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室管理规章制度(专业12篇)

时间:2024-03-24 04:14:05 作者:飞雪

规章制度的出台,有利于明确各种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的案例分享和评价,值得我们一起学习和思考。

学校实训室规章制度

1、遵守实训室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2、在实训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吃零食、不准吸烟。做实训时,不要讲与实训内容无关的闲话,未经允许不要随意动用实训室物品。

3、爱护公物、公用器械和设备,用毕要擦净,归还原处。任何东西不能随便带出实训室。

4、损坏物品或丢失实训器械,应及时向教师报告,由教师酌情处理。

5、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工作区桌面保持整洁,器械放置有条不紊,用完应擦净。

6、每班实训时必须要有负责人,负责人要安排与管理好实训室的物品与卫生。

7、每次安排值日生。实训结束时,搞好清洁卫生,离开实训室前,必须关好门窗、水、电、确保安全。

8、借出的仪器设备如出现损坏、遗失等问题,要按照学校的标准赔偿损失。收取的费用用于补偿仪器设备损坏、遗失的损失。

二、实训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1、进行实训教学前,根据实训课训练计划的内容课前做好教学环节的设备,实验仪器等各项准备工作。

2、认真做好学生实训分组安排,保证学生有足够动手操作机会。

3、实训课开始时,实训教师应先检查学生出勤情况,预习情况,进而讲解实训的内容、要求、方法及注意事项。

4、下课时,安排学生做好实训室内的清洁卫生工作,检查安全、防火设备,关好门窗、电灯等。

实训室规章制度

一、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二、强化责任管理,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实验室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门窗、电源是否关闭,确保无安全隐患。

三、如遇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人员应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损失,救治伤员,组织学生疏散、撤离,避免踩踏和滋生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

四、严格执行设备保管、使用的有关规定,确保财产安全。

五、严禁在实验室内自行更改或设置各种电源。严禁使用明火或其他加热设备。

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实验室,维修电源要请电工进行,维修设备要及时切断电源。

七、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警惕性。掌握消防器械使用方法,严格管理消防设施,分布在实验室内的消防器械不得随意移动。坚持定期清查制度,如过期失效应及时更换,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汽车实训室规章制度

实验室是学生技能训练的场所,进行现场教学和实验教学的课堂;开展社会培训服务的基地;是办好学校的基本条件之一。为了加强学校实训室、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学校的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本任务。

1.依据学校的规划和教务部门或教研室的要求,负责实训室、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根据实训大纲和实施教学计划的规定,编写相应的实训、实验指导书和考核大纲;编制教学计划并承担相应的实训、实验教学任务。

3.积极创造条件,承担校内、外的培训任务。

二、管理与建设。

1.全校的所有实训室、实验室均在学院主管院长领导下,由学校指定部门负责管理。

2.实训室、实验室的建设和改造必须以学校的建设规划为依据,在各部的协同配合下,由学校指定部门组织实施。

3.实训室、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应按《职业技术学校设备、仪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4.要在保卫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做好实训室、实验室的安全、防火、保密工作。

a.安全防范和劳动保护设施要齐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用。

b.实训室、实验室内严禁吸烟。

c.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安和工业卫生的规定;对易发生危害的物品,要有明显标记,严防人身、设备事故发生。

d.实训后,要切断电源、关窗锁门。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e.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实训室、实验室。

f.对外单位人员进入实训室、实验室,须事先报告学校有关部门领导批准。

5.加强文明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改善育人环境,做到净化、美化、规范化。

a.净化要做到墙面、门窗、桌椅面光洁;室内无拉圾、无蜘蛛网;每日小扫,每周大扫。

b.美化要做到布置合理,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方便教学;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气氛,并注意适当美化环境。

c.规范化要做到仪器、设备、工具的账物卡三统一;仪器柜内物品摆放整齐,其名称、规格、数量等标识清楚;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要上墙公布,常用的专业实验、实训术语也可精要上墙以利于学生实验实训。

三、实训教学。

1.实训教学是集中对学生进行专项技能训练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2.实训教学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大纲的要求,对学生的某一专项技能进行规范而严格的训练,达到规定的标准。

3.实训教学必须有实训大纲、实训指导书,并在实训开始将相关实训资料前发到学生手中。

4.实训前,指导教师应制定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实训计划和详细的进程安排。认真备课,教学要有教案,并在设备、仪器、工具、材料等方面,作好充分而细致的准备。

5.实训过程中,参加指导的教师应做到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凡迟到、提前下课、无教师指导等,按学校的有关教学违纪或教学事故处理。

6.要根据学生实训成绩评定办法制定相应的成绩评分标准,对实训的全过程进行综合的考核。

四、实验课教学。

1.实验课教学是配合理论课教学而设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2.实验教学基本任务:对学生切实加强基本实验方法和技能的训练;使学生掌握科学实验能力和现代实验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创新的能力。

3.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教师要经常结合实验,教育学生注意安全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和节约实验用品,逐步培养他们勤俭节约的作风,树立尊重教师的劳动,讲究文明礼貌的高尚品德。

4.实验课的'教学组织与具体要求为:

a.实验任课教师根据各部报送的实验开设要求,在期末制定下学期实验计划,经各教研室主任批准后报教务部门。实验课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任课老师不得随意减少实验项目。

b.每项实验均应编有实验指导书或实验讲义。编制实验指导书时应注意培养学生设计实验方法和的能力。无实验指导书不得进行实验。

c.各实验室根据实验计划、实验指导书或实验讲义、做好仪器设备、器材、消耗品、工具等一切准备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增加学生动手操作的机会。在每个实验开出前,应该进行预做。

d.按计划开出实验课。上课时,要认真清查到课人数,对学生进行严格考勤。实验课授课过程包括:实验讲解、示范操作、巡回指导、布置作业等。教师的指导应简明扼要,讲清重点和实验中的关键问题,让学生多独立思考,独立操作,对学生进行基本实验技能的训练,培养动手能力,尽量让每个学生都能动手。

e.教师应检查学生的实验记录,指导学生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独立写出实验报告。教师对学生应严格要求,对实验操作马虎、结果错误或实验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可责令其重做实验或重写报告。

f.实验完毕后,及时检查数据并督促学生整理好仪器、设备、工具,教师还应亲自检查是否有丢失、损坏。注意并做好关好门,切断电源、水源等安全工作。

g..实训实验教师认真批阅学生实验报告,并登记实验成绩。

5.每次实验后,实验教师应按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实验教学日志》,并定期报教务处核查。

6.如需进行实施教学大纲以外的实验,需经系部主任同意。

五、社会服务。

1.凡是有条件的实验室、实训室,在保证教学需要的前提下,应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

2.实验室、实训室进行社会服务的方式,应当根据情况灵活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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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实训室规章制度

1、遵守实训室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2、在实训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吃零食、不准吸烟。做实训时,不要讲与实训内容无关的闲话,未经允许不要随意动用实训室物品。

3、爱护公物、公用器械和设备,用毕要擦净,归还原处。任何东西不能随便带出实训室。

4、损坏物品或丢失实训器械,应及时向教师报告,由教师酌情处理。

5、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工作区桌面保持整洁,器械放置有条不紊,用完应擦净。

6、每班实训时必须要有负责人,负责人要安排与管理好实训室的物品与卫生。

7、每次安排值日生。实训结束时,搞好清洁卫生,离开实训室前,必须关好门窗、水、电、确保安全。

8、借出的仪器设备如出现损坏、遗失等问题,要按照学校的标准赔偿损失。收取的费用用于补偿仪器设备损坏、遗失的损失。

实训室、实验室是学生技能训练的场所,进行现场教学和实验教学的课堂;开展社会培训服务的基地;是办好学校的基本条件之一。为了加强学校实训室、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学校的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本任务。

