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方法论读后感大全(18篇)

时间:2023-11-28 20:42:47 作者:紫衣梦

读后感是一个交流和分享的过程,我们可以与他人讨论和探讨对同一作品的理解和感悟。下面是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写读后感提供一些思路和灵感。

《改革方法论》读后感

也正因此,亦因为科学研究中为达到同一目的而使用的方法、手段是多样的,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家、不同学派和不同个人那里,史学方法论是存在明显差别的,但它们不见得必定是尖锐对立的,往往是可以相互补充、兼容并蓄的,故史学方法论应是个开放的系统。当然,创立一门作为方法或关于方法的理论体系,是比较晚近的事,是近代科学极大发展的产物,但这并不是说古代史学就没有其方法论体系,只是缺乏系统的归纳整理。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发现存在着辩证唯物的史学方法论、实证主义史学方法论、结构主义史学方法论、解释学史学方法论、发生学史学方法论、符号学史学方法论、精神分析学史学方法论、证伪主义史学方法论等等多种。而诸如比较方法、数量方法等只作为具体研究方法,而不构成史学方法论。从另一个角度说,史学方法论也可以理解为论史学方法。但这并不是论述一个个具体方法以及它们的简单排列组合,而是从比较抽象的角度、从理论思维的高度,阐明史学方法一般的内涵、外延、特征,它的层次结构、内部联系;论述它与历史观,与历史认识论的关系;论述它与一般科学方法论的共性和差异性,以及它吸收其他科学方法的角度、程度及局限;最后还应具体描述和分析历史学所能应用的种种方法和手段,并从中抽象出一般,发现历史研究方法的内在一致性。总之,尽管国内外对史学方法论体系多有论述,但尚无统一意见,并多为对具体方法的介绍,因此,系统地研究科学的史学方法论,而非个别的方法或方法论仍是史学理论界迫在眉睫的任务。

图书简介。

史学方法是训练史学家的一门学问。杰出的史学家,可能是天纵的,道地的史学家则是训练出来的。天才也只有接受了既有的`或自创的史学方法后,才能成为史学家。本书以古今中外数千年的史学方法的蓝本,归纳总结出了基本的史学方法,在技术的方法之外,扩及史学理论与思想,提出了史学家必备的基本素质与修养。

作者简介。

杜维运,山东嘉祥县人,1928年生,曾任台湾大学历史系教授、香港中文大学教授、政治大学历史研究所教授等。著有《中国史学史》、《清代史学与史家》、《赵翼传》、《优患与史学》等书。

图书目录。

增写版自序。

修订版自序。

初版自序。

第一章绪论。

第二章历史与史学家。

第三章历史科学与艺术。

第四章史学方法科学方法与艺术方法。

第五章归纳方法。

第六章比较方法。

第七章综合方法。

第八章分析方法。

第九章史料析论。

第十章史料考证。

第十一章博学与历史研究。

第十二章历史想像与历史真理。

第十三章历史叙事与历史解释。

第十四章历史文章的特性与风格。

第十五章引书的理论与方法。

第十六章传记的特质与撰写方法。

第十七章一部柔美的历史。

第十八章可以看到听到的历史。

第十九章比较历史与世界史。

第二十章比较史学与世界史学。

第二十一章史学上的纯真精神。

第二十二章史学上的美与善。

第二十三章史德与史学家。

第二十四章史学家的胸襟。

第二十五章历史的两个境界。

第二十六章史学家的乐观、悲观的迷惑。

第二十七章史学方法的承旧与创新。

《改革方法论》读后感

本书的焦点是应用经济学--运用经济学的概念和工具探讨众多的现实问题,学科经济学很明显与这一目的.相联,因为它是应用经济学所必需的基本概念和工具的来源。

考读物。

本书的两个主要目标是:(1)介绍运用于经济学研究的研究方法论的概念和哲学基础;(2)对如何计划、设计和进行经济学研究提供程序指导。

《法律读本》读后感

读了《法律读本》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许多关于法律的解决方案和各种犯法行为。

我认认真真的看了一边第二条、我们应该得到父母的有益监护,(.)这个当然是法律规定的。所有在16岁以下的儿童都属于未成年,还没到法律年龄的话,父母就是你的监护人。作为监护人,是应该严格监视、控制孩子的一言一行,可是父母却做了一件法律禁止做的事情,就是偷看孩子的私人物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人小空间,这个道理当然包括16岁以下的未成年的孩子们。可是父母根本就不在乎,自从我买了一本日记本,开始写日记的时候,趁我沐浴或其他空儿,妈妈就会趁机偷看我的日记。要不是上次被我发现了,我还真不知道妈妈居然会管到这种地步!父母却说,偷看孩子的日记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孩子的心事,好好的帮助她们。其实未成年的孩子也是人,也需要一些小小的私人空间,哪怕是一本可以在里面写任何你的秘密或心事的日记本也罢。于是,我买了一本带锁的日记本,每天二十四个小时把日记本的钥匙带在身上才防止的了这类事故发生!

哪怕是在网上建一个自己的小空间也好,我也不需要任何人能把孩子们管的那么紧。让我们一丁点自由的感觉都没有,更何况属于是父母想了解孩子的内心呢?其实我们的内心就是希望有一个自己的世界,在里面建立属于我们的青春的一些小小的,却不能被任何人知道的小秘密。

《改革方法论》读后感

本书是德国著名法学家卡尔·拉伦茨的代表作之一,也是一部法学理论方面的经典著作,介绍了十九世纪初至二十世纪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期间德国的法律理论和方法论。本书是台湾学者陈爱娥所译、供学生使用的节略本,可以使读者在作者庞大的理论体系中辨析源流,把握德国法学理论和方法论的本质与概貌。

内容简介。

自萨维尼以来,法学方法受利益法学的洗礼,承认法规范及法律判断均包含价值判断的要素,因此,现代法学方法的课题即在于寻找使价值客观化的方法,本书堪称此项努力经典代表作之一。其一方面细述现代法学方法上论辩的情况,以及寻找适当之法规范的方法所持的见解。藉本书之助,当可了解法学何以资格称为一种科学。

