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管理方案大全(14篇)

时间:2023-12-26 10:28:08 作者:笔舞

不同地区、不同文化背景下的食品习惯也有所不同,丰富了人们的饮食文化。食品控制成本,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省钱购买食品的方法。

民政局加强食品添加管理方案

1.绿茵情怀,有机好味。

2.杭州怀味,人间美味。

3.阳光关怀,有机好味。

4.怀念的就是这个味儿。

5.绿色厨房,怀味农副。

6.更多怀味,更高品位。

7.感怀生活,品味农富。

8.怀味经典,道法自然。

9.怀中有我,味享天下。

10.健康美味,就是怀味。

11.蔬鲜肉美,健康有味。

12.怀味一刻,回味一生。

民政局加强食品添加管理方案

一、活动主题:

相约春天。

二、活动时间。

20**年3月8日。

三、活动地点。

原工会乒乓球室。

四、场地布置。

布置简洁为主,简单中凸显活泼。对每一位到场的领导、女职工每人左手戴一条红丝带,代表着共同点亮活动现场。

道具:横幅(一条)、灯笼、窗贴、气球中号、拉花、欢呼棒、红丝带、植物、透明胶、双面胶、线绳(绑气球)、其他。

五、活动内容。

1、开场部分。

(1)主持人致节日祝词。

(2)介绍与会领导。

(3)领导讲话。

2、演出部分。

(1)花鼓。

(2)双簧。

(3)三句半。

3、游戏部分。

1、快乐呼啦圈。

道具:呼啦圈(4个)曲别针若干。

工作人员:两个。

各队参与人员:1人。

2、球拍运球。

道具:乒乓球拍4个、小桶4个,哨子1个,乒乓球若干。

工作人员:4人(起点1人,终点点数两人,计时、计数1人)。

各队参与人员:1人。

3、摇摇乐。

道具:纸巾盒12个。

工作人员:4人。

各队参与人员:1人。

游戏规则:每队派1人参加,将装有10个乒乓球的纸巾盒绑在腰后,当主持人说开始后,各队队员开始摇身体上的盒子,努力将盒中的乒乓球摇出。1分钟内,盒子里剩下的乒乓球数作为游戏评判的依据,根据的成绩评出一二三等奖。如果成绩相同影响排名,可再进行加赛。

4、并肩作战。

道具:摇绳两根、计时器一个。

工作人员:3人(2人点两队的人数,一人计时)。

各队参与人员:6人。

游戏规则:工作人员进行摇绳,当主持人说开始后,各队的队员开始进入摇绳内,看哪个队进入的人数多为胜,当人数相同的,则按照跳绳的个数排出名次,前三名获得奖品。

5、评奖部分:

工作人员:1名。

由现场评选出最佳风采奖三名,奖励本次三八妇女节妆扮最具特色的女性。

家庭食品健康管理方案范文优选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卫生、整洁、整齐,食品与杂物严格分离。

2、食品库房周围不能有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地防止义叉感染。

3、库房内地面平整,硬化,严禁直接裸露土地,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接射入,保持所需温度和湿度。

4、库房内有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设施,防止食品发霉,变质发生虫子。

5、库房内设立食品垫离板,存放台,存放案,做到所有食品离地离墙。

6、食品库房更设专人管理,建立健全卫生管理、食品和原料出入库登记,检查保管制度,做到定期清理、消毒、换气经常保持清洁状态,避免尘土、异物污染食品。

7、对进为的各种食品原料,半成品应进验收和登记;掌握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

民政局加强食品添加管理方案

近期,“牛肉膏”“染色馒头”“瘦肉精”等食品安全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因“病灶”与其含有的一些添加物有关,一些消费者将矛头指向食品添加剂,认为食品添加剂是“罪魁祸首”。随着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大范围使用,“什么才能吃”颇令消费者头疼。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部分食品安全事件的确与食品添加剂有关,但应正确区分“食品添加剂”与“非食用物质”,不能因“剂”废食。一些专家表示,谈“剂”色变没有必要,建议有关部门加大科普力度,提升公众有关食品添加剂的科学素养,同时完善食品添加剂相关检测标准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卫生部最新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共包含47种“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品种”,明确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与“食品中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区别开来,比如吊白块、苏丹红、三聚氰胺等一度成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元凶”,其实是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而非食品添加剂。

“现实生活中,容易将“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弄混,将三聚氰胺等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归咎于食品添加剂滥用,这种认识是不科学的。”专家表示,这种错误认识加深了公众对食品添加剂的误解,而食品添加剂本身应该说是好东西,其对食品工业发展的贡献不可估量。不应让食品添加剂成为非法添加物如三聚氰胺、苏丹红等的“替罪羊”。

据卫生部网站资料显示,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因此,现代食品工业不能没有食品添加剂。

