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选14篇)

时间:2023-12-04 19:39:11 作者:LZ文人

工作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了解工作的目标和要求,以及相关的资源和条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民关注消防,生命安全至上”为主题,以实施构筑“防火墙”工程和消防宣传“五进”为载体,结合我区冬季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配合全区冬防工作的开展,着力开展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大众化、普及化、全员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公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为我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区长助理、公安分局局长王名为组长,公安分局副局长李晨为副组长,消防大队全体为成员的“119”消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10月23日至11月22日。

1.10月23日至11月9日,消防大队要对辖区所有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彻底排查,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立即要求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确保辖区消防安全。检查期间,要结合新《消防条例》颁布实施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对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组织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强力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

2.11月9日上午9时在街两侧举办大型防火宣传活动,各单位出宣传车、板报(2块以上)、标语、彩旗等多种形式,此次宣传活动列入年终责任状兑现评比,如不参加宣传一票否决。

消防大队要开展一次消防宣传车队下乡宣传活动。活动期间,要结合“防火墙”工程建设和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充分发动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志愿者服务队、社会团体、各类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等多种宣传力量作用,最大限度地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扩大社会各界的参与面和消防宣传覆盖面。

3.11月10日至11月22日期间,要集中开展一次以“全民关注消防,生命安全至上”为主题的消防宣传“五进”大走访活动。组织各类消防宣传队伍深入到社区、林场、农村,学校、敬老院、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重点单位场所开展宣传;组织消防志愿者深入企业、社区、农村、学校,深入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物资集中场所等单位场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19前夕,围绕“全民关注消防,生命安全至上”的主题,举行具有区域特点的消防宣传进家庭活动。我区印制一批家庭防火宣传单,并通过社区发放到全区每个家庭。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119”消防月宣传活动作为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除重大火灾隐患、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冬季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认真研究、迅速部署,切实把“119”消防宣传活动作为当前消防工作的重点之一,摆上重要位置来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力争把“119”消防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积极组织宣传,确保宣传效果。为保证宣传效果,提升影响力,各单位要立即开展宣传活动筹备工作,板报(2块以上)、标语、彩旗等多种形式,要紧密结合消防工作形势,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有感染力,宣传性强。

消防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深化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杜绝矿山事故的发生。具体目标有:

(一)实现矿山安全无事故。

(二)露天矿山开采工艺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开采高度在5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全部实施台阶式开采,其它的露天矿山也必须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并按照开采设计要求控制台阶高度;应用中深孔爆破的露天矿山(条块石除外)的比例达到100%;矿山破碎系统安全防护装置进一步完善;配备、使用液压破碎机,杜绝二次爆破现象。

(三)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继续提高。所有的矿山企业全部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矿山企业基本技术资料比较完善,安全台帐记录及时、内容详细、规范清楚。

二、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开展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重点。

加强对重点隐患的排查与整治。今年重点排查与整治的隐患是:

1、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和“一面坡”开采;

2、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违章开采;

3、矿山破碎系统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善;

四、工作安排。

矿山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等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安监部门负责督查指导,并对企业存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一)矿山企业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1、矿山企业除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外,每季度须对照事故隐患排查表(见附件1)和有关安全规程、标准的要求,开展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第一次排查须在3月底前完成。

2、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落实整改。

3、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生产技术。

4、每季度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书面报送一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按照《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责任制,加强现场管理、技术管理、劳动组织和安全培训。

6、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台帐。

(二)安监部门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各级安监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和属地监管的原则,对监管的企业完成以下工作:

1、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以及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

2、督促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或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3、对矿山是否具有《开采设计》或《开采方案》,以及有没有通过审查批复进行检查。

4、对矿山采矿方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的,督促其完成整改。

5、对矿山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没有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的,督促其完成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6、市安监局每季度开展一次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一是明确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中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必须自觉履行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必须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在隐患整改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实施停产整改。

二是明确整治工作中各级安监部门的监管责任,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并结合上下级的工作分工,共同督促好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

(二)抓好落实。各地要按照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阶段工作的落实。制订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专项整治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要求与实施计划。对重点隐患的整治,要将整治目标、整治时间、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积极争取相关部门配合,加大隐患排查治理与整治工作力度。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要积极争取公安、国土、工商、监察等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形成治理合力,加大工作力度。

