和纸屑带入寝室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关水、关电,不浪费。

4、室内物品摆放、床铺整理等必须按要求,做到整齐有序,保持整洁。

5、严禁将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寝室,无班主任认可不得将物件拿出寝室。

6、上下楼梯注意安全,不得在床铺上打闹,不准在寝室内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7、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

8、按照指定的寝室、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同时,为了完善寝室管理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寝室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为同学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针对教师和生活阿姨,制定本制度。

每一位负责老师职责:

1、开学时,班主任老师按照男女分层休息的原则编排学生床位。

2、午休铃声前,有序组织学生上厕所,同时检查学生是否将危险物品、水果零食带入寝室。

3、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学生有序的、安静的带入寝室午休。

4、关注学生上下楼梯安全,保证寝室内上下不拥挤。

5、午休期间,负责老师自己不得睡在孩子的铺位上,不得与孩子同寝,必须负责巡视、守候孩子午休,保障孩子安全。保持寝室内的肃静,严禁学生在寝室和走廊喧哗、打闹、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6、严禁在寝室私接电源,禁止使用电褥子、酒精炉、蜡烛等取暖设施或燃烧杂物等。

7、午休结束后,按照寝室内务规范要求,督促学生将被褥、物品摆放整齐,安全有序组织学生离开寝室回班级上课。

8、教育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进入寝室玩耍。

每一位生活阿姨职责:

1、每个寝室由一位生活阿姨负责寝室事务。学生起床后将寝室卫生打扫好,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寝室卫生。

2、寝室钥匙在值班室由张昆莺统一管理,保障学生就寝休息时开好门窗。

3、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寝室没人时要锁好门。

4、严禁在寝室私接电源,禁止使用电褥子、酒精炉、蜡烛等取暖设施或燃烧杂物等。

5、定期晾晒席子,定期做好消毒工作。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休息场所,必须保持良好的生活氛围和安静、整洁的环境,维护学习、生活的正常秩序,养成温文尔雅的生活习惯。特拟定以下管理条例,希望各位同学共同遵守。

一、凡在校住宿的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排,接受学校的教育。

二、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就寝和起床,保持寝室安静。熄灯铃响后,应立即安静,不准吃东西、讲小话乃至吵闹,不得听广播、录音机、mp3、mp4等,以免影响他人和自己休息。

三、坚持文明用语,培养集体观念,增强组织纪律性,生活上互相关心帮助。不起哄、不打架,不吸烟喝酒,不玩扑克麻将,不赌博。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直至纪律处分的处理。

四、经常保持宿舍和个人清洁,起床后,整理好内务。个人衣、被、鞋、袜要保持整洁,保持室内空气新鲜。不准随地丢弃废物,乱泼污水。不准在寝室里洗漱,乱泼脏水,严禁往窗台、室外扔垃圾或其它东西。

五、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关门锁。注意安全防范,禁止点蜡烛,不私接电灯、电炉、不准使用明火及家电;不在床上跳跃玩耍;就寝时应睡在有护栏的一头。

六、严禁在安全保护措施不具备的情况下踩窗沿和阳台边缘等危险区域晾晒衣物或故意做危险动作,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七、按指定寝室、床位就寝,不准私自换寝,特殊情况应经管理员和班主任批准。不得擅自留他人在寝室内就寝,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八、在上课、自习、做操及集体活动期间不得在寝室逗留,因生病等特殊原因经班主任和管理员同意的除外。

九、注意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不得随意吐痰和乱扔脏物,保持寝室内外整齐清洁,各种生活用品必须排列整齐。主动搞好寝室卫生,每天起床后值日生要打扫寝室内外卫生,人人整理好个人内务,保持室内外整洁卫生,室内外不得乱放、乱挂物品,不乱倒污水。打扫完寝室内外卫生后注意门窗上锁,以防财产失窃。

十、爱护公共财产,不乱钉钉子,不准乱拉铁丝或尼龙绳,不乱写乱画,不涂污墙壁。寝室门锁不得擅自换配,室内物具不得任意搬离。

十一、严禁将火药、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管制刀具或其它威胁人身安全的物品带入寝室。一经发现,除没收物品外还将追究责任。

十二、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寝室长负责本寝室的纪律、卫生、公物保管等工作;安排好值日轮流表;记好寝室日记;每晚就寝前清点人数,并如实向寓管部学生、值周教师或寓管员报告;有义务如实向值周教师或宿舍管理人员报告违纪情况;在上课和学校放假期间,寝室长应指派专人负责关窗、锁门;以身作则,起好带头作用。

十三、熄灯铃响后,无特殊情况不得接听、拨打电话。

十四、值周寝室要按照规定及时彻底打扫公共场所的卫生。

十五、其他:

1、愉快接受寝室长的监督管理,不得有意为难寝室长,逃避责任。

2、遇卫生大扫除,当天值日生要积极参加,服从安排,相互协作,顾全大局,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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