业内人士指出,有了添加剂才会有色香味俱全的食品,从田间到餐桌的饭菜才得以延长保存时间、保存营养成分。只有国家公布的,才能称作食品添加剂,而且只要按国家标准使用,配方科学,剂量适当,就不会有危害。若将食品添加剂一棒子打死,现代生活只能退回原始社会,虽然纯天然的食品没有添加剂,但易变质,进而易引发食物中毒,并且浪费粮食资源。

9、食品添加剂有哪些作用?(4分)。

答:

10、本文认为应该如何正确看待“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6分)。

答:

参考答案:

9、改善食品品质;改善色、香、味、形;防腐保鲜;保存营养成分。

10、(1)应正确区分“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

(2)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

(3)严禁在食品中使用“非食用物质”

民政局加强食品添加管理方案

1.殡仪馆管理松弛,自选收费项目不够透明、不够公开;2.服务较差,服务态度生硬,存在故意刁难丧主的现象;3.风气不正,存在向丧主收受、索要“红包”的.现象;4.有章不循,私自印制火化证。

二、整改措施及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时间。

1.关于殡仪馆管理松弛。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公开收费依据,规范收费标准和操作程序,将自选收费项目张贴在殡仪馆事先告知丧主,事先明确告知丧主基本服务项目与自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把基本服务项目与选择性服务项目明确分开,明码标价,不得以任何形式捆绑、强制或误导殡葬消费,自选收费项目由丧主自行待批,着力打造阳光殡葬、透明殡葬。

责任股室:殡葬管理所,责任人:副局长。

完成整改时间:3月31日前。

2.关于服务较差,服务态度生硬,存在故意刁难丧主的现象的问题。在殡仪馆开展为民服务和廉洁教育,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制定《殡仪人员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规章制度》,全体人员全部挂牌上岗,亮明身份,使用规范,文明用语,优化服务环境,殡仪活动中,做到“一杯热茶、一把椅子、一声安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成为群众满意的殡葬服务单位。

责任股室:殡葬管理所,责任人:所长。

完成整改时间:203月31日前,长期坚持。

3.关于风气不正,存在向丧主收受、索要“红包”的现象的问题。完善拒收“红包”规章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和收受“红包”倒查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两名职工给予辞退。在殡仪馆显眼处和殡仪车张贴拒收红包的告示牌,统一制作工号牌,公布举报电话,殡仪馆全体人员与殡仪馆,殡仪馆与县民政局签订了拒收红包的责任状,对索要、收受“红包”的人员经查实后,当即予以辞退。同时,建立了丧主反馈调查制度。殡仪馆工作人员在接送遗体和火化遗体前,要先告知丧主收费项目和标准,告知丧主按规定不准收受红包,并将印有监督和举报电话的意见反馈表交与丧主签收,丧主如发现工作人员索取、收受红包、乱收费、服务态度不好等现象,可随时向民政局反映和举报,民政局将在第一时间受理和查处,从源头上杜绝收受、索要“红包”和擅自收费的现象发生。

责任股室:殡葬管理所,责任人:副局长。

完成整改时间:年3月31日前,长期坚持。

4.关于有章不循,私自印制火化证的问题。对私自印制的火化证予以当场销毁。建立严格的火化证发放制度,确保火化证与死亡火化人数相一致,做到每月审核火化证。

责任股室:殡葬管理所,责任人:所长。

完成整改时间:2014年3月30日前。

家庭食品健康管理方案范文优选

餐厅要认真贯彻执行xxx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1)防止细菌对仪器的污染:食品工业和食品商业系统,以及集体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供销过程中的污染。须知到专车运输,低温贮藏,工具售货,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

(2)控制细菌的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3)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饭,在销售或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四)化学性食物中毒的预防。

(1)有些化学物质与食用的面碱、淀粉、食盐等形状相似,以常发生误用,误食而造成中毒。因此,对备有有毒化学物质的单位,要加强xxx的管理,要严格执行保管和领取制度,严禁把有毒化学物质带回家中使用。

(2)加强农药的管理和使用。农药要专库保管,不能与食品同仓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要严格遵守农药使用的有关规定。

(3)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动植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有毒动植物往往与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们如不加以识别而误采食用,就会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类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强宣传,提高对有毒或无毒动植物的识别能力,防止误采误食,对不能识别的有毒动植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无毒才能食用。

二、食品卫生中毒事件应急措施。

2、由大堂副理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等待医务人员求援;。

3、经警方同意后查看中毒者证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的单位或亲友;。

5、将中毒者的私人物品登记、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给警方,并签收;。

7、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时立即滞留,交警方处理;。

8、属在酒店用餐客人的,除做好以上工作外,还应把客人用餐的菜肴和餐具及残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验、鉴定。

