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精选17篇)

时间:2023-11-27 13:17:27 作者:BW笔侠

月工作总结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在写作时有所帮助。

防养老诈骗工作总结

12月19日,新沂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各家定点医疗机构在全院范围通过播放警示视频、学习“回头看”文件精神、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等方式,提高警示教育效果,并按照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医保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通知指出,近日新闻媒体曝光了安徽省太和县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问题,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反映出专项治理还不够深入、欺诈骗保形势依然严峻、医保基金监管仍存漏洞,必须以此为鉴,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新沂市要求各定点医院要认清形势,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医保工作,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及经办流程。要强化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医保政策,严把医保待遇审核关,为患者管好救命钱。要进一步加强医保政策法规学习,树立为民服务的意识,努力工作为医保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下一步,新沂市将严格按照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要求,医保、卫健、市场监管和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动,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集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实地检查,逐一排查辖区内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结合智能监控、数据筛查疑点等方式,彻查定点医药机构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诱导住院、虚假住院、小病大治等违规问题,做到集中检查,不留死角。同时,畅通举报电话、微信、邮件等多渠道举报方式。

养老防诈骗工作总结

优秀作文推荐!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部署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行为,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

专项行动自今年4月开始,为期半年,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的传销、制售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保健”产品、伪高科技产品,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使用“协和”“同仁”等知名医院标识欺骗、误导老年群体消费等违法行为;未经审查发布或变相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查处涉老“食品”“保健品”违法案件266件,排查存在涉老苗头性问题9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问题2个,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研判等活动6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物品1万余份。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继续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涉老领域虚假宣传、传销、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涉老市场健康发展。

防养老诈骗工作总结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强化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市按摩医院按照顺河区医保局的决策部署开展了以下活动。

一是召开打击医保骗保会议。明确宣传月活动目标、内容和要求,在顺河区医保定点医院医保工作群及相关邮箱内,下载并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及时了解医保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二是加强宣传。在收费窗口给前来办理业务的参保人员发放宣传文件,提高医保政策社会公众知晓度,正确解读政策,让社会公众了解打击医保欺诈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界限和主要举措,并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我院要求工作人员工作中执行实名就医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

我院还通过设立咨询处、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页和标语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医保政策,提高市民的医保政策知晓度,强化单位员工自身和参保人员的法制意识,在一楼电子显示屏循环展示宣传标语,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标语,营造全社会关注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氛围。

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我院医疗和相关业务人员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了较深刻的理解,医保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市按摩医院将进一步建全完善内部考核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强化责任担当,规范服务流程,严格医保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打击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总结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吉安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周小结及特色亮点工作报告如下。

本周按照《吉安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排查工作、宣传工作都有序开展。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坚持逢场天在场镇设立集中宣传点,坚持到各村(社区)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导。各村(社区)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向镇反馈排查结果,到目前为止,暂未发现风险隐患点。

结合我镇实际,一是由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牵头定期组织在场镇设点,通过形式多样,简单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在制作宣传海报时,考虑到宣传对象主要是老年人,海报主要采用漫画的方式简单易懂的进行宣传,海报上面的字体相对较大,看起不费劲,达到最大的成效。二是各村(社区)通过微信、广播向群众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资料;确保每个村至少2条以上标语,每个社区至少4条以上固定标语,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三是各村(社区),打好工作组合拳,通过召开社长会、农民夜校、院坝会、进村入户走访、“1+n”干部包联群众工作等,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确保全面覆盖上下功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定期不定期到各村(社区)进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督导,检查各村(社区)工作完成情况。

1.线索摸排再动员,组织各村(社区)再次排查问题线索,发动群众对辖区养老诈骗线索进行举报,努力做到排查不遗漏。

2.宣传发动再给力,整合资源,统筹进行,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常态坚持。

3.督导检查再加压,要求各驻片班子成员督导联系村(社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养老防诈骗工作总结

