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通用22篇)

时间:2023-11-19 19:15:49 作者:琉璃 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通用22篇)

规章制度是组织内部行为准则的集合,能够形成一种文化氛围和价值观念。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思考。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街,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行政街、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以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第三条本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对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规划、市政园林、卫生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协助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规定。

第五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现损害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应当责令行为人改正,对其进行教育;依法应当给予处罚的,及时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收到通报后应当及时查处,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告知相关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建设需要的经费。

本市逐步实现市容环境卫生作业的社会化服务,不断提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水平。

第七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制定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市制定的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严于国家标准的,适用本市标准。

第八条提倡和鼓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制定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公约,动员居民积极参加市容环境卫生维护工作,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社区。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市容和卫生环境的权利,同时负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爱护环境卫生设施的义务。

第十条各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市容环境卫生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均可以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举报,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对被举报的行为进行处理,对署名举报的,应当予以答复。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第十一条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和文化、教育、卫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意识。

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景区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市容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和公共场所的广告应当安排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公益性宣传内容。

第十三条本市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做好责任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第十四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范围,由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划定。责任区的责任人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的责任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二)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工厂等单位的责任区,各自负责;

(三)临街店铺的责任区,由经营者负责;

(七)珠江广州河段、河涌沿岸单位使用的岸线水域的责任区,由使用单位负责;

(八)施工工地的责任区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地的责任区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应当纳入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由经营者负责;没有经营者的,由所有权人负责。

第十五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履行其责任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

(一)市容整洁,无乱摆设、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

(二)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

(三)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其整洁、完好。

第十六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对其责任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可以自行履行,也可以委托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履行。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对责任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要求行为人清理,并可以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举报。有关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市或者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和责任要求书面告知责任人。

第十八条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内街内巷的市容环境卫生,由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负责;没有特定经营管理单位的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公共水域等城市公共区域以及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及其他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市容环境卫生,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市容环境卫生的有关质量标准组织清扫保洁。

第十九条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监督检查制度,对责任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市容管理。

第二十条本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规划、设计、建造等应当符合国家、地方的城市容貌标准。

第二十一条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外立面应当定期清洗、粉刷或者整饰。

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的阳台外、窗外不得吊挂、晾晒和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

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的范围和该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外立面的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公布。

第二十二条新建、改建建筑物的阳台和窗户的护栏、防盗网、空调设备托架、遮阳(雨)篷、公用电视接收系统等设施应当按照城市容貌标准设置,已建成但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应逐步改造。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擅自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因建设或者举办节庆、文化、体育活动等特殊需要,经批准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并在建设或者活动结束后及时拆除、清理临时设置的设施和产生的废弃物。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或者堆放、晾晒废旧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

第二十五条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等公共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保持完好、整洁。

产权单位或者管理维护单位对倒塌或者损坏的树木及电线杆、交通护栏、路牌、站牌(亭)、果皮箱、消防栓、井盖等设施,应当及时清理、修复。

第二十六条禁止在公共场所的护栏、电线杆、绿篱等设施和树木上吊挂、晾晒物品。

第二十七条户外广告以及非广告的霓虹灯、标语、招牌、电子显示牌、灯箱等户外设施,应当按规定设置,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户外设施的设置单位,应当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对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陈旧、破损的户外设施,应当及时修复、清洗或者拆除。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树木、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或者其他设施上张贴、设置横额、标语等宣传品或者刻画、涂写。零星招贴物应当张贴于固定的公共招贴栏中。

因重大活动或者政治性、公益性活动等需要临时张贴、设置横额、标语等宣传品的,设置单位应当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七日内批复,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设置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范围、地点、数量、规格、内容和期限设置,并保持整洁美观、字迹清晰,无破损、残缺,期满后及时拆除,恢复原状。

第二十九条在市区行驶的交通工具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

车辆运输的液体、散装物品,应当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撒漏。

第三十条夜景照明和路灯照明设施的设置单位、管理单位应当保持照明设施的完好、整洁,污损的应当及时修复、清洗或者更换。

第三十一条本市道路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粪便的收集、运输和处理,主要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应当符合国家、省和本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第三十二条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对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应当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减少对道路交通和市民休息的影响,减少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垃圾应当日产日清,运输垃圾不得撒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垃圾扫入下水道或者堆积在人行道、马路、花坛、绿化带。

第三十三条公共场所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瓶罐等废弃物;

(三)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废弃物;

(四)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五)占用道路、广场从事经营性车辆清洗活动;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施工工地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临时厕所、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境卫生设施;

(四)回填或排放渣土应当及时清运,并符合余泥渣土排放管理规定;

(五)施工产生的污水应当按有关规定排放;

(六)施工工地应当设置机动车清洗槽,车身、车轮经清洗干净后,方可驶离工地;

(七)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及时清理。

第三十五条开挖道路应当设置护栏和警示标志。施工产生的渣土,应当在工程完工的当天清理。

清疏沟渠、下水道的淤泥,应当用容器装载,当天运至指定地点并冲洗干净现场。不得将淤泥倾倒在路面或者河涌。

城市公共绿地的养护单位应当保持绿地整洁、美观,及时清除绿地内的垃圾杂物。

栽培和修剪临街树木、绿篱、花坛、草地等产生的泥土、枝叶,作业者应当在当日清理干净。

第三十六条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河流、河涌、湖泊、水库、池塘抛弃、倾倒废弃物。

船舶应当配置垃圾收集容器。船舶停靠在珠江广州河段的,其废弃物由沿岸码头的管理单位负责收集。船舶运载或者装卸散体、流(液)体物料及废弃物,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漏撒。

第三十七条集贸市场的开办者应当设置垃圾收集容器,保持场内和周围环境整洁,垃圾日产日清。

集贸市场内的经营者应当自备垃圾收集容器,保持摊位和经营场地周围的整洁。

第三十八条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应当保持场所整洁,采取措施防止污水、油污流溢和废弃物向外散落。

第三十九条收购废旧物品的经营者应当保持收购场所整洁,采取措施防止废旧物品向外散落。废旧物品存储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收购的废旧物品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不得影响周围环境。