作者简介。

陈爱娥,德国哥廷根大学法学博士,台北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

目录。

学生版序。

《改革方法论》读后感

(1)含义不同。世界观是人们对这个世界的总的根本的观点和看法。世界观人人都有,但一般人的世界观往往是自发的、零散的、朴素的、缺乏理论的论证。方法论是人们关于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2)解决的问题不同。世界观主要解决世界“是什么”的问题,方法论主要解决“怎么办”的问题。

关系:人们以一定世界观观察、处理问题时,就有了方法论。一般说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一致的,世界观决定方法论,方法论影响世界观,对世界的看法如何,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也会如何,既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方法论;反过来说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实践中使用的方法不同,也体现了不同的世界观。离开世界观的方法论和不表现为方法论的世界观都是不存在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哲学的含义:

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哲学是对自然、社会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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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方法论》读后感

第一节由“利益法学”到“评价法学”

第二节关于超越法律之评价标准的问题。

第三节规范的内涵及事实的结构。

第四节寻找正当的个究裁判。

第五节类观点学与论证程序。

第六节法律拘束与涵摄模型。

第七节关于体系的问题。

第八节法哲学上关于正义的讨论。

第二章导论:法学的一般特征。

第一节法的表现方式及研究此等方式的学科。

第二节作为规范科学的法学、规范性陈述的语言。

第三节作为“理解的”学问之法学。

第四节法学中的价值导向思考。

第五节法学对于法律实务的意义。

第六节法学在知识上的贡献。

第七节方法论作为法学在诠释上的自我反省。

第三章法条的理论。

第一节法条的逻辑结构。

第二节不完全法条。

第三节法条作为规整的组成部分。

第四节多数法条或规整的相会。

第五节法律适用的逻辑模式。

第四章案件事实的形成及其法律判断。

第一节作为事件及作为陈述的案件事实。

第二节选择形成案件事实之基础的法条。

第三节必要的判断。

第四节意思表示的解释。

第五节实际发生的案件事实。

第五章法律的解释。

第一节解释的任务。

第二节解释的标准。

第三节影响解释的因素。

第四节若干解释的特殊问题。

第六章法官从事法的续造之方法。

第一节法官司的法的续造——解释的继续。

第二节法律漏洞的填补。

第三节借“法益衡量”解决原则冲突及规范冲突。

第四节超越法律计划之外的法的续造。

第五节“判决先例”对形成的“法官法”的意义。

第七章法学中概念及体系的形成。

《法律方法论》读后感字

我们大致可以将《法律方法论》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即本书的第一章,讨论法律方法论的概念范围及其基本内容,以及法律方法论的“回顾性与策略性”功能;第二部分包括本书的第二、三、四章,讨论法律适用方法(第二章)和续造法律的方法(第三、四章),并在续造法律的方法部分继续细分为受约束的法官法(第三章)和超越法律的法官法(第四章);第三部分(第五章)则是从全球化角度讨论法律方法论的意义,主要是在欧盟法背景下法律方法论对瑞士法的指引功能;第四部分(第六章)可以视为作者对第一部分所残留的几个问题的回应,讨论法律方法论应当如何面对规则怀疑主义和“法官的”前理解的挑战。

如果我们将克莱默的本书与拉伦茨的《法学方法论》第六版相比较的话,会发现本书主要讨论了拉伦茨《法学方法论》的第二部分的第四章和第五章的内容,只用一节大概十几页的篇幅讨论了法律方法论背后的法哲学基础的演变过程。这种体例安排的原因,主要是他将法律方法论的概念严格限定在解释者(主要是法官)在查明法律规范意旨时必须遵守的规则的学说。在我们讨论了上述三个特别标记的词之后,我们基本上就可以理解作者这一安排的目的。

解释者:本书以法官作为代表,法官的实践上的解释方法与理论研究者的法教义学的研究方法在原则上没有不同,只在(hoehn)工作目标和任务上有所区别。(p1-n2)在实践上前者的论证可能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和目的导向性。

规范:本书的规范指一般意义上的抽象规范。大部分的习惯法、作为广义的规范的“个人规则”、契约、公共机关的裁判和决定的解释问题不在讨论范围之内。

查明…意旨:规范文本的不完全性使得“语义学上的判断余地”的产生,使得解释成为必要。“文字不是法律规范,基于事实所理解和具体化的法律才是”(bge128iii335(340)),(p2-n4)将一个具体的生活事实置于一个抽象的法律条款(的概念)之下,是一个涵摄的过程。

在这样定义的情况下,当我们将法律方法限定为法官解释和续造法律的方法时,拉伦茨书中所研究的大部分东西,例如法条的理论、案件事实与法律事实的联结、法学上内部体系与外部体系的形成、以及整个法学方法论的学说概念史,即使不能说是不重要的东西(它们确实是相当重要的东西),也是与克莱默所讨论的主题关联不大的东西。

在第二部分,作者通过引入“语义学的三领域模式”,尝试区分一般性的法律解释方法、受约束的法官法和超越法律的法官法。作者承认这一区分是模糊的的,但是我们这里仍然可以主要讨论“语义学的三领域模式”是如何对应作者对法律适用方法的分类的。

克莱默认为:我们可以将描述性规范要件(的文义范围)分为三类:有一个明确的表述可以适用(肯定的候选)、有一个明确的表述肯定不能适用(否定的候选)、这一表述不能够确定能否适用(中性的候选)。因此,通过这一理论可以界定对(规范文本因素的)规范意旨的候选范围:规范意旨界定于小于肯定的候选范围的,是目的性限缩;被界定于肯定性的候选范围的,属于限缩解释;候选范围可以包括中性的候选的,则为扩张解释,候选范围扩及否定的候选的是类推解释。

在接下来第二、三、四章中,作者即按照这一方法,先讨论所谓法律适用上“肯定的候选”——》一般性的法律解释;再扩展到讨论“中性的候选”——》基于法条进行的法律续造;最后,讨论“否定的候选”——》超越法律的法官法,主要是目的性限缩。