在以上突发事件范围以外的特殊事件的应急处理参照以上措施进行安排。

此预案的演练由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食堂食物中毒事故。

1、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到位。

3、现场总指挥:急救车到达后,迅速组织人员护送中毒者到医院进行抢救,并做好记录。同时通知食堂立即停止供应。

4、卫生监督员:保护好24小时留样食品、进货记录及库房食品,以备上级卫生防疫部门采集。

5、食堂主管: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食堂各部位负责人:作好24小时轮流值班,以防其它意外事故。

7、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必要时报告xxx门,由xxx门介入处理。

8、应急领导小组会同各方妥善处理事后工作。

家庭食品健康管理方案范文优选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内的食堂、经营食品的商店、摊点。

三、组织分工。

市、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负责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和校园食品店经营者的管理工作,具体部署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县(区)工商局负责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店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市场主体资格的食品商店、摊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市、县(区)卫生局负责对中小学校园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生产经营食品,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对学校商店、小卖部、摊点的整治。

检查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购进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卫生设施配备情况,销售、贮存食品用的器具卫生情况;有无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依法取缔。

2、对学校食堂的整治。

检查食堂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学校食堂的整体布局是否合理;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情况;食物清洗、加工、储藏、销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变质和过期食品是否得到及时清理;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作人员生活用品的保管、摆放情况;学校自供饮用水源、购进的纯净水是否符合卫生和质量安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食堂经营者限期整改;属承包经营且问题严重的,学校应取消其承包资格,改为自主经营或重新发包;食堂整体布局不合理的,学校应利用暑假时间进行必要的改造。

3、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检查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食品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情况。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租赁学校房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管理,与租房者签定正式合同,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督促其健全食品购销台帐,落实索票索证制度;要求、督促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建立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广大师生消费信心和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健康、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和检查,坚决制止将学校食堂分散承包、多头承包,杜绝只承包不管理的现象;工商、卫生等监管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内食品商店、小卖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门店、商店、摊点的日常监管工作。

五、时间安排。

全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月29日-30日)。召开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部署到各县区。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行动计划,抽调专人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1日-15日)。

民政局加强食品添加管理方案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丽水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情况,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依法严厉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安排。

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利用4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专项整治的任务和目标。

(一)自查自纠阶段。

1、主要任务。

(1)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调查掌握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

2、具体措施。

(1)迅速行动,全面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乡政府出台全乡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乡政府组织召开全乡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作出全面部署。

(2)自查自纠,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各有关单位要组织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销售单位以及餐饮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具体要求:根据职责分别组织相对人召开一次动员会、发放一份告知书、填好一份自查表(详见附件1)。自查表由各有关单位收集统计,并于1月8日前交乡食委办汇总分析,上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3)明查暗访,切实摸清相关情况。有关单位可利用“食品检测资源整合共享及预警平台”,对区域内历史检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查寻相关危害因子,查找重点监管环节;要按照职责,分别在食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采取各种方式调查摸清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并向有关单位、乡食安办反馈相关信息。乡食安办负责收集、分析和汇总非法食品添加物和违法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以及被添加的食品类别,通报有关单位。

(5)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针对性检查。乡食委办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制定食品抽检计划,确定抽检的重点品种和重点食品类别。

(6)总结以往整治经验,研究监督措施。各有关单位要汇总、归类既往发生的各种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对已有监管措施的制定与实施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现有措施或制定新的管理措施。

(二)清理整顿阶段。

1、主要任务。

(1)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得到明显纠正。

(2)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

2、具体措施。

(1)开展突击检查。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组织对发现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行动。

(2)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清理未列入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仍在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品种,依法严厉查处以非食品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销售的行为。

(三)规范巩固阶段。

1、主要任务。

(1)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机制。

(2)建立和实施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2、具体措施。

(1)建立快速溯源机制。各有关单位建立针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2)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要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的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巡回检查和监督抽检,发现仍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加强餐饮经营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

(3)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要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自律作用,组织有关食品行业协会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律检查和诚信教育活动,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三、工作重点。

在这次专项整治中,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围绕整治目标,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

(一)强化种养殖环节整治。加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打击在饲料中违法添加和滥用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着力解决在畜禽饲养中非法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有毒有害物质;对种植业领域,要严厉打击违规经营、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对香菇栽培领域,要打击和规劝使用工业石蜡栽培香菇行为。

(二)强化生产加工环节整治。一是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普查,摸清本底,对其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类别、品种、流向进行备案管理;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规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食品添加剂行为;二是监督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单位公告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对照国家相关单位提出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清单,对我乡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重点品种,实施重点监控、重点整治;安排抽查计划,把整治清单中所列的安全项目和食品,作为抽查的主要对象,加大抽查的覆盖面。