(四)强化隐患排查与整治过程中的执法工作,提高整治成效。各地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中,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查处;对整改到期后仍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无力整改的矿山,要及时依法予以关闭;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无证非法开采、越界开采、违法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等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查处。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办事处成立街道商场、市场、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武装部长派出所治安大队副队长任副组长,街道安监办人员、各科所长、各社区(村)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李红达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对商场、市场、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对辖区商场、市场、沿街门店全部排查一遍,彻底澄清底数,坚决整治消防设施不足、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道、违规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违规使用电气焊明火作业等行为。通过专项治理,排查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整治一批消防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隐患的商场、市场,确保商场、市场、沿街门店从根本上增强火灾抗御能力,确保商场、市场、沿街门店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有效预防亡人火灾,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

(一)组织商场市场自查整改。各社区(村)要组织商场、市场的管理单位和沿街门店商户全面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活动。商场、市场管理单位和沿街商户要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改正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停业整改危险部位(区域)。

(二)全面开展拉网排查。各社区(村)要深入辖区商场、市场、沿街门店内部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登记造册。要发动巡防队员、保安人员等基层消防力量开展不间断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占用消防车道、堵塞疏散通道、违规动用明火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三)坚持部门联动。办事处将组织消防、派出所、安监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商场、市场、沿街门店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综合治理,集中清剿火灾隐患。

(四)政府开展督导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办事处将对各社区(村)工作开展情况和依法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凡发现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凡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凡发现因排查整治不到位而造成较大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的;办事处将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依纪,顶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一)商场、市场、沿街门店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职责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商场、市场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保持畅通,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牌等障碍物全部拆除。

(三)商场、市场内每个商户和沿街门店要配置2具灭火器、1个红水桶、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不少于1具。商场、市场室内消火栓应配齐水带、水枪,消火栓、灭火器及自动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有效且无被遮挡或挪作他用。并经常组织商户开展灭火、逃生应急演练活动。

(四)在场所内要设置警示性、禁止性等消防宣传标识,设置消防疏散指示标识。从业人员要掌握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开展消防宣传培训能力。

(五)用火、用电管理规范,无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六)留宿值班人员不超过2人,且住宿与生产、经营部分之间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社区(村)务必要深刻汲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汲取切实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辖区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动员一切力量,穷尽一切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统筹兼顾,狠抓落实。各社区(村)务必要将商场、市场、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深入排查整治商场、市场、沿街门店火灾隐患,务求做到火灾隐患有人检查、有人整改、有人跟踪落实,切实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

(三)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凡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商场、市场、沿街门店内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专项治理期间,各单位要及时上报信息,并认真填写《商场、市场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和《三官庙办事处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每周三下午15时前上报街道安监办。专项治理结束后,各社区(村)要认真进行总结,上报工作总结,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市政府领导进一步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工业厂房、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众自防自救能力,构筑和谐消防环境。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

1、工业厂房。

2、公众聚集场所;。

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

工业厂房排查整治重点:

1、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

2、是否存在违法建设问题;。

3、厂区消防水源、消防车道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消防设施是否完整有效,消防疏散条件是否达到要求;。

5、生产车间与仓库是否分隔到位,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作为仓库使用的现象。

公众聚集场所排查整治重点:

3、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场所内是否设置员工宿舍;。

5、场所内的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易燃易爆场所排查整治重点:

1、是否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生产、储存、经营许可证;。

2、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此次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各村(居)、镇直镇办有关单位为责任单位组织实施。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实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2日至3月3日)。各村(居)要按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结合当地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突出问题,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要召集下属企业负责人和企业法人代表,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督促下属企业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3月3日至20xx年3月20日)。各村(居)、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对本辖区范围内拉网式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整治到位。排查过程中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基层基础作用,加强与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武警边防所的配合,对辖区范围内的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并登记造册,对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逐一予以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督促指导隐患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监控。

(三)督查验收阶段(20xx年3月20日至20xx年4月1日)。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将组织督查组到各村(居)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中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各村(居)、有关单位对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改汇总情况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消防安全隐患的重点区域(部位)、企业(单位)进行抽查、暗访。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镇直镇办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把整治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村(居)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镇直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所属单位、系统积极配合各村(居)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注重实效,落实责任。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把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针对当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积极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加以治理。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严格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加强宣传,发动群众。各村(居)、有关单位要积极利用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既要宣传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开展排查治理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效果,又要曝光一批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反面典型;教育和引导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努力营造追查隐患抓整治的浓厚氛围。要督促企业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要精心组织,确保培训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到位”。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等要接受由公安消防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培训,重点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变化时,企业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四)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治信息报送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信息报送工作,每月向镇安全管理办公室上报隐患排查整治台帐。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我校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切实维护我校稳定的消防安全形势,根据区府办《关于印发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15]132号)和巴南区教育委员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我校组织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及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有效落实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校园消防安全网格管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扎实推进师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充分发挥师生员工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狠抓火灾隐患的整改落实,提高我校火灾防控的能力,切实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学校各项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组长:耿肃。

副组长:王光华。

成员:其他行政成员、班主任、生活管理教师和全体保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学期的消防安全工作。

王光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

1.抓好班级及校舍食堂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各班级及食堂宿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本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上的职责分工,并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学校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活动,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消防工作新机制。重点部位要坚持每周检查、巡查,并建立周查记录。

3.加强学校消防建设,提高抵御火灾的能力.