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一些不法之徒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和网络等方式不断翻新诈骗手段。为了提高辖区老年人对养老诈骗等犯罪行为的防范意识,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20xx年6月10日上午,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华茂社区组织辖区老年人在养老活动中心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社区志愿者及养老中心的工作人员向居民发放防诈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并围绕诈骗的'套路、防范对策进行了宣传讲解,揭露了诈骗分子的惯用手法和伎俩,解答了防范措施。告知他们不要贪图小便宜,不要轻信“中奖”“免费送大礼”之类的电话或者短信,教会辖区老人辨别欺诈骗局,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守好自己的“钱袋子”。并提醒大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坚决不向陌生人汇款,不透露自己及家人的信息等,互相提醒宣传,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大力宣传各类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防范知识,提醒群众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电话和短信,注意防范犯罪分子可能利用电话、网络等诱骗群众进行银行卡转账,骗取钱财;并告知群众不要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身份信息、银行卡密码等重要内容,引导群众辨识骗局,提高防范意识。

此次活动以通过观看“防范养老诈骗”宣传视频的形式,向辖区老年居民朋友进行养老诈骗手段的讲解,宣传诈骗人员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的特征和危害,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手法,从而普及了预防诈骗知识,使老年人对诈骗知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避免辖区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守好了辖区百姓的“养老钱”,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养老防诈骗工作总结

“大爷大妈,这是老年人养老防诈骗宣传指南您看看,以免上当受骗。”大厂镇在26个行政村集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拿着防诈骗宣传指南,走街串巷向老年群众宣传讲解养老诈骗形式、常见作案手段以及反诈知识点。“那我们平常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一位老人问道。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为老年人逐个讲解常见的8大陷阱、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提示。“原来免费讲座、投资保健品的都有可能被骗啊。”个别老人看完宣传单后恍然大悟。

大厂镇推动工作走深走实,最大限度挤压诈骗分子“犯罪空间”,进一步营造全镇打击养老诈骗的`浓厚宣传氛围。

防养老诈骗工作总结

3月29日上午,德州市“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在中心广场举行。为了更好的传达会议精神,提升我院医务人员对欺诈骗保行为的认识及重视,4月9日下午,全院中层干部在四楼大会议室召开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会议。本次会议由党委书记、理事长段立新亲自主持,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参会。

会议首先由分管院长万灵民同志宣读学习了国家医保局及山东省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的相关文件,通报了我市20xx年度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然后,参会人员集体观看了打击欺诈骗保动漫宣传片;最后,段立新理事长做了总结发言,他用四个“最”来概括当前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打击力度最大、范围最广、措施最硬、惩戒最严。他指出,医保基金是百姓的“救命钱”,维护好百姓的“救命钱”是我们的`责任,绝不能让医保基金成为新的“唐僧肉”,全院干部职工必须对此有清醒的认识。会议最后,段立新理事长对医院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严明政治纪律,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当前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意义,积极构建“不敢违”“不能违”“不愿违”的长效监管机制;二是医保科充分做好培训、指导、纠偏等工作,要一直维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院内医保监管力度,重点查处各种医保违规行为,他强调,各科室主任要多做防患于未然的事,少做亡羊补牢的事;三是其他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加强质量监管,努力做到合理诊疗,以精湛的技术、优质的服务、良好的口碑赢得百姓和政府的信赖,确保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

养老服务诈骗工作总结

10月11日,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会在昆明举行。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亚林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今年4月全国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把此项工作作为深化平安云南建设、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打击为先、标本兼治、预防为本,统筹推进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宣传教育、建章立制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有效震慑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压缩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空间、提升了老年人群体的识诈反诈意识。

杨亚林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专项行动总结会精神,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突出防范为先、预防为主,以“四个常态化”为着力点,构建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成果,更好维护老年人群体合法权益。

