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保供工作方案(精选20篇)

时间:2023-11-29 13:07:51 作者:温柔雨

有一个好的工作方案,能够指导和帮助我们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方案范文中的案例分析和评估方法,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把握工作的关键点和难点。

蔬菜直供工作方案

市场由我局与共同出资600万元建设,其中,我局出资额占70%,东大街占30%,市场建成后收益按出资比例分成。市场租用东大街土地30亩(约合2万平方米),新建交易大棚6600平方米,商业铺面4600平方米,仓库1800平方米,建设冷库和常温库1000平方米,办公楼500平方米。购置信息中心及检疫检测中心设备;铺设6000平方米的混凝土道路和停车场,配套建设室内外供电、供水、排水、绿化等设施,增强市场的综合服务功能。交易大棚分八个交易区(并配套大型电子广告牌),分别经营蔬菜区、瓜果区、粮油区、水产区、干鲜区、副食区、肉食海鲜区、综合日杂区等,办公大楼用于电子监控、指挥调度、信息收集发布、检疫检测、日常管理及后勤服务等办公。市场建成后,由我局市场管理所主要负责蔬菜副食品市场的管理工作,东大街村委会不参与市场管理。

新建市场本着快速、高效、节俭的原则。限于我局财力有限,我局计划自筹100万元,政府需投入320万元,其余180万元由东大街村委会解决。

市场建成后,预计可容纳500-600个摊位,每个摊位按经营品种不同收取20xx-3000元不等摊位费,预计年收入在150-180万元。收益分配按照股东出资额分成。

目前,项目选址定位已经完成。正在做市场各功能区布局及工程预算。预计市场建设工期为1年。20xx年4月前完成基础设施建设;5月前完成设备采购;8月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生产运行;10月前完成规程办法制定完善;12月前完成竣工验收。

成立市场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场管理所所长。项目联系人为。

蔬菜直供工作方案

目前,全县蔬菜种植面积120万亩,年产450万吨,蔬菜批发市场126家,其中年交易1000万斤以上的约50家,主要分布在向城、尚岩、兰陵、车辋、下村、磨山、庄坞、南桥、芦柞等乡镇,产品主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大中城市,形成了大生产、大市场、大流通格局。但由于我县蔬菜批发市场建设起步早,建设初期缺乏相关标准约束,造成市场建设起点低、硬件设施落后,市场分散、布局不合理,冷链仓储、加工配送、信息发布等功能不完善。在销地市场入市门槛越来越高的情况下,亟需倒逼我县蔬菜批发市场改造升级、规范管理。

(一)已建市场。

1.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做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

2.配备检验检测设备。配备与交易规模相适应的检测设备,对市场内蔬菜质量进行抽检。或与有资质的检验中心签订送检协议进行抽检,或将检验机构引入市场。

3.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交易厅棚、结算中心、预冷库、商品化处理间、贮藏库、行政管理区等各功能区,加强安全用电和防火管理,满足雪灾、风灾、洪灾等防御要求,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4.配备垃圾处理设备。严格环保要求,与环卫公司签订合同,对市场内固体废弃物、有机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统一处理,尾菜还田利用,做到市散场净。

5.达到污水排放标准。应配置污水收集和过滤设施,对生产污水进行处理,宜采用暗管排入污水处理设施或市政排水管网。对市场内餐饮等服务性行业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产生的污水集中收集处理。

6.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信息中心,实时发布市场内各类蔬菜价格信息,实现公平交易。有条件的市场可以发布销地市场产品及价格信息,引导菜农种植中高端市场适销品种。

7.推行电商平台销售。在做好传统销售的基础上,以“苍山蔬菜”为统一价值品牌,加大在电商环节营销力度。

8.产品商品化处理。配置分级包装车间或区域,以销地市场为导向对蔬菜进行分级包装,标明产品品名、品牌、产地、生产者、采收期、保质期等,采用条形码或二维码实现可追溯,提高品牌效益。

9.符合用地要求。市场用地应为非违占用地。

(二)新建市场。

市场选址应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遵循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节约土地、节能减排的原则,避免近距离同类市场重复建设。在办理规划、土地等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建成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运营。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2日前)。

县政府组织召开会议,对全县蔬菜批发市场整改提升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调查摸底阶段(7月23日—7月25日)。

各蔬菜主产乡镇(含街道,下同)对辖区内蔬菜批发市场进行调查摸底,调查内容包括:市场业主姓名及联系方式、详细地址、占地面积、用地性质、设立时间、是否工商注册、是否配备检测设备、主营蔬菜品种、主销市场名称、整改时限等。调查摸底表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审阅后,连同电子版报县商务局。

(三)上报整改方案阶段。(7月26日—7月28日)。

各蔬菜主产乡镇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符合各自实际的整改方案,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审阅后,连同电子版报县商务局。整改方案内容包括:符合标准条件的市场名称、拟整改保留市场名称及整改时限、拟取缔市场名称、整改措施等。具体整改标准为:

1.对于符合前述第1—9项监管标准的,经验收合格,发放《经营许可证》,准予经营。

2.对于不符合前述第1—5项监管标准的,发放《临时经营许可证》,准予临时经营,限期3个月内整改完毕;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取缔经营资格。

3.对于不符合前述第6—9项监管标准的,发放《临时经营许可证》,准予临时经营,限期半年内整改完毕;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取缔经营资格。

4.对于占道经营、露天经营的,取缔经营资格。

(四)督促指导阶段(7月29日—8月5日)。

县政府安排各职能部门赴各蔬菜主产乡镇对调查摸底情况及整改方案逐一落实,出具合格或不合格证明,对不合格的下达整改通知书,督导整改提升。建立周报告制度,各蔬菜主产乡镇在市场整改期间,于每周五下午5点前将整改推进情况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县商务局,县商务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县政府召开职能部门会议进行研判部署。对于取缔经营资格的,县政府安排协调县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符合条件的市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为其提供经营摊位;或将其作为蔬菜批发市场在合作社、种植基地的收购点,实现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五)建立长效机制阶段(8月6日起)。

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对全县蔬菜批发市场登记造册、实时监管、认真履责,对职能范围内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整改。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完善监管标准,改进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水平,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工作开展,县政府从商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兰陵县蔬菜批发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专班,研究确定市场的准予建设、准予运营以及依法取缔等事宜,重点发挥在市场规划布局、检验检测、尾菜处理、资源整合、品牌创建等方面的规范引导作用,统筹推进全县蔬菜批发市场整体改造升级。

(二)严格规划选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局、属地乡镇负责编制蔬菜批发市场商业网点规划并监督实施,实现市场布局、建设规模与区域内蔬菜种植面积、产量、上市时间及周围交通状况等相适应,推动市场良性竞争。对重点蔬菜产区,根据商业网点规划,保留一定数量的蔬菜批发市场。

(三)提升品牌建设。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发展中心负责引导菜农、合作社、经销商开展分选分级、统一包装等,打造“苍山蔬菜”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发展中心、属地乡镇负责规划布局“一村一品”,引导菜农、合作社按照市场导向调整蔬菜品类、品种,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蔬菜供应基地。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市场内交易的蔬菜进行抽检,对不合格蔬菜实施销毁,确保产品质量。

(四)强化产品销售。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负责对接江浙沪等销地市场,构建紧密型产销关系,鼓励发展品牌化、标准化、包装规范化、运输冷链化运销模式,直供超市和中高端市场,提升“苍山蔬菜”附加值和影响力。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蔬菜发展中心负责指导市场采集、分析、发布交易信息,与销地市场开展信息共享,共建蔬菜价格指数发布平台。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办理市场工商注册;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实现场内公平交易;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县税务局对涉及经营的市场主体、商户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开展相应的税费征缴工作。

(五)加强安全管理。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发展中心、属地乡镇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问题整改,对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发出预警,组织应急救援。县交警大队、属地乡镇负责场外交通信号灯设置、路标设置等项工作,维护场外交通秩序。

(六)注重环境保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属地乡镇负责监督市场主体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对市场内固体废弃物、有机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统一处理,尾菜还田利用,保持环境卫生良好;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市场排污口管理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

蔬菜直供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菜篮子”工程,强化“菜篮子”市(县、区)长负责制,狠抓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不断改善蔬菜流通设施条件,强化蔬菜销售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落实“菜篮子”市(县区)长负责制,做好“菜篮子”工作的各项措施,并逐步探索促进生产、增加供应、加强管理的新路子新办法,建立起稳定、有序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蔬菜供应和价格稳定,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一)切实强化“菜篮子”县区长负责制。

稳定和提高城市蔬菜自给能力。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投入力度,稳定和增加蔬菜种植面积,扩大速生蔬菜生产规模,切实提高本地应季蔬菜的自给能力。要根据城区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总量,科学制定“菜篮子”建设发展规划,在城市周边地区合理规划建设新菜地,并实行最低保有量制度,按照城市人口增加一人新建一分菜地的标准,稳定增加蔬菜种植面积。实行更为严格的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老菜地的保护。征占菜地坚持“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原则,补偿标准按当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执行。逐步提高城市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收取标准,收缴资金全部用于建设新菜地和发展蔬菜生产。统筹使用土地出让收入,加大对蔬菜生产的支持力度。

加强城市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建设、服务与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在保障居民消费中的重要作用,合理规划布局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保证批发市场和菜市场建设用地。按照20~30万常住人口城区建设一个不小于10000平方米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5~10万常住人口城区建设一个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蔬菜批发市场、2~3万常住人口社区建设一个不小于20xx平方米的蔬菜交易市场的标准,改造建设一批城市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汉滨区要主动与蔬菜产区加强协作,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鼓励、支持“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场地对接”、“场企对接”,强化产销衔接。要增加零售网点,积极推进规范型菜市场发展,在特定时段为蔬菜早市开辟专门销售区域,探索和推行蔬菜晚市的有效方法,方便于民。要加大对蔬菜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建设的扶持力度,规范和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整治乱收摊位费以及其他各种名目收费等不规范行为。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经销商销售冒充“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及哄抬菜价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强化城市蔬菜供给应急能力建设。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本地区蔬菜市场供应的应急预案,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要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建立蔬菜储备制度,确保重要的耐贮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结合当地蔬菜需求,重点做好越冬春蔬菜储备。汉滨区及市级有关部门要统筹省内外市场,建立蔬菜生产和供应平衡调节机制,及时安排主要蔬菜品种的临时储备和应急调运计划,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各级财政设立一定的财政专项储备基金,用于发生自然灾害或市场异常波动时,组织货源,平抑菜价,保障供应。要制定异常情况下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蔬菜基本消费需求的救济办法,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大中专院校家庭困难学生等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保证其基本生活水平在蔬菜价格大幅上涨时不降低。

为确保上述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健全“菜篮子”县区长负责制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生产、流通各环节的综合考核,将菜地和种植保有数量、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蔬菜价格异常波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作为县区长负责制的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市政府将设施蔬菜重点县区蔬菜生产纳入市对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二)进一步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推进基地建设。抓好三大重点区域布局。一是以月河川道沿线为主的蔬菜生产优势带,保证中心城市城镇居民蔬菜供应量占80%以上。二是发展县城周边平坝地区蔬菜区,保证自给和稳定市场供应。三是高山反季蔬菜生产区,重点发展夏秋鲜销蔬菜,并积极开发利用野生蔬菜资源。优化蔬菜生产的品种结构。一是实行错时播种,适当延长播种期,合理搭配早中晚熟品种,拉长上市时间。二是要按照不同的季节突出不同的重点,冬春季主抓大宗蔬菜,夏秋季主抓高山反季节蔬菜,早春季主抓设施蔬菜,冬季主抓冬闲地间套轮作蔬菜,同时积极开发野生蔬菜资源拓展外地市场。把设施蔬菜发展作为主攻方向,扩大设施生产规模,提高蔬菜综合生产能力。以“一体两翼”为重点,认真抓好汉滨、汉阴、石泉、旬阳、平利、白河等六个省级设施蔬菜项目县区建设,通过制定发展规划、落实扶持政策、严格目标考核,使其成为带动全市蔬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标准生产基地。各项目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生产条件。到20xx年,六个项目县区设施蔬菜建设要达到10万亩以上,1000亩以上设施蔬菜标准化示范园达到6个,实现通路、通电和通水,蔬菜产后全部经过预冷处理。非项目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筹措资金,搞好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加大投入力度。市级财政每年拿出200万元预算资金,整合10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发展设施蔬菜生产。发展改革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整合现有各类资金和扶持政策,按照全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善菜田基础设施条件,配套建设蔬菜产后预冷处理设施等,提高蔬菜生产水平和重要时节的应急供应能力。财政部门要设立“菜篮子”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设施蔬菜生产投入,支持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水利、电力、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蔬菜生产基地水、电、路的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农业部门要按照设施蔬菜与露地蔬菜相结合的原则,研究制定蔬菜发展规划与基地建设方案。要大力发展精细菜,注重发展适销对路的大路菜,稳步增加蔬菜生产基地面积,保证蔬菜周年供应。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蔬菜生产的信贷支持力度,改进金融服务。保险机构要完善蔬菜保险品种,尽快设立蔬菜生产设施和大田蔬菜保险品种,积极引导菜农投保,扩大蔬菜保险覆盖面,有条件的县区对保费给予财政补贴。