1.依据学校的规划和教务部门或教研室的要求,负责实训室、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根据实训大纲和实施教学计划的规定,编写相应的实训、实验指导书和考核大纲;编制教学计划并承担相应的实训、实验教学任务。

3.积极创造条件,承担校内、外的培训任务。

二、管理与建设。

1.全校的所有实训室、实验室均在学院主管院长领导下,由学校指定部门负责管理。

2.实训室、实验室的建设和改造必须以学校的建设规划为依据,在各部的协同配合下,由学校指定部门组织实施。

3.实训室、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应按《职业技术学校设备、仪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4.要在保卫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做好实训室、实验室的安全、防火、保密工作。

a.安全防范和劳动保护设施要齐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用。

b.实训室、实验室内严禁吸烟。

c.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安和工。

业卫生的规定;对易发生危害的物品,要有明显标记,严防人身、设备事故发生。

d.实训后,要切断电源、关窗锁门。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e.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实训室、实验室。

f.对外单位人员进入实训室、实验室,须事先报告学校有关部门领导批准。

8.加强文明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改善育人环境,做到净化、美化、规范化。

a.净化要做到墙面、门窗、桌椅面光洁;室内无拉圾、无蜘蛛;每日小扫,每周大扫。

b.美化要做到布置合理,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方便教学;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气氛,并注意适当美化环境。

c.规范化要做到仪器、设备、工具的账物卡三统一;仪器柜内物品摆放整齐,其名称、规格、数量等标识清楚;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要上墙公布,常用的专业实验、实训术语也可精要上墙以利于学生实验实训。

三、实训教学。

1.实训教学是集中对学生进行专项技能训练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2.实训教学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大纲的要求,对学生的某一专项技能进行规范而严格的训练,达到规定的标准。

3.实训教学必须有实训大纲、实训指导书,并在实训开始将相关实训资料前发到学生手中。

4.实训前,指导教师应制定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实训计划和详细的进程安排。认真备课,教学要有教案,并在设备、仪器、工具、材料等方面,作好充分而细致的准备。

5.实训过程中,参加指导的教师应做到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凡迟到、提前下课、无教师指导等,按学校的有关教学违纪或教学事故处理。

6.要根据学生实训成绩评定办法制定相应的成绩评分标准,对实训的全。

过程进行综合的考核。

四、实验课教学。

1.实验课教学是配合理论课教学而设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2.实验教学基本任务:对学生切实加强基本实验方法和技能的训练;使学生掌握科学实验能力和现代实验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创新的能力。

3.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教师要经常结合实验,教育学生注意安全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和节约实验用品,逐步培养他们勤俭节约的作风,树立尊重教师的劳动,讲究文明礼貌的高尚品德。

4.实验课的教学组织与具体要求为:

a.实验任课教师根据各部报送的实验开设要求,在期末制定下学期实验计划,经各教研室主任批准后报教务部门。实验课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任课老师不得随意减少实验项目。

b.每项实验均应编有实验指导书或实验讲义。编制实验指导书时应注意培养学生设计实验方法和的能力。无实验指导书不得进行实验。

c.各实验室根据实验计划、实验指导书或实验讲义、做好仪器设备、器材、消耗品、工具等一切准备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增加学生动手操作的机会。在每个实验开出前,应该进行预做。

d.按计划开出实验课。上课时,要认真清查到课人数,对学生进行严格考勤。实验课授课过程包括:实验讲解、示范操作、巡回指导、布置作业等。教师的指导应简明扼要,讲清重点和实验中的关键问题,让学生多独立思考,独立操作,对学生进行基本实验技能的训练,培养动手能力,尽量让每个学生都能动手。

验操作马虎、结果错误或实验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可责令其重做实验或重写报告。

f.实验完毕后,及时检查数据并督促学生整理好仪器、设备、工具,教师还应亲自检查是否有丢失、损坏。注意并做好关好门,切断电源、水源等安全工作。

g..实训实验教师认真批阅学生实验报告,并登记实验成绩。

5.每次实验后,实验教师应按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实验教学日志》,并定期报教务处核查。

6.如需进行实施教学大纲以外的实验,需经系部主任同意。

五、社会服务。

1.凡是有条件的实验室、实训室,在保证教学需要的前提下,应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

实训室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实训室的管理,净化实训室环境,严肃实训课堂纪律,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实训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效果,保证实训教学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训室任课教师须知。

1、使用实训室必须列入实践教学计划。如因特殊情况需使用实训室,应提前两周向实训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实训管理中心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2、上课时须提前10分钟到达实训室,进入机房必须穿鞋套或专用拖鞋。

3、组织学生分组对应入座,并选举一小组负责人。

视而不管将追究任课教师的责任。

6、严格按照相关产品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并监督和指导学生按照规程操作,负责设备的安全运行。

7、实训结束,将实训设备恢复到正常状态,并做好机器设备的使用记录。

8、组织和指导学生写实训报告,并在一周之内将实训报告收回点评。

9、负责安排学生在实训结束后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实训结束时通知实训室管理人员并接受其检查、签字交接。

10、对不认真执行有关制度的教师,扣除该节课酬,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分。

二、实训室使用班级学生守则。

1、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实训管理中心的安排在指定的实训室进行实训。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实训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课。

2、实训前必须认真预习实训内容,明确实训目的、原理、方法和步骤。进入实训室必须穿好鞋套,否则不予进入。

3、进入实训室后应听从任课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安排,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非实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

4、严禁在实训室内玩游戏、上qq聊天、听音乐、看电影和登陆不健康站,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该科成绩降等,第三次该课程成绩为不及格。对于情节恶劣、屡教不改者,交由系(部)进行违纪处理。

5、注意保持实训室的环境卫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污染和强磁性物品进入实训室;严禁把食物和饮料带进实训室;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6、不准擅自携带磁盘上机,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没收磁盘,确实因教学需要的,须经指导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批准,方可使用。

7、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如实、详细地向任课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报告,否则责任自负。

8、爱护实训室的一切设施,严禁更改机器设置、严禁更换实训室机器配件。不得有破坏电脑设备的行为,不得随意删除文件或拷贝并散播病毒文件,不得在设备和课桌上乱涂乱画,不得擅自拆卸设备或将实训用品带出实训室。对于故意损坏实训室设施的行为以及人为设置障碍或故意损坏设备的行为,除赔偿相关费用外,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9、实训时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10、下课前应正确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清理好桌面物品,保证实训室的整洁,将桌椅板凳摆放整齐。负责卫生值日的同学要将黑板擦干净,并对本班使用的实训室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和整改,其卫生状况经实训室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室管理人员检查。导致实训设备的损坏或丢失无法查明原因的,由该班级承担赔偿责任。

12、使用实训室的班级有两次卫生检查不合格者,予以通报批评或禁止继续使用实训室。

三、实训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根据实践教学计划和有关课程使用实训室的申请,提前安排好实训地点。

2、实训前按照要求做好实训设备的准备工作,检查有关设备的完好情况,如发现故障应及时解决,以保证实训的顺利进行。

3、提前10分钟到达实训室,负责实训室的开、关门;进入机房必须穿鞋套或专用拖鞋。

4、检查进行实训班级的学生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穿好鞋套并进行处理。

5、上班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保证及时解决实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6、有责任与任课教师一起巡视督。

查,及时制止学生在课堂上打游戏、聊天或进行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操作。

7、督促实训室使用班级做好实训室的日常卫生工作,并进行检查;对不认真执行卫生打扫的班级和学生,要追究责任人并记录上报。如由于督促检查不力造成环境恶劣,应承担相应责任。

8、定期检查实训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完好程度,做好实训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率。