这一部分特别是第二章占据全书的大部分篇幅,也是作者讨论的重点。最后两章相比之下就显得短小得多。第三部分(第五章)标题为“国际视角的法律方法论”,但是作者的国际视角并不多,在方法论方面,主要是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举例讨论在国际法角度下,法律方法论的解释目标与方法是是什么,同时再以瑞士法为例讨论这一方法论的具体运行。我们应当特别注意作者对欧盟法指令与瑞士法关系问题的讨论:在指令的部分内容不清楚使得瑞士立法者的“解答”与欧盟终审法院的决定不一致时,法院的做法仍然需要考虑在目的论下的合指令解释中需要考虑的问题。对于瑞士联邦法院而言,其更倾向于瑞士法院“应当看到已经追求协调的法的后续发展”,法院可以通过漏洞填补的方式去遵循欧盟终审法院的判决,使得法律之间保持动态的协调。(p284)。

但他也给我们提供了可能的研究方向。

本书的一个特点是其注释远远超过正文的篇幅,这种体例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阅读和研究作者提出的问题,但是注与释相互掺杂或许对读者的耐心而言是极大的考验。同时本书的研讨并不是非常清晰明确,我们必须在上下文之间来回穿梭,才能理解作者在此处是什么意思,以及与上文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这种读法比较辛苦,但相信对每个人而言,在解决问题时以及之后,都是不错的阅读体验。

《改革方法论》读后感

随着国家经济结构的调整,我省从去年开始大力推进煤炭、钢铁和电力行业的供给侧改革。我们煤炭系统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期,焦煤集团和两级公司也制订了契约化管理等很多好的制度和办法以应对煤炭市场的变化。前几天读了《改革方法论》这本书介绍海南农垦集团改革的历程。海垦,拥有海南1/4土地和1/8人口(19万名离退休职工,21万名在职职工,65万名非职工居民)的政府企业,尽然用短短四年的时间,从一个封闭落后的“小社会”就能脱胎换骨成为多家现代企业,包括一家上市公司在内的现代农垦集团。政企分开、社企分开,民生问题的解决等等一桩桩、一件件无不震撼人心,发人深省。

下面是我对海垦改革的一些小感受。

一、改革归根到底是利益重新分配。

任何改革都不得不触及既得利益集团的权益,改革的成功与否,看能否平衡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否则会遇到多方面的.阻力,甚至寸步难行。从本书中我们可以学习到有几点:

一、改革领导者的英明决断,采取有效的利益均衡机制和逐步推进改革的战略。借力大环境,全力快速通过“沼泽地”。

二、抓住主要矛盾,始终将实行“政企分开和海南橡胶上市作为改革的主要目标,并分阶段、分步骤逐步推进。

三、非常注重民生问题的额解决。解决了老百姓的用水、道路和住房等多年遗留的问题,民心稳定了,改革的大环境也才能生成。

四、改革者在处理利益问题的英明。1、做一个“不粘锅”的领导者。2、“改革者需要情商,大改革需要大情商”,“方向是刚的,方法是可以柔的”,改革者们坚持理性改革者的“夫子之道”,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采取“蛇形”策略,在迂回中找到平衡点,在曲折中找到前行的路径3、对干部队伍,从解放思想入手,分阶段、有步骤培训,逐步形成改革共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心协力做实事。

二、改革中,领导者的个人品德和魅力作用。

从海垦局改革成功的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现代企业管理人员许多优秀的品德和个人魅力。改革者应该是一个更有阳刚之气的,再度把勇敢视为荣誉的时代急需大批做好准备的敢于任事的人,他们沉默、孤独、果决、不求闻达、坚持到底的人,改革正需要这样的任事群体。

正如王一新在个人采访中总结来几点:1、不能自私,老想着自己;、2要能受委屈、能担当;3、相信无论将来干什么,都不应该浪费人生,会珍惜每一个做事的舞台,尽量表演精彩。

我们更应该不断思考,不断学习,不断地锻炼自己,做一个敢担当,能担当,会担当的企业管理人员。

三、思想有多远,行动就有多远。

思想决定方向,有正确的方向才会走得更远。

这句话中的“思想”更应该理解为理想和正确的态度。这样我们才能走的更远,才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的完美,精彩。相比我们煤炭企业与的海垦集团,企业生产基础扎实,已经迈出转型步伐,各种专业人才,优秀的管理者比比皆是,优势很多但也有不足。

海垦改革团队的领导者王一新,现任山西省副省长,国资委主任。王副省长对山西国企改革的发展非常重视,就如何持续推进山西国企改革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为山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问题进行了调研。王一新副省长代表省政府发表的重要讲话,既是山西国企改革的誓师词,也是改革的动员令,更是改革的方法论。改革是一条出路,不改革是一条死路,必须改、马上改、坚定改。

做为一名基层党支部书记,要把抓改革和发展相结合,要把抓改革和抓安全生产相结合,要把抓改革和从严治党相结结合。坚持以改革促进发展,以发展检验改革成效;坚持以改革促管理提升,以安全生产绩效保证改革顺利进行;坚持以改革精神抓党建,以党建优势促改革,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使全体职工在改革中积极发挥聪明才智,切实为实现集团公司“32620”奋斗目标作出贡献。

《改革方法论》读后感

《经济学方法论探究》是卡尔·门格尔研究经济学方法论的专著,是他一生的集大成之作。书中阐述的个人主义方法论已经成为现代经济学的基础性方法论原则,而书中提出的自发秩序理论后来被哈耶克发扬光大。

国际学术界公认,本书的重要性犹在被我国读者熟知的《国民经济学原理》之上,在经济学发展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本书系首次译为中文出版。