第四十条居民饲养宠物不得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对宠物的粪便应当即时自行清理。

第四十一条本市逐步实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具体办法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予以公布。

第四十二条从事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的企业应当按规定向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许可证。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二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批准文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四十三条生活垃圾应当在经批准设立的垃圾处理场(厂)处置。处置生活垃圾,应当遵守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有关规范。

第四十四条居民应当自觉维护居住区的整洁,不得在屋顶和公共场所堆积垃圾、杂物。

居民和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和收集生活垃圾。倾倒和收集生活垃圾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并予以公布。

第四十五条提倡少使用或者不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发泡饭盒、筷子、拖鞋、牙刷等用品。

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逐步限制使用前款规定的一次性用品,对已使用的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回收利用。

第四十六条食品加工、饮食经营者和单位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应当单独收集,不得排入下水道或者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排放。

餐厨垃圾的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四十七条厕所的粪便应当排入污水处理系统或者化粪池。

粪池应当定期维护、疏通、清掏,粪便应当运到指定的地方处置。粪池堵塞、粪便外溢时,管理单位应当及时疏通、清除。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有关单位求助或者接到有关的投诉时,应当先及时组织疏通、清除,再分清责任,由责任者承担疏通、清除费用。

第四十八条单位和居民因建设施工、拆除建筑物和房屋修缮、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废弃物,负责施工的单位、个人应当及时清运,或者堆放在物业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由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委托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清运,清运费用由产生垃圾的业主承担。建筑垃圾必须运至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

第四十九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可从事建筑垃圾的`处置。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二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批准文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五十条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及其他有毒有害垃圾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单独收集、运输和处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或者随意抛弃。

第五十一条死鼠应当放入死鼠收集容器。动物尸体及变质腐烂的动物产品,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意抛弃。

第五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和清洁卫生费。

第五十三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及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编制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粪便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厂、生活垃圾堆肥场、生活垃圾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厂、建筑垃圾填埋场等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专项规划和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四条新城区开发,旧城区改造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等综合开发建设,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制定环境卫生设施设置、配套建设的规划和设计方案。

配套建设的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应当按照批准的方案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所需资金纳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第五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关闭环境卫生设施。确需拆除、关闭的,有关单位应当报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二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批准文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规划确定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

第五十六条提倡和鼓励商场、餐饮、宾馆、加油站等场所内的公用厕所在营业时间向社会开放。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不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违反市容管理的行为,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六条规定,在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的建筑物、构筑物的阳台外、窗外或者公共场所的护栏、电线杆、绿篱等设施和树木上吊挂、晾晒和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在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责令限期清理、拆除;逾期未清理、拆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因建设或者举办节庆、文化、体育等活动,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在建设或者活动结束后未及时拆除、清理临时设置的设施和产生的废弃物的,责令限期拆除、清理;逾期未拆除、清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或者堆放、晾晒废旧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经营者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按规定设置户外设施影响市容的,责令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不改造或者拆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强制拆除,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七)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产权或者管理维护单位对倒塌或者损坏的电线杆、站牌(亭)、井盖等设施未及时清理、修复的;户外设施的设置单位未及时修复、清洗或者拆除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陈旧、破损的户外设施的,责令限期修复、清洗、拆除,拒不修复、清洗、拆除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八)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擅自在树木、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或者其他设施上张贴、设置横额、标语等宣传品或者刻画、涂写的,未按照批准的要求临时张贴、设置横额、标语等宣传品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九)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车辆运输的液体、散装物品撒漏的,责令车主清扫干净、恢复原状,对车主处以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五十元罚款。

(十)违反本规定第三十条规定,设置单位、管理单位对污损的照明设施未及时修复、清洗、更换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将垃圾扫入下水道或者堆积在人行道、马路、花坛、绿化带的,责令改正或限期清理,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瓶罐等废弃物的,责令其采取补救措施,处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乱倒垃圾、污水、粪便等废弃物的,每次处以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乱扔动物尸体的,每头(只)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开挖道路未按规定设置护栏和警示标志,未按规定清理渣土的;清疏沟渠、下水道未按规定清运淤泥、冲洗干净现场的;公共绿地的养护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清除绿地内的垃圾杂物,栽培、修剪临街树木、绿篱、花坛、草地未及时清理干净因作业产生的泥土、枝叶的,责令改正,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规定,将淤泥倾倒在道路、河涌的;向河流、河涌、湖泊、水库、池塘抛弃、倾倒废弃物的,处以每立方米五百元罚款,不足一立方米的按一立方米计算,最高罚款总额不得超过五万元;船舶不按规定配置垃圾收集容器的,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罚款;船舶运载或装卸物料、废弃物造成漏撒导致环境污染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五)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五)项、第三十八条规定,占用道路、广场从事经营性车辆清洗活动的,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未采取措施导致污水、油污流溢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影响周围环境的,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收购、存储废旧物品未采取措施导致废旧物品向外散落、影响周围环境的,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七)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对宠物的粪便未即时清理的,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八)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经许可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九)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未将清掏的粪便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的,责令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十)违反本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将建筑垃圾等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排放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

(十一)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经许可处置建筑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未按照要求配套建设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或者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建设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拆除、关闭环境卫生设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六十一条侮辱、殴打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或者以暴力、胁迫等方法阻挠其执行职务的,或者侮辱、殴打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机关或者所在单位对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的工作人员非法收受行政相对人财物的;

(十)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本规定实施范围以外的地区,可以参照适用本规定,参照适用的,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十四条本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7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管理,坚持不懈地搞好企业礼貌卫生创立工作,营造清洁、卫生、礼貌、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增进员工的身心健康,根据企业原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礼貌卫生规划及相关管理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全公司的环境礼貌卫生,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场所、道路、食堂、浴室、宿舍、厕所、绿化等方方面面,分别制订标准如下:。

1、生产车间:生产现场环境坚持礼貌整洁,做到“五定、四清、四无、一向线”和“三不落地”、“二不进车间”。五定,即生产现场清整洁工作“定时间、定工具、定人员、定周期、定检查”;四清,即高空清、地面清、机台清、四角清;四无,即高空无挂花、机台无积花、地面无杂物、车间无死角;一向线,即车间内各种半制品、车辆、工具箱、容器、器材等实行定置管理,按规划就位,成线排放;三不落地,即保全保养机配件、工具、机油不落地;二不进车间,即与生产无关的物件不进车间,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不进车间。