省级有关部门、部分州市作交流发言。会议以视频方式开至各州市。

防范养老诈骗工作总结

为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老年人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岚皋县公安局佐龙派出所采取“防、宣、查、阻”四字诀,全力推进防范养老诈骗工作走深走实。

积极贯彻落实县公安局关于推进防范养老诈骗工作部署会精神,积极向镇党委政府汇报,成立由镇主要领导牵头的防范养老诈骗领导小组,组织村组干部对辖区16个村1个社区进行逐户摸排,将60岁及以上老年人,经济条件较好或者是退休干部职工人员逐一登记造册,通过召开村组大会、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或者电话宣传等形式,落实“点对点”“面对面”的防骗宣传,严防涉老诈骗案件发生,目前已开展宣传400余人次。在派出所、财政所、社保站等窗口,对60岁以上老人开展“办事前防范宣传”服务,即宣传老年防骗知识、对智能手机下载、启用国家反诈中心app。截止目前,60余老人享受“事前防骗服务”。

联合镇综治办、司法所、法庭在村组社区召开防范养老诈骗宣传会议,通过群众语言,运用典型案例,讲解现实危害等方式宣传防范养老诈骗知识,提升老年人防骗意识,截止目前开展“夕阳红防骗宣传”8场次。在村组社区、养老院、移民搬迁小区悬挂“养老防骗”宣传横幅、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养老防骗”宣传标语,积极营造宣传防范的'浓厚氛围,累计悬挂宣传横幅40余条,使用led显示屏宣传5处。

联合市场监管所,对农贸市场、旅馆业、养老院、药店、保险公司代办点等行业场所开展“养老服务”项目的全面摸排检查,累计开展联合检查4次,检查相关行业场所20余家,暂未发现“养老服务”“养老项目”“养老产品”“养老帮扶”“养老投资”等涉诈案件线索。派出所民警、综治干部利用微信群、朋友圈及时转发《岚皋县公安局关于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引导群众广泛举报涉及老年人诈骗的违法犯罪线索。

联合辖区两个银行网点,开展防范老年诈骗劝阻工作,对老年人转账汇款做到“一宣一问二核查”(即宣传老年诈骗知识,问清汇款对象是否认识;通过派出所核查转收款人员之间关系、核查转收款用途),在atm柜台张贴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标语,目前开展老年人防骗劝阻12人。佐龙派出所联合3个物流营业网点,开展防范老年诈骗劝阻工作,对货到付款物流包裹进行登记并造册,由派出所或者村组干部核查后予以送达,严防“假冒伪劣商品”“高价保健养生品”等以货到付款形式诈骗老年人,截止目前累计核查货到付款物流件3个。

防范养老诈骗工作总结

为切实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近日泰康人寿辽宁分公司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专项行动开展期间,泰康人寿辽宁分公司采取走向户外广场、社区、地铁站等公共场所,多次深入老年群体宣讲等方式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公司业务人员在为客户讲解保险产品的同时,主动向老年群体讲解如何增强识骗防骗能力,帮助老年金融消费者认清常见养老骗局,持续掀起专项行动高潮。

此外,泰康人寿辽宁分公司还充分运用多媒体渠道,通过以案说险、风险提示、消保知识介绍等内容推送,形象清晰地宣传防范养老诈骗等相关知识,与老年金融消费者实现良性互动,帮助老年群体提高对养老诈骗风险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

接下来,泰康人寿辽宁分公司会继续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着力构建广覆盖、深层次、形式多样、内容深刻的宣传教育格局和传播效果,努力营造有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宣传声势和氛围,切实帮助老年群体增强识骗防骗能力,护航幸福晚年,为构建健康有序、繁荣和谐的辽宁金融市场作出更多贡献。

乡镇防范养老诈骗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印发xx市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民老〔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通过上级转办一批、主动收集一批、全面排查一批,手机版全面彻底摸清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底数情况,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养老服务机构,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一)聚焦宣传发动。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按照属地统筹部署,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迅速掀起宣传热潮。