4.加强执勤,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

学校要针对夏季火灾的特点,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师生员工了解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材料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四、具体措施及时间安排:

2.各校根据所学知识自查消防隐患;。

3.利用安全教育课及学生大会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七月至八月:

1.各班级组织老师到学生家庭走访,教育学生正确使用火种;。

2.无成人陪伴不接触明火;。

3.做好暑假值班工作,防止因用电线路老化引发电失火。

1.组织新生进行了宿舍内防火逃生应急演练并对师生进行教学楼防火逃生应急演练;。

五、工作要求:

1.校长为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高度认识夏季消防工作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全力以赴做好夏季的消防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工协作、责任到人。

2.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校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根据消防工作履职情况,要作为责任人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要对的防火工作站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对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学校要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按照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本责任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与合作单位要做到积极协助,密切配合,凝聚合力,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4.学校要坚持每周自查制度。在开展防火检查时,要做到检查一。

处、登记一处,各责任人应将消防工作情况,每月底及时进行一次阶段性的总结,检查的情况及时通报和整改。

5.学校将于6月10日前拟定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方案,9月12日前向区教委上报工作总结。

消防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积极做好我院治安防范工作,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任务,维护政治秩序、治安秩序稳定,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工作正常进行,依照市卫生局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我院x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此责任状。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安全稳定。以创建“平安医院”为重点,建立并落实维护我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立群防群治体系。加强我院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强化治安管理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种不稳定与不安全因素,开拓进取,努力工作,实现全年无违法犯罪,无重大刑事案件,无治安灾害事故,无重大事故隐患,无非法组织,无集体上访和无政治事件发生。

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制。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坚决贯彻“第一要齐抓发展,第一责任保稳定”的要求,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制。

三、努力探索稳定安全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完善维护我院稳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预案、措施、目标责任制。加强形势政策教育,积极引导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法制、院纪院规教育。立足积极预防的思想,正确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防止各类矛盾激化,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把稳定工作与本单位中心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处理好我院整体稳定安全和改革发展的关系,做好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我院内部治安、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五、完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消除安全稳定工作上和制度落实上的盲点与漏洞,落实“防火”、“防盗”、“防事故”、“防毒”、“防爆炸”、“防恐怖”等六防工作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值班制度,防止发生内部财产被盗现象。

六、加强对职工的法制教育工作。职工要定期进行防火、防盗、防侵害、防交通事故的治安交通安全的法规常识教育,使安全教育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突发事件中的自救能力。要防止不法分子进行煽动宣传、反动、黄色淫秽、封建迷信等有害内容。

七、加强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加强对职工宿舍防火、防盗等安全,严禁乱接电源和使用违章电器,加强个人的现金及贵重物品管理,不得乱存乱放。培训职工宿舍应根据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防范管理措施。

八、认真做好食品卫生、疾病防控工作。食堂要严格遵守,认真落实《食品卫生法》等法律,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严防各种食源疾病的发生,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要确保职工用水、用餐的卫生与安全,确保职工的身心健康。

九、加强消防管理,防止火灾发生。消防管理要贯彻“防消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加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坚持对义务消防员、重要部位工作人员的消防知识、消防意识的培训和教育;检查消防隐患,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消防通道畅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十、加强我院交通安全管理。教职工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职工外出要注意交通安全,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十一、加强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采取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

十二、认真做好信访和内部矛盾化解工作。做好信息调研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和由于改革、家庭矛盾等造成思想偏激,矛盾易于激化的人员,要认真及时地做好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矛盾和问题,防止因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

十三、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以及事故报送制度。建立信息收集、处理和上报系统,完善稳定安全工作信息收集机制。

十四、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政治影响的直接责任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触犯刑律的,依法予以追究。

十五、此目标责任书由领导与职工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由签字双方分别保存备查。

领导签字(盖章):职工签字:

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根据武安委20xx(5)号文件的统一部署,我校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大宣传,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校园火灾防控和火灾逃生自救能力,防止校园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学校校园稳定安全。