2、科室(车办室)内:做到“七无、一明、一齐”。七无,即室内无蛛网、灯管灯罩无积尘、墙壁无灰尘、地面无痰迹、台上无杂物、橱顶无积灰、镜框无灰尘;一明,即玻璃明亮;一齐,即办公用具排列整齐。

3、道路:做到“七无一通一清”。七无,即道路无落棉、无积花、无纸屑、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无违章堆放的机件和建筑材料;一通,即厂内通道平整畅通;一清,即建筑垃圾由技发部负责及时出清。

4、食堂(餐厅):做到“六无两全一规范”。即灶台清洁无油污杂物,操作间清洁无蚊蝇,台凳清洁无汤水剩饭,地面清洁无垃圾污渍,门窗清洁无灰尘破洞,洗碗池清洁无回丝回条剩饭剩菜;两全,即“三证”齐全、消毒设施齐全;一规范,即所有食品贴合《食品卫生法》规范要求。

5、宿舍:做到“四无一齐一静”。四无,即四周无蛛网、室内无什物,地面无垃圾、门净窗亮无积灰;一齐,即生活用品排列整齐美观;一静,即宿舍区坚持安静。

6、浴室:做到“七无三禁一通”。七无,即淋浴处地面和浴池壁无积垢打滑,更衣室地面及四角无垃圾杂物、无蛛网,坐凳无积灰、便器无臭味,衣柜盖板完好无缺、衣柜内无杂物;三禁,即禁止在浴室内随地大小便、洗衣服,禁止性病和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入浴池;一通,即下水道畅通。

7、厕所:专人打扫,做到“七无一通一明”。七无,即高空无蛛网,便池无蝇蛆,四角无积尘,地面无废报纸和垃圾,无烟头,无痰迹,室内无臭气;一通,即粪便槽畅通;一明,即窗户玻璃明亮。

8、室外:做到“五无一通一净”。五无,即屋面无杂物、地面无垃圾、绿化带和通道无机件和杂物、四周无死角、空地无杂物;一通,即阴沟疏通;一净,即;垃圾箱、痰盂每一天出清倒净。

二、管理和创立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在全公司构成“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裕纶报》、黑板报、画廊等舆论工具,大力宣传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本企业的规章制度、环境卫生标准,以及公民道德行为规范。在宣传教育过程中,各分厂、部门要突出裕纶员工“十不”规范教育,即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瓜皮果壳纸屑、不乱倒垃圾、不乱扔废旧机配件和杂物、不乱涂乱贴乱画、不采花摘果、不破坏绿化、不破坏宣传设施、不乱倒剩饭剩菜、不在宿舍区喧哗,提倡礼貌卫生行为,对脏、乱、差等不礼貌行为要敢于批评教育,对一些严重损害企业形象的丑恶行为要及时揭露曝光。经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礼貌卫生意识,人人参与创立活动,个个争做礼貌员工。

施工中不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完要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交付的项目要干干净净。对施工单位不及时清理或清理不达标的由公司组织清理,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3、搞好企业的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技术发展部要认真做好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监测、排放,确保污水及时排放,不积水发臭。进取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车间噪音,使噪音检测达标。要加强厂区、生活区下水道、化粪池的管理与疏通,使之坚持正常排放不污染环境。

4、抓好食堂、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食堂、餐厅是企业礼貌卫生的重点部门,也是企业的窗口,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内部的卫生管理制度。裕恒公司要加强食堂卫生的检查、监督和考核,督促饮事人员搞好食堂卫生,尤其是食品卫生,不买不卖腐烂变质食品,按规定做好炊具餐用具、碗筷的消毒工作,杜绝病从口入和食品中毒事故。卫生所作为企业的卫生部门有职责加强对食堂、餐厅的监督与检查。

5、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重点抓好“脏、乱、差”及卫生死角的治理。废棉处理运输过程中的落棉,以及各车间对外排放的除尘棉和飞花,对厂区路面及车间周围环境影响较大,各分厂、储运部、技发部、裕恒公司要针对各种污染源由各自部门、分厂采取相应措施整治,确保路面无落棉和飞花。同时,要抓好团体宿舍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与市环卫部门、居委及邻近村队加强联系,齐抓共管搞好社区的清洁卫生工作,所有员工严禁向室外乱倒乱扔杂物。

6、配合市爱委会、辖区居委做好除“四害”工作。每年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两次灭鼠、灭蝇、灭蚊、灭蟑活动。专业环卫人员要负责做好生产区、生活区药物的布撒和灭杀工作。裕恒公司要督促食堂配备和完善隔蝇的纱窗、纱门,还要做好“四害”的灭杀工作,使我公司的除“四害”工作达标。

7、加强绿化管理。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公司新、老厂区的绿化已构成规模和特色,树木、花草长势较好,要及时做好养护管理工作,确保新厂区绿化带树木、花草旺盛生长。同时,各部门要教育员工爱护公司的一草一木,保护绿化。对尚未完工的地块,要抓紧在绿化季节内完成。环卫绿化人员要适时做好树木花草修剪、治虫、除草工作,精心养护,科学管理,减少病虫害,努力降低树木的死亡率。要根据季节做好盆花、草花的培育,提高暖房的利用率,动脑筋、想办法保证四季有鲜花,确保公司各种会议、活动的环境布置需要。

8、加强废品回收工作。各类废旧物资乱堆、乱放、乱丢,不仅仅影响环境整洁,也造成了不应有的浪费。各分厂领用机配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物资管理规定》的要求,实行“以旧换新”;同时,各分厂小改小革废旧配件、废旧物品及各类包装箱必须送到废品仓库,由物供部、储运部负责定期处理。

三、检查与考核。

环境礼貌卫生工作抓一朝一夕并不难,难在持之以恒。为了抓好长效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礼貌素质,保证环境始终处于卫生、整洁、优美状态,必须加强检查与考核力度,坚持三个方面的检查相结合。