9、发现病毒、黄毒应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

10、负责实训室物资设备的保管工作,建立明细帐卡,认真记录,及时清点,使实训室物资设备的帐、物相符。

11、负责实训室的安全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尤其是检查机房的电脑、电源、插座等有关安全隐患,严禁在机房内吸烟、使用明火、私接电源;每天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12、定期做好实训室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统计报告工作。

13、负责实训室工作档案及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14、对不认真执行以上有关制度的实训室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警告、离职处分。

一、自觉遵守机房清洁卫生。不准大声喧哗,不得乱扔纸屑、杂物等,禁止吐痰、吃零食。

二、上机者需按指定内容上机,并做好上机登记记录;

三、进入实验室后按编位就座,上课按老师指定的座位上机,遵守课堂纪律,不得高声言谈,四处走动。

四、学生在参加实验前,必须认真复习教材中的有关理论,预习实验指导讲义,明确本次实验的目的、要求和实验的步骤及操作规程。未做好预习者,不得参加实验。

五、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六、操作电脑,应按照学习规定内。

容进行。未经老师许可,不得私自带游戏盘或来历不明的磁盘进行非法操作。

七、不得随意删除计算机上的文件,如对公用程序软件刻意造成损坏者,将停止其上机并交由学校处理。

八、为防止络病毒感染,外来磁盘一律不准带进机房,一经发现,没收磁盘,若造成络系统瘫痪者,将赔偿络安装的全部费用,并负担全部责任。

九、在机房内不得乱插拔电源线,不得频繁开启电脑的电源开关,严禁在电脑通电状态下拔插各种设备插件,否则损坏机器由该人负责。

十、在学习期间,如有机器冒烟,异响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关机,关向老师报告,等待处理。

十一、实验中,凡人为损坏机器、设备及用具、工具时,应追查责任,给予批评教育,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赔偿手续。

十二、上机前要检查计算机,发现损坏要向老师报告,损坏责任为上一次。

上机者,将不追究别人责任,自己损坏的要主动报告并承担责任,要求赔偿的一定要赔偿。

十三、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不得做规定以外的实验,凡遇疑难问题,应及时问教师,不得自行其是。

十四、自已动手,亲自操作,仔细思考,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填写实验报告,不允许抄袭别人的实验结果。

十五、实验完毕后,必须将设备摆放整齐并关闭电脑及显示器,经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一、实验室管理人员工作要认真、主动、负责。要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业务上精益求精,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方法,保证实验室设备运行正常,为教学实验提供优质服务。

正常,有问题要立即报告硬件维修人员,以便及时修理或更换电源。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上机时,要检查学生的学生证。每节课至少巡回检查三次已开放的实验室,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监督学生上机情况。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主动与有关领导联系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定期对机器进行硬件管理和软件维护。经常性地打扫卫生,保持机房整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对于有故障的计算机应立即排除故障,问题较大的应立即送交硬件维修人员,并将故障情况记录在值班登记本上。

五、对于教学上机,要求任课教师在《实验上机登记本》上签到,并到实验室指导学生上机。若指导教师没来,则值班教师可拒绝该班学生上机。对指导教师提前离开实验室的要进行登记并反映给有关部门。

六、对于私带软盘、更改机器开机口令、上机玩游戏等违反上机纪律的人。

员,应扣下该人员的学生证或其它证件,责令其写出检查并上报学生管理部门。

七、对于损坏实验室设备者,要照价赔偿。对私自打开机箱拷贝文件和偷拿设备配件者将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实验室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机房,确有急事的必须在找到顶替的老师之后才能离开,办完事后要立即返回。

九、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所管理实验室中的设备的完好负责。上机结束应仔细检查每台机器是否已关闭电源、实验室物品是否完好无损,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填写值班情况表后再离开。

十、管理人员要对存入计算机硬盘(特别是络服务器)中的文件进行检查,不得存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学校实训室规章制度

烹饪实训室是烹饪专业学生学习专业技能的主要场所,为提高教学效率,确保实训工场的安全、卫生,充分发挥其教学服务的功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烹饪专业教师工作职责。

专业任课教师在其上课期间是教学、安全、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整个教学过程,其主要职责如下:

1.经常进行安全、卫生知识教育。

2.上课前一天必须负责开好原料采购通知单。

3.上课前必须组织好本班学生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服帽、学生现场面授),并排好队进入实训室。

4.进实训室时必须检查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有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提出,方可带学生进入实训室,课上好后请管理人员检查,如有问题,任课教师必须负责查清。

5.负责学生原料的分配工作。6.按规范程序进行教学。

7.在下课前15分,组织卫生工作(包括垃圾清倒),并积极协助管理人员进行卫生检查,下课铃响后组织好学生返回教室。

8.负责刀具发放及回收工作。

9.以身作则,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

10.下课后,填好工场使用记录表,及时处理课堂中发生的问题。11.正确处理教学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二、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管理人员必须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要树立服务理念,全心全意地为教学服务,确保教学顺利进行。2.必须及时检查设备设施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与总务处联系,3.负责管理好设备设施、器具等,包括借、还、赔等工作。

4.任课教师上课前、下课后,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设备设施等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负责汇报。

5.实训室为该班上课的卫生包干区,做好检查工作,并及时公布结果(包括上课纪律)。

三、红案操作室守则。

1.热爱专业,爱护公物,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学生进操作室必须征得指导老师同意,并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3.学生进操作室练习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注意个人卫生、仪表仪容,工作服必须干净清洁、整洁。

4.严格按照操作程序程序进行操作,注意安全。

5.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在操作前必须清洗工作台和工作工具,在操作过程中始终保持工作台、工作工具、地成的清洁,操作结束后,必须让值日生负责打扫卫生,并由指导老师、管理员负责打分。

6.使用操作室必须每次有记录,损坏公物必须赔偿。7.对操作的成品不能品尝,要品尝必须经老师同意。

8.对每次操作作品都必须打分,指导老师必须讲评,写好实习报告,需使用餐具必须事先借出,用后必须当天归还,并有记录。

四、刀工切配实训室守则。

1.烹饪刀工室实行专职管理,任课老师按计划组织使用。2.进入刀工室必须换上工作服。

3.学生进入刀工室必须保持安静,听从老师指挥,并按指定案位站立,不得擅自变动。

4.课前准备好墩头、刀具、抹布,并搞好案面卫生工作。5.第个学生必须听从指导老师的指导,认真按操作步骤操作。

6.爱护公物,保持地面、案面、墩头的清洁,将切后渣料放入废物桶内。7.上课结束后需及时归还所借的盘碗、墩头。8.实训结束后,每个学生必须整理好本案头。9.离开刀工室,需关好电灯、门窗。

1.烹饪室卫生管理责任人为:烹饪室管理员。

工场使用后卫生负责人为:指导老师,由指导教师负责安排值日学生,搞好课后卫生工作,直至管理员认可。

2.对学生必须经过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进入实训室。

3.教师、学生进入烹饪实训室要穿戴工作衣帽,要求整洁,长发全部戴入帽内,不戴饰物。否则,不得进入烹饪实训室。

4.进入烹饪实训工场后,要按学号到指定工位,不得随意调动,各人要首先清洁各自工位和餐具,然后才可使用。

5.操作过程中,注意不乱丢垃圾,特别要注意不要把垃圾扔到水槽中,保证下水道畅通。

金额由总务处根据维修情况确定。实训工场公共卫生由指导老师负责安排值日学生进行,所有垃圾放到卫生桶,并送到学校垃圾房倒掉。

7.任课教师有责任配合管理人员搞好卫生检查卫生。

8.学生卫生工作须经指导教师和管理员认可后才能离开。对不搞好卫生工作的学生,指导教师和管理员可先予以口头警告,屡教不改的,学校将取其进入烹饪实训工场资格,直至其提出申请,并让学校确认其确有悔改之意。