《改革方法论》读后感

第一章经济学的研究。

第二章理论经济学的形式化性质。

第三章理论性知识的特殊性质。

第四章一般的与具体的研究。

第五章精确的取向与实在的一经验的取向。

第六章理论和历史学是不可分割的学科。

第七章自利的教条。

第八章“原子论”的指责。

第二部分历史主义的视角。

导论。

第一章理论经济学中的历史主义视角。

第二章伪历史主义的取向。

第三章经济制度与规范性法律。

第三部分认识社会现象的有机观。

第一章社会现象与自然有机体。

第二章历史发展的非意图后果。

第四部分各个时代的历史学派。

第一章历史学派的古代渊源。

第二章德国历史学派对于历史法学派的无知。

第三章德国历史学派的政治经济学。

附录一国民经济。

附录二理论经济学及其规律。

附录三实用经济学与理论经济学。

附录四经济学的术语与分类。

附录五人的行为与自然规律。

附录六经济的需求与目的。

附录七亚里士多德的国家起源理论。

附录八法律的“有机的”起源。

附录九伦理的取向。

亚里士多德主义、先验主义、本质主义。

现象学与经济学。

《改革方法论》读后感

一般来说,webapi设计指南的重点是通用的功能特性,比如url设计,正确使用状态码、方法、头信息之类的http功能特性,以及持有序列化的对象或对象图的有效负载设计。这些都是重要的实现细节,但不太算得上api设计。并且正是api的设计--服务的基本功能特性的表达和描述方式--为webapi的成功和可用性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个优秀的设计过程或方法论定义了一组一致的、可重复的步骤集,可以在将一个服务器端服务组件输出为一个可访问的、有用的webapi时使用。那就是说,一个清晰的方法论可以由开发人员、设计师和软件架构师共享,以便在整个实现周期内帮助大家协同活动。一个成熟的方法论还可以随着时间的发展,随着每个团队不断发现改善和精简过程的方式而得到精炼,却不会对实现细节产生不利的影响。实际上,当实现细节和设计过程两者都有清晰的定义并相互分离时,实现细节的改变(比如采用哪个平台、os、框架和ui样式)可以独立于设计过程。

《改革方法论》读后感

当第一次拿到这本书时,随手翻了翻,没有吸引到我,感觉有点枯燥。当开始读后,发现印证了我的第一个感觉,很无聊,又有点看不懂。那时我正在看历史是科学还是艺术之争。没有太多的感触,就这样看着。后来在读书会时我也向老师提出了我的感想,老师说这一定不是书不好,一定是你还没看懂,还没明白这本书要告诉你什么,当你读懂时,就知道了这本书的魅力。

果然老师的话是对的,努力看下去,越看到后面越有感触,让我情不自禁又回过去细细地读了前部分。

史学方法是训练史学家的一门学问。杰出的史学家,可能是天纵的,道地的史学家则是训练出来的。在历史洪流中,史学方法是一门真实的学问,一定要在史学发展既久、史书大量盈积之后,才能出现。而写一部理想的史学方法,一定要有一个世界史学的基础,最低限度要兼通中西史学。要客观的看待各国、各民族的史学,不要存在偏见,要取其长而去其短。

什么是历史?记得刚进入历史系,老师就问过我们。当时的第一感觉是好简单的问题,历史就是・・・・・突然有回答不上来,想了想就说是过去的就是历史。已经记不清当时老师给我们的对历史的定义。这本书中杜维运先生告诉我们历史是由所谓“历史事件”及历史学家两部分组成的,缺一不可。历史事件、历史学家就成了《史学方法论》所关注的'两个主要对象。

对历史事实的选择、考证和描述是有方法的,本书的前一部分就对此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史学家在治史要综合应用归纳方法、比较方法、综合方法和分析方法。要了解这些方法的利弊,合理利用,不能把其中一种认为有用,就当成是万能的。在史料的考证上要注意史料的不同分类和考证的方法。文史不分家。描述历史就离不开写作,但史学的写作与文学又不同,在本书中作者详细地历史文章的特性、风格及写作方法、注意点。

接下去作者比较了中西史学,站在比较客观的角度来比较了中西的史学。西方以欧洲史为其多数时候的唯一,并视为人类历史的核心,且常认为其它地方是没有历史的;中国近代史学虽不如西方澎礴,但在《史记》中就已知将历史推至历史学家所知的一切地域。何不算得是一种领先。史学的发展有赖历史学家的眼界、心胸的不断扩展。治史为信史实不易,许多时候也不是历史学家可以做得了主的。

最后介绍了史学家的素养、历史的境界。这让我记起在一次课堂上,一位老师对我们说的历史并不是谁都可以教的,不懂历史的人以为历史很简单谁都可以教,只要看一下书就行。却不知道教历史是不简单的,不仅要具备丰富的知识储备,还要很高的素养,也是本书写的史德。

战争是曾经历史极其重要的部分,也是史学家极其关注的对象。但这让历史充斥着战争、血腥等。要有一部柔美的历史,需要史学家的努力,史学家要换角度地描述历史。这让我想到了黄仁宇先生的作品。

法律读后感

法律讲堂”我每天都看,可是学到了不少的东西。下面随便说一个吧。

深夜,一女子(下面简称a)被两个抢匪追赶,逃到一个中年男人(下面简称b)所开的小卖部求他救自己,b为了救a,与两歹徒搏斗,负伤住院,a从此再也未露过面。在歹徒尚未被抓到的情况下,b认为他是为了救a才负伤住院的,a不但不感谢他,连一次都没有来医院探望过他,b十分气愤,他认为医疗费应当由a负责,所以将a告上法庭。而a认为是歹徒将b刺伤的,与她无关,她也是受害者,所以拒付医疗费。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由于她被歹徒追赶,逃到b的小卖部,属于法律上的“紧急避险”,她也是受害者,不应当替b付医疗费。

a的情况不符合“紧急避险”的要求,紧急避险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没有别的办法了,只有这么一个唯一的出路了,才能称之为“紧急避险”,而当时a除了逃到b的小卖部求b帮助,还可以寻求其他的帮助,比如说报警、向其他人求助等等,所以a的做法根本不是“紧急避险”。

法院认定a的做法不属于“紧急避险”,而且a将有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危险转移到了b身上,导致其受害,法律上称为“风险转移”,所以a应当负责b的医疗费用。突然觉得有些累了!心里总是有种莫名的心烦!不知道自己该去做什么,能去做什么!