加强科技推广。农业、科技等部门要加强蔬菜种质资源创新和良种培育,加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整合有关项目,支持蔬菜品种改良中心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推进工厂化育苗中心和专业化育苗点建设,建立和完善蔬菜种苗繁育体系,提高优良种苗供应能力和良种覆盖率。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各县区蔬菜优势产区要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强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技术和服务水平。

强化质量监管。要进一步加强蔬菜质量安全工作,加快建立高产、高效、优质、安全的蔬菜产业约束机制,建立健全蔬菜产地、销地质量检测及追溯机制,严格蔬菜市场准入准出制度,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蔬菜病虫害统防统治、菜地质量修复与平衡施肥等技术指导,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使用蔬菜良种和高效低残留农药,建立健全蔬菜质量检测体系,推行蔬菜“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构建从“田地”到“餐桌”全过程的质量监控机制和质量追溯体系,保障蔬菜质量安全。

(三)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加快蔬菜冷链物流建设。加强蔬菜预冷设施、批发市场冷藏设施、城市蔬菜低温配送中心建设。汉滨区要率先在20xx年底前建设1个大型产地蔬菜预冷设施,配套建设1座冷藏设施。市、县区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扶持和引导大型蔬菜批发市场、生产基地、流通企业,完善对贮存、加工、运输、销售实施全过程温度控制的冷链物流设施,加快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无缝衔接、运行规范的全市蔬菜冷链物流体系框架,最大程度地保证蔬菜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减少损耗。

加强蔬菜批发市场建设。立足于改善消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从今年起,力争用两到三年的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改造提升我市中心城区南门菜市场、兴安蔬菜市场,扩大金奎农产品批发市场仓贮能力,完善宝业农贸市场功能,提升基础设施和配套功能,增强带动和辐射能力。着力推进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在全市建设20家标准化城市菜市场,使全市菜市场面貌发生明显改观,建立以城市标准化菜市场、便民菜店以及超市生鲜部为载体的菜市场网络体系,逐步取消露天市场和马路市场,实现退路进厅,规范市场经营管理,优化居民消费环境。

完善蔬菜“绿色通道”政策。进一步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对符合标准的配送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厢式货车,通过发放特别通行证等措施,允许其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

(四)提高蔬菜产销的组织化程度。

市农业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支持力度,扶持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不断提高蔬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市商务局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超市、便利店等新型零售业态,鼓励和引导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加工企业直接进入超市、社区蔬菜零售市场、便利店,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营销费用。积极引导大型零售流通企业及学校、酒店、大企业等最终用户与产地蔬菜生产合作社、批发市场和龙头企业等直接对接,提高零售环节产销对接的蔬菜流通比重。积极扶持各类蔬菜产销对接活动,引导产区和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促进蔬菜合理有序流动。

(五)强化蔬菜产销信息体系建设。

发展改革、农业、商务、物价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抓紧研究建立主要蔬菜品种的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完善产地、销地、批发、零售网络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省的蔬菜产品产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搜集、整理、发布蔬菜产量、质量、价格等信息,注重信息引导,促进蔬菜生产和产品流通。财政部门要把蔬菜信息网络建设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给予资金扶持。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加大对捏造、散布虚假价格信息者的监督查处力度,防止不实信息误导市场。物价部门要做好蔬菜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大价格监管力度,规范和稳定蔬菜市场价格。建立由物价、商务、工商、公安、农业等部门组成的蔬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协调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

(六)统筹抓好当前“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有关“菜篮子”工程建设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蔬菜、肉蛋奶和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的生产与市场供应,继续落实好中、省、市关于支持畜牧、鱼业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确保价格基本稳定。要加强生产和市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信息,积极组织货源,做好区域调剂,及时动用储备,严厉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维护市场和价格秩序。

蔬菜直供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省、市、县疫情防控和抗旱减灾有关要求,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以“立足保供,拓展外销”为战略,紧紧围绕中心城区进行布局,按照“确保大宗菜、稳定香细菜、丰富特色菜”的工作思路:逐步形成500亩相对稳定的中心城区保供蔬菜基地,以确保全街道鲜食蔬菜供应安全、丰富、价稳。

街道投入资金2万元,其中种植蔬菜示范点200亩,涉及资金2万元。

抢种蔬菜。优选生长期短的蔬菜良种,通过小拱棚育苗和露地直播将结合,采用深沟栽培及合理肥水,配套应用蔬菜无公害标准化效培技术等综合增产技术,通过建设示范基地带动种植蔬菜400亩。街道书记、主任各领办一个至少50亩以上的高标准蔬菜示范基地,全街道共建示范点200亩,每亩补助100元,共计2万元。补助范围必须是种植商品蔬菜5亩以上的大户或者专业合作社9月1日以来新建的示范基地,种植品种为大白菜、萝卜、结球甘蓝、莴苣等大宗蔬菜。

(一)明确生产主体和种植地块。各社区根据种植任务明确生产主体和种植地块,建立蔬菜保供生产主体花名册,并在基地所在社区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并组织实施。

(二)项目实施。生产主体根据种植面积、时间要求种植蔬菜,并及时申请验收。

(四)申请拨付补助资金。县级验收后,生产主体可向乡镇申请拨付资金,乡镇按程序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生产主体。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社区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蔬菜保供稳价工作的重要性,把灾后恢复蔬菜生产作为最紧迫的任务来抓。加强统筹调度,明确生产主体,落实生产用地、种子种苗,保障农资供应,尽快整地播种,确保任务提前落实、人员和措施提前到位.建立完善应急调运机制和保供重点生产主体名录,加强产销对接,提高保供稳价能力。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社区要加快保供蔬菜基地建设进度,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把救灾资金用好用足,确保速生蔬菜种植任务全面落实,顺利推进冬春蔬菜保供工作。

(三)强化技术服务。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加强对“菜篮子”蔬菜保供的指导服务,要推广“菜+稻+菜”和“稻+菜”等轮作模式,选择抗旱、抗逆性强品种,推行集约化育苗,减少疫情、旱情对播期的影响,开展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在关键农时季节,开展技术培训,提高技术到位率,帮助解决基地蔬菜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强化区域布局。各社区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分工,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生产效果。一是低海拔,交通便捷、耕地条件好的区域,建设调剂型保供基地,负责品种、数量调剂。重点抓好冬春大白菜、萝卜、结球甘蓝、莴苣等大宗保供蔬菜,芹菜、菠菜、香葱、芫荽、茴蒿、蒜苗等香细莱和区域特需蔬菜生产.完善周年轮作模式,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施、新模式集成应用,突出品种结构优化和更新,探索构建产销联合体,提升生产技术水平和效益。二是在高海拔,抓好结球甘蓝、花菜等反季节蔬菜生产。通过合理布局、设施辅助和栽培技术集成,探索应用夏秋反季节生产模式和技术,打造夏秋冷凉蔬菜优势产业带。(五)加大督查指导。街道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及时指导和帮助社区抓好农村产业革命“夏秋决战”蔬菜产业发展。在生产过程中,实行进度跟踪管理制度,抓好秋冬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督促推进各项工作,将蔬菜保供生产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强化目标管理。

保供工作方案

根据1月30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对疫情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视频会议和江西省新型肺炎病毒疫情期间防控重点物资企业复工复产及粮油供应保障调度会议精神。为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粮油保供稳价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应对疫情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的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一)成立临川区粮食局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园林临川区粮食局局长。

副组长:余海峰临川区粮食局副局长。

邓北平临川区粮食购销总公司经理。

成员:郄建鹏、彭学光、朱卫和。

上官敏、吴文义、徐众田。

(二)临川区粮油供应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1、大米加工应急保障组:余海峰、彭学光、朱卫和。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了解和掌握大米市场供求和价格情况,依照《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方案》,适时向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启动粮食应急预案,调度粮食应急储存和加工企业的稻谷、大米供应,确保城区大米市场的成品粮正常有序供应。

2、食用植物油应急保障组:邓北平、徐众田、钟勇。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了解和掌握食用油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依照《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方案》,适时向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启动区级食用储备油应急预案,调度储备食用油保障城区食用油的正常有序供应。

(一)稳定正常供应。由应急加工企业按日常正常加工。

量组织生产,按日常正常的供应量向城区(指定乡镇)销售网点投放,以稳定大米市场的需求,确保正常的销售供应。

(二)市场需求增量。当城区(指定乡镇)重点粮油供。

应点出现粮油物资供应紧张,需求不断增量,市场价格不断攀升,先行转化应急加工企业粮食库存,保供稳价,在市场需求仍不断增量,最后启动区级储备粮食供应市场,确保市场不断供。

(一)大米加工应急企业:

1、抚州市永兴米业有限公司,主要配送供应抚州市城区、上顿渡城区、东馆镇、嵩湖镇。

2、抚州市维尔米业有限公司,主要配送供应腾桥镇、青泥镇、鹏田镇、茅排乡。

3、抚州市临川区洋洲粮食加工厂,主要配送供应湖南乡、太阳镇、孝桥镇、抚州市城区。

4、抚州恒达米业有限公司,主要配送供应云山镇、罗针镇、唱凯镇、罗湖镇、抚北镇。

5、抚州市王氏精制米厂,主要配送供应大岗镇、桐源镇。

6、抚州市临川华龙米业有限公司,主要配送供应上顿渡镇、高坪镇、展坪乡、温泉镇、龙溪镇。

(二)食用油应急供应:抚州市临川区志国食品商行。

(一)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

(二)要始终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确保粮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确保粮油市场运行平稳,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三)要加强市场的监测预警。各保障工作小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监测频率,完善预警机制,落实好日报告制度。

(四)要加强粮油流通市场的监管。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强化质量监管,坚决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保供工作方案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化解粮食市场风险隐患,全县粮食系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认识粮油市场稳定对加强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大意义,全力做好粮油保供稳市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成立镇坪县粮食局疫情防控粮油物资保供稳市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粮油供应组、市场监测组、全力做好粮油市场保供工作。

组长:罗品俊局长。

副组长:向军副局长。

成员:张沁平马云飞柯玉林洪华张玉玲李芳。

鉴于我局实际情况,各小组务必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发扬分工协作的精神,全力做好我县粮油市场保稳工作。

市场监测组:按照国家局要求,启动粮食库存和市场价格监测日报制度。

粮油供应组:按照政府指令,做好粮食应急启动的准备工作,时时监测动用数量和品种,及时组织粮源调入补库,确保库存充裕,储备充足,市场有序,价格平稳。

疫情期间,凡应急粮油物资运输费用均实行运价补贴,以保障运力充足,运输畅通,确保我县粮油库存充裕。

蔬菜直供工作方案

积极全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发展的严竣形势,预防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影响,统筹资源、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全力保障“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基本充足、价格基本稳定、群众需求基本满足,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提供重要保障。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建立适度、完备、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为支撑,努力提高全县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要按照“统筹布局、分级负责、分类储备、共享资源、综合调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统筹和指导工作。