1、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陈纯华

副组长:伍兴春

成员:罗军袁昌贵彭华冯延林各班主任

2、成立应急疏散演练领导小组

组长:陈纯华

副组长:伍兴春

成员:罗军、冯延林、袁昌贵、彭华

职责:布置本校开展演练工作。

1.学校安办要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

2.安办负责对师生疏散演练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学校应急处置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3.对于消防安全自查中发现的隐患,立即进行自查自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安全目标管理。

2.继续推进“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学校宣传工作优势,利用毕业典礼、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开学典礼、学校宣传橱窗、黑板报、红领巾广播站、国旗下讲话、晨间活动等对学生、家长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全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以“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将消防教育纳入综合实践课教学内容,结合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每个学生与家长一起制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并动员家长开展家庭成员火灾逃生演练。

4.组织全校师生进行一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

1.进行一次学生家庭火灾逃生预案进行一次筛选,将切实可行的预案进行宣传和表扬。

2.安办将消防安全检查的资料加以汇总,由安办主任黄燕飞具体负责。

3.有关消防安全教育的材料由各班班主任收集、汇总后交安办。

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整治的工作部署,保障全市学校消防安全和疫情防控大局稳定,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学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在市教育局领导下,进一步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加强火灾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全市教育系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自查自改(20**年5月15日至25日)。

各校(园)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做到拉网式、全覆盖、不留死角。对查出的隐患无法立行立改的要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督导检查(20**年5月26日至6月10日)。

教育局将协调消防救援大队组成专项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学校消防安全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单位,督促落实整改。

(三)巩固提升(20**年6月11日至6月15日)。

教育局将对学校的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问题隐患较突出、整改工作不到位和出现“反弹”的情况,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

全面整治全市学校涉及到的教室、实验室、危化品仓库、宿舍楼、配电室、控制室、锅炉房、食堂、餐厅、施工工地、多媒体教室、体育场、物资仓库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具体内容:

(一)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未依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单位重点岗位、重点工种人员消防职责不清。

(二)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隐患,未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学生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

(四)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等自动消防设施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被圈占、埋压。灭火器过期或不能正常使用。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能满足火灾扑救要求。

(六)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指示标志不能正常工作。在门窗上设置宣传品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七)违规设置“多合一”场所。办公、教学、住宿与仓库合用场所设置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储存建筑内;设置在三级及以下耐火等级的建筑内;设置在仓库内;设置在建筑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内;设置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且不符合消防技术要求。

(八)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禁止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即不准“进楼入户”;禁止停放在有人员居住的场所,即严禁“人车同屋”;电动自行车停放周围禁止存放易燃可燃物;严禁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杜绝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问题。

(九)易燃易爆单位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多合一”楼舍超量存放易燃易爆材料。

(十)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未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学校教职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近年来,全国各地火灾事故接连发生,影响广泛,教训深刻。各校(园)务必以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消除麻痹大意思想和畏难情绪,进一步落实学校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认真推进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周密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各校(园)要按照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整治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排查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切实做到“全覆盖、不漏项、重实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出现反弹。

(三)严肃纪律,加强宣传防范。要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纪律,对工作开展不主动、隐患排查不及时、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约谈、问责。凡发生亡人火灾达到“两案”立案标准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予以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要广泛宣传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们的安全意识,确保发动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请各校(园)于20**年5月26日前报送学校消防安全自查情况报告,包括排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及措施,数据要准确,措施要具体。

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省委书记孙志刚、省长谌贻琴等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20xx年7月24日全省安全生产专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交安委〔20xx〕8号)文件精神为指导,统筹安排《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迎大庆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黔交安〔20xx〕11号)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突出行业重点领域,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可靠安全保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为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厅“百日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安全监督处,负责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百日行动”的总体安排,跟踪督促、收集整理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20xx年8月20日至11月28日。

(一)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牵头单位:省道运局,责任单位:厅运输处、厅安监处)。

1.加强长途客运班线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长途客运班线(特别是800公里以上的)所属企业、省际旅游包车企业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情况,推动安全隐患大、不能提供连续服务的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退出市场;严格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申领和使用,严肃查处异地经营、不按照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越许可事项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动态监控平台运行、超速和疲劳驾驶处置,以及凌晨2-5时的长途客运线路接驳运输开展情况(含属地接驳点运行及其接驳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省际旅游包车车辆技术状况管理,以及与旅行社等协作开展旅客行李物品安检情况。