今天法律讲堂上演,男主人公和女主人公是大学同学,后来结了婚,婚后10年,他们有了女儿,可是男主人公却和单位里的女秘书偷偷在一起了。最终的结果必然是被他老婆发现了!当初那个男人创业很艰辛,是女主人公一直陪在他身边,可是后来有了钱就。。。为什么男人有钱就会变坏?为什么不能忠实原配老婆?难道这就是男人的本性吗?女主人公发现后,说要离婚,其实或许男主人公是怕他老婆分他的钱,因为他现在公司的资产已是百万。女主人说让他签了份协议,大概意思是说如果离婚给付女方99万,好像房,车,都归女方,还有公司部分股份。但是那个男人最终还是和女主人公离婚了,法院好像也判了给女方99万,车,房,也都归了女方,孩子也归了女房,每月给付生活费!

其实有时候看了这些电视,我倒是真希望和老公过平淡的日子。我不想面临失去,更不愿意看到老公有了钱就变。所以有时我会傻傻的希望和老公过平淡的日子。

法律方法论文

法律价值论文对对东西方法律价值的主要观点进行概述,其次界定了法律价值的含义,最后提出完善法律价值的基本思路。

关键字:法律价值;观点;思路。

一、概括东西方法律价值的主要观点。

(一)西方法学流派关于法律价值的观点。

1.新康德主义法学派。

这一学派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继承和发展康德法律思想为特征的资产阶级法学派别,主要流行于意大利、德国等国。

他们把法律价值看做是仅凭信仰去把握的领域,界定为法律理想或者是法律理念的境界,其主要内容是要求分配的公平正义性。

在新他们把法律价值界定为法律理念或法律的理想境界,看成是只能凭信仰把握的领域,其内容就是分配正义原则。

在新康德主义法学看来,法律价值是相对的。

2.新自然法学派。

这一学派也是出现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亦可称之为复兴自然法学派。

该学派认为,在自然法的理论体系当中,法律价值既可以指它具有的意义和应发挥的作用;也可以指实在法所赖以生存和得以产生的基础;还可以指对其评价的标准和所用追求的理想境界;而把这三者综合起来就是所谓的自然法。

还指它应追求的理想境界和对其评价的标准;而这些不同方面的统一,自然法。

在这一学派法学家眼里,法律价值所包含的内容很多,是绝对的,但是其最高价值还是正义。

3.社会法学派。

这一学派是19世纪末以来资产阶级法学派别中的一个派别,又可以称之为社会学法学派。

它强调19世纪末叶以来资产阶级法学中一个派别。

又译社会学法学派。

社会法学派更强调法对社会的作用和影响,他首先承认法是社会的产物,社会的发展决定了法的发展,但同时强调法对社会能动反作用。

认为能够在社会生活中产生作用,即实现立法目的和对人力社会有积极推进作用的法就是真正的法,反之就不是真正的法。

他们认为法律价值是一个社会评价和制定法律的依据和标准,而这个标准只能是从经验所获得,并通过理性来安排行为和调整关系,使得其在浪费和阻碍最小的情况下,使得整体大局利益得到最大的优化和效果。

(二)东方法学流派主要是我国学者关于法律价值的观点。

1.第一种观点认为,法的价值的本质在于满足主体的内在的需要、效益和利益为内容,并且法律的作用、变化和存在于法与主体的统一关系当中。

法与主体的统一是由主体性为主导来决定的。

表现在外在形式上,是指一种法律制度所包含的满足主体需要的程度和它所包含的价值量的大小。

所以,法的价值指的是法的什么作用和以什么样的方式来促进和满足人们所需要的最佳的生活方式。

2.第二种观点认为,法律的价值在于在主体的有用性和满足其需要的积极的作用。

法律不仅仅是只具有服务性和工具性,它本身也具有其自己的价值,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调节器。

法的本身的价值,指的是法的保护机制、调整机制和程序机制,还包括各种各样的法律手段所赋予的特殊的文化价值,所以说法律的自身价值是指它能够实现其工具使命所应当具有的素质。

如果离开了其工具性的价值,那么我们讲的法律价值就无从谈起了。

3.第三种观点认为,法律的价值是指法律与社会当中人的关系的一个范畴,而与人的这个关系又是法律对人的效用、意义和作用和人对于这个作用的评价。

他们认为这种说法是一种主客体的关系论。

说的是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机制,是课题的作用、属性和存在等对于社会当中的人的意义和效用,也可以说是这种客体所能满足的主体的需要。

人的关系说,强调价值不能够离开主体也不能够离开客体,而与此同时他们又认为价值不是主体的一种需要和满足,不是客体所具有的属性。

这样一来,对法律价值的概念的解释就模糊化了。

二、法律价值的含义。

(一)法律价值概念不能等于法律的效用,不是一个属性的范畴。

法律的本身所包含的法律的强制性、阶级意志性和发挥的何种作用等等都仅仅是法律价值得以形成的条件和基础。

虽然法律的所具有的客观的属性对理解和解释法律的价值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相比而言,法律价值的内在的尺度和主体才是其主导因素。

武步云先生认为:法律价值应该指的是这样一种将法律满足主体意志、需求和愿望和其本身的作用、功能相结合所形成的“第三种东西”。

这一说法虽然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他在后来的阐述中则认为:法律价值总的来说指的是法律对社会的有序性的增进和维护。

这样一来,就使得法律的价值和法律的有用性相混淆,有点狭隘。

(二)法律价值的概念相比于商品价值等等概念更为特殊和复杂。

在商品经济中,商品的价值是指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其客体是劳动产品。

在这一价值关系当中,主体和客体都是确定的。

而法律价值的客体指的是法律,它不仅仅属于一种精神客体和现象,还是一套价值的规范。

由此,人们可以从了两个不同的层次上来研究法律价值:一是把法律作为评价的工具,即人们自身的社会关系和行为当做是客体而把法律作为价值的规范来研究;一是把法律作为评价的对象,即把法律看作是客体来进行研究法律的价值。

应当说明的是上述两个不同层次来研究都是数以法律价值的必要内容,但是,法律价值是否仅仅就只是包括上述两个层次呢?很多学者不太赞同,大多数学者认为,法律价值的根本意义在于法律如何来为人们服务,我们所倡导和弘扬的是人的主体性的法律价值。