(三)适度完备、重点突出。市场保供以生活必需品为主,保供品种为米、面、食用油、猪肉、蛋、蔬菜、食盐、方便食品、瓶装水共9类。市场保供要求至少满足全县居民一周的基本需求,收贮和投放数量每周实行动态调整。

(四)多种形式、注重实效。政府储备以利用现有社会仓储能力代储为主;商业储备以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实行最低库存管理为主;生产能力储备以扶持重要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保有必要的生产能力为主。

(一)加强市场监测。县经贸局牵头,对全县米、面、食用油、蔬菜、肉、蛋、奶、盐、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销售价格和供求信息进行跟踪监测,及时掌握市场行情,预测市场运行趋势,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二)建立货源档案。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配合,摸排全县猪、牛、羊、禽、蔬菜、瓜果等种养殖情况,以及商超、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的货源渠道,掌握农畜产品供应渠道和供应能力,对规模以上的种养企业和货源企业建立档案,及时统计供应信息,建立县级“菜篮子”基地联系制度。

(三)强化货源保障。县“菜篮子”产品增产保供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督促生产企业、货源企业与我县各类商贸流通企业加强联系,通过市场预测和财政补贴,引导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和储备协议,建立安全可靠的商品供应链。

(四)增加市场储备。县发改局负责,增加大米、面、食用油、瓶装水储备量;县经贸局负责,加大肉、蛋、蔬菜、方便食品储备量;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大食盐储备量。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政策扶持,鼓励储备企业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督促企业及时收贮和投放,在疫情防控期内不断增加储备量。

(五)提高生产自给率。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落实扶持农业产业发展各项政策,加快设施农业、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尤其是要加快设施蔬菜生产,要制定蔬菜保障供给预案,积极动员设施农业企业、合作社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合理安排蔬菜生产布局和产品结构,提高产量、加大保供能力;要加强设施蔬菜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强化设施蔬菜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市县设施蔬菜生产支持政策,暂定2月底前种植蔬菜的企业、合作社,由市级财政给予每亩补助500元,动员农业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尽快复产,不断提高猪肉、蔬菜生产能力和自给率;强化检疫监管,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县供销联社牵头,保障饲料、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运输供应。县发改局牵头,县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经贸局配合,动员米面加工厂、豆腐加工厂以及酱菜、方便食品、瓶装水等应急物资生产经营企业复工,扩大生产能力。

(六)拓宽供应渠道。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配合,在严格落实防疫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动员果蔬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便利店,农村超市等经营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企业规范营业。县经贸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配合,适时在各乡镇、街道、大型社区设立市场保供投放网点,鼓励物流企业和电商企业开通线上线下供应渠道。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为相关企业发放通行证,开辟“绿色通道”,扩大运输能力。

(七)做好典论宣传。领导小组各办公室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场供求状况及我县采取的相关措施,稳定预期,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引导市民合理消费,避免因不实炒作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

(八)维护市场秩序。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九)做好服务保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加大人力运力和种植补贴,专项用于保障“菜篮子”产品的生产、调运、储备、平价投放等。领导小组协调县联防联控指挥部将市场保供的重点企业列入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对象,优先加大防控物资保障供应。各牵头部门要对各类市场保供网点,完善消毒措施,加大防控技能培训,保障重点企业安全运营。

成立县“菜篮子”产品增产保供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指挥协调有关事项。

(一)组织架构。由县长曹全虎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朱伟和副县长郭海鹏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县政府办、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经贸局、市场监管局、供销联社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增产和保供工作办公室,增产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杨晓军兼任;保供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经贸局局长张忠民兼任。

(二)工作职责。负责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产品增产保供应对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研判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协调相关单位组织落实商品储备和市场供应,协调保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指导舆论宣传工作。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工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及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疫情防控和增产保供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按照职责分工抓紧抓实各项重点工作。本方案印发后,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工作状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和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的电话保持24小时开通,确保指挥系统政令畅通。

(二)科学制订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及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充足人员力量。各成员单位要按周梳理总结,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确保圆满完成市场保供各项任务。

“菜篮子”产品增产保供应对工作方案实施期限暂定为省上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为止。期满后,“菜篮子”增产保供工作转入常态化,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及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按照既定职责负责运行。

蔬菜直供工作方案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贯彻国务院、省政府“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相关文件精神,科学规划“菜篮子”产品生产布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新形势下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变化,通过提升“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调控保障能力,统筹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绿色“菜篮子”产品消费需求,夯实民生基础,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基本原则。为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理顺政府、市场、企业三者关系,确定以下三个建设原则:

1.政府主导原则。全市“菜篮子”建设由市长负责,各县区政府县区长是本县区“菜篮子”建设第一责任人。县区政府主导规模化、标准化“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制定出台支持“菜篮子”建设的配套政策,在用地、用电、贷款、奖励、贴息等层面给予支持,扶持“菜篮子”企业发展壮大。根据现行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和标准,建立全市统一的“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依法加强全市“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及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

2.企业带动原则。通过招商引资或培育本地企业,由企业负责实施“菜篮子”各个环节建设任务。企业充分利用各项支持政策,承建生产基地,打造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仓储调控体系,培育“菜篮子”产品知名品牌,推广“宕昌模式”带动农民合作社、农户开展订单生产。企业通过自主经营,做大做强,担负起本地“菜篮子”产品保供任务,打造产、加、销、农、工、贸一体化的生产经营体系。

3.市场运作原则。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企业按照市场规则,参与市场竞争,搭建起“菜篮子”保供体系。同时,要突出“菜篮子”是民生工程的属性,在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强调“公益性”,按特殊时期保证城乡居民“菜篮子”产品消费7天的总量要求,建立起完善的贮备制度。

(二)工作目标。按照“一年起步、两年见效、三年建成”的思路,以提高区域内蔬菜、肉、蛋、奶、果等“菜篮子”产品保障供应为重点,通过3年努力,实现全市“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自给为主,外调为辅,总量平衡,品类调剂”的建设目标;形成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局面。

每县区要围绕县城或重点城镇,建成1—2个有效生产面积在500亩以上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基地,辐射带动20xx亩以上;每县区建设1处“菜篮子”产业物流中心,培育1—2户重点农产品经销企业,从事“米袋子”、“菜篮子”产品批发、调剂和配送业务;每县区打造1—2个全省有影响的农产品交易市场,畅通农产品交易渠道;在县城和小城镇建成50—100个“菜篮子”产品分销配送网点或超市,实现每个社区和居民小区全覆盖;有条件的县区培育“菜篮子”产品电商企业,提供接单、采购、清洗、配送“一条龙”服务。建立健全优质“菜篮子”产品销售供应体系,发挥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的优势,进一步畅通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感、获得感。

(一)生产能力建设。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带动的要求,以武都区“青陇农业示范园”为模板,筹措资金,确定主体,优化模式,强化管理,以订单农业为突破口,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和绿色现代农业,打造一批高标准“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基地,蔬菜、肉类等“菜篮子”主要产品自给率达到85%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建设绿色高效蔬菜生产供应基地。结合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布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白龙江、白水江、西汉水川坝河谷区和徽成盆地等光热资源好、土地质量高、交通便利的区域为核心,满足县城或重点城镇“菜篮子”产品需求为重点,按照保供对象总体规模和需求总量科学谋划,建成高标准“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基地,核心区以设施蔬菜生产为主,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辐射带动区以露地生产为主,生产规模不低于20xx亩。国家规定蔬菜储备应每人每天按0.5公斤的蔬菜需求测算,各县区要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建设相应规模蔬菜消费保供基地,蔬菜总量自给率要达到100%,结构性、季节性短缺控制在较小范围。

(1)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政策支持,在“七通一平”、仓贮、运输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高标准规划生产基地建设,配套田间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配套果蔬保鲜库和冷藏运输车辆。

(2)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引进或培育壮大企业、农民合作社主导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效组织农民群众参与生产基地建设,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参与。根据市场需求开展有计划生产,实行集中统一育苗、良种化栽培、标准化管理、分批次采收,设施栽培和露地生产相结合,优化蔬菜产业结构布局,扩大茄果类、叶菜类、瓜类等蔬菜生产规模,提高西红柿、辣椒、茄子等精细菜产量。扩大“三品一标”产品认证比例,提升蔬菜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实现生产和销售有机统一。

(3)强化技术服务措施。农业科技推广部门在技术配套上提供服务,推广旱作农业技术和绿色高效栽培模式;推广机械化作业,减少人力投入,降低生产成本;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水溶肥和缓释肥,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降低农药、化肥使用量;推广微灌、滴灌技术,扩大节水农业生产面积。

2.提升畜禽水产品生产能力。科学优化养殖布局,加快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建设,推进规模化种养循环生态养殖建设,推动畜、禽、水产业绿色发展。各县区政府要在种畜禽繁育、饲料加工方面投入资金,培育龙头企业,从源头上夯实畜牧养殖产业基础。

(1)扩大生猪生产规模。根据城镇居民常住人口规模,按人均日消费0.1公斤的标准测算,确定生猪养殖规模,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猪肉本地市场自给率要达到90%以上。按照“抓大稳小扩中间”的扶持原则,通过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引进和培育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在我市建设养殖基地。充分发挥市县富民公司作用,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养殖大户开展标准化养殖,在每个乡镇新(改、扩)建一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实现产业恢复计划,实现生猪产品的稳产保供目标任务。县区政府出台贫困户生猪养殖奖补政策,鼓励农村家庭自养自给,对因各类原因难以外出务工,有意愿养猪的贫困户,采取代养、自养等方式,给予一定资金补助,扩大生猪养殖规模,增加贫困户收入。

(2)发展生态鸡养殖。发挥我市林草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放养鸡,年出栏生态鸡500万只以上,打造陇南生态鸡品牌,除满足本地市场供应外,要实现“走出去”的目标。提升鸡蛋生产能力,利用宕昌县、礼县、西和县德青源金鸡产业扶贫项目,着力推进以宕昌、礼县、西和、武都、成县、徽县等县区为主的蛋鸡养殖基地建设,蛋鸡养殖规模常年稳定在260万羽,鸡蛋产品在保障市内供给的前提下及时外调。

(3)培育水产、奶牛养殖产业。利用好我市山涧溪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冷水鱼养殖产业,全市水产品供应量确保在20xx吨以上,降低水产品外调压力。在徽县、成县、西和、礼县重点粮食产区,充分利用秸秆资源,积极争取实施粮改饲项目,建设以牛羊为主的草食畜牧业生产基地。扶持奶牛养殖合作社及家庭农场降低鲜奶生产成本,提高鲜奶供应量,培育鲜奶消费市场,建立鲜奶、奶制品均衡消费格局。

3.加大果品生产基地建设力度。建设礼县、西和县西汉水上游70万亩优势苹果产业基地建设,推广矮砧密植等高效栽培模式,在品牌、仓贮、物流、销售方面投入资金,对标国际市场,打造陇南苹果市场核心竞争力。推广高接换优技术,提高核桃产业生产效益。发挥陇南小杂果品类丰富的优势,武都、成县樱桃,康县、徽县、两当县猕猴桃,文县、武都草莓、桃、桔子等,列项支持时令性水果技术推广,丰富市场果品供应。

(二)市场流通能力建设。按照城区和重点城镇规划容量,合理测算“菜篮子”产品不同季节需求总量,根据需求规划流通体系建设,优化市场规划布局、提升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批发市场流通和短期应急贮备的功能;进一步加强便民零售网点建设,便民超市要实现进社区、进小区全覆盖;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完善流通渠道和配送手段,减少中间环节,将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确保日常供应充足、主要品种供得上、价格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