2.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排查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未按要求配备安全附件、罐体壁厚不达标情况,强化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等高危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全面排查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聚集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动态监控及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和教育培训管理情况,做好区域间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政策衔接,强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管理。

3.加强城市客运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城市公交车辆通行防护基础设施不足的跨江桥隧、临崖路段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培训情况,“百日行动”结束后,新增车辆防护隔离设施安装率达到100%,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率达到100%。重点检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运营安全风险数据库和隐患排查手册制定和执行情况,特别是大客流、关键设施设备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防止隐患升级、风险失控。

(二)水路运输。(牵头单位:省地方海事局,责任单位:厅航务处、厅安监处)。

4.加强水路客运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航运企业、客运码头运营及船舶技术状况、船员实操能力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内河及两岸水路客运经营者经营资质,航运公司安全管理,遵守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要求等情况,按规定严格登船车辆、旅客安检查危和身份实名查验,依法查处涉嫌非法夹带、瞒报、漏报危险货物的行为;加大客船安全、消防、救生设备安检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及违反航行和停泊规定的行为,整治船舶超载、配员不足、船员疲劳驾驶等问题。

5.加强水路危险货物运输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危险货物运输船舶装卸、洗舱等作业及消防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航运企业安全管理、危化品申报、船员持证、污染物防治,以及内河危化品禁运目录执行情况;依法查处涉嫌非法夹带、瞒报、漏报危险货物及排放危险化学品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国内水路运输“挂靠”经营和船舶管理公司“代而不管”等违法行为。

6.加强航道和通航建筑物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航道通航尺度维护、通航水域导助航标志配备及通航秩序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桥区航道维护、桥涵警示标志及航标设置,通航建筑物和航运枢纽运行安全管理,以及大型船舶通过桥梁和水上安全监管情况,严厉查处桥区、坝区等重点水域船舶不按规定航路航行、违章追越等航行行为。

(三)公路路网运营。(牵头单位:省高管局、省公路局,责任单位:厅安监处、厅建管处)。

7.加强在役桥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在役桥梁垮塌、在役隧道透水、坍塌及有害气体浓度超标、照明通风和标志不全等安全风险隐患,国省干道和县乡道穿越城镇成为交通要道的桥隧风险隐患排查率达到100%,存在重大风险的应立即落实有效管控措施,存在重大隐患的应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短时不能消除的,应配合公安部门强制实施交通管制措施。

8.加强农村公路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百日行动”结束后,年度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累计完成4000公里。重点排查治理路面宽度不达标、缺少标识标线、路面病害及临崖临水、急弯、高边坡路段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实施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加宽工程。

9.加强长陡下坡等重点路段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长陡下坡路段标志标线、安全护栏、避险车道等相关附属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加强路面巡查和养护,强化路网运行监控,配合公安部门强化节假日等高峰时段车辆通行管控。

(四)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牵头单位:省交通质监局,责任单位:厅建管处、厅安监处)。

10.加强公路工程施工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工程施工穿越岩溶发育区、高风险断层、沙层、采空区、高地应力或软弱围岩、滑坡体、高瓦斯或瓦斯突出等工程地质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施工技术交底和按照方案组织施工情况;桥梁、隧道、高边坡、深基坑、临边临水、交叉施工等作业和龙门吊、架桥机等大型施工机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管理;汛期雨季施工现场作业、生活驻地设置等情况。

(五)防灾减灾。(牵头单位:厅建管处,责任单位:厅安监处、厅属各有关单位)。

11.加强极端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交通基础设施、运输工具、工程项目防抗暴雨、冰冻、浓雾(霾)、突风、洪水、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极端自然灾害安全风险隐患。协同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灾害预报预警和灾害风险评估,严格落实交通管控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应果断采取措施,停止运输或生产经营作业。按规定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积极开展应急工作视频调度,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相应成立“百日行动”领导机构,认真制定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工作保障,确保行动“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将“百日行动”与《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交安〔20xx〕6号)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迎大庆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黔交安〔20xx〕11号)的有关安排部署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七项行动及各领域已部署开展的专项整治有机结合,与国庆70周年、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等重大活动安全保障相结合,加强行业内部以及与其他行业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畅通信息传递和共享渠道,深化协作联动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大工作力度。要系统梳理、深入分析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各地区、各单位要在9月1日前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重大隐患台账,制定有效防范和治理措施,并同步建立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实现重大风险可控、重大隐患清零。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并计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

(四)严格督办考核。各地要加强“百日行动”的跟踪督办,掌握“百日行动”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厅将结合迎大庆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导。