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迅速掀起宣传热潮,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结合工作安排,借力发声,集中发声,把养老服务领域防范诈骗和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开展到一线,深入到基层。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增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在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三必须”活动: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海报、宣传标语;要向每一位住养老人或家属发放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告知书(附件9);养老机构负责人要签署防范养老服务诈骗承诺书(附件8)。通过“三必须”,全面发动机构负责人和住养老人共同关注、参与此次专项行动。

二是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公布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线索举报渠道,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通过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和省12345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提供线索。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进行甄别,属于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线索的,要及时核实、查办、反馈,并定期向区民政局和属地政法部门报送线索办理情况。

三是加强社会xxxx引导。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引导养老服务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及时发现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早研判化解,防止事态扩大升级。一旦出现负面舆情,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聚焦规范整治。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摸清本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一是进行“四看”全面复查。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结合1月份开展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果,对前期排查工作进行“本站锦回头看”和查缺补漏,确保5月底前完成复查工作。重点是“四看”:一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二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三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四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是否存在收取大额预付费情况,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形。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根据“回头看”情况,填报《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附件2)。

二是建立“四色”风险名单。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对摸排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涉诈问题,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纳入绿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入党志愿书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不良影响或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附件3)。

三是实行“四级”分类处置。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以“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目标,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附件4),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纳入绿色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纳入橙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xxxx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纳入红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xxxx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抓好整改;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实施“清零行动”。各区镇、街道xxxxxx门对排查出的未经登记擅自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要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包干到人,确保清零。其中,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运营比较平稳,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登记;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收取大额预付费,运营存在较大风险的,责令退还资金,协同属地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查处,该关停的关停。

五是逐一化解涉稳风险。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要依法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或者给予临时救助等,保障其基本生活,防范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xxxxxxxxxx的底线。实施“攻坚行动”,对前期排查掌握的养老服务领域重点线索、心得体会重点案件,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一院一策”,逐一推动化解涉稳风险。

(三)聚焦建章立制。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有益经验,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提高源头治理水平。

一是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市场准入、风险预警、社会监督等制度,为规范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完善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制度,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二是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健全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的信息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定期推送,实现数据共享互通。对“金民工程”预警推送的经营服务范围含有“养老”字样的新登记企业,要及时核查备案。

三是提升机构服务能力。实施“提升行动”,按照《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民办函〔20xx〕x号)及时公布本辖区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名单、等级评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引导老年人及家属理性选择,促进养老机构能力提升。

四是加强信用惩戒力度。按照《关于印发xxx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x民规〔20xx〕x号),对以非法集资或以欺骗手段骗取老年人财物,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惩处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及时纳xxxx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充分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xxxx责任感、工作紧迫感,迅速响应,主动作为,确保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在民政系统得到坚决有力贯彻落实。要把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纳入20xx年度民政工作重点,主要负责直接抓,分管负责具体抓。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成立区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组(附件1),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任组长,分管负责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为成员,切实发挥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办落实职能作用。各地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并安排专人负责工作联络。

(三)加强统筹推进。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打击整治要按照深入摸底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类处置三个阶段压茬推进,全面掌握底数情况,逐一确定风险隐患等级,集中力量对养老服务诈骗开展规范整治。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四)加强督导考核。区民政局建立督导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本站案件、线索问题的调度,动真碰硬督查督办。同时,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效与全区民政重点工作监测评价指标直接挂钩,对因工作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将一票否决,坚决避免发生重大养老服务诈骗案件。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安排专人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实行周报送、月调度。每周二下午17时前,报送本周工作情况(300字以内)、专项行动宣传统计表(附件5)、战果表(附件6)。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情况。

乡镇防范养老诈骗方案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要求,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的通知》(x民〔20xx〕2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区进一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按照省、市建设xx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市xxxxxx门的部署要求,聚焦养老领域诈骗问题,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深入排查摸底,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存在诈骗问题隐患的养老机构和场所,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加快推动养老诈骗防范化解长效机制的建立,让每位老年人都能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福寿康宁生活。