1.建设物流配送中心。由政府主导,通过招商引资或公共财政投资,建设“菜篮子”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每县区重点培育1—2户重点农产品购销企业,入驻物流配送中心。购销企业通过订单农业,对接生产基地和终端消费市场,搭建农产品田间到餐桌的“桥梁”,逐步完善发展成为本区域主要农产品购销、调运、仓贮和配送的主力军。

2.完善流通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优化市场规划布局,将“菜篮子”产品交易市场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按照规划实施,提升市场交易基础设施水平。支持“菜篮子”购销企业应用先进冷链设备,建设田间预冷、整理分级包装车间、冷藏库房等初加工冷链设施,提高冷藏运输率,降低腐损率。强化流通企业与农产品基地开展“农超对接”、“农企对接”等多种产销对接模式,由企业主导社区直通车等零售网点及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确保每县区在县城和中心镇建成50—100个鲜活农产品直销店或超市,推广产地直销、绿色对接等活动,每个行政社区有“菜篮子”产品直营店,方便居民消费,减少中间环节,确保市场供应。

3.提升供销保供能力。发挥市县供销系统联结商贸物流和生产基地的桥梁作用,组织市内供销系统商贸流通企业加强与生产企业、种植基地、农民合作社等对接,建立稳定可行的产销合作关系,提升市场供应能力,有效保障蔬菜、水果等市场供应。提升供销保供能力,配套了现代化仓储、物流设施,加大重点商品保供力度,增加粮、油、肉、禽、蛋、奶等商品供应和储备。

4.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探索“互联网+菜篮子”产业模式,促进农产品流通线上线下融合和产销对接。完善农产品物流体系,支持建设集信息流、商流、物流、资金流于一体的现代物流中心。

5.开启“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绿色通道”政策,对于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实行“绿色通道”减免政策。

(三)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加大质量安全监管投入,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做好消毒灭源工作,严禁私屠乱宰行为,未经检疫的肉类产品不得上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生产主体自主开具合格证,对其生产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标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推进标准化生产,落实质量安全属地责任,强化和完善“菜篮子”产品追溯体系。(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全市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和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代农业示范园、示范点,农业订单生产基地,都要推进农业绿色、有机标准化生产技术,从源头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加大质量安全监管投入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落实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者主体责任,稳步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强化“菜篮子”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按照关口前移、环环监管、信息共享的原则,强化全市“菜篮子”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并能稳定运行,推进肉类和蔬菜等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

(四)调控保障能力建设。完善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政府调控职责,落实“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完善“菜篮子”产品市场信息监测制度和预警机制,建立主要“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队伍。(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

1.完善“菜篮子”政策体系。建立“菜篮子”市长基金,首期规模按1000万元设计,后期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基金规模。“菜篮子”市长基金主要用于奖励、激励、补贴等方面,撬动各类资本投资“菜篮子”体系建设,支持保供企业发展,对在“菜篮子”建设方面工作突出的县区和企业进行奖补。各县区要按照市上做法,筹措“菜篮子”基金,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完善配套政策扶持,引导工商资本和民间资本投入“菜篮子”工程建设;制定市场流通政策,支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强化协调配合,创新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搭建生产基地设施建设、技术推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性保险、生产者补贴等方面政策扶持框架。

2.建立“菜篮子”产品仓储轮换制度。各县区建设战略性仓储基地,按战时、疫期等特殊时期保证城乡居民“菜篮子”产品消费7天的总量建设仓储基地,根据常住人口规模,科学设计仓储总量。贮存种类以生活必需品为主,优先贮存粮、油、米、面;蔬菜选择耐贮的马铃薯、大白菜、甘蓝等蔬菜品类;肉类以猪肉为主,兼顾其他肉类。主要农产品贮备每60天轮换一次的标准,保证贮存产品质量。

3.加强“菜篮子”信息监测预警和信息平台建设。加强“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和发布平台建设,健全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主要“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队伍,规范“菜篮子”产品信息采集、分析和发布。

按照一年起步、两年见效、三年建成的目标,确定20xx年基本建成“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流通供应、质量监管和保障体系。

(一)安排启动阶段。20xx年6月前,完善“菜篮子”联席会议机制,启动前期工作,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启动生产基地建设,开展布局策划设计,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及运行规则,统筹推动建立运营主体等。

(二)建设推进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初步完成生产基地建设、流通体系建设,质量监管能力建设,调控保障能力建设。

(三)稳健运营阶段。20xx年1月起。巩固发展生产基地,建成便利流通体系,实现鲜活农产品点对点直供网络,做到产品产销信息可追溯,“菜篮子”产品工程全面进入稳健运营阶段。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业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生产基地建设规划、市场建设规划、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社区销售门店建设规划、“菜篮子”产品价格调控监测等;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菜篮子”产品生产任务、源头质量安全监管;商务部门负责流通、仓贮体系建设,保障体系建设,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市场销售端质量安全监管、可追溯体系建设;财政部门负责制订资金投入保障计划、资金扶持政策;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生产基地用地规划,市场用地规划。其他未尽事项由各部门按照职责,各负其责。各县区参照市上设置,明确责任分工。

(二)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菜篮子”产品工程建设生产基地、物流中心建设环节政府投入资金建议依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解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投资“菜篮子”产品工程建设。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要重点向“菜篮子”产品供应倾斜,到户产业发展资金、“五小”产业培育资金等扶贫整合资金要支持“菜篮子”工程。特色产业发展贷款工程、农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性政策贷款支持“菜篮子”产品保供,解决龙头企业、合作社发展资金需求。

(三)完善“菜篮子”建设考核制度。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细化我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区要把“菜篮子”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安排部署,明确落实工作责任,高质量完成“菜篮子”建设工程、确保“菜篮子”产品生产充裕、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合理、消费安全、群众满意。

(四)营造全社会关注“菜篮子”氛围。要加强政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举办现场会、培训班、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营造“菜篮子”工作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广泛征求市民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接地气、有实效,确保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各项工作让市民满意,形成全社会关注“菜篮子”保供的良好氛围。

保供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关于迎峰度冬能源保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20xx-20xx年度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促进实施清洁取暖工程,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随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强力推进,天然气、电力等能源需求快速增长,特别是冬季取暖期出现气侯异常、急剧降温天气时,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迎峰度冬工作部署,把保障民生用气、用电供应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保障能源供给,切实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电力应急保供工作。

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各乡街、天然气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联动、应急联络、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二)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保供应急期间舆情监测,积极开展舆论引导等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情况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

区发改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和燃气企业保障气源供应;制定并修改完善我区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保供应急预案,做好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

区工信局:负责全区工业企业落实“压非保民”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棚户区清洁供暖补助资金汇总申请等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保障极端天气下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本行政区域保供应急专项资金。

区城管局:负责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全区城市燃气、集中供热工作,收集、汇总、上报全区城市燃气、集中供热运行情况。

区交通局:根据应急保供工作需要,及时开通保供应急通道,确保车辆快速通行。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燃气方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指导协调重点电器大卖场(超市)在极端天气下有关供热电器的市场供应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指导相关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负责做好保供交通保障工作,确保保供车辆和物资能及时抵达所需地点。

各乡街:详细掌握本区域内清洁供暖情况,制定本区域内清洁供暖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及时有效处置或上报清洁供暖出现的突发事件。

各燃气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把民生作为优先保障重点;引导公众提高节约用气意识,配合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告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市统一组织实施预警后,我区根据预警级别做好相关工作。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如出现燃气资源匮乏或紧急情况,需按照限(停)用气次序进行限制、停用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气,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度。

保供工作方案

冬季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工作事关重大。为全面落实冬季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各项政策措施,巩固和提升清洁取暖改造成果,努力实现“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可持续”的总体目标,促进我市清洁取暖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阳泉市冬季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协同机制(以下简称“‘双保’协同机制”),特制订本方案。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主要职责是督促指导和协调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企业搞好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工作。指挥部总协调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主任由市能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人兼任。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双保”主体:国网阳泉供电公司、山西晋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东公司、山西晋东新能液化天然气公司、华阳集团(阳煤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分公司、中石化阳泉市石油公司、山西建科天然气科技公司、平定县煤气公司、洁净煤定点供应企业、甲醇和生物质供应企业、建筑节能企业。

协同机制工作任务包括:交流、共享清洁取暖保暖保供有关信息资源和资料;制定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协调措施;监督检查清洁取暖保暖保供措施实施情况并定期通报;处置影响较大的区域性、阶段性、突发性减供停供事件;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有关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工作任务。

协同机制设立五个专业办公室。电力、甲醇、洁净煤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燃气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热力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生物质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房屋建筑保暖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兼任。

“双保”协同机制指挥部组织七个专业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对相关措施的落实进行跟踪督促。

第一组:电力“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能源局。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电网阳泉供电公司。

第二组:燃气“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员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三组:甲醇“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能源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应急管理局。

第四组:生物质“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五组:热力“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六组:洁净煤“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

第七组:房屋建筑“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员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专业督查组主要任务:检查政府、企业的合同签订、能源储备和应急准备情况;检查甲醇、生物质颗粒和洁净煤配送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检查电力、燃气、热力管网运行保障情况;检查各级各单位保暖保供工作组织领导、值班值守、应急处置情况;检查能源价格执行和能源质量控制情况;检查清洁取暖运行费用安排和拨付情况;检查低收入群体保暖保供兜底措施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检查接访接诉处置情况和舆情应对情况;检查区域性、阶段性、突发性减供停供事件应对处置情况。

(一)联席会议制度。每个月组织召开一次指挥协调会议,通报工作情况,解决重点问题,部署重点工作。由总协调办公室召集,指挥部成员参加,必要时,扩大至“双保”主体。

(二)调度会议制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业调度会议,听取情况,分析形势,讨论问题,明确措施,督促落实。由各专业办公室召集,成员单位参加。采暖季期间,可酌情增加会议次数,必要时,扩大至“双保”主体。

(三)专项督查制度。每年十月初至次年四月底为专项督查行动时期。期间,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联合督查、专项检查或重点抽查,每次行动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各专业办公室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参加,有关“双保”主体提供技术支持。

(四)信息发布制度。每月至少发布一期工作动态,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各成员单位、“双保”主体负责提供或推送。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及时发布动态信息。

(一)市财政局:负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资金管理工作。

(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燃气“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负责协调燃气保供、能源价格政策落实,督促燃气储气设施建设和调峰能力建设。牵头组织燃气“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电力“双保”专项督查。

(三)市能源局: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各专业办公室工作。负责电力、甲醇、洁净煤“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牵头组织电力、甲醇“双保”专项督查,参与生物质、洁净煤“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四)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热力“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配合做好城燃企业“压非保民”工作。牵头组织热力“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燃气“双保”专项督查。

(五)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生物质“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负责农村清洁取暖相关政策宣传。负责督导农村地区散煤清理清零工作。牵头组织生物质“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房屋建筑“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协调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的本地加工。

(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洁净燃料生产销售企业的洁净燃料质量依法实施监督抽查。牵头组织洁净煤“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生物质“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建筑保暖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负责指导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工作。牵头组织房屋建筑“双保”专项督查,参与热力“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压非保民”工作。参与燃气、热力“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九)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清洁取暖甲醇、生物质燃料和洁净煤的公路运输保障工作。参与甲醇、生物质“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新(改、扩)建甲醇燃料储库项目的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参与甲醇“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洁净煤“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二)民政局:负责协调低收入群体“双保”工作。参与房屋建筑“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甲醇、生物质燃料、洁净煤运输通道管控工作。参与甲醇“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四)县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做好本区域清洁取暖“双保”工作,配合市“双保”协同机制各专业督查组,搞好本区域、本专业督查工作。

(十五)“双保”主体:签订能源、燃料采购长期合同;制定并落实“双保”工作方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保障电力、燃气、煤气的线路、管网正常;保证能源、燃料供应的充足、稳定、安全;燃料供应企业要建成2—3小时配送网络,确保采暖季群众取暖需要。

(一)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全市“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双保”协同机制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积极响应,同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部署的高效实施和高质量完成。