一是各分厂(部门)自查。各分厂(部室)、工段、班组要对照环境礼貌卫生的标准,认真自查,自我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屡教不改的员工,要列入日常管理考核。

二是有关职能部门专职查。公司办公室重点对全公司除生产车间以外区域的环境卫生情景进行管理和检查考核;公司技术发展部、综合检查办公室重点对生产车间的现场管理、礼貌生产情景进行检查考核;公司人事保卫部重点对车棚、团体宿舍、浴室的礼貌卫生情景进行管理和检查考核。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将日常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分厂(部门)整改,同时将每月的检查情景进行汇总,提交公司综合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对分厂、部门进行考核。

三是公司礼貌创立环境建设工作组和爱卫会组织督查。创立工作组和爱卫会每月组织开展一至二次活动,对全公司的环境礼貌卫生情景进行检查,有关情景反馈给公司礼貌创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对有关分厂、部门进行考核奖惩。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不断改善人居环境,结合本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门前院内卫生达标职责制度。

(1)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主要负责本单位门前职责区和院内垃圾每一天的清扫、清运。

(2)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企业,每一天清扫的垃圾务必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堆放池内,不得随意堆放。

(3)生产垃圾和建筑垃圾由垃圾产生的单位负责自行清运到指定地填埋。

二、村委会五项制度。

1、保洁员岗位职责制度。

(1)热爱本职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2)村口、村内、街巷要每一天清扫,实现垃圾日产日清。

(3)通村路口要经常持续清洁卫生。

(4)垃圾清扫实行“三定一集中”,即定时清扫,定点存放,定时拉运,集中处理。

2、家禽、牲畜圈养制度。

(1)凡村社内的家禽、牲畜一律实行圈养,不得随意在街上乱蹿。

(2)家禽、牲畜粪便等,需要沤制有机肥料的要堆积到农户自己的田间地头或其他非公共场所,需要作为饲料、燃料储存的要堆积到自己院内或其它非公共场所,没有利用价值的要集中清运到垃圾填埋场。

(3)家禽、牲畜的垃圾不得堆积在通村路、村口、街巷等公共场所。

3、农户和各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门前和院内卫生达标职责制度。

(1)农户主要负责门前职责区内和自家院内垃圾每一天的清扫、清运。

(2)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主要负责本单位门前职责区内和院内垃圾每一天的清扫、清运。

(3)农户和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企业,每一天清扫的垃圾务必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堆放池内,不得随意堆放。

(4)生产垃圾和建筑垃圾由垃圾产生的单位或农户负责自行清运到指定的填埋场。

(1)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要全民参与,农户负责自家门前职责区和自家院内垃圾每一天的清扫、清运。

(2)户与户之间,邻里之间要互相监督垃圾的清扫、清运。

(3)村委会负责对农户门前环境卫生的检查、督促。

(4)包村干部要不定期对职责村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1)村委会要组织人员每月对全村各个村社道,各户门前的卫生清洁状况进行检查。

(2)对检查结果进行排队,并对较好的进行表扬,对差的进行批评。

(3)对连续多次获得表扬的农户要进行流动红旗表扬。

(4)对检查状况实行一周一评比,一月一总评,评出先进,鞭策后进。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我村在稳步推动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过程中,乐观探究农村垃圾处理和长效保洁工作,建立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出台了农村保洁员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保洁员的基本条件、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经费落实和管理方法,并张榜公示,有效解决了我村垃圾处理问题,对我村环境卫生整治作出新的尝试。

1、思想素养好,遵纪守法,工作仔细负责。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胜任保洁员工作。

3、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开展保洁工作。

1、卫生保洁员负责对责任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

2、负责村内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及小区的日常保洁工作,确保路面无垃圾、无积雪、无积累物,下水道畅通无淤塞。

3、负责垃圾池的垃圾清理工作,管理,管好、用好、爱惜好所配备的`各种卫生保洁工具。

1、对聘用的保洁员,明确各自责任和权益。

2、保洁员在村委会领导下,仔细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3、保洁员的工资来源主要为村组自筹,年终依据考核状况足额发放。

4、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核查各保洁员工作落实状况。对三次检查均发觉保洁员没有真正负责的,停发对该保洁员的工资补贴。

5、如需更换保洁员的,应准时告知村委会,上报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

6、要加强对保洁员的管理,对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洁员,予以解聘。(1)工作不负责任,无故不帮助垃圾装车的;(2)身体状况不能胜任保洁工作的;(3)不接受村民正值监督,常常与农户发生冲突的。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文明卫生标准:

1、室内经常打扫,做到窗明几净。

2、每周对大院内卫生死角进行清理;每半个月对大院内杂草进行清理。

3、院内鼠、蚊、蝇密度达标,厕所有专人每天打扫,保持清洁无臭味、管道畅通、无滴水。

4、院内无乱搭、乱建、乱放、乱堆、乱倒现象。

5、院内无饲养家禽家畜现象。

6、倒垃圾按时按指定地点,严禁院内乱掷烟头、纸屑瓜果皮壳。

7、楼道畅通,无杂物堆放,不影响市容和通道。

8、汽车、自行车在指定线内有序停放,驾驶人员洗刷汽车后要立即将污渍地面扫净。

9、院内三线(电话、电力、电视线)线路整齐美观。

10、保持院内花草树木完整、美观、地面无枯败枝叶、杂草和弃物。

11、严禁住户往楼下乱丢乱掷杂物。

12、下水道畅通无堵塞,下水道井盖完好无损。

13、装潢施工有序,建筑材料定点摆放,废土及时清运整理,无遗留现象。

14、宾馆大楼门前房后要严格执行市政府的门前“三包”管理制度,不留卫生死角。

二、责任范围:

1、生活区分片负责人要做好片内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责任人有权对片内违反制度当事人进行警告、处罚。

2、住户要保持家庭内外整洁卫生,对庭院卫生负有责任。

3、卫生管理人员,要负责好大院卫生工作,每天要巡回视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卫生管理小组对大院卫生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半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三、住户应遵守行为:

1、不准把垃圾、布屑、塑料袋等不易腐烂杂物投入便厕或下水道造成堵塞。

2、不准乱倒乱丢垃圾。

3、不准放养家禽家畜。

4、不准在院内乱掷烟头、杂物和高空掷物。

5、不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和吊挂(晾晒)各种物品。

6、不准擅自搬动、拆除、破坏公共设施设备和损坏绿化带内的花草树木。

7、不准院内乱停放车辆。

8、家庭使用音响设备时,不准使用噪音,晚上22点后应将音量调置最低,以免影响居民正常工作和休息。

9、不准燃放鞭炮、烟火、焚烧等有害于人体和污染环境的物品污染小区环境。

四、本制度自20xx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全校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域管理,由各班包干落实、各个班级所管辖范围要接受主管卫生的老师和值周学生的检查和监督。

3、各班要建立一天两保洁,一周一清洗制度,所负责的包于区,要包清洁卫生,每天进行全面清理,保持无果皮、无纸屑、无尘土、无杂物。

4、校内所有下水道、垃圾桶、厕所等蚊蝇孳生地要加强管理,厕所天天时行清洁,防止蚊蝇孳生。

5、教室要做到六面光,墙壁、灯具等处无灰尘,玻璃明亮,桌椅排列整齐。做到湿扫湿抹,防止灰尘飞扬。坚持经常开窗通风。

6、各办公室和专用室要保持整齐、干净,作业簿和教学用具要安置合理,桌椅整齐、用具要摆放有序,室内张贴要美观规范,不准乱堆放杂物,不准在墙上乱画。

7、师生的衣着装束要整洁朴素大方,严禁留怪发长发,不穿奇装异服。学生一律不带项链、耳环。

8、绿化地带每周拔草一次,常浇水,每周清除枯叶一次。

9、禁止一切损坏花、草行为,严禁往花坛及绿茵的草坪上倒垃圾及污水,学校和班级要定期检查学生个人卫生。

10、坚持每周清洁卫生流动红旗评比制度,并将其作为学校每学期先进班级评比的重要依据。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改善学校的校园环境,保证校园整洁、卫生,给全体教职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彻底改变校园面貌,提升学校形象,经研究制定我校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篇。

一、具体要求。

1.校园内必须坚持每天打扫、发现即清除,任何时候都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

2.教室无纸屑、果皮、口痰等垃圾,清洁工具必须摆放整齐。

3.窗子、窗台每天都必须抹干净,做到窗明几亮,无明显灰尘和痕迹。

4.教学楼的阳台、场边花带的瓷砖要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5.厨房、食堂必须随时打扫,不管任何时候都必须保持整洁、卫生,坚决杜绝卫生死角。餐具摆放有序、干净整洁;蔬菜应单独储放在干净卫生的地方,并分类摆放;食堂工作人员要时刻注意自身的清洁卫生,要勤洗头、勤洗手、勤换工作服和工作帽。

6.教师宿舍楼前后应定期打扫,随时保持干净卫生,走廊、过道无纸屑、果皮、菜皮等垃圾。

7.校园内的所有厕所每天必须冲洗1---2次,要做到干净卫生,无异味。

二、具体措施。

1.校园内的环境卫生采取班级分片负责制,各班必须严格做好学校指定区域的清洁卫生,要随时接受检查。

2.食堂的环境卫生由食堂工作人员自行负责,什么时候有,什么时候打扫,要随时保证干净整洁。学校随时督促检查。

3.教师宿舍楼原则上是由教师自行打扫门前雪,楼梯由楼上的教师轮流打扫。以任何时候都必须保持整洁为目标,实行不定期打扫。

4.注重保持,坚决杜绝乱丢乱甩的不良行为,每发现一次按“文明礼仪”评比细则扣分。

二、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保证校园内的环境卫生,确保措施落到实处,决定把校园的环境卫生情况纳入学校班级“文明礼仪”评比范畴,由值周教师对班级实行量化考核,每周一小评,每期一终评。食堂由分管领导不定期检查,每发现一次食堂不干净、不整洁,扣食堂工作人员5——10元。教师宿舍楼按照各自的区域自行打扫的原则,由学校行政领导检查。若一期中有三次不合格,记该教师“不良记录”一次。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推进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促进村容整洁,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经常化,特制订本制度。

1、各村委会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设立垃圾清运中转站,定期转运。建立一个垃圾池一个垃圾箱,垃圾池主要收集村民日常生活垃圾,垃圾箱主要收集可回收和有害垃圾。

2、村委会要根据该村的道路、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垃圾清运频次与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3、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各小组的.保洁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4、村委会负责每月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与各组组长对农户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大兴村卫生环境整治工作力度,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生存条件,提高健康水平,加快农村致富奔小康步伐,依据国家、省、市及县、镇爱国卫生运动有关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大兴村党支部书记、大兴村民委员会主任任组长,“两委会”全体干部及各村民小组长为成员的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要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和长远工作规划,要定期讨论、定期部署、定期检查、定期总结,并有具体的工作记录。

环境卫生管理的区域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区域,各村民小组实行自主管理、执行落实的措施,村民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管理的主要内容有村道沟渠卫生、畜禽卫生、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10个方面。详细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村道沟渠卫生管理。

村所在地的主次干路路面平整清洁,做到无散在垃圾和积水。主次干路两侧沟渠排水通畅,无脏物、脏水,并搞好绿化美化。

村民小组路面整修平整、洁净,路面及两侧沟渠的杂草、杂物和污水要清理洁净。每年春秋两季,村里组织群众对村路面进行整修。

畜禽一律实行圈养,对畜禽圈舍做到“三勤”(勤起、勤垫、勤打扫),并准时对畜禽粪便实行堆肥处理。对有肯定规模的禽畜饲养圈舍实行相应的灭蝇和防止粪便、污水外流措施。做好禽畜防疫工作,防止禽畜疾病的产生和传播。病死禽畜要一律深埋,不得随便丢弃。

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必需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卫生设施齐全,内外清洁,达到无蝇。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符合个人卫生标准要求,把握必要的卫生学问。所生产经营的食品无假冒伪劣产品。对经营各类食品的`露天摊床必需要有必要的保洁措施。要加大宣扬力度,使群众把握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常识、法律、法规,增加自我防护意识。