本次专项行动从20xx年5月开始,到20xx年10月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5月)。各乡镇(街道)开展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二)打击整治(6月至9月)。各乡镇(街道)开展全面彻底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上报区民政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诈骗问题隐患开展分类整治。

(三)总结提升(10月)。各乡镇(街道)对专项行动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

(一)确定排查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排查对象包括:(1)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未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3)已登记未备案的养老服务场所。

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开展排查。

(二)明确排查重点。

各乡镇(街道)要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在此基础上,重点对虚假或扩大宣传、收取大额预付费(一次性收取老年人月应缴费用的6倍以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进行排查。

各乡镇(街道)要对今年3月份的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复查,确保“应查尽查”。重点是“四看”:(1)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2)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地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3)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4)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

(三)建立管控名单。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一院一策”,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绿色名单。

2.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或超过6个月的.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

3.橙色名单。发现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

4.红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社会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

各乡镇(街道)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见附件3)。

(四)强化分类整治。

各乡镇(街道)要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附件4),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

1.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对其进行分类处置。(1)纳入绿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2)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3)纳入橙色名单的,及时向区民政局和政法委进行线索通报,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4)纳入红色名单的,及时向区民政局和政法委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妥善安置老年人,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2.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按照以上措施进行分类处置的同时,采取针对性措施。(1)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和备案,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督查;(2)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做好分类处置:未经登记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登记以企业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将有关线索书面移交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处理。

3.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1)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可依法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预防发生冲击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2)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xxxxxxxxxx的底线。

(一)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应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和机制保障,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任务完成。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应建立工作运行机制。在区专项办的领导下,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抓好具体工作推进。同时,指定一名联络员,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对需要依法查处的,未经登记以企业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要及时将有关线索书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三)加强政策宣传。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广泛收集群众举报线索。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养老诈骗排查工作总结

20xx年xx月xx日,学校举办了校园防诈骗专题讲座,在本次讲座中,由花都区人民警察作为主讲人,向我们讲述了许多关于校园诈骗的案例,以及一些识别和防范诈骗的方法,在学习完以后收获到了很多防网络诈骗的知识。

在此次校园防诈骗专题讲座中所讲到的很多案例,其中有两个令我印象深刻,那就是骗子会模仿警察对受害者实施诈骗还有就是模仿银行工作人员对你发送一些银行卡已经损坏等信息的诈骗。骗子们经过专业的训练,他们的语气,语速和音调以及对你信息的掌握都已经达到了一个高度的相似,让你不自觉的以为他就是警察或者银行的'实际工作人员,然后通过一步步的陷阱诱导你进行身份信息,密码等泄露,然后进行金钱诈骗。在现实生活中我就曾遇到过诈骗分子,假冒银行工作人员对我发取银行卡即将停用等信息,在看到信息的第一时间,因为信息的正确性,准确性,我差点就以为这是真的,我的银行卡被停用了,但因为留了一个心眼,我上网查询相关信息的.时候,发现网络上有很多类似的信息,他们都说这是网络诈骗,所以才避免了被诈骗。

警察叔叔在最后说了一段话,让我印象很深刻,那就是无论怎么样的诈骗方法?最后都是想要诱导你泄露身份证信息与银行卡密码,进行金额盗取,如果发现此类,要求转账或者泄露身份密码的话,那就一定是诈骗。在生活中我们可以再收到类似信息,以后及时向亲朋好友询问,或者留多一个心眼,那么被诈骗的概率就会低很多。

无论是警察,政府机构还是银行工作人员,他们都不会在线上要求你转账,或者泄露银行卡密码,我们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深知这一点,预防诈骗。