大扫除第一责任人为各班班主任,班主任必须组织好本班学生,实行分工包干,并亲自带队,严格按学生的要求,做好卫生工作。灶具不列入大扫除之列。

学校实训室规章制度

1、遵守实训室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2、在实训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吃零食、不准吸烟。做实训时,不要讲与实训内容无关的闲话,未经允许不要随意动用实训室物品。

3、爱护公物、公用器械和设备,用毕要擦净,归还原处。任何东西不能随便带出实训室。

4、损坏物品或丢失实训器械,应及时向教师报告,由教师酌情处理。

5、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工作区桌面保持整洁,器械放置有条不紊,用完应擦净。

6、每班实训时必须要有负责人,负责人要安排与管理好实训室的物品与卫生。

7、每次安排值日生。实训结束时,搞好清洁卫生,离开实训室前,必须关好门窗、水、电、确保安全。

8、借出的仪器设备如出现损坏、遗失等问题,要按照学校的标准赔偿损失。收取的费用用于补偿仪器设备损坏、遗失的损失。

实训室、实验室是学生技能训练的场所,进行现场教学和实验教学的课堂;开展社会培训服务的基地;是办好学校的基本条件之一。为了加强学校实训室、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学校的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本任务。

1.依据学校的规划和教务部门或教研室的要求,负责实训室、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根据实训大纲和实施教学计划的规定,编写相应的实训、实验指导书和考核大纲;编制教学计划并承担相应的实训、实验教学任务。

3.积极创造条件,承担校内、外的培训任务。

二、管理与建设。

1.全校的所有实训室、实验室均在学院主管院长领导下,由学校指定部门负责管理。

2.实训室、实验室的建设和改造必须以学校的建设规划为依据,在各部的协同配合下,由学校指定部门组织实施。

3.实训室、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应按《职业技术学校设备、仪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4.要在保卫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做好实训室、实验室的安全、防火、保密工作。

a.安全防范和劳动保护设施要齐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用。

b.实训室、实验室内严禁吸烟。

c.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安和工业卫生的规定;对易发生危害的物品,要有明显标记,严防人身、设备事故发生。

d.实训后,要切断电源、关窗锁门。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e.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实训室、实验室。

f.对外单位人员进入实训室、实验室,须事先报告学校有关部门领导批准。

8.加强文明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改善育人环境,做到净化、美化、规范化。

a.净化要做到墙面、门窗、桌椅面光洁;室内无拉圾、无蜘蛛网;每日小扫,每周大扫。

b.美化要做到布置合理,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方便教学;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气氛,并注意适当美化环境。

c.规范化要做到仪器、设备、工具的账物卡三统一;仪器柜内物品摆放整齐,其名称、规格、数量等标识清楚;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要上墙公布,常用的专业实验、实训术语也可精要上墙以利于学生实验实训。

三、实训教学。

1.实训教学是集中对学生进行专项技能训练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2.实训教学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大纲的要求,对学生的某一专项技能进行规范而严格的训练,达到规定的标准。

3.实训教学必须有实训大纲、实训指导书,并在实训开始将相关实训资料前发到学生手中。

4.实训前,指导教师应制定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实训计划和详细的进程安排。认真备课,教学要有教案,并在设备、仪器、工具、材料等方面,作好充分而细致的准备。

5.实训过程中,参加指导的教师应做到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凡迟到、提前下课、无教师指导等,按学校的有关教学违纪或教学事故处理。

6.要根据学生实训成绩评定办法制定相应的成绩评分标准,对实训的全过程进行综合的考核。

四、实验课教学。

1.实验课教学是配合理论课教学而设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2.实验教学基本任务:对学生切实加强基本实验方法和技能的训练;使学生掌握科学实验能力和现代实验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创新的能力。

3.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教师要经常结合实验,教育学生注意安全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和节约实验用品,逐步培养他们勤俭节约的作风,树立尊重教师的劳动,讲究文明礼貌的高尚品德。

4.实验课的教学组织与具体要求为:

a.实验任课教师根据各部报送的实验开设要求,在期末制定下学期实验计划,经各教研室主任批准后报教务部门。实验课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任课老师不得随意减少实验项目。

b.每项实验均应编有实验指导书或实验讲义。编制实验指导书时应注意培养学生设计实验方法和的能力。无实验指导书不得进行实验。

c.各实验室根据实验计划、实验指导书或实验讲义、做好仪器设备、器材、消耗品、工具等一切准备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增加学生动手操作的机会。在每个实验开出前,应该进行预做。

d.按计划开出实验课。上课时,要认真清查到课人数,对学生进行严格考勤。实验课授课过程包括:实验讲解、示范操作、巡回指导、布置作业等。教师的指导应简明扼要,讲清重点和实验中的关键问题,让学生多独立思考,独立操作,对学生进行基本实验技能的训练,培养动手能力,尽量让每个学生都能动手。

e.教师应检查学生的实验记录,指导学生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独立写出实验报告。教师对学生应严格要求,对实验操作马虎、结果错误或实验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可责令其重做实验或重写报告。

f.实验完毕后,及时检查数据并督促学生整理好仪器、设备、工具,教师还应亲自检查是否有丢失、损坏。注意并做好关好门,切断电源、水源等安全工作。

g..实训实验教师认真批阅学生实验报告,并登记实验成绩。

5.每次实验后,实验教师应按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实验教学日志》,并定期报教务处核查。

6.如需进行实施教学大纲以外的实验,需经系部主任同意。

五、社会服务。

1.凡是有条件的实验室、实训室,在保证教学需要的前提下,应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

2.实验室、实训室进行社会服务的方式,应当根据情况灵活多样。

实训室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实训室的管理,净化实训室环境,严肃实训课堂纪律,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实训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效果,保证实训教学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训室任课教师须知。

1、使用实训室必须列入实践教学计划。如因特殊情况需使用实训室,应提前两周向实训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实训管理中心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2、上课时须提前10分钟到达实训室,进入机房必须穿鞋套或专用拖鞋。

3、组织学生分组对应入座,并选举一小组负责人。

5、指导学生要围绕课堂内容进行学习,负责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认真巡视检查,及时制止学生在课堂上打游戏、聊天或进行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操作,并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如对违纪行为视而不管将追究任课教师的责任。

6、严格按照相关产品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并监督和指导学生按照规程操作,负责设备的安全运行。

7、实训结束,将实训设备恢复到正常状态,并做好机器设备的使用记录。

8、组织和指导学生写实训报告,并在一周之内将实训报告收回点评。

9、负责安排学生在实训结束后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实训结束时通知实训室管理人员并接受其检查、签字交接。

10、对不认真执行有关制度的教师,扣除该节课酬,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分。

二、实训室使用班级学生守则。

1、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实训管理中心的安排在指定的实训室进行实训。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实训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课。

2、实训前必须认真预习实训内容,明确实训目的、原理、方法和步骤。进入实训室必须穿好鞋套,否则不予进入。

3、进入实训室后应听从任课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安排,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非实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

4、严禁在实训室内玩游戏、上qq聊天、听音乐、看电影和登陆不健康网站,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该科成绩降等(最高成绩为优),第三次该课程成绩为不及格。对于情节恶劣、屡教不改者,交由系(部)进行违纪处理。

5、注意保持实训室的环境卫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污染和强磁性物品进入实训室;严禁把食物和饮料带进实训室;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6、不准擅自携带磁盘上机,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没收磁盘,确实因教学需要的,须经指导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批准,方可使用。

7、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如实、详细地向任课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报告,否则责任自负。