(五)及时报送信息。请各单位于8月25日前将“百日行动”方案、每月29日前将“百日行动”进展情况报厅安委办。

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关于开展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及《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经研究决定,在公司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对公司各生产单位进行全面的消防检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仓库、职工宿舍、人员聚集场所、罐区、成品库的检查。

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消防器材、设施是否配置到位,是否完好有效(主要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相应的灭火剂、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是否按要求委托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全面检测、维保,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消防栓是否有埋压、圈占情况等。

现场消防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重点部位有无违章动火、动火监护是否到位,有无违规使用明火,重点工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机动车辆进入防爆区域时是否采取防火措施,危险物品的储存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重点部位人员对消防器材(灭火器、空气呼吸器)使用是否熟练,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加强对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明确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开展好隐患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二)重点深入、细致排查。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做到不留死角。要全面发动,严密组织,彻底排查,找出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隐患整改、信息反馈。要对查出的隐患认真整改,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以广告公司、渣土车队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隐患为核心,以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

为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责任股室(中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执法股),具体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一)检查机制。

1、广告公司、渣土车队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隐患排查的行业标准,进行分级分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个月向各执法中队报送1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行闭环管理。

2、各执法中队要定期组织常态化督促检查。各执法中队要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检查,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现场核查,及时发现和掌控各种隐患。

3、各执法中队对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依法以书面形式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排除和整改,并建立信息管理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报请局主要领导亲自挂牌督办,一般事故隐患要由各执法中队指定专人共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位。

(二)考核机制。

1、广告公司、渣土车队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对隐患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上报,并接受管理部门的考核、指导和监督。

2、各执法中队要将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现安全隐患排查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约谈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开展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形成记录,进行存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覆盖和无缝化管理。

3、我局领导小组将于每季度对各执法中队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专项通报。并将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严格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考核不达标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通报、严肃处理;对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奖励。

(三)培训机制。

1、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各执法中队应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实行分类指导和差异性监管,重点突出查什么、怎样查、怎么落实整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制作成安全生产检查手册(表格)。

2、各执法中队、各广告公司、渣土车队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系列培训,深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导,并进行系统分析,汇总各项数据,及时上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3、通过座谈会、现场观摩等方式,定期组织属地管理部门之间和生产经营单位之间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交流学习活动。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执法中队要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阶段任务和工作措施。

(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3月底前,各执法中队要完成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情况摸底调查,完善基础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建立系统阶段。各执法中队要不断细化、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标准,明确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每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标准和要求。要建立包括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内容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

(四)强化考核阶段。各执法中队要全面落实综合监管、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要突出工作过程和结果量化,严格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执法中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承办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常态化建设纳入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同时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创建典型示范,发挥榜样作用。各执法中队要加强检查指导,培植和树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典型生产经营单位和先进事例,加强宣传报道等形式,广泛推广,全面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各执法中队应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营造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排查事故隐患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和鼓励员工结合本职工作查找各类事故隐患。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机房消防系统要求根据国内外实际经验要求使用七氟丙烷(fm200)气体灭火系统,安装时各种管道及阀门必须按照国际标准执行,投标时要求注明各种附件的规格,安装结束后,必需经相关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1)整体机房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

(2)整体机房必须设置火灾报警装置,报警装置安装在值班人员随时可以发现的位置。

(3)主机房的消防系统按要求分成三个消防区,即天棚吊顶上方为一区,机房空间为二区、活动地板下为三区,在每个消防区内应按相关要求设置烟、温感探测器和灭火气体。

机房主体结构应具有耐久、抗震、防火、防止不均匀沉陷等性能,变形缝和伸缩缝不应穿过主机房,室内顶棚上安装的灯具、风口、火灾探测器及喷嘴等应协调布置,并应满足各专业的技术要求,机房围护结构的构造和材料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等要求。

机房的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的规定,当机房与其它建筑物合建时,应单独设防火分区机房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宜设于机房的两端,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走廊、楼梯间应畅通并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及第一类辅助房间的装饰材料应选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电子计算机机房内的给排水管道应采用难燃烧材料保温。

机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应设二氧化碳或卤代烷灭火系统,并应按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执行,机房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应与空调、通风系统联锁。空调系统所采用的电加热器,应设置无风断电保护,机房的安全设计,除执行本章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的规定,用于非常重要的场所或发生灾害后造成非常严重损失的机房,在工程设计中必须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设置二氧化碳或卤代烷固定灭火系统及火灾探测器的机房,其吊顶的上、下及活动地板下,均应设置探测器和喷嘴,主机房宜采用感烟探测器,当设有固定灭火系统时,应采用感烟、感温两种探测器的组合,当主机房内设置空调设备时,应受主机房内电源切断开关的控制,机房内的电源切断开关应靠近工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或主要出人口,主机房出口应设置向疏散方向开启且能自动关闭的门。