三、实现法律价值的基本思路。

(一)创新法律制度。

一是对现行的法律制度进行大胆地立、改、废。

适时地进行法律的创新和修正工作是不断完善我国法律制度体系的一个重要的体现。

科学合理的立法工作始终是建立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认真亚久我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之上的,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精神对现有的法律制度进行反思,并且最找法律制度的规律及其程序,大胆地进行法律制度的创新。

二是用法律制度去完善社会的控制机制。

这就要求我们认真的分析我国当前所出现的社会各类的违法和矛盾冲突,健全各种相关法律机制,并在法治的基础之上进行解决和调节,使矛盾和冲突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更新法律理念。

一是,要明确法律在构建和谐社会当中的使命。

法律史适应当前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要求而产生的,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由于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这一时期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饿立法的重点就是要在为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良性运行的基础之上,最好能够最大限度的体现公平公正。

二是,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法制理念。

法律是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解决矛盾,协调关系和促进社会和谐。

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三)落实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法律体系逐步完善和建立的助推器,而完备的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得以进行的首要环节。

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当中,依法治国在发挥法律价值的作用和满足人们的需要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方针和策略,致力于法律文化的构建和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逐步提高人们的法律素质,从而实现守法的自觉化。

参考文献:

法律读后感范文

法律现在已经成了我们维护自身利益的、保护自己的一张盾牌。看法律小故事,有助于我们学法懂法。下面就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法律读后感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其中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热血江湖,走火入魔”。这是讲了米亮的故事:他本来成绩就差,买了电脑后就玩游戏,经常通宵。所以成绩更差了,电脑被没收了,他就和无业游民进网吧、偷盗,就因为自己一句话:“愿用青春赌明天,潇洒走一回。”而断送了自己的青春。

是呀,网络就像是一把双刃剑,它也许能给你带来知识,让你金榜题名;也许会让你成绩一落千丈,视力下降,甚至家破人亡。而现在,电脑多半是被人看成了娱乐工具,是游戏全能王,因此,在网吧里,多半的人影是学生,而进网吧不是查找资料提高成绩,多数是网游。

为什么不能健康、绿色地上网呢?为什么不打开网络中的成功、光明之门?各位同学们,或是有网瘾的人,请听我一句劝:请减少网游的次数,把学习、工作放在第一位吧!让网络成为点缀你生活、提高你的成绩的朋友吧!要学会合理利用时间,不浏览不良网站,不沉迷于游戏、网吧,做电脑的主人,不要做电脑的奴隶!

有一句话是每款大型网络游戏中的片头词,或是在进入游戏时的温馨提示:抵御不良游戏,拒绝盗版游戏,注意自我保护,谨防受骗上当。适度游戏益脑,过度游戏伤身,合理安排时间,享受健康生活。这句话虽然字数不多,可是这确实每个眼中含着泪光的家长、老师都扯破嗓子高声疾呼的,“孩子们,放下你们的鼠标,停下正在敲击的键盘,改邪归正,重新回到学校,成为我的掌上明珠吧!”

法律是一把光明剑,用它将黑暗、平穷、疾病砍断,用它来保护自己的健康、利益,引导我们走向成功的大门,伴我们走向成功!

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无法估量的作用,我们应该学习它,应该遵守它,应该使用它,应该爱护它。

说到我们中小学生的犯罪问题,最近数量可是逐年上升,我原本以为,犯过法的人一定很偏激,且一定是生活的或定是生活的环境促使他犯罪,事实却不是这样,与我们息息相关的电脑网络,很值得注意。现年许多学生因为沉迷网络离家出走,成绩一落千丈,最后还踏上了犯罪这条不归路。

网络就像是一把双刃剑,它也许能给你带来知识,让你金榜题名;也许会让你成绩一落千丈,视力下降,甚至家破人亡。而现在,电脑多半是被人看成了娱乐工具,在网吧里,多半的人影是学生,他们而进网吧不是查找资料提高成绩,多数是玩一些有害身心的游戏。自从网络被发明以来,它不但为人们带来知识的宝库,却令我们青少年常常“受伤”。作为一个学生,我们该做的不是叛逆。我们不该不听父母,老师的劝阻,不应该不以学习为重,反而却天天沉迷着游戏。假若我们没有极强的自控能力,没有抵御各种触犯法律的诱-惑的信心,未来的结果可想而知。

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对我们的成长至关重要。《小学生法律读本》中有着这样一个实例,一位叫小英的单亲女孩,听社会上的朋友说吸烟能解愁排闷,提神醒脑,便学会了抽烟,越抽越多,她渐渐成了学校闻名的“问题少女”,最后受到了学校的处分。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不良朋友的引诱,可能只是叫你去玩一些看似对心理只会微不足道的影响的游戏,就像大家赌赌钱,虽然尽管是5毛1块,这样下去,赌上了瘾,接下来的行为将可能变得不理智,抢劫,盗窃。我们要杜绝自己受引诱,首先应该加强思想与心理的防线,还要增强自律、自尊、自强意识。当我们受到诱-惑时,必须提醒自己,坚决拒绝。

让我们点亮心中那盏法律的明灯,要从小学法、知法,从而慢慢的懂法、守法。为建设和-谐社会做一份贡献。

读了《法律读本》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许多关于法律的解决方案和各种犯法行为。

我认认真真的看了一边第二条、我们应该得到父母的有益监护,这个当然是法律规定的。所有在16岁以下的儿童都属于未成年,还没到法律年龄的话,父母就是你的监护人。作为监护人,是应该严格监视、控制孩子的一言一行,可是父母却做了一件法律禁止做的事情,就是偷看孩子的私人物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人小空间,这个道理当然包括16岁以下的未成年的孩子们。可是父母根本就不在乎,自从我买了一本。

日记。

本,开始写日记的时候,趁我沐浴或其他空儿,妈妈就会趁机偷看我的日记。要不是上次被我发现了,我还真不知道妈妈居然会管到这种地步!父母却说,偷看孩子的日记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孩子的心事,好好的帮助她们。其实未成年的孩子也是人,也需要一些小小的私人空间,哪怕是一本可以在里面写任何你的秘密或心事的日记本也罢。于是,我买了一本带锁的日记本,每天二十四个小时把日记本的钥匙带在身上才防止的了这类事故发生!