(三)强化经营流通环节整治。对食品添加剂经营行为进行整顿和规范,落实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规章制度,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及过期变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经销非食品添加剂冒充食品添加剂,以及无证、无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包装标识、说明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添加剂;打击、取缔非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商贩及摊点;加强冻、鲜类食品经营销售的监管,严禁在食品销售过程中违规使用有毒有害漂白、防腐、保鲜等物质。

(四)强化餐饮消费环节整治。重点加强餐饮业及学校等集体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和非食品添加剂、不合理使用添加剂、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索票等行为。

(五)加强行业自律。督促企业从生产经营者诚信管理体制、文化制度、信息征集制度、评价制度、监督制度以及奖惩制度几个方面入手,构建生产经营者诚信体系;组织行业制定自律性的行规行约,适时召开全乡食品行业单位负责人会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在乡政府领导下指导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乡食安办承担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各有关单位,明确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向社会大力宣传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曝光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要组织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行培训,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强信息沟通,开展督查和评估工作。

1、各有关单位要在每月10日、25日(如遇休假顺延)将整治信息、宣传情况、监督检查情况(详见附件2)向乡食安委办报送。

2、各有关单位要定期向乡食安委办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在今年1月8日之前和今年3月8日之前分别报送自查自纠和清理整顿的阶段性小结,在今年4月1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总结材料。

3、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计划,安排督查和评估活动。乡食安办也要结合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对各有关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评价。

物业管理方案

为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经过的《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到达90;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到达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到达100;20xx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到达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到达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到达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景,经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职责要全部落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以上。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及时制定贴合我市实际的《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面积5万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区在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能够采用邀标和议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同时,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且,及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在商品房销售前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二是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出现违规违诺等行为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

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培训,在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物业协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制度,经过实务操作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中物协《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专业岗位证书》,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进取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根据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进取性,依据《条例》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引导业主大会,在充分尊重全体业主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合法程序选举热心公益事业、职责心强、有必须组织本事的业主进入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职责体系。对于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取年底前物业化率到达100;对于尚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要确定管理单位,实行专项服务,待具备条件后,推行物业管理。逐步构成以社区为主,专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按各自的职责承担社会管理的职责,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物业管理方面法规的宣传工作。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深入细致宣传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引起社会各界物业管理的重视,让广大业主不断了解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促进社会的和谐。

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邢凯。

副组长:王铁。

成员单位:市房产局、建委、规划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各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

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政府要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区政府实施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职责,相互配合,加强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

市房产局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如:物业管理立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和宣传等工作。

市建委、规划局为开发、建设单位的管理部门。一是在进行住宅小区前期规划时,要规划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以方便后期的物业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规划对住宅小区进行竣工验收,不按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不能予以验收,并限期整改;三是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进取组织整改,到达合格标准。

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对物业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区政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职责主体,要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进取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认真组织整改,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为确保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工作资料,今年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排查阶段(20xx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由市领导小组牵头,建委、规划、房产、公安、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物业管理和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

(二)整改完善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区政府对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报市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按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整改。

(三)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资料和标准,集中时间,认真组织,对整改后的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逐个进行审核,确保达标。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各级领导要把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职责。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的职责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起社会管理职责,切实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确保全部达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要进一步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职责,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工作管理方案

为全力维护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省道路运输条例》、《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紧密协作、依法严管、长效治理、确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在治理超限超载、打非治违、道路交通安全及通行秩序维护、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建立起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使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

重点治理超限超载严重违法行为,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超高、超长等超限违法和车货总重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载违法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改装、拼装货运车辆及拖拉机,超长、超宽的商品车运输车辆,或不符合国家标准、与车辆强制性认证一致性证书不一致的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治理短途驳载、客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一)以县交运局为主导,设置多部门联合处理办公室。对查扣车辆根据执法部门各自职责集中处理,实行“联合执法检查、一单分类处理、严格履行程序、确保消除违法”。“联合执法检查”即由多部门联合组建执法队伍,对有违法嫌疑的车辆依据各自职责依法进行检查;“一单分类处理”即对认定具有违法事实存在的车辆建立违法一式两联清单,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行驶证、驾驶证、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及处理责任部门和处理结果等内容,根据违法事实由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后加盖公章,最终一联整理形成台账,便于上级领导机关随时了解查处情况;“严格履行程序”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确保执法公正严明;“确保消除违法”即违法车辆由联合处理办公室集中处理完毕后,二联作为车辆放行凭据,确保其违法行为消除后,加盖联合执法各部门公章,由停车场放行车辆。

(二)由县交运局组织县公安局、公路局执法人员,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内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行查处,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协助。