(二)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树立“民呼我为,保供有我”的担当精神,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立足民生,履职尽责,努力完成“双保”任务,确保群众清洁取暖、温暖过冬。

(三)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舆情和群众诉求,落实首接责任制,热情接待,耐心接访,主动下沉,主动靠前,妥善解决矛盾问题,及时回应各方关注,做到有落实、有回音。

(四)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制定极端天气、极端情况专门应急预案,完善处突机制,组建应急队伍,落实能源、燃料储备,积极预防、稳妥处置阶段性、区域性、突发性减供停供事件。

(五)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阳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阳泉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阳政安〔20xx〕12号)确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全市清洁取暖运行的安全稳定。

保供工作方案

为做好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维护价格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26号)精神,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各地要积极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提高规模化养殖比重,改善饲养、防疫条件,提升产品质量,确保本地区生猪生产能力不下降。“十二五”期间,各级发展改革、农业部门要落实并用好用足中央扶持生猪生产各项政策,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推行生猪养殖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生产。继续加强300家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使其成为广东生猪生产和主要供应基础,并根据“保生产、保供给、保稳定”要求,逐步适当增加省重点生猪养殖场数量。各地也要加强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把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成为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样板,示范带动全省生态与健康养殖发展。

(二)落实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制度。省农业厅、财政厅要根据国家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精神,尽快制订2011年广东省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实施方案。各地要按照每头每年100元的标准发放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及时落实本级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养殖户手中。

(三)落实生猪良种繁育政策。根据国家即将制定的“十二五”原良种场建设规划,大力支持生猪原良种场建设,提高良种猪供种能力。省农业厅、财政厅要根据国家对购买良种猪精液的补助政策,组织制订广东省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积极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促进品种改良。完善广东省畜禽遗传改良实施计划,推广以畜禽养殖企业为主导、与科研院所相结合的育种模式。各级农业部门要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养殖。做好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加强畜禽品种保种场和畜禽质量监督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畜禽育种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新品种培育与推广的步伐。

(四)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政策。继续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建立更加严格的保险与耳标识别、生猪防疫和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提高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覆盖面。具体按省财政厅、广东保监局、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紧急通知》(粤财农〔2007〕32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进一步强化信贷对生猪生产的支持。各地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县级建立和完善生猪生产担保贷款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标准化养殖场(小区)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着手建立规模养殖企业联合体担保贷款机制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企业的信贷支持,保障生猪生产必要的资金投入。

(一)制订完善生猪生产发展规划。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要按照《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20xx年)》,制订本地区生猪生产规划,完善区域布局。尚未制订本级规划的要于今年年底前制订出台,建立生猪生产发展长效机制,合理规划养殖区建设,保证市场供给。

(二)为生猪养殖用地提供必要保障。各地要依法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标准化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生猪养殖规模和猪肉自给率。对在适养区新建或扩建养殖场的用地,当地政府要给予大力支持,加快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要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环保手续齐全,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及时发放排污许可证。

(三)引导推进生猪养殖方式转变。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引导养殖场户采用“养殖、沼气、种植”相结合的生态与健康养殖方式,提高生猪产能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增强粪污处理能力,逐步实现零排放。

(一)落实防疫责任。加快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建设,尽早发挥其作用。省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基层兽医站(不含珠三角地区)实验室建设提供经费保障,改善工作条件,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也要相应增加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投入,切实加强生猪疫情监测和防控,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严防疫情扩散及病死猪流入市场。

(二)继续落实免费强制免疫政策。坚持预防为主,免疫与扑杀相结合的防控工作机制。继续落实好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费强制免疫政策,支持疫苗生产和调拨,保障免疫工作需要。所需疫苗经费除中央财政投入外,由我省各级财政共同承担。

(三)加大对生猪防疫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的支持力度。提高因防疫需要而扑杀的生猪补助标准,由目前的每头600元提高到800元。病死猪要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由每头500元提高到800元;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给予每头80元的补助,由中央和我省各级财政按照生猪扑杀现行比例分担。

(四)健全基层动物防疫队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在区域或乡镇设立畜牧兽医站,稳定机构和人员。落实好中央财政对基层动物防疫员每人每年120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我省各级财政给予相应补助。

(一)建立和完善生猪市场调控机制。建立健全以储备制度为基础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机制和保障市场供应机制,有效维护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预警指标,完善储备吞吐调节办法,切实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和猪肉价格过度上涨。充分发挥平价商店“保供稳价”的导向作用,以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价格向群众供应猪肉,在猪肉价格高位期间,平价商店销售的猪肉价格要低于本地市场平均价格的10%以上。积极组织开展“稳定猪肉价格”倡议活动,向全省平价商店倡议通过实行产销对接或产供销一体化,降低猪肉流通成本。

(二)充分发挥猪肉储备调控作用。加大猪肉储备总量,适当增加冻猪肉省级储备数量,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充实地方冻猪肉或活体储备。各地财政要研究支持部分骨干企业建立商业储备,作为政府调控市场的补充资源,保障政府和商业储备的长期稳定运行。要切实落实主销区和沿海大中城市地方猪肉储备规模不低于当地居民10天消费量,其他城市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消费量的规定。根据生猪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合理把握猪肉储备吞吐的时间、节奏和力度,加强生猪生产与市场调控。要完善猪肉储备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相关承储企业举行应急演练,落实应急值班制度,一旦出现局部自然灾害或中心城市出现猪肉抢购或供不应求的情况,要根据“先市后省”的原则,适时投放猪肉储备,保证市场供应。

(三)加强生猪监测统计工作。各地要健全统一信息发布平台,按照职责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养殖户合理调整养殖规模,优化养殖结构。统计部门要完善生猪抽样调查制度,及时发布生猪存栏、结构和出栏数量等信息。物价部门要加强对生猪生产的成本调查和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工作。农业部门要加强生猪生产动态跟踪监测分析预警以及价格监测工作,重点加强生猪存栏结构、变化和生猪疫情的调查分析预警。商务部门要继续做好生猪屠宰量调查统计。有关部门要根据形势的发展,逐步扩大监测调查点覆盖范围,不断提高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加强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进一步加强猪肉及其制品检疫和检验,严禁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及其制品流入市场。严肃查处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猪肉和注水肉等不法行为,规范生猪市场交易行为和流通秩序。加强生猪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和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政府责任,将发展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各种突出问题。要着眼长远,注重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落实长期的扶持和保障措施,构建防止猪肉价格大起大落、生产大上大下的长效机制,减缓生猪市场的周期性波动,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发展。各地级以上市要尽快制订本市促进生猪生产和价格稳定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并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同时,还要一并抓好牛羊肉、禽蛋奶和水产品等其他“菜篮子”产品的生产与市场供应工作。

(二)保障工作经费。各地要合理安排资金,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大生猪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提供财政保障,保证生猪等“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统计、监测、分析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农业、物价等部门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生猪等“菜篮子”商品的生产、市场和价格信息,客观分析价格变动的原因和影响,准确解读国家在扶持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要积极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客观、全面报道生猪市场变动的信息,平衡报道猪肉价格变动对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的影响,防止过度渲染,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各地要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机制要求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同时,要采取定点供应储备食品、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食堂管理等多种方式,确保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

(五)强化监督检查。省农业厅、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加强对各地政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及时上报省政府。对落实工作较好的地方,给予通报表扬;对政策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

蔬菜直供工作方案

加强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大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大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1定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1定范围、设施并提供服务,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从事蔬菜、水果、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为主)的菜市场(农贸市场)。

1.区商务局:牵头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确保全区生活必须品货源充足,市场供应安稳,保障辖区内人民大众生活需要。

2.区市场监管局:保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动。

3.区卫健委:指点各超市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1旦发现体温异常的顾客或超市员工,立即进行诊疗处理。

(1)疫情防控措施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免人员会聚引发交叉感染。

2、菜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菜市场。

3、逐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鸩杀菌,并据实登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扶手、门把手、洗手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常常性消毒(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4、要时刻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算垃圾,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不得出台和占道经营。

5、要确保空气流通,加大透风换气频次。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要在入口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搜集桶。

6、全面制止活禽市场交易,要求经营者严禁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贩卖野生动物。

7、菜市场只设1个人员和货物出入口,并且要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仪,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体温丈量、佩戴口罩检查、控制人流数量,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大于等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并及时通知相干部门。

8、对空间密闭、透风功能差、不具有消鸩杀菌条件、没有设置检查站点等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菜市场1律暂停营业。

(2)生活必须品保供措施。

1.菜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要积极拓宽进货渠道,推动线上线下融会,稳订货源,确保各类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保障人民大众平常生活需求。

2.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若出现各类农产品供应紧张、货源不足、物流渠道不顺畅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现象,应及时上报商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

1、依照“属地管理+部门主管+单位协同+分级包保”的工作原则,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配合,分级包保,联防联控,共同推动。

2、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防控及保供工作包保联系机制》及《菜市场包保工作联系表》,对大型菜市场进行责任分工,落实到局领导、责任人员,实现“1对1”、“点对点”包保联系,随时掌握大型菜市场疫情防控动态及市场供应情况。

3、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督查情况表》,各督查责任人逐日对大型菜市场进行督查,填写督查情况表,报送市商务局业务科室汇总,做到逐日1检查,逐日1汇总,逐日1上报。

4、商务部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消除,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不留隐患,梗塞风险。

5、区商务局将不定期联合区直相干部门对各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进行督查,对违背上述规定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菜市场,立即依法依规进行停业整理,对造成不利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相干单位,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干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蔬菜应急保供方案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局部地区发生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探索务实管用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和吃劲阶段,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十分重要且紧迫。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健全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长效机制,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指导思想。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坚持地方首责,强化市长主体责任,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产品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妥善应对产销不畅、流通受阻、价格异常波动等问题,切实保障市场供应数量充足、种类丰富、价格基本稳定,努力保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二)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属地负责。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分工明确、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完善党委领导,市、区(县)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各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的“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体系。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精准防控,迅速及时应对,减少疫情对“菜篮子”产品供应影响,保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密切关注疫情态势和市场运行情况,加强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结合“菜篮子”产品供需实际,科学分区分类,实施差异化措施,打通堵点卡点,抓好保供稳价工作各环节。

广泛动员,多方参与。建立“菜篮子”产品联动保供机制,充分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加强协同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应对疫情,做好“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

(三)主要目标。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有效落实,“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能力全面加强,全社会协同联动保供体系进一步完善,保供稳价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为服务全国疫情防控大局、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提供有力支撑。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各城市要建立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参与的“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统筹协调机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密切关注疫情对“菜篮子”保供影响,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制定调整应急保供方案,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二)明确职能部门任务。在市委市政府和统筹协调机制的领导下,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同联动,强化信息共享,共同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产品生产、运输、调入、分销、配送及价格监测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城市各区县人民政府承担属地责任,负责辖区内“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委)在从严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做好“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保障居民生活需求。

(一)做好日常监测预警。全面摸清在田蔬菜面积、种类、产量和存栏畜产品、存塘水产品种类、产量,准确掌握调入主要“菜篮子”产品种类、规模和运销渠道,分析掌握供需动态变化情况和库存数量,制定货源组织、运输安排等方案,细化采购、运送等措施流程。每日监测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和社区菜店主要“菜篮子”产品供应、销售及价格等信息,科学研判市场形势,及时上报预警信息。

(二)管好用好政府储备。落实国家关于“菜篮子”产品储备各项规定,不断优化产品储备结构,做到规模稳定、轮换及时,确保随时调得动、用得上。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增加“菜篮子”产品储备品种、数量,增强应对能力。结合城市实际,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政府储备任务,按协议储备规定品种、规模和质量的“菜篮子”产品,定期监督检查。

(三)抓好长效对接机制。建立“菜篮子”产品保供联动机制,与北方设施蔬菜、“南菜北运”基地等“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形成稳定的对接关系。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加工企业、物流企业等骨干流通主体与生产基地对接,推广线上交易和“点对点”专车专线配货,提高对接效率。组织商超企业、电商平台、社区门店等商业网点与生产经营主体合作,实现直采直供,保障产品稳定供应。