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从机房内打开,凡设有卤代烷灭火装置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应配置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机房内存放废弃物应采用有防火盖的金属容器,机房内存放记录介质应采用金属柜或其它能防火的`容器,根据机房的重要性,可设警卫室或保安设施,还有电子计算机机房应有防鼠、防虫措施。

加强消防管理,防止火灾危害,保护机房、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机房管理人员要熟悉消防法规、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定期对机房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灾,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强磁、有毒物品等危险品进入机房,认真巡视检查,做到人走关窗、断电、锁门。

初期火灾扑救,必须掌握一定的灭火技能,遇火情时应积极扑救,及时向报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消防中心报警,并保护好现场。

1、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埋压。

2、机房管理人员对机房消防设施、器材要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

3、发现异常情况,遇到有人破坏,要马上采取措施并报告报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不得延误。

4、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为确保机房安全与稳定,以保证正常运行为宗旨,按照“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本预案适用于机房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因各种原因发生的火灾事件等。

1、走廊、楼梯等公共部位严禁堆放物品,保持通道畅通。

2、机房全体人员应有高度的防火意识,禁止在机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机房内吸烟或使用明火,禁止在机房内乱拉电线。

3、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未经许可,禁止擅自移动。

4、每月进行一次电源开关、电器和线路的检查,发现故障、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备案,消除安全隐患。

1、确认机房设备区域火情后,根据现场情况实施机房区域气体灭火操作。

2、消防应急指挥小组进入现场,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在消防人员未到达火灾现场时,应打开应急通道,组织现场无关人员有序疏散,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要设备,充分利用中心消防器材进行灭火。机房发生火灾,应遵照下列原则:首先保人员安全;其次保关键设备、关键数据安全;三是保一般设备安全。

3、协助消防员灭火。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要简要的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听从消防队的指挥,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

4、机房消防与大楼值班室相连接,值班人员发现报警器报警或发现火情时,应在迅速确认后电话通知大楼监控中心,并根据火情直接报119火警。

5、电话通知应急指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报告后,应根据火势情况,向周围人员发出火警信号。

1、火灾消除后,应将抢运的设备物资放置在安全场所,并登记造册,计算火灾损失。

2、火灾消除后,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消除烧毁物资,杜绝火势复燃。

3、灾后值班人员和安全主管人员应配合消防部门和公安部门分析火灾原因,明确火灾责任人。

【消防方案】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选】

2008。

[2008]15。

号)和公安部《关于做好。

2008。

年火灾隐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涉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公传发。

[2008]113。

号)的要求,区政府决定,从。

2008。

4

12。

2008。

2008。

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

30。

周年纪念庆典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全面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古建筑等场所的火灾隐患,推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单位进一步落实火灾隐患治理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全区的消防安全环境,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由区政府陈信英副区长任组长。

区公安分局陈革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公安、安监、经济、外经、工商、教育、监察、民政、交通、农林水局、文化、卫生、广电、文体、旅游、人防等部门主管领导组成,指导和督促全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区公安消防大队设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协调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乡镇、街道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专门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认真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部署、实施、督促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为了指导和督促全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区政府将专门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导小组,对各乡镇、街道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

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采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各负其责、安全生产监管和公安消防部门依法督促指导”的办法,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负责领导全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部署、协调和指导好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和开展督查,及时研究处理我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适时召开区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联席会议;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交流制度,收集各乡镇、街道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汇总我区各阶段开展排查治理工作情况上报区政府和区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创办排查治理工作简报,反映工作进展动态,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重大火灾隐患及查处情况,切实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联络员制度,督促各级各部门明确专门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联络员,形成区、乡镇街道、区直部门联络员网,加强联络和沟通,确保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定期研究部署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行业、系统单位进行检查,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涉及城乡消防规划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认真解决因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不足问题,切实加强本行政区的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督促检查本地区有关部门认真履行保障社会公共消防安全的职能。对消防部门报请停产停业处罚的,要在

7

日内予以正式答复,并及时组织召开协调会,消除重大火灾隐患。

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本行业、本部门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检查并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向区政府汇报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遇到的困难等具体职责分工:

1

2

3

4

工商局负责集贸市场等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注销或者吊销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5

6

7

卫生局负责医疗卫生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8

文体局负责公共文化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9

10。

经济局负责本系统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工业企业和商贸企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11。