法律方法论文

摘要法律方法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最终要依据的根本,本文从法律方法的具体内容,法律方法的重要性,法律方法的实际应用等方面对法律方法进行了简要的论述。

法律人的天生本职是解决纠纷,而解决纠纷就得有方法,就法律方法而言,它是法律人最终要依据的根本。

以下试就法律方法及其在实际中的运用等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

在法学理论上,审判依据的寻找、法律规范之间冲突的解决、法律漏洞的填补和法律解释等基本都被包括到法律方法或法学方法之列。

但是就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而言,它们的中心点又不一样。

法律方法研究的是法律的应用,是研究如何把法律用好,是法律人在法律运用过程中运用法律、处理法律问题的手段、技能、规则等的总和,其更多的关注于实践,侧重于法律适用的技术手段,这些特殊的、仅于法律领域内适用的方法,关于这些方法的学说理论是法律方法论。

独特的法律方法有助于保证司法公正和效率的有效实现,适用法律方法的目的在于解决法律上的事端,为法官解决疑难案件提供法方法工具,通过定纷止争实现社会公正。

而法学方法是围绕法律这样一个中心,其目的在于解释法律,探究法学的真理,是认识法学的工具,但是其实践能力较低,它不能直接转化为改造法律世界的手段,有关法学方法的学说是法学方法论。

简单比喻就是,法学方法是大学法学教授及研究院所的法学科研人员,不做案子只研究,法律方法是律师,主要做案子。

法学方法更侧重于作为法学家研究法律现象的手段,不同法学流派使用的法学方法各有自身的特色,如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使用实证分析的方法,经济法学派使用经济分析的方法。

一般而言,法律方法主要包括法律渊源识别方法、判例识别方法、法律注释方法、法律解释方法、利益衡量方法、法律推理方法、法律漏洞补救方法、法律说理方法;而法学方法则以价值分析方法、实证分析方法和社会分析方法为主。

关于法律方法的内容,学界有不同的观点。

总的看来,法律方法可以划分为四类:第一类,狭义的法律解释方法;第二类,法律漏洞补充方法;第三类,不确定概念的价值补充;第四类,利益衡量。

(1)文义解释,就是按照法律规范通常的字面含义和通常使用的方式对法律规范进行解释。

(2)扩张解释,就是根据立法精神,结合社会的现实需要,将法律条文的含义按照扩大范围的解释。

(3)限缩解释,这一解释方法与扩张解释正好相反,是指法律条文如果按照法律规定的表面文义进行解释,其适用的范围过于宽泛,于是缩窄其文义的范围,从而达到立法者的本意。

(4)体系解释,是法律的解释方法之一,也称逻辑解释,这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这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

(5)当然解释,是指某个法律条文虽然没有明文规定适用于某个案件事实,但从该法律条文的立法本意来看,该案件事实更应该适用该法律条文。

(6)目的解释,是指从立法目的来对法律规定进行解释,一般我国的法律基本上都会在第一条明文规定立法目的。

(7)立法解释,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根据立法原意,对法律规范具体条文的含义以及所使用的概念、术语、定义所作的说明。

(8)合宪解释,是指用宪法及阶位较高的法律规范解释阶位较低的法律规范。

(9)社会学解释,就是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例如,社会预测、社会调查、市场调查等方法)解释法律规定。

(10)比较法解释,就是用国外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的判例来对比解释本国的法律条文。

法律漏洞,是指整个法律内部是不完整的,出现了需要填补的空白,具体来说就是法律条文存在法律应规定却未规定的情况。

对于出现法律漏洞的案件,法院的审判法官不能因为没有法律规定而拒绝审理,而只能依据法律漏洞补充方法创设规则。

法律漏洞补充方法具体包括:一是依据以往的习惯进行补充;二是直接适用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补充;三是目的性限缩补充;四是目的性扩张补充;五是类推适用对法律漏洞进行补充。

3.不确定概念的价值补充。

不确定概念的价值补充,是指有的时候有些情况虽然有法律规定,但是法律规定不充分具体、没有明确的构成要件,因此适用范围不确定,在适用此法律规定用于裁判案件前,必须结合具体案件事实情况,对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和适用范围加以确定。

4.利益衡量。

所谓利益衡量,指的是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在案件事实查清后,不是马上去寻找本案应该适用的法律规则,而是综合分析案件的实质,并综合考虑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当地当时的社会环境及其人们的价值观念等方面,对双方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作对比权衡,从而作出案件当事人哪一方应当受保护的判断。

在此基础上,再看应该适用的法律条文,以此来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

法律方法最近一些年以来逐渐引起我国法学界和实务界的重视,主要原因就在于其对法治建设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律方法能够排除人们对法律的任意解释,法治从其根本上说,主要是为了防止人的任意专断,但我国法治的现实情况却不是这样,由于不重视法律方法的研究与探索,我国已经规定的大量的实体法律和程序法律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第二,法律方法有助于实现司法公正。

通过法律方法的适用指引法律人沿着正确的方法司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

法律方法还可以使法律问题的解决体现正当性和合法性,为法律结论提供使人信服的理由。

只有独特的方法才可以使法律人形成一个稳定的法学共同体,形成特定的法律职业阶层。

独特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具有专业性,使之得以与未经训练的其他人相互分开,未经专业训练者无法从事法律置业,从而保障了法律的自治。

第四,法律方法的完善可以推动法律理论发展和完善。

第五,法律方法还可以保障法治的实现和法律文化的传承。

由上可知,法律秩序的构建、法治的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法律研究人员和从事司法实务工作的人员在法学研究与法律实践中关注法律方法。

法律方法的运用方式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单一式,这是法律方法最简单的运用形式,即将一种方法作为解释结论的唯一理由,而无须其它方法,一般而言即是指文义解释方法;二是复合方式,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可以同时使用两种以上解释方法。

在这类情况下,又可以大致区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不同的解释方法均指向同一个结论,这种情形比较简单,可直接适用该结论;另一种是不同的解释方法支持不同的结论,形成比较复杂的冲突局面,要妥善解决这种冲突,并不是简单的事情。