(四)建好应急保供网络。选择城市及周边地区生产管理规范、防灾能力强、规模化程度高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主体作为应急保供生产基地,保障城市应急供应。规划市级临时中转调运场所、区级临时集散地、街道临时集散点(以下简称为“临时交易场所”),布局应急商业网点,选择货源组织快、承运能力强、服务网点多的商超物流企业作为应急保供运销主体,制定应急通行办法、设计应急运输线路等,支撑“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任务。

(一)确保生产人员充足。在符合防疫要求、加强自我防护的基础上,要引导广大农民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严禁以防疫为由,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村,不让农民下地种田、限制农机通行作业。防范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广大农户,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合理限定同一时间、空间作业人员数量。管控区要落实闭环管理要求,采取“两点一线”等方式作业,有序组织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可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近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满足生产需求。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通过组织生产突击队、技术服务队和开展委托服务等应急措施,在采取核酸检测、闭环管理的基础上,保证必要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人员和作业机具,确保本地生产稳定、及时收获上市;达到解封标准的,应尽快恢复“菜篮子”产品生产。

(二)确保农资供应充足。要保持农资市场、门店和农用急需物资生产加工企业正常运转,确保农资生产供应、调运下摆有序开展,稳定市场秩序。防范区、管控区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农资生产企业和经销网点、畜禽水产养殖场所、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屠宰加工企业正常开工生产,实行人员闭环管理,保障生产物资正常供应。引导农民采取在线下单、无接触配送等方式,获得所需农资。封控区和全域封闭的城市,农资生产企业、畜禽水产养殖场所、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屠宰加工企业采取闭环管理,维持基本生产运营,允许必要的人员轮换和生产物资调入,产品经规范消杀后允许流通,仔畜雏禽、种畜禽、水产苗种、出栏畜禽、畜禽产品等检疫合格后实施“点对点”调运。

(三)有序组织产后处理。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分选分级、冷藏保鲜、包装储藏等产后商品化处理,定期对设施设备、作业场所等进行消杀,加强人员防护,严防发生疫情传播,保障“菜篮子”产品流通“最先一公里”畅通。防范区、管控区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可组织其他低风险地区人员赴本地从事产后商品化处理;倡导“菜篮子”产品产后处理各类主体就近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优化务工人员管理流程,加强地区间劳务供需对接,解决可能出现的用工难、用工贵问题。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保证必要的人员开展产后商品化处理工作。

(一)着力提升运输效率。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规定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严禁违法断路封路等阻断交通的行为,确保通往蔬菜基地、畜禽水产养殖场、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关键场所道路畅通。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应开尽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司乘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要科学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并及时通报。充分发挥铁路、水路运输优势,保障农业生产资料和“菜篮子”产品运输。

(二)优化防疫通行措施。按照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及饲料、仔畜雏禽、种畜禽、兽药、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纳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范围的要求,优先核发《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实现快申快办、全国互认,做到优先承运、优先装卸、优先查验、优先放行,不得层层加码限制运输。精准实施“菜篮子”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司乘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人员闭环管理”要求,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通用,有效期内不需重复检测,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可采用“核酸检测+抗原检测”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车辆通行。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的司乘人员主动报备车辆、行程以及“两证两码”等信息,符合防疫要求的,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防疫检测点要及时放行。及时更新发布“菜篮子”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管控措施,便利司乘人员查询和了解。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及时足量发放《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一车一证一线路”方式管理,保证有效期内车辆可多次往返。

(三)做好应急中转调运。疫情严重地区要依托城市周边物流园(枢纽场站、快递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设立的物资中转调运站、接驳站或分拨场站,做好“菜篮子”产品应急中转调运工作。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尽快启用中转调运场所并公布启用信息,严格按照“一车一消杀、作业不交叉、人员不接触”的原则,解决“菜篮子”产品跨区域运输问题。对司乘人员实行闭环管理,对进出全域封闭的城市中转调运场所的“菜篮子”产品运输车辆和司乘人员,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实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白名单”管理模式,不赋黄码、不贴封条、不就地隔离,返回后能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原则上不需隔离。

(一)发挥保供机制作用。各城市要及时启用已建立的联动保供机制,保障“菜篮子”产品充足供应。加强地产直供,组织“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运销主体直接采购本地“菜篮子”产品,保障市场需求。加大外埠调运,迅速与“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对接,按照“产地直达、全程闭环和无接触接驳”等方式,采购“菜篮子”产品,防止脱销断档。

(二)创新应急对接模式。充分发挥线上应急保供优势,组织电商平台、超市配送等网络销售主体,用好产地仓、中转仓、前置仓、销地仓等仓储物流设施,实现线上高效对接、线下快速流通。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专业优势,搭建应急对接平台,实现供需精准对接,促进“菜篮子”产品快速流通。

(三)主动寻求外部支持。已有渠道不能满足“菜篮子”产品市场需要的,各城市要主动联系其他主产区或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组织协调“菜篮子”产品供应,进一步拓宽货源渠道,增强市场供给。

(一)保障分销渠道畅通。各城市要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企业、生鲜电商等渠道作用,有序组织市场投放,保证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大路菜”供应稳定。实时监测商超企业、社区菜市场等主体销售情况,市、区(县)、街道及时分级补充货源,确保供应充足。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关停的,要及时启用临时交易场所,满足“菜篮子”产品交易需要。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分区分级分片管理,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建立集采集配、街道领运分拨、居委社区直送到点等多种方式的保供体系,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尽快恢复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流通节点功能,让“菜篮子”产品流通体系运行起来。

(二)放宽市内通行限制。根据“菜篮子”产品供应形势,放宽运输“菜篮子”产品的货运车辆限行政策,及时足量发放市内临时通行证,除特殊区域外,原则上应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和全域封闭的城市,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允许保供名录内或持有市内临时通行证的运输车辆正常入区、入市开展运输工作。

(三)保持必要工作人员。严禁以防疫为由,限制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以及临时交易场所的工作人员返岗工作,就近就地设置核酸检测、休息用餐等服务场所,做好有关人员服务保障。

(一)科学设置配送站点。防范区、管控区要组织社区设置常态化自提点、无接触配送点等便民设施,允许快递、外卖等在小区周边设立站点,采取居民自提、社区配送等方式,保证终端畅通。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鼓励以社区为单位,按需设置临时供应点、自提点,通过标准化蔬菜生鲜包、无接触配送等方式,满足居民生活需求。

(二)保障足够配送力量。严禁以防疫为由,限制快递骑手等配送人员开展配送工作。防范区、管控区要允许区内符合防疫要求的快递骑手返岗、尽快恢复社区菜店等主体保供功能,保供名录内或持有市内临时通行证的运输车辆、配送人员按照指定线路入区开展运输和配送工作。组织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生鲜超市、社区菜店等零售网点,为社区居民提供配送服务。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加强社区配送保障,结合实际组织快递骑手、志愿者等配送“菜篮子”产品,提供必要的核酸检测、洗漱休息、用餐服务等场所,打通供应“最后一百米”。特别要加强对孤寡老人、残障人士、儿童福利院、养老院等特殊群体、场所的物资配送。特殊情况下,允许无货车通行证的市内配送车辆凭临时通行证开展配送工作。

(三)创新社区配送方式。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鼓励“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创新销售方式,采取“便民菜摊”“社区驿站”“移动售卖车”等形式,方便居民购买。管控区、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可通过增加“菜篮子”直通车频次等方式向有需求的社区供应产品;鼓励社区灵活采取集中配送、统一配送等方式,积极推广线上购买、社区自提模式。支持配送企业推广使用无人车、机器人等新型投递设备,保障终端配送服务质量和效率。

(一)加强基础保障。各城市要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把统筹疫情防控和“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的人力物资备足备齐,做好应对准备。对信用等级高、承担“菜篮子”产品生产、运输任务较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输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地要在现行政策下结合实际给予融资支持或适当补助。

(二)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坚决打击不实或过度炒作、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行为,确保“菜篮子”产品市场平稳有序。

(三)加强宣传引导。保障“菜篮子”产品供求信息收集、传递和发布渠道畅通,适时通报有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应将“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受突发疫情等影响情况及时报送“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每年12月2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农业农村部。

乡镇蔬菜保供工作总结

20xx年全乡小麦总计划播种面积为万亩,比上年增加万亩。根据冬灌、整地、种植习惯集中连片安排种植基地,加大优质早熟品种示范推广,充分发挥光热资源优势,积极发展麦后复种大豆、油料、蔬菜、饲草,扩大麦套玉米,提升春麦综合效益。

立足灌水条件,坚持应灌尽灌、能早则早,扎实做好春小麦播种工作。一是在已经冬灌的前提下,提早落实好种植田块,做好种子、化肥、农机具等物资准备,适时整地提墒播种,确保小麦种在适播期内,实现一播全苗、苗齐苗壮。二是在高效节水基础设施完备的区域,鼓励引导群众优先使用滴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种植方式扩种春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提升产量和品质。三是引导种粮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种子企业、加工企业与专业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通过土地流转、代耕、代种、代管、租赁、入股等方式参与生产,带动集中连片种植,实现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

(一)麦后复种。积极发展麦后复种蔬菜、大豆、饲草等一年两熟模式,增加小麦种植综合效益,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合理利用乡镇代管已征收土地或复垦地,在满足灌溉条件下,安排种植春小麦。

(二)麦套玉米。加大宣传引导和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农户恢复扩大麦套玉米种植。同时,做好灌溉用水保障工作,确保麦套玉米种得下、稳得住。

(三)发展规模化生产。以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为核心,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鼓励通过土地入股、股份合作、订单生产、共建基地等方式,带动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合作组织、农户等创建品种优、技术优、管理优、品质优、价格优的“五优”春小麦生产基地。

积极争取区市政策支持,提高春小麦良种化率和绿色发展水平,提高春小麦单产和品质,提高农民种植积极性。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胜利乡春小麦种植协调推进小组,全面推动落实春小麦种植任务落实。

(二)加大督导考核。将扩大春小麦种植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客观评价实施成效。各村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高质量推进胜利乡扩大春小麦种植工作任务落实。

蔬菜应急保供方案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xx市新xx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在切实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采取“五强化五确保”做好蔬菜稳产保供,实现疫情期间蔬菜供应总量充足、价格平稳、质量安全。

通过发放资料、宣传标语、电话沟通、微信qq等方式,积极向农民群众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告知疫情情况,使种植户对疫情有清醒的认识,做好自身及职工防护,每天对生产用具及场所进行消毒,在生产、销售蔬菜过程中正确佩戴口罩、勤于洗手,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组织人员深入各大蔬菜生产基地,对蔬菜供应能力、上市品种进行调查摸底,安排专人负责xx每周蔬菜在田面积、上市量等生产情况信息统计。

经调查,目前全区在田蔬菜面积3.5万亩,已收获面积1.5万亩,近期新播种0.5万亩,预计未来一周可收获面积1.8万亩、1万吨,主要品种是莴笋、花菜、白菜、西兰花、甘蓝、萝卜等,全区蔬菜供应量总体均衡。

利用镇街农业工作qq群、蔬菜种植大户微信群、拨打电话等方式,及时指导蔬菜田间管理工作重点和技术措施,指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散或错时开展田间管理,发布《xx应对今冬低温阴雨气候的生产意见》,指导农户加强设施蔬菜保温及科学施肥、浇水,提高单产水平和复种指数,增强蔬菜供给能力。

同时,区农业农村局还制定了《xx农作物低温受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指导内部各相关科室做好农作物低温受冻自然灾害的.预防、处置灾后恢复工作等。

积极组织蔬菜基地、种植大户加大在田蔬菜采收力度,并动员群众提前做好钢架大棚、增肥、覆膜等定植前准备工作。

同时,区农业农村局指导农彩种苗、现代农人等本地蔬菜种苗供应企业做好蔬菜育苗,及时向农户提供所需应季蔬菜种苗,督促农资经营店做好蔬菜育苗、移栽、轮茬所需农资供应,积极向农户推行蔬菜收获后及时播种下茬蔬菜、扩种速生蔬菜、增加花色品种等缓解蔬菜供应压力的措施。