养老诈骗排查工作总结

为提高老年群体对养老诈骗和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意识,6月20日,xx旗文化馆组织开展了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主题的防诈骗宣传活动。

活动中,文化馆的文艺辅导员和工作人员通过向前来参加合唱、马头琴培训的中老年文艺爱好者发放防范养老诈骗宣传资料,并详细介绍了针对老年人以养老名义实施的`养老项目等诈骗手段,同时提醒老年人要注意警惕、提高防范意识,不轻易转账、汇款、不轻易相信他人,遇事多思考,不贪图蝇头小利,遇到可疑人员及时报警。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中老年人文艺爱好者的识骗防骗的能力,全面促进了中老年人的文化生活健康发展。

乡镇防范养老诈骗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精神,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镇党委扩大会研究同意,从现在起至2022年10月中旬,在全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运用法治思维、突出重点、分类处置的工作原则,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等措施并举,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防范化解养老领域非法经营涉稳涉众突出风险隐患,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镇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从2022年4月中旬开始,全镇发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新一轮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进一步形成高压震慑;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制定完善一批法规制度,着力解决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推动常治长效。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牵头单位:镇综治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

1、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要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用好全镇各类新闻媒体,在“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扫黑除恶集中宣传等活动时期,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宣传热潮。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加大对留守、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走访宣传。三大电信运营商要通过短信等形式,向用户“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以案说法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2、畅通线索举报渠道。依靠和发动群众,广泛收集举报线索。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依托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统一接收、分流、交办举报线索。各村(社区)、各单位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并及时向镇综治办报送线索办结情况。镇综治办将适时集中筛查、交办、督办一批重点线索,督导加大核查力度。

3、加强舆论引导管控。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及时协调管控负面舆情,严防恶意炒作。

(二)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

4、实施精准打击。派出所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接协同,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按照“稳、准、狠”要求,深挖彻查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确保打出声威。及时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

5、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要认真分析、严格区分合法与非法、有罪与无罪的界限,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派出所要加强办案力量,加大案件侦办力度;检察机关要提前介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证据标准;法庭要抓好审判工作,对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加大对罚金、没收财产的处罚力度,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各单位加强协同配合,依法快捕快诉快判一批涉养老诈骗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办理养老领域民事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6、全力追赃挽损。加强派出所和民政、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金融监管、银保监等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总结推广好的办案经验做法,对涉案受害者众多、涉案金额较大等重点案件,建立“一案一策”“一案一专班”等机制,加大案件攻坚力度,做到“应追尽追”。

(三)深入开展整治规范工作(牵头单位:镇综治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单位)。

7、加强重点整治。要把开展整治规范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依法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隐患。镇党政办组织开展不间断网上巡查,大力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络平台及账号。镇项目办要在养老项目申报、实施等方面严格把关,加强信用管理,对建设资金使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镇民政办要强化行业监管,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把已经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经市场登记注册成立涉及养老服务但未在民政部门备案的、打着养老旗号从事非法吸收资金业务的三类市场主体纳入监管范畴,做好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的日常排查、集中整治、监测预警等相关工作。镇政务服务中心、梅田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严格把关。镇城镇规划建设办、梅田自然资源所要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加强信息共享、监督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镇城管要整治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辖区内三大运营商要依法依规对涉嫌诈骗的`电话号码进行处置。镇文化站要整治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严格审核面向老年人的旅游项目内容。镇卫健办要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开展诊疗活动、无医疗卫生技术准入等违法行为,并将养老诈骗整治纳入老龄工作重要督促检查内容。梅田市场监管所要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镇综治办要督促、指导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隐患整治工作,加强监测研判和预警提示,指导协调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依法认定、查处、取缔,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防范和处置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工作。

8、加强分类处置。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摸排,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9、防控涉稳风险。及时收集研判预警相关涉稳情报信息,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重点群体和人员要严格落实“五包一”措施,与投资群众建立有效的沟通平台,定期通报案情和处置进展工作情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镇民政办要对梅田敬老院进行精准帮扶,帮助维持正常运转。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件的底线。