强化对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管理,让群众在干净的环境中生产生活。门前要实行三包,门前、庭院做到绿化美化。集贸市场要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分类经营,有固定的管理人员和清扫人员。卫生设施齐备,有足量的垃圾箱、果皮箱。实行定期、不定期的方式,组织有关部门对公共场所进行检查、抽查,发觉问题准时处理解决。

(五)垃圾处理。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进一步健全食堂安全卫生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工食堂和各承包食堂食品卫生的监督与管理,认真宣传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各项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坚决杜绝各类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经常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严格操作规程,大型设备操作明确到人,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经常深入食堂了解日常工作情况,积极协调帮助解决问题,紧紧围绕以提高伙食质量,优质服务师生为中心,切实做好饮食保障工作。

3、定期召开有学生代表参加的伙食管理会议,汇报伙食工作,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高伙食质量,增加花色品种,满足师生不同层次的就餐消费需求。

4、做好食堂固定资产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完成食堂小型设施的日常维修。

5、负责学院内绿化带、草坪、灌木和树木的管理工作,督促定期浇水、施肥、喷药及修剪树木,严防出现树木被伐、草坪被破坏的现象。

6、负责制定清洁工清扫范围、清洁标准、工作时间程序,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工作要求。负责检查督促学院办公楼、教学楼等公共场所清洁卫生工作,发现脏物随时清扫,保持地面无纸、无痰迹、无杂物、无堆积物。

7、督促清洁人员提高工作技能及工作质量,负责对清洁工具及垃圾箱(桶)的维护管理,协助与相关单位签订院内垃圾清运协议。保管好清洁工具和管理花木的工具。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为把我村建成整洁、优美的“安全文明村“,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分段管理,责任到人。

2、道路两边的树木、花草及绿化设施,由专人浇水、修整,村民不得随意损坏。

3、村民不得在门前、道路旁建厕所、搭窝棚或圈养家禽。()厕所一律实行水冲式,建在住户院内,所有的家禽统一在规划的喂养区内或在自家院内饲养。

4、村民生活垃圾统一堆放在定点垃圾场地,及时清运,不得乱堆乱倒。

5、不得有乱停乱放车辆、堆放杂物、挤占道路的行为。

6、村内道路实行定期清扫,保持清洁。

7、集贸市场卫生管理应按“四自一包”责任书落实。

8、环境卫生工作实行定期评比、奖优罚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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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创建文明工地,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标准。

一、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严格按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2、贯彻执行公司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文明施工检查、评比,积极创建文明工地。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职责

1、贯彻公司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项目经理监督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

2、检查各班组、各工序、作业区文明施工的执行情况,纠正和处罚违规行为,落实整改措施。

3、负责项目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及交底的工作。

三、项目安全员职责

1、监督落实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

2、检查各班组、各工序、作业区文明施工的执行情况,纠正和处罚违规行为,落实整改措施。

3、负责项目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及交底的工作。

四、施工员责任职责

1、严格贯彻落实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配合安全员做好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区域内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工。

3、积极配合项目部做好文明施工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五、办公区责任人职责

1、严格贯彻文明办公的有关规定,保持办公的正常工作秩序。

2、坚持每日例行检查,保持室内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做好值班记录。

3、制止在办公场所进行聚赌,大声喧哗等不良行为。

六、生活区责任人职责

1、严格贯彻生活区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创建文明活动。

2、坚持每日例行检查,保持区内整洁、卫生、做好检查。

3、贯彻落实各项卫生防疫工作,定期投放鼠药、并做好标示,夏季每月2次喷洒灭蚊药。

4、贯彻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禁止未经许可留宿妇女、小孩,严禁超生现象。

七、施工员职责

1、认真学习、熟悉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的内容。

2、做好班组、上岗工人的班前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及交底工作。

3、加强现场施工的管理,做到工完场清、机具洁净。

八、施工班组人员职责

1、熟悉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2、维护文明工地形象,自觉遵守工地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3、做文明工人,文明施工,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xx-3-10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改善学校的学校环境,保证学校乾净、卫生,给全体教职员工制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同学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彻底更改学校面貌,提升学校形象,经讨论订立我校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2、实行检查评比制。学校卫生检查组,对各教室及清洁区的卫生情况每周两次抽查并公布检查成绩,促进各班、各办公室的卫生工作到位。

3、实行奖惩制。把卫生检查的结果作为班级考核的一部分,作为文明班、优秀班主任的紧要条件之一。

1、清洁卫生打扫。

(1)、清洁卫生打扫时间:每天晨扫、午扫。每周五第七节课大扫除并进行评比检查。

(2)、打扫要求:

每天打扫。要求:扫除积尘,拣出属于公共区域范围周边花台的垃圾纸屑。

(3)、打扫范围:本班教室、卫生区。

(1)、检查时间:不定时、不定期。

(2)、检查范围:包含教室、卫生区、厕所。

(3)、检查人员:校委会、全体班主任。

3、清洁卫生评估。

评估方法:流动红旗。

5、清洁卫生维护。

(2)、设立卫生监督岗。由少先队队长担负,对全校的环境进行监控,各班劳动委员对所辖卫生区域进行监控,即时制止违反卫生规定的行为和维护本班辖区内公共卫生。

(3)、乱扔乱丢垃圾,不听教育者,除义务清扫所破坏的`班级全部公共卫生区域外,丢一件垃圾要罚捡十件垃圾。

6、清洁卫生督办。

(2)、布置并督促本班搞好教室清洁卫生;

(3)、负责各种保护学校环境的义务活动,负责各项卫生值日考勤。

(4)、各班班主任在卫生大扫除时务必到场指挥,并负责扫除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创建文明工地,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标准。

一、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严格按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2、贯彻执行公司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文明施工检查、评比,积极创建文明工地。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职责。

1、贯彻公司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项目经理监督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