组织技术人员深入蔬菜生产基地、设施农业园、农业企业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大对即将上市的蔬菜日常巡查力度,加强科学用药指导服务,要求农户严禁使用未取得农药登记及高毒、高残留和禁用农药等投入品,督促种植户严格执行蔬菜成熟期休药期要求科学开展收获,确保xx上市蔬菜农产品质量安全。

蔬菜直供工作方案

(一)发展思路。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把全南打造成为赣州南部重要的山地特色蔬菜产业发展区,全市工厂化育苗基地、设施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种植新技术培训基地和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市场的重要蔬菜直供基地这个目标,按照种植模式多样化、销售渠道多元化、群众受益最大化的“三化”思路,发挥高标准蔬菜基地龙头带动作用,以品种引领、品质提升、品牌打造为主攻方向,统筹蔬菜品种、种植区域规划布局,重点在乡(镇)建立一批生产规模适度、利益联结紧密的大棚设施蔬菜基地,发挥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推动蔬菜产业提档升级。

(二)基本目标。20xx年蔬菜播面稳定在11万亩以上,总产达到20万吨。在巩固提升原有大棚蔬菜基地的基础上,新(扩)建50亩以上规模蔬菜基地3000亩,其中新增钢架大棚面积20xx亩,全县钢架大棚面积在1万亩以上。蔬菜联产联销区面积稳定1万亩以上,辐射带动区面积达到3万亩以上。每个乡(镇)保持1个以上集中连片300亩以上的大棚蔬菜基地。江禾田园综合体全面建成,示范引领作用凸显;通过引领贫困户参与务工、土地流转,以及入股分红、返租倒包、联产联销等直接发展蔬菜产业联结方式,覆盖带动贫困人口增收。

(一)优化产业区域布局。开展适宜蔬菜种植地块调查,规划蔬菜种植重点区域和品种布局,有序引导各类主体投资发展蔬菜产业。要科学谋划布局,大力发展钢架大棚等设施,发挥技术和市场优势,合理安排种植品种,积极抢占粤港澳市场。重点以江禾田园综合体为支点,打造成为全县蔬菜产业的种苗繁育区、采摘体验区、休闲观光区;依托金龙镇木金村、水口村、增坊村、来龙村,城厢镇小慕村、黄埠村等产业基地,打造县域蔬菜供应区。同时,要以主要交通干道为轴,打造南线、中线、北线蔬菜产业带,形成以点带面、以线扩面的良性发展格局。

(二)巩固提升规模基地建设。

1、强化龙头企业带动。加强江禾田园综合体蔬菜良种繁育基地和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提高优良种苗供应能力。全面建成南迳蔬菜冷链物流中心,加快推进北线冷链物流园建设,推动蔬菜全产业链发展。

2、完善提升基础设施。在巩固原有规模基地基础上,改善大棚蔬菜基地的水电路渠和地力条件,提升设施蔬菜基地标准化水平。同时,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促进农村土地向蔬菜规模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大户集中,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设施蔬菜基地建设紧密结合、同步设计,原则上进行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段都要用于发展蔬菜产业。

(三)构建新型经营方式。一是推进联产联销,发挥江禾田园综合体龙头带动作用,推广企业提供种苗、技术、农资和产品回购销售,农户负责种植并按产量、品质获得收益的“五统一分”联产联销模式,带动千家万户发展大棚蔬菜种植。二是推进产业扶贫,落实“五个一”产业扶贫机制,推广“蔬菜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等产业扶贫模式,大力培育基本菜农,带动贫困户资金入股、就业务工、订单生产。通过“一对一”结对措施,把蔬菜产业打造成脱贫致富的平台。

(四)落实新型经营主体。各乡(镇)要抓紧引进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投资新建规模蔬菜基地。通过土地、资金、技术、品牌等入股或采取合同制、订单制、委托制、代理制等方式,促进龙头企业、合作社与农户间由带动向合作转变,让更多的收益留给蔬菜种植户。大力发展村级蔬菜专业合作社,在巩固提升已有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做到蔬菜专业合作社覆盖80%的村。

(五)引进推广先进技术。大力推广吊蔓栽培、长茬栽培、深浅根轮作、绿色防控、土壤改良等技术,以及水肥一体、生物调节等机械化装备。加快推进高效种植示范基地建设,提升1个推广新品种、新技术,辐射带动全县的高效种植示范基地,年内形成3个以上蔬菜品种种植技术规程,引导专业化种植、标准化生产。积极对接赣州“两中心一基地”科研培训平台,全力以赴打造南部山地特色蔬菜产业发展区种植新技术培训基地。通过课堂培训与基地实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蔬菜生产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开展4期业务骨干、种菜主体集中培训,加快培养本土农民蔬菜技术员和生产一线能手,破解当前产业发展面临的人才短缺问题。同时,组织乡(镇)领导及技术人员、规模蔬菜基地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和部分蔬菜种植大户到农业发达地区学习先进种植和经营管理经验。

(六)加强质量监管。强化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的监管,开展蔬菜农残速测,建立蔬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对生产的主体、品种、数量、销售渠道等进行登记,实现生产档案可查询,产品流向可追溯。强化监督检查,将百亩以上规模蔬菜基地、批发市场、超市纳入监管监测范围,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三品一标”奖补政策,引导各类蔬菜经营主体发展适销对路、绿色健康的高品质蔬菜、品牌蔬菜,开展基地认定、产品认证5个以上,打响高山蔬菜品牌。

(七)搞活市场流通。推动订单农业发展,鼓励连锁(超市、酒店、社区)配送等经营方式,减少流通环节,积极构建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新型供应链。鼓励蔬菜种植大户、基地等参与超市生鲜蔬菜采买对接。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形成一个功能完善、开放有序的蔬菜销售市场。依托江禾田园、中农益康、深圳和众、广州华行、全南天成等龙头企业的渠道优势,加强与珠三角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大市场的对接,大力发展蔬菜直销,实现蔬菜产品利益最大化。

(八)积极引进蔬菜加工企业。积极开展蔬菜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引进蔬菜加工企业,开展蔬菜深加工,实行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缓解集中上市压力,增加蔬菜附加值,解决蔬菜“销售难”问题。

(一)保持政策连续稳定。继续执行《全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南县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府办发〔20xx〕20号)文件制定的奖补政策。

1、标准大棚。对集中连片面积50亩及以上的蔬菜基地,新建集中连片钢架大棚10亩以上、跨度在6米、内空高2.6米以上,棚架间距不超过1.5米,纵向各拱架间用拉杆或斜交式拉杆连接固定形成整体的钢结构大棚,补助10000元/亩。

2、高标准大棚。对集中连片面积50亩及以上的蔬菜基地,新建集中连片连栋大棚10亩及以上,棚体高度不低于3.5米,肩高不低于2.5米,形成装配式连栋大棚,补助16000元/亩。主要材质:所有杆件和卡具采用热镀锌防锈处理,用专用卡具连接形成整体。

以上棚内面积按540平方米折算为1亩的标准进行测算,符合市级补助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市级补助。基础设施不完善、没有种上菜的不予验收。

3、喷滴灌设施。露天连片50亩以上新建喷灌设施的,补助600元/亩;露天连片50亩或钢架大棚10亩以上新建滴灌设施的,补助400(原300)元/亩;钢架大棚10亩以上新建微喷雾喷设施的,补助500元/亩。滴灌、喷灌、雾喷补助政策不叠加享受。

4、预冷设施。基地新建并正常使用的冷库,累计面积在10平方米及以上的,每立方米补助200元(原2万元),并可同时享受市级补助。

5、完善基地道路。对进行人行道硬化、铺设吸水砖的,按其建成面积给予40元(原20)/平方米补助。

对已享受过蔬菜项目奖补政策的设施易地搬迁、按“一事一议”政策享受补助的招商引资项目不再享受上述补助政策。之前有关蔬菜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如与本政策不符的,以本奖补政策为准。

(二)加强信贷扶持力度。全力推进“财政惠农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和“产业扶贫信贷通”政策落实,以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金、带动社会资金,共同支持蔬菜产业发展。积极组织全县成立村级合作社,配合金融工作局做好“蔬菜贷”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把发展蔬菜产业摆上产业结构调整、现代农业发展、农民脱贫增收的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发展举措,细化工作方案,出台本乡(镇)的扶持政策。把蔬菜基地和大棚建设任务,尽早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持续用力抓落实、促发展,要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抓蔬菜产业发展工作。

(二)破解发展瓶颈。创新土地流转新机制,探索推广土地托管和“政府垫付、先流转后招商”的模式,降低土地流转难度。探索蔬菜大棚等设施质权认证、抵押贷款,搞活金融资本,解决大棚设施建设投入资金过大的问题。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蔬菜产业发展作为现代农业攻坚重点考核内容之一,重点考核各乡(镇)落实蔬菜发展计划、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资金投入落实等情况。实行督促检查、情况通报、约谈诫勉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年底根据考核结果,对在蔬菜产业发展中措施实、力度大、成绩突出的前三名乡(镇)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推动蔬菜产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蔬菜应急保供方案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对社会生活秩序、稳定市场供给提出重大挑战。

为全力保障我省“菜篮子”产品供给,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生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指导,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蔬菜生产和有效供给保障,稳定产品价格,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刻认识保障蔬菜有效供给对疫情防控、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把“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抓好抓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切实履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摸清辖区内在田蔬菜种类、面积、产量,准确掌握本地需求、外调能力和购入需求,积极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稳定市场预期;要深入调研肥料、种子等农资储备情况,保障蔬菜生产;积极协调商务、交通、公安等部门提供蔬菜流通运输“绿色通道”,组织农贸批发市场贩运和流通企业主体,保障蔬菜货源、流通、销售渠道的畅通,确保蔬菜产品有效供给,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应有贡献。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迅速开展调研,深入田间地头和生产一线,指导种植户合理安排好蔬菜品种结构和生产布局,全力提供技术服务,着力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一要丰富蔬菜品种类型,适当扩种。

根据市场需求适当增加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保障蔬菜均衡供应,指导蔬菜生产企业抓好再生产和扩种,确保下一阶段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和充足供应。

二要抓好种子、化肥等农资的调运和储备。

统筹推进种子、肥料、农药、农机等农资的管理部署和质量监督,及时做好预判和应急调运、调拨方案,确保农资产品在关键农时的供应。

三要加强田间管理指导服务。

指导农民因时因地加强田间管理,运用高效栽培技术,缩短种植周期,提高产量。

四要统筹解决蔬菜生产存在的实际问题。

积极组织本地或返乡劳动力投入蔬菜生产,采取措施优先保障生产企业工作人员防疫安全;统筹解决蔬菜生产企业产品库藏不足的问题,确保收获蔬菜产品在外调运输前入库贮藏,减少损失。

五要加强蔬菜采收管理。

对成熟蔬菜要及时采收,及时上市,保障供应。

六要加强蔬菜质量监管。

疫情当前,蔬菜质量安全绝不能放松。

要高度重视蔬菜质量监管,加强对上市蔬菜产品的抽查检测,保障蔬菜质量安全。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关注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及时发布预警预测信息,建立种植户、流通领域、市场领域的有效衔接机制。

要全面统筹蔬菜供应策略,加强冬种北运蔬菜的调度,合理安排外销和内调,在保障全省市场供应的前提下,扩大省外外销,增加种植户收入。

要全力保障蔬菜运输渠道畅通,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行为,在保障检查质量的前提下,实现快速检测通行,减少车辆排队和拥堵,确保蔬菜从田头到市场的顺利运输。

蔬菜应急保供方案

(一)批发市场、菜市场和商超卖场等(以下简称"有关市场")。

(二)有关市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根据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各区政府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内有关市场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商务部门加强行业指导,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三)有关市场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交易场所风险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按照有关卫生规定,建立定期消毒清洗制度。