(三)建立联合治理长效机制。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要定期开展联合集中治理行动,震慑违法运输行为。同时,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部门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运输比较集中的重要路段、重要节点进行突击治理,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既有集中执法又有分工治理的长效治超机制,坚决遏制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合执法中信息共享、追踪处理等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等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对联合执法的新动态、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和解决。相关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和物流企业、采石场、沙场、货源场站等加强监管,确保车辆按国家规定装载、配载,坚决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三)加强后勤保障。联合执法部门负责联合执法的工作用车和其它装备配备,车辆、装备必须符合工作需要,确保必要的办公、生活条件和经费保障。

(四)加强新闻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联合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联合执法部门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邀请新闻媒体深入执法一线,参与报道联合执法行动,曝光典型案件,广泛宣传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车辆超限引发的社会危害性,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营造联合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物业管理方案

为了节省制作前期物业管理方案的时间,依照原有的样板做出相应的方面是比较有效的方法。

1、在业主接房中要进取宣传礼貌和谐小区建设要求和建设部《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告知业主禁止高空抛物及防火常识。

2、直接负责高层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

3、负责防盗门、防火门、管道井、梯间玻璃等公共设施设备的同常巡视和维护工作。

4、负责公共防火及钥匙管理,保证特殊情景的快速使用,领导装修管理员做好业主前期的装修管理工作。

5、领导电梯管理员对电梯使用管理,负责电梯、消防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对屋面进行管理,除正常设备检查维护维修需要,严禁上人。

负责高层治安秩序维护工作以及治安秩序维护人员的管理。

6、做好高层外环境(卫生)及各类装饰装修材料出售的管理,广告张贴、悬挂要有序,出售商品摆放整齐、统一。

7、负责接待业主的各类投诉,并与开发公司等相关单位进取协调联系解决。

8、做好突发事件预案,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启动预案,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协助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1、每一天定时检查电梯的运行情景,并做好记录。装修期间每小时记录一次(正常使用后,每2小时记录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管理员。

2、公共钥匙要有借有还,借出要签字,做好业主和外部人员钥匙的借用记录。

3、发现违章使用电梯、乱倒垃圾、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经过对讲系统及时记录并制止,并进行劝说。

4、如遇突发紧急事件,及时告知领导,并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如电梯进水故障、业主家中跑水等)。

5、如遇业主搬运物品,告知业主注意事项,监督业主对楼道单元门、电梯的使用情景,直到搬运结束,如有损坏及时告知管理员。

6、每一天对楼道消防防盗门、楼道消防箱、安全出口灯,消防报警器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时间为上班后、下班前各一次。

7、不与业主发生争执,处理问题要注重语气和态度,无法处理时及时告知管理员。

项目管理方案

任何一个活动项目前期沟通很重要,这就是说根据活动要求,把活动中的每一个信息点和相关的要求准确无误地传递给相关供应商。

那么,一个活动项目都需要沟通些什么呢?一般来说,活动项目前期分为礼仪管理沟通、摄影摄像管理沟通、主持人管理沟通、搭建/av管理沟通、vip管理沟通、演艺管理沟通、餐饮管理沟通、安保管理沟通、礼品管理沟通等等。

上述这些细项中需要我们与供应商沟通哪些内容呢?如,礼仪管理的沟通,我们前期需要告知供应商筛选符合活动要求的礼仪、提供符合活动调性的服饰、告知活动流程、细节内容、化妆、站姿等培训。

再比如主持人管理沟通,需要提前告知主持人活动的相关细节,其中包括活动背景、活动人数、活动嘉宾构成、活动环节、活动地点、活动时间、服装要求等。

所谓执行文案,就是活动中需要的执行手册,它是一个活动沟通顺利进行的有力保证,将活动项目所涉及各个岗位的职责及时间安排都撰写在执行手册中,有助于后期参加项目的人员能够快速了解项目,明确分工,并了解自己的岗位要求。

执行手册一般包含活动基本信息、整体活动流程安排、职责分t、av流程控制表、物料清单、摄影摄像管理、礼仪管理等,在根据活动流程及安排将活动时间、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填写到活动列表每个岗位职责中去,如下图是一个摄影的流程管理安排表,它能够让我们清晰地看到摄影的时间安排、工作地点、拍摄内容及相关要求。

我们以往做执行手册过程中出现了一个误区,从常规执行手册目录上分析就是一个“已确认信息的汇总资料”,实际上对现场并没有真正起到执行管理的作用。因此我们提出了一个方法,也可以算是一套标准。

那么执行手册究竟如何撰写?我们认为,除了应有的确认信息外,还需要将现场的分工内容以文字资料进行详细描述。这里给出一个活动执行五要素方法论:时间、地点、做什么、怎么做、备注。如摄影摄像管理表中的内容一样,礼仪管理、搭建管理、演艺管理、主持人管理等,都可以将现场的执行内容提前以文字内容写出来,这样做的好处有几点:

·保证执行效果、降低风险。在活动中各岗位按照活动执行手册中的内容进行培训,可以确保每项工作实施内容准确无误,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降低活动各环节出错率。