2、检查各班组、各工序、作业区文明施工的执行情况,纠正和处罚违规行为,落实整改措施。

3、负责项目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及交底的工作。

三、项目安全员职责。

1、监督落实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

2、检查各班组、各工序、作业区文明施工的执行情况,纠正和处罚违规行为,落实整改措施。

3、负责项目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及交底的'工作。

四、施工员责任职责。

1、严格贯彻落实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配合安全员做好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区域内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工。

3、积极配合项目部做好文明施工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五、办公区责任人职责。

1、严格贯彻文明办公的有关规定,保持办公的正常工作秩序。

2、坚持每日例行检查,保持室内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做好值班记录。

3、制止在办公场所进行聚赌,大声喧哗等不良行为。

六、生活区责任人职责。

1、严格贯彻生活区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创建文明活动。

2、坚持每日例行检查,保持区内整洁、卫生、做好检查。

3、贯彻落实各项卫生防疫工作,定期投放鼠药、并做好标示,夏季每月2次喷洒灭蚊药。

4、贯彻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禁止未经许可留宿妇女、小孩,严禁超生现象。

七、施工员职责。

1、认真学习、熟悉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的内容。

2、做好班组、上岗工人的班前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及交底工作。

3、加强现场施工的管理,做到工完场清、机具洁净。

八、施工班组人员职责。

1、熟悉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2、维护文明工地形象,自觉遵守工地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3、做文明工人,文明施工,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旱厕等污染源应在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2、餐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3、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4、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分别传递食品,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应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污染。

5、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要的贮存和使用要求。

6、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7、设有充足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8、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

9、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深化推动“漂亮乡村”建设和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搞好本村环境卫生管理,促进村容干净,削减环境污染,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使本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常常化,特制订东寨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东寨村村委会是本村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本村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各社建立一个垃圾池,主要收集村民日常生活垃圾,村委会设立垃圾清运小组,定期对各社的垃圾池垃圾进行清运。

2、村委会要依据本村的道路、居住区、公共区域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支配专职保洁人员对责任区卫生进行清扫保洁,并支配村干部作为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

3、清扫保洁人员要听从管理,仔细操作、文明清扫,做到不漏扫、不丢段。

4、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各社的.日常保洁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准时清运。

5、村委会负责每月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与各社社长对农户卫生落实状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村委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乐观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4、农户庭院卫生由农户自己打扫,要做到一天一小扫、一月一大扫、一季一整顿,保持室内清洁光明,家具洁净,摆放有序,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杂物、无炉灰粪堆,中后院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

1、保洁人员负责收集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垃圾车、垃圾桶内的垃圾原则上每天收集一次,利用早晨和下午傍晚的时间进行收集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垃圾池内的垃圾原则上一周清运一次,如有重大检查或垃圾外溢状况时应按要求准时清运。

1、村支部书记为本村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农户为详细责任人。

2、村委会成员和各社社长组成东寨村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本村环境卫生整治状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并进行每季一小评、年终一大评的“卫生文明户”评比活动。

3、实行评比“卫生文明户”的方式对卫生保洁落实较好的农户进行宣扬表扬或适当的物质嘉奖;对卫生保洁落实较差的农户实行张榜公布或赐予适当的经济惩罚。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是村内大街小巷不准在墙上乱贴、乱刻、乱写、乱画,做到清洁卫生,干净美丽,创文明新风。

其次条爱惜村内一切公共设施,讲文明、懂礼貌,树新风、讲公德,爱惜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养路护路,不堵塞交通,不损坏公共设施,开展文明监督管理,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

第三条人人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便乱堆、乱倒垃圾,乱泼脏水,不准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做到净化、香化、美化。

第四条加强社会公德教育,相互监督,提倡文明新风,养成良好的公德习惯,争做文明人,为村民制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第五条以村划区,以巷划段,以街划片,责任到人,执行办公场所干部扫、公共场所专人扫、房前屋后自己扫的传统制度。

第六条定期粉刷墙壁,按时对全部的树木、花草、进行修剪、喷水、浇灌。严禁向水道乱扔杂物,做好防洪、防汛措施。

第七条对环境卫生实行半月一检查、一月一评比、一季一小结,年终总评比的.奖惩兑现。

第八条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严禁抽烟,严禁高声喧哗。

第九条做到室内清洁、整齐卫生、开窗通风,保证空气流通,窗明几净。

第十二条每个家庭常常开窗通风,用具摆放整齐,做到无蝇、无蚊、空气清鲜。

第十三条厨房要常常消毒,通风换气,留意平安,餐饮灶具、厨柜摆放适当,水池常常冲洗,杜绝病从口入。第十四条家庭院户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乱堆、乱放现象,养花、种花、美化庭院。

第十五条卧房要做到干净大方,被褥勤洗、勤换、勤晒、勤通风.,营造一个舒适的休息环境。

第十六条室内卫生间和庭院厕所要常常消毒,勤洗勤拖,保持清洁卫生,无异味,洗漱用品摆放整齐,常常更换。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促进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订立本制度:

1、建立村级卫生保洁员制度,依照800口人以上两人、800口人以下一人的标准建立村级卫生保洁员队伍,全面负责村级卫生整治管理工作。

2、建立卫生清洁员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清洁员会议,适时进行环境卫生交流工作。

3、建立垃圾集中处理制度。政府分别在杨家、峨庄、东石设三处垃圾处理场,集中焚烧深埋,严禁任意倾倒垃圾。

4、建立政府驻地卫生清洁制度。各门头户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政府设专职卫生管理员,配备垃圾流动车,每日一清理,实行城市化管理。

5、建立洪峨路两侧卫生清洁制度。乡政府成立18人的清洁员队伍,每周二次对道路两侧的垃圾“白色垃圾”进行清捡。

6、建立垃圾定期清运制度。政府组织车辆、人员定期将各村的.垃圾统一清运到三处垃圾场集中处理。

7、建立环境卫生考核奖惩制度。政府成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小组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并将结果与村年终考核及清洁员工资挂钩。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充分认识新《环保法》的重要意义,发挥学校环境教育的作用,做到环境教育“进学校、进课堂”,经过各种形式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普及《环保法》及相关环保知识,加强师生环境保护意识,共同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让师生明白一些环保法规、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养成保护环境的习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到与学习科学知识,热爱祖国、热爱大自然、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三结合。