10、推动建章立制。充分发挥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镇维护稳定工作协调小组等工作机制作用,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形成打击整治合力。强化行业监管,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管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通过专项行动,为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司法解释等贡献力量,为打击养老诈骗、规范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15日至30日):镇里组织召开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出台工作方案,建立有关工作机制。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

(二)实施推动阶段(2022年5月1日至9月30日):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加快案件侦办,加强源头监管,突出重点整治,落实信访维稳各项责任,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0月1日至10月18日前后):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做法,推动补齐短板弱项,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制定完善一批法规制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有关部署要求,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力争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一)建立协调机制。成立梅田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镇专项办”),成员由镇综治办、梅田法庭、梅田派出所、麻田派出所、镇民政办、梅田自然资源所、镇项目办、镇文化站、镇卫生健康办、梅田市场监管局、梅田城管以及辖区内三大运营商等单位组成,镇专项办主任由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刘建华兼任,副主任由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内设综合组、打击组、整治组、宣教组等4个工作组。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各工作组要细化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真抓实干。镇专项办从成员单位抽调专门力量做好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形势研判、协调调度、重点督导、成员单位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专项行动期间,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每月26日前要向镇专项办专题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等应及时报告。

(二)加强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关键环节,各环节统筹融合、压茬推进,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要贯彻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要推动专项行动与其他领域专项工作有机结合,与正在开展的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养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等相衔接,形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强大合力。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把专项行动作为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系统年度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履行牵头职责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协同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分类指导、抓紧部署推进。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因地制宜、靶向治理。4月28日前,各村(社区)要将工作措施、各成员单位要将分方案报送镇专项办。

(四)严格督导考评。专项行动全面展开后,镇专项办将适时组织梳理确定若干重点地区和单位,推动限期整改提升;挑选一批重点案件,实施挂牌督办,以重点突破带动专项行动整体推进。各村(社区)、成员单位也要加强对重点地区、案件、线索问题的督导,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要将专项行动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成效突出的村(社区)、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开展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严格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

养老服务诈骗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许昌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市文广旅局制定了《关于在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集中利用两个多月时间在我市文化旅游领域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老年人防诈骗“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全市现有a级景区34家、民宿2家,星级酒店9家,旅行社法人社及分社100家。通过单位自查、部门检查,我市文化旅游机构经营良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等欺骗老年人问题,暂未发现其它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开展此项活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下发《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文广旅局,示范区、开发区、东城区文旅部门,局直各单位、机关相关科室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职责,以责任制为抓手,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消防安全大排查等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和网络巡查,严厉查处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文旅市场环境。各县(市、区)文广旅局,示范区、开发区、东城区文旅部门,局直各单位也积极行动,成立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二)明确任务,聚焦重点问题。根据行业领域实际,加强对文旅市场各类经营单位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线索摸排,重点摸排以艺术品经营为名实施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艺术品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旅行社以预付卡、会员费、理财产品等形式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以老年人旅游、艺术品经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领域整治为重点,加强对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旅行社分支机构的执法检查。

(三)多措并举,确保行动成效。专项行动中,一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结合省文旅厅“闪电1号”行动,按照市文广旅局统一部署,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与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疫情防控、“扫黄打非”等工作统筹安排、共同推进。对省文旅厅移交的快手号“河南一起旅游”和抖音号“许昌中州国旅--咸鱼妹妹”2起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件线索进行核查,未发现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二是县市区文化市场执法大队以集中检查、分包紧盯为主要执法手段,对所属区域内旅行社、保健品康养机构进行“拉网式”实地排查,责任到人、盯点到户,监督分包单位经营动态,及时掌握相关信息,推动线上线下共同治理。襄城县文广旅局在携程、同城、驴妈妈、去哪玩、飞猪、百度推广、微信平台等app上,通过搜索关键字重点对我县出发的旅游线路进行线上摸排,对旅游车辆出发聚集地、旅游景区周边旅游车辆进行逐一检查。东城区文旅体局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建立相关台账,摸排老年人在旅游、购买艺术品消费中的涉诈问题隐患,严查文旅领域侵害老年人权益行为,并对可能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做好风险提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文广旅系统各单位共出动各类检查人员800余人次,检查文化旅游经营单位400多家次,发现处理移交线索2条。