8、爱护实训室的一切设施,严禁更改机器设置、严禁更换实训室机器配件。不得有破坏电脑设备的行为,不得随意删除文件或拷贝并散播病毒文件,不得在设备和课桌上乱涂乱画,不得擅自拆卸设备或将实训用品带出实训室。对于故意损坏实训室设施的行为以及人为设置障碍或故意损坏设备的行为,除赔偿相关费用外,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9、实训时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10、下课前应正确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清理好桌面物品,保证实训室的整洁,将桌椅板凳摆放整齐。负责卫生值日的同学要将黑板擦干净,并对本班使用的实训室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和整改,其卫生状况经实训室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11、每次使用实训室后,班长或学习委员必须填写《实训室使用审批表》及时交给实训室管理人员,并接受实训室管理人员检查。导致实训设备的损坏或丢失无法查明原因的,由该班级承担赔偿责任。

12、使用实训室的班级有两次卫生检查不合格者,予以通报批评或禁止继续使用实训室。

三、实训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根据实践教学计划和有关课程使用实训室的申请,提前安排好实训地点。

2、实训前按照要求做好实训设备的准备工作,检查有关设备的完好情况,如发现故障应及时解决,以保证实训的顺利进行。

3、提前10分钟到达实训室,负责实训室的开、关门;进入机房必须穿鞋套或专用拖鞋。

4、检查进行实训班级的学生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穿好鞋套并进行处理。

5、上班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保证及时解决实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6、有责任与任课教师一起巡视督查,及时制止学生在课堂上打游戏、聊天或进行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操作。

7、督促实训室使用班级做好实训室的日常卫生工作,并进行检查;对不认真执行卫生打扫的班级和学生,要追究责任人并记录上报。如由于督促检查不力造成环境恶劣,应承担相应责任。

8、定期检查实训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完好程度,做好实训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率。

9、发现病毒、黄毒应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

10、负责实训室物资设备的保管工作,建立明细帐卡,认真记录,及时清点,使实训室物资设备的帐、物相符。

11、负责实训室的安全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尤其是检查机房的电脑、电源、插座等有关安全隐患,严禁在机房内吸烟、使用明火、私接电源;每天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12、定期做好实训室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统计报告工作。

13、负责实训室工作档案及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14、对不认真执行以上有关制度的实训室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警告、离职处分。

一、自觉遵守机房清洁卫生。不准大声喧哗,不得乱扔纸屑、杂物等,禁止吐痰、吃零食。

二、上机者需按指定内容上机,并做好上机登记记录;

三、进入实验室后按编位就座,上课按老师指定的座位上机,遵守课堂纪律,不得高声言谈,四处走动。

四、学生在参加实验前,必须认真复习教材中的有关理论,预习实验指导讲义,明确本次实验的目的、要求和实验的步骤及操作规程。未做好预习者,不得参加实验。

五、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六、操作电脑(或学习机),应按照学习规定内容进行。未经老师许可,不得私自带游戏盘或来历不明的磁盘进行非法操作。

七、不得随意删除计算机上的文件,如对公用程序软件刻意造成损坏者,将停止其上机并交由学校处理。

八、为防止网络病毒感染,外来磁盘一律不准带进机房,一经发现,没收磁盘,若造成网络系统瘫痪者,将赔偿网络安装的全部费用,并负担全部责任。

九、在机房内不得乱插拔电源线,不得频繁开启电脑(或学习机)的电源开关(power键),严禁在电脑(或学习机)通电状态下拔插各种设备插件,否则损坏机器由该人负责。

十、在学习期间,如有机器冒烟,异响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关机,关向老师报告,等待处理。

十一、实验中,凡人为损坏机器、设备及用具、工具时,应追查责任,给予批评教育,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赔偿手续。

十二、上机前要检查计算机,发现损坏要向老师报告,损坏责任为上一次上机者,将不追究别人责任,自己损坏的要主动报告并承担责任,要求赔偿的一定要赔偿。

十三、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不得做规定以外的实验,凡遇疑难问题,应及时问教师,不得自行其是。

十四、自已动手,亲自操作,仔细思考,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填写实验报告,不允许抄袭别人的实验结果。

十五、实验完毕后,必须将设备摆放整齐并关闭电脑及显示器,经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一、实验室管理人员工作要认真、主动、负责。要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业务上精益求精,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方法,保证实验室设备运行正常,为教学实验提供优质服务。

二、管理人员要提前5分钟到达实验室,打开房门并打开电源总开关和实验室内的稳压电源,检查电源工作是否正常,有问题要立即报告硬件维修人员,以便及时修理或更换电源。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上机时,要检查学生的学生证。每节课至少巡回检查三次已开放的实验室,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监督学生上机情况。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主动与有关领导联系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定期对机器进行硬件管理和软件维护。经常性地打扫卫生,保持机房整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对于有故障的计算机应立即排除故障,问题较大的应立即送交硬件维修人员,并将故障情况记录在值班登记本上。

五、对于教学上机,要求任课教师在《实验上机登记本》上签到,并到实验室指导学生上机。若指导教师没来,则值班教师可拒绝该班学生上机。对指导教师提前离开实验室的要进行登记并反映给有关部门。

六、对于私带软盘、更改机器开机口令、上机玩游戏等违反上机纪律的人员,应扣下该人员的学生证或其它证件,责令其写出检查并上报学生管理部门。

七、对于损坏实验室设备者,要照价赔偿。对私自打开机箱拷贝文件和偷拿设备配件者将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实验室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机房,确有急事的必须在找到顶替的老师之后才能离开,办完事后要立即返回。

九、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所管理实验室中的设备的完好负责。上机结束应仔细检查每台机器是否已关闭电源、实验室物品是否完好无损,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填写值班情况表后再离开。

十、管理人员要对存入计算机硬盘(特别是网络服务器)中的文件进行检查,不得存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管理规章制度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请假一定要写请假条,捎假、电话请假无效。上班迟到十分钟内罚款5元、十分钟外三十分钟内罚款10元,迟到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一月内迟到三次以上者扣发工资100元。旷工一天罚款100元并扣发三天工资,旷工三天扣发本月工资,旷工三天以上的公司给予除名处理。{被公司除名的一率扣发工资}。

2.上班(值班)期间不准脱岗、串岗,不准给他人起外号、骂人,不准吃零食,不准嬉戏打闹,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吸烟喝酒,不准玩手机,不准接打电话,不准吃客人剩余菜品,会客不能超过10分钟,以上违者一次罚款10元。

3.员工每月两天带薪休班,不休者发五十元全勤奖,休班超过两天者取消带薪休班。另外在店工作满半年者,工资加20元,满一年者工资加50元。

1.上岗后工装要保持整洁卫生,若出现工作服不干净、不整洁者一次罚款20元。穿便装上班者罚款50元。

2.上班时间需穿工作鞋,不得穿拖鞋。

3.工作服应保持干净,不得用其它饰物代替纽扣。

4.工作服只能在工作区域或相关地点穿戴,不得进入作业区域外的地点,禁止着工装进入前厅。违者罚款50元。

1.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2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清洁美观。3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

4.工作厨台、厨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5.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6.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用塑料袋包紧,或装在有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冷藏区或冷冻区,勿将食物在生活常温中暴露太久。

7.凡易腐败的食物应储藏在0度以下的冷藏容器内,生熟要分开存放,防止串味。

8.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咳嗽、吐痰、打喷嚏时要避开食物。

9.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洁。

1.根据酒店厨房生产程序标准,实行烹饪原料先进先出原则,合理使用原料,避免先后程序不分,先入库房原料搁置过久而变质。

2.高档原料派专人管理,严格按量使用,其他原料同样做到按量使用,物尽其用。

3.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制做本酒店供应菜品,杜绝任何原料浪费行为。

4.不得使用霉变、有异味等一切变质的烹饪原料。对原料做到先入先出,随时检查。

5.不许乱拿、乱吃、乱做厨房的一切食品。处理变质原料须经批准。

6.严格履行原料进入、原料烹饪和菜品供应程序,确保酒店菜品操作流程正常运转,做到不见单,厨房不出菜的原则。

7.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按验收标准完成原料验收入库工作。

8.验收人员必须了解如何处理验收下来的物品,并且知道在发现问题时如何处理,如果已验收的原材料出现质量问题,验收员应负主要责任。

1.各项内容的检查可分别进行或同时进行:

卫生检查:每日一次,包括仪器卫生、个人卫生、日常卫生、计划卫生;。

纪律检查:每月两次,包括厨房纪律、考勤考核、店规店纪;。

设备安全检查:每月一次,包括设备使用、维护安全工作;。

生产检查:每周一次,包括储藏职责、出品制度、质量及速度;。

每日例查:每日二次,包括餐前、后工作过程,个人及其他卫生。

2.检查人员对检查出工作中发现的不良现象,依据情节,做出适当的处理,并有权督促当事人立即改正或在规定时间内改正。

3.属于个人包干范围或岗位职责内的差错,追究个人的责任;属于部门、班组的差错,则追究其负责人员的责任,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

4.对于屡犯同类错误,或要求在限期内改进而未做到者,应加重处罚,直到辞退。

5.检查人员应认真负责,一视同仁,公正办事。每次参加检查的人员,对时间、内容和结果应做到书面记录备案,检查结果要及时与部门和个人利益挂钩。

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设立的藏传佛教活动场所(本办法称寺庙)。

第三条寺庙、藏传佛教教职人员(以下简称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寺庙、教职人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五条寺庙不得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不得恢复寺庙之间的隶属关系。

第六条藏传佛教与其他宗教之间、藏传佛教内部不同教派寺庙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和睦相处。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藏传佛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

寺庙事务不受境外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和支配。

第八条寺庙应当通过协商成立民主管理组织。管理组织的成员一般由本寺庙的教职人员组成,也可以吸收所在地信教公民代表和当地村委会(居委会)代表参加。

寺庙管理组织成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至5年,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寺庙管理组织成员人选确定后,由寺庙管理组织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在审核备案材料时,应当征求寺庙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寺庙管理组织成员在任期内如有变更,按前款规定的程序及时进行变更备案。

第十条寺庙管理组织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二)品德良好,在信教公民中有一定威望;

(三)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能热心为信教公民服务。

第十一条寺庙管理组织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寺庙的管理制度;

(二)组织本寺庙教务活动,维护宗教活动正常秩序;

(四)教育引导信教公民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五)管理本寺庙财产和文物;

(六)组织开展寺庙自养产业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七)维护本寺庙治安秩序、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

(八)协调本寺庙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维护本寺庙和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

(九)处理本寺庙的其他事务。

寺庙管理组织可以下设相关机构负责履行上述职能。

第十二条寺庙事务由寺庙管理组织民主管理。重大事项由寺庙管理组织成员集体讨论、民主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寺庙应当建立寺庙管理组织成员考核制度,对不称职的成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寺庙应当加强内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藏传佛教教义教规,建立健全教务活动、人员、财务、会计、治安、消防、文物、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寺庙根据容纳能力、自养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当地信教公民的供养能力确定定员数额。

第十六条寺庙定员数额由该寺庙管理组织向所在地佛教协会提出申请,并提交该寺庙具备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能力的说明材料。所在地佛教协会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由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寺庙住寺教职人员人数不得超过该寺庙的定员数额。

寺庙管理组织应当将住寺教职人员登记造册,分别于每年的1月底和7月底前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寺庙接受住寺教职人员,须经该寺庙管理组织成员会议通过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寺庙住寺教职人员的户籍实行集体管理。

第十九条住寺教职人员须符合《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

寺庙不得强迫未成年人住寺。

第二十条活佛一般应当住寺,并服从所在寺庙管理组织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寺庙中的赤巴、堪布、经师、翁则、格贵等传统僧职人员,由寺庙管理组织成员会议提出人选,经所在地佛教协会同意后,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寺庙教职人员异地从事教务活动,须经本寺庙管理组织和所在地佛教协会同意,并征得目的地佛教协会和寺庙管理组织同意后,由本人所在地佛教协会和目的地佛教协会分别报当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其中,跨县(市、区、旗)从事教务活动的`,分别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后,由本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跨设区的市(地、州、盟)从事教务活动的,分别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后,由本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教务活动的,分别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寺庙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行超过该寺庙容纳规模的大型宗教活动,或者在该寺庙外举行大型宗教活动,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寺庙跨设区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其管理办法由有关省、自治区制定。

第二十四条寺庙举办学经班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举办学经班的传统和明确的办学宗旨;

(二)有固定的学经场所和其他基础设施;

(三)有具备资格的经师;

(四)有完备的学经管理制度及合法的经费来源。

第二十五条寺庙需要举办学经班的,由寺庙管理组织提出意见,经所在地佛教协会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学经班经师必须持有经师资格证,并由寺庙管理组织聘任。

经师资格认定和聘任办法由中国佛教协会制定,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

第二十七条寺庙学经班招收的学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应当在18周岁以上;

(二)爱国爱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受过沙弥、沙弥尼以上戒。

第二十八条举办学经班的寺庙接受其他寺庙教职人员学习,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一)本人向所在寺庙管理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二)寺庙管理组织同意后报所在地佛教协会;

(五)举办学经班的寺庙管理组织组织统一考试,按照考试成绩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七)申请人所在寺庙管理组织与举办学经班的寺庙管理组织签订协议,明确相关事宜;

(八)学经班学员学习期满后,及时返回本人所在寺庙。

第二十九条寺庙教职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经,除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以及履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外,还须分别报本人所在地及学经班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寺庙印刷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须遵守《宗教事务条例》和国家有关出版、印刷方面的规定。

寺庙设立印经院,须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寺庙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守《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寺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所接受的捐赠应当纳入寺庙的财务管理,用于与该寺庙宗旨相符的活动。

寺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社会公益慈善等事业,所获收益应当纳入寺庙财务统一管理,用于与该寺庙宗旨相符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寺庙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对寺庙的安全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防止因寺庙安全问题危害人员生命财产。

第三十三条寺庙应当防范本寺庙内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发生违犯宗教禁忌等伤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坏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发生前款所列事故或者事件时,该寺庙管理组织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第三十四条寺庙邀请境外人员来访或者进行宗教学术交流、讲经传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未经允许,境外人员不得在寺庙授戒、灌顶、讲经、传法、主持宗教活动。

第三十五条寺庙应当接受人民政府宗教、公安、文物、建设、卫生等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寺庙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寺庙评议委员会,对寺庙管理组织的工作进行评议。

第三十七条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工作人员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侵犯寺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寺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该寺庙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有关成立寺庙管理组织规定的;

(二)寺庙管理组织未履行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职责的;

(三)寺庙管理组织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实行民主管理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有关寺庙定员的规定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接受住寺教职人员的;

(六)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举办学经班的;

(七)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

第三十九条寺庙教职人员违反《宗教事务条例》和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依照《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寺庙教职人员被佛教协会取消教职人员身份的,所在寺庙应当将其除名。

第四十条佛教协会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该佛教协会撤换相关负责人。

第四十一条寺庙、教职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有相关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有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可以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车辆gps监控的使用、维护及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在安全管理、运纪管理、文明服务中的作用,加强对车辆行驶过程的实时动态监控,有效防范、制止驾乘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规范驾驶员操作,提供有效的影像资料或数据,作为事故处理以及开展教育的依据,保障行车安全工作而制定本制度:

以集团分公司gps监控中心为基础,建立分公司二级监控和车队三级监控。

通过gps管理平台的建立,实现对营运车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实时收集车辆的营运数据、动态位置信息、实时报警信息、车内图像信息,以及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事故疑点分析,保存车辆的历史营运信息以随时提供分析(数据信息保存三年),通过无线通讯链路,随时对车辆发送调度提示、警告等信息。加强二、三级平台内的信息互通和协调,认真做好对车辆一般普查和重点抽查的记录,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监控情况,充分发挥gps管理系统的功效。

1.所有投入生产的营运车辆,必须安装gps监控系统。

2.安装gps的车辆若提前报废更新,可根据gps的使用情况评估作价或安装到新购车辆上。

管理规章制度

1、全面管理电梯设备投入使用后的日常工作。

3、按照国家电梯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严格管理。

4、监督电梯管理人员和维保人员对电梯管理制度的实施。

5、组织电梯维修保养工程的施工方案。

6、定期组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7、严格执行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第二条电梯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主管领导管理电梯使用的日常工作。

2、组织落实电梯管理各项制度实施的方案。

3、严格按照国家电梯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4、负责组织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完成维保任务。

5、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和不良隐患。

6、协助主管领导按时申请电梯定期年检。

第三条维修保养人员职责。

1、维修保养人员必须经过维修、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严格执行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3、按照国家电梯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进行。

4、负责完成电梯的维修保养及急修、零修、大修、值班的任务。

5、严格执行正常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能及时解决。

6、实事求是填写好维修保养报表,做好记录及时呈报归档。

第四条操作人员职责。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及格,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严禁擅自离岗、请无证人员顶岗驾驶。

2、操作人员必须熟知电梯的使用特性,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维持电梯运行秩序,引导乘客遵守安全乘梯规定,有序上下电梯。

3、严禁超载运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强腐蚀等危险品乘坐电梯。

4、熟悉掌握和处理电梯紧急情况的技能。电梯如发生电源失控、停电等异常情况,应保持镇静,同时采取应急措施施救。

5、爱护设备、保持电梯的整洁,配合大厅层面清洁工做好保洁工作。防止人为造成设备损坏事故。

6、填写电梯运行维修情况记录,做好电梯运行的交接班工作及记录。

第五条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落实安全制度的实施方案,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体制、作业程序、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4、有计划地进行巡回安全检查,严格遵守安全规程进行电梯作业,杜绝不安全行为和消除不安全状态;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作业者和第三者的安全。

5、积极组织紧急求援演习。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收集电梯设备的有关资料,对电梯设备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存档。

第七条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和“电梯维修工操作证”。

2、电梯维修保养时,不得少于两人;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去做,严禁酒后操作;工作中不准闲谈打闹;不准用导线直接已坏的层门门锁开关。

3、工作前,应先查自己劳保用品及携带工具有无问题,无问题后,才可穿戴及携带。

4、电梯维修保养时,一般不准带电作业,若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5、电梯在维修保养时,绝不允许载客或装货。

6、熟练掌握正确安全使用本工种常用的机具,以及吊装、拆卸安全规定。

7、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掌握防火知识和灭火知识,掌握电梯发生故障而停梯时援救被困乘客的方法。

8、必须掌握事故发生后的处理程序。

第八条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司机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2、对工作认真负责,热情为乘客服务,上班前不喝酒,有充足睡眠。

3、熟悉所驾驶电梯的原理、性能、熟悉掌握驾驶电梯和处理紧急情况的技能。

4、做好轿厢、厅门门踏滑动槽和其它负责区域内的清洁工作。爱护电梯设备,防止人为造成设备损坏事故,当发生事故和故障时,不乱动设备,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5、配合维修人员修理电梯时,精神集中,接受维修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指挥人员下达的操作指令,必须应答并复述后再操纵电梯。

第九条乘客安全操作规程。

1、乘客每次开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必须看清轿厢位置,然后才能进入轿厢,切勿一开厅门就进去,以防坠落事故。

2、当轿厢停站开门时,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轿厢与厅门之间,以免电梯突然起动而发生危险。

3、禁止在轿厢内吸烟、吐啖、乱丢杂物,保持轿厢清洁。

4、不准运载大件超重超高物品,严禁超载。

5、乘客在轿厢内严禁带进易燃、易爆、潮湿和有毒危险物品。

6、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响声、不平层、不关门起动和其他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检修人员。

第十条电梯锁匙管理。

1、电梯锁匙须由电梯管理员或电梯司机持有和使用。

2、使用电梯锁匙必须熟悉电梯的运行原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3、开启电梯厅门必需使用专用锁匙,不许强行打开厅门。

4、开启电梯厅门前必须确认电梯已经停止运行,并且确保因轿厢不在该楼层时不坠落井道。

5、电梯机房必须上锁,锁匙由当班电梯司机或管理员管理,不许无关人员进入机房。

6、电梯司机在交接班是应做好锁匙交接并书面记录,防止电梯锁匙遗失。

第十一条严格按照国家电梯技术规范,对电梯运行情况、维修保养情况、设备发生什么故障,处理过程,有无隐患故障,逐条填写作业单,电梯维修管理人员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第十二条电梯日常检查主要有巡检、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年检。

1、巡检:在电梯运行前后及交接班时,电梯维修工采用询问、手摸、耳听、目视等方法,检查电梯运行情况,来判断电梯工作状态。制动器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曳引机工作温度是否正常、有无异声;控制柜上指示仪表是否正常;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工作是否正常,有无脱线或电器件损坏问题;整个电梯在运行时,有无不正常的现象出现,将巡检情况填入电梯维修工作日志内,同时也将情况记入交接班记录本内,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领导。

2、日检:由电梯维护人员查易损易松动的零件,查安全装置运行情况,查电气柜、层、轿门、开门机构等。发现问题能修理,理应及时停机修理,并将维修情况记入电梯维修日志中,并设法处理。检查机械装置各部分的连接件,有无松动,伤裂等问题;查曳引机工作情况,减速箱内蜗轮蜗杆啮合情况,制动器工作情况,整个曳引机温度、噪音情况,及有无漏油或油质、油量不合乎要求的问题;查曳引机工作的稳定性是否良好;查各种轮工作情况;查门机构部分工作情况;查曳引机绳有无断股滑运情况;查各种安全装置是否工作正常,有无隐患;轿层门联锁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3、周检:由电梯维修工进行,每周半天停梯检查(双梯)。单梯依据具体情况制订停梯检修时间,目的是解决巡、日检无法解决的问题,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检查制动器的主弹簧、制动臂有无裂纹;制动瓦与轮间隙不符合要求时,要调整;紧固电梯各紧固件,检查各种安全装置,不符合要求时,要更换,或修理调整;检查曳引机绳在其槽内卧入情况,绳头组合装置是否牢固,平衡绳或链工作情况及安全情况;电气线路更换或电气元器件修理、更换、检查电气线路、接地装置、缓冲器在无问题,限速器绳、极限开关绳连接及工作情况;轿厅门检修,调整电梯平层准确度和舒适感。

4、月检:由电梯维修工进行,目的是根据一月电梯运行、维修情况,针对性的解决巡、日、周检无法处理的问题。周检中无法解决的,而又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的问题,如对曳引机、安全装置、井道设施、自动门机构等全面检查。

5、季检:由专业技术人员与电梯维修工共同检查,综合一个季度电梯运行、维修情况,解决月检中无法处理的问题。如重新拧紧全部紧固件;曳引机漏油,油量、油质不合格要求解决;对曳引机张力不均要解决;查或调整导靴间隔,发现靴衬磨损严重时,要更换;查曳引机的同心度;查电气装置工作情况、安全装置工作情况等。

6、年检:由专业技术人员、主管领导及电梯维修工共同检查。一年来,电梯运行、维修情况,写出对本电梯综合评定意见,以确定电梯检修日期及内容。对电梯整体做详细检查,特别对易损件要仔细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来判断,电梯是否需更换主要零部件,是否要进行大修或专项修理或需停机进一步检查。