·适合新人培训。新人可以按照活动执行手册中一个岗位职责规定直接进行操作,可降低对新人进行项目培训的沟通成本。

·体现专业度,让客户对我们在执行层面的经验更加放心。

由于活动现场的管理事务繁杂,如何控制好现场的各项工作,保证活动顺利进行,这就要求活动的管理者在事前项目沟通以及执行文案的撰写上准备充分,即要将项目所有的细节及要求与各类供应商谈清,还有要把岗位分清楚以及各岗职责及要求写细,最后在现场由活动管理者统一管理各方面负责人,协调和控制整个现场工作。

一般在活动的现场活动管理人员主要工作是:监督和控制各种岗位人员的到场和准备情况。例如舞台灯光音响视频是否已经安装和调试完毕,为领导嘉宾准备的水、胸花等是否齐备,演职人员及主持人是否到齐,媒体记者是否已安排妥当等;负责各岗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及确认。

参与活动的各个方面都需要互相配合,各岗位人员应当及时传达他们之间的信息和各种配合要求,负责解决各岗位提出的各种要求和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了解各岗位工作进展情况等。

可以看出现场的执行管理阶段是体现一场活动成功与否的重要阶段,所以活动中的管理者在各个事项上需要做到的事无巨细,这样才能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管理方案

(三)业务提成办法:

01,办公人员、业务销售、业务管理两部分工作均可享受业务提成;

02,百分比提成的原则:

(01)办公人员提成办法:

c、在公司内接单,完成业务的,经办人享受业务金额的10%,

。;

(02)业务销售的30%提成办法:

a、业务员经办业务时可享受业务提成,其余人员不享受;

(03)业务管理的10%提成办法:

a、业务部经理每月按其部门的整体利润享受10%的利润提成;

b、部门利润指当月部门实现的纯利润,纯利润等于部门毛利润减去部门费用成本;

(04)提成与每月基本工资同时汇总、发放。

03,每月基本信息采编量600条,超出部分按照每条0.2元核发;

二、 人员分工及其职责描述:

(一)部门分工:

01,业务部:负责业务人员的选拔与培养,市场开拓,巩固;

(二)岗位职责描述:

三、绩效考核内容及办法:

02,季度绩效考核由办公室负责完成;

03,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04,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任务指标的业务部门负责人,公司有权撤换或辞退;

05,连续一个月不能完成任务指标的业务员,公司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辞退;

四、本办法自2006年1月6日起执行。

附注:

一、每一份合同从联系业务至合同成功履行完毕,总计按合同金额的30%给予提成。一个提成人独立完成的,全部给该提成人。多个提成人共同完成的,各提成人在上述比例内分配。

二、提成支付一般以货币形式,特殊情况可由本公司与提成人另行约定。提成支付的时间一般为合同款到本公司银行帐户的一周内,对数量较大的可适当延长。

三、明确公司义务:

01,提成在未转出前的名义所有权为本公司,实际所有权为提成人,公司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02,对提成的转出,不拖延、不截留、不设限,并提供便利和合理避税(费)咨询。

03,根据提成人的要求对提成人的有关情况保密,不向未经提成人同意的其他人员扩散。

04,对提成在未转出前负有保管责任,但遇有法律、法规和制度所规定的情形除外。

四、确定提成人义务

01,提成领取照章纳税,不有意造成公司承担被政府各部门处罚的风险。

02,及时领取提成不拖延,超过一年未领的可由公司另行处置。

03,合同款未到本公司帐户时,不向公司提出或变相提出任何提成要求。

04,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业务未联系成或合同未最终履行的经济损失。

五、签定提成协议:

根据合同签字人,提成,合同一式三份。

机关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巩固和提高系统机关规范化管理成效,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全市系统机关标准化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典型带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为目标,以《河北省质监系统机关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制度标准为基础,以一批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单位为样板,推动全市系统机关标准化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为质监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优良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规范》要求,狠抓机关标准化管理示范点建设和经验推广,促进系统各单位完善各项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理清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制约,建立质监理念、质量管理、内部监督、信息化管理和质监文化五大体系,保证对“事”的管理和对“人”的管理和谐统一,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转变工作作风,有效避免工作中的“越位”、“错位”、“缺位”和“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构建管理规范、运转高效、清正廉洁的服务型机关。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完善管理制度。制度建设是实现机关标准化管理的根本,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以《规范》提出的21项管理内容为重点,按照各项制度框架标准的要求,围绕创新改革、转变职能、从严管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堵塞管理漏洞,重点解决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机关管理制度至少要涵盖《规范》所要求的21项管理内容,同时在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形成本单位的《质量手册》。