(四)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环境。全市文广旅系统各单位将打击养老诈骗工作作为近期重点工作来抓,多次进行安排部署,对反诈宣传工作提出严格要求,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的反诈宣传意识和责任感。一是市局机关、各县(市、区)文广旅局、局直单位利用led显示屏、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宣传,提升各单位干部职工和管辖领域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坚持宣传为先,扩大受众面和知晓度,通过市属媒体、网络媒体发布整治工作重点,公布投诉举报渠道,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374-12345),摸排和征集违法线索;通过微信工作群,将打击整治方案、典型案例、工作要求推送给旅行社、艺术品经营等市场主体,督促依法诚信开展经营活动。市博物馆发挥现有宣传资源,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平台、led电子屏、宣传栏等方式,对涉老反诈相关法律、典型案例进行宣传,通过涉老诈骗案例讲述、诈骗套路大揭秘、“关爱老人严防诈骗”重点提醒,充分展现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坚定决心和现实成效,扩大涉老反诈社会面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市考古所通过微信群,大力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知识宣传,引导老年人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向退休职工宣传讲解诈骗的主要种类、作案手法,提醒他们提高警惕,切勿贪图小便宜向对方透露自己和家人的身份、存款、账号、银行卡密码等重要信息,不轻易点开链接和告知陌生人验证码,如遇到可疑情况时,及时与亲属、朋友等沟通或拨打报警电话。二是襄城县、魏都区文广旅局、市群艺馆等单位积极发挥文化艺术专业人员专长,编排、制作防范养老诈骗宣传短片,提醒广大群众吸取教训,增强防范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反诈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面向全市人民群众开展反诈宣传,提升群众反诈意识。6月,东城区文旅体局联合相关部门在管委会官方公众号发布防骗案例,引导老年人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意识。同时在辖区游园广场、沿街门店、商住小区等人流密集场所开展老年人防骗专项宣传活动。6月15日,魏都区少儿图书馆利用宣传版面、宣传页在门前面向接待的群众开展预防养老诈骗宣传,切实守护老年人的“养老钱”。许昌塔文化博物馆工作人员走进社区、广场向广大老年群体普及保健食品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通过官方网站发布防诈资讯,提升老年人防诈能力,积极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截至目前,全市文广旅系统各单位展出宣传版面32块(次),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等平台发布(转发)涉老诈骗案例(或知识)20余条,实地发放宣传页等材料1100余份,播出防诈宣传标语约900条、累计600小时。

为防范和打击养老诈骗行为,维护我市文旅市场秩序,下一步,市文广旅局将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动态监管,加大处罚宣传力度,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构建长期监管机制,持续开展以下四项工作,推动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市已备案a级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等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对象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诈骗防范政策解读,健全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旅游市场经营单位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养老诈骗公益知识,播放防范养老诈骗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的涉及文化旅游领域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养老诈骗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景区、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旅游景区、旅行社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现有旅游景区、旅行社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街道养老诈骗工作总结

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部署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行为,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

专项行动自今年4月开始,为期半年,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的传销、制售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保健”产品、伪高科技产品,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使用“协和”“同仁”等知名医院标识欺骗、误导老年群体消费等违法行为;未经审查发布或变相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查处涉老“食品”“保健品”违法案件266件,排查存在涉老苗头性问题9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问题2个,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研判等活动6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物品1万余份。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继续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涉老领域虚假宣传、传销、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涉老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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