外经局负责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12。

文体局负责体育场馆文物保护单位和文博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13。

交通局负责对交通行业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

14。

农林水局负责农村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15。

16。

17。

监察局负责对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排查治理职责情况实施行政监察。

以上责任部门未涉及到的治理对象,由区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检查和督促隐患的整改。

1

.人员密集场所。

1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

)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

3

)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

4

)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

5

)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2

.易燃易爆单位。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3

.“三合一”场所。

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4

.高层建筑。

10。

层及。

10。

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以及建筑高度超过。

24。

米的公共建筑。

5

.地下空间场所。

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库等的地下空间。

6

.文物古建筑。

列入国家、

市(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全面排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具体包括:

1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2

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

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4

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

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

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7

8

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9

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10。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11。

12。

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公安、安监、经济、外经、建设、工商、教育、监察、民政、交通、农林水、文体、卫生、广电、旅游、人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三个阶段实施: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治理工作。

1

.奥运会前集中治理时段(。

4

11。

日至。

6

30。

日)。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突出重点时段,突出重点部位,对本行业或本系统监管的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各级各部门对历年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降为一般火灾隐患的),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全力督改,于

6

月底全部完成整改。

2

.集中执法时段。

(7。

1

日至。

7

31。

)

)进行判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照《福州市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试行)》依法进行挂牌督办。对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当地政府要予以协调解决。对于火灾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在奥运会、残奥会举办期间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3

.治理成效巩固时段(。

8

1

日至。

10。

10。

日)。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和突出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要加大对公众聚集场所的错时检查频次和力度,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充分利用当地媒体,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宣传攻势,集中曝光一些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宣传整治工作典型,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整治,进一步巩固火灾隐患治理成效。

4

.冬防排查整治时段(。

10。

11。

日至。

11。

30。

日)。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密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12。

5

日前书面上报区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消防大队)。

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和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到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为北京奥运会和纪念改革开放

30。

周年等重大活动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环境的现实需要,提高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杜绝应付、走过场的想法和做法,切实将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要针对当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加以治理。特别是“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突出的地区,要对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措施的通知》(闽政办

[2007]235。

[2008]32。

号)的要求,继续推进“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严格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要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以及社区(村)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深化消防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六进”活动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既要宣传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排查治理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效果,又要曝光一批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反面典型教育和引导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努力营造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的浓厚氛围要逐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工作。公安消防部门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填报录入至火灾隐患网上追踪系统,一般火灾隐患应每两天录入一次,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录入,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追踪并及时上报;要将历年来经消防安全开业前检查的所有公众聚集场所录入消防监督业务系统,全面开展排查治理,排查治理中的消防执法工作要应用消防监督业务系统,以信息化推动和促进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每季度末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阶段性情况、《

2008。

1

)、《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3

)及《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4

2

)。“隐患治理年”工作情况要在。

2008。

12。

25。

日前报区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消防大队)。工作中发现的重要信息、重大情况要随时上报。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我镇各校地域狭窄,人群密集,易燃易爆物品(主要在实验室)和木制房屋较多,存在着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工作条例》规定,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要求我镇各校必须进一步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克服麻痹思想,在全校师生员工中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增强隐患意识,确立防范意识,严格执行《云南省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管理办法》,按照我校工作计划中的“六个月报制”要求,各校必须每月至少研究一次安全工作、一次常规检查和一次安全汇报工作,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和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1、适当安排安全防范常识课程内容。

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全体师生员工掌握相关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和自救互救的能力方案。

2、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树立安全工作人人有责意识。

群防群治,其抓共管,经常检查,警钟长鸣,消除火灾隐患。

3、让师生熟悉全国统一的火警电话“119”的拨打,报告形式为:“xxx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确保火情化险为夷,减小损失。

4、在与上级汇报的同时,要派人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5、在消防车辆到来之前,以校内消防安全员及教职工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消防车辆到来之后,要安排校园人员配合消防人员做好辅助工作。

6、要组织好扑救使用器具。

如灭火器、水桶、脸盆、水浸的棉被等。扑救时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灭火器具;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油类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水浸的棉被等,决不能用水扑救。

(2)、扑救时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3)、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并立即切断电源。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同时,适当安排消防安全设施的使用演习,确保师生对消防安全设施的应急使用。

熟悉环境,记住出口;。

保持冷静,寻路逃生;。

毛巾妙用,过滤烟毒;。

明辨方向;逃离火场;。

敲盆晃物,寻求救援。

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疏散,同时,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救火救灾,使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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