(二)明确工作职责。要把明确工作职责作为推行机关标准化管理的重点,从单位各股(科)室的岗位管理入手,将各项制度和岗位责任内容量化为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部门工作手册》。根据《部门工作手册》,量化工作要求,明确每一个人的工作任务、目标和权限,形成《×××股(科)室工作职责分工》,重点解决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

(三)加强工作过程控制。要根据各项管理制度对所对应工作及运行环节提出的要求,建立可操作、易执行的工作流程,形成各项工作的运行程序规则。按照程序规则要求,对工作流程中的控制环节建立统一规范的《工作记录》,严格按程序办事。要把严格落实《工作记录》作为工作过程控制的关键,确保对每项工作的各个控制环节进行有效的质量记录,形成完整的可追溯过程,重点解决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四)完善监督奖惩机制。要按照《规范》对监督督查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建立履职考核奖惩机制。把制度要求、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过程控制情况量化成科学的、可操作的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流程,形成《工作考核目录》和《考核标准及评分要求》,进行定期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月通报或季通报。要注重考核结果的应用,把考核结果列入股(科)室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个人评优、任用和落实奖惩的重要依据,重点解决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五)推进信息化建设。各单位要不断创新管理理念,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实现机关标准化管理的`有效手段,逐步建立和完善机关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实现机关管理标准化与信息化的有机结合,以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监控与考核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管出新气象、管出新成效。

(六)加强质监文化建设。各单位要把加强质监文化建设作为建设和谐机关、推进事业新发展的精神动力。要按照《规范》的要求,完善质监理念体系,统一质监标识系统,建立质监文化体系。要着力把握质监文化的先进性,突出质监文化的时代特征,力求使质监文化建设适应质监工作实际,体现质监事业的发展方向,与时俱进,确保质监核心价值观的确立,进一步增强质监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实施步骤

(一)研究部署阶段(3月15日前)。徐水县局、市纤检所、市局特种设备处要对《规范》认真研究,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机关标准化管理试点工作进行细致谋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集中开展阶段(3月16日至4月31日)。积极开展试点建设工作,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措施要求,做好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过程控制、完善监督奖惩机制、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质监文化建设六项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对三个试点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整改到位。5月10日前确定机关标准化管理县级局、直属事业单位和市局机关工作标准,为在全市开展机关标准化管理奠定基础。

(四)全面推广阶段(5月16日至6月15日)。系统各单位按照县级局、直属事业单位和市局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标准开展建设。

(五)检查考核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市局对各单位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机关标准化管理体系是省局党组的重要决策,全市系统各单位都要把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列入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抓好组织实施。各单位“一把手”是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示范点单位要抓好示范点建设任务,其他单位要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抓好示范点建设经验的推广应用,推动全市系统机关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确保落实责任。系统各单位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将加强机关标准化管理的六项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股(科)室,把工作目标和责任分解到具体人员,提出完善制度、建立体系和规范岗位责任管理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时限,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示范点单位要高标准、高起点,确保成为机关标准化管理的样板单位。同时示范点单位要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选择1--2个单位结对子,重点进行帮助、指导,确保典型带动的成效。其他单位要努力查找与示范点单位的不足和差距,学好典型,用好典型,确保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取得质的提升。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局将加强对机关标准化管理示范点建设和经验推广应用的督导检查,确保建好体系、规范管理、有效运行,抓出成效、抓出亮点。七月份市局对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调度、总结,对在抓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中工作得力、进展较快、效果明显的单位给与表彰和奖励,并推广其经验做法;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绿化管理方案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创造优美、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适应建立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园林绿化的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城市园林绿化地包括:

(一)公共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陵园、小游园、街头绿地、广场绿地、行道树和文化宫、俱乐部、青年宫、名胜古迹区等公共场所内的绿地。

(二)专用绿地: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团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化用地。

(三)生产用地: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防护绿地: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和绿地。

(五)风景名胜区和风景林。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行统一目标、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原则。透过园林绿化专业队伍和全民义务植树垂直绿化活动,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市政府设立市绿化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委属市园林处具体承担全市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所有单位和有劳动潜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其他绿化和爱护树木、绿地、花草的义务。

第七条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地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对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小区)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由市规划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市园林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实行绿色图章制度。凡规划确定的园林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作他用,如确需改作他用的,要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九条城市规划新区和改造旧区,必须要留住绿化用地面积。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30%;改造旧区绿地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25%。不得占用现有绿地进行其它建设。

第十条凡属中心城区新、扩、改建工程,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将园林绿化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留出绿化用地面积,绿化所需经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园林绿化设计未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的,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设计方案。绿化任务完成时间,不得晚于新建工程竣工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

第十一条凡城市规划区内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务必由有园林绿化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按规定到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领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园林绿地施工。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绿化设计图纸务必经规划和园林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向园林管理部门缴纳工程造价5%的绿化保证金,并领取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能进行施工。绿化完成一年后,经园林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者如数退还绿化保证金;如绿化不合格,则按实际状况将保证金抵作绿化费用。