二、活动实施。

1、组织健全计划落实。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丁志强(校长)。

副组长:周浪舟、曹淑媛。

组员:张灿平、王娟、范望波、余亮及各班班主任。

2、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

(1)经过黑板报、宣传条幅等形式,进行环境保护的宣传。

(2)经过主题班会的形式,由班主任教师向同学们进行《环保法》知识的讲解,增进大家对环保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3)发挥学校广播、展板等的作用,对学生进行有关环保知识的渗透教育,逐步提高学生的环保行为和意识。宣讲“噪声对人体的危害”“白色污染”等这些和学生行为较为密切的环保知识。经过宣传促进学生对环保的了解和认识。

(4)经过一系列小型竞赛活动等培养学生环保意识。

(5)开展学校卫生大清扫等活动美化学校环境卫生。

三、环境管理规范化,经常化。

1、促进学生养成教育,健全制度狠抓落实,环境保护重在平时,卫生区落实到班级,班级再落实到小组。如教学楼从1-5f按东西分开依次为161316141619172617311605161816031623。

2、健全职责,岗位承包,食堂,水池,厕所落实到人,定期检查。为学校整洁,环境保护打下扎实的基础。食堂等有后勤范望波主任为主的后勤队伍负责卫生及饮食安全等,厕所公区有学工贺教师及男女生部检查,由教学楼卫生阿姨打扫及各班分配区域打扫。

3、建立定期的突击检查评比制度,班级,卫生区的卫生由男女生部成员天天检查,并在教学楼一楼大厅黑板上进行登分统计,一天一次评比,一周一评比,一月一评比,表扬记载及时,资料齐全。

4、进取开展有自我特色的环保实践活动,使各班争取都能当环保示范班。

四、美化学校改善环境质量。

1、绿化学校环境,学校将投入部分资金美化学校环境,陶冶师生的情操。

2、定期出好黑板报,根据季节的变化定期开展卫生知识讲座使学了。

解更多的卫生保健知识。

3、每到节假日前,学校要进行大规模的卫生清洁工作,每月一次大扫除,每周一次小扫除,平时做到地面无纸屑、痰迹和杂物。

4、学校内严禁焚烧垃圾、出现明火等,住校教师及工作人员冬季取暖一律使用清洁煤或采用电、气等新能源。

5、垃圾坑每一天喷洒适量的水,消除着火点,裸露的土地面定期洒水,避免扬尘等。

总之环保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不断努力,在学校环境保护工作上争取更大的突破。让学生在一个完美的环境里好好学习,健康成长!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环境卫生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能体现学校管理水平的高低。一个清洁、安静、美丽的校园,蕴含着全校师生员工的文明程度、道德修养,展现出广大师生的精神风貌。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各班级要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学校后勤部门要投入、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

二、成立学校卫生检查小组,主管德育工作的部门具体负责,定期召开卫生工作会议,解决学校卫生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三、学校卫生实行班主任岗位负责制,班主任应经常深入班级进行检查,及时处理班级卫生问题。认真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评比。

四、实施办法:

1、每天早、中、晚三次各班对教室进行卫生清扫工作,班主任应到班级督促学生,发现问题立即指正并完善。

2、各班要做到桌椅摆放整齐,书籍、课本摆放有序,黑板、讲台无字迹粉尘,地面无纸屑、饮料瓶、食品包装袋等杂物,清理的垃圾应及时倒入垃圾桶内不得堆放在教室和公共走道。

3、课间各班要安排值日生对本班教室及所属公共走道进行卫生清扫维护,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4、全校师生要养成不乱扔、乱倒垃圾的好习惯,同时见到纸屑、饮料瓶等杂物要随时捡起放入垃圾桶内。教师要以身作则,积极引导和教育学生。

5、下课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关闭电灯,摆放好清洁工具,及时清理垃圾桶。

6、卫生检查的时间为每天早、中、晚三次检查。

7、学校将利用集会、班会等时间,大力宣传环境卫生的重要性,注重学生养成教育的培养。

8、卫生打扫不及时的班级,第一次检查人员通知及时打扫,第二次通报批评,从第三次起扣班级评比总分,对本班的卫生整治不重视、不作为的班级和班主任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9、学生在学校范围内乱扔垃圾的发现一次罚清理操场垃圾一次,第二次加倍处罚并处清扫公共区卫生一周,取消该生任何评优资格。

10、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卫生管理,对不遵守管理的行为予以举报。

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中心完小。

二oxx年三月。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保洁员的职责:

卫生保洁员是保持本小区清洁卫生的直接责任人,卫生保洁员必须做到:

1、小区实行12小时保洁;。

2、楼道、楼梯走廊、每星期清扫一次;。

4、定期疏通窨井、化粪池;。

(二)本小区住户、居民和进入本小区来访者有责任和义务维护本区卫生,必须遵守:

2、严禁任何人员在区内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瓜皮果壳;。

3、不准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随地大小便;。

7、住户装修完毕,应立即清扫,不能将废弃物弃置走廊、楼道或公共场所;。

9、住户不得向室外倾倒污水,抛纸屑、烟头、杂物等;。

10、凡违反以上规定者,社区将配合市容管理部门根据城市卫生管理规定予以阻止,阻止无效者将通过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卫生区包干,对绿化区、公共场所、厕所的卫生由专人负责,院民住房内外卫生由院民自己负责,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卫生由护理人员负责。

2、院民房间要通风、无异味、无明显灰尘、污迹和蜘蛛网,窗明地净,衣物摆放整齐;公共场所、绿化区做到无纸屑、烟头、杂物、垃圾等;水沟、下水道要保持畅通、清洁。

3、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4、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一周一小评、一月一初评、一季一大评的卫生评比制度。

5、搞好食堂卫生,严防病从口入,食堂要勤打扫、餐具要勤消毒,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6、对院民进行定期体检,建立院民健康档案。医务室必须备有常用药品。

7、组织院民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有益院民身心健康的娱乐,严禁赌博行为。

8、定期给老人和护理人员讲授有关心理护理、饮食护理、自我保健、老年常见疾病的护理等有关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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