适用法律方法致使解释结论的差异性,区分不同情况,可以以不同的方法加以处理:一是如果一种或一些解释方法被证明不具备所需要的条件,那么这种解释方法就不能适用,这种情况很简单;二是如果一种或一些解释方法的解释条件虽然能够得到满足,但是,另一种或另一些解释方法却使前述的解释方法的初始效力或证明力完全归于无效;三是一种或者一些解释方法虽然能够适用,但是经过分析,另外有一种或一些解释方法在当时情况下被认为更具有重要性或影响力,则适用另一种或另一些解释方法。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审理判决案件要经过以下程序:先就案件的事实作出判断,之后在这个基础上,再根据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正义感进行法理分析得出分析结论,从而对案件有一个大概的初步判断。

在此基础上,依据法律规定,选择并解释拟适用的法律,而后判案法官将法律基于事实认定和法理分析,适用于案件,作出判决结果。

作为一个案件结束的最后标志是,法官审理每一个案件,最后都要制作裁判文书。

但是,目前有些裁判文书在适用法律与认定案件事实之间缺乏内在的逻辑关系,形成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相脱离的现象。

究其主要原因,我们发现我国现阶段大部分法官对法律方法知道的很少,能熟练使用法律方法的法官就更少。

法律方法一方面可以帮助法官对法律文本进行正确的理解,另一方面还有助于为某种具体的司法做法提出具有正当性、合法性并使人信服的法律理由。

因此,应大力提高法官应用法律方法的能力,要培养一支现代化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目前,法律方法在我国开始受到学界和实践的重视,表明我国司法开始更多注重司法技术及相关的理论问题,关注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总之,在我国法制建设中,对法律方法进行必要充分的研究具有很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1]郑永流.法律方法阶梯.北京大学出版社..

[3]杨仁寿.法学方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4]陈金钊.司法过程中的法律方法论.法制与社会发展..

[5]梁慧星.裁判的方法.法律出版社..

法律谈判的方法论

选择什么样的谈判策略,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谈判对手之间的关系是对立性的还是协作性的。与对手第一次谈判时选择的策略非常重要,有时,不仅决定了双方的谈判地位,甚至决定谈判结果。那么谈判有些怎么样的方法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法律谈判的方法论,欢迎借鉴参考。

进攻型策略的特征在于,通过采取提高报价、要挟或者争论等谈判行为,削减对手对其谈判力量的信心,诱使其作出让步并达成谈判协议,力争让最终达成的协议满足自己当事人事先确定的全部需求,或迫使对方达成一份比他最初确定的最低方案更糟糕的协议。选择使用进攻型策略的谈判者,总是喜欢通过让对手付出代价的方式来使自己的当事人获得利益。

一般来说,进攻型策略可以让谈判者保持非常良好的信心,特别是当进攻型谈判者在交易中占据主导地位或者拥有较大的谈判筹码时,进攻型策略往往能够让当事人取得最大化的谈判利益,但这个策略的缺点在于,由于谈判者事先未打算作任何实质性的妥协和让步,因此,通常他会看不见或者视而不见能让谈判各方共赢的机会,即使他注意到了共赢的机会存在,他也不会有意识地或者主动去利用这个机会,因为他的目标和行动都是制造压力让对手让步,甚至有的进攻型谈判者还会认为,只有不断保持压力让对手让步,他的当事人才会获得最大利益。

协作型策略的特征在于,采取合理开价,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确定交易对价,主动做出一些让步鼓励和换取对手作同样的回应,或向对手承诺对他的让步给予回报,以努力达成一份令双方都感到较为满意的协议。

协作型策略要求谈判者与对手建立一种友好的相互协作关系,在这一点上,协作型策略与解决问题型策略比较类似,但解决问题型策略通常运用于共赢性谈判局势中,而协作型策略除了运用于共赢局势外,还可以运用于对立性谈判局势中。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协作型策略的谈判者常常采用合理开价和礼节性争论的技巧。

解决问题型策略的基本特征在于,通过不断寻求可以使双方相互获利的机会,尽力利用这些机会使双方达成协议。解决问题型策略如果运用于共赢性谈判局势中,能使得双方可以为实现各自的利益,而共同去努力寻求解决办法,在这一过程中,一方获得利益,并不会必然导致另一方受损。

考虑到共赢局势其实在大多数谈判中都存在,因此,我认为解决问题型策略是非常重要,也是尤其要推荐大家熟练掌握和使用的一种策略。

我们必须承认,有些共赢机会是一直存在的,只是没有被发现或者不会轻易被发现而已。另有一些共赢机会本来是不直接存在于交易中,但一旦律师稍稍发挥自己的经验,调整自己的视角,就可以为当事人创造出这样的机会来。

谈判策略的选择只能取决于具体的个案情况,很多情况下,在同一个谈判中可能还会用到多种不同的策略和技巧,不管如何,什么是具体个案情形下最适合的谈判策略和技巧仍是有一定规律可循的,而且也是可以通过对这个规律的理论认知培训,进而运用到实战中的不断检验和总结,而赋予优秀谈判者更优秀的掌控能力的。

法律方法论文

但与之相匹配的中职学校的法律教育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相应的后续教育机制也不够完善,造成了学生的法制观念薄弱,严重影响着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因此加强中职学生法律教育成为当下刻不容缓的问题。

本文通过对中职学生违法犯罪原因的深度剖析,深入探讨了加强中职学生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并根据个人实践经验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承担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的重要使命,而作为中职学校的学生,则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不可或缺的主要力量。

目前,我国对于中职院校给予很多政策性的支持,如湖北省在20通过了《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探索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单独招收优秀中职、高职毕业生,促进中、高职衔接贯通,同时建立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鉴于中职院校的重要性,对中职学校学生进行法律素质培养,是高素质的建设人才必不可少的条件。

通过对中职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其法制观念,也是新时期、新形势下职业学校德育教育工作的重点,从而当前我国的职业教育改革推进到一个更深的层次。

一、中职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

1.家庭原因。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是孩子走向社会生活的起点,会给他们的个性、人格、德性留下难以磨灭的烙印。

中职学生缺乏法律意识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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