第十三条园林绿化要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按技术规程施工,保证栽植质量,提高花草树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第十四条城市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的权属和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园林管理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园林部门所有,并由园林部门管理。

(二)各单位的专用绿地由单位自行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本单位所有。

(三)沿街单位在人行道至建筑物之间营造的公共绿地,由营建单位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营建单位所有。

(四)居住区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负责此区绿化投资单位管理和所有。

(五)居民个人私有庭院和房屋前后种植的树木、花草归个人所有。

(六)各单位在指定地点义务栽植的树木,栽植单位负责养护管理,树权归园林管理部门所有。

(七)属国家所有散生在单位“门前三包”职责区和居民庭院的树木,由单位或居民负责养护。

第十五条城市的园林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已被占用的绿地要限期退还。

第十六条古树名木所有权属国有,由园林部门建立档案和标志,重点保护,严禁砍伐、破坏或迁移古树名木。生长在城市街巷、广场等地的古树名木,由园林管理部门负责养护管理。散生于各单位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负责管护,园林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务必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七条城市所有树木非经园林部门批准,不得移植或砍伐。申请移植或砍伐非本单位和个人所有树木,要按规定的标准缴纳补栽费;砍伐树木的,按“砍一栽三”的原则进行补栽,在领取砍伐证时,应按补栽数以每株150元的标准缴纳补栽保证金。对补栽树木成活的,要如数退还保证金;未成活的,保证金抵作栽植费用。

第十八条对树种树苗,要建立严格的检疫制度。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不准调入或调出本市。发现有疫情的树种树苗,由种苗管理部门采取打药、销毁等措施处理。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园林绿地。确须占用的,应向园林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绿地重建费。临时占、挖绿地的,要经园林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的标准缴纳绿地占、挖费和绿地恢复费。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不得擅自在绿化带(岛)设置任何指示标牌,因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务必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树木、绿地、草坪等,要严加保护,按实地状况缴纳保护押金。工程竣工后,经园林部门验收合格的退回押金,不合格的用押金补偿。

第二十二条城市市政养护,公用事业,电力电信部门因业务需要移植或修剪树木时,应事先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按规定缴纳绿化补偿费,在园林主管部门指导下移植、修剪。

第二十三条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是供群众游览休息的园地,务必持续树木繁茂,园林整洁美观。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投掷污物,排放污水,捕鸟钓鱼,不得在建筑物及竹木植物上刻画,不得挖壕野炊、玩火,不得破坏水源水体、地质地貌。

第二十五条对公园、动物园、风景区内的古建筑、文物古迹、风景点应采取措施重点保护。不准在其保护区内修建格调与之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公园、风景区内为旅客服务的饮食、照像、小卖部等服务网点由园林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十六条游人应遵守公园的有关规定,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爱护公园设施。

第二十七条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园林绿化部门具体行使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组织开展城市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三)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四)开展园林绿化的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十八条园林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情服务,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摇树、爬树、攀枝、采花、摘果、刻画树皮和竹子;。

(二)上拴铁丝、钉钉子、架电线、拴绳挂物、拴系牲畜、靠放铺板;。

(三)绿带内停放非机动车辆;。

(四)穿行绿篱、翻爬栏杆,在绿地内嬉戏斗殴;。

(五)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苗圃内狩猎捕鸟,逗打、恐吓动物。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给予警告、限期清扫拆除、没收装置物品,并依法处以罚款:

1.在树旁、绿地、绿带取土、倾倒垃圾污水;。

2.在绿地、绿带内停放机动车辆;。

3.在树下、花坛、绿地内明火设灶、借树搭棚或在花坛、绿地内摆摊设点;。

4.公园、绿地、绿带内放牧割草、挖壕野炊、往喷水池抛废弃物。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可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一)、(二)项违章行为损伤了树木花草;。

2.车辆撞伤、挂伤或机械损伤树皮、枝丫、花草;。

3.撞倒、损坏公园、风景区、小游园等绿地栏杆及其它设施;。

4.圈围树木或废气、废水、废渣造成严重污染,危害树木生长。

5.擅自移植、修剪树木;。

6.在树下搅拌混凝土、打三合土,危害树木正常生长的。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城市管理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以上第三项违章行为造成树木死亡;。

2.践踏花坛绿地,造成严重损失;。

3.盗伐、盗窃树木花草。

(九)没收采集物,依法处以罚款。

未经园林部门批准,擅自砍伐国有树或虽经审批(无论国有树还是单位树)而擅自超出砍伐量的,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树木死亡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十)未经市园林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擅自)占用规划区内山场及绿化用地,已占用的要限期退出。对限期未退出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xx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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