每周至少1次对交易场所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对操作台面、垃圾桶、下水道、卫生间、通道、客货梯、运输车辆、肉类及水产等区域和部位实施重点消杀,及时清运市场垃圾,清除卫生死角。

市场内办公区及交易区要保持通风换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

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通风设备以加强空气流动。

(四)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有关市场交易场所和生鲜商品等的主动监测。

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相应控制处置措施。

(五)有关市场应加强对市场管理者、市场经营者、进场交易者、运输车辆司机等重点人群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人员登记、体温测量、口罩佩戴等措施,并提醒消费者佩戴口罩,引导人员保持合理安全距离。

(六)有关市场要严防疫情输入,按照要求做好场内市场管理者、市场经营者等工作人员的全面排查追溯,一旦发现5月30日(含5月30日)以来来自或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立即报告所在区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中心,并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健康观察等措施。

(七)有关市场要加强进场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或14天内曾去过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工作人员,落实为期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进行核酸检测;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或14天内曾去过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的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实施为期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进行核酸检测。

(八)有关市场应加强日常巡查,对口罩佩戴、日常体温进行检查抽查。

督促场内管理和经营人员勤洗手、勤换口罩,确保防护效果。

发现有发热(37.3℃以上)、咳嗽等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尽快安排到定点医院就医,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立即启动应对预案予以妥善处理。

(九)有关市场在防疫期间要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保持室内聚集场所空气流通,有食堂的市场加强人员用餐管理,做好食堂餐具清洁消毒。

(十)鼓励有关市场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相关管理和经营人员,向所在区申请进行核酸检测,各区要积极予以支持。

(十一)海关等部门加大对进口食品,尤其是肉类、水产品、果蔬等冷鲜进口食品抽样检验检疫力度,查验相关的进口凭证。

(十二)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

督促生鲜、冷冻水产品和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为主要经营品种的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查验采购的水产品、畜禽肉及其制品的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和相关台账记录。

禁止采购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禁止在食品经营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畜禽等动物。

(十三)有关市场主体应制定疫情防控和市场保供应急预案,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工作职责。

疫情防控要根据防控态势采取不同响应措施,落实场所管理、人员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发现疑似症状人员时能及时送院诊治。

市场保供要提前做好货源组织方案和临时交易场地方案,确保市场供应。

疫情防控蔬菜应急保供方案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确保农产品稳产保供任务完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为指引,以保疫期民心稳定、保疫区民生供给、保防疫全局安定为已任,把农产品稳产保供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力抓好2022年农产品生产,统筹抓好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时期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南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加强市场供给保障工作,抓好粮食、蔬菜、水果、食用菌、生猪、特色畜禽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保障粮食、果蔬、食用菌、肉蛋等农产品市场供应,保障人民群众应对疫情的生活需要,确保农产品生产稳定、数量充足,农产品市场价格稳定、供应有序。

(一)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着力稳面积、提单产、优品质,积极发展大豆、甘薯、马铃薯、玉米等旱粮,努力实现全年粮食面积、单产、总产“三增长”,为完成全年生产目标粮食播种总面积38.72万亩、总产量15.39万吨、大豆播种面积0.187万亩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切实抓好蔬菜保供。做好蔬菜种子供应工作,科学应对高温干旱等不良天气影响,强化水肥管理和病虫防控,确保蔬菜生产稳定。加强现有在田蔬菜管理,稳定质量,提高产量。强化大棚蔬菜生产,充分挖掘我市设施蔬菜生产产能,大力发展茄果类、瓜类等优势蔬菜生产,指导农民加强日常管理,提高设施蔬菜产量和质量。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引导洪濑、丰州、水头等乡镇蔬菜基地扩种叶菜,适当增加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丰富品种类型,及时采收及时上市,满足市场需求,力争全年蔬菜面积12万亩、总产量13万吨,实现周年均衡有效供给。

(三)巩固提升生猪产能。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闽政办〔2021〕3号),落实用地、环评、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地,推进规模养猪场稳产保供工作;多措并举,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生猪2022年底存栏达到30.7万头。

(四)推进特色畜禽发展。按照《泉州市发改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家禽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发改〔2020〕381号),着力建基地、扩规模、提品质,大力支持设施蛋鸡、肉禽和特色畜禽产业做优做强,扩大优质牛羊兔草食动物生产,实现肉蛋奶生产保持稳定增长。

(五)优化食用菌产业。加强服务指导,组织实施生产设施化提升行动,落实食用菌政策性保险,推进食用菌产业绿色发展。做好海鲜菇、鹿茸菇等大宗食用菌技术指导,扩大常规栽培品种规模化生产,力争日产食用菌15吨以上,实现食用菌稳定供给。

(六)抓好水产品生产供给。加强水产养殖病害防控及养殖生产技术指导工作,密切监测我市渔业主要养殖品种常规疫病,做好突发疫病应对,加强健康养殖、用药的宣传指导。做好技术指导服务,确保水产养殖、渔业生产有序进行。稳定鲢鱼、草鱼、对虾等主要经济养殖品种的产量,保障市场供给。

(七)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质量监测,制定下发2022年监测工作方案,加强源头快检筛查、风险监测排查、重点监督抽查,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强化监管执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大力推进“五查”,推动产品上市赋码出证、凭证销售。

(八)做好农业防灾减灾。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落实强制免疫、监测流调、检疫监管等措施,严防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加强农作物病虫监测,及时印发病虫情报,科学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确保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重大病虫害不大面积暴发成灾。积极应对灾害性天气,加强监测预警,备足救灾物资,最大程度降低农业灾害损失。加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九)积极配合商务等部门,加强重点地区活禽市场监测排查,加强对活禽市场休市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的技术指导。配合商务部门对生猪生产和调运保供任务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考核。

为督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落实年度农产品生产目标任务和责任,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和办事机构,及时进行保障任务调整,随时应对疫期的供需要求,市农业农村局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林云发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陈世典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热薪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朝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洪江澄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陈泽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畜牧师

陈斯哲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黄建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

成员:戴娜桑局办公室负责人

吴昭环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负责人

徐海能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张玉清水技站站长

黄添基种植业管理站站长

洪旋珠种植业管理站副站长

潘住财种植业管理站(土肥)负责人

庄艳芳植保站站长

杨家飞畜牧站站长

洪小珠动物疫病防控中心主任

潘明水经管站站长

王志明种子管理站站长

林夏生畜牧站副站长

陈俊清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陈秋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综合科负责人

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农产品稳产保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洪江澄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产发科,负责疫期稳产保供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和调度等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局办公室:负责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落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调配,做好宣传引导和信息报送,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局产发科:制定全市粮食生产目标分解到各乡镇(街道),负责加强农产品市场动态监测;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指导工作;配合商务等部门建立联保联供机制,配合商务等部门做好市内市外“菜篮子”产品调度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政策法规科:负责配合市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专班做好农业生产物资、农产品供应等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种植业管理站(农技):负责收集报送粮食稳产保供情况,指导全市粮食生产目标落实,并负责撂荒地复耕工作,保障粮食生产;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市种植业管理站(经作):负责收集报送蔬菜、水果、食用菌产品稳产保供情况,制定全市蔬菜、食用菌生产计划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并指导落实,保障蔬菜、食用菌产品供应;统筹安排农产品稳产保供计划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市种植业管理站(土肥):负责组织开展土壤改良、科学施肥等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及培训,做好山垅田复耕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7、市种子站:负责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新良种和种子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8、市植保站:负责组织做好农业植物病虫监测和防治;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9、市畜牧站:负责收集报送猪牛羊鸡等畜禽产品稳产保供情况,指导全市畜禽生产目标落实,保障肉类产品供应;填报畜禽产品基地信息、生猪恢复生产和产业指导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动物疫病防控;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市水技站:负责收集报送水产品稳产保供情况,并负责全市水产品生产目标指导落实,保障水产品供应;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市经管站:负责指导合作社、家庭农场做好稳产保供工作,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市检测中心: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果蔬产品质量抽检,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4、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开展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做好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应急启动。

在出现农产品生产不正常,产量低于正常产量10%以上,市场供应明显短缺的情况时,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同意后,启动应急预案。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生产和市场动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人民政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农村生产服务小组和泉州市农业农村局报告。

(二)应急处置。

1.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分析情况,研究部署应急措施。

2.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下达工作任务,组织各成员单位落实;经管站、畜牧站、水技站、种植业管理站根据工作任务组织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和农户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品种结构,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产品采收和出栏;市农业农村局产发科对接商务和供销社等部门做好产品投放计划,配合做好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其它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职责落实。

农产品产量及市场供应异常情况排除,恢复正常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领导小组批准。

应急响应终止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产品产量及市场供应异常情况的影响、损失、应急处置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报领导小组。

蔬菜应急保供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提高供销系统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能力和水平,保障蔬菜食盐生活必需品安全稳定供应,推动本部门防疫经理责任制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实,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严防疫情风险输入扩散八条措施》《落实公共场所防疫经理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承德市2022年国庆假期及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具体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求,切实把疫情防控和保障蔬菜食盐供应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从严从紧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方针,落细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能,科学精准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确保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地落实。

按照供销合作社职能,健全防疫组织,完善应急预案,制定防疫保供方案,落实防疫经理职责,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供销系统疫情稳定,保障蔬菜食盐供应。对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确保不留隐患,对问题发生的原因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一)严格供销系统人员疫情风险防控。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加强健康监测管理,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增加核酸检测频次;不举办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离开所在地,返承人员必须“三天两检”结果阴性后方可返岗;对排查出的重点人群及其亲密接触者及时上报,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

(二)加强对市场内商户的防疫监管和健康管理。及时掌握商户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进行健康监测,每日两次测温并做好登记,确保商户人员健康上岗和规范作业。

(三)严格落实来市场、商业网点交易人员防疫要求。要在市场入口和每个商户门口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安排专人查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监督扫场所码,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提醒顾客全程佩戴口罩,避免扎堆聚集,合理控制客流量,做好人员分流。

(四)做好市场商品、车辆消杀工作。严格查验相关商品证明,无检验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无消毒证明、无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一律不进场、不储存、不销售,同时要严格落实分区管理。禁止商户从疫区调拨蔬菜、水果等商品进入市场。添置消杀用具设备、药品,对货运及进场车辆全部进行预防性洗消。做好入场车辆、货物的核酸检测报告、消杀记录、检验检疫证明等记录。

(五)加强市场、商业网点环境消杀。定期开展全面预防性消毒和环境采样检测,重点加强门把手、电梯按钮等部位消毒工作,保持市场内、商业网点通风良好,做到垃圾分类收集,日产日清。

(六)进一步发挥供销系统保供稳价功能作用。各县(市、区)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要切实担负起疫情期间蔬菜、食盐保供稳价政治责任,督促所属企业做好蔬菜、食盐等储备应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充分发挥农产品流通主渠道功能作用,积极组织货源、建立常态化的紧急调运机制,确保特殊时期能购得到,运得来;在积极组织货源和紧急调运货源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市场的储存能力,扎实做好应急时期蔬菜、食盐储备工作,保证蔬菜水果等运得来、储得下;全力做好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的购、运、储、散等应急保供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结合供销合作社工作实际成立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职责制定相应防疫、保供工作方案,切实把疫情防控和保障蔬菜食盐供应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二)加强应急值守。全系统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压实值班值守责任,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规范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程序,坚决防止迟报、漏报、误报、瞒报。

(三)实行报告制度。疫情工作要实行紧急报告和正常情况下的零报告制度。发现有发烧病状、疫区输入人员等情况,应迅速实施隔离,实行紧急报告制度,确保在第一时间内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同时将情况如实报送所在区域防控办。

(四)加强督导检查。疫情防控保供期间要建立工作台账,各县(市、区)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要加强对所属企业的督导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盐业公司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督导检查,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保供工作顺利完成。对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确保不留隐患,对问题发生的原因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积极通过微信群、电子屏、公告栏等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科学防疫方法,提醒工作人员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勤消毒,不聚集,做好自身防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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