第十三条定期检查电梯各主要机件、部位润滑及清洁换油情况。

1、机房内有关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2、轿厢内有关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3、轿厢顶部有关装置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4、层站有关装置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5、井道底坑有关装置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第十四条严格按照维修保养技术规范。

1、保养维修人员进行工作时,应通知使用单位或上级管理人员,不得载客或载货,并在层门处悬挂检修停用指示牌。

2、断开相应的安全开关。

(1)在机房时,将电源总开关断开。

(2)在轿顶时,将安全钳联运开关断开。

(3)在底坑时,将检修按钮箱急停开关断开或再将限速器涨紧装置安全开关断开。

3、使用移动灯具需用不高于36v低压灯,并带防护罩。

4、维修保养操作时需由两人以上相互密切配合进行,如有司机配合,司机须按维修保养人员命令,进行操作。

5、严禁维修人员站在井道外或探身井道内地坎处做保养维护工作。

第十五条建立日常检查与保养制度。

1、每月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电气控制系统中的各种接触器、继电器、保险器、电抗元件等进行检查,各接线端接触是否良好,各触点工作是否正常。遇到故障及损件发生后,马上加以调整和修理。

2、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检验,详细检查机、电、安全设备和主要零件磨损程度,以及修理更换损坏或超过允许值的零部件。

3、做好保养和维修记录,是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极为重要的基本资料。保养人员必须要有熟练排故障的技能,还必须要有有效的方法,但必须在准确判断故障以后再进行维修。

第十六条建立电梯维修保养工作考核制度。

根据电梯日常运行状态,零部件磨损程度、运行年限、频率、特殊故障等,日常维修保养已无法解决时,为保证电梯继续安全运行,把电梯存在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一般情况下,电梯运行2年后应中修,运行5年后应大修。

第十七条电梯设备事故处理方法。

根据电梯设备事故(损坏、损失)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划分类别及处理方法,填写事故报告单,内容主要有:填写单位、设备编号、名称、型号规格、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责任者、工种、等级,以及损坏、损失程度,事故经过和原因。本单位处理意见,防止措施,事故分析人员和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等。

第十八条定期报检制度。

1、电梯交付使用前,工程部将全部安装、调整资料文件整理归档,并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验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2、电梯投入使用后,维修保养部负责一年以上的保修工作,建立保养、维修档案。

3、维修保养人员认真对电梯整体设备运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运行记录表,如在保养过程中发现问题,维保人员负责及时处理。

4、电梯使用一个月后,维保人员对电梯主要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5、电梯使用两个月后,维保人员对机械、电气设备进行认真检查、调整和维修保养工作。

6、电梯使用一年后,维保部组织维保人员进行技术检验,详细检查机械、电气部分,根据堆部件磨损程度,及时更换损坏的零部件,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

7、维修保养人员必须坚持“工作单“回签制度”。

8、若电梯停止使用后,要求恢复电梯使用,必须由维保人员进行仔细检查、维护和试运行后,并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若电梯发生事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经维修人员修复和做好记录,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0、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进行大修、整改、升级改造的,经维修人员检修、更换主要配件、试运行及做好检修记录后,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1、对电梯使用期限到期的电梯,经维修人员检修后,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年检。

第十九条电梯技术档案管理。

1、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建立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进行分类、整理、存档。

2、电梯技术档案资料应包括的内容:

(1)电梯制造厂提供的资料和技术文件;a、装箱单;b、产品出产合格证;c、机房井道布置图;d、使用维护说明书;e、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示意图及符号说明;f、电气敷线图;g、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形式报告结论副本等。

(2)电梯安装、调试、验收资料和文件;

(3)电梯机房、井道的土建图结构及建筑图;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准用证;

(5)其它文件资料,包括工作记录、往来文件、业务通知、信函、技术资料的分类、整理、存档。

3、电梯原始记录应包括。

(1)设备登记记录;

(2)电梯运行情况记录;

(3)保养记录(保养报告书、定期保养作业计划);

(4)维修记录(维修材料消耗记录);

(5)故障记录(故障运行异常情况记录);

(6)日、月、年检记录;

(7)日运行记录;

(8)其它原始记录(验收记录);

4、安装、大修、急修、零修、改造的记录保管。

5、电梯的技术资料是使用、维护电梯的依据,只能提供相关人员阅读参考。

6、相关人员借阅有关电梯技术资料时,须进行登记签名,不得损坏有关资料。

7、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收集齐全电梯技术资料,妥善保管,不外传、不丢失。

第二十条意外事故应急处置。

1、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驶或失控时,应立即揿按急停、警铃按钮,并严肃劝阻乘客切勿乱动,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设法使乘客安全撤出轿厢。

2、运行中的轿厢突然停在两层楼之间,首先切断轿厢内控制电源,通知维修人员找出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再投入运行。

3、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将轿厢夹持在导轨上时,应切断控制电源,通知维修人员找出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再投入运行。

4、发生火灾或地震时,应保持镇静,尽快将乘客送至安全层站离去。关闭厅门、轿门、切断电源停止使用或交消防人员使用。

5、电梯的电气设备发生燃烧时,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切断电源,使用干粉、1211、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

6、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时,应立即停梯并切断电源,报告有关部门,协助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现场。

第二十一条救援演习。

1、每年组织1至2次摸拟紧急救援演习。

2、演习人员必须熟知各种意外事件和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

3、演习中严格按照有关电梯的意外事件和事故紧急救援方法进行。

4、演习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作好下一次演习准备。

管理规章制度

一、建立留守儿童跟踪管理档案。学校对留守儿童登记备案,分类区别对待,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各班主任和教师及时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等,有针对地对他们进行帮助和引导。

二、根据学校实际,利用课余时间定期开展活动。每周安排一定时间让学生看看电视,了解国内外大事,增长知识和见闻。开放图书室、阅览室,经常组织留守儿童参与文体娱乐活动,充实业余生活,多与他们沟通交流,具体由各活动负责人组织开展。

四、关注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组织心理咨询教育教师对儿童的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为留守儿童排忧解难,引导儿童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帮助儿童健康、快乐发展。

五、办好家长学校,对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教给他们正确的教育孩子的方法,并注意与学校和老师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孩子的发展状况,使留守儿童受到更多的监督、照顾与关爱,减少留守儿童受教育的断层与真空。

六、充分利用假期或春节家长回家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交流,使学校内外对儿童的影响产生合力效应。开通家长(监护人)热线,经常与家长(监护人)联系,了解孩子在家的情况,以便及时帮助留守学生。

七、每学期组织留守儿童给在外打工的父母写封信,汇报自己在学校及家中的学习生活情况,及自己要想向父母倾诉自己的情感。

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工地财务管理制度,节约成本、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现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项目工地主要材料管理制度。

建立和健全材料收发及保管制度,严格控制材料成本。

材料购买。

在购料时务必索取票据,票据内容应有日期、发货单位、材料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收款人签字并加盖收款专用章。

3直拨现场。

4材料入库。

在购回材料后,由施工方和甲方(工程质检员)检验质量后入库,由保管员清点数量并开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三联分别由保管员、财务部、材料部门(供应部门)留存。5入库单据内容: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发货单位、日期,并由工程总监、保管员、采购员分别签字。3材料入库后,保管员根据入库单准确及时的登记入帐。财务部门与仓库要定期盘点,以达到帐实相符的要求。

4采购员拿着附有入库单的票据到经理处签字,然后到财务部报帐。材料出库1材料领用时,领料部门首先填写领料申请单,由项目经理审批。申请单应写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经手人。领料部门持签字申请到保管处领料。2实际发生的材料用量不得超过预算用量,如有